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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伴我同行作文(合集20篇)

爱书的名人有很多,你了解过中外名人读书的故事吗?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一下中外名人读书的故事吧,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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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小桥全传读书感想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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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作者是梅子涵,讲述了戴小乔和他的伙伴们上小学时候的一些趣事。

书里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比如:“足球队里派个特务”、“上课把小便上在裤子上”、“背错书包”等等,当然,我觉得最有趣的还是“哥们儿队”这个故事了,讲述校长有一次因为看完《戴小乔和他的哥们》后,还宣布自己也要成为戴小乔的哥们,有一次戴小乔想到了可以穿着滑冰鞋滑着去上学,告诉了他的同伴并得到了同伴的认可,他们规定了时间后,第二天实行的时候校长居然也来了!平时在大家心目中最严厉的校长竟然成了戴小乔和大家的哥们,而且校长还是个女的!每一个故事都像是一个不切实际笑话、但也像一颗颗璀璨的珍珠,这么多的故事被串在一起就如同一条夺目的项链。

这本书里虽然没有太多教育方面的语言,但是言辞丰富生动,十分有趣,经常会让我捧腹大笑,读起来非常轻松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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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会读书话题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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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就好似一个饥饿的人趴在面包上。”高尔基的话真真实实地证明了阅读的重要性。

要读好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面上呈现着各种各样的书籍。对于我们来说,选择一本好书是至为重要的。在好书中汲取它的精华,再通过自己的努力或实际行动,将它有无形变为有形,丰富自身的情感,陶冶自身的情操。例如,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我们会看到一个坚强不屈,勇敢无畏的主人公形象,同时也在无形中教导我们在困难中勇敢直前,在失败中总结经验。反之,若选择不好的书,会对我们的思想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好书塑造人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举两得的途径,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要好读书。每个人都不是与生俱来就爱读书的,许多人也是在后天阅读积累起来的兴趣。唯有将读书当成身体中的一部分,才能读出其中的精华。没有兴趣可以培养,就像没有好的身体可以锻炼一样。久而久之,自己会爱上读书的。

要会读书。这是最重要的一项技能。依照每个人的习惯,读书方法很多,而如何选择正确的方法,就因人而异了。若走马观花式读书,那么到头来都不知道自己读了什么,甚至连作者也无从知晓;若将重要的情节看一遍,那么会觉得小说“牛头不对马嘴”,不能正确的把握主人公的形象我是这样读小说的:先将整本书大致过一下,在大脑中留下印象。接着精读,把握住故事情节,故事脉络,以及人物性格;再阅读第三遍,这时会产生与第一遍截然不同的奇妙感觉;隔上一段时间将其再拿出来阅读,重温故事情节。只有这样,才能说明真正的读了一本好书。

在我看来,读好书、好读书、会读书三者是贯穿于阅读之中的。正确处理好这三者的关系,学会去拥有它,那么就是真正掌握阅读方法了。不仅丰富我们的情感和知识,还陶冶我们的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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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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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去二十一世纪童书馆。那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关于恐龙的书,还有《脑筋急转弯》等很多书。

我看了一本《格林童话》的图书。我最喜欢《灰姑娘》这个故事。里面说一个小姑娘,故事里的灰姑娘非常可怜,她失去爸爸妈妈,跟继母和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 ,经常被后母和两个姐姐虐待,灰姑娘每天在厨房干粗活,她每天都是满身灰尘。所以就叫灰姑娘。

一天皇宫里面举行舞会,仙女帮助灰姑娘参加舞会,还送给了她一双水晶鞋,帮她成为了公主,惩罚了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

