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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艾滋病的读后感(汇编20篇)

导语: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都有所不同,但都必须是道德的、严瑾的才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艾滋病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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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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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闲适的下午,我读了这本悲剧著作——《骆驼祥子》。这是一个梦想与现实的故事。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写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是一个勤劳、壮实的小伙子,他怀着发家、奋斗的梦想。他对生活的向往仅仅是一辆车、一个家,他希望依靠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为这一梦想,他辛勤劳作奔波,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纠缠又给他的身心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了挣扎,不肯放弃对梦想的追求。然而虎妞的丧事花光了他们的积蓄,小福子的自杀吹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看着希望的一次次破碎,他最终只剩下了一副被掏空的躯壳。原本善良的祥子,在生活的重压下,沉沦了……

祥子是一个纯朴的劳动人民,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怀着几乎有些渺小然而真实地梦想,却在残酷的现实前,最终无法逃脱被暴风雨吞噬的命运。

祥子的悲剧完全是那个不合理社会的产物!

梦想与现实,原来就是有很大差距的,梦想远比现实要美好很多,要实现梦想必定是艰难的,祥子也曾努力地与生活、现实斗争,只是他失败了。他的失败就在于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可能梦想就离他不远了!

不管现实如何,我们只要为梦想努力,不退缩,相信就一定能够成功,要让自己永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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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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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三国演义》。里面的内容大致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份,反映了魏、蜀、吴三个政治集团的军事斗争。

我就讲讲三国鼎立中的“火烧赤壁”吧。曹操的前锋部队在长江南岸遇到了孙刘联军。曹操的士兵由于水土不服,很多人都生了病。双方交锋后,颇通水性的孙刘联军打败了曹操。曹操被打败后,派了两位奸细前去诈降,然后便呆在军营里静候消息。几天后,曹操的探子来报说,有人送了投降信来,还是东吴的黄盖。曹操大喜,让黄盖三天之后乘船到北岸来。

后来黄盖率领十艘大船,装满干柴和枯草,在上面浇了油,盖了麻布,驶向了北岸的乌林。在距离曹操的军营不远时,黄盖让各艘船的人点火,冲向了曹操的军营。当时的曹营被攻成成一片火海,曹操的士兵被烧的死的死,逃的逃。曹操只好带着亲信逃走了。

这场战役,败在了曹操轻信了黄盖的苦肉计,又因士兵是北方人,不识水性,在陆地上他们是精锐之师,但遇到了水,他们的就成了乌合之众了。加上曹操又太轻敌,总把自己想得太强大,才会掉以轻心,最终使这场战役失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强者不一定就会胜利,弱者也不一定会失败。天时、地利、人合加上智慧也能以少胜多。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军事历史小说,我反复看了好几遍,是一部非常好看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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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西游记读后感启发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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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师徒来到火焰山,但是因为烈火熊熊难以度过。孙悟空叫出土地爷,正在众人一筹莫展的时候,土地爷爷说想过火焰山必须借到罗刹女也就是红孩儿的母亲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才能灭火,铁扇公主在芭蕉洞。

悟空来到芭蕉洞高喊:“嫂嫂,请开开门。”铁扇公主见是孙悟空,大声骂到:“你害了我的红孩儿,今天还敢来攀亲戚。”孙悟空说:“你要是借我芭蕉扇,我就让你儿子回来见你。”铁扇公主气死了,便拿起芭蕉扇把孙悟空扇了个老远,一直到一座仙山。他死死地抱着一块大石头才停下。

悟空想到灵吉菩萨在此,便找他求助,灵吉菩萨给了他一个定风丹,说:“你拿着它你就不会被扇走了。”悟空就又回到了芭蕉洞。高喊嫂嫂快开门我孙悟空又回来了。铁扇公主拿着芭蕉扇出了洞用扇子扇了三下,可孙悟空还是在原地,铁扇公主只好借给孙悟空芭蕉扇,结果是假的。孙悟空就又回到芭蕉洞变成牛魔王的样子骗到了真的芭蕉扇,结果半路又被牛魔王给骗回去了。孙悟空去找牛魔王要扇子,牛魔王不给,两个人就打了起来,最后铁扇公主看见牛魔王被打就把扇子交给了孙悟空。孙悟空拿着真扇子扇灭了火之后又把扇子还给铁扇公主,然后就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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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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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暑假里,我有大把时间来读好书了。

首先读《三国演义》。书中描写了一些气势磅礴的战争场景,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真是令我回味无穷,爱不释手。最是刻入脑海的人物当属关羽关云长了,他是一位纯爷们,成了我的偶像。

我崇拜他威武强壮的形象。关羽,身长九尺,鬓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手持青龙偃月刀,足跨赤兔千里马。好一个相貌堂堂,威风凛凛的“美髯公”!

