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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氏璧名称的由来及相关历史典故【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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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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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超,字仲升,扶风郡平陵县人,是徐县县令班彪的小儿子。他是东汉时期很有名的将军,也是一位十分杰出的外交家。他从小胸怀大志,不拘小节,但是对父母非常孝顺。汉明帝永平五年,班超因哥哥被聘为校书郎,而和母亲一起来到洛陽。

因为他写得一手好字,加上家中比较贫寒,便受官府的雇用,抄写文书,以此谋生。为了将这份工作做好,班超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直到很晚才睡。

有一天,他在抄写文件的时候,写着写着,觉得这份工作实在无聊,想到自己远大的志向,忍不住站起来,将笔狠狠地掷在地上说:“大丈夫即便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也应该像傅介子、张骞那样,为国家的外交作贡献,以取得封侯,怎么可以在这种抄抄写写的小事中浪费生命呢?”周围的人听了这话都笑他,班超回应说:“凡夫俗子怎能理解志士仁人的襟怀呢?”

傅介子和张骞都是西汉人,曾经出使西域,立下无数功劳。自此,班超决定学习傅介子、张骞,为国家作贡献。后来,他当上一名军官,在对匈奴的战争中,取得胜利。接着,朝廷采取他的建议,派他带着数十人出使西域。在西域的三十多年中,班超到过五十多个国家,宣扬了汉朝的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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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破釜沉舟的历史典故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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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破釜沉舟出自《史记·项羽本纪,比喻不留退路,非打胜仗不可,下决心不顾一切地干到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破釜沉舟的历史典故解释,希望对你有帮助!

成语破釜沉舟:比喻不留退路,非打胜仗不可,下决心不顾一切地干到底。釜:煮饭用的一种锅;舟:船。打破饭锅,凿沉渡船,比喻决一死战。

出自《史记·项羽本纪》:“项羽已杀卿子冠军(楚军统帅宋义),威震楚国,名闻诸侯。乃遣当阳春、蒲将军将卒二万渡河(漳河),救钜鹿。战少利,陈馀复请兵。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

破釜沉舟的故事:

秦朝末年,各地人民纷纷举行起义,反抗秦朝的暴虐统治。农民起义军的领袖,最著名的是陈胜、吴广,接着有项羽和刘邦。下面,讲一个项羽破釜沉舟的故事。

有一年,秦国的三十万人马包围了赵国(那不是原来的那个赵国)的巨鹿(今河北省平乡县),赵王连夜向楚怀王(不是原来那个楚国的国王)求救。楚怀王派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带领二十万人马去救赵国。谁知宋义听说秦军势力强大,走到半路就停了下来,不再前进。军中没有粮食,士兵用蔬菜和杂豆煮了当饭吃,他也不管,只顾自己举行宴会,大吃大喝的。这一下可把项羽的肺气炸啦。他杀了宋义,自己当了“假上将军”,带着部队去救赵国。

项羽先派出一支部队,切断了秦军运粮的道路;他亲自率领主力过漳河,解救巨鹿。

楚军全部渡过漳河以后,项羽让士兵们饱饱地吃了一顿饭,每人再带三天干粮,然后传下命令:把渡河的船(古代称舟)凿穿沉入河里,把做饭用的锅(古代称釜)砸个粉碎,把附近的房屋放把火统统烧毁。这就叫破釜沉舟。项羽用这办法来表示他有进无退、一定要夺取胜利的决心。

楚军士兵见主帅的决心这么大,就谁也不打算再活着回去。在项羽亲自指挥下,他们以一当十,以十当百,拚死地向秦军冲杀过去,经过连续九次冲锋,把秦军打得大败。秦军的几个主将,有的被杀,有的当了俘虏,有的投了降。这一仗不但解了巨鹿之围,而且把秦军打得再也振作不起来,过两年,秦朝就灭亡了。

以后,项羽当上了真正的上将军,其他许多支军队都归他统帅和指挥,他的威名传遍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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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强项令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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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历史文化悠久,典故故事更是数不清,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强项令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出处】

《后汉书·酷吏传·董宣》。

【释义】

本义是强硬的颈项,借喻人性格刚强,不肯低头屈服。后以“强项令”泛指刚直不阿的官吏。

【历史典故】

光武帝建立东汉王朝后,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减轻赋税,释放奴婢,减少官差。因此,东汉初年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光武帝懂得打天下要靠武力,治理天下却需要有效的法令。不过法令只能威慑百姓,却无法约束达官贵人。光武帝的姐姐湖陽公主倚仗自己的弟弟是皇帝,横行无忌,她的奴仆也不把法纪放在眼中。

洛陽令董宣是一个耿直的人,他认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湖陽公主有一个家奴仗势行凶杀了人,躲在公主府里不出来。董宣不能进公主府去搜查,就天天派人在公主府门口守着,只等家奴出来。

一天,湖陽公主坐着马车外出,跟随她的正是那个杀人的家奴。董宣得到了消息,就亲自带衙役赶来,拦住湖陽公主的车。

湖陽公主大怒:“好大胆的洛陽令,竟敢阻拦我的马车!”

董宣毫不畏惧,当面责备湖陽公主不该放纵家奴犯法杀人。他不管公主阻挠,吩咐衙役把凶手逮起来,当场处决。

湖陽公主十分生气,马上赶到宫里,向光武帝哭诉董宣怎样欺负她。光武帝听了也十分恼怒,立刻召董宣进宫,吩咐内侍当着湖陽公主的面,责打董宣,想替公主消气。

董宣说:“先别动手,微臣有话要上奏。”

光武帝怒气冲冲地问道:“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董宣说:“陛下是一个中兴的皇帝,应该注重法令。现在陛下让公主放纵奴仆杀人,还能治理天下吗?如果微臣因为维护法令而获罪,恳请以死谢天下!”说罢,他向柱子撞去。光武帝连忙吩咐内侍把他拉住,但董宣已经撞得头破血流。

光武帝理屈,但是为了顾全湖陽公主的面子,要董宣向公主磕头赔礼。董宣宁死不磕,内侍把他的脑袋往地下摁,可是董宣用两手使劲撑住地,挺着脖子。

内侍回报说:“董宣的脖子太硬,摁不下去。”光武帝也只好放了他。

湖陽公主见光武帝放了董宣,并不服气,讽刺光武帝没有权威,光武帝无奈地说:“正因为我做了天子,就不能再像做平民时那样肆意为之。”

【成长心语】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古代法治思想的精华,沿用至今。董宣敢于挑战有权势之人,坚持原则不退让、宁折不弯的精神值得我们后人尊敬,他无论官品与人品皆属上乘。每个人都有一个衡量一切的尺度,所以对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容忍程度不一。作为一个执法者,对自己、对他人都应该严格要求;如果是普通人,就要严于律己。敢于坚持原则,宁折不弯的坚韧精神,这些都将成为青少年走向成熟、走向成功的条件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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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从容不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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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历史典故中产生并流传下来的成语或者短语,都蕴含着深厚的中华历史文化,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历史典故:从容不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历史典故:从容不迫

战国时期,宋国有两位大哲学家————和惠子(即惠施),他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一天,风和日丽,庄子和惠子两人兴冲冲地来到河边散步。两人边走边聊,非常愉快,不知不觉就走到一座桥上,顿时被眼前清澈河水中的鱼儿吸引住了。

两人出神的在桥上观赏了很久,忽然庄子脱口而出:“啊,看,这水中的鱼儿是多么从容自在啊!它们看起来是多么快乐呀!”

惠子一向喜欢辩论,立即表示反对:“你不是鱼,你怎么知道鱼儿现在很快乐呢?”

庄子也不甘示弱,反驳道:“你又不是我,又怎么能断定我不知道它们现在很快乐呢?”

