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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品味时尚的作文(优秀20篇)

导语:国学是我们中华民族丰富的传统文化瑰宝,传承国学有利于提高民族的文化素质,使人们共享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接受教育,提升境界。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品味国学经典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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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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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听起来十分“现代”,是时代的步伐。时尚有时就是一只风向标,指向当今最流行的色彩、款式和语言。

我本以为自己是不太关注时尚的。外面流行什么,与我何干?再时尚,如果不合我的口味,也没什么可在意的。

我呢,喜欢淡色的衣服:米黄、浅蓝、浅紫配白色,都是我心仪的颜色。

因而我很长时间内都对时尚毫不关心。

到小学六年级时,我才加入班级QQ群,这才发现我已经“落伍”很久了。大家在网络上的一些流行语,我有许多不了解意思。既然交流起来很困难,那么久以不变应万变,在群中“潜水”,揣摩意思吧。

如今我在群上活跃了许多,发现开启QQ的红钻、黄钻等,已经是一种时尚。我们这些互联网时代的人,已经把QQ当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在现实中,我们也许不比别人强,在网上我我们可以为自己在群体中拔得头筹而快乐不已。

原先对“时尚”不甚关注,慢慢地,我发现“时尚”一词是有排他性的。你知道这个词的意思,我就与你为友;你若不知,我就排斥你。“时尚”的产生,就是为了寻找自我认同。

现在,时尚不是“高大上”,而是体现在生活中。比如,日前流行在头上戴花草形状的发卡。近几年来,各种古时的锦绣图案出现在大街小巷。我还曾在一家店里看到许多以云锦做装饰的衣服。

这些时尚,有些是长久的,有些如过眼云烟。

像复古之风,寻求简朴、自然,是人们在节奏越来越快的都市生活中的需要,因而经久不衰。只要是人们本性中追求的东西所形成的时尚,都可以说是有内涵的,因而成为了经典。

如暴风雨般袭来,又转眼间退去的时尚,大多也只是盲目的跟风。比如商场里的时髦衣服,上柜不久马上就被标上“大甩卖”的标签。一时的时尚,并不能长久。

时尚,并不完全是虚荣的表现。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时尚,自己喜欢的,便是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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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品味时尚议论文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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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时尚?顾名思义,它就是“时间”与“崇尚”相加。这种“崇尚”无处不在,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如衣着打扮、饮食、消费、甚至语言表达与思考方式等。

男人的头发越留越长,女人的头发越留越短,这是时尚。

男人的衣服越穿越多,女人的衣服越穿越少,这是时尚。

男人不做男人变女人,女人多挨刀子多毁容,这也是时尚。

只吃药片不吃饭是时尚。

炒股是时尚。

看《喜羊羊与灰太狼》是时尚。

说几个“菜鸟”、“虾米”是也是时尚。

我们不能盲目地追逐时尚。

《意林》里有这样一则故事:一天,螃蟹晒完太阳,懒洋洋地向家走去。“嗨,朋友,你为什么横着走啊?”螃蟹转过头,原来是一只乌龟。螃蟹答道:“我天生就是横着走的,这可能有利于攻击和逃跑吧。”乌龟说:“那你不妨试试直着走。这样才好看,才时尚!”螃蟹听了,有些心动。回到家,螃蟹想着乌龟的话,下定决心走时尚路线。第二天,螃蟹开始学习直走,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总算学会了。螃蟹神气地向前迈着步子,想好好炫耀一番,这时一个男孩飞快跑来,看到这只直着走的螃蟹,将它抓回了家。盲目地追赶时尚,只会失去自己的本色,结果往往是弄巧成拙。

我们要注意时尚“陷阱”。

朱德庸有句话:“时尚不是设计师与顾客的对话,而是骗子与傻子的对话。”这话说得真是太好了。骗子奸商为了赚尽傻子消费者的钱,绞尽脑汁,机关算尽制造时尚,引领时尚,最后大批“时尚人士”乖乖地掏空了自己的腰包。近年来,“X白金”对电视的狂轰滥炸,使它“深入人心”。“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还收X白金”,这一病句,恐怕三岁小孩都会唱了。可它的效果怎样?听说和差不多。

对于时尚,人们一直对它有很多争论。但总的说来,时尚体现了人们的生活品位,赋予了人们不同的气质,给人们带来了愉悦的心情。人们对时尚的追求,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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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品味时尚议论文作文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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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突然间起了念头,要来个农家游的。

那日,闲来翻报,看到休闲时尚一栏,大幅的照片上,村庄田畴铺陈,阳光融融,人们笑脸灿烂。旁有文字介绍,说上海市民现在最时尚的生活,是去乡下吃农家饭,品农家菜,看农家景。

失笑不已,这样的时尚,我在一二十年前可是天天品味着的。

得了启示,休息日里,电话召集同样在外工作的弟弟,我说我们这次一起来个农家游可好?

