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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我的小伙伴作文汇编3篇 作文怎么写优秀20篇

我们的童年都有许多小伙伴,而童年的友谊是最纯真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小伙伴作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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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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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小伙伴的作文

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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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可我最好的小伙伴。她的趣事很多,最搞笑的是下面的两件事。

记得有一次,他给我说过的事,她的故事经过是这样的:她见她的爸爸用刮胡刀在脸上刮。她便问爸爸:“女的还用刮胡子吗?”她爸爸说:“女的哪有胡子,不用刮。”她怕爸爸骗她,就试了一试,一刮一刮。回家后告诉爸爸,爸爸笑得合不住嘴。

她喜欢笑,给她讲一个笑话,她就能笑半天。考试考不好了。就说:“没事没事,都过去了,再说,没考倒数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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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泰迪狗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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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是一只泰迪。是从一位阿姨那儿得来的,我抱着它回家,放在客厅里,它一下来就东瞧瞧,西望望,全身一团咖啡色的绒毛在地上慢慢地滚来滚去,对什么都好奇,闻闻这,闻闻那么,熟悉了一阵,就在角落里的一张软软的地垫上蜷成一团享受着新家。我想:好一个聪明的狗狗。

狗的聪明,更表现在叫声,步态,与吃相中。

狗的叫声,如同大喇叭般响,只要门口有一点儿动静,它就会大声狂吠。甚至门外有人悄悄走过,它也要叫。哈哈,这样,小偷就不会来我们家了。

狗的步态,非常多变。它开心时,会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尤其是我们早上起床开门,它用嘴儿和前脚不停地靠近你的腿,希望得到你的抚摸;它伤心时,好像双腿上挂了一个铅球似的,走起来非常沉重,一减往日的活泼样儿;当主人忧伤时,它会像马戏团小丑一样走路左摇右晃的,忽然又停下来,静静地在你脚边陪伴你,陪你弹琴,陪你读书。它不仅能有知心术,还会辨别食物的味道。

狗的吃相,常常使我发笑。它吃了一口自己的狗粮,摇了摇尾巴,飞快地跑到我的脚下,用头蹭你的腿,然后熟练地抬起前爪,立在那儿作揖,像只猴子。我看着它,它也看着我,眼巴巴的。后来,我吃了一口菜,它就舔了舔舌头。我扔了一小块辣椒下去,它连碰都不碰。我又放了一片青菜在旁边,它马上一口咽了下去。

我的小伙伴,它聪明伶俐,可爱活泼,给我们家增添了许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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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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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小伙伴是我的同桌曹xx。她是个可爱的小女孩,长着水灵灵的大眼睛上有一双弯弯的眉毛,尖尖的鼻子,小小的嘴巴,留着蘑菇头,头发非常的黑,看上去又机灵又淘气。

她最擅长打乒乓。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同学们有打篮球的,有打羽毛球的,有打乒乓球人。最精彩的就是我和曹珂滢的乒乓球比赛了,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我会赢她,可是最后打了几场以后,曹珂滢连赢我三局,她乒乓打得又快又狠,想赢她真不容易。

还有一次,我和我的弟弟还有曹珂在我们院子里比跑步,妈妈说:“一、二、三跑!”我和弟弟还有曹珂滢像离弦的箭一样跑了出去,跑了很久很久才跑到终点,只听妈妈说:“第一名曹珂滢,第二名王天素。”看来,跑步又输给她了,我真不甘心。我说:“我们来比写字吧。”于是,我和她比赛写字,最后还是像上次跑步的名次一样,又让她抢了第一名。

这几次比赛,让我知道,无论是运动还是写字,曹珂滢都很好,我应该向曹珂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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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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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要分开了。虽然舍不得,但也是不得已。因为友谊的可贵,我们都很珍惜。

我有一个小伙伴,我们经常在一起玩儿,她长得个子和我差不多高,很瘦。一头乌黑的长发,单眼皮,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黑的眼镜,,还有一张樱桃般小巧的嘴。她的耳朵异常灵敏,仿佛只要发出一点声响就能听见。

