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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我的小伙伴作文汇编3篇 作文怎么写(通用20篇)

我们的童年都有许多小伙伴,而童年的友谊是最纯真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小伙伴作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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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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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幼稚的年代,是天真快活,无忧无滤的年代,然而玩耍却成了童年时光里的一道美丽的风景。

玩耍是每个孩子的天性 ,这样也就会少不了有1些小伙伴了。我的童年好伙伴很多,但是我的脑海的记忆当中给我印象最深1个的至今还是我的挚友。

他是一位地道的农村孩子。中等个子,眼睛不太大但却有1种霸气。两道浓黑的剑眉,给人1种畏惧而羡慕的感觉。

我们两家里的很近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我们之间有种默契。他与我同龄,按月份他比我大,但论辈分他还的喊我‘叔’。当时我们就是1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无论干什么都在1起,有时候也断不了闹个矛盾。必定是小孩子什么都不太懂。但我们不久就又会和好。

随着时光的消逝年龄的增长,我们被送入了当时幼稚,贪玩思想中的监狱-----学校。既然在不乐意也无能为力呀。毕竟是一道必要经过的人生程序。

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的友情不但没有淡化反而更加亲密。冬天无论多冷他都去喊我,因为我爱睡懒觉。以后的日子依旧这样。

我们最喜欢夏天。每当那时候我们放学后就可以到我们村庄的西边河里去游泳,每逢星期天我还与他1起去放羊说是放羊不如说是放纵我们自己。我们到了草地之后把羊1撒,我们就去地里挖红薯,还有玉米。弄到以后他还会烧红薯。我们当时谁比谁弄的脏。有时想吃的急切把嘴都给烫起泡了,然后就抓蚂蚱,蟋蟀来玩,当近黄昏时分我们就该回家了 。不管羊吃饱了没有 。反正我们已经差不多饱了。当时还喜欢下雨的天气。至于为什么吗?现在让我说出口还有点害羞。但毕竟是童年的幼稚,就是去地里偷东西,每到雨下到极大时我们几个就光着脚挽起裤腿就出发了,偷甜瓜,去林场偷水果之类的, 我最难忘的是被捉之后,主人非的让我们把偷的未成熟的果实吃掉。真的难以下咽呀。

思想的成熟,年龄的增长。我们步入中学,但是不久他就辍学了,以后就我一个人了。每天我都走在那熟悉的乡道上,日复一日我们成了两条路上的人了。我学生而他非。但是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我们的友情。

我深信培养出有感情基础的两个人是永远可以走到1块儿的,而如今我已经进入了更高1等学校,但我们俩在1起的时候仍然有共同语言,仍然亲密无间。

现在虽然我们各在异乡,但是我们的心灵却是永远在1起的。我坚信无论何时何地我们的感情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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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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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放学后,我兴冲冲的来到奶奶家,一边喊着:“奶奶,我回来了!”,一边走进了厨房。奶奶抚摸着我的头说:“龙龙,猜猜我给你买了什么小动物?”“小狗?小猫?小鸡?小鸟?”“都不是,你自己去卧室水缸里看看吧!”我立马跑到水缸旁一看,欣喜若狂的说:“是只小乌龟啊!”

我捧起小乌龟,可它很怕羞,立马把头、四肢尾巴缩进壳里,动作快极了。我仔细的观察起它来。这只小乌龟长约12厘米,宽约9厘米,硬壳由13块甲组成,每块边都有七、八条波浪形花纹。其实,龟背上不只13块甲壳,边上还有一圈壳,和甲壳连在一起的。也许是因为它是初来乍到的吧,这一天都没有露面。

第二天,小乌龟终于露面了,它的四肢上跟蛇一样有鳞片。分三节,趾节不长,指甲长在脚掌上,不尖。瞧!它头上那双眼睛滴溜溜的转个不停,眼睛的后面有两个瓜子形的红斑,跟一对耳朵一样。它的尾巴和蛇一样尖尖的。

过了几天,不知道为什么小乌龟有点茶饭不思了。我把小乌龟放在凳子上。开始它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它缓慢的伸出四肢、头和尾巴。把头伸得很长,发现没有危险,就爬到凳子边上又把头伸得老长老长,当它发现前面没路时,又去看其它几个边,也发现没路时。它就“蹲”在凳子中央,偏着头,好像在想什么。