现在社会,年轻一代人的审美观有些特别,总推崇面若桃花,眼似葡萄,身如拂柳的“仙气”形象,男生也要施粉绣眉,看起来很娘,缺少男子汉应有的阳刚之气。了解了关羽后,我端正了我的审美观,觉得男生就应该有纯爷们的范。身为男生,就应该锻炼好强壮的身体,能吃苦耐劳,不撒娇取宠,有担当。

我崇拜他武艺高强。温酒斩华雄,斩颜良,诛文丑,过五关,斩六将,大敌当前无所畏惧。啧啧,不愧号称“武圣”啊!

正所谓“没有精钢钻,不揽瓷器活”,关羽之所以如此从容有信心战胜强敌,都是因为他平日里苦心练习武艺,善于学习兵法。我们小学生现在正处在学习阶段,吃够学习的苦才能获得智慧和技能,将来才有机会崭露头角,兼济天下。

我最崇拜的是他多么地忠义。当他被曹操所俘获,勉强答应留下,心里想的却是大哥,当有了大哥的消息,曹操怎么也留不住他。他过五关,斩六将,追随刘备而去。

生而为人,忠字当头。我们要有忠于国家,忠于家庭的信念。想到这,我不免想起国士钟南山,二十年前非典肆虐他六十多岁一马当先,救人民于死神之手;如今新冠猖獗他八十多岁,毅然逆行以身筑起抵挡在死神与人民之间的高墙。还有疫情中、洪水中奋不顾身为了别人拼命的人,他们都是忠义当先的可敬可爱之人。

我还崇拜他有着钢铁的意志。当他中了箭毒时,请华佗刮骨疗伤。他不绑手,不蒙眼,华佗用刀割开皮肉,将骨上箭毒刮去。血呼呼往下流,而他却仍与马良谈笑风生的下棋。这是怎样的铁打的身躯钢铁的意志呀!真爷们!

关羽,就是这样一个武艺高强、义薄云天、有万夫不当之勇、顶天立地的纯爷们。他是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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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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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说:“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杯具,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杯具。——题记

镜子有一泓清净的甘露,镜子真实的看透着每一个人。镜子不会说谎。他会聚集阳光的力量,愤怒地:”燃灼“着欺骗者的心灵,却不惜用尽所有的甘露。而当镜子”空“了的时候,就真得什么也没有了。如同是湖泊的干涸,镜子,慢慢地,消失在了,人们的,眼帘之中……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一样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感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经过对照与描述,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杯具,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感情,仅有真挚感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齐,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感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一样的感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提高的历史之中。

我是个主张有真爱的人,因为人的一生如果是为钱而活着,那么试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拥有无忧的生活保障?当一个人成为了最富有了人,而却得不到精神上的富有,此时,当你离去的时候,余有你空空一人,拂得两袖清风却不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无比可贵的,紧紧地栓紧它,不能松手。我不曾了解感情,当我明白它得来不易,它像是坐在海绵里的玻璃花瓶,也许一个侧身,就碎了,也许它永远被海绵围绕,安静的置放在那儿。谁都不明白我的会怎样,但至少,人的精神寄托是无尽与可贵的,感情是无法用金钱来估价的。我羡慕爸妈永远幸福与甜蜜的感情,尽管时间会冲淡一切,可在他们的平淡中,始终孕育着一股强大的美,向我冲击,向生命进发。

镜子不是透明的,但镜子会反射无限的能量。镜子不会说谎,当它枯竭的时候,它的心就真正空空如也。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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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徒生童话读后感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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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终于读完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它给我的感触很深。

