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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张嘎》的读书笔记(20篇)

摘要:我要衷心地感谢《红岩》,不仅因为它为我树立了榜样,更由于它使我深入地体味到什么是光辉的历程,什么是血染的风采,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什么是珍贵的青春,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与认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一些关于《小兵张嘎》的读书笔记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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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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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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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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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改变了我的生活方式,要强,事事以自我为中心的我渐渐的从书籍中获得了做人的道理:“退一步海阔天空。固执、不懂得变通的我从书籍中懂得了灵活变通的重要性,懒散,拘泥于时事的我从书籍里明白了时间的可贵。”

暑假里我读了《西游记》这本金典小说。《西游记》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师徒四人在去西方取经的路途上,和琼山恶水、妖魔鬼怪斗争的历程,并将所经历的千难万险形象华为妖魔鬼怪所设置的九九八十一难。以动物幻化友情的精怪。师徒四人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取回了真经。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聪明、有感、机灵,而且对师傅勤勤恳恳,即使他的师傅会用紧箍咒让他痛的死去活来,他也不会怀恨在心。

而我就不一样了。因为想下楼与同学们玩,所以把作业都乱写一通,就和他们一起去玩了。在奥数课上,老师因为这件事情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了我,并让我回家重写,因为这件事让我恨极了那位老师。早上我到教室,也不向她问好,上课时也心不在焉。现在想起来真后悔极了。老师对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其实是为了我好,我不领情反而记恨她这样是不对的。

我想:我今后一定要虚心听取他人的建议,改正错误。就像孙悟空那样尊敬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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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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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书中的孙悟空追求自由,当他破石而出时,他不受任何束缚。在学得本领之后,他闹龙宫,闹冥府,在花果山上称王。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很多妖精都想吃唐僧肉?因为吃了他的肉就可以长生不老,但是他们都被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打跑。最后取到了真经。

孙悟空为了帮助唐僧去取经,奉献了许许多多。一次,孙悟空用他的千里眼发现了一个姑娘是妖精扮的。就用金箍棒打了那个妖精,但是唐僧却说他别打无辜。而让妖精逃走了,唐僧看见的就是尸体,他念了紧箍咒,孙悟空十分疼痛,但他却不停是念着……我想对唐僧说:“你为什么要念紧箍咒呢?那个姑娘是假的,她会伤害你的呀!”孙悟空你为什么要奉献那么多呢?是要让唐僧回报你吗?不,这肯定不是,那是为什么呀?

感动之余,也引起了我的沉思。在如今这个处处充满竞争的社会里,这种无私的奉献还会有吗?难道过惯这种舒适生活的我们,就不习惯这种人间最平凡的奉献了吗?

想着想着,我想起去年暑假,我和朋友小安一起做作业,一道数学题把他难住了,这是一道计算一个不规则图形的周长,因为这些题我都做过五道,她就问了我,我也在解一道题,我就对她喊了一声:“快走。”我看她失望的样子,心中有些不忍心,但是又想做这些题时我思考了很久,才找到方法,读后感·问什么要让你不思考了,不用时间而直到解题的方法呢?但是我后悔了,我用我的五分钟告诉她解题的方法,或许她就不用做100道这样的题了吧?但是,小安为什么不可以像孙悟空那样面对困难,永不退缩呢?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奉献是可贵的,有了奉献世界才和平才能让每个人都成为朋友。但是迎难而上的精神也是十分可贵的,只有面对困难才可以取得成功,如果你受到了挫折而退缩了,那你是无法成功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去阅读《西游记》这本书吧!一起去体会书中的道理,孙悟空的珍贵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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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写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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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边的小豆豆》是黑柳彻子写的,她是日本着名作家、着名电视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窗边的小豆豆》讲述的是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非常淘气,在一年级时因为好奇,在上课的时候,把书桌的盖子开了关,关了开,足有上百次!后来,她没把桌子弄出声来,却一直站在那里,原来是为了和宣传艺人打招呼。还有……还有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因为她太淘气了,所以别的学生受到了影响,她不得不退学。于是,她转学了,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这本书称赞了小林宗作的美好心灵。我觉得他的心灵非常美好,也非常爱孩子,他用了自己独特的方式来把爱传播给孩子,让他们快乐成长。小豆豆是个性格开朗、喜爱和同伴们一起玩的孩子。不仅这样,小豆豆还是个不嘲笑别人的孩子。小豆豆这一种不嘲笑别人的品格,不仅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还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相反,有的人,却以着自己家里富有,就经常买一些名牌的衣服,穿回学校炫耀自己的衣服多美,而看到哪个同班同学穿得不比自己好,就会嘲笑那同学。我要学习小豆豆那样,不嘲笑别人,多帮助同学,宽容对待同学,我相信我一定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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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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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直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希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己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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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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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那人物究竟是怎么活的?又是怎么死的呢?我们就拿茶馆的掌柜来说。