我读完以后觉得感动,希望灰姑娘和王子过得幸福。

今天我读了灰姑娘这篇童话故事心里的感想很多:以后我要向灰姑娘学习。

不管别人对自己多么不友好都要以善良的心对待他们,这样以后才可以有更多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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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的教育》读书心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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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终于和爸爸妈妈一起看完了《爱的教育》这本书,里面的内容令我深受感触!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埃迪蒙托·德·亚米契斯的作品。这本书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建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的章节,其中,我最喜欢《卖炭人和绅士》。里面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诺皮斯的爸爸是一位大绅士,而培谛的爸爸却是一位卖炭人。一天上午,诺皮斯和培谛吵架。吵着吵着,诺皮斯渐渐觉得自己理亏,就对培谛骂道:“你爸爸就是一个穿着破衣服的叫花子!”培谛听了这句话,马上跑回家向爸爸告状。第二天,两个家长和两个孩子都去了办公室。培谛把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之后,诺皮斯和他爸爸一起向培谛和他爸爸道歉。读了这个故事,我眼睛都湿润了,心想:诺皮斯的爸爸真有礼貌,我一定要向他学习!

看完了这本书,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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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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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猫的耳朵聋了,笑猫为了治好虎皮猫的耳聋,听从老老鼠的建议,历尽千辛万苦到蓝山采摘下蓝色的兔耳朵草,要送给虎皮猫治病,中途却因太累太困不小心睡着了,而被一群贪吃的小兔子偷吃了蓝色的兔耳朵草。笑猫因此万分自责,就一遍一遍地给听不见的虎皮猫讲它俩的故事,讲自己采摘蓝色兔耳朵草的种.种艰辛,经过一年又一年,他感动了枯树,感动了铁树,感动了苍天,虎皮猫的耳朵好了……

我最喜欢笑猫不停地讲,不停地讲,讲到枯树都发芽,铁树也开花这个情节了,令我敬佩的是笑猫坚持不懈的精神,联想到我自己,写作业时遇到一点困难都有些想放弃,相比起笑猫十几天的坚持,实在是令我汗颜哪,我决定向笑猫学习他坚持不懈的精神,努力学习,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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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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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父与子》之后,我觉得作者虽然创作的是漫画,但是这本书却有着很深刻的含义。

《父与子》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1903年出生于德国富格兰特山区的翁特盖格林村,1907年全家迁到了首府卜劳恩市。处于对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他离开了工厂,来到莱比锡绘画艺术学院深造。

我原来以为《父与子》只是一本普通的漫画书,并没有什么含义,但是读过之后我认为,这是一本绘画水平非常好的漫画书,而且还能让人旁若无人地微笑或者难过。那位胖胖的、谢顶、平凡而可爱的父亲,从来不用长篇大论来教育儿子,而是身体力行地和儿子做朋友。尽管他又缺点,并不完美,可是他却那么富有童心、爱心。

看到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爸爸:我们一起去钓鱼,等了一天却一无所获,只好垂头丧气地回来了;我们一起去打乒乓球,我总希望我能打败爸爸,可是球每次都不听我的话,让我输给爸爸。

虽然我的爸爸很年轻,很英俊,可是没有书上那位爸爸那么幽默,那么有童心。这又让想起一部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那里面的爸爸也富有童心。

当然,我也想到了平常爸爸给我的爱:给我倒水喝,接我上下学,陪我玩耍,为我做饭……这些,都是父亲对我的爱。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只有平凡而真诚的爱才能打动人心——这就是不朽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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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学生五年级我的读书体会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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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本的滋润,我们的心灵将是一片荒漠。读书,是我心目中一个神圣的词,我爱读书,他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精彩。 Without the nourishment of books, our soul will be a desert.Reading is a sacred word in my mind. I love reading, and he makes my life more exciting.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给予我们知识,给予我们寄托,更给予我们丰富的情感。书本像一股清泉,在阳光的照耀下滋润着莘莘学子,让我们得以茁壮成长。

