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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野圭吾的代表作《白夜行》小说简介(推荐20篇)

《夏至未至》傅小司被人说成抄袭,在一次画展中,那个说他抄袭的女画家找人来闹,陆之昂看不过去,拿瓶子砸了那个女人的头,傅小司让陆之昂快跑,陆之昂成了通缉犯,逃亡后沦为乞丐。有一次在便利店看见了傅小司的画就哭了,被便利店的人当成了疯子,再后来警察来了,陆之昂就被抓走了。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故事中的陆之昂温和开朗,与傅小司是两种不同性格类型的男生。他们之间好得可以为对方打得头破血流,却又恨得老天怎么又生了对方一个他,彼此都已融入对方的生命,在经历了亲人离去、遭人陷害等问题时,都永远守候在彼此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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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红岩》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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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听到《红梅赞》这首歌,面前就浮现出江姐在赴刑场时和渣滓洞的难友们告别的那一幕,于是满怀悲愤而激动的心情,回想起《红岩》这本书来。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着。它刻画了众多革命英雄的形象——有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的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后的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依然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们的团结奋斗,令敌人闻风丧胆;白公馆志士们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都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人悲愤、感叹而倍受鼓舞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情节是江姐被捕后第三次受刑的场景,凶恶的特务用长长的竹签子钉入江姐的指缝中间进行逼供时的场面,而且还是十指连心,那得多疼呀!但是江姐即便是承受着钻心地疼痛,也依然保持着革命者坚贞不屈的顽强精神……每次我读到这里,眼泪都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来……特务们的目的,是想把从许云峰口里得不到的,从其他共产党员身上得到,因此他们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这位重要的女共产党员身上,妄图从她口里得到川东地下党组织的名单。可是特务们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

每读完一遍,我都会想,是什么样的精神让这些志士们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令人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的残羹冷炙,拖着遍体鳞伤的身体,强忍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剧痛,并且还禁锢着沉重的手镣和脚镣……还能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和反动派抗战到底?

反动派仅仅只能给予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革命者的斗志,狱中的艰苦生活,反而还磨炼了他们的意志!想到自己以前学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能得低分,便泄气了;学习上遇到一点不顺心的事或一道难题,就非常气馁……再想想渣滓洞白公馆里的革命志士,一比起来,总会令我感到十分羞愧和内疚。我要向他们学习,磨炼出坚韧的意志、顽强的毅力,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惧困难,勇往直前!

从前我总以为现在的时代不同了,我们能过上今天这样幸福的生活是理所当然的事。读《红岩》及其他相关作品后,我深刻地认识到,我们的幸福也是许多革命先辈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

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的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不惧困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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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百岁童谣》读后感与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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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童谣》作者简介

山曼,本名单丕艮,著名民俗学家,散文家,多年从事民俗调查与研究。196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历史系,曾任烟台师范学院教授、《烟台师范学院学报》主编、山东省民俗学会副会长。著有《山东民俗》、《流逝的传统》、《中国民俗通志?生产民俗卷》、《山曼散文选》、《中国民俗起源传说辞典》等,主编“齐鲁民俗丛书”、“百岁童谣”等。

陶文杰,1958年生,浙江杭州人,毕业于中国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浙江省美术家协会理事,浙江省国际美术交流协会副秘书长,国际儿童读物联盟中国分会(CBBY)第二届中国安徒生(插图奖)得主,现任浙江摄影出版社总编、编审。作品多次参加全国美展并获奖。油画作品多次在日本、美国、捷克、德国展出,收入《中国现代美术全集》并被中国美术馆等机构收藏。

李全华,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教授、儿童艺术教育系主任。主要从事儿童读物插图及图画书创作和理论研究,出版专著《儿童读物插图艺术》。插图代表作有《糖房子》《小老鼠菲勒的故事》《郑春华童话》《鹤民国》《春姑娘的裙子》《百岁童谣》等。插图作品多次在全国美展中获奖。曾获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颁发的“第三届金画家奖”。

秦建敏,1954年中秋节出生于杭州。在内蒙古巴盟师范学校和杭州业余科技大学学习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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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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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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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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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女孩想变坏。左耳听力不好,如果站在左边说话就听不见,这样一个不起眼而内向的“我”某天突然就暗恋上了男生许弋,而同时许弋却被绿色眼影的长裙放浪女孩黎吧啦追求到手。

心碎的“我”在偶然的机会和吧啦成为朋友,也认识了吧啦真正心爱的男生——张漾。随后吧啦在一次意外中去世了,小耳朵与许弋相恋,但最终分手,张漾和蒋皎来到北京,过着极其颓废的生活,当蒋皎改名为蒋雅希走向舞台时,张漾终与她分手。

《左耳》被各界一致认为是饶雪漫的巅峰之作。因为意犹末尽,她已经开始在创作该书的续集。饶雪漫是一个善于推出概念的作家,《左耳》则给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青春互动小说。为什么被定义为“青春互动小说”?饶雪漫解释,这就是一本从故事、封面、制作到出版后的阅读全程与读者互动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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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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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时我们一边老师面前唱“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一边在伙伴面前唱“我去轰学校,从来不迟到,一拉线,我就跑,小学校轰的一声炸没了”;

初中时我们一边学人体生理卫生,一边看《古惑仔》研究《满清十大酷刑》;

高中时我们一边传着纸条看着漫画,一边练习东西海三城模拟做四中黄岗试题。

大学时我们一边狂热世界杯读《哈利·波特》同居翘课,一边学邓论马哲毛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我们一边被人注目着,一边被人鄙视着。

我们一边教人宠溺着,一边任人声讨着。

我们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默默保护着,和男朋友女朋友同学发小网友偷偷长大着。

我们——80年以后生人,被叫做80后,大多数人别称独生子女。

我们度过了没有电脑和综艺的童年,正经历着没有战争和饥饿的成年。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当新时代偶像比我们年纪还小,当博格坎普挂靴小贝去了美国大联盟,当我们开始挣钱养家还房贷车贷,当周围同龄人已经有人结婚生子甚至有人结了又离,当一个哥们跟我说初恋那女生如何如何,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我们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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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鉴赏《查生》

全文共 2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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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

泪眼倚楼频独语,双燕来时,陌上相逢否?撩乱春愁如柳絮,悠悠梦里无寻处。

------蝶恋花

老琴师调弦的时候,燕娘踟躇在座上,不知是唱还是不唱。老琴师终于调好了琴弦,撩拨几下,发出清脆的裂帛声。

燕娘唱的是一曲蝶恋花:

“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

座上听客是一位年逾半百的老先生。燕娘一唱,老先生便情不自禁地附和着曲调唱起来。

在得月楼中,燕娘的唱工是拔首的,因此她已是年近三十的半老徐娘了,却仍能在这得月楼中占有一席之地。

老先生是新进的一名进士老爷。听说考了三十多年的科举,今日才得榜上列名。朝中主事见他年事已高,便只派了个礼部的闲职与他。

老先生来这得月楼,点名要找一位“燕娘”。叶娘是跟着“妈妈”来到东边靠街的这一厢房的。她以为又是一个慕名而来的听客。

老先生一见燕娘,便直摇头,口中念道:“不是,不是……”

“妈妈”一听,忙笑道:“大老爷,这位的确就是我们得月楼里唱曲唱得最好的燕娘,绝对不会唬您!”

