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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高中记叙文(推荐20篇)

梦?每一个人都有,而我们都有一个梦----中国梦.小编收集了我的中国梦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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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浮士德》1000字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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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浮士德博士的旅行是由地狱到天堂的旅行,那让我们看看地狱炼狱天堂都有什么?

题记

《浮士德》是德国文豪歌德的一部著名诗剧。它为我们讲述的是一个永远不安于现状、永远自强不息的德国男子的故事。他一生痛苦曲折,但是却敢作敢为、豪迈悲壮。

故事是这样的:上帝和魔鬼靡非斯仛打赌。由靡非斯仛引诱浮士德,看他是否会放弃自己的高尚追求,弃善从恶,成为魔鬼的俘虏。浮士德在魔鬼的帮助下,恢复了青春,遨游了人间和仙界,先后经历了对男女之爱、宫廷中权势财富,以及对古希腊艺术为代表的美的追求和享受,结果均未能获得心灵的满足。最后,在围海造田这一征服大自然和替大众谋福利的事业中,高龄而又失明的主人公找到了心灵的家园。说出了决定赌局胜负的那句话,然后灵魂升上了天堂。

我想当时歌德所在的社会也是这样的吧,歌德在文学、绘画、自然科学的学习中不断追求真理,在德国的狂飙突进运动中积极奔走,并在运动的失败中进一步深化认识,成就了思想的高度与深度。

也许我们不能完全体会到当时社会的黑暗与封建,腐朽与罪恶,但是我们可以从这本书里,这个小小的社会里感受到。

人们都说地狱是最肮脏的,歌德却说人类的社会比地狱还要肮脏,腐朽。完全可以说人间就是一个炼狱,一个充满罪恶的地域

恶行者、伪善者表面风光无限,实则心惊胆颤!冥冥苍天,炯炯神眼,原罪的显现、欲望的暴露。听!慈悲的天神歌,看!流泪的众生相。有多少二战战犯逃过死刑灵魂却终生受着煎熬,午夜梦回的是一具具腐尸和阴惨凄厉的催命声;一些侥幸出逃的贪官常与亲人分居世界各地,既担心被一锅端又忍受思亲之苦;宗教观念认为以上恶行足以下十八层地狱,最轻拔舌,重则刀锯。

天堂地狱之在你一念之间。中国有句老话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炼狱象征苦难,象征忏悔。天堂象征救赎这是基督教永恒的主题。炼狱中的忏悔指人的一念,善念恶念,天堂地狱。

看到天堂的光辉,美梦将会成真!地狱恶鬼又再哀嚎,听得我心碎心惊,拖住我的脚想让我沉沦,而我却渴望自由的翱翔,向往天堂的晨光。

最后浮士德在为人类造福、征服大自然的宏伟斗争中,感到了最大的满足,得出了智慧的最后答案。浮士德所得出的最后答案无疑是积极的,但有着空想的性质。离开改造社会单纯地改造自然,到头来也只能是一个幻想。:我要勇立时代的潮头,我要纵身跳上时代的巨轮;苦痛、欢乐、失败、成功,我都不问,男儿的事业原本要昼夜不停。

失明的浮士德把魔鬼为他挖掘坟墓的场面当作是他的人民与大海搏斗的壮丽景象,这也正是浮士德悲剧意义之所在,也是歌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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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记叙文作文:三度青春

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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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终于放晴了。

学校的桃李广场上的李树又恣意地盛开了,前几天还是一树的花蕾,才这几天,竟然全部绽放了,一树明媚。偶尔见到一些同学在李花边合影,稚嫩中透着几分成熟的脸庞与米白中透着嫩黄的李花相互绽放着,在定格的那一瞬,美丽的青春仿佛亦定格住了。

我亦停下匆匆的脚步,只为着独自静美的花儿驻足,去感受那花心中纯净的灵魂。李花的枝干弯曲而不失直朗,一根根枝干交错着,和米白的花相比,显得她的枝干如此的突兀,那黑褐色的骨节蜿蜒盘旋的生长着,那一树的繁华与丑陋的枝干,竟让我心里颤抖了一阵,想必他为了守着那一期一诺已耗尽了所有的养分了吧。

青春亦复如是,一生一期。

将所有的力量都凝聚起来,在那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里瞬间绽放,如黑夜中的一颗星眸,虽然易消逝,却也要拼却地燃烧一次,闪烁一次,发出最璀璨的光芒。

李花是没有香味的,她有的只有那最纯正的草木精华,她的枝与花在微暖的风中摇曳着,听着听着,我听到了她的笑声,那是生命中极为隐秘的颂歌,他笑得如此的纯净,不含一丝杂质,笑着这洪荒宇宙万物生灵,他洞察了生命中最谧美的伏藏——青春。

天,终于放晴了。

《二度韵竹春》

竹韵如歌。

每当经过竹林里的小径时总是忍不住停下脚步来静静的聆听那悦然熟悉的竹韵。这里的竹是黄金节竹,竹节一节一节的生长着,严冬来临之际,竹子的枝节没有变色,只是叶子衰黄了,但我知道她每岁都会有新的戎装,而竹节的色是生命的本色,他不会因岁月的变迁而褪色。

记忆中竹最矫健的姿态应该是那在风暴中不断地搏击着的竹吧,我称之为“狂竹”,那是青春所特有的“狂”,是一种至刚,是一种至柔,是极度的谦卑,是一身的傲气。由此方能在劲风中呈现出那生命中所特有的生机,青春所持有的力量。

