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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关于我的小伙伴作文(合集20篇)

伙伴是人生的财富,我很荣幸交到一位在学习上乐于助人、在生活中助人为乐的好伙伴。小编收集了我的小伙伴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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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初一学生作文400字_初一作文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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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童年时代,有很多很多的小伙伴,跟我时间最长、最要好的就是邵柯铭了。邵柯铭今年十岁,在实验小学四年级读书,因为每天来回奔波,本来比我还瘦的他渐渐地结实了起来,能吃能睡,已经有了小“将军肚”,再加上圆圆的脸蛋,黑黑的眼睛显得特别可爱。邵柯铭和我一样有个坏毛病,就是经常丢三落四,他妈妈也拿他没有办法。邵柯铭的特长是英语口语,虽然我听不懂他叽里呱啦说的是什么,但是我能感觉到他英语说得很流利。邵柯铭的爱好是玩电脑游戏,而且很上瘾,不管去谁家,他都闹着玩电脑。

但是,大人都管得很严,常常使他不能如愿。邵柯铭的胆子很大,他曾经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那个时候,我们还都是幼儿园的孩子,他就学着大孩子们的样子爬到三楼的天然气管道,然后从三楼滑到了一楼,吓得我大气都不敢出。但是,邵柯铭一点儿也没有害怕,还笑嘻嘻的。 别看邵柯铭的胆量不小,其实,他的性格还有点儿像女孩子。每次我们一见面,他都兴奋地拥抱我。

可是,当我要离开时,他总是恋恋不舍地哭一鼻子,弄得我心里也不好受,又总是在他的哭声中离去……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邵柯铭,一个又聪明又可爱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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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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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他叫李懿正,今年八岁。我们都住在学校宿舍里,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两家人关系很好,我还叫他妈妈干妈呢!

他活泼可爱,个儿不高,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对小眼睛,可机灵了!他平时喜欢穿黄色的T恤衫,和中裤,远远看去可神气了!

别看他比我小,可有时可关心人呢!记得有一次,我们去防城港的海边冲浪。在海边玩耍时,我们抓了很多小螃蟹。可回家的时候,我手滑,瓶子掉到路旁的深沟里,小螃蟹全跑了,我十分丧气!这时正正在远处看到我不高兴的样子,马上跑过来,问: 罗宝宝,你怎么了? 我说: 真倒霉!我的小螃蟹! 正正说: 我给你几只吧! 我高兴地说: 好哇! 正正看了看瓶子,又看了看我,把瓶子反扣在手中。只见,一只只小螃蟹爬到正正的手心里,爬到我的瓶子里。我看到心爱的小动物,想:正正今儿怎么这么大方了?

他不但有爱心,还挺能干呢!

记得有一次我们去驾鹤小学学英语。课前,正正和我们A班最能干的一位女同学 黄文星比呼啦圈花样赛。当开始的时候,正正摇起了呼啦圈,腰前后摆动,圈迅速地转起来,我想正正怎么会是她的对手呢?忽然我看见正正一下跳起来摇、一下转圈摇,看得我眼都花了。第一次那个姐姐输给了正正,这时,我看见那个姐姐不服气的样子,说: 再比一次! 正正昂起头,说: 比就比,谁怕谁! 第二次,那个姐姐又输了,第三次马上开始,可上课的时间到了,我想:正正还真能干。这下我心底里也佩服他了。

正正是个即能干又有爱心的孩子,我很喜欢他,要是他能改掉爱哭、不礼貌的缺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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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伙伴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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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着可爱的脸蛋,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他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就像两颗宝石般似的。他就是我的小伙伴——银彬。

他有一个大特点,就是爱护公物。记得有一天,我和银彬去球场打球。在路上我和银彬看见一个暗井的井盖没盖上,我拉着银彬飞快地跑过那个暗井,这时,银彬突然挣脱我的手,跑到那暗井边,用力把井盖拉起来。我说:“别弄它了,快去球场打球,不然被别人占了,就不能打了。”银彬说:“你可不可以等一会儿。”我无奈地点了点头,我在那站着,远远地闻到那`个暗井发出来的臭味,银彬在暗井旁边,味道就更臭了。我看见银彬的手被划伤了,连忙说:“用不用我帮忙?”他说:“用。”我跑到井盖边,和银彬一起拉开盖。我说:“一、二、三。”我们使劲地拉井盖,终于把井盖拉好了。

