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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我的小伙伴作文汇编3篇 作文怎么写【精品20篇】

我们的童年都有许多小伙伴,而童年的友谊是最纯真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小伙伴作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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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作文

1000

关于友情的作文:我和三位小伙伴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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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的每个人都很风趣,也很可爱。最有趣的当数四位大侠——我和另外三位伙伴。

我是班长,莉莉是副班长,我们俩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争得面红耳赤。我想过很多办法,却怎么也斗不过她。后来我发挥我的聪明才智,创造了一种新办法:唱!就是说吧那些歌星唱的歌给改改词儿来打趣她。我还和几个铁哥们儿组成了一个RM乐队(扰民乐队简称)。

我们唱她,她并不恼,一边听,一边会忍不住哈哈大笑。唱完,她就会用拳头来“暴打”(报答)我们。你要是到我们教室来,来十次,九次都能看见我们几个被她追得满教室乱跑。我本着“和谐社会,和谐发展”的原则,曾试图和她讲和,可是她不肯。几次下来,我也就不再勉强她,而是想着花招儿来对付她。但每次都是她把我们几个打得大叫,连手都还不了,谁叫别人练过呢!我只好说:“忍你,是我人生的最高境界。”可是她却一脸阴笑着说:“哦,是吗?可是我的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打你!”

再说说琪琪,她是我们班中队长,成绩也不错。有一阵流行看《西游记》,我对孙悟空崇拜得五体投地,便开始模仿猴子。琪琪见了,问我:“嘿,老班,玩儿啥呢,那么高兴?”我说:“你猜呢?”她说:“看样子,像是猴子。”“算你有眼光,”我说:“答对了!”她一下子来了精神,说:“既然你是猴子,那我就是大猩猩。”她一边说,一边学大猩猩捶胸的样子,那样子,真叫人忍俊不禁。由于长时间都在模仿,我们的动作也越来越像猴子、猩猩了,可对人走路的姿势以及生活方式似乎都生疏了,害得我俩又花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来恢复我们原有的生活习惯。

郭玲玲,历史科代表。我和她关系稍好点儿。有时候,借支笔,讲道题,她都会帮忙,有时我也经常逗逗她。不过,我俩更多的时间是切磋演技,而比赛项目总是选择哭戏。就是说我俩“六眼相对”(因为她戴眼镜),然(ran)后比谁先流出眼泪来。这还难得住我?保准一会儿就会“泪飞顿作倾盆雨”了。可是她身边总是会有一个同学在旁边逗我笑,因此我总败在她手下。

总之,我们四人时而好,时而吵,不过吵过之后又会和好,真算得上铁哥们儿。你羡慕了吧?

[关于友情的作文:我和三位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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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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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伙伴,我的小伙伴是张芳祺,她是一个“暴烈女”。

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好像谁往她眼睛里加了泉水一样。她的鼻子很有趣,从侧面看像一个小小的滑梯,从正面看就像一朵小小的云。她的嘴巴最特别,嘴唇变幻无常,瞬息万变,哭的时候嘴唇上面短,下面长;说话的时候两片嘴唇像香肠;生气的时候,两片嘴唇合在一起,像两朵棉花。

张芳祺很暴烈,班里人称她为“暴烈女”。有一次,张芳祺刚要走进教室,我们班最调皮的张小毛就对他的几个小伙伴说道:“咱们一会儿去吓唬她!”谁知第一个人刚吓完张芳琪,张芳祺便雷霆大怒,大喝道:“你们都给我回位去!谁让你们早晨来了不学习的?”哪几位同学有的说:“张芳祺饶了我们吧!”有的赶紧回位坐好,还有一个在一旁小声地说:“真是暴烈女!”可张芳祺呢?不管他们怎么求饶,就是不肯原谅他们,让他们抄写生字,然后领着大家朗读课文。老师来了,满意地说:“真不愧是班长!”张芳祺听了,开心地笑了。

“暴烈女”张芳祺,她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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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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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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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小伙伴的作文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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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在生命中,都需要有一个真正的朋友,然而真正的朋友,是在你陷入困境时,能够拉你一把;是在你面临悲伤痛苦时,能够安慰你;是在你感到茫然时,能够帮助你,这样才是一个真正的朋友。有了朋友,你的生活就不会感到孤独,而是感到快乐。

