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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野圭吾的代表作《白夜行》小说简介精选20篇

《夏至未至》傅小司被人说成抄袭,在一次画展中,那个说他抄袭的女画家找人来闹,陆之昂看不过去,拿瓶子砸了那个女人的头,傅小司让陆之昂快跑,陆之昂成了通缉犯,逃亡后沦为乞丐。有一次在便利店看见了傅小司的画就哭了,被便利店的人当成了疯子,再后来警察来了,陆之昂就被抓走了。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故事中的陆之昂温和开朗,与傅小司是两种不同性格类型的男生。他们之间好得可以为对方打得头破血流,却又恨得老天怎么又生了对方一个他,彼此都已融入对方的生命,在经历了亲人离去、遭人陷害等问题时,都永远守候在彼此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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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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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与丽姬,原是青梅竹马,但丽姬的美貌,惊动天下,让秦王得知而下令齐王建交出丽姬。丽姬被掳至秦宫后,方才得知怀有荆轲之子,为保荆轲血脉,丽姬委身秦宫。荆轲因失去丽姬而变得意志消沉,却在山上遇见异兽而开窍顿悟,自创“惊天十八剑”。春去秋来,丽姬于秦宫产下荆轲之子——荆天明,秦王因爱屋及乌,也视如己出。

荆轲接受燕太子丹的刺秦重任,提了樊於(wu)期将军的项上人头与督亢地图献给秦王,并欲藉此机会刺杀秦王。不料刺秦一事早被随行的秦王首席护卫通报秦王,任务失败,荆轲与丽姬双双死于秦王宫殿,韩申受两人所托携其子荆天明逃出秦宫,秦王下令追杀昔日爱子荆天明,派出秦王四大护卫风林火山,日夜追赶。易水之寒,乌江之畔,芦苇丛中一战,韩申与四大高手之双锤山同归于尽。

幸赖天下第一剑——盖聂及时赶到,施展百步飞剑后诛杀剩下的三大高手,荆天明始暂逃此劫。然经此一战,盖聂亦深受重伤,秦王的追杀却不因此而中断,故人遗愿,烈士重托,长夜无语,故情不灭,盖聂挽着故人之子——荆天明,踏出了秦国边境,向着不可知的归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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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疯娘》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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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是一场梦,一场戏,一场我们认为它是世界最恶毒的噩梦,而梦醒之后,冷汗过后是不知拥有多久又如朝夕分飞的离别戏,戏里是一群过客,一群彼此纯粹相拥过的过客,太多的诗句诗化了别离,太多的太多,我们纯粹的让悲伤逆流,流到最初的相遇相知相识,我们一起走一起笑一起相拥一直到手放开了心还分不开?

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她就是作者未来的娘。她是个疯子,“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人都讨厌她,向她吐口水,甚至打她。作者的奶奶见她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家里"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疯娘”才暂时有了归宿。

可是当疯娘生下作者后,疯娘在她的有生之年仅仅抱过作者一次,为什么?因为她是个疯子,家人不敢让她抱作者,也不敢让作者吃她的奶。直到奶奶决定把疯娘赶走前,疯娘才有机会抱了一会儿作者。抱着作者,疯娘“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可见,疯娘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可还不到三分钟,奶奶便将疯娘怀中的作者夺了回去。从此,疯娘又过上了漂泊的生活。

5年后,疯娘回来了,手上还捏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因为疯娘没有忘记自己的孩子。可作者却因自己的娘是疯子而感到丢脸,从不叫一声“娘”,心里根本不认这个娘;好几次疯娘闯祸后被奶奶责打,作者不仅没有向奶奶求情,还嘲笑疯娘是猪;而当奶奶打作者的时候,疯娘却一个劲地护着作者,要奶奶来打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开始湿润,我真想说:“疯娘,你那么深爱你的儿子,换来的却是儿子的冷嘲热讽,他这么待你,你为什么还要处处护着他?”

终于有一天,作者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娘。”,那是因为作者和同学打架时,疯娘看到作者被人打,抓起那个同学扔进了河,作者终于感受到疯娘对自己不顾一切的爱。疯娘听到儿子的叫唤,“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 读到这里,我感到很欣慰极了。疯娘用她的真情感动了作者,终于当了一回“娘”。从那以后,母子间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了。

可是好景不长,悲剧终于在作者上高中时发生了。那时,疯娘每个星期都走20公里山路为作者送菜。一次,疯娘在半路给作者摘来了十几个野鲜桃,作者说了声甜,没想到就是这声“甜”促使疯娘又一次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终摔向了百丈深渊。过了好多天,作者才找到了疯娘的尸体,“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作者哭得肝肠寸断。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死的时候身边也没有儿子送终,多么可怜,多么可悲啊!

读完全文,我感慨万千。疯娘是可怜的,可她又是多么伟大,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么去疼爱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正常人呢?我们的母亲给我们的爱肯定比疯娘对儿子的爱还要真挚、还要理智。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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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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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将要开始那时,妈妈说:“小雨,你快五年级了,是个大孩子了。我要向你推荐一部好书——《平凡世界》,这部书妈妈大学时就读过。今年暑假我们一起来读这本好书。”说完,妈妈拿出一套三本的书,书页有点发黄,但却平平整整。看来,妈妈很爱惜这套书。

我洗干净双手,轻轻翻开书,第一章中雨雪天气里孙少平的这顿午餐深深震撼了我——“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的菜汤四处飞溅。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这是一种作为00后的我们所不熟悉的生活,但却引起我的思索:我们从小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每次午餐过后,餐厅里随处可见同学们吃剩的白米饭、蔬菜,墙上贴着“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同学们却熟视无睹。孙少平却因为不能吃上白面馍,每天只能最后一个去取黑面馍,他为自己是一个“非洲人”而自卑。这时,我真想把孙少平带到我们的食堂来,美美地吃上一顿白米饭。

作家路遥用他淳朴的文字吸引着我,我用了一个星期读完了这本凝聚着作家心血的巨著。孙少平这个人物走出了书本,在我的脑海里鲜活了起来,他从黄土高原的贫困家庭一路走来:从学生时代的“黑非洲”,黄原城里的揽工汉,到大亚湾的煤矿工人,他始终热爱读书,知识给了他自信,给了他与逆境斗争的力量;他始终热爱劳动,并以出色的劳动赢得了别人的尊重,撑起了贫困的家庭。

妈妈也重温了这部书,看完后,她像是对自己也像是对我说:“每一个平凡的人都应该为自己的生活努力奋斗。在梦想的指引下,苦难应该使我们变得更伟大。”听了妈妈的话,我若有所悟:是啊,我们心中的梦想,只有用奋斗才能鼓起前进的风帆。

感谢《平凡的世界》,为我的人生词典增加了两个词:梦想,奋斗。为梦想奋斗,让梦想的幼苗茁壮成长,成为一棵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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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寻秦记电视剧剧情简介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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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未来世界,有关当局多年来一直进行秘密研究,终于制成全世界第一部时空穿梭机。特种部队精英项少龙(古天乐饰),机智过人,身手不凡,千挑万选之下,他被选中成为首位穿梭时空的实验者。

项少龙准备展开他的划时代的旅程,回到2000多年前战国时代的中国,秦王嬴政登基那年的咸阳城。谁知时空穿梭机在运行当中突然发生故障,项少龙被送到秦王嬴政登基前一年的赵国邯郸。项少龙孤身流落邯郸,为了可以回到未来,他决定不顾一切找到嬴政,助其建立一番伟大功业。当时,嬴政(林峰饰)尚未继位,仍在赵邯郸生活。

项少龙千辛万苦,前往赵邯郸寻找嬴政,途中相助赵国“畜牧大王”乌氏家将陶方,击退马贼,得到乌氏赏识,更获其女乌廷芳(宣萱饰)之青睐,谁料惹来正极力追求乌廷芳的剑客连晋(江华饰)妒忌。

赵王知悉魏国信陵君得到了鲁国巧匠公鲁班造武器的精密图《鲁公秘录》,为了防止魏国制成厉害武器侵赵。,表面上派项少龙护送三公主赵倩嫁到魏国作储妃,以示赵、魏两国友好,实则命项少龙伺机盗取《鲁公秘录》。项少龙成功盗取《鲁公秘录》逃离魏国,返抵邯郸,因立下大功,备受赵王重用,更令赵穆恨之刺骨。赵穆想方设法,多次想要加害项少龙,没有得逞,反让少龙发现自己一心要找的嬴政,就被赵穆囚禁于其府中,而其母后朱姬更已成为赵穆之禁脔。

项少龙借着乌氏的关系,与秦国吕不韦取得连系,吕不韦为了巩固其势力,命令项少龙设法把朱姬、嬴政母子救回秦国。项少

龙千辛万苦,救出朱姬,却从朱姬口中,得悉一直被赵穆所软禁之人根本只是替身,真正的嬴政早已秘密送往一穷人家寄养。

经过项少龙再三查探,却发现真嬴政竟也死于战乱。项少龙面临困境,为了求存,忽发奇想,决以赵倩表弟赵盘冒充嬴政。项少龙在乌氏的协助之下,成功避过赵穆耳目,举家与朱姬、嬴政(赵盘)母子逃出赵邯郸,直奔咸阳。

