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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野圭吾的代表作《白夜行》小说简介(精选20篇)

《夏至未至》傅小司被人说成抄袭,在一次画展中,那个说他抄袭的女画家找人来闹,陆之昂看不过去,拿瓶子砸了那个女人的头,傅小司让陆之昂快跑,陆之昂成了通缉犯,逃亡后沦为乞丐。有一次在便利店看见了傅小司的画就哭了,被便利店的人当成了疯子,再后来警察来了,陆之昂就被抓走了。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故事中的陆之昂温和开朗,与傅小司是两种不同性格类型的男生。他们之间好得可以为对方打得头破血流,却又恨得老天怎么又生了对方一个他,彼此都已融入对方的生命,在经历了亲人离去、遭人陷害等问题时,都永远守候在彼此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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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猎艳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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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小哥出门遇到女老板,从此走上人生巅峰。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快递员猎艳记小说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

这一路比去西藏,也就只好了那么一点点,一幵始上高速还好,等到了四川以后,下来高速去往他们县城就只有国道,而且是山区,路况并不好,方志强只能慢慢地开着,好在是西藏他都来回两趟了,什么样的路况他也不怕了。但是很无语的是,开了那么久到四川也只相当于走了一半,因为剩下的路全在山里,很多地方连个像样的路都没有,导航也都是找不到地方,方志强自己也从来没有来过,甚至于很多地方,想要找个人问路都难,方志强几次开错地方,半天的功夫才又找到路。

要不是为了李潇潇,他简直不能想象自己能吃这么多的苦。

就这样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到了堂姐家的小村子。方志强眼看着远处的村落,简直想哭。他实在是太累了一颗心跳不止,除了是累,还有就是仿佛有了感应:李潇潇一定是在这里。

往村里去没有大路,车子开不进去,父亲给的地址也只是写明到了这个村子,剩下的就不知道了,方志强只能把车子停在村外,准备靠着一张嘴和两条腿走到表姐家里。

然后他慢慢地走着,打量着这里的环境,的确是非常贫穷,到现在都还是非常原始的模样。只有村头几间水泥砖瓦房,大概是新砌起来的,还算比较气派。上面挂着“唐家村中心小学”的白色牌子,看起来还有点像那么回事。

这时候按理说是寒假,不应该有学生上课,但是方志强却看到陆陆续续好几个小孩都端着碗或者是提着袋子,往小学校里去。正好他也要问路,就拦下来一个小孩:“你好,问一下,方小萍的家在哪里?"

那几个小孩嘻嘻通话指给了他,方志哈哈用带着口音的普通话指给了他,方志强抬起脚步想起来又问道:"你们这时候去学校干什么啊?”而且还都提着东西,方志强看到都是煮鸡蛋、糖糕还有一些家里过节才有的好吃的。

几个小孩子抢着告诉他:“给李老师送去。李老师不愿意去我们家里过年,所以爸妈让我们给她送吃的过来。”

李老师,方志强的呼吸都停顿了,缓缓站起身来,准备进去小学校。随即听到几个小孩欢呼着喊道:“李老师,我们给你送吃的来了!”然后丢下方志强就跑来过去。

方志强转过身,看到站在他后面的,被一群小孩子簇拥着的女孩,虽然衣衫朴素到完全认不出来,可是那纯净美好的笑容,却一如初见时候。

李潇潇。

方志强张张嘴,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然后忽然就发现自己控制不住,已经泪流满面了。

“我找了你那么久……”方志强呜咽着,上前一把抱住了李潇潇。

而李潇潇也完全惊呆了,任由方志强抱住她,好一会才敢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同样地抱住了方志强,眼泪也无声无息地落下:“强子……”

那一晚上,李潇潇在中央广场目睹过方志强和黄婉婷卖唱,决裂之后,第二天,她就安排好所有的事情,然后踏上了四川之路。微信:jxxs9966这也是她一直以来的想法,想去为贫困山区的小孩子做一些事情,而且最主要的是,她现在非常的伤心,只想转移自己的痛苦,只能寄望于去支教这种有意义的事情。

她捐款兴建了这所学校,又帮助其他地方的村镇建立了学校,然后留下来当一名普通的老师。户斤以人都非常喜欢这个漂亮而又热情的女老师,何况她给孩子们带来那么好的学习机会。在这里李潇潇感觉到,自己真的是终于平静了下来。

只是有时候,深夜里头,听着外面的风声,还是会回想到上海的最后一夜,那样的风声,不停地刮着,像是从来没有停止过。眼泪还是会蔓延。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不合适,为什么还要一意孤行地爱着。受过伤也不肯悔改。

新年了她也不想回去,怕回去上海再重新相遇,她还是没有办法好好面对。但是毕竟是除夕,这样重要的日子,所以她就给方志强的父亲打了个电话,谁知道确实方志强接的,听到那熟悉的声音,眼泪再度不能自已,她赶紧匆忙地挂上了电话。谁知道,方志强就这么找来了。

“我为了找你,把西藏都踏遍了……”方志强说着,把之前找李潇潇的过程讲给她听。李潇潇的眼泪都落了下来,凝视着他乌黑消瘦的脸庞:“强子,对不起……”

那导致他们分离的误会,方志强也解释清楚了:“我真的只是去苏北筹备新店的开业,这一点聂倩和老陈都可以作证,你可以去问他们。我不知道亚欣回来的事情,但是我想,大家都不应该再去打扰彼此的生活。我现在千辛万苦找到你,只想余生都和你一起度过,潇潇,我们不要再分开了好吗?"

他说着,缓缓地单膝下跪:“我这次来的匆忙,没有来得及买戒指,只能回去补上。但是我的承诺,我带来了,和我一起:潇潇,我会永远爱你,守护你一生一世。答应我,嫁给我好吗?"

李潇潇哭着拉起他,扑到他的怀里,哭了个痛快。

方志强给小萍姐留下一笔钱,也带到了父亲的问候,他这一次来的匆忙,所以没有时间去安排小萍姐以后的生活,只能等跟李潇潇的婚礼结束以后,再回来认真地帮他们想办法,把他们带出去,或者是找一些其他可以摆脱贫困的路子。

然后,方志强开着车,重新踏上了归途,只不过这一次他终于不是一个人,而是带着自己最爱的人、未来的妻子。

回到上海以后,方志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跟李潇潇举行婚礼。他一刻都不能等了,太过曲折的过程,如今终于好不容易走到结局,他怎么还能等下去?

所有人的观点都非常一致:“你俩,早就该结了,要不然也没有这么多的事情。”本来李潇潇母亲还有点赌着气,可是李潇潇态度坚决,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辛辛苦苦千万里追到西藏又追到四川去找自己的,方志强对她的爱,也远远不止这些,所以她认定了是一定要嫁给方志强的,母亲也反对不了什么,最终只能不太痛快地答应了。

所以,在王霞的婚礼之后,紧跟着李潇潇和方志强就举行了婚礼。婚礼当然也是由方志强亲自策划的,他很早就在脑海中有这一场婚礼的构想了,只是到了此刻,才终于把它付诸实现。

那一天真的是盛况空前,佳家和商业资讯公司,还有工作室,很多人都去帮忙,包括像王霞、刘艳聂倩这些朋友也都去了。而且因为李潇潇毕竟还是亚美的名义董事长,所以在媒体上也被轰轰烈烈地公布开。整个婚礼十分的盛大。

婚礼的一幕是在黄浦江边,李潇潇小心翼翼地在江水中放下一只漂流瓶,最初和最后,都是这一幕。拍摄的时候,直接把这一带都清场了,旁边的情人墙上挂着大幅的他们的照片,然后摄影机对准他们,拍下这一幕。

王亚欣带着小宇,漫无目的地在江边闲逛着。她特地带着小宇去探了监,去看薛凯,小宇的病情,让她只能寄望于这个男人了。可是让她失望的是,见到薛凯以后,小宇还是没有任何的好转,甚至于非常的抗拒,哭闹不休叫着爸爸,在王亚欣的怀里挣扎着。

王亚欣只能安慰着他:“现在不是见到爸爸了吗?等爸爸以后不那么忙了,就可以天天见到爸爸了。”

可是小宇回复她的,是更激烈的哭闹。

这个办法根本就没有用。亚欣每天都是愁肠百结,想带小宇回澳洲,可是小宇也根本不同意。她只能在一家又一家医院辗转着。

亚欣牵着小宇,呆呆地往前走着,想着小宇的表情,完全没有发现周围是怎样的环境。而小宇的眼神却忽然定住了,他看到了旁边的大幅照片,那上面有着他非常熟悉的笑容。

“爸爸!”小宇指着那照片,大声地叫了起来。亚欣一个激灵,顺着小宇的视线看过去,然后完全地呆立当场,几乎是不能动弹。小宇口中叫着的爸爸,是强子?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小宇已经不顾一切地往旁边的人群里面冲,一边不停地叫着“爸爸爸爸”。亚欣急坏了,连忙一边叫着小宇一边紧跟着。而这时候正好拍完,李潇潇刚刚放下漂流瓶,站起身来,对着镜头外的方志强一笑,方志强就没把持住,大庭广众地耍起了流氓,直接拉过李潇潇,忘情地吻了起来,然后旁边大肚子的刘艳带头发出一阵嘘声。“别闹了,他们都看着呢。”李潇潇脸都红透了。“就是要让他们都看着我们的幸福。”方志强霸气回应着,笑着看着李潇潇,然后紧跟着,他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叫着“爸爸爸爸”,而另一个曾经刻骨铭心的声音叫着小宇,随即就是完全碎不及防的,两个人跌跌撞撞地跑到了他的面前。而那个小不点直接冲到了他的怀里叫着爸爸,被后面的女人一把拉住。

“亚欣……”方志强完全的愣住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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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故事简介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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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秦军在长平一线,大胜赵军。秦军主将白起,领兵乘胜追击,包围了赵国都城邯郸。 大敌当前,赵国形势万分危急。平原君赵胜,奉赵王之命,去楚国求兵解围。平原君把门客召集起来,挑选20个文武全才的门客一起去。经过挑选,最后还缺一个人。

门下有一个叫毛遂的人走上前来,向平原君自我推荐说:“听说先生将要到楚国去签订‘合纵’盟约,约定与门客二十人一同前往,而且不到外边去寻找。可是还少一个人,希望先生就以毛遂凑足人数出发吧!”