“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这是王掌柜他自己说的。王利发精明、善良、勤劳,善于经营。他胆小怕事,本着莫谈国事的处世原则,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度日。可是,他越怕国事,这国事就越是不断地往他的茶馆里钻。他信奉改良主义,可改来改去,这茶馆越改越糟。在第三幕里,王掌柜似乎看透了一切,他也变得老于世故了,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见人陪笑、作揖、夹着尾巴做人了。人生的磨难,使他变得倔强起来。

可最终他是怎么死的呢?他自己上吊死了。临死前,他把家人打发到解放区去,自己和常四爷、秦二爷聚在茶馆里撒起纸钱来。三位老人苦中作乐,为自己送终,聊以宽慰,这令人怜悯。一辈子渴望改良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这就是王利发的人生悲剧。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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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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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本十分经典的小说。可以与它相并列的还有《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这四本合称“四大名著

《水浒传》真实的描写了宋代时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在字里行间中逐渐揭露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以及统治阶级的种.种罪恶。同时也赞颂了英雄们的正义行为和不朽的精神,他们帮助百姓们安居乐业。从而塑造出了一百零八将的梁山好汉,塑造出了正义的形象。

在全书中我最喜爱“花和尚”鲁智深。他虽然长着一副十分凶猛的外表,但是却怀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他见义勇为,嫉恶如仇。在他听到一对父女对郑关西的哭诉后,十分厌恶屠夫,便答应父女俩会惩罚一下郑屠夫。但一不小心失手便三拳打死了郑屠夫,又保护这对父女送出了镇子。他与屠夫和这对父女都不认识。但是当他听到了屠夫的险恶。于是出于良心,他看不下屠夫对行为。也不顾自己的地位,去帮父女脱离苦难。这也表现出了他十分的正义,爱憎分明。

《水浒传》讲述了一些民间的英雄故事,也让我对他们的忠义感到震撼,使我对他们原先的看法发生了截然不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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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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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第一次读这本书,是6年级的时候了。一开始,我不喜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读着读着,就觉得,鲁滨逊的生活充满了艰险,他在岛上的28年生活,也同样,有着不一般的经历。

鲁滨逊在1632年出生于英国北部约克城的一个富商家庭,全名叫做鲁滨逊?克罗索。鲁滨逊有两个哥哥,还有两个小妹妹。大哥服兵役多年,当上了英国一个步兵团的中校。后来,大哥的部队跟西班牙军队在刻尔克附近发生激战,大哥就这样阵亡在战场上。至于他的二哥,从鲁滨逊开始记事的时候就没什么印象,只听说他下落不明。只知道他和大哥都留下了后代,就是鲁滨逊的两个小侄。鲁滨逊渐渐长大,成为了一名令人尊敬的法官。可是,他的脑子里却充满的航海旅游的念头。

一天,鲁滨逊和他的父亲说了自己的梦想,父亲听到后,伤心地流泪了,但是,鲁滨逊还是很想去海上航行,却遭到了父亲的严厉拒绝。1651年9月1日,鲁滨逊从赫尔海港上船出发了。船刚驶出港口就碰到的可怕的风浪。8年后,鲁滨逊伦敦出发,船上一共有14个人。12天后,鲁滨逊踏上的船,遭遇了长达10天的飓风,不久,他们又遭遇了另外一次狂风恶浪。突然有一个人喊道:“陆地!陆地!”他们刚要跑出船去,却发现船又突然搁浅在一片沙滩上面再也动弹不得。大副靠了大家的帮助把小艇放在大船的旁边。他们全都上了小艇,把小艇解开。听凭上帝和海浪支配他们未来的命运。没过多久,巨浪向他们压来,小艇上的人东一个西一个,都来不及喊一声“上帝啊!”就都被海涛吞没了。那时,就只剩下了鲁滨逊一个人,其余的人全都没海浪吞没了。鲁滨逊在一个荒岛上“建”起了自己的“家”。