两家人马,浩荡成一支团队,直往乡下——我们的老家扑去。慌张了我们的父母,他们站在屋前,手足无措地望着我们笑,问,乖乖啊,今天又不过年又不过节的,咋都回来了呢?

一笑,回他们,想你们了呗。话说完,脸暗自红,若不是受这时尚的农家游的启发,生活在城里的我们,平常日子里,哪里会想到父母。

父母冷清的小屋,因我们的到来而热闹。家里养的小黄狗也来凑热闹,老熟人似的,绕了我们的脚跟嗅。一只小羊跑来,站在门口,朝着我们好奇地张望。琥珀色的眼睛里,有着孩童般的温柔和天真。母亲介绍它像介绍她另外的孩子,母亲说,这是家里刚生的小羊,这小家伙聪明得跟人似的,我和你爸从田里回来,它都老远跑过去接。前些天,它吃了下过露水的草,泻肚子了,再给它湿草,它怎么也不肯吃了。

我们都以为奇,围着小羊拍照。暗喜不已,这样的“明星人物”,到哪里找?六岁的小侄子,更是抱着它,当了活玩具,喜欢得不肯松手了。

提了篮子,去地里摘菜蔬。初夏的天,地里的植物们,葱茏得不能再葱茏。瓜果多的是,香瓜梨瓜木瓜,比赛着结,——随便摘吧。蔬菜多的是,韭菜一茏一茏地绿着。还有小青菜,嫩得掐得出水来。黄豆荚也饱满得刚刚好,用韭菜炒嫩黄豆吃,既鲜嫩又清新。

邻居们隔屋相望,远远招呼,我家有紫茄子要不要?

要,当然要。提了篮子就过去了,摘了小半篮子。邻人还嫌不够,频相劝,再多摘点呀,我家里多着呢。

心里满溢的都是好。乡下人家就是实成,在他们,给予是福,而你的接受,对他们来说,更是福。因为你的接受,意味着没拿他们当外人。心与心,原是这样靠近的。

很快,正宗的土灶上,烧出正宗的土菜,父亲还斩了一只草鸡。一桌子的好吃好喝。我们埋头大吃,直吃得打饱嗝。父母却吃得少,一直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我们,不时地叹一声,真好。

真好什么呢?在他们,子女能常回家看看,就是最大的满足。我突然想,假如,与亲情相约也能成为一种时尚,将有多少父母笑开颜啊。而我们,也因这样的时尚,可以时常与记忆里的自己重逢,去童年呆过的地方走一走,去问候一下从前的蓝天和白云。人生会因此,更为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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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品味时尚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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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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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品味时尚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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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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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品味时尚议论文

全文共 1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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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繁华到极致的街口,以转角的轴为中线,有两家店。一家是国际闻名的服装品牌在此城的旗舰店。旗舰店旁边转角过去,有一个小铺坊长年埋藏在黑暗的角落,小小的木质门扉,还没有旁边旗舰店四分之一大的店铺。一位带着镶边眼镜的老人始终坐在离店门最远的那个角落的台子边,专心地给一两件剪裁精致的旗袍刺绣的花瓣上镶边。店铺的侧墙上,挂着一个久年未擦、覆着灰尘的铜牌。

无人问津这家小刺绣店,尽管她里面蕴藏着无数精美的手工艺品,人们往往目不斜视地走进隔壁的旗舰店,精心挑选,满载而归。全城的人都将穿着这个品牌的衣服作为时尚,男男女女,谁要是有能力进这家店购物就是一种能力。这种攀比,俨然成为市民的一种时尚。

每日清晨旗舰店的清洁工“哗啦——”一声将水全部向那刺绣店的门口冲刷而去,脏兮兮的水流了一地。然后是汽车尖锐的刹车声,旗舰店的总销售经理神情孤傲地冲店门口恭候的助理冷漠地微微致意,自动玻璃门将一切繁华又隔绝在店门里头。工商局不止一次来访并暗示刺绣店的老人,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将被能付起更高地租、带动更多客流量的另一家国际品牌旗舰店所取代。

终于有那么一天,规划局请了驰名外省的一位美学专家过来勘察这条商业街的发展前景。美学专家的眉头一直锁着,慢慢踱过一家又一家规模宏大的商铺,又踱过一扇又一扇铮亮的橱窗,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行人走到转角处的店铺,美学专家的脸色放光了许多。周围的人立马会意,有一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者上前恭维地笑道:“先生果然好眼光,这转角的国际旗舰店就是拉动本城高端客户消费的头号品牌,这里地段繁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大家立马要拥护着专家进店。专家的神色很严肃,只是略略点了点头,迈开脚步不顾旁人失望的目光接着向前走。