我最喜欢的一篇童话是《恶毒的王子》。在你们心中,王子肯定是一个好人,可这篇童话里的王子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样,他非常恶毒。它主要讲述的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很恶毒的王子,他想要征服全世界。他每天烧杀抢掠,用火烧老百姓的房子,他的士兵也是这样。因此他很有钱,造了很大一栋别墅,许多外国人看了,觉得王子很了不起。它为了不让别人超过自己,就去攻打别的国家,让别的国家的国王吃自己的剩菜剩饭。突然,一个祭司说:“虽然你很厉害,但是,上帝要比你强大的多。”王子说:“好吧,我要征服上帝!”于是他下令让所有的士兵去建造一艘能在天上飞的船,一年后,飞船造好了,王子带领所有的士兵去攻打上帝。可是他们被一只老鹰打败了。王子不服,他又用了八年时间造了一群飞船·去攻打上帝。当飞船群飞到一半时,来了一大群蚊子,它们用嘴啄着王子,王子用的衣服抵挡着蚊子的攻击,可是有一只蚊子钻进了王子的耳朵里乱啄,王子被折磨死了。

读了这篇童话我明白了:一个有野心的人,做坏事,一定会遭到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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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浒传》读后感及人物赏析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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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章回体长篇白话小说,它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施耐庵《水浒传》中有一百零八将,天罡星三十六人,地煞星七十二人。

《水浒传》以描写农民战争为主要题材通过一系列官逼民反的生动故事,揭示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揭露了统治阶级的残暴和腐朽,歌颂了受压迫人民反抗精神的小说。在众多的人物中我最喜欢武松。武松打虎的故事。流传民间,家喻户晓。

武松来到阳谷县地面肚中饥渴,看到有个酒店,进去喝酒吃肉,共喝了腕酒,醉了。要过岗,店家主人说岗上有大虫,武松不怕还是上了景阳岗,遇见了大虫,酒醉心明,狠狠地把大老虎打死了。

我要学习武松的勇敢和大无畏的精神。我们在学习中遇到困难也要勇敢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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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五年级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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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火柴的小女孩》一则故事出现在多本童话故事书里,我也只是阅读而已。可是当故事出现在课本中,我又要深入的了解、人士到了故事侧面体现出的社会的黑暗与无情。

故事向我们讲述的是一个女孩在大年夜是上街卖火柴,并冻死在墙的悲剧。

大年夜不是应该美好吗?大年夜不是应该家家坐在一起吃团圆饭吗?大年夜孩子们不是都应该幸福的跟父母撒娇吗?可那个小女孩却全都做不到。

“小女孩只好赤着脚走,一双小脚冻得红一块青一块”,当读到这儿,我的鼻子开始范起一阵阵刺鼻的酸楚。我生活在一个条件较好的家庭中。天冷了,妈妈嘱咐我多穿几件衣服,并且还有暖和的鞋子,可是小女孩却光着脚走在飘雪的年夜。她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我想摧毁这无情的资本主义社会。

在寒冷中,小女孩只是渴望温暖;饥饿是,只想有食物吃;痛苦时,只想有欢乐左右;孤寂是,只是想要一些宠爱。她没有怎样过分的要求,可是没有人帮助她。她想得到的东西,都随着火柴无情的燃烧地熄灭一次又一次小时。我祈祷火柴多烧一分钟,即使是她在幻想中沉醉也没有所谓。

如今的社会是光明的,我们被成为“新世纪的小主人”。而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的区别就在此。在那个世界里,只要能生存,任何事情他们都会做。那个世界就如一根绳子一般,将小女孩越勒越紧,进而喘不过气——直至死亡。

在现在的社会里生活是幸福的,我感谢它给予我的一切,并会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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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丑小鸭》读后感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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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丑小鸭》这个故事后,我懂得了不能嘲笑别人。

虽然有些人小时候长的难看,但她的心底善良有智慧,长大也能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也有些人小时候长的漂亮像公主一样,可是他的内心恶毒,爱嘲笑别人,等过一段日子,他就会一个朋友也没有,越长越难看,小时候的“白天鹅”就会变成“丑小鸭”。

外表的美与丑只是人生很小的一部分。

我觉得故事中的丑小鸭虽然没有信心,但它还是很坚强。它知道别人不喜欢它,但它还是勇敢的活着。要是我是故事中的丑小鸭,那些小鸭子,小猫,小狗再嘲笑我,我会对它们说:“虽然我难看,但是我心地善良,坚强,总会有人喜欢我的。”

我们要向故事中的丑小鸭学习,不管別人说什么都要坚强,不要轻易放弃。我们要懂得一个道理:一个人的美丑不在外表,在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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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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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中福清和孩子的对话里,我可以看出父爱的伟大。