庄襄王死,由赵盘盲充的嬴政继位,嬴政(赵盘)因未成年(未满21岁),仍未能正式加冕,使吕不韦得以摄政之名,大权在握,同时开始密谋对付项少龙。少龙眼见嬴政(赵盘)做事越来越处心积虑,行为更是心狠手辣,已非当日的赵盘,心感无奈。他深知兔死狗烹,决定帮助嬴政(赵盘)除去吕不韦和嫪毒后,举家退隐塞外。嬴政(赵盘)为保身世之谜,对顶少龙心生杀机,一时间三方人马勾心斗角,各怀鬼胎,加冕大典形势更为险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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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时光性质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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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看小说,无非用来消磨时光,在时光被学习,工作之后,剩下来的一部分纯真,大多数人用在了小说上。

小说可以理解为小人物看的书,这样的人小说就真的是小说。还有一部分人看文学著作,这当然就不是小市民的首选,这样的小说就不是小说了,因为人给了它一个层次上的定义。

所以,因为想要刻意提高自身地位的缘故,或者说是在装作高深莫测。于是,人们给小说下了个定义,叫做快餐文学,甚至是垃圾文学,这样的人真的高深,因为他们深陷入高深的境界,自以为是的爬不出来了。

小说是具有时光性质的,它不一定好,但一定不是坏的。

小说在很多时候是人们生活的幻想。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得到充分的肯定,成功,于是把关于梦想的一切加到小说上,在这个幻想世界.中找到自我存在的安慰。

比如我偶然看到的一部小说《火映长空》,虽然还刚刚起步,可是这种特征已经开始展现了。

《火映长空》的文学性估计只是九条牛上的一根毛,甚至算不上文学,但就是这样,他才有了时光性质。和所有人内心的写照一样,作者在建造一个幻想的世界,给予少数人安慰。

[时光性质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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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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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刚上五年级的时候,读了《西游记》。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从西天取得真经归来的故事。书中的故事和情节让我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孙悟空为了保护师傅,在一次次的劫难面前,勇敢机智。悟空这种勇敢的精神让我佩服,也很值得我学习。这让我想到自己曾经经历的一件事。那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班里的女生都喜欢跳大绳,她们把两根绳子系在一起当大绳,我因为被大绳勒到过脖子,所以,班里就我自己不敢跳大绳。这一天,老师说要跳大绳,我心里忐忑不安,不一会儿,就轮到我了,当时我的心里像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手心里面都是汗。旁边的女同学看出我的紧张,鼓励我说:“没事,不用怕,很简单的。”我心里好像有两个小人在打架,跳吧,我真不敢,怕自己再一次被勒到;不跳吧,又显得自己太懦弱。

不行,想到悟空在取经的路上遇到那么多妖魔鬼怪还是勇敢斗争,自己这么一点点困难就放弃么?我鼓起勇气,咬紧牙关,开始加速奔跑,勇敢的往前一跳……呀!太不可思议了,我竟然突破自己,跳了过来!我终于战胜了自己,战胜了胆小和懦弱。班长跑过来笑着说;“你可真厉害呀!”她也为我竖起大拇指。

是啊,这本书是我的好朋友,它教会了我要勇敢去面对自己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我爱书,更爱《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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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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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通过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的争霸之事,体现了天下大势久分必合,合久必分的真理。

《三国演义》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得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可以说关羽是义的诠释。

那么,诸葛亮就是智的化身。虽然他没有成功扭转三国归晋的结局,但他成功改变了三国。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当我们羡慕地看着别人成功时,往往忽略了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艰辛。

其实没有最后的胜者,也没有失败者。司马炎不是,曹操也不是,刘备孙权也不是失败者。他们都在自己的舞台上,绽放出他们最绚丽的光彩。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耳边仿佛又传来了这句富有哲理的话,使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让我们用心去读《三国》,品《三国》,道《三国》,用心去感受三国的史诗,感受它的悲壮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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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作文:青春不是小说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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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青春不是小说。的确青春不是你想象的小说,不喜欢华丽的语言,只喜欢淡淡的问候。

一些人一些事,往往不值得你为之付出,哪怕是一丝丝的问候;反之,一些人一些事,往往值得你为之付出一切,包括你最宝贵的生命。

青春就像一根蜡烛,在你亮丽的同时更伴有眼泪流出;青春就像一瓶开了盖的水,你只要不往里加,永远都是只有减少,没有增加;青春就像燃烧着的太阳,即使在辉煌,也会有毁灭的时候。

渐渐的,看着你成了我的一种习惯,我怕,怕有一天你突然消失,然后我看着这几熟悉又陌生的人群,有无尽的畏惧,你永远不会知道我会在某一个角落关注你,因为青春不是小说;不会有那帅帅的男孩和漂亮的公主,更不会有灰姑娘与王子,有的只是在平凡不过的你我,因为青春不是小说;天黑又会天亮,风依然会刮,雨依然会下,时间不会因为你而停滞不前,因为青春不是小说。

起床上学,放学回家,每天两点一线式的生活,记得丘吉尔说过一句话“我常想,如果今天不比昨天多做一点什么,那么明天又有什么意义”可这样平淡的生活,我们又能多做出什么呢?也许吧,青春就是这样,在你还没来得及做什么时候已悄悄的逃跑了。

青春就是一个矛盾的时期,明明不喜欢孤孤单单的,却又讨厌那喧闹的人群,我们有着这个年纪所不该有的忧伤,郭敬明,一个忧伤的80后,他有他的《天亮说晚安》更有《爱与痛的边缘》沉浸于他的《悲伤逆流成河》之中,他是一个用青春闯出来的一切,他就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他所处的环境复杂。

铃铃铃,一串讨厌的铃声把我从思维空间中拉了回来,看着这班级了打闹的同学,看着老师那厌恶的眼光看了一眼后面的某某,说下课。

不要说我太忧伤,我只是不喜欢和那些讨厌的人打交道,不要说我太清高,我只是看不惯这里的人和事,其实我只想做我自己。

青春就是这样一个时代,它会让你充满好奇,却又让你无法探究,它会束缚着你,但只知道青春不是小说。

[作文:青春不是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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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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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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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真正的传奇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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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手。一道人影从树丛中冲出来,喊道。

李二狗愤怒地说你是谁,竟敢坏我狗爷爷的好事!

神秘人说:你还狗爷爷,你在我面前连细菌都不如,还自称是狗,还真狂妄!

李二狗说:你说什么,竟敢骂我,既然你存心找死,那就别怪我不客气,接招吧!

神秘人说:难道你不觉得这句台词应该是我说吗?

李二狗根本没在意神秘人所说的话,而是把一个无比巨大的火球抛出去,大喊道:能死在我的必杀技怒焰·龙火手里,传出去,你也值得去炫耀了,去死吧,哈哈!

神秘人没在意李二狗的话,只是在火球飞来之时,他并没有惊慌,而是冷笑一声,便被火球砸到了。

一阵硝烟过去,李二狗并没有看到神秘人的尸体,只看到一个无比巨大的机甲出现在他的面前出现,他嘴巴颤抖着说:这个机甲怎么会跟镰皇的机甲如此之像。

神秘人冷笑说道:李二狗,你可真是没什么眼力,我这个机甲无数人见了都得吓得屁滚尿流,没想到火龙帮的人竟会如此地勇敢,我很敬佩你不怕死的勇气,好了话说完了,你给我去死吧!

虽然话说得很普通,却让李二狗感到了无数的寒意。李二狗害怕的同时,神秘人发出了一个如月牙般锋利的一刃。即将击中李二狗之时,一道人影挡住了这一击。

那道人影微笑对神秘人说:镰皇老兄,对待我一个手下何必如此动怒呢。

镰皇略感好笑对那道人影说:炎龙,不是我动怒,而是你这个手下活该,如果火龙帮再多几个像他这样个人,那火龙帮早就被毁了,你可要小心啊!

炎龙笑着说:那就多谢镰皇兄提醒了,我会多注意的,送客。

镰皇也笑着说:那就后会有期了!

诺飞对镰皇说:镰皇先生,你很厉害吗?

镰皇说:我也没有多厉害,我只是实力强。

诺飞对镰皇说:难道实力强不是强吗?

镰皇笑着说:如果实力强就算是真的强,那以我的实力,就不会只排在这个世界的第四名了,诺飞,虽然你来自异世界,但是无论你身在何处,你都一定要时时刻刻的必须记住一个道理:永远不要因为你的实力而满足,否则无论你的实力再怎么强,也一定会败在对方的手里知道了吗!

诺飞说:前辈,谢谢您的指点,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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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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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狼性》这本书后,知道了狼的信条:强者生存,卧薪尝胆,不惧失败,讲究策略,众狼一心,鼓励个性,狼亦钟情,善于交流,充满好奇。我想这个信条就决定了狼的品质,这也是狼族延绵生存了一百多万年的原因了。

那么,狼究竟有什么品质呢?

