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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崇拜文天祥【推荐20篇】

文天祥1236年6月6日-1283年1月9日,[1]字履善,后改字宋瑞,自号文山,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县人,南宋末大臣、文学家、民族英雄,与陆秀夫、张世杰被称为“宋末三杰”。下面是小编收集来的我崇拜文天祥,相信各位充满了浓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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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崇拜利与弊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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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咱们任何学生都时兴“追星”,而且愈演愈烈,正逐渐形成声势浩大,如痴如迷的“追星族”。“追星族"”,是指崇拜狂,实际上就是给自己立一个偶像,然后去顶礼膜拜.大家崇拜的偶像是什么呢?无非就是那些歌星、影星、球星等等.这种现象已引起了广大有识之士的关注与深思。

青少年的思想感情是丰富而善感的。随着年龄的增长与阅历的加深,同学们都渴望能充分发掘和施展自己的天赋与才能,而各种偶像的出现,更使大家找到了一个理想中的、近乎完美的自我,并由此产生了一种情感的满足和心灵的共鸣。这样,同学们心中的偶像就应运而生了。

诚然,偶像是一种健康、乐观、才智、勇敢的象征,偶像崇拜能促使人们弥补自身的不足,并激励人们向理想的彼岸拓进。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了新时代学生独立思维的增强和自我意识的觉醒。因此,崇拜偶像就其本身来说是无可厚非的。

然而,评判偶像的标准应在于偶像自身是否能砥砺志气,催人上进,而不应该仅仅是其在外的翩翩风度或美丽容颜。崇拜的对象应是在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求实进取、成功立业的明星,而不应该只是会唱几首歌的“明星”们。倘若如痴如醉地守侯在酒店门前,为的是一睹明星们的风采,争相传阅、津津乐道的只是见诸报端的有关明星们的阔气、绯文与隐私,那么,这种执着的、疯狂的崇拜就未免显得滑稽可笑,甚至有点悲哀了。“非某星的歌不听,非某星的片不看。”殊不知,这种过于盲目的迷恋和近乎病态的崇拜,就毫无保留地暴露出咱们某些学生自我意识不成熟的一面,这样也将最终导致我们在寻求自我的过程中迷失自我。

一个醉心于崇拜别人的人,不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和理智头脑的人。一个热衷于崇拜的民族也不是个成熟、理性的民族,而这样的民族是根本不会在世界民族之林巍然屹立,赢得尊重的。让我们用一只眼睛去领略偶像的光彩,而用另一只眼睛去审视他们作为凡人的一面。让我们挣脱偶像的桎锆,打开偶像的缰锁,不随俗沉浮,恢复一个真真实实的自我,去开创一片属于自己的丽日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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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彝族的虎图腾崇拜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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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期,人们出于对动植物的一种特殊的亲近感,把某种动物或植物作为崇拜的对象。他们以自己信奉的图腾,作为本氏族的标志,甚至将其作为本民族的祖先。中国云南的彝族人,对虎的崇拜就是源于这种古老的图腾信仰。

据彝族的民间史诗《梅葛》记载,天神在创世之初,派了他的五个儿子去造天。天造好了之后,便用雷电来试天,结果天裂开了,用什么补天呢?天神们认为世界上的东西虎最威猛,于是天神又派五个儿子去将虎制服了,然后他们用虎的一根大骨做撑天柱,这样天就稳定下来了。他们又用虎头做天头,虎尾做地尾,虎鼻做天鼻,虎耳做天耳,左眼做太阳,右眼做月亮,虎须做阳光,虎牙做星星,虎油做云彩,虎气做雾气,虎心做天心地胆,虎肚做大海,虎血做海水,大肠做成江,小肠做成河,虎肋做道路,虎皮做地皮,硬毛做树林,软毛做青草,细毛做秩苗……于是便有了今天的世间万物。

黑虎氏族是彝族的远古先民,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崇黑尚虎,即以黑虎为图腾,并且一直保持到现在。彝族人称虎为罗,许多地方的彝族人至今自称罗罗,即意为虎族。他们自认为是虎的民族,每年都要过虎节,日期从农历正月初八的接虎祖开始,到正月十五日的送虎祖结束。虎节期间,全族人共同欢乐,跳老虎笙、祭虎祖,以祈福消灾。他们在举行祭祖仪式时,用画有虎头的葫芦瓢来象征自己的祖先。

许多彝族人认为自己是虎人。有的村寨至今还流传着"人死一头虎,虎死一只花"的俗语。在他们的姓氏中,常见的罗就表示他们是虎的后代。男人自称罗罗濮或罗颇,意思是雄虎;女人则自称罗罗摩,意思是母虎。彝族人过去就通行火葬,他们认为遗体火化之后便可返祖为虎了。在彝族人聚居的地方,还有许多以虎称呼的山岗、水流和村寨,因为虎人居住和生活的地方就应以虎来为其命名。

