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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野圭吾的代表作《白夜行》小说简介20篇

《夏至未至》傅小司被人说成抄袭,在一次画展中,那个说他抄袭的女画家找人来闹,陆之昂看不过去,拿瓶子砸了那个女人的头,傅小司让陆之昂快跑,陆之昂成了通缉犯,逃亡后沦为乞丐。有一次在便利店看见了傅小司的画就哭了,被便利店的人当成了疯子,再后来警察来了,陆之昂就被抓走了。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故事中的陆之昂温和开朗,与傅小司是两种不同性格类型的男生。他们之间好得可以为对方打得头破血流,却又恨得老天怎么又生了对方一个他,彼此都已融入对方的生命,在经历了亲人离去、遭人陷害等问题时,都永远守候在彼此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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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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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请赐给我一件宝物吧!”我早晨嘴里叫着。“傻瓜,起床了!”妈妈叫醒了我。

我揉揉小眼睛,这时,我感到手里像有什么东西,伸开手掌一看,天啊!我的手里握着一瓶水,上面公公整整地写着“时间水!”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我穿好衣服,发现还有使用说明书,书上说:“只要把水一洒,在10秒内说变新或变旧都可以的。”于是我悄悄走到电脑旁,洒了一滴水后,马上说“变新”,电脑闪了一道金光,立刻变成了才买时那样新。我又来一厕所,那里可真臭,闻到就想吐,我捂住鼻子,洒了一滴后,又是一道金光,把厕所变成新的了,味也消散了。我又把花盆、钢笔、乒乓球、乒乓拍变得崭新华美。我心想,要把金鱼变成新的那该多好啊!我试着洒了一滴,金鱼马上变成才买时的那样,我高兴极了。

第二天,我把时间水带到学校来,看到我破旧不堪的文具盒,便把文具盒也变成了新的,过了一会,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坏念头,把时间水洒到同桌余桌玲的凳子上,并把它变旧,因为这凳子本来就快烂了,如果再旧,一坐不怕烂了吗,上课时,我洒了一点说“变旧”。“轰隆”余桌玲掉了下去,全班同学马上发出震天动地的在笑声,老师把凳子换了后,大笑仍没停止。我准备还整她一次,于是,我把瓶子一摇“没水了”!我大叫。余桌玲看看我,又转到另一边。

我又小声说到:“神,求你再给我一瓶时间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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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植物篇话题作文指导简介

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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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话题作文指导--状物--植物

植物王国

【思路点拨】

如何把花草树木写“活”

有的同学描写花草树木很呆板没有生气,常常用一些概括性的词语。如“金秋公园的树美、花美,真是令人可爱……”这样写一点也不生动具体。那么如何让花草树木“活”起来呢?

一、写出姿态。仔细观察、抓住特点,描绘出花草树木的形状、姿态。如《秋菊》:“有的菊花像雪白的小绒球;有的花瓣狭长狭长的,犹如小姑娘的秀发;还有的花瓣飘洒自如,像是仙女们在翩翩起舞……”这段话用“小绒球”“秀发”“翩翩起舞”来比喻秋菊姿态各异,真是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二、写出动态。把静态的花草树木写成富有生命的物体,可巧用动词写出动态美,让花草树木栩栩如生。如《秋天的果园》:“那橘子像灯笼似的挂满枝头,有的高昂着头,有的两三个挤在一起,有的躲在绿叶中……”这里巧用“挂”“高昂着”“躲”等动词把静态的橘子写得活灵活现,富有动感。

三、描绘色彩。用色彩的词语描绘出花草树木的各种颜色,犹如一幅鲜艳美丽的彩图。如《校园花坛》:“校园的花坛里种着许多花……五彩缤纷,鲜艳夺目,有的白如玉、有的黄如金、有的红似火、有的粉如霞……”这里用“白”“黄”“红”“粉”生动地描绘了各种各样的颜色,像立体的彩色图。

四、描摹声音。用描摹声音的词语描绘出花草树木的响声,犹如悦耳动听的美妙歌曲。如《果园的秋色》:“……秋风吹拂着树叶‘沙沙沙’地响,小鸟在树枝上‘叽叽喳喳’唱着歌……”这里用“沙沙沙”“叽叽喳喳”的摹声词语分别写出了秋风和小鸟发出的声音。

【佳作展示】

某地小学四年级期末考作文题:

选择自己常见的一种植物,写一篇400字的作文,题目自拟。要求作文时把植物形状、颜色、味道特点写生动具体,语句通顺、流畅。

例一:

小草和小花

描写生动,比喻、拟人恰到好处。

董煜

夏日炎炎,火辣辣的太阳烤着大地,万物都好像沉睡了似的。独有“歌唱家”知了不厌其烦地唱着:“知了……知了……。”那单调而又刺耳的声音更加令人烦躁。

用词准确,表达姿态形象

在一个小花园内,一棵不起眼的小草,平日总是喜欢迎着风儿翩翩起舞,而此刻也被烈日晒蔫了,无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

巧用动词、拟人手法,通过对话把鲜花趾高气昂,鄙视小草的神态写得形象、逼真。

小草旁边的鲜花,它却不把那火辣辣的太阳放在眼里。它一会儿抖抖碧叶,一会儿又展示美丽的花瓣,神采飞扬。在欢快之际,它低下头,看见萎缩在墙角下的草,它正喘着粗气,便说:“小不点儿,你这样呼哧呼哧地,唱着什么歌?”小草自知鲜花在取笑它,却仍回答:“我渴死了,正在鼓劲儿,想把根扎得更深一些,好找水”。

巧用对比,突出小草旺盛的生命力。

半个多月过去了,可在这段时间里,天仍然连一滴雨也没下,尽管太阳依旧烤着大地,草长得很茂盛。原来,它的根已经深深地扎在湿润肥沃的土壤中。而小花呢?由于主人出远门了,没人给它浇水,早已枯死了。

合理联想,抒发作者感情。

每当我看到小草在阳光中展示着它那美丽的风姿,绿化着大地,默默地为美化环境而无私奉献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人也应该像小草那样在困难或逆境中有一种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

简评:文章采用拟人化手法,巧用动词,用对话的形式把鲜花趾高气昂、骄傲自满,最后落得枯死的命运;小草扎实深钻,不畏艰苦,寻求生路,最后茂盛的生长的不同结果,栩栩如生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小作者合理联想,由物寓人,要像小草那样在困难和逆境中有一种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深化了主题。

[小学植物篇话题作文指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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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采红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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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意这句话正中周红红的雷区。她僵了,随即低头,闷闷不乐的,“军训晒的。”

程意接过她的行李,看她的手臂也是一片黑。他拉她到最光处,伸手抬起她下巴,凑近看那黑脸,“让我瞧瞧。”

她挣扎着闪躲,不敢与他直视。被他这么端详自己的丑态,她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

“别闹你。”他一手刮刮她脸颊,陈述道,“这也太黑了,非洲妹。”

周红红被伤到了,猛然打他,“不要碰我!”

他单手抱住她,撇嘴,“闹什么。”

“嫌弃就别碰啊!”她踢他一脚。

“我说事实,你自己照照镜子去。”

周红红气得又去踢他。“你都不知道军训时候太阳多大,你个混蛋!”