竹子是节节往上长的,他没有向下的方向,他

只有不断的向上,前进着。每当看到那伟岸的竹子直指苍穹,我都感受到一股勇气蕴藉其中,那是一种无畏的气场,那是对生命本质的探寻。

《心经》云: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许多人对生活怀着一颗畏惧的心,是应为心有挂碍,所谓无挂碍之心,即赤子之心,即“狂心”,当用一颗赤子之心去探寻生活中的美丑与善恶,方能一路前行,如竹般无畏,那种青春的“狂”,全世界都会为他让路,想起黄沾一首歌:

悠悠记得当天笑

仿佛入迷,又带一点惘

种种喜悦,令人为你鼓掌

眉飞色舞千千样

你是个妙人,是一个少年狂

《三度榕青春》

它位于一片绿地中,一条大理石小道到达,他身旁横放这几根很有历史沧桑感的残石雕。

与他相见是在一个烟雨弥漫的午后,古榕已经上了年纪了,以至于我去问候他时很久才回应我。我走到她身旁,眺望着他,一如眺望着我自己,他注意到我了,问:“年轻人,你来这干什么?”“我来寻找迷失的东西。”“你迷失了什么?”我说:“我在这个世界寻觅了好久,却始终没有一样东西能让我真正快乐。”“年轻人,我年轻时也像你一样寻找过真正的快乐,但我最终什么也没找到,也浪费了一辈子的时间。”“那你后悔么?”“后悔也没用了。”我走过去抚摸着他粗糙的身躯,看着满天弥漫的烟雨,我忽然间笑了,他奇怪地问我:“你笑什么?”“我并不曾迷失过什么,所以现在也无所谓寻找,真正的快乐就在你眼前,就在当下拥有的。”我们相视而笑,在这青春烟雨弥漫的雨季。

三度青春,一笑万年。

[高中记叙文作文:三度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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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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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一定有你们自己的读书故事吧!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在阅读中,你不仅能获得知识,学会思考,还能得到情感的陶冶和精神的享受。“万晶,不许看闲书,快点做作业!”你听,我妈妈又在催我不许看课外书,我妈妈只让我看语文书、数学书之类的主科书,就因为这件事,我和妈妈经常打冷战。

其实闲书也是有好处的,像《水浒传》、《西游记》这些名著,在我妈妈的嘴中就变成了闲书。

做完作业,草草地吃了一顿饭,便是人生中最惊险的时候了。我爬上了床,抱着我的小熊,准备假装入睡,妈妈看我入睡便走了。这时,我迅速地拿了一本书,把床头灯开

了起来,便急忙打开书,我像一匹饿狼,一页,两页,看得非常快,大有囫囵吞枣的意思。看着看着,我不禁被文中的主人公感动了,有时,我眉开眼笑;有时,我在心中为故事里的主人公打抱不平;有时,我又泪落如雨,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道黑影,我抬头一看,只见,妈妈正火冒三丈的瞪着我,我害怕了,妈妈已经被我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过了一会儿,妈妈拿了一把衣架,指着对我说:“万晶呀!你都已经上五年级了,还看闲书,时间已经不象以前那样多了!”哎!妈妈怎么比唐僧还唠叨,我只好高举白旗。可我一摸到书,就又看了起来,妈妈更生气了,便狠狠地打了一下,看着身上留下的痕迹,我号啕大哭了起来,但我看到了书,就忘记了疼痛。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改”呀!

我是多么喜欢看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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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英语故事作文:一枚硬币的旅程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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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day, Doras mother gave her a coin, It was a bit dirty, so Dora washed it. Then it started talking to Dora.

Today I talked to a coin, When it was made, it was nice and clean. People took the coin to a bank. It stayed there for a few days. A person at the bank gave the bank gave the coin to a man. My mother went to buy some cake from the mans shop. The man gave the coin to her as part of her change. She dropped the coin. A street cleaner saw it and picked it up. He returned it to my mother. She gave it to me as pocket money. I washed the coin to make it clean again.

一天,多拉的母亲给了她一枚硬币。它有点儿脏,所以多拉把它洗了洗。听听这个硬币的英语故事

今天我和一枚硬币谈话了,当它被铸造的时候,它很好看而且干净.人们把钱存到银行。它在那儿待几天.银行的人把这枚硬币给了一名男子。我的母亲从这名男子的商店里买一些蛋糕。这名男子将这枚硬币作为零钱的一部分找给她。她掉了这枚硬币。一位街道清洁工看到了并把它捡起来。他把她还给了我母亲。母亲把它当零花钱给我了,我洗了这枚硬币,让它再次变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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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人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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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成功,与他从小就有刻苦自学的习惯就是分不开的。11岁时,他就读完了一套通俗科学读物,并对科学开始发生兴趣。12岁时,他又自学了欧几里得几何。此外,和现代的孩子们相比,他个性重视哲学的阅读,13岁时就开始自学康德的哲学了。他还根据自身的特点、志向和兴趣,把精力集中在物理学的学习上。结果他在物理学方面果然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爱因斯坦在读书学习时不搞不必要的死记硬背,经常爱和同学在一齐讨论,使他感受到互补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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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1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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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自诩读书甚多,常常冷不丁地从书中拣一句出来,把和我谈话的人说得瞠目结舌,然后夸夸其谈的告诉他出自谁谁谁的某某某名着。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很得意,就以为自己已经博览群书,通天晓地了。还装出一副文绉绉的样子,像中了状元郎似的,好不骄傲了。昨天,我与好友m君正在闲谈,正起兴时,我眼珠子一转,脑筋一动,又冒出一句托尔斯泰的名言来,并用调侃的语气问他说看过这篇文章没有。他很恼怒,大声质问我:“你太自以为是了,我问你,《格列佛游记》,看过没?”这一下可把我问住了。说实话,我对这部世界名着早已久仰,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能拜读。于是,找了个空闲的时间,去书店把这本书捧回了家。