虎被中国人视为百兽之王。它是力量和威严的象征,被彝族先民敬奉为原始图腾,成为吉祥与幸福的象征。由于虎被他们奉为祖先,因而在一些彝族人家中的神龛上供奉虎形祖灵,大门上挂着虎形辟邪,墙壁上挂着虎图腾壁挂,在村寨路口设有形状像虎的石虎神。彝族人称虎神为罗尼,这是他们心中最灵验最崇高的神。虎神可以为他们消灾驱邪,可以保佑他们称心如意、吉祥平安。他们把自己、家庭、家族的幸福,都寄托在虎神的护佑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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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崇拜的英雄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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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崇拜英雄是沈星。听到这个名字,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

在2012年的5月13日上午,沈星带着妻子和三岁的小女儿路过南阳河边时,看到一名学生不慎跌入水中,马上就要沉下去了,于是他毫不犹豫地跳进了河里,用尽全身的力气把那名学生托上了水面。那名学生得救了,但他自己却因为体力不支,而沉入了水底,永远的闭上了眼睛,壮烈牺牲了。

沈星就算牺牲自己,也要救那名学生,他这种舍己为人的品质和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我崇拜他,就是崇拜他那种舍己为人的美好精神。

如果沈星当时并没有跳下去救人的话,那么那名小学生肯定就会丧失自己的性命。但沈星却并没有这么做,他明知道自己可能上不来,却还是义无反顾的跳了下去,用自己的生命,挽救了了一名小学生稚嫩的生命,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啊。

如果我们的世界有很多人都有像身形这么伟大的品质的话,那我们的世界将会多么美好啊。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沈星,学习他那种美好品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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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崇拜雷锋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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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喜欢或者崇拜的人。而我却崇拜乐于助人的雷锋。雷锋是我们非常尊敬的人,如果说他的样貌,雷锋脸庞朴素却亲切,个子也不高,只有一米五多;论能,只是一个普通的汽车兵,但他的无私精神,助人品德,现已成了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的精神财富。其人格魅力早已驾于万众之上。

雷锋从安东回来,又在沈阳转车。他背起背包,过地下道时,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大娘,拄着棍,背了个大包袱,很吃力地一步步迈着,雷锋走上前去问道:“大娘,你到哪去?“老人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俺从关内来,到抚顺去看儿子呀!“雷锋一听跟自己同路,立刻把大包袱接过来,手扶着老人说:“走,大娘,我送你到抚顺。“老人感动地一口一个好孩子地夸他。进了车厢,他给大娘找了座位,自己就站在旁边,掏出刚买来的面包,塞了一个在大娘手里,老大娘往外推着说:“孩子,俺不饿,你吃吧!““别客气,大娘,吃吧!先垫垫饥。“,“孩子“这个亲热的称呼,给了雷锋很大的感触,他觉得就像母亲叫着自己小名似的那样亲切。他在老人身边,和老人唠开了家常。老人说,他儿子是工人,出来好几年了。她是第一次来,还不知道住在什么地方哩。说着,掏出一封信,雷锋接过一看,上面的地址他也不知道,但他知道老人找儿子的急切心情,就说:“大娘,你放心,我一定帮助你找到他。“雷锋说到做到,到了抚顺,背起老人的包袱,搀扶着老人,东打听,西打听,找了两个多小时,才找到老人的儿子。

这就是雷锋。百姓说得好“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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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描写我崇拜的偶像小学生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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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从来不知偶像为何物,当然,我也从未崇拜过任何一个人。偶像在我眼中就是一个虚无的幻境,我看见好多人向它奔过去,而我是漠然的。 When I was a kid, I never knew what the idol was. Of course, I never worshiped anyone.Idols are a fantasy realm in my eyes. I saw many people running towards it, and I was indifferent.

直到有一天,我偶然看见他的一篇小文,似清凉的风吹醒了迷途的人,我立即被这篇文章所吸引。于是,忍不住地读下去,蓦地,思想似乎是与作者连在了一起,我在文字中和他一起深沉,一起感慨,仿佛整个世界都没有了。那真是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

我看清了作者的姓名,两个字,如同他特立独行的文风,那么深刻且沉稳,我的心不禁像大河湍急的水流一般开始翻涌澎湃,激动不已。

从那时起,我收录了他所有的精美散文,杂文,小说,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阅读,怎么读都不会生厌。我还了解到了他的身世,他的际遇,以及他最终的结局。而他写的书,我无论读到哪一处,总会感到无比的痛快和酣畅。我开始崇拜他起来。

这个人是谁呢?是的,你猜出来了,他就是鲁迅。

也许在我们这个时代崇拜鲁迅有那么一点不合时宜。因为现世好像更加欢迎随波逐流,习惯圆滑世故。而鲁迅他不仅是一位文人,更是一名坚强的勇士,即使身处危机四伏的旧社会,他也从不允许自己的棱角被世俗或者被别人的思想磨平磨圆。

我佩服鲁迅的文笔,更佩服他的精神。关于鲁迅精神,他的儿子周海婴如是说:“鲁迅讲的个体尊严,代表着现代人的价值理念,这种观念表明每个个体都有充分发展自我、享受幸福的权力,同时,他也完全拥有个人独立思考的权力,这是每个人的天赋人权。人不应该为自己的独立思考遭受损害,这是一种普世价值理念。”