25年后,鲁滨逊救起了一个逃亡的俘虏,也就是“星期五”。渐渐地,鲁滨逊已经习惯的荒岛上的生活,也救起了一个又一个俘虏,其中有一个,还是星期五的父亲。1686年12月19日,鲁滨逊离开了生活了28年2月9天的荒岛。拜读这部小说后,我对鲁滨逊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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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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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一共刻画了327个人物形象,从封建高层到社会底层,无不包含涉及,并且一个个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形象,让人觉得活灵活现,喜爱不已。并且关系错综复杂,情节量庞大,读起来令人反复咀嚼。而这样的一部精华佳作不是一蹴而就,其中蕴藏这作家曹雪芹的多少社会功底。

由于出身显赫的官宦之家,曾祖父曹玺曾深得皇上的信任,这样的家世背景使得曹雪芹对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有很深刻的体验,才足以将贾家的生活刻画的如此细致。并且曹雪芹的祖父也曾做过康熙皇上的伴读,书香世家,使得曹雪芹自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有深厚的文学素养。

不料,在曹雪芹十二三岁时候开始家道中落,二十岁之后,曹家彻底败落,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地步。这样的转折变迁,让曹雪芹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身世经历使曹雪芹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就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他深刻体验并且明白人生的悲哀,世道的无情,看到了封建贵族的颓败之势,欺凌之恶,曹雪芹这个艺术天才,加上自身的桀骜不驯,清高傲骨,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寄托在了这一伟大著作—红楼梦上了。

而在红楼梦之中我却最最爱林黛玉。我觉得这个女子,虽是柔弱,却孤傲,灵动,骨子里深驻着自己的梦想,想那一经典画面,手提着锄子,挽着篮子,葬一方落红,那是自己的心迹。落红飘飞下,那是多么唯美多么凄美。家道中落,无奈进京,寄人篱下,心寄宝玉。在当时迷乱的贾府,在当时奢靡的贾府,在当时礼尚成风的贾府,在当时上行下效的贾府,在当时唯利是图的贾府,在当时人心险恶的贾府,她没有薛宝钗的处事圆滑,稳重端庄,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冰洁,自在,潇洒,恬然。

她她像水一般,安谧却灵动不已。身躯虽是瘦弱,但看到的是多少男儿所不曾却若天地一般,有大美而无言。在当时考取功名利禄为驱动的时代,她却没有极力劝说宝玉读书考试,不屑日日与人争斗,时时绑紧神经,心怀诡计,而是在琴棋书画中寻觅黄金屋颜如玉,与贾宝玉一起畅游西厢记!在爱情里,她坚守,她坚持!让我看到一个在如此封建的社会中却又多么勇敢的知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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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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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讲的是鲁迅为生病的父亲求医问药,结果还是没有救回父亲的经历。

父亲生病时,鲁迅为父亲请了很多的医生,这些医生都有共同的特点。

首先,他们都自称是名医,其次,诊金都非常的贵,还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药引很奇怪。新方一换,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找。先买药,再寻药引。严重耽误了病人的病情。比如第一个来的“名医”药方中的““生姜”两片,竹叶去尖,他是不用的,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取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天。”这样很耽误时间,延误治病时间。

又例如后面来的陈莲河先生,他的药方是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但最后还是没有用。最后父亲的病如益恶化就请巫师,

但最后听从衍太太,在床边喊父亲,最终还是失败了。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文中,鲁迅的父亲因为过于迷信中医,相信那些根本好不了的偏方,而不相信科学,让西医诊治,虽然现在中医是我们得以大国粹,但前提是它是由科学可依,就算没科学所依,至少不像文中那些“名医”所说的那么悬。