这就是我的那爱护公物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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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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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童年时代,有很多很多的小伙伴,跟我时间最长、最要好的就是郗惠玮了。

郗惠玮今年十岁,在移穰小学三年级读书,因为每天来回奔波,本来比我还瘦的他渐渐地结实了起来,能吃能睡,已经有了小“将军肚”,再加上圆圆的脸蛋,黑黑的眼睛显得特别可爱。郗惠玮和我一样有个坏毛病,就是经常丢三落四,他妈妈也拿他没有办法。

郗惠玮的特长是英语口语,虽然我听不懂他叽里呱啦说的是什么,但是我能感觉到他英语说得很流利。

郗惠玮的爱好是玩电脑游戏,而且很上瘾,不管去谁家,他都闹着玩电脑。但是,大人都管得很严,常常使他不能如愿。

闫纬一的胆子很大,他曾经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那个时候,我们还都是幼儿园的孩子,他就学着大孩子们的样子爬到三楼的天然气管道,然后从三楼滑到了一楼,吓得我大气都不敢出。但是,郗惠玮一点儿也没有害怕,还笑嘻嘻的。

别看郗惠玮的胆量不小,其实,他的性格还有点儿像女孩子。每次我们一见面,他都兴奋地拥抱我。可是,当我要离开时,他总是恋恋不舍地哭一鼻子,弄得我心里也不好受,又总是在他的哭声中离去……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郗惠玮,一个又聪明又可爱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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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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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天可有趣了,因为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狗陪在我身边,它的名字叫“小六”。小六的毛发是黑白相间的,全身覆盖着灰色,只在四肢、耳根、下巴、脖子几处有雪白的颜色,就像万花丛中一点红,特别突出。它的下巴留着长长的白胡子,眼睛上面长着长长的睫毛,远看就像一个小老头。

早上天还没亮,小六像是我的准时小“闹钟”,它来叫我给它喂狗粮了。只要我一说:“有吃的啦!”它原本耷拉的耳朵就竖得老高老高了,好像雷达发现了敌情一样,快速冲到狗粮旁边。它先用鼻子闻了闻,用脚扒拉几颗狗粮先试尝一下。然后伸出长长的舌头,卷起狗粮不停地往嘴巴里送,头略微往上抬起,嘴巴不停地上下咀嚼着。不一会儿,它就风扫残云般把狗粮全吃光了。最后它总会伸出舌头,舔舔嘴巴好像意犹未尽一样,又仿佛在说:“喂,本大爷要下去玩了。”

一到楼下小六抖抖腿立马变得精神抖擞,像是在迎接新的一天。忽然小六狂叫起来,哦,原来是遇见了它的好朋友贵宾-贝塔了。小六猛地一扑把贝塔推进草丛里,伸出它的双脚想趴到贝塔身上,而贝塔不让它趴,自己却想趴到小六身上,两只小狗就这样趴来趴去玩耍起来。不一会儿它们又互相追逐嬉戏、东躲西藏。小六奔跑的时候就想离弦的箭一样迅速,四脚腾空,风吹起它的胡子,耳朵也竖起来,非常的飘逸。两只小狗玩得可开心了。

我家小狗既聪明又可爱也调皮,是我们家的小可爱,也是我的小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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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作文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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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双大大的眼睛,架着一副黑色的眼镜,眼镜下方有一双使人哭笑不得的大嘴巴。他就是我们班出了名的搞笑大王——杨家欣。

说他搞笑,还真没叫错。记得是在三年级,我们刚学完一篇名叫《盘古开天地》的课文,刚下课,我便看见一群人围在杨家欣那,我也跑过去凑凑热闹,好不容易挤了进去,但在离他一米的地方围了一条“警戒线”,过了一会,他便大叫:“表演要开始了,大家请看我杨老开天辟地!”一阵笑声之后,杨家欣开始了他的表演,只见他两手手心撑着一块木板,两脚用力踩着地,他又说:“啊!我快不行了,谁来救救我!”只听“轰”的一声,这个“巨人”倒下了,他倒在地上大叫:“再见了,兄弟们!”大家看到这种情景,笑声一阵接一阵,我也笑的上气不接下气。