自己崇拜鲁迅,其实就是在崇拜一种精神,一种骨气,一种大义。明白过来后,我的心中从此就有了鲁迅这个永不倒塌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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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崇拜钱学森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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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同学都有自己敬佩的人,有的同学崇拜歌星、影星,有的同学敬佩科学家、作家,而我最敬佩的人就是中国人的骄傲——钱学森

钱学森他不怕吃苦,刻苦学习。他生于杭州,落地不久便随父母迁居上海,三岁时,全家迁居北京。钱学森很小就有自己的作息表:清晨准时起床,锻炼身体,早饭后母亲教儿子背唐诗。休息时,钱学森会看一些儿童读物,下午画画写毛笔字。每日如此,从不间断。钱学森天资聪颖、悟性极高,记忆力出众,三岁时就能背诵百首唐诗、宋词及一些启蒙读物,如《增广贤文》《幼学琼林》等,还能心算加、减、乘、除。所以钱家的聪慧“小神童”打小便名声在外,走到哪里都能得到长辈们的喜爱。

在钱学森小的时候,男孩们都爱玩飞镖,做得好的飞镖,掷出去能像小燕子一样飞行,还会在空中旋转一周。钱学森很快成了高手,他折的飞镖总是又高又远。小伙伴们谁也赶不上他!

老师请钱学森讲解其中的奥秘,钱学森说:“我的飞镖没有什么秘密,我也是经过多次失败一点一点改进的,飞镖的头不能太重,重了它会往下扎,也不能太轻,头轻尾巴沉?”同学们都知道了这个秘诀。果然折出飞行能力更强的飞镖。

最受震动的还是老师,小小的飞镖运用科学基本原理,钱学森无师自通自己却悟出来了,这个孩子不简单啊!

记得有一次,钱学森考试得了满分,但他发现他把Ns写成N,并把试卷退给老师要求扣分。他的成绩一直都是班上最拔尖的。还有一次,美国人瞧不起中国人。但钱学森并不用武力来解决,而是说比谁的成绩好。到头来他们把谈的话咽了回去,因为他们知道他的成绩比不上钱学森。有一次考试,有一名教授把钱学森那张满分的卷子贴在了门上,那些不及格的不服气的美国学生都看傻眼了。

这就是我最佩服,中国人最骄傲的——钱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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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崇拜的爷爷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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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们小区的看门人。花白凌乱的头发,干枯多皱的皮肤,浑浊无神的双眼,“千沟万壑”的脸庞,这就是他的一幅速写,充满了沧桑的味道。他年纪约莫七十,总爱穿一件深蓝色的布褂,一条陈旧的黑布裤,还有一双“亘古不变”的老布鞋。

在小区里,在楼道里,在马路上时常会看到他忙碌的背影。他时常做着一些看似平凡的小事,但他用实际行动教育着我们这些小辈: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他,就是我们小区的“小区之星”,赵爷爷

每天清晨,小区的人们都能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赵爷爷正迎着朝阳扫楼道、扫楼梯、浇花、除草,一年春夏秋冬从不间断。天热时有人给赵爷爷递瓶矿泉水,他总是委婉谢绝,掏出自己的“古董级”水壶,“咕咚咕咚”喝上几口。假期里我经常会学着爷爷的样子拿着扫帚,帮他一起扫。赵爷爷总会摸摸我的头说:“小朋友,记住哟,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来,那一小块地是你的了。”每次我扫完了地,赵爷爷总会来个小魔术:要么“变”出一块糖,要么就是一个稀奇古怪的小玩具来奖励我。我们小区的小朋友都很喜欢这位赵爷爷。

中午时分,赵爷爷就更忙了。小区里经常会有人订餐,送餐员一个人忙活不开,这又让赵爷爷的“热心细胞”活跃起来。“当当当”“您的饭。”“咣咣咣”“您的餐到了。”

就连傍晚,赵爷爷也不会闲着。金灿灿的灯光下,总有他忙碌的身影,他一会儿疏散交通,一会儿提醒小孩子远离车辆注意安全。他虽然已经七十岁高龄了,但他的身姿依然铿锵有力,就像一位训练有素的交警。

回忆赵爷爷被评为“小区之星”那天,那绶带挂在他的身上,那一刻赵爷爷在我的心中更伟大了,他的爱心带动了我们小区好多人,走进我们这所小区总感觉气氛是那样的和谐,这可是我最崇拜赵爷爷的功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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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崇拜的一个人作文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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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最崇拜的人是谁吗?是歌星?影星?运动选手?错!你们都答错了,答案是我妈妈。

