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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克的灯光 阅读文(推荐20篇)

歌德曾说:一书一世界,看看下面的爱尔克的灯光 阅读文吧!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尔克的灯光 阅读文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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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使我快乐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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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余落晖,我捧一抹最亮的;涓涓溪流,我选一条最清的;灼灼枫叶,我摘一片最红的;漫漫人生,我要采人世间最重的——阅读

七岁时,爱读《西游记》。无所不能的孙悟空多少次玄幻了我的童年。可是我发现孙悟空纵然拥有火眼金睛,七十二变等神通,因为大闹天宫,依然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并且一压就是五百年!风吹日晒,狂风暴雨——坚强竟被一只猴子演绎的如此悲壮。被师傅从五指山救出之后,皈依佛门,陪他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纵使被师傅误解,也心甘情愿护他西天取经。孙悟空,一只不甘平凡历尽艰险最终修成正果的美猴王,在《西游记》中我认识了你,愿与你为友,共享你的经历。

十岁时,爱看《三国演义》。“桃园三结义”、“温酒斩华雄”、“火烧赤壁”、“空城计”……曲折的故事情节让我夜不能寐,智慧的孔明、忠义的关羽、奸诈的曹操让我荡气回肠。起初,讨厌曹操,因为他手段奸诈,“宁我负天下人,也不可让天下人负我”,为了成功可以不择手段。直到那次考试失利,再次翻开书,却对曹操改变了看法。因为曹操纵使宛城失子,悲痛万分,却毅然忍住悲痛,继续征战。相比之下,刘备被火烧七百里连营后,一病不起,白帝城托孤,毫无气魄可言;袁绍,头脑简单,不重用贤士,不听信忠言,毫无胸襟可言;孙权,守着父兄的基业,胆小如鼠,不愿参与任何有风险的事,毫无斗志可言。顿悟之后,觉得曹操才是个真正的英雄。宛城失子,败走华容道都没有磨灭进取的棱角,勇敢地走了过去,最后取得了成功。在《三国演义》中我认识了一个个英雄豪杰;看到了一次次战争;懂得了一条条用兵之道。《三国演义》,给予我无限前行的动力!

十五岁时,我的性格渐渐变得孤傲,而《名人转》却逆转了我。我看到了贝多芬出身贫苦,饱尝人间的冷暖,瘦弱的身躯过早担起家庭重任。成年后,惨遭失聪的折磨,命运如此的不公,贝多芬“扼住命运的咽喉”,谱写了《田园曲》、《欢乐交响曲》、《命运交响曲》等倔强的乐章。列夫?托尔斯泰、贝多芬、米开朗基罗,经受无数挫折、险阻,却始终没有对这世界屈服,而是向世界亮出了自己最好的一面。《名人传》逆转了我的孤傲,让我懂得了“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的真谛。

初中三年,读过无数本课外书,更加懂得了阅读的真谛。回顾走过的三年,阅读已深深植入我的脑海。面对过去,我只想说:“阅读伴我成长,阅读使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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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难忘的校园活动——阅读嘉年华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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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梓涵)

今天是我们学校“阅读嘉年华”的活动。我从早上起床开始就一直盼着下午快点来。

终于盼到了下午,午休起床后,我们就像箭一样向教室冲去。同学们扮演的角色真是数不胜数。有的扮演《西游记》里的“齐天大圣”——孙悟空。有的扮演《复仇者联盟》里的钢铁侠。有的扮演《冰雪奇缘》里的艾莎。而我扮演的是《绿野仙踪》里的稻草人。我选他是因为他在《绿野仙踪》里他看起来普普通通,但也会在关键时刻大显神威。在现实生活中他可以帮农民们守护田地,所以我选了他。

下去以后,操场上人山人海,在操场中间放上了一条红地毯。上面正走着一、二年级的小朋友,后面紧接着三、四年级的同学走过了红地毯。不一会儿五、六年级的哥哥姐姐走了过来。全校走完后,我们开始唱《明日歌》,那悠扬的歌声在校园久久的回荡……

今天是我最难忘的一次活动,也是最难忘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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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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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是一篇感人的童话。小王子是一个郁闷的小孩,他来自一个小小的星球,有一天,因为和他的玫瑰闹矛盾,要离家出走,但他在出走的过程中,始终记着那朵玫瑰,他在路上认识了一只狐狸,他的话让小王子懂得了爱的正确含义,小王子为了回去看玫瑰,他舍弃了自己的躯壳飞回了自己的星球,守护自己的爱恋……

这本书,有着孩子般的思维方式,又具有大人非同寻常的智慧。属于曾经有过童年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者灰姑娘一样,有着幸福美满的结局。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了沙漠里。