在古时候,虽然有类似于华佗,扁鹊的神医,但是当时还是以封建迷信来治愈疾病或躲避灾祸,例如我曾在x看到,明朝倭寇攻打某城,那个城的老县令,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抵御外敌,而是到寺庙吃斋念佛,希望根本不存在的佛祖来解决问题,更多的求雨,一群巫师在那里手舞足蹈,但滴雨未下,简直是劳命伤财,最后还没有效果。

最有代表的就是那些帝王,术士寻道成仙,成天吃一些所谓的“丹药”或长生不老药,其实,那些药铅,汞严重超标,又是烟熏火燎,非但没有长寿的效果,反而让他们更早的离开了人世。

有一边文章说过:“有一个老和尚有一个磬,每当寺庙里的钟敲响时,磬旧货跟着响。老和尚以为是妖魔鬼怪在作怪。但其实这只是共振问题,只要日他们的频率不一样就行了,说得再简单些就是,在磬上或钟上磨磨就可以了。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那些没有科学依据的话,要相信科学,要以正常的,科学的渠道,来解决疑难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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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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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了《父与子》一书。这本书是20世纪30年代初的漫画家埃·奥·卜劳恩(E·O·Plaune)的作品。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对父子,爸爸幽默搞笑,儿子活泼可爱。我们买的是英汉对照版本。从这本书里,我们不仅能感受得到那总温馨快乐的感觉,还可以学到简单的英文句子。

我会读的英文句子是:I am so lucky!(我太幸福了!) Wow ! Its so funny(哇!看起来很好玩呀!)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父与子在生活中的那种融洽的情感,文中的父亲没有英俊的外表;没有健壮的身躯;没有稳定的工作。但他却有善良、幽默的内心,使人一眼就喜欢上了他。从他的每个举动中,我们都能感受出他很爱自己的儿子。文中的儿子没有聪明的头脑;没有乖巧的性格;没有渊博的知识。但他却有调皮、淘气的性格。他还有一点儿小聪明,却常常坏事。他和我们一样有纯真的童年,无暇的幻想。唯独不同的就是,他有巨大的范围让他玩耍,而我们却只有一小块地方玩耍。

他们是一对快乐的父子,一对幽默的父子,一对淘气的父子。他们就像是一对铁哥们,一对好朋友。其实,不仅在漫画中有这样的父子,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父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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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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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是德国的格林兄弟写的。

灰姑娘是一个失去妈妈的女孩,继母和她的两个女儿经常欺负她。之后,灰姑娘得到了小鸟的帮忙穿上了裙子和水晶鞋参加舞会。最后,灰姑娘和王子结婚了。

读了《灰姑娘》这篇文章,我要学习灰姑娘的善良,做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灰姑娘》还告诉我要勇敢:有一次,我上游泳初级班,老师让到一米七深的水区去游,我就是不下,但是,我想到了灰姑娘那么勇敢,就咬咬牙,跳下去了。我最后战胜自己,做个勇敢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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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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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能印刷出来出版,不用说都知道,这不是一般的家书。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天下父母子女强烈的感染启迪。

书的点点滴滴很容易就联想到生活中的自己。虽然我没有傅聪的成就,也没有一个像傅雷一样的爸爸,可是我依然感觉到生活中,总有一些东西与傅雷家书中发生碰撞。如在傅聪出国的第三天,傅雷给傅聪写的信中提到,傅雷重温了傅聪的童年,“跟着你痛苦的童年一齐过去的,是我不懂做爸爸的艺术的壮年。幸亏你得天独厚,任凭如何打击都摧毁不了你,因而减少了我一部分罪过”。

书中这一句话让我想起我与我爸爸,在我的印象中,我的爸爸对我脾气很好,可是他从不会赞美我,还经常打击我,还记得在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次考试居然考到99分,回到家里很开心跟家里的人宣扬了一下,可是我爸却只说了一句话,怎么那么差,差那么一分都拿不到。