走过刺绣店的门口,除了专家,所有人无视这家店继续向前走。但是专家这一核心人物的脚步倏地停下了。他凝视着不大的店门和里面昏暗的摆设,驻足良久,迈进了店门。老人正在专注地给一件精美却无人知晓的旗袍滚边,此时沉稳地慢慢抬起头,露初那张满是皱褶的、带着镶边眼镜的脸。没等大家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下一秒,专家的手和老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专家严肃的神色里竟似闪着一丝泪光。

“老师!”一声深沉的呼喊,惊醒了所有人。原来专家嘴里几年来谈到的那位神龙不见首的恩师,就是这位常年无人知晓的店铺的主人!据专家几番提及往事时说,当年他只是空有禀赋的研究生,是这家店铺那精挑细选的上好苏州丝绸,精湛的滚边技术,细腻的刺绣图案,使他从中悟到了美学的精髓,最终有了当今的成就。这番回来,也是特地来重新寻找当日的恩师。

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这幅画面连带小小的刺绣店惊动全城,标题是“人们该如何品味真正的时尚?”

半年之后,这里变为了时尚步行街,周围仍旧是琳琅商铺,只是转角最繁华处被古色古香、窗明几净的一整家刺绣店所占有,赫然是这里的时尚地标。

人们终于将目光投向这家规模宏大的刺绣店,并逐渐发觉它貌不惊人的沉淀着的时尚。太多的人走进了这家店,有钱人在这里购买丝绸手帕、布艺鞋;高端的客户纷纷订单,高层party上掀起旗袍风。大街上拎着刺绣店特有的木制小包成为最新的时尚。

那铜牌仍旧挂在侧墙上,被擦得铮亮。那上面赫然写着“苏州薛家第xx代刺绣真传”,其刺绣工艺作为文化遗产被得到保护。不知道那家不甘心地被迫迁址的旗舰店的经理,可曾明白这店为何代替了她的旗舰店,成为永恒的时尚为人们所品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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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品味时尚的议论文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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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中,有许多人都追求“时尚”,追求时尚似乎成了许多富翁的标志,可似乎他们对时尚的概念还很迷茫。

在他们眼中,时尚是什么?是买高档的商品,名牌的商品,是成为追星族的一员,疯狂地迷恋自己所崇拜的明星,唱片、歌集、杂志也没日没月地买,这难道就是时尚?

不,这绝对不是最高境界的时尚!这只是他们为了掩盖自己内心的脆弱而做出的表面现象,这只是他们对时尚最浅薄的理解,他们不断追随大众的视角,没有自己的主见。

在我的眼中,时尚似乎有了新的起点,时尚对于学生来说,是在空闲时于书海里遨游,饱览世界的灿烂文化,让它们充实我的生活,开拓我的眼界。

是去亲眼饱览祖国乃至世界的壮丽山河,让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尽情享受大自然的清新、大自然的环境。

还是听一听艺术家的心声,让自己被音乐所陶冶,让自己的心情得以放松,同时也体验了世界的音乐文化。

这些都是我眼中新一层的时尚。

对于妈妈来说,时尚是什么?是让自己更健康,保养好自己的身体,这似乎是妈妈这个年龄所追求的“时尚”。

对于爸爸来说呢?时尚似乎并不重要,因为他只需要用心看书、用心写作、用心教书,让自己的工作更上一层楼,这就是他所追求的时尚!

时尚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将是不同的态度,不一样的观点,不一样的高度,但我的观点是时尚不是物质上那表面看上去很时尚的东西,而是精神上那些深层的时尚。

亲爱的朋友们呀,品位生活,品位时尚,必将成为你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记住,千万不要让那些虚假的时尚蒙蔽了自己的双眼,无论是在何时何地,你都要置身处地地想一想,时尚到底是什么?这些时尚你需要吗?睁开双眼,去看一看什么时尚才是高境界,什么才是自己想要追求的时尚。

[品味时尚的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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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品味时尚议论文作文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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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各位帅哥靓妹们,在下今日又出糗了,当我漫步在样园的林荫大道,独自一人孤独惘怅之时,忽有一身影从眼前掠过,抬头,一双特步板鞋,一条嘻哈运动裤,一件宽松T恤衫外加一头飘逸长发,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吗?于是我用光速飞奔到她身后,照准后脑勺就猛地把她的头摁了下去,结果,那人一脸惊愕,转过头来,我被霹雳到了:认错人了,真是糗大了……