翻阅古今,纵览青史,名书好书更是数不胜数。穿越时空,我来到了古代,那我将拜孔子为师,接受孜孜不倦的教诲;邻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诗仙气派;感受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的忧民情感;接受苏东坡“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美好祝愿;邻教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豁达胸襟。雄心壮志罗贯中,描绘智勇三国真英雄;大方豪放施耐庵,书写梁山一百零八条好汉;惩恶扬善吴承恩,打出惊天动地美猴王;多愁善感曹雪芹,演绎凄异缠绵《红楼梦》。

李白的俊逸,杜甫的忧民,李清照的婉约,王昌龄的边塞情怀,谱写了一串古代诗歌动人的音符。

遨游海外,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体味洗礼过后坚强故事;阅《居里夫人传》,述成功女性背后的艰辛史;品《鲁滨逊漂流记》,历漂泊动荡的勇敢事迹。

有时,我浏览时尚杂志,感受时代的脉搏。有时,我细品诗集,在灯下咀嚼诗人的苦乐。有时,我阅读一些小说,在墨香中体会人生百态。我在海时威的《老人与海》中学会了什么是坚强;在冰心的《小橘灯》中知道什么是温暖;在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中深深地感动;在霍达是《穆斯林的葬礼》中体会到爱的辛酸;在黎家明的《最后的宣战》中看到了生命的坚韧和宝贵……

感性的书是蓝色的,让你愤怒的心情镇静下来;欢快的书是脸色的,让你倍感清新舒快;激情的书是黑色是,激起你活动的细胞。书是五彩缤纷,我们的生活充满颜色。

生活因读书而精彩,我为读书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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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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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里的皮诺曹,开始的时候是一个不懂事、任性、撒谎、不爱学习、禁不起诱惑的坏孩子。为了买一张看戏的门票,卖掉了爸爸用棉外套换来的识字课本。不听蟋蟀的忠告,落入了强盗的手里,经不住诱惑,逃学、结交坏朋友,被狐狸和猫欺骗,因为撒谎鼻子变长。经过许多磨练后,皮诺曹开始懂事、不撒谎、爱学习,变成了一个好孩子,一个真正有用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能只想着玩、不爱学习,做人还要诚实,不要说谎,不要被别人诱惑,还要勇敢,遇到事情不慌张,才能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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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十万个为什么》读书感悟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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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十一假期,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从中增长了不少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的内容,是一本让你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科普读物。

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会让你感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中的千变万化。令人废寝忘食,手不释卷。

比如:“古代人是怎样计时的?”。古时候,聪明的人类发明了多种利用测量影子来计时的方法,这就是各种各样的“日晷”。就是把一根木棍直立在地面上,周围按一定的距离再摆放些石头,无论太阳在天空中什么位置,直立的木棍都会在石头上留下影子,看了影子的位置,就知道当时的时间了。可是,这种方法在夜晚和阴雨天气就不管用了。所以后来人们又发明了用水计时的“滴漏”的方法。直到1657年,荷兰数学家惠更斯根据伽利略1583年发现的摆动定律,制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带摆的时钟。到今天,这种钟颇受人们的欢迎。

《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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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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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闲来无事,靠着巴金先生的《家》,度过了这个漫长的冬天。回味至此,甚是有些感触。

朋友们,在外最温暖的家

昨夜风雪弥漫,如客忽至。总算是有了点冬天的模样。

雪花零星,又像什么呢,纷纷扬扬地。阴冷的天气莫名地好心情。如果是几年前,或许尚有心情为自己沏一壶茶,算一算积年的过往。可如今,也只是一杯开水,呆怔几秒罢了。你们,早已不需我的牵挂与惦念。

想起《平生欢》最后的句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无端念起那些执笔为你写信的日子,无论和如何现在也静不下一丝一毫的心绪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描摹那些平凡到极致的琐事,并企图还原了。但,终归有过那样的经历,也不枉,这些年。

是个太没耐心又冷淡的人吧,一如你所言,果真是“十分冷淡存知己”。连鼓励的话说多了也觉矫情。毕竟许多事只能自己经历自己走出去,但那时的自己却也是盼望着轰轰烈烈的救赎,却终不知到底在企盼些什么。如同我知道你需要,却不知你需要些什么,很是纠结,安慰也变得有气无力。