古人读书有头悬梁,锥刺股之说,而我读书大概也有此种精神吧。只两天,这本二指厚有余的大书就被我看完了。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先生的奇遇。这本书第一站是小人国利立浦特。小人国的确小,格列佛一只手就能拖动他们的整只海军舰队。大致说来这是个十二分之一的微缩国度。作者耐心的描述格列佛一餐吃了多少鸡鸭牛羊,喝了多少桶酒等等,反复的提醒读者牢记这个比例。例如,小人国的国民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名工匠,搭建了一个长七英尺、宽四英尺、有二十二个轮子的木架:但是主要的困难是怎样把作者抬到车上。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竖起了八十根一英尺高的柱子。工人们用带子捆绑住作者的脖子、手、脚和身体;然后用像作者他们包扎物品用的那么粗的绳索,一头缚在木柱顶端的滑轮上。九百条大汉一齐动手拉这些绳索,不到三个钟头,就把他抬上了架车……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都有四英尺多高,拖着我向京城进发……在这般小的玩具世界,所有的雄心和邀宠、政争和战事都不显的渺小委琐。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格列佛游记》的讽刺在揭示现状的同时,也构成对某些语言的模拟和挖苦。这也是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缘故。这个较有人情味的格列佛,把小说带向另一个层面的讽刺:即对人性的怀疑。

两次尺度转换起了某种否定的作用。到了大人国,这点就变的十分明确了——因为格列佛自己也变成了“小人”:他用自己少得可怜的几片小金币向那里的巨人讨好;他弄刀舞剑,展示自己的勇武;他和王后宠爱的侏儒闹矛盾、斗心机。但他的讨好保护人的行动又实属迫不得已——因为他随时可能被任何外在的力量伤害。而说它所谓的讽刺意味,则又可以用书中的另一句话来诠释,“一个人如果要在与他的地位完全不可相比的人们面前保持自己的尊严,即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是徒劳无益的。转眼见又到了书的第三卷,飞行的岛国,这一卷在我看来是最为引人入胜的了,作者再一次去进行航海,但一样也是遭遇的厄运,他被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之上。却意外的发现了飞行的岛国——拉普他。这里的人十分奇怪,似乎对乐器有种莫名的喜爱,他们除了把饭菜都做成各种各样的乐器形状以外,还时不时的就皇帝连同所有大臣拿上乐器演奏三个小时。并且把音乐视为评判一个人的标准,如果不懂音乐,或是不精通音乐,那他不管有何德何能,也是要比别人矮一头。格列佛先生在这里先是受到了很好的待遇。他去参观了位于飞岛国的陆地领土上的首都拉加多,并去游览了着名的“设计家学院”。在这里见到了许多的奇人,了解到了许多奇怪的事,甚至见到了一台能自己写出哲学,诗歌,政治,法律,数学和神学着作的书。作者在这里呆了一段时间后也离开了这个地方。随之来到了本书的第四卷,慧马国。格列佛在慧马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总而言之,《格列佛游记》既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优秀小说,也是一章具有着强烈讽刺意味的哲理文。他讽刺了社会上的种.种丑恶,却又不明说出来,而是巧妙的将它们安插在书中的故事中,把人类贪婪,为了谋权牟利的心机在小人国的大臣们身上体现出来。把人类妄自尊大,自以为是,掠夺残忍的本性在与大人国的交往中体现出来。至于飞岛国与慧马国的启示,在上面我已经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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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人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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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以为皇帝都是继承父业的,直到我看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里的朱元璋聪明、可爱、坚强勇敢、坚忍不拔。这篇文章生动的描写了朱元璋的悲惨童年。当他很小的时候,就在地主家放牛,地主不但不给吃的,还抽鞭子。在1344年,朱元璋的家乡濠州(今安徽风阳)遇上了百年大旱,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几天过去后,一滴雨没见到,却迎来了一群铺天盖地的蝗虫,一会功夫,庄稼被吃了,人被饿死了,还流行着可怕地瘟疫。朱元璋的爸爸、妈妈、大哥、大哥的大儿子被夺去了生命。仅仅只用了半个月,一家九口人就去了四人,只剩下朱元璋和他的二哥、大嫂王氏及她的一双儿女五口人还活着。最后两兄弟决定分头外出逃荒、,自谋生活。可是,他的二哥放心不下朱元璋,最后,两兄弟之后挥泪分别了。吉人自有天相,朱元璋终于找到了吃的东西,总算饱餐了一顿。

几年的漂泊时间,铸就了朱元璋坚强勇敢,坚韧不拔的精神,也练久了他强健的体魄。1352年闰三月初一,朱元璋来到濠州城下,义军见一人到城下,以为朱元璋是元军派来的奸细,准备问斩。幸好郭子兴听到报告后,赶到了城下,见朱元璋五花大绑着,却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一副轻松、从容地样子,他身材高大,浑身散发着大无畏的精神,老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希望是,不是我也没有办法了。可能是天样子特别威武,郭子兴一见就非常喜欢他,最后才知道他来做义军,郭元帅大喜,收他做了一位步兵,从此,朱元璋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原来帝王也有这样悲惨的童年,我和不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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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人故事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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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买了本《中外名人故事》,我这个小书虫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里面很多名人的事情让我震惊。我敬佩莱特兄弟的胆识,竟然敢驾着自己制作的飞机翱翔蓝天;我佩服詹天佑的气魄,敢于挑战造桥权威,给外国列强狠狠地打击;我欣赏李时珍翻山越岭,不畏艰辛,以身试药,终于铸成大作《本草纲目》……但是在这么多的名人故事里,我最喜欢达芬奇的故事。