过了一会儿它用力向边上冲去,跳了下去。我想:是不是伙食不好?那可以改呀!你干嘛“跳楼”啊!我害怕把它摔坏了,赶忙跑过去为它检查伤情。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小龟掉在地上,泰然自若的伸出四肢、头和尾巴,向墙角爬去,速度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慢。我放了个瓶子在它前面,它看了看,发现有障碍物,就绕了个圈子,继续向前爬。我立即把它拿起放进水槽。

过了一会儿,我发现小乌龟不见了,我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最后在沙发下找到了它。我把它拿起来,假装严肃地说:“小乌龟不乖。”它从壳里伸出头可怜的望着我,好像在向我认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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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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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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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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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不伙伴是芳芳,每当我看到漂亮的画时就会想到那个下午,发生的在我和芳芳之间的事。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芳芳复习完功课之后,我们就把各自在美术课上做的手工拿了出来,芳芳和我的画都很漂亮不过我的比她的细致一些,芳芳就拿着我的画东看看,西看看把我的画在手中翻来覆去的,在一段时间里她说要帮我加一点东西,我同意了我的画被她的笔加了几笔,本来是不太好我也忍住了,可是当我的画被风一吹又多了几条我一生气把她一推小学生作文作文人网你也可以投稿,正好一脚路在了我的画上,又多了一个脚印,我生气的拿起她的画用手撕破了,我气冲冲的走了,以后我们谁也没有理谁,在一次放学途中芳芳向我跑了过来,拿出一幅精美又细致的画来对我说:“对不起,上次是我不好这幅画是我送给你的,明天我要搬走了,再见!”我呆了,第二天上学时没有再见到她了,我很伤心,这是她送给我唯一的东西,直到现在那幅画还保存着。我好想对她说那次的事我也有错。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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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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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木

她,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弯似柳枝的眉毛下长着如溪水一般清澈的眼睛,总是显得神采奕奕,一张花瓣似的小嘴说起话来总不饶人,每当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如水中弯月,笑声如铃铛一般清脆。她就是我的小伙伴——冯雅萌。

记得,有一天放学后,天上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因为早上我从家走的太急,我忘记带伞了,正当我在教室中徘徊时,我的小伙伴冯雅萌走过来了,手中拿着伞,对我说:雨太大了,我的伞大我送你回去吧!我向她道了谢,急忙走向门外、冯雅萌的伞为我撑起了一片“晴天”。到了家门口,我才发现,她为让我不淋到雨,把伞都向我遮来,自己身上都已经淋湿了,我对冯雅萌:“你的衣眼都淋湿了,来我家换件衣服再走吧!"她却对我说:"我的身体非常好,衣服淋湿了没关系的,我回家再换吧”。说着便转身离去,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心中隐隐有些懊恼,不应该让她送我回家。下午,来到学校后,我发现她身上穿的仍然是那件,淋湿的粉红色上衣,我的眼眶湿润了,此刻我才明白,朋友之间真挚的友谊是多么的重要。

人的一生如同一根蜡烛,朋友像蜡烛中的烛芯,只有烛芯才能点燃蜡烛。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匆匆的过客,有的则是陪伴一生的朋友。雨天的那把伞,为我撑起了一片晴天。我的小伙伴如同黑夜中的一盏灯,为我照亮前进中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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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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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们,你们知道我的小伙伴是谁吗?它就是一只小熊,一只快乐的小熊!

它有两只又大又圆的眼睛,一身棕色的毛,还有两只圆圆的耳朵,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了!

早上去上学的时候,看见小熊坐在窗台上看着我,好象在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晚上回来时,我看见小熊还在窗户那坐着,就急忙把他拿了下来,他有冲我笑了,好象在说:"谢谢你。"

我非常喜欢这只小熊,我连吃饭都依依不舍的抱着他,妈妈见我如此喜欢小熊,她有给我买了只,和我那只旧的做伴!

我喜欢我的两只小熊,也就是我的两个"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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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我和我的小伙伴征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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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位我的好朋友,他就叫李子牧。

他天真活泼,大方得体,喜欢运动,比如跳绳、跑步……他的眼睛大大的,像个大大的弹珠,嘴巴像个小飞盘。

他在我们班跑步得第一名,是个“运动健将”。有一次,全校要开运动会,老师二话不说就让运动健将参加比赛,老师本来想运动健将能拿到名次就不错了,没想到他会得到第一名,我们都很佩服他。

他还爱笑,跑步的时候也笑,还是个“故事大王”。我还记得二年级的时候,他讲过很长很长的一个故事,故事上是这么说的:“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小孩讲故事,讲的是什么呢?讲的就是,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小孩讲故事。”我觉得这个故事应该永远没有结尾,他真是一个有趣的人。