每次当假日时,我妈妈都会亲自下厨,做一顿丰盛的午餐和晚餐,当妈妈把煮好的菜放到餐桌时,我就闻到一股好香的味到,而且我妈妈不只很会煮饭,还很会缝东西呢!每当妈妈逢东西时,我就吵着我也要缝,妈妈就教我怎么做。我妈妈煮饭和缝纫都很厉害,而且妈妈跟我说过客厅沙发的布是自己做的,上次妈妈还说如果把窗帘用好时要把窗帘挂上去,而且妈妈午餐和晚餐主的很丰盛,让我们吃的津津有味,而且妈妈还会买我想要的东西给我;有时候我再写日记时,妈妈会告诉我哪里有错或是哪里有少写字。

我妈妈真的对我非常好,以后我也要跟妈妈一样,细心呵护我的小孩,无微不至的照顾他们,让他们跟我一样活在幸福的快乐中,妈妈是我最崇拜的人,也是我心中一颗最闪亮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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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做自己崇拜的神作文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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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人的生命里,总有那么些难以超越,无法企及,像太阳月亮星星一样高高挂在空中的人。

比如妈妈朋友的孩子。

已经上市的同行公司。

某大牌总监,某富商,某名媛,某白富美和高富帅。

某些看上去像神一样本不可能存在的传奇人物,他们永远都骄傲,自信且优秀,就像真正的神在人间,挺直腰板堂堂正正地活着;从不忍耐,温熙谦和又个性十足。有资本,有脾气,是周围人膜拜或嫉妒的完美对象。

至于剩下的人,便只能作为神忠实的子民在他的脚下拥护着,流着泪跪拜仰望。但是,总是仰视脖子会疼,谁都会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鸟瞰天下。人的野心比天大,远远超越了神。

神存在的意义,除了被崇拜,偶尔也激励着一些丑小鸭的蜕变与追赶。可是,你不要忘了,丑小鸭原是一颗货真价实的天鹅蛋,生来不凡,才拥有蜕变的力量。就连凤凰都要欲火,才可重生,化身为火,永垂不朽。

但是你也不要忘了,你是谁,你是人。你的种群已经是自然界中最强大的生物,屹立于食物链顶端,这不是一只鸭子或者天鹅做得到的。想要成长为神,只需超越一小部分。

你抬头,你抬头看看,神很高,很完美。你不明白他们是如何成长为神。再看看自己,便觉得失望,悲哀,堕落,心中满满的野心与不甘,嘴里却念着圣经,眼角有虔诚的泪。

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后才复活。当所有神还未成长为神时,他们必定也是满满的野心与不甘,也曾忍耐,避让,受人欺凌,卑躬屈膝,被绝望与希望来回折磨,被打倒后在原地长跪不起,痛哭失声。

神受的难远比人多。当你满心悲戚,失魂落魄,记得,你是在蜕变。抬头望一望神,再回头拾起你的狂妄与野心:“我就是要成为这样的人,我就是要做到别人永远做不到的事,我就是要看看这到底有多难。”

我浴火,我重生。坚信自己本就生来不凡,敢摸着燃烧的滚烫的心脏说:“这世上最强健的肌肉就是我的心,最强大的人就是勇敢的我。”那你又有什么做不到。你又凭什么做不到。

做自己崇拜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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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崇拜的人作文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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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对年少的我们来说,歌星、演员、英雄……都是崇拜的对象,而我,却崇拜一个人普普通通的人——我的外公。

外公个子很高,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写满了智慧,布满皱纹的脸上经常挂着和蔼的笑容,

听妈妈说,外公虽然小学还没毕业(家里很穷,兄弟姐妹多辍学了),但十分好学。他靠自学翻完整本字典。邻里乡亲需要写什么材料,总是找外公,在那时外公可是村里的“秀才”。

现在外公虽然六十几岁了,每天都坚持往本子上抄抄写写我好奇地问外公:“外公,你抄这些干什么呀?”外公乐呵呵地说:“这你就不懂了吧,我的记性不好,把不懂抄下来琢磨琢磨,人要活到老学到老嘛。”我恍然大悟。外公还是个赶时尚的人,又一次,外公来请教我怎么讲好普通话,我很感到很疑惑,外公似乎猜出我的心事说:“我老说方言可不行,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出门人家可听不懂,我的乖孙女,你就教教我吧!”在我的“精心”指导下,外公的普通话越说越好,甚至超过我。

外公不仅好学,而且是个拉二胡的能手。什么《赛马》﹑《二泉映月》等乐曲他都会拉,更了不起的是,外公是自学成才。特别是拉《二泉映月》时,外公那么投入,只见他手指在二胡上不停滑动,从音乐声中,我似乎听出了阿炳的心声,听出了阿炳对命运的控诉,同时也听出了外公对阿炳的同情……

瞧,外公还喜欢唱京剧呢。他一天到晚都在哼什么“红脸的关公,白脸的曹操……”在外公的影响下,我也喜欢上了我国的国粹,还经常和外公在一起谈论京剧呢。

我崇拜外公,是因为他已经六十几岁了,还是那么的热爱学习,那么的执着,我一定要学习外公执着的那个“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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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崇拜妈妈作文650字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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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是每天早晨热热的奶茶;O是母亲在孩子脸颊上的吻痕;T是一块散发着清香的搓衣板;H是那谆谆的教诲;E是那双温柔的眼睛;而R,则就是一本精巧的儿童书。把这些可爱的字母串在一起,就出现了一个令人倍感温馨的单词——Mother。