还记得,小学三年级时,每一节下课,我几乎都跟他在一起玩乐,也就是这样我们渐渐变成了好朋友。有一天,在玩乐的时候,我跌倒了,可是他不但没有嘲笑我,反而问我有没有受伤,我才发现他是我真正的朋友。

由于在我的生命中有他的出现,让我深深的了解到有朋友的美好。他总是会在我感到困惑,给我解答;他总是在我无聊时,带给我幽默;他总是在考试前,找我一起复习。现在的他,虽然已经跟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可是我跟他都还是朋友,他有时会找我出去玩,而我有时会打电话跟他一起聊天,证明了我跟他的友谊不管是遇到什么事,都还存在。

培根曾说:“缺乏真正的朋友,才是最纯粹最可怜的孤独;没有友谊则此世不过是一片荒野。”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能够跟自己聊心事,彷彿跟父母一样的真正朋友,生活就不会感到空虚。我要感谢他陪我度过小学生涯。

因为有他,我才能在小学生涯中感到快乐,因为有他,我才能在受创时重新站起来;因为有他,我才能在受创时重新站起来;因为有他,我才能感到无比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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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说说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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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叫刘阳。他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乌黑的短发,不大不小的鼻子,还有一张嘴巴。

刘阳玩滑板很厉害。有一次,我在楼上休息,忽然,刘阳在熟练地玩着自己的滑板。只见他把身子甩来甩去,就像一条鱼在水里游来游去。他的速度由慢渐快,最后在处拐弯角绕了过去,还不停地摇着头,看上去真像一位神气十足的老板!

刘阳的玩滑板虽然厉害,但是性格内向,尤其是爱哭。有一次打篮球,他约了一个和自己打篮球。到了篮球场,他约了一个人和自己打篮球。到了篮球场,刘阳迫不及待地把篮球往篮球筐奋力一扔,结果没进筐,反而弹了回去,不小心打在一个人的脸上。那个人很生气,便用手在刘阳的脸旁怪模怪样地弄了一阵子。这时,刘阳“哇哇……”地哭了。一面哭,一面骂道:“死八婆,有毛病!”幸好一个大哥哥跑过来阻止了刘阳的哭声,刘阳才不哭了。

你看,这就是我的小伙伴。我希望他能少哭点儿,不用哭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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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小伙伴作文范本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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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有李华、杨芸、杨陈陈、夏新等很多人,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二(七)班的李华。

他属虎,比我大几个月,高矮和我差不多,留着小寸头,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像两颗黑葡萄。由于我们的妈妈经常在一起玩,所以我们也经常一起玩。

他走路时张牙舞爪,不是在树杆上踢一脚,就是在栏杆上拍一巴掌,活像个孙悟空,让他妈妈和老师可没少操心。你别看他做事时有些漫不经心,其实他对学习还是很在乎的。

有一次,他在我家做作业,不一会,饭做好了。我迅速的吃完饭,便做作业去了,而他还剩大半碗,他也连忙往房间里钻,一边溜一边说:"我也不吃了,吃饱了。"妈妈看出了他的心思,立刻把我叫出来说:"你等他吃完了再做,去陪陪他。"我马上回到沙发上看书,他也迅速回来端起饭碗,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时冲着我笑呢,好象在说:"哈哈,你还不是得乖乖陪我、等我!"

过了一会,他吃完了,我们又接着做起作业来。大约过了十分钟,我就做完了,我悄悄地溜进他做作业的房间,站在他背后,发现他把"具体"的"具"字少写了一横。我用手一指,还没等我开口,他已经拿起了橡皮,正准备擦掉,妈妈进来了,她说:"别擦,再加一横不就行了吗?"他的回答却超出我的预料,"这个字错了就应该擦掉重写,作业可不能马虎。"他马上擦掉了重新写好,才继续往下做。看到这里,我脸上一阵阵发红,每当我写错字时,不是添画修改,就是用透明胶粘贴撕掉再写,妈妈经常笑话我是个"补丁专家"。看来,我还得好好学习他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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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夸夸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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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位非常喜欢画画的人——XX,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为什么是我最好的朋友呢?原因就在这里: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课间我正在画画,看见了XX,“你在画什么?”我好奇的问。“我在画军队。”XX说。“哇!你也画军队啊!”我大声的说。“难道你也画?”XX说。我们就这样说着,慢慢的,就成了好朋友。每天下课还总是一起画呢!

