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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我推荐的一本书小学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最新20篇)

我翻过《堂吉诃德》这部小说的最后一页,桌旁的玻璃杯正吞吐着云雾缭绕,让我想到了堂吉诃德飞升的灵魂。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作文我推荐的一本书小学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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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冬天小学生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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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一个纯洁的季节;冬,一个宁静的季节;冬,一个美丽的季节。它,是一个文静的小姑娘,穿着洁白的连衣裙,在大地中间舞蹈;它,又是一个和蔼的老伯伯,静静地坐在大地中间微笑,总之,它是一个纯洁的代表。

雪花,冬天的小天使,它们在空中舞蹈,然后慢慢落下,躺在田野;躺在森林;躺在屋檐……在田野中,它们为植物披上了白色的大衣;在森林里,它们为可爱的小动物们铺上了白色的蹦蹦床;在屋檐上,它们为烦恼的孩子布上了纯洁的遐想。

放眼望去,银装素裹的世界更是另一种景象。那么辽阔,又那么洁白。它是那么美丽,你倾听,听到了孩子们的笑声,这是纯洁的雪带来的,它的洁白,可以净化心灵。

雪,它把脏东西掩盖,只把美丽的东西留下来,它朴实,愿意使自己身体来诠释一种美好的品质。

我爱雪,更爱冬天这个美丽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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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欢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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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喜欢。

因为,看书让我快乐、心静,让我懂得善良、乐观,让我有了好脾气、交到更多好朋友。每次捧着书的时候,每次沉浸在书的精彩故事里的时候,每次淋漓尽致地阅读所体验到的快感的时候,我都会很激动。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如今,在我的书架上,已经堆满了各类书籍。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基本经典书。

看《稻草人》让我懂得善良

这一本童话书里的内容我都喜欢,但更喜欢《傻子》这篇。我感觉宁愿做一辈子“傻子”也不做一天聪明人,因为这里的“傻子”不是说一个人很傻,而是一个从不贪心的人。他愿在国王生气的时候,砍掉自己的头博取国王的快乐;捡到钱,一定要等待失主回来才肯走,在冬天的时候帮别人干活,自己不睡觉把被单让给师兄……他是多么善良,心里装着别人。

这种“傻子”似的善良,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我身边的同学、老师,有时候也是这样“傻”,心里只想着别人。而我呢?有时候也跟这个“傻子”一样,那次有个同学没有带美术用品,而我慷慨地借给了他,最后自己没有了,被美术老师批评一顿,最后还要向同桌借。不过,我愿意做这样的“傻子”,因为我很快乐。

读《木偶奇遇记》让我懂得乐观

这本书的主人公当然是匹诺曹,匹诺曹是一个木偶,他原来性格很不好,爱撒谎、自欺欺人、不爰学习……后来他被朋友叫去到玩具国玩,一到玩具国就变的更贪玩,导致后面变成了一只毛驴,最后有了仙女的出现才把匹诺曹改过自新,成了一个守信、爱学习、不贪玩的一个人,最后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匹诺曹的经历,不就是一个孩子的成长历程吗?

每个孩子在成长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也会像匹诺曹一样,爱撒谎、自欺欺人、不爱学习……可是经过老师和家长的教导,慢慢变好了。我原来也是如此,不够乐观,爱说慌,现在我也变的守信了,也变得乐观了。遇到问题时,我都会积极地克服。

读《坏脾气的玛格力特》让我有了好脾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做人脾气不能太坏,因为玛格力特以前脾气很坏,导致没有人愿意跟她交朋友,她很孤单,后来,她慢慢改变了自己,收敛了脾气,人也变得乖巧懂事,就连她的姐姐小六、小七、小八也喜欢自己的妹妹了,大家都喜欢玛格力特了。

所以,一个人有好脾气是多么重要,我以前脾气也不好,因为一点小事都会跟同学大吵大闹,乱发脾气,很多同学不愿意跟我玩。慢慢地,我改变了自己,收敛了脾气,像玛格力特一样,拥有了许多朋友。

