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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时事:14项税务行政审批取消精品19篇

导语:这两天在微信圈和互联网上看到的几则关于留守儿童的消息,实在是让人很是心酸。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文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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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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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革命的提法太高。革命意味着对过往的一种完全否定,需要彻底地从头开始。效能革命的提法就意味着要对机关等行政部分的工作效能、干部素质的进行根本的革除。假如改成效能建设,会更公道。由于机关效能需要我们在肯定原有的基础上逐步地进步,平稳地进行,长期坚持。

更好地做好效能建设,首先我能好正确地理解效能。效能顾名思义,就是效率、效益和能力。效能建设就是通过各方面进行一系列活动,进步机关的办事效率、效益和能力,建立效能型政府。

抓好效能建设,要加强制度建设。这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健全内部治理制度,做到责权到位。通过我们三个月效能工作,发现有些部分的内部治理制度不是很健全,或者说是不是很适合,考勤制度不完善、请销假制度不健全、责权不对称等。

抓机关效能革命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利用制度的气力来巩固和进步效能革命的效果。制度建设包括:1、从上至下把效能革命列进法规,用法规的形式来增强工作职员的效能意识和自觉性。2、各部分、各单位设立专门的干部素质督察员,对各部分、各单位的工作职员进行督察和督促。督察员不能兼任该单位的其他任何工作,他们的人事、工资、福利和考核等与本人亲身利益有关的东西一概不回属该单位,他们直接回进市纪委,对市纪委书记负责。3、针对设立的干部督察员,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他们公平、公正、公然、客观、认真地开展工作。

抓机关效能建设要真正做到职员精简。有些人平时经常做一些违反“六个严禁、六个不准”,很大的原因就是工作闲,经常没有事情可做。相反地,那些天天工作很忙的,基本上不会。因此,真君子员精简,让每一个工作职员都忙起来,使之没有空闲的时间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抓效能建设,要坚持科学地设置部分。假如部分设置不科学,职能交叉比较多,轻易出现相互推委扯皮。对好事、有利可图之事,大家争着做;对难办的事、无利可图的事,大家避它如避瘟疫。此外,部分设置不科学不仅没有把事情办好,还造成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因此把该合并的合并、该撤的撤。在效能建设方面,最好把“效能办”、效能监察中心和12345热线电话等部分合并在一起办公,既可以避免人多不做事的现象,节省人力、物力和才力,又可以进步办事效率。

要切实进步培训质量,真正进步工作职员的素质。现在很多部分的工作职员政治修养差、业务能力低,固然现在有很多培训,但大多流于形式,主要表现为: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联系不是很密切,例如让乡镇的统计员参加计划生养知识培训等,出现乱学滥用。。因此应该对培训进行适当的改革,让培训的内容更具有针对性,真正起到进步工作职员政治修养和业务能力的作用。

增加监视渠道,健全监视网络,加强监视。我们现在的监视形式单一、力度弱、作用小。我们应该增加监视形式,继续加强单位内部监视,推行单位之间的监视、群众监视、社会舆论监视等。利用网络技术,建设瑞安市效能网,拓宽监视渠道,更好低发挥监视的作用。

重视领导的重要性,充分发挥领导的作用。领导在他们所负责的范围内是一面旗帜,他们对效能工作的重视与否,对效能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一方面是单位领导,首先他们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其次对下面的工作职员要严格要求,对他们的违反行为不能轻视,严厉惩戒。另一方面是市里的相关领导,在效能革命工作开展之时,应该有专门的领导坐阵,表明市委、市政府的果断的决心。

抓机关效能革命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部分与部分、单位与单位之间,工作性质、承担的职能、服务的对象各有不同,因此,对上级有关效能建设方面的要求,各部分、各单位都应根据本部分、本单位的实际加以研究和贯彻。切忌照抄照搬、生搬硬套,切忌搞形式主义、“花架子”,切忌做表面文章,努力做到形式与内容、手段与目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和同一。比如周一学习制度,由于乡镇的情况与机关有所不同,所以乡镇可以灵活一些。再如“办公无休日”制度,要研究机关与基层的工作衔接题目。

抓效能建设,要采用多样化的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的督察内容,采取不同督察方法,不适宜一刀切。例如,针对督察服务态度,采用跟踪的方法比较公道,由于服务的态度具有时效性和随机性。针对电脑游戏的题目,采取电脑技术,进行远程电脑监控比较可行,证据确凿,不易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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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时事新闻的写作原则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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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必须用事实讲话,要选择和运用典型事例对事实进行概括,处理好议论与叙述的关系(消息中的议论必须是从事实本身得出来的结论,不能抽象推理)。

二是必须完全真实,可靠,有一说一。要真实可信,分寸得当。还要强调反映本质的真实,不搞片面性和表面性。

三是新闻要新,时间新、内容新、角度新、结构新。

四是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就是强调思想性,主要是指指导性、正确性、针对性方面。

五是要有可读性,即要顾到知识性、趣味性、使读者感到有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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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最新时事新闻:政策性银行改革

全文共 2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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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复同意。事实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方案去年12月8日已经获得批准,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方案获批时间均为今年3月20日。

国务院批复中指出,国家开发银行坚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充分利用服务国家战略、依托信用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开发性金融运作模式,积极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通过深化改革,合理界定业务范围,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明确资金来源支持政策,合理补充资本金,强化资本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将国家开发银行建设成为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资产优良的开发性金融机构。

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则要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合理界定业务范围,明确风险补偿机制,提升资本实力,建立资本充足率约束机制,强化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支持外贸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中的功能和作用。

去年获批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则要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通过对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施分账管理、分类核算,明确责任和风险补偿机制,确立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设成为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业政策性银行。

事实上,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正在加快提速。监管层也在多个公开场合表达了政策性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中的独特作用。机构国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曾表示,发挥好政府的作用,政策性金融是个重要抓手。政策性金融债成本低、期限长,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作用具有很大优势。

政策性银行有助完善国家金融体系

据新华社电中国政府网12日公布了国务院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案的批复。专家表示,这次改革呈现调定位、划范围、控风险三大亮点,对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完善我国金融体系意义重大。

调定位:国开行首次明确为开发性金融机构

“此次改革最大的亮点之一是将国开行的定位,首次由一般政策性银行明确为开发性金融机构。”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

郭田勇介绍,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完全以市场化运作支持国家战略,只要是开发性项目都可介入;而后者有时会直接从事政策性融资,主要服务外贸、农业等特定领域。

对外经贸大学校长助理丁志杰告诉记者,开发性金融比一般政策性银行投资周期更长、风险更高。国开行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将其明确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就是希望其能在配合未来“一带一路”等国家建设发展战略上起到更多积极作用。

除调整国开行定位外,这次还明确,农发行改革要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进出口银行改革要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对此,丁志杰认为,这些表述的细微差别,反映了不同政策性银行在现阶段各自最需变革和调整的地方。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三家政策性银行已经形成了各自特色和业务模式。

丝路基金董事总经理王建业说,当前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更加重视政策性银行,不断改革和调整其业务,将更好地发挥其在稳增长、调结构、支持外贸发展、实施“走出去”等战略中的功能和作用。

划范围:避免与商业银行业务过多重叠

明确了“是什么”,接下来就要解决“做什么”。这次改革明确提出,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要合理界定业务范围,农发行要通过对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施分账管理、分类核算,明确责任和风险补偿机制。专家认为,这发出了调整业务结构、提升治理水平的清晰信号。

近年来,政策性银行在积极做好政策性业务的同时,不断拓展自营业务,一些商业银行“抱怨”被“抢走”的生意越来越多。丁志杰表示,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难免有交叉,但两者应该是互补的关系,而不应过多重叠。未来改革应划定政策性业务和自营业务边界。

在王建业看来,确定业务范围的更深层次意义是有助于改善政策性银行运营环境、提升内部治理能力。“以进出口银行为例,过去都是一个大盘子里‘抽肥补瘦’,用自营业务的赢利‘反哺’政策性业务的亏损。现在进行分账管理后,将使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更为清晰,权责管理更加明确,从而促进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和改善。

控风险:建立和强化资本充足率约束机制

与商业银行相比,政策性银行过去在资本充足率方面没有明确标准。这次改革明确提出,进出口银行和农发行确立以资本充足率约束机制,而已经进行过一轮改革的国开行要强化资本约束机制,相关表述体现了对政策性银行管控风险、加强监管的要求。

“对政策性银行资本充足进行监管十分必要,这是保障经营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丁志杰说,过去有观点认为,政策性银行实行国家财政兜底,资本充足率无关紧要。实际上,既然是金融机构,就必须满足一定比例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有了资本金充足率标准,监管也可以更到位。

王建业也表示,建立资本充足率约束机制一方面可以提高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还有助于降低政策性银行资金成本。比如让经营利润全部作为资本补充金滚动发展,促进其业务拓展和政策性功能的发挥。建议参照大型非系统性银行10.5%的资本充足率标准。

尽管提出了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但专家也认为政策性银行应与商业银行区别对待。“鉴于政策性银行的特殊性和战略性,既要计提足额拨备,约束盲目扩张;又要符合考虑政策性银行经营压力,最终要和国家战略要求相适应。”郭田勇表示。

三大政策性银行发展势头良好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4年底,国开行资产总额突破10万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884亿元,年末不良贷款率0.63%,连续39个季度保持在1%以内。

2014年,进出口银行全年签约贷款9946亿元,发放贷款9210亿元,共支持了4324亿美元的产品进出口和走出去项目。年末,表内外资产总额2.47万亿元。

截至2014年末,农发行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8303亿元,比年初增长13.2%,确保了粮棉油收储的顺利进行,重点支持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年发行金融债券6600亿元,各项存款较年初增加1150亿元,资金自给率90.2%,较年初提高1个百分点。

政策性银行均直属国务院

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以及贯彻把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的原则,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政策性金融的建立是为了协调政府与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关系、提高整体金融运行效率。

2008年国开行率先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国家开发银行转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京挂牌成立,成为第一家由政策性银行转型而来的商业银行,标志着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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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深化行政效能革命心得体会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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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于2月13日起在10个社区试行错时上下班,实现全年无“双休日”,同时延长单位工作时间,增加为居民提供服务的时间。