程意去拉她的手,看着她生气的模样,反而笑了,“黑就黑,我又没嫌弃,你耍什么性子。”

她恨恨道,“我最讨厌你了。”亏她之前还期望他能说说好话。

“口是心非。”他拖着她慢慢走出火车站。

从县城回去永吉镇还要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三更半夜的也没有车,程意便说今晚在县城过。

周红红和周妈妈报备了自己的平安,提起了过夜的事,她特别强调是和程意分房的。

程意听及此话,横扫了周红红一眼。

事实当然是两人同/房同/床。

房间的灯光比站台亮堂,映衬之下,周红红更是黑得出奇。

不过,程意已经没空去细看,他一关门就抱住她扯她的衣服。

周红红经历了这一趟火车的奔波,灰头土脸的,抵抗道,“我要去洗澡。”

“等会去。让我看看奶、子还白的不?”他掀起她的T恤,双手往她的山峰上握,然后快速卸下那内衣,手指往顶尖夹,甚是满意,“又白、又软。”

她推开他,“我热死了,别粘过来。”

他也不勉强,任她自己收拾衣物进了浴室。

周红红在洗澡时候,程意则在翻床头柜的套/套,随便看完,他咒道,“居然都是小号的。”

当机立断,他朝浴室喊道,“周红红,我出去买干、你的玩意儿,你给我等着。”

“……”周红红在里面都不想应他。

酒店内部就有个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程意进去翻看后,执起一盒。他正要去买单时,无意中见到有个五盒的体验套装,色彩缤纷,挺好看的,于是他又把那礼盒一并拿了。

收银台的大妈有点被吓到,打量程意的目光诡异而暧-昧。这个时刻出来买这东西,都是急用的。只是这俊俏的小伙子需要的量也未免太惊人了。

程意冷冷回视之。“结账。”

大妈立即敛起惊叹,帮他收钱。

程意再回到房间时,周红红正在吹头发。他邀功似的,把手里的套装盒扬了扬,“媳妇儿,你想先玩哪一个?”

周红红转过头来,看到那盒子,恼羞成怒,“你……毛病!”

“算算,我有将近一个月没弄、你了。”他哼笑,走过去扑她在床上,咬上她的唇,“媳妇儿,有想我没?”

“谁会想你,臭不要脸。”她又挣扎,“我头发还没干。”

“你真多事。”程意放开她,自己去拆套-套的包装,“周红红,你有本事就拖,拖到早上,我就干、你到晚上。”

周红红原就疲惫,只想休息。待吹完头发,她关上风筒,软着口气,说道,“程意我今天很累。你看都四点多了,你就不能先让我好好睡个觉么。”

他抬头看她困乏的双眼,停顿了片刻,“行。周红红,你就好好睡,睡醒了陪我。”

她惊讶于他的好说话,倒没有和他再辩,直接倒头就睡,不到一分钟就已经进入梦乡,连择床的习惯都克服了。

程意瞥了眼那散着的盒子,然后跟着躺下。他抱起周红红的身子,盯着她黑不溜秋的脸蛋,贴近亲了亲,手掌在她的腰、臀、揉啊揉。就这么几下,他不过瘾,又扯开她的睡衣衣领,窥视那里面暗藏的风光。那片白晃实在是诱、人,他禁不住低头去啃。

周红红动都不动的,任由他在那上下其手。

程意玩了一会就收手,他知道她真的非常疲劳,也就不再折腾。

他揽紧她。他的媳妇儿,可算是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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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和程意过夜的机会少之又少。除了高考的那几天,别的时候,他都是把她弄完就走人。所以她这次醒来时,很茫然,呆呆地瞅着眼前的那具胸-膛。等到她回神后,她就微微仰头望他的脸。

昨晚她看的不仔细,现在才发现,他也比一个月前黑了不少。但是他就是怎么都好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的心理作用。

她往他的怀里靠了过去,轻轻环住他的腰。她在学校时,无比的想念他。

军训后,有个师兄参加了某个辩论比赛,当时因为班上的几个女生很迷他,就号召全体女生去当拉拉队。周红红听同学们讨论这个师兄的风光史,大概是属于白马王子类的。她当时站在台下,想的是,如果程意读书能够出息些,他肯定也是校草级的。

在校园里看到小情侣们的来来往往时,她会很期待程意能来看望她。

短短一个月,她就意识到,即使离开了永吉镇,她的心也还是在程意这里。

程意正在浅睡状态,他感觉到怀里人儿的动静,更加搂紧她,半睡半醒之间,他按着她的腿向自己的下面碰。

周红红差点以为他清醒了,可是见他仍然闭着眼,就明白他只是睡梦中的耍流氓。

他蹭着蹭着,那根东西就立起来了。

她察觉了后就瞪他的睡容,直想揪他的耳朵。

程意不一会儿就醒了,身体的本、能比什么都来得急切。他睁眼看怀里的人,见她也醒了,就按耐不住了。“媳妇儿……”那声音还有睡醒的沙沉,可动作却已经不含糊。

周红红反应不及,衣服就被他套了出来。

程意扣住她的手腕,翻身压、上她。

她脸上的黑和身上的白,形成了鲜明对比。他越看眸色越深,忍不住顶了几下她的腿,稍做缓劲。

周红红感觉到那怒昂的热度,一时间竟不知要和他说什么,只是羞愤不已。

此时也不用什么话语,程意直接行动。他俯身就咬上她的小山丘,开始还轻轻的,不一阵子,就仿若要吃了她似的,粗蛮得很。

她缩了缩身子,呼吸渐渐起急。

他的鼻息在她身上四处移走,印下占、有的记号。

周红红软绵绵的,只是用着动、听的吟、声来回应他。

程意跪坐起来,大分她的腿,如炬般盯着她的溪、谷。“媳妇儿,这里面……”他、戳、了一指进去,“真能把我弄死。”

周红红不理会他的话,低哼着。

他屈、起手指,在她的门口浅刮,引来她的一阵轻。随后,他就着她的这番迷、乱,挺、进那蚀、骨之处。

他的驰骋,一如既往的蛮横。周红红被他幢得剧烈晃、动,唯有紧紧揪住他的手臂。

她越揪,他越狠。到了后半截,整张大床都在咯吱作响。

周红红都不知过了多少的颠cháo。她在和程意厮杀,可是拼不过他的耐力。她被他翻来覆去的,最后又回到开始的姿、势。

程意最喜欢的姿、势,就是他上她下,他可以看着她娇、羞而青涩地臣服于他,虽然此时周红红的脸被晒得很黑。

周红红累极,几乎是求饶了,“程意哥……程意哥……”

他啃了下她的耳垂。“再让我shuǎng多一会。”

她搂住他的脖子,去吻他的唇,去蹭他的胸膛。

程意望着她水、汪汪的模样,真是失了魂,扣住她的、臀,记记至底,最终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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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继续睡到下午,才算真的起床。她见程意生龙活虎的,唯恐他又要来一次。

还好,他没有。

程意把那些套-套都塞进周红红的行李袋。

周红红气道,“你给我干嘛!”