老先生一摆手道:“不是,不是。妈妈我说的是三十年前,就是在这得月楼里唱曲最好的那名燕娘!”

‘妈妈’听这老进士竟谈起了三十年前的那些陈年旧人,早已不耐烦了,低沉了脸,含糊其词:“您眼前这位燕娘才是我们得月楼这些年来最红的那位姑娘,不信您就听听```绝对不会让您失望的```”糊弄一番,便扭着腰身带门而去,留下燕娘和老进士尴尬的杵在那里。

少时,燕娘欠身坐下,见老先生还在暗自叹疑,便徐步走到桌前,端起酒壶,盈盈地一抬手臂,给老先生斟了一杯酒,道:“先生,听妾身给您唱一曲吧!”

老先生饮尽了杯中之酒,还是叹气,并不应她。燕娘放下酒壶,回头示意老琴师拉琴。老琴师拨弄了一番,燕娘正唱起半个高调,老琴师的琴弦竟崩松了。燕娘陡然一降,把刚升上去的高音硬生生地止住。

“……

撩乱春愁如柳絮,

悠悠梦里无寻处。

……”

一曲唱完,老先生平静下来,示意燕娘上前来坐。

老琴师便抱着琴退了出去。

“燕娘,你的曲唱得真好!”老先生夸道。

燕娘轻嗔一声“先生过奖了”

老先生摇摇头,“这不是过奖,你可直比得上当年的燕娘了。”

燕娘来到这得月楼多年,却从没听说过这里曾也有过一个唱曲好的燕娘。

“燕娘当年正值二八芳华,是这得月楼里最红的红娘子。”老先生兀自回忆起。“老生当年还是不名一文的穷书生,只能只能在堂上远远地看一眼燕娘风姿,靠在雅阁外侧耳听听燕娘曲声。”

燕娘又斟满一盏酒,双手递给老先生。“那位燕娘一定是很美了?得先生您这么多年还惦记着!”

老先生擎着酒杯,回味其中。“美!的确是美!神曲天籁,翩影惊鸿,简直是消魂断肠啊!我赴京赶考坚持三十多载,都是为了有朝一日能衣锦荣归,堂堂正正地点一次燕娘之名,真真切切听一回燕娘之曲。可是如今物是人非,这得月楼也不是当年之景了。燕娘、燕娘、如今你到底去了哪里呢?”

燕娘见老先生这番光景,竟令她又想起了离去多年毫无音信的查生

初识查生时,燕娘也正值芳龄。那时的燕娘正是得月楼名噪一时的红娘子,倾慕者数以万计,独那画船舫的穷酸书生查生进入了她的芳心。

那年得月楼花船斗妍,燕娘扮的是相国千金崔莺莺。一袭红纱,绫罗珠翠,当真是花容月貌,倾国倾城。

夜里回到楼中,便有人拿了一幅画来,说是赠给燕娘的。燕娘展开画卷一看,正是白日里自己着莺莺装,画船献舞的样子,惟妙惟肖,生动逼真。上题一诗:

“小家含萧碧绿妆,画船工艳计无裳。旦见仙子绛殊色,燕赵歌舞竟退场。”

燕娘要见那赠画之人。

得见,是一清眉小生。燕娘问他:“这可是你画的?”

那布衣小生就是查生,是河中画船舫上的一名小画匠。那日画船斗艳,一见燕娘便对她倾心不已。便自学了西厢里的张君瑞自上门来,献了那一幅自作丹青,表明心迹。

燕娘同这楼里所有的女子一样,毕生的愿望就是能遇上一位真心诚意的官客,脱籍归家,托付终生。但她也深知风月之客多薄幸的道理,逢场戏好唱,真心话难诉。不过她还是选中了查生,以他的痴情,燕娘想,她是可以托付终生与他的。

燕娘有时也会想,如果那一日,她不是扮作崔莺莺,而是其他的谁呢!查生会做张君瑞吗?

燕娘细数了自己的身家,算了算,查生再凑些,便可齐了赎身的钱。但查生夜中来时,打破了燕娘的计划。

查生对燕娘说:“燕娘,你再等等我,我要上京去赴考,高中之日一定回来迎娶你。”

燕娘问他:“若不中呢?”

“我一定会中!”查生说。“若不中,我怎能给你绫罗绸缎、香车宝马、安家乐居。我怎能让你跟着我受这等贫苦生活呢!”

燕娘说:“我不要这些,只要能与你双宿双飞,一生一世,粗茶淡饭又何妨!”

但查生还是上京了。燕娘把准备赎身的银两都把予了他带着上路,并嘱他一路顺风。

查生站在船头,说:“燕娘,等我!”

燕娘一等便等尽了芳华,掐指一算,这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查生一去九年音信全无。

燕娘安慰了一下那位老先生,想问他些什么,开口欲言时却又停了下来。

老先生已微有醉意,他说:“燕娘,你那只蝶恋花唱得好,再给我唱一遍吧!”

燕娘放下手中酒壶,清唱起来:

“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

泪眼倚楼频独语,双燕来时,陌上相逢否?撩乱春愁如柳絮,悠悠梦里无寻处。”

老先生已醉倒,梦中仍喃喃地唤着:“燕娘……燕娘&你在哪里……”

燕娘望向窗外,远山近巷,一切依旧。天际飘浮着片片晚霞霓影,将这天地映成一片橙黄。

街上行人渐少。

燕娘倚着窗木,轻轻叹道:“查生,查生,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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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简介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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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作家唐七(原笔名:唐七公子)创作的首部长篇小说,“三生三世”系列的第一部。

该书讲述了青丘帝姬白浅和九重天太子夜华的三生爱恨,三世纠葛。

内容简介

2009首版文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旧版封面“你若敢死,我立刻便去找折颜要药水,把你忘得干干净净”

他的身子一颤,半晌,扯出一个笑来,他说:“那样也好。”

他在这世上,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那样也好。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

三百年前,诛仙台上的她绝然转身跳下,让铜镜那边的他亲眼见她隔世永别。

这世间再没一个凡尘女子素素,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不过是白浅上神做的一场梦,带着无尽苦楚和微微桃花色。

可是美梦终究会醒,支离破碎后,她端起了孟婆汤,永远忘记这一段尘缘。

三百年后,东海龙宫中,她与他不期而遇,再生再世,再次面对这个负心人时,她淡然如风,却不知他为何用冰冷的手一次次摩挲过她的双眼。

三生三世,她和他,是否注定背负一段纠缠的姻缘?

三生三世,她和他,是否终能互许一个生生世世的承诺?