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搞笑王不知从哪学来的搞笑招,每次都叫人哭笑不得。记得在那天,我和他在操场上玩,突然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喂,你看那!”我便朝他指的方向看,结果什么都没有,我便问他:“你看到了什么?”他故作神秘地对我说:“在那边不是有架‘战斗机’吗?”我又往那看,结果战斗机没看到,到看到了一只鸽子挺立在那,我摸摸后脑勺说:“你不会对我说那只鸽子是战斗机吧!”他点点头对我说:“你看,那不像一只准备战斗的公鸡吗?”我听了哭笑不得,看来只有在杨家欣的那颗比常人大得多的脑袋里才会把鸽子想成战斗机吧!

哈,这就是我们班的搞笑大王——杨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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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小伙伴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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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有好多,陈嘉琦和欧阳江萱是我的两个朋友。

欧阳江萱是一个即可爱又活泼的女孩。他的脸红的像一个小苹果,他的眼睛很黑。下课后,我和她一起玩跳绳,玩得不亦乐乎。

陈嘉琦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她长得很白,头发比较短,眼睛显得很有神,让人觉得很机灵。她和我简直像一对姐妹,有一次,她对我说:“马捷,你可不可以成为我的妹妹?”我说:“你7岁,我8岁,我应该是你姐姐,知道不知道?”她回答,说:“当然知道!”我说:“那你还明知故问,真是的!”

这就是我的朋友,我为这么多朋友而感到高兴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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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学我的小伙伴400字作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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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吗?我有一个最好的小伙伴,她的名字叫胡若琳。

三年来我们一直是同班同学,一起学习,一起游戏,一起快乐成长。 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乌黑浓密的头发,洁白整齐的牙齿,那五官组合起来是那样的协调好看。但是,我喜欢她并不是单单因为她长得漂亮,而且在生活中她还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榜样。

记得有一次,是一个炎热的夏天,中午休息的时候我们都在操场上玩,上课的铃声响了,同学都拥进教室,有一个低年级的小学生由于个子很小,又被其他同学给绊了一下,不小心摔倒了,看见膝盖擦破还流了血就害怕的哭了起来,看到这种情况我们都稍微的迟疑了一下,但还是都跑进了教室。只有胡若琳停了下来,她扶起那个小姑娘,一边轻声的安慰她,一边扶着她艰难的向校医务室走去,直到校医阿姨帮助包扎好伤口,又把她送回班级才离开,面对小妹妹的连声感谢胡若琳只是轻声的说了声:“不用客气。”就轻轻的离开了。 已经上课了,我把胡若琳迟到的原因告诉了老师,正在这时,胡若琳轻轻的敲了敲门走进教室,教室里立刻响起了掌声,那掌声热烈而持久,在掌声里,她笑了,笑得那么美、那么甜。

[小学我的小伙伴4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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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描写动物的作文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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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爸爸买回了一只小猫。那是一只乌黑油亮的小猫,它那圆圆的大眼睛发出宝石般的蓝光,虽然 ,它不老,但它脸庞却长着几条长且粗硬的胡子圆圆的脑袋上两只琥珀色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脖子上还系着一个 “小铃铛”,尾巴上绑着一条海蓝色的丝带,看上去真像一位很有风度的“绅士”,可神气了呢!

这只小猫还刚满月,就已经学会淘气。在家里,小猫自认为自己是主宰,如果它遇到自己看着不顺眼的东 西,就会把那个东西咬得支离破碎才肯罢休。如果你责打它,它就会表现出可怜巴巴的样子,看得你对它下不了手 。然后它还会“咪、咪”地叫唤起来,好像在说:“主人,你要有同情心啊,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啦!”直到叫 唤到你蹲下来抚摸它的身子,才会闭上它的嘴巴。唉!可是,你一旦饶了它,它又会在家里“兴风作浪”,把花园 搞得枝折花落。有时听见主人回来开门的声音,就会躲在一边,主人一进来,就会像个撒娇的孩子一样立刻扑到主 人怀里,把主人吓了一跳。