《小王子》告诉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曾经都是孩子,心里只有简单的愿望和质朴的心思,我们曾经着迷在自己的玩具之中,哪怕它已经破烂不堪,但是对我们来说,它依然是无可替代的,因为它们曾经和我们一起亲密的成长。是啊!我们心里重要的东西和大人们的是如此的不同。我们曾为了一只猫咪的迷路而忧伤,为一朵花的绽放而无比的开心,我们同样也为发现一只与众不同的蝴蝶而雀跃不已——对我们来说,快乐是那么的简单。

这本书的情节很简单,主要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他离开了一直平静的生活着的B-6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了一些他觉得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迂腐的点灯人,财迷心窍的商人……于是他不断重复,“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狂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自己的家,是否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我们不得而知,,但我在心里祝福他。正如小狐狸说的,眼睛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应该用心去寻找。在心里我们能找到小王子和玫瑰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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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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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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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作文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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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记事起,我就很少见过母亲开心地笑过。我们很少见过自己的父亲,兄弟姐妹几个就像是一群孤儿。一年三百六十多天,父亲好像总不牵挂家中妻子和儿女。只是到了春节期间,才偶然回到家中,这时我们才可见到这样的"父亲"。父亲的形象,在我心目中,竟然就是这般模糊。

曾记得我六岁那年,一个男人来到我的家中,手里提着一个破旧的包,穿着一双破旧不堪的皮鞋,衣服满是灰尘,整个人看起来简直就是我见过的乞丐!只见他从包里面拿出一些糖果、铅笔、圆珠笔和小本子,还有一沓凌乱的钱,递到了母亲的手中""久别儿女,父亲本来想抱我们一下,亲我们一口,但我们见此情景,都害怕地躲进了自己的房间""过年时别人的父亲总和自己的孩子一起放鞭炮,一起玩耍,小孩子可以在自己父亲的怀里撒娇""而我有什么呢,我的父亲,年复一年,都是这样匆忙地回家,又这样匆匆地离家""几年下来,也有没有见过几次面,我总觉得我们之间隔了一堵厚厚的墙壁。

时光匆匆,岁月飞逝,我们也就这样长大了。带着艰辛,我也上了初二。那天,在课堂上,老师抑扬顿挫地朗读了朱自清的《背影》。文章中的那个父亲,在家境如此颓唐的情况下艰难地维持一家的生计,还是如此关心牵挂着儿子。特别是父亲月台亲自为儿子买橘子的那一情景,更是让我伏在课桌下偷偷抹眼泪。夜里睡觉前,我拿起课文反反复复地读了很多遍,想想自己这个家,想想日渐衰老的妈妈,想起了已经两年不见面的父亲,我的心里也禁不住地流下了眼泪。此时的我,似乎已经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父亲就在我的身边。

由于初三学习紧张,晚自修后我不得不留在学校学习。有一天晚自修,我突然接到母亲打来的一个电话,叫我自修放学后回家。我不知道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放学,我骑上自行车就赶快往家里狂奔。一进家门,只见家中灯火通明。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我心里突然感到一阵惊喜,"爸,你""怎么回来了?"声音如梗在喉咙中。"挺想你们,回来看看"""不经意间,我发现母亲的眼睛有些酸楚。这时,我仔细端详着眼前的父亲,一个瘦小黝黑的他让我的心颤抖了一下,他竟然如此憔悴!头上已经出现了很多白发,黝黑的脸上写满了皱纹,粗糙的双手似乎刻满了生活的辛酸,他的右手还裹上了一层白纱布。"爸,你的手怎么了?""没什么""在工地让木板碰了一下。"我轻轻地握住他的右手,仔细地看,只见他的手掌肿得非常厉害,稍微动一下,就疼痛得要命。"不用担心,一点小事,"父亲只是淡淡地笑了笑,这时候,我看见,父亲的眼神里隐藏着一丝丝无奈和痛苦,还有多年以来深深的愧疚。

这就是多年以来让我感到陌生而又熟悉的父亲啊,我曾经多少次在梦中呼喊过他;一个从来就让我感到冷漠的父亲,此时竟然让我的心和他如此地接近。十几年以来,父亲为了这个贫困的家,日夜操劳,到处奔波,可是我们以前从来都没有真正读懂他。朱自清笔下的《背影》,让我阅懂了人间最纯洁的父爱;而父亲这本大书,悲怆地抒写了一段让我心酸的生命历程,让我明白了人情冷暖和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从而在自己的心灵镌刻了一句永不褪色的宣言:让母亲快乐!让父亲幸福!