平原君说:“先生来到赵胜门下几年了?”

毛遂说:“三年了。”

平原君说:“贤能的人处在世界上,就好比锥子处在囊中,它的尖梢立即就要显现出来。如今,处在赵胜的门下已经三年了,左右的人们对你没有称道,赵胜也没听到赞语,这是因为先生没有什么才能的缘故。所以先生不能一道前往,请留下!”

毛遂说:“我不过今天才请求进到囊中罢了。要是我早就处在囊中的话,就会像锥子那样,整个锋芒都会露出来,不仅是尖梢露出来而已。”平原君终于带毛遂一道前往。

到了楚国,楚王只接见平原君一个人。两人坐在殿上,从早晨谈到中午,还没有结果。毛遂大步跨上台阶,远远地大声叫起来:“出兵的事,非利即害,非害即利,简单而又明白,为何议而不决?”楚王非常恼火,问平原君:“此人是谁?”

平原君答道:“此人名叫毛遂,乃是我的门客!”楚王喝道:“赶紧退下!我和你主人说话,你来干吗?”毛遂见楚王发怒,不但不退下,反而又走上几个台阶。他手按宝剑,说:“如今十步之内,大王性命在我手中!”楚王见毛遂那么勇敢,没有再呵斥他,就听毛遂讲话。毛遂就把出兵援赵有利楚国的道理,作了精辟的分析。

毛遂的一番话,说得楚王心悦诚服,答应马上出兵。不几天,楚、魏等国联合出兵援赵。秦军撤退了。平原君回赵后,待毛遂为上宾。他很感叹地说:“毛先生一至楚,楚王就不敢小看赵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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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整体感知内容,把握小说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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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小说的要素之一,人物形象的塑造、人物性格的展现与演变,都是在情节发展中完成的,小说的主题、作者的思想倾向也都是在情节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清晰起来的。所以,阅读小说首先是要感知作品内容,弄清楚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发展、高潮、结局,有哪些矛盾,这些矛盾又是怎样解决的等等。读《祝福》,应该透过其“倒叙”的外在结构形式,理顺祥林嫂生活的轨迹,即初到鲁镇――再到鲁镇――沦为乞丐――在痛苦中死去,并结合她的外貌、心理、精神的变化,小说的内容就会了然于心。读《守财奴》,要梳理出葛朗台在“财”方面的种种表现:抢财――骗财――守财,忽而与妻女矛盾紧张,忽而与妻女“讲和”,在时起时伏、时紧时弛、时缓时急、一波三折的情节发展中,葛朗台翻来覆去的自我表演,把一个贪婪、吝啬的灵魂展现在读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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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白夜行》800字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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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读的书,应该读恬淡、美好的故事,这样睡觉才会睡得舒服。然而我,在那么一天,读了一本书,叫《白夜行》。是在晚上,就是这么一本悬疑推理小说,使我毕生难忘。

在黑夜,思绪比白日更为缠绵,神经也更为敏感。很难表达出看完这本书的感受,看完脑袋乱成一团,似有千言万语要说,却无语凝咽,吐不出一字。好像一个人在看星星,可以看清楚每一颗明亮的星星,却不知道北斗七星在哪个位置。

雪穗,在幼时经历残忍而黑暗,被人施以暴行,不止一人,不止一次,究竟有多么痛楚,才会变成19年后的雪穗。那句“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你明白吗?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想必白夜行这名字也是依此而来的吧,果然世界上,有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亮司和雪穗在图书馆相遇,成为了好朋友。直到有一天,亮司因突然的事件杀死了他的父亲,在往后的19年里,他一直在赎罪,一直游走在阴暗的角落里,直到有一天,为了雪穗把剪刀插入了自己的胸口。

雪穗没有人,性不仅没有好的人性,也没有坏的人性。他认为的人性,是太阳吧……她只是夺取,夺取他想夺去的,夺取她曾经没有。曾经缺失过的。甚至为此可以让桐原亮司拍川岛江利图裸照等杀许多阻碍自己的人。甚至雪穗自己也杀人,杀亲生母亲和养母,这里面的人性太沉重了,爱也太过于隐晦,甚至不能称之为爱,因称之为羁绊,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就像虾和虾虎鱼一样失去任何一个,都是悲哀。

但是这个世界哪有什么非黑即白的事情啊,哪有纯粹的恶呢?在结尾处,我依旧可怜她,即使她已身处上流社会了,但她却没了自己的太阳,是能像一个幽灵一样了……她一次都没有回头的离开,不能回头,也无法回头。

雪慧和亮司,以前不可以,以后也不能够在白天,在太阳底下手牵手一起走路了,终其一生,也不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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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玄镜司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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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距离六道轮回最近的世界,所有世界的生灵在投胎之前都要来这里走一遭。前世与今生在这里紧紧纠缠,每一个生灵都有伴生魂具,魂具种类由前世印象最深刻的事物决定。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l|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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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王的日记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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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阿根廷队十号小心翼翼地打开回忆簿,映像里十二年前青涩腼腆的自己会惊起内心中怎样的波澜,是感慨一头飘逸的长发早随时光的洗礼逐渐远离,还是忽然发觉曾经清澈如水的眼神里,遗留下烦恼的痕迹。

那一年,捧回世青赛冠军的邻家男孩来到德国,懵懂中隐约可见些许对自己的期待。身后,看台上的马拉多纳挥舞着蓝白色的球服,昭示着经年之后,又一个小个子,来继承自己留在神殿里的衣钵。

日耳曼湛蓝的天空下,初出茅庐的梅西收获了属于自己的进球,却也第一次感同身受的体会到,什么是“阿根廷别为我哭泣。”坐在替补席上专属菜鸟的位置,19岁的梅西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泣不成声的队友,只好暗自许下诺言,要变得无比强大,强大到队友因为自己,不再悲伤。

十年间,梅西做到了当今职业足球运动员所能做到的一切,力挽狂澜,英雄主义,个人功绩,团队荣誉…属于罗萨里奥青年人的传说每天都在如期上演,而命运,也终究把多年前马拉多纳手中象征国王与救世的球衣,赋予理应承担一切的梅西。于是,十二年后,作别一头长发的阿根廷队领袖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南美热土,开启了自己的加冕征程。

面对波黑队,梅西灵巧的进球为自己打破了跨越了一整个南非的进球荒,也引领着球队迈出坚实的第一步。那一晚,梅西微笑着离开场地,全场掌声雷动。暗夜的尽头,复兴的曙光格外清晰。

又战伊朗队,气势汹汹西亚人展现出自己坚韧顽强的一面,密不透风的防守和咄咄逼人的进攻给志在夺冠的阿根廷队制造了极大的麻烦。可是真主保佑的子民终究没能在上帝庇护下的巴西土地上演奇迹,赛前被他们视为最危险敌人的梅西在最后时刻的绝杀救主让波斯门将彻夜的努力化为泡影。蝉联全场最佳,阿根廷队长的荣誉实至名归,不可动摇。

而后,尼日利亚人成为了阿根廷队小组全胜的最后一块垫脚石。本场比赛,梅西在上下半场的开局阶段分别攻入一球帮助阿根廷对两度领先,而这也是蓝白十号在世界杯赛场奉献的第一次“梅开二度”。赛后,尼日利亚队门将毫不吝惜自己对梅西的溢美之辞。赢得对手的尊重,就是赢得所有。

小组顺利出线后,梅西和他的阿根廷队迎来了淘汰赛的首个对手瑞士队。尽管同仇敌忾的“红衣主教”们与自己缠斗了九十分钟也难分胜负,但加时赛临近尾声的时刻梅西再次扮演了关键先生的角色,送出的精准助攻让迪马利亚完成绝杀保送球队成功晋级。这一夜,天使和国王延续着潘帕斯雄鹰翱翔的征途,奥运会决赛夜的光荣在巴西重演。

对阵比利时,烟枪的破门让阿根廷时隔二十四年再次闯入久违了的四强。再战荷兰队,阿根廷人又在点球中让橙衣军团的无冕录里平添一分痛苦。没有进球,没有一击致命,但进入决赛前梅西,已愈发像个领袖,像个志在称雄的王者。马拉多纳的辉煌,已经摆在梅西看的到的前方。

决赛,又是德国。莱茵河畔的点杀和好望角旁的屠戮让梅西用八年品尝了两次德国人给自己带来匆匆作别的苦楚,而这次,大力神杯就在眼前。赛场外,夕阳下威严的基督鸟瞰着整个城市,在神明的注视下,梅西期待着一战功成。

严密包夹下的强行突破,带球杀入禁区后的传中,没错,时隔十二年重回决赛德国人从不惧怕阿根廷队的锋线与后防,除了对方拿球,奔跑,和突然启动的梅西。于是,德国铁蹄从始至终碾压着梅西想要经过的路,也如愿以偿的在最后拦住了梅西捧起大力神杯最后几米旅途。

后来,阿根廷人还是哭了,阿奎罗的哭泣和看台上染湿了蓝白色的眼泪诉说着一个国家的委屈。可是梅西,却留给世人最坚毅的眼神,十二分的隐忍与遗憾,噙着诺大的悲伤,一如四年前的卡纳瓦罗。

金球奖,算不上最好的安慰,却是最大的肯定。可是强颜欢笑的梅西心里清楚,哪怕自己书写的光荣册里载满再多的荣誉,只要少了大力神杯,便称不上完美。诚然,人生少了些不完美,人生又该多遗憾。

四年后,梅西便过而立之年了。从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到如今引领阿根廷杀入决赛的国家宠儿,梅西经历了太多大悲大喜,若即若离。人们说没有皇冠的国王便算不得国王,可是人们也坚信,拥有万马千军的领袖,值得子民俯首称臣。

下一次,梅西的世界杯之旅将重回欧洲,自己梦开始的大陆。彼时,等待梅西的,又会是怎样的情愫?