她没有几个朋友,也许和她那孤僻的性格有关,她除了C家族我们这几个朋友之外,再没有别的朋友了,在我们C家族里没有秘密。她很喜欢和我们在一起玩儿,我们经常去逛街。记得有一次,我们几个同学一起去逛街,她和我们一起照大头贴、和我们一起去蛋糕店吃蛋糕,喝珍珠奶茶,最后我们快要解散的时候,她还送了我一只米黄色的玩具狗,到现在我都还一直很好的保存着。

我们现在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要分开了。虽然舍不得,但也是不得已。因为友谊的可贵,我们都很珍惜。

记得刚转学到那个学校的时候,谁也不认识,最先认识的就是C家族里的人,(那时候还没有建这个群)也许是因为C家族里的人的性格都很像吧!

一经我的介绍,你就知道她是谁了吧!—没错,她就是C家族的创始人,Cyll~熙小宝,刘文玉。我相信,我们会永远都是好朋友,友谊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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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学我的小伙伴400字作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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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吗?我有一个最好的小伙伴,她的名字叫胡若琳。

三年来我们一直是同班同学,一起学习,一起游戏,一起快乐成长。 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乌黑浓密的头发,洁白整齐的牙齿,那五官组合起来是那样的协调好看。但是,我喜欢她并不是单单因为她长得漂亮,而且在生活中她还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榜样。

记得有一次,是一个炎热的夏天,中午休息的时候我们都在操场上玩,上课的铃声响了,同学都拥进教室,有一个低年级的小学生由于个子很小,又被其他同学给绊了一下,不小心摔倒了,看见膝盖擦破还流了血就害怕的哭了起来,看到这种情况我们都稍微的迟疑了一下,但还是都跑进了教室。只有胡若琳停了下来,她扶起那个小姑娘,一边轻声的安慰她,一边扶着她艰难的向校医务室走去,直到校医阿姨帮助包扎好伤口,又把她送回班级才离开,面对小妹妹的连声感谢胡若琳只是轻声的说了声:“不用客气。”就轻轻的离开了。 已经上课了,我把胡若琳迟到的原因告诉了老师,正在这时,胡若琳轻轻的敲了敲门走进教室,教室里立刻响起了掌声,那掌声热烈而持久,在掌声里,她笑了,笑得那么美、那么甜。

[小学我的小伙伴4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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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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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她叫陈莹玉。

她长得很像电视上的美少女。拥有一对柳叶似的眉毛,水灵灵的大眼睛,长长的眼睫毛,在高高的鼻梁下面有一张可爱的樱桃小嘴。最好玩的是她那大大的耳朵和清纯俏丽的发型。

你可别被她那文静的外表给唬住了,她可是个爱管闲事的“辣妹子”,说起道理来滔滔不绝。记得上一次,两个同学在吵架,互相扯着对方的衣襟不放,“辣妹子”又走过去了,大声说:“怎么了,同学之间不应该为了这点小事情而伤害了友谊呀!打什么架,一会儿招来老师,我看你们怎么办?”“辣妹子”大道理套小道理,说的吵架的那两个同学脸红到了耳根,马上握手言和了。

不过“辣妹子”也有文静的一面。自习课上,老师没在,大家都吵得天翻地覆,唱歌的唱歌,说 话的说话,唯有她静静的坐在椅子上看书,雷打不动。

我也很喜欢她的字画。她写的字,大方而不粗俗,看着她写的字,心中仿佛有一阵清风拂过,有一股叮咚的清泉在滋润心田,连老师都很赞赏呢!她画的画更是不言而喻,犹如真的景象在眼前浮动。她长大后一定是个书画家!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陈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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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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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你们知道什么是小伙伴吗?有的人说:“小伙伴是与你年龄相仿的人。”有的人说:“小伙伴是能与你一起经历风风雨雨的人。”还有人说小伙伴是能永远支持你的人。”而对我来说,小伙伴是能在我受伤时,扶我一把的人,是能让我看到希望的人。

我的小伙伴,可是众人皆知的——“两面派”