惠子很快地回答道:“照你所说的,我不是你,当然不能知道你是喜还是忧。同样,你不是鱼,当然也不知道鱼儿是快乐还是不快乐。”

庄子不慌不忙地说:“我们还是从头讲起。刚才你问我是怎么知道鱼儿是快乐的,这就说明你知道我了解鱼儿是快乐的才问我。现在我告诉你,我完全是从自己的感受中体会到的。我和你站在这桥上观赏鱼儿,悠闲自在,好不快乐。再看看这鱼儿,它们在水中自由自在地嬉戏,从容不迫地观望着我俩,当然也应该感到十分的快乐。”

————《庄子·秋水》

【求解驿站】形容临事不慌不忙,镇定沉着。从容,不慌不忙,镇静;不迫,不急促。

【活学活用】面对劲敌,他依然~地冷静面对。

【妙语点拨】惠子的回答是不可知论,庄子的回答是可知论。由此可知,庄子的思想是积极的,惠子的思想是消极的,神秘的。庄子的“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也”是反面的回答,其实也已经给出了正面的回答,当庄子看到鱼儿“出游从容”,所以,他认为鱼儿是快乐的。如果在菜市场看到正在被宰杀的鱼儿,它们使尽浑身的力气在扑腾滚翻,我们也会认为这时的鱼儿是痛苦恐惧的,因为趋生避死的本能,鱼儿与人类是一样的。

【近义】处之泰然、不慌不忙

【反义】惊慌失措、手足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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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南朝四百八十寺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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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四百八十寺,是我们在中小学时都熟读的故事。南朝四百八十寺有什么古诗?这些伟大的寺庙又是如何建成的?今天,我们一起走进南朝四百八十寺中的寺庙之首南禅寺,一起了解那些逝去的文化。

鸡鸣寺,又称古鸡鸣寺,位于南京市玄武区鸡笼山东麓山阜上,始建于西晋,是南京最古老的梵刹之一,自古有“南朝第一寺”,“南朝四百八十寺”之首寺的美誉,是南朝时期中国南方的佛教中心。

南朝四百八十寺历史典故

寺址所在为三国时属吴国后苑之地,早在西晋永康元年(300年)就曾在此倚山造室,始创道场。东晋以后,此处被辟为廷尉署,至南朝梁普通八年(527年)梁武帝在鸡鸣埭兴建同泰寺,使这里从此真正成为佛教胜地。1958年起,在原住持宗诚法师的带领下,依明清时规模形制,鸡鸣寺逐步恢复并对外开放,成为南京一重要寺院。 1992年,《新白娘子传奇》剧组来到南京市古鸡鸣寺借用药师佛塔来拍雷峰塔相关剧目,当时西湖的雷峰塔已倒而新的尚未修建好。

南朝四百八十寺栖玄寺说

雪后的鸡鸣寺一种说法认为,据史料记载,早在孙吴时期,现鸡鸣寺之处就已建有一寺,名为“栖玄寺”,此因鸡笼山北面有栖玄塘而得名。南朝宋文帝刘义隆第七皇子、建平王刘宏为人谦俭周慎,深得父王信任,并赏赐其在鸡笼山东偏北处建宏敞府第。

刘宏于宋大明二年(458年)临终前,嘱咐将鸡笼山下东偏北处的府第捐为寺庙,沿用名“栖元寺”,元、玄同义,南齐时改名建元寺。孙吴时期开拓了南北向的潮沟(在今南京市机关大院西墙附近),南接城北渠、运渎,经栖玄寺门前,北通玄武湖,后来,明代筑城时阻断了该潮沟,但此沟的南端直至上世纪80年代初尚存,沟旁尚有几棵老槐树。从这些资料看,三国孙吴时的栖玄寺该是鸡鸣寺的前身。

还有人认为三国时,栖玄寺曾是孙吴府第的后苑,晋代时,该地是廷尉署。如果栖玄寺确实是鸡鸣寺的前身,那么,鸡鸣寺的历史就可向前延伸300年,但是,对这一说法存在着争议。

南朝四百八十寺同泰寺说

第二种说法则认为,鸡鸣寺的前身是南朝梁的“同泰寺”。持这一观点的人认定:南朝梁普通八年(527年)在鸡笼山所建的同泰寺,是鸡鸣寺的前身。他们认为:当时的同泰寺范围很大,从山下一直延伸到鸡笼山上。

同泰寺寺内有大殿六所,小殿堂十余所,一座九层浮屠(宝塔),一座七层高的大佛阁,供奉着十方金像和十方银像,整个寺院依皇家规制而建,规模宏大,金碧辉煌,无愧于“南朝四百八十寺”之首的美誉。梁武帝是中国古代最笃信佛教的帝王之一,他曾四次舍身于同泰寺,并常到寺内讲经说法。如果同泰寺果真是鸡鸣寺的前身,那么,由于南朝非常浓厚的信佛风气,由于南朝时建康(今南京)寺庙的盛行(诗曰:“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特别是由于梁武帝这位“菩萨皇帝”多次舍身于同泰寺,鸡鸣寺当然是更加的意义凡非。当然,不管其前身是同泰寺还是栖玄寺,或是其它的寺庙遗迹,鸡笼山麓的鸡鸣寺也是一座古老的寺院。

南朝四百八十寺建置沿革

南朝第一寺——鸡鸣寺鸡鸣寺位于鸡笼山东麓,始于东吴。

三国时,为吴国后苑。238—240年(吴赤乌年间),建栖玄寺,因鸡笼山北有栖玄塘而得名。吴末,孙皓时毁。

300—301年(西晋永康年间),有僧人在鸡鸣山上倚山造室,建佛寺五所,因规模不大,名声小。

东晋,建都建康(南京),辟为廷尉署。

南朝刘宋时,相传有黑龙现于玄武湖,山改名龙山。

439年(刘宋元嘉十六年),征庐山慧远高足雷次宗在鸡笼山开馆授徒,竟陵王萧子良于鸡笼山开西邸,集学士抄五经百家。

458年(刘宋大明二年),建平王刘宏将鸡鸣山府第舍宅为寺,名栖元寺。齐时,改名建元寺。相传齐武帝萧赜游钟山,至始闻鸡鸣声,故山改称鸡鸣埭。梁普通年间,迁廷尉署于六门外,在原廷慰署地建同泰寺。

527年(梁普通八年),寺建成,当年舍身于同泰寺,并改年号为大通元年。寺在宫后,北掖门外路西,寺南与台城隔,抵广莫门内路西,宫开一后门,与寺之南门相对,名大通门,对寺之南门,取反语以协“同泰”名,帝晨夕入寺,多出入此门。寺中造大佛阁七层、宝塔九层、大殿6所、小殿10余所,东西各有般若台三层,筑山构垅,亘在西北,柏殿在其中,东南有璇玑殿,殿外积石种树为山,有盖天仪,激水随滴而转。

南朝四百八十寺之首南禅寺是一所长方形院落,规模并不大。整个寺院给人以小巧玲珑的感觉。3间正殿,建在方整的台基上。寺院小,配殿低矮,这就衬托了正殿的雄健。南朝四百八十寺之首南禅寺座北向南,占地面积300多平方米。寺院南北长60米,东西宽51米多,寺内现存殿宇6座,除大佛殿是唐代原物外,其余5座殿宇都是明、清时所建。

夜游来南朝四百八十寺之首南禅寺其实最吸引人的还是这里的夜市美食,这里其实已经商业化,夜幕降临,繁华似锦,跟深圳的东门、广州的上下九、南京的夫子庙差不多,也扮演着同样地角色。

沿着中山路一直往前走到底就是南禅寺,这里是不仅聚集了一众食店,著名的有王兴记、穆桂英美食城、景福记等等,也是购物集中的地方,多以特色集市为主。如果喜欢淘货的话,可以到此碰碰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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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狗吃太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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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傈僳(Lìsù)族一个十分古老的神话。

从前有个小伙子,他找了一个媳妇,结婚不久,他们生了一个女儿。有一年,这个小伙子得了麻风病,因为麻风病是传染很厉害的病,所以他就被隔离在离村子很远很远的一个石洞里,根本就没有人到那里去。小伙子养了一只,日日夜夜陪伴着他。他在石洞里度过了一个月又一个月,生活得很清苦寂寞。

有一天,他到洞外的森林里去散步,在茂密的草丛里看见了一条大蟒蛇,这条蛇头大如斗,口大如盆,十分可怕。他偶然看见在大蟒蛇的嘴里有一颗宝石。这条大蟒因为闻到了人的气味,经常爬到洞里,但是小伙子不敢去惹它,总是离它远远的。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和小伙子日夜相伴的狗死了。他心里非常难过,但是他舍不得埋葬它,就把它停放在洞里面。

小伙子想:一定是蟒蛇咬死了他的伙伴。因此,小伙子下定决心要制服或杀死那条该死的蟒蛇,但是要想出一条妙计,而且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于是他想啊想,终于他决定把尖刀埋在地上,要埋得深一点,刚刚露出一寸左右,当蟒蛇爬过时就可以把它的肚皮从头到尾划开,它就注定要死的。主意已定,于是,他就把尖刀埋在蟒蛇经常出入的地方了。结果没有多久,那蟒蛇就死了。

小伙子从蟒蛇的嘴里取出了那颗宝石,在自己的身上擦抹,然后又在狗的身上擦抹,嘿,狗还真的活了。小伙子特别地高兴,因为他经常用那颗宝石擦身,他的麻风病也好了,人长得也胖了。于是,他带着狗回到了村子里。

到家以后,媳妇都不认识他了。她说:“哎呀,很久没有相见,都不认识你了,因为你长得比以前胖多了。”小伙子说:“我住在石洞里,杀过一条大蟒蛇,从它的嘴里取出了一颗宝石,拿这颗宝石擦身,我的病就好了,人也长胖了,还救活了这条狗的命。”媳妇又向他细问宝石的事,他就说了。

过了几天,丈夫出去了,媳妇知道了宝石的秘密,她一定要看一看宝石,但是,又怕丈夫突然回来,所以只好拿着宝石到外边去观赏。也正好这天晴空万里,阳光灿烂,她到外面刚打开包着宝石的手绢包包,宝石一眨眼就不翼而飞了。

等丈夫回来,媳妇又不敢隐瞒,只好把丢宝石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丈夫。丈夫说:“这是一个无价之宝,一定是太阳神把它给收回去了。我们必须想办法把它找回来呀!”

