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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关于我的小伙伴作文精品20篇

伙伴是人生的财富,我很荣幸交到一位在学习上乐于助人、在生活中助人为乐的好伙伴。小编收集了我的小伙伴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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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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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脑海深处,隐蔽着一个五光十色的贝,我在记忆的的沙滩上发现了这只光彩夺目的贝,小心翼翼的打开了它,往日的一个高大的身影又清晰的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我的小伙伴—小明。

小明是我班的大班长,身材十分魁梧,站着顶天立地,躺下是京九铁路,学习成绩是高人一等,平日的表现也是大败群雄,深受同学们的爱戴,真有点众星拱月之气势。

小明虽然是大班长,但是他却没有高高在上的感觉,常常是“深人民间”“体察民情”,对我们这些“老百姓”的问题是事事在心,而且处理得是妥妥当当、漂漂亮亮。

小明最大的特点就是—口沫横飞。当你与他谈话到10分钟的时候,就一定会被他喷的狗血淋头。由于他说话语言极不简练,所以他常常浪费了我们的大量时间,对我们“谋财害命”,也使我们“慢性自杀”……

这只贝像一个纪律严明的警察,一刹那便化为乌有,但是小明给我留下的印象已经被我扔到了脑海深处。让我保留这一个美好回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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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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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朋友,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鼻子高高的,一副饱读诗书的样子。他有三只耳朵,多余的一只耳朵一点点大,长在右耳根的前面。

他的学习很好,他每次写的作业都非常认真。字也写的非常好看,还得过写字比赛的奖状呢!

他很喜欢说话,在我们班里面没有人能说得过他。他最喜欢的事是讲笑话,每次都可以让人哈哈大笑。

有一次,记得那是三年级,那天正好是国庆节,我们的节目是由叶晓东来主持,他说的话非常有趣,那天他就用自己的动作语言,把我们搞得哈哈大笑。他说我选两个人,一个人先出去,另一个就坐好,看那个人可不可以把那个人找出来。而叶晓东在旁边乱摸乱说,把找的那个人气的脸都红了。

我的小伙伴就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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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乌龟是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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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给我买了一对乌龟,我太喜欢它们了,恨不得吃饭捧着它俩,睡觉搂着它俩,上学带着它俩,游玩抱着它俩。

两只乌龟的龟壳颜色不一样,一只黄色,一只绿色。我叫它们“阿黄”和“阿绿”。它俩长得一模一样:水晶球般的眼睛,针尖般的鼻孔,总是闭着的像被蜡封住的嘴,还有一条晃来晃去的尾巴。

它俩很喜欢和我玩捉迷藏。这不,刚把它俩从缸里拿出来,眨眼间就“无影无踪”。我急了,一通乱找—哈!找到了阿黄!它躲在了电脑桌下面,不想被电线缠住,动弹不得,看它可怜兮兮的样子真是娱乐到我了,我拿着它跑进卫生间,小心翼翼地把它清洗了一遍才把它放还是回缸里。

阿绿呢?消失了?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地方-----沙发下面!我一边得意一边搬开了沙发。果不其然,阿绿就在下面!我把它拿起来,它还瞪着我,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好像在说“再来一次!这次是我不小心让你找到,下次不会让你这么快找到啦!”逗得我哈哈大笑。

它俩还是贪吃鬼。一次,我给它俩喂食,还把乌龟食往它嘴那儿放,等了好久它俩不吃,我讪讪地上学去了……放学到家,咦!它俩把我投的十几粒食全吃了!结果后面好几天都吃不下食了。原来它俩的斯文样是装的呀!

它俩才刚到我家不久,相信以后我会发现它俩更多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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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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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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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难忘的小伙伴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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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一段快乐、美好的时光。一件件事,一个个人,都是一份美好的回忆,伴你一生。童年的小伙伴,也会令人难忘

在那个美丽的童年里,我结识了许多的朋友,在那其中,李昊旸是我最亲的好伙伴。

在我心中,他是一个快乐、活泼,幽默的小男孩。课上课下总会看到他积极的身影,聪明能干,被大家称为咱班的“智多星”。因为志趣相投,我们成了一对亲密的好朋友。

他为人幽默,热情。做任何事都是积极主动。但也跟我一样——马虎,谁让我们是兄弟呢!虽说粗心,但也付出了不少的汗水和努力,把气氛引向了高潮。处处能见他忙碌的身影;编排节目;准备台词;布置教室……忙得不可开交,终于办好了一次出色的联欢。

今年开学,他和我又荣幸的当选了我们的副班长,虽然干得不怎么样,但在任职期间,他也是极力的管理着班上的事务,出了不少力,每天铃声敲响,他总是挺着身板,尽显威风之气的站在讲台前,学着判官的样子,大拍“惊堂术”从那“胖胖的”身影中,显出了他的那股认真劲。虽然他如今“任期已满”,可还是有些同学亲切的称呼他“班长”。