他淡淡说,“借你的袋子装装。”

她又忍不住驳他,“买那么多,用到何年何月。”

他斜看她,嘲弄般,“要不是你被、草一次就跟焉了似的,昨晚就能玩多几个。”

“你懂不懂节制。”

“我要不懂节制,你觉得你现在能站得起来?”

周红红咬唇,不搭理他了。她其实也是酸、疼的,只是忍着而已。

她起床后换了件白色T恤,程意有点惊异,“周红红,你的脸和衣服是反色。”

“……”她还是不理他。

他嬉笑着上前抓了抓她,“还好奶、子白。”

她拍开他的手,“滚开。”

“媳妇儿,你这确实大了啊。我这几天再给你搓搓。俗语说的好,diǎo粗、奶、大是一家。”

“谁跟你一家,给我滚开。”

“悍妇。”程意拎起行李,直接开门,懒洋洋一句,“媳妇儿,我们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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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后,周红红就被程意缠得不行。过了两天,听二姨太说起,周红红才得知程意九月份报了驾校。

周红红心里挺高兴的,她觉得程意终于想上进了。她不期望他有多大成就,但最起码要有份正经的工作,哪怕当司机。

她看他也晒黑了不少,便煲了去暑气的汤,邀他过来喝。

程意三大碗下了肚,才解释他不是要当司机。

周红红愣了,“你学好这门技术,也可以找工作。”

“没兴趣。”他吊儿郎当的,“过两年,咱们这就通高速了,以后甭去挤火车了,我开车送你去学校。”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那就以后再说么。”

周红红有些失望,他似乎不想找工作。

国庆假期完后,程意正好有个朋友去S市探亲戚,程意便带着周红红搭了顺风车。那时候还是走国道,行车时间不比火车短。但是私家车,怎么也比火车舒服。

原本周红红不想让程意跟过来,只是他死皮赖脸的。

他送完她后,又搭了火车返程,因为他要赶回去考长途。

临走时,程意在喧闹的站台上亲她,“媳妇儿,我会让你过好日子的。”说话的态度还是那么漫不经心的。

她听到这句话,紧紧抱住他,就哭了,哭到他上了火车,都还没止。

很久很久以后,周红红才恍悟到,他当时是看她坐火车辛苦,所以才提起劲去学车的。

程意就是那个程意。

他嘴贱,他下-流,他爱周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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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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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作家老舍的一篇代表作,讲述了一个平凡朴实、热心善良的一个社会底层的小车夫,遭受了一次次的打击,最终堕落的故事。通过了描写祥子以及他周围的人物,把当时的黑暗社会的丑陋一面展现给我们读者,写得十分不错。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经常为祥子感到可怜,又觉得他十分的可悲、可叹,同时,我又异常的敬佩他。为什么?因为他顽强不屈,如果我们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在经历了三起三落、大喜大悲之后,试问我们自己,有谁能够依然顽强,像祥子那样坚持到现在?我们不能!可祥子却能!所以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的顽强不屈,学习他的乐观向上,学习他的不轻言放弃!在敬佩祥子的同时,我还十分的愤怒,为祥子愤怒,我憎恨那些军阀、特务、车厂主们,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清晰的看到他们那肮脏的灵魂与那副丑陋的嘴脸,他们只知道欺压弱小,他们所织成的统治之网,不正是是祥子堕落的元凶吗?

同学们,快去读这本书吧,相信你会从中学到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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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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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一艘荡漾在生命长河中的小船,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数不尽的万里晴天。

一个人会在一生中经受许许多多的浪头,浪头总是汹涌无比,让你胆战心惊,充满得失之患。但是,小船是被浪头击倒还是平稳地渡过,真正掌握它命运的是你!你既可以让它从风浪中走出,又可任它被浪头击倒,掉在长河的漩涡里,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于你。

今天,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感觉这本书正印证了这个道理。

鲁滨孙──一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鲁滨孙──一个能够放弃安逸舒适的生活,为梦想而拼搏的人;鲁滨孙──一个真正的勇者,他能在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立的度过二十八年的时光……一切的一切,都说明鲁滨孙是个敢于冒险、百折不挠的人。

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无数革命学子们为攀上学之高峰,经历了无数次没有硝烟的战争;无数位企业家为了能够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为了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在商海中拼搏了多少年,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水和汗水……他们是我们的榜样,但我们又何尝不愿意为自己的人生去闯练闯练、拼搏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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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上瘾怎么办作文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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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小说,这似乎也已经上瘾了!我初中毕业以后因为意外开始一直都看小说,即使是高中三年,高考之前,我都一直在看小说!

说实话,我曾经多次想过放弃,但是就是怎么也放弃不了,小说使得我多次受到家长批评,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没有受过几次批评!

哎,读小说可以,上瘾时会害人不浅!

所以现在一切已经成为过去了,我也有了几个关于如何戒小说的经验!

有时候,我们看小说是从手机,或者其他方面,所以我们可以下决心把东西交给父母,让他们毁了,这或许父母是赞同其观点!学校里的时候,你要坚决告诉自己,所有时间都不能在这里看小说!

如果这样也没有用,你还是在家中闲暇之余会迷恋上了小说,这时你就要告诉父母,让他们监督管理,每一天都看着你,这是一个笨办法,但是一个月不去看小说,自己的心理上就会不去想,所以这一切就可以开始逐步戒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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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11处特工皇妃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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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处特工皇妃》是潇湘小说网A级签约作者潇湘冬儿的又一部力作,故事主人公楚乔以及冬儿其他几部作品中的女主唐小诗、李猫儿共同构成冬儿的国家特工部系列小说之四朵金花。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特工穿越、架空的小说。作者运用众多的描写,在一片寒霜雨雪之中为读者塑造了一个风雨飘摇的皇进帝国,一个穿越而来的特工少女,一群智计不凡的男儿,从很微小的地方著手,谋画了整个天下。

文字强大而细腻,场景感受气势恢宏,故事情节紧凑,丝丝入扣,值得一看!文案《11处特工皇妃》是潇湘书院A级签约作者潇湘冬儿的又一部力作,故事主人公楚乔以及冬儿其他几部作品中的女主唐小诗、李猫儿共同构成冬儿的国家特工部系列小说之四朵金花。

楚乔生前为特工部军情11处的特工005,因被诬陷关进特工监狱,逃狱成功后为排除特工部的炸弹保下特工部而英勇牺牲,死后穿越到了大夏皇朝的一名8岁女奴身上,因助燕世子燕洵逃亡而与之将命运捆绑在皇宫中八年,助其增长实力一举反叛大夏王朝回到燕北领地。小说前半部分说的是楚乔和燕洵一路相伴相随,楚乔助燕洵实现梦想,燕洵一直爱着护着楚乔。

但到后来,由于楚乔心性善良,与君王风格的燕洵两人越走越远,最终楚乔离开了燕洵,和一直爱护她的诸葛玥在一起,两人最终成了名动大陆的秀丽王和青海王,开创了繁荣盛世。旧的制度必然被摧枯拉朽的毁去,让新的大夏在灰烬中得到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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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欢乐颂小说樊胜美结局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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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中的一个悲剧人物当属樊胜美,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欢乐颂小说樊胜美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欢乐颂》樊胜美结局:辞去工作当酒店经理, 最后和曹律师在一起,樊胜美希望别人看到光鲜的她,活在自己装出来的世界里。职场打拼十几年学会的生存之道,樊胜美显而易见带感叹号的虚伪。面对关关,安迪说出了她心里想却不敢说的话。她自己也意识到自己的虚伪。最后,当没有底线的家人,把她的光鲜撕碎,她勇敢的选择了真实。

《欢乐颂》小说中的樊胜美和电视剧一样,是一个励志美剧,很多观众在看完前四集剧情以后纷纷表示这个角色和原作品非常的相似。那么《欢乐颂》小说中樊胜美是小三吗?樊胜美喜欢王柏川吗?在电视剧当中最后和谁在一起呢?