小伙子准备了很多的竹竿,把竹竿一根一根地接起来,直到够着太阳的旁边。他准备和他的伙伴———狗,一起爬到天上去找太阳要回宝石。

在离别的时候,他再三地叮嘱媳妇:“我带狗到天上去寻找宝石,你必须每十天给竹竿浇一次水,不然它会干,也会被虫蛀掉,就会断。”吩咐完了以后,就领着他的狗,顺着竹竿一节一节地往上爬。

不知爬了多少天,狗先爬到天上。一天,小伙子爬上半空时,他的媳妇忘了给竹竿浇水了,竹竿被晒干了,又被虫蛀了,“啪啪啪”就断了。于是,小伙子从高空中掉了下来,摔了个粉身碎骨,尸体也找不回来了。

小伙子的狗住在太阳旁边,每隔一段时间,想起主人和他的宝石,就狠狠地咬太阳一口。这时候,人们在地上看到狗吃太阳,太阳只剩了一部分了,天就变黑了。地上的人怕狗把太阳吃掉了,就“唔唔唔”地叫狗不要咬(其实,这是日食)。狗听到喊声,以为是主人要给它送饭来了,就不再咬了。这样,太阳才慢慢地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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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鸿门宴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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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攻破秦都咸阳,随后,项羽的40万大军也到了。刘邦的十万军队驻扎在灞上,项羽的军队驻扎在新丰鸿门。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见项羽势力强大,想巴结他,就告密说:“刘邦一心想称王关中,派人守住函谷关不让你进来,使子婴当宰相,然后就可以占有秦宫室所有的珍宝。”项羽听后,非常愤怒,准备第二天歼灭刘邦的军队。

刘邦得知消息后,十分恐惧,他的军队怎么能抵挡项羽的进攻呢?他请张良出主意,张良说:“我认识项羽的叔父项伯,通过他给项羽说情,然后,明天一大早,你亲自去鸿门向项羽谢罪,或许可以缓和一下紧张气氛。”

第二天一大早,刘邦带着百余骑来到鸿门,亲自向项羽解释和谢罪。项羽大摆酒宴接待。项羽的谋士范增极力主张在宴席上杀掉刘邦,以绝后患,但项羽不置可否。在宴席上,范增三次暗示项羽动手,项羽都默然不答。范增见机会难得,私下叫来将军项庄,希望他利用宴会舞剑的机会,杀死刘邦。项庄遵照范增的吩咐,舞剑时,多次想杀刘邦,但都被项伯挺身挡住。正在情况十分危急的时刻,刘邦的参乘樊哙(kuài)闯进了宴会,他当面指责项羽不讲信义,想诛杀有功的人。项羽觉得自己理屈,最终放弃了杀掉刘邦的想法。

鸿门宴上,双方剑拔弩张,各怀鬼胎,杀机四伏,稍有风吹草动,就可能导致双方厮杀火并。

含义及用法:后用“鸿门宴”比喻暗藏阴谋,不怀好意的邀请;又用“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典故表示言行表面上虽有名目,实则另有所图。

注:参乘,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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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八斗才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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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灵运是南朝宋国人。他从小勤奋好学,聪颖过人,博览群书,是当时著名的诗人。他一生写过大量描写山水风光的诗,他的诗讲究形式美,尤其擅长对景物的刻画,因此,深受人们的喜爱。

但这么一个才华横溢的诗人,也有个毛病,那就是目中无人,十分狂傲。谢灵运出身贵族家庭,从小生活奢侈,没人敢违拗他的意愿,加上又有些才华,更加心高气傲、狂放不羁。

谢灵运世袭爵位康乐公,但他不屑去结交权贵。后来,他终于受人排挤,在公元424年离开京城,出任永嘉太守。到任后,他觉得自己是大材小用,终日不理政务,在外游山玩水。后来,索性连太守的虚名也不愿要了,称病辞官。

辞官后,他来到会稽大兴土木,建造豪宅,整日与朋友饮酒作乐。有一次,他竟在千秋亭上脱了衣服,大喊大叫。当地太守认为有伤风化,派人劝阻,竟被他痛骂一顿。

后来宋文帝即位,很欣赏他的才华,命他担任秘书监,经常陪同饮宴。这样一来,他更加无法无天。不久,宋文帝见他闹得不像话,就罢了他的官,命他回会稽。

回到会稽后,他仍不老实,要放干湖水,平整为田,好占为己有。皇帝又把他贬到抚州,他仍不收敛,终于被充军广州,于公元433年被处死。谢灵运一生恃才傲物,终于吃了过于狂傲的苦。

从不服人的谢灵运,却对三国时作《七步诗》的曹子建(曹植,字子建)心服口服。他曾对人说过:“假如天下的才华共有一石,那么曹子建可独占八斗,我占一斗,其余天下人共占一斗。”

后来,“八斗才”这一典故,用来形容富有才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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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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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秦国有个名叫孙陽的人,善于鉴别马的好坏,只要让他看一眼,便能分辨出马的优劣。因为传说伯乐是负责管理天上马匹的神,于是人们都把他称为“伯乐”。为了不让自己的一身绝学失传,他把自己多年积累的识马经验写成一本书,名为《相马经》,书中图文并茂地介绍了各类好马。

孙陽的儿子资质很差,却想继承父亲的事业。在熟读了这本书后,他以为自己学到了父亲的所有本领,便拿着《相马经》去找千里马。《相马经》上说:“千里马的主要特征是:高脑门,大眼睛,蹄子像摞起来的酒曲块。”他按照这个特征找了很久,也没有什么收获。

有一天,他发现路边有一只蹦蹦跳跳的动物,他看了很久,觉得这个东西很像《相马经》中所说的千里马,于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个“千里马”捉住,并带回家。一进门,他便嚷着说:“我找到了一匹千里马,它长得和《相马经》中说得差不多,就是个头小了点,蹄子差了些。”孙陽一看儿子手里捉着的居然是一只癞蛤蟆,真是哭笑不得,只好回答说:“傻儿子,你拿的是一只癞蛤蟆,根本不是什么千里马啊!你这样按图索骥是不行的,要学相马的本领,就得多去看马、养马,深入地了解马才行啊!”儿子听了羞愧不已,从此便一头钻到马群中去研究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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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药王”孙思邈和龙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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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孙思邈与传说中神乎其神的龙渊源匪浅,我们常说的“神龙见首不见尾”成语,据说就源自此处,而且很逼真的建筑,来形象地表现这一成语的与药王孙思邈的渊源。

龙王曾帮助药王修成正果?

记得第一站的药王山,到登上药王大殿时,我们已经听说了很多传奇故事。

药王大殿内供奉着自然是药王孙思邈,两边站班的,一如既往的是尉迟敬德和海龙王,神态威武庄重。

就在这里,奇幻的地方出现了,药王塑像身后竟然有个洞,现在已经封锁,不让游客穿行。

据当地人介绍,此洞直通耀州瓷的老瓷场黄堡镇,洞长有40里呢。每逢二月二人们都来药王大殿烧香,烟气竟能从后洞冒出,留下“前洞烧香,后洞冒烟”的民谚。

此洞名叫太玄古洞,也叫“龙穿洞”。

闻此名,便知与龙脱不了干系。

关于此洞的来历,当地人继续给我讲了这样一个传说。

当年药王孙思邈曾在路上遇见龙,给龙诊过病,龙化作老人家前来找他诊治,由于龙得病异常,需要龙显出真形,方能给它治疗。

忽听天空中隐隐约约地响起雷声,龙正要现出真身。药王并不害怕,想起百姓,急忙大声对龙说:“我们这一带的人都没有见过龙。瞧见你的怪模样,会把人们吓坏的!”