如同我想念你们你们却也不会出现,索性连思念也省去。是这样倦怠。当年那些费心费力收集的许多聱牙诘鉏的词语也通通消散在空气中。只剩下最平实的诉说。

多希望你们还在,多庆幸你们不在了;多想要把你们忘记,多害怕有一天会再也记不起。我出现的季节不对,一开始便走了相反的。但许多当时刻意的喜好经年累月,却蜕变成了习惯。就像在身体里播种了一粒种子,经年累月,藤蔓与血肉紧紧缠绕,难舍难分,变得看不清彼此。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终归是要启程的吧。就这样好了,把你们装进密封的小翁,再经年累月,或许就有了几分香醇的味道。待到客至,聊以,慰风尘。

家人,无论何时最挂念的那个家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现在细细想来,心中难免伤痛,我们总是走的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父母正在老去。年幼的时候父母总是想将我们推出去,让我们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去学会独立,学会自强。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有心让我们留下陪伴他们,却发现已经追不上了。只从我们的背影中读出了,我不必追。

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孩子们去看长辈的背影,而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承受着爱我们的人宠溺的目光,时刻追随着我们。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就承受到了,来自他们眼神中的不舍,担忧,种种难言之隐。我们却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以前回老家,每次离开钱前,自己在门前低头穿鞋,偶尔谈起头,总看见姥姥穿着围裙用衣角不停的擦拭眼睛。那时候自己还小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为何搞得如此伤感。但是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小,真的难以理解老人心中的情绪,假如真的有一天这简单的分别成为了最后一次。不管我如何离开,都不再会有一人在门口因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待你消失在街角,默默拭去眼角的泪水。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又有谁会一直目送着你的离开。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我们这些做小一辈的要明白,在长辈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虽然我们不听的长大,知道有些事情总要一个人去面对,但也不要忘了,不时的回头,给背后目送你的亲人一份安慰。告诉他们,我还好,勿念!这种眼神的转述胜过留给他们一个孤单的背影。

无论何时,家都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巴金先生笔下那个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了,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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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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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时候的我酷爱《三国》,《三国》中刘备军团的一个个武功盖世的英雄深深印在我心里。可到了中学我爱上了《水浒》,百读不厌。

《水浒》中虽然没有赵云千里单骑救主的豪气冲天,但作者却在细节中用细腻的笔触表现了各个英雄的个性特点。作者在《水浒》加入大量市井语言描写,从中更好的突出水浒人物分明的特点。让108个好汉几乎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性格,也让我被其中人物深深吸引了。

初读《水浒》,我就喜欢上了作者所描写的性格豪爽、仗义疏财、粗中有细、心地善良的鲁达。《水浒》中的鲁达在愤怒中三拳打死郑屠户,一边骂“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一边开溜,短短一句形象生动地写出了鲁达的性格特点,让我对鲁达这个英雄冲满了敬佩之情。性格刻画特别的好汉还有许多,如足智多谋的吴用、谦逊沉稳的宋江、粗鲁豪放的李逵等等。都在作者的细节、语言刻画下活灵活现。也正是这些性格特别的人物,才使《水浒》成为百读不厌的书。

《水浒》中刻画了许多正直英勇、不拘小节、谦逊沉稳的英雄人物,而现代社会中缺少了这些优良品质。在学校尚不知人心险恶,但我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有关欺骗、敲诈、偷东西的报导。有些人因为社会竞争激烈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此一去不回头。当然社会上也有像鲁达一样助人为乐、仗义疏财的好人,他们一直默默无闻地奉献着。我想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和水浒人物一样尽己所能助人为乐。