就是这样一个认真中略带几分马虎、热情、幽默的好伙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严肃的课堂上,不时的,班上还会因他爆发出阵阵欢笑。

这就是我的童年好伙伴,我的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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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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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到这个题目,一定会想到我在班里或在外面有个很好的小伙伴吧?其实不然,我的伙伴不是人,而是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大家一定会感到奇怪,狗怎么会是我的小伙伴呢?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小伙伴吧。

前年我二年级暑假期间的一天,我和妈妈吃完晚饭,想出去走走,便来到了台东步行街,这里是附近一个比较繁华的地段,出来散步兼购物的人比较多,物品也是琳琅满目,有衣服、鞋、玩具、装饰品……等,真像来到了物品博览会啊!!!

我和妈妈走着走着,突然听到了小狗的叫声,我便顺着小狗的叫声走了过去,“哇,好多可爱的小狗啊!”其中我也认识几只,尖尖嘴的是博美、有着像卷发的是贵妇、还有皱皱脸的是沙皮……这时妈妈对我说:“明明,你肯定想养一只吧?”我点了点头。妈妈又说:“喜欢就随便挑一只吧!”由于我们当时没打算买东西,所以带的钱也不多,于是我就挑了一只胖乎乎的小狗。回家一看,“真可爱啊,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绒球。“我的眼光果然不错!”我呐喊道。我马上叫妈妈过来,对她说:“妈妈,我们既然买了它,就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吧?”妈妈说:“这只小狗是你挑的,所以名字你来起!”我又说:“我们吹的泡泡圆圆地、鼓鼓的,而小狗的身体也是圆圆的、鼓鼓的,所以我们以后叫他泡泡吧?”妈妈说:“好,真名字好听,就这么定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泡泡由原来的小绒球变成了美丽动人的“大姑娘”了。看到它的成长我很高兴。

周末的一天阳光明媚,我和妈妈领着泡泡去了附近的海泊桥公园。出门它便高兴地跑起来,看着它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的样子,像个“窈窕淑女”,可爱极了。

泡泡有一双水灵灵的小眼睛,长着可爱的小脸蛋,嘴巴外露着它那洁白的小牙齿,真是一个典型的“地包天”,特别逗。

我和妈妈领着泡泡来到了公园里,绿油油的草坪,其间点缀着白的、红的、黄的小花好看极了。小河在阳光的映照下金光闪烁、波光粼粼。偶尔有几只海鸥或喜鹊在河里喝水觅食。岸边有许多放风筝的老爷爷,他们放出手中长长的丝线,风筝便在天空中翻飞,有“燕子”、“蜈蚣”、“金鱼”、“老鹰”还有我最喜欢的“喜洋洋”,在空中眨着眼睛,发出啪啦啪啦的声音,好像在说:你好,看我飞得多高啊!

走过石桥,妈妈对我说:“明明,你去玩会吧吧,妈妈想歇会。”我说:“哦,知道了。”可是玩了一会,感觉无聊,我就去找妈妈对她说:“妈妈,我自己玩很无聊,你打电话给袁子航让他出来和我一起玩吧?”妈妈说:“不行,个人有个人的事,不能随便约人家一起玩。”我失望的走开,自己一个人坐在石凳上,想静一静,没想到泡泡一下就扑到了我的腿上,然后跑到一边,我知道了它的意思:肯定是想让我开心和他一起玩吧。我也学着它的样子跑了起来,你追我赶,玩的可欢了。哈哈,我又多了一个好朋友呢!而且是个活泼可爱的朋友。

我们玩了很长时间,泡泡累得伸着舌头直喘粗气,我也觉得累了。妈妈说:“都快到晚上了,明天再玩,回家吧?”“好,明天再带泡泡一起来!!”我高兴地说道。泡泡也“汪”的叫了一声。好像能听懂我们说话呢!

泡泡是我最好的伙伴,看了这些,大家是不是也很喜欢这个小伙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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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亲爱的小伙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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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无数文人墨客都以绚丽无比的词藻来赞美友谊,歌颂友谊。是啊!友谊,是人生命里的血液,让人兴奋,让人感动,催人奋进。孔子曰:“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好朋友是你了解外部世界的一座桥梁,是你不断完善自我的一把标尺。只有与朋友共同学习,弥补自身的缺憾,获得更多新知,才不至于“孤陋寡闻”。我很幸运,就有这样一位良友,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介绍吧!