傅雷家书中可以看出,傅雷看待傅聪不仅是儿子更像是朋友,和他来往的书信写出了傅雷对傅聪的一次次困难的选择都做了引导。

其中有一篇说傅聪因为贝多芬第29首和第10首哪个更重要吵了一架,最后傅聪离家出走。

这里可以看出傅聪对艺术的追求,以至于和傅雷吵了一架,升至离家出走。

服从遇到困难是,弗雷也总是告诉他谁也是这样过的,让她心里好受一些可以渡过难关。所以在后来一场比赛里,虽然服从的天赋不如别人,但却因为弗雷德知道然他在比赛时不紧张得到了第三名的成绩。所以这场比赛的得奖可以看出傅雷的教育方式对傅聪的成长有恒大的帮助。

傅雷曾对傅聪说过,久算在谈恋爱最火热的时候他也认为,学术第一,艺术第一,真理第一,爱情第二。而如果是别人在这种时候坑定认为爱情第一。所以他对傅聪极其严格,但同时它也是爱他的。

傅雷对傅聪说行中的字不要太大,不然会被邮票该注意缴或少去移交。这个细节可以看出傅雷是个星系的人,而傅聪是个粗心大意的人。

这小小信封的事情,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应该做事仔细认真不粗心。傅雷也告诉傅聪钱不能乱花,做人也不能太吝啬,然他自己要好好理财,也提醒了我们因该要好好理财。还有就是交友很重要,自己要和朋友多联系,不然别人会觉得你冷漠,还有就是有些人的内心是热亲的但是在变面上他无法表达出来,所以需要长时间的接触才能发现这些,才能表达出来这些真的内心品质。有些人表面上很好但实际上是想利用你,这也同样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发现,所以交友横重要,只有接触一段时间之后才了解他。

所以,傅雷家书不仅说了父爱很伟大也然我们明白了衡多道理,给了我们恒多的启发还有更多的发现要我们自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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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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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我收到了妈妈送给我的新书——《王梦》。于是,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只小狼和一只母狼的故事,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是,黑桑不幸丧命于鬼谷中。紫岚给黑桑生了五只小狼仔,第一只在刚出生时,不幸被冻死。紫岚给大儿子取名为黑仔,二儿子为蓝魂儿,三儿子为双毛,小儿子为媚媚。因为黑仔长的非常像黑桑,所以紫岚十分宠爱它,想让他来完成黑桑临死前的遗愿,推翻现任狼王。于是,紫岚一开始训练它。在他这个年龄,别的狼仔还不敢出洞,可他却在大草原上奔跑,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紫岚只好训练蓝魂儿;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是狼群中的佼佼者,每次都是他带领着大家,可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把希望放到小儿子双毛身上,双毛因为胆怯,被狼王洛嘎咬死。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遗传基因好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后来强壮的公狼卡鲁鲁和媚媚在一起,生了五只狼仔。但紫岚再也无法看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她为了保护媚媚和狼仔而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这本书告诉我们:家长教育孩子一定要看孩子愿不愿意,不然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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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王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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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这本书我读过很多遍,每次读都会很感动 每次读都有新的收获,我想告诉自己:不忘初心,不忘自我。

故事情节很简单,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与小王子邂逅在撒哈拉沙漠。于是,他们开始了一段神奇而又渺远的故事。

小王子来自一颗只有房子那么大的星球,只要将椅子转一转就能看到日落。小王子还拥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小王子独自去有游历了许多星球,也遇到了许多人:徒有虚名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自相矛盾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实业家,兢兢业业的点灯人……然而这些大人的世界对于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他们与生活,事业,金钱,名利紧紧缠绕。我们现在还只是孩子,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最终成为国王、爱慕虚荣者、酒鬼、实业家、点灯人,因为我们活在与飞行员一样的被大人欺骗的世界里。但是只要我们不忘初心,就不会被金钱名利所束缚,找到最真实的自我。

或许,大人小孩的区别就在于此。孩子思想单纯没有缠绕不清的思绪而将生活看得很透彻。而大人呢,自以为阅历丰富,将事情无限度的扩大,结果却庸人自扰。也许大人们是无可奈何地,但追根究底还是他们已经忘了自己为何出发,从哪出发。大人们也许忘了,自己曾经也是个孩子。