达芬奇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画家,从小爱好绘画。父亲送他到当时意大利的名城佛罗伦萨,拜名画家佛罗基奥为师。老师要他从画蛋入手。他画了一个又一个,足足画了十多天。他觉得自己已经画的非常好了,便有些不耐烦。老师见他有些不耐烦了,便对他说:“不要以为画蛋容易,要知道,1000个蛋中从来没有两个是完全相同的;即使是同一个蛋,只要变换一下角度去看形状也就不同了,蛋的椭圆形轮廓就会有差异。所以,要在画纸上把它完美的表现出来,非得下番苦功不可。”从此,达?芬奇用心学习素描,经过长时期勤奋艰苦的艺术实践,终于创作出许多不朽的名画。

真了不起,竟然对着枯燥的鸡蛋一遍又一遍的反复了练习,正是这样他打下了良好的绘画基矗看了他的故事,我觉得十分惭愧,想想自己在暑假的时候制定的计划,每天要写一篇日记,最后只写了几天就草草结束了。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真的觉得我学习。

[名人故事故事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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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朋友高中作文500字记叙文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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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屉里珍藏着一张照片,每次看着这张照片,我的思绪就会回到三年前。

那天,下课铃一响,我便兴冲冲地冲出教室。“呯”,“我的额头呀,痛死我了。”我顺着视线看过去,原来我撞到人了。我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她看起来很一般,梳着辫子,五官很平凡,可是她的眼睛却在那眨来眨去,这为她增添了一丝灵气。我一边打量一边嘀咕道:“嗯,不错,虽然矮了点,但气质却没少。”嘀咕完,我问她是谁,她说她是新来的。这时,李老师来了,一进教室,他便重重地咳了一声,教室顿时鸦雀无声。李老师慢慢地走到讲台上,说:“这位是我们班新转来的同学,你们可不许欺负她啊。”话一说完,她便开始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陈琳,今天刚转到这,虽然大家还不熟悉,但是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教室里响起了震耳的掌声。老师安排她坐在我旁边,我高兴极了。拉着她自我介绍了一番。不一会,我们便混熟了。同学们一窝蜂涌了过来,跟她热情地聊起来。不出几天,我们便发现,她的英语那真不能用一个好字来说,与我们班的英语相比,那才叫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所以,一有空我们便如获珍宝似地围着她,向她请教,而她也会为我们补习,这样,我们的英语成绩那是一个劲地往上升啊,喜得老师笑不扰嘴。

一眨眼,已经到了最后一个星期了,下星期她就要走了,我们全班决定去照集体照,以作留念。她走的那天,我们送她到车站,她的脸上早已爬满了泪珠。看着她离去,我们的心像被什么抓着,透不过气来。

这张照片一直被我珍藏着,因为那里有一段美好的回忆,我会一直保留,永远。

[朋友高中作文500字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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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适合高中生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1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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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游名山,朋友们都登绝顶而去,我懒得爬山,便在山脚闻名遐迩的宝刹憩息。天很热,我坐在井边纳凉,寂寞寺院,寥落蝉声,显得少有的寂静。只见一位和尚,一担一担地挑水,去冲洒殿前的青石台阶。他年纪不大,话也不多,但言谈得体,识见不俗。这样我知道他是个游方的僧人,好像是佛家规矩,凡挂单者,总得为寺院做些什么力所能及的事。

忽然,钟磬齐鸣,佛号长诵,原来从海峡那边来了一位法师,以及随同多人,都披着金光灿烂的袈裟,在正殿里做法事,并布施若干万元。然后,又看到方丈引路,长老陪同,住持拈香,几乎所有的僧众都簇拥着贵宾,瞻观膜拜。相比之下,这位穿着直裰短打的行脚僧,看来只有自食斋饭,自宿僧房,无人搭理的冷落了。我说,同是佛家子弟,何必厚此薄彼?但他很坦然,继续挑着一担担井水,不紧不慢,将大雄宝殿前面,冲洗得干干净净,尘埃不沾,暑气尽消。

我打量这位僧人,不由肃然起敬。整个下午,我看他从井筒里,至少挑有四五十担水,每一次把水筲从井口提出来的时候,都是绳直而不弯,水满而不盈。然后将水再倒进铁桶里,几乎很少泼洒在井栏上。担水一路,步履安详,也不见溅溢出来。这种从容不迫,举止得当的神态,令我神往。我想换了我,是做不到的,尤其那些有钱的和尚在身边走来走去的时候,大概是无法沉得住气和大度起来的。

于是,我向他请教心静之术。他合十说,佛是不许打诳的,他没有想得这么多,甚至根本不曾想,心里只有这桶水,也就不可能生出其他杂念了。他虽然不是高僧,但他的话,他的行为,却透出一种颖悟。从此,每当我感到心烦意躁之时,就想想这位担水的和尚,顿觉有习习凉风,由腋下生起,不由轻快许多。其实,杂念即欲。人世间的许多烦恼,皆因太在乎那桶水外的名欲和物欲,纠缠其中,才不能自拔的。如果只求挑好自己那桶水,摒除杂念,力臻宁静淡泊的境界,我想,无论对已,还是对人,都会是一件有益的事情。

通常,人老了,意味着成熟。作家老了,尤其应该如此。我特别钦佩文学长者笔下,那种对于命运的领悟,人生的豁达,世情的谙悉,社会的了解,所言所行,常常于不期然中所闪烁出的智慧之光,足使我们这些后辈于迷蒙中清晰,混沌中了然,而获益匪浅。因此,我总感觉到这些老者的人品,风范,学问,乃至于炉火纯青的文章,由于经过了长时间的历练磨砺,虽岁月迁移,世道变幻,已无碍于那光辉的存在。于是在我脑海里,对这些敬仰的前辈,遂凝固成一个如玉之润,如石之坚,如水之静,如海之深的永恒印象。

不知道这是否可称之为在历史中的永恒,读者心目中的不朽?

