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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我的小伙伴作文汇编3篇 作文怎么写【汇集20篇】

我们的童年都有许多小伙伴,而童年的友谊是最纯真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小伙伴作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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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

作文

1000

有关我的小伙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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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多么想念同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家家

家家是一只可爱的小狗。圆脑袋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再披上一件棕黄的衣裳。呵!别提多可爱了。

回首往事,那时的我和家家都是那么快乐,那么幸福。每天早上,我洗漱完毕吃过早饭后便高高兴兴的去上学了。每次家家总是一路跟着我,似乎是在保护我。直至我到了车站,直至我安全上车,直至车子飞奔在马路上,直至汽车在家家的视线中消失,它才肯回家。

每次放学回家,我一下车,便总能看到家家熟悉的身影。它总是外着小脑袋,摇着毛茸茸的小尾巴,向我跑来。然后,我们俩便一路又蹦又跳,兴高采烈的回家去了。

可是,在去年的暑假,我的家家永远离开了我。到那美丽和平的天国去了。

那天,火辣辣的太阳无情的炙烤着大地。在40几度的高温下,我同父母在家中吹空调、看电视。我看着看着便想到了家家。我想,这么热的天,家家一定热坏了吧!我叮叮咚咚的跑下楼去看它。果然不出我所料,它已经热的受不了了。露出长舌头,“呼呼”的直喘粗气。我又不能把它抱进空调房吹空调。没办法,只好让它洗个冷水澡了。我家有个小池塘,水不深,家家以前也在这儿同我嬉戏玩耍过。我抱起家家,来到池边,把它轻轻的放了进去。可我刚放手,便听到家家一声惨叫。然后,我便眼睁睁的看着它全身僵硬的沉了下去。我一下子慌了手脚,一边大声呼喊着大人,一边用棍子企图把家家捞上来。外公和舅舅最先赶来。舅舅一看,便拿过我手中的棍子,一边用棍子慢慢把家家捞上来,一边大叫着:“关电,关抽水泵。”我着才明白过来。原来,我把家家访进水池里时,池底里的抽水泵正在工作,而水有是一种导电极强的物体。我望着我亲爱的家家的尸体,眼睛湿润了。我多么后悔呀。要是那时不是夏天该多好;要是抽水泵没有工作该多好;要是水不能导电,是绝缘体该多好;要是家家能睁开眼和我一起奔跑嬉戏该多好。可一切都不可能了,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后来,爸爸和外婆把家家埋在了它生前最爱和我玩耍的花园里了。

就这样,家家就这样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我。我现在多么想在看到家家,多么想它在一路保护我去车站,多么想我一下车还能有它摇头摆尾向我奔来的身影。

啊!家家,我想对你说:“对不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小主人真的错了!你听见了吗?小主人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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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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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自己的同学就是自己的伙伴。”我有一个值得敬佩、值得交流的伙伴,她就是我们六(1)班中伟大的班长大大了。

你可别说我喜欢她,我妈说:“爸爸长那么多白头发的原因是他小时候爱上了很多个女生。”想想都让我感到搞笑和不安,所以我很少与她交流,如果我与她交流太长时间,其他的同学会说我坏话。但在我心中我非常想跟她交流。她瘦高的身材,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头发扎着一个马尾辫,淡淡的眉,水灵灵的眼睛显得有灵气,小小的鼻子,粉红的嘴唇,那耳朵能听到千奇百怪的事。

她头脑不简单,在每节课她都很认真听课,积极举手发言,声音流畅快速而有力。做作业和考试时,进入忘我状态,聚精会神的,“下笔如有神”。

她也乐于助人,尽职尽责,同学遇到困难勇于伸出援手。为老师搬作业、拿东西,从一年级到现在来回达到三百多次,相当于爬一次珠穆朗玛峰。她每天都在管理班级纪律,有时还要在早上饭堂管理纪律,还要去开会,但是她从无怨言,总是那样积极向上。

她不仅美,也很聪明能干,在我心中她是个值得我敬佩、学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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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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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凤怡

我的小伙伴叫王露西。她有一头乌黑的卷发和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起来像个外国娃娃。她的脸蛋有点婴儿肥,粉嫩嫩的嘴唇一启开,就露出掉了牙的牙床,真是滑稽可爱!