试行错时上下班的10个社区在8小时工作时间外,延长办公时间,在中午12:00-14:00,下午18:00-21:00时段,分别安排轮流值班,按照真正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做服务居民的“店小二”,增强服务效能,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找人难、办事难、服务与群众需求时间“断档”、脱节等突出问题,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和贴心周到的服务,实现对群众服务无缝对接,真正成为广大居民朋友的“五星级服务员”。

我们来对比一下,这个做法是不是更人性化呢?错时上下班分别在中午、下午下班时间安排轮流值班,这样的话,坊友们以后去办事最大的问题就解决了:不用向单位请假。解决了这个时间断档问题,实现与群众的无缝对接,这样的服务意识才是提升服务效能的一个典型做法。

长效机制构建新型干群生态关系

回过头来,我们再来看西安市当下掀起的“行政效能革命”风暴,这场风暴到底“革”哪些“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作风,“官老爷”做派,对企业和群众高高在上的,对待工作得过且过、推诿扯皮不作为,慵懒闲散慢作为、牟取私利乱作为,轻则被问责,重则掉帽子,这些人的“命”都要“革”。

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政府的自身建设,转变行政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注重培训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开展“效能革命”提供良好环境。让群众“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才能解决问题事不过夜、马上就办。

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如何避免这场行政效能革命不成为一阵风?坊叔认为,需要政府坚持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构建“行政效能革命”的长效机制,建章立制,让“革命”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我们期待,这场革命能如冷锋过境般让不正之风、官僚做派降降温,亦能如暖锋过境般让群众和干部的感情升升温,构建天朗气清的干群关系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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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习湖北行政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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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行政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主动担当和重大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全面、正确、及时履行职责意义重大。省教育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执行,以实施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一、科学确责是前提。理清责任,是落实责任的前提,是实施责任追究的基础。如果责任不明确,落实责任就成为空谈,问责也缺乏依据。一是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11年以来,省教育厅先后开展了两轮行政权力清理,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完成了“权力清单”制定工作,省教育厅行政权力事项由114项精简为55项。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完善了“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人落实。特别是将以往一些分散在多个处室(单位)的管理职能,归并到一个牵头部门,统一对外负责,避免出现职能交叉和“大家都负责,到最后大家都不负责”的情形。二是科学确定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能力席位标准”理念,强调一个岗位就是一种“能力席位”、就是一种责任担当。对全厅近120多名公务员,逐一明确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努力做到“哪个人该做什么事,哪件事归谁负责”,具体明确,一目了然。三是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要求广大干部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正确行使权力,用权切不可任性。明确提出了“五事”要求,即“善谋事、勤做事、做成事、好共事、不出事”,要想人生“出彩”,首先不能“出事”,并特别强调不履职、不做事就是“出事”。

二、正确履责是核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问责的目的是为了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我们将开展教育厅机关、处室和干部个人三级联创,努力创建法治单位、效能处室和“两为”干部,全面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一是强化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将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逐一项目化、条目化,分解落实到相关处室(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完善机关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实施工作目标进展月报制和月例会制,加强督办落实,突出过程管理和考核,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二是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对省教育厅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逐项再造运行流程,使流程中各个岗位的责任无缝链接,工作程序简明严密,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减少中间环节,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同时,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由行政审批事项扩大到全厅所有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三是坚持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修订完善机关处室(单位)和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打造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制度环境,营造谋事、干事、成事的浓厚氛围。把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和工作实绩,作为评先表彰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干部考核时,重点考核拟提对象近三年履职尽责、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用那些人品正、干实事、勇担当、敢破难的干部,引导机关干部争做“两为”好干部。

三、严格问责是保障。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将把《办法》的实施作为厅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法治单位建设的重要抓手,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将《办法》的学习教育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三抓一促”活动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使教育厅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不正确履责将被问责,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二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根据《办法》的最新要求,结合省教育厅实际,研究制定《湖北省教育厅干部问责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问责情形,明确问责的方式和程序,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有效发挥震慑作用。同时,要建立“容错”机制,宽容“探索性失误”,营造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氛围。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明察暗访的力度和频率,重点对机关干部履职状态、工作成效、服务质量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修订完善《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工作监督实施办法》,全面排查风险点,紧盯重点权力事项,紧盯重点审批岗位,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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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行政测试文学常识大全

全文共 2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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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社会科学的学科分类之一,与哲学、宗教、法律、政治并驾为社会的上层学问,为社会经济服务。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政测试文学常识大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古代文学

(1)儒家经典

“五经”指《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

“六经”又称六艺,在“五经”后增加《乐》。

“四书”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

(2)历史散文有《左传》、《战国策》、《国语》。《谷梁传》、《左传》、《公羊传》同为解说《春秋》的三传。

(3)《诗经》本只称《诗》,后又以“诗三百”为代称。著名篇目有《关雎》、《伐檀》、《硕鼠》、《七月》。《诗经》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收录了从周初到春秋时期的诗歌305篇,分为“风”、“雅”、“颂”三大类。开创了我国文学现实主义传统。

(4)孔子,名丘,字仲尼,又称尼父、圣父,鲁国人,儒家创始人。主要作品有《论语》20篇,各取篇中开头二字为篇名,如《学而》、《为政》等。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代表了孔子的基本思想。

(5)左丘明,鲁国史官。主要作品有《左传》,又名《左氏春秋》。《曹刿论战》等选自此书。《左传》是我国第一部叙事详备的编年体史书、历史散文,记载春秋时期的史实,富有文学性。

(6)孟子,名轲,字子舆,战国时儒家代表人物,世称亚圣。书由其弟子编辑。主要作品有《孟子》共7篇,各取篇中开头字为篇名,如《梁惠王》、《公孙丑》、《告子》等。记载了孟子的思想和政治言论。孟子长于论辩,善用比喻,对后世议论性散文的发展影响较大。

(7)列子,名御寇(圉寇),道家前辈。主要作品有《列子》,又名《冲虚真经》。《愚公移山》出于此书。

(8)庄子,名周,世称南华真人,道家代表人物。主要作品有《庄子》,又名《南华经》,现存33篇。属诸子哲理散文,具有浓厚的浪漫色彩,对后世文学有很大影响。

(9)荀子,名况,字卿。避汉宣帝刘询讳,改称孙卿。主要作品有《荀子》,其中《劝学篇》、《天论》等最具代表性。另作《赋篇》对汉赋的兴起有所影响。建立了以儒家思想为主体,又兼采法家和其他各家学说的思想体系。韩非、李斯都是他法治思想的继承者。属诸子哲理散文。

(10)韩非,法家集大成者。主要作品有《韩非子》,全书55篇。《扁鹊见蔡桓公》、《五蠹》、《南郭处士》等都出于此书。属诸子哲理散文,先秦法家的代表著作。

(11)吕不韦,秦相,集合门客编成《吕氏春秋》。主要作品有《吕氏春秋》,又名《吕览》,共160篇。《察今》、《察传》等出于此书。收入诸子哲理散文,杂家的代表著作。

(12)屈原,名平。我国第一位爱国主义、浪漫主义诗人,开创楚辞新诗体,被列为世界文化名人。主要作品有《离骚》、《九歌》(包括《山鬼》、《国殇》等11篇)、《天问》、《九章》(包括《涉江》、《哀郢》、《橘颂》等9篇)。西汉刘向编成《楚辞》一书,以屈作为主。因具有浓厚的楚国地方色彩,故称“楚辞”,后世称这种诗体为“楚辞体”、“骚体”,开创了我国诗歌浪漫主义传统。《离骚》和《诗经》中的国风并称“风骚”,成为“文学”的代名词。

(13)《战国策》33篇。西汉刘向根据史料编定。属国别体史书,历史散文,主要记载战国时期谋臣策士游说诸侯或相互论辩时提出的政治见解和斗争策略,以及他们的政治活动。对后世散文和辞赋的创作有很大影响。

二、两汉文学

(1)贾谊,又称贾生,贾长沙,贾太傅。主要作品有《新书》。另有《吊屈原赋》等赋,开“史论”之先河,其赋上承楚辞下启汉赋,影响很大。

(2)刘安,封淮南王。主要作品有《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嫦娥奔月”等故事出于此。

(3)司马迁,字子长,别称太史公,简称史迁。与司马光并称“史界两司马”,与班固并称“班马”。主要作品有《史记》,又名《太史公书》,全书130篇,包括12本纪、8书、10表、30世家、70列传。《史记》是历史散文。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开创本纪、世家、列传、表、书五种体例,被誉为“实录、信史”,“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学“双璧”之一,前“三史、四史”之首。

(4)班固,字孟坚,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市东北)人,“班马”之一。主要作品有《汉书》。开创断代的纪传体史书体例,前“三史、四史”之一。

(5)乐府民歌和赋乐。乐府原为汉代音乐机关所搜集的诗。《孔雀东南飞》是汉乐府叙事诗发展的高峰。最早见于南朝徐陵编纂的《玉台新咏》。赋是我国古代韵文和散文的综合体。主要流传的作品有《陌上桑》、《长歌行》、《上邪》、《十五从军征》、《孔雀东南飞》。前四者见宋代郭茂倩编的《乐府诗集》,后者见南朝徐陵编的《玉台新咏》,其中《孔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最长的叙事诗,与《木兰诗》合称“乐府双璧”。

三、魏晋南北朝文学

(1)“三曹”即曹氏父子曹操、曹丕、曹植。曹操的《观沧海》,曹丕的《蒿里行》,曹植的《名都篇》、《白马篇》、《洛神赋》都很有名。

(2)“建安七子”:孔融、陈琳、王粲、徐干、阮瑀、应玚、刘桢。“竹林七贤”:阮籍、嵇康、山涛、刘伶、王戎、向秀、阮咸。

(3)诸葛亮,字孔明,别号卧龙,封武乡侯。其主要作品有《诸葛亮集》,《出师表》出于此。

(4)干宝,字令升。主要作品有《搜神记》。《干将莫邪》、《东海孝妇》都出于此。《搜神记》是我国最早的短篇小说集之一,多为志怪故事。

(5)陶渊明,名潜,字元亮,自号五柳先生,谥靖节,我国第一位杰出的田园诗人。有《陶渊明集》,代表作有《桃花源记》、《归去来兮辞》、《归园田居》、《饮酒》等。

(6)范晔,字尉宗,著《后汉书》。纪传体断代史,前“四史”之一。

(7)刘义庆,袭封临川王。主要作品有《世说》,唐时称为《世说新书》,宋时称《世说新语》。属笔记体小说,记载魏晋人物的言谈轶事,与“志怪小说”相对,可看作“志人小说”的开端。