有人说,书像朋友,阅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其实,书还像老师,每次读一本书,就像一位老师站在跟前,谆谆教导我,让我懂得许多道理。

就因为我爱读书,让我懂得善良、乐观、心静、好脾气,同时拥有许多“好朋友”。我将继续做一个阅读达人,继续在书海里畅游,努力到达知识彼岸,希望大家也做一个爱阅读的人哦。

喜欢书。

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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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作文:抢书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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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小鸟“叽叽叽、喳喳喳”唱着歌,一阵清风徐徐吹来,散发着缕缕幽芳,我欢快地来到了宁波图馆。

我边走边用我的“红外线扫描仪”扫描着书,这时,我的目光扫在了《好兵帅克奇遇记》上,另一个男孩好像也和我一样,瞄上了这本书,我看苗头不对,眼疾手快,连忙伸出手去,想夺过书,他也马上把手放了上去,我两手使劲儿一拉,说:“是我先拿到的,应该归。”他也马上争辩道:“才不呢,是我先看到的!”说着,嘟起了嘴,我趁其不备,一把抢过书,准备逃跑,他还没反应这来,我就跑起了“迷惑式躲避跑”,哈哈,没我快吧,我“咯咯咯”地笑着,突然,从右边闪出了一个身影,一下子夺走了我的“美餐”,我呆呆的愣了一下,但立刻反应过来,眼看着到嘴的大肥肉逃跑了,气得我火冒三丈,立即以惊人的速度追了上去,把目光描准了“大肥肉”,一路上,我躲躲藏藏,他似乎也知道我的心思似的,左看看,右瞄瞄,好像生怕我发现了他,我故意躲在了书柜后面,他的脚步渐渐地慢了下来,仿佛放下了心,我轻轻地走近他,两腿用力一蹬,身体腾空而起,我紧紧地攥攥住“大肥肉”,像离弦的箭一般飞快地向前跑去。他赶紧一刹车,呆呆地站在那里。我回过头,看着他,他呆若木鸡的样子,令我发笑。不一会儿,他便缓过神来,便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悄悄地跟在我的身后,不料已经被我知道了,我也附和着,慢慢地走着,我越走越近,把手放到了我的书旁,我用余光瞟了他几眼,一下子跑得无影无踪了。

我拿着书,坐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啃起我的“大肥肉”来。一页,两页,三页……我像一只饿狼,贪婪地读着。

[小学作文: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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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动物小学英语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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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I was picking up my stuff after school, I saw a dog staring at me at the school gate .I was kind of scary. I thought the dog would bite me when I was going out. But it was not. The dog started to follow me. I was very afraid. I started to run away, but the dog did it, either. Suddenly, the dog ran pass away me. I realized the man in front of me was the owner of the dog. I was relieved.

From then on, as long as a dog stares at me, I will look back to have a look whether there is another person near or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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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国庆节小学作文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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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10月1日是什么节日呢?对了,是国庆节。我最喜欢的节日就是国庆节。

我为什么喜欢国庆节呢?因为国庆节这天是新中国成立的那一天。每年过国庆节时,我们都会记起那个伟大的领导人--毛泽东,毛主席,以及那些为国捐躯的革命烈士们。

现在,我们过着幸福的日子,可谁又知这幸福背后的痛苦?多少位父母失去儿子,多少孩子失去父亲,多少妻子失去丈夫?抗日战争中那些壮烈牺牲的烈士们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当新中国成立时,人们将摆脱黑暗统治,获得光明;看那天地间缓缓上升的红色;看人们在新中国成立时的兴奋,激动,大家欢呼着,拥抱着,流下了幸福的泪水。

现在,我们学习着一篇篇关于爱国的故事,让我们永远记住祖国的屈辱历史,加深对当时新中国成立后人们兴奋心情的体会;加深对敌人的憎恨;加深对革命烈士的敬仰,对毛主席的敬仰;对国庆节的爱。