黑”面派

“叮当——叮当——”上课铃,再一次的悄然想起。“黑”面派

NO.2白面派

“啊!”我忍不住叫起来。当时我与白面派正准备把这高高叠起的作业抱到办公室去。谁又能想到,就在往办公室走的拐弯处,迎面跑来了一个抱着作业的小男孩.我和那个小男孩都倒了,作业也撒了一地。

我不禁捂着膝盖,疼痛,这一把刀仿佛一下又一下的刺着我。“你痛吗?有没有流血?要不去医务?”白面派看着我的受伤之处急切地问。白面派问了好几次,这普普通通的几次问候,让我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你去看看那个小男孩有没有事。”我脸上撑着痛苦的表情说着。不等我说,她就已经扶起小男问了问他怎么样了。把地上的书本收了收给了那个男孩就马上把我背起,背到了医务室,医师不过是把要给了我,白面派却一手抢了过去,轻轻的将要涂抹在我的伤口处。药涂完了。白面派又得将我背回教室,我知道那是很辛苦的。在回去的路上我的眼眶里已有几粒泪珠。在朦胧之中,我看见了白面派的脸颊上的黄豆般大小的汗珠,我趴在她湿湿的背上。

我的小伙伴,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迄今,她额头上的汗珠会永远的滴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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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童年的小伙伴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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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生活在车水马龙、繁华热闹的都市大邑还是生活在草木苍翠、山清水秀的山野乡村,在你的记忆深处,总会在那么一段时光,回想起来,让我们有无尽的情思被牵动。它令我们回味无穷,永生难忘,这就是我们的童年。许多童年时代的玩伴早已各奔东西,变得生疏,美好的交往只留在回忆里。

记得有一年放暑假,我们全家回老家去过暑假。在乡下老家我认识了一位小伙伴,这位小伙伴名叫东东。他是一个聪明顽皮机灵的人,尤其是他那不大却不停地溜溜转的小眼睛,总是让捉摸不透,不知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在乡下的某一天,太阳高挂,天气闷热,人的心情似乎也变得十分烦闷不已。这时,东东出现了。东东好像看出了我因为天气闷热所以烦闷不已的心情,就对我说:“世界上有东京、北京和南京,为什么没有西京呢?”说完他就止不住的笑,等他笑完了,他才对我说:“被唐僧取走了啊!”我恍然大悟,原来是“西经”啊!见他笑,我也笑了,烦闷的心情也立刻好了起来。

还有一次经历十分惊险,更加突出了东东那聪明机灵的性格。有一天刚过了中午,东东提议我们俩偷偷去附近的山洞探险,我虽有些害怕,但看在朋友的份上还是答应了。于是我俩就瞒着大人去了附近的一个山洞去探险。我们走呀走呀,边嬉戏边向前走,不知走了多久,也不知走了多少路。突然,我才发现我们似乎早已迷了路,这时肚子也不争气地叫了起来。看到了前面的地里种了些西瓜,我和东东便跑去偷吃了一个,结果没吃几口就被发现了。面对看瓜人的质问,东东灵机一动,说:“我们是你家的远亲,到这来探亲,结果和家人走散了,就转呀转呀到这来了。”那个人打了几个电话一问,东东的谎话就戳破了。东东略微思索,突然指着远处大喊:“蛇!”然后拉着我就疯狂逃窜。终于,在黄昏时,惊恐至极的我,竟在东东的带领下安全回到了家里。

现在爷爷奶奶都到县城来住了,我们全家很少再回乡下老家了,再也没有见到童年的小伙伴东东。但是每当想起他,我还会咧开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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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描写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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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玲玲是我的表姐,论年龄其实我们只差几个月,但要说起性格我们可就是天壤之别了。在我眼里她很古怪,说起古怪她还就是和别人不一样:她有时花钱毫不吝啬;有时常常为了几分钱而斤斤计较。