(8)刘勰,字彦和,晚年为僧,法名慧地。主要作品有《文心雕龙》,是我国第一部文艺理论专著。

(9)北朝乐府主要作品有《木兰诗》、《敕勒歌》、《折扬柳歌辞》,都被收入《乐府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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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时事热点:共享单车现状及问题

全文共 2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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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随着共享单车逐渐成为一个社会现象,考试中以共享出行出题的几率会越来越高,尽早的积累词汇和内容,未来会减少很多压力哦!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如今,共享单车市场越来越受资本青睐,这不ofo日前就宣布完成D轮4.5亿美元融资,可见众人对共享单车的前景是积极看好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前景好不一定发展就好。就目前而言,共享单车市场还存在着诸多乱象,急需出台相关监管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17年共享单车市场现状及发展困境分析如下:

共享单车市场现状:

共享经济作为新的经济模式,正在快速地改变着我们生产和生活,也为经济发展新常态增添了新的内涵。最近发展起来的“共享单车”经营模式,不仅以共享经济为特征改变着传统的经营模式,也对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实践绿色环保理念、增进群众交流和个人健康等诸多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

旺盛的用户需求促使资本与市场活跃起来。第三方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中国共享单车市场整体用户数量已达到1886万,预计今年年底将达到5000万用户规模,OFO投放单车80万台,摩拜投放单车60万台。今年以来,共享单车平台已经从最初的17家迅速扩大到27家。

3月1日,ofo宣布完成D轮4.5亿美元融资,此次融资由DST领投,滴滴、中信产业基金、经纬中国、Coatue、Atomico、新华联集团等机构跟投。就在一天前,永安行宣布完成A轮融资,投资者有蚂蚁金服、深创投等多家机构。共享单车已成为创投界最热门的概念之一。据不完全统计,从2016年至2017年初,共享单车行业融资总额超50亿元。

平安证券研报指出,粗略估算共享单车的市场空间大概在120亿元至200亿元,在政府支持背景下,利润率如果在50%,大概会有60亿元至100亿元的最终利润体量。深创投华东总部总经理刘波预测,共享单车整个市场容量会到100亿元,整个用户数会到5000万,甚至一个亿。

不过,共享单车行业竞争相当激烈。以上海为例,据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透露,截至目前,上海市共有摩拜、永安行等12个无桩共享单车品牌,总数量突破28万辆。而据有关方面研究,整个上海市共享单车容量上限是60万辆。

也有业内人士担忧,共享单车会走网约车的老路。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共享单车发展至今,尚未有一个品牌给出或者探索一个可靠的盈利方式,这就意味着用户越多、市场越大,企业面临的运营成本越高。虽然眼下时不时传来共享单车企业融资成功的消息,可是,如此没有方向的“烧钱”不是一个长久之计。

共享单车面临的困境及出路:

共享经济模式毕竟是新生事物,如前一阶段“网约车”一样,企业本身经营模式,政府引导和监管还存在空白。“共享单车”发展更急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导,在企业经营模式、政府监管等环节形成适应其经营模式发展的良好环境。

目前,共享单车经营模式还存在一些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企业自身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如ofo以大学生创业为主,对于绿色、共享等新理念理解较深,但是对于经营管理乃至社会公共管理存在提升空间。

2.金融监管缺失。部分企业为了加强资本运作,使用押金形式急剧扩张资本增量,甚至使用延迟退押金的手段加大资本沉淀。由于押金不受金融部门监管,资本安全也存在极大隐患。

3.车辆停放亟待规范。客观上由于使用者目的地不同,造成停放地分散。有的在市内街道繁华地区随意停放,造成了市容市貌混乱,也给治安带来隐患。

4.自行车增量使得去库存更加艰难。大量新的“共享车”生产,客观上将造成更大的存量库存,不利于资源优化。

针对目前“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傅军四点建议:

1. 有关部门加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共享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力量加大“共享单车”经营模式对供给侧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的研究,将强对“共享单车”经营管理的调查研究,及时出台相应管理政策和规定,对于企业自身经营予以规范,对于社会道德层面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对于社会管理层面问题加强引导和监督。

2.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由于“共享单车”发展迅速,对于收取的大量押金使用及监管存在安全隐患,金融监管部门要有预判、有干预、有监管,防止企业因经营不善,甚至恶意套取资金引发的经济风险和社会稳定。

3. 加快制定“共享单车”法规性管理办法。鉴于“共享单车”有可能形成普遍的新的出行方式,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启动立法调研程序,深入研究管理办法,尽早形成行政法规甚至报请形成法律文件。

4. 企业自身应加强经营发展研究,提高发展能力和水平。“共享单车”理念接地气、合民意、符国情,因此,企业不但是一种经营行为,应把自己的经营理念和着力解决民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净化社会风气等结合起来,应不断加强社会责任感,通过提高自身站位,不断增强经营管理水平和能力。为“双创”树立典型,为实现发展新理念做出自己贡献。

2017-2022年中国共享单车行业专项调研及投资价值预测报告分析,共享单车广阔的发展前景,吸引了众多企业及资本家的参与,但同质化竞争和城市有限的容纳量,必然无法容纳如此多的企业,因此行业洗牌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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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国际时事热点:英国脱欧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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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英国政府定于本月29日宣布启动脱离欧盟的程序,英国“脱欧”将由此迈出标志性一步。而英国脱欧的本质你了解多少呢?下面是语文迷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素材,欢迎阅读,谢谢!

英国脱欧的本质是社会草根挑战执政精英

英国房地产门户网站“正确举动”(Rightmove)18日公布数据显示,受“脱欧”公投影响,英国7月房地产价格跌幅扩大。数据显示,在截至7月9日的4周内,英国在售房产均价比6月下跌0.9%,跌幅较往年同一月份有所扩大。研究公司LonRes提供的数据显示,在“脱欧”公投后的12天里,伦敦降价房产数量比之前12天猛增163%,但成交量却较公投前下降18%,较一年前更是大降43%。

而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于15日发表声明称,欧盟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市场6月汽车注册量较去年同期增长6.5%,至151万辆,连续第34个月上升,但增长速度降到3月份以来最低。

其实,英格兰银行早在6月16号预测,一旦英国投票决定离开欧盟,英镑汇率会进一步贬值,且幅度或许会很大,这个已经应验了。国际货币基金对英国脱欧之后所做的研究报告显示,如果英国2016年不脱欧,GDP增长1.9%,脱欧的话增长1.1%,到了2017年,不脱欧GDP增长2.2%,脱欧GDP下降0.8%。根据各大投行做的预测的平均数据,如果英国留欧,英镑汇率会上涨1.6%,脱欧英镑会下跌10.25%。

因此根据媒体的报道,脱欧对英国的影响都是负面的。问题来了,为什么英国要脱欧呢?难道老百姓都是傻子?还是他们根本不相信这个数字?

其实,美国特郎普现象和英国的脱欧现象都是同一个问题,就是社会草根挑战执政精英。

特郎普能够出头是因为他完全违反了美国传统政客的行为,老百姓喜欢特郎普说实话。英国的老百姓就是不信媒体的报道,因为媒体都是有钱人控制的,都是资本家控制的,当然为自己说话。这些人操纵着媒体,他们一旦想留欧就会有95%的媒体批评脱欧。

到底谁想留欧呢?有三种人想留欧。

第一金融系统。欧洲是这样分工的,德国提供制造,法国提供制造奢侈品,然后去东欧加工,这一切由英国谁提供资金,所以英国是欧洲的财神爷。请注意,只要开金融峰会,基本上都是在英国伦敦召开,因为他是财神爷,而且英国持有欧盟国家的金融资产当地GDP的比重已经高达9.5%,所以一旦脱欧,欧洲财神爷的地位能不能确保,这是一个问号。

第二大企业支持留欧。根据今年2月23号英国金融时报100指数,里面有36家表态要留欧,包括英国电信集团、马萨百货、以及沃达丰等等。根据德国法兰克福汇报的报道显示,有79%的英国高官和企业家要留欧,83%的德国企业家认为英国应该留欧。为什么?以贸易为例,英国跟欧盟贸易就占到英国总贸易的一半,比如45%的出口是到欧盟的,50%的进口是从欧盟过来的,所以说这些跟欧盟有关系的企业非常愿意留欧。

第三英国首相要留欧。这让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英国首相自摆乌龙?主张脱欧的独立党在2010年支持率只有3%,到了2012年大选支持率从3%暴涨5倍到15%,因此英国保守党已经非常紧张了。2015年又是一个大选,所以保守党希望能够打击独立党,要求卡梅伦承诺为了打击独立党,吸引他们选票,承诺保守党只要一当选的话,立刻举行脱欧公投,其实卡梅伦很后悔,因为他做梦都没有想到2015年的大选他竟然大获全胜,所以脱欧的承诺搞得他灰头土脸,因为他当初根本不用做这个承诺都能当选,作为政治家而言既然承诺了就得去做,硬着头皮也得举行公投。注意,卡梅伦竞选的时候他的经费来源于资本家,所以如果金融界和企业界不想脱欧的话,英国就不能脱欧。由于老百姓愿意脱欧,于是卡梅伦开始威胁老百性,他引用了英国财政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显示一旦脱欧,可能面临200亿—400亿的财政缺口,必须加税、借款、削减开支等手段。英国财政大臣更是赤裸裸的威胁,只要脱欧,英国人均将损失4000英镑。

尽管包括卡梅伦在内这些人不想脱欧,但是脱欧已成事实,所以这是卡梅伦的非常错误、非常糟糕的一步棋,他将英国整个国家带入一个社会动荡的绝境,由于留欧跟脱欧的比例太接近,政府无所适从,我相信这对英国政局的稳定将带来重大冲击,而类似的留欧派跟脱欧派的冲击也会马上冲击到意大利跟法国,再加上恐怖分子、中东的移民等一大堆问题,这会把整个欧洲搞的大乱。