2012年新版文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新版封面那一世,大荒之中一处荒山,成就她与他的初见。

桃花灼灼,枝叶蓁蓁,妖娆伤眼。

记忆可以封存,可惜有时也会背叛,忘得了前世情缘,忘不了桃林十里,亦忘不了十里桃林中玄衣的少年。

这一世,东海水晶宫,他们不期而遇。

不是每个人都能看透这三生三世的爱恨交织,只要你还在,只要我还爱,那么,这世间,刀山火海,毫不畏惧。有些爱,藏在嘴边,挂在心尖。浮生若梦,情如流水,爱似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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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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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明轩

因为我们学了课文《最后的常春藤叶》,我们对欧·亨利有了一些了解。老师就为我们推荐了一本书---《欧·亨利短篇小说

欧·亨利,美国作家,和莫泊桑、契诃夫并称“世界三大短篇之王”。代表作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白菜与皇帝》等。

欧·亨利的写作非常有特点。他的结局常常出人意外,但是又特别合情合理。被人们叫做“欧·亨利式结尾”。

这本书里的短篇小说,个个令人印象深刻,其中我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爱的牺牲》和《证券经纪人的浪漫故事》。

《爱的牺牲》,讲的是一对情侣,一个叫乔,一个叫德丽雅。他们互相瞒着对方打工挣钱,作出牺牲。其实,做出牺牲的原因,都是他们之间的爱。

《证券经纪人的浪漫故事》,讲的是一个证券经纪人和他的速记员结婚了。结果证券经纪人因为太忙,把这事儿忘了,结果向速记员再次求婚。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证券经纪人工作认真。

在这本书里的人物,个个性格不一样。有的善良,有的暴躁……

从此以后我一定要读更多更好的书,长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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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小说迷妈妈四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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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小说妈妈,她有一双小巧玲珑的眼睛,黑色和黄色相间的头发,美中也有缺点那就是爱看小说。

有一次,在晚上8点的时候妈妈就让我睡觉,可自己从8点钟一直看到了凌晨一点钟。那时候,我还在睡梦中呢!就被一声“这么慢呀!真是的。”就把睡梦中的我给惊醒了。我悄悄的走到了妈妈的房间门口,当时心里像十五个吊桶打水______七上八下的心情啊!我小心翼翼的打开了门,一看原来妈妈在看小说呢!而且还在下载。我悄悄的走到了妈妈的身边说:“能不能别玩手机了呀妈妈?”

还要一次,我们去服装店买衣服,店里的衣服琳琅满目,看的我都眼花缭乱。妈妈看着小说已经走到前面了,妈妈才回头一看,发现我不见了,心里百感交集。妈妈一直向后跑终于找到我了,当时她已经热流满面了,说“下次别乱跑了”。我不知所错了,明明是你自己跑了,又没喊我,我怎么知道呀! 这就是我小说迷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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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白夜行》800字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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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微颓的阳光照射进图书馆,女孩背对窗户静坐,面前是一本翻开的《飘》,恬静专注的目光却投向坐在一侧的男孩。男孩用剪刀裁剪纸张,手法细腻流畅。

片刻间纸张已经变成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手牵手的图案,男孩戴着帽子,女孩头上系着大大的蝴蝶结,非常精致。温柔的橘色光线穿过空气在地上投下两个人重叠的影子,随着一轮残阳静静迁移,影子无限延伸开来。

在我的理解里,这应该是《白夜行》未写出的起点。全书没有一处明写男女主角之间的关系,然而匠心独具的东野圭吾通过一个个碎片式的故事,通过对日本社会变迁的描写和情节叙述场景的切换,将西本雪穗和铜原亮司绝望而又深刻的情感不动声色地剥露开来,直至十九年前那个硬生生扭转二人人生的下午。铜原洋介对雪穗的兽行让男孩对世界的信任和爱訇然倾塌,为了金钱出卖女儿的西本文代也抽离了幼年雪穗最后的隐忍和善良。杀父弑母,亮司和雪穗在一开始背负的罪孽极为沉重,铜原眼中蕴涵的深沉黑暗,雪穗惩治他人的不择手段,东野圭吾写来力道千钧。

迥于中国文学的含蓄温暖,日本文学似乎更带有一种清冷气质。它像一把利刃,直捅进生活里最为阴暗的伤口,那些难以启齿的,伪善表象下掩盖的最真实的现实,像腐烂化脓的疮,伴随着惨痛的尖叫和汩汩流出的鲜血,被毫不留情地剜出。

暗流汹涌的生活,不得救赎的爱与杀戮,这个混杂着零碎的、断续的、明灭的真相的故事,或融入犯罪、感情、尊严的和弦,即使加以对人性温情的正面描写,也无法掩盖基调的绝望和一路血迹斑斑。

故事从容展开,破碎的拼图一块块呈现,视角不断变换,情节丰满生动,杂糅以相关人物的盈虚悲喜,最终成为完整而令人唏嘘的图画,文中只字未提的两人恋情也浮出水面。这里是全书构思最巧妙的地方。

最终,老刑警垣润三抵达了沉睡十九年的真相。在追捕过程中,亮司选择从楼上一跃而下。虽然很难说这不是一种解脱,但是充满无望守候的人生对亮司来说具有超越既定现实的意义,也是他为什么要用死亡来对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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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Hey,胖子李先生的小说内容

全文共 2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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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胖子李,正如名字一样。或许全世界只有我觉得他不是胖,而是可爱吧! 胖嘟嘟的脸,小眼睛。本来就不怎么高挑的鼻梁上驾着一副眼镜,圆鼓鼓的肚子。因此我每次都俏皮地摸摸他的肚子,嘟囔道:“宝宝乖,不可以踢爸爸的噢,妈妈我会生气的。” 他总是笑着说我:“你个小坏蛋。” 然后我撅着嘴,头抬得老高并且不理人。等着他来认错,哄我。

有人说,爱情里必须有一个人卑微。那么在这段感情里,卑微的永远都是他。

胖子李先生可能真的是太胖了,腿太粗,所以走路老慢了,并且走一会儿就累。如果我更加调皮地爬到他的背上,那么他更是走不了几步,就得哄着我下来。每次都还没尽情尽兴地享受靠人力离开地球表面,就得回到地球。我心里是很不开心的,但也不在意,因为爱。可能胖子们性格都很好,所以他从来没跟我发过火,生过气,吵过架。永远都是我欺负他,这个,我妈可以作证。因为我妈见我用力气拍打他的肉肉,就凶我。我严重地怀疑,我到底是不是我妈亲生的。

胖子李先生和我同年同月,虽生不逢时不在同一天,但同一个星座的我们唱着同样的歌,喜欢同样的事物。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无话不谈一起走了那些年。

刚认识胖子李的时候,他高三最后一学期。那是2010年的五月,他就要高考了。我在5月31日那天发给他一封邮件,问他:“既然你没有女朋友,我也没有男朋友,那我们在一起吧。”结果那封邮件半天才回我,言简意赅两字:“好啊”。 后来他告诉我,当时看到邮件受宠若惊无法言表,激动了很久。他觉得幸福来的太突然,因此迟迟没回。告诉我这些的时候,他笑得好开心。