他不仅爱讲笑话,而且还善解人意。有一次,我的数学卷子上有一道题不会做,怎么办呢?这时候,李子牧把这道题的思路讲给我,我一下子就明白了,还没来得及谢谢他,他已经去大操场练习跳绳了。

但是,他也有一个缺点,就是爱说话,他上课的时候也说,跑步的时候也说,有时候我们就叫他“嘴皮子大王。”

我的小伙伴你认识了吗?他是一个天真活泼,大方得体,热爱运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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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小伙伴——“马大姐”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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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何姝萱

她,一头乌黑、清秀的齐耳短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张迷人、红艳的厚嘴唇……明明就是个活脱脱的大家闺秀吗?你千万别被她的面容所迷惑,她可是六年五班鼎鼎有名的“大姐”———张佳慧!

作为她的小伙伴,她的性格中最让人折服的就是“不用拳头比大小”,有一次,有许多男生站出来欺负我的时候,她立刻站出来把他们说得体无完肤,哑口无言,一个个垂着头,仿佛要钻进地缝里去呢!她可谓是“好女不跟男斗,要斗也得嘴斗”的领军人物。

虽然她戴着一副丑陋的牙套,但是每当有人嘲笑她是“钢牙妹”时,她就大方地说:“牙套怎么了,没品位,牙套也是一种美,你们有吗?”那些人见愚弄计划失败,只好悻悻地溜走了。

她时常大大咧咧的,过往之事从不计较,前一秒还在冷战,下一秒立马冰释前嫌。她多才多艺,还是文艺委员呢!怎么样,是不是很厉害呢?

她就像马大姐糖,刚入口时有些油腻,只要你肯慢慢品味,马大姐糖也有不一样的好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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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给远方小伙伴的一封信作文

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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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小伙伴

您好,

好久没有联系了。还记得我吗?在一年级时我们曾经在一起快乐地玩耍过,开心地嬉戏过……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们一起度过美好日子。再过5个月,我就要小学毕业了,我将离开生活了六年的母校,到另一个学校去继续为我的理想而学习。我现在正在紧张地复习,为期末考试而准备着。

告诉你一件事吧。有一天,老师和我们一起玩儿大头娃娃画鼻子的游戏,你知道怎么玩儿吗?我来告诉你!先在小黑板上画一个没有鼻子的大头娃娃,站在离小黑板几步远的地方,用毛巾蒙住头,原地转三圈儿,走到黑板前画一个鼻子,然后把毛巾拿开,看看你把鼻子画到什么地方了。有一次我把鼻子画到大头娃娃的头发里了,头发里能长鼻子吗?哈哈,这个游戏真有意思!还有一件事, 有一天,我正在写作业。突然听见弟弟在喊:“咱们种的瓜长瓜了,不你自己看看去。”我放下手中的笔,飞快的跑过去。一看,呵,好大的瓜呀!我和弟弟看着那篮球一样的瓜,高兴的连蹦带跳不亦乐乎。 由此,使我想到春天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阳光明媚,花儿、草儿再阳光下争先恐后的吮吸着阳光。花从中开的那些娇艳的小花都在阳光下争奇斗艳。我和几个小伙伴在一起商量在我家门前那块空地上种什么?我们商量来商量去,最后决定在那块空地上种瓜。 等到第二天早晨起来,我们高高兴兴的集合在这块长满野草的空地上,动起手来。首先我们拔草,草真难拔呀!它的跟深深的扎进了干硬的土里,废好大的劲才能拔起来 。我们坚持不懈的干,那些讨厌的草,终于被我们消灭了。然后挖坑,坑好难挖。里面都是些砖头片瓦。我们只好用手来挖,一不小心,瓦片还能划破手。我们废了就牛二虎之力才把坑挖好。接着是浇水。最后是放籽,籽是好放,可是籽的多少我们却不知道。我们有去问种过瓜的人,问清楚了之后,我们把籽放下,埋好。 接着是浇水,我们浇水时水总是流出来,好半天才弄好。

我们干的满头大汗,这活虽然累,但是我们想到丰收的果实,只觉得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一样开心,一样快乐。 随着时间的迁移,我们种的瓜发芽了,爬蔓了,开花了,结果了。在瓜发芽、开花、结果的日子里,我有空就来给它施肥、浇水、锄草。每来看它,都带着一个美好的愿望--早日看到丰收的果实,看到用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来的果实。 慢慢的,慢慢的,瓜秧长大了,结瓜了,我盼望已久的愿望实现了。今天,我和弟弟抬着自己丰收的果实,心理特别高兴,特别快乐。