这不,我们去买冰棍,回家吃完了她却把棍收起来了,还追着要我那一根。我没好气地指了指纸篓对她说:“那了,你又不是拾垃圾,捡冰棍棍干什么。”她冲我莞尔一笑说:“当然啦!这可是一角钱啊!”“什么,你说清楚了。”她这话让我很纳闷。她拾起纸篓很神秘的接着对我说:“我在存冰棍棒,做模型。”亏她想得出,连一角钱的冰棍棍也省。我又好气又好笑,心想:真小气,连两角钱的冰棍棒也舍不得扔,真是一个怪人。

玲玲的古怪还不止这些呢!说她节省吧,有时又不全是这样。我亲眼看见她花钱大手大脚的。那天她非要我陪她去书店,我禁不住她的软磨硬泡,哎,反正她那么小气,会买什么书?去就去 嘛!她在书架旁边转来转去,还说:“我都看过了,这里有什么别的书吗……”这时她的脚步停住了,被眼前的书架上一本书吸引――《世界未解之谜》。她的眼中 突然闪烁出异样的光芒,书价一百多!我惊讶的望着她说;“玲玲……这么贵,你买啊?”“我要买,好不容易又看见了,我梦寐以求的啊!”玲玲坚定地说。

玲玲那既吝啬又大方的性格真让人琢磨不透,但自从那次的捐款活动后,让我真正了解了她,读懂了她的心。

班里举行捐款活动,别人有的捐10元,有的最多捐20元,只有姐姐,把自己积攒的100元全捐了。当我问她为什么不捐十元时,她却说:“那怎么行?帮助灾区可是大事!捐十元也是捐,捐一百元也是捐,不如有多大力,是多大劲啊!”听了玲玲这话,我几乎流了泪。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既吝啬又慷慨的人,其实读懂了她的心就觉得她也不怪,她只不过是比我更懂得把钱用在做意义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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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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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伙伴。他有一双机灵的大眼睛,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嵌在鼻梁上,一张在阳光下略有黄褐色的脸,让他在人群中格外的显眼。别看他身材略显矮小,他可是校排球队的一员呢?

说起他,有一件事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一天,他正在教室里看书,突然,门外传来了阵阵嘈杂声,夹杂着漫骂和怒吼的声音。这事情有点儿不对头!我想,于是叫上他,一起出门看个究竟。

一到门外,我们才发现声音的来源----两个互相争吵的同学。一个人手中,拿着一件衣服----坏得不轻!左边口袋破了,拉链被拉掉了四个齿,上面满是尘土。周围早已是人山人海,有的人摆着一幅幸灾乐祸的表情,有的人脸上写着“爱莫能助”四个大字,更多的人则是一种看热闹的架势。

这情况肯定不太好劝,眼看两个人吵得脸红脖子粗,我们一合计,分头行动。我对一个争吵中的同学说,老师叫他发下本子。待那个同学走后,他开始对剩下的同学劝说:“你们是为了那衣服,是吧?我觉得你们俩都没有错,但是,为了一件衣服就损失同学间的友情,也太不值了吧?再说,你们天天得见面,多尴尬呀!是不是?和和气气、开开心心地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多好!”那同学觉得说得有道理,便主动去找另一个道歉去了,不一会儿,他俩就手牵手,蹦蹦跳跳地走了出来。

他就是我的好伙伴,我们班的“和事佬”,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化解了一起小纠纷,你猜到他是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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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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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写作业,一起做游戏,我们都很开心。可是我总觉得她不好,因为有好几次她冷落我,让我扮演游戏中不好的角色。她叫张鸣婧。

可是那天,我觉得,她真的是我的好朋友。那天放学,我们都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家,谁知,下起了雨。“真讨厌,刚刚还晴空万里,马上就乌云密布,这天气变得比我的心情变得还快!”(我在班里是脾气最怪的人,同学们送了我一句话:张钰鑫的心情,前一秒是魔鬼,后一秒飞变天使。)张鸣婧走过来:“怎么了,张钰鑫,干嘛愁眉苦脸的?”“天气真讨厌,干嘛要下雨!”“哦,你在为这事不高兴呀,我每天都带的伞,我们伙撑一把伞吧。”“真不好意思。”