一楼跟贴:唉,没办法,现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个打扮,你这样的“惊历”我深有同感。现代人都爱追求时尚,看到哪个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热裤,走在路上个个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剧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余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门热”,不管是娱乐圈的“魔术门”还是政治领域的“贪污门”,都产生了“蝴蝶效应”,除此之外,似乎给明星的粉丝团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热门,比如李宇春的玉米们,张峻宁的柠檬们,韩庚的庚窝们等等,不胜枚举啊……

二楼跟帖:楼上的,话不能这么说,像我身边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风,特立独行的人,现代人是讲究时尚,像现在我们说的“囧”字就引发了不少争论,很多网络语言也都风靡全球,当时尚成为一种潮流,我们也不能跟着别人乱钻啊!王菲穿灯笼裤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贅肉的大妈们也不能觉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无顾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纪缺的是什么?异类吗?不,是创新,周杰伦一开唱,时尚风与传统风相结合的热潮便席卷而来,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种时尚,还有,刘谦也凭着自己不同于他人的魔术表演风格而引发了另一种时尚……

楼主回帖:多谢各位光顾,本主读罢两位高见,确是深有感触,如今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时时尚会沉淀为经典,像前几日央视播出《倾城之恋》后又掀起一股张爱玲热,如此可见,时间自会证明一切,在我看来,时尚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方为“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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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品味时尚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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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是社会的审美风潮。我们说一个人很时尚,并不代表他很有个性,只是肯定了他处在当下潮流的前线。

比如牛仔裤,最早不过是抗磨的粗布工装,忽然间就有几个颇有鉴赏力的艺术家抛掉了贵族气息,开始向往山寨版的风格。这样的艺术家多了,便成了社会认同。所以,当更多的脖子吊上金银首饰,金银首饰便成了时尚,人也就跟着时尚起来。

想当年爷爷辈的人对牛仔裤是嗤之以鼻的,谓之“不正经”。时过境迁,爷爷们见得多了,也不怪了,一夜之间也忽然陆陆续续穿起来。可惜啊,最早穿牛仔裤的叫个性,而后来穿长衫马褂的才算是个性,牛仔裤不过是大众时尚。

多少年以前筒裤很流行,直上直下,似乎很周正很正统。没过多久,满大街都换成了上窄下宽的喇叭裤。再后来,弹力裤紧身裤应运而生,就像一场革命,将人体从窝藏中释放出来,凸现肉体之美。如今,满大街黑丝袜、超短裙和光腿的诱惑,人类个性裸奔的欲望终于得到了恰当的表达。

这正是时尚。不断变化,不断出新,同人类的审美、个性需求息息相关。

在那万恶的旧社会,封建条条框框限制个性的张扬,天生内敛的中国人只好用宽松肥大的衣服遮蔽一切欲望,特别是女性。这是那个时代的风尚,集中反映了顽固保守的个性风向,不像欧美诸国活色生香,呼之欲出,看得前清的遗老遗少们目瞪口呆、心惊肉跳。但金发碧眼的外国娘们却扭着胯撅着臀大摇大摆、谈笑风生地过去了。在这些开放风潮的多次冲击下,中国人假正经的性格才多少有些松动。

这同时反映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反映了文化的借鉴、融合、和谐。

融合不等于没有个性。于是,在集体审美认同的大树上,也开出了个性的花枝。瞧那些青年,为了追求个性,可以在好好的牛仔裤上掏上几个洞,可以将好好的黑头发染成屎黄,甚至不惜代价击穿自己的耳垂,戴上花里胡哨的饰品,男不男女不女的在大街上晃。还有更自残的行为:刺青,隆胸,卡通版装束,人体彩绘。人类追求时尚个性几乎达到了无所不能的高度,在公共场合大搞前卫艺术,这在30年前是不敢想象的。

所以,时尚也是妍媸兼有、美丑杂陈的。只有合乎人类共同审美取向的个性才能最终成为时尚。比如唐装的盛行,不是单纯的复古,而是去粗取精、推陈出新,中国的古典特色时尚同样也享誉世界。

在时尚中领跑的只有那么几个先知,我们都是盲目跟风的。在风云变幻的时尚面前,我们要有一双慧眼,学会鉴别各种时尚,于己不合的,大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于己有益的,亦可随众。甚至,当我们的修养到了一定程度,我们还可以创造时尚。

品味时尚,也是在品味历史变迁,品味世态人情,品味哲理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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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品味时尚作文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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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

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

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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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品味时尚作文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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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起“时尚”二字人们都会想到染头啦、穿奇装异服啦、画着奇怪的妆、等等一些奇形怪状的少见的衣着。而且不论我们在哪个场合,(宿舍、教室)谈起这个话题时都会与明星结合着说,比如:某某在某个MTV上穿的衣服很好啦!对!明星一般都是走在时尚的前端的。但是我认为“时尚”的流行并不是很好。虽然说跟不是潮流就会被潮流所淘汰。我却认为这也是因人而治的,人只要看上去好看,有涵养,有自我那就是好,并不是你穿成某样,带成某样你就更好,更有气质,可以更“完美”。

