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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竖为虐的历史典故(汇集20篇)

导语:从前,有这么兄弟二人,老大是个医生,老二只会种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相关的典故,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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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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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去病是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人。他是武帝卫皇后的姐姐少儿和霍仲儒的非婚生子,其舅父卫青是抗击匈奴的名将。汉朝的大将军。西汉初年,北方匈奴屡为边患。武帝时国力强盛,开始对匈奴的侵略进行反击。元朔六年(前123),年仅18岁的霍去病以校尉的身份,跟随卫青出征。他率领800骑兵长途奔袭,斩获匈奴2000余人,战功冠于全军,被汉武帝封为冠军侯。在元狩二年(前121),元狩四年(前119)与匈奴军的战斗中,霍去病显露出杰出的军事才能,共斩俘匈奴10万余人。汉武帝很喜欢这个名将,曾下令给他建造府第,但霍去病却拒绝了。他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这句洋溢着爱国激情的名言,世世代代激励着后人。元狩六年(前117),年仅24岁的霍去病猝然去世。武帝十分痛惜,在自己将来的陵墓茂陵旁边为他修建了一座状如祁连山的坟墓,用以表彰他抗击匈奴的卓著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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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春秋五霸

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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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元前七七O年到前四七六年,历史上称为春秋时代。在这二百九十多年间,社会风雷荡漾,可以说是烽烟四起,战火连天。仅据鲁史《春秋》纪录的军事行动就有四百八十余次。司马迁说: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计其数。”相传春秋初期诸侯列国一百四十多个,路过连年吞并,到后来只剩较大的几个。这些大国之间还互相攻伐,争夺霸权。历史上把先后称溺的五个诸侯叫做“春秋五霸”。

在历史上,对“春秋五霸”有两种区别的说法:一说“五霸”是指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和楚庄王;另一说“五霸”是指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和越王勾践。

齐桓公

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促进国家的统一,“九合诸侯,一匡全国”,最先成为霸主。齐桓公是公元前六八五年即位的。他在政治、经济上作了一系列革新,使齐国强盛起来。由于齐桓公率兵击退戎族、狄族的进攻,又率齐、鲁、宋等八国之师破蔡伐楚,阻止楚军北进,他的威信由此大增。公元前六五一年,他大会诸侯于葵臣(今河南考城),订立盟约,成为华夏第-个霸主。

晋文公(姬重耳)

接着称霸的是晋文公。公元前六三三年,楚成于带领楚、郑、陈等园部队围攻宋国京城商丘(今河南商丘县南)。宋国派人到晋国求救。晋文公采用了部下的正确意见。争取了齐国和泰国参战,壮大了自己的气力。尔后,又改善了晋同曹、卫的关系,孤立了楚国。这时,楚国令尹(官名,相当于宰相)子玉震怒,出兵进攻晋军。

晋文公为了避开楚军的锋芒,以便选择战机,下令队伍向退却却九十里。古代部队行军三十里叫做一舍,九十里就是三舍。晋军“退避三舌”,后撤到卫国的城濮(今山东省憋县)。城濮离晋国比较近,补给供给很利便,又便于汇合齐、秦、宋等友邦部队,集中军力。公元前六三二年四月,晋楚两军开始决斗。晋军诱敌深入,楚军陷入重围,全部被歼。城濮之战创造了在军事上先退让一步,后发制人的着名战例。今后,晋文公请来周襄王,在践土(今河南广武)和诸侯会盟。周天子策封晋文公为“侯伯”(诸侯之长),并犒赏他黑红两色弓箭,表示允许他有权自由征伐。晋文公成了华夏霸主。

在齐国称霸时,楚国因受齐国抑制停止北进,转而向东兼并了一些小柄,国力强大。齐国宏掉队,楚国便向北扩张与晋国争霸。公元前五九八年,楚庄王率军在邲(今河南郑州)与晋军大战,打败晋军。华夏各国背晋向楚。楚庄王又成为华夏霸主。

楚庄王(芈侣)

晋国称霸的时候,西部的案国也强盛起来。秦穆公诡计向东争霸华夏,但由于向东的通路为晋所阻,便向西兼并十几个小柄,在函谷关以西一带称霸。

秦穆公(嬴任好)

今后,吴、越两国相继强盛,争霸于东南。公元前四九四年,吴王夫差进攻越国,围困越王勾践于会稽(今浙江绍兴),迫使越国屈服。接着又打败齐军。公元前四八二年,在黄池(今河南封丘附近)与诸侯会盟,争得了霸权。越王勾践自被吴国打败后,卧薪尝胆,立志报仇,路过几十年尽力,转弱为强,灭了吴国。勾践乘势北进,与齐、晋等诸侯会盟于徐(今山东膝县),成为霸主。

越菼执(姒勾践)

诸侯大国争霸,说明确周朝王权的减弱。自公元前七七O年平王东迁洛邑(今河南洛阳)今后,周王室愈加衰微。从前是天子统帅诸侯,“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此刻这些权威都落到诸侯手里,“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扎乐征伐自医生出”,甚至于“陪臣执国命”。新兴地主阶层纷纷起来夺权了。周朝奴仆制处于“礼坏乐崩”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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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典故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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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遵,字弟孙,东汉初年颍陽人。祭遵虽然出身豪门,但生活非常俭朴。他从小就喜欢读书,知书达理,贤孝博学。

公元24年,刘秀攻打颍陽一带时,祭遵前去投奔,刘秀便将其收到帐下。刘秀发现祭遵为人正派,做事讲究原则,便任命他为军市令,负责军营的法令,管理军纪。祭执法严明,不徇私情,为大家所称道。

有一次,刘秀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犯了罪,祭遵查明真相后,依法把这名小侍从处以死刑。刘秀知道后,十分生气,欲降罪于祭遵。有人劝谏刘秀说:“严明军令,本来就是大王的要求。如今祭遵坚守法令,上下一致做得很对,这样号令三军才有威信,保证以后再也没人敢以身试法了。”

刘秀听了觉得有理,笑着说:“这个侍从死得太妙了,他一个该死的人让我看到了我的营帐中的两个贤人。”于是,他不但没有降罪于祭遵,还提升他为刺奸将军。后来,祭遵因屡立战功,又被封为征虏将军,颍陽侯。

祭遵为人廉洁,为官清正,做事谨慎,克己奉公,常得到刘秀的赏赐,但他将这些赏赐都拿出来分给了手下的人。他生活十分俭朴,家中也没有多少私人财产,即使在安排后事时,他仍嘱咐手下的人,不许铺张浪费,只要用牛车装载自己的尸体和棺木,拉到洛陽草草下葬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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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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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名丘,字仲尼,是儒家的创始人。他在年老的时候,带着他的弟子周游列国。在他64岁那年,来到了楚国的叶邑。叶邑大夫沈诸梁热情接待了孔子和他的弟子。沈诸梁人称叶公,他只听说过孔子是个有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出了许多优秀的学生,对孔子本人并不十分了解,于是向孔子的学生子路打听孔子的为人。子路虽然跟随孔子多年,但一时却不知怎么回答,就没有做声。