有一年的冬天,我去积雪覆盖着的托尔斯泰的庄园参观。那庄园叫亚斯纳亚,位于离莫斯科不很远的图拉附近。也怪,那天也不知为什么,偌大的庄园,银装素裹,一望皆白,竟再无其他来参观的人,显得十分地落寞。当时,我心中涌上来很冷清,也很凄凉的感慨。因为看不到太多脚印的雪地,是冷落的最好见证。

托尔斯泰就这样很不起眼地埋葬在他的庄园里,一条平平常常的土路旁边。

他的坟墓只是稍稍隆出地面的一块小丘,除了周围的参天高树外,别无任何明显的标志。那些照例有的,也应该有的碑石啊,祭坛啊,十字架啊的装饰,在这里是看不到的,真是平凡得无法再平凡的了。要不是插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小的木板上,写了两行字,我们就会走过去了。

这两行字,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大意是这样:请你把脚步放轻些,不要惊扰正在长眠的托尔斯泰!

多好!一片洁白,万籁无声,连时间也仿佛凝固了。这一块普通的木板上的两行字,倒体会出这位大文豪朴素中的伟大磊落,淡泊中的高风亮节。我忘了查考这是谁的手笔,但使我豁然贯通,眼下这份寂寥空廓,不正是这位文学巨人,最后走出亚斯纳亚,在风雪中,追寻不知所终的辽阔苍茫的境界么?

虽然陪伴着这位文学巨人的,是那晶莹的雪和那冷冽的空气,但他的智慧之光,却会永远点亮世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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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成长故事高中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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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zzf,1992年出生,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今年21岁了,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回忆那曾经走过的路,有快乐也有悲伤,有委屈也有挫折,有幼稚天真的幻想也有远大的志向和高远的目标。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像跳动的音符编织着我美丽的梦想和绚丽的生活,我要感谢我的父母和所有关心爱护我的人,因为是他们给了我机会和力量。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里,爸爸妈妈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拥有一颗对生活炽热的心,他们积极进取,正直豁达,认真负责。但是原本快乐的生活停止在了2004年,因为房子的事情导致父亲的一阵不起,父亲相信法律,所以他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是权益,可是事实让他失望,因为那需要钱;也因为母亲的文化不高,导致了母亲签下了那份让父亲忍气吞声的协议书;爸爸和奶奶不和,爸爸也常常在懊悔娶了母亲,他也许不知道间接同时也在否定我。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我的幼稚、不懂事,还有父亲的身体也在每况愈下,不得不说,那段时间我有所察觉,但是我也在害怕,所以我选择了沉默。所以我成长为一个内敛、善良、倔强的女孩。

八岁的时候我就离开父母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小学阶段,在老师的教育和关心下,我无忧无虑的健康快乐的成长着。但时间悄悄的溜走,我在成长。进入初中,一切都是陌生的。陌生的校园陌生的同学陌生的老师。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陌生的都变熟悉了。校园不再陌生了。老师和同学也都成为朋友了,于是走过陌生,一切都变得快乐起来。然而2007年的一个事故让我措手不及。在我的家庭中,父亲是家里的力量支柱和经济支柱,所以这个事故让当时的我很茫然。中学主要是学习,自己却不曾认真的努力的学习过。上课总爱睡觉,看课外书,偶尔间陷入自己的忧伤中,下课后和同学闹闹,就这样,我平凡的初中毕业。在2008年的暑假里,我发现了我一个仅初中毕业的应届生多找到的工作很不理想。所以我在收到中专的毕业证书的时候,请求姑姑可以帮助我,然后我在姑姑的帮助下我进入了中专,进行了我三年的学习。

高一和高二的生活很宽松!高三的生活紧张而充实!高一高二的时候我试着去学习书上的知识,去将知识融入我的世界,然而英语知识的薄弱只能让我维持在班级的中上水平线上,与其他同学的成绩拉开了很大的距离。渐渐的觉得学习很累很烦躁。高一的运动会上改变了我————我报了3000m。原先报3000m只是为了让我多余的精力发泄出来,然后跑完后我知道我也收获友谊。同龄间有着很多话题,我不愿接触悲伤,所以我将时间花在了和同学玩闹上,也让我在初中时期的忧伤渐渐的抚平了,虽然伤口还在,但我能感觉到它已经痊愈了。在高三的时候听了洪涛老师的讲座,我按着她说的方法一步一步的将英语单词背下去且吃透。渐渐的我的信心也回来了,也让我的成绩进入了班级的前六。进而我考上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曾听说过:在大学里先学作人,其次是作学问。也在大学生活中体会和实践着这句话。逐渐的发现一个人对生活的价值,于是不断鞭策自己,完善和提高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我觉得自己还有许多当面还需要加强,第一,坚持读书,读好书,多读书。与伟大的灵魂对话,从而使个人修养得到提高。终身学习确定自己的目标。第二,学会取舍,宽容他人,第三,完善人格,保持积极乐观的人生观。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积极进取,按照计划定期目标行动,逐步实现目标。真正的成功,来源于前进道路上的每一小步,不要幻想凭借好运一步登天,所以我把所有精力放在短期目标上,相信一定能够实现更长远的目标。坚持不懈,每天都为实现目标努力,不管取得的成就多么微小。