她有很多很多的爱好,有画画、唱歌……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也经常一起画画、唱歌,我们画大树,画公主,我们唱自己学校教的歌曲,我们的歌声也赢来了爸爸妈妈的掌声。

有一次,她对我说长大了想当宇航员,想要飞上太空探索更多的奥秘。我突然觉得她好有意思,还有那么美好的梦想。

她的性格和我一样很活泼,我每次和她玩就感觉很快乐。很小的时候,我们在玩捉迷藏,我数好了10下,我大声问她:“躲好了吗?”她每次都大声地回答:“好了!”我心里就想:真是个傻大妞。我一听就知道她躲在哪里,沿着声音我一下子就找到了她。

渐渐地,我们长大了,我们还是经常在一起玩捉迷藏。我又问她躲好了没,这下她躲在一处不作声了,我心里想:我的小伙伴变聪明了!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她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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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小伙伴作文550字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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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班同学张嘉璐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他就像沙漠中的甘泉,让我解除干渴;她就像盛夏中的绿荫,让我感到清凉。

张嘉璐很瘦,个子中等,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经常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辩,剪着齐刘海,盖住了那又细又长的柳叶眉,眉毛下是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下是樱桃般能说会道的小嘴。

我和张嘉璐现在是最好的朋友。还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那是三年级的一天,张嘉璐第一次来到我们班,老师将她安排在我前面的位子上,由于张嘉璐是从别的学校转来的,我们学校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陌生的,所以,她对我说过最多的话是:“这个同学叫什么?”或是“这个老师是叫我们什么课的?”等,而我总是耐心的解答她的问题,慢慢地我们成了好朋友。后来张嘉璐搬进了我们小区住,我们之间的友谊就变得更加浓厚了。

随着三年我都在跟张嘉璐相处,慢慢地发现她十分乐于助人。有一次,天下着大雨我没有带伞,在教室的门口急得团团转,张嘉璐跟我一起回家,于是从书包里拿出一把伞,对我说道:“我的伞大可以遮住我们两个人,我们一起用吧!”我当时只想着回家,于是想都没想走到了她的伞下,我们一路小跑,到了家我的身上没有沾一点雨,而张嘉璐已经湿透了,原来她的伞没有那么大,一路上都在淋着雨,为我打着伞,我刚想道谢发现张嘉璐已经打着伞离开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张嘉璐,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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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小伙伴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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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他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有一个苹果似的脸蛋,他就是我家的“捣蛋鬼”弟弟。

弟弟很淘波。有一次,我正在全神贯注地写作业。他一声不吭地走进我的房间,那脚步声犹如老鼠一样。我没发现这个小家伙,若无其事地写着,刚写完作业,一回头,就发现一本躺床上的故事书不翼而飞了,我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我东找找、西看看,就是没有找到我那本精彩的故事书。弟弟见我那着急的样子,掩口而笑。后来,我好不容易才从他手上把书找过来。

弟弟不但淘气,而且喜欢看电视。有一次,妈妈让弟弟看电视,一听见这话,弟弟便欢天喜地地坐在椅子上,每当看到精彩的内容时,他高兴地直拍手,有时还会欢呼,要是看到感人或伤心的内容时,他也会伤心。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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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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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生到现在,我有过许多朋友。这些朋友就像沙滩上的贝壳,多得不计其数。可最令我记忆犹新的还是她——姜妍。她黑黑的皮肤,大大的眼睛至今还刻在我的脑海里。

姜妍外表上很文静,实际上,她可是个假小子。在房间里。她对我的“豆豆”(一只玩具狗)大动干戈,害得“豆豆”提前进入了掉毛期,真是“惨不忍睹”啊。

那天我们去了海边,姜妍显得更加兴奋,她拉着我在沙滩上到处跑,一会儿捡贝壳,一会儿踢海浪,一会儿挖沙坑,一会儿上小桥。忙得不亦乐乎。当海浪冲湿她的鞋子时,那滑稽样就别提了。

过了一会儿,我们又去爬长城,姜妍可兴奋了,她撒腿就跑,一会儿就到了半山腰,太阳把她的皮肤晒得黑不溜秋的,她也不管。我们爬呀爬,终于到了山顶,呼,好凉快!