后来,孔子知道了这件事,就对子路说:“你为什么不这样回答他:‘孔子的为人呀,努力学习而不厌倦,甚至于顾不上睡觉,忘记了吃饭,津津乐道于授业传道,而从不担忧受贫受苦;自强不息,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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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照葫芦画瓢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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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zhào hú lu huà piáo

【成语故事】宋朝初年,翰林学士陶谷自以为文笔高超、才能出众,想好好表现一下升职,他劝宋太祖重视文字工作。赵匡胤以为他的工作只是抄写而已,说是依样画葫芦。陶谷的目的没有达到,就在住处墙上题诗:“堪笑翰林陶学士,年年依样画葫芦”。

典故】太祖笑曰:‘颇闻翰林草制,皆检前人旧本,改换词语,此乃俗所谓‘依样画葫芦’耳,何宣力之有?’ 宋·魏泰《东轩笔录》第一卷

【释义】比喻照着样子模仿。

【用法】作谓语、宾语;指模仿

【近义词】依样画葫芦、照猫画虎

【成语造句】

◎ 他最擅长照葫芦画瓢了。

◎ 这是因为原经字小模糊,伪造者照葫芦画瓢地临摹,虽力图作到形似,但笔画已距真迹甚远。

[历史典故:照葫芦画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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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故剑情深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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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典故现在用的已经不太多了,但是我相信如果人们知道其背后的故事,一定会为那痴痴的爱情而感动,浮想当年吧。

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武功最盛的皇帝,是最大男人主义的皇帝,他可以金屋藏娇,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废皇后,可以任意屠戮自己的儿孙,可以在晚年痛定思痛下罪己诏来反省,但是我依然不喜欢这个皇帝,也反感那些吹捧他的影视剧,正是由于他,“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之”矛盾的存在与消亡,强盛的汉就这么的去了。

当然我要讲的不是他的故事,而是一个叫做刘病己的小年轻,没错,他姓刘,皇室血脉,但是这是他一生不幸的开始,在他一出生一场巫蛊之祸,死了数万百姓,两个宰相,两名公主,还有皇后曾祖母,以及皇太子祖父全家。作为太子一脉的唯一幸存者,刘病己能保住这一条小命已经是一个奇迹了。

即便如此,刘老猪依然不想放过自己的孙子,只因为一句:“有王气在东监”的相士之言,就派使者持三尺龙泉来取自己4岁孙子的性命,我根本无法想象汉武帝是怎么样的一种心情,他真的敢去直眼面对自己4岁小孙子血淋淋的头颅吗?

所幸的是正直的监狱长保护了刘病己,当初就是他还了两个同是罪犯的乳母养育了病己让还在婴儿就惨遭灭门的刘病己(灭他的门还是他自己的亲爷爷)后来刘病己在市井中长大,娶了许平君为妻,许平君的父亲是刑余之人,是监狱长的部下,本来监狱长喜爱刘病己打算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但是毕竟恐惧于皇族的血腥政治,最后刘病己娶的是糟糠之妻许平君,这两个孩子,其实是在那监狱的深墙里一起玩大的吧。

然而,刘病己与许平君剩下了一个乖巧的儿子,这年,刘病己还未到18岁,幸福快乐的生活就这样持续着,也许真的老百姓要比皇帝生活的快乐的多吧,可是,刘病己的血统注定了,这是被诅咒的血。

聪明绝顶的汉昭帝刘弗陵可惜不能长寿,二十出头就撒手人寰,甚至连后代都没有留下,重臣霍光带领群臣首先迎昌邑王刘贺继位,可是仅仅继位27天,刘贺就被数落出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罪状来,从此被赶下宝座。现在的皇帝不是强势皇帝,真正的强势者是霍光,这个中兴名臣。

接下来继位的是……刘病己,汉宣帝。

这样那光彩夺目的大馅饼突然就到了刘病己身上。刘病己那前十八年,说得好听点是接近百姓,体察了很多深宫中皇子无法体察的民情;说得难听点,对不起了,就像其高祖刘邦一样,是个市井无赖。我情愿相信这近二十的平民生活给刘病己更多的是正面影响。在掖庭中他大概也接触了不少宫闱争斗,至少是耳闻,或者是由于身份特殊而敏感,或者就是天性聪颖,刚登基的刘病己已经显露出智慧。

已改名为刘询的刘病己深知霍光的位高权重。作为武帝的托孤忠臣,霍光的确是兢兢业业为汉家天下着想,但他扶起昌邑王,又把他拉下宝座的能力也不能不让刘询感激之余有几分忌惮。于是刘询对霍光是礼敬有加。“大将军光稽首归政,上谦让不受;诸事皆先关白光,然后奏御。……及昌邑王废,光权益重,每朝见,上虚己敛容,礼下之已甚。”简言之,终霍光之生,刘询对他都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的。

就只除了一件事。一件让霍光不喜,群臣不乐的大事。这就是立皇后。当时众公卿都认为霍光之女是最佳的皇后人选,甚至于集体上书。为什么?因为霍光与皇室联姻,于霍光是固崇,于皇家则是笼络权臣,于众臣则是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霍光为首的领导班子周围,既然老霍与天子都成了一家人,那么大家多讨好老霍也不算忤逆天子吧?

这时候,皇帝却下了一道莫名其妙的诏书,我在贫微之时曾经有一把旧剑,现在我十分的想念它啊,众位爱卿能否为我将其找回来。(“上乃召求微时故剑”——《汉书》)。总算群臣也是揣摩上意的好手,开始一个个请立许氏为皇后。

故剑情深的浪漫典故从此开始流传,这是中国历史上一道最浪漫的诏书,一道王子对贫女的许诺,即便我害怕霍光,即便群臣们害怕霍光,即便这个天下让我去委屈求全。但是我不能没有你,在我困顿的日子里,是你支持着我,给我幸福,给我快乐。我们那欢乐的时光,我必须让你,母仪天下,因为你才是我真正最爱的人。

许平君是历史上最幸福的皇后吗?应该是,因为只有她是与自己爱的人自由恋爱,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只有她才能感觉到故剑情深的感动,三宫六院,宫怨深深,但是这里也有一曲传诵了2000年的伟大爱情。

然而,皇家的血统必然是一个悲剧的诅咒……

许平君立后第三年,再一次幸福的怀上了病己的孩子,就在她生下这个帝国的小公主的时候,霍光的夫人霍显买通女医淳于衍,用产妇忌服的虎狼药送许后归了天。史书上自然不会记载刘询的悲痛,他只能接受这产后血崩的事实,把爱妻葬在了自己百年之地——杜陵的南园。南园遗爱……为什么幸福不能长久,为什么那个不懂政治只是陪伴在我身边的人要为政治而牺牲,南园遗爱,千古帝王唯一叹,中国的帝王居住在红色的血与黄色的金之中,真正快乐的能有几人。

南园遗爱,故剑情深,唯一的爱也要牺牲在政治旋涡里。

霍光的女儿成君如愿以偿地入宫做了皇后。不过,这只是另一出悲剧的开始,成君用一颗女孩子的心爱着自己的丈夫,悉心抚养平君留下的儿子,她的内心一定想成为一个好妻子吧——可是她是霍光的女儿。到了霍光逝世以后。刘询对于他如芒在背的积怨,再加上有关许后死因的丝丝风闻,终于到了爆发的时候。霍氏被灭族,皇后也顺理成章地被废。汉宫怨,君不见白头。