世上有两种女孩最可爱,一种是漂亮,一种是聪慧。而我的小伙伴——若尧便是既漂亮又聪明的女孩。她有一双会笑的眼睛,笑起来可迷人了!两片薄薄的嘴唇在笑,长长的眼睛在笑,腮上两个浅浅的酒窝也在笑。即使她气恼,那眼里依然隐约有花儿在颤动。

若尧最喜欢的就是朗读了。随便给她一篇文章,她都能声音洪亮,速度适中,有感情地朗读出来。谁让老天爷给她一副那么好的嗓子呢?每次她用标准的普通话朗读美美的文章,声音总是那么清脆,总是那么悦耳,连阳光也听得入了迷,偷偷地从窗口钻进了屋里,久久不愿离去。我们这些小伙伴们心里真是羡慕嫉妒呀!

若尧的学习成绩也是一级棒的,是我们班的佼佼者。我曾对她说:“若尧,你真是天才,成绩总是这么好,太让人羡慕啦!”她莞尔一笑,说:“哪里有天才,我只不过把别人玩乐的功夫,都用在学习上了。如果认真学习,不浪费时间,你也一样可以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一语惊醒梦中人,我恍然大悟。是啊,不读书哪来的“源头活水”呢?当孩子们嬉戏玩耍,追逐打闹时,她在看书;当孩子们忙于看电视、赏漫画时,她在看书;当孩子们沉迷于电动游戏无法自拔时,她如饥似渴地看书。从那一天起,我也开始学着她看书。她的行为深深地影响了我,我的知识储备越来越丰富,成绩也越来越好。是她让我懂得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瞧,这就是我亲爱的小伙伴。她的种种都不得不令我深深被其折服,我为我身边有这样一位良友而庆幸。我内心渴望超越她,但这并不是嫉妒,而是一个目标,一种希望,更是一种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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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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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有着一张和善的脸,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对龙飞凤舞的眉毛,一张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扁平的鼻子上驾着一副黑白相间的黑框眼镜。他每天笑嘻嘻的,人称“笑佛”。最滑稽的是,他长着一对招风耳,身材圆滚滚的,走起路来,浑身上下的肉都在抖动,看着很喜感,我叫他胖哥。

胖哥的爱好是踢足球,我很敬佩他。

有一次学校举行足球比赛。球赛开始了,双方打得非常激烈。当球传到胖哥的脚下时,他猛地飞起一脚,球在空中划了一道美丽的弧线,飞向了球门。守门员立刻反扑,接住了球!他的表情仿佛告诉我:“唉!真是出师不利呀!”

球在我的脚下传来传去,我一次射门的机会都没有,真让人着急!我忍不住大声喊到:“胖哥,传过来!传过来!”胖哥果然把球传了过来!这时,我紧张极了,心里“咚咚”打着小鼓。我抓住机会,来了个“倒挂金钩”。哎,球好像长了眼睛似的,不偏不倚进了球门……

胖哥,是我球场上的最佳搭档,也是我最铁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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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描写小伙伴的小学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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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个子不高,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打扮得简单,看起来干净利落。

别看他个子小小的,但是他却有超强的耐力和坚韧的性格。有一次上体育课时,跑完步后集合,老师突然发现他的脸很红,就摸了摸他的额头,然后才发现他居然发烧了。可是他却很有精神,一点发烧的样子都没有,老师赶紧让他去休息,他却坚持继续上课。

下课后我问他为什么发烧都不请假,还坚持上课,他说“因为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去放弃,我虽然感冒了,但是我已经吃药了,所以要坚持上课。”他说完后,我心头一震,想到平时自己的表现,一道难题,一件困难的事都会让我退缩,我在他面前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啊!

后来有一次考试时,我发现最后一道题不会做,我想反正也就三分而已,不如不做了,这时,我想起了他之前对我说的话,我坚持了下去,换了一种方法,终于做出来了。

在这之后,我还遇到过很多的困难,每当我想要退缩时,耳边就会回想起他对我说过的话,于是继续坚持下去,最终克服了困难。如今,我明白了,做事要有恒心,不要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退缩,而应该迎难而上。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不仅给我友谊,更教会我道理的人——吴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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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初中写人作文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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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我度过的小伙伴有许许多多,现在回想起来 ,印象最深的就数和我形影不离的陈霞了。

陈霞长的十分乖巧,一头披肩的直发乌黑发亮,一张可爱的脸蛋总带着微笑,给人的感觉就是好亲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嵌在刘海下方,小小的嘴,不管你是多冷酷的人,看到陈霞平易近人的微笑你也对他有一个很好的印象。

陈霞不光长的乖巧,成绩也非常好,还是老师的里的小助手 ,老师教给他的任务总能认真踏实的完成,从不敷衍了事。在同学们眼中陈霞是一个称职的副班长。在家长眼中是一个乖孩子。得力的助手,称职的班长,乖孩子也是有非常固执的一面。

记得那天,天空中乌云密布,放晚学后陈霞还在替同学们批改作业,他认真的阅读同学们的作业,从从容容的打钩,每个钩都打得非常漂亮,如果哪个同学错了一道,陈霞就拿起直尺,一丝不苟的用红笔划一根横线。过了许久。作业终于批改完了,窗外早就下起了倾盆大雨,陈霞乱了阵脚,急忙收拾书包,脑子里一片空包,她不经意抬头看窗外,一个中年妇女披着雨衣骑着自行车朝着学校驰来,‘是妈妈’陈霞惊奇地说。说完打着伞背起书包朝校门走去……