小王子终是死了的,但无论是飞行员还是我们都执着的相信,他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去照料那棵玫瑰花。或许,他真的看到了满天星星向他微笑。嗯,一定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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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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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个闲暇的下午,将《麦田里的守望者》看完的。

初读时大为不解,它颠覆了我对名著和经典的印象。在我想来,这样一部名盛不衰的作品,这样一本描写青少年生活的经典,大概写的是那些朦胧或者是悲伤的故事吧。而语言即便不是字字珠玑,也是优美动人的吧。

然而,它却直白,粗俗。无论是写撒谎,约会,退学,甚至打架。都是用平白而直接的方式陈述。哪怕是写悲伤,也只是一句:我哭了。

曾经说自己不喜欢新生代的那些作家,及小说中出现的无休止的脏话(尽管此前疯狂得热爱韩寒),而现在,我却读它。

因为它曾畅销美国,作者塞格林则被称作“隐者”,于是我还是怀着好奇心将它看完。

一个倒戴红色鸭嘴帽的16岁美国中学生霍尔顿,他曾四次被勒令退学,好一个典型!其实,他并非无恶不作的,只是有些愤世疾俗,有些挣扎,有些茫然而不知所措的少年。他憎恨虚伪于是排斥学校,却又无法接受愚蠢的人们和肮脏的社会。他厌恶所有。

天地之大,他却无法容身。他离家出走,醉生梦死在纽约街头,游荡在歌厅舞厅,做着本不属于这个年龄的事情。为了麻醉自己,试图逃离,最终只是回归本分。

你问他想做写什么吧,他说:有这么一群孩子,他们玩耍在那么一大片麦田里,附近却没有一个大人——除了我。而我就守在悬崖边,我的任务是站在那守望,如果有哪个孩子向这边奔来,我就立刻拦住他们,我是说他们都在奔跑,也不知道往哪跑。我就干这样的事,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着。

我发现他是善良的,他的想法很简单。然而,我觉得他说的孩子是否是指他呢,这么个瞬间使我觉得他就是那个即将奔向悬崖的孩子。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站在悬崖边守望的,又是谁呢?

书中这个典型的霍尔顿,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和我们正好相仿。有时彷徨,有时不知所措,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念书是为了什么?有人失败,有人成功,有人努力却得不到回报。于是开始抱怨,愤恨一切。

于是有人说:他们堕落了!

他们回答:不是不想努力,曾经也是那么有希望,而当希望落空,就什么也没有了。最终究竟为了什么。

记得初三,老师对我们说:不允许你们去想读书为了什么,只要去做,就不必问为什么,这样虚无的问题只会使人更加空虚。如果觉得抓住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都觉得是种束缚,那么可以选择另一种更惨烈的收尾:下坠。

于是他对我们说:如果拯救不了别人,那么先救自己。如果我们连独善其身的能力也没有,谈何去帮助别人?

也因此,我更喜欢霍尔顿的妹妹,她天真无邪,优秀美丽,她对哥哥真挚的爱,使拿出自己紧有的几块钱做为哥哥去西部旅费。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光,一种萌动希望之光。那样的洁净,似乎世界上一切污染都与她无关。在那样一个肮脏的社会,她却一直保持一个纯洁,善良的心灵。她的童心使她肯去坐破旧的旋转木马,回忆儿时和哥哥们在一起的欢笑,提着行装想要和哥哥一起走。

无法推测作者对于这样一个人物的安排有什么目的。只是让我不禁想起《希特勒的名单》中那个黑白画面中出现的唯一一簇色彩——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孩。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于是,时常幻想着这样的画面:

在那金黄色的麦田中,我们尽情地狂奔,仿佛是田野中的精灵,创造着属于我们的梦。而我们很安全,悬崖边有人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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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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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星期,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蟋蟀柴特斯从来没有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而不慎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进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特斯遇到了聪明的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喜欢它的主人——男孩玛丽欧。柴特斯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真挚的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可是就在柴特斯音乐事业达到颠峰时,他却突然作出决定要从此“挂弦”隐退,回归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老家,要过从前那种虽然不知名却十分平静的生活。在故乡凉爽晴和的秋夜星空下,把歌儿唱给土拨鼠、雏鸡、鸭子、野兔和牛蛙听,还要用歌声止住狐狸追杀野兔的脚步。