《欢乐颂》小说中的樊胜美齐的确当过小三,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有一段当小三的经历,不过这并不是她原本的意愿,最后她应该还是和王柏川在一起了。樊胜美是一个有些悲剧的角色,不仅是出身有些落魄,而且感情经历也不顺利,但是她自己有些心高气傲,直到最后才发现最喜欢自己的竟然是身边一直默默守护的王柏川。

樊胜美或许在剧中是最可怜的一个,不仅高傲一切,想尽一切办法爬上名流社会寻找高富帅,可是随着时间推移越挑越老,导致最后年龄变大了无人要。可是根据原着中樊胜美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去当别人小三来填补心中不满。

樊胜美,是一个来自贫寒胡同的小公主,一个在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下成长起的女孩,一个费劲心思、养家生活的砺志少女。然而,不知是缘分的使然,还是命运的羁绊,自信坚强的少女始终逃不开贫困的枷锁,因而找到可带她脱离困苦之海的金龟婿便成了她心中唯一的企盼。

然而,历经生活苦难的她逐渐明白唯有自立、自信、自强,方可改变命运,改变人生。而她最终的结局也必将是通过自己的领悟从而实现改变自己人生轨迹的梦想!

《欢乐颂》小说中王柏川是樊胜美的同学,一直暗恋着她。虽然出生于普通的家庭,但是踏实肯干的性格使得他在海市基本站稳了脚跟。没有出众的才华,但是他在面对樊胜美之时,却活脱脱一个为爱勇往直前的男人。

当他知道樊胜美的家庭陷入了窘境,他依旧愿意背负起两个人的人生,两个人的未来。然而,当樊胜美的要求越来越多之时,收入略显拮据的他也显得力不从心。

不过小说版欢乐颂中樊胜美后来明白了唯有自立、自信、自强,方可改变命运,改变人生。于是辞去现在的工作,在酒店做大堂经理,后来她吸引的曹律师的注意,最后和曹律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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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琅琊榜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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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最近热播的《琅琊榜》掀起了观众的讨论热潮,下面我们来看看《琅琊榜》小说里各人物结局吧!

我总是喜欢看一些过去喜欢的电视剧,我再次把《琅琊榜》一分钟不差地全剧看完了一遍。不得不说,第二次虽然已经知道了剧情的发展还是觉得很好看,依旧是我们国家少有的良心剧作。并不是因为胡歌饰我的偶像我才这样赞扬这部剧的,因为看到这部剧的反响就知道了。

对于电视剧制作团队方面我什么都不懂,我只知道他们的团队非常的好,这是圈内人评价的。但是演员们的演技那是我们可以看到的,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角色演绎得活里活现。

梅长苏,他的经历和饰演者胡歌本人有很多相似之处,他经历了“脱皮削骨”的蜕变,胡歌又何尝不是这样。所以胡歌把梅长苏这一角色诠释得非常到位。儿时的梅长苏也就是林殊几乎和胡歌以前演的角色一样,是个放荡不羁的英雄。然而经历了赤焰军那一次大战之后,他失去自己的容颜和矫健的身体。蜕变成为一个极具有智慧的谋士,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我会觉得梅长苏有时候还挺“狡猾”的,可是他为了自己的国家那都是智慧,而并非我之前肤浅了解到的东西。

整部剧中有两个地方戳中了我的哭点。第一个是梅长苏说:“这个李逍遥是个江湖人”。那一瞬间把我带回了《仙剑奇侠传》的时候,十年前的胡歌是御风而行的李逍遥,戏如人生,不管是胡歌还是梅长苏都已经作别了仗剑江湖的少年。我会感到对过去的怀念和遗憾,也或许是怀念当时的自己,所以没忍住眼泪往下流。另一个哭点就是最后一集霓凰郡主看信的时候,刘涛的演技太好了,情绪发挥得十分恰当,想到梅长苏和霓凰郡主挺让人伤心,霓凰郡主苦苦等待着林殊的归来,终于等到了蜕变后的梅长苏,可是还没团聚多久就永久失去了自己的心上人。在我看来,霓凰在剧中几乎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悲情的角色,还挺让人心疼的。另一个悲情角色还有靖王,靖王是最没有心机的皇子,他不为权位,一心向上只为能帮儿时兄弟林殊报仇,知道最后才得以和林殊相认。

《琅琊榜》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搞笑的戏份,多的只是让人思考的脱俗情节。可能以后我会看多次,也会觉得《琅琊榜》很有观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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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围城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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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名著,均是每一时代震撼智慧的学论,启迪民智的典籍,打动心灵的作品;均应功在当时,利在千秋,传之久远。而《围城》大概就是只属于那个时代的真实与沧桑,记载着只属于他们的世事沉浮,但最终只独留下语言幻化成的空花泡影罢了。

《围城》是钱锺书诸多作品中唯一的长篇小说,它以讽刺性的笔调,通过对方鸿渐等一批留学生生存的艰难与爱情的不如意的描写,揭示了他们从生存到灵魂的全面困窘,同时也讽刺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冷漠和虚伪,鞭挞了知识分子庸俗、懒惰、虚荣等人性的弱点和人心的颓败。小说以平实的语言,细腻的描写,独到的风格,展现了知识分子在婚姻、家庭、事业等诸多方面的围城心态,给人以深刻的哲学性思考,让人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它是一部感时局之艰危,伤人生之困厄,叹人性之缺陷的忧世伤生之作。

初识《围城》,是听别人在介绍这本书。有了印象,便去借了这本书来看。我是抱着一种平常心态去读它的,读完后只觉得好似完成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松了一口气。站在“围城”的城外,转了一圈,如一个局外人,冷眼旁观,但终究还是逃不开它的枷锁,被其触动了心灵。“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围城”就是这样的吧!读它的故事,读它的语言,缓缓翻开书页,细细品味,深深沉溺其中,想要发现什么,抑或是想找到些什么。我与《围城》的缘分还在继续,我看到了心中的“哈姆雷特”,我的“围城”。