一天晚上,我正想睡觉。忽然,我听见花花在叫。于是,我出去一看,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花 花正和五只老鼠打架呢,我担心花花打不过那几只老鼠,正想去帮忙,却被姐姐叫住了。我问姐姐:“什么事啊? ”姐姐回答说:“看看花花打不打得嬴。”看着花花在一片斯杀中受了伤,我心如刀绞,但是花花没让我感到失望 ,它以一抵五,还获得了胜利。我感到了一点欣慰。 猫让我的心情非常舒坦,我和它是非常好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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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百字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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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小伙伴祝佳其,今年12岁,中等个子,人瘦瘦的,理了一个学生头。我会跟他结下友情,全冲着他那永不放弃的冲劲。

学习上,他有着不言放弃的韧劲。一次,我比他先完成而来作业,当我看见他还绞尽脑汁地在做思考题时,劝他说:“算了吧,还不如去玩吧!”不聊,他郑重其事地回答我:“:不行,不试试怎么知道呢?”我知道他那个倔脾气,所以也不多说了。

凭着那份坚持,很多时候幸运之神降临到了他的头上。有一回,我们俩在打乒乓球,打着打着,一不小心,乒乓球滚进了一个小洞里,怎么拿也拿不出来。我说:“反正只值一块钱,算了吧。”我刚想走人,他却拦住了我,说:“不试试怎么知道。”说完,他就伸手去掏,根本够不到,只见他挽起袖子,趴下身子,设法想把球拿到手,可是还是无济于事。想想别的办法吧,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找来了一块石头,他就用石头刨,刚刨刀一半,边上的泥土陷了下去,而他也急得直跺脚。可是他并没有放弃,一切又从头开始,这次他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并不着急,而是慢慢的,不紧不慢地挖。我也不好意思再袖手旁观了,加入了救球行动。不一会儿,我们便找到了乒乓球,他冲着我笑着说:“挖出来了!挖出来了!”我也笑着说:“真有你的。”“哈哈哈……”咱俩一齐开怀大笑。

他那永不放弃的精神,再加上那倔劲儿,成就了我们之前的友谊,也教会了我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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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伙伴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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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她的名字叫姚梦璐。身体长得胖胖的,圆溜溜、红彤彤的小脸蛋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散发出智慧光芒的大眼睛,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小巧的鼻子,洁白的小牙,可爱极了。

她是一个爱唱的人。有一次,她过生日,我们去歌厅,她从进去拿起话筒,就没放下过,我只好给她伴舞。

她是个爱助人为乐的人。在一个礼拜天的下午,我俩一起去英语班学习,粗心的我忘记带橡皮了,正在我着急的时候,一个胖乎乎的小手伸了过来,我这块橡皮给你用吧!放学的时候,妈妈没有来接我,她又主动帮我给妈妈打电话。她对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关心、帮助。

她还是个懂事、勤快的人。记得有一次我去她家玩,我俩正玩的起劲的时候,她看见妈妈正在拖地,就急忙跑过去帮助妈妈,休息的时候她又给妈妈拿来了雪糕。

瞧!这就是我的小伙伴姚梦露,她不仅长的漂亮,懂事、勤快,还乐于助人。她真是我的好伙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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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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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课外班有个好朋友,她叫陈卓,我们十分要好。

她比较瘦,梳着一个马尾辫,眼睛炯炯有神,水汪汪的大眼睛显得十分可爱。

我们两个非常要好,平日里什么都一起做,不怎么分开。

她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做什么事都十分认真。记得一次,老师给我们了一幅画让我们临摹,那张画非常复杂,上面全是细小的线条,细小的点,非常难画,我一拿到画就开始唉声叹气,不知从何下手,过了一会儿就画不下去了,我转过身,发现陈卓还在仔细的一笔一笔的画,眼睛里透着一股认真劲儿,有些瘦小的手握住笔杆,笔杆随着她的手前后晃动,画出来的画十分美观,和原画非常相像。

我愣了一下,又对陈卓说:“别画了,我们出去玩儿吧!”我没想到陈卓却说:“咱们把这幅画画完再出去吧。”“为什么,别画了,多没劲啊!”“不行,做一件事就要做好,做认真了,不能半途而废,要做就要做好!”我愣住了,看看陈卓坚定的眼神,有些被她感动了,又转身继续画画。

那次画画课,我俩的画得到了一致好评,我知道这都多亏了陈卓,我脑海里总浮现出她认真画画的样子,我真的要好好像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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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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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欣怡