被诅咒的皇家血统。被诅咒的皇家政治。

可是我们却记得故剑情深,我们却记得这份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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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人物事典故三:祖逖闻鸡起舞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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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逖曾和幼时的挚友刘琨一起担当司州主簿。他与刘琨情感深厚,不但经常同床而卧,同被而眠,并且另有着共同的远大抱负:立功立业,复兴晋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一次,半半夜祖逖在睡梦中听到公鸡的鸣叫声,他一脚把刘琨踢醒,对他说:“你听见鸡叫了吗?”刘琨说:“夜里听见鸡叫不祥瑞。”“我偏不这样想,咱们干脆今后听见鸡叫就起床练剑怎样?”刘琨欣然同意。

于是,他们每日鸡叫后就起床练剑,剑光飞翔,剑声铿锵。春去冬来,寒来暑往,从不中断。工夫不负有心人,路过持久的刻苦学习和练习,他们终于成为了能文能武的全才,既能写得一手好文章,又能带兵打胜仗。

素材解读:

只有不停尽力,才有大概得到成功。不路过尽力奋斗,不能成就事业。

合用主题:尽力勤恳自律

[历史人物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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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赵氏孤儿让人感动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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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洋溢其中的感天动地的情义,价值千金的忠诚,让这个故事受到了古今中外观众的追捧,在其中,大家找到了久违的“坚持”和“温暖”,心灵得到了一遍又一遍的抚慰。但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转述和接受的过程中,历史的本来面貌渐渐被大家遗忘了、忽略了,故事重复千变就成了历史,然后就变成了信史。然而,历史真的会有如此多情,如此煽情,如此矫情吗?历史上的“赵氏孤儿”又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成为孤儿的?历史上真实的“赵氏孤儿”关乎正义和忠诚吗?

既然是说“赵氏孤儿”的故事,我们第一个问题就是,“赵氏”指的是谁?这一切要从晋文公开始。

晋文公名曰重耳,乃春秋时期晋国献公的儿子。重耳大名鼎鼎,经历坎坷而传奇。他的坎坷遭遇和一个女人有关,这个女人就是骊姬。

在一次战争中,作为胜利者,晋献公得到了两个女孩——骊氏姐妹。晋献公将她们纳入后宫,宠爱无比。等到骊姬生下一个男孩之后,晋献公为了表达自己对于骊姬的喜爱,就决定废掉原来的太子,改立骊姬的孩子。

另立太子当然是件大事,晋献公也深知其中的利害。为了清除障碍,他决计就将包括原来的太子和重耳在内的诸王子打发到外地去。即使这样,骊姬依然不放过他们,极尽落井下石之能事,太子和重耳他们只好流亡别国。

这是一次漫长的流亡。等重耳再次踏上晋国的土地之时,已经是19年之后。令人欣慰的是,流亡归来,重耳就被拥立为晋国国君。

在这漫长的流亡生涯中,重耳身边始终有一帮忠实的拥趸跟随。其中最重要而且功劳最大的一个人就是赵衰。

赵衰有多重要呢?一个例子也许可以说明问题。

在重耳流亡到齐国的时候,齐桓公以礼相待,很给重耳面子,不仅把公室的女儿嫁给他,还送给了他80匹骏马。重耳没有受到过如此的待遇,因而,在温柔富贵乡里,他丧失了所有的斗志,感觉就这样在齐国终其一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他这样想可以,但跟随他的人不干了。是啊,大家跟随你,就是觉得你有前途有奔头是潜力股啊,一旦你重耳在齐国止步不前,每天醇酒妇人享受起来,不再想着杀回晋国,大家辛辛苦苦跟随你这么多年,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关键时候,赵衰果断出手,用高度酒将重耳灌醉,在其半梦半醒之际,直接装进车里拉出了齐国国境。待重耳酒醒之后,早已被赵衰他们拉到了另外的国家。很显然,若没有赵衰他们的坚定支持,没有赵衰他们的苦口婆心,就不可能有重耳后来的发迹。用《史记》的话来评价赵衰就是:“文公所以返国及霸,多赵衰计策。”所以,重耳做了国君,功劳最大的赵衰就被封为原邑大夫,并且在朝堂之上代理晋国国政,他的身份一下子变成了晋国的公卿。

赵衰的继承人是他的儿子赵盾,在晋文公重耳去世之后,赵盾继续代理晋国国政,辅佐晋文公的儿子晋襄公。

赵盾主持国政两年之后,晋襄公就去世了。晋襄公的去世,给赵盾出了一个大难题,这个难题给赵盾以后的日子带来严重的影响。

这个问题和晋襄公的太子有直接关系。

晋襄公的太子叫夷皋,本来父死子继,理所应当,但是,因为当时夷皋年纪太小,赵盾觉得这孩子生活尚且不能自理,怎么作国君?因此,赵盾打定主意,不让太子接任,要改立晋襄公的弟弟、太子的叔叔、当时正作为人质滞留在秦国的公子雍为国君。主意既定,赵盾马上就付诸行动,在第一时间派使臣前去秦国迎接公子雍。

从这一行动可以看出在晋国政坛上,赵盾已经到了只手遮天、随心所欲的程度。

但是,赵盾也有赵盾的缺点和软肋。他是靠了他的父亲追随重耳才换来了今天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赵盾只能算是“权二代”,“权”而不“贵”。虽然赵盾位高权重,但和晋国统治者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在宗法社会,赵盾实在称不上贵族。他们赵家在晋国政坛也没有足够的人脉关系,没有人脉关系就等于没有足够的实力。

太子夷皋的母亲就是拿捏准了这一点,开始找赵盾讨说法,表面上她用的武器是眼泪,但实际上她真正的武器是她背后的宗族。太子既然能被立为太子,他背后一定有一批既得利益者。而赵盾也许正是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才以太子年龄太小为借口,要另立国君。一旦成就此事,赵盾就有了立国定主之功,不但有效地改变了晋国的政治生态,而且将更加突显其位高权重的形象。

太子背后的力量不肯善罢甘休,太子的母亲更是不依不饶。她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拦着赵盾,啼哭不止,她甚至不顾身份,见到赵盾就下跪,弄得赵盾手足无措。她只问赵盾一个问题:“请你告诉我,刚去世的襄公有什么过错,你为什么要抛弃他的太子而另立国君?”问得赵盾是哑口无言。

赵盾为此事忧虑,越想心越虚,太子背后的势力、太子母亲背后的势力,不知比赵盾强多少倍,如果另立别人顶替太子,也许会有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赵盾骑虎难下,只好改弦更张,答应按既定方针办,国君的位子还让太子来坐。接任的太子就是后来的晋灵公。

这件事情又说明虽然赵盾只手遮天,但他还有所顾忌,不能为所欲为。

太子即位,可被赵盾正式派到秦国去迎接雍的人已经在归途上。无奈之下,赵盾只好再派一支小分队,去拦截并干掉早前派到秦国应请公子雍的那批人。赵盾必须把这个屁股擦干净。

既想只手遮天,又不能无所顾忌,同时思维又不缜密,这样的人想平平安安占据高位,似乎不会有那么容易。在他志得意满之时,危机已悄悄向他走来——在太子母亲的心目中,在太子拥护者的心目中,在太子也就是后来的晋灵公本人的心目中,赵盾是一个心怀不测的奸邪小人,是自己的敌人。