《水浒》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我相信反复品味它,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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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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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章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是格列佛在小人国的时候:他说我的脸上有许多大坑儿,胡子比野猪的鬓毛硬十倍,皮肤几种颜色混在一起,看起来让人很不舒服。但在这一句中,作者就运用了比喻和夸张的修辞手法,很形象的描述了格列佛的面部特征。

文章总共分为四卷,每一卷都讲述了离奇的故事。第一卷写的是格列佛在小人过的遭遇;第二卷写的是格列佛在大人过生活遇到的种.种困难;第三卷写得实在飞岛国;第四卷描述了格列佛在 “慧骃国”的所见所闻。

通过读了《格列佛游记》以后,我感受到了西方国家的冒险、敢于面对新生困难、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同时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不平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它使我感受到了:格列佛敢于冒险的精神和面对困难的乐观态度。他也在一次次的旅行中获得了巨大的精神财富,用自己一双的眼睛真真实实的看社会、看人类、学会怎样生存、学会适应身边的环境。正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当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随意的像格列佛那样随意的去漂流,要想去体会漂流,就让我们多读游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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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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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我感觉这本书是值得我们看的。故事里的小豆豆,经常影响同学上课,所以被老师退学了,妈妈给小豆豆找了一个名叫巴学园的学校,这个学校和以前的学校有很大的区别:比如说,全校只有50多名学生。小豆豆很惊讶,因为这个学校的人数只有以前学校一个班的人数;他们在上第一节课的时候,老师会把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等学科全部写在黑板上,让学生们想上什么课就上什么课;别的学校都要求饭菜营养,巴学园的校长先生却对学生家长说:让他(她)们带来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就行了。这种方法真奇特啊!其实这种教学方法还是挺好的,能让孩子们在生活中找到乐趣;在巴学园里从来没有怎么规定过,可是小豆豆也和其他小学生一样遵守了,这在以前的学校是不可能发生的;在巴学园小豆豆能安静的听老师讲课,而在原来的学校能不打扰老师就已经很好了,小豆豆现在这个表现能让老师无比惊讶。小豆豆的变化真的是非常大啊!小豆豆不遵守纪律、随心所欲,这些不礼貌的行为都被她改掉了,她终于变成了一个又懂事又可爱的乖孩子了!

我已经长大了,可不能像以前那么挑食了,也不能磨蹭了,我要像小豆豆学习,做一个自觉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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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五年级读书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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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感觉是什么?是惊鸿,掠过诗意的流年;是翩然,划过碧落的雨燕;是纯美,散满墨香的书笺;是一群人,邂逅在青春的花田。

那个下午,暖阳斜照,我抱着书,等在图书室雕花木门的旁边,低垂眉眼,心中思绪万千。何为风雅来斯?一切都充满了未知。图书室里,芸香漫漫,木质温润。我缓步走进门里,那一册册的书脊,一本本卷帙,温柔地释放着明媚的光亮。

遽然间,浅浅淡淡的嗓音传来,我转头望去,李老师已经站在书架旁——一身绣着花蝶缠绵的旗袍,外罩一件简单的月白色上衣。那一眼,我的脑海中有几个词跳了出来——干净、典雅、温婉。她眼中有星,身上有光。没有香衣秀影,脂粉满面,却有一种动人的气质,好像灵魂都浸润在了书香里。

没有冗词赘句的开场,没有乱坠天花的介绍,李老师便带领我们走进了书中。老师的话语中,有渔舟唱晚,晓风残月,明月疏雨,青苔阑珊。严厉而不失温情的傅雷,娴静内敛的梅馥,严谨条理的傅聪。使味同嚼蜡的《傅雷家书》也字字含情、点点蘸意,让我慨叹且流连。时光痴缠,隙间白驹,那一刻,仿佛临风陌上,有夕阳醉翠柳,遍地泼茶香;那一刻,浸在书中的我感觉到,我在绽放,在和那一个个词句合二为一,融化在书里。