高考结束后,为了能够让他来北京,跟我在同一个城市,我旁敲侧击地问他填的志愿。最终他按照父亲的意思,跟我开始了两点一线的异地恋。大一报名那天,他说父亲陪他去的。我在教室里准备上课,心情低落得那两节理论没听懂。北京的夏天真的很热,或许他那边也很热,但,我的心在那个时刻是凉的。

后来还是选择在一起,胖子李先生对我很好,那种好就像我爸妈对我的爱一样。没有拒绝,决定跨过重重阻碍也要在一起。只要有时间就来北京,目的是为了看我。我们在夏日的街头深情相拥,一起踏过下雪的北京,一起细数飘零的落叶,一起看春暖花开。

我开始心疼了,心疼他每个月把生活费省下了买高铁票,省下来专门来北京看我。还要在每个节日给我惊喜,各种礼物。后来怕我没钱花,直接往我卡里汇钱。学生党都很穷,我们都不富裕。这只能说明一点,他爱我。

胖子李有个习惯,一天至少会打三个电话给我。早上一个,叮嘱记得吃早饭。中午一个,嘱咐要按时吃午饭。晚上一个,叮嘱要吃晚饭。睡觉前偶尔也会打一个,嘱咐作息时间要规律。那时我的手机,全天必须都得用电充着。生怕他找不到我而担心,我更担心他联系不到我的担心。

交往了两年,2012年夏天,他再次来北京,我直接带他见了我父母。那天,所有我喜欢和不喜欢的亲朋好友都在。他紧张到不行,生怕表现得不好让我家人对他初次的印象大打折扣。一顿饭吃完,我送走了他。回到家里的时候,亲戚都劝我说:“这么胖的一个人,以后会是麻烦的,老了之后全身毛病,你得照顾一辈子,知道么?” 我倔强地说:“可以减肥的嘛;” 他们又说:“如果那么好减肥,他还会这么胖么?”我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就喜欢他。” 因此所有人都没有说什么,还好我爸妈是比较通情达理的人。

那个夏天,我们一起从北京去了江苏徐州他家,去见了他所有的亲戚朋友。李爸爸和干爸专门开车带我们一起去连云港看海,那是我第一次去海边。一路上李妈妈和李爸爸各种主动的关心,让我觉得自己真的融入了这个家,以后会很愉快地跟他们相处在一起。李爸爸说,如果结婚的话,不管是在北京生活,还是在徐州生活都可以。我给你们买房,这个不用操心。

那年冬天,因为四川老家爷爷身体状况不好,我们全家从北京回了四川老家。

临走前,在北京见了一面。

我说:“咱们结婚吧。”

他说:“再等一等吧,我还有一年毕业。”

我:“如果我等不了呢?”

他:“再坚持一年好吗?”

于是我和我爸妈还有弟弟回四川了,我们已经整整五年没有回去了。为了爷爷的身体和病情,我爸妈在家做生意,我弟弟在老家上学。

2013年我回了北京,回去只是想跟这个城市严肃地告别。然后和闺蜜从北京飞到了深圳,从北漂转变到南游。胖子李还是跟我联系,只是不频繁了,都是因为我倔强。我觉得你既然爱我,就给我结婚证那张纸。不给那张纸就是不爱,或者爱得不够。

僵持了一年,他开始实习了,我们真真正正地分手了。

然后我开始了到处旅行。有钱就买机票,没钱就买火车票,总之要不停地出去走走。明知道“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去哪都是流浪”。

2014年我又回到了北京,在一家国际幼儿园上班。我开始后悔懊恼自己的倔强,决绝地分手。很犯贱地去联系胖子李的时候,才发现电话已停机,QQ已无权访问,微信已不是好友,新浪微博已无关注。再次去添加好友的时候,一个如我从前的样子的女生骂我了,叫我不要再打扰。

2014年的冬天,我决定回家了。离开北京,走之前加了无数次微信。终于在我臭不要脸地坚持下,他同意了。只是跟我说:“我们过去了,我不可能再接受你了。” 于是,微信又删了。 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离开北京那天,我拉着行李箱从北京西站走了。站在西站正门口拍了张照片,发了个说说:“对于我生活了六年的城市——北京 来讲。那里不过是有:和一个不知道还能否会重逢的人,有一段回不去的曾经。有遗失的美好和一起走过的青春。”

然后头也不回地进站检票离开了。

2015年,人间四月天,我去了西藏。我以为去了之后,我会好过,我会净化心灵。其实,这跟去哪都没有关系。

现在,我们终于形同陌路。

2.

直到4月24号从西安回来,我才明白,最包容我的人,最疼爱我的人,永远只有他。现在的我,脾气好了,性格好了,但身边好多人还是无法忍受。以前的我无理取闹,胡搅蛮缠,斤斤计较,暴脾气,他一一接受,从不抱怨。至少那四年,他没有在我面前给我脸色看,更没有大声说过话。

以前,我喜欢艾弗森,他喜欢麦迪。我们因为彼此喜欢的球星不一样而争吵,我太强势,我喜欢的东西,非要我在意的人也喜欢,不喜欢就不行。

现在,我想找个如你一般的人,却再也找不到了。再也没有关心我每天有没有按时吃饭,按点睡觉。没有人每天打电话骚扰,没人在生理周期告诉我不能喝茶,不能喝咖啡,不能吃冰凉的东西......总之,我现在过得好不好,已无人在意了。

我们17岁相识,在人生最美的年纪,开始最美的初恋,进行着最美的爱情。18岁那年夏天吻过他的脸,我以为就会永远。19岁时,北京寒冷的冬天让我觉得并不孤单。20岁的雨季,爱情也可以很唯美。21岁,打给我最后一个电话说生日快乐。22岁我没有你的礼物和祝福。我今年23岁,我想结婚了,可,孤身一人。

我一个人想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群,独自徘徊,独自伤感。你在哪里?你现在是不是拥抱着一个如从前的我一样的姑娘在怀里窃窃私语?你们是不是就要结婚了?还是......你和我一样,过尽千帆,仍然一个人?

sorry,非常抱歉,我只是突然很想你。

3.曾经有个朋友问我:“如果你在某一天遇到李胖子,你会跟他说什么?”