好了,就说到这吧,我要睡觉了。

最后祝你:

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给远方小伙伴的一封信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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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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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非常好的小伙伴,她的名字叫——吴禹衡。我们从三年级开始就在一块玩了。她是我最喜欢的小伙伴。

她学习非常好。语文、数学、英语回回考试都在90分以上。所以,我和其他几个小伙伴没事就跑去问她不会的题。她也不感到烦,总是耐心的教我们。我喜欢听她的声音。

还有一次,在星期五的时候,那时我在搞值日。吴禹衡想叫我一起去游乐场玩。我说:“我还要搞值日呢!你先去游乐场玩,我搞完值日去找你!”“不用了,咱俩一块搞,不是搞得更快吗?”“ 哦,那好吧,谢谢你啊!”“不用谢。”我看着她脸上泛起的微笑,心里想:我人缘就这么好么?交了一个这么好的朋友!

我很高兴,我为我有这样一个学习优秀、乐于助人的小伙伴感到自豪。我喜欢我的这个小伙伴,记住了,她的名字叫——吴禹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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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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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吃,给我一点嘛!给我一点嘛!”我的小伙伴正在向我撒娇,要我给她零食,她是谁呢?

她就是我的小伙伴呀:刘叶。两弯柳叶眉,粉面含笑。一双比糖豆般稍大一些的眼睛,一口大白牙,像一根根巧克力棒。圆圆地脑袋像个大包子,真可爱!只看她这长相,就知道她肯定也是个吃货狂。

有一天中午吃完饭后,我三步并两步地跑到宿舍楼楼前,从兜里拿出士力架来准备吃掉。突然,一个人出现在我的面前,她是谁?当然是时时刻刻跟在我后面的吃货狂刘叶了。“我也要吃,给我一点嘛!给我一点嘛!”刘叶向我撒娇道。她见我不理她,就一直跟着我。我去哪儿她就去哪儿,还一直给我叨叨。我刚停下来,她的脸紧挨着巧克力,一直吧嗒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啊!”你的口水快流出来了,我大叫道。

刘叶眨巴着她那糖豆般的眼睛,对我说:“既然都沾了我的口水了,你肯定不会吃了,那就给我吧!我不嫌弃。”我不耐烦地说:“给给给,拿去吧!”刘叶拿到后,仿佛登上了幸福的天梯,笑着说:“谢谢,你真好!”便跑去别的地方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我便看着她会心一笑。

我的小伙伴吃货狂——刘叶,她可真是一个吃货啊,还是一个未长大的小女孩。跟着她,我也变得很贪吃,别人都说我们是“贪吃少女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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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我的小伙伴为题的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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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默默无闻,她并没有过多的言语,但她总能做出伟大的举动使你温暖,向你伸出援手。

蜜蜂采密就像她帮助同学一样理所当然,失去了她就像婴儿失去母亲温暖的怀抱一样;失去了她就像小树失去大树的遮风挡雨

在你伤心难过时,安慰那是最重要的_______“没事吧!别哭了!来!把眼泪擦干!”随着拿出了一张纸递给了盛振雅,盛振雅一边哭一边用微软的声音说:“谢谢”他并没有回答只是把一只手放在盛振雅的肩膀上,脸贴在盛振雅的耳朵上,对盛振雅说:”快!别哭了。“

教室里鸦雀无声只有一阵阵‘‘齐刷刷’’的写字声,只有第四组中传来时断时续的吵闹声,那吵闹声震耳欲聋,教室里原先的沉寂早已被打破

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向第四组看去,只见盛振雅双手抱头,埋头号啕大哭。有的同学好像诺无其事,有的同学落井下石根着盛振雅一并号啕大哭;而有的同学则瞄了一眼就回过头来;还有的同学实在让人忍无可忍,他们在盛振雅旁边轻蔑的一笑。这些人万万没有想到这样造成的后果,盛振雅越哭越厉害,并将自己的哭声调到最大,让整个教室混乱一片

在这片混乱中有一位戴眼镜的女同学离开了自己的位置快速地走到了盛振雅的身旁并投以关切的眼神默默注视着盛振雅,盛振雅发现有人走到了自己的身边便继续放声打哭,不久戴眼镜的女同学还是没反应。盛振雅在也没有力气了便将头一扭,将头埋住默默无声