我认为野是狼品质的最精髓最简短的概括。具体的表现是狼个性的自由,独立,桀骜不驯,敏锐快捷,坚韧,果断,不屈不挠等。然而这丝毫不妨碍他们的团体作战能力。他们凭借敏锐的嗅觉,发起勇往直前的攻击,遭遇失败不屈不挠的态度,协同对敌的精神,这就是他们之所以成为强者的原因。他们呈现的品质如此的迥异于其它动物,却与人类的品质如此相似。外加上它们是肉食动物。这也就成为了人类批评,敬畏,喜欢的狼原因了。就因为人类与狼作为强者,品性如此的接近,使我更能清楚地看到自身的不足,我缺乏狼的独立,坚韧,不屈不挠。除此之外,我认为狼有谦恭的态度,不管对手多么弱,它也要对对手做一个详细的观察了解。对手多么的强它也凛然不惧,不示弱。狼对自身了解是多么的准确,既不妄自菲薄,也不才大志疏。对自身在狼群的地位的多么的满意,积极的奉献。这些都是我缺乏要学习的。

然而,最重要的我认为狼的智慧更加值得我学习。狼的智慧:强的心态,坚韧不拔,专注目标,不畏挑战,勇于冒险,团结合作,发现机会,善于观察和沟通,从失败中学习,好奇好学。学习这些智慧足以使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变的强大。试问我们自身有狼面对困难时的坚韧,锁定猎物的专注,明知对方强大仍勇于进攻意志吗?我们有狼紧跟并详细观察猎物,不断地发现机会,向队员发送信息,策划攻击策略和路线团体合作精神吗?我们有狼从失败中学习,对新鲜事物好奇好学的态度吗?我想这些我都没有,这也是我更加要学习实践的方向。通过这方面的加强我想八月份完成开户数八个,有效户四个的目标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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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亮剑小说赵刚结局

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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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开创全新概念战争小说之先河,那么大家知道亮剑中赵刚结局?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亮剑小说赵刚结局,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赵刚是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在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明志,1978年平反。

赵刚是都梁小说《亮剑》的主角,一二·九运动领导人,燕京大学毕业,386旅独立团政委,后任华野(华东野战军)十一纵纵队副政委,与冯楠在北京成婚,任总参某部政委,1955年授少将军衔,在文革中受到迫害与冯楠自杀,将四个子女交由李云龙抚养。赵刚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但由于当年抗日战争的严酷,使他变得现实,但他还愿为理想献身。前半段他说过如果自由和尊严受到挑战,他会选择反抗或死亡。而他在文化大革命时毅然赴死,履行了那句话。

内容简介:

《亮剑》的主人公李云龙是一个重诺轻生、铁骨柔肠、豪气干云、肝胆照人,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明知是死,也要宝剑出鞘,这叫亮剑;即使牺牲,也只有用前胸去迎接子弹,而不是用后背。他告诉他的孩子:“军人流血不流泪,要有和敌人拼命的勇气,面对强敌,连眉毛都不许皱一下,军人的荣誉感比生命都重要。”该作以主人公李云龙的经历为主线,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文革中被迫自杀为止,讲述他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同时也再现了中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到建国后、“文革”时期的动荡历史。

创作背景:

都梁写小说纯粹属于偶然。爱看小说的都梁和朋友一起聊天,闲谈中谈到了文学。刻薄的他把目光所及的小说数落个遍。朋友激他,你说人家不行,你写本出来看看。为了践诺,都梁拼掉八个月的业余时间,《亮剑》完成,由朋友介绍给了解放军文艺出版社资深编辑董保存。

据都梁介绍,李云龙源于王近山将军。王近山将军,生于1915年,湖北省黄安县人。1930年参加红军。抗日战争时期,曾先后在八路军129师、太岳军区、陕甘宁留守兵团等部队任职。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六纵队副司令员、中原野战军第六纵队司令员、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兼一二军军长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某军区副司令员等重要职务。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抗日战争时期,时任八路军129师386旅772团副团长的王近山曾负伤住院,同时入院的还有八路军385旅769团团长陈锡联。小说中李云龙在医院所结识的田雨,其生活原型即该医院的女护士韩灿岩。王近山喜欢韩灿岩,在陈锡联的撮合下,两人喜结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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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终究只是喜欢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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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与L的相识源于一次偶然事件,是缘分吗?说不上。

L是某重点大学的高材生,山东人,却不是山东大汉,典型的清瘦型帅哥。W是正宗的北方姑娘,在一个小城市读一所三流的本科院校B大,生性爽朗。两人相识场景很恶俗(至少W一直这样认为),认识L时,W已失眠若干天,正困在自己的毕业课题中无法自拔。

L由于课题原因来到了B大,无意间侵占了W在实验室的领土,顺势就点燃了W心中无处发泄的怒火,一场地盘争夺战就此拉开了帷幕,还没到高潮就被W的老板一句“W,你这几天就和L学习实验吧”给无预兆的终结了。在L小人得志的笑脸下,W怀着一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心,开始不甘不愿地成了L的学徒。

时间在平静过去匆匆过去,W和L也开始和解,L给她讲相识7年的女友,因L在京买不起的房子开始动摇。L的故事很长,是典型的大学生恋爱,由浪漫走到平淡,时间改变的不仅是两个人的年龄,还有两个人对待爱情的心。W静静的听着,心里的某个地方被触动。

L临行的前夜,W组织了小伙伴们为他们送行,在KTV唱了整整一夜。W不知自己何时睡着,醒来后却发现自己枕着的是L的腿,身上还有L的大嘴猴上衣,而L保持标准坐姿闭着眼休息。那一刻,W心里暖暖的。

L离开后,W的生活回归到实验室,食堂,宿舍的三点一线。L最终还是和女友分了手,之后L很消极,W则一直通过网络陪伴着他,两人开着视频,都不谈及此事,W做自己的实验,L就这样在网络的另一端看着,吃着W给他带回去的肉干,发着“有个哥们儿真好”的感慨。

没几天学校要放假,W正进行了一半的试验面临着停工,这意味着之前W的努力全白费了。前后思量,W决定自己留下,做完再走,没地方就住在实验室,吃的只有泡面,这时L也开始忙了起来,有时好几天不见踪影。再见时,整个人瘦了好多,但却不在有失恋之初的痛苦,看着W这几天的成果,便一顿嘲笑,气的W直接拔掉了电脑电源。次日,L告诉W,他要来陪伴他的战友了,学校那边已经请好了假,附加条件只有一个,W必须管饭!W听了只当是玩笑,当即许诺包吃包住。

L真的来了,惊呆了W。

刚下车的L看着W,一脸疲惫却仍嘲笑道:“嗨,没见过这么帅的帅哥!”

“见过,没见过这么仗义的帅哥!”

L专职帮W做实验,两人早九晚五,一日三餐毫无规律,这样一干便是7天,W课题终于顺利完成。两个从未搭档过的人,配合竟极为默契。为了犒赏自己这段时间的辛苦,L和W决定一起去旅行,目的地选择了L的家乡——青岛。

在青岛,故事没有偏离预料,两个人很自然且欢乐的在一起了,从相识到走到一块虽然只有50多天,但W知道自己喜欢L,也坚信L对自己的喜爱,被爱情甜蜜包围的W,早把理性的丢进了海里,她忘记了时间和距离的力量。

青春的岁月中,我们都曾为爱奋不顾身过,那是一场不计后果的尝试,有时会用尽全部的力气。

这段原本蛮浪漫的爱情,保质期却不长,没有一个月就匆匆地暂告段落。记得刚分手的W没有哭,只是不吃不喝的呆坐着,她不明白是哪儿出了问题,为什么L要逼着她说分手?只是因为距离吗?明明当初那么喜欢,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而她只能接受不明原因地分手,无奈离去,带着最后的尊严,独自一人舔舐着伤口。

W开始不停的忙碌着,从早到晚的工作和学习,拼命的样子让旁人都惊讶。突然一天,W跑了,是的,跑了,没有和任何人告别。再回来时,W瘦了很多,带回来更多的却是风雨过后的平静。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段时间到底去了哪里,只是不再那么玩命折磨自己,而是更加懂得疼惜自己。对于L,W绝口不提。

某日的午后,我与W相遇在一家咖啡店,看着她优雅的喝着咖啡,就这样,静静地过了好久,W开始讲述这段“类似爱情”的故事。苦咖啡伴着这个有点伤感的故事,静静流淌着,就这样载着W的青春流向远方。

“他找了个当地姑娘,呵呵,家里有房子的。”W笑着说道:“我理解他,也相信他那时候的喜欢是真喜欢,但仅仅只是喜欢,而我却误以为那就是爱情。”

人们早已习惯把事情的起因归咎于外在的一切,实际上,真正原因正始于自己的内在。我们坚信自己看到的就是真相,一旦拥有就不会改变,对于未知便一手遮住眼睛,心里暗暗说着离自己还很远呢,顺便按照自己的想法去选择好故事的结局,殊不知有些故事也只是属于一个人的故事,而你所不知道的,却是你知道的唯一东西。喜欢与爱之间并非是等于号,喜欢来势汹涌,带来的是刺激和浪漫,而爱情,更多的是平淡与相伴。

有些喜欢,终究也只是喜欢。

[终究只是喜欢为题目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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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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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长谷川家,院子。

加速,转身,运球……凑智花又一次晃过了长谷川昂。

轻松的三步上篮,漂亮的打板进球。

今天是智花第三次过昴了……

智花慢慢的捡起了球,回头一脸灿烂的看向昴……

昴还呆呆的保持着断球的姿势站在原地,出神了。

“呐~~昴教练……”智花试探性的问道。昴立马反应了过来,朝她勉强的笑了笑:“越来越厉害了啊!”

智花慌了一下:“啊~~啊!没、没有~~~”昴走到了客厅内,坐了下来,并抓起了桌上的杯子,喝了口水。

智花放下篮球,也走了进去。她坐在了昴的旁边:“那个,昴教练……您今天心神不宁的,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了?”