他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灵活的双腿,一跑就像箭一样快。虽然跳绳跳得不好,但是我有时候也会很努力的教他。还有那个圆圆的小脸蛋,人见人爱。

他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学习非常好。比如说一节语文课上,有一个很难的字,老师让我们说它的部首,我们都鸦雀无声。突然,XX举起手,大声的把答案说了出来。“对了!”老师高兴的说,他还是副班长呢!

他还有一个特长:游泳。放暑假的时候,那还是个炎热的夏天。我去游泳的时候,看见了XX,他比我游得快多了,我跟他比赛的时候,我才游了一半,他就游到了终点,怎么,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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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小伙伴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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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张山那呆头呆脑的傻样!可是“人不可貌相”张山那双手巧得很呢!不信你听我说。

有一次,我从市集上买来一块黄泥,就把张山拉到我家来,拿出我新买的泥人“天外天”—县太爷。张山看了说:“行啊还真像九品芝麻官。”我把右手靠在张山的肩上说:“哥们,就找这个做吧!”张山点点头,从我的写字台上把泥人捧在手里观察了一会儿,就拿起黄泥在台上滚了滚,揉了揉,捏了捏,三下两下县太爷的身子就要诞生了,他又拿起刻刀把双臂刻好,张山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把凹凸不平的地方刮掉,又在县太爷身上刻了些花纹。他又揪起一块黄泥,在桌子上团了团,搓了一个团,这便是县太爷的头,张山又抄起刻刀把县太爷的五官刻完整。不一会儿,一个滑稽可爱的县太爷诞生了,他再把铁丝做成官帽,这个作品就完成了。我张山说:“哥们,你真是巧手张山啊!”

后来张山还获得了奖。最后我在家苦练做泥人。我曾经请教个他,每次他都耐心的帮助我。

我给张山起了个外号“泥人张”我对自己说:“要继承泥人张,超个泥人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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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你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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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标准的瓜子脸,一头浓密的黑发,两只浓眉大眼,再加上一副黑色的眼镜,看起来很有学问的样子,他就是我的好朋友刘阳。

前几天,风和日丽,阳光明媚,万里无云,一年一度的学校运动会在区体育场拉开序幕。同学们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了看台上。我既高兴又紧张又兴奋,因为我马上要参加400米竞赛了。

“请六年级参加400米的同学到主席台集合”,听着广播中的通知,我知道终于到我大展身手的时候了。我心想,400米是我最擅长的项目,只要发挥正常就一定可以取得前三名。我在心里默默给自己加油打气,同我一起参加的还有刘阳。他比我跑得慢,但它同样不容小觑。我们在一起在起跑线做准备活动。

“砰!”只听一声枪响划破了长空,顿时我的杂念飞到了九霄云外,奋力地迈开大步奔跑起来。在一开始的时候我稳居第二名,落下第三名好远,但我定睛一看,第一名竟是刘洋,他怎么可能跑第一名?不行,我一定要超过他,不然会被同学们笑话的。比赛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其他选手都渐渐没有了体力,而我却暗暗自喜。哼,我还留着体力呢,我一定要超过刘洋取得第一名。

正当我想加速时,脚底下突然拌蒜,我诶呦大叫一声,重重地摔在了跑道上。看台上的观众发出一片惊叹,我感到尴尬极了,脸涨得跟苹果一样红。正当我想挣扎起来时,只见一双温暖的手把我搀扶起来,我抬头一看,正是刘阳。他对我说:“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我被他搀着,一瘸一拐撤出了跑道。这时,第三名已经冲到了我们面前,一眨眼到了终点。我握着刘洋的手,那不争气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涌出眼眶。刘洋为了看看我有没有受伤,失去了几乎到手的第一名,这是多么伟大的友谊呀。赛场上想起了热烈的掌声,刘洋笑着安慰我说:“朋友比第一更重要”!