短期内,英国由于脱欧产生金融动荡,但是长其期来看,脱欧对英国不会造成太大冲击,因为脱欧让英国经济有更大自由度、更大独立性。而且英国本来就是欧盟的财神爷,就算他脱离欧盟,要改变他的金融地位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说我们还是以这种审慎乐观的态度来看待目前英国脱欧洲所造成的局面。但是最重要的是,一个统一的欧洲和美国是更紧密的联合,一个分裂的欧洲和美国关系会逐疏远,和俄罗斯跟中国的关系可能会更加加强,因此脱欧的事件虽然会造成很大的动荡,包括政治、经济、金融动荡,但对于中国政府而言,我客观的认为应该是一个比较正面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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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热点时事素材:盘点2024年11月人身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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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人身安全事件盘点中,儿童安全意外伤害事故依然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与上月比较是居高不下,学生校园安全意外事故呈上升趋势,希望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其中学生安全事件中,女大学生“裸条”借贷一事闹得沸沸扬扬,通过借贷宝,有女大学生被要求“裸持”(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进行借款,逾期无法还款将被威胁公布裸照给家人朋友,且借款周利息高达30%。政府应依法打击各种违法校园贷,同时鼓励和引导正规金融机构基于商业逻辑,开发新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金融产品,替代各种违规校园贷。监管和引导双管齐下,从根本上解决校园贷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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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高考作文时事素材:宪法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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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4日,必将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我国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

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从未像今天这样高——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现行宪法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制定的?修改宪法应当遵循什么原则?为什么说宪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通过几位亲历者、专家学者的忆述和思考,一起来了解宪法、学习宪法、信仰宪法。

从五四宪法到八二宪法

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干了大半辈子的立法工作,参与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数以百计,然而,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1982年宪法的制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4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4部宪法,见证了新中国的历史变迁,无不留下时代的烙印。

“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形式上看,这部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实则不然,它并不是以1978年宪法为基础的,而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全民讨论,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统一起来,重新制定的新宪法。”杨景宇回忆说。

为什么要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实践证明,1954年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杨景宇指出,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制定的,它以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为依据,受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左”的错误影响,存在严重问题,可以说是1954年宪法的倒退。1978年宪法虽然恢复了1954年宪法一些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但当时党还来不及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对“文革”错误进行全面清理,不可能完全摆脱“文革”的影响,是存在严重缺陷的。

“因此,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年9月举行的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建议,决定全面修改1978年宪法,是完全必要的。”杨景宇说。

1980年9月15日,宪法修改委员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宣布正式成立;1982年4月28日,宪法修改草案全文公布,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全民讨论至8月31日结束。

“全民讨论宪法草案达4个月,讨论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上是空前的。”杨景宇对这段历史记忆犹新。

杨景宇回忆说,在整个修改过程中,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先后专门讨论过八次,宪法修改草案每一稿都是经党中央原则同意的,每一稿又都经过充分发扬民主,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使宪法修改草案一稿比一稿更完善。

1982年12月4日,几经修改的宪法修改草案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方式表决,参加投票的代表3040人,投票结果,赞成的3037票,弃权的3票。宪法修改从启动到出台,历时两年三个月。

“新宪法既是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集中的产物,又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体现。”杨景宇说,这样制定出来的新宪法,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全国人民普遍反映,它科学地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合乎国情,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能够长期稳定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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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出租车管理办法18年后废止并非取消“份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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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官网昨日发布,实施了18年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被废止,这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下面请继续看相关的消息。

据住建部官网的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关于废止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3月16日予以发布,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该信息被认为与目前交通运输部主推的出租车改革有关,一些媒体认为,这是为出租车新规铺路。

去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对此,专家认为,这样挂钩很牵强。“其实早在2008年大部制改革中,住建部对城市出租车这一块儿的管理职能,就划给了交通运输部。住建部现在已不承担这项职能了。而且国务院也要求清理过期的、不合时宜的政策法规,因此该《办法》被清理、废止是很正常的。”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是从1998年2月起施行的,那时城市出租车管理的主导部门还是当时的建设部,2008年交通运输部正式挂牌,并成为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部门。

2014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9月30日以交通运输部令公布,2015年元旦施行。自此,原建设部和公安部《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成为业界口中“僵尸办法”。

■ 焦点

废止《办法》并非取消份子钱”

昨天,有媒体称,被废止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中,有“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的条款,这就是老百姓口中俗称的“份子钱”。并有媒体表示,废止该办法是“份子钱”改革或取消的标志。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虞明远告诉记者,该《办法》的废止和份子钱是两个概念。“有偿转让是如果要获得出租车的经营权,以前有的地方政府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为了减轻负担,我们希望各地在获得新的出租车经营牌照时,不要收取牌照费,希望是无偿的。有偿出让和份子钱是两个概念,份子钱是一种管理方式。”

今年全国两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曾表示,在本轮对出租车行业的改革中,将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同时,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的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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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作文素材:华北等再遭“霾伏”京津冀有重度霾

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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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导语:中央气象台预计,12月2日起至4日,北京、河北、陕西等地又将遭遇“霾伏”,京津冀部分地区有重度霾。中央气象台预计,2日起至4日,北京、河北、陕西等地又将遭遇“霾伏”,京津冀部分地区有重度霾。明后天上述地区污染最重,部分时段重度污染。另外,山东、河南等部分地区还将出现大雾,局地能见度不足500米。在冷空气的驱散下,5日白天上述雾霾天气将逐渐减弱或消散。

2-4日华北等再遭“霾伏” 京津冀有重度霾

昨天,华北、黄淮等雾霾天气短暂“缺席”,北京、天津等以晴好天气为主。不过,河北、山东多地仍出现重度污染。

昨天上午8时左右,河北石家庄在建楼盘被雾霾笼罩。

今天夜间开始,华北、黄淮等地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转差,上述地区又将遭遇“霾伏”,2日至4日,华北中南部、黄淮等地将有轻至中度霾天气过程。

中央气象台预计,2日08时至3日08时,北京中南部、河北中南部、河南北部和东部、安徽北部、山西西南部、陕西关中等地的部分地区有中度霾,其中,北京南部、河北中部、河南东北部、陕西关中等地局地有重度霾(能见度1-2公里)。此外,3日和4日早晨,华北平原中部能见度不足1000米的大雾,局地能见度不足500米。

其中,3日霾天气最强,京津地区以及太行山沿山将有大范围重度霾,北京南部pm2.5的峰值浓度将达250-300微克/立方米以上,河北中南部将达350-400微克/立方米以上。4日,华北南部的霾天气将达到最重。

预计,受冷空气影响,5日白天华北、黄淮等地雾霾天气自北向南逐渐减弱消散。

此次雾霾过程,持续时间较长、部分时段空气污染较重、能见度较低,京津冀等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好大气污染物减排的管控工作,并做好雾霾天气可能引发的交通事故等不利影响的应急处置工作。另外,公众出行也需做好防护。

全国大部地区回暖 5日东北气温急转直下

11月25日开始,我国大部地区气温呈现缓慢上升趋势。未来几天,气温仍将继续回升。

其中,3日东北地区大部最高气温将回升至冰点以上,华北部分地区甚至达到10℃左右。像哈尔滨,3日最高气温为4℃,这是哈尔滨在自11月15日之后,首次回升至冰点以上。

不过,在新一股冷空气的影响下,5日东北地区气温将急转直下。以哈尔滨为例,最高气温会骤降至-11℃,最低气温则一夜之间降至22℃。

气象专家提醒,东北地区气温反复,公众需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添减衣物,注意保暖。

全网提醒:

雾霾天气能见度较低,所以要放慢车速,随时根据雾的大小和能见度来调整车速,保证出现紧急情况好有时间进行处理。

切记雾中行车不要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灯线高挑,很容易遮住雾灯而就如驾驶者的视线中,造成其他驾驶者视线受阻,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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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认真践行“严以用权”,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人

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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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问题和根源所在,就要采取措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一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权力,做到心中有民,用权为民。权力是责任,是信任,更是重托。权力来源于人民,越是职务高、权力大,越要牢记权力的本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用来为人民谋福祉、为纳税人解忧难,才能保证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做决策、抓工作、办事情多想群众和纳税人利益、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虑,帮民之所需,进一步加深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多听群众和纳税人意见,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简报送资料,多办民生实事,多解决涉及群众和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急难愁问题,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民,牢牢记住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

二要讲规矩、守纪律,做到心中有戒,公平公正。要将纪律挺在前面,严守政治规矩,做到心中有戒,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慎、行有所止、清廉自守。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握权力界线,秉持公心、依法办事、阳光操作,正确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的关系。真正做到讲程序、懂程序、按程序办事,以权力的规范运行取信于民,更好地将权力用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要自觉规范和约束自由裁量权,公平公正处理一切涉税事宜。要克服特权思想,自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做到不违法行使权力,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执法环境。

三要从严要求,真抓实干,做到心中有责,务实担当。“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诸多工作“肠梗塞”,阻在“最后一公里”,就是缺少责任感和真抓实干的精神。要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善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及时加以解决。既要大力整治做表面文章、拖延推诿、敷衍塞责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也要严格整治好大喜功、不求实效、胡乱决策的“乱作为”行为。对违法乱纪,要敢于亮剑,敢于问责,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勤勉干事,敢于负责,勇于担当,高标准、严要求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因此,我们税务干部都要以开展“严以用权”专题活动为契机,明白“严以用权”深刻意义和内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守纪律、讲规矩,公平公正依法规范用权,真正做到用权为民,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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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生育审批将变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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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此次全面两孩政策将采取全国统一时间表的做法,这种做法与单独两孩时由各省分头修改相关法规并确定实施时间完全不同。单独两孩政策2013年11月经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后,从2014年1月到6月,全国各地陆续实施。

按照此前卫计委公布的信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取消两孩以内生育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以往的生育审批制下,要办理一个《准生证》往往需要父母双方各地户籍所在地多次盖章,手续繁琐,时间冗长,往往耗时数月。