我们一起撑着伞,队伍解散以后,我们就要分开了,因为她要去右边,而我却要走左边。快到分叉口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张钰鑫,你帮我撑会儿伞好吗,我的胳膊好酸哦!”“没问题!”我刚拿好伞,她就跑开,并对我喊:“你快回家吧!”我站在原地,大声喊:“那你怎么办呀?”“没关系,我有自行车呢!而且雨下的也不大。”“可是!”“别可是,你快走吧,把伞往左打一打,小心淋湿了!”说完,她就消失在人帘雨雾之中,我久久站在那里,保佑她平安回家,不要被淋成落汤鸡。

这件事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吧,每次一下雨,我就会想起那像雨点一样密密麻麻的友谊。张鸣婧,我的好朋友,耳边又响起她调皮的声音:“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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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小伙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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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蓝的天空下是一片绿茵茵的操场,在操场上有一个我的小伙伴,正助跑着用正脚背把足球抽射向球门,只见足球飞向了球门,但是最终却被横梁挡开了。

这位在球场从苦练的小伙伴便是刘畅,我和他以前就是同班同学,但是也不怎么往来,更谈不上是朋友了。我们的友谊完全是因为在学校足球队一起起早贪黑训练中培养出来的。

当时我看着别的班至少都有两个人在校队训练,自己觉得很孤单,这种情况在刘畅进入校队后被改变了,我也不由地对他产生了好感,也许就是因为他是我校队里唯一的同班同学的缘故吧。刘畅刚进入校队时,因为训练时间短,踢得的确不好,不过这是正常的,万事开头难嘛。我们在两人一组的传接球训练中,我也经常主动和他配对训练。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他原来的白嫩的脸庞也变成了红色、进而又变成棕铜色、最终变得和我们校队球员一样的黑黑的颜色。

他的头发也是奇特的,向一边倒,他说是他做题时总会习惯性的用手将头发撸向一边,从小撸到大,头发就成了这样的效果了。他的眼睛也是炯炯有神,脸庞胖胖的,嘴唇像腊肠一样厚实,一看就是一个很忠厚值得交往的人。

刘畅每天都要和我讲笑话,不过他经常是说到一半就自己说不下去了,自己捂着肚子大笑,嘴巴张的老大,说不上来想什么样的表情,反正很有些夸张的样子了。

我始终忘不了我们一去外地打全国比赛的日子,我们在场上互相配合,相互支援,配合的非常默契,我们校队也最终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当然,我们都是孩子,怎么能不爱玩呢?我们在一起总是非常的快乐,经常是话说不了三两句就开始笑了,这样的笑声是发自我们肺腑的快乐,是最真实的笑声。记得在打比赛时,又一次我们半夜两点左右在酒店里晃悠,被教练逮了一个正着,一人被教练赏赐了一脚,然后才乖乖的睡觉了,这也算是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吧。

我素来不知道天下有这样多新奇的事情,刘畅经常给我讲各种各样的奇闻异事,也使我掌握了很多新的知识,当然,我也给他讲了很多我的所了解的事情。我们互通有无,这大概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吧。

刘畅是我的好同学、好队友、好朋友,我愿意在以后的岁月里和他一直做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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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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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天可有趣了,因为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狗陪在我身边,它的名字叫“小六”。小六的毛发是黑白相间的,全身覆盖着灰色,只在四肢、耳根、下巴、脖子几处有雪白的颜色,就像万花丛中一点红,特别突出。它的下巴留着长长的白胡子,眼睛上面长着长长的睫毛,远看就像一个小老头。

早上天还没亮,小六像是我的准时小“闹钟”,它来叫我给它喂狗粮了。只要我一说:“有吃的啦!”它原本耷拉的耳朵就竖得老高老高了,好像雷达发现了敌情一样,快速冲到狗粮旁边。它先用鼻子闻了闻,用脚扒拉几颗狗粮先试尝一下。然后伸出长长的舌头,卷起狗粮不停地往嘴巴里送,头略微往上抬起,嘴巴不停地上下咀嚼着。不一会儿,它就风扫残云般把狗粮全吃光了。最后它总会伸出舌头,舔舔嘴巴好像意犹未尽一样,又仿佛在说:“喂,本大爷要下去玩了。”