这就是姜妍,一个既美丽又淘气的假小子。你喜欢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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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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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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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给灾区小伙伴的一封信[250字]?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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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区的伙伴们:

你们好!

我们虽然没见过面,可这些天我一直都关注这你们。5月12日下午14点28分,在你们家乡四川发生了8。0级的大地震,无数家庭遭受灭顶之灾,对此,我也非常地难过。我每天都为你们祈祷,希望你们平安无事。

每天,我回到家写完作业,都会看新闻,看报纸,上网用各种方式查找一下,看你们是否没事。 在这次学校举行的抗震救灾的捐钱活动中,我捐出了100元,希望对你们会有所帮助。

在这次地震中,你们也许失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或是失去了自己最亲密的爸爸,妈妈。可你们不要灰心,要努力地活下来,长大争取做一名为祖国奉献的好青年。

祝你们早日康复!

一名小学生:郭X

[给灾区小伙伴们的一封作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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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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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到这个题目,一定会想到我在班里或在外面有个很好的小伙伴吧?其实不然,我的伙伴不是人,而是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大家一定会感到奇怪,狗怎么会是我的小伙伴呢?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小伙伴吧。

前年我二年级暑假期间的一天,我和妈妈吃完晚饭,想出去走走,便来到了台东步行街,这里是附近一个比较繁华的地段,出来散步兼购物的人比较多,物品也是琳琅满目,有衣服、鞋、玩具、装饰品……等,真像来到了物品博览会啊!!!

我和妈妈走着走着,突然听到了小狗的叫声,我便顺着小狗的叫声走了过去,“哇,好多可爱的小狗啊!”其中我也认识几只,尖尖嘴的是博美、有着像卷发的是贵妇、还有皱皱脸的是沙皮……这时妈妈对我说:“明明,你肯定想养一只吧?”我点了点头。妈妈又说:“喜欢就随便挑一只吧!”由于我们当时没打算买东西,所以带的钱也不多,于是我就挑了一只胖乎乎的小狗。回家一看,“真可爱啊,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绒球。“我的眼光果然不错!”我呐喊道。我马上叫妈妈过来,对她说:“妈妈,我们既然买了它,就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吧?”妈妈说:“这只小狗是你挑的,所以名字你来起!”我又说:“我们吹的泡泡圆圆地、鼓鼓的,而小狗的身体也是圆圆的、鼓鼓的,所以我们以后叫他泡泡吧?”妈妈说:“好,真名字好听,就这么定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泡泡由原来的小绒球变成了美丽动人的“大姑娘”了。看到它的成长我很高兴。

周末的一天阳光明媚,我和妈妈领着泡泡去了附近的海泊桥公园。出门它便高兴地跑起来,看着它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的样子,像个“窈窕淑女”,可爱极了。

泡泡有一双水灵灵的小眼睛,长着可爱的小脸蛋,嘴巴外露着它那洁白的小牙齿,真是一个典型的“地包天”,特别逗。

我和妈妈领着泡泡来到了公园里,绿油油的草坪,其间点缀着白的、红的、黄的小花好看极了。小河在阳光的映照下金光闪烁、波光粼粼。偶尔有几只海鸥或喜鹊在河里喝水觅食。岸边有许多放风筝的老爷爷,他们放出手中长长的丝线,风筝便在天空中翻飞,有“燕子”、“蜈蚣”、“金鱼”、“老鹰”还有我最喜欢的“喜洋洋”,在空中眨着眼睛,发出啪啦啪啦的声音,好像在说:你好,看我飞得多高啊!