生育登记制则相对简单的多。据王培安介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准备生育的夫妻只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除此之外,他们还可享受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方面的服务。

而“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表明,此前各地关于两孩生育间隔等规定也有可能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而被取消。

全面两孩放开是中国生育政策史上一次重大历史转折。实行了36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将正式宣告终结。同时,长期习惯于人口管控的计生系统也将向提供优质生育服务转型。据了解,下一步各基层计生系统将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办理,落实首接责任、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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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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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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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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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时事评论类作文实例精选

全文共 8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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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断臂钢琴师”刘伟夺得“中国达人秀”冠军

阅读下面文字,按要求作文。

2010年10月10日,历经三个月的角逐,东方卫视“中国达人秀”的冠军终于诞生,来自北京的选手,有“断臂钢琴师”之称的刘伟几乎是无悬念夺冠。因为在整个参赛过程中,刘伟已经赢得了世界的关注,不仅这次来沪的英美“达人”都一致认为他最“令人震撼”,各国媒体也纷纷对他进行了报道,称他是“独一无二”的。更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令人震撼的精神力量,他的人生故事也能承载起中国“达人”的梦想,即“小人物大情怀”。

请围绕“小人物大情怀”这个话题,联系历史、社会或自身作文,自拟标题,自选文体,不少于800字。

小人物大情怀

那个下午,某个瞬间,我的眼光忽然死死盯在了电视屏幕上。你,一身白衣,袖管空空,黑色三脚架钢琴的琴键上,你的脚趾灵巧地游动,弹唱着《寂寞的季节》,你的声音具有十分特别的质感,就像是叶子轻微摩擦,微妙又动听。沉浸在音乐世界里的你,像极了落入凡间的折翼天使。而我,已完全被你创造出的旋律俘获,渐渐沉醉。最后一个音符完美谢幕,你优雅地起身,微笑。

你出现在“中国达人秀”的舞台上,千万人惊叹于你的不幸遭遇:8岁时由于意外失去双臂,被学校拒绝招收;学习游泳取得成绩却在冲击残奥会前夕染上过敏性紫癜,被迫放弃……

我清楚地看到你人生的坎坷,眼前浮现出你痛苦的泪水、咬牙坚持的面容、训练时身体上的伤痕……然而,它们都是模糊的,真正清晰的,只有你用脚趾演奏时身体的弧度,只有你面对观众、面对人生乐观微笑着的侧脸,只有评委高晓松说的“刘伟是真正的中国达人”,只有你说的那句“要么赶紧去死,要么精彩地活着”。

你是中国的达人,是最好的榜样,在你身上,我看到了乐观的心态、坚定的意志,社会看到了你不畏艰难的勇气,中国看到了你追逐梦想的强大信念和你用汗水泪水缔造的闪闪发亮的人生。

你用优美的琴声告诉人们,纵使身体残缺也能用心灵飞翔!你用你的成绩宣告,小人物一样有着生命的尊严,一样精心谱写着自己的人生之歌,一样能够获得别人的尊敬。

在这世上有多少人因为生活中的小小不愉快就怨天尤人,有多少人在一点障碍面前退缩,有多少人被人生的坎坷吓倒,从此一蹶不振。然而,又有千千万万如刘伟一样的人,纵使被生活折磨得遍体鳞伤却毅然选择拖着残缺的身体继续前行。因为,他们的心是完整的,是坚强的,是乐观的,他们是不甘于被打倒的,是不惮于前驱的!

有人说,在你身上看到了“中国梦”,我理解为那是一种刚强的姿态--不会被困难打倒,在泥淖中前进,走出属于自己的精彩道路。渺小的身躯中,跳动的是伟大而坚强的心,这就是刘伟,这就是小人物大情怀。

【点评】:

文章主题清新、明快,以“中国达人秀”冠军刘伟作为切入点,表现了作者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和蓬勃向上的情怀,反映了当代中学生执著进取,激情昂扬的精神面貌。文笔细腻,情感内敛,使整篇文章读起来如汩汩泉水,清澈明净。文章叙述貌似平静,但情感却直抵人的内心深处。此外,文章句式整齐而又富于变化,利于表情达意;语言优美而不浮华,准确恰当,值得大家借鉴。

二、新《红楼梦》“黛玉裸死”引争议

2010年6月,电视剧新版《红楼梦》在全国多家电视台热播,引起巨大争议,特别是剧中“黛玉裸死”的镜头,更是引发了诸多口水战。近年来,国内掀起一股对经典作品进行翻拍的风潮,《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这四大名著无一幸免,原著中的很多内容被改得面目全非,有人称赞说这是在对经典进行创新,也有人批评说这是在糟蹋经典。

以上材料,你有什么看法?请将你的观点写成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立意自定,题目自拟,不得抄袭和套作。

林黛玉是怎么“被娱乐”至裸死的

新《红楼梦》开播不久,便引起巨大争议,有网友认为,新《红楼梦》中,黛玉死时没有穿衣服,露出光光的肩膀,这种赤裸而死的处理,实在不符合一个大家闺秀的所为。但导演李少红明显偏爱这场戏,她反问记者:“你不觉得很震撼、很现代吗?那段写得太好了,我花了很大精力来拍这场戏。”

在大导演李少红看来,黛玉裸死让她很震撼,为什么?因为这场“裸戏”,是她“花了很大精力来拍的”,倾注了自己的心血。试想,自己的孩子谁不喜欢?因此,面对李少红“黛玉裸死很震撼”的心情,也就可以理解。然而,对于李少红的这一番解释,着实让人感到很“雷人”。作为大家闺秀的黛玉,虽然弱不禁风,体弱多病,但穿衣服的力气还是有的,脸面还是要的,怎么可能“赤裸”而死呢?让孱弱多病的黛玉裸死,可以说,这是对原著的一种误读,更是对黛玉的一种亵渎。因此,黛玉裸死,让人感到的不是震撼,而是震惊!

近年来,将古典名著拍成电影电视,在影视界正成为一种风气和潮流。在拍摄过程中,在尊重原著的前提下,根据剧情需要,对原著进行适当的修改,也不是什么稀奇事。稀奇的是,一些导演和编剧,对原著进行大刀阔斧地“斧正”,将原著修改得面目全非,这就不是拍摄原著,而是篡改原著了。

虽然说一些古典名著并不是尽善尽美,也会存在一些瑕疵和错误,我们可以对这些谬误之处进行更正,但是,我们要尽量尊重原著,修改不能“伤筋动骨”。而流传下来的名著,几百年来因为一直深为人们所熟知,所以,稍有改动,读者就会“有感觉”,而修改一旦违背了名著的原意,读者肯定就会“有意见”!《西游记》如此,《赤壁》如此,《红楼梦》也是如此!

李少红让黛玉裸死,大概源于《红楼梦》原文中李纨的一段话,面对即将死去的黛玉,李纨说:“林姑娘的衣衾还不拿出来给他换上,还等多早晚呢。难道他个女孩儿家,你还叫他赤身露体精着来光着去吗!”其实,只要稍微有一点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李纨的这段话的意思,是指为黛玉换上殓服,而并不是指黛玉真的就是“赤身裸体”。

然而,李少红却“将错就错”,设计了一场“裸戏”,原来在李少红看来,“《红楼梦》的娱乐性也是很强的”,所以,李大导演就“囊括了现在很多娱乐手段,给观众很多理解空间”。不得不佩服李大导演的“娱乐至死”的精神!我们终于知道林黛玉是怎么死的,原来是被现代人娱乐至死的!

如果说《西游记》让孙悟空爱上唐僧是“恶搞”,《赤壁》让曹操、周瑜玩起“三角恋”是“无厘头”,那么,《红楼梦》让黛玉“裸死”则是一种“娱乐至死”,这些,既是影视圈的不良风气,也是文化艺术的悲哀!

【点评】:

本文作者没有纠缠于新《红楼梦》让黛玉“裸死”这一事件本身,而是透过现象深入本质,对时下影视圈将古典名著“娱乐至死”的不良风气进行了批判,而能够透过现象深入本质正是成就一篇有深度的议论文佳作的前提。此外,在行文过程中,作者并没有板起面孔说教,而是理性分析,深入探究黛玉“裸死”的深层次原因,使得全文论证严密、说理透彻,十分难得。

三、“80后”宣扬“父母皆祸害”事件

阅读下面文字,按要求作文。

2010年7月,一个拥有两万多名成员的网络讨论小组被网友和媒体推到了风口浪尖上。这个讨论小组全名是“Anti-Parents 父母皆祸害”,这个被评价为“惊悚、大逆不道”的名字,以极强的号召力,在很短时间内聚集了大量成员。成员们基本是“80后”,大多是被家长忽视或者伤害过的孩子,或者是“一群在父母子女关系中受到挫折、苦苦思索出路的年轻人”。他们在小组宣言里写道:“我们不是不尽孝道,我们只想生活得更好。在孝敬的前提下,抵御腐朽、无知、无理取闹的父母的束缚和戕害。这一点需要技巧,我们共同探讨。”

对于这个组织,许多人表示了愤慨:爱怎么就成了“祸害”?父母给了自己生命,这已经是最大的恩赐,懂感恩的人才是真正有良知的人。也有人表示理解:父母和孩子生活在不同时代,思想上存在代沟,要相互理解,很多时候父母确实应该转变观念,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还有人评论说,受过父母伤害的孩子毕竟是少数,不能当成主流来评述。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请将你的观点写成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立意自定,题目自拟,不得抄袭和套作。

孝·顺·敬

人们看《二十四孝图》时,常常为其中如郭巨埋儿、卧冰求鲤之类的故事而感到震撼,进而倒吸一口冷气,暗自窃喜自己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算得上美好的时代。这种极端的孝,在千年的口口相传中成了耸人听闻的美德--而这种美德又的确是狭小整洁的传统美德系统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我们说“孝”吧,原来是一个铁铮铮的银亮光洁的汉字,挂在无数爹娘无理取闹似的嘴唇上,也便在呼出的水蒸气里生了锈,被蚀成一堆三氧化二铁。