我们家本来就没有什么奖惩制度,没想到考得这么好,连一句赞美的话也不给我说一下。当然,我有着乐天的性格,这么一点点是不会打击到我的,所以我依然开心的活着,还经常与我爸倜傥。还阅读了《傅雷家书》,在想自己是否也是“得天独厚”呢?在想我的父亲是否有觉得“罪过”呢?如果是的话,那我想我应该努力活的更精彩,来减少父亲的愧疚。

《傅雷家书》是一本很值得一看的书,而且不同时期会有着不同的感受。如果在小学中学时期看,你会羡慕傅聪,如果自己也有一个这样爱自己的父亲就好了。现在上大学,看着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你会想起自己的童年,你会用不一样的角度去看问题,你会从书中学习怎样去阅读着父爱。你会发现,母爱如海父爱如山,不仅仅母亲的爱是如此的直白,父亲其实也一样,只是他们的方式不一样,我们不懂得如何去阅读父爱的伟大。

父母对待子女不必太苛刻,偶尔让他们暂停一下,这样才会有更大的动力勇往直前;子女不必对父母太挑剔,如书中所说的完美永远是追求不到的,唯有学会感恩。阅读着《傅雷家书》,阅读着伟大的父爱,学会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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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读书笔记与人物赏析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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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四大名著里《水浒传》这一书,在这本书了,我结识了许多英雄好汉豹子头林冲、及时雨宋江、行者武松、浪里白条张顺、黑旋风李逵、母夜叉孙二娘等,他们各有各的本领,看完书之后让我明白了忠和义。

这本书中的个个人物都有忠,他们忠于朝廷,就像我们热爱自己的祖国,他们劫富济贫就像我们帮助我们不相识的人一样,他们对于朋友和亲人又是那么尽心尽力,他们为了朋友可以不顾一切,这本书里,几乎个个故事都深深的体现他们对家人对朋友的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民他们热爱自己的国家,孝敬自己的父母,他们都有着这样的精神,这一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假如我们生活中人人都有这种精神,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还有义,他们每一位好汉都有正义感,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他们知道自己做什么是对的,做什么是错的,在他们每一位英雄好汉当中人人都有正义感,我觉得我们更应该学习这本书中的正义。

但是最后梁山泊的好汉,有的走,有的死,因为是宋江让梁山泊变成这样的,真让我想不到宋江为了自己的官位,却拿自己梁山泊里的个个英雄好汉的生命做赌注,假如他当初听了李逵说的:“杀上东京,夺了鸟位”。也许下场不会这样,梁山泊也不会四分五裂,死的死,走的走,这一切全是宋江为了自己的官位不听从自己好朋友的话,最后的结局才会是这样。

读了这本书,让我有许多想法,做人要有忠、要有义,不能为了自己的好却伤害自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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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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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我很喜欢里面的皮诺曹。

开始皮诺曹是一个调皮的小木偶,学习不认真,爱撒谎。可是后来,他的爸爸被鲸鱼吃进了肚子里,皮诺曹为了救爸爸,他也跑到了鲸鱼的肚子里,把爸爸救了出来。他们一起回到了温暖的家里。晚上睡觉的时候,有一位仙子把皮诺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爸爸老了,皮诺曹给爸爸做了一个漂亮的椅,天气好的时候,皮诺曹都会推着爸爸到外面散步,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本资料来自puXuewaNG.com)

我觉得皮诺曹的爸爸很爱他,皮诺曹也很善良、勇敢。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感动了仙子,所以仙子把他变成了跟我们一样的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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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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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这本书故事情节曲折,人物特征鲜明,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在大宋内忧外困的时期,出了一批英雄好汉,他们就是梁山泊好汉。俗话说,乱世出英雄,也许,就是天意把他们派下来拯救大宋的。

梁山泊好汉其实有很多优点的,比如说忠义、勇敢、团结等。忠义是梁山泊好汉的优点。他们始终都坚持忠义这个做人原则。而宋江则是他们的领军人物,他的忠义无人能比,在他被刺时,同伴们不想让他受苦,他为了尽到忠义,毅然地说不,甘心为国去死,他的忠义已经超越到不分敌我,连对敌人的头领,宋江也照样尽到仁义,亲自松绑、敬酒,好酒好菜款待,令人感动至极。