这样的情形之下,慢慢长大的晋灵公该怎样处理和赵盾的关系呢?历史的记载很耐人寻味。

长大后的晋灵公自暴自弃,骄纵无常,其行为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程度。譬如,他平时喜欢爬到王宫最高的建筑上,用弹弓往下射过往的行人。行人为了不被射中,就会四处躲闪。每当晋灵公看到下面的行人惊慌失措、像无头苍蝇逃窜的样子就会特别开心。晋灵公爱美食,但胃口很刁,有一次吃熊掌,他觉得厨师做得火候不到,就传令杀掉厨师,大卸八块,放在筐子里让宫女们顶在头上运到外面去。

晋灵公这样的荒淫无道,表明了一种态度:你赵盾不是执掌国政吗?我偏不和你配合,偏不和你合作。当年你连废掉我的心思都有,我今天为什么还要和你一唱一和呢面对这种情况,主持国政的赵盾只有时时进谏,灵公呢,则是任凭风浪打,稳坐钓鱼台,对于赵盾的意见一概不予理睬。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就发展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

这就出现了《赵氏孤儿》中所讲述的情节:晋灵公派刺客去杀赵盾,结果被派去的刺客中途撂挑子,自寻短见去了,赵盾侥幸得以存活。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晋灵公以宴请为名,想趁机埋伏好士兵除掉赵盾,可是中间有人给赵盾通风报信,赵盾再次逃脱。

这些后来都成了晋灵公的罪名,但是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就会发现事情的不可思议之处:一般来说,用刺客去杀人的人,往往都是弱势群体,譬如燕太子丹让荆轲去杀秦始皇等等。而身为国君的晋灵公居然用如此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可见在晋灵公那里,赵盾已经到了尾大不掉的程度。

晋灵公连续两次下手都没能得逞,赵盾又该如何应对呢?三十六计,走为上。于是,赵盾仓皇出逃。赵盾这一逃却逃出来了意外。

赵盾前脚刚走,晋国后脚就出了大问题:赵盾的同父异母兄弟名叫赵穿,他就在朝廷之上公然杀死了晋灵公,此时,赵盾连晋国国境还没有出呢。

赵盾闻听消息,马上兴冲冲调头返回。在第一时间赶到了晋国都城,料理乱局。他果断地让赵穿从周朝的京城迎来晋文公重耳的儿子,晋襄公的弟弟,晋灵公的叔叔黑臀,让他即位,这就是晋成公。

史书没有记载在晋灵公被杀这一事件中,赵盾到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晋灵公的被杀,赵盾难逃干系。

果然,不久之后,晋国朝野就对此有了风言风语。国人这么议论赵盾:“你身为正卿,说是逃亡,却连国境都没有走出。等到你回来继续主持朝政之时,你也不追查国君被杀的事件,更不去诛讨逆贼,真有你的啊!”

所以,晋国的史官就在史书上这样记载:“赵盾弑其君!”意思就是赵盾有杀君之罪。这个史官名叫董狐,董狐因在此事上坚持原则而名垂青史。孔夫子曾对此大加赞赏。后来文天祥在《正气歌》里也曾这样写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通过这些,我们也许可以看到,世人和历史并没有站到赵盾这边。同时这也让我们看到,历史上真实的赵盾,和《赵氏孤儿》中赵盾的形象相去甚远。

晋成公在位七年之后去世,在赵盾的帮助下,晋成公黑臀的儿子据即位,他就是晋景公。在晋景公的时候,赵盾去世,他的儿子赵朔承袭了他的爵位,其夫人则是晋成公的姐姐。此时,赵家已经成为晋国政坛上炙手可热的势力了。然而物极必反。晋景公即位之后,要对赵氏家族下手了。

此事事关重大,晋景公在下定决心之前,显然做过周密的部署。

首先,他把行动的前锋选定为屠岸贾,之后将屠岸贾提拔为司寇。司寇地位较高,略相当于卿,主要职责就是掌管刑狱、纠察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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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吴王夫差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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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是在远古时候,中国被分成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国家,它们之间连年不断地打仗,老百姓被搞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不得安生。如果一遇到灾荒,就更苦啦!吴国也和别的国家一样,经常派军队去攻打周围的邻国。

有一年秋天,吴国遭了水灾,眼看到手的秋谷全部给水淹没了,连谷种都没有收到。

老百姓整天饿着肚子,吴王夫差看到这个情景,心里很是着急,他和大臣们商量,决定亲自领兵攻打北方的齐国,抢些粮食回来度荒年。 一天傍晚,他领着人马走到一个山沟,迷失了方向。他立刻派几个士兵到附近去找个向导来带路。自己则坐在马上等着。不大一会儿功夫,士兵们回来报告说:周围连个人影都没见到。眼看太阳落下山,夫差干脆下令叫人马扎下营盘,等第二天再去找人。

他正准备下马休息,突然看见远处有一个人从草地上飘飘悠悠地向他走来。他感到很奇怪,就手提宝剑向前迎去。走近一看,原来是个年轻的姑娘,那姑娘好看极了,黑黑的头发披到了双肩,圆圆的脸像红红的苹果,两只眼睛一闪一闪的像天上的星星。不等夫差开口,那姑娘就在他的马前施了一个礼问道:“大王,你到哪儿去?”夫差望了望她,答道:“孤王要到齐国去筹粮!”姑娘又问:“那么,你怎么不走呢?” 夫差就把迷路的事告诉了她,并请她带路。姑娘听夫差说完,满口答应下来。她朝夫差笑了笑说:“不过,我在没有给你带路以前,请大王告诉我几件事情。”

夫差听她答应带路非常开心,就说:“好,你说吧。”

姑娘把手指了指天空问道:“大王,你说天上有没有太阳?”

夫差原以为她要问什么难题,一听问的是这个,便哈哈大笑说:“有啊!”

姑娘又问:“大王,你说地上长不长稻谷?”

夫差说:“长啊!”

姑娘接着问:“那么你为什么要到齐国去抢粮呢?”

夫差被姑娘问得怔住了,只好把遭遇水灾筹粮度荒年的事,原原本本告诉了她。姑娘听了夫差的话,跪下叩了一个头说:“大王,我们都是黄帝的儿女,分散居住在四面八方,天下的百姓全是一家人,一家人怎么能互相仇杀呢?”夫差想不到这个年轻姑娘竟敢当面责问他,刚想发作,举剑把她砍了,但转念一想,还得用她带路,只好忍了忍气,大声吼道:“不去打仗,叫我拿什么给百姓吃呀?”

姑娘不慌不忙地说:“大王,只要你使百姓安康,我就会帮你忙的!”