[国王的日记题目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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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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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琅琊榜》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被翻拍成电视剧之后,电视剧和小说一起火了。那小说里,最后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琅琊榜讲述的是朝堂上的斗争。本文的特点是没有女主,所以感情一线描述的不是很明显,这让男主的结局更加简单了。

最后的结局是男主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战死(结尾的描述是景琰在一间素室中抄写亡者的名字,每每抄写到最后一个失声痛哭);梁王死后景琰顺利当上了皇帝;霓凰郡主与聂铎成了亲;飞流跟着蔺晨回了琅琊山。

小说简介

梅长苏(胡歌饰)本远在江湖,却名动帝辇。江湖传言:“江左梅郎,麒麟之才,得之可得天下。”作为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的首领,梅长苏“梅郎”之名响誉江湖。然而,有着江湖至尊地位的梅长苏,却是一个病弱青年、弱不禁风,背负着十多年前巨大的冤案与血海深仇,就连身世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原来,十二年前,南梁大通年间,北魏兴兵南下,赤焰军少帅林殊随父出征、率七万将士抗击敌军,不料七万将士因奸佞陷害含冤埋骨梅岭。林殊从地狱之门拾回残命,历经至亲尽失、削骨易容之痛,化身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盟主梅长苏。

十二年后,梅长苏假借养病之机、凭一介白衣之身重返帝都,从此踏上复仇、雪冤与夺嫡之路。面对曾有婚约的霓凰郡主(刘涛饰)、旧时的挚友靖王萧景琰(王凯饰)以及过去熟悉的所有,他只能默默隐忍着一切,于看似不经意间,以病弱之躯只手掀起波波血影惊涛,辅佐明君靖王登上皇位,为七万赤焰忠魂洗雪了污名。

然而由于梁武帝晚年的昏乱治理,南朝境内纷乱四起,已代北魏而立的东魏趁机兴兵南下,朝中一时竟无人能够领兵。为解国难,梅长苏不顾身体病弱,毅然束甲出征,仅用三个月时间,带领大梁军队一举平定北境狼烟,还大梁以和平安定。而此时的梅长苏,也煎熬尽了自己最后的一点心血,在沙场上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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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感恩的小说介绍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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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故事 初秋的海边微风吹拂,蓝天在夕阳的渲染下,与海平面连成一片火红的颜色,波光粼粼的海面上一艘游艇划过,泛起一层层白色的浪花。金色的沙滩上游客们踏着软沙,堆着沙丘,或躺在海边接受波浪的亲吻,享受这晴空下海边的美景。一座别墅的阳台上两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坐在白木藤椅上喝着下午茶,谈笑风生,似乎多年不见的故人。其中的一个是这个海边度假村的董事长莫凡,另一个年纪稍大的人是莫凡的高中班主任王老师。莫凡完全没有想到,在度假村面见外国生意伙伴的时候会碰巧遇见他高中的班主任,他班主任也很惊讶,没想到这次的会见的人是十多年前去教书那个地方的那个学生成绩拔尖但家庭十分贫困的学生。下午茶之后,他们一起度在假村的酒店吃了晚饭,餐间,莫凡与班主任的畅谈中,一大堆往事浮现于眼前。

十多年前,莫凡只是一个偏远山区的普通学生,他的家是那种连吃饭都成困难的家庭。他们家共有六个孩子,莫凡占老四。家境贫寒,可偏偏几个小孩上学成绩都不错,也认真刻苦,但生活都成困难的家庭怎会负担的下这么几个孩子的学费,所以他的大姐,二哥,三姐读完小学就辍学了。可莫凡不愿意,他硬要父母借钱给他上完初中。父母看他成绩很好,又一心想要学习,就厚着脸皮向亲戚借了三年的钱让他读完了初中,但高中实在没办法了。本来莫凡想参加完中考就出去打工挣钱,偏偏中考的时候考了个全县第一名。中学校长硬是叫他一定要去市里最好的中学读完高中,然后考个好大学。可是他家哪有那么多钱去交那昂贵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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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那小说本上,满是回忆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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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堆成山的本子,但我钟爱其中几个,因为它们是我写过小说的本子。

我的第一个小说本,是在四年级时诞生的。那时天马行空的想象无处使,便尽数记录在了它的纸张上。现在将其翻开再读,无处不洋溢着孩子的童真与幻想,却有时还是会被小时候无厘头的想法弄得脸一红,几乎不想承认这是自己亲手写下的笔迹。

六年级时,我有了第二个小说本。不同于原来那个粉红色的作文本,这个蓝色的单行本上开始承载我心中小小的梦想。我计划着写一个长篇小说,计划着当一个作家。我的小说开始有了思考,有了稚嫩的文风,并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收获了小小的成就感。再看那文字,仿佛看见了从前为了梦想认真付出的小小的身影,这是我深刻思考的起源,小说本不仅记录我的思想成长史,还记录着我离梦想的距离。现在还不够近,离梦还远。我还在奔跑。

到了初中,我依旧捧着新的小说本,用笔轻戳着小手,看着窗外纷纷的杏叶飘落,脑中构思着属于自己的故事。这个本子的笔迹从一笔一画的稚嫩,逐渐变成略显成熟的半连笔。它不再记录长篇小说,而是记录短篇。磨砂的封皮曾划痛过我,但我不肯换。

“语文有个基金会,可以投稿,据说最好的五篇文章有机会让全年级人读到!”我的一个热爱写小说的同学拉着我说。“咱们投稿吧,就投小说!”

我点了点头,翻开本子要找合适的。但是我僵住了——没有一篇令我满意。我开始泄气,埋怨自己以前写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小说本静静地躺在桌上,等待着我的决定。它的扉页被风微微吹起,我看到了初一时一板一眼的字:“就算我不够好,我也会变得更好,让别人能认识我。”

这是梦想之路的一个标杆,让别人读到我的作品,是我不能失去的机会,但我几乎就要动摇了呢。我摇了摇头,温习了一遍初一的年轻气盛,也要开始构思了。翻开崭新的一页,钢笔在小说本上缓缓留下沾了梦的墨水。微风拂过,它的纸张在喃喃低语,似乎庆幸保住了我的梦。

文章受到了夸赞,也收到了改进意见。我抱着小说本,看着手机上不同的评论,微微地笑着,沉浸在自己的幸福中。小说本磨砂的封皮,是一股亲切的暖流,涤荡在心间。它给予了我一切,却不图回报。

再次翻看小说本,是我的思想成长史,是我一次次越来越深刻的思考,是我追梦路上的足迹和路标,是我满载幸福的回忆录。

那小说本上,满是回忆。有了它,我才能在梦想的道路上肆意奔跑,放声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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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白夜行》800字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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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其实是在讲人性。东野圭吾好像是在探索人性可以在黑暗中勇往直前到什么程度。很多人在讲,雪穗和亮司是受了伤,可他们后来完全不必走向这个结局啊。这么想的话,就是在judge了。世界上很多事没有为什么,人性可以延伸到多么无穷无尽的地方,那极远处是花朵还是毒汁谁也看不清。就好像,最近发生的舆论声讨最多的两件事,江歌案和三原色,谁能为作案的人背后的动机找出合理的解释?所以我们觉得他们就是奇葩,反社会,变态,没人性,可是这世上的确存在有些人就是没有心地活着。这个例子不可类比本故事,本故事的主角不是没有心的麻木之人,而是心里的温暖角落仅此而已,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人性有太多面了,这个故事探索的是其中一面,告诉我们,人性的绝望可以有多么强大,亮司是绝望的,雪穗是绝望的,以至于完全不在意其他人带来的温情即使它存在,比如养母和江利子都是真心实意爱着雪穗的人,但都被她伤害;还有,人性中有绝望,但只要没去死,就是有希望、有期盼,比如雪穗之于亮司,安全感之于雪穗,都是人性中的希望。但由于绝望太深,期盼太专注,绝望就如同地狱之火一般焚灭一切,最终也毁掉了期盼。但焚烧的灰烬依然让你感动,为什么?因为你感觉到了人性,那是人类存在的印记。

为什么我上面提到雪穗之于亮司,安全感之于雪穗,都是人性中的希望之光,为什么我没有说亮司之于雪穗呢?我想探讨这个问题,雪穗爱不爱亮司,我的答案是不爱,她需要亮司的陪伴,但那是异于爱的感情,她是离不开亮司,但那不是爱,他们俩的确像老警察所说,更像是一种共生关系。雪穗爱的人,的确可能如书中所推测是一成,我的推测原因是,周围的男人都被她的美貌所吸引所迷陷而想得到她,这在雪穗眼里和小时候要得到她的男人是一类人,唯独一成是特别的,他似乎对她毫不在意,甚至喜欢上她的朋友,一个普通的女孩,所以这可能激起了她的好胜心,以及,她童年的经历带给她的暗示,不想要得到她的人,才不会伤害她,所以她应该有很大可能喜欢上一成,并且想要得到一成,后面她养母的葬礼,她有过勾引(没记错的话?反正书中描写的就是她如同海妖赛壬一样迷得人死无葬身之地,也是汗...)