于是,龙缩回了头,在云里面说:“那怎么呢?”

药王说:“这样吧,你先想办法到我家里去。”

过了一会儿,乌云徐徐落在了山腰。

孙思邈刚刚走进自己的院子,突然“通”地一声,院中石壁上出现了个大洞,洞中伸出了那个龙头。

龙笑嘻嘻地说:“我从没有人烟的后山山脚穿到了这里,身子都藏在山里面,不会惊吓人们了吧?”

药王急忙开始给它诊病。这时隔壁邻居偷偷看见此情景,这位邻居一直对龙心生好奇,于是找来纸笔,照着龙的模样开始画了起来。

龙喝了药王配制的药后,感觉好了很多。但是,也察觉到隔壁有人偷看,于是,道谢后就飞走了。邻居的画也只画了一半,“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典故据说就来源于此。

后来,龙听说药王孙思邈要在耀州五台山(今药王山)修成正果,它为了报答诊病之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当时治病留在后山的洞中,钻了一孔四十多里长的石洞,帮助药王于农历二月初二赴位成果。

从此,人们为了纪念药王孙思邈,每年二月二药王山,上山赴会朝庙,烧香吊表。太玄古洞还原样保存着,药王与龙的传说也流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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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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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七十八回中,贾政讲述了“姽婳将军”林四娘的故事。当年一位恒王出镇青州,他“好武兼好色”,令一班美女习战斗攻拔之事,其中林四娘“姿色既冠,武艺更精”,恒王让林四娘统辖诸位美女,称为“姽婳将军”。

当然了,这位恒王是一个真正的“须眉浊物”兼草包,竟被“流贼”杀死。文武官员纷纷要献城,“不期忠义明闺阁”,林四娘带领众美女夜袭贼营,力战不支,殉王报国……有人考证,曹雪芹并非杜撰,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林四娘是明末崇祯年间的秦淮歌妓,后成为衡王朱常庶的宠妃,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斗,在战斗中香消玉殒,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

到了清代,蒲松龄还把林四娘写进了《聊斋志异》。

此事的考证是否可靠不得而知,但是历史上层出不穷的“姽婳将军”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她们不爱红装爱武装,不系明珠系宝刀,艳李浓桃临战场,让婀娜和娇媚在刀光剑影里亮丽着。她们上马杀敌,就是将军;下马后娴静美好,是为“姽婳”,称之为“姽婳将军”,用《红楼梦》中的说法,是“妙极神奇,更觉妩媚风流”。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姽婳将军”是妇好,她是商王武丁的妻子。甲骨文中有关她的记载有二百多条,她曾率领一万多人的军队去攻打前来侵略的鬼方,并大胜而归,因功勋卓着而深得国民的爱戴。

后来,她的墓中出土了带有“妇好”铭文的“钺”,是妇好生前曾使用过的武器,重八点五公斤。另一件虎纹铜钺重九公斤。妇好使用如此重的兵器,可见她武艺超群,力大过人。

在历史中,虽然这些巾帼英雄不让须眉,屡立功勋,但正式被皇帝册封,列入国家编制的女将军只有一位,她就是明末的女帅秦良玉,她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封侯的女将军。

秦良玉是一位苗族姑娘,她骁勇善战,足智多谋,自幼从父习文练武,善骑射,通诗文,战功卓着。她统帅的“白杆兵”更是威名远扬,这也是她自己独有的一支部队。

崇祯二年十二月,清兵绕道喜峰口,直抵北京城下。崇祯皇帝匆忙下诏征调天下兵马勤王。秦良玉闻讯,火速“出家财济饷”,率“白杆兵”兼程北上。当时各地赶来的十余万官军互相观望,畏缩不前。唯独秦良玉率先奋勇出击,收复永平、遵化等四城,解除了清兵对北京的威胁。

为此,崇祯皇帝召见了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将军秦良玉,封其为一品夫人,充总兵官,加封少保。崇祯感慨万千,写下四首诗赐给了秦良玉,夸赞她的功绩。其中“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这一句是非常值得体味的。在国家危在旦夕的时候,崇祯皇帝对男人们也许是不抱什么希望的,他们是靠不住的。明末的男人们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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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故事

全文共 1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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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历史传承,每一历史事迹无一不是通过历史故事源远流长,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历史典故故事。

历史典故故事1:甘拜下风的典故

原句为“敢在下风”。《左传·僖公十五年》中记载,春秋时期,晋献公死后,秦穆公将晋公子夷吾送回国做了国君,即晋惠公。晋惠公以前曾答应过秦穆公,要把黄河环曲南面的五座城池送给秦国。

但晋惠公执政后却没有遵守诺言。晋国发生饥荒时,秦穆公曾送粮食给晋国,可后来秦国发生饥荒时,晋惠公却关闭了两国的粮食贸易市场。

秦穆公决定攻打晋国,面对强大的秦军,刚愎自用的晋惠公反而主动下战书。开战之时,本就对这场自取灭亡之战极度不满的晋国大臣们不但袖手旁观,而后又处处解救秦穆公于危难之时,直到秦军俘虏了晋惠公。获胜的秦穆公表示不杀晋侯。

晋国大臣们纷纷叩头下拜说:“贤君脚踏后土,头顶皇天,皇天后土都听到你的话,我们也敢于在下风头证实听到你在上风头的讲话呀。”“敢在下风”日后便演变为“甘拜下风”。

历史典故故事2:覆水难收的典故

《拾遗记》中记载,姜太公隐居时,家境窘困。妻子马氏不愿与他共同生活,任凭姜太公如何挽留却兀自离去。

后来,姜太后在周文王的重用下,联合各路诸侯攻灭商朝,建起了西周王朝,马氏见其登临高位执掌重权,请求重新恢复夫妻关系。

姜太公令人将壶中水全部倒在地下,而后让马氏收起,马氏急忙趴地取水却只能收到星点泥浆,姜太公此时冷冷说道:“你已离我而去就不能复合,好比这倒在地上的水再难收回。”《汉书·朱买臣传》也记载了朱买臣与其妻的类似故事。

历史典故故事3:赴汤蹈火的典故

语出《东汉·晁错传》。刘启继位称作汉景帝后,经常听从“智囊”晁错的意见。晁错主张中央集权,巩固边防,重农粟的政策,并在一篇奏章中具体提出鼓励将士保卫边疆,能打胜仗或坚守不退的就升级,攻破敌人城池或阵地的就奖赏,这样才能使将士们“冒着敌人的利箭和石炮,甘愿奔向滚汤烈火,奋不顾身去拼命”。原句中的“赴汤火”日后渐扩充、演化为“赴汤蹈火”。

历史典故故事4:扶摇直上的典故

《庄子·逍遥游》中引用《齐谐》的记述:“鹏迁往南海时,水花被激起三千里高,它的翅膀拍打着飓风上升到九万里高,它的背如同泰山般大,两翅如同悬挂在天边的云彩,背负青天乘着六月大风飞向南海。”庄子通过这般描述,主要表现无往而不利的精神境界。

历史典故故事5:奉公守法的典故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记载,赵国大将赵奢原本是个收税小官,某次他来到平原君赵胜家收取田税,管家仗势欺人,拒付税款,赵奢依照法令杀掉了他。

赵胜闻后怒气冲天,定要其以命偿命,赵奢找上门诚恳地说道:“您是赵国栋梁之材,是受朝廷重用的大官,应该遵守国家法令,以昭示天下百姓,而现在您的管家却倚仗权势公然违反国家法令。

如果百姓都拒不付税,那么天下还会太平吗?国家还会富强吗?到那时候,您还会有现在这样显赫的地位?若是您能奉公守法,百姓定会以此为榜样,那样天下就会稳定,国家就会富强,您怎么能轻视呢?”赵胜听后惭愧万分,当场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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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王马共天下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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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聪攻下长安后,南方还在晋朝官员手里。晋愍帝在被俘前留下诏书,要镇守在建康(原名建业,今江苏南京市)的琅琊(音lángyá)王司睿(音ruì)继承皇位。

司马睿在西晋皇族中,地位和名望并不高。晋怀帝的时候,他被派到江南去镇守。他带去了一批北方的士族官员,其中最有名望的是王导。司马睿对王导言听计从,把他看作知心朋友。