说实话,每当看见“妈妈”这个词的时候,我的心里总会溢出一种令我无法言表的感情。我崇拜我的妈妈,并不是因为她有一双能煮出可口的饭菜、织出美丽的围巾的手,而是因为她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灵,令我感动,让我崇拜。

那是刚开学不久,12岁的我捧着新书,兴冲冲地奔进家门,宝贝似的数着,一本、两本……咦?怎么少了一本语文书,顿时,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心急火燎地掏出书包,却始终没有语文书的踪影。糟了!一定是刚才回家的路上不小心丢了,怎么办呢?只好上书店买一本了。可是,妈妈会特地出门为我买书吗?我只得战战兢兢地向妈妈说明了自己的意图。“哦,没关系,吃过晚饭后我去书店看看。”妈妈轻描淡写地说着,竟然没有责怪我,我惊慌地抬起了头,发现妈妈正慈爱地看着我。她的目光,饱含着对我的怜爱,犹如一道清澈的小溪,抚平了我心中的焦虑,我感激地望了她一眼,心里悬着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下了。

晚餐过后,妈妈就急急忙忙穿上大衣,推着单车走了。夜,很静,清脆的铃声在巷子里显得格外清脆。我不安地在屋里等着。一小时过去了……两小时过去了……突然,门外响起了铃声,坐在屋内的我一下子跳了起来,冲了过去,打开门一看,寒风中妈妈笑容依旧温和,手里正拿着一本语文书,屋外,虽然秋意渐浓,却使母爱显得更加的可贵、感人。我感动极了,默默地庆幸自己有着这么好的一个妈妈。

世上有千百种爱,只有母爱最伟大,即便把整个世界都拿来,也无法超越母爱的伟大、无私、珍贵与纯洁。我真想大喊一声:“妈妈,我崇拜您!”

[崇拜妈妈作文6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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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崇拜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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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记得,儿时和小伙伴们一起玩儿当老师的游戏,老师在我们的眼里,是那么神圣,那么伟大。也是从那时起,在我的心里对老师有着无限的崇拜

我崇拜老师,因为您是伟大天使,毫无保留的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您是辛勤的园丁,用心培养着每一株花朵,您是无私的蜡烛,默默奉献发出光和热。

每天,我们在操场上看到那熟悉的身影,那是老师在陪我们练操。教室里传来了那熟悉的而又温和声音,那是老师在教我们知识。办公室里,看到老师那亲切的笑容,那是老师在和我们促膝交谈。夜晚,办公室里灯光依然亮着,依稀望到老师那劳累的背影,依稀看到老师那疲倦的眼神……日复一日,您坚持在平凡的岗位上,没有惊天动地,没有伟大壮举,有的只是一份平凡的坚守,一份无言的奉献。老师啊,我崇拜您!

小时候,我的成绩并不优秀,在放学后,总是能看见我被老师留在教室里补作业的背影。所以,从那是起,我就对学习失去了兴趣。直到我读四年级时,遇到那个让我崇拜到至今不能忘怀的老师,我又充满了斗志。

记得刚刚转到她所带的班里时,学校就让同学订购学习资料,当时,家里出了事,全家人都忙得不可开交,再加上我学习本不好,所以就不打算买书了。即便我已经把家里的情况告诉老师,可她还是说:“哪怕你是成绩倒数的学生,你也要买书,全班同学都要买,一个人都不能少。”“你知道吗?你是家里的长女,家里人可都把希望放在你身上了,如果你不好好学习,不是就辜负了他们的期望了吗?你放心,订书的钱,我帮你出。”我眼含着热泪,一滴一滴滚烫的泪珠从我的脸颊滑落下来,我点点头说:“老师,你放心,以后,我一定好好学习,决不能辜负了你们对我的期望。”之后,我就进入了现在的这一所学校,又认识了许多让人崇拜的好老师,他们的形象总是让我忘不了。

忘不了数学老师那严厉的面容,忘不了物理老师那幽默风趣的言语,忘不了语文老师那入神的朗读,忘不了英语老师不厌其烦的讲解……不知不觉中,老师已陪伴我们走过了十几个春夏秋冬,偶然间发现,岁月的痕迹已爬上老师的脸庞,那皱纹,是岁月的足迹,也是您日夜陪伴我们的见证。那白发,使我的心中泛起了层层涟漪,我真想对岁月大喊:“岁月啊,老师是好人,你千万别伤害他们!”