一到楼下小六抖抖腿立马变得精神抖擞,像是在迎接新的一天。忽然小六狂叫起来,哦,原来是遇见了它的好朋友贵宾-贝塔了。小六猛地一扑把贝塔推进草丛里,伸出它的双脚想趴到贝塔身上,而贝塔不让它趴,自己却想趴到小六身上,两只小狗就这样趴来趴去玩耍起来。不一会儿它们又互相追逐嬉戏、东躲西藏。小六奔跑的时候就想离弦的箭一样迅速,四脚腾空,风吹起它的胡子,耳朵也竖起来,非常的飘逸。两只小狗玩得可开心了。

我家小狗既聪明又可爱也调皮,是我们家的小可爱,也是我的小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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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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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一缕金色的阳光,照亮你的整个世界;朋友是一阵春风,吹绿了你的整块心田。我的朋友——张新金,就是那阳光,那春风,和我一起成长。

他的头圆圆的,像个小皮球。他有像月牙一样弯的眉毛,像宝石般的明亮的眼睛,像苹果般红润的脸颊和像樱桃般的小嘴。

他是一个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人。有一次,他的小狗掉进了坑里,那个坑黑漆漆的,很深,我看起来都害怕,可是他却毫不犹豫的跳了下去,把他的小狗救了回来。最终小狗得救了,他的脸上、身上却都是泥。

还有一次,我们一起坐公交去上学。不一会儿上来了一个老爷爷,他的头发都白了,走路也颤巍巍的,估计他都有七十多岁了。正当我考虑着要不要让位的时候,他“嗖”的一下就站了起来,把位置让给了老爷爷,我真为我的犹豫惭愧。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张新金,我们现在还是一个班级的同学,虽然我们可能会分开,但是我要和他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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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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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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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童年小伙伴

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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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超

我有一位活泼机灵的好朋友。他有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圆圆的脸蛋。他的名字叫黄玮琦。

他和我有很多共同点,比如:我们俩人都是吃货。每次我们俩只要有零花钱就会去买零食。吃完了就一起出去玩。上学的时候我们都是一起去的。写作业也在一起写。

我俩认识好久了,认识他的时候是在幼儿园里,当时我很孤独,没有一个小朋友和我玩。第二天,黄玮琦来了,他也很孤独,一直到下午都是一个人。快放学的时候,他问我:“你能不能和我一起玩?”我当然同意了。那之后我们俩经常都一起玩。每次周末我俩会一起玩一天,我们一起看电视,打游戏,或者出去逛一逛。每次考试我们俩都要比一比成绩,看谁高谁低。成绩不好的人就继续努力,争取下一次取得更好的成绩。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他总是耐心地帮助我。虽然有时候我俩会发生一些矛盾,但是过不了多久,我们俩就又和好了。

怎么样啊?你们喜欢我的小伙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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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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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有许许多多,但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马晨悦。

她的笑就像三月里的春光,温暖可人;他的一句话就像一颗神丹妙药,鼓舞人心;他的眼神就像一个鼓舞人心得符号。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能让人充满精神,神采飞扬。

最让我难忘的一件事就是一天傍晚,夕阳渐渐西沉,晚霞映红了天空,把云彩染得五颜六色的,漂亮极了!我漫步在小路上,心想:今天是我的生日,真不知道马晨悦会给我什么惊喜呢?”叮叮铃“手机响了,我满怀激动之情接了电话,可这个并没有让我很开心,尔让我失望至极。我心想:马晨悦不来我生日,爸爸妈妈肯定会给惊喜的。我满怀好奇地回了家。回到家后,本以为老爸老妈会给我惊喜,他们就像往常一样,看报纸,看电视,烧菜,我的心里伤心极了,就像一个人从山顶上跌落到山谷里,真惨啊!吃完晚饭,我闷闷不乐的走到了房间,对小熊说起了知心话。突然,我听到了一声”顾晨玥,快出来!“我满怀疑惑的出来了。只见一片漆黑,啥也没有,我刚想走回房时,灯全亮了,我看见了好多人,其中就有马晨悦,他们唱起了生日歌,我心想:这次生日比哪次都要开心。我看见了蛋糕,上面有我的名字,后面还有一句生日快乐,看到了这个,听到了所有人对我的祝福,我不禁潸然泪下,”哗啦啦“流不停。后来才知道这一切都是马晨悦为我安排的,不知道背后花了多少时间和精力才会有这么大的惊喜给我,我之前还对她有所失望,真是不应该!