我憧憬美好幸福的生活,希望努力学习工作,希望有所成就。

周围好友对我的评价:我外向合群,积极向上,有较好的交际能力,善于表达,头脑灵活有较强的思维能力,但我有我的缺点,有时太过于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进而给了同学一种忽视的感觉。但我相信我会完善我所欠缺的,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我的成长故事高中作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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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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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它对我来说是神奇的,像在夜空中的北斗星,像沙漠里的指南针,像引导船的灯塔,引导我们前进的方向,驶向胜利的明天。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自然永远是件好事,读书的价值在于你可以不断的思考,不断的理解其中的内涵与道理,提高能力,加深内涵。倘若一个人不读书,我想,他会慢慢这个时代所遗弃。就如明朝的许仲琳说过:"井底之蛙,所见不大,萤火之光,其亮不远。"不从当今的书里得知现在社会科学的发展,不知国家的政事,岂不就是萤火之光?

从牙牙学语的孩提时代到风华正茂的青春少年,我与书,从相识到相知到相恋,浓浓的墨香一直伴我成长。我和书的不解之缘自然是从小学开始的。我的第一本书是一本童话故事,里面一张张精美的插图与精彩的故事陪我走过了幸福的童年。从此,里面的故事经常吸引着我,让我痴迷。我的第二本书是"新华汉语词典"是在小学三年级得到的。我便抱着好奇的心情是浏览,去翻看。因此我的语文成绩是年级第三。由此可知"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再去看故事书,不再去看漫画,而是选择了杂志《读者》。我从它里面一个个励志的小故事了解到:书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这是不争的事实。在那个贫穷的日子里,由于山村条件有限,他们不能像现在这样,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但热爱生活、实现理想却是每一个人所向往的。他们正是在那时有一个倔强的性格和强烈的叛逆心里,不安分守己和不满足现状,要想方设法去改变自己的命运,才使自己走出大山,走进城市,过上了幸福生活。

阅读,给我带来了真正的快乐,才干,知识,感悟,素养。它让我看清了世界:虚伪与真实,善良与恶毒,选择与放弃……;渐渐地,书成为了我的良师益友。

就算再苦再累,想想它给我们的启示,也能给我们不一样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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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平凡的世界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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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平凡世界》,各种复杂的情绪如天空的云朵,随着风恣意地翻卷喷涌。我的心里,既有着对诗意生活的憧憬,也有过平凡日子的淡然。既有着拼搏奋进的豪情,也有丝丝缠绵的哀伤。

人生啊,到底该如何度过?套用作者的话说:人哪,忍、韧、仁!

在茫茫的人海之中,我知道,我是极为普通的;在悠远的历史之前,我知道,我不会留下什么痕迹。

如此说,并不意味着消沉,而是一种让生命安然的智慧。每一个平凡的生命,都有让自己过得更幸福的权利。孙少平一家起先是多么贫穷啊!一家子无论如何地努力,却还是一贫如洗。在高中念书的少平,生活是那般的窘迫,穿着破烂,食不果腹。每到餐点,还要躲避众人的目光,以保护自己敏感的自尊。但是孙少平就是再敏感,再自尊,他却依然好端端地活着,依然憧憬着美好的爱情,依然坚持读书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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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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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在读《王梦》,读完之后,我深受感触。

《狼王梦》一书中有两个故事:《狼王梦》和《狼种》。

《狼王梦》这个故事让我感到了深深的母爱。母狼紫岚对孩子的爱体现在她在蓝魂儿就要死的时候。在蓝魂狼被铁疙瘩砸住的时候,紫岚可以说想尽了一切办法,但一切都是徒劳。为了让蓝魂儿不被枪和猎狗给害死。她只好暗中残忍地杀了蓝魂儿。为了让她的儿子当上狼主,她费了千辛万苦,但她的儿子却一个接一个地死去。为了让她的唯一的女儿产下未来的狼王,她与杀死她最勇猛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个故事也说出了猎人为了猎取猎物而丧失了天良。

《狼种》里的主角不狼,而是一条一条狗。这只狗叫大灰,曾经受过警犬训练。但它却返祖了。外形酷似狼,这个故事写出了狗好主人的忠诚。

我想对全世界人民说:“一定要保护珍稀动物!”特别是野狼在我国现在不足1000余头,再不保护的话,就将濒临灭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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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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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那鸟儿飞过树梢,像那花香掠过鼻尖,又像流星划过天空的一霎那。书,带给我的知识和乐趣是无穷的。我从小就喜欢看书,书中的内容有的让我开怀大笑,有的让我深思熟虑,有的让我沉默不语,也有的让我泪落如珠。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名人故事》,妈妈叫我去吃饭。当时我的心正在为袁隆平爷爷爱国爱民的精神所感动,正津津有味地读着书,在书的王国里遨游。完全没有听见妈妈的话。忽然感到耳朵上一阵火辣,妈妈一把揪起我的耳朵,把我往餐厅拽。我这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我心爱的书籍。