昴抬起了原本低下的头:“嗯?”智花的脸刷就红了,并连忙摆手解释:“没什么,问问而已,您不想说就算了。”

昴温柔的笑了笑,伸手摸向智花的头……智花没有反抗,低着头像小猫一样的接受着。

昴眯起了眼睛……粉红色的短发,软软的,似乎还有点洗发水的味道,摸起来好舒服。

“智花很漂亮呢!”昴毫无征兆的说了一句。“啊?!啊~~~”智花的身体不自觉的抖了一下,头埋得更低了。

“其实我……”蚊子哼一样的声音从脸红的智花嘴里发出。“嗯?”昴停下了摸头的动作。

智花猛的把头抬起来,慌乱的眼神直视着昴:“其实我……”

“叮咚!”门铃响了,打断了智花的话。“我去开门。”昴起身离开了,很快的消失在了智花的视线中。

“八嘎~~”智花用几乎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嘀咕了一声。

转观长谷川这边……昴来到了门口,打开了门。出乎意料的,是爱莉,香栀爱莉。

“昴教练,打扰您了!”爱莉在门口就鞠了一躬。

昴很大方的摆摆手:“没事!现在放假了,我很闲的。”

“进来吧!”昴帮爱莉摆好了拖鞋。

“不用了!”爱莉摇摇头,“只有一些话想说,说完我就走。”

昴笑笑,朝她点点头,表示可以开始了。爱莉双手放在胸前,支支吾吾的说:“昴教练,我……”

“嗯。”“我、我喜欢你。”这回轮到昴愣住了,大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她刚才说什么?喜欢……我?

看着昴愣住了的样子,爱莉慌了,但还是坚定的问了一句:“这对我很重要……您喜欢我吗?昴教练!”

“我……”昴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后退,可能是潜意识中的逃避行为吧。

“对不起……”昴低下了头,“我有喜欢的人了。”

“诶?啊?!呃……我、我知道了。”爱莉尽量用平淡的语气说。可她眼里淡淡的伤感怎么都挥之不去,可能昴的答案和她想象中不一样吧。

“那……没事的话,我先走了。”爱莉强装微笑,转过了身……

昴没有拦她,因为他知道,给爱莉留有希望是对她更大的伤害……她已经受过一次伤了,没有义务受第二次。

昴无力的站在门口,目送着爱莉的离开……

爱莉离开了,可门仍然没有关上。门口一下子显得空荡荡的,只剩昴一个人了……

昴身后的拐角,一个粉红色的身影晃过……

“咦?你要走了?”昴回到了房间,发现智花正在收拾她的包。

“嗯。”智花没有抬头……或者说,她怕昴看到她的眼睛,湿漉漉的眼睛。

“呵呵,今天这么早,以往的晨练都会持续半个小时的。”昴笑笑。

“忘了告诉您了,以后……我可能早晨不能来陪您晨练了,昴教练。”智花的语气意料之外的平静。

昴苦笑:“好吧,你也不可能一辈子都陪着我的。”智花背起了包,向门口走去……

昴跟在了智花的后面,把她送到了门口。智花换着鞋子,昴突然说:“对了,刚才你不是有话要对我说的吗?”

智花的动作顿了一下,不过随即又连贯了起来:“没什么。”

“可我有话对你说。”昴自顾自的说了起来,不过智花好像根本没在听的样子,“其实……”

“一直以来谢谢您的照顾了,昴教练。”智花直接打断了昴的话,说道。她朝昴深深的鞠了一躬……这样就好了。

“我走了。”智花转过身子……从头至尾,她都没让昴看她到的眼睛。或者说,她没有勇气再去看昴。

智花往前走了几步,却听见身后传来了平淡的声音:“你听到了对吧?”试探的话语,却是坚定的语气。

智花听到后,停下了脚步,头深深的埋了下去。“我说的就是你啊……”出乎意料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嗯?!”智花猛的抬起了头,眼中残留的泪花也溅了出来。

“我说的那个喜欢的人就是你啊……”昴重复了一遍,他知道那个小白痴听不懂的。

智花听到这句话后,足足愣了好久,不过最终还是明白了什么意思。

“切!”智花故作轻松的一撇嘴,似乎在撒气一般。不过最终,她还是把脸转了过来……看到的是一张灿烂的笑脸。

智花眼里的泪终于忍不住了,一下子爆发了出来:“八嘎~~~”说着,就朝昴扑了过去。

“好了,好了。”昴温柔的摸了摸智花的头,“哭了就不好看了。”

“呜呜呜~~~~你管我!!”智花伸手抹了一把泪,笑了。

中午,长谷川家。

“叮咚!”清脆的门铃声响起。

昴跑去开门……门一打开,看见三张灿烂的笑脸,外加一张苦脸。这四个……又是意料之外的人……

“阿昴~~~~”三尺真帆一下子扑了上来,搂住了昴的手臂,并把小脸在上面蹭了蹭。

昴摸了摸她的头:“好了,好了,小心以后嫁不出去啊!”真帆对昴灿烂的一笑,露出了可爱的小虎牙。

永冢纱季也凑了上来:“真帆啊,身为女孩子要检点一点。”她手上拎着个大塑料袋,里面好像装着好多东西。

真帆不服气的一撅嘴:“我只有对阿昴才会这样做嘛~~~有什么关系~~~~~”说完,还躲到昴的身后,对纱季做了个鬼脸。

纱季朝昴无奈的笑笑,昴也笑着摆摆手……没什么困扰的,我都习惯了。

“日向也要抱抱~~~”话音刚落,昴就感觉右腿一紧。低头看去,是日向。

她正抱着昴的腿,一脸幸福的样子。昴也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这小家伙。

好像还忽略了一个人,昴把视线从日向身上移了开来……还有一个,竹中夏阳。

他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看向去心情超不爽的样子……昴笑笑,现在的小学生啊~~~啊!不对,他们现在也不算小学生了。

纱季甩了甩她那头水蓝色的长发,对昴说:“昴教练,我们今天中午想在你们家入伙,可以吗?”说完,还举了举手中满满当当的袋子。

昴点了点头,苦笑着……你都把食材买好了,我还能说不吗?反正最近几天爸妈都去出差了,我的伙食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本来想去葵家蹭饭来的,现在好了,午饭自己送上门来了~~~~

昴侧了下身子,让他们进去。夏阳毫不客气的换了鞋子走了进去,真帆一看,赶忙跟上去:“夏阳,你都不懂礼貌的吗?!”“吵死了你!”夏阳不耐烦的说道。

“哦~~~”日向看见他们俩进去,也一蹦一跳的走了进去。昴则在最后,和纱季肩并肩的走着:“夏阳今天怎么了?”纱季是女子篮球队中除了智花以外昴最谈得来的人。

“他呀……呵呵!向日向告白来的~~”纱季捂着嘴窃笑着。这种笑并不是对同伴的嘲笑,而是对他勇敢的欣赏……

“啊~~~我想我大概能猜到结果了。”昴看着夏阳那张憋屈的脸,耸了耸肩……日向可能不太了解夏阳向她表达的感情,所以夏阳才会失败的吧。咦?真是这样的话,也不算被甩啊!

“对了,近来你们怎么样?”

“还好,虽然大家上个月都从小学毕业了,不过想见面还是能见到的。而且现在是放假嘛~~~大家一起玩的时间还是很多的。”

“还有……”

“那个啊……”

昴和纱季旁若无人的聊着天,不时两人还相视一笑。

“料理交给我,你去陪他们吧!”昴接过纱季手里的塑料袋,向厨房走去。

“对了!”昴突然一回头,“你顺便去帮我把智花叫醒吧!她现在正在我房间里睡觉。”

“哦?你们已经……”纱季腹黑的笑笑。昴急忙解释:“没有,智花她晨练之后可能累了,就想借我的床休息一下。”

纱季转身走向夏阳他们,在他们面前像宣布一样的张开双手说:“智花现在正在昴教练的床上睡着呢,我们去叫醒她吧!”

“好~~~”真帆第一个举起了手。“哦~~~~”日向也学着真帆举起了手。“哦……哦!”夏阳看着日向,脸红红的,有点犹豫,不过最终还是和她一样举起了手。

“走!”纱季大手一挥,就带头朝楼上走去……“咚!咚!咚!咚!”他们四个把楼梯踩得很响。

昴看着他们上楼的背影,无奈的笑笑……谁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来。不过算了,由他们去吧,他们也是有分寸的……

昴转过身子,开始专心的制作着料理……难得我来做东西给他们吃,可一定要好好表现啊!

时间随着厨房里“乒乒嘭嘭”的响声慢慢的流逝着,毫不懈怠。

“哦?下来了啊!”昴看着从楼梯上下来的五人……智花脸蛋红红的,果然纱季她们已经好好的玩过她了。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们听着智花说梦话,一直不忍心打断呢~~~”纱季捂着嘴窃笑,虽然在对昴说话,但眼睛却在看正在咬嘴唇的智花。

听到纱季的话后,智花的脸埋得更低了……昴看着眼前这副难得的光景,也大概明白了这些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笑了笑,昴就继续往客厅的桌子上端菜了。昴一边忙着,一边招呼着夏阳他们坐下来。

菜很快就上齐了……虽然这里一共有六个人,但是四个都是女生,而且那两个男生的饭量也不多,所以菜也并不是很多。

大家都端坐在餐桌前,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闭上了眼,享受着这几分钟的宁静。

突然,大家像事先商量好了一样,默契的睁开眼睛。

“干杯!”真帆活力四射的声音带动了其他人。“干杯!!”大家一起喊道。

“乒乒乓乓”的声音,六个玻璃杯陆续的撞在了一起……所有人的脸上都绽放着灿烂的笑容,大家都好久没这么聚在一起,这么一起开心的笑了。

“诶?忘了叫爱莉了!”真帆一拍大腿,露出了恍然大悟的样子。

昴的身体不自觉的轻微抖了一下,然后他看向智花。智花也正看着他,眼里充满了不安。他们想到了同一件事,早晨的事。

昴赶忙出来打圆场:“啊!我刚刚打电话叫她了!她说她有事,来不了了。”

“嗯?”纱季的眼里露出了疑惑的目光,可能是昴的语气中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的慌乱吧。