这就是刘阳,我的好兄弟,我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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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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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走,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每当听到这首周华健的《朋友》我就想起了我的伙伴——黄怡芸。

黄怡芸既是我的伙伴又是我的朋友。她爱说爱唱,长得很可爱,圆圆的脸上总是挂着灿烂的笑容。粗粗的眉毛下有一双宝石般的大眼睛,她的鼻子又扁又平,小小的嘴巴能说会道,简直可以用伶牙俐齿来形容。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总是随意的扎成一个马尾辫。

我和黄怡芸很要好,一下课就聚在一块儿,这不光是她长得可爱,更重要的是他帮助同学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有一天放学,我们手拉手回家。在路上,我看中了学校路旁小店中的小零食,很想买,可是没带钱。此时我想起了一句话形容我很好:“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于是,我拉了拉黄怡芸,问她:“黄怡芸,你有钱吗?借我一点吧!”“我有啊,怎么了,你要钱干什么?”黄怡芸疑惑地问我。“啊哈!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借我1元吧!我知道那家店里有卖南京板鸭和拖肥,可好吃了!放心,我明天就还你!”我有点儿巴结的对黄怡芸说:“求求你了,你借我1元,大不了我明天还你2元不就行了!”

“不行,我才不借呢!”黄怡芸坚决的说。“嘿!你真小气!”我甩开了她的手,生气的抛下她往家里跑去。“徐易如——”黄怡芸还想说点什么,可我已经头也不回的跑远了。

我边跑边想:“哼,这个黄怡芸,可真小气!亏我们做了这么多年的好朋友,连1元钱都不借我,干脆绝交算了!”

晚上,黄怡芸打来了电话我也不接,她从QQ上发来的信息我也不看,我还赌气的把她从我的好友名单中删除了。

第二天,黄怡芸和我说话,我也不理睬她,只当她是个隐身人。

就这样过了好几天,有一天上学,第一节课下后,因为第二节课要考试,我便检查了一下我又没有带齐文具 ,结果我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忘带修正带了!我向周露丹借,可是她不借,几乎所有的同学我都问遍了,可他们不是不借就是只带了一个修正带。正当我急得团团转时,耳边响起了黄怡芸的声音:“徐易如,你怎么了?”“我,我忘带修正带了。”我支支吾吾的回答。“哦,原来是这样啊,反正我有两个,就借你一个吧!”我惊异地看着她,映入眼帘的是她友善的微笑。

“那上次……”

“上次我不借你钱是因为路边的小店里的零食既不健康又不卫生,吃了对身体不好。”

“那这次……”

“这次是因为朋友有难,即使是刀山火海也要帮助朋友啊!”

听了她的话,我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的啊!对不起啊,我错怪你了。”我有点儿不好意思的说。“哦,没关系,我们是朋友啊!”我和她都笑了。

黄怡芸就是这样一个团结互助的伙伴,我和她是永远是我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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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伙伴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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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她的名字叫姚梦璐。身体长得胖胖的,圆溜溜、红彤彤的小脸蛋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散发出智慧光芒的大眼睛,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小巧的鼻子,洁白的小牙,可爱极了。

她是一个爱唱的人。有一次,她过生日,我们去歌厅,她从进去拿起话筒,就没放下过,我只好给她伴舞。

她是个爱助人为乐的人。在一个礼拜天的下午,我俩一起去英语班学习,粗心的我忘记带橡皮了,正在我着急的时候,一个胖乎乎的小手伸了过来,我这块橡皮给你用吧!放学的时候,妈妈没有来接我,她又主动帮我给妈妈打电话。她对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关心、帮助。

她还是个懂事、勤快的人。记得有一次我去她家玩,我俩正玩的起劲的时候,她看见妈妈正在拖地,就急忙跑过去帮助妈妈,休息的时候她又给妈妈拿来了雪糕。

瞧!这就是我的小伙伴姚梦露,她不仅长的漂亮,懂事、勤快,还乐于助人。她真是我的好伙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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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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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伙伴。他有一双机灵的大眼睛,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嵌在鼻梁上,一张在阳光下略有黄褐色的脸,让他在人群中格外的显眼。别看他身材略显矮小,他可是校排球队的一员呢?