司马睿刚到建康的时候,江南的一些大士族地主嫌他地位低,不怎么看得起他,也不来拜见他。为了这个,司马睿心里不踏实,要王导想个办法。

王导有个堂哥王敦,当时在扬州做刺史,很有点势力。王导把王敦请到建康,两个一商量,想出一个主意来。这年三月初三,按照当地的风俗是禊(音xì)节,百姓和官员都要到江边去“求福消灾”。这一天,王导让司马睿坐上华丽的轿子到江边去,前面有仪仗队鸣锣开道,王导、王敦和从北方来的大官、名士,一个个骑着高头大马跟在后面,排成一支十分威武的队伍。

这一天,在建康江边看热闹的人本来很多。大家看到这种从来没见到过的大排场,都轰动了。

江南有名的士族地主顾荣等听到这个消息,从门缝里偷偷张望。他们一看王导、王敦这些有声望的人对司马睿这样尊敬,大吃一惊,怕自己怠慢了司马睿,一个接一个地出来排在路旁,拜见司马睿。

这一来,提高了司马睿在江南士族地主中的威望。王导接着就劝司马睿说:“顾荣、贺循是这一带的名士。只要把这两人拉过来,就不怕别人不跟着我们走。”

司马睿派王导上门请顾荣、贺循出来做官,两个人都高兴地来拜见司马睿。司马睿殷勤地接见了他们,封他们做官。

打那以后,江南大族纷纷拥护司马睿,司马睿在建康就站稳了脚跟。

北方发生大乱以后,北方的士族地主纷纷逃到江南来避难。王导又劝说司马睿把他们中间有名望的人都吸收到王府来。司马睿听从王导的意见,前前后后吸收了一百零六个人,在王府里做官。

司马睿听从王导的安排,拉拢了江南的士族,又吸收了北方的人才,巩固了地位,心里十分感激王导。他对王导说:

“你真是我的萧何啊!”

公元317年,司马睿在建康即位,重建晋朝。这就是晋元帝。在这以后,晋朝的国都在建康。为了和司马炎建立的晋朝(西晋)相区别,历史上把这个朝代称为东晋。

晋元帝登基的那天,王导和文武官员都进宫来朝见。

晋元帝见到王导,从御座站了起来,把王导拉住,要他一起坐在御座上接受百官朝拜。

这个意外的举动,使王导大为吃惊。因为在封建时代,是绝对不允许有这样的事的。王导忙不迭推辞,他说:“这怎么行。如果太阳跟普通的生物在一起,生物还怎么能得到阳光的照耀呢?”

王导这一番吹捧,使晋元帝十分高兴。晋元帝也不再勉强。但是他总认为他能够得到这个皇位,全靠王导、王敦兄弟的力量,所以,对他们特别尊重。他封王导担任尚书,掌管朝内的大权;又让王敦总管军事。王家的子弟中,很多人都封了重要官职。

当时,民间流传着一句话,叫做“王与马,共天下”。意思就是王氏同皇族司马氏共同掌握了东晋的大权。

王敦掌握军权,自以为了不起,把晋元帝不放在眼里。晋元帝也看出了王敦的骄横,另外重用了大巨刘隗和刁协,对王氏兄弟渐渐疏远起来。这样,刚刚建立的东晋王朝内部就出现了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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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苏东坡买房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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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那年的春天,苏洵带着两个儿子苏轼和苏辙,来到了汴京。汴京宽阔的大街上,兄弟二人左顾右盼,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世上还有这么繁华的城市。在一处幽深的巷子里,那个花蝴蝶般的妓女朝苏洵招了招手,苏洵的脸立即涨成了猪肝色。他看了两个儿子一眼,对这座城市刹那间充满了无名的恐惧。

照苏洵的意思,在汴京租一处房子住下算了,等谋取了功名,说不准都是要外放的。苏轼不同意。苏轼说:“租房子哪如买房子!”苏轼又说:“租的房子永远是人家的,买的房子才是自家的。”

苏辙也附和哥哥,说:“我们应该买一处房子。”

于是,他们就有了一栋房子。这栋房子在仪秋门附近,房前房后遍栽高大的榆树和槐树。房子的后面,是一处占地约半亩的小花园,园内的花儿已开始含苞吐蕾,有早熟的蝴蝶在花蕾上扇动翅膀。

不久,朝廷的任命下达,苏洵被任命为校书郎,在京城任职。苏辙只有辞去外补职务,陪同父亲住在汴京,这是宋朝的规矩,无须赘言。

苏轼却去了凤翔府,出任签书判官,不得不告别刚刚入住的房子。苏轼的这一西行,在他以后人生的旅途中,或许埋下了某种暗示。

以后的若干年,苏轼辗转于凤翔、杭州、徐州等地方任上,居住的都是官舍。年轻的苏轼,一心想建立功业,还没有出现过为自己造房筑屋的念头。

乌台诗案后,苏轼被贬黄州。在这里,他开始筑建他一生中最有田园风味的“雪堂”。

这一年的冬天,黄州飘起了鹅毛大雪,雪稍霁,苏轼就开始在黄州东门外东坡故营地筑造房屋。房屋建好,苏轼给它取名雪堂。

苏轼在雪堂的四壁画上了森林、河流及渔夫垂钓的景致。雪堂的石阶下有一座小桥跨沟而过,除了下雨天,这条水沟都是干涸的。沟里常有野兔出没。在雪堂的东边,苏轼栽了一棵柳树,每天早晨,枝头有黄雀梳理着羽毛。苏轼雇人在柳树下打了一眼土井,井水清澈,除了汲水做饭,苏轼还用井里的水浇花、洗衣服。绕过柳树,走下山坡,是一望无际的稻田,稻田旁栽着几棵高大的桑葚树,桑葚成熟时,小孩子吃得满嘴红紫。

雪堂后边,是一个小土岗,遍栽青翠的毛竹,荫翳蔽日,苏轼搬一把躺椅,就在这下边乘凉,间或打个小盹儿,立即就有蝴蝶飞来,在他眉毛上翩翩起舞。

这一段时间,苏轼喜欢读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赋。在田间耕作时,他将《归去来兮》中的句子打乱,重新组合起来,配上当地民歌小调,教家人吟唱。他用竹枝敲击着接牛角,敲出了优美的旋律。

一幅多么美妙的田园图啊!

然而,这种生活不久就被打破。朝廷一张诏书,苏轼由黄州迁任汝州。是夜,苏轼站在雪堂的院子里,遥望满天星辰,长久地沉默不语。

苏轼九月抵达金陵,和王安石在一起数日,饱览了秦淮河两岸的美景,他怀恋雪堂,想在这儿再置一处房子。他想,朝廷这样把他调来调去,每到一地都得寻找房屋,很是操劳,不如趁早找一个养老的去处。

消息传出,仪真的太守邀请苏轼,让他把养老的房子建在仪真。

仪真靠近金陵,有着优越的地理条件。

湖州太守腾元发是苏轼的好朋友,亲自登上门来,迎接苏轼去湖州小住,并劝他在山清水秀的宜兴买上一块田地,还出主意,让苏轼上表朝廷,一家老小需要靠种田谋生,申请朝廷允许他把家安在宜兴。

恰巧,腾元发有一个亲戚,在宜兴城外二十里的深山中有一处田地,每年可产八百担大米,苏家可以凭此衣食无忧了。苏轼有点儿动心。托人卖掉了他父亲当年在汴京买下的那处住宅,筹了银两,用来购买田产。

一天清晨,苏轼去看那片田地。船在荆溪里行走,两岸繁树浓荫,恍如仙境。想到将来要在这样的环境中颐养天年,苏轼几乎陶醉了。

那果然是一片肥沃异常的土地,可以说旱涝都能保住好的收成。

苏轼站在那片田地上,开始谋划起来,那儿种水稻,那儿种桑椹,那儿种柑橘。等等。他手舞足蹈,像一个小孩子。

苏轼把这片地买了下来,又写信给腾元发,说已决定在荆溪边买上一处房子,然后把家小接来,要长期定居于此了。

过几天,房子找到了,这是一栋老宅子,房子建得古朴而精巧。

几经说合,原房主人同意五十万钱出手,苏轼掏干净所有口袋,才凑齐这笔钱。买下房子,苏轼掐着手指头定了个黄道吉日,准备在那一天搬进新房子里去。

离搬进新房子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这天晚上,有着很好的月亮,苏轼与朋友邵民瞻在月下散步,邵氏就是这所房子的说合者。他们偶然进了一个村子,听到一个老妇人在一间茅舍里很伤心地痛哭。苏轼听得心酸,就推门进去问个究竟。