听说过聪明反被聪明误吗?现在,在街上走着,不时会看到一些穿着与长像不合的人,有的人长的非常好看,就是因为追潮流赶时尚,把原本好看的人变成了“疯子”,那么这也是好处吗?别人会认为她的衣着很好吗?不是不能追而是得看看自己的本钱,如果没有变好,反而产生了反面效果,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花钱让自己去变丑呢?我非常反感那些随潮流的人,犹其是那些染各色头发的人,黑头发,黄皮肤原本是中国人所特有的。他们却把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任自己的意愿加以破坏。再有就是那些穿着一身乞丐服的人。明明很好的衣服经过他们刻意的挖洞,变的奇丑无比,但是穿的人还认为那是流行,我想如果他们就这样去找工作的话,没进大门就会让保安把它当丐帮成弟子了。

也许是我太守旧,也许是我已被这个时尚社会所淘汰,但我有的方面也是随潮的,我的观念是:人要有自知之明,对你来说好的有利的可以去追这方面的潮流,但那些你看不上的,有的即便是看上了但是不适合你,或是不能“为你所用的”或那些不伦不类的“时尚”最好不要去追。那样不会给你带来好处,只会让别人的眼里多一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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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品味时尚议论文

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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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时尚!何意?品位,即认真的观察生活,体会其中的意义和乐趣。而时尚,顾名思义:时,一时之意;尚,风尚之意。那么,时尚,便是一时的风尚。其实,生活中的人事景物、书文音韵,甚至点点滴滴,都会使我们有所领悟。只要我们认真去观察,用心去体会,就会发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一件事的深刻意义,就会发现大自然中的景物也蕴含着人生道理,一书一文、一音一韵都会使你获得享受和启迪。

相信大家都知道,要成为时尚,首先得抓住——尚。据解释,尚原本指喜欢,那就是说,只有喜欢的人多了才能成为一种潮流,才有可能成为时尚。

也许有人要问,是不是一种东西只要喜欢的人多,就可以成为时尚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其实,除了“尚”,还必须抓住“时”。一种潮流只有在短时间内以风卷残云之势席卷全国乃至全世界,才能称之为时尚。

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时尚年年有,可是每年都不同。为什么呢?现在看来,原因往往出在这个“时”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萧何啊!

口说无凭,举个例子吧!

就比如说,前段时间在歌坛上所向披靡的一首歌——《两只蝴蝶》吧。牛朝阳把它创作出来后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升腾起一股《两只蝴蝶》的时尚,街头巷尾随处可听到那优美流畅的旋律,不经意间就发现又一人口中飘出了那熟悉的旋律,甚至出现了英文版,由此可见这劲头是多么强势!可现如今呢,只能叹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这股时尚热潮降温之快与其升温之快同样令人惊愕,而且类似此种的现象还有很多。这不禁让人匪夷所思,难道就没有永恒的时尚了?

答案显而易见。再举个文化界的吧!相信大家都知道《洛阳纸贵》吧!这个故事是说着名文学家左思(西晋太康年间)写的一部《三都赋》,经名人作序推荐后,很快风靡京都,懂得文学的人无一不对它称赞不已,甚至连之前不认同的人仔细品味后都改变看法,啧啧称赞。大家都争相传抄这部奇作,一时间《三都赋》广为流传,大街小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最后,竟然连纸张都昂贵起来。

看来,《三都赋》在那时的确风靡一时,但在千年之后的今天,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它并未因时代久远而失其魅力,这又是为什么呢?

也许左思右想总不得其要领,理不出头绪来。其实原因很简单,这就是内涵丰富、独特与表面浮华、大众的区别。总的说来,文化积淀与其独特的方式是时尚的命脉。

左思敢于挑战,做前人之不敢做,而且踏踏实实又不乏大胆探索的能力,所以他建立的时尚历久弥新;而现在的歌手一成不变、墨守陈规,虽然时时推陈出新,也只是哗众取宠、故弄玄虚罢了,所以他们的时尚便成昙花一现。

真正的时尚就如同一杯白开水,平平淡淡却能够让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东西,而暂时的时尚,就像一杯用五光十色来为自己掩盖的普通盐水而已。

时尚就如同历史,是浮华和积淀永不停歇地互动,敢于挑战、敢于创新的时尚成为经典流传千秋万代而不衰,可因循守旧的时尚只能被时光无情的淹没。

品味时尚,品味浮华的喧嚣与不实,品味积淀的魅力与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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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品味时尚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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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他们却在互诉衷肠。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便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

(北京颔首思索)"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而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拨?”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