说起他,有一件事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一天,他正在教室里看书,突然,门外传来了阵阵嘈杂声,夹杂着漫骂和怒吼的声音。这事情有点儿不对头!我想,于是叫上他,一起出门看个究竟。

一到门外,我们才发现声音的来源----两个互相争吵的同学。一个人手中,拿着一件衣服----坏得不轻!左边口袋破了,拉链被拉掉了四个齿,上面满是尘土。周围早已是人山人海,有的人摆着一幅幸灾乐祸的表情,有的人脸上写着“爱莫能助”四个大字,更多的人则是一种看热闹的架势。

这情况肯定不太好劝,眼看两个人吵得脸红脖子粗,我们一合计,分头行动。我对一个争吵中的同学说,老师叫他发下本子。待那个同学走后,他开始对剩下的同学劝说:“你们是为了那衣服,是吧?我觉得你们俩都没有错,但是,为了一件衣服就损失同学间的友情,也太不值了吧?再说,你们天天得见面,多尴尬呀!是不是?和和气气、开开心心地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多好!”那同学觉得说得有道理,便主动去找另一个道歉去了,不一会儿,他俩就手牵手,蹦蹦跳跳地走了出来。

他就是我的好伙伴,我们班的“和事佬”,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化解了一起小纠纷,你猜到他是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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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小伙伴狗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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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下半年,妈妈从小舅婆家里买了一只小,把这只小狗送给了外婆饲养。

这只小狗可爱极了!你看,它身上那金黄金黄的毛,就犹如毛茸茸的地毯。它的四肢强壮有力,跑起来快如飞。小狗的眼睛闪闪发光,只要一有动静,就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前方。它的耳朵竖立着,显出一副机灵的样子。弯曲而高翘的尾巴真像猎狗一般的神气。更有趣的是外婆还在小狗的脖子上挂了一个红色的小铃铛,只要小狗一跑起来,就会让大家听到“叮当、叮当”的响声,好听极了!

小狗最喜欢吃骨头了。记得有一次,我们全家人在津津有味地吃饭,小狗乖乖地站着,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桌子上的饭菜,好像在说:“主人,给我一块骨头吧!”我见了,马上夹了一块骨头给它。小狗一把咬住骨头,有滋有味地啃了起来。

小狗可勇敢了!记得有一次,小狗跟我玩捉迷藏。等小朋友们藏好了,我与小狗一起去寻找。忽然,我的面前窜出一位不速之客。开始,我吓了一大跳。过了一会,我静下心来,拿来手电筒并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大猫咪。小狗马上撒开四腿,箭一般地跑了过去,一边飞快地奔跑,一边凶猛地大叫“汪、汪、汪”,好像在说:“快滚开,快滚开!”吓得大猫咪“喵、喵、喵”地尖叫着逃离了现场。

小狗和我可好了!每当我到外婆家玩的时候,小狗总跑过来,甩甩尾巴,好像在与我打招呼呢!每当我睡觉的时候,小狗就在门前站岗。每当我离开外婆家的时候,它总是送了一程又一程。

小狗,我的好伙伴,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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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伙伴作文45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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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时代,我见过的人数不胜数,但有一个小伙伴却让我十分难忘,她就是小晶,是我的好朋友。

她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水灵灵的大眼睛,浓浓的眉毛,翘翘的鼻子,一张十分可爱的樱桃小嘴,笑起来有些可爱的小酒窝。走起路来,小辫子一跳一跳的,十分活沷。

小时候,我们俩经常在一起做游戏,一起骑车,一起游泳和捉蝌蚪……大家都笑着说我们俩简直是一对好姐妹。

有一次,我们一起在小区做手工。为了做笔筒,我剪着一张紫色的卡纸,把它分成两个长方形,剪下的碎纸,我随手丢在了地上。小晶见了,站起来,弓下腰,把纸拾起来对我说:“你怎么能把纸丢在地上呢?”我眨了眨眼睛,莫名其妙地说:“这些纸不用了,我们的材料足够了”,边说边向小晶抖了抖手中的材料。“可那时的我并不这么认为,看!小晶胸有成竹地说。只见她把我扔在地上的碎纸在手中折来折去,不一会儿,一个神奇的秋千架和一只栩栩如生的千纸鹤就中她的手中变出来了。小晶说:“你看,漂亮吧,而且还很好地保护了我们的小区环境哦!”我的脸有点儿红,向小晶投去了敬佩的眼光。

后来,小晶和她爸妈一起移去了上海,我们再也没有见面了。但是与她发生的往事却总在我心头萦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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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写人作文500字: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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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燕和我是邻居。我们俩虽然不在一个班,但是我们常常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她是我最要好的小伙伴