国庆节这一天是伟大的,神圣的,无法取代的一天;是在多年前人们结束屈辱历史的一天。人们将永远牢记这一天--10月1日国庆节。

国庆节,你将永远成为一个历史上最有力的象征,人们将永远歌颂这美好的一天。

10月1日国庆节,我将永远以一颗最敬仰你的心来记住这一天,我爱你,神圣的国庆节。

[我最喜欢国庆节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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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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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句名言“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读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好朋友。我们只有通过读书,才能学到丰富的知识以及拓展我们的思维。

在我家的书柜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什么:《笑猫日记》、《童年》、《哈利波特》等等。但是我还是最喜欢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历史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在这本书里,它围绕着唐僧去西天取经,塑造了大量生动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还是懒惰好吃的猪八戒,不论是忠厚勤恳的沙和尚还是各显神通的神仙妖魔,都是如此亲切,如此可信,如此的活灵活现,它们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记得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我禁不住又翻开了我最酷爱的,《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发觉我怎么变成了孙悟空,全身痒痒的,长满了毛,正当我纳闷的时候,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悟空,悟空,为师饿啦!快去找点吃的来”“就是就是,大师兄,老猪我也饿了,快去找吃的,我和三师弟在这守着师傅!”我这才顿时反应过来,我真的就是孙悟空。于是我便对师傅说:“师傅,徒儿这就去给你化些斋饭,俺老孙去去就回”。之后,我便纵身跳上云端,四下张望,只见南边山头有一小片桃树林,我就驾着筋斗云去给师傅弄点桃吃。

而此时,在师傅这边,一只白骨精发现了师傅,她早已听说唐僧肉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她就在后边的山坳了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子,左手提着一只青砂罐,右手提着一个绿瓷瓶,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八戒见走来一位漂亮的姑娘,心里早已痒痒,他放下耙子,装的斯文的样子走过去问:“这位姑娘是要去哪里呀?”白骨精说:“这是米饭和炒面筋,特地送来给几位长老吃的”,八戒不听沙僧的劝说,屁颠屁颠的跑去给唐僧说:“师傅,有人送吃的来了!”白骨精走到唐僧面前说:“长老,这是小女子的一点心意,请笑纳”,唐僧问:“这位女施主你往哪里来,哪里去,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白骨精又哄骗:“长老,我家就住这山里……”。话还没完,八戒沉不住气,上前正准备去接罐子,我正好回来,凭着我的火焰金睛一眼就看出了妖怪,举起金箍棒就朝妖精打去,白骨精使出法术,走了真身扔了个假尸在地上。唐僧见状,大惊失色:“你这猴头,无缘无故伤人性命!”我刚想说话,师傅已经开始念紧箍咒,痛得我跪在地上直求饶。妖精不罢休,变成八旬老妇人找女儿,被我又识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又扔了个假尸跑了,师傅吓得跌下马,又念起了紧箍咒,这次又被我说通了。不久白骨精又变成一个白发老头找女儿和老伴,我无奈就请来山神和土地,师傅吓得战战兢兢,气的写下贬书,要断绝师徒关系!我伤心欲绝,眼泪哭红了眼睛,正准备回我的花果山……

喵喵喵!隔壁家那只讨厌的大黑猫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我揉揉红肿的眼睛,啊!怎么是一个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只是没有了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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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欢看书的外公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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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公今年70高龄,但你可别看他岁数大,对书却是相当有研究。虽说不上是废寝忘食,但也是孜孜不倦。按照我的话来说,不管大书小书、游记科普、童话历史,都能看个不亦乐乎。有时连我的作文书,侦破书(破案的)也看的津津有味。因此学识渊博,见识颇广,深得周围邻里的尊敬。

就拿网上外公的博客来说吧。我和外公很像,对某些书都有着独特的见解。日久天长,自然就产生了一些想法。外公便在第一时间记录下来,长时间自然就形成了做笔记的习惯。外公在博客上大谈自已对某种现象和事物的见解,深受广大网友的好评。

不仅如此,外公还经常在书报上寻觅新闻和特大事件。因而对本国和国外的事了如指掌。每次我有不懂或难以理解的问题时,外公总会耐心地帮我指导,并且头头是道,清楚明白。

现在你了解我外公是怎样一个人了吧。外公时常令我敬佩,时常令我尊重,我为有这样一个外公感到骄傲与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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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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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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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小乌龟小学作文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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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鱼缸里,养着一只可爱的小乌龟.它是我去花鸟市场时买的,对它可谓"一见钟情".