陈霞就是这样认真负责聪明的好学生,一个品学兼优的乖孩子,也是我成长路上的好榜样。

[我的小伙伴初中写人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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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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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夏阳那种说话算数,做事认真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夏阳个儿不高,瘦瘦的,浓眉下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皮肤黑黝黝的,稍一运动,汗珠就会直往下淌。他嘴巴较大,一笑便露出一口白牙。

夏阳是我们班的体育积极分子。可是,我们每次玩拗手劲,他总是输给我。我对他开玩笑说:“夏阳,在体育方面,你什么都比我强,唯独拗手劲,总不是我的对手。”

夏阳不服气地说:“你甭高兴得太早,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从那以后,夏阳就下决心练起臂力来。功夫不负有心人,夏阳终于出成绩了。

那一次,夏阳意外地主动向我提出,要与我比拗手劲。我是一惊,转念又一想:上次,我在三秒钟之内就把他击败,这回他是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了。想到这里,我便欣然同意了。

比赛开始了。第一局我赢了。接着他扳回一局,我心里暗暗吃惊。剩下关键一局了。我与他面对面地坐下,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只听裁判员喊:“预备……起!”我与他一起用力。我极力克服来自他手掌的压力,两人相持起来。“一秒、二秒、三秒……一分钟,二分钟……”裁判数着时间。看夏阳的耐力比我好,想先发制人,便猛一用力,可没有能压下,而我自己却精疲力尽了。夏阳额上淌下汗珠,他乘机用力,把我的手结结实实地压在下面。“总比数是二比一,夏阳获胜!”裁判员郑重地宣布道。我败了,夏阳笑了,他又露出了一口白牙。

回家的路上,我问夏阳:“你拗手劲怎么进步这样快?”夏阳很坦率,向我说起了他为了战胜我,苦练臂力的经过。

原来,他自从发过誓后,便经常与其他同学拗手劲。还让妈妈买了拉力器,天天在家里练臂力。开始,每次只能拉五下,后来逐渐增加。比赛前夕,他竟能连续拉四十下。我今天败在他手下,当然是在情理之中了。

我十分感动。夏阳那种说话算数,持之以恒的精神,一直在激励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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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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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最要好的朋友有两个,他们都是我的知心朋友,对我可好了,我们在一起很快乐。

回想一下,有一次,我们三个聚到了潘心博的家里。(潘心博就是我的两个好朋友中的一个,他是个男生,是2003年出生的,属羊,脾气有一点急,但是一会儿就好,很容易和他交朋友的。他家里很富,比我们家好多了。)那天他先回到家里,过了一会儿,我的另一个好朋友——孟祥声和我一起赶了过去。对了,忘了介绍一下孟祥声了,他是我两个好朋友中的另一个,也是个男生,是和我在同一年2002出生的,属马。我们两个人个子差不多高,脾气也和我很像,就是一样的急。他的爸爸妈妈都在电业局工作,当然也比我家富裕多了。因为当时我们已经做完了作业,所以我们三个人就在潘心博家里吃的饭。我本以为他家的饭菜会和饭店里的差不多吧,但是,当我尝了一口以后,“哇!真的是太好吃了,比饭店里的饭菜好吃100,不,1000倍啊!”我惊呼道。于是,我大口大口的吃开了,不到十五分钟,就把我的饭吃光了。潘心博吃的最快,当然是第一名了,我们两个稍微慢了点,但是也是第二名。我和孟祥声虽然都是潘心博的哥哥,可是我们这个潘心博弟弟吃的却比我们又快又多,所以他比我们长的胖,也比我们高,一点儿不像我们的弟弟,倒像是我们的哥哥呢。

吃完饭后,潘心博拿出了他的平板电脑,打开了他家的大电脑让我们两个都过去一起玩,还风趣的说了句“快乐电脑一小时,我们大家冲向前,冲啊!”为了大家都能玩好,我们进行了分工:我和潘心博一起玩大电脑上的双人游戏,孟祥声自己一个人玩平板电脑上的单人游戏,我们都玩的不亦乐乎。那一天,真是快乐的一天啊!