小燕是中队长,她个子不高,大大的眼睛,一小两个小酒窝。她多次被评为“助残标兵”。

有一天放学后,小燕来找我,“你写完作业了吗?”“写完了。”我以为她来找我跳皮筋。“走,咱们俩到李阿姨家去看看。”她对我说。我犹豫了一下,就同意了。

李阿姨住在我们学校附近,她和她爱人都是盲人,身边有没有子女。夫妇二人都四十多岁了。由于他们再生活上有很多困难,号召我们少先队员要经常到李阿姨家做好事。

来到李阿姨家,小燕敲了俩下门,只听见里面喊:“谁呀?”“是我,李小燕,阿姨。”“进来吧,快进来!”我随着小燕走进李阿姨家。只见李阿姨一个人做在椅子上,“闫叔叔呢?”小燕关心地问。“在里边躺着呢!”“怎么啦?”“这两天有点感冒。”“吃要了吗?”“吃了。每事,过两天就好了。”

屋子里有点乱,地上也很脏,小燕拿起笤帚轻轻地扫着地,我也动手收拾屋子。小燕打开炉子一看,火灭了。“阿姨,火灭了。”“我说这屋子怎么这么冷呢!”小燕急忙到院子找来劈柴,把废煤夹出来,往炉膛里填上柴,她说柴要放松散些,这样才着的快。柴烧了一会儿,只见小燕往火里先放了一乏煤,再放一块新煤。她一边熟练地点着炉子,一边对我说:“这样点火,炉子着的快。”我心里想:我和小燕家住的都是楼房,家里都是暖气。我根本不会点炉子,她却做得这么好,小燕每星期都到她家来,每次都帮助做各种家务活。为了让李阿姨和闫叔叔能经常吃上饺子,小燕还学会了做饺子馅,包饺子呢。

不一会儿,炉子生好了,小燕把水壶坐在炉子上,屋子渐渐地暖和起来了。

回来的路上,我对小燕说:“小燕,你可真了不简单!”小燕看看我说:“其实也没什么。以后咱们俩每星期到李阿姨家来一次,你看他们生活得多困难啊。”“好,咱们一言为定,再来,一定要叫上我。”

我很高兴,我为我有这样一个好伙伴而感到自豪,我也要像她那样去热心的帮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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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远方小伙伴初中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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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下册第六单元的作文是给手拉手小伙伴写一封信。可是手拉手的小伙伴是谁?他们在哪里?他们那里的学习生活情况怎么样?我们一点也不了解。怎么让他们打开话匣子,写好这封信呢?我随手翻看了书架上的杂志,一本《小学阅读指南》落入眼帘。在“佳作精品屋”这个栏目中,有很多跟我们班学生年龄相仿的孩子,他们作文中叙述的生活,也和我们班的孩子相仿,更妙的是,文中小作者的地址姓名邮编都非常详细。可以让他们与精品屋中的小作者手拉手,互相沟通交流,也可以让他们联系实际学习信封的写法。

有了这个想法,在上课时,我先让学生自己读了第六单元的作文要求,大家圈画了作文要求——给远方手拉手的小伙伴写一封信,又找出了作文提示,介绍一下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畅想一下沟通交流的方式方法,最后又学习了信封的写法。

可是仅仅看了这个要求和提示,还有很多学生不知道写什么好。于是,我让学生打开阅读指南,找到精品屋,找到了自己喜欢的文章,找到了小作者的地址邮编。一个学生选的是《课桌的自述》。这篇文章生动叙述了小主人对课桌进行拳打脚踢,结果课桌缺胳膊少腿,摇摇晃晃。后来小作者倡议大家要爱护桌椅。读了这篇文章,很多学生找到了共鸣,因为他们的桌椅也曾经遭过殃。另一个同学选的是《找蜗牛》,因为他们也在操场的大树上寻找过蜗牛。还有个学生选的是《北大,我来了》,不难看出,上北大也是他的心愿。这一篇篇生动有趣的小作文一下子打开了同学们的话匣子。面对精品屋中的小作者,他们有很多话要说,有很多问题要问,这样一篇篇充满真情实感的信件很快写出来了。