除了精心为我组织的party,马晨悦还是我们班有名的”聪明鬼“,他不仅机智,还口才一流,我要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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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民族小伙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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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民族团结,生在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我对它的感受异常深刻。可以说,在我的生活中,民族团结之花处处都在开放。人们常说:“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

就有这样一件事情,是发生在我和我的民族小伙伴“阿拉古丽。买买提“之间的一件事情。那天,我去民族小朋友家里玩,我发现她的汉语不好,经常把汉语倒过来说。在作业中,经常遇见不懂的题和语文书中不理解的词句,或者不理解题目等等。会常常出现文不对题,词不达意的情况,这时我就来帮她。

各种习题我就会热心解答,让她能渐渐熟悉汉语,理解汉语。使民族小朋友能够准确流利的使用汉语。她的学习成绩提高很快。那天,她对我说了一句“谢谢恬恬姐姐”,她的这句话虽然说的不太标准,但是我听到后心里暖暖的。我的民族小伙伴写完作业后,我还和她一起跳绳。我们像轻盈的飞燕,迅速在绳间飞跃;像灵活的小鸟,欢快的从绳间跳过;像快活的小鹿,轻松的从绳间跃过。我跳绳的时候,民族小伙伴就在旁边数着,我听着那“一二三………。”的数数声,非常开心。我的民族小伙伴她也很厉害了,她会跳麻花、速跳、我心里不由得佩服起来。那天使我难忘,民族小伙伴更令我动容。

跳完绳后,我看见民族小朋友跳起了优美的维吾尔族舞蹈,觉得非常好,于是让她教我跳维吾尔族舞蹈。她先让我把手跷成兰花指,还要踮着小脚,我就跟着她做。渐渐的,我跳熟悉了,可以跟着音乐跳了。跳了一遍之后,民族小伙伴夸我跳的好,我羞涩的笑了笑。她还给我送了一顶小花帽,她说送给我小花帽是希望我跳的越来越好。愉快的一天过去了,我们都满头大汗,我要回家了,跟她拥抱了一会,便依依不舍的走了。

俗话说“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这件事证明了我和民族小朋友之间的深情的友谊。只要我们心心相连,手手相牵,五十六个民族才会融为一个真正的大家庭。如果我们民族之间和睦相处、共创和谐,一定可以更好的建设我们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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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小伙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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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嘟嘟的脸上嵌着两只水灵灵的大眼睛,可一笑起来,就只看见两条缝。清脆的笑声、超萌的神态、憨态可掬的她在我学习感到沉闷的时候,宛如一眼清泉冲淡了我烦躁的情绪,带给我无穷的乐趣。能有这么大的魅力的,也就是我那可爱的萌小妹——卿涵玥了。

卿涵玥还不到两岁呢,正是逗人喜爱的时候。她那双胖乎乎的小手握在手里好软好舒服。每次牵着她的手,她就只握住我的一根手指头不放,力气还很大呢,得使劲才能拔得出来。

一天,我拿着玩具在卿涵玥面前摇动,发出“叮铃铃”的声响,她一听,就激动得摇晃着身体,像一只兴奋的“企鹅”,逗得我捧腹大笑,可她一见我笑成这样,马上停住晃动,却睁着无邪的大眼睛盯住我看,似乎在纳闷我为什么这样开心,她这样让我更开心了,好不容易才止住笑,把玩具递给她,她双手握住玩具,反复翻过来,看过去,似乎在认真研究,然后单手举起玩具,眼睛望着玩具,“咿呀咿呀”地唱了起来,那样子,像《中国好声音》节目里面歌手陶醉在舞台的样子,有趣极了!