夫差听了半信半疑。心想,口气不小,小小年纪能帮我什么忙?姑娘见夫差怀疑的样子,便转身举手朝地上一划,说也奇怪,大地裂开了一个长长的大口子,一片金光闪闪。夫差连忙跳下马来一看,口子里装的全是饱满的稻谷,足足可供吴国吃好几年。他惊奇极了,忙问姑娘是什么人?这些稻谷又是从哪儿来的?姑娘微微一笑:“大王,我是你脚下的臣民,这稻谷是我每年在收割以后从田野里拾来堆藏到这里的,现在就送给你吧!”

姑娘说完就变成一只蛤模,一蹦一跳地走了。夫差恍然大悟,感动极了,朝着蛤蟆爬去的方向鞠了一躬,打消了去攻打齐国的念头,命令士兵把稻谷搬出来,除留下一些做种外,全部分给老百姓度荒。

吴王和士兵们原地住下来,开垦荒地,播种农田。没过几年,吴国就繁荣富强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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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班造伞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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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班从小就跟着爸爸学木工。他很聪明,又很用功,学了几年,就会造房子了,还会造桥。造桥,造房子,都是露天的活儿。他想:我们做工,难免雨淋日晒,那出门赶路的人,就更苦了。要是能做个东西,又遮太阳又挡雨,那才好呢。鲁班开始动起脑筋。他跟几个木匠一起在路边造了一个亭子,亭子的顶是尖尖的,四面用几根柱子撑住。接着,他们隔一段路造一个亭子,造了许多亭子。这样,走路的人就方便多了,雨来了,躲一躲,太阳晒得难受了,歇一歇,喘口气儿。

鲁班给大家办了件好事,大家都很感激他。可是鲁班自己挺不满意。他想,要是雨下个不停,那该怎么办呢?人们总不能老蹲在亭子里不走吧。

还得再想办法!要是能把亭子做得很小,让大家带在身上,该多好啊!可是得用什么法子才能把亭子做得非常轻巧呢?为了这个事儿,他吃饭不香,睡觉不甜。

一天,天气热极了,他一边做工,一边抹汗。忽然看见许多小孩子扑通扑通跳到荷花塘里去玩水。过了一会儿,他们上岸来,都摘了一张荷叶,倒过来顶在小脑袋上。

鲁班觉得挺好玩,就问他们:“你们头上顶着张荷叶干什么呀?”小孩子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鲁班师傅,您瞧,太阳像个大火轮,我们头上顶着荷叶,就不怕晒了。”

鲁班抓过一张荷叶来,仔细瞧了一瞧,荷叶圆圆的,上面有一丝丝叶脉,朝头上一罩,又轻巧,又凉快。鲁班心里一下亮堂起来,赶紧跑回家去,找了一根竹子,劈成许多细条,照着荷叶的式样,扎了个架子;又找了块羊皮,把它剪得圆圆的,蒙在竹架子上。“好啦,好啦!”他高兴得叫了起来:“这玩意儿挡雨遮太阳,轻轻巧巧。”

鲁班的妻子听见他大呼小叫,赶紧从屋里跑出来问他:“出什么事了?”

鲁班把刚做成的东西递给妻子。他妻子说:“不错,不错。不过,雨停了,太阳下山了,还顶着这个玩意儿走路,可就不方便啦。要是能把它收起来,那才好呢。”

“对,对!”鲁班听了很高兴,于是他跟妻子一起动手,把这玩意改成一个可以活动的东西,用着它,就把再它撑开;用不着,就再把它收拢起来。这东西是什么呢?它就是今天人们所用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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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沙丘的阴谋

全文共 1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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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到东南一带去巡视。随他一起去的,有丞相李斯、宦官赵高。他的小儿子胡亥要求一起去。秦始皇平时挺喜欢他小儿子,当然答应了。

秦始皇渡过钱塘江,到了会稽郡,再向北到了琅邪(今山东胶南县)。从冬季出发,一直到夏天才回来。回来的路上,他感到身子不舒服,在平原津(今山东平原县南)病倒了。随从的医官给他看病、进药,都不见效。

到了沙丘(今河北广宗县西)的时候,秦始皇病势越来越重。他知道病好不了,吩咐赵高说:“快写信给扶苏,叫他赶快回咸阳去。万一我好不了,叫他主办丧事。”

信写好了,还没来得及交给使者送出,秦始皇已经咽了气。

丞相李斯跟赵高商量说:“这儿离咸阳还很远,不是一二天能赶到。万一皇上去世的消息传了开去,恐怕里里外外都会发生混乱;倒不如暂时保密,不要发丧,赶回咸阳再作道理。”

他们把秦始皇的尸体安放在车里,关上车门,放下窗帷子,外面什么人也看不见。随从的人除了胡亥、李斯、赵高和五六个内侍外,别的大臣全不知道秦始皇已经死了。车队照常向咸阳进发,每到一个地方,文武百官都照常在车外奏事。

李斯叫赵高赶快派人把信送出去,叫公子扶苏赶回咸阳。赵高是胡亥的心腹,跟蒙恬一家有冤仇。他偷偷地跟胡亥商量,准备假传秦始皇的遗嘱,杀害扶苏,让胡亥继承皇位。胡亥当然求之不得,完全同意。

赵高知道要干这样的事,非跟李斯商量不可,就去找李斯说:“现在皇上的遗诏和玉玺都在胡亥手里,要决定哪个接替皇位,全凭我们两人一句话。您看怎么办?”

李斯吃了一惊,说:“您怎么说出这种亡国的话来?这可不是我们做臣子该议论的事啊!”

赵高说:“您别急。我先问您,您的才能比得上蒙恬吗?您的功劳比得上蒙恬吗?您跟扶苏的关系比得上蒙恬吗?”

李斯楞了一会,才说:“我比不上他。”

赵高说:“要是扶苏做了皇帝,他一定拜蒙恬做丞相。到那时候,您只好回老家。这是明摆的事儿。公子胡亥心眼好,待人厚道。要是他做了皇帝,您我就一辈子受用不尽。您好好考虑考虑吧。”

经过赵高连哄带吓地说了一通,李斯怕让扶苏继承皇位以后,自己保不住丞相位置,就和赵高、胡亥合谋,假造了一份诏书给扶苏,说他在外不能立功,反而怨恨父皇;又说将军蒙恬和扶苏同谋,都该自杀,把兵权交给副将王离。

扶苏接到这封假诏书,哭泣着想自杀。蒙恬怀疑这封诏书是伪造的,要扶苏向秦始皇申诉。扶苏是个老实人,说:

“既然父皇要我死,哪里还能再申诉?”就这样自杀了。

赵高和李斯急急忙忙催着人马赶路。那时候,正是夏末秋初,天气还很炎热,没有多少日子,尸体已经腐烂,车子里散发出一阵阵臭味。

赵高派人去买了一大批咸鱼,叫大臣们在每辆车上放上一筐。车队的周围的咸鱼气味,把秦始皇尸体的臭味掩盖过去了。

他们到了咸阳,才宣布秦始皇死去的消息,举行丧葬,并且假传秦始皇的遗诏,由胡亥继承皇位。这就是秦二世。

二世和赵高葬了秦始皇以后,做贼心虚,怕篡夺皇位的事泄露出来。赵高撺掇胡亥杀害自己的兄弟和大臣,把十二个公子和十个公主都定了死罪,受株连的大臣更是不计其数。过了一年,赵高又用诡计唆使二世把那个同谋的李斯也逮捕起来杀了。赵高自己当了丞相,独掌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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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凿壁偷光历史典故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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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西京杂记·卷二》。