我们说“孝”吧,可绝非“孝顺”。

我们的父母有个有趣的标准,听话的孩子就是好孩子,不听话的就是坏孩子。换而言之,父母喜欢把自己的孩子放在一个触手可及的笼子里,任何逃离这“安全”的笼子的企图都将被冠上叛逆、不听话、不懂事甚至是不孝顺的名号。然而孩子并不喜欢父母将意志凌驾于他们身上,所以常常宁愿被笼子撞得鼻青脸肿也要努力追求独立自由。这便形成一对矛盾。孩子们不是不愿意去“孝敬”父母,只是要让他们百般“顺从”,他们就有话要说了:子女没有义务承担父母对生活的期待,因为子女并不是父母的复制品或派生物。

受够了父母“迫害”的孩子们在豆瓣网上组成了一个名叫“Anti-Parents 父母皆祸害”的讨论小组。讨论小组的成员大都是在恶劣的家庭环境中长大,且见惯了父母种种“恶行”的“80后”,在网络这个“兵荒马乱”的世界,他们大可无所顾忌地将现实中人们所信仰的金科玉律使劲地推搡一下。小组成员讨论着如何用合理的方式在与父母的战争中占领自由的高地,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可一向被孩子们漠视惯了的家长,突然一下子被自己的孩子如此关注起来--虽然这种性质的关注并不大讨人喜欢--难免有些不自在。于是家长开始自卫性地向孩子反击,要么大张旗鼓地讨伐,要么义愤填膺地指责,要么摆出一副绝望的脸孔仰天长啸,感叹“垮掉的一代”。可是家长们,你们想过没有,究竟是孩子们不“孝顺”,还是你们被“孝顺”惯了?

其实你们不知道,诸如假日里奔走于各类特长班之类的爱好,都是孩子们为了讨你们欢心,对你们百般顺从的表现。而你们,却只是高高在上地以过来人的姿态指责孩子的自私与放纵。

其实你们不知道,每个孩子都曾在学校组织观看亲情教育的讲座中哭过,那些“心灵鸡汤”般温馨美好的故事的确也曾深深触动他们的心灵,只是现实中的家庭氛围却迅速地将那些悸动着的情感冷却下来,亲情的光环被打破。最后,连这些最炽热的情感也融化不了他们内心的铜墙铁壁了。

孩子们Anti-Parents,并不是去否定孝道,而是需要摒弃“孝顺”,提倡“孝敬”。“相敬如宾”,用在这里多少有些不合适,但却最能说明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理想状态--双方站在对等的平面上,多一些尊重和谅解,多一些空间与和谐。

【点评】:

本文以议论见长,能紧扣材料进行分析。文章开篇先宕开一笔,从传统美德中的“孝”之极端表现说起,这样既扣题点题,也为下文的议论张本。然后顺势表明自己的看法--“孝,绝非孝顺”,进而从“顺”的角度加以论述,这样就使自己的观点具有启发性与合理性。在扣紧材料从“孩子”和“家长”两方面进行分析之后,作者最后水到渠成地提出“需要摒弃‘孝顺’,提倡‘孝敬’”的观点,这样就使全文浑然一体,富于说服力。另外,简洁精警的标题,层层深入的论证,深入透彻的说理,亦为本文增色不少。

四、郭德纲徒弟打人事件

2010年8月1日,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的编导和摄像在当天下午约4点左右,就“郭德纲别墅被指侵占公共绿地”事件前往其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赢海庄园小区的别墅进行实地探访过程中,遭郭家人蛮横拒绝并动粗。当记者出示证件表明来意后,开门的一名身高约1.68米、短发、30岁左右的男子态度蛮横地拒绝了,没说几句就动粗,朝着记者的头打了几十拳,他还试图夺下摄像机。后经了解,打人者为郭的徒弟李鹤彪。

郭德纲在自己的博客里,以《有药也不给你吃》一文首次对徒弟打人事件作出了回应,不仅对北京台记者私闯民宅表示不满,断定其说谎,并直斥北京台装孙子。对于打人事件,郭德纲似乎并不以为意,毫无道歉之意:“今儿我徒弟打人了,打就打了呗。过两天给他搞一专场,智斗歹徒民族英雄专场。”

以上材料给了你怎样的感受?请根据你的感受写一篇文章,题目自拟,立意自定,文体不限,不少于800字。

公众人物,请爱护自己的“羽毛”

无羞恶之心--违反法规却不知晓;无是非之心--纵容徒弟殴打编导;无懊悔之心--口出狂言挑战公德。曾广受公众喜爱的笑星郭德纲以自己拙劣的言行颠覆了自己的形象,以致遭到公众普遍唾弃,有道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郭德纲事件”并非个案,在此之前也有类似事件发生,想必在此之后类似事件也不能杜绝。为什么这些公众人物总是公然挑战道德底线,肆无忌惮漠视公众的智力与情感?

王菲代言伪劣商品,周杰伦代言伪劣商品,侯耀华代言伪劣药品,我曾经极为崇拜的功夫明星成龙也代言伪劣药品,我最喜欢的央视资深主播赵忠祥也代言伪劣药品……呜呼哀哉!

公众人物,你的名气是公众捧出来的,你不应该利用公众对你的信任来兜售那些伪劣产品啊!

你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因那笔巨额广告费而让你的心田长上了杂草。对于那些伪劣产品,你用头顶上耀眼的光环给它镀金镀银,让它虚幻成满足人们心愿的神奇魔镜,让购买那些产品的人们在幻境中憧憬着缥缈的未来,你心安吗?试问,那产品你用过吗?或者你敢用吗?你用甜蜜的语言描述着它的“非凡功效”,你让奸商偷走公众的钱包,再从钱包里抽出几张大钞给你时,你问心无愧吗?

还有你--我的青春偶像,你摆着“大牌”的架子,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臣服于你的脚下。当机场人员禁止你的某些违规行为之时,你破口大骂。你知道吗?在那一刻起,我的偶像就颓然坍塌,成了瓦砾遍布的废墟。你是万众瞩目的明星,但没有与他人不一样的特权,你来自民众,你也是民众的一员,难道你颐指气使惯了,就连基本常识都忘记了吗?我是那么爱你,我的偶像!以至我在写这篇文章时都不愿意点出你的姓名,可是,你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也要爱护自己的“羽毛”啊!

何谓“公众人物”?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

公众人物,我想对你说:无博爱之心,是寡爱也;无自爱之心,是自损也;无利民之心,是短富也;无守法之心,是违天也;无亲民之心,是自毁也;无善物之心,是悖德也。一定要坚守道德底线,耐得住三昧真火,顺天而行,应运而动。公众人物应该成为公众的表率,只有善待公众、善待社会,尽自己的义责,唯其自重方能留下清名。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只要将“慎独”二字常挂心头,今夜星光依然灿烂。

【点评】:

文章一开篇就开门见山,直斥郭德纲,但作者并不恋战,因为他不想把“郭德纲事件”看做只是偶然的个案,他要剑指一大批类似事件。他不只战一个郭,还要战众多公众人物。所以,作者直接点了那些“大牌”的姓名。很多写时评的人往往不厌其烦地复述众所周知的事件,而实际人们读时评是为了得到深刻的剖析,从而获得情感上的共鸣。毫无疑问,这篇时评避免了老套的写法,如刑天一般挥舞着干戚,寒光一闪,直刺肯綮。当然,作者并非冷面杀手,也有温情的一面,比如对自己的偶像,比如结尾,让大众甚至当事人都不至于颓唐而看到了光明。

五、陈树菊现象

阅读下面材料,按要求作文。

48年,陈树菊的全部生活,就是卖菜。然而,她卖着青菜,吃着酱油拌饭,却凭借卖菜累积的小利,捐出了大多数人赶不上的善款:17年来陆续将1 000多万元新台币(约214万元人民币)的卖菜积蓄,捐给了母校--台东仁爱国小,以及专门收容孤儿的“阿尼色弗之家”。

没有显赫的声望,也没有庞大的营利事业支持,2010年3月,陈树菊却和多名国际富豪一起,登上了《福布斯》亚太慈善“英雄榜”。几个月后,美国《时代》杂志又将陈树菊列入2010年全球百大最具影响力人物的“英雄榜”,其排名第八。当《时代》“英雄榜”公布后,媒体如潮水般涌向陈树菊,可她的第一个反应竟是问记者:“什么是《时代》?”

台湾《联合报》说,陈树菊事迹的动人之处,不在于她的“有余”,而在于她的“不足”。她让世界看到人类的力量如何从草根喷涌,她证明了影响力绝非精英阶层的专利。

读完上述材料,你有何感想?请将你的想法写成一篇文章,文体不限,角度自选,题目自拟,不少于800字。

树菊:品高如树,德馨如菊

谈起慈善义举,通常只看明星富商;说到庶民善行,如今且仰台湾巾帼。

她只是一介菜贩,默守菜摊;她却是一位英雄,惊动世界。

她的善款有着明确的航标,她的力量让穷人重获生的希望。她熬过了多少个酷暑寒冬,日积月累地攒钱,虽非富豪,精神之富却胜过天使。不畏孤独,只为补起一方残缺的天空;不慕名利,只为播种几粒希望的种子。

她用耕耘48年的善行来阐明一个道理:人生虽短,但只要你奉献的每一分钟都对人民有益,你的人生一样“长生不老”。她,每天辛勤16小时,生怕浪费一分钟,生怕错过一笔生意,她在想,或许就因为这点钱,就能点燃一簇濒临熄灭的生命之火。

她,虽无豪言壮语,但却用最平凡最淳朴的行动来诠释爱的含义。她的收获就是为穷人们筑起一间心灵小屋,在那儿,穷人们摘得一颗希望之星。她是节俭的,甚至是吝啬的,赚的一分一厘也舍不得肆意“挥霍”,她能做一切穷人能做的事,也能做一般富人所不能做的事。她省吃俭用,捐款1 000多万,让濒临绝境的人感受到人间的温暖。

她的慷慨乐施,散发着人性的光芒。她用纤弱的双手扶助弱者。她用辛苦赚来的钱让更多的富人感知善之伟大。

她,虽个头小,没文化,甚至不知自己为何获奖,但她所做的事却是中国人民的骄傲,更让某些自以为是的富豪惭愧。她的品性,每个人都应拥有,至少汲取一点,留下细微善行,润泽后人的心田。

爱之力量何其伟大!因她,台北在短短10天之内捐款2 000多万。她的善举,胜过一汪大海,奔腾飞涌,润湿着每个人的心灵;她的爱心,胜过一轮朝阳,照耀着每一寸缺乏阳光的土地;她的不朽,可与民族精神共永恒,洗礼着每一代人的心灵。她的名字,当与日月同争辉--陈树菊!