“围城”是什么?不过是钱老先生笔下的方鸿渐等知识分子在追求和实现自我价值过程中的艰难曲折和每次努力过后的失败,最终只能一步步向绝望的深渊走去,向一个个围城里走去。它淋漓尽致地揭示了现代人孤独的心灵和一无去处的现实困境。其实“围城人生”,不过是进城、出城,冲进去、逃出来,周而复始,永无了局。无论怎样努力地冲进,逃出,最终都是无奈的。人生总有诸多不得意之处,人生终究不可能按照自己原来的意愿行进。所谓的挣扎,所有的矛盾,亦不过是一场困兽之斗,只会有一个结局,逃不了,避不掉,挣不脱,只能是一出悲剧。儿人生最大的悲哀不过是还未开始便已知道结局。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就是这样的一种悲哀,一出悲剧。我是不大喜欢他的,觉得他太过矛盾。他既善良又迂执,痛恨奸恶之事却又迂腐得不行;他既正直又软弱,明辨是非却不得不屈服于现实;他既不谙世事又玩世不恭,不会耍阴谋诡计却时刻谨慎。他的性格反映了当时一部分知识分子的精神面貌;他的遭遇,也正是一部分较正直的知识分子的困厄和遭遇。他就是那个时代的部分知识分子的缩影,一个时代的悲剧。方鸿渐最大的性格特点就是来自本性的怯弱。在他的世界里,只有随遇而安。他心安理得地接受未来岳父的馈赠去享乐;他没有能力去反抗父亲、去争取婚姻的自由;他只有在不得已回国前为了虚荣和交差而去买假学位来欺骗家人;他不会为心爱的人放弃一切去追逐缥缈的幸福。他的顾虑太多,面对现实的压力,情场的失意,事业的危机,他选择了方鸿渐式的方法——怯弱地躲避、逃离。他也曾经想摆脱一切束缚,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可在现实的大山面前,他依旧忍不住后退,内心极度的挣扎下,他无可避免地一步步走进家庭、婚姻和事业的围城,从一个围城到另一个围城中,不可自拔。在家庭的围城中,他始终逃不开父亲的掌控,依父之言许诺娶从小定亲的女子;在事业的围城中,他几度就职,兜兜转转依旧一事无成;在婚姻的围城中,让自己陷入孙柔嘉伪装的柔情中不可自拔。无疑,他是一个让人既可怜又可恨的人物,我无法容忍他身上的一切人性弱点却又真实地认识到他是一个真实活着的人。他只是在通往光明前黑暗的牺牲品。这样一个真切且生动的人物,如此矛盾却更让人将这个具有讽刺意味的小人物深深记住。

在《围城》中,不仅写了方鸿渐的家庭、爱情和事业,还写了他与赵辛楣之间深刻的友情。赵辛楣,做为衬托方鸿渐的配角,在我看来是具有其人格魅力的。他是一个有能力有主见的人,相比之下显得方鸿渐越发懦弱。他对方鸿渐的影响是巨大的,他牵动着整个故事的发展,在方鸿渐的人生中,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与方鸿渐的相识缘于苏文纨,他最初是将方鸿渐当做情敌对待的。在苏文纨另嫁他人之后,赵辛楣与方鸿渐在旅途中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我是极佩服辛楣的,能二十年如一日地爱着苏文纨,在彻底失去她之后,仍能坦然面对而不崩溃。他有他自己的灵魂,豪爽而不失儒雅,浮夸又不乏精明。在事业上,他是无可挑剔的,但在爱情上他却是一败涂地。试问有几个人能20年只守护一个人,等着一个人?谁能忍受自己爱的人只是把自己的爱意用做维护她的虚荣上?赵辛楣大概是书中唯一没有深刻讽刺意味的人物吧!是《围城》中不可或缺的较之纯净的精神。《围城》还描写了各种知识分子的嘴脸:自恃清高,虚伪做作的苏文纨;工于心计,善于伪装的孙柔嘉;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高松年;外形木讷内心狡诈的假洋博士韩学愈;混迹学校的旧官僚汪处厚;吹牛拍马,浅薄猥琐的小人陆子潇;宵小之徒李梅亭、顾尔谦等人。

有人说:“在一切语言甚至最普通的言语之中,都有着某种歌唱的韵味,是打开心灵的窗户。”《围城》里的语言让人细细斟酌,也颇有意味。钱老先生笔下的语言,让人读过不禁深思,最终只得颔首。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痛。”很哲学式的话语,读罢却觉得很新鲜,既然是忠厚老实人又怎会有恶毒呢?又怎么会带给人伤痛呢?又如“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里的鸟想飞出去,笼子外的鸟想飞进去,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永无了局。”一个婚姻的围城,即使包裹着金漆也掩盖不了它是一个牢笼的事实。“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困住的是谁、逃避的是谁?人生就是在这样一个围城里,周而复始。谁又能真正逃开围城,越过高高的城墙呢?在城里城外徘徊的人啊!到底是迷失了自己还是迷失了他人?寻寻觅觅,或许这恰恰就是人生吧!

人在旅途,经历得多,看得越多,心自然就越透彻。旅途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值得铭记的。有这样一句话:“没有恰到好处的心情,只有恰如其分的旅程。” 《围城》里恰好就有一段旅行,是我最为喜欢的。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就任学校旅途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新。他们走得十分艰难,几经辗转才到达目的地。在途中,发生了许多事情:方、赵二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路费用完;李梅亭偶遇俏寡妇;行路的艰苦与风霜;生活的困窘等。读罢这一段,我也不禁为他们艰苦的旅程所打动。其中有一段描写他们几人一同挤车的情节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短短几百字竟将各种各样的人搭乘公车的各种姿态描绘出来,表现出车子上的人拥挤非常: “乘客们都蜷曲波折,弯成几何学上有名的角度”。看到这样的语言,让我不得不佩服钱老的写作功底。这样精妙的语言,耐人寻味的文字,才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他的文字总有能使画面再现的本事,总能让人感到真实的活着的人和物。文中许多形象的描写都让人惊叹不已,明明是很普通的事情,用他的语言说出来就是有不同的韵味,在心底泛起一道道涟漪。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平实朴素真实更能撼动人心。

品读《围城》,正如品读人生。烙下了一个时代的印迹,上演了一个时代光鲜亮丽的悲剧。两年忧世伤生,衍出《围城》;几十年风雨飘摇,它仍生命不老。这就是我眼中、心里的《围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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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苍耳小说结局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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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古用尽花言巧语一直骗许暖,他爱的已经不是许暖了,他只爱自己,爱自己的名利,孟谨诚后来也死了, 那一夜,庄毅让赵赵怀孕了,但是庄毅好说好商量让赵赵把孩子打掉,这事传到了孟古耳朵里,他派手下打了一顿赵赵,并且还口口生生说是:“我们庄总。”

这更加误会了她和庄毅之间的关系。之前是因为她知道了赵小熊是她的弟弟,但是却被庄毅踢傻了,在双重压力下,她把目标放在了许暖身上,一次许暖在赵小熊家照顾小熊,赵赵趁她不注意将硫酸泼到她身上,因为小熊还记得四年前那夜,也是某个(用“某个”是因为他根本不记得是谁)女孩也为她挡下了从一种像瓶子一样的东西里流出的东西,所以小熊奋不顾身的挡下了硫酸,小熊被烧伤,而许暖的胳膊、胸前也被烧伤,这让庄毅很是心疼,于是他就将自己的皮肤活生生的移植到许暖身上,许暖的发炎症状也减轻了(因为之间用的是死人皮)可是之后庄毅就没出现在许暖的病房里,庄毅一直为许暖付出着,也包括小蝶的病,孟谨城死的时候,许暖以为是被庄毅害死的。