我微笑着回答:“hey,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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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与黑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4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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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本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在今天仍被公认为欧洲文学皇冠上一枚最为璀璨精致的艺术宝石,是文学史上描写政治黑暗最经典的著作之一,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小说内容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

红与黑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

图书《红与黑》,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

图书《红与黑》、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

红与黑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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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浅析鉴赏小说人物形象的现实性意义

全文共 1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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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具体的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小说有三个要素:人物、故事情节、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小说反映社会生活的核心是塑造人物形象

学习鉴赏小说就要重点分析小说中的人物形象,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通过环境描写反映人物的活动背景

小说中的人物总是在一定环境中活动的人。小说的环境还包括与人物及其行动有关的特定的环境氛围。环境对人物的衬托作用有正衬和反衬两种。例如,《祝福》中写祥林嫂的死用的是反衬。色调是低沉与凄凉的,画面是悲惨的,祥林嫂却死在了欢乐热闹的“祝福”中。这两幅反差极大的画面,可以使人们更深刻地认识到封建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

二、通过情节描写透视人物的思想性格

小说的情节是人物性格发展的必然结果,即人物性格是通过情节发展具体体现的。例如,《三国演义》中的“空城计”,司马懿如果不是深知诸葛亮善用伏兵之计,他就不会退兵;反之,如果诸葛亮不是深知司马懿生性多疑,他就不会冒险设“空城计”,那样“空城计”的情节也就无法产生了。故有“空城计”的情节发展是两个不同性格的人物发生联系后的必然结果。所以,我们才说把握好故事情节能透视人物的思想性格。

三、通过作者刻画人物的方式分析形象

在教学中,鉴赏小说通常凭借作者刻画人物的肖像、语言、心理等方式来进行。在小说中,作者往往借助肖像描写来刻画人物性格,折射人物的命运或暗示小说主题。如《故乡》中的闰土,少年时“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及至中年“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作者抓住少年闰土和中年闰土肖像发生的巨大变化,反映闰土在旧社会不幸的人生经历和遭遇。

古人说:“言为心声。”语言是展示人物性格的镜子,是袒露人物内心世界的窗户。在《故乡》中“我”和杨二嫂的那段谈话,就形象地揭示了杨二嫂这个小市民刻薄、自私、鄙俗的性格特征,透视了她被剥削阶级意识和恶习侵染的丑恶灵魂。相比之下,“我”的神态则是愕然、惶恐、嗫嚅,直至闭了口,默然无言以对。由此可见,小说中每个人都用自己的语言表现着自己的性格特征。

心理描写能直接深入人物心灵,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人物丰富而复杂的思想感情。例如,《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中有这样一段话:“鲁提辖假意道:‘你这厮诈死,洒家再打!’只见面皮渐渐的变了。鲁达寻思道:‘俺只指望痛打这厮一顿,不想三拳真个打死了他。洒家须吃官司,又没人送饭,不如及早撒开。’拔步便走,回头指着郑屠户道:‘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一头骂,一头大踏步去了。”这里鲁达是很懂得孙子兵法中的“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的,描写了鲁达“细”的性格,细得令人佩服。

诸如此类,学生对小说人物鉴赏能力的运用,在社会实际生活中也会得以体现。如果我们在分析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时能够运用李悝的“识人五法”,既能引导学生全面、公正地评价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又对学生即将步入社会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李悝的“识人五法”,即:

其一,居视其所亲。看一个人平常都与谁在一起,如与贤人亲,则可重用;若与小人为伍,就要当心。

其二,富视其所与。看一个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财富,如只满足自己的私欲,贪图享乐,则不能重用;如接济穷人,或培植有为之士,则可重用。

其三,达视其所举。一个人处于显赫之时,就要看他如何选拔部属,若任人唯贤,则是良士真人;反之,则不可重用。

其四,窘视其所不为。当一个人处于困境时,就要看其操守如何,若不做苟且之事,不出卖良心,则可重用;反之,则不可用。

其五,贫视其所不取。人在贫困潦倒之际也不取不义之财,则可重用;反之,不可重用。

我们教学生鉴赏小说人物时,不妨结合李悝的识人之道来分析,会对学生步入社会,如何接触人,怎样结识人有帮助。《史记》记载:魏文侯想找一个贤能的人来当宰相,当时有两个候选人,一个是魏成子,一个是翟璜。这两个人都很有才干。魏文侯不知道应该如何取舍,就去请教他的一位大将李克(即李悝)。他列举了上述这五条识人标准,供魏文侯参考,结果魏文侯依李克提供的意见录用了魏成子。

在小说中,典型人物是作者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创作出来的,他虽然有别于真人真事,但在塑造时要“杂取种种,合成一个”,通过如此典型的人物来反映生活真实,这样的人物更集中,更具有普遍的代表性。而分析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归根到底是从小说人物的艺术性趋向生活的现实性。因此,在教学中,教师除了以文学的艺术性来鉴赏小说人物形象之外,还必须结合现实,为学生将来的人际交往提供理论依据,其现实意义是不可低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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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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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火的电视剧《夏至未至》你知道结局是谁跟谁在一起了吗?让我们大结局预测一下吧。

《夏至未至》三对CP遭强拆,本以为能迎来欢喜大结局的情侣,却因为命运的玩弄而天各一方。早前,由傅小司和立夏,陆之昂与颜末,遇见和段桥组成的“虐狗小分队”发狗粮不停,各具特色的三对CP人气值颇高,无论是司夏间的细水长流,还是颜值夫妇的欢喜冤家,亦或是遇见段桥间的实用式爱情,不同类型的爱情模式却都能人沉浸在爱情的美好中。

然而生活就是这样起起落落,傅小司的眼疾,立夏的逃避,陆之昂的流离,让不少观众寄希望与遇见与段桥间的爱情上,但在昨晚的剧情中,这些观众的希望再次被击碎,段桥在与遇见领结婚证的路上,惨遭车祸,这对本以为能迎来欢喜大结局的情侣,却因为命运的玩弄而天各一方。《夏至未至》在电视剧中也遵从了原著中的极大落差的悲剧表现手法,一切事物濒临美好之处戛然而止,接踵而来的是生命中难以承受的苦痛,虽然段桥的结局与原著相同,但当这样的嘲真实呈现在荧屏时,还是让不少网友大呼:“虐心。”并且纷纷留言:“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但是没想到看到这段还是虐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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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孟子生平简介

全文共 1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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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战国中期的儒学大师,孟子简介。名轲。字子舆,邹人(今山东邹县)。曾受业于孔子之孙子思的门人。(约前372~前289)。

孟子约在齐威王时到过齐国。似于同时又到过魏,曾先后见过魏惠王及魏襄王。在齐宣王时又到齐。他还去过滕、薛、宋、邹、梁等国。《史记》说孟子时,秦、齐诸国用商鞅、田忌等人,以富国强兵和攻伐为事,而孟子所述乃“唐虞三代之德”,各国君主因其“迂远而阔于事情”而不能用,故孟子与其门徒万章等人著书立说。但据《孟子》所记,孟子到魏,受到魏惠王的礼遇,并向孟子请教治国之道。孟子在齐,宣王任之为上卿,“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则齐必能采用其部分学说和主张,故能显赫一时。