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却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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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品味时尚作文议论文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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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在不停地转变,人们的思想也在改变。

曾经,有人穿着一套套正装,常被别人夸赞为“时尚”。而现在,我们梳着奇怪的发型,穿着破一个洞或是少一节的裤子,也会被“称赞”为“时尚”。

我爱好模仿,便模仿起了这些潮流,自以为是新时代。

夜光照进了窗户,挡在了书桌前。我知道一旦我做出这些举动,便会被责备。于是我在三更半夜里,偷偷地,翻箱倒柜地找出了一条裤子,拿起剪刀,把它剪掉了一节。我穿在了身上,正合适。但由于动静太大,把最不能招惹的母亲招惹了过来。她瞧见了满地的衣服裤子,和被我“修饰”过的潮流,一生气就把我叫到了客厅。

“你瞧瞧,我用血汗钱买来的裤子就被糟蹋成这样子。你以为这是潮流,是时尚,这其实都是一些缥渺如烟的世俗。”

“这……这……”母亲的一段话让我哽咽了。

“时尚,你难道没听说过文艺时尚吗,你作为一名学生,就应该以文艺,艺术,文学作为时尚!”说完,母亲便离开了。

正值冬天,我穿着单薄的衣服,寒风凛冽,使我浑浊的头脑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我在书柜里抽出了一本书《努力,只为遇见更好的自己》,细细琢磨了起来。的确,文学中的时尚需要我们去品味,去感悟。

书像一杯浓情的绿茶,温暖自己的心灵;书像一阵清凉的夏风,吹走心中的闷热;书像一盏时刻闪亮的灯塔,指引我们走向更耀眼的彼岸。

服饰、语言的时尚说变就变,并不固定其中,但依旧有许多人盲目追求。

文艺界的时尚更具有内涵,它能治愈人的内心世界,但并没有过多人的仰慕。

品味时尚,让我们去品味正确的、值得的时尚,这里定会有一个不同凡响精彩绝伦的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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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品味时尚的议论文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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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前留辫子、穿长袍依然是“时尚”,然而这种“时尚”在新青年的振臂一呼中却摧枯拉朽,人们迎来了科学与民主的新时尚。

60年前,城市乡村的女孩子不爱红装爱武装,那是人们迎接那个时代的特殊时尚;然而现在我的男女同学却是西瓜皮头、写上KOBE的T恤衫、带洞的牛仔裤,依然时尚。时尚,时尚,流行即时尚。

30年前,被禁锢了十年的人们不再被“阶级斗争为纲”的旧时尚所左右,他们追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新时尚,才开创了改革开放的崭新一页。

10年前,八岁的我看到叔叔身别“WALKMAN",感到他特时尚,今天如果我的同学再这样,肯定会被口袋装着MPN的新新人类所耻笑“真老土,不时尚。”

因为追求科学、民主的时尚,我们的社会才会进步;因为追求富强、进步的时尚,我们的代代先辈才会融入社会先进时尚的洪流;因为自由、丰富的时尚,我们的同龄人才会呈现思想和行为的多元。

时尚,是时代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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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高考满分作文记叙文及点评:品味时尚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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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表现为服饰、语言、文艺等方面的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模仿和流传。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些时尚会沉淀为经典。

请以"品味时尚"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角度自选;②立意自定;③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品味时尚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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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品味时尚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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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着旅游大巴,在广阔的戈壁中缓缓地蠕动着。一路上都是这单调的黄色,心情不免有些低沉。抬头忽然望见那一排排笔挺的白杨,心情才得以舒展。

荒凉的戈壁,似乎看不到一个人影儿。为了打消旅途的烦闷,也是为了放松自己的心情,我拿起余秋雨的《文化苦旅》,细细地品读了起来。

日薄西山,我坐在晃荡的大巴上,放下书,望向远方。一棵棵白杨映入眼帘,他们像士兵一样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他们便是国家的守疆战士。在夕阳余晖的照耀下,他们显得格外笔挺。一缕缕清烟升起,我的目光循着它的踪迹寻去,似乎是几个老头正在抽烟,聊天呢!

这荒凉的戈壁怎会有人?可这一棵棵白杨又是从何而来?对,没错,他们是这儿的植树人。当年年轻气盛的他们,放弃了城市里舒适的工作,来到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想要为祖国西部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时光转瞬即逝,现早已物是人非,当年的七尺男儿,经过了五六十年风沙的塑造,人已老,背已驼。即使他们已失了早年的风采,可这些白杨便是他们的缩影;即使他们的身影已被白杨挡住,可是他们对国家事业的热心不会被浇灭;即使他们将来可能不会为人所知,可他们也无怨无悔。

戈壁上的植树人用自己的青春换取了一片片的绿洲;用自己的热心换取了国家西部发展的进步。

我想,笔挺的白杨就是那广阔戈壁中的时尚。他们在风沙中屹立不倒,在戈壁中独树一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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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品味时尚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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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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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品味时尚议论文1000字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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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

时尚是什么?