她像一棵巨树,高大挺拔,枝繁叶茂,为需要帮助的人遮雨挡风;她像一株秋菊,傲霜斗雪,吐蕊绽放,为渴望温暖的人送去馨香。

品高如树,德馨如菊--陈树菊!

品高,高山仰止;菊香,香远益清。让我们在心碑镌刻上这个美丽的名字:陈树菊!

一棵棵树茁壮成长,一株株菊含苞欲放,绿化世界,装点人间。人间需要树,人间需要菊,人间需要成千上万的“陈树菊”!

【点评】:

文章很巧妙地运用了镶嵌的修辞,以“品高如树,德馨如菊”为题藏入“树菊”二字,非常新颖。正文骈散结合,时而对仗,让文句有一种古典诗之美;时而参差,让人感到错落有致。此外,作者将对比、比喻、排比等手法运用自如,突出了人物形象,对陈树菊的事迹点染到位,简而精要,略而不陋,升华其精神内涵的语句具有绵长的诗意,让人产生不绝的思绪。

六、“中国首善”陈光标承诺“裸捐”

阅读下面文字,按要求作文。

有着“中国首善”之称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2010年9月5日在其公司网站上刊出一封致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信,陈光标在信中指出,当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能够把财富归还世界,是一种高尚和伟大。相反,“如果在巨富中死去则是可耻的”,所以“在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将不是捐出一半财富,而是向慈善机构捐出自己的全部财产”。

以上材料给了你怎样的感受?请根据你的感受写一篇文章,题目自拟,立意自定,文体不限,不少于800字。

财富?慈善

财富是水,是身外之物。如果有一杯水,可以一个人喝;有一桶水,可以存放在家里;要是有一条河,就该与大家分享。

--陈光标

陈光标--这个被总理称为“有良知、有灵魂、有道德、有感情、心系灾区的企业家”,因拥有“中国首善”的美誉而为国人所熟知。如今他又主动致信比尔·盖茨与巴菲特--“只积累财富,不懂得分享,在巨富中死去,是件可耻的事。”而与此同时,面对比尔·盖茨和巴菲特来中国举办慈善晚宴的消息,那些怕被劝捐的富翁战战兢兢,生怕自己的财富被人攫走。二者可谓判若云泥,妍媸自别。现在中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先富起来的人不带头行善,何谈先富带动后富,让所有人都富起来?那些缺乏怜悯之心的富豪们再不醒醒,恐怕我们离自己理想的伊甸园就会越来越远了!

财富本乃身外之物,多做些慈善,与大家分享财富,何尝不是人生的另一笔财富呢?李连杰和他的家人是印尼海啸的幸存者,也许正是因为他死里逃生,在灾难面前感到了自己的脆弱与渺小,认识到了生命的宝贵与金钱的真正价值,从而才真正领悟到人生的意义应在于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助那些挣扎在生存边缘的贫苦人民。于是他设立了“壹基金”,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每人每月捐一元钱来帮助更多灾区的人们!

我想他们所拥有的已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财富,而是精神生活的财富!正如2007年巴菲特在德克萨斯州举行的慈善晚宴的主题演讲中所说的那样--“慈善的不是钱,是心!”要知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那些精神匮乏,只知为钱奔波的富商不会懂得慈善的意义,也不会感到慈善为他们带来的快乐,从这个角度上讲,把慈善作为事业的人也一定是一个有良知、有灵魂、有道德、有感情的人!

当然,我们应该看到,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正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改变。所谓人心向善,我们有理由相信,会有更多的“陈光标”将财富投向爱心,用行动反哺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讲,陈光标今天的义举就是一根标杆、一种示范、一面镜子,其“裸捐”行为也正是中国富豪开始追求道德成熟的表现!

【点评】:

在对陈光标的“裸捐”善举赞叹之余,我们难免也会对那些为富不仁之徒大加斥责,甚至觉得今天的社会已经沦落到伦理道德“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危难之中,对其他富者不存希望,对社会失去信心。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文则显得理性思辨,并且充满希冀--陈光标的善举就如同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在富人中激起波澜,是投向他们内心的一枚思想炸弹,另一方面也向世界发出了中国富豪敢于担当的慈善信息。陈光标是孤独的,但从现实情况甚至终极意义上讲他必不孤独。文章以李连杰的事例来分析慈善之价值,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慈善之希望,结尾又雄辩、自信地向我们展示了一幅美好的图景。总之,全文洋溢着激情,充盈着思辨,给人鼓舞,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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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最新时事论据:15省份已取消三本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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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年积极推动各地开展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截至2016年,已有河北、广东、湖北等15个省份取消了本科三批,上海市率先将本科一批、二批合并,成为一个本科批次,取得积极成效。

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教育部积极推动各地开展改革。有关地方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确保改革措施平稳落地。

一是完善投档模式,降低填报风险。广东省进一步完善了平行志愿投档方式,适当增加平行志愿院校志愿数,将第一志愿组5个院校志愿数增加到7个院校志愿数,第二志愿组3个院校志愿数增加到4个院校志愿数,努力提高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河北省反复研究测算,科学划定批次控制分数线,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

二是提前预判风险,把工作做实做细。上海市早在高考志愿填报阶段就向高中学校和社会广泛宣传了一二本批次合并的相关政策,并且在志愿填报提交环节,要求全市各招考机构和高中学校逐一检查考生志愿,降低退档风险。多次召开全国高水平大学研讨会,充分做好沟通协调和政策解释工作。

三是建立统一咨询平台,完善工作机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开通10门电话统一接受对外咨询,实现了咨询服务常态化,咨询过程管理实现电子化、可视化。河北省抽调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建咨询接待队伍,通过多种方式解答本二本三合并的理由和划线依据,提醒考生志愿填报注意事项,科学填报志愿。四是加强横向联动,协同化解矛盾。上海、河北、湖北、广东等地均成立了高考招生稳定工作应对小组,建立省级层面多部门联动机制,完善了应急响应、及时对接机制。

据了解,有关地方录取批次改革平稳有序推进,高校和考生家长反映积极正面,未出现因改革导致考生志愿满足率和高校投档满足率下降的情况。同时,改革的政策效应显现,打破了院校间因批次而设置的壁垒,既保护考生兴趣特长、坚定学科和专业方向,同时也促进高校更加重视学科建设和专业培养,以办学特色吸引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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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因为下雨春游取消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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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上周,老师发下单子,告诉我们今天春游,我们一个个高兴的欢呼起来。

我们盼啊盼,终于盼到了那一天,我晚上把闹钟调得快了一倍,我就当是早上两点了,可还是没有一点作用,我再把房子照得跟白天一样亮堂,可还是没有一点反应,于是我又再次把脸用冷水好发的洗了一次又一次,我跟白天一样清醒,可代替不了它,外面依旧黑黑的,伸手不见五指,怎样也唤不来白天。

可我累得不行了,便一下子进入了梦乡。

“白天终于到来了!”我一轱辘从床上爬起来,高兴得大喊到,我三下五除二的下了床,穿了衣,洗漱完,就飞快的跑去餐厅,我看了看外面的天气,和傍晚一样,一片灰色的,一点生气都没有,对面楼还一户一户的亮着灯。

我跑回房间看了看时间,没错啊,正是清晨,可没过一会儿,外面下起了倾盆大雨,雨水哗哗的往下落,滴在窗子上,发出了啪嗒啪嗒的响声。

正巧,在这时老师发了通知说不春游了,我一下子坐在地上生气,一直撅着嘴巴,我的心情跟外面的天气一样的,外面是灰的,我的整个人也是一样的,这是我第一次经历了一次扫兴的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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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议论文必备时事素材

全文共 1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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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议论文必备时事素材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1、盲人靠摸电脑键盘写下20万字历史悬疑小说

【素材速递】庄大军,男,出生于1950年。原为某部军医,于1982年因病不幸双目失明。他从小极喜欢读书,书中的人物已深深印在了他的心中,他相信,只要有希望就会有奇迹,他大胆下笔,发挥充分的想象,2003年使用盲人语音软件在电脑上进行文学创作。于2004年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石砣砣的风》,并于2007年发表了长篇自传体纪实文学《黑暗与光明同在》。两部书皆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曾获第三届精灵文学奖、第六届南京文艺奖、第七届金陵文学奖、第一届全国盲人文学奖。近日,最新小说《千秋梦归来》即将出版。《千秋梦归来》是集探险、官场、商场、情杀等为一体的小说。

【素材运用角度】:“自强不息”“有希望就你能成功”“隐形的翅膀”“坚韧”“想象力”“有希望就你能成功”“隐形的翅膀”“坚韧”

2、“齐全哥的14包行李是永远温暖的回忆

【素材速递】齐全哥“14包行李要10名志愿者帮他扛上去。更雷的是,他连毛巾都带了7条,卫生纸带够了四年用的。”谈起接送“齐全哥”的经历,志愿者李虎无奈地说。10日,武汉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新生郑宇在5名家人的陪同下一进校园就引起轰动,连83岁高龄奶奶都坐着轮椅前来为他“助阵”。

【素材运用角度】:“教育”“自立·自理”“真正的爱”“精神断奶”“该放手时就放手”“把磨砺的机会还给孩子”

3、宁波造桥女孩严意娜登上中国好人榜

【素材速递】造桥女孩”严意娜登上中国好人榜、宁波“造桥女孩1984年出生的严意娜,现任职于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09年10月,由本人自愿报名,经过层层选拔,受公司派遣赴甘肃省陇西县宏伟乡贾家屲小学支教。支教期间,经本报牵线搭桥筹得爱心物资4000多公斤,分给辖区内15所学校的1000多名孩子;支教结束回到宁波后,帮120名贫困学生找到爱心市民结对,还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筹措“爱心款”60多万元,准备在甘肃孩子的上学路上架一座“宁波爱心桥”。给严意娜的颁奖词是:“怀揣着生命的感动,跨越万里雄关,她用执着,将心中的激情传扬;诠释一诺千金的真谛,是爱心,更是责任,让她一次次走进贫困山区,谱写了一曲西部长歌。大爱无疆,歌声的背后是千万颗跳动的爱心,凝结成城市的道德底色。”