阅读伴我成长,人生因阅读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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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鹿斑比》亲子阅读家长心得

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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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女儿从小爱上了阅读,作为一个妈妈,我努力寻找各种适合女儿看的书,《小鹿斑比》是一本对儿童很有意义的励志书。跟着她阅读的脚步,我也再次温新并学着走进了儿童的世界。

《小鹿斑比》是女儿最喜欢看的书之一,从幼儿园大班到现在她至少已经看过四遍了,但却仍然喜欢。每次看完都要兴高采烈的向身边的人讲述斑比的故事,并且一有机会就推荐她的朋友们也去读。在她的带动下,我也看了这本书。当我看过这本书后,被书里所描写的故事内容和情节深深地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写了小鹿斑比的成长过程,它一次次躲过人类的攻击。斑比的很多小伙伴被杀害,只有它在一次次的危险逃生中不断成长,不仅学会了保护自己,而且学会了保护同类,最终成为了一只伟大、强壮而有担当的鹿王。

书中的内容很精彩,导致女儿看书时一会儿开心,一会儿伤心,一会儿激动,一会儿又惊险刺激的哇哇叫,真是一个超级变脸王。女儿通过这本书,懂得了很多,并经常鼓励自己要向小鹿斑比一样,做一个勇敢的人。这一点,女儿做得还不错,已经在随后的学习生活中逐步体现了出来。

同时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和意义都很深刻,它除了通过故事情节告诉我们,如何让孩子成长之外,更体现出来的是作为家长,我们该怎样正确对待孩子的成长。应该让他们从小鹿斑比的身上学会独立、坚强、勇敢,学会认识事物,做出正确的决定并保护好自己,面对困难要有的是一种坚持的态度和耐心。使他们懂得生活需要不断积累和学习,要凭借信心、智慧和坚持不懈的勇气才能生存。

而对于家长,我们更应该从斑比父母的身上获得新的感悟,那就是父母如何呵护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现在,孩子们的生活条件比以往都好了很多,不愁吃穿,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我们还常常因为觉得自己小时候没有好的条件,而努力地满足着孩子们的一切需求!其实我们更应该像小鹿斑比的父母学习,学习他们那种伟大的慈祥但又不失威严的爱,该放手的时候就放手。

爱他并不见得要满足他们的物质条件,关键是给孩子培养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的习惯,健康的身体和心态。遇到事情要想办法面对和解决,而不是依赖别人,要靠自己去收获,困难会让孩子们成长的更好。我们不会一辈子陪在他们的身边,只有经历的多了,才能让他们更快、更健康的长大。而心灵的成长至关重要,也只有这样培养孩子,才能使他们取得未来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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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浒传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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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豪故事。读完全书,忠、义二字在我脑海里。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国民除暴安良,出生入逝世,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豪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逝世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奉告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豪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读完《水浒传》,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波澜壮阔的场景,真是让我心驰神往,回味无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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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活着》读后感学生作文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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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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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阅读计划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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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夫托尔斯泰曾经说过:“理想的书籍,是成功的钥匙。”一个人要想提高文化素质,就必须打开“文学”这扇门,而打开这扇门的秘笈就是————-阅读

我成了一名中学生,面前的一切都是新的,因此我有了新的阅读计划。在这个学期我准备主要阅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我会每天读一章节,在阅读本上摘录下好词好句好段并收藏在自己的脑海里,把读后的感受随时记录下来,这样不仅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还能提高对文章的整理和感悟能力。

其次,读完整本书后,我会及时归纳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的主要原因和优点,还会整理一下这本书告诉我们的小知识,学习这本书的写作手法,了解本书要反映的中心思想,之后写成一篇读后感,我相信这一定是一个有趣的过程。如果时间够用的话,我还会继续读一些课外书,拓宽自己的视野,扩大自己的知识面,陶冶情操。就像歌德说的那样:“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

我会真正的看透文字背后的内容,把书“煮”熟,真正与书成为知己,相信在这个学期,我会认真履行我的计划,让我的写作水平如芝麻开花————-节节高。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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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阅读高二作文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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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中华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感触颇深。

我觉得书中的每个人物都值得我学习。孙悟空本领高超、正直勇敢,对师傅也十分忠诚,我要向他学习,不能害怕危险;唐僧坚持不懈、意志坚定,我要向他学习,不能放弃;猪八戒虽然有些懒惰,可为人十分忠厚老实,我要向他学习,诚实守信;沙和尚话虽不多,但却吃苦耐劳,从不喊一声“累”,我要向他学习,肯吃苦,不怕累,更加勤奋。

师徒四人西天取经,坚持不懈,一路上,他们翻过了多少山,走过了多少片树林,打败了多少妖精,这是多么艰难的一路啊!可他们却都没有放弃的念头,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吗?想到这儿,我不禁低下了头,他们那么困难,都挺过去了,还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呢?我遇到的困难与之相比,不是显得太渺小了吗?