“齐刷刷”的声音只是加重了寂寞,过了一会儿,隐隐约约有微弱的嘈杂声,或许是有人抄好了,一位同学走了过来对戴眼镜的女同学说:“别管盛振雅了,她就是爱哭!”说完便回到了座位。

慢慢地,慢慢地,盛振雅渐渐将头抬起,盛振雅的眼睛以经哭红了,还有微弱的哭声,呼吸一喘一喘的,戴眼镜的女同学一喘一喘的便伸出手轻轻地去拍盛振雅的背,见好多了就回到了座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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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和小伙伴捉鱼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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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回到了乡村老家,“老朋友”又重新跃进我眼帘,久失的亲切感又回来了。我的心好像又回到一种原始状态,尽情地享受与我玩伴们一起嬉戏游玩的欢乐。

一天,碧空如洗,烈日当空,暑气逼人。可我们的玩兴不减,便邀约着拿上鱼篓、戴上草帽,去了一个山崖下的河滩上捉鱼。开始了一场看似简单,却蕴藏着智与勇,力与量的激烈搏斗。

我们准备好后,便开始倒数,“三、二、一”我们一齐跳入水中,寻找起了那爱与我们捉迷藏的鱼。我还是不愧当年的“捉鱼王”,一眼就看到了那条躲在石缝里的鱼儿,我小心翼翼走过去,双手一合,“嗖”地一下捉住了那条鱼。正当我刚要向伙伴们炫耀时,调皮的鱼,像脚底抹油似的一下子跳进了水中,真是气死我了!想想,还是欠缺了当年那份稳重与细致。

不知是不是鱼儿们都害怕离开水凉爽啊!让我们寻寻觅觅了很久,才微有收获。我越来越紧张,啊,明子已经捉到了6条了,华英也有5条,我却只有4条。咦,那边怎么有那么一大群鱼?哈哈,原来是因为大家都朝一个方向去捉,所以鱼都溜到一边,这下我就“有机可趁”了。我悄悄地离开“大部队”,轻轻地向那群鱼儿靠过去。我轻巧的捉起了那一大堆鱼中的一条,连捉了几次,终于捉到了那至关重要的第6条鱼,然后快速的放进了鱼篓,脸上洋溢着收获的笑容。也许是我的响动太大,伙伴们见我这边好捉,都一齐扑了过来……

最后,我以10条鱼的数量获得胜利,赢回了当年的荣耀与自豪,赢回了自己与伙伴们美丽的笑颜,赢回了已成过去的童年与回忆,赢回了乡村生活的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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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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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伙伴,他叫杨逸伦,我总习惯性的叫他壮壮哥哥。他比我大一岁,个子高高的,头发一根一根“竖”起来,像一只可爱的小刺猬。他的眼睛又大又圆,水灵灵的,如果光看眼睛的话,不少人会认为他是个女孩子。

壮壮哥哥非常爱帮助别人。记得去年暑假的时候,她妈妈让我们一起去居委会领东西。在去的路上,我们在马路上看到了一位刚从菜市场买菜回来的老奶奶。他看到老奶奶拎着一大包东西,弓着腰,出了好多汗,看上去很累的样子,就要帮老奶奶拿东西,在他的一再“恳求”下,老奶奶总算同意了。后来,老奶奶见他满身大汗,就不让他帮自己拿了。可他还是不同意,硬是说自己不累。最后,我们把老奶奶送回家,才去的居委会,可这时,东西已经被领光了,我们只好等下一批再去拿。

这还仅是他生活中助人的一件小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今年夏天,我们在小区的篮球场里乱跑,一起玩抓人的游戏,玩得十分开心。渐渐的,我发现他突然停下来,聚精会神的朝场中央望去。我顺着望过去,这时,我才发现场中央有一个小女孩正不熟练的滑着滑板。突然,小女孩的板好像压到了一颗小石子,板的前面突然“飞”了起来,小女孩也从她的滑板上面摔了下来。接着,传来了小女孩的大哭声。壮壮哥哥飞奔过去,又温柔的语气问:“小妹妹,你怎么了?乖,不哭了,你还能走路么?”说着,轻轻的慢慢扶起了小妹妹,并试着让她走走路。我走过去,看了看他们,壮壮哥哥见我过去了,就让我扶着小妹妹这时,我看见小妹妹的腿上流了好多血。壮壮哥哥掏出一片消毒湿纸巾,轻轻地把伤处周围的血擦了,又把小妹妹地把递给我,自己抱起小妹妹,走出了球场,边走边问:“小妹妹,你家在哪里呀……”走走停停终于把小妹妹送回了家。最后小妹妹的家长谢谢他,他学说这是自己应该做的。