【素材运用角度】:“执著”“责任”“青春”“大爱无疆”“道德本色”

4、好大的标语好大的差错

【素材速递】好大的标语好大的差错!(2010年08月17日14:12羊城晚报)在交通要道旁的山体上设置巨幅标语,本为宣传亚运,不料一时粗心却落下笑柄。昨天下午,羊城晚报记者驱车经过广州大观路和广汕路交界处时,一眼就看到旁边山坡上这幅“出错”标语。明明是广州申亚口号“动感亚洲感动世界”,竟然错成是“动感亚洲动感世界”了。不过,标语附注的英语却是正确口号的翻译,细心的路人很容易发现其中英文不一致。附近街坊说,该标语搞了一个多月了,近日才正式亮相,出了这么明显的差错实在不应该。

【素材运用角度】:“态度”“责任心”“粗心”“要不得一字之差”

5、医生反回扣遭逆淘汰

【素材速递】“个别人不能团结合作,造成矛盾滋生,必须清理才能有利于医院发展。”说话的是山东省滕州市中医院的一位领导,最近,滕州市中医院的医生杨国梁因为拒开回扣药和单位的同事发生冲突,同时还举报医院里回扣成风,于是,杨医生不仅遭到了同事的孤立,被领导批为不团结的个别人,还被怀疑有人格障碍倾向。

【素材运用角度】:“人性的幽暗”“机制的幽暗”“正义与邪恶”“医疗改革”“金钱与人格”

6、领导下井找“替身”

【素材速递】广西河池朝阳煤矿提拔7名“矿长助理”带班下井被媒体曝光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派出调研督导组对广西矿山企业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调研督察,结果发现横县一矿山提拔了11名“值班矿长”带班下井。

【素材运用角度】:“安全责任”“尊重生命”“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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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高考议论文作文最新时事素材

全文共 2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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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洛杉矶时报》曾在2010年就报道过:中国大陆民众由于使用罗马拼音来撰写手机短信或在计算机上打字,取代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因此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发现,他们已经忘记如何用笔书写汉字。不仅如此,我国的小学语文教育,更是过分抬举拼音的功能,不问青红皂白,强按牛头喝水,拔苗助长,强制学童一律学拼音,不但使之负担沉重,而且疏远汉字。某种意义上说,“汉字危机”可以理解为拼音文化的扩张。

观点·如何寻回汉字的荣光

恢复发扬书写文化

现在亟须在全社会倡导书写文化,通过各种方式,让人们了解汉字,感受书写的魅力和汉字一笔一画间的意蕴。汉字是表意的,包含着许多中国文化的核心。手写汉字是接触中国文化核心的重要方式,因此必须要接触手写汉字,感受汉字。汉字文化的普及和开发需要多方的努力,这就需要社会上多开一些具有公益文化性质的汉字书法课和讲座,把书写文化恢复起来,尤其是大众文化媒体,应该多设置传播汉字文化的节目。

———节选自《光明日报》

规范中小学汉字教学

重拾汉字之美,仅仅依靠文字测试节目的火暴来激发我们对汉字书写的兴趣还远远不够,化解“汉字危机”,首先应当关注中小学汉字教育,当务之急需要做好一件事,那就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中小学汉字教学行为。写字、练字的使命在学校里就该完成,因此学校要重视这方面的教育,尤其是大学生,无论是作业、笔记都应该手写,少用电脑。此外,键盘时代的高效与用笔书写的乐趣,并非是“二选一”的关系。在速度和效率面前,我们大可以使用键盘,但在不需要过于追求速度与效率的时候,我们能否拿起久违的笔,写一封信、题几句诗,这不仅是对中华汉字文化的一种传承,或许更是一种获得温暖与真诚交流的方式。

———节选自“中国广播网”

用一封家书重拾汉字之美

钱钟书习惯给自己的孩子写家书,这是一种很好的家庭教育方式。家长可以每个星期给子女写一封书信,并让他们回复一封。这就是一种非常有效地、直接地锻炼家长和子女汉字书写水平的方式。文化的承担者是个人,要提高全民汉字水平,就应该先明白为什么会造成今天这个局面,从自己开始,共同转变观念,重视汉字学习。

———节选自“新华教育”

把汉字书写落到实处

提笔忘字逐渐演变成了大众的一种通病。用进废退是事物发展的趋势,但汉字的书写和汉字本身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载体,却是我们不能忘记和荒废的。我们提倡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投递手写的简历,这或许能让汉字书写这回事被更多的人重新重视起来,展现我们悠久灿烂的文化文明。

———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王晖

编辑声音

遗忘几个汉字并不可怕,但丢掉汉字的美让人心痛,丢掉汉字所承载的深厚文化令人担忧,而丢掉汉字所培养的严谨的逻辑思维才是最可怕的。因此,当我们习惯了通过敲击“写”出汉字的时候,试着拿起笔吧,通过书写把它呈现在纸面上,因为它不仅仅是汉字,更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尊重和延续。横平竖直写汉字,堂堂正正做真人。

所谓“汉字危机”需要引发更多关注

在歌唱类选秀节目被叫停调整之后,《汉字英雄》和《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两档文化类节目横空出世。节目本着“拯救汉字危机”“领略汉字之美”的理念,引起了越来越多观众的注意。而“‘癞蛤蟆’难倒七成人”“成人汉字书写能力低”等话题,也引起了人们的反思。更有网友调侃:“难道将来,写汉字会成为一种绝活?”

人们的讨论和“吐槽”,恰好说明了国人意识到自己已陷入一种“汉字危机”的境地。的确,近些年有关汉字的各种误读、误写甚至窜改行为都屡见不鲜。

“汉字听写”节目热播 “汉字危机”逼近中国

危机·提笔忘字成常态

被一只“癞蛤蟆”打败

在《中国汉字听写大全》《汉字英雄》这两档汉字听写节目中,一些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率很高的词却难住了参赛选手和电视观众。如“癞蛤蟆”一词可谓妇孺皆知,几乎不会有人念错,可是却只有30%的人在听写大会上写对了这3个字;“间歇”这个词在生活中很常用,但听写错误率竟高达40%。而更多的,如“貔貅”“簸箕”“桀纣”“甄嬛”“挑衅”“犒赏”“东施效颦”“一瘸一拐”“瓮中捉鳖”等稍显复杂的词,能写出的人就更少了。

八成多大学生曾“提笔忘字”

大众网曾在山东省聊城大学随机采访过100名大学生,其中有86名大学生承认自己曾“提笔忘字”,其中表示经常“提笔忘字”的有13人。但他们认为,这并不能证明自己对汉字掌握得不好。

有大学生表示,明明很简单的一个字,自己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地忘了该怎么写;有时候明明写对了,却越看越觉得不像。还有一部分大学生表示,平时一些较复杂的字,如“喷嚏”“璀璨”“罄竹难书”……真心写不出来。在课堂上做笔记,忘了字怎么写,只好先写拼音。还有的大学生在写字时把近义词、同音词混淆,如“品位”“品味”,往往用错。

作家、老师都远离书写

有调查结果显示,现在有近43%的人基本全用电脑写字,另有43%的人因工作会手写,但这些人所指的手写主要是指签名、写几行字和填表格数据。绝大多数人平时已不太用笔写字。

不要说普通人,就是人们眼中的“文字工作者”也在疏远手写文字。网络写手自不用说,像慕容雪村、当年明月、鬼马星这些网上出名的作家一直都是用电脑写作的。即使是传统作家,坚持手写的也属凤毛麟角,“自己平时写诗的时候用笔和用电脑写都有,但会比较多地用电脑写。”著名诗人横云说。而在高校,几乎所有老师都利用电脑撰写论文,如用手写还需二次誊抄,不仅麻烦还不利于修改。手写的录入方式跟电脑打字比起来确实更为费时费力,因此键盘上的“敲字如飞”也就逐渐代替了一笔一画的汉字书写。

溯源·传统汉字为何遇冷

E时代电脑手机的普及

在不少专家学者眼中,计算机等新技术的冲击是汉字书写遇冷的首要因素。《人民日报》也指出,新技术的确给古老的汉字艺术带来了较大的冲击。美国学者杰茜卡·贝内就曾把电脑称为“手写体的诅咒”。因汉字象形表意的文字结构十分特殊,电脑输入对汉字手写的冲击尤为严重。如今,通讯,有电话、手机、电子邮件;写作,基本上靠电脑;办公,大多已做到“无纸化”……凡此种种,决定了书写的地位在人们的生活中已经越来越低,以致无足轻重。

但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将汉字手写危机的尴尬完全归因于新技术,乃是推脱我们自身传承文化的使命与责任。因为无论电脑怎么发达,它也只是一种技术、一种工具。把汉字书写危机单纯地归罪于电脑,无异于喝酒伤肝归罪于杜康,走路扭脚归罪于马路。

中小学忽视手写教育

近年来,在许多发达地区,中小学生汉字书写量大大减少,学生们平时完成许多作业,动辄递交打印稿;许多老师也喜欢采用多媒体教学。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语文学习中,考试时选择题的题量较大,真正需要学生书写汉字的题型越来越少;而像多年前深受学生们喜爱的书法课、练字课,更是几乎绝迹于课堂。

这种忽视手写教育的行为长此以往,势必严重影响学生们对汉字的认知和记忆。古人云,“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拼音输入法的冲击

近年来,中国社会充斥着过多过滥的拼音文化快餐,可谓“拼音风行,汉字式微”。因为英语是拼音文字,拼写单词的过程就是书写的过程。而在使用键盘拼写汉字时,其笔画顺序与字形构造被拼音取代。用拼音的方式书写汉字,很难体会其本身的词汇意义和文化魅力。提笔忘字,看似是忘记了笔画,实则是忘记了这些笔画背后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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