作为一个痴迷诗词的爱好者,我读书更侧重于偏古风的类型。但,凡是墨迹,是纸质的书,都能打动我的心,使我澄澈,使我珍惜。

苏轼说过:“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是的,爱读书的人,就算低落到了尘埃里,也能在尘埃中不染纤尘,开出最美的花。

你可曾听闻散发弄扁舟的李白;静坐竹林深处奏琴的王维;抱着诗书涕泗横流的杜甫;漫步书画间的弘历;行走在灵隐中的张祜?你可曾听闻大漠孤烟,小桥流水,亭台飞瀑,红莲接天?你可曾见过杨万里的小泉,欧阳修的灯市,韩翃的轻烟,杜牧的杏花村?拾一阙清浅词句;读一首平仄诗行;挥一片沉香虎墨。最美的芳华,就是蓦然相遇在书的转角,披着满身夕阳,戴着一肩星光。

韶华易逝,烟雨人生。但只要有书,一个人就会干净通透,善解人意,心藏锦绣,口吐莲花。所调风雅,就是在最美的年华里,读到风流儒雅的书,遇到志趣相投的人。

牵一缕轻风,捻一指红尘,徜徉在文字中。既然人生如萍,聚散潋滟,那就去读一本本书吧,往后余生,让我们一起感受书的风雅。

有书的日子,刹那芳华。读书的人生,一世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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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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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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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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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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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皇帝的新装二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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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新装》讲的是一个皇帝的故事,他很爱穿新衣服,有两个骗子来到他的国家,故意说他们可以织世界上最美丽的布,但是不称职的或者愚蠢的人就看不见布。皇帝就叫这两个骗子帮他织布,他和他的大臣根本没有看到骗子织的布,但是他们害怕别人说他们不称职或者愚蠢,就都假装看见了布,还说布很美丽。最后被一个说真话的小孩把这个谎言识破了。

读了这篇童话,我知道了一个道理,我们要讲根据实际条件来讲真话,不要因为害怕别人嘲笑来瞎编假话,不然会像皇帝那么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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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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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完了《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

故事中的匹诺曹是一个小木偶,但它却像人一样会哭,会笑,知饥知渴,还很喜欢撒谎。这是老杰佩托用一根在普通不过的木棍儿雕成的。

匹诺曹诞生后不久,便逃出了家门,闹出了许多的乱子:他邀请了许多好朋友,没想到却上了同伴的当。他们又来到“玩具国”玩得很尽兴,但却都被变成了小毛驴。变成小毛驴后的匹诺曹,先是被卖给了马戏团,每天都要表演杂技,吃的还是干草,如果不听话,饲养员就用鞭子抽他们。后来,匹诺曹又被卖给了以为主人,而主人看重的是他身上厚厚的皮,想用厚皮给乐队蒙一面鼓。接着他又差一点儿遭到油炸,最后被大鲨鱼吞到了肚子里……

每次遇到苦难后,匹诺曹都会发誓要痛改前非,做一个好孩子,认真读书,改掉爱说谎的毛病。但由于意志的不坚定,每次苦难过后,他都会把许下的诺言抛到九霄云外去。可是匹诺曹富有同情心,本质是优秀的。为了救爸爸,他不怕危险,跳入大海;为了赡养爸爸,他甘心每天提一百桶水来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治青发仙女的病,他学会了编竹筐,学会了读书写字……他变好了,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对“诚信”这个词有了更深的认识。诚信是多么重要啊!对于大家来说,我们都要吸取匹诺曹的教训,从此以后不要再说谎了!如果每个人都诚实了,世界才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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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读书的收获600字话题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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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秋月,云展云舒,时间如流水一般消逝,如今的我已是一个13岁的女孩,我觉得这么多年,我只有一个最忠实的朋友,那就是书。——题记 Spring flowers and autumn moon, Yunzhan Yunshu, time disappears like flowing water, now I am a 13 -year -old girl, I think for so many years, I have only one most loyalFriends, that is the book.--Inscription