下一个话题,雪穗为什么那么爱钱?交往的都家底雄厚,成长过程中一直和亮司在靠窃取其他公司的技术机密赚钱,钱钱钱,为啥呢?我的解释是,钱给她安全感。从小的家庭环境贫困,母亲才会把她卖给男人,那是她想脱离的环境,她要去上流世界,上流社会,想尽一切办法,被有钱的体面表姑妈收养,赚钱,交往财力雄厚的男人,都是为了寻找安全感。拥有钱,那么,她就可以不再被别人支配,她就可以自己掌控选择,我想大概是这样。

下一个话题,雪穗和亮司相比,谁更悲剧?我的答案是雪穗。从某种角度来讲,亮司是圆满的,他保护了雪穗一辈子,直到他心甘情愿地为了保护她而死,估计死而无憾。而雪穗,曾经还有个亮司陪伴着她的所有黑暗,从不以真面目对外示人、随时随地改变保护色的她,从此只能缄默,那曾经尚存微光的黑暗面,也终于熄了路灯。她好可怜。(街灯已熄,无尽的黑暗,谁对着垃圾桶踢响一个易拉罐,流浪猫喵的一声,轻声走远,依旧高冷漠然......

嗯,坏蛋也是有苦衷的,这句话,显然不能以德服人,和你穷你有理啊一样。但是,但是,就好像你看到坏透了的祁同伟最后的饮弹自尽你也会深受震动一样,其实你可以接受坏的有血有肉,但不能接受坏的麻木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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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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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漫漫,生活茫茫,前行之路少有时刻的清晰与明确。也怪不了这世态炎凉,波诡云谲。苦苦擦拭着眼中的泪,可心泪却如绿烛红蜡般凄苦凋落……

明明不想思索的问题,却又在冥冥中被其羁绊住,不能停滞下来想想的我,在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中被硬生生地横了这么一道:

“喂,为什么成日如此浑浑噩噩的?”

活着是为了什么?”

“如何才能不枉人生走这么一遭呢?”……

一个个声音追问着我,如人面临潮波泛滥的大海,我已无退路,只有在声声诘责中寻找出口。这人生的十字路口终究逃不了这么一段。

我投奔书海,昼夜埋首,只求慌乱的心能小憩,也许这其中又是一段非凡的际遇。

当我品读余华的《活着》时,我感觉生活在隐隐告知着我什么。

主人翁福贵的一生是何等惨烈啊!他并无任何丰功伟绩,只是一“蚁民”,是个平凡的小人物,而在残酷的社会和政治的变革背景下,其妻子儿女都先他而去并被他亲手埋葬。如此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到了晚年只能同一头老牛度过,他的命运比一般人更凄楚。但让我佩服的是他在心态上能直面困难,那个在晚年落寞的生活图景下孤独生活的人,并不是寂寞的人,这在我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也许有许多人对这本书的评价之高已超越了“伟大”一词。今天我不想赘述,我仅是亿万读者中的一员,如“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一样,我感悟出的是另一层——活着的意志!

显然,福贵惨淡的一生已超越了诸多人的不幸,甚至让我觉得在感受的是如孩子死去般的麻木——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命运不遗余力地摧残着福贵的生活,可他的.意志,他对于这艰辛生活的描述与感受却是让人难以置信——是如此平缓啊。“我只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踏实。”正是他对自己的评价。写到这里,我的心已感动到木然。

是的,我的生活经历和福贵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就是拿他一小段人生比也“相形见绌”了。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遭受的挫折、经受的考验是如此平常的事情,什么朋友反目啦、成绩下滑啦等等,虽然有时感到前途迷茫,但这我们都无法避免。更何况福贵一生的挫痛与煎熬,他还能坦然面对一切。我想,每当遇到这些挫折时,我就应扪心自问:我所遇到的一切,与福贵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至于吗?

这足以震动我的整个大脑,我会想起生活意志这个问题。人的这一生,为什么而活?其实福贵不正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思考么——为了经受,又为了迎接;为了战胜,又为了忍耐。相随的苦痛,正是人生的润滑剂。关键不减的是意志上的坚强。福贵留给我们的不是豪言壮语,不是什么深邃的思考,亦没有斟酌的文字,可我们明显为之动容,为之感慨,生活的点点滴滴瞬时氤氲起幸福的气息,我们知足,我们一如福贵的平和。你会明白,生活中所谓的坚强,无非就是一种态度,一种意志——真成了你我感触中交接碰撞的共音!受益于那般意志:不屈服,不气馁,也坦然,也淡定。

如此,也不枉人生走一遭。

拥有这份感慨的你我,也许今后再面临人生的抉择时,翻阅福贵的经历,在这个面对诸多不幸的穷人身上找到的不是安慰,而是钦佩与崇敬,并延续着这份活着的意志。

蓦地,我一瞥前方,欣然一笑——那漫漫人生路,茫茫生活海,不知不觉对心中苦苦纠结着东西的已淡然——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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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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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火的电视剧《夏至未至》你知道结局是谁跟谁在一起了吗?让我们大结局预测一下吧。

《夏至未至》三对CP遭强拆,本以为能迎来欢喜大结局的情侣,却因为命运的玩弄而天各一方。早前,由傅小司和立夏,陆之昂与颜末,遇见和段桥组成的“虐狗小分队”发狗粮不停,各具特色的三对CP人气值颇高,无论是司夏间的细水长流,还是颜值夫妇的欢喜冤家,亦或是遇见段桥间的实用式爱情,不同类型的爱情模式却都能人沉浸在爱情的美好中。

然而生活就是这样起起落落,傅小司的眼疾,立夏的逃避,陆之昂的流离,让不少观众寄希望与遇见与段桥间的爱情上,但在昨晚的剧情中,这些观众的希望再次被击碎,段桥在与遇见领结婚证的路上,惨遭车祸,这对本以为能迎来欢喜大结局的情侣,却因为命运的玩弄而天各一方。《夏至未至》在电视剧中也遵从了原著中的极大落差的悲剧表现手法,一切事物濒临美好之处戛然而止,接踵而来的是生命中难以承受的苦痛,虽然段桥的结局与原著相同,但当这样的嘲真实呈现在荧屏时,还是让不少网友大呼:“虐心。”并且纷纷留言:“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但是没想到看到这段还是虐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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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英语小说作文中英文

全文共 1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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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ONG KONG boy has published an English novel of some 50,000 words. The novel was included in Hong Kong’s book exhibition, Xinhua News Agency reported Thursday. Xinhua said the boy, Li Yupeng, 11, finished the science fiction, The Four Phoenixes, in one year. Some 1,000 copies of the book were printed and 200 copies had been sold — to the boy’s schoolmates. The boy’s father published the book at a cost of HK$30,000 (US$3,846), as a gift for the boy’s graduation from primary school. The book was about a hero’s adventure in the “Dark Age.” The hero, Koba, took four “Phoenix swords” in the “Dark Age” to assassinate a warlord named Scaren, Li said. Li began reading English cartoons at the age of six and had read nearly 500 English books, said his mother. He took only five hours to finish reading a Harry Potter novel which had more than 600 pages.

一个香港男孩已出版了约50,000字英文小说。小说 在香港书展包括,新华社今天报道的。新华社说,男童,黎吁棚,11, 完成科幻小说,在四凤,在一年。有些书1000份印制了200份 出售 - 男孩的同学。这名男孩的父亲在发表以港币一本书的$ 30,000(约合三点八四六美元),作为礼物 男孩的小学毕业。这本书是一个英雄的在“黑暗时代的冒险。”英雄,科巴,采取 四个“凤凰剑在”黑暗时代“刺杀名为Scaren,李一军阀”之称。李开始读英文漫画 在6岁和阅读了近500本英文书,说他的母亲。他只用了5个小时才能读完一哈里 哈利波特小说其中有600多页。

[高中英语小说作文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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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作者简介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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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瑜(1954-2005),1954年6月出生于重庆,生前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成都文学院签约作家;中共党员,1969年应征入伍,历任测绘员,成都柴油机厂工人,《成都科技报》记者、编辑,成都市文联干部;鲜为人知的是,乔瑜的前妻是著名作家、《中国式离婚》的编剧王海鸰。2005年11月30日,正值创作黄金期的乔瑜因肝病突发抢救无效,于晚23时左右在成都逝世,享年51岁。

乔瑜自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环》,都市小说《大生活》,小说集《孽障仙的歌》等。其中篇小说《孽障们的歌》、《少将》、《给你看本难念的经》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文坛引起很大震动,曾获郭沫若文学奖、《当代》文学奖、全国文学新人奖及《中篇小说选刊》优秀作品奖;1991年乔瑜应邀与王朔和王海鸰合作电视剧《爱你没商量》的剧本,独立完成了最后10集,而大家熟悉的《海马歌舞厅》《渴望》《编辑部的故事》等电视剧,乔瑜都参与了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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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相思骨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8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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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不尽的相思,我用脚下的路给你,一辈子走向你。那么,小说相思骨结局是什么?一起来看看。

以前十绝殿依附的家族,见到白山大帝被烈焰笼罩其中,纷纷惊声怒吼起来。

“白山兄!”

几名大帝惊声开口,已经不顾其它人阻拦,疯狂得冲向金阳大帝的放心。我看着眼中,也毫不犹豫的冲了过去。

金阳大帝见到这么多人冲去,也没有硬凭,只是一脚将白山大帝从火焰中踢出,随后极速后退,同时开口道:“兽神,天凤,你们还不出来,还等何时?”

兽神!