“不信我打给你们看,她肯定不会再接的!”说着,昴掏出了手机,拨了爱莉的电话……

“嘟————嘟————”长长的声音在客厅里回荡着。它响了好久,真的没人接。

纱季和真帆的脸上都露出了惋惜的表情……而昴和智花听着这曾经听了无数遍的电话铃声,突然觉得它是那么的刺耳。

昴知道……智花知道……爱莉不接电话的真正原因……因为她手机上显示的是昴的号码。

智花握了握双拳,头又埋了下去。昴的脸上也只能维持住淡淡的笑容……爱莉,别怪我。

“滴滴!滴滴!”昴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不过,他并没怎么惊慌,因为这是收到短信的声音……就算是爱莉发的,自己遮挡的好一点也不会被真帆她们看到的吧。

昴低下头,看着手机屏幕。

出乎意料的,是葵。

昴不自觉的呼出一口气,心里也没有刚刚那么沉重了……只要不是爱莉,就好。

点开短信,是一封回信。

【回复/葵:傻瓜,我当然会支持你们两个的啦~~】

昴苦笑了一下,眼前不自觉的浮现出那个扎着紫色马尾辫的活泼影子……看来自己对不起的人不只有爱莉啊。不过,葵,谢了。

好了,现在不是消沉的时候,要振作。表达完对葵的感谢,昴又对自己暗示道。

“叭!叭!叭!”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拍拍手,露出了欣喜的表情,“好咯!现在开始享用午餐吧!”

“我开动了!”一共六人整齐的声音。

饭菜是美味的,但现实是残酷的……现在昴和夏阳总算知道了一件事。

小家碧玉也能风卷残云。

夜晚,长谷川家,卧室。

“昴教练,这就是您刚刚去学校拿的东西啊~~~”智花摊开了女仆装,吐了吐舌头,脸红红的说。

“嗯,对啊!还是想看看穿女仆装的你。”昴耸耸肩。

“您难道还真的有这种奇怪的癖好啊?”智花歪了一下头。

“呵呵。”昴只是笑笑,没有否认。

智花撅起嘴,看着昴。直到看的他不好意思了,昴才说:“好啦!让你穿女仆装是为了要做一些事啦!”

“啊……啊?”智花的脸立即又红了几分,声音也小了下去,“做、做点事?”

昴一点头:“对啊!你之前不是说我让你做什么都可以的吗?”

“我是这么说过没错,可是……”智花紧了紧手上的女仆装,头埋了下去。

“那就不要犹豫了,快点换衣服。我在院子里等你!”昴催促道。

“诶、诶?院子里?”智花抬起了头,有点不知所措的样子。

昴朝她温柔的一笑:“对啊!我很想看穿着女仆装的你跳投啊!”

“跳投而已?”智花试探性的问道。

这回轮到昴茫然了:“对啊,要不然呢?”

“呃……”智花的脸又红了起来,为自己刚才的邪恶想法而娇羞不已。

“快点啦,我的小萝莉。”昴灿烂的一笑。

“知道啦!昴教练。”智花也笑了……笑的很灿烂,就像……就像Shining Gift一样,就像雨后绽放的鲜花一样。

时光飞逝,大半个世纪过去了。

夕阳下,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院子里晒太阳……金色的阳光撒在了他们身上,好像给他们镀上了一层金边。

坐在左边的老人问:“老头子,当初你是怎么看上我的呢?”她的语气很缓慢,生怕回答问题的人听不懂一样,或者生怕……

“因为……那时候的你是萝莉啊!”坐在右边的老人笑了笑,看向夕阳的眼睛仍然没有离开。

“是啊!那时你也还是个高中生呢!”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容,语气里充满了追忆和回味。

“对了,我能像那时候一样再叫你一次吗?”坐在左边的老人也把目光移到了远处的夕阳上。

她没有听到回答,不过她懂的……真的懂的。

“昴……教练。”她颤颤巍巍的说出了这三个字,不过再也没有人回答她了。

人老了,早就忘记怎么哭了……她只是释然的笑笑。

她闭上了眼……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来陪你了,老头子……

这两颗相互镶嵌的生命齿轮在这一刻都停止了转动……前后不过差了十几秒。

夕阳的余晖仍旧铺在他们的身上,只不过,意义不同了。

金色的夕阳、两个金色的老人……

这一刻,成为了永恒。

……

“说好的,永远在一起哦~~!”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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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幻城小说基本简介

全文共 2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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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城》是当代著名作家郭敬明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架构于一个虚拟的冰火两重天的大陆,在两族互相战斗中以冰族皇子卡索与的弟弟樱空释所发生的故事为主线,辅以卡索的爱情以及身旁朋友的故事,营造了一个奇幻的爱恨交织的玄幻世界。

小说语言华美,叙事架构新奇。小说首次以短篇面世于《萌芽》杂志,一开始便得到读者的热烈追捧,后改编成长篇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书籍出版后立刻在文学界刮起了“幻城”旋风。

基本简介

故事发生在虚构的幻雪帝国,冰国王子卡索和自己的弟弟樱空释幼年时流落人间,回到神界后,弟弟为了让哥哥能够自由自在的生活毅然争夺王位,为了达到目的释学习了火族的魔法,并用其杀死了阻拦他争夺王位的人。幻雪帝国陷入一阵恐慌中,卡索最后查出凶手杀死了自己心爱的弟弟。最后他得知弟弟是为了自己而争夺王位,心疼不已。几百年中卡索孤独 的活着,一次他得知幻雪神山中有使人复活的隐莲,在朋友星旧的帮助下,他召集了一批伙伴走进了幻雪神山,开始了自己的拯救之旅,发现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神渊祭创造的。

幻城经典语录

1、大雪落尽,长街延展,而你的笑容,隐没于深深的雾气和落日的群岚,剑眉星目,白色的头发。王,我带您回家……

2、我不知道死亡的时候,凝聚苍穹竟然会那么凄凉,一声一声霰雪鸟的悲鸣,斜斜地掠天而去,我看到你的面容浮现与苍蓝色的天空上,于是我笑了,因为我看到你,快乐得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3、我总是看不清楚你的脸,你脸上沉沉的如同雾霭般的忧伤,你脸上的如同火焰般的乖戾,几百年,几千年,轮回转动,我在命运前匍匐了几世几代。我只要你温暖,我只要你自由。

4、背面是恢弘的城,前面是水面摇晃的幻影,樱花伤逝,大雪降临。谁是谁命中的过客,谁是谁生命的转轮。前世的尘,今世的风,无穷无尽的衰伤的精魂。

5、我总是怀念迟墨衣服上花的精魂,怀念他如同撕裂的夕阳般的笑容。只是我的乐律,却无法给我救赎,等待是一千年吗?还是一万年?

6、如果可以和你在一起,我宁愿所有的星光全部陨落。因为你的眼睛,是我生命里,最亮的光芒

7、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如同清亮的溪涧,在风里,在我眼前,汨汨而过,温暖如同泉水一样涌出来,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哀伤。

8、风吹起花瓣如同破碎的流年,而你的笑容摇晃摇晃,成为命途中最美的点缀,看天,看雪,看季节深深的暗影。

9、月光的森然,乐律的精魂,一切只是幻影,稍纵即逝。

10、光明的背面一定是黑暗吗?正义的背面一定是邪恶吗?如果为了我的梦境,我愿意毁灭天界,人界,神界,因为我爱的背面,是绝望和惨烈。

11、我匍匐了一百年,微笑着焚烧了一百年,只为等待与你灰飞烟灭的重逢。因为你的快乐,是我生命里全部的信仰。

12、我总是告诉自己,就算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

13、不再回来的十年,大雪负覆盖了纯白的梵唱。记忆一路向北,向北,高唱着黑色的燎原歌和白色的镇魂曲。无法回来的十年,我带你走回最初的沉睡,回归所有未曾开启的盼望。我在这里。

14、人永远看不破的镜花水月,不过我指尖烟云,世间千年,如我一瞬。

15、梦境的最后,那些飘舞的樱花总是一瞬间就全部变成红色,鲜红得像朝阳融化在水里变成幻影一样的光影和色泽。然后一切消失,在渐渐消散的雾气中,我哥哥的笑容时隐时现。

16、也许天的尽头,我会再次看见你的亡灵,那个时候,请你对我微笑,如同撕裂朝阳一样的微笑,让我可以笑着流完我的眼泪,然后让我听见你自由的,歌唱。

17、那种孤单形影相随。湮没了一个又一个沉甸甸的黄昏。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你怎么知道我就不寂寞?

18、我总是看不清楚你的脸,你脸上沉沉的如同雾霭般的忧伤,你脸上的如同火焰般的乖戾,几百年,几千年,轮回转动,我在命运前匍匐了几世几代。我只要你温暖,我只要你自由。

19、月光的森然,乐律的精魂,一切只是幻影,稍纵即逝。

20、如果时光停止,那么一定是这样的时刻。

21、一只巨大的霰雪鸟横空飞过,当我抬起头的时候,它一声嘹亮的破鸣,然后飞往更高的苍穹。

22、蝶澈,你想过飞到天空上去看一看吗?我想知道,云朵上是开满了樱花,抑或是住满了亡灵。

23、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如同清亮的溪涧,在风里,在我眼前,汨汨而过,温暖如同泉水一样涌出来,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哀伤。

24、刹那的芬芳,却可以永生永世流转。

25、在黑色的风吹起的日子里,在看到霰雪鸟破空悲鸣的日子里,在红莲绽放樱花伤势的日子里,在你抬头低头的笑容间,在千年万年的时光裂缝与罅隙中,我总是泪流满面。因为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这是最残酷也是最温柔的囚禁吗?