一只蟋蟀、一只猫咪、一只老鼠之间的友情足够让这个冰冷的世界温暖起来,他们所拥有的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很喜欢这本书,希望它能让更多的读者知道作者乔治写这本书的初衷,要触动人类的心灵,让友情在和煦的阳光下传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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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三年级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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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之前,我就读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我们六年级下册的一篇课文中也有提到《鲁滨逊漂流记》。据说,《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除了《圣经》之外,打印最多的一本书,这本乃是世界名著。

这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这本书是一本长篇小说,是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这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为丹尼尔·笛福赢得了“英国小说之父”的美誉。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鲁滨逊出身于英国中产阶级家庭。父亲希望他留在家乡,安分守己地过一辈子,鲁滨逊却立志云游四海。1651年,他不辞而别,开始了海上冒险生涯。

他在伦敦买了十分廉价的物品,乘船抵达非洲,和土著人交换黄金、象牙等珍贵物品,得到了可观的利润。但是,在第二次航海中,遇上了海盗,沦为奴隶。他利用自己的智慧乘机逃走了。在海上漂流了十天后,他被一直开往巴西的船只救起。

到了巴西,他购置了庄园,生活舒适而安宁,但是他本性难移,无法忍受长久的安逸,又一次出海。船在南美洲附近接触礁石沉没,只有他死里逃生荒岛,其余的人都葬身于海。从此,他开始了28年的孤独生活,用智慧把荒岛改造成了乐园。他还救下了被敌人追杀的野人星期五和因内讧而被劫持的英国船长。

1686年在英国船长和星期五的帮助下离开了苦心经营的海岛,重新回到了阔别三十五年的海岛。

故事以谦虚而严肃的口吻娓娓道来,并像所有明智的人所做的那样,把事实与宗教观点联系起来,用现身说法去开导别人,使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相信和尊重造物主的智慧,让一切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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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西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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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栩栩如生地塑造了一个个具特色的可爱人物的形象:如爱打抱不平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神力无边的如来佛祖,善良的唐僧。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顽皮勇敢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悟空是花果山上的一块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也可以说是石猴,从小行动敏捷,心机灵巧。从须菩提祖师那里学来了高超的本领,从龙宫得到了如意金箍棒和盔甲,太白金星劝说玉皇大帝让孙悟空上天当官。玉皇大帝就按照孙悟空的意思封他做了“齐天大圣”。孙悟空在天上偷吃了仙桃、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五百年后,孙悟空保护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修成正果。

勇敢的孙悟空保护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他没有一点怨言,一心一意,忠心耿耿的保护师傅,为师傅斩妖除魔,最终孙悟空师徒取得了真经。

玉皇大帝三番四次的原谅孙悟空的过错,纵容他当官,是因为玉皇大帝向往和平,他有一颗慈爱的心。孙悟空受玉皇大帝宽容,不但不知恩不报,还大闹天宫,被压在五指山底下受惩罚是应该的。五百年后,孙悟空保护唐僧取经时一心一意,忠心耿耿,再也没有撒野,孙悟空这种知错就改的品质和精神非常让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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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查理九世》读后感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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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到了,妈妈最近看我很无聊,于是便带我去书店买几本课外书来看,希望我的寒假生活就会丰富一些了。

到了书店我看着那一排排的书架,突然,我就注意到了这本书,它就是《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我拿起书随便翻看了几页,觉得这本书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越看就越觉得好奇,就想越往下看。于是,我便让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

回到家后,我便迫不及待的趴在沙发上拿起这本书仔细的阅读起来。我发现,这本书真的是有趣极了!它就像我原来看过的《冒险小虎队》一样,是一本谜境冒险系列的书籍。

你有见过会说人话、拥有自己的穿衣风格、享受泡澡喝下午茶、学识渊博的小贱狗吗?它便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真正独一无二的查理九世兼冒险队老大,再加上极具好奇心又爱耍嘴皮子的墨多多、认真严谨又富有同情心的尧婷婷班长大人、务实能干又有点神经质的扶幽、长相粗犷又为人直爽的虎鲨便组成了DODO冒险队。而这次他们来到了诡异的吸血鬼卡玛利拉家族的领地!阴森的府邸、血红色的蝙蝠群、被吸干血的小鹿尸体……一切不仅让我想起电视剧《吸血鬼伯爵》中的那句台词“来吧,让我们分享你那甘甜的血液。让我们带你徜徉在永生之河,让我们共同陷入万劫不复的黑暗世界!”越读就越觉得惊险刺激又兴趣浓浓。