他们另一大优点就是勇往直前的性格和永不服输的精神。在劫取十万生辰纲这不义之财时,他们巧扮客商,酒中下毒,使押送的军士毫不反抗,就把这大笔金银送给了他们。在征集好汉们劫财时,没有一个人因为担心后果如何而不敢参加的。在官府追捕时,他们勇敢地冲上前线,为了自己的一腔热血和满膺愤怒战斗。因此,每一次的战争大局总是以梁山泊好汉告胜而结束。

当然,团结友爱也是他们的另一个优点。为了救出无辜受害坐牢的同伴,他们奋不顾身,努力地杀出一条血路,即使牺牲自己的性命也要救出被困的同伴。正是因为他们团结合作,所以才能无敌不克。梁山泊好汉并不是那么完美,但他们懂得互补其短。比如,在莽撞勇敢的李逵办事时,总会有谨慎胆小的燕青相陪。他们会合理地安排各自的工作,尽其所能。他们把李逵放在陆军前线,把张顺放在水军前线。他们之间也有误会与不理解,但从没冷脸相见,总是心平气和的解决了。在李逵_后,他听到假宋江干出的坏事,便去找宋江。得知真实情况后,负荆请罪。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团结,所以才形成了牢不可破的集体。

我们应该学习梁山泊好汉,做一个忠义、勇敢、团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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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父与子》读书笔记 卢舒旸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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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这本书虽然一个字都没有,但它的内容非常有趣易懂。

“可疑的螺旋形”是《父与子》这本书中的一个小故事,讲述了儿子和父亲去动物园玩,儿子把小象的鼻子卷成螺旋形了,站在远方的父亲看到了这一幕很生气,去追打儿子。这时小象痛苦的叫了几声,父亲回过头来轻轻将小象的鼻子还原。这时儿子在“螺角山羊”旁玩耍,父亲赶到时发现山羊的角是螺旋形的,破口大骂。

如果我是儿子,已经将小象的鼻子卷成螺旋,又看见了螺角山羊,父亲又骂我不懂事时,我会说:“爸爸,这不是我做的,你看,‘螺角山羊’它的角本来就是这样的。”如果我是父亲,在儿子已经将小象的鼻子卷起来,又看到了螺角山羊,我会想:儿子不会做这事吧,山羊角也是山羊无法支配的。

生活中,我们做事情前要了解情况才能入手,不要冒然行动,不然会造成笑话。

比如有一次我帮妈妈倒酸奶。“舒旸,帮妈妈倒碗酸奶,左边第一个碟子里是白糖,不要把盐当做糖放,再加一些蜂蜜……”,真啰嗦,我心想。我把酸奶做好后,勺了一碗给妈妈,放了三勺糖。然后拿给妈妈来品尝,“难吃,舒旸,你把盐当糖用了吧,都说过多少遍了!”妈妈皱了皱眉头。 你看,因为我自以为都知道,不认真听妈妈讲话,最后白白浪费了十八元牛奶钱。

我要谢谢这位德国作家卜劳恩:“是您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告诉我们做事之前先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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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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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让我印象最深的,非《皇帝的新装》莫属。

这个童话讲的是许多年以前有一位皇帝,他非常喜欢好看的新衣服。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到了衣服上去。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说自己能织出只有智慧的人才能看见的最美丽的衣服,还有凡是不称职和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衣服。他们给皇上假装穿上后,叫人来看看皇上的衣服好不好看,可这两个大臣根本什么都没有看见,这两位大臣以为自己不称职,他们不想让人知道,就撒谎说这个衣服很漂亮,于是皇上决定举办一个游车。大家都不想让自己不聪明,于是都说好看。最后终于有一个小孩子指出了这个事情,皇上才恍然大悟。

读完这个童话,我想告诉这位皇帝:人的好坏不在外表,而是在内心,只要是内心善良,就算是衣服再破,人们也会喜欢和爱戴你。你要花时间去管理管理自己国家的军队,不能整天游手好闲,把心思花在这些衣服上面,如果你的国亡了,你还会有这些衣服吗?没有了。所以你要保护你的国家。