我幼儿园时有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叫我姐姐,我喊她妹妹。虽然我们有时候吵吵闹闹,但我们很快就会和好。她很爱笑,所以小名叫笑笑。

笑笑很瘦,像根柱子,好似一阵风就能把她吹倒一般。她喜欢吃糖果,所以牙齿几乎都蛀光了。她眼睛大大的,嘴巴小小的,可她饭量很大,可以吃十碗饭。笑笑喜欢穿暗色的衣服,她善解人意、乐于助人。

小时候,我动不动就生气,还特别喜欢哭。记得有一次,妈妈要出差,由于我太小,不能跟妈妈一起去,但妈妈答应我,回来给我带礼物。可是妈妈忙忘了,没买礼物,我很生气。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笑笑送给我了一个芭比娃娃,我开心极了!中午休息的时候,我们一起聊天,聊得可嗨了。

笑笑她总能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给我惊喜,笑笑谢谢你,给我的幼儿园生活增添了许多快乐和色彩。但可惜的是,自从我上了通师一附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笑笑我很想你,我想邀请你来美丽的南通做客,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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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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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非常好的小伙伴,她的名字叫——吴禹衡。我们从三年级开始就在一块玩了。她是我最喜欢的小伙伴。

她学习非常好。语文、数学、英语回回考试都在90分以上。所以,我和其他几个小伙伴没事就跑去问她不会的题。她也不感到烦,总是耐心的教我们。我喜欢听她的声音。

还有一次,在星期五的时候,那时我在搞值日。吴禹衡想叫我一起去游乐场玩。我说:“我还要搞值日呢!你先去游乐场玩,我搞完值日去找你!”“不用了,咱俩一块搞,不是搞得更快吗?”“ 哦,那好吧,谢谢你啊!”“不用谢。”我看着她脸上泛起的微笑,心里想:我人缘就这么好么?交了一个这么好的朋友!

我很高兴,我为我有这样一个学习优秀、乐于助人的小伙伴感到自豪。我喜欢我的这个小伙伴,记住了,她的名字叫——吴禹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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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写我的小伙伴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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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我记忆的长河里,很多人都不记得了,唯有一个人,至今记忆犹新。它就是我的好朋友——小明。他体型略胖,个子不高,一双眼睛闪着智慧的光芒。

就这样快乐的暑假过去了,开学第一天我们又回到可爱的学校,早上,同学们高高兴兴地背着书包来到教室,可是,等到放学时,见面的高兴早已被饿了一暑假的蚊子带走了,好多同学都皱着眉头,身上腿上窜出了一个个大红疙瘩,他们不停地挠着,可恨的蚊子还肆无忌惮在我的鼻头上叮咬了一个红红的包,害得我成了皮洛曹。

在一片抱怨声中大家走出了学校,我和好朋友小明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一边挠着鼻子,一边愤愤地说:“这些可恶的蚊子,今天可吃饱了。”小明同情地看着我:“是啊!明天还会再来一批饿狼似的蚊子,咱们可就苦了,这是个问题,得想个办法。”他沉思了一会儿,眼睛一亮,笑着说:“有办法了。咱们先不回家,去超市。买驱蚊的东西去。”

我被小明连拉带拽走进了超市,他问过服务员后把我带到了日用品的分区,货架上摆放着各种花露水,我俩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不知买哪个牌子好?犹豫半天,小明对我说:“就买做广告的六神花露水吧!”我也表示赞同。

我拿着选好的花露水准备去银台,小明拦住我,他又提出再买一瓶驱虫剂,我阻止他说:“不可以,上课,杀虫剂气味太大,不可以用的。”小明看看我,胸有成竹地说:“明天你和我早点到校,提前杀虫。”我佩服的表示赞同

第二天一早,我们早早地来到学校,小明让我把花露水放在教室让我关好教室的门站在门外计算时间。他戴上口罩,抱着重重的驱蚊剂瓶子在教室里的墙角旮旯猛喷了起来,然后走到讲桌前,俯下身子又喷了几下,然后冲出教室。