于是许暖要将庄毅告上法庭 ,可后来许暖并没有 参加那次开庭,在一个圣诞夜,那是一个下着跟四年前一样大的雪,庄毅想起刚见到许暖的情景,他买了一枝花,插在了雪里,隐隐约约的他是在等许暖,可是他后来还是走了,只留下那一朵花。。。长长的脚印。后来 ,许暖也经过这条路,她好奇的沿着这脚印,看见了那只花,心想:谁在这午夜里,丢失了他的花。谁又在城市里,丢失了她的爱情。

她没有一直沿着那个脚印走下去,因为孟古一直给她打电话,她不想回去,因为她觉得那不是家,家是有爱的,她的手摸到了口袋里庄毅家的那串钥匙。许暖哭了、那一刻,人世间 他和她 两个相爱过的男女,脚印重合过 却终究分开来,留在雪地上,像一个无奈的“人”字。后来许暖和庄毅也并没有在一起,但是至少他们是相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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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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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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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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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的这篇著作——《草房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桑桑、纸月、秃鹤、细马、白雀、白三、桑乔、杜小康、秦大婆婆……种种人物让我在捧腹大笑和泪流满面之余懂得了许多道理。

令我最感动的就是桑桑,他倔强、调皮、可爱、快乐、难过的面孔是无人能取代的!在第九章里,桑桑得了鼠疮,桑乔不停地带着他去县城里的大医院看病,可是医治的结果和村庄小医院的结果一样。为了治桑桑的病,桑乔给他扎针、吃药,甚至给桑桑扎火针!但桑桑还是坚持背着纸月送他的书包去上学,去温幼菊的“药寮”……终于有一天,一个城里的郎中告诉桑乔和桑桑:有一个高手可以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乔准备带他去试一试。高手开出的药是奇苦无比的,但是他耳畔响起温幼菊的无词歌,此刻,他把喝药却看成了一件悲壮而又优美的事情了……就要升上初中,桑桑的小学六年生活已经模糊……杜小康,全油麻地最“土豪”的,就是他家了——全油麻地就他家一辆自行车!杜小康爸爸为了赚大钱,买了一群鸭子。说服了杜小康,不让他上学,和小康一起乘上小木船,一起赶鸭子。经过暴风骤雨的折磨,回到油麻地的杜小康,已经是个大男孩了。有了自己的打算,人也瘦了,血也流了,回来的他,不一样了。

秦大婆婆真是让我惊讶!每天在油麻地小学转悠,为小姑娘梳小辫、染指甲……却只因为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身亡,最后,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剪下了一撮桑桑的头发和婆婆共同陪伴。要知道,就数桑桑和婆婆最亲了!读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没错,希望我们永远不要从童年走出来,珍惜这金色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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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我们看海去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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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这是小说《城南旧事》中《我们看海去》那个章节里的一首小诗。与主人公小英子一样,我也特别喜欢这首诗。

《我们看海去》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小英子因为捡球,发现了躲在荒园里的神秘人,并与他成为了朋友。神秘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后来警察抓走了这个人,英子非常难过。我也很难过,那个小偷并不想偷东西,是被生活所迫,是为了可以让弟弟读书才去偷东西的。我想现在也有很多人,也是因为生活所迫才去做一些自己并不喜欢的事吧。

《城南旧事》中还写了其它几个故事:疯女人秀贞一直在找自己的孩子;聪明的小英子促成兰姨娘和徳先叔成为夫妻;英子的保姆宋妈一直在英子家做工,却失去了自己的两个孩子。这些人的遭遇总是让我心疼不已。就像书里说的那样,“小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她从来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我也是在小英子的世界里进进出出,看着生活在那时候社会底层人们的悲欢离合。我也很喜欢小英子,她纯洁、善良、富有爱心和正义感。

《城南旧事》虽然短,但是非常感人。那首《我们看海去》总在我的耳边回响:“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

[小说我们看海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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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鉴赏:都是恩人

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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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席酒正酣。就在大家敞开肚皮、放开喉咙痛饮的时候,堂兄脸红脖子粗的逐个骂开了他的仇人,并扬言自己要是报不了仇、出不了恨的话,子子孙孙都要报下去,一定要除掉胸中的恶气。

堂兄从小没了父母,没上过学,是个十足的文盲,是家父把他带大成人的。其实家父也是从小就没了父母,只比堂兄大十来岁。在那个饥饿的年代,连饭都没得吃,时常饿着肚皮,更不要说读书了。也许正是从这个特殊环境中走过来的原因吧,养成了堂兄恩怨分明,有恩必报、有仇必还的刚烈性格。

听堂兄如此胡说乱骂,表兄和表弟开始作起了他的思想工作,劝他要想开些,都快六十岁的人了,还这样意气用事像个小年轻。常言道:“冤家宜解不宜结”,像这样冤冤相报何时是个尽头?做人应该报恩不报怨才会生活得快乐。

堂兄是一个执着已见的人,对他所骂的这些“仇人”,心中怨恨已结多年,不是三言两语所能化解的。表兄和表弟越是劝他,他心中的火气就越是升腾,竟然将矛头指向了表兄和表弟。

见事不妙,我不得不出言相劝。因为我知道堂兄的个性,知道他是一个自尊心极强,最怕人伤害他自尊心的人。抓住他的这一弱点,开口我便称赞他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表明我就喜欢这样恩怨分明的人。

听我如此一说,堂兄激动的情绪开始平缓了许多,桌上弥漫的火药味慢慢消散了,融洽的气氛重又回到了酒桌上。

我见堂兄激动的情绪完全平复了下来,心想这正是劝说他的好时机。于是大声感叹道:“唉!恩怨分明这句话不知道害了多少代人哦!”

听我如此感叹,在座的人都不解其中深意。堂兄更觉奇怪,忍不住问我为何这样说,不是自古以来的大英雄和电视上的那些人都是这样说、这样做的吗?难道恩怨分明还有错?见堂兄如此问,我便详细告诉了他其中深意。

我问他明不明白“玉不琢不成器”这句话的含意,他说这句话他懂。我说其实你并没弄懂这句话的意思,现在我就告诉你这句话的深意。

美玉要是不经过刻刀雕琢的话,不过就是一块不起眼的毛石罢了,只有经过不断的雕琢才会将它的光彩显现出来,成为世间珍宝。一个人就好比是未经雕琢的玉,而那些你的所谓恩人、仇人就好比是刻刀,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你进行“雕琢”,使你成为“美玉”。

其实啊,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众生都是自己的老师,自己的恩人。这些老师言传身教,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做给你看,告诉你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违悖人性的。正因为他们从不同角度的教化,自己才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尤其是那些从反面教育你的“老师”,更是对你有着莫大的恩情,正因为他们的激发,自己才奋发图强,在人生的旅途上不退转、不堕落,奋勇向前。

你只要弄明白了这个道理,心中也就自然没有了怨仇情恨,没有了仇人,有的只是需要报答的恩情。一个人心中没有了怨仇情恨,自然少烦恼、生活得甜蜜快乐!所以说啊,“恩怨分明”这句话,害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堂兄听我如此一说,心中的“结”虽然还不能完全释然,但还是不住地点头称是。