小乌龟长着一颗尖尖的脑袋,只有小拇指般大小,在它的俩侧嵌着一对黑芝麻似的的小眼睛,中间是一张宽宽的大嘴巴.嘴巴上有两个凸起的"小洞",那就是它小鼻子.它的四条棕色小腿细细的,可末端的爪子又长又锐利,走起路来身体一摇一摆,样子十分可爱.

小乌龟背上有一块墨绿色的壳 ,那就是背甲,上面嵌着许多棕黄色的线条,把背甲分成有规则的图案,共有十三块.听说:如果把它踢飞,撞上了石头,十三块花纹就会裂开,呈现六角形.所以人们给它起名"十三块六角"它的腹部有硬壳护卫着,长大的它,轻轻敲起来还"梆梆"响.

这只小乌龟,不但样子可爱,吃食时,也特别有趣.那天,我从花鸟市场把它带到家,安顿好"住宿"后就马上就给它喂食,在它的"小天地"里轻轻放了一小块肉.别瞧,表面微弱的小乌龟,警惕地绕肉块摇摇晃晃慢慢地游了一周后又停了下来,一动不动,想必是把小肉块当成敌人正在暗暗想招术呢.只见它,眼睛紧紧盯着小肉块,然后慢慢地爬上去,接着又环视了一周,才张开小嘴,"呼——"得一下子咬下去.突然,它的嘴巴又停止不动,好象在品尝,又好像在试探"敌人"的底细,之后才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最有趣的是它一见到我靠近它,就"呼——呼——"地拼命吃起来,大概是怕我和他争食,或是在告诉我它很饿.我急忙再添了一小块肉,叫它慢慢吃.

喜欢这只可爱的小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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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学生暑假作文:我喜欢小白兔

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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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我喜欢什么小动物,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我最喜欢小白兔

在我五岁的时候,姥爷给我买了一只小白兔。这只小白兔的样子可爱极了。它的耳朵长长的,尖尖的,每当有声音时,就要竖起来听。它的嘴巴有三半,嘴巴两旁还长着长长的胡须。它的身体雪白雪白,摸上去软软的、滑滑的。尤其是它那双大眼睛,像红宝石般闪闪发亮。

小白兔爱吃胡萝卜和青菜。有一次,我喂它吃东西的时候,故意把白菜举高了,没想到它伸高了两条前腿,一下子就把白菜给抢走了。我本来想给它唱首歌,没想到吓了它一跳,原来它是个胆小鬼。

你说,我的小白兔是不是很可爱?你是否也喜欢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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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喜欢瓦小学作文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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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市里钢筋水泥的高楼大厦是越来越多了,瓦片都快成了稀罕之物,然而我却独喜欢瓦。

瓦是多么普通,它出之于泥土,无私地为人们遮风挡雨,让屋子里的人能安稳地入睡,却一无所求,在风吹雨淋日晒下逐渐风化,回归于泥土。

我曾观察过暴雨中的瓦,把赤裸裸的脊背朝向漫天的雨点,它紧抓住椽子,在雨点的猛烈打击下呻吟,却绝不屈服;我曾目睹过烈日下的瓦,任凭阳光在它背上肆虐,却固执地要把阴凉留给人们;我曾看到过狂风中的瓦,无助地被风掀起,狠狠地在坚硬的地面摔得粉碎,却没有一句怨言。

在我的安稳生活中,妈妈就是我的瓦。从在襁褓中哇哇啼哭到蹒跚学步,从咿呀学语到进幼儿园、上小学,妈妈为我付出了多少心血。多少次在寒冷的深夜为我盖上被子,多少次在烈日的曝晒下接送我上学放学,多少次我生病发烧时衣不解带地照料我。我是在妈妈无微不至的关怀下成长的,妈妈就是我头顶上的那一片瓦,她从不苛求我什么,只会默默地为我付出。