我崇拜老师面对困难时那坚毅的眼神,我崇拜老师宽广的胸怀,我崇拜老师美丽的灵魂。

往返多少个日月春秋,岁月悄然离去,可是老师,您在我心中永远不会磨灭,您的位置在我的心中无人可取代,老师,我崇拜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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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崇拜的人作文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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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敬佩的人,不是什么伟人,也不是家财万贯的富豪,也不是耀眼的明星,而是一个个朴实无华的清洁工。

清洁工脸上总是挂着微笑,使人感到格外亲切。我每天上学、放学,都能看到她们默默地清扫街道的身影。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去找在单位加班的爸爸,走出家门没多久,就看见一条阴沟被脏物堵塞了,路上积满了污水,行人都捂着鼻子,从别处绕过。他们没有一个人停下来想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都各走各的,好象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十一点钟,我和爸爸回家,看见一个人蹲在阴沟旁,不知在干什么。我走近一看,原来是那位清洁工阿姨正在掏阴沟的垃圾,旁边还堆着一些废物:烂果皮、烂蔬菜……其他人见了都躲得远远的,害怕有一点污物留在衣服上。这位阿姨却不怕脏、臭,还用娇嫩的手把阴沟的盖子揭开。由于天气太热,阴沟里的臭气迅速往上升。我和爸爸躲的远远的,她却全然不顾,把阴沟里的垃圾一点一点地捧出来,坚持不懈地掏着,过了很久,阴沟总算畅通了,再看看清洁工阿姨,已经成了大花脸了。她把盖子盖好后,又继续清扫大街去了。

清洁工们不怕脏、不怕累,在早上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她们就已经开始工作了,她们认认真真的清扫着大街小巷,用自己的汗水换来了别人的快乐,有一次我去问过清洁工阿姨,我问阿姨:“你们每天工作不累吗?”阿姨说:“累,但是看到人们对干净整洁环境露笑容的话,就值了!”多么朴实的话语啊!

清洁工们在人们工作、上学的时候,就给大家带来了干净整洁的环境,她们在默默的奉献。

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一个个朴实无华、任劳任怨、不怕脏、不怕累的清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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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崇拜的明星作文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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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新时代,明星成了许多人的新话题,我也加入其中。

在一些人眼中,明星是高高在上的,他们把偶像想象成十全十美的人,但又有曾想过:在他们耀眼光辉的背后所付出的艰辛呢?在群星璀璨的明星中,我崇敬胡歌,不是因为他的外貌,更吸引我的是他的精神。在他的背后,有这样一段经历——

2004年,24岁的胡歌接拍了《仙剑奇侠传》使他迅速蹿红,之后。胡歌有拍了许多电视剧,他的事业达到了高峰。可正当他的事业如日中天时,一场灾难降临了。

2006年,胡歌在赶去拍摄新戏的路上,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扰乱了他的生活。这天,胡歌和朋友张冤遇难。张冤因为这场车祸永远离开人世,而胡歌在长达六个小时的抢救中幸存下来。但他的右眼伤势严重,缝合了100多针,还进行了右眼植皮手术。直到现在,他的右眼边还有明显的伤疤。胡歌的受伤给剧组造成了巨大损失,但导演却不愿换掉他。胡歌在治疗期间不负导演重望,在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下,他没有放弃,更加执着努力。他每天坐在病床上背台词,酝酿人物感情,他是那么敬业。他还努力配合医生进行了不下十次的手术,同时,他努力锻炼身体,竭力想早日康复。他是那么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在命运的劫难中,胡歌毫不畏惧,他在挑战命运。终于,命运向他低头了。仅仅一年的时间,胡歌就复出了。他的复出,让所有喜欢他的人看到了不一样的他。他不光是《仙剑奇侠传》中那个俏皮可爱的逍遥哥哥和《天外飞仙》中那个傻傻笨笨的“地瓜”,他还是一个不屈服于命运、热爱生命和生活、执着坚强的胡歌。

现在,每当我遇到困难时,只要想起胡歌,想起他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我便有自信克服横亘在我眼前的困难。毕竟和他面对的相比,我的困难根本不算什么。他不仅是偶像,更是榜样,是他让我学会坚强。

胡歌车祸事件之后,事业逐渐发展,收入也逐渐增多。于是他把自己的积蓄多次捐给慈善基金会,还建立学校。他还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激所有的人。

2010年11月中旬,胡歌在详细参加的探访活动《我在你身边》播出,那一刻,我更深入地认识了胡歌。

胡歌去湘西山区是为了帮助贫困的孩子,给他们送去一份温暖。

当我看见他像孩子一样跟小孩在一起唱歌时,我认识了一个可爱善良的胡歌;当我看见他跟那些孩子们上课时,我认识了一个成熟天真的胡歌;当我看见他鼓励并资助是学女孩上学时,我认识了一个热心的胡歌;当我看见他与孩子们打闹在仪器室,我认识了一个活泼、阳光的胡歌……他学会感恩,学会帮助他人。

近年来,胡歌的影视作品越来越多,他也正式在自己的演艺档案里添加了“歌手”的身份。人没有十全十美,所以一些人胡歌的唱功没有演技精,这也确实是他需要继续提升之处。但他敢于挑战新事物,坚持不懈的就精神让我坚信,在他不断地努力下,胡歌一定会在作为一名歌手的道路上化蛹成蝶,努力升华,真正实现歌手和演员两份事业上的双丰收!