还有一次是在夜晚,我等妈妈睡着后,偷偷去卧室拿了把手电筒,在被窝里看起了《不可思议事件簿》。因为担心被妈妈发现,所以还时不时地探出头来观察周围的情况——妈妈来没来。渐渐地,我看的入了迷。事情往往就是这样,该来的总会来的。妈妈再一次消无声息地来到我身边,揪起了我的耳朵,用不容商量的口吻对我说:“马上睡觉。”

因为喜欢读书,我的写作能力也十分了得。好几次我的作文都在班里得了奖,还被刊登在学校的校报上。现在我已经五年级了,阅读对我来说也越来越重要了,妈妈也理解了我。不但再也不阻止我看书,还主动帮我买了许多课外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像一架不知疲倦的时钟一样,不停地提醒我要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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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电脑的故事作文高中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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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正正桌上摆儿,一只老鼠跟身旁,二十几块巧克力,点点就会嘀嗒响。”你们知道是什么吗?那就是知识渊博的电脑

电脑有四个部分组成,有像小老鼠似的鼠标,有像巧克力似的键盘,有方方正正的显示器,还有会说话的主机先生。

电脑可以用来查资料,可以打出许多的字,还可以在你无聊时陪在你的身边。那你想知道我和电脑发生过一个怎样的小故事呢?那就得从我三年级的时候开始讲起了。

记得在那个时候,我只要一打开那一扇装满了数不胜数的知识的大门,我就一直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不会管你怎么叫我,我也不会走出这篇充满知识的海洋。所以,我的鼻子上又长了一双眼睛。

一天下午,我又像往常一样打开了电脑,津津有味地看起了里面的小说,有的时候,我会因为故事中人物有趣的做法而开怀大笑,有的时候,我会因为主人公被野兽抓了而吓得惊慌失措,心怦怦直跳,就像有一只小白兔在跳似的,还有的时候,我会因为主人公用智慧脱险而长舒一口气,这样,我心中的大石头才稳稳当当地落了地。

也许是因为我看得太入迷了吧!爸爸妈妈叫我吃饭叫了数十遍,我也没听见。结果被他们臭骂一顿。

对于我来说,要是一天没有了电脑,就像小鸟没有了翅膀;就像人们没有了食物,就像大地没有了小草的点缀。

这就是我和电脑之间发生过的故事。我和我的电脑是永远不会画上句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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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生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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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洛德,作为一名副主教。一生钻研学问,对于爱与禁忌都有着极端的克制。可是,在日复一日的克制之下,他的爱越来越畸形扭曲,最终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书中对于克洛德的正式出场介绍,是在第五章“伟大的副主教”。首先描写的是他对于上帝的极度虔诚和恪尽职守,而紧接着通过对他的那些诡异行为的一些刻画以及与夸克纪埃的一番对话,展现出这样一个老江湖的虚伪狡猾。他认为一切的医学和占星学等科学是假,只有炼金术才最真实。这样一位饱读圣贤书的学者,内心的冲突源于他对上帝的虔诚与书中的知识。那些他所学习的知识从根本上来说是反教会的,但在教会的浸染下长成的克洛德又怎么可能去否认教会的某些非科学的错误。这直接导致他陷入了失衡之中,在现实和虚幻之中一步步走入自我的毁灭。

在克洛德真实生活的这个世界,他是完全孤立的一个个体。对于弟弟若望,他倾注了全部的爱,可弟弟找他的时候只为了金钱;对于养子加西莫多,他们更像是“主人和够”,克洛德无法找到任何的亲近感。于是在情感上的失意,以及钻研在炼金术研究上的不顺,让克洛德找不到任何的出口。爱思梅拉达的适时出现,成为了克洛德唯一的选择。他将爱思梅拉达视为救赎自己的一条道路,渴望爱思梅拉达去拯救自己的内心世界。

可是,他无视了爱思梅拉达的尊严,盲目地奢求回应。于是这样一种畸形且又病态的爱让克洛德认为:倘若得不到爱斯梅拉达同样的爱,他便宁愿毁了这个人的性命。被克洛德爱的女子是不幸的——因为他在旅馆的行为,爱斯梅拉达被公开审判且在严刑下供认不讳;因为爱斯梅拉达的拒绝,他选择大声呼喊,放任爱斯梅拉达的死活。作为一名教士,他甚至任何的性欲都是错误的。可是,欲望越克制也越猖狂。想办法摆脱困境的克洛德并不像现代人一样选择成全、离开,而是用卑鄙的手段让爱思梅拉达离开。

纵观克洛德的一生,无疑是可悲的。陷入对自我认知的矛盾的漩涡中且无法挣脱出来,以及得不到社会大众的归属感,这都折磨着克洛德的身心。这样极致的心理扭曲外化于他那一声魔鬼的笑,于是也迎来了他应得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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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高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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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没有出众的外貌,没有多么好的家庭背景;但我想,我唯一拥有的,就只有那美好的回忆了。——题记

我的童年是充满着灰暗的。曾记得当我刚会蹒跚走路时,常常会犯错误;也许那并不是什么值得记住的事,但它却像一根刺,深深地扎在了我的脑海里。我那时带着满满的好奇心去摸清洁剂,结果没有拿稳,清洁剂像球一样滚了起来,一直到了那个人的脚下,那个人的脸十分可怕,她大声呵斥我,把年幼的我下哭了,家里人闻讯向我投来了目光,有的是愤怒,有的是哀伤,但更多的是不安……