《史记》说孟子有著述七篇传世。《汉书·艺文志》说有十一篇。东汉末赵岐说孟子有《性善辩》、《文说》、《孝经》、《为政》四篇外书,则十一篇当是在七篇外又加外书四篇。赵岐认为外书四篇内容肤浅,与内篇不合,当是后人所作。流传至今的《孟子》,即赵岐所说的内篇。全书虽非孟子手笔,但为孟子弟子所记,皆为孟子言行无疑。从书中看出孟子有如下一些言论和思想:在人性方面,主张性善论。以为人生来就具备仁、义、礼、智四种品德,自我介绍《孟子简介》。人可以通过内省去保持和扩充它,否则将会丧失这些善的品质。因而他要求人们重视内省的作用。在社会政治观点方面,孟子突出仁政、王道的理论。仁政就是对人民“省刑罚,薄税敛”。他从历史经验总结出“暴其民甚,则以身弑国亡”,又说三代得天下都因为仁,由于不仁而失天下。他又提出民贵君轻的主张,认为君主必须重视人民,“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君主如有大过,臣下则谏之,如谏而不听可以易其位。至于象桀、纣一样的暴君,臣民可以起来诛灭之。他反对实行霸道,即用兼并战争去征服别的国家;而应该行仁政,争取民心的归附,以不战而服,也即他所说的“仁者无敌”,实行王道就可以无敌于天下。

孟子继承并发挥了孔子的学说和思想,在中国古代成为仅次于孔子的最有影响的儒家宗师,从而获得了“亚圣”的称号。从北宋开始,《孟子》一书取得儒家经典的地位。南宋时朱熹将《孟子》和《论语》、《大学》、《中庸》合在一起称“四书”。自宋到明、清,“四书”成为士子必读之书。

《孟子》的注释本,东汉时有赵岐、刘熙两家之注,梁有綦母邃注,流传至今者仅赵注而已。宋有《孟子疏》,旧题宋孙奭撰。据朱熹说,此书出于伪托。朱熹作《孟子章句集注》,内容简明精确,是南宋到明清时最有影响的注释本。清焦循《孟子正义》,注释详细,引证丰富,具有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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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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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这本书是我在暑假里读过的所有书里最好的一本,乡村孩子朴实的六年级生活深深地感动着我们。其中调皮的秃鹤、温柔的纸月、敬业的蒋一轮老师、主人公桑桑、英俊的杜小康……这几个活生生的人物仿佛真的出现在我们面前。

这本书主要讲了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上六年级的种种生活、学习经历:桑桑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他把荣誉看得比什么都重。秃鹤则是个大秃子,因此他常常受别人的嘲笑,为了报复嘲笑他的人,他在做操时露出他的光头捣乱纪律从而使桑乔丢失了荣誉。纸月是个转学生,家境不好,所以暂住在桑家几天。杜小康的命运很不好,他的生活由原来的富裕变成了贫困……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回想起自己的六年级时光,回忆起童年生活。书的扉页上就写着:守望童年,典藏永远,昨天,感动今天和明天。对于我们还处在童年的人来说,什么珍惜童年啊,不让童年这段美好的时光流失啊,对此根本就是不以为然。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知道,假如有一天长大了,远离了小学时代,心里是种什么感觉。所以把握住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不要浪费它。

书中有许多人物的小学时光是悲惨的,读了以后使我又联想到现在,现在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衣、食、住、行样样都步入小康,而我们却不满足,整天向父母要零花钱,还要穿名牌,比起他们,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快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向父母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呢?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物质上的享受,而是从小要培养各种好习惯、好品质。

走好自己童年的道路,让稻草搭成的草房子永远立在记忆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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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落魄时你会爱我为题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3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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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时,你会

年轻时,我很激情,有过一段说似很浪漫的初恋。

第一次恋爱嘛,所以即使有过浪漫美好,但有时让我想起来也会让我有种心痛。心痛不为别的,只因为那时可惜了我的年龄,八九点钟的太阳那么耀眼,却无知的的与心痛有了关系。

所以我认为:不是每个人都值得你去爱,更不是每个爱人都值得去嫁。一生里我们会遇到许多人,有些人适合谈浪漫的恋爱,有些人却能相伴一生。区别很简单,适合恋爱的会让你开心,适合结婚的会让你放心。如果我们谈恋爱谈到伤心,那就找个放心的人结婚吧。有些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执着,而是回眸一笑的洒脱。因为开心是一阵子,放心才是一辈子……

很放心的走在大街上,只因为咱已经成熟,经常的回头率我已经对此无动于衷,虽说本人很喜欢帅哥,但对于帅哥我的感觉是,不是所有你喜欢的帅哥你都会拥为己有,所以我时刻把握自己的分寸,即使我很喜欢美酒,有时酒后无德,我也会谨记不属于咱的帅哥即使偶有暧昧,咱也不会勾引,因为咱的名字是一辈子的。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一路走来,不为别的咱就是贫民百姓咱不会犯贱的去想入非非的去傍什么高官也不会为金钱失去自己的人格,咱时刻会为自己的身份自豪。咱适当的去咱家后山挖挖野菜,采采野花,去偶尔的偷偷棒子还是可以的,大错误咱不犯小错误咱不断,判不了刑损失不了名誉的事即使偶尔犯犯那也没关系,咱是平民百姓咱自由嘛,就是这个道理。

很久以前的感情,就如陈年的谷糠有些乏味了,所以我会把今天紧紧的抱在怀里。

大胆的发表自己的言论,特别喜欢很自豪的喜欢自己的为人处世或者觉得自己有时特自豪,只因为咱真的很不错,不错的自以为很可以的容貌,不错自以为很给力的工作,不错自以为的感情的自由。更不错的是自己就是喜欢帅哥,喜欢喝铁观音茶,更喜欢和合得来的朋友一起美酒挥洒。

所有所有这些也许真应了我的老妈在世说的一句话:“我的姑娘可没有白活,喜欢什么就是什么!好的都让她占了。”如老爸说过的另外一句话:“嗯,咱姑娘命好,五毒俱全。”

好一个五毒俱全,这种词在另外意义上讲属于贬义而在老爸嘴里却成了褒义只因为,咱真的很幸福,幸福的十全十美。不怪我在外人同事朋友的眼里也是如此呢。

不是吗?早晨刚一出门看见邻居大妈就一口一声的喊我:“哪都好的小美人,去哪?路滑注意安全。”刚走出胡同,开水果摊的小王夫妇几乎异口同声的很远就叫我:“美女,早。”更可爱的是我的以前在一起工作的一个比我小不少的小九零后看见我直接就喊我“铁观音姐姐。”

生活就应该这样自由自在,即使很累、即使很沧桑、或许很坎坷,咱也应该微笑的走下去,何况咱目前状况还尚可以呢。

嗯,生活也许就是这样,有喜悦有悲伤也有别离,何况咱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更何况咱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很容易喜新厌旧,话说回来谁有好东西不用,谁有新衣服不穿,何况它属于咱。

很喜欢很自私的活着。所以我的一生注定属于一个很崇尚自由的人,自由的不受任何约束的活着,自由的我行我素,自由的结交三教九流……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正如我在我的微博上写的那样:喜欢是一种心情,是一种共鸣,所以,我可以任意去喜欢也同样喜欢我的人!爱是一种感受,是一份责任,所以我肯定也是必须的只能爱一个人!喜欢不分性别老少爱也同样如此。宇宙之大无外乎男女两种,活得潇洒那就多多喜欢喜欢你的人。活的苦逼;那就犯贱的装清高去讲究什么门当户对爱。我是贫民我自由!