我一边冲向白山大帝的放心,一边看向金阳的方向,只见太阳神功里飞出几人,其中一人便是天凤大帝,还有一人虎背熊腰,面容狰狞,踏虚而起的那一刻,气息非常强大。

而在两者身后,还又两人,一名妖帝,一名人族大帝。

四人。

而且一人是顶尖中得大帝,气息除了金阳之外,其它人难以比拟。

“白山大帝。”我也顾不得看来人,冲到白山大帝面前,只见白山大帝全身焦黑,不过一丝气息还在。我也顾不得那么多,当即一掌落在白山大帝身上,磅礴的生命之力极速灌入其中。

白山大帝的周身的焦黑皮肤开始极速脱落,不过片刻之间,外表已经恢复,只是气息依旧极弱。

“金阳的烈焰可以伤到神魂。他得神魂受伤,短时间内很难痊愈,至少要休养半年以上,还得用滋养神魂得药物救治。”卢有涯冲过来,看着被众人守在中间的白山大帝急声开口道。

白山大帝还又意识,但是虚弱得厉害,这时候无法再战,甚至连送都无法送出去。

烈阳城四周得传送阵都被封闭,要离开只能在虚空飞行,可是早晚也会被追住得。

双方,大帝人数相当,可是在实力上,却有所欠缺。前面一个金阳大帝已经难以对付了,现在又多了一个兽神。

“嘿。十绝殿。”兽神咧嘴笑着,看着周围开口道:“李晓茹,就是你当日在蓝月湖之上,帮着云狐那个贱婢杀了我儿?虽然那个儿子,我的确不怎么喜欢。但是毕竟是本帝的骨肉,所以这仇不能不报。至于小云狐,你就先在一旁安心的待着吧,你放心,本帝不杀你,不过那小子没做到的事,本帝还是有兴趣尝尝的。”

当初那名皇子,一直窥视云狐得容貌,只是碍于云狐得身份,所以没有下手。而现在,眼前兽神帝国的大帝,居然也想对云狐下手。只是,这时候小白和云狐都极为虚弱,被移送到了后方,只能听见,却无法反驳。

金阳大帝位于虚空,看着我们开口道:“好了。我们的底牌都已经出了。你们的底牌也该出了吧,老皇甫,我知道你在这里,既然来了,就出来吧。让你儿子在前面,难道就不怕我一不小心杀了他。”

圣皇帝国还有大帝?

果然,在圣皇大帝的目光之中,后方山中一名满头金发的老者缓缓飞起,一身金色锦袍,样貌威严,和圣皇大帝长得有几分相似。

“老夫是真不想出来。”老圣皇沉声开口道:“不过现在也不得不出来了。金阳,今天看来,我的确不是你得对手。想来兽神被你请过来,也是用来对付老夫的?”

金阳大帝嘴角冷笑,开口道:“你这人,总是虚伪的狠。不过应付你,的确还用不了我出手。兽神,这老家伙就交给你了。”

“老圣皇!早想领教圣皇帝国的帝王傲世诀了。”兽神全身一片片鳞甲出现,咧嘴笑道:“今天就让我来会会他吧。”

老圣皇眯着眼,看着兽神的方向,最后转过头看向我道:“李晓茹,本来我留在后方,只是以防万一,帮你们拖住金阳那个女人的。不过现在看来,我是托不住她了。早做决定吧,是战是逃。如果要逃,我们四散而走,或许能够活下几个。”

逃?

在场诸多人,脸色都动了一下。

所有人都知道,一旦败退,将没有几个能够活着除去,运气好,还能走出去几个,运气不好,都得留在这里。可是,这一刻,所有人都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似乎都在等待我得命令。

“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我看着金阳大地得方向,沉声开口道:“金阳交给我,我有一件法宝,可以吧我和她都困在里面一段时间。或许几个小时,也可能几天,甚至几个月。这一段时间,外面就交给你们了。”

老圣皇凝眉看向我道:“你能暂时困住她?如此也好,就算拼了这条老命,我会把兽神拿下,只要兽神一死,面对其它大帝,我们还又五成以上胜算。只要我们外面赢了,到时候金阳大帝出来,也可以和她慢慢周旋。”

“我那件法宝,进入之后,不分胜负,谁也不可能出来。”我开口道:“如果我在里面死了,外面就交给诸位了。”

在场人面色凝重。

白绝山开口道:“殿主,法宝交给我,我进去缠住她。只要外面赢了,我们就还又胜算。”

“不用了,这是我和金阳的一战。”我深吸一口气道:“再则短时间内,你也无法祭炼法宝。”

话音落下,我已经踏虚而起。

金阳大帝见到我们都已经准备迎战,顿时嘴角多了一抹笑容道:“本帝本来以为你们会逃呢。”

“我不会逃!”我摇头道:“金阳,我身上有什么,你应该很清楚。你身上有什么,我也知道。天衍书,五张在我手里,两张在你手里,只要七张凑齐,就有机会找到最后一张,成就完整天衍书之后,便有机会突破新的境界,成为一方主宰。”

金阳大帝显然没想到我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将事情都说出来。金阳大帝紧锁眉头,冷声笑道:“好啊。没想道你身上又五张,本帝倒是小看你了不过,倒是也该谢谢你,五张在你手,只要杀了你,也省得我去招了。”

“想杀我?”我手中取出一小小的石台,石台之上插着神兵,便开口道:“好,我给你机会,这是点将台,上去之后,只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出来。只要你赢了,我身上的东西自然会落入你手。”

金阳大帝眉头一动,开口道:“点将台。原来是这东西,当初十绝从天衍书里得到的法宝。好,不管你耍什么花样,你身上的东西我要定了。”

祭!

我听到金阳答应,随后一抬手,点将台已经极速变大,不过瞬间,已经占据了一方虚空。而我毫不犹豫的跳上了点将台,另一边金阳大帝二话不说,已经冲上了点将台。

呼。

只是,在我进入点将台的那一刻,我已经出现在了一个金属的房间之中。

“小主人。”圣天狱的器灵出现在我身边,对我行礼道:“金阳也已经进入了圣天狱。”

我点头道:“我把点将台移到了圣天狱里面,为的就事暂时困住她。你想办法,暂时别让她靠近我,我要闭关一段时间。”

“明白。圣天狱本身就石用来困住大帝的。金阳虽然极为厉害,但是只要我在,她要找到主人,必然需要花费一段时间。”圣天狱器灵点头道:“不过,老奴最多能够阻止她一两天时间,当她知道了这里的结构之后,她会很快找到小主人。”

我轻轻点头,心里早已经有所准备。

与此同时,金阳大帝的声音也已经响起,开口道:“点将台,圣天狱,李晓茹,这两样东西你也想困住我?你应该知道,困不了我多久的。”

“我知道,一天时间,可能是极限了。”我沉声道:“不过,一天之后,谁生谁死,那可未必。”

金阳大帝大笑道:“好,我就看你还又什么新花样。”

时间之力。

我取出了那多蓝色的小花和花盆,放在房间里。

这一刻,我知道已经没有其它办法了,唯一能够做的,就事拼死突破。只有这样,才能战胜金阳,保住始源之地,保住所有人的性命。

破而后立!

我轻轻闭上眼睛,想着当初成就十绝之境见到得景象,随后将神识停留在自己阵盘上空。阵盘里的东向,都已经被我移出,只剩下了数十万里,一望无际的漆黑空间,而漆黑空间之中,十颗星辰悬于其中。

破。

我没有丝毫犹豫,极速收敛全身的力量,随着我心中一声爆喝。十颗星辰最外围的第一颗已经破碎。

轰!

随着第一颗星辰破碎,我感觉身体好像都要炸了一样,同时阵盘的力量瞬间消失了一成。还不够,再破,随着第二颗和第三颗星辰陆续破碎,我感觉自己的丹田要完全炸开一样,里面不满了星辰碎片。

一次次破碎,我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当第九颗星辰完全破碎之后,我本命阵盘的力量已经完全消失。而取而代之的是原来黑暗的空间之中,密密麻麻的都是些星辰碎片。

九颗星辰破碎,唯独中间还有生命之力的星辰。

爆。

在我得神识控制下,最后一颗星辰终于破碎,化作了万千生命的碎片冲向了其它星辰之上。其它力量是这个世界的根本,而生命之力却可以诞生生命。我此刻还剩下元婴的力量,而本命阵盘却已经完全破碎。

归一决!