我想到了我自身的例子,我的握笔姿势一直不正确,爸爸妈妈发现后,都让我立刻改正,可我却总是克服不了困难,长时间下去,就更难改了,每当爸爸妈妈提起,我总是说:“太难改了,我改不掉。”现在想起来,我感到十分惭愧,和唐僧师徒比起来,我这点小困难根本算不上什么。如果唐僧师徒像我这样,他们不知要死过多少次了。可我,却……我难道连这么小的困难都克服不了吗?我怎么可以遇到这么小的困难就放弃呢?真是太不应该了!所以,我决定,从现在起,努力改掉不正确的握笔姿势。

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像《西游记》这样的经典之作是很值得我们一读的。它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想象,开阔思路,而且可以培养我们坚韧不拔、战胜困难的精神。让我们与经典作伴,与圣贤为友,读中华经典,做龙的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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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新初中生名著阅读笔记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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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法国十九世纪一个想象力惊人的科幻作家,他的惊人之处不但他所写的资料很夸张,动人又富有科学好处的小说,更惊奇的是,这本书中所写的故事,在我们此刻的时代已是不足为奇,但在他那个时代里,还没有潜水艇呢!但凡尔纳以他惊人的想象力与丰富的知识底蕴在《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中成功地塑造了"鹦鹉螺号"潜水艇,还有兰可夫探照灯。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这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在他的作品中,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使他的作品闪现着永恒的魅力。所以凡尔纳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是当之无愧的。

书中的主人公探险者、教授阿龙纳斯先生和他的两个同伴康塞尔与尼德·兰,一齐乘坐"鹦鹉螺号"开始了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是尼摩船长,他是个性格古怪,性情忧郁,知识渊博的人,船上的人都以一种阿龙纳斯先生和他的两个同伴听不懂的语言交流,阿龙纳斯先生感到十分奇怪,为什么只有尼摩船长听得懂三个人的语言。尼摩船长邀请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及南极与北极。遇见了许多见也没见过的海底动植物、海底洞穴、暗道与人们至今没发现的遗址。

书中包含了很多科学知识,地理、文化、地质学,这么多的知识,这本书里都有,作者透过阿龙纳斯先生的仆人,知识面很广的,爱给动物分类的康塞尔,告诉我们海洋的知识,与海洋里的奥妙。如红海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它分泌出的黏液是造成红海的颜色像血一样的红的原因。还有许多许多我们不明白的知识,透过这本书我都明白了。阿龙纳斯先生对尼摩船长的无可伦比的才华与学识产生了钦佩,我也同样对尼摩船长的才华与学识产生了敬佩,并且我下定决心多看海洋知识的书,体会海洋的奥妙与神奇,探索深海的宝藏与财富,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必须能造出像鹦鹉螺号那样优秀的船只。

《海底两万里》不是作者空凭想象捏造的,它是由远见加博学累计成的科幻小说。我很佩服作者惊人的想象力,丰富的知识,高超的描述手法,比如在写穿越南极冰山的时候,作者把冰海、冰山、巨大的冰缝写得活灵活现,让我们身临其境,仿佛自我就在南极的冰山之中,《海底两万里》你真是我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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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简爱全书阅读心得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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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简爱》主要讲了:一个孤女简爱,从小被收养在舅舅家,他舅母十分讨厌她,在她舅舅死后,将她送到一家教会学校,由她自生自灭。她在这交了唯一一个好朋友--海伦,海伦比简爱大1岁,不久后海伦便因病而死。几年后,她离开炼狱般的学校,到一家庄园做家庭教师。由此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而正当两人举行婚礼之际,简爱得知了男主人居然有一个疯妻子,,就被关在她每天生活的房间顶楼。于是,她伤心地离开,被一户兄妹三人所救。她隐姓埋名又做起了简陋的临时学校的教师,而三兄妹的大哥却发现了她的秘密,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竟然是表兄妹的关系,并且得到了一个死去亲人的一大笔遗产。找回亲情,拥有财富的简爱心中挂念罗切斯特先生,悄悄回到那个庄园,却发现罗切斯特先生在疯妻放火烧屋的行径下,受伤成了盲人,房子也成了一片废墟。简爱十分伤心,后悔不已。于是简爱回到了已经单身,没有束缚的罗切斯特先生身边,两人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简·爱长相平常,一无所有,她之所以光彩夺目,就因为她以坚强的姿态出现在读者眼前。正如主人公说过一句话:“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狠狠地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在舅妈里德的太太家,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约翰家,简·爱始终没有放弃这种反抗精神。简·爱有着自己的尊严,她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简·爱勇敢前进,值得我们学习。

《简爱》所展现给我是一种反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它阐述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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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水浒传阅读笔记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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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故事发生在北宋年间,当时朝廷竟是贪官污吏。其中高俅、高廉、蔡京等一批像吸血虫一样的统治者,致使晁盖、宋江、林冲、吴用、公孙胜等英雄好汉在逼上梁山共聚大义,劫富济贫,打倒贪官,最终在梁山泊聚集了一百零单八好汉。