潘心博让我们玩他家的电脑,说明他很大方,但是不要以为我们两个就不大方了,我也会让他们来我家吃饭,玩我的东西,不小气吧?孟祥声送过我东西,也很大方的。朋友之间应该是这样的吧,有快乐要一同分享。

我们三个人是像朋友还是像亲人呢?我觉得,我们三个人关系这么好更像是亲人呢,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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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机器人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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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有一个机器人小伙伴,我会和他做知心朋友。爸爸妈妈只有我一个孩子,他们离婚了,常年没有妈妈的陪伴,只有爷爷、奶奶同我在一起。奶奶对我非常严厉,有时超过了我这个孩子所能承受的程度。当我受到批评的时候,可以对他说出我心中的不满,让他和我分析错误的原因,让我铭记同样的错误不会再犯,让我在他的提醒中进步;当我高兴时,他会成为我最开心的玩伴,和他一起分享,在他的提醒中进步。

假如我有一个机器人小伙伴,我希望他陪我做运动。我现在仅有周六和周日,爷爷陪我跑步,偶尔奶奶也会陪我去巴人广场滑冰,能做的运动项目真单调。周六清晨,在他幼稚的“一二一”声中,我们有节奏的晨跑,猛然间再来一个速度比赛,那可就再好不过了!周末陪我一起打羽毛球。炎热的夏天陪我一起游泳,能对我这个“旱鸭子”担负起保护作用,该有多好!他的陪伴让我的身体棒棒的,有了强健的身体,才能更好的学习,将来才能更好地为建设家乡、建设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假如我有一个机器人小伙伴,我希望他陪我做家务。每个周末,奶奶风雨无阻地对家里进行大扫除,我的任务就是擦所有家具的灰尘。如果我有一个机器人小伙伴,和我一起劳动,享受劳动的快乐!

假如我有一个机器人小伙伴陪我一起学习。今年我九岁了,做作业的速度非常慢,多次考试完不成试卷,不知挨了老师多少次批评提醒。在家里也不知多少次挨了家长的“狠揍”,我就是改不了这个坏毛病。我希望有一个机器人小伙伴,陪我一起做作业、一起读书、读经典、读唐诗背唐诗、读故事讲故事。老师告诉我们,读书给人智慧,读书开阔视野,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我希望我在他的读书陪伴中,努力学习,一起享受健康成长的快乐!

亲爱的小朋友们,你们说我的这个想法会实现吗?我想我这个“中国梦”也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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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2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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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困难时,有一个身影在默默地帮助你,帮你开导;在你开心时,有一个笑脸常常在一旁,陪你傻笑;在你寂寞时,有一个真心的魂魄萦绕着你,让你不再孤单,和她在一起,你总能随心所欲的欢笑,放肆吐露心思,而她,却总是默默的听着,偶尔做个鬼脸,逗你开心......

我的这个小伙伴,她的小名是——“晓凛”,她呢,一张圆圆的脸,肉肉的很可爱;一个小巧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看上去非常豪爽。从四年级开始,她和我就是形影不离的朋友啦,可以说她很单纯,话语很直,但是,她不做作;可以说她很忠实,爱恨分明,但是,她待人永远用一颗忠实的心,这也就是她外号的由来。当然也可以说她是个“发泄桶”,可以跟她投诉,发泄,但是,她永远都是洗耳恭听......

记得我和她成为朋友,是因为一个特殊的暑假。那个暑假,我每天望着天花板,想着什么时候开学,什么时候我会不再这么无聊,什么时候我才能不用望着它而是去跟别人玩......

我唯一可以玩的时间就是美术班,可是美术班没有我认识的朋友。只有别班三三两两一对谈笑风生,我从来就是默默地画画,没期待过有人会来找我。

万万没想到,就在第二节课的时候,转来了一个女生,当时,虽然她是我的同学,我却对她没有什么印象。

“坐在你的同学旁边吧。”老师看了看花名册说。她走过来时,我就想,既然有同学,我就算是试试吧,尝试是成功的第一步嘛!

“同学,我可以和你做朋友吗?”我小心翼翼地问。她豪爽地答应了。那一刹那,我暗想道,她可真是个豪爽的女孩啊!也默默地松了一口气。

从那天后,我和她就成为了难舍难分的好闺蜜,不知不觉的暑假过去了,开学后,下课铃是我们聚集的暗号,放学后一起谈笑风生,周末一起去书城当“小书虫”如饥似渴地“品味”书籍......

以前,我有很多问题都有问过她,比如说为什么这个东西会这样,那个会那样。她每次都像个小博士一样,耐心地为我解答,当我说“原来如此”时,她就会假装得意,并略带自恋地说:“我厉害吧!”我每次都会用一种假装看不起的态度回答:“喔?是吗?还需进步喔。”每次一样有趣,快乐的问答,使我对这个朋友充满了敬佩和一种甘拜下风的感觉。

记得有一次上书法班,我那时对笔画还不是很熟悉,当时老师很忙,我正绞尽脑汁想怎么写好看,“晓凛”走了过来,凝视许久后对我说:“这个笔画应该细一些,那个字的整体要宽......”我按照她教我的写法,临摹了一下,果然,字体变得漂亮了许多,也更有颜体的风味了。