或许是爱好所致,平时我爱买一些关于他的报纸和书籍一类的,但我并没有盲目追星。胡歌是我前进的动力,我以他为榜样,学习他的精神。他让我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增添了一份温暖。

胡歌,是你教会我执着与坚强;教会我热爱生命,不向困难低头;教会我感恩;教会我敢于挑战人生……或许多年以后,我不在追星,但你永远都是我的榜样!

祝福你,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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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碧血丹心——文天祥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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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天祥,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原名云孙,字履善,又字宋瑞,自号文山。1256年,20岁的文天祥由理宗皇帝亲定为601名进士中的状元。入仕后因奏迕宦官董宋臣、权相贾似道,被罢官。

1275年,元军攻破长江天錾,文天祥散尽家私,组织义军赴临安勤王。次年,元军兵陈临安,当朝派文天祥出城讲和,被扣留,在押解北方的途中脱逃。1277夏,文天祥率军由梅州出兵,进攻江西,陆续收复了许多州县。

1278年冬,文天祥在率部向海丰撤退时兵败被俘,服毒自杀未遂,被押送到大都。这时许多投降蒙古的南宋大员前来劝降,皆被文痛骂而去,元世祖又让降元的宋恭帝赵显来劝降。文天祥北跪于地,痛哭流涕的说:“圣驾请回!”文天祥被囚禁四年,经历种种严酷考验,始终不屈,“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诗句就是在狱中所作。1283年文天祥被押解到北京柴市口刑场,临刑前文天祥跪拜南方,引颈就刑,从容就义,死时年仅47岁。一介儒生,铮铮铁骨,由此威震霄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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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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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崇拜过的人似乎不少。多到有些人的名姓都已经不清了,可是形象一直高高在上——一抬眼,漫天星河。

最早的崇拜,好像是从明星开始,小时候对着电视机模仿对白,片尾曲的歌词虽不解其意却也会哼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耀眼的人啊,我呆呆地看,呆呆地想。

后来心智成熟些,便易为才华与作为倾倒了。比如醉在郭敬明盛大的绮梦中,将好看而晦涩的词句勾了又勾;吟着纳兰的“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惊艳于这样温柔而疼痛的词句;钦佩王安石推行变法的坚定,觉得走在时代之前的人,总是伟大。

直到,一场场的盲目崇拜生生在现实中夭折,就像孩子不得不丢掉心爱的玩具。直到我看见所谓“偶像”在幕后的平庸甚至不堪,直到我发现好听的句子终究为情缠,直到在某本史书中瞥到王安石不过是个“拗丞相”。

大梦方醒。

所以这些年虽看到的更多,却再难以崇拜某某了。看到的伟大越多,肮脏越多。正如你欲冲破华丽外表一探究竟,却得到了鲜血淋漓的苍白骨架。——你终于认清事实。

我想我找不到一个可以盲目崇拜的人是在于,世上本就没有一个人能无瑕到全部被他人接纳。我们总是习惯于先被的最好的吸引,然后倾倒。我们如今喜爱李白杜甫,喜爱雪莱,喜爱林徽因张爱玲,是因为我们欣赏他们的文字,或某种品格,但历史的洪流将我们与他们永远阻隔在两岸,因而永远没办法知晓某些令人不愿相信的事实。

很了解很了解一个人之后,便很难去爱,也很难去恨了。

盲目崇拜的信众们总是幻想那人高高在上,期待其举手投足不似凡人,殊不知每个人都是踏在这土地上跌倒,再爬起的。

“崇拜“于我,像是一种盲目,一种麻醉。

因而我更愿意说”欣赏“——每一个人都真正值得被欣赏,芸芸众生都有那”不似凡人“的惊艳瞬间,只是有人的被无限放大;有人的,终日在寂寞空庭之中,无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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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崇拜的莫言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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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被称为“寻根文学”作家,他是中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他写了很多作品,如《春夜雨霏霏》、《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天下太平》、《生死疲劳》。在他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生死疲劳》这本书了。这本书以人物的命运作突破口,写出了农民对生命无比执著的悲颂。

我最崇拜莫言的文笔,他善于找到语言和情节,展示自己对现实生活的不同见解,就算是一个别人认为没有什么可写的,在莫言的笔下,都可以变成一本著作。你说,他厉不厉害?值不值得我崇拜他呢?

我最崇拜莫言的怀乡,他被称为“寻根文学”作家,他写了一系列的怀乡作品,如《红高梁》、《丰乳肥臀》,再如《蛙》,都非常感人,要么是把母爱淋漓尽致的写了出来,要么就是读后充满正能量。

莫言是继鲁迅之后的又一个公认的文学巨匠,他从小就开始试着写小说,他的经历激励着我们每个有着文学梦的人。让我们一起来学习莫言,崇敬莫言,学习他的写作方式,崇敬他的写作文笔,学习他的写作精神,崇敬他的怀乡的复杂的情感吧!