黄子华说:“时尚就是在某一段时间,你不把那条新买的牛仔裤划几个洞,补几块补丁,你会不好意思穿着它出去。”

很多人对时尚存在误解。尤其是我们的工薪阶层,农民阶层,一个会把时尚看作有钱人炫富的工具,一个把时尚斥之为与贫穷相对立的恶魔,但无论怎么样评价,我们都不怀疑里面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感情。

古往今来,人们总也停止不住对时尚的追求。时尚本来就是一个社会群体发起的。试问,有谁能脱离群众的取向呢?我十分喜爱时尚大师香奈儿的一句话“人们常说,时尚的对立面是贫穷,但事实上,它不是的。时尚的对立面是粗俗。”也就是说,无论你穿什么,说什么,如果将你们的个性,品质很好的衬托出来,反映出你的精神面貌,那就时尚。

毋庸置疑,香奈儿从一个农村小姑娘到时尚的代言人,靠的不是天生的洞察力,不是选取最花哨,最雍容的布条随性混搭,而是她的经历,她对人情世故的观察,对社会观念的挖掘。她的服装,饰品之所以到今天还占据着世界奢侈品的榜首,虽有品牌效应,有夸张之嫌,但它身上所反映出的文化特性和人类身上永恒的品质美才是关键。服饰,只有当人们的思想品质融入其中时,才能称作真时尚。她那经典的黑色小礼服,那融入男人运动服特色的女式西服,让人一眼便能洞察出她的思想—女人不是弱者,女人是与男人平等的生物。不难看出,为什么世界上女人的时尚终级目标是香奈儿了,她们爱极了她的想法。

并不是没有保鲜期的时尚就不能称之为经典,服饰不像文字,它总有被人弃置的一天。二三十年代的中山装和旗袍,是开放兼容的符号。宫廷服饰的纷繁和雍容,是高贵端庄的符号。虽然今天在大街上没有人穿着中山装和旗袍乱窜,只有拍艺术照时才有备选的宫廷服饰,可谁能否认,这些过去的时尚俨然已成为了经典,经典的定义不一定要时时穿在身上,而是当你想起一个特定的年代,最先涌入脑海的是属于那个年代的服装,语言,继而人们能由这些表皮看到时代内涵,那么一个年代的时尚就已经升华为永恒的经典了。

文字虽不像服饰有着迅雷不及掩耳的变化,但也被打上了时尚的烙印。“90后”崇尚的“火星文”就是最好的例子。有人担忧火星文会影响汉字的纯净度,照我说汉字不怕危胁挑战,真正的经典是不怕社会上生出什么横枝末节扰乱它,经典在人们心中是一团永远不灭的火种,是那些行走在消逝中的伪时尚不可比肩的。真时尚是服饰、文字、艺术美的载体,是人类心中努力追求的美好品质。而火星文,非主流仅能被称作伪时尚,只是一群人的哗众取宠的把戏。

总而言之,真时尚历经岁月的打磨最终会成为经典,而伪时尚最终会因毫无内涵消失在世界的视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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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品味时尚

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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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窃喜,手不自觉地抖了抖,哇噻,这感觉,比跟武藤兰零距离接触还爽,区区不才绝对是根正苗红的社会主义好青年,高举着社会主义大旗,在党伟大而正确的领导下,蹲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风口浪尖,引领时尚品味时尚。(老师说了,第一段要点题,严格按照老师指示作文的孩子才是好孩子,才是能拿满分的孩子。)

在此,我谨代表我自己,我老爸老妈,我老爸老妈的老爸老妈,以及千千万万蹲坑在风口浪尖的孩子们,感谢出题小组,感谢监考老师,感谢CCTV,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千千万万人群的培养和支持。草民一定呕心沥血,发挥出有史以来吃奶的水平,写好这篇作文,日后送去参加诺贝尔奖,为我的祖国作贡献,而且我保证不换国籍,不移民,一辈子坚守革命阵地,至死不渝,宁死不屈,虽死无憾。