而且,我觉得这本书写作的结构非常好。故事的开头是写了墨多多等一群孩子们在补习课上偷偷交换着关于“吸血鬼”这个热议话题的情报,而坐在多多前面的神秘高年级学生贾士说要带领他们一起前往吸血鬼城堡探险……一下子便能引起读者们的兴趣。并且当我仔细的看完一章又一章后就会觉得离故事的真相更近一些。可是当我看到结尾才发现,原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吸血鬼公墓,而是艾斯那七个得了一种叫做“卟啉症”怪病的哥哥姐姐们,为了报复那些把他们看做怪物的镇子里的居民而搞出来的把戏和谣言。最后,他们和居民都知道了自己的错误,而且他们还真正了解到了已逝的玛格丽特老师当年的心意,原来她是那么的严厉又亲切啊!

是啊,天下所有的老师不都是对我们又严厉而亲切吗?作业不合格的就要重写,遇到困难时又鼓励你勇往直前吗?

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下的真相,假如多多和查理没有认真的研究公墓里发生的一切事件他们会就出村民们吗?

我最佩服婷婷,一个勇敢的女孩,当管家要求他们喝下“血腥玛丽”时,只有她敢拖延时间使多多他们能倒掉这种可怕的饮料。作为队里唯一的女生,她却不畏俱艾斯的哥哥姐姐们勇敢地和多多他们救出了村民们。

婷婷,我要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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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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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水浒传》,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水浒传里有108将,他们全部忠义双全。很多人都是应被官府迫害上梁山的我常常为他们打报不平;不仅如此还有一些是被抓住收佭的。

梁山的大将都有自己的撮号,比如:浪里白条张顺、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入云龙公孙胜、风流双枪将董平等。他们个个身怀绝技:鲁达倒把垂杨柳等,举世无双。

在故事里,他们英勇无敌,为了自己的同伴,他们奋力拼杀,舍己为人。

我最喜欢打虎武松,他赤手空拳地一只猛虎,而且他不贪财,把官府的赏钱分给了那些日月捉拿猛虎的猎户,但是当他当了都头的时候,他因为给要大哥报仇雪恨,所以打死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被判为脊杖二十发配孟州。正当发配孟州的时候,母夜叉孙二娘用蒙汗药麻翻了了两个公差,给武松穿上行者的衣服,到鲁达的庄上自立为王,但后来归顺了梁山。

最后,梁山人马攻下了曾头市,夺回了那匹千里龙驹,又把史文恭杀了,为晁天王报了仇,平定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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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昆虫记》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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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第一本《昆虫记》出版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那是一本集自然科学和人文关怀于一体的昆虫百科全书。当时的《昆虫记》全书共十卷,长达二三百万字。在《昆虫记》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的特征和日常生活习性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活的热爱与尊重。这本书一出版就立即成为了当时的畅销书,在法国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着,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人们冠以“昆虫的史诗”之美称,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界的荷马”、“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等桂冠,并因此书于19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我最欣赏的篇章是第二卷第五章的:绿色蝈蝈儿的故事。改篇章描述的是一种绿色的蝈蝈的特征与生活习性,写的细致生动,还多处运用了比喻、拟人等等的修辞手法。在七年级上册的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绿色蝈蝈》。它是《昆虫记》中第二卷第五章的部分内容。别人说:“课本上的内容精简易懂,让读者更能明白。与课本内容相比,则显得原文啰嗦复杂,内容较为枯燥。”可即使这样,我对原文的评价还是比对课文内容的评价更胜一筹。已做精简处理的改编文虽能更好地表现出绿色蝈蝈的“个性”可让读者从中体现出来的仍是一片死气沉沉的文章。可原文不同,它虽然稍微啰嗦复杂,可它的形式像日记一样,读起来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当时那好奇的心……

《昆虫记》是一个奇迹,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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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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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在午夜之后,夜深人静,在幽暗的灯光下,整晚整晚地看着。会和它一起笑,和它一起哭,和它一起哀叹。灯盏里飘逸出的是风干了的桂花瓣的沉香,萦绕在幽蓝昏紫的光边,就这样,呷咂着一本叫做《红楼梦》的,整晚整晚……