26、不再回来的十年,大雪覆盖了纯白的梵唱。记忆一路向北,向北,高唱着黑色的燎原歌和白色的镇魂曲。无法回来的十年,我带你走回最初的沉睡,回归所有未曾开启的盼望。我在这里。

27、瞳孔深红色,于是世界沉入黄昏。头发银白色,接着天地升起黎明。无数只飞鸟离开,无尽的大雪回来。我知道你站在我背后,安静地站在背后,点燃了一整个重楼。

28、体温沿着心脏经过脉络渐次冷却,剩下一声又一声心跳化成呼喊,飞了天,遁了地,也不知道你听见了没有。于是心里碾过轰隆的战车,你的眉毛银白色,重新染白所有银白色。

29、路途是未知的祷告,渐次反复的描写和逐渐雷动的想念。前方有光,有雪,有终年未散的大火。烧尽天空露出阴霾。你在前面等我,等过了三千个绿色的夏天。

30、手指叠上手指,温度散去有重新聚拢。你在我身边,画出从未见过的晴天。音容笑貌渐强渐弱,声色逐步渲染。于是你就停在我五步之外,不曾走远,也不会靠近。未散的大雾永远都是一场谜。

31、花朵渐次染红了你的魂魄,三魂断开,七魄延续。而你的声音惹乱了暮色的飞鸟。你的笑容是庞大的诅咒么?夜夜夜夜,在我的瞳孔里逐渐放大,逐渐雕刻。

32、我颠覆了一整个世界,只为了摆正你的倒影。

33、我总是无数次地回想,那些大雪弥漫的冬天,城上破裂的云朵和不曾出现的朝阳。你的肩膀撑开了一整座夏天。我怎么看也看不到终点。

34、那些绵延的烈火,温度诅咒了每一寸大地。汹涌的潮水翻涌上滚烫的堤岸,沿路冲刷,沿路焚毁。谁是谁的束缚,在断开一千里的命脉里固执着传承。

35、一个交错。三个交错。一千个交错构成语言不断的传说。谁都不曾知道谁的过去。埋葬了誓言的苍白和等待的翠绿。是你么?是你么?

36、伟大的巫师和小王子。一挥手送别了整座无雪的城,再挥手点燃了整面无风的湖。你是我大旱三季里惟一的雨水。你是我绵延万里黑暗中惟一的光。谁是谁的救赎,谁是谁的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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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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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全书描写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深山起义,由盛转衰,曲终人亡的故事。

书中有忠义两全的宋江,性格刚烈的武松,见义勇为的鲁智深,还有足智多谋的吴用,他们在我眼里都是忠义的化身。

我也很欣赏李逵,但李逵他颇有些拗,遇事不分青红皂白,动不动就发火,总是和人打架,给宋江等人惹事生非,但是他身上有股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精神,愿意为自己的兄弟豁出性命,就是这种精神使我大为感动。

书中我更欣赏的是吴用,足智多谋,他曾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醉了青面兽杨凌,巧妙地夺取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我要向吴用学习,做一个聪明的人。

读了这本书,使我非常敬佩梁山好汉,也使我懂了很多道理,这真是一本百看不厌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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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镇与城市高一小说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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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园子的记忆里,家乡的小镇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在那里,没有仰断脖子的高楼,没有呛鼻的汽油味,也没有整日整日的喧闹声。其实,要说喧闹,这里也是有的,镇上文化广场这片巴掌大的地方,是这里唯一带有闹腾声音的地方,不过相比“喧嚣”,园子更喜欢称它为“热闹”。小镇上几百人每天晚上聚集在那里,跳舞,聊天,游戏,它像是个太阳能,聚集着宁静小镇的大部分能量。

园子是从小镇上走出去的姑娘,她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去了省城生活,她的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不过凭借着多年来在城市的努力打拼,他们家的日子,过得也算是不错。园子每逢夏天就会回到小镇,找大姨家的姐姐玩,姐姐常带园子去镇上的商场闲逛,偶尔也会给园子买她最爱吃的棉花糖。每当园子回到小镇,总会有一些不认识的长辈向她打招呼,她起初有些不解,因为这事儿如果发生在城里,准是哪个拐卖犯向小孩儿们套近乎,可时间久了,园子觉得他们并无恶意,只是对她很热情而已,而这种热情,园子在城里从未体验过。 园子的表姐常常羡慕园子,常问她城里面的新鲜事,园子不以为意,认为自己没什么特别的,反而羡慕表姐的无忧生活。假期结束后,园子就要回到城里,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抱着表姐哭一阵,她搂着表姐的腰,直到公车来了也不舍得放手。

回到家的园子常常一个人趴在窗边眺望远处,她不经意的看到对面大厦里的情侣在争吵,马路上的摊贩推车走在漆黑的夜里,又或是喝醉酒的大叔瘫倒在路边。她每每看到这幅画面,心不由得沉闷了起来,在这个城市里,园子感受不到那份由心而发的喜悦。在这座城市里,除了图书馆、医院和咖啡厅,其余的一切场所都在躁动着,让人控制不住的深呼吸。园子心里想着,她常混迹于此,会不会也变成一个俗不可耐之人,她经常去逛街,身边的朋友交叠出现,他们肆无忌惮的发光发热,仅有的一腔热忱像是要把这所城市所吞没,可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园子明白,此处紧挨着自己的人,其实离自己很远。小镇一直在她心里安静的躺在哪里,无视身边所有的肮脏,圣洁的白成一片。

小镇的热情与城市的冷漠似乎显得格格不入,可城市的繁华与小镇的匮乏也是有所冲突,就是这样两个融不到一起的地方,园子在他们之间来回游走。其实,她心里明白,人们总是觉得远处的生活是美好的,就像表姐羡慕她的生活一般,她也向往着那个远离喧嚣的小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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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美人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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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蹄小说是讲什么的?美人蹄小说结局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美人蹄小说结局

美人蹄讲述的是一个拥有一双天使般玉足的美丽善良女孩,原本过着平淡的普通人生活。然而一次无意的邂逅,使她一步步卷入一桩巨大的阴谋,引来杀身之祸。残忍的杀手,掷金如土的恋足癖巨富,两个游走在都市的记者,友谊与爱情,金钱与欲望,邪恶与贪念,恋足癖患者匪夷所思的举止,痛苦的挣扎,身不由已的言行,诡异的行动……在这个五光十色的繁花都市一一上演。然而,当这位拥有天天使玉足的女孩经过种种坎坷与磨难,终于获得全国美体大赛桂冠。

书籍鉴赏

《美人蹄》中国第一部恋足小说

由著名畅销书作家亦农创作完成的中国第一部美腿恋足长篇小说《美人蹄》于2009年3月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

《美人蹄》是畅销书作家亦农在成功推出《石佛镇》、《手机索魂》等多部长篇恐怖悬疑小说后,另辟蹊径精心创作的一部“都市言情加悬疑传奇式”美腿恋足小说。《美人蹄》融言情、悬疑、传奇于一体,把时下相关热点搜索内容做有机的融合,诸如“人肉搜索”、“艳照门”、“美体美足”、“恋足”等。情节跌宕起伏,松紧适度,令读者沉浸其中,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美人蹄》突出情感描写,在用笔上涉及到女孩美体美足等相关内容,高潮部分融入西部惊悚悬疑影视的悬疑火暴情节,注重人物刻画,故事环环相扣,动感与画面冲击力非常强。

作者介绍

亦农,原名唐哲。1971年出生,畅销书作家,现居北京。

1988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石佛镇》、《北京记者》、《血纸人》、《蛇咒》、《黑皮鼠》、《浴室别恋》以及小小说集《因为有爱》、《好爸爸教出好作文——作家爸爸的作文经》等十余部畅销书。作品曾入选各种选本,并被译成英文,远销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及香港和台湾地区,先后获2005年香港“雨林”20本好书奖,2008年澳大利亚圣米诺基金会“泛艾美”文学奖。《因为有爱》获2009年冰心儿童图书奖,《桐桐的点点狗》获2010年《小说选刊》长篇小说大奖。

亦农有二十余年小说创作的经历,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文学功底,他又深谙当前商业文学创作的特点及规律,这部他精心创作的长篇小说《美人蹄》,结构布局合理,细节处又处理得精确到位,雅俗共赏。一经出版,就迅速攀升至多家畅销书排行榜之首。

网上盛传当代四大恋足作家:第一,金庸,代表作《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第二,贾平凹,代表作《废都》;第三,亦农,代表作《美人蹄》。第四,冯骥才,代表作《三寸金莲》。

媒体评论: 2008《石佛镇》,“中国版吸血鬼”、“本土最恐怖小说”;

2009《美人蹄》,令他饱受非议,几近辍笔;

2009《因为有爱》,亦农二十年小小说精选集,小小说的经典读本;

2010《北京记者》,潜伏八年,沉默四载。中国打假作家第一人。

2010《血纸人》,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最好的抗战题材长篇恐怖小说。

2010《好爸爸教出好作文》风靡校园,“最实用小学生写作辅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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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外国小说阅读技巧

全文共 1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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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物:

1、辨识小说的主人公。

最能表现小说主题的人物,是小说的主人公。

2、概括人物形象。

姓名+性格(品行)+身份(职业、评价)