说了点题外话,不好意思,阅卷老师,给您添了点麻烦。但是,我们老师教导我们,要交代事件发生的背景、原因、地点等六要素的,否则,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的。For example(证明一下我的英语水平还是不错的,全面发展的好孩子),你若是不知道刘仕华与张安芬那天大的可耻阴谋,还真以为咱们公安冤枉人呢,咱们公安是干吗的?那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财产服务的,是伟大而无私的,你们诱骗未成年少女从事黑暗的、见不得天日的工作,不要以为服务业发达了你们就可以一路绿灯,这样的做法,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治安,还间接导致了野鸡职业协会的不正当竞争,野鸡们为抢顾客资源,占领市场份额,采取降价销售、团体打折之类的行为,销售方案直逼移动。甚至野鸡们开始高价购买火山泥以维持鸡皮的光滑以及鸡皮疙瘩的改造,引起了奢侈品黑市交易的死灰复燃,在性服务事业领域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啊,又扯远了,不好意思,言归正传。我们要说的是时尚是吧,不过话又说回来,如今跑题也是一种时尚。举例说明,由于现如今网络上有害消息的传播与繁荣,有关部门决定花巨资构建一座固若金汤的绿坝,来阻挡资本主义流毒对我中华花朵的侵害,真可谓用心良苦。然而,有个不识时务、心怀不轨,意欲亡我中华的西方记者竟然问绿坝的问题,刚哥多牛啊,一下子就扯到了孩子的问题,这叫做敌进我绕,绕到他背后打他屁屁,迂回战术,跑题跑得好、跑得妙。

我们全市统一一模的时候,作文的题目是"人性",我们老师教育我们要创新,不要落入俗套,于是我喜滋滋地写了"人之性",然后从食色两方面进行了深刻而严谨的推理与剖析,写得大汗淋漓,写得口舌生津,写得手脚抽筋……

但是后来卷子发下来,我一看,傻眼了,一个鸭蛋赤身裸体站在我面前,大概因为脸皮薄吧,看到男人还羞红了脸。我的语文老师是个很帅的男人,比加藤鹰还帅,是我们班所有女生的梦中情人,当然也是所有男生诅咒的对象。他让所有满分和零分的同学都光荣地站在讲台上,接受群众的注目礼和献吻,并将自己值得献吻的文章读出来,可惜,不公平,他唯独没有让我上去读,还用自己性感的眼神意味深长地注视了我一下,幸亏老子不是母的,否则肯定着了他的道儿。子曰:不是身体的问题,是道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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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品味时尚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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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现在,我在上海黄埔江,经不起旅游宣传手册上“江枫渔火对愁眠”的诱惑,爬上了一叶扁舟。

“现在最流行这个了”,漂亮的导游说,“大城市里就兴这个,复古嘛。”

摇摇晃晃的小船上覆盖着一顶编织的棚,游人就坐在里面。棚里贴着一张打印纸:30分钟50元。导游见我盯着纸看,不无得意地说:“我们的团员只要30块钱,1分钟才1块钱。你看这意蕴。”

意蕴,船头的老人在摇桨,沉默地重复这急切的动作,我走过去也不回头来看一眼。而走进时才发现,老人的白汗衫上露出的标签赫然写着:Made in China。原准备与老人搭讪的,也只好悻悻地回到船舱。

船继续在江面上晃荡,隔着晨雾依旧能看到这繁华的上海。高楼屹立在雾间,消失在云尖,好象在得意地诉说什么。而不远处驶来一坐不大的轮船,飞快地开远,只留下一道巨大的水痕,让我们的小船颠得更厉害。

而这所谓的“复古时尚”,在这繁华的城市面前,卑微得一如这摇桨的老人,一言不发,格格不入。

从上海回来,又到**的老家逗留了几天。那是个沿海的小城镇,混浊的黄海打小镇边起伏,却承载了整个小镇的一切衣食住行。

我来到海边的时候是傍晚,潮水不安地咕咕冒泡。恰好妈妈遇到她的舅爷爷,便叫我爬到他的船里玩一会儿。这是只极老的木船,船沿高高地围着船膛。舅爷爷和我一并爬进来,让我坐在小凳上。船里有一张绿色粗绳编织的网,也许是在海水里泡久了的缘故,已经快成黑色了,但仍散发出阵阵腥味,鱼鳞也粘在上面。“待明天再热些就禁捕了,那时候就不能下海啦。”舅老爷说。

老人的儿子也来了,他是在海上开快艇的。10块钱坐1次的快艇可以让你在海上飞快地打旋,惊险却有趣。这是这个小镇上最有趣的游戏。白天很多渔民的孩子会花上10块钱在海上刺激一把。老人力劝我也坐一回,说不会收我的钱,我却因恐惧不敢一试。这小镇上的“时尚”,是那么的惊险,弄不好就会翻船。他们没有更多的钱来构建更安全的游戏,只能在这海上嬉闹一回。老人也很无奈:“这有什么办法,开这玩意儿来钱啊!”

不一会儿又有人来乘快艇。看着快艇离我们的老木船越来越远,开始不停地急转弯而激起一阵阵白浪,又想起上海那“复古的时尚”,不知为什么,心里涌上一阵无名的酸涩。

而这两种时尚下,又有着怎样的我所看不见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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