时间悄悄地过去,小明再次戴上口罩走进教室,打开一扇扇门窗,这时进校的清脆铃声响了起来,同学们和我陆陆续续进到教室。透过室里淡淡的茉莉花香味,我想今天那些讨厌的吸血虫再也不会吃我们的血了。看着桌子上的那瓶装满友情的花露水,心里充满了感动:我为有这样一位关心班集体,关心同学的朋友感到骄傲。谢谢你,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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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描述小伙伴的作文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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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在一本书上看到有人玩枪战的游戏,这天,我招集小伙伴们跟他们说了这件事,小伙伴们兴奋不已。

我们来到旁边的广场上分了组。第一组有三个人;我,陆嘉一,殷意豪。第二组有两个人;潘伟豪,殷嘉楠。往往们的军车;第一组是我爸爸的汽车,第二组是潘伟豪爸爸的汽车。我和潘伟豪异口同声地叫我们的爸爸开汽车锁,然后我们拿枪。我拿的是AUG步枪,陆嘉一拿的是AK-47步枪,殷意豪拿的是MB38冲锋枪,潘伟豪拿的是‘马克心’机枪,殷嘉楠拿的是M6步枪,每人还有8颗手榴弹。瞧!殷嘉楠拿着枪向我们冲来,我也不甘示弱,拿者枪向他射击,只听;‘嘟’一声,唉,子弹没打到,他却打过来了,我们吓得六神无主,撒腿就跑。不好,我掉了两个手榴弹,殷意豪大方地拿出两个手榴弹给我。我发奋图强,把两个手榴弹扔出去,嘉楠殷只好当旁观者。我看见二组只有一个人,趁热打铁拿起枪向潘伟豪打去,潘伟豪机灵地躲了过去。突然,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我跑回家拿了一个喇叭,对潘伟豪说;‘快投降吧!你是打但是我们的,你们的武功只是我们的皮毛。’这句话激怒了他,他在枪上安装了刺刀,舞刀挥来,我拿起枪对他狂扫,哈!他也中弹了。最终,我们第一组胜利了。同时我们也明白了要靠智慧才能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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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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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好朋友,叫杨畅,是我六年来,甚至可以说是永远的好朋友。

杨畅他人品很好,很大方,长得也很帅,在班上,有些女生还说他是“班草”,现在可能还是中学时的“班草”吧。

杨畅,他是我的一个要好的朋友,我和他可以说是“铁哥们”,我们既是好朋友,又是邻居,他家就住在我家楼上,我们小学一直读了六年,可以说是“生死之交”了,我们的关系一直很好,小学到现在,几乎是没吵过几次架的。

我们虽然是已经在各自不同的中学了,他是在跑通制学校,我在寄宿制学校,很难见面,但是,我们还是有时间就见面。

我,一个星期回来一次,并且当天就要走,可是,我们还是会见一见面再走,我们两玩的很要好,就是吵架了,也不过十分钟有和好了,还从没吵过一次大架。现在,我们虽说是个读个的书,但是,我们一有时间就见面,上次,我的小学班主任——刘老师,过生日,他在老师过生日那天就去看老师了,我等到放假了才去看,他还是同意我的要求,陪我一起再去看一次刘老师。

现在,但愿杨畅和以前一样,没有变,不要过久了就互不相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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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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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他并不是我的同学也不是我的朋友,它是我们家的小狗。它是妈妈带回来的,上身白白的毛。两只圆溜溜的眼睛,小小的湿润的鼻子,看起来那么的协调,那么的可爱。他似乎很懂人的情绪,你高兴的时候,它会跑过来撒欢一下,你不开心,它会静静的坐有旁边看着你。因为它长的很白,所以后来,我索性就叫它“白白”。

我和他相处融洽,就如兄弟一般,我有吃的给他一点,有玩的给他看一下,有穿的,穿给他看一下。呵呵。其实我还是挺自私的。就在这时一个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他不吃不喝,反而还经常吐,我的心痛啊!犹如刀割,那还不只,在痛十倍也不为过。他一天比一天消瘦,呜呜的对我叫着……我的眼泪充满了眼框,我对他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没办法白,我无能为力。我央求妈妈带他去看兽医,妈妈同意了。我很开心。“白,你有救了!”但是……消息是残酷的,兽医说没办法了。他注定要死亡。“不!不会的,白他不会死,他还会陪我玩,泪水源源不断的流出来。看着白,他呜呜的叫了几声,就有无力的趴下了,他仿佛知道了。