我的好伙伴“小凛”,她拥有着憨厚老实的性格,还有一个开朗的心。

俗话说:“粗心大意是犯错误的亲戚。”

那天,我们班进行了一次数学小测试,考些什么乘乘除除,加加减减,可是,我最大的敌人就是没耐心和粗心!每次遇到这种像什么三位数乘四位数,求平方倍,立方倍,或除不尽的情况下,我就会开始觉得烦躁。也就以至于我的小测验并不理想,我拿着那张充满悔意的卷子心里正郁闷着呢。

这时,我的眼球里出现了一个身影,缓缓地向我这边“蹦”来。

我不耐烦地说了一句,“有事就快点说,没事就别来烦我。”相反,她反而没有离开,而是继续向我这边前行。

当她站到我边上时,我大吃一惊。那是什么?还是我的朋友吗?怎么变成那样了?

原来,“小凛”自己做了一个面具,上面画了一只茶杯犬,可爱地趴在瓶口,迷茫的眼神真可爱。旁边还写了一句:“这是开心的主人专有的小宠物哦!”

我沉闷的心情仿佛被唤醒了,当她看我不怎么郁闷时,开始在一旁开导我道:“人不犯错误,什么也不会做,犯了错误,你要总结,‘总结乃成功之父,失败乃成功之母’你已经拥有了它的母亲,何必不一站到底,将成功培养出来呢?你现在最需要的,是总结。‘不进深山,难遇老虎;不做事情,不犯错误。’人一生必定要做事,也就必定要犯错误。只有你明白了,领悟了。你下次就一定能成功的!”

这意味深长的话,使我心中的冰山融化,我决定,我一定要找出“它的父亲”!

那天晚上,我拼命地想使我变得更有耐性和细心。但是,结果并没有那么理想,这时,我忽然想起来以前她对我说过,“任何事要有耐性,一天一步,一年一个习惯,习惯不是一天养成的,好习惯你要一辈子记得,不然你一眨眼,它就会不见。”

从那天起,我开始每天养成做繁琐题的习惯,不出她所料。在五年级的时候,我可以保证做那些题的正确率和耐性了。我越来越对这类题感兴趣了。

我发自内心的感谢我的好伙伴————小凛。

可是如今,她回了她的老家,那个遥远的,不可触摸的地方。但是只要心有灵犀,再遥远,也没有关系了吧.......也许,她是上帝给我一个礼物,她和我,就像左眼和右眼,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安慰另一个人,而是默默地陪陪她哭泣......

伙伴,你是童年图里的一个标志物,没有你,这幅图它不再美丽;没有你,它不再光彩;没有你,它没有欢笑;没有你,它是一个平平淡淡的景象......

伙伴,在我的童年中感谢有你,感谢你对我的帮助;感谢你对我的支持;感谢你教我处人待事;感谢你使我变得快乐;感谢你使我的童年充满欢笑,感谢你为我的一生添加色彩......

这真诚的感谢我要送给我童年的伙伴,那一幕一幕,将永远在我的脑海中回放......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六年的时光匆匆而过,仿佛一阵风拂过我们的脸颊,静静悄悄地,离开了我们,但我相信,伙伴之间有一条思念的线,无尽的,萦绕在你我之间,慢慢地写下最真挚的你我......

[我与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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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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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我的小伙伴,我马上会想到在补习班中认识的一名小男孩,他的名字潘明浚。

他身穿一件黑色的衬衫,一件棕色的牛仔裤,脚下穿着一对黑白相间的运动鞋。他面带微笑,头上长着一头短发,但是最受欢迎的是那几根长长的黑发,炯炯有神的眼睛下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大嘴巴,里面长着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而且他的右手经常戴着一块手表,脖子也经常戴着一条玉坠。

他比较心直口快和见义勇为,而且还有点幽默。他也爱说冷笑说。一天到晚都围着一张桌子和一群人拍马屁,我经常被他耍得团团转。

有一次,是在走廊里。我和几个朋友在玩游戏,他一走近我,就对我说:“喂,王芷莹,你玩什么游戏?见你这么开心,在里面就听见你的笑声了,我能不能参加和你的几个朋友一起玩?”我笑着说:“好啊!我这个游戏的名字叫词语接龙。看见你那么有诚意,我同意了。”游戏的规则:我先开始说,第二个人说完我说的就要说他(她)自己的,比如我说姐妹,下一个人就接着说姐妹、妹妹。而且输了的人要讲一个冷笑话!