整个故事令我敬佩的人物是托塔天王晁盖、及时雨宋江和军师吴用。

托塔天王晁盖:有难相助。段景住的“照夜玉狮子马”被“曾家五虎”抢夺了去,晁天王立刻亲自率兵攻打曾头市抢马,不幸被曾头市的教师史文恭用毒箭射死。读到那里我十分感动,因为晁天王连一匹马都要誓死相救,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及时雨宋江:仗义疏财。宋江平时只好结识江湖好汉,只要有人来投奔他,无论高低,都要留下来供养,走时尽力资助。且好行方便,常常排难解纷,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所以,称他做“及时雨”,把他比作天上能救助万物的及时与一般。

军师吴用:聪明机智,是个很好的指挥官!

我最痛恨的是人是:高俅,阴险狡诈,心胸狭小,其内心是一个“穷人”,有了钱以后就拼命地压制其他的穷人,之所以高俅对梁山一向存在偏见,绞尽脑汁加以陷害,主要是因为林冲,宋江,晁盖,柴进等人对高球有所得罪。林冲,欺负他的干儿子,宋江,在军事上打败高俅数次使高俅在朝堂上失去颜面,晁盖貌似没有正面与高俅冲突,可是与高俅同为朝臣并且关系密切的蔡京,其子因为江州法场一事受到梁山打击,柴进与高廉发生冲突,并且高廉所以丧命。高俅心胸狭窄吃不得亏的,所以他成为水浒中第一反面主角。

我喜欢《水浒传》,不仅仅是因为它的资料精彩,并且还十分喜欢那里的英雄人物,它使我百看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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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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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西游记”是我们大家所熟悉。主角是孙悟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这本书的重点是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故事的圣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这一部名著,我第一次看到时他们就爱不释手,反反复复地读了中国几次。我对唐僧可以四人的看法情况时有发生不同。

刚开始,我看到对于唐僧可以经常进行不分青红皂白,几次冤枉他的大徒弟孙悟空,还有他不会造成法术,动不动就被妖怪捉走,我有点学生讨厌他,特别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觉得他真是这样一个大累赘。但是我们后来我觉得没有唐僧还不错嘛!虽然他比较容易固执,不听孙悟空来说的话,但是他也能知错就改,每次他们不听孙悟空形象的话被捉时,他都会产生忏悔,这不可能正是他的优点吗?还有他从不因为贪恋女色,每次都能看见荣华富贵时,也不忘提高自己的使命。真不愧是中国一个国家意志更加坚定,敢于创新担当的好男人呀。

孙悟空也是非常了不起,他有一双火眼金睛,还有就是一个企业非常得心应手的武器--金箍棒。他一路可以过关斩将,帮师父斩妖除魔,立下我们许多问题大大学生小小的功,成为一种大人,小孩自己心中的英雄。可惜他性情暴躁,动不动就生气,特别莽撞。不过对于后来中国慢慢改过来,最后发展成了斗战胜佛。他是我在这部历史书里最喜欢的人物进行形象。

猪八戒是个懒惰,好色的女人。又那么丑:两只大猪耳朵,一个大猪鼻子,一个胖肚子。更重要的是,他的主人几次被怪物带走是因为他。有时我真的很想揍他一顿,但有时我为他的朴素、可爱和忠诚而鼓掌。

沙僧一路发展走来我们都是一个挑着担子,任劳任怨,从不多说话,而且具有十分听他大师兄和师傅学习的话。沙僧虽没有大师兄的火眼金睛,通天本领,但他并不总是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努力进行保护企业师傅。他不如八戒身强力壮,但他不能总是勤恳建设工作,没有出现半点怨言,也算是实现中国“标本式的农民”吧。

我爱读“西游记”这本书,唐僧师徒四人将永远在我的心脏伤口,我喜欢带人在现实生活中与他们相比,是有点害怕它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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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是一种习惯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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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是我国的少数民族之一,也是我最喜欢的民族。

满族人孝敬长辈,注重礼节,在路上遇见长辈,要侧身微躬,垂手致敬,等长辈走过再行;不但晚辈见了长辈要施礼,在同辈人中年轻的见了年长的也要施礼问候。亲友相见,除握手互敬问候外,有的还行抱腰接面礼。过春节时要拜两次年,年三十晚上拜一次,为辞旧岁,年初一再拜一次,叫迎新春。

满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其服饰高雅华丽,在中国民族服饰文化中独树一帜,并对中国的服饰文化发展产生过很大影响。