接着我又告诉他,一个生活在仇恨中的人,其实自己的内心是非常劳累痛苦的。与其让自己劳累痛苦,还不如忘掉心中的仇恨,让自己生活得愉快。

堂兄听完我的话,重重地舒了一口气,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随后,大家举起酒杯共祝元宵快乐,共祝在新的一年里只有恩情没有仇!为美好的明天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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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围城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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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的直接时代背景是1937年及以后的若干年,正是中国遭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时期。但要理解《围城》,必须追溯到近代特别是xx战争以来,中国在帝国主义列强大炮军舰之下,被迫地、却历史性地开始了与世界的接触,中华民族的古老文明与西方文明开始了前所未有的交锋、碰撞、冲突以至交汇、融合。这种文化现象在一大批留学生——钱锺书正是他们中的一员——的身上具体地、活生生地体现出来,因而具有值得解剖的典型意义。

作为一个学贯中西的大学者,钱锺书几乎必然地要从文化上来认识“围城”的精神困境,从而产生深刻的孤独感和荒诞感,在全书的结束部分,方鸿渐在经历了教育、爱情、事业和家庭(婚姻)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第324页)。

这里已经明显地引入了存在主义哲学的人生感叹。但这种文化困境、精神困境,却是发生在衰微积弱的老大中国与近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剧烈冲突中的,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幅令人深省的画面:经过一家外国面包店,厨窗里电灯雪亮,照耀各式糕点。窗外站一个短衣褴褛的老头子,目不转睛地看窗里的东西,臂上挽个篮,盛着粗拙的泥娃娃和蜡纸粘的风转。(第353页)

还有全书结尾处那只著名的祖传老钟,方鸿渐的爸爸作为结婚礼物送给儿子儿媳的宝贝钟,每小时“只慢7分钟”的“很准”的钟,这会儿已经慢了5个钟头的钟: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第359页)

有些西方批评家说《围城》写了西方文化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也有中国批评家说表现了西方现代文明在中国的失败,从而证明了资本主义文明不救中国的主题。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钱锺书似乎并不是采取非此即彼的立场,他更着力于嘲讽伪文化人的可笑、可怜和可耻,更多地是要写出中西文化冲突中的尴尬、窘迫和困境。而从更广阔的文化意义上来体认,《围城》更主要的是写“围城”困境,其艺术概括和思想意蕴超出了狭隘的个人经验、民族的界限和时代的分野,体现了作者对整个现代文明、现代人生的深入思考,也凝结着作者对整个人类存在的基本状况和人类的基本根性的历史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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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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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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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超模的秘密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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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模在我们心中,都是高高在上的,那么,他们有什么样的秘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模的秘密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辛卯年阳历七月二十六日。

黄历上注,宜文定、纳彩、出行、入宅、开市、嫁娶。

中上卦、大吉日。

六点,尚品公寓。

为了第二天出行方便,睡在一起的林岚、COCO和曾雪被程菲从被窝里喊起来,还在迷糊,就被七八个人一起拽进浴室,一顿倒腾。

两个小时后。

林岚一身洁白的婚纱站在私人机场,曾雪和COCO亦是。

“小岚你好美。”曾雪看着林岚,发自肺腑的感叹。

林岚伸手摸了摸曾雪的白纱,“你也是,这三套婚纱各有各的特点,像是为我们量身定做一般。”

看完曾雪的,林岚对着穿上婚纱有些不习惯却美的同样出众的COCO感叹。

“我怎么觉得都是我的功劳?”程菲负责她们三个今天的妆容和造型,听到林岚的话,甚是自恋的指指自己。

三人笑,还真是。

如今的程菲已经名声大噪,能力自然没人敢小觑。

“走吧,大家都在等你们。”见唬弄过去,程菲暗暗松了口气,催促三人上飞机。

一个小时的飞行,到达云岛刚好九点整。

才下机,一阵海风袭来,带着淡淡的咸味,让人在盛夏感受到一股透心凉,舒服的紧。

“好爽!”曾雪兴奋的大喊一声,就看到不远处三个穿着西装礼服大长腿的男人朝着她们如男模一般缓缓走来,下意识的揉揉眼,“小岚、COCO你们快看。”

“这是什么路线?”林岚也一脸懵逼。

COCO望过去,“妈的还抱着玫瑰,真骚包。”

“好帅!”曾雪花痴。

一旁的程菲也下意识的吞吞唾沫,她也好想爆粗,太TM帅了,可是每一个是她的。

“你们这是干什么?”三人终于走近,曾雪傻傻的问。

哪知道她才问完,三个男人各自站在彼此的另一半面前,单漆下跪,同时开口。

“岚岚,嫁给我!”

“COCO,嫁给我!”

“小雪儿,嫁给我!”

吼!

三个女人感觉自己要疯了,曾雪更是嘴巴微张,不可思议的看看林岚再看看COCO,最后看向地上的沈泓,“你……你……这是干什么?”

“你只要回答我YES或NO。”沈泓眼神熠熠发光的看着穿着婚纱的曾雪,美的让他好想立刻抱在怀里。

李旭也看着COCO,“雨柔,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恩,你干嘛学他们?酸不酸?”COCO别扭的问。

“那你喜欢吗?”李旭不善表达,可不代表不会表达。

COCO咬牙,点了点头,李旭再也忍不住起身一把将人抱住。

“我还没答应呢。”COCO脸蛋发红的问,再一次感受到了心跳加速的感觉。

“你点头了。”李旭看着纯良,实则最腹黑。

见此一旁的沈泓笑的更邪魅,对着曾雪坏坏的说,“你要不说YES,我也强上了。”

“你……那我选……”曾雪故意顿了顿,紧张的沈泓握紧玫瑰,“YES!”

“耶!”沈泓崩起,兴奋的耶了一声将曾雪抱进了怀里。

这下现场就剩下阎军令还单膝跪着。

不知何时周围站满了人,阎家爷爷奶奶、阎父阎母,连霍国邦和苏慕白都在一旁围观,还有沈家、李家以及曾雪的亲人们。

阎如雪抱着小狮子,雷子和萧振岳在那儿边嘲笑边拍照,身边各自站着梁爽和云碧。

云岛天空碧蓝,海风凉爽,大家齐齐看着最后一对。

“老婆,我也是要面子的。”阎军令看着双手抱胸的林岚,笑的迷人。

“你忘了我的生日?”

“记得,七月一号。”

“你忘了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记得,七月三号。”

“嗯哼?”记得却不给她表示。

“为了给你更大的惊喜。”阎军令一脸真诚,其他人起哄。

林岚傲娇的仰头,伸出纤细的手指,“那我就勉为其难答应你吧。”

“谢谢小包子。”

“不许叫这名。”林岚拒绝。

阎军令却一把将玫瑰塞进林岚怀里,自己将人打横抱起,看向其他两人,挑衅的说,“谁先抱着媳妇冲到终点,谁今晚用云岛最大的床,如何?”

“成交。”沈泓和李旭同时回答。

雷子上前,“我吹哨。”

“OK!”