【释义】西汉匡衡凿穿墙壁引邻舍之烛光读书,指勤奋学习。

历史典故

西汉时候,东海郡有一个大学者,叫匡衡。他读了很多书,学识非常渊博。但他的成功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天才,而是因为他的执著与勤奋。

他出身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自幼就很想读书,可是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后来,他跟一个亲戚学认字,才有了看书的能力。但是当时的书价都很高,家里根本买不起,那些家中有书的富人们又不肯轻易地把书借给别人。于是,匡衡就在农忙时节,给有钱的人家打短工,不要工钱,只求人家借书给他看,那些有钱人自然是乐意之至。这样,匡衡便可以读很多书。

但是,新的问题出现了,他一天到晚在地里干活,只有中午歇晌的时候,才有工夫看书,所以一卷书常常要十天半月才能够读完。匡衡很着急,心里想:白天种庄稼,没有时间看书,我可以多利用一些晚上的时间来看书。可是匡衡家里很穷,点不起油灯,怎么办呢?

有一天晚上,匡衡躺在床上背白天读过的书。背着背着,突然看到东边的墙壁上透过来一丝亮光。他站起身,走到墙壁边一看,原来从壁缝里透过来的是邻居家的烛光。于是,匡衡想了一个办法:他拿了一把小刀,在墙壁上挖了一个小洞,在邻居家掌灯的时候,烛光从小洞中透过来,他就借着透进来的灯光,读起书来。书得来不易,烛光也得来不易,因此匡衡非常珍惜难得的读书机会,他以惊人的毅力博览群书,终于成为一名知识渊博的学者。

【成长心语】

任何外在条件都无法阻挡我们追求知识的脚步,匡衡便是最好的例证。当然不只是匡衡,历史上有成就、有作为的人,无不具有刻苦的精神,而一个人只要下定决心,不言放弃,总会获得成功。贫穷的出身,不是我们自己可以选择的,但如何继续自己的人生,选择权却在我们自己手中。

贫穷使我们受到了许多的限制,但正如匡衡克服重重困难一样,我们也可以用其他的一些方式或工具,来取代我们无法获得的东西。灯泡在黑夜中可以给人以光明,同样的冰心笔下简易的“小桔灯”也一样可以照亮求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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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女娲升天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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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历尽辛苦,好不容易把天补好、把地填平了,使灾祸平息,人类又获得了新生。大地上欣欣向荣,春夏秋冬依序而过,天气随季节的变换而发生改变。世界上的恶禽猛兽相继死去,剩下的也都改变了性情,非常驯善,成了人类的朋友。

人们丰衣足食,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人们把吃不完的粮食放在田间地头,根本无须放到仓库里,因为人人都有,谁也不会去拿别人的。刚生下来的婴儿,人们干脆就把他们放在树上大鸟的巢里,孩子和鸟儿一起玩耍,睡在鸟巢里,树被风儿吹得摇来摆去,就像天然的摇篮一样。老虎豹子也不伤人,孩子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扯着它们的尾巴玩。就连人们踩在大蟒身上,它也只是打个滚翻到一旁去,根本不会对人的行为动怒。那时,可真是人类的“黄金时代”。

女娲看到自己创造出来的人类生活得如此美好,很是欣慰。为了让人类能更快乐些,她还制造了一种叫芦笙的乐器。这种芦笙一吹便可以发出美妙动听的声音来,它的形状像凤鸟的尾巴,有十三只管子,插在半个葫芦里面。女娲把芦笙送给孩子们,孩子们一吹起它,便会禁不住跟着音乐的节奏手舞足蹈起来,有了芦笙,人类的生活变得更加快乐了。

女娲制造的芦笙,时至今日还有人在吹奏着。在我国西南许多少数民族,这种芦笙与青年男女们的纯真爱情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每年的春天,当桃花盛开的时候,在月光明媚、天朗无云的夜晚,人们便来到平坦的地面上,年轻的姑娘小伙子们穿着节日的盛装,吹起悠扬的芦笙,围成圈子,唱歌跳舞。他们或是两人对舞,或是男的吹着芦笙在前面引导,女的摇着响铃在后面跟随,跳到情投意合的时候,便成了最亲密的人。

女娲看到人类安居乐业了,忽然感觉到了劳累,需要休息休息了。于是,她登上雷车,驾起飞龙,让白螭在前面开路,让腾龙在后面跟随,黄雀簇拥着她的车子,天地神灵前呼后拥地围在她车子周围,护送着他上天去了。

女娲这时十分欣慰,她回想着自己所做过的一切:用黄泥创造了人类,给大地带来了生机,使自己不再孤独寂寞,历尽千辛万苦补天、填地、杀黑龙、收洪水……在回忆中,她乘龙驾云,不知不觉间已升到了九重天顶。进了天门,来到天廷,向天帝把自己所做的工作报告了一遍。

从此以后,女娲便在天廷住下了!她像位隐士一样悄悄地生活着。她从不居功自傲,更不炫耀自己的功绩。她把这一切都归功于大自然,她觉得自己只不过是顺应着自然的意愿,为人类做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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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莎士比亚的失误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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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可以说是世界最为著名的大文豪,人们称其为语言大师、文学巨匠。他的作品历来为众人所推崇。可是,大师也难免有失误,但即使其宏篇巨著中出现了小小的瑕疵,也并不影响大师的威望。

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哈姆莱特》是人们十分熟悉的著名悲剧。剧中丹麦国王的弟弟怀有杀兄篡位的阴谋,以水银灌入国王耳中将他毒死,从而引出王子复仇的动人故事。莎翁在这里有个小小的错误:水银不会致人死命。我们姑且假定国王曾经患过中耳炎并造成耳膜的穿孔,“无孔不入”的水银能通过穿孔流经咽喉而到达胃肠,但分子状态的水银不会产生毒性,更不会将人毒死。一般听说的汞中毒是指汞化合物或汞蒸气的中毒,能由耳道灌入的微量水银在常温下绝不会蒸发出足以致命的汞蒸气。

在另一部名剧《裘里斯·凯撒》第二幕第二场中,凯撒问勃鲁托斯:“现在几点钟啦?”勃鲁托斯回答说:“已经敲过8点了。”可是能够敲点报时的钟,是在凯撒被刺后约1400年后才发明的,准确点说是1335年首次在意大利米兰制造的。

以上这些,莎士比亚当时一定没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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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典故成语故事6:孟母三迁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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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小时候,父亲就死了,母亲仉(zhǎng)氏守节。孟子家住的地方离墓地很近,他就学了些丧葬之类的事。孟母想:“这个地方不适合孩子居住。”就离开了,将家搬到街上,离杀猪宰羊的地方很近,孟子就学了些做买卖和屠宰的东西。孟母又想:“这个地方还是不适合孩子居住。”又将家搬到学宫旁边。