我深吸了一口气,运转天衍书将归一决的整篇秘书呈现,随后利用始源大帝传授我得方法将元婴送到了本命阵盘之中。世界的雏形已经出现了,剩下的,便是创造生命,只有生命出现之后,整个世界才形成一个真正的循环,变得完整。

只有完整的世界,才能提供我远远不断的本源力量。

轰。

随着一声爆裂声,我得元婴破碎,上面的神魂力量也跟着破碎在了本命阵盘的空间之中。

混沌的世界里,充实着各种力量,我此刻身躯之中,已经毫无力量,唯一能够感觉到的就事阵盘空间世界里蕴含的各种力量。

“构建空间壁垒!”我感受着里面的力量,用自己的神魂引导着。

要想建造一个世界,首先要构建空间壁垒,空间壁垒无形,一道道构建,不断凝聚,很快整座阵盘空间世界已经都身处空间壁垒之中,而壁垒之外,已经开始凝结紫色的混沌石,不断吸收着空间之力。

空间壁垒出现,随后便是大地。

后土之力不断凝聚,大地不断形成,而大地之上,河流,树木,金属不断在加速生成,很快,一片绿茵茵的世界已经完全形成。

“生灵,只要创造出生灵,又了这个世界的文明,便算是真正的世界了。”我神识观察着整个世界,随后开始用归一决寻找自己散发的神魂和生命之力,开始凝聚各种生灵。

生命之力的作用之下,一个个稚嫩的生灵出现,这些生灵完全是我用生命之力和自己的元婴的神魂凝聚,形成了一个个刚出生般的柔嫩生物。随着各种动物越来越多,一颗颗星辰碎片之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个被兽类占据的森林世界。

而随着森林世界的出现,根本不需要我凝聚,我已经发现世界当中已经有灵类的身影出现。

“自动成灵!”我惊讶得看着自己创造世界里面居然有自动凝聚的另类,心中惊讶无比。

灵类出现了,根本无需我去构造,他们就好像我力量的本源,完全来自于这个世界。

动摇,灵类,虽然都有一定智慧,却没有完全成长。我得神识停留在虚空当中,开始最后一步,制造人类。

归一决。

昏暗的世界中,破碎的元婴碎片,浮现在空中,随着我的神识,这个世界的生命之力和神魂之力,不断得向着元婴碎片汇聚,本来化作点点尘埃得元婴,却慢慢在成长,转变为一个个人类,悬于半空之中。

生命,神魂,归一。

这便是归一决,让生命之力和神魂的力量重新合而为一。

数万人,同时落在了一片安静的草原之上,我将自己的一律神魂落在了其中一名女子的身上,开始教导他们文明。而这数万人,也是我世界的起源,一切都将从他们开始。

世界,诞生了。

可是这一刻,我本体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力量,我慢慢睁开眼,外面的时间加速还没有停止。

“小主人,你醒了。”圣天狱的器灵看着我,眼神担忧道:“小主人,我为什么感受不到你身体里力量的存在?”

我看着圣天狱的器灵,无奈得笑道:“我创造了一个世界,可是我的力量都消失了,又或者,我得力量都在那片世界里。”

所有的力量都在你那片世界当中。

轰!

而就在这一刻,圣天狱已经开始颤抖起来,我感觉到一股让人心颤的力量将我完全笼罩。

“李晓茹,我找到你了。”金阳大帝冷漠的声音在圣天狱之中响起,开口道:“不用再躲了,再躲下去,你也不过死路一条。”

金阳大帝越来越接近了,甚至她得气息已经锁定了我。

失败了吗?

对于我来说,创造世界,有始源大帝的经验,还有十绝天阵,还有归一决,创造出一片世界并不算难事。可是,我唯一担心的,自己的力量失去之后,丹田的阵盘和元婴都化作世界之后,我的力量从何处来,又如何恢复。

可是现在,我身体力量已经空空如也,除了肉体还是帝君之外,却使用不了任何力量来战斗。

力量来自于世界。

这是大帝告诉我得答案,而现在,我只能静静等待着,等待着力量的苏醒。

“小主人,金阳已经到前面大殿里了,马上就能闯到这里来。”圣天狱器灵,满脸担忧得看着我。

我微微点头,无奈的站起,走向了房间的门口。

门打开了,我慢慢走过走廊,金阳大帝就站在走廊尽头的大厅之中。金阳大帝远远得看着我,眼神却突然透着一丝疑惑:“李晓茹,我怎么会感觉不到你的力量?”

“因为我已经成为了主宰,你感觉不到我得力量。”我轻声开口回应道。

主宰。

的确是主宰,我在那个世界,就是那个世界的主宰,可是现在我却在外面的世界,身体没有丝毫的力量。

金阳大帝听到我得话,眼神惊瞪道:“你突破了?你成为了主宰?”

“不错。我已经创造出了自己的世界,我已经成为了一方主宰。”我一步步走向金阳大帝。

金阳大帝凝眉看着我,突然冷笑道:“主宰?我到要看看,主宰的力量,到底有多强大。”

完了。

我看着金阳大帝突然向我攻来,心中充满了绝望,本来我以为还能拖延一段时间,可是金阳大帝却是如此果断,突然向我动手。只是金阳大帝突然动手的那一刻,我面前出现了一道金属墙。

圣天狱器灵出现在我身边,开口道:“小主人,我来挡住她,你先逃。”

“逃?小小器灵也敢阻挡我。”金阳大帝一掌轰在金属墙上,却将金属墙瞬间融穿了一个洞,随后在此向我攻来。

这一次,圣天狱器灵也无法阻挡,我胸口被金阳大帝击中,瞬间横飞而出,装在了墙上,身体就好像炸开了一样,剧痛无比。我瘫倒在地上,金阳大帝在一侧大笑看着我道:“主宰?我明白了,你创造出了一方世界,你是那方世界的主宰,却不是大千世界的主宰,你已经没有了任何力量。”

“不错。”我深吸了一口气。

金阳大帝冷笑道:“既然如此,东西自己交出来,我给你一个痛快。”

这一刻,我却没有了其它得选择。

我慢慢得撑起身子,神识控制之下,五页天衍书出现在掌心之中。金阳大帝眼神灼热,看着我手中的天衍书,只是一抬手,天衍书便受到一股力量的牵引,流落道了金阳大帝的手中。

“天衍书你得到了,你而已找到真正成为主宰的方法,你会成为这个世界真正的主宰。”我深吸一口气道:“始源之地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始源大帝的神魂也在里面,你放过它吧。”

金阳大帝手里拿着天衍书,满是激动,听到我得话,狰狞大笑起来开口道:“放过?我当然会放过他,我怎么舍得杀了他?我要让他看着我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我会慢慢灭了十绝殿,慢慢撕裂始源之地的所有生灵,我要让他创造的一切,都化作焦土,我要让他承受这个世界所有的痛苦。而现在,我要先杀了你。”

疯子!

我听着金阳大帝的话,没想到她得到了一切,却依旧不肯放过始源之地。

金阳大帝一步步走到我面前,抬起手就掐住了我得脖子,将我高高拎起,身上散发的火焰慢慢向我笼罩。

“你很快就知道一个人被慢慢烤熟是什么滋味了。”金阳大帝冷笑看着我。

我感觉全身被火焰笼罩着,可是因为我是帝君的身躯,火焰灼热,我全身剧痛,却依旧死不了。我被火焰慢慢靠着,全身痛苦不堪,皮肤也渐渐变得焦黑一片,而火焰的力量正在慢慢渗入我得脉门,不断游走我得身体,好像要把我从里到外活活烧死一样。

剧烈的疼痛。

我甚至连想死都做不到。

火焰的力量不断侵蚀着我,很快冲入了我得丹田。金阳大帝似乎感觉到了我丹田世界的存在,眼神惊讶道:“真有一个世界,而且居然还有生灵,也好,我就先撕裂你得世界,把你的世界化作火海。”

呼。

爆燃的火焰瞬间钻入了我得体内,进入了我得丹田之中。

无尽火焰,努力冲破着我世界的壁垒,想要攻入我的世界,而我的世界却似乎在本能得抵抗着。只是金阳大帝的力量太大了,世界的壁垒愈来愈而薄弱,很快化作了透明的空间壁垒,似乎弹指可破。

“一个新生的世界,就这么灭了,想想就让人痛快。”金阳大帝大笑着,将烈焰之力瞬间攻向了透明的空间壁垒。

咔。

世界壁垒完全破碎了。

只是,在壁垒破碎的那一刻,火焰之力还未攻入,一股庞大的力量已经从世界里反扑而来。这股力量如同爆炸一般,瞬间冲入了我身体的所有脉门,本来充斥在我身体里的火焰之力,刹那被冲散。

“什么!”金阳大帝感受到这股力量的存在,惊瞪双眼,可是却瞬间被这股力量形成的劲气冲开,飞出数十米砸在了大厅的金属墙上。

力量。

我摔倒在地,却惊讶无比得看着自己的双手,我可以感觉到身体里的力量在极速恢复,而这股力量极为精纯,是世界的本源之力,却又不同于大千世界的本源之力。甚至,我感觉到我得身体和自己的世界链接在一起,可以感受到整个世界所有生灵散发出来最原始的力量。

主宰!

我震惊得站在原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世界的主宰。世界由我创造,我便是整个世界,世界的力量一切来自于我,我得力量也来自于那篇世界。

世界里的生灵越强大,我得力量便会越强大。

金阳大帝眼神惊骇得跌倒在地,却是一句话不说,怒吼一声再次向我攻来。只是,这一次她得速度在我眼中却是太慢了,仿佛我得一个念头就能从世界的一端到达另一端一般,而金阳大帝对我来说,只是一个需要在虚空中飞行的人类。

我抬起手,抓住了金阳大帝的胳膊,世界的寒冰之力极速蔓延,不等金阳大帝收回手,她得手臂已经应声而碎,化作冰屑。

“啊!”金阳大帝痛苦大叫起来,吓得步步后退,双眼惊恐得看着我:“主宰……这就事主宰的力量。”

我平静点头道:“这就事主宰的力量,也是我世界所有生灵得力量。你所面对的不只是我,而是我得整个世界。不过我要谢谢你,是你打破了我自己世界的壁垒,让他的力量完全和我联系在一起。”

“不可能!”金阳大帝吓得步步后退,摇头道:“不可能,我不可能输,你刚才已经败了,我要杀了你。”

金阳大帝疯了一样,在此向我冲来。

只是,她在靠近我那一刻,周围的寒冰之力已经汇聚,将她完全冰冻在其中。我看着冰块中得金阳大帝开口道:“如果刚才,你愿意留下始源之地,或许现在我也会留你一命。可是你只是一个疯子,所以我不会留你。”

咔。

冰块破碎了。

金阳大帝的身体也随着冰块支离破碎。

我看着金阳大帝的神魂慢慢消失在大千世界里,没有去追赶,大千世界的神魂都会进入六道轮回,她或许也会成为一个新的生命,只是她已经对我造不出任何影响了。

主宰。

我站在原地,恍然若梦,却在这一刻,却又突然全都明白了。我走到金阳大帝的尸体旁,捡起了所有的天衍书,七页天衍书,不过瞬间全部炼化,果然在炼化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最后一页的存在,甚至我感觉到了他得拥有者。