作文写好后,孩子们又在四人小组内互相读了读,互相进行了修改,还学着写了评语。下一步我给孩子们的建议就是把写好的信寄出去,祝愿他们能够通过这次交流学会写信,交上朋友,共同进步。

这次的作文指导,让我感觉到学生写作文,除了要注意写作方法的指导,还要注意写作内容的提示,要站在学生的角度,设身处地替他们想一想,该怎样写,该写些什么,让他们从内心感觉到写作文的好处,爱上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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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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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老师经常教育我们:民族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让友谊像花儿一样绽放。因为新疆是多民族地区,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最好的民族伙伴。

我的民族好伙伴,是一个蒙古族的男孩,名叫董文灏,他是我妈妈同事的孩子,他就读于乌鲁木齐市七十八中四年级;他性格开朗,活泼可爱,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那是冬季里的一天,我们在花园里玩。花园里的草坪、树木、房屋像披上了一层厚厚的大棉袄。我们两个拿了一个大大透明的塑料袋在一个小坡上滑来滑去,开心极了!滑一次又一次,我们玩的不亦乐乎!不知不觉中时间就过去了。

唉!该回家了。于是,我们就商量好走近路回家。可是,我们都被这些雪所迷惑了,他们像一个个调皮的小娃娃似的挑弄着我们。董文灏的新白靴被雪弄脏了,还好我的鞋没什么大碍?只需拿雪擦一擦。可是他的鞋不好擦干净,董文灏快急哭了,他奋力的擦着,我也赶快去帮忙。我先用雪给他擦,又拿出我身上的手帕纸给他擦。擦了好长时间,他也连忙像我道谢。我大方的说:“我们民族之间应该团结,我们是一家人。”他感动的热泪盈眶。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每当听到这首歌,我就想起了我的蒙古族朋友董文灏。我们要团结起来,不但要和身边的民族朋友相处好,还要认识更多的民族朋友,成为一个其乐融融的民族大家庭。让友谊像花儿一样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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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作文-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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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人,她天真可爱,活泼开朗,长着一对双眼皮的大眼睛,留着一个小蘑菇头,脸蛋儿肉嘟嘟的,很好看。

别看她个子小小的,可有着大大的正能量。她每次看见大朋友欺负小朋友,她就上去阻止大朋友。这样一个人便是我的闺蜜。

我和她基本上可以算是心有灵犀。比如说我们每次考试的成绩都一样,错的地方也一样。而且我们许多一样的特点,比如看电视啦、做游戏啦、听音乐啦,而这些,都不是我想说的。我们最大的特点是:我们不用说话, 给对方一个眼神,就可以知道对方要干什么。也许,这才叫心有灵犀吧。

我每次玩游戏的时候,总是喜欢叫上她过来和我一起玩。我和她以及其他三个女生在音乐课上有个组合。我们五人在音乐课上表现的算是挺好的,可是,还有美中不足的。不足在于其中只有我、我的闺密和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我们三个表现还不错,就是有两个人拖累了我们,所以就美中不足了。但是如果是我们两个人表演的话,那叫一个完美

我们永远都会是最最好的闺密!

[小学作文-我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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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伙伴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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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伙伴吧!我就有一个天真、可爱的伙伴。

先说她的性格吧,她很坚强,不爱哭,是个很活泼的小女孩。虽然她比我小,但她非常开朗。在我难过的时候,她会把我逗得哈哈大笑,一直都合不住嘴。在大人不在家的情况下,她会嘟嘟囔囔的、不情愿地写着作业,作业一但写完,又会高兴的大喊大叫,表示庆祝。

她长的不漂亮,黑黑的皮肤,脸扁扁的,一双鬼灵精怪的小眼睛,小塌鼻子,一笑起来眉毛和鼻子挤在一起,嘴里露出几个豁牙,像开着的一朵小菊花一样,衬着她头上的几根小黄毛,逗极了。

如果她一生气,脸色通红,撅着嘴,嘴上可以挂一个小油壶呢。

有一次我们出去玩,走过篮球场时,一个球猛得一反弹,一下子就弹到了她的脸上,可她不但没哭,还坚强地说:“好玩,好玩!”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我非常非常累,妈妈也不在家,我和她一直坐在大门口等妈妈回来,可是怎么等也等不回来。最后她说:“姐姐,你坐着别动,让我回家看看家里有没有人吧!”她飞快地向家跑去,后来她又满头大汗地跑到大门口,叫我回家,原来家里已经有人了。

听我说了这么多,你一定很想知道这么懂事的小姑娘是谁了吧?