由于寒冷的生活环境和射猎生活的需要,过去满族人无论男女,均多穿“马蹄袖”袍褂。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后,“旗人”的装束,便成为“旗袍”(满语称“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样一般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规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带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二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绾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箭袖”(满语称之为“哇哈”)。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二月二:俗称“龙抬头日”。当日晨,满族人家把灶灰撒在院中,灰道弯曲如龙,故称“引龙”。然后在院中举行仪式,祈求风调雨顺。全家人还要吃“龙须面”和“龙鳞饼”。妇女们这天不能做针线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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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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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情的海洋并非一帆风顺,人们却总是肆意妄为。虽然总有人看不到彼岸的花海而葬身鱼腹,但依然有人抵达彼岸。

——题记

朋友推荐我去读读《傲慢偏见》,一开始我是拒绝的,随手放开却又被这本书所吸引,一口气读下来满口余香。很难想象简·奥斯汀这位平凡的英国女子能写出如此佳作。

整本书叙述了四段婚姻,夏洛特与柯林斯的巧合之遇,威克汉姆和莉迪亚的命中注定,简和宾利的理所当然,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终成眷属。前两段的婚姻都是没有爱情基础的结合,必然不会长久。相比之下,简和宾利自然在爱情发酵下结合是天作之美,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结合自然也是一段佳话。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的偏见到理解,再到相爱,他们从此就再也无法分开了。

从刚开始达西的傲慢,引起伊丽莎白对他的反感。而后来的威克汉姆添油加醋的中伤,让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更大了。达西虽然在不断接触中对她产生了兴趣,但未表明心意。之后,他就离开了。

随着宾利一家的离开,柯林斯的故事不断展开,伊丽莎白在包德尔夫人家又遇到了达西,面对包德尔夫人的处处为难,伊丽莎白总是能巧妙应对。

达西终于对伊丽莎白表达了自己对她的爱意。但之前的偏见让伊丽莎白拒绝了他。随后一封已来的解释信,虽然消除了误会,但也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不久,伊丽莎白来到了达西的庄园,再次相遇的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尽管有包德尔夫人的阻挠,以及之后威克汉姆与丽迪亚私奔的麻烦,也依然无法阻挡这两人的爱情发展。

最初的傲慢与偏见,共处的微妙发现,相遇的冰释前嫌,再遇的热恋升温。他们虽然没有一见钟情的感觉,但却在一断了解中找到自己的归宿。

就像伊丽莎白对达西说的那样“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

“傲慢是所有人的一种弊病。”文中的达西虽然傲慢,但和柯林斯的无趣、奉承,威克汉姆的花言巧语却显得真诚。伊丽莎白在面对包德尔夫人的处处为难,却依然从容不迫,理性聪明慧,贝内特夫人的孤陋寡闻,丽迪亚的轻浮,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同样也是我欣赏的一点。

简和宾利的理所当然的爱情,是在两人一见钟情发酵下,变得越发甜蜜,最终的结合,也是值得称赞的。

虽然,他们的爱情并不像史诗一样宏伟,但却有独特的味道。没有让人落泪的地方,却依然为人津津乐道,毕竟,他们都最终踏过一切阻碍,在那片花海中欢声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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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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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大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平平的鼻子,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就是我-----爱看书的梁宇龙。人人都称我"小书迷"。我最喜欢的书是英娃系列的书。

有一天早上,我一边上厕所一边看一本好看的故事书,这时妈妈催我说:“快点儿,快点儿!再不出来就迟到了。”我忙说:“快好了,快好了,你别再催了!”其实我是想把这个故事看完,可最后还是被妈妈发现了。

还有一次,我早上上学前提前放一本书到我被窝里,刚好妈妈要给我整理被子,我也不给妈妈整理,因为我想晚上睡觉时可以利用床头的台灯来看书。一般没过几天,一本书就看完了,看完一本书就换另一本书进去。没过多久,妈妈就发现了我的这个秘密,于是妈妈以后每天一定会检查我的被窝。

另外,我每天中午都会一直看书,下午放学回来,写完作业我就看书,只等爸爸妈妈回来检查家庭作业。

有一次,爸爸严肃地对我说:“我支持你看书,但是你不准在晃动的车厢里看书,也不准走路看书,更不准在强烈的阳光下看书,因为这样会损伤眼睛!”

我爱看书,因为大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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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生阅读《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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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我在老师的要求下读完了他,并做了两次读书笔记。虽然不是自愿去完成的,但是读完了仍使我受益匪浅。

不过这受益匪浅,是不同于别人的。曾看过一个人这么写:“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并且能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是什么样的,便于沟通。”我不认同。这本书带给我的是另外一些东西——大概是对做人处事沟通中问题的一些想法吧。

因为这本书是傅雷给他儿子的家信,也就是说这是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沟通,所以我先选了这个题目作为开头。

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不能够控制的。我本身与父母的沟通并不是很好,但是我认为做一个好孩子那样就能跟父母有很好的沟通。那么问题就来了,好孩子是什么?