老妇人说:“我有一套房子,世代相传好几百年了,可我生个不争气的儿子,卖掉了房子,把我撵到这间茅屋里来了。看到明晃晃的月亮,想起祖宅,很是心酸。”

苏轼一问之下,暗自吃惊。老妇人所说的房子正是自己刚买下的那所。苏轼弯下腰安慰那位老妇人说:“你不用伤心了,我就是买你房子的人,现在我就把房子还给你。”苏轼掏出买房的字据,当着老妇人的面撕掉了。

苏轼带着家眷要离开宜兴了。小船在荆溪里穿行,两岸有怪鸟惊起。小儿子问苏轼:“父亲,我们的房子呢?”苏轼站在船头,抬目望向远处。

远处一片迷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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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杜甫遇李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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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杜甫相遇,在744年。那年,李白43岁,杜甫32岁,相差11岁。

其实,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11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

两人见面时,李白已名满天下,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溢于言表。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杜甫令他惊叹,因此二人很快成为好友。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是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到哪儿去打猎呢?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着名诗人高适。高适比李白小3岁,属于同辈。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的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这是他的“地盘”,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6岁,当时才26岁。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当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诗的。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与李白并驾齐驱;贾至带来的那些人,跟在后面。

当时的大泽湿地,野生动物很多。他们没走多远就挽弓射箭,扬鞭跃马,奔驰呼啸起来。高适和贾至还带来几只猎鹰,这时也像闪电般蹿入草丛。箭声响处,猎物倒地,大家齐声叫好,任何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猎人,更像追逐嬉戏的小孩。马队中,喊得最响的是李白,而骑术最好的应该是高适。

猎物不少,大家觉得在野地架上火烤着吃,最香最新鲜,但贾至说早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盛情难却,那就到城里去吧。到了酒席上,几杯酒下肚,诗就出来了。即席吟诗的不是别人,是李白和杜甫,连高适也只能躲在一边了,真是奢侈至极。

诗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内质却是生命力的勃发——无论是诗的个体、诗的群体、诗的时代都是这样。没有生命力的典雅,就不是我们喜欢的诗。因此,由诗人用马蹄写诗的旷野,实在可以看作被我们遗落已久的宏大课本。

诗人用马蹄写诗的地方也不少,但这儿,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写,这如何了得。

在那次打猎活动中,高适长时间地与李白、杜甫在一起,并不断受到他们鼓舞,决定要改变一种活法。很快,他就离开这一带,游历去了。

李白和杜甫从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后,第二年春天,二人又在山东见面,高适也适时地赶了过来。不久,又一次告别,又一次重逢,那已经是秋天了。当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永久地别离了。

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是永诀,李白在分别之际还写了“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的诗,但金樽再也没有开启。因此,这两大诗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点,中间还有不少时间不在一起。

世间很多最珍贵的友情都是这样,看起来亲密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细细一问却很少见面。相反,半辈子坐在一个办公室的,很可能尚未踏进友谊的最外层门槛。

就在李白、杜甫别离的整整10年之后,安史之乱爆发。那时,李白已经54岁,杜甫43岁。他们和唐代一样,都青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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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韩寿偷香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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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韩寿偷香”是男女私会的代名词,那么这里面有什么典故呢?这是小编准备的韩寿偷香历史典故,快来看看吧。

西晋的头号重臣贾充,有一个叫贾午的小女儿。贾充在家中宴请属下官员的时候,贾午从幕帐之后偷看,忽然发现里面有一个小帅哥,英姿飒爽,眉目俊秀,当下颇为心动。回到内室后她向丫鬟们打听那小帅哥是谁,可巧有个丫头知道那人叫韩寿,是自己以前的主人。贾午“发大感想”,做梦都梦见韩寿。这个丫鬟就前往韩寿家,做起了女说客。她对韩寿说自己的女主人如何如何艳丽动人,又如何如何对韩寿一往情深,韩寿又如何如何“潇洒帅哥,淑女好俅”。韩寿听了以后,情绪非常激动,觉得要是不采取行动,妄称了“帅哥”二字。当下这个丫鬟就来往于贾午和韩寿之间,将偷情措施安排妥当。韩寿虽然是帅哥,但也是运动健将,敏捷过人。到了晚上,韩寿就到贾府,翻墙而过,在丫鬟的指引下,到贾午卧室之内,做起情爱之事。家里上上下下,都毫无察觉,只有贾充眼光比较敏锐,发现小女儿“悦畅异于往日”,不过也猜不透其中缘故。

事情被察觉起源于一种外国香料。当时西域向晋朝皇帝进贡一种奇特的香料,涂在人身上,一个月香味都不会散去。皇上视为奇宝,只将它赏赐过贾充和另一个高级官员两人而已。贾午也觉得这是个好东西,只有用在自己情郎身上才不算糟蹋,就将它私下送给了韩寿。韩寿少年心性,当即把它用将起来。韩寿浑身香喷喷地上班,引起了上司贾充的警惕。贾充提鼻子一闻,觉得这是西域香料的味儿。贾充的脑筋马上高度开动,联想到家里的香料,联想到女儿“异于往日”的悦畅,联想到韩寿的那张小白脸……贾充回家后马上展开了调查,发现自己的院墙有些问题。他把贾午身边的丫鬟捉来一通恫吓拷问,发现了自己女儿的小秘密。这件事情以喜剧结尾结束:贾充安排了女儿和韩寿的婚事。

得到爱情的不止荀粲与韩寿。那个掉进茅坑的王戎,他的妻子就喜欢用“卿”来称呼他。“卿”在古代,是上对下表示亲近的称呼,丈夫对妻子可以用“卿”,妻子对丈夫则应该用敬语。王戎对妻子的习惯不满意,说你这么乱叫不符合礼法。王夫人做出了动人的回答:“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就是说:我亲你爱你,才叫你“卿”,我不叫你“卿”,谁还有资格叫你“卿”?王戎对这样热情似火的回答,估计早已酥倒,哪里还有反对的气力?

《世说新语·惑溺篇》记述了“韩寿偷香”的故事。

韩寿是三国时魏司徒韩暨的曾孙,家世既好,年少风流,才如曹子建,貌似郑子都,走在街衢,妇女多暗暗瞩目。贾充聘他来做属官,每次会集宾客,他女儿都从窗格子中张望,见到韩寿,就喜欢上了,心里常常想念着,并且在咏唱中表露出来。后来她的婢女到韩寿家里去,把这些情况一一说了出来,并说贾女艳丽夺目。韩寿听说了,意动神摇,就托这个婢女暗中传递音信,到了约定的日期就到贾女那里过夜。韩寿跳墙进去,贾家没有人知道。

此后,贾充发觉女儿越发用心修饰打扮,心情欢畅,不同平常。后来贾充会见下属时,闻到韩寿身上有一般异香,这是外国的贡品,一旦沾到身上,几个月香味也不会消散。贾充思量着晋武帝只把这种香赏赐给自己和陈骞,其余人家没有这种香,就怀疑韩寿和女儿私通,但是围墙重叠严密,门户严紧高大,韩寿从哪里进来的呢?于是借口有小偷,派人修理围墙。派去的人回来说:“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两样,只有东北角好像有人跨过的痕迹,可是围墙很高,不是一般人能跨过的。”贾充就把女儿身边的婢女叫来审查讯问,婢女把情况说了出来。贾充秘而不宣,把女儿嫁给了韩寿。

贾女偷香的风流韵事被后人津津乐道,成为男女私会的代名词。古称“相如窃玉、韩寿偷香、张敞画眉、沈约瘦腰”为风流四事。每每人称“韩寿偷香”,其实偷香的是贾女,“贾女偷香”称为“韩寿偷香”多是男性文人以风流自况的方便说法。

在这个故事中,贾女痴情、大胆、主动。她的这一大胆违礼行为被他的父亲承认。贾充身为廷尉,曾为朝廷制定法令,但对女儿的败德行为竟无一句责备的话,就可看出魏晋时期的社会风气确实比较开放,而这些都是儒家礼教崩溃以后的现象,在礼法严峻的汉代,这些现象是少见的。当然,也不排除他有家丑不可外扬的顾忌,再说韩寿有才有貌,择这样的乘龙快婿也不丢份儿,这桩婚事也是门当户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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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葛贤痛打税监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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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是个贪财如命的昏君,他追求享乐生活,没完没了地搜罗金银珠宝,把国库都挥霍空了,就千方百计向民间搜刮。