我喜欢瓦,我更爱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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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种植物小学作文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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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花香,没有树高,在自然万物中它们是无声无息的小草;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在城市乡村里它们是不求回报的小草……我喜欢植物,不再是美丽的花朵,葱郁的树木,而是这一颗颗青翠的小草,它们无私的精神打动了我。

记得儿时,院子里是一片绿色:高大的树木,各色的鲜花,闪亮的绿叶,当然还有那铺了一地的小草。

一到春天,我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在院子里玩耍,在树木间蹿来蹿去,爬上一株小树,硬是要去摘墙上的花,再摘几片绿叶,把它们一同放在小昆虫们的必经之路上,看着它们在我设置的迷宫里爬来爬去……

玩得累了,我会躺在柔软的草地上,数着天上的白云,目光就不觉得落在了树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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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荷花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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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荷花水上、地上各种草木中最好的花,他有很多的别名,有莲花、芙蕖、水芙蓉、莲等。荷花在我国有很好称呼,被人们誉为——花中仙子。

荷花是多年长在水中的植物。他的根茎最小如手指,称为莲鞭。莲鞭上有节,节再生鞭。节向下生须根,向上抽叶和花梗。夏天生长末期,莲鞭先端数节入土后膨大成藕,第二年春天萌生新株。夏天长叶开花。叶盾状或圆形,密生倒刺。花色有淡红、淡紫和白色等,单瓣或复瓣。花谢后形成莲蓬,每一孔洞内生一小坚果(莲子)。

荷花是高洁的象征,荷花是友谊的象征和使者。中国古代民间就有春天折梅送远,秋天采莲怀人的传统。在中国文化中,荷花是最有趣的咏诗作画的题材,古代有很多诗咏荷花。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糁径杨花铺白毡,点溪荷叶叠青钱”……

我看过荷花的资料后,我对荷花非常的喜爱。现在和古代都有很多的人喜欢荷花,他们喜欢荷花的高贵品质,喜欢他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尚品质。

我喜欢荷花,更喜欢他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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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读的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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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的几本是,十大名著中其中两本《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它们非常好看,里面的人物令我敬佩。

《水浒传》一看这名字就知道非常有意思,果不其然,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开头第一章的主人公,鲁智深,这一篇文章叫《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一看这个题目就知道鲁智深就是一个力大无穷的汉子,这篇文章可畏是整本书的经典文章,内容讲述的是鲁智深去镇上吃酒,然后把店小二的牙打掉了。鲁智深俗称鲁达,读过《水浒传》的人在讲述的时候,很少人叫他鲁智深,都叫他鲁达。至于我为什么叫他鲁达呢?因为它有一身疙瘩肉,力大无穷,别看他表面那么粗鲁,其实人家心善的很,不会伤及无辜。所以,他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物。

再来说说《三国演义》,作者是罗贯中,这是四大名著中最好的一本书。《三国演义》的人物各个厉害,个个威武,个个霸气,其中比较令人难忘的故事就是“桃国三结义”了。有大哥刘备,过五关斩六将的二哥关羽,最后就是三弟张飞了。还有三国中最强大的吕布,其中一篇文章就叫做“三英战吕布”,“三英”就是刘备,关羽,张飞他哥仨了,他们三人挑战吕布,吕布敢应战,可想而知吕布的强大了吧。号称无敌战神吕布有一批非常厉害的坐骑,叫做赤兔马,在人间流传着一句话叫做,“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还有当时的神医华佗,只要略知三国的人,一定知道华佗,他的医术在当时天下无敌,没人比得过他。对关羽“刮骨疗毒”的就是神医华佗。华佗救过多少条命,数都数不清了。还有赵云,曹操,周瑜,诸葛亮。周瑜死的太过于奇葩了,竟是被诸葛亮气死的。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可谓是无人能敌。赵云在那时除非吕布能勉强打得过他,其他人都是以卵击石。还有就是三国中最忠诚一员老将黄盖,他是周瑜的手下,周瑜和黄盖还出了一句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据说,当时周瑜和曹操对战的时候,曹军军队太过于强大,于是黄盖出了一个计策“苦肉计”,也是出于这件事,“苦肉计”就是当时周瑜和曹操敌对,黄盖对周瑜说,你把我捆在刑具上打,要打的狠一些,然后我就去假装投奔曹操,让他误以为你不要我了,然后我在里面当卧底,为大人您提供情报。果不其然,最后魏国曹操战败了,吴国周瑜取胜,曹操怒发冲冠,三国的人物各个机智勇猛啊!