夏历每月初一这一天,官员进入文庙,行礼跪拜,揖(yī)让进退,孟子见了,一一记住。孟母想:“这才是适合孩子居住的地方。”就在这里定居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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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十三棍僧救唐王的历史典故推荐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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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末年,天下大乱,诸侯各霸一方,战乱连年不休。王世充霸占洛阳后,自立皇位,定国号为郑,封其侄儿王仁则为领兵大元帅。这叔侄二人终日东杀西战,民不聊生。那时候,洛阳城郊十五里的柏谷庄,有少林寺千亩田地,住着十三个有武艺的和尚,专管种田护园。一日,饲养牲口的和尚智守,听见有人在谷草垛后嘀嘀咕咕说,原来他们是青泥沱人,听说唐王那里年景好,在闯潼关逃荒要饭时,拾到上书秦王之印玉印一个。丢印的是一个被抓的郎中。智守听完以后,把这夫妇带进庄院,让他俩把经过又说了一遍。寺主僧志操,留下玉印,打发逃荒夫妇走后,十三武僧议论起来,说郎中可能是李世民。都说唐王李渊父子办事顺天理和人情,关内五谷丰登,军队秋毫无犯。王世充自称皇帝,祸国殃民,实属蟊贼,要设法搭救那个郎中才是。最后上座僧善护决定,搭救李世民立即奔洛阳,十三人扮成挑柴汉子,混在人群里。

来到禁地洛阳监狱那里,在距监狱门口不远的地方,正好碰上一个巡逻禁卒走来。普胜来个猛虎跳涧势,飞上去卡住了禁卒的喉咙,象提小鸡一样,毫无声息的将那个禁卒提到僻静之处,昙宗得到钥匙,又将那总管捆了手脚,嘴里填上东西,推到墙角暗处,昙宗开了监门,背起李世民跑出内监,智守、普胜紧紧跟上,三人一起离开了禁地。他们当即拿定主意: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兵分两路,一路护送李世民出城,到洛阳桥头相等;一路去捉贼子王仁则。在善护带领下,昙宗、明嵩、善护等五人,穿过伊洛街口,见星光下三四个郑兵在一座高楼前游荡,便抓住其中一个让他领到王仁则院前,又想办法打开了房门。

屋内的王仁则正奸淫一女子,忽见有人进屋,劈头就是一剑,昙宗来个镏金沙飞掌,拨过来剑,闪进屋中,两人就在屋内相斗起来。几个回合,昙宗伸手抓起一泡菜缸上的石磨照着王仁则砸去,只听啊呀一声,王仁则倒在地上。昙宗一脚踏在王仁则身上,让姑娘开门、点灯。明嵩进到屋里,用绳子将王仁则一绑,昙宗象扛粮食袋子似的,往肩头一放,五个僧人一同赶往洛阳桥。再说志操他们,在官马棚牵了十四匹战马,把李世民扶上马,破门来到洛阳桥头等候。昙宗扛着王仁则来到桥头,翻身上马,用胳膊夹着王仁则,十四匹战马直向西而去。不远遇见了李世民的唐营兵将,十三个少林和尚,把俘虏到的郑将王仁则和那块玉印,一并交给了李世民,便得胜回柏谷庄去了。唐王李世民当了大唐皇帝之后,便封昙宗为大将军,其他十二个和尚因不愿做官,各自云游四方去了。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十三棍僧救唐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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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支公养仙鹤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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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有个叫支公的人,非常喜欢仙鹤。他常爱到仙鹤出没的地方,远远地欣赏仙鹤吃东西、散步时的一举一动,简直看得入了迷。他常常想:要是能有仙鹤长久为伴,那该多好啊!

终于,在支公搬到剡(sh支公养仙鹤的历史典故n)溪东峁(m支公养仙鹤的历史典故o)山居住的时候,一位深知支公爱好的老朋友给他送来了一对仙鹤。支公高兴极了,像对待自己的儿女一般对待仙鹤,给它们吃上好的食物,细心照料它们的起居,高兴的时候,支公还常把仙鹤搂在怀里跟它们说话。仙鹤的活泼可爱也使支公的晚年一点都不寂寞,它们给支公作伴,跳舞给支公看,时间久了,支公和仙鹤的感情越来越深厚。

时光飞逝,仙鹤的羽毛很快长齐了,它们天天扑棱着翅膀,想飞到属于它们的遥远的地方去。支公实在是舍不得仙鹤离开,犹豫再三,还是用剪刀把仙鹤的翅膀剪短了。

这下子仙鹤真的没有办法飞起来了。它们总是先扑打一阵翅膀,然后又回头看看,接着就沮丧地低下头,无精打采地走来走去。仙鹤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欢叫起舞了,没有了活力,没有了生气,连眼睛都一天天地暗淡下去了。

支公对这一切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后悔极了,告诉自己说:“既然仙鹤有直上云霄,去见识更广阔的天空的志向,我又怎么能强行把它们留在我跟前,只供自己观赏呢?”

支公从此更加精心地饲养两只仙鹤,让它们的翅膀很快又长齐了。于是支公就带着仙鹤来到野外,把它们放到地上,依依不舍地对它们说:“仙鹤啊,快飞吧,到远方去实现你们的理想去吧!”仙鹤拍打着翅膀飞上蓝天,鸣叫着在支公头上盘旋了几圈,好像在感谢他的恩情,然后自由自在地向遥远的天边飞去了。

支公虽然舍不得仙鹤,但他理解仙鹤的志向,最终放了仙鹤,这才是真正的爱鹤。同样道理,真正爱惜有才能的人,就应该给他们施展身手的空间,不要把他们规定在狭隘的小圈子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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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陶渊明辞官归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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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这个历史上很出名的人物,流传了几千年,从小学我们就知道他,读过他的诗词的人,都被他的自然性情所吸引。都想去做他一样的人,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人人更是想远离城市喧嚣,隐居山林。下面是关于他辞官归隐的故事,一起来阅读下吧:

淝水一战的胜利,谢安虽然为东晋获得了暂时的喘息时机,但是,从此东晋王朝更加急剧地衰落下去,内乱不止,动荡不安。公元年,桓温的儿子桓玄占领了长江上游,发兵攻入建康,废掉晋安帝,自立为帝。三四个月后,北府兵将领刘裕击败桓玄,迎晋安帝复位。从此,东晋王朝只剩下一个空壳了。

就在这个时期,却出现了一个中国古代的大诗人——陶渊明。

陶渊明,一名陶潜,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西南)人。他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官僚家庭中。他的曾祖父就是东晋著名的大将军陶侃;但到了他的少年时代,陶家已经败落,生活贫困。

尽管如此,陶渊明从小还是受到了很好的家庭教育,他博览群书,养成了寡言少语、厌恶虚荣、不贪富贵的高洁性格。这种个性影响了他的仕途生涯,一生中,只在十三年当中断断续续地做了几次小官。

直到二十九岁时,陶渊明才谋得江州祭酒一职,却因忍受不了官场的繁文缛节,早早辞了职。在家闲居了五六年后,三十五岁时,到了荆州,在刺史桓玄属下当一名小吏,不到一年功夫,又因母亲去世辞职归家,一住又是五六年。

陶渊明终究是名将的后代,官场里知道他的人很多。公元405年,当他四十一岁时,又被推荐到彭泽(今江西九江东北)当了县令。

好不容易在彭泽当了几十天县令,一天,陶渊明得到一个消息:东晋的权臣刘裕已封自己为车骑将军,总督各州军事;这个野心家只差一步就要夺取皇位了。

陶渊明预感到晋朝已经是名存实亡了,他十分灰心,便离开衙门回家去了。

妻子翟氏见陶渊明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不好多问。翟氏端上酒菜,可陶渊明却不动筷,仍然坐在那里叹气。过了一会,陶渊明冷不丁地说:“我想辞职回家乡!”