“恭喜你,新的主宰,我世界中诞生的主宰。”一个男子的声音,出现在我神识中,正是当日我得到那朵花时所听到的声音。

我感受到那个男子存在的位置,拨开层层禁止,圣神山上一个男子坐在小屋里,正在喝着茶水。我凝聚一缕神识出现在圣神山的山顶,看着带着淡淡笑容的男子道:“你就事这个世界的主宰?我们会是敌人吗?我不是你得对手。”

男子大笑道:“我注意你很久了,你有时候就事多疑。放心吧,我们不是敌人,如若是敌人,我何须给你成长的时间?你才成为主宰,很多事你还不知道,处理完你的事,再来找我吧。”

“好。”我得神识消失,再次回到了圣天狱当中。

我知道,我们现在所在的世界,便是又那名男子创造出来的,而他就和现在的我一样。我没有再去想更多的缘由,知道的越多,我此刻却又变得迷茫起来。

圣天狱之外。

当我再次出现的时候,所有人都在看着我。

老圣皇和兽神两者停手,兽神似乎在等待金阳大帝出现,而老圣皇身上已经又了伤势,消耗的力量更多。

“李晓茹!”所有人见到我出现的那一刻,都惊讶无比的看着我。

我看着眼前的所有人,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兽神的身上,在抬手的瞬间,空间之力笼罩兽神,兽神身体瞬间被空间之力分割,化作了血雨。太阳神殿之前,所有人都惊恐的看着我,而老圣皇他们惊瞪双眼,显然不相信我的力量如此强大。

“金阳已经死了,都结束了,从今天开始,这里已经没有金阳帝国了,所有人都散了吧。”我话音落下之后,已经一步走出,消失在空中。

圣神山上。

青衣男子见到我,起身道:“王奇谆见过姑娘。”

“李晓茹见过主宰。”我恭敬道。

青衣男子随手抬起,对我道:“走吧。你是新世界的主宰,该去见一见其它主宰了!”

其它主宰?

我跟随着青衣男子,一步走过空间裂痕,已经出现在了一座满是枫叶的小岛之上。

小岛之中,一男一女正在下棋,两者在感知到我们出现的那一刻,都瞬间放下了手里的棋子,转过头一脸惊讶的看着我。

“二哥,这位是新的主宰?”身穿绿衣的女子见到我,眼神惊讶道:“十年前,二哥才说他的世界即将诞生主宰,没想到这么快。”

王奇谆笑着对我介绍道:“这两位都是一方世界的主宰,我是诞生的第二位主宰,他们分别是第三个和第四个,按照顺序,你叫我二哥,叫她三姐,叫他四弟。”

“妹妹,我叫陈皎。”绿衣女子走过来,挽着我得胳膊。

另外一名白衣男子也笑道:“赵福生。见过五妹。”

我排第五个?

我惊讶的看着几人,只是没等我说话,身后不远处的小屋里,已经走出了一名高大的中年男子。中年男子一身粗布衣,样貌俊朗,见到我笑道:“这就是大千说的五妹吧?没想到这么快,我们的枫叶岛上有新人了。”

在场几人见到中年男子纷纷恭敬行礼道:“大哥。”

大哥?

第一位主宰吗?

“见过大哥。”我恭敬行礼,随后好奇道:“大哥,这里只有我们五位主宰吗?”

中年男子笑着示意我们坐下,对我开口道:“我叫黄钊,叫我大哥就行了。多少位主宰,我也不知道,只是我诞生在一个荒芜的世界,在那里,我没有见到我世界的主宰出现。而二弟他们,其实都是我创造的世界里出现的主宰,已经又八十亿年了,诞生了他们三个。而你,却是二弟世界里出现的,他得世界,刚存在一亿多年。现在,你们在的就是我出生所在的荒芜世界,只是这里,被我改造了许多,也不算荒芜了。”

在场众人,脸色淡然了几分。

“或许就没有其它主宰了,这里应该是世界的尽头了。”绿衣女子陈姣开口道。

黄钊点点头,又摇摇头道:“谁知道呢?或许没有,或许还有无尽的世界,我们无法达到罢了。”

……

始源世界。

离开了荒芜世界的枫叶岛之后,王奇谆在我得要求之下,将始源之地交到了我手中。而我得世界,便以此为中心,成为了一个新的始源世界。

冥都大殿之前,我靠在林南天的身边,看着飞机在天空中飞过,心里满足无比。

“这个世界都乱了。”林南天看着飞机远去,无奈得看着我笑道。

我淡淡笑着回应道:“乱了才好。这才是我想要的科技世界。不信你问小溪,她也喜欢这样。”

“嗯。老妈说的对,我也喜欢这样。”小溪坐在我们身后不远处,玩着笔记本电脑,笑着开口道。

林南天点头道:“好吧。你们喜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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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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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鱼.有一次他钓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回到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碰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用心、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天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最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我的贡献.鲁迅先生以前说过:“伟大的胸怀,就应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我的不幸.”是啊!当我们碰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我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医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能够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碰到困难时,你必须不要被挫折压倒啊!

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通向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主席以前说过:“失败是成功之母.”曾任美国总统的林肯一生遭到无数次失败和打击.然而,他英勇卓绝.他从失业后,他经过了13次竞选,然而有12次的竞选是失败的.他在最后一次,也就是时候林肯最后当选为美国总统,他最后成功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他的努力最后得到了回报.

我们碰到挫折时,就应要勇敢应对,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我们有了这种奋不顾身、不怕困难的勇气,就有了征服困难的精神力量.正如歌德所说的:“你若失去了金钱—你只失去了一点儿;你若失去了荣誉—你就失掉了许多;你若失去了勇气—你就把一切都失去了.”

此刻我们努力起来,让老人、让他们永不言弃的精神感动并激励着我们每一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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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沈石溪动物小说有感作文200字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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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任瑜我读过很多本沈石溪动物小说,有《红飘带狮王》、《熊猫妞妞》、《66号警犬》、《导盲犬迪克》等等,他的小说中,以细腻的笔锋,描绘出动物的神态,思想,每一种动物,在他笔下都和人类一样,有情感、有爱心、有愤怒。

沈石溪的小说,经常有写到狗,里面的狗狗都是威风凛凛地,可是,我家的金毛小七,确是十分二的狗。我们玩篮球,它就和我们抢球,我们扫地,它就来抢扫把。沈石溪说,狗不会抛弃主人,十分忠心,可是,和现实中的小七一比,我会怀疑他写的是不是真的,因为小七只要是一有机会就会不顾一切地往外跑,而且,越叫它,它跑得越快,越远,要费很大劲才能把它找回来。我怀疑它的忠心!

所以,突然有一种感想:小说就是小说,和事实还是不一样的!

[读沈石溪动物小说有感作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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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外语原版小说阅读技巧与策略

全文共 3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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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在原版小说阅读方面,我不是高手,虽然有很多恩师淳淳教导,自己也买了借了很多原版小说,在我印象中,没有一本好好读完的,唯一的一本大16开的600多pages的原版教材,到是花了3个月的时间啃完了.

近来由于2外的需要,本人再次向原版小说进军.我把自己的一些3角猫的阅读技巧策略祥述如下,希望各位高人指点在下…

1. why to read original edition novel

要想真正提高外语水平,阅读原版小说是必经之路,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外语高手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毅力读完N本原版小说的.(我特佩服门卫,能够把一本都上N遍,如果我有这种毅力的话,早就成为高手了…)

2. fundamental conditions

语法:系统准确的掌握语法. 基本上,如果是E,高中毕业以后这一点都达到了

词汇: 熟练词汇>2.5k, 认知词汇>5k

工具书:一本C-E,

一本E-E,或者用文曲星代替,但我偏好字典----词汇认知学指出,词汇的记忆效果与词汇的检索时间正相关(我现在读法文,由3本D, F-C,F-E,F-F)

3. 选材,仁者见仁,就我个人而言, 我偏好当代中篇作品(我现在选了一本Marcel Pagnol 写于1957年的, 280pages)

4. 前期工作:

查找百科全书或相应的工具书,了解到作者的生平,作品,世人的评价.

5. 阅读中的词汇学习:

每天阅读6 pages(6X225=1350字),在阅读过程中碰到new words先做标记,读完后再查D, 把生词记载在本子上,并及时背诵(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点,会不会半途而废???)

6. how to read

我准备默读, 这是我的习惯,朗读太费尽了,泛读也没有意义,介于精泛之间

7. read what

我主要研究其词汇搭配.词汇的用法是语言中最难的,比如,法语中最简单的一个介词à,用法不计其数,在大型D上有好几页,为什么同样的词汇在名家手下就生龙活虎,到了我的手下就一潭死水呢?我认为这应该是读原版小说的最根本目的.

记得AS以前告诫我,要多学词法,少背词汇, 可惜一直没有好好的实行, 现在,我就以法语作为实验品吧…再次谢谢AS!!!

我准备把注意力集中在届词,练词,动词上面,因为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太简单了,不知这样是否OK?

8. how to digest

每读完一章写一篇读后感,相当于开卷考试,经常并及时背诵本子上的new words

9. 结语

方法人人都有,上面只是我个人的对策,真诚的希望大家对阅读原版小说提出意见和建议.