赵云,蜀国刘备最强的一位部下,五虎上将之一。除了第一名关羽之外,就当属赵云了,一个人大战长柏坡,敌军有上千万的人,赵云还是活了下来,就是为了救刘禅。不愧是号称“白衣将军”的赵云啊!

下面介绍的就是五虎上将中的黄忠了,我最敬佩的是黄忠的箭,百发百中,是三国中最强神箭手。

马超,三国根本很少提到他,但是它的飞矛很厉害。张飞,粗中有细,一声吼死了夏侯渊。关羽五虎上将之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毒,温酒斩华雄。在阎良,朱文丑,关羽非常忠厚,被圣人称为“武圣”,但是夜走麦城被吕蒙袭击而牺牲了,关羽也是我比较喜欢的英雄。

三国让我不禁赞叹,让我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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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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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每个中小学生来说是最熟悉的,有的人喜欢数学书、语文书、音乐书、科学书、科幻书、小说……可是我却最喜欢安徒生爷爷写的《格林童话》。

第一次接触《格林童话》的时候是在我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那是第一次进书店,第一次买书,买完老师要求要买的书后就在书店逛了逛(和爸爸一起),然后看见几个字:“童话胡事类!”“不对,那个字念gu,不念hu。”“哦,原来读故,爸爸,上面摆的都是些什么书呀?”“上面都是我国着名的童话故事家安徒生爷爷写的童话故事书,那写书的名字都叫做格林童话,那天买回去看了之后就深深地爱上了那种书那里面有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那个故事的名字叫做丑小鸭,讲的是一个小鸭子生下来就很丑陋,可是它不怕困难最后变成白天鹅的故事。那个故事让我想起我有一次学校发了几张纸在我们班上让我们班写字写得好的去写,老师让我去了,我们班有两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我就是那个三等奖,我当时根本就是乱写的,就是觉得自己会失败,我没有努力,后来果真失败了,这一对比,看到了丑小鸭遇到困难不退缩,最后成功变成白天鹅,而我遇到困难就退缩,最后失败了。我就是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任何一个故事都喜欢。

我喜欢的书是格林童话,你呢?喜欢什么书?也喜欢格林童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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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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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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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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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和万物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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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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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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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学生喜欢读书的作文大全

全文共 1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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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读书真好作文

我是个爱读书的小女孩。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它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它帮助我不断提高,不断进步;书是快乐的源泉,是它带给我幸福,赐予我满足。

小时候,在每个夜晚,柔和的灯光下,妈妈给我讲《大狗考利》的故事。听着听着,我不知不觉进入甜蜜的梦乡——在蔚蓝的天空中,我跟着故事中的茜茜去探险,我仿佛又成了一朵缤纷的云彩,变化多样。突然,我又成了拇指姑娘,坐在树叶上顺水而行。我又梦见自己是一只美丽的KT猫,与伙伴们快乐地玩耍……

上学了,在老师的引导下,我学会了自己读书。一有空,我就钻进新华书店,像只勤劳的蜜蜂,快乐的忙碌着——不断地汲取书中的营养。在这里,我发现了许多秘密:人类的祖先竟然是猿人;恐龙的高大可怕;远古时代,人们钻木取火;地球上的一切生物都有着神秘的关系……书还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我知道了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当白雪公主脱离了恶人的诡计之后,我不禁拍手叫好;当神农氏重获新生时,我快乐无比;当福尔摩斯巧妙地揭穿骗局时,我那颗悬着的心才得以渐渐平静;当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在街头,我不仅潸然泪下……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是呀,读书有时也许会很苦,但苦后必然是甘甜的。让我们一起热爱读书吧!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更加灿烂的明天!