好孩子是个定义。一个人人都熟知的定义类似于文明礼貌,有教养,学习自觉认真,成绩优良,这样的。从父母的角度考量好孩子就是顺我所愿,听话乖巧,学习扎实认真,多才多艺,能得到羡慕最好能带点名利什么的。从孩子的角度讲好孩子就是成绩优异,性格好,人缘好的人。无论是从哪个角度出发,好孩子都应该乖。对,没错,父母就是喜欢乖孩子沟通,因为那样子的孩子不会让他们操心,能够很体贴,能够去了解他们的心理到底是什么样子。就跟个傀儡一样,我认为那样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我认为做孩子不应该是一个好孩子,可以有叛逆,因为这很正常。乖是不对的。但是并不是说乖是不用的。沟通是两面化的沟通是从两面出发的,如果发生了问题,应该是从两方出发解决,而不是一方面的退让,那个退让的一方不应该是孩子,也不应该是父母。

沟通就是这样,应该是公平公正的,而不是什么我要揣摩你的心去了解你的想法,这样说出来的话,就不会让你难受又能和平的解决事情。教育对于教育这个问题,专家研究了很久,有各种各样的答案,什么扮弱,补强,诱导,冷淡,受挫,放手,纵容,赏罚,制冷,包容,鼓励,哎,太多了,我个人认为,好未来和好现在是不可兼得的,就对这些东西是比较反感的,我认为教育不是一种束缚,不是一种准则。

孩子的成长是需要家人去陪伴的,而不是需要冷冰冰的教育和各种各样的方法去让他明白他的学习是有多么重要,或者说他做人要怎么做。读后感·但是如果要在社会上立足,双向解决是不可能的,有家人陪伴你长大也是不可能的。要做的只有微笑,因为这是做人之道;包容,包容一切,,去给别人赔笑;坚强就是难受,也要平静,笑着说泪不过只是生理现象罢了。

感谢这本书和我的生活,告诉了我这些有点残酷的生活之道。

也对这种本书说抱歉,明明是一本健康阳光向上,包含着真善美的书,呃,却被我解读出了一种很怨气很冰冷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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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篇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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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籍不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我们的老师,更是我们的朋友,读书让我们生活美好

我最近在阅读中华上下五千年,我明白了隋朝的开国皇帝是杨坚,唐朝开国皇帝是李渊,还知道了最早的朝代是夏朝,清朝是因慈禧太后垂帘听政又加之她的挥霍无度才被推翻的。书,真是我的好老师,让我知道了中国的历史。

读书让我明事理,知进退。如之前我阅读的《爸妈不是我的仆人》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爸爸妈妈并没有义务来帮助我们,他们之所以关照我们,是因为他们爱我们,其实他们并不欠我们什么,可是我们却看不到他们对我们的付出,对我们的爱,只知道一味的索取,不知奉献,不懂感恩,还在伤害他们的爱子之心。想想真的好对不住他们。

我还读过《将来的你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努力读书才会有收获,不付出就不会有回报,不努力就不会有成功,只会在前进的道路上让我迷失自己,甚至犯罪。

书籍,真是人类的老师,但也是我们的朋友,书籍会在我们失落的时候鼓励我们,在我们骄傲的时候,泼我们冷水。

俗语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人聪慧,读书可以增长我们见识,开阔我们的视野,为此我们要博览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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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吴承恩《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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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又一次重温了这部我从小看到大的经典《西游记》。

我四五岁时,第一次看西游记的动画片,就被孙悟空这个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英雄形象所迷住了:头戴凤翅紫金冠,身穿锁子黄金甲,脚底藕丝步云履,手提如意金箍棒。龙宫夺宝,大闹天宫,偷蟠桃,盗仙丹。在保护唐僧西行取经时,一路上斩妖除魔,极力保护唐僧,最终成了“斗战胜佛”,活脱脱一个超级大英雄的形象。

五年级时,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看了学生版的《西游记》。我这时却觉得我心中那个孙悟空并不完美,甚至有时像个好斗的土匪、流氓。又因为本领高强,悟空也自傲,对帝王权贵毫不尊敬,见玉皇大帝也只是“唱个诺”,经常扯着土地的胡子恐吓。他又极度好面子,听说弼马温是个不入流的小官,就感觉受了愚弄和侮辱,打下南天门。蟠桃会没请他,他搅翻了蟠桃会,跑回花果山。他还动不动就“俺乃齐天大圣孙悟空!”