自由的走自己的路,不为世俗污染。严肃的对待自己的一切过往感情,做到宁缺毋滥。

很喜欢一种田园生活,一种没被污染的农家院的生活,就如老妈在世时的葡萄架、大枣树、还有那樱桃树,满院子的鲜花……

那种生活,能让我真的很激情的自食其力的活着,即使我有一天变得很贫困,即使有一天我已经衰老没有了力气,我也能在自己的园子里去摘吃自己的劳动成果,因为我知道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

它就如我们每个人的感情,每个人的家庭,没有施舍的感情才是完美的,你情我愿的爱才是我所期待的,因为这种爱即使有时会被社会的现实的残酷弄得很贫困,但只要努力,但只要我们始终在心中有份信念,那火焰山也是会让爱冲灭的。

嗯,患难之中见真情,落魄时,你会爱我?!

作者时间美人的文集

一见倾心,相约一生

爱,在一瞬间擦出火花,初次的遇见,满脸的通红见证心动的时刻,尤为钟情;爱,在心与心交汇之间喷发,阳光在那颗绽放最美的光芒,尤为温暖;爱,在眼神对视中闪现,千寻、万寻,终于拥有,尤为喜欢;电影般的情节却真实的存在,一见倾心。从此,相约一生。

相遇,不需要语言,只是那一天的某种感觉认定所有,或许曾经梦见,或许前世约定,或许,冥冥之中总会出现。直到四目相视,才认定,彼此之间就是寻找了多年的那个人,于是,明亮的眼眸中,满是心动的缠绵。那一刻,时光禁止,万物禁止,时间被定格,久久的相望只是一种不敢相信的惊奇,随即心动万分。那一刻,突然感觉这个世界只有你,只有我,外界的一切已经不复存在,彼此的一个微笑打破沉静。

(一)那一次初遇,情相约

浪漫七夕节的相遇,如彩蝶双双飞般美妙,只是彼此双眸的凝视,便深深陶醉,随即爱的花朵在彼此中绽放,散发出最迷人的芳香,仅仅是轻轻一嗅便蠢蠢欲动,原来,爱就在这一瞬间,便可以相约一生。

初次遇见之前的畅谈许久,便影响良好,洪厚的嗓音,礼貌的轻声问候,相同事物看法的理解,就是对彼此最美好的初步影响,没想到我们会有那么多话题可以聊,也没有想到从聊天之中就对彼此产生好感,不知不觉竟聊的忘记了时间,恍然间才知道已经很晚。

第二天,如约见面,浪漫七夕节似乎是上天特意安排,一位卖花姑娘的叫卖,一朵鲜艳的玫瑰花迷人心脾,那就是我们的定情物。电影院里正在放着《小时代》,似乎也在告诉着我们总有一个人将会永远和自己在一起,那个人就在身边,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出现。那个时候的我总是会偷偷的看着他,也发现,他也在看我,会将薯片喂到我的嘴里,心每时每刻都未曾平静,那一刻才真正明白心动的感觉,也深深懂得,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总有一个适合自己的人在某个地方等待着彼此,给彼此最踏实的肩膀。

第三次的相约,一起走在夏日的夜晚,弯弯的月牙悬挂上空,群星闪烁共同闪现出最明亮的光,夏虫依然奏着最曼妙的天籁之音,我们来不及欣赏这美丽的夜景,却不知觉得有股暖流冲进彼此的心田,然间,才发现,我们的手已经紧紧的牵在一起。害羞的微笑,心中懂得,我们就是彼此一直都在找的那个人,一直都在期待的心动,那些个曾经只是在为我们的相遇做一个充分的准备,只是没想到,会有这么快,感觉就像一场梦,但是,它真正的存在着,而且会永久存在。

喜欢在你的怀中,那样的温暖,那样的踏实,那个时候就希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深情的拥吻,分分秒秒情缠绵。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那一天,七夕浪漫相约,似乎是命中注定我们相遇,相爱,深情相约一生一世相爱,携手走到生命的尽头!

(二)情缠绵,与日俱增

每一秒,都希望能够和对方在一起,即使是炎热的天气让人大汗淋漓,也喜欢在彼此的怀里停留到永远。每一秒,都希望能够和对方一起走过,即使是很晚,很晚,也不想放开彼此的手。每一秒,都看着彼此的背影,久久的望着,眼神从来未曾离开。

生日,希望和你共同度过,有你在我身边,幸福会永久围绕,然而天空并不作美,竟然下起倾盆大雨,我坐立不安,很想拨通电话,又怕雷雨交加打湿衣裳,你打来告诉我,不要着急,你就在路上,会如约赶来。那一刻,才知道,我早已不能没有你,终于,大雨中见到了你,雨中的你,全身湿透,但依然最帅。那天我们一起吹蜡烛,一起品尝生日蛋糕,我在那一天许下,我要和你一生一世在一起,永不分开。

已经开始习惯,被你疼爱,你会包容着我的小脾气,喜欢着我的傻气。我也喜欢你说我傻气,在我心里这是最甜蜜的话语,因为我知道,无论如何都会有你在我身边。

一场相思一场雨,一份痴心一份情,一纸誓言一纸诚,一段浪漫一段梦,一丝甜蜜一丝醉,一抹柔情一抹重,一朝牵手一朝定。我们会越爱越深,永远在一起。

(三)远方,彼此想念,永恒不变

总是拨通电话,缠绵许久,我们的相爱总会让别人投来羡慕的目光,那一刻,幸福升腾;总是视频聊天,好想就陪伴彼此在身边,聊到很晚也不想睡去,关心着彼此,替对方照顾好自己,我们的心都在牵挂着彼此;总是想念,连梦里都是彼此的身影,每一天都归心似箭,每一天都仰望夜空,许下,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在远方,总是气自己,生病了,我却不能陪在你身边,你会对我说:"只是点小感冒,没什么。"但你的每一声咳嗽,都会让我心碎;在远方,你总是和我在电话里、QQ里、微信里缠绵许久,很晚的时候,我们还在诉说着爱意;在远方,总是喜欢望向窗外,想象着同一片天空下,我们都在想念着彼此,悄悄的告诉彼此,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终有一天,我们会天天在一起。

原来,爱就在那一瞬间便是永恒,我想,未来会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升温,每一天都会有些小惊喜;原来,一见钟情,会这么幸福,相信我们会一生一世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落魄时你会爱我为题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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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长篇小说《荆棘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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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口味了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富有诗意的环境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我,也打动了我。但是读后感触最深的还是那种痛,那种无奈,那种由于自己造成的无奈,正如荆棘鸟,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自己找的荆棘。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 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