游戏开始了,我说天空,同桌就接着说天空空地,到下一个小明就说天空、空地、地方……但是,到了潘明浚的时候,他想不出了,因为小红说的字是蓝色,所以我提示了一下,指着他的衣服说:“色彩!”他听见了,马上回答:“色彩!”旁边的人知道我作弊,就劝我:“王芷莹,你也太不守信用了吧,快说一个冷笑说吧。”

我说道:一天,鸡爸爸和鸡妈妈在家看电视,突然出国留学网鸡妈妈肚子疼,对鸡爸爸说:“老婆,你不是肚子疼而是蛋疼!好笑吧。”大伙们都被逗得乐开了花。

潘明浚也被罚说一个:一次,妈妈带小明去佛面前跪,因为小明考试又不及格。他就跪着,妈妈在做自己的事,但小明跑到妈妈面前:“妈跪到什么时候?”妈妈答:“半个钟!”小明一脸委屈来到佛祖面前跪下,但小明跪不到1分钟就站起来,妈妈问他为什么站起来?你们猜为什么?我们不约而同地说:“不知道。”他揭开答案说:“因为小明看见佛祖做了一个手势,左手横着放,右手做个OK。”说着,他也摆出这么一个姿势,我们听了都笑了起来,加上他的幽默滑稽的动作,我们笑得更欢了。接着我们还玩了很多游戏,大伙都说:“有潘明浚在的地方,就是一个大乐园。”

小朋友,你们说潘明浚幽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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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小伙伴很可爱作文

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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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群可爱又活泼的小伙伴

我们每天坐在明亮又干净的教室里一起学习。只要下课铃一响,操场便成了我们的天地。我们一起在操场玩老鹰捉小鸡,踢足球,每当这个时候的我是最开心的。

上课的时候,我们会很认真,会仔细的听着老师所讲的知识,因为我们要考一个好的成绩,这样我们会更加开心。

我的生活中因为有了这些小伙伴的陪伴,所以非常快乐,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要和小伙伴们和睦相处。让我的生活更加丰富。

[我的小伙伴很可爱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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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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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可漂亮啦!她有乌黑的头发,圆脸蛋,一双俏皮的黑眼睛嵌在脸上,一个白净的小鼻子下有一个可爱的小嘴!那胖乎乎的脸蛋让人总忍不住捏一把。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了!

想知道我的小伙伴是谁吗?那就看看下面的我和她的趣事吧!

呵呵!说来惭愧,学校那一次组织的的郊游可把我和小伙伴给累坏了,连路边的苍耳都吸引不住我们了!走了许久,我和伙伴筋疲力尽了,机灵的我总要想出一个点子来救我和伙伴于水火只中,不过这也算不上什么好办法!我让小伙伴趴在我的肩上,把上半身重心放在我身上,不过我一点也不觉的很重,还希望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就好了!这是友情的力量吗?太阳悄悄地躲在了云朵的后面,把轻风呼来,让它给我们带来凉爽,这是对我们友情的赞扬吗?

天上的朵朵白云似乎更白了,天空好像更清了,太阳好像更美了,我的友情更美了!就这样,我们每过五分钟就互换一下,谁也不抱怨。可是快回到文昌小学,心中多多少少都有些不愿意了!

还记得有一次,我对她谈起了我的梦想,那是一个永远没人相信的梦想。电脑课上,我对她说:“我想当上第一个中国女总理,我想帮助穷人,同时也不要让男孩子看不起女孩子。”她却对我说:“我相信你。”

怎么样知道她是谁了吗?她就是我的好友石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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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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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谛华

我认识的人很多,有校内的班里的,老家的,小区的,可这次才作老师只上写班里的。于是我就想起了一个我的小伙伴

他有一双明晶莹透亮的双眼。头发浓黑浓黑的,脸型有一点胖。长我矮一点点他是一个学霸,也是我的小伙伴。他就是朱一凡。要说我和他怎么认识的,那不要从一年级说起。

一年级时,我原本不认识朱一凡,是因为有同学和我打了起来,朱一凡当时不认识我,便帮别的同学揍我,但是揍了我一顿之后呢,我原先想告老师最后我便没有告。谁知第二天我们就玩了起来。朱一凡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蛮横,开始让我感觉有点不讲理。随着1到6年级他的学习现在非常的好,使我十分敬佩。我们每次不高兴的时候都会互相理解。如果遇到困难我们也会互相帮助。现在只剩下一个半学期了,我要好好珍惜这小学的最后一年不让它过的没意义。同时我们也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他就是我的小伙伴朱一凡。一年级到六年级我们一直都是最好的朋友最要好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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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作文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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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仙人掌在沙漠里是非常的有名,能与它交上朋友,是我的荣幸。

仙人掌和我交上朋友是在放暑假的第一天,因为漫长的暑假总是需要几个伙伴陪你一块分享这美好的时光。仙人掌来时是身穿一件绿色的大长袍,看起来很帅,很酷,仿佛在告诉你:这叫时尚。浑身长着紫色的刺。看,就是这些紫色的刺可以使它不怕蚊虫的侵犯。仙人掌的这身打扮就像一位从天上下凡的仙女一样,足可以把俊男吸引过来。