前不久看了一篇对《西游记》分析的文章,叫做《唐僧为何死活都不让孙悟空打杀白骨精》,内容虽有些胡编乱造,但也实实在在地引发我对《西游记》的又一次兴趣,让我对孙悟空又一次的改观了。我觉得孙悟空像是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

首先,他有很强的学习力。拜菩提祖师为师后,孙悟空因为他的天资聪颖与勤奋,学会了七十二变、筋斗云、长生不老等法术。他学神通的时间很短,在学习中多半是自主学习,可见他学习能力的强大。

其次,脾气暴躁、爱用暴力,这点在大闹天宫、龙宫寻宝等章节中也可见一斑了。但是,人总有一个从青涩到成熟的过程。年轻时的他血气方刚,给人一种暴躁、好斗的印象。

但是,悟空的成长从被压在五指山下开始了。五百年的光阴磨去了悟空鲁莽的棱角,但他执着、勇敢的个性却没变。

取经路上,最值得说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一章。悟空没做错却被冤枉,八戒挑唆唐僧念紧箍咒时的幸灾乐祸,唐僧赶走孙悟空时的无情,悟空都看在眼里,但他却仍跪谢师傅一路来的照顾,还让师弟们保护好师傅,这时,我真的觉得悟空成熟了,他已经是一个有担当有孝心的好青年了。

最终,悟空成就了“斗战胜佛”,完成了对人生的升华。看完书的我们,是否应该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做出选择,是做脱胎换骨的“斗战胜佛”,抑或是整日嬉戏抱着手机无所事事的弱者,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让我们携手并进,争当新时代好队员。

#435456阅读吴承恩《西游记》读书笔记6 #435456 Read Wu Chengens "Journey to the West" reading notes 6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的四大名着之一。其中,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吴承恩爷爷在这部名着中塑造了四个人物形象:唐僧-向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向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向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向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正义大胆的孙悟空了。因为这其中有一件事,让我来和你说说吧!

记得在四年级放暑假时,我爸爸带我去文化广场的鬼屋玩,我听了,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便迫不及待地跟着爸爸一起去。到了鬼屋,我的腿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听到那恐怖的鬼叫声,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我拉起爸爸的手,说:“老爸,我还是不去了吧!”爸爸听了,说:“不怕,世界上是没有鬼的,要相信科学,就算是鬼,那也是人假扮的!”老爸还说了一句“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的心里经过百般纠结,终于决定了要去。之后,我给了票,和老爸一起进去。刚到门口,就有个没有头的人慢慢地像我们飘来,我见了,情不自禁“啊”的大叫一声,马上拉着老爸跑进里面去。这时,地面慢慢地陷了下去,我和老爸又马上爬了上去,继续往前走,在深处,我看见有个闪着红光的骷髅人在牢笼里,说着,我们便加快了脚步继续往前走虽然心里害怕,但我想着爸爸的那句话:“这世上没有鬼,更何况我没有做亏心事。”终于,我们到达了出口。我似乎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胆小的我了……

读完《西游记》,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像唐僧师徒一样,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冷静下来想办法。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相信可以取得成功的!同时,这也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只怕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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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西游记》小学生观后感模板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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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吴承恩先生的一本的小说《西游记》。那生动的形象,活泼的话语,都使我记忆犹新,深印在我的脑海中。

小说讲述了唐僧、孙悟空、沙僧、小龙马和猪八戒去西天取经的路上降妖伏魔的故事。故事以生动和形象的话语巧妙地写出了他们师徒四人的不同性格特点,也为了下文做铺垫。

我依旧忘不了孙悟空的聪明与他的火眼金睛。在“三打白骨精”那个片段中,唐僧多次误会悟空,但是孙悟空并没有因此而迁怒师父,而是耐心地等待时机,从而揭开白骨精的真面目,从中我可以看出孙悟空有一颗包容、忠贞的心。

这不由让我想到了生活中的一件小事。我是个粗心大意的人,常常也会因为一些小事而没有头绪。我记得有一次在整理图书的时候,我随手拿了一支笔在登记图书,可是由于我放书时的不注意,而导致我的笔落在了地上,正巧我要用笔记录页码。“咦?笔呢?”我一边找一边问妈妈。妈妈一边翻着书本一边说,我这里也没有呐。“那可真奇怪呀?”我有点着急了。于是便起身再次去寻找。刚往前迈了一步,就发觉脚下像踩了什么东西似的,我低头一看,正是我要寻找的那支笔。我赶紧把它捡起,想想我刚才那着急的样,不由叹了一口气。我遇事应该多思考,不应该急于下定论。

西游记里的唐僧可不也是这样吗?他肉眼凡胎,不能识破妖精,并且还常常误会孙悟空的好心。我觉得唐僧虽然一心向善,拥有佛的大度和宽容,却也应该更加信任孙悟空,因为有那么个顽皮、忠诚的徒弟,不仅需要缘分,还需要互相信任。

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对每个人物都颇有感想,正是因为人无完人,吴承恩这部小说里的各种并不十全十美的人物组合在了一起,互相互补,才会让人读起来更加生动、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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