总不知,今夜飘落的花朵会有谁来埋葬?只怕有了这景却没了那情,没了那哀忧惋绝。飘落于树下,旋舞于天际,终于,随风飞到天尽头。它可知,花落红颜尽,葬花惹谁怜?遭受了一生的劫,还尽了一世的泪,如今,也只是随花飞到天尽头,终换了个花去人亡。不是自命清高,而是本就孤苦伶俜,倘若再失了高洁,还拿什么来配?不是心胸狭隘,而只是为他尽了全心,用了全意,再看他的“金玉良缘”,叫人怎能不落泪?只道是“你好,我便好”,却又是互用了心,互错了意。何时,到底要何时,你才能悟了他那一句“你放心”?你可知,为你,他也累了一身的疾。不敢说,更不能说,只能憋在心里。只盼望,你快好起来,只道是“你好,他便好”何时,到底要何时,你才能放下心,甩掉一生的情劫债。是不是,如若这样,你就不叫做林黛玉了?是不是如若这样,就没了你那蒙了软烟纱的心?

总不明,你处处留下的情种到底是你的无意还是你的有心?难道万世情劫真的如此纠缠不清?为何你脸望着黛玉却眼看着宝钗?为何你话挑着金钏却心念着袭人?为何你手拉着袭人却口叫着黛玉?到底哪一个才是你想要的?如若没了那千年的劫数,到底哪一个才可以在你的怀里依偎到永远?你倒好,看破了,入了空门,了却了千般愁苦;哪曾想,那看不破的,都一一为你送了性命。袭人,金钏,黛玉,晴雯……如若换得了你的半丝真心也就值了,可是,有谁,到底是谁最终得了你的一颗心?

总是想,如若没了那仙石是传说,是否真的可以造就一段“金玉良缘”呢?总是固执地认为,宝玉和宝钗的爱情只是时间的问题,因为冥冥之中有一种东西叫做先来后到。因为黛玉是先来的,因为先有了那份情,那份爱,所以,在他的眼中已见不得宝钗的美。或许,真的有种东西叫做上天的安排,命运的作弄;或许,真的有种东西叫做缘分。

佛说,千百世的蓦然回首才会换得今生的檫肩而过。可是,为什么轮回不可以错开,为什么同在轮回之中,有人可以做着幸福的应运者,有人却只能做轮回之中的局外人?

《红楼梦》到底还是宝玉和黛玉的凄婉爱情,任谁,都插不进脚。只恐怕对伤了的宝钗,痛了的袭人,怨了的金钏,太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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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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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关于一个母狼紫岚想把他的宝宝其中一个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最后一段。紫岚在和金雕战斗的时候,它是先假装口吐白沫,引诱金雕从空中飞下来捉它,金雕在它的头顶转了又转,转了好久好久,而此时紫岚已经几天没有吃东西喝水,现在不是假装口吐白沫,而是真的筋疲力尽,而金雕才慢慢的下降,在下降的过程中,它的声音就慢慢的没有了,紫岚知道金雕在捕捉猎物的时候,会没有声音的下降,这时紫岚做好了开始咬金雕翅膀的准备,当金雕飞下来的时候,紫岚咬住了金雕的翅膀,但是金雕的力气太大,所以紫岚慢慢的离地,被金雕钓上了天空,紫岚四爪朝地,它看到了金雕的巢穴了,旁边大石板上有很多动物的骨骼,说不定骨骼里还有它的孩子黑仔的尸骨呢,它就准备在老雕离地那一刻和老雕做最后一搏,就在那个紧急时刻,金雕改变了方向,朝另一边的山谷飞去,紫岚知道金雕怕它一挨地的时候,把它给咬死。紫岚看见山谷下有一大片鹅卵石滩,它猜金雕是想把它从天空中扔下去,那样的话,它就被摔死了。所以它用两只前爪抱紧金雕的脖子,而金雕想摆脱它,就把它的眼睛给捉瞎了,紫岚用两只后腿抱紧了金雕的翅膀,金雕没办法飞行,他们两个就一起掉下去了,正好落在鹅卵石上,同归于尽了。

我觉得紫岚很智慧,很坚强,很伟大,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怕任何困难,坚持到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我很佩服紫岚,以后我要像它一样勇敢,一样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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