拉尔夫,一个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自己人生追求的人,他早已失去的一个作为普通人的权利,他不能谈爱情,他也以为自己可以做到。在他遇到梅吉前的二十七八年岁月中,他就是这样度过的。但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的内心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尽管那时的梅吉只是一个9岁的女孩,却照亮了拉尔夫的内心。在梅吉长大成人之前,两人有过一段温馨美好的时光,因为那时可以不必避嫌。但是随着梅吉的长大,痛苦和矛盾也就与日俱增。最终,拉尔夫选择了他的事业,他的上帝,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希望梅吉可以有自己的未来和幸福。但是,谁能想到,梅吉选择的丈夫,居然也只是因为他酷似拉尔夫呢?婚姻自然是不幸的。在这样的境况之下重逢,终于情感战胜了理智,拉尔夫屈从于梅吉的愿望,梅吉也如愿地从上帝那儿偷来了拉尔夫—— 一个属于他们的儿子。因为她知道拉尔夫永远也不属于他,那么得到他的儿子,就已经是上帝的恩赐了。从此,梅吉离开了她的丈夫,守着一双儿女回到了家乡。结局,偷来的东西自然要还回去的,当他们唯一的儿子也永远离开他们的时候,他们觉得也卸下了心头的包袱。拉尔夫在临终的一刹那,他的心里才真正放下了梅吉。而梅吉,将要面对的是往后更加孤独的人生,幸好,她一直是个坚强的人。

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可能是作者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熟练的写作技巧,非常传神的眼神和心理描写,和很多不经意间说出的经典的有哲理的话,使我不时的产生共鸣,所以会让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同时又说不出它哪里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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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白夜行》800字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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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读的书,应该读恬淡、美好的故事,这样睡觉才会睡得舒服。然而我,在那么一天,读了一本书,叫《白夜行》。是在晚上,就是这么一本悬疑推理小说,使我毕生难忘。

在黑夜,思绪比白日更为缠绵,神经也更为敏感。很难表达出看完这本书的感受,看完脑袋乱成一团,似有千言万语要说,却无语凝咽,吐不出一字。好像一个人在看星星,可以看清楚每一颗明亮的星星,却不知道北斗七星在哪个位置。

雪穗,在幼时经历残忍而黑暗,被人施以暴行,不止一人,不止一次,究竟有多么痛楚,才会变成19年后的雪穗。那句“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你明白吗?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想必白夜行这名字也是依此而来的吧,果然世界上,有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亮司和雪穗在图书馆相遇,成为了好朋友。直到有一天,亮司因突然的事件杀死了他的父亲,在往后的19年里,他一直在赎罪,一直游走在阴暗的角落里,直到有一天,为了雪穗把剪刀插入了自己的胸口。

雪穗没有人,性不仅没有好的人性,也没有坏的人性。他认为的人性,是太阳吧……她只是夺取,夺取他想夺去的,夺取她曾经没有。曾经缺失过的。甚至为此可以让桐原亮司拍川岛江利图裸照等杀许多阻碍自己的人。甚至雪穗自己也杀人,杀亲生母亲和养母,这里面的人性太沉重了,爱也太过于隐晦,甚至不能称之为爱,因称之为羁绊,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就像虾和虾虎鱼一样失去任何一个,都是悲哀。

但是这个世界哪有什么非黑即白的事情啊,哪有纯粹的恶呢?在结尾处,我依旧可怜她,即使她已身处上流社会了,但她却没了自己的太阳,是能像一个幽灵一样了……她一次都没有回头的离开,不能回头,也无法回头。

雪慧和亮司,以前不可以,以后也不能够在白天,在太阳底下手牵手一起走路了,终其一生,也不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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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雾中日出小说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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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是美丽的,而有的清晨更是有一种朦胧美,但是,如果在这种有朦胧美的清晨,增添一种日出之美,那么这个清晨之美就是奇美了。奇美虽然“奇”,但是终要有人欣赏时才算“奇”,我很荣幸成为其中一员。

那日,天色迷迷蒙蒙,薄薄的雾,轻烟一般,细沙一般,在空中,在地面来回飘绕回旋着,一道道,一缕缕。

我来到树林,雾也跟着来了,在这棵树与那棵树之间来回穿梭着,附在我身上,轻拂着我的脸庞,湿湿的,凉凉的,犹如凌波仙子漫游在天堂。跑步了,雾迎面而来,途中的雾别有一番情趣,近处的房屋高楼似隔了一道白纱。时隐时现,虚晃不清了,远处的小山只能看见一个美丽的轮廓,若有若无,一种神秘色彩顿时显现了。

忽然,正东方,那白雾又镀上了一层金边,金灿灿的,白花花的,视线所及,黄白相映。这时,正在我饶有兴趣的观赏这美景时,雾气骚动起来了,好像是美丽的仙子要收回这白纱,当“薄纱”一缕缕的渐渐消逝时,大地也一分一分的显露出来了。太阳在慢慢升起来,瞧!红彤彤、亮闪闪的,仿佛是一只打足气的大气球,鼓红了脸,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一耸一耸的往上爬。我目不转睛的看着这奇景,等待着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呵!好样的,总算没有让我失望——跳出来啦!

冲出地平线的太阳,像一个胜利的小孩,用喜悦的光线把大地极力的装扮。这时,河边的芦苇摇头晃脑,旭日的光芒亲昵的吻着她;花朵上的颗颗水珠闪耀五彩异色,调皮的滚落下来,发出轻轻的“滴答”声,可能是像太阳问好吧;成片的农家新楼,路边的小草,滴滴的流水声,田地里锄头碰石头的声音,都牵扯着丝丝缕缕的残雾,迎着晨光,吐露着各自的依依情思……。

此时,我想呐喊,我想欢呼,但一时之间又不知该喊些什么。我凝望着太阳,油然感觉到:晨雾后我长大了,家乡的一切也在成长,我的祖国也正在蒸蒸日上、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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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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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三体》这本书。

本书主要讲了三体星系的人,试图在“降临派”的帮助下,试图占领地球。他们为达成此目的,通过在不同维度对一个质子进行编辑,得到了十分强大的“智子”。虽然极度科幻但仔细一想也很符合逻辑。最终,人们彻底铲除了降临派,并得到了许多重要地资料。

这本书富有强烈的科幻色彩,让我从中无法自拔。那三体世界用来催眠上帝的巨型钟摆,那一个个可以脱水的三体人,那三个在宇宙中无规律运动的恒星,逐一浮现在了我的面前。但是在这科幻中又不失逻辑,让人感到真实。作者在对三体人进行描述时,与大多把外星人写的十分善良,帮助人类。而真正的外星人更可能像《三体》中的一样,对比自己底下的物种毫不留情。然而,对地球人残忍的三体人也是可爱的,它们为了自己的生存,努力探索,并没有消极得等待死亡。这不也值得我们学习吗?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得想到,在太空中真的有外星人吗?在茫茫的宇宙亿亿颗恒星闪闪发光,而围绕这些恒星的行星更是不计其数,谁又能肯定在它们中没有一个诞生文明?

当然,以上的一切都是未知的,也许得到答案的唯一方法就是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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