这个时期,农业生产和手工业逐步发展,在东南沿海一带商业也繁荣起来,在苏州,丝织业特别发达,富裕的机户开始开设工场,雇用机工,城里的机工总共有几千人。

这种商业城市的繁荣情况,使明朝统治者认为有利可图。为了榨取更多钱财,明神宗就派了一批宦官到那些城市去收税,这种宦官就叫做税监。税监不但征收苛捐杂税,还向百姓敲榨勒索,把百姓害得好苦。

公元1601年,明神宗派税监孙隆到苏州征税,孙隆一到苏州,就跟当地地痞土棍勾结,在苏州城各处设立关卡,凡是绸缎布匹进出关卡,一律征收重税。商贩交不起税,就不敢进城做买卖。这一年,正好又碰上一连两个月阴雨,苏州闹了一场水灾,桑田淹没,机户停工。孙隆一伙还要向机户收税,规定每台织机收税银三钱;每匹绸缎,收税银五分,这一来更逼得许多机户倒闭,机工失业。

有一天,织工葛贤(又名葛成)路过葑门,见到孙隆手下几个税棍,正围住一个卖瓜的农民痛打。葛贤一打听,才知道那瓜农挑瓜进城的时候,税棍逼他交税,交不出就抢他的瓜;等瓜农卖了瓜,买米出城的时候,税棍又抢他的米顶税银。瓜农不答应,就遭到税棍的痛打。

葛贤平日对税监的压迫剥削,本来怀着满腔气愤,看到这情形再也忍不住了,他挥动他手里的芭蕉扇,高声呼喊打坏蛋。路边的群众一呼百应,像潮水一样涌到葑门税卡。税棍黄建节想要逃跑已经晚了。群众把他包围起来,拾起乱石、瓦片向黄建节扔去。这个作恶多端的恶棍,被乱石打得头破血流,丧了性命。

这时候,群众越聚越多,反抗情绪也沸腾起来。葛贤看到大伙打死了黄建节,知道事情闹大了,就和群众一起,到玄妙观开会商量。大家一不做,二不休,推举葛贤等二十多人当首领,找税监孙隆算账。

葛贤等分路找到十二个税棍的家,点起了一把火,把他们的家全烧了;另一路群众浩浩荡荡来到苏州税监衙门,捉拿孙隆。一时间,呐喊声震天动地,孙隆吓得魂不附体,爬出后墙,狼狈逃到杭州去了。

孙隆逃出苏州以后,苏州知府下令捉拿参加暴动的人。葛贤得到这消息,怕连累大家,自己跑到苏州府衙门,说:“带头的就是我一个人,要杀要剐由我顶着,不要牵连别人。

知府正为这个案子抓不到为首的人发愁,见到葛贤挺身出来投案,就把他关进监狱。

葛贤进监狱那天,成千上万的苏州市民含着眼泪为他送行。葛贤进了监狱,又有上千个人络绎不绝带着酒饭、衣服来慰问。葛贤再三推辞不收,大家还是不肯带回去,葛贤就把大伙慰问的酒饭等都分给监狱里被押的难友了。

明朝统治者看到这情况,没敢杀害葛贤。葛贤坐了两年牢,终于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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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典故:探玄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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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探玄珠什么意思呢?探玄珠为出自《叔苴子·外编》的成语。比喻不懂装懂,一知半解。这个典故故事你了解吗?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名称】探玄珠

【注音】tàn xuán zhū

【出处】昔人闻赤水中有玄珠也,相与沐而探之。 《叔苴子·外编》

【解释】探:摸取;玄珠:黑珍珠。比喻不懂装懂,一知半解。

【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接触新事物

【相近词】不懂装懂

【成语示列】探玄珠者到底要原形毕露。

【押韵词】识礼知书、衣食税租、嚎啕大哭、由窦尚书、滴粉搓酥、架肩击毂、奋臂大呼、罄竹难书、仙乎仙乎、韫椟未酤、……

【事例】~者到底要原形毕露。

【成语故事】

从前人们听说赤水里产玄珠,都潜水下去摸取。有人摸到螺蛳,有人摸到蚌壳,有人摸到鹅卵石,有人摸到瓦片。他们都以为自己摸到了玄珠。象罔听后大笑他们无知。他们则联合起来围攻象罔。象罔没法,只好躲到黄帝那儿三年不敢出门。

[历史典故:探玄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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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成语韦编三绝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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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读《易》韦编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

释义:“韦”是熟牛皮;“韦编”指用牛皮绳编连起来的竹简书。“三”是概数,表示多次;“绝”是断的意思。孔子为读《易》而翻断了多次牛皮带子的简。后人用“韦编三绝”这个成语加以概括。用来形容读书刻苦勤奋。

故事:春秋时的书,主要是以竹子为材料制造的,把竹子破成一根根竹签,称为竹“简”,用火烘干后在上面写字。竹简有一定的长度和宽度,一根竹简只能写一行字,多则几十个,少则八九个。一部书要用许多竹简,这些竹简必须用牢固的绳子之类的东西编连起来才能阅读。像《易》这样的书,当然是由许许多多竹简编连起来的,因此有相当的重量。

孔丘花了很大的精力,把《易》全部读了一遍,基本上了解了它的内容。不久又读第二遍,掌握了它的基本要点。接着,他又读第三遍,对其中的精神、实质有了透彻的理解。在这以后,为了深入研究这部书,又为了给弟子讲解,他不知翻阅了多少遍。这样读夹读去,把串连竹简的牛皮带子也给磨断了几次,不得不多次换上新的再使用。即使读到了这样的地步,孔子还谦虚他说:“假如让我多活几年,我就可以完全掌握《易》的文与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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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织女牛郎鹊桥相会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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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七月七日是民间的“乞巧”节,妇女们这晚在庭院中摆下酒脯瓜果,虔诚地向夜空膜拜,以盼望织女星赐予技巧。由于诗人的吟咏,画家的描绘,文人的铺排,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于是流传人间,缠绵绯恻,委婉动人,这便是牛郎与织女的故事。

以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为素材的诗词、戏曲,不胜枚举。可以推断牛郎与织女的凄美爱情故事,大约是发生在西周时代,当时的奴隶社会,等级十分严苛,这个故事就是一般人追求幸福的心声与饱受压抑的写照,托言天上双星,也就是人间的实情。

据说西周时齐地,也就是今山东一带,有一贫苦人家,父母早丧,幼弟依兄嫂度日,每日出外牧牛,人们都把他叫作“牛郎”。

牛郎渐渐长大了,他的嫂子一直不喜欢他,于是他牵着一条老黄牛流浪到一片荒山下结茅而居。一面垦荒,一面哭泣,泪珠点点滴滴落地上,不久后就生出一朵朵艳丽的牵牛花来。继而,有粉蝶双双在上面飞舞,小鸟在枝头碉啾和呜,叫个不停,田地里也长出了茂盛的庄稼。

老黄牛的来历不凡,它是天上的金牛星,因触犯天条而被谪降人间受苦受难,有感于小主人牛郎对它的饲养和爱护,除了感恩图报辛勤耕作外,还挖空心思想要为牛郎撮合一段美满的良缘。

终于,金牛星得知天上的七仙女,时常结伴到人间来溜达,甚至在东边山谷中的明镜湖里沐浴。于是便在夜间托梦给牛郎,要他第二天清晨天未明时到湖畔,趁仙女们戏水时,取走一件仙女挂在树上的衣衫,头也不回地跑回家来,便会获得一位美丽的仙女做妻子。

牛郎将信将疑地翻山越岭,在晓雾弥漫中,果然瞥见七个绝色美女在湖中嬉戏,粉装玉饰,云鬓花颜,不觉为之心神荡漾;旋即抱起矮树上一件粉红衣衫,飞奔而回。

这个被抢走衣衫而无法返回天庭的仙女就是织女,当天夜里,她趁着夜幕的掩护,赤身露体地轻敲牛郎的柴扉。在微明的灯影里,一个是诚实憨厚,壮硕俊朗的少年农夫,一个是美艳如花,柔情似水的天上仙女,四目相接,一见钟情,于是在静褴的春夜里,两情相悦,同赴巫山云雨。