我想她不会是在对玩具在说话唱歌吧。没想一个不留意,她却将玩具吞进了嘴里,我吓了一跳,连忙从她嘴里抠出玩具,大声斥责:“卿涵玥,不能吃!”她“哇”的一声哭出来,我将另一个大玩具递给她,又做了一个鬼脸,脸上还挂着泪珠,她又“咯咯咯”地笑起来了。趁这机会,赶紧将那个玩具悄悄收到一边,一颗紧张的心才松懈下来,可卿涵玥却若无其事地玩起别的来了。

有时我抱起卿涵玥到窗台上看风景,她却慵懒地趴在我的肩头,突然,她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一把抓住我的头发拉扯起来,“啊——”我惨叫一声,“疼,快放开!”卿涵玥还是不肯放手。啊哈,脑筋一转,我突然想到了妈妈教我的一个主意。我右手抱住她,左手朝着她的头发抓过去,轻轻滴握住她的头发,然后假装生气:“卿涵玥,快放开!你再不放开,姐姐就抓你的头发了。”她望着我较真的样子,仿佛真能听懂似的,竟松手了。我头皮感到疼痛难忍的同时,一看到她嘟着嘴的萌样儿,又忍俊不禁。

这就是我那活泼好动、调皮而又可爱的萌小妹——卿涵玥,也是我在家里唯一的玩伴……有妹如此,生活要增添多少欢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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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小伙伴四年级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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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是我们班的读书大王!

记的有一天,老师讲“豁然开朗”这个成语的意思,老师站在讲台上问到:“谁来说说这个成语的意思?”刹那间,喧哗的教室变的鸦雀无声,老师见没人举手,说到:“张玲玲你看的书非常之多,记得你背诵过一段文言文中有这个成语,给大家背一背吧!

张玲玲毫不紧张的站起来,胸有成竹的背诵起了那段文言文。张玲玲背诵的十分熟练,可同学们都在交头接耳,这是因为张玲玲背的太深奥了,我们作为小学生还听不懂。

张玲玲不但有一张刀子嘴,还有一颗豆腐心。

那天,张玲玲和妈妈一同去一角书屋看书,忽然来了一位可怜巴巴,衣着寒酸的老人。那位老人伸手向工作人员要钱,工作人员给了老人一个瞧不起的眼色,走开了。顿时,张玲玲的心软了,跑到妈妈跟前,朝妈妈要了钱,给了老人。老人收下钱,对张玲玲不知道说了多少个谢谢,还深情的说:“世上还是好人多呀”张玲玲的所作所为感动你我,过路人和工作人员都向张玲玲投来了赞许的目光,还纷纷给老人捐来了不少的钱。

同学们,张玲玲真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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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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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姥姥家养了一只猫,名叫“伦伦”。它一身黄白相间的毛发,像一张柔软的地毯。一双灵活的绿眼睛总是不停地转着,如同晶莹的绿宝石。它的鼻子小而灵敏,像一个小巧的小铃铛。嘴里经常发出好听的“喵喵”叫声,非常惹人喜爱。

伦伦非常贪吃。有一次,姥姥买了四条鱼,煮了两条,剩下的放在了食品柜子了。伦伦看见了,就等我们睡觉的时候,一下子跃到了食品柜上面。可是,这声音吵醒了我,于是我连忙跑到食品柜前,喊道:“伦伦,危险!要吃鱼我给你拿!”伦伦听了,“喵喵”地叫了几声,似乎在说:嗯嗯,这还差不多!它真是贪吃啊!

伦伦不但贪吃,还很贪玩。那天,姥姥正准备给我织件长毛衣,拿出线球放在桌子上,然后有事离开了一会。这时候线球突然滚到地上,伦伦在旁边看到了。可能觉得很好玩,也许在想:这是个什么怪物呢?看我不打败你!于是它就一把抓住那个线球,用锋利的爪子在上面不停地刨。结果那线缠绕到自己的脚上去了。我正好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这个情景,就连忙走过去,边帮它解线边说:“你这是怎么回事呀!”简直让我哭笑不得。

这就是我姥姥家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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