最后我想说:“我很佩服说出实话的孩子,他没去掩盖自己的错误,没看见就是没看见不必去掩盖,如果发现错误,要尽力的去改正。

我们要像小男孩学习说实话不要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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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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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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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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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相信有读过〈背影〉一文的人,一听到这句话就能知道它的出处。这是朱自清对于他对父亲所说的话感到后悔,全文充满着父子亲情,也是这文章令我喜欢的原因。

文中的朱自清原是一位不懂得体谅父爱的人,认为爸爸坚持要送他搭火车,令他丢脸;认为爸爸说话的技巧拙劣,连杀个价钱都花费那么久的时间,直到他看见父亲为了他爬月台买橘子的背影,让他深受感动,眼中的泪水也一涌而出。

当我读完一遍又一遍的文章时,心中反复思考,我是否成了年轻时的朱自清?不懂父亲的爱及关怀,甚至不把父亲的爱当作一回事。然而,在一次的机会中,听到了学校里,演讲者正在解说〈背影〉这文章,又令我思索再三。没错,“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如同文章结尾,不能等到父亲行将就木了,才体会到父亲的爱,那时已经太晚了。

于是回到家中,正想问爸爸以前是否体会得到父亲的爱,却看到了父亲满头大汗的煮着菜的背影,我不明白,明明只是看见父亲辛苦的背影,却让我杵在厨房门口五分钟。当我回过神时,是爸爸叫醒了我,一时惊慌失措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我问候了爸爸,然后快步的跑上楼。

我思索了一整晚,是不是要当上了父亲才能体会父亲为什么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那天晚上,我又把〈背影〉读了一遍,这文章给我的启发,不单纯只是懂得父亲的爱而已,同时也让我思索到为什么父亲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又毫无保留,这就是我喜欢此文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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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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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好像也确实如此,母亲的爱细腻又温柔,仿佛潺潺流水般将你包围,而父爱,如山,那样地厚重,坚实。都说总有相似的美,爱也是如此吧,朱自清笔下的父亲,似乎,给我们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总是在母亲的唠叨完之后永远不会再补充两句;母亲与女儿说悄悄话时总是默默地听着……默默地,一直都是默默地,就像《背影》当中的父亲那样,总是在等离别之际才知此爱之深沉。

世道那时是那样地艰难,“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冬天,仿佛生活和天气一样地寒冷、孤立无助。“簌簌地流下眼泪”这是像我一样的常人面对家中接二连三的变故的正常反应,但父亲没有,“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为什么他不难过?因为他是父亲。

因为他是父亲,所以他想帮自己的儿子做自己可以做的一切,坚持自己送儿子去站台;坚持自己与脚夫讲价钱;即使是身体早已不如以前那样地灵活也要爬上月台给儿子买橘子吃……“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12,深青布棉袍,蹒跚13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应该是这篇散文最戳中人内心的地方了,往往简单朴实的文字最能打动人心,因为生活就是如此,没有那么多的轰轰烈烈,更难以用苍白的语言来言说。为何,在看到自己父亲的背影之后,朱自清才会掩面抹泪,因为“总是向你索取,却不曾说谢谢你;知道长大以后,才懂得你不容易。”我们都是如此,文中由我,我们便是文中人。

身为儿女,我们接受得总是那样地心安理得、理所应当,就仿佛朱自清一开始的想法那样“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但总会有那么一天,或是自己为人父母,或是看到父母老去的背影,你会像朱自清那样深深地有一种悔意“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朱自清文字的细腻与动人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来到大学之后与父母分别的瞬间。在机场中,我们就得向对方说再见了。事实上,在来机场的途中,我似乎并没有特别大的情绪起伏,而是自己的父亲紧紧地、不似平常一般地、握住我的手,而母亲则是一路上唠叨不停,我甚至当时有一丝厌烦,就像当时的朱自清那样心中对于父亲事无巨细的关切一样。而真正到了分别之际,突然心酸,对于仿佛会一直陪伴着我的父母的不舍,对家乡的恋恋不忘,一下子悉数爆发,而这时,我也像朱自清那样,看着父母离去的背影,默默了良久。

写完这篇,看完这篇,我们给自己的家人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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