白,对不起!是我无能,没有照顾好你。过了几天,当我上完课回来,发现白不见了,我四处寻找,但还是找不到,我跑去问妈妈,他躲闪着我的眼神,我跟着急了,让他告诉我白去哪了。妈妈最后才告诉我他死了,死了,小白死了。我哭着对下身,为妈妈那他在哪?妈妈不告诉我,只说把它埋了。之当然是假的。我让妈妈在让我见他一面,但妈妈不肯。那天我心神不定,晚上我跑到屋顶,仰望着天空,把一颗明亮的星星命名为思白星。

白虽然你走了,但我会一直记着你不会把你忘记,因为你是我的伙伴,我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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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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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印象中,有许多的伙伴。其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我姐夫的小邻居。

那天上午,我们到了我姐夫家。我没什么事干,就到打算到外面去放炮。姐姐告诉我,放炮要到远一点的地方去放,声音太大会吓到小宝宝的。为了不吓到小宝宝,我就跑到了马路上放炮。我刚放了几个,只见从邻居家的门里跑出来一个比我小一点的男孩,他跑过来,对我说:“咱们一起玩吧。”我正想找一个人玩呢,现在可以有个伴了,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他对我说:“我先回家拿炮,一会放炮。”过了一会,他拿了两盒擦炮和一捆会飞上天的炮出来。“我们去放炮吧。”我们走到了羊圈的边上,他对我说:“咱们往羊圈里扔炮吧!”“好吧。”我说。说完,他点燃了一个炮,扔进了羊圈里。没过多久,炮响了。那些可怜的羊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吓了一跳,有的到处乱跳,有的两只撞在了一起,还有的“咩咩”地叫。看着这些可怜的羊,我们不禁哈哈大笑。

他又跑到河边,点燃了一个擦炮,等擦炮开始冒白烟的时候,朝着一条鱼扔过去。“膨”的一声,一个水泡冒了上来。而鱼呢,早吓得不知道哪里去了。我不禁有同情起鱼来。

突然,他好像看到了什么,直盯着远处看。我顺着他的目光往远处看,只见老人正在农田里工作呢。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想用炮吓唬那位老伯伯。我对他说:“别吓唬人家了,他在工作呢!”“没事,吓完我们躲起来不就行了吗?"说完就拿出会飞的炮,对准老伯伯,然后掏出打火机,点燃了导火线。“嗖---”的一声然后“嘭”的一声,那炮在距离老伯伯不远的地方爆炸了。老伯伯被吓了一大跳,转过身来看,他拉着我赶紧蹲下。等老伯伯再次回头工作的时候,他又拿出会飞的炮,点燃了导火线。“嗖---”的一声然后又是“嘭”的一声,老伯伯又被吓了一跳。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调皮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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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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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是一台电脑,下面让我介绍一下它。

电脑分为五部分:主机箱,显示器,键盘,鼠标和打印机,我家的电脑是没有打印机的,主机箱是电脑的核心,相当于人的大脑。如果没有主机箱,电脑就是一堆垃圾,显示器相当于一台“小电视”,这台“小电视”就像人的眼睛一样,可以把输入的东西显示出来,使你了解输入的情况。键盘是输入信息的工具,他有104个键子,只要根据需要敲打键盘。电脑还有一个小老鼠,因为形状特别像,所以科学家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鼠标,他在显示器上是做定标用的。

电脑有许多功能:有写字板,画图······,在互联网上,我们可以知道许多知识,在我们不知道题的解答时,我可以从互联网找出答案,要我说互联网就是许多国家的连接线。在世界的上上下下都可以从互联网找出答案。

我的这位小伙伴,办事一丝不苟。有一次,我正编入一个程序,小电视显示错误,我顿时呆住了,检查一遍,输入的程序没有错。我想:可能是电脑出了问题。当我继续编入程序时,电脑立刻发出嗒嗒的警告声,仿佛它在说:“请仔细检查。”无奈我又检查了一遍,哎呀!原来我的英文字母打错了,我连忙改正输错的字母,这时,电脑很快的进入了正常的工作状态。我心里不由夸赞道:我的小伙伴,你真聪明,真能干。

啊!电脑,我的好伙伴,感谢你给我极大的帮助,提高了我的学习兴趣,丰富了我的课外生活,咱们永远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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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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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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