翟氏一听就知道他又在官场上受气了,因为像这种辞职回家的话,陶渊明不知讲过多少次了。几个月前,陶渊明曾想辞职,还是翟氏提醒他,上百亩官田就要种上稻子了,待收成以后再辞职吧。当时陶渊明总算听了妻子的话,口气缓了下来。这次翟氏仍然用官田收稻之事来劝他,陶渊明听了以后,长长叹了一口气:“唉,真没办法,难道我还是要做粮食的奴隶!”在翟氏体贴的慰劝下,陶渊明这才举起了酒杯。

时局的因素,加上陶渊明一副傲骨,他的辞官念头始终没有打消过。一天,衙役来报:过几天郡里派的督邮要到彭泽来视察。那个督邮陶渊明认识,是个专门依仗权势、阿谀逢迎,却又无知无识的花花公子。陶渊明想到自己将要整冠束带、强作笑脸去迎候这种小人,实在忍受不了。他的倔脾气又发作了:“我怎么能为了这五斗米官俸,去向那种卑鄙小人折腰呢?”

于是,陶渊明离开衙门,板着脸回到了家,冲着翟氏:“收拾行装,回乡!”

翟氏告诉他,稻谷只差几天就要收割了。

“随它去吧!”这回陶渊明已经铁了心要辞职了。翟氏问清原由后,也就不再劝说了,默默地去收拾行装。

第二天,陶渊明乘船离开了彭泽。他出任彭泽令,在任仅八十余日,十三年的仕途生涯终于结束。

从此,陶渊明在家乡过着隐居生活。对于官场,他丝毫没有眷恋之心,辞官后,反而有一种重获自由的怡然自得。他每天饮酒,写诗。他归田后的二十多年,是创作最丰富的时期,主要作品有:《归去来辞》、《归田园居五首》、《桃花源记》、《饮酒二十首》、《挽歌诗三首》等等。

其中,《桃花源记》更体现了陶渊明的思想境界和艺术高度。诗文中通过虚构的手法,把桃花源描绘成一个鲜花盛开,绿树成行,男女老幼,辛勤耕织,祥和无忧的安定社会。陶渊明以此寄托他的美好向往,以及对当时混乱时世、黑暗政治现实的不满。

陶渊明的诗文辞赋,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了一个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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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历史典故:鸿门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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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门宴"这个故事发生在陈胜吴广起义后的第三年(公元前206年)。 陈胜吴广起义后,各地云起响应,其中有楚国贵族出身的项梁、项羽叔侄,有农民出身的刘邦。陈胜吴广起义失败后,项梁扶楚怀王的孙子名叫熊心的人作了楚王,刘邦也投靠了项梁。公元前207年,项梁战死,怀王派项羽等去救援被秦军围困的赵国, 同时派刘邦领兵攻打函谷关。临行时,怀王与诸将约定,谁先入关,便封为关中王。

项羽大破秦军后,听说刘邦已出咸阳,非常恼火,就攻破函谷关,直抵新丰鸿门。这时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暗中派人告诉项羽说刘邦想在关中称王。项羽听了,更加恼怒,决定第二天发兵攻打刘邦。

张良向刘邦分析,不宜和项羽硬拼,刘邦只得退出咸阳,回师霸上,更知道自己军力不及于项羽四十万大军,刘邦更把在咸阳所得一切,原封不动的送到项羽营中,更说愿让项羽称关中王。范增已觉出刘邦必成大器,便命项羽设下"鸿门夜宴",一心诛除刘邦,但此事为项伯知悉,项伯顾念和张良故人之情,向刘邦大军报讯。刘邦知道这鸿门宴是去不得的凶险之地,但张良却表示不去便只有死路一条,赴会也许能有生机,刘邦无奈只得应约前往。

鸿门宴当日,范增早已布下天罗地网,定要把刘邦人头留下,谁知刘邦竟以一跪化解了项羽之怨恨,范增便再命"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一心要在席中把刘邦刺死,可是还是被项伯和樊哙给刘邦解了围,刘邦终于更借往如厕而逃遁而去。回到军中后立即将曹无伤诛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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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典故:负米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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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米养亲,是一个成语典故,选自《二十四孝》,讲述了一个子路为了赡养父母双亲,常常到百里以外的地方背回米来,尽到自己的孝心的故事。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孔子家语·致思》。

【释义】借米以赡养父母,形容人非常孝顺。

【历史典故】

子路,春秋末年鲁国人。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称,是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但子路小的时候家里很穷,长年靠吃粗粮野菜等度日。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饭,可是家里一点米也没有,怎么办?子路想到要是翻过几道山到亲戚家借点米,不就可以满足父母的要求了吗?于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路,从亲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喷喷的米饭,子路忘记了疲劳。邻居们都夸子路是一个勇敢孝顺的好孩子。

父母去世以后,于路南游到楚国。楚王非常敬佩他的学问和人品,给子路加封到拥有百辆车马的官位。家中积余下来的粮食达到万石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子路常常怀念双亲,感叹说:“真希望再同以前一样生活,吃藜藿等野菜,到百里之外的地方背回米来赡养父母双亲,可惜没有办法如愿以偿了。”孔子赞扬他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

【成长心语】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皋鱼在父母死后发出的叹息。这与子路的心态不谋而合。尽孝并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而是要看你对父母是不是发自内心的诚敬。我们能孝敬父母、孝养父母的时间一日一日地递减。如果不能及时行孝,会徒留终身的遗憾。孝养要及时,不要等到追悔莫及的时候,才思亲、痛亲之不在。然而,今天的很多孩子缺乏尊重父母、尊重长辈的美德,他们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想想看,一个连父母都不尊重的孩子,他怎么能算一个好孩子?他怎么能算一个好学生?长大后,他怎么能尊重老人、赡养老人?怎么能担负起家庭和社会的重任?“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子路为我们做出了最好的榜样。

[历史典故:负米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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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士别三日,刮目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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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历史典故,供欣赏,希望您能喜欢。

士别三日,刮目相待

三国时代东吴的吕蒙,可说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周瑜死后,他继任东吴的都督。设计击败了蜀汉的关羽,派部将潘璋把关羽杀死后,不久他也死去。

吕蒙本来是一个不务正业不肯用功的人,所以没有什么学识。鲁肃见了他,觉得没有什么可取的地方,后来,鲁肃再遇见他时,看见他和从前完全不同,是那样威武,踉他谈起军事问题来,显得很有知识,使鲁肃觉得很惊异。便笑着对他开玩笑说:“现在,你的学识这么好,既英勇,又有如谋,再也不是吴下的阿蒙了。”

吕蒙答道:“人别后三天,就该另眼看待呀!”吕蒙的话,原文是“士别三日,刮目相待。”

后来的人,便用“士别三日”这句话,来称赞人离开后不久,进步很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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