3、指出塑造人物形象的方法。

①正面描写。也叫直接描写,即通过直接地描写人物的肖像、行动、语言、心理、神态、细节描写来揭示人物思想品质及性格特点,反映作品主题。

②侧面描写。也叫间接描写,即通过他人的言行间接地描写主人公。

小说对××人进行了××××描写,表现了他的××××性格。

4 、概括人物的性格特征。

A、抓人物的行动、语言、外貌、心理活动。

B、抓富有表现力的词语。

C、抓人物的多个方面和不同表现。从一个方面一件事概括人物特点是不全面的,所以,在概括人物特点时,要从多个材料,多方面地分析人物的表现和变化来归纳人物的特点。

二、关于环境:

A社会环境描写:①交代时代背景。②交代社会习俗。③交代思想观念。④交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⑤揭示小说的主旨。

公式:这是××××描写,交代了××××,揭示了××××。

B景物描写:①交代故事发生的背景。②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③烘托人物的心理活动及感受。④渲染气氛。

公式:这是××××描写,渲染了××××气氛,烘托了××××心情,

为下文××××作铺垫。

三、关于情节:

1、概括故事情节。

××人干××事。

××人在××时××地××干××事。

2、如何做填空题。

A 、由已知推未知。故事情节,指的是开端、发展、高潮、结局。要看清楚题目要求填的是什么。

B、读懂所给的示例 ,格式、语气要一致。

四、关于标题:

1、标题的含义。

表层义(即字面义)+深层义(比喻义或引申义或指代义)。

2、标题的作用。

①点明小说的中心。②高度概括小说的主要内容。③是贯穿全文的线索。

④交代主要人物。⑤引起读者阅读的兴趣。

3、 给小说拟标题。

A、看中心句。B、看开头和结尾。C、看文中反复出现的句子。

五、指出关键性词语的含义并赏析关键性词语。

表层义(即字面义)+深层义(比喻义或引申义或指代义)。

××词语用得很好,它的原意是××××,在这里的意思是××××,表现了××××(结合小说主题)。

六、赏析关键性句。

A、从修辞的角度。

修辞方法+效果+语境作用+表达了××××感情(或××××主题)。

B、从哲理的角度。

表层义(即字面义)+蕴涵了××××哲理。

C、从用词的角度。

××词用得很好+效果+语境作用+表达了××××感情(或××××主题)。

七、概括小说的主旨。

通过××××,表达了(揭露了、赞扬了) ××××。

比如:这篇小说通过菲利普夫妇对亲兄弟于勒的态度反复变化最终弃而不认的故

事,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八、赏析小说的写作特色。

①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②衬托。③对比。④象征。⑤设置悬念。

⑥铺垫。⑦照应等。

九、揣摩人物的情感。

一抓,抓住句子中直接表现人物情感的词语。比如:“他高兴地说”中的“高兴”。

二析,即分析重点词语。比如:《生日》一文中,“百感交集”一词,是形容很多感情交织在一起的,那么体会人物情感时,应该是很多种,而不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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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著小说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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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桑提亚哥——一个坚强、不畏困难不怕失败的人。他虽然饱受打击,却从未放弃过寻找希望的念头。他虽然屡遭失败,却从未有灰心的时候。他虽然险些在马林鱼嘴下丧命,却能又一次点燃胜利的希望。

桑提亚哥是一个在海明威笔下生动形象的渔夫。桑提亚哥84天出海一无所获,他的顽强与拼搏,迎来了第85天充满希望的黎明,又迎来了第85天灿烂的阳光。第85天,老人出海了。在茫茫大海中他的坚持终于得到回报:一条大马林鱼上钩了,

接下来的四天,便是老人与大马林鱼的较量。寒风刺骨不怕,缺水也不怕。他运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大马林鱼迎来了胜利。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尝试,老人终于战胜了大马林鱼,他敢于向失败挑战。老人与海的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不放弃,总有一天你也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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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超渡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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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预产期还有十几天的时候,孩子入了盆,李渡的肚子直往下坠,精神倦怠,手脚浮肿,也不吵着要出门了,天天待在家里,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没一会儿便要上洗手间。

陈端成看着心疼万分,整日亦步亦趋地跟着,寸步不离,白天给她揉腿,削水果,哄着吃饭,晚上李渡一有动静又马上醒来,给她递水盖被子,陪着上厕所,事事亲力亲为,虽然累得眼睛下面青黑一片,心里却雀跃得很,天天算日子,等着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终于熬到了预产期,夫妻俩一起去医院做最后一次产检,结果B超显示羊水有点浑浊了,医生建议当天住院,第二天剖腹产。

陈端成当时就愣了,皱眉问道:“一定要做手术么?”医生说:“最好是做手术,不然孩子会缺氧的。”

陈端成脸色发白,在办公室里来回转圈,医生不好催促,公事公办地说:“当然坚持要自己生也……可以。”

李渡坐在一旁,等了一阵,看陈端成迟迟做不了决定,只好自己出手了,沉声道:“住院,明天手术!”

第二天,李渡被安排做第一台手术,周围很安静,没有一点声音,但轻微的耳鸣一直伴随着陈端成,他定定地坐在门口,唯有搭在膝上的手指偶尔轻跳一下。

剖腹产很快,不过半个小时,孩子就被两个护士抱了出来,陈端成赶紧站起来,几步跨过去,看见了那个张嘴大哭的小家伙儿,护士喜气洋洋地说:“快看看,你儿子,七斤六两。”陈端成还没看上两眼,发个楞的功夫,护士就把孩子抱走了。没过一会儿,李渡被推了出来,陈端成快步向前,看见李渡头发散乱,贴在脸上,嘴唇苍白,他忍住眼泪,把她的头发拨开,轻声说道:“老婆,你辛苦了,是个儿子,有七斤六两呢!”

李渡麻药劲儿还没过,眼睛半闭着,说了一声:“知道了。”

李渡被推到病房,躺在床上,伤口闷疼,陈端成在一旁抱着孩子,用痴恋的眼光仔细端详,“我儿子,长得真英俊!”‘

李渡勉强伸头看了一眼,一张小脸皱巴巴的,还没有巴掌大,上面一层灰,可能是抹的爽身粉,肿眼泡,小鼻子小嘴,还好,头发是直的,不知道陈端成从哪里看出来的英俊。

不过自家的孩子自己疼,长什么样李渡也是喜欢的,陈端成更是抱着就不愿撒手,给孩子喂奶,换尿不湿,无师自通,保姆站在一旁都插不上手。

出院后,陈端成固执的要求李渡坐月子,请了一个很有经验的月嫂来看顾,一切从严要求,不沾冷水,不洗头洗澡,猪脚汤,鱼肚汤,鲫鱼汤,轮番上阵,喝得李渡头晕眼花,不过为了孩子能有奶吃,忍了!不能忍受的是为什么不让洗头洗澡啊?这都什么年代了!

“你上次小产我不在身边,你自己不注意,身体就吃了亏,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补回来!”陈端成在这方面很传统,又很坚持,就是不让她洗头洗澡,“什么都可以顺着你,这个不行!”

李渡每天要问陈端成数遍,“你觉得我身上有味儿不?”陈端成装作认真的上下嗅一通,才肯定地说:“没有,绝对没有,香喷喷的。”然后还要凑过去亲一下,“来,香香嘴巴!”

李渡再三恳求,据理力争,终于在生完孩子的十天后,不太痛快地洗了个澡,因为陈端成在一旁不断催促,李渡连沐浴露都没用,草草地冲了一下,就被他拿浴巾包住,抱到了床上,急急穿上衣服吹头发。

李渡抱怨:“我在国外的时候,人家都是生完当天就洗澡,我这都十天了,你老是催,都没洗干净。”

“外国人净瞎搞!”陈端成替她吹着头发,很是不赞同地说道:“哪有生完孩子不坐月子的?你又不是外国人,你是我老婆,得按中国人的传统来,要不然落下毛病,我也不能代替你受罪,老实些罢。”

李渡刚当上妈妈,笨手笨脚的,想疼爱孩子又不知道怎么个疼法儿,一抱孩子就紧紧搂在怀里,生怕给摔了。每次喂完奶,她自己出一头大汗不说,孩子也皱着眉头不舒服。可人家孩子爸爸抱着就游刃有余,慢悠悠地圈在胳膊上,随便拍几下,孩子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李渡怎么也学不会,感觉很是挫败,“我真是没用,抱个孩子都抱不好。”

陈端成把孩子接过来抱在怀里轻轻摇晃,说道:“这好比每个人都只有十颗糖,要放在不同的盘子里,这个盘子放多了,那个盘子自然就少了,你在运动和语言上的天赋已经很让人嫉妒了,不用纠结这种小事,这些事,有我呢。”

李渡笑道:“你倒是挺会安慰人的,既然你这么说,那以后你给你儿子喂奶吧。”

“我……”

孩子满月后,正式取名叫湛卢——陈湛卢。

阿卢长得像陈端成,连皱着小眉毛的样子都一模一样,是个活泼漂亮的孩子,高兴时咯咯笑,不高兴的时候也不哭,手边有什么东西就扔什么东西,李渡暗自嘀咕:“阿卢也不知道随了谁,我和你都不是暴躁的人哪。”

陈端成想到年少时的荒唐事,汗颜道:“孩子小么,哪里看得出来品性,长大就好了。

阿卢长到半岁的时候,李渡和陈端成说想找个工作去上班。

她说:“我老待在家里很无聊,想去师范学院联系一下,看能不能去那里当老师,这样的话,上班规律,和孩子待在一起的时间也多。”

陈端成也赞成:“这样行,你应该有自己的天地,要不然浪费了,孩子我多带一点,你去你的。”

陈端成问李渡要不要帮忙,事先找人给师范学院那边说一下,李渡说不用,先自己联系了再说。

其实李渡心里已有八成把握,早在她当导游的时候,师范大学的校长就给她说过几回,让她去那里当老师,这所学校成立时间晚,外语系的法语老师也就堪堪能用,急需李渡这样的人才。

果然去一说,那边就满口应承,考试不过走了个过场,象征性地看了看李渡的相关证件,让她下学期就过来上班,直接从讲师干起。

陈端成让李渡趁着还没上班,去考了个驾照,买车的时候,也没和李渡商量,直接开了个大沃尔沃回来。

“你是让我开去参加阅兵式么?“李渡都快哭了,这黑咕隆咚的一坨,远远望去跟装甲车一样。

“不好看啊?我觉得挺好看的,你个子高,得开大一点的车才像样。”

陈端成也知道这车不太秀气,本来是打算给她买辆卡宴的,可是想想,算了,好不好看不重要,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他把车门打开,拍拍方向盘,“稳重大气,低调内敛,多符合你老师的身份,来,试一下!”