这就是杨逸伦,他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所有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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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小伙伴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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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在生命中,都需要有一个真正的朋友,然而真正的朋友,是在你陷入困境时,能够拉你一把;是在你面临悲伤痛苦时,能够安慰你;是在你感到茫然时,能够帮助你,这样才是一个真正的朋友。有了朋友,你的生活就不会感到孤独,而是感到快乐。

还记得,小学三年级时,每一节下课,我几乎都跟他在一起玩乐,也就是这样我们渐渐变成了好朋友。有一天,在玩乐的时候,我跌倒了,可是他不但没有嘲笑我,反而问我有没有受伤,我才发现他是我真正的朋友。

由于在我的生命中有他的出现,让我深深的了解到有朋友的美好。他总是会在我感到困惑,给我解答;他总是在我无聊时,带给我幽默;他总是在考试前,找我一起复习。现在的他,虽然已经跟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可是我跟他都还是朋友,他有时会找我出去玩,而我有时会打电话跟他一起聊天,证明了我跟他的友谊不管是遇到什么事,都还存在。

培根曾说:“缺乏真正的朋友,才是最纯粹最可怜的孤独;没有友谊则此世不过是一片荒野。”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能够跟自己聊心事,彷彿跟父母一样的真正朋友,生活就不会感到空虚。我要感谢他陪我度过小学生涯。

因为有他,我才能在小学生涯中感到快乐,因为有他,我才能在受创时重新站起来;因为有他,我才能在受创时重新站起来;因为有他,我才能感到无比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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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个小伙伴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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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小象、小熊猫和小花猫一起出去玩。

走着走着,小花猫有点累了,小象关心地说:“小花猫,你坐到我的鼻子上来吧!”小花猫感激地说:“谢谢你,小象!”说着,小花猫跳上了小象的鼻子。忽然,小花猫高兴地喊了起来:“快看呀,快看呀,小河边有个跷跷板!”小象一看,兴奋地说:“我们去玩跷跷板吧!”“好啊,好啊!”小花猫和小熊猫异口同声地说。

来到小河边,小花猫一下子就跳上了跷跷板。小熊猫呢,也不甘示弱,赶紧坐了上去。小象跑到跷跷板的另一头,“我也来。”说着,就一屁股坐了上去。“嗖!”另一头的小花猫和小熊猫一下子被翘到了半空中,不管怎样使劲,就是下不来。“小象,你太重了,我和小花猫加起来都没你重,这怎么翘呀!”小象红着脸,不好意思地说:“那怎么办呀?”大家想呀想,可是什么办法都不好使。忽然,小花猫灵机一动,说:“小象,你往里面坐一点,我和小熊猫往外面坐一点,试试看吧。”于是,他们挪了挪位置。嘿!这一招真灵,跷跷板一上一下地翘了起来。三个小伙伴高兴得一边翘,一边笑,一边翘,一边唱,快乐得像三只刚出笼的小鸟。

风伯伯看见了,也来凑热闹,送来了阵阵凉风。小树看见了,沙沙沙地唱起了歌。小河也发出了哗哗哗的响声,好像在为他们喊“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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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幽默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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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班有位幽默大师王佳鹏。只要你跟谈话,你就会笑得肚子疼。

有一次天上下大雨,有很多同学迟到了,王佳鹏就是其中的一个,当老师询问他的时候,他幽默地说:“报告老师,今天意外遭到洪水灾害,所以迟到!”我一听真逗,他居然把下大雨说成洪水灾害。

还有一次,有一个小伙伴考得不好,他妈妈要打他,正好王佳鹏在旁边,王佳鹏说:“君子动口不动手,阿姨,你是不是要做君子呀?”说完,阿姨笑了。

这次我语文考得不好,只好硬着头皮垂头丧气地朝家走,可不知什么时候,他赶到了我身边拍拍我的肩膀说:“没事,胜败乃兵家常事,好事,失败不是成功他妈吗?努力点下次一定行。”我说:“好,下次咱俩比试比试。”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王佳鹏。

[幽默的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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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介绍你的小伙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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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班的小书痴

“叮铃铃,叮铃铃……”下课了,同学们似饿虎扑食般冲出教室,在走廊上玩起了游戏。在教室的一角却坐着一个人,他在周围如此嘈杂、喧嚣的环境下,静静地、忘我地沉醉在书的海洋里,他就是赵煜。

赵煜虽然学习成绩没有名列前茅,但酷爱看书。休息时,总能看到“书痴赵”津津有味看书的身影。有天中午,孙老师让我们去操场上活动一会儿,可以晒晒太阳。我们想叫赵煜一起玩,他却自个儿呆在座位上看书。于是我们跑到赵煜面前,拉着他的手说:“赵煜,快跟我们一起去玩会儿吧!”