向更高英语水平迈进之阅读篇

阅读也是让我操心最多的技能之一。

一开始,词汇量不够,读起文章来总是磕磕碰碰。关键词不懂,凭你猜功再怎么好也白搭!好么,我就背单词,再阅读起来就好多了。记得最痛苦的经历是外教让我们读尼采的The Birth of Tragedy。好家伙,晦涩难懂的美学文章,又是英文,什么酒神啊,太阳神啊,很多同学都看不下去,我是硬着头皮,心里想着 “面包会有的,房子会有的,¥¥会有的···”(什么和什么啊?!)查着字典啃了下来。读后的感觉啊,象是脑子里叫人灌了稀饭,玄而又玄,稀里糊涂的(说全是水么,不对,还有米;说全是米么,哪来这么多的水?!)反正是似懂非懂的,这才明白阅读的“难”!一般的文章,在词汇量达到1万时,已经是轻而易“读”了。

阅读没有什么诀窍,就是先过单词关,再涉猎广泛的材料,不要一味地读自己喜欢的东西,你不妨也去读读尼采的文章(最好是睡不着觉时读,呵呵)。

强烈推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英国文化选本》和《美国文化选本》(杨自伍主编),有不少大家的作品,我打算全背下来(不知是不是痴人说梦),其中的议论很经典(写作时抄它几句,呵呵)。为了准备考研和专八的阅读,我做了一个月的GRE阅读理解,那本书上说1.3分钟一道题,那就做喽,错误率总很高。可是时间长了,错误就少了,很高兴速度有了保证,每次都能按时finish(比如,不论篇幅大小,共有20道阅读问题,就是20Ⅹ1.3=26分钟!)有种要飞的感觉。因此,速度的提高是强化出来的,不逼自己,别想速度能上一个台阶。当然,要保证质量。平时有空就读读英语,看看英文,临考时就能省下可观的时间用于理解。要是考试时还在研究这个定语从句,那个独立主格的,速度能快么!

想起当初考研时必须100分钟出头做完80道阅读问题就后怕,大部分比八级的题还难,现在叫我再做肯定不行了,这说明了一个道理,就是英语真的要天天看,不看会生疏的。很多东西要是读了不理解,是对“英语”还不够熟,让你多看几遍就能做对,是不是?问问自己花在“读”的时间有多少。我曾经花了不知多少个“3小时”读枯燥的文学评论(是英文的哦!)你呢?

揭密英语阅读策略

阅读能力是英语考试中重点考查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以中、高考英语试题为例,阅读理解题在试题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同时听力、完形填空、书面表达、单项填空等题型的答题效果也直接或间接地依赖于阅读能力。如完形填空,也叫缺词阅读,如果学生不能读懂短文的大意,就无法正确地填上所缺的单词。因此,提高英语阅读能力在英语学习中常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尽管中学英语教学历来重视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但由于传统的英语课堂教学过多地承担了词汇、语法等语言基础知识的教学任务,英语教师常把大量的时间、精力用于知识点的传授、复习、掌握和操练上,专门的阅读训练,尤其是以语篇能力、思维能力和阅读技巧为核心的阅读能力训练不足,导致学生的阅读能力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其外在的表现是,学生参加英语考试时经常在阅读理解和完形填空等题中失分过多。

从提高英语阅读能力的途径看,学生的阅读训练与学习主要有两类:一类以开阔视野、欣赏鉴析为主;另一类是以阅读策略为主要目的的专项训练。仅从应试的角度看,与前者相比,后者更能够使学生在较短的学习时间内大幅度提高英语阅读能力,从而在英语测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阅读策略的内容主要包括阅读技巧、语篇能力和思维能力。从全国各地中高考英语试题的设计去分析,涉及阅读技巧和语篇能力方面的考点主要有:理解主旨大意与细节、根据上下文线索猜测生词词义、识别具体事实和抽象概念、把握全篇的结构与逻辑关系、理解文章的字面意思与深层含义、理解图表信息等。这方面的训练必须通过学生独立自主的阅读和有针对性的解题实践,才能使他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理解能力。

随着近年来中高考英语试题难度和阅读量的不断增加,思维能力的局限越来越成为阻碍学生提高英语考试成绩的一大障碍。如近年来完形填空题的考核已经不再以语法知识为主,而是重点考查学生对文章意思的理解,即所要填写的词只能从一定的语境中找出。这就要求学生学会根据上下文的逻辑关系进行仔细的分析与判断。而阅读理解题更是越来越多地检测学生对文章的隐含意义、逻辑结构等的理解和对主旨大意的概括,例如推断作者的写作态度和意图、猜测生词的词义、确立文章的主题等,这些问题的答案多数隐藏在文章的脉络之中,学生通常无法直接从字面意思中获得,必须开动脑筋、激活思维。因此,要想在英语考试中取得高分,学生必须学会灵活运用分析、综合、归纳、判断、推理等思维方法。

由国际阅读协会资深专家Diane和James教授合著,华东师范大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吕良环副教授编注的《成功英语阅读策略》丛书,汇聚了中外英语教学专家多年的研究成果,为广大中学生提供了一条提高英语阅读能力和英语考试成绩的捷径。该套丛书正是通过对阅读能力的核心--阅读策略的逐一揭示,让你感到,英语阅读原来并不神秘,提高英语阅读能力的时机是那么近在咫尺。读完丛书,你将发现英语阅读的技巧原来是如此丰富,你将懂得如何巧妙地运用自己的思维去分析作者隐含在英语文字中的思想,你也将领悟从语篇的角度去把握文章的脉络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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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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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空,就随手拿起了身边的《水浒传》翻看,虽然以前也看过这本书,但由于时间的流逝,我忘了其中的许多故事。现在回头看看,却又有了一些新的感触,领悟到了一些新的真谛。《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这位作家把梁山一百零八名好汉惟妙惟肖地展现了出来。

作者还在每一位好汉的名字前加上称谓,如“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等,让人更好记,也更生动形象。正是这些称谓,使这些好汉的特点更具体,全面地表现出来。这正是这本名著的成功之处之一。

这本书中最使我喜欢的故事是第七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

其中,对林冲地描写更是生动:“头戴一顶青纱抓角儿头巾,脑后两个白玉圈连珠鬓环。身穿领单绿罗团花战袍,腰系一条双塔尾龟被银带。穿一对磕瓜头朝样皂靴,手中执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这段话用了对偶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林冲的打扮与当时的动作。

林冲是梁山上的英雄,他出生与一个职业军官家庭,本人原本是一名教头,待遇十分优厚,家庭也非常圆满,可后来由于到风雪山神庙,侥幸躲过草料场那场大火,又听到仇人的私房话以后,才奋起反抗。他可以说是《水浒传》中塑造得的人物之一。

“本书十分生动地描写了被压迫者先后走上造反之路的过程,歌颂他们的反抗精神和正义活动。”这是语文书上对本书的评价。但我觉得,这本书的好处不止于此。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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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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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周,我读了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里面一个个生动鲜明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宋江,一百零八将之首,人称“孝义黑三郎”、“及时雨”、“呼保义”。宋江,他原是郓城县押司,后来他投靠了梁山泊。在当时战乱不断的时候,有人能组起一支队伍就不容易,看一下三本大名著中的三位主人公刘备、宋江、唐僧,他们三个不都是平凡的人吗?水浒传中,我最狠得就是高俅,高俅在把宋江等人招安后,就带他们打辽国以及方腊、田虎、王庆的起义军,回朝后不久,就被高俅等人用毒酒害死。我觉得最能打醉拳的非武松莫属,因为他在景阳冈打虎,醉打蒋门神,让他名声远扬,而且也让人知道他的醉拳有多厉害。

最有智慧的就是吴用了,足智多谋的他,宋江就是靠他打的胜仗。再说一下黑旋风李逵,有事李逵是讲义气也讲道理,可是有时他也不讲道理,就比如他去赌钱,钱都赌光了,他就抢别人的钱回去交差,这时的他就是不讲道理的。

水浒传让我感受到当时的农民的生活的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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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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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结局

小四(作者)最终还是没有点出七七的作为,是她作了手脚,使得遇见不能实现梦想。

小司被光环包围着,可是失去了那些一直在他身边的亲人:之昂因为保护他而坐牢,无期徒刑。

七七成为了大红大紫的明星,她为了自己的歌唱地位不受影响,断送了遇见的歌唱梦!而且在立夏不再时,和小司酒后乱性,还怀了孩子,以此来叫立夏离开小司。

立夏决定让七七照顾小司,让她呆在他身边.自己则在上火车的一刹那丢掉了手机卡,没有人知道她离开,也没有人知道她会去哪里,其实后来她回到了浅川,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只是生命中和小司的记忆,那是谁也取代不了的。

于此同时,在浅川的还是遇见和青田。段桥的死教会了遇见怎么样去爱一个人,所以她和青田厮守一生。

夏至未至人物介绍

傅小司——学习成绩优异,性格温和,为人低调,是一个绘画天才,毕业后成为知名画家,喜欢立夏。

立夏——故事叙述的视角人物,一个单纯善良干净的女孩子,因为成绩优异考入全国知名的高中,在校园认识了傅小司和陆之昂,以及遇见,喜欢傅小司,因为误会最终没有走到一起。

陆之昂——傅小司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与傅小司的性格是个极大的反差,他性格外向,乐于交往,是一个温暖的阳光大男孩,但他的人生最后也产生了戏剧性变化,母亲去世后,他变得沉默寡言,后赴日本留学。

遇见——立夏的室友,敢作敢当,是个非常有主见的女孩,喜欢唱歌,敢于追逐梦想,因一直没有得到赏识,最后决定到北京去圆梦。

程七七——立夏的初中同学,家境优越,性格活泼可爱,人缘极好,各方面都非常优秀,而就是这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女孩子最终背叛了所有人,是她的自私使傅小司和立夏最终没有在一起。

青田——遇见的初恋男友,性格温柔,遇见去北京时,两人提出分手,最后还是走在了一起。

段桥——建筑系优材生,与遇见两人一起打工,相恋,为遇见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后在马路上追赶遇见时不幸出车祸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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