“我每天开着装甲车去学校,是够低调的。”李渡无奈地说。

开学前几天,李渡从学校报到出来,来到停车场,摁动手里的钥匙,沃尔沃“嘀嘀”响了两声,她拉开车门,正准备上车,一个男人慢慢走到她跟前,身形高大,挡住了阳光,阴影将她覆盖。

男人低声叫她:“李渡……”

李渡有些惊讶,很久没有看到这个人了。

她叹了口气,说:“你到这里有事么?”

欧修良微低着头,蹙着眉,胸口起伏,似有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他说道:“嗯,来这里有点事。”

此时临近中午,停车场很寂静,像一潭死水,不见半分涟漪,可谁又知道表面的平静之下是暗涛在汹涌,在翻滚。

李渡没说话,她在等着欧修良说话,

欧修良喉头滚动,声音暗沉,“你……伤都好了么?”

李渡点头,说:“好了,没什么问题。”

他看着脚下方砖的缝隙,缝隙中有绿色的小草顽强地长出来,尽管只有一点点土,但不妨碍它们的旺盛。

“他…对你好么?”

没等李渡回答,欧修良又自言自语地说:“我知道,自然是好的,连你回来都是包的飞机。”他连忙又解释道:“那天我恰好去机场碰见了。”

李渡微怔,须臾,问他:“你也好吧?听说宋长胜调走了,还好没影响到你。”

“我能受什么影响?有新靠山了呀!”欧修良笑得有些古怪,

李渡不忍他将自己说得那么不堪,说道:“你不要这样说,不管她的家庭是怎样的,你们两个人过得好就行,不必狷介这些事情。”

欧修良默默点头,

他和她的对话就像年久失修的链条,凝涩而粘滞,说一句,停一阵,再说一句,又停一阵,

带着生锈的过往,在这火热的中午。

欧修良喉咙酸堵,语带酸涩:“我听说你遇到车祸,很……担心,只是……工作太忙,不能过来。”

李渡善解人意地笑笑,“没关系的,只是有点骨折,很快就好了。”

欧修良望着她,眼睛像深不见底的宇宙黑洞,能吸卷一切,

他咬着牙,脸上突出棱角,似乎极力在隐忍着什。

李渡轻声说:“我要走了,我儿子还在家呢。”

欧修良抬起两道浓眉,低低地问:“如果……”

李渡缓缓说道:“不会的,修良!”

她一直连名带姓地叫他“欧修良”,此番唤他修良,他心中没有半分欢喜,因为他知道,唤了这声“修良”,他和她,就要擦肩而过,从此路人了。

欧修良得了答案,没有说再见,转身大步离去。

李渡上班后,陈端成基本就很少应酬,但凡他在家,必定是他陪着孩子玩。李渡兼了精读和口语两门课,她本身做事就很认真,这下更是经常备课到深夜,陈端成总是默默地给她递上一杯牛奶,一碟小点心,床头的那盏灯,会一直亮到她上床的时候。

功夫不负有心人,上班不过短短半学期,李渡带的班法语成绩就提高了一大截,经常还有外系的学生过来蹭课。让陈端成恼火的是,居然有一个历史系的男老师声称也想学法语,没事就打电话过来向李渡请教,李渡是个实心眼,没往别的地方想,人家问,她就答,同事么,应该的。

陈端成恨得牙痒痒,找李渡抽风,“你有没有和你同事说你已经结婚了啊?”

李渡并没有隐瞒过自己已经结婚了,有人问起她当然就说,问题是那男老师没问啊,人家只是问法语啊。

“人家又没问我这个,我没事儿说自己家私事干嘛?”李渡一句话就把他给堵住了。

直到有一天,李渡在洗澡,陈端成“迫不得已”帮她接电话。

“李老师吗,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巴拉巴拉一大堆,

陈端成等他说完了,才淡淡地说:“李老师洗澡去了,我是她丈夫,请问您贵姓?”

那头磕磕绊绊地说:“我……我免贵姓周。”

“哦,周老师,您着急吗,着急的话我现在就把电话递给她?”

“不,不着急,我回头再打!”周老师坚决地说。

陈端成客气地挂了电话。

后来,没有后来了,那位勤学好问的周老师再也没有打电话来请教问题了。

陈端成决定没事要多去学校走走,虽说李渡他是绝对放心的,可谁的老婆被人惦记都他妈心塞啊!

没过几天,陈端成得了空,早早就下班到学校去,结果李渡不在办公室,同事说她打球去了。

陈端成走到网球场,看见李渡和一个年轻的男人正在挥汗如雨地打球,还和以前一样的灵活矫健,男人打得似乎也不错,俩人旗鼓相当,一来一回地打了半个多小时才结束。

李渡早就看见陈端成了,和男老师打了个招呼就开始收拾东西回家。

上车后,陈端成问:“这人是谁啊”听起来语气很正常,也没什么醋意。

李渡颇为赞赏地回答:“体育系新分来的老师,人年轻,技术好,体力也不错。”

陈端成没再说什么,随便聊着天,到超市去买了东西才回家。

晚上吃完饭,阿卢洗过澡就睡了,李渡躺在床上在看书,陈端成踱到床前,把李渡的书抽走。

李渡皱眉:“干嘛呀,人家正看书呢。”

陈端成不说话,欺身把她压倒在下面,李渡使劲推他,陈端成把她的手按在床头,

他目光阴沉地看着她说道:“年轻?技术好是吧?我就老了,技术也不好啦?”

李渡觉得很可笑,这根本就是无理取闹嘛!

陈端成不理会她的嗤笑,沉沉说道:“今天,你说要几次,什么姿势,我都没问题!”

李渡手被摁住,就用腿踢他,陈端成身上硬邦邦的,也不在乎被她踢几脚,

陈端成一双眸子,黑得像墨,缓缓低下头,亲吻她的脖子,往下,一直往下……做了他心里一直念叨了很久的事。

陈端成使出手段,把李渡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一晚上,最后她一点力气都没了,他还一边顶,一边问:“你说我老了没有?技术好不好?”

事后,李渡将这次的行为定性成“没有自信的表现”,陈端成冷哼一声:“我是那种没有自信的人吗?”

阿卢开始会走路了,他爸一回来就从李渡怀里挣出来,屁颠屁颠地迎上去,张开双臂喊:“爸,爸!”,陈端成一把抱住他,高高地举起转圈,阿卢高兴得咯咯笑,然后是父子俩一顿乱亲,陈端成满脸都是口水。

李渡可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干巴巴地站在门口妒火中烧,随手摔了一条阿卢用过的脏毛巾给陈端成,“你给阿卢灌了什么迷魂汤,我也天天陪他玩呢,怎么不见他对我这么热情?”

陈端成暗笑,李渡所谓的陪着玩,就是一本正经给阿卢说法语,讲道理,教他认字,阿卢对她热情才怪呢!

他一边用毛巾擦掉脸上的口水,一边对李渡讲:“他现在小,觉得爸爸好,你放心,儿子都是和妈亲的,以后长大了保证黏着你,我这个爸爸都要靠边站。”

说是这么说,李渡觉得还是应该多讨好儿子,可陈端成的那些花样她都不会啊。

有一天,陈端成回家,保姆在楼下忙,楼上隐约有李渡的声音,他轻手轻脚地循声上楼,看见李渡和阿卢坐在床上,阿卢“啊啊”地叫着,小屁股一蹦一蹦的,李渡声音低柔,正在说法语,好像是念一首诗,陈端成站在门口,含笑看着母子俩。

李渡抬头看见他,有点不好意思,“你干嘛站门口不出声啊?”

“我听你说法语的声音很迷人,是在念诗给阿卢听么?”

李渡腼腆地笑笑,虽说孩子都生了,可她还是像个少女般羞涩,陈端成喜欢得紧,一到晚上就缠着她:“李老师,来,我们交流交流。”

“念什么诗呢,翻译给我听听。”陈端成说,

李渡慢慢说道:“

我渴望与你一起生活,

我渴望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一辈子,一辈子,

我渴望歌唱当你歌唱时,

我渴望哭泣当你哭泣时

我渴望笑当你笑时,

…………

陈端成听完,眼里漾着笑,说:“你可以对阿卢说,爸爸爱妈妈,妈妈也爱爸爸,这样我和他都能听得懂,其实意思都一样。”

阿卢看见陈端成很兴奋,要抱抱,陈端成把他抱起来,对他说:“妈妈厉害不厉害?法语说得这样的好,还会念诗呢。”

李渡看着面前对她微笑的两个男人,一个清俊优雅,黑发中夹着银丝,一个眼睛亮若晨星,嘴里滴着长长的口水。

她在心里默默地说:“爸爸,你看,我真的生活得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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