看呀,照片上,蓝蓝的天空下那个小女孩依在妈妈的怀里,手拿一本书,津津有味的听着妈妈讲那动听的故事,她为海的女儿的悲惨而哭泣,为白雪公主最终找到幸福而感到欣慰——这则是我对书的最初接触。

随着我的慢慢长大,父母也不在为我讲故事,对于我这个小故事迷来说,真是一大损失,但是我也不哭不闹,因为我已经能认识许多字,已能看一些带拼音的书了,我漫步在书的海洋中,书让我明理,书让我的精神财富愈加富有。

有的书让我知道了“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的后悔莫及,有的让我感悟到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忠贞不渝,还有的让我体会到“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深厚情谊……

记得三四年级的时候,我的写得真像“豆腐块”,就那么几句,完全是应付老师的检查。那时妈妈很着急,因为语文中都占很高的分值,作文写不好,语文也就绝对考不好,我也非常怕写作文,每每听到老师布置作业,我就在心中念叨:“菩萨保佑,不要有作文!

”当然,那时在我身边也有很多很会写作文的同学,我发现他们都很喜欢看作文书,于是,我便兴奋的跑回家去,叫妈妈给我买作文书,并且我爸爸的文章写得很好,一有时间,也会给我辅导辅导,经过一个多学期的刻苦努力,我的作文水平突飞猛进,写出来的作文比原来好了很多。现在,每当我看见刚学写作文的孩子因没话说,而流眼泪的时候,我便告诉他们“要多读书”。

现在的我很喜欢看一些文笔比较细腻,蕴涵着深刻的哲理的现代诗,在仔细品位他人的情感的同时,我也会经常学着他们的写作角度,仿写几首小诗,虽然写的不好,语言比较朴素,但我相信,书读多了,肯定会让我的思想与众不同,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写出一首自己的原创诗,对了,不是一首,而是许多首。

书,你对我的帮助是无穷无尽的,我又能怎么报答你呢?让我们在以后的人生中,去读更多的书吧,去吸收更多的阳光雨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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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笑猫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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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笑日记——想变成人的猴子。里面的内容很精彩。下面我来讲一讲吧!

你还记得那只会笑的猫么,它又出现了。上一次,马小跳发现了秘密山洞,叫了很多好朋友来看望笑猫。这一次会发生什么事呢?

在笑猫的秘密山洞里,马小跳在那发现了一个人绑着一只猴子在公园给人们表演赚钱。马小跳和他的朋友很同情那只猴子,他们在那个用猴子赚钱的人手中把猴子放了,不知道把猴子放在哪里。笑猫和猴子只能暂时住在马小跳家里。

猴子到了马小跳家里和笑猫一起看电视,一起玩。可是,猴子有时学人类一样,在马小跳的爸爸马天乐的书房读书看报。它是一个想变成人的猴子。猴子只能在晚上才能活动,被马天乐看见了。马小跳给爸爸说出了真相,爸爸和马小跳一起把猴子放回深山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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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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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法布尔写的红蚂蚁,我深深地被红蚂蚁的勇敢打动了,因为红蚂蚁这篇文章里清楚写到:“有一天,发现它们出去抢劫,排奋斗目标队在池塘砌栏内走着,北风使劲吹,从侧面向蚂蚁猛刮,把整整几行”士兵“都刮到水里去了。

池塘里的金鱼急忙游来,张开深如巷道的大嘴把”落水者“吞了下去。道路艰险,蚁队还没有越过天堑就死了许多,我想,它们回来时是不是绕道而行,远离致命的悬崖呢?不是的,衔着蚁蛹的队伍仍然走这条危险的路,金鱼得到了双份从天上掉下来的美味——蚂蚁和它的猎物。蚂蚁不愿换一条路线,而宁愿再一次被大量消灭。

所以,我想,我们在学习中不要一有困难就不做了,要向红蚂蚁一样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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