幸福的生活过得总比痛苦的生活要快一些,时光荏苒,眨眼三年,织女已为牛郎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老黄牛已死,留下的一对牛角挂在墙上,牛郎舍不得老黄牛,天天对着牛角发楞。织女私自偷下凡间的事终于被天帝知道,天兵天将把她拘回宫里,牛郎此时真是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一对小儿女也天天哭着要妈妈,牛郎肝肠寸断,想着曾给过他无限帮助和关怀的老黄牛,抱着牛角痛哭。谁料一不小心,牛角掉到地上,奇迹发生了,两只牛角竟然变成两只箩筐,牛郎把两个孩子放入箩筐中,准备一肩挑起,寻找娇妻,一阵清风吹过,两只箩筐像两只强有力的翅膀,蓦然平地飞升,腾云驾雾,风驰电掣般地飘飞在霄汉之中,眼看娇妻就在前面,牛郎奋力追求,眼看赶上了,却被王母娘娘察觉,拔下头上的金钗,在牛郎与织女之间一划,立刻出现了波涛汹涌,白浪滔天地银色河川,从此一个河东,一个在河西,遥遥相对,却无法相见。

鹊鸟非常同情牛郎与织女的情真意挚,每年夏秋之间,趁银河风平浪静的时候,群集河上,口尾相衔,搭起一座鹊桥,让牛郎织女相聚。“鹊桥崔鬼河宛转,织女牵牛夜相见。”据说七夕过后,鹊鸟的羽毛都会七零八落地脱掉不少,就是因为辛苦搭桥的缘故。

牛郎织女的故事大致如此,后世的《天河配》、《天仙配》、《鹊桥会》等平话或戏曲都大同小异;不但把人仙化,也把神仙凡人化,仙女可以下凡,凡人也可以升天,一段天人揉合的爱情故事,充满了馥郁甜蜜的人情味,也洋溢着农牧社会的生活面貌与伦理道德色彩。

杜牧的《秋夕诗》:“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杜甫《银河诗》:“牛女年年渡,何曾风波生?”

这些都为世人传诵,还有:

“七夕今宵看碧霄,牛郎织女渡鹊桥;

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儿百条。”

这诗传说是一个六岁的儿童,唐代的林杰写的,可见一般人对七夕的故事已经耳熟能详,连六岁小儿也能执笔成诗,朗朗上口。

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最为少年男女所向慕。南北朝所谓“七夕节”,禁中优伶扮演《鹊桥仙》戏曲,进时新果品,市井儿童手执荷叶,欢呼雀跃。唐时在七夕夜登高楼危树,安排筵会,以赏节序。宋时以七夕为“女儿节”,妇女在庭院中以巾帕蒙面,仰首空际,默默祷告,根据所看到的迷蒙景象,以预卜自己的终身大事。元、明、清各代,称七夕为“七巧节”,当夜的花样更多。

最常见的是在庭中摆设香案,盛陈瓜果,望空焚香膜拜,然后一口气在朦胧中以丝线连穿七个针孔,能有如此眼力,想必也有一双巧手,还有捉取小蜘蛛以小盒盛着,翌晨观看如果网丝圆正,叫“得巧”,另有“丢针”,盛清水一碗,在星光下把绣花针轻轻地丢在水中,能浮在水面的叫“大吉”,事实上这就是物理学上的表面张力,只要小心翼翼,大概不难办到。

还有两首描写七夕的诗,字丽句清,可堪一读。一首是:

“乞巧楼前雨乍晴,弯弯新月伴双星;

邻家少女都相学,斗取金盆卜他生。”

一首是:

闺女求天女,更阑意未阑;

玉庭开粉席,罗袖捧金盘。

向月穿针易,临风整线难;

不知谁得巧,明旦试寻看。”

这两首诗对七夕夜晚妇女们的活动和心态形容得入木三分。

时至今日,少男少女们的情感已了无阻隔,不只是抽象的银河无法隔绝,就连实质的尊长约束,社会道德法律,也已发生不了多大效果,然而重温牛郎与织女的故事,则可对少年男女的情爱,产生了一种虚幻而浪漫的憧憬,从而唤起更加珍惜的意念,则认七夕为“情人节”,就有了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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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鲍叔牙荐管仲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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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叔牙,春秋时期齐国大夫,都知道他和管仲的好朋友,下面是鲍叔牙荐管仲的故事,一起来阅读下吧:

周平王在公元前年把国都迁到洛邑。从这一年起到公元前年周被秦消灭为止,历史上称为东周。东周又分为两个时代,一般把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叫做春秋,把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叫做战国。东周是个动荡的时期,周天子一天天丧失了权势和威力,称霸的诸侯国的权力大于天子。到后来周天子的国土只相当于一个很小的诸侯国了。

春秋初期,齐(都城临淄,在今山东淄博)是个大诸侯。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齐桓(huán)公在位。齐桓公即位七年后就开始称霸。他得力于管仲,管仲又叫管敬仲,名夷吾,字仲,治理国家的本事很大。齐桓公任命他为国相以后,齐国一天比一天强大。可是以前管仲却是齐桓公的死敌。这是怎么回事呢?那就不能不归功于鲍叔牙了。

原先,齐国的国君是齐桓公的哥哥齐襄公。齐襄公残暴荒唐,连他的两个兄弟都逃到别国去了。这两个兄弟是两个母亲生的。一个叫公子纠,逃到了鲁国(都城在今山东曲阜)姥姥家。一个叫公子小白,就是后来的齐桓公,逃到了莒(jǔ)国(都城在今山东莒县)的姥姥家。公子纠的师傅是管仲,公子小白的师傅是鲍叔牙。

管仲和鲍叔牙从小就是好朋友。他们分别在当纠、小白公子的师傅以前,合伙做过买卖。鲍叔牙本钱出得多,管仲家里穷,出的本钱少。赚了钱呢,管仲倒多拿一份。伙计不服,鲍叔牙说:“管仲家里难,等着钱用,多分点给他我乐意。”他们俩也一块儿打过仗。冲锋时,管仲排在鲍叔牙后头,退兵时,管仲跑在鲍叔牙前头。人家说管仲贪生怕死。鲍叔牙分辩说,管仲不贪生,不怕死,他的母亲老了,多病,不能不奉养母亲。还说:“他的勇敢天下少有。”管仲听了这些话就对人说:“唉,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却是鲍叔牙!”

公元前年,齐襄公被人杀死了。第二年春天,齐国的大臣派使者迎接公子纠回去做国君。鲁国的国君鲁庄公亲自派兵护送。管仲怕小白抢在前头,就带着几十辆兵车赶紧走。走到即墨(在今山东平度东南),听人说公子小白已经跑在头里了。管仲使劲地追,追了三十多里路才追上。管仲瞧见公子小白坐在车里,也不多说,偷偷地拿起弓箭,对准了公子小白,“嗖”地一箭射过去。公子小白大叫一声,口吐鲜血,倒在车子里。管仲一看,小白死了,急急忙忙带着人马逃跑。他想公子小白已经被射死,公子纠的君位稳坐了。

谁知道公子小白并没有死,只是咬破舌头,弄得满口的鲜血装死。鲍叔牙护着小白抄小道赶到都城临淄(zī),可是公子纠年龄比公子小白大,照理应该立公子纠。鲍叔牙硬是说服了大臣们,立公子小白为国君,就是齐桓公。齐桓公任命鲍叔牙做宰(最高助手),鲍叔牙推辞不做,说管仲才可以当这个官。

不久,鲁国的兵马送公子纠回到了齐国地界。齐国的鲍叔牙立即请齐桓公发兵抵抗,结果鲁庄公吃了败仗,又把公子纠和管仲带回鲁国。不料齐国的追兵追上门来打。鲁庄公没有法子,逼死了公子纠,拿住管仲。鲍叔牙关照齐国的使者对鲁庄公说:管仲射过齐桓公,齐桓公要报一箭之仇,亲手杀了他。鲁庄公只好把管仲装上囚车,押回齐国。管仲明白,自己能活着回去,全是鲍叔牙的主意。原来鲍叔牙要举荐管仲帮助齐桓公治理齐国,怕鲁国先杀管仲。等到管仲一回到齐国,鲍叔牙就亲自到城外迎接。

接着,鲍叔牙大力把管仲保举给齐桓公。齐桓公说:“他拿箭射我,要我的命,你还叫我用他吗?”

鲍叔牙说:“那会儿他是公子纠的师傅,管仲自然冒死帮着公子纠啦。管仲的本领比我强十倍。主公要是用他,他准能给您立大功。”

齐桓公听了鲍叔牙的话,立即拜管仲为相国。鲍叔牙反倒做了管仲的副手。

管仲当相国以后,发挥他的政治才能,大力实行改革,使齐国的国力迅速增强。七年后,齐桓公就称霸四方,不久齐桓公就成了春秋第一霸。他尊称管仲为仲父。鲍叔牙则一心为齐国着想,甘居管仲之下,历史上传为美谈。

[鲍叔牙荐管仲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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