“准备好了?开始!”雷子说完吹了声口哨,三对恋人箭一般冲了出去。

林岚抱进阎军令的脖子,就见男人不到十米就慢了下来,悠悠的看着前面抱着COCO和曾雪奔跑的两人。

“你不比了?”林岚搂着怀里的人,笑的揶揄。

“又不能用,我要最大的床做什么?”阎军令耸肩,突然眼底闪过一抹坏,“如果你愿意为我服务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努力一把!”

“你想要什么服务?”林岚挑眉。

阎军令低头吻住林岚的唇,然后将舌尖探了进去,抽出来暧昧的问,“就这样。”

“你……还能更无耻一点吗?”林岚觉得自己也越来越污了,否则怎么会秒懂。

“能,只要你想。”

听完阎军令这句,林岚捂脸。

远处,沈泓和李旭比的如火如荼,而这两人慢悠悠的走着,却似有热风吹过,让林岚全身都烧的慌。

后面其他人跟在他们身后,萧振岳吐槽阎军令老奸巨猾,然后忍不住侧头看一旁的女人,“你准备什么时候嫁给我?”

“等你做好准备再说。”云碧瞟了眼萧振岳回答。

“我随时都在准备着。”萧振岳笑的愉悦。

一旁作为萧振岳学长兼朋友的贾子桓,一手牵着妻子顾若,一手对着学弟做了个鼓励的姿势,“小岳岳加油!”

“我靠,谁给我起的?”萧振岳听到小岳岳,顿时一身鸡皮疙瘩。

贾子桓坏笑,一旁的顾若也没忍住,云碧则笑得更肆意,笑完顺手牵起顾若身旁的狗娃和小企鹅,“狗娃、小企鹅,阿姨带你们去拎花篮,好不好?”

“好。”小企鹅看着漂亮阿姨,乖巧的伸手。

贾家大公子狗娃则嫌弃的跟上,嘴里嘟哝,“是个人都能拐走你,上次被拐去英国还不够吗?”

小企鹅委屈,“有哥哥,哥哥保护我。”

一众笑,阎军令忍不住低头看着怀里的人,“你肚子里的是女儿就好了。”

“最好是个女儿。”霍国邦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近他们,怀里居然还抱着小狮子。

阎军令不满,“抱着我儿子还想要我女儿?做梦。”

“你抱的也是我女儿。”霍国邦幽幽的回。

林岚捂脸,这两人不会又怼起来吧?

好在很快就到了婚礼现场。

沈泓和李旭正扶着花篮大喘气,看到后面优哉游哉的阎军令,同时靠了一声,大BOSS果然心是黑的。

阎军令耸肩,放下林岚,优雅的牵着爱人进入婚礼现场。

花团锦簇,整个婚礼被布置的美轮美奂,林岚下意识的侧头,就发现身旁的男人也在看她,强烈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音乐起。

三对新人踏着红毯缓缓进入,而身后则跟着六对花童,亦是可爱至极。

“汪汪汪……”

旺财头上绑着小红花,也来到了现场。这一叫,让原本美轮美奂的婚礼,多了一份童趣,更加的温馨。

“好幸福!”梁爽的看的感动。

“我可以给你更好的。”雷子在她耳旁低语。

梁爽难得没有怼雷子。

几家长辈看着这画面,也忍不住泪目,尤其是阎家老太太,总算是盼着两个孩子走近礼堂了。

真好。

牧师庄严的声音响起,三对恋人一起发下誓言。

“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对于我而言,你是我的整个世界,愿和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林岚侧头看向阎军令,下一刻男人低头将她深深吻住。

沈泓也迫不及待的将曾雪揽入怀中。

只有李旭还保持着绅士,“雨柔,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合法妻子,我可以亲吻你了吗?”

“嗯。”COCO难得娇羞。

“汪汪汪……”旺财应景叫了几声。

花童小企鹅好奇的看着三个抱在一起的大人,“哥哥,他们在干什么呢?”

“小孩子不要瞎问。”

“你不也是小孩子嘛?”

“闭嘴。”

大家们听到这对话直笑。

一旁的小狮子似乎感应到周围的喜悦,也伸着小胳膊小腿,非常兴奋。

婚礼继续,而生活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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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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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深的地方在何处?能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只有两个:尼摩船长和我。

——题记

世界最深的地方?也许你我都知道——马里亚纳海沟。在万米的海水之下,在数亿千米的太空之中,人类在向前冲去,遨游着更绚烂的世界,万千奥秘在向探索者挥手。我们在向下掘进,访问着更深的地方,勾勒着更美的篇章。

19世纪中,叶海洋学术界被几次奇怪的现象轰动,船只的屡次毁坏,更引起阿尤纳斯教授等一行人员的关注。在多个国家的强烈要求下,美国政府派出战舰“林肯号”对这只可怕的海洋动物进行抓捕。不幸的是他与其仆人和鱼叉手尼德兰坠入海中,却奇异地进入他苦心抓捕的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中。从此尼摩船长开启一番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去印度洋拯救术珠人,经地中海船长赠重金,过太平洋探访大西洲,穿南极凿冰自救……在系列的游览研究之后……教授又伺机潜逃返回大陆。

海,一望无际的紫蓝,有多少宝藏有待探索,有多少资源有待开发。从南极千里冰屋皑皑白雪到热带大洋中央,人类孜孜不倦地解读着大自然的神奇,翘首启盼着西边明亮的星光。在茫茫苍天里,人类一步步地走向未知的未来。

这不禁让我重拾起那段艰难的时光,中世纪“地心说”的阴霾笼罩了许多进步的思想,教皇的屠刀也在昏暗中虎视眈眈,世界却似乎并不缺乏勇者,哥白尼“日心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唤醒着勇者的心房,布鲁诺的支持给予了世界新生的力量。火刑场上,义不容辞,雄雄的火焰可以略稍掩挡教会的无知,却挡不住真理的伟大,“未来是理解我的!会作出公正的裁判!”布鲁诺的呐喊穿梭在宇宙间,传出新的光芒。与众不同的信念,与众不同的梦想,引领着新一代的人民推翻愚昧,迎来正义的怀抱。未来会记住跋涉的勇者,会记住他们燃烧时发出的煌煌之光。

困难难不倒我们的梦想,封锁不住前进的方向,我们扬帆起航,奔向梦的远方。人类触摸着未知的搏动,梳理着曾经的脉络,在更深的地方,我们怀揣着更远的梦想,水下的蛟龙遨游在海洋,玉兔行走在它的故乡。我们继续前行,探索属于我们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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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雪豹》小说简介

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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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子弟周卫国,毕业于黄埔军校,留学于德国。在民族危亡的时刻,他毅然放弃名利、甘愿忍受各种磨难!接边不断的惨变,他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和朋友。但是,作为一个军人,他始终牢记着自己的职责——保家卫国!他选择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在敌后战场,他如鱼得水,将特种作战发挥得淋漓尽致,猎杀日寇精锐,袭击日军主力。他创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支执行特战任务的部队——雪豹特战队。在他的领导下,英勇无比的雪豹特战队一次次摧毁了日寇欲吞并中国野心,用他们的鲜血和誓言捍卫了祖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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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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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悲痛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齐,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当出去打天下,不应当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齐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可是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齐,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立刻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可是,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可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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