从那时起,我就对那个人充满了怨恨。在小孩的世界里,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陌生,我因好奇而不小心把暖壶打翻了,在那一刹那,我的小腿红了一大片,也许那是我第一次嚎啕大哭吧。家里人听见了我的哭声急忙赶过来,一把就把我抱了起来,用凉水给我冲洗,那一瞬间,时间仿佛停止了一般。曾记得那时,那个人的眼里充满了焦急与不安,我的泪也在那刻停止了,也就只有一次,我看见了那个人对我的关心;也只有那一次,那个人放下了男尊女卑的思想,为我担心……

现在那个人已经渐渐地变了。她现在天天去给我买零食,什么好吃的都留给我。即使她的身材已变矮,双腿已变弯,可还是那么灵便,在马路上总能见到她那忙碌的身影。她的口中总念叨着:“这孩子怎么还没来啊?”她的变化实在是让我难理解,以前她总是对哥哥宠爱有加,但后来哥哥上了高中,就很少回来看她了,于是她就对我好了。我想这可能是老人对亲人的一种渴望吧!无论她怎么样,可她终究还是

我的家人,也许她现在有一点后悔,有一点难过,但我都会陪她走下去,我想让她度过一个幸福的晚年。也许我很幼稚,认为她偏心,但会不会是她向我表达了爱,我没有察觉到呢?现在,我常常陪她出去遛弯,见她脸上充满了笑容,脸上充满了皱纹,我的鼻子不禁一酸,原来岁月那么快就过去了。

我还能再陪上她几年呢?我们之间的故事实在是多的不能再多了,可时光不复返,我愿在我的故事了充满了那个人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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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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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胤

东晋人车胤,年幼时好学不倦,勤奋刻苦。他白天帮大人干活,夜晚便捧书苦读。但是由于家境贫寒,常常没钱买油灯,书也读不成了。他为此十分苦恼。

一个夏夜的晚上,车胤坐在院子里默默回忆着读过的书上的资料,忽然发现院子里有许多萤火虫一闪一闪地在空中飞舞。他忽然心中一动,要是把这些萤火虫聚集在一齐,借它们的光不就能够读书吗?于是,他开始捉萤火虫,捉了十几只,把它们装在白纱布缝制的口袋里,挂在案头。从此,他每一天借着萤光苦苦地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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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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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整整一周“啃”完了一本书――《月亮与六便士》

在这一周里,阅读课的时间加上课外时间,甚至加上自习课的时间,我才勉强大体看完了一遍。

其实我是不爱看名著的,尤其是外国名著。相比起来,我更喜欢时下流行的快餐书籍,同样的时间我可以读上五六本,我也更喜欢其所带来的一次性放松和愉悦,而《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是我第一次真正领略到名著的魅力与韵味。

还记得刚开始借来它时,我是颇带着不满意的,我不爱外国的名著,最重要的是因为里面孪生兄弟一样又臭又长的人名,因为别无选择,所以我开始了与它的故事

最初打开书直奔主题,翻了几页尝尝鲜,发现根本读不懂,于是我耐着性子花了极长的时间去研读前面的序,再次翻开正文时颇有一种豁然醒悟的体验,让我感到了成就感与自信,也促使我有了继续下去的动力。

再后来的过程中,我逐渐对文中极具特色的对话与带有明显西方色彩的逻辑与为人处世的方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里面人物的对话总是带着夸张的手法与暗讽的意味,还带着一点冷幽默。这些句子通常我第一遍是读不懂的,我得向后看看情节发展再加上反复推测才能读懂,所以我最爱读着读着就翻到前面去品味人物的对话,越钻越觉得深刻。我至今还记得关于作者与一位女作家评判主人公放弃妻子儿女独身去巴黎的话语。文中不符合中国思维的逻辑与为人处世的态度也是深深吸引我的一点,它更强调个性与追求,而不是合适与合乎常理。

读完整本书,我对这本书整体所想表达的主题有了粗略的理解,也知道书名的由来。月亮即远大的追求与理想,六便士指眼前的蝇头小利,有时我会问自己“是弯下腰去捡六便士还是会抬头追求遥不可及的月光呢?”我彻底爱上了这本书。她能带给我不一样的知识与教养,也能让我包容文化差异,培养了我的耐心,更重要的是她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和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还使爱上了阅读。

这就是我与它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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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人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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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时,少年时的匡衡,十分勤奋好学。由于家里很穷,所以他白天务必干许多活,挣钱糊口。只有晚上,他才能坐下来安心读书。但就是,他又买不起蜡烛,天一黑,就无法看书了。匡衡心痛这浪费的时间,内心十分痛苦。他的邻居家里很富有,一到晚上好几间屋子都点起蜡烛,把屋子照得通亮。匡衡有一天鼓起勇气,对邻居说:“我晚上想读书,可买不起蜡烛,能否借用你们家的一寸之地呢?”邻居一向瞧不起比他们家穷的人,就恶毒地挖苦说:“既然穷得买不起蜡烛,还读什么书呢1匡衡听后十分气愤,但就是他更下定决心,必须要把书读好。

匡衡回到家中,悄悄地在墙上凿了个小洞,邻居家的烛光就从这洞中透过来了。他借着这微弱的光线,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渐渐地把家中的书全都读完了。

匡衡读完这些书,深感自我所掌握的知识就是远远不够的,他想继续看多一些书的愿望更加迫切了。附近有个大户人家,有很多藏书。一天,匡衡卷着铺盖出此刻大户人家门前。他

对主人说:“请您收留我,我给您家里白干活不报酬。只就是让我阅读您家的全部书籍就能够了。”主人被他的精神所感动答应了他借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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