第2篇 读书真好作文

读书真好以前,我并不喜欢读书。我觉得读书没用,读书又苦又累,倒不如自由自在地玩,那么多快乐啊!后来,我逐渐改变了我的观点。读书能够开阔视野,我看了一本叫《满分作文》的书,我从中了解了许多英雄人物;许多感人的事;许多令人气愤的事……形形色色的人物。那些事令我震撼令我吃惊。我也从中明白了一些做人的道理,我渐渐喜欢上了读书。读书能够增长知识,我看完了《满分作文》,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我买了一本叫《千字成》的书,明白了写字技巧,我的字一下子写的很好,连说我字写得不好的妈妈都说我写的有进步了。我买了一本数学练习册,数学成绩提高了很多。我从《十万个为什么》中了解到为什么会打雷,为什么会下雨……我喜欢上了读书。读书能够开辟未来,妈妈常对我说:“你要好好读书,将来才会找到好工作,不好好读书的话,将来你会是个没用的人。”读不读书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我一定要好好地读书,将来找到一个好工作,为自己的祖国作贡献。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好的书如一叶轻舟载着我去遨游无边的知识海洋。我在那里知道了很多。朋友和我一起读书吧!虽然读书很苦很累,前面会有很大的困难,但是读书真的很好!有句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金如意。所以朋友和我一起去读书吧!

第3篇 读书真好作文

无书不购书者,是没有追求的庸人;有书不读书者,是舍本逐末的笨汉。只有驾舟书海,坐拥书城,潜心而读,你才会感到读书是人生第一件乐事。这时,你的内心会冒出无数人曾说过的一句话:读书好哇,读书真好!

来读读语文课本吧!它会使你感受到母语的精确、生动、形象、丰富,体会在母语的熏陶下变得言可达意、话能由衷。来读读数学课本吧!漫游在一个由数字、符号、图形组成的神奇而有趣的世界,你会感到思维活跃,分析能力迅速提高。来读读外语课本吧!你会见识到异域的风土人情,拥有一副看清世界、沟通他人的眼镜。来吧,读读历史、地理、生物你定能畅饮知识的琼浆,获得巨大的能力读书好哇,读书真好!

再来读读课外书吧!鲁迅的书,让你感受到冷峻下的热烈;曹雪芹的书,让你认识到偶然中的必然;巴尔扎特的书,让你懂得不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泰戈尔的书,真、善、美令你心动,你会懂得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这些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令我们自觉地构筑起一个个美好的精神家园!读读《十万个为什么》《有趣的数学}}《二二十一世纪的电脑技术》这些书,会擦亮你我的眼睛,激起我们探寻未知世界的强烈欲望。

人类,也就是在读书中登上了不断进步的阶梯读书好哇,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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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小学里的时光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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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冬天,我更爱夏天,比起中学,我更爱小学

因为我喜欢小学里的时光,所以我爱那早晨走在小路上的一缕缕阳光,教室里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庞,清澈的背影。

因为我喜欢小学里的时光,所以我爱那骄阳似火下的一声声呐喊,加油,操场上那一个个激动、昂扬的神态,飞奔赛场的痕迹。

因为我喜欢小学里的时光,所以我爱那教室里满天飞的一个个本子,座位上那一种种的滔滔不绝,眉飞色舞。

因为我喜欢小学里的时光,所以我爱那中午放学时同学们迫不及待的样子与老师从容地笑着说下课。

我喜欢你,小学的时光里!

又回到最初的起点,回想起那一张张青涩的脸,才发现,我们长大了。五年级时的运动会全军覆没,我们奋怒,我们团结。正因为我们全班在闭幕式时一个个泪流满面地回教室,我才知道那时的我们学会了叛逆了。六年级的毕业,最后到拿通知的时光、眼看着一个个同学就会说再见而潸然泪下,我才知道那时的我们懂得了友谊。

每当我看见毕业照,我会一个个念他们的名字,我发现原来我还没老,当我看到每个人的面孔时,我会想起他们所做的一些事,说过的一些话。

我喜欢小学里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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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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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后,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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