她就是薛艺——我的七岁小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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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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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童年生活中,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小伙伴。其中徐思静是我最喜欢的小伙伴。

在小时候,她给我留下的印象很不好。自满、骄傲、看不起别人,大家打心眼里讨厌她,终于,她转学了。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我们大家都把她忘记了。没想到,暑假的一天骄阳似火,火辣辣的太阳当头照,我只好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叮铃铃,叮铃铃”电话铃响了,我急忙去接电话。一个陌生而又熟悉、诚恳的声音响起。“陈冰倩,你好,我是徐思静,以前的事是我不对,请你原谅。”一下子一种无声的东西往下落。没想到这几年,徐思静竟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我含着热泪说:“没关系,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我们还是好朋友。”“嘟”一声电话挂断了。我悻悻地离开了电话机。我多么想再与徐思静通会儿电话呀,可她却无情地挂了电话。

我不光喜欢她那知错就改的品德,更喜欢她那助人为乐的精神。一次,我和她一起去旅游,一路上的风景美不胜收,引人入胜。这时,我们看见一个小朋友在马路上玩。徐思静说:“我们叫小朋友赶快离开马路吧!”我却说:“别管她,咱们走吧。”她很不忍心地继续往前走。突然,一辆车子从小朋友的背后开来。小朋友没有发觉,还在玩。徐思静听到汽笛声,就知道小朋友有危险,她猛地一下子转过头,看到了汽车,看到了小朋友,看到了他们之间的距离。她一下子飞奔了过去,跨过了栏杆,一个箭步飞身,抱着小朋友冲出了马路。在场的人都赞扬徐思静,说她是少有的爱帮助人的独生子女。听到表扬,徐思静微微地笑了一笑说:“这没什么,这是一个少先队员应该做的事。”众人听了她的话,更是赞不绝口。可是老天不长眼,就在今年那金灿灿、黄澄澄的季节就要来临的时候,徐思静却因车祸丧失了自己那宝贵的生命。老天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为什么,为什么?徐思静虽然死了,但她那种品质在我心中生根、发芽。这些品质将永远激励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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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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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和他相处了,但是她却让我无法忘记。 假期里,我在外婆家的一片空地里玩耍。突然,一个女孩冒然地闯进来。我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皮肤黑黑的,一看就知道经常到田里干活;眼睛挺大却眯缝着;头发乱乱的,好像好久没整理似的;身穿一件红色花衣服,衣服脏兮兮的;脚上的鞋也破了好几个洞。我心想:这个人真土什么年代还穿着花衣服,一定没见过什么大场面的,十足一个地道的乡下人。

他走过来,一边盯着我,一边说:“你好,我叫小花,我想和你做朋友,可以吗?”听了她的名字,我觉得她更土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还是想和她交朋友。便点头答应了。她便成了我假期的朋友。 小花是一个活泼天真的女孩,他的脑子里总有很多新鲜的事,是我不知道的。她告诉我,我是她第一个朋友,因为其他小孩子都嫌她穷,纷纷都不理她。可能因为这件事,加深了我和小花的友谊,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一天,我和小花一起出去玩,准备回家时,我感到很口渴。小花指着一颗三四米高的果树说:“我们摘果子吃吧。”我听了,找到一根竹竿,准备把果子打下来。小花却拦住了我:“这样果子掉下来会摔坏的。”我放下了竹竿,干脆两手紧抱住树,两脚盘在上面,手脚并用往上爬,可我只爬了一尺来高便爬不动了,急得我满头大汗。一不小心,两手没抱紧,我便重重地摔倒在地上,疼得我哇哇大叫。

小花看着我的狼狈样子,捧着肚子笑。只见小花抓住树杆,脚踩着树桩,身子往前一靠,脚用力一蹬,一直重复这这几个动作。一下子,她轻松的三下两下便爬到树上。望着她轻捷的动作,我的脸红了。她坐在树杆上,摘下了许多果子给我吃。我们一边吃,一边回家了。 假期结束了,我该回去了,我该与小花告别了。临走时,小花西欧难过了我一片叶子。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了,但是她的天真活泼我依然记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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