说来也奇怪,那天我和同学一起在打乒乓球,我总是打不过她,即使赢了一局,也不能够安慰自己。我拿着球拍,准备找一个东西出气,无意中我看见我家那棵长的茂盛的仙人掌。刚要准备用脚踢它。我吃惊地收回了脚,它竟然说话了:“别踢我,小主人。遇到什么伤心事。”我蹲下来,把我的苦忠述说了一遍。它叹了口气,然后又高兴起来,好像想到什么主意了,我迫不急待地问了起来,它说:“你现在应该从悲伤中走出来,拿起球拍对着墙打,只有这样才能超过她。”好,说干就干。它补充道,现在我既是观众也是教练。我对着墙认真打起来,它赶紧把我不足的地方写在本子上。打了一段时间,我能接住球了,这让我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它在一旁给我鼓起掌来。它叫我过来,告诉我一些打球的技巧和我应该注意的地方。伤心的乌云散开了,雨后的心情就是爽,正如这名诗“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吃过晚饭,我信心十足的去找我的同学对打。在路上,我一直在想仙人掌在我心中的位置?仙人掌的位置变来变去,一会儿是帮我解开乌去的父母,一会儿是一位严格的教练,一会儿是我的知心朋友。这就像天气一样,让人摸不着头脑,对打的结果令我的同学吃惊,更让我和我的“仙人掌”教练满意。我度过了暑假第一个令人愉快的下午。

我有一位神秘的伙伴,你们羡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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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小伙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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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是我最好的朋友,上个月刚搬去了广州,每每想到她,我就会想起清晨的那个乌龙。

暑假时曾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晨跑。我喜欢在清晨六点时,听着小区里的鸟叫声,迎着温暖的清风,在小区林间的小跑道上慢慢跑步。那天清晨,我照例在六点整的时候下楼跑步。听着清脆悦耳的鸟鸣,在幽静的林间小道上慢跑着,真是惬意。或许是太过安静,祥和了,我竟闭上了眼睛。在一个拐弯处,我还没来得及睁开双眼,就撞上了一个重物,一下子跌倒在地。我睁开双眼,看见一个女孩子怒视着我,骂道:“你走路不长眼睛吗?撞到人也不道歉!”我翻翻白眼,懒得理她。她竟还在后面骂骂咧咧。我心想:真是的,清晨的美好心情都被她破坏了。我又跑了跑,感觉心情依然郁闷,便生气地回家了。

第二天清晨,我像往常那样,仍然在小区里晨跑,不料走路没注意,脚拌到一块大石头,一下子我的膝盖便和大地来了“亲密接吻”。我看着不断溢出血的膝盖欲哭无泪。清晨晨跑,讲究的是安静祥和,于是我便选了这条幽静,行人较少的林间小路。今天我在这里跌倒了,怎么可能会有人来救我!这时,一个阴影投射到地面上。我一抬头,发现是昨天清晨遇到的那位少女。我的心凉了半截,心想:我昨天那样对她,她应该不会救我的。我刚心灰意冷地想着,一股力量就把我给撑起来了。我一看,是那位女孩子,她盯着我,没好气的说:“喂,你很重的耶,快点,自己站一下!”“哦哦。”我连忙站起来。在她的搀扶下,我和她慢慢地向我家走去……

这天过后,我们便成为了好朋友。她告诉我,“我叫杨新”,我告诉她,“我叫郑雅甄”。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画画。我经常去她家找她讨论画作。可是,暑假过后的一个月,她爸爸因工作原因,便带着她们全家搬去了广州。我跟她相互道别后,再也没有见过她了。

自从她走了,我在小区便没有更好的朋友了。真是很想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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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伙伴四年级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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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是我们班的读书大王!

记的有一天,老师讲“豁然开朗”这个成语的意思,老师站在讲台上问到:“谁来说说这个成语的意思?”刹那间,喧哗的教室变的鸦雀无声,老师见没人举手,说到:“张玲玲你看的书非常之多,记得你背诵过一段文言文中有这个成语,给大家背一背吧!

张玲玲毫不紧张的站起来,胸有成竹的背诵起了那段文言文。张玲玲背诵的十分熟练,可同学们都在交头接耳,这是因为张玲玲背的太深奥了,我们作为小学生还听不懂。

张玲玲不但有一张刀子嘴,还有一颗豆腐心。

那天,张玲玲和妈妈一同去一角书屋看书,忽然来了一位可怜巴巴,衣着寒酸的老人。那位老人伸手向工作人员要钱,工作人员给了老人一个瞧不起的眼色,走开了。顿时,张玲玲的心软了,跑到妈妈跟前,朝妈妈要了钱,给了老人。老人收下钱,对张玲玲不知道说了多少个谢谢,还深情的说:“世上还是好人多呀”张玲玲的所作所为感动你我,过路人和工作人员都向张玲玲投来了赞许的目光,还纷纷给老人捐来了不少的钱。

同学们,张玲玲真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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