“不行,我还要看书呢。”赵煜推了推眼镜,带着一丝认真的语气说。

“这怎么好呢,要适当放松,不能过度用眼。”我们再次劝他。

“那——-好吧!”赵煜先是一愣,继而嘴角露出一抹带有“奸诈”的微笑。

我们一行人来到了操场玩起了“撕名牌”的游戏。玩了没多久,我们发现不见了赵煜的身影。之后,我们整个操场寻找着赵煜的踪迹,终于在树荫下发现偷偷摸摸看书的他。他看见我们一副大喘吁吁的样子,哈哈大笑起来:“你们在玩得时候,我就偷偷回教室拿了书在这里看了,你们一直没发现我!”我们听了,苦笑不得。

赵煜不仅休息时看书,有时甚至上课也看书。有一次,英语课上,赵煜捧着课外书闷着头在抽屉里偷看书。刘老师看出了猫腻,把他叫起来。赵煜佝偻着站起来:“刘老师,我……我在看书……”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蚊子叫一般,嘴巴说给鼻子听。刘老师语重心长地对赵煜说:“赵煜,不是我说你,你上课看书是不对的,我知道你喜欢看书,但是……所以,罚抄单词两遍。”赵煜的头埋得更低了,只有一头干脆利落的短发还直竖着……。

赵煜尽管被罚过了,可他依然屡教不改,改不了上课看书的“老毛病。”

赵煜看得书还非常杂,俗至网络小说,雅至中外世界名著,偶尔还诵读短小的文言文,让我们钦佩不已。

“叮铃铃,叮铃铃……”下课了,这次赵煜并没有像往常一般看书,而是主动提出跟我们一起玩游戏。我们见书痴竟主动提出玩,便不假思索地答应了。赵煜清了清嗓子,提高了嗓门说:“我们来玩报成语说成语主人公的游戏吧!”我们意愣,“哀求”道:“NO!你都看过这么多书,我们哪比得过你呀——算了,我们还是走吧。”赵煜听了,哈哈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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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小伙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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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名叫小雪,是我最知心的朋友。她相貌平平,成绩平平,却讨人喜爱。因为她有一个令人敬佩的优点——助人为乐。

她长着一双扁豆般又细又长的小眼睛,清澈而明亮,虽小但却有种很亲切的感觉。头发上的小绵羊发夹夹着她的流海。直直的马尾高挂在脑袋后面,虽然有些参差不齐,但终究还算乌黑靓丽。她的脸上上常常挂着宽厚的笑容,使人觉得有一种靠得住的感觉。

在五年级之前,小雪在我眼中的助人为乐就是掏些零钱给路边的乞丐,或者给可怜的流浪狗喂骨头,给灾区小朋友捐衣服捐书什么。有时小雪还喜欢把饭后水果给校门外那位捡破烂的孤苦伶仃的阿婆吃。这不得不让我们敬佩,因为小雪的家庭并不富裕,但是她却能尽己所能帮助这些素不相识的人。

直到五年级的一天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小雪的品质已经超越了助人为乐。

一个清早,天灰蒙蒙的,下着带寒意的小雨。我和小雪打着雨伞,像往常一样走在去学校的路上。马路上湿漉漉的,却依然车来车往。

一个小男孩正在马路边上,背头书包慢悠悠的走着。这时,一部电动车飞驰而来,不知是地上太滑还是开得太快,电动车竟偏离道路,撞向小男孩。

小男孩扑倒在地上。

开车的男子先是在原地愣了一下,便慌忙地骑着车飞驰而去。

小男孩的哭声吸引了许多人,小雪忙拉着我站一人群中。男孩的书包飞到了一旁,手肘上擦破了皮,裤子上也破了好几个洞。他一边用手扶着地面,撑起上半身,一边放声大哭,泪水布满了脸。

我一看时间不早了,便拉拉小雪的手说:“咱们走吧,快迟到了,这时会有人帮他的。”小雪好像没有听到我这句话,一个箭步冲上去,背起小男孩就往医院跑。“小雪!”我抓起小男孩的书包向小雪追去。