莫言是我崇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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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崇拜我的妈妈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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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崇拜歌星,有的崇拜伟人,还有的人崇拜球星。而我最崇拜的是我和蔼可亲的妈妈

你可能会问我,我为什么崇拜自己的妈妈?应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记得一次,我和妈妈去买菜,在马路上看见了一只可爱的小狗。虽然它很可爱但是却很脏,我嫌它太脏便准备踢它一脚,让它离开。谁知妈妈却阻止了我,严厉地对我说:“对小狗要有爱心,你可不能踢它,瞧它多可怜呀。给她一些吃的吧,它肯定饿了几天了。”我不以为然地说:“不就是一只小狗嘛?有必要?我们还是快走吧!”“不行,岩呀,你要知道,每个人都要有一颗善良心,它不管有多脏,只要有人安慰它,它就会很高兴的。来去买点吃的吧!”妈妈拍拍我的肩膀。这一次,她给我上了一课,是妈妈告诉我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的妈妈不仅有一颗善良的心,她的数学也不错呢!一天夜晚我为一道奥数题发难。妈妈走过来笑着问我:“怎么还不睡?明天还要上课呢!”“不是,我在为一道数学题发难呢!好难呀,我怎么算也算不好。老师说这一题超纲,但还是要做的。”我说道。“哦”妈妈说,“那我来试一试。”5分钟过去了,妈妈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孩子,我算出来了,来,我来给你说说。”

我最崇拜的就是我的妈妈,她个人善良,又愿意帮助我,我怎么不崇拜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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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崇拜的人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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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曹操先生:

您好!

今天,我生活在21世纪——一个科技发达的世纪,人们对科学充满了好奇的同时,也对历史,对三国,产生了好奇:群雄逐鹿,应该说,您是一代豪杰,司马炎借用您一生建立起来的“大魏兵力”统一中原,遭人白眼,果然兵败如山倒,这是历史的必然。

崇拜您的忍辱负重。在那个黄巾军四起的时候,在百姓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时,是你,命天子以令诸候,尽管别人骂你“挟天子”,但您还是做了,为了老百姓们,您选择了忍辱负重,没有怨悔,只有豪情。

我崇拜您的心胸宽广。您父亲遇害后,为报杀父之仇,您发动了一场喋血大战。我知道,您当时一定于心不忍,不想牵扯无辜百姓,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您因此遭人唾骂,说您可恶、冷血、无情、无义。我知道,您不会计较,您以大局为重,大收拢人心,成就了一代霸业!

我崇拜您的魅力,让投靠者源源不断,官渡大战时,您以少胜多,全是因为您接收了沮授的投靠,倘若你生性多疑,岂能成就一代霸业呢?

崇拜您的人:郑铭枫

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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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崇拜的人小学英语作文

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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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so many people around me,among them,I like my father the most.My father is a hero in my heart,when I have questions,he can answer me and tell

me something about them.My father also takes me to many places,like Shanghai,Beijingand so on.I am so happy when I am with my father,he is the b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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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这样的人让我崇拜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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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雨葭

他,一个干瘦的老头儿。

当他抱着试卷走进考场时,没有一个人因为他的到来而安静下来,仿佛他根本就不是一位监考老师,而是一个误入考场的老大爷。

他看着聒噪的我们,薄唇轻启,脸上没有表情:“安静下来,要考试了。”他的声音不大,有些浑浊,普通话里交杂着一些乡音。

可没有人听他的话。同学们似乎认定了这位老师是一只好捏的柿子,依旧无所顾忌的聊天嬉笑。

老师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随后从粉笔盒里拿出一支粉笔,“当”的一声,拿着粉笔的手顿在黑板上,凝住了。

他的手,青筋毕露,瘦骨嶙峋,让我不禁联想到一只老鹰伏在蟠龙一样的松枝上。随后,老鹰展翅,在天空中飞快地翱翔着,那只老鹰带着不可一世的自信与藐视一切的狂傲从我们这些呆若木鸡的学生面前飞过,速度之快。我们甚至根本没来得及看它的容貌,可它那扑面而来的冷峻的霸气,却让我的心,都在颤抖。

只是几个简简单单的汉字:

科目:政治历史

时间:13:30——16:00

试卷共2张每张4页

教室里一片寂静,再也没有人吵闹,再也没有人嬉笑,所有人都识相的闭了嘴,甚至连呼吸,都变缓了。

在刚刚老师写字的半分钟里,我们被一种强烈的力和美所吸引,三分的钦佩加上七分的盲目崇拜,让这个干瘦的小老头陡然间高大起来。

那块不起眼的黑板,有了几个字的点缀,突然就有了光亮,有了声音,有了生命。这仿佛不是一块普普通通的黑板,而是一件无价的艺术品。

外面的夕阳像被打散的蛋黄,斜斜地涂抹在天边,格外耀眼。看一眼夕阳,再看一眼小老头的字,却觉得夕阳,淡了。再怎么绝美的风景,与小老头的字放在一起,便都黯然失色。

随后,小老头又将粉笔丢进粉笔盒,拍了拍手上的粉笔灰:“准备考试。”一阵套动作行云流水,语气闲淡。

崇拜!崇拜!

崇拜他的深藏不露,崇拜他的霸气,崇拜他的镇定自若,甚至崇拜他刚劲有力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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