到了医院,我去给小男孩的妈妈打了电话,小雪则带着小男孩去包扎,小雪还寸步不离地守在他身边。好像被车撞的不是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孩,而是自己的亲弟弟。

终于,她的妈妈赶来了,一见到我们,她便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只是不停的说:“谢谢你们……谢谢……”小雪只是微微一笑,拉着我走了。

后来,我们迟到了整整两节课。但小雪一直不后悔当初奋不顾身地救了男孩。

是的,在我眼里,小雪就是这么个可以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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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小伙伴小学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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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瓜子脸,整天眯着眼睛,一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遇到难题时,他总是用手搔搔后脑勺,做出一脸无奈的样子。没错,他,就是陈杰。

别看他个子不高,他可是一位“运动健将”。无论跑步、跳远,还是篮球、跳高,他都很在行,是我们班里的运动小明星呢。在每年的运动会上,陈杰都为我们班争得了许多荣誉。

我的体育成绩也很不错,可就是比不上他。我很不服气,于是就想找他挑战一下,跟他比个高低。我跟陈杰说了,他眯着眼睛笑着说:“好啊,我很乐意奉陪。”我们比的是200米,比赛开始前,我心里想:陈杰毕竟比我跑得快,想赢他可不容易啊。“喂,发什么呆呀,我们快开始吧。”陈杰打断我说道。我鼓了一口气,有力地回答道:“好吧,那预备,开始!”话音刚落,我们俩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出去。我开足了马力,张开大腿,摆着手臂,大步大步地向前跑去。刚一开始我还是遥遥领先,到了后面,陈杰快马加鞭地追上来,陈杰好像很轻松似的,挽着手臂,不停地来回摆动,脚步也非常轻快,所以一下子就超过了我。可惜到最后还是陈杰胜利了。他走过来拍拍我肩膀,笑着对我说:“哎呀,你的实力还是差一点呦,等实力强了,再继续来挑战我吧,我会随时和你一较高下的,呵呵。”于是陈杰又眯着眼,笑着跑开了。

这时满头大汗的我还真有的不甘心,心里想:看来我的跑步的实力还是不如陈杰,我一定要多加练习,总有一天陈杰会成为我的手下败将。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调皮又充满活力的伙伴,同时也是我的一个竞争对手。我会和我的这位好伙伴,一起快乐地学习,一起快乐地成长。

[我的小伙伴小学二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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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乐于助人的小伙伴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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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扎着长长的两条辫子,一双黑宝石似的眼睛镶嵌在圆圆的脸蛋上,只要你问她一个问题,她定会将手放在嘴边思考,头脑仿佛在想着高深的问题。一张爱打报告的嘴嵌在鼻子下面,只要有谁干了坏事,她没准就会向老师报告。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她是我们班上乐于助人的许慧琳同学。

许慧琳虽然和我不是在一个小组里,但无论谁有了困难她都会主动地帮助。最近,学校里更改了时间信息表,将中午的休息时间有20分钟用来让同学们写毛笔字。听到这个消息,大家大惊失色,因为谁也没有准备写毛笔用的大字本。一听说学校里有大字本卖,大家都拿着钱,一窝蜂似的飞奔着去买。有的同学拿着买来的大字本兴高采烈地翻来翻去,而有买的因没有钱而愁眉苦脸,恨不得去抢5角钱来。我坐在座位上愁眉苦脸,一会儿翻翻那,一会翻翻这,有些人向许慧琳借了5角钱而买到了大字本。

“谁还没有买到大字本,我可以借他5角钱。”许慧琳大声地说。

我怀着胆怯的心理,忐忑不安地来到许慧琳座位旁,心想:许慧琳会借给我吗?要是她不借,我又该问谁借钱呢?

“许慧琳,可以借我5角钱买大字本吗?”我说。

“当然可以了。”许慧琳从口袋里拿出5角钱递到我的手里,“可是你以后得记得还给我。”就这样,我买到了崭新的大字本。

许慧琳不仅帮助过我,还帮助过其他的同学。有一次,我们大家都坐在座位上,算着一道道数学题,攻克着一道道难关,但只有王艳坐座位上无动于衷。许慧琳走到她座位,“你怎么了,王艳?”许慧琳小声而又亲切地问道。

“哦,我的计算机电池没电了,没有计算机算,所以只好在纸上演算。”王艳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那我的计算机借给你吧,我正好数学题做好了。”许慧琳回到座位上拿起计算机,递给王艳。王艳接过计算机,开心地笑了。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许慧琳,她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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