走过石桥,妈妈对我说:“明明,你去玩会吧吧,妈妈想歇会。”我说:“哦,知道了。”可是玩了一会,感觉无聊,我就去找妈妈对她说:“妈妈,我自己玩很无聊,你打电话给袁子航让他出来和我一起玩吧?”妈妈说:“不行,个人有个人的事,不能随便约人家一起玩。”我失望的走开,自己一个人坐在石凳上,想静一静,没想到泡泡一下就扑到了我的腿上,然后跑到一边,我知道了它的意思:肯定是想让我开心和他一起玩吧。我也学着它的样子跑了起来,你追我赶,玩的可欢了。哈哈,我又多了一个好朋友呢!而且是个活泼可爱的朋友。

我们玩了很长时间,泡泡累得伸着舌头直喘粗气,我也觉得累了。妈妈说:“都快到晚上了,明天再玩,回家吧?”“好,明天再带泡泡一起来!!”我高兴地说道。泡泡也“汪”的叫了一声。好像能听懂我们说话呢!

泡泡是我最好的伙伴,看了这些,大家是不是也很喜欢这个小伙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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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描述小伙伴的作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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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生活五彩缤纷,有哭有笑。当你遇到难题的时候,是谁帮你度过了难关?在被人误解的时候,是谁与你站立在一齐?他!就是他!那个长着浓眉大眼,脸瘦瘦的人。是他帮我度过了难关,是他与我站立在一齐。

有一次,我的成绩考的不理想,挨了老师的批评。当时,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怎样也摆脱不了像魔鬼一般的成绩和老师的批评。这时,他来了,他抱起我躺在他那温暖的怀抱中,一边安慰我,又一边鼓励我,顿时,我的情绪开朗多了。慢慢的,我在他那温暖的怀抱中安心的睡了。可我早晨醒来的时候,他已悄悄的离去了,还留了一张纸条:不要灰心丧气,继续加油努力,我相信你必须会考得好成绩。看到这样的纸条,我的眼泪流了下来。也不知为什么,从此以后,我的成绩如雨后春笋――蒸蒸日上。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悠闲地看电视,妈妈突然出此刻我面前,厉声说道:“我的3元钱哪去了,是不是你偷了?”“不是不是,不是我偷的。”我焦急的回答。可妈妈怎样也不相信,正当我手足无措的时候。他来了,令我惊喜的是,他站在了我这边,他和我并肩作战,跟妈妈争论着。说着、争着,妈妈停了下来,因为她想起了买早餐的钱和缺的钱一样。仔细一想,原先是自我记错了。

小朋友们,想明白他是谁吗?他呀!就是我的爸爸,一个孩子气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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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作文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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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仙人掌在沙漠里是非常的有名,能与它交上朋友,是我的荣幸。

仙人掌和我交上朋友是在放暑假的第一天,因为漫长的暑假总是需要几个伙伴陪你一块分享这美好的时光。仙人掌来时是身穿一件绿色的大长袍,看起来很帅,很酷,仿佛在告诉你:这叫时尚。浑身长着紫色的刺。看,就是这些紫色的刺可以使它不怕蚊虫的侵犯。仙人掌的这身打扮就像一位从天上下凡的仙女一样,足可以把俊男吸引过来。

说来也奇怪,那天我和同学一起在打乒乓球,我总是打不过她,即使赢了一局,也不能够安慰自己。我拿着球拍,准备找一个东西出气,无意中我看见我家那棵长的茂盛的仙人掌。刚要准备用脚踢它。我吃惊地收回了脚,它竟然说话了:“别踢我,小主人。遇到什么伤心事。”我蹲下来,把我的苦忠述说了一遍。它叹了口气,然后又高兴起来,好像想到什么主意了,我迫不急待地问了起来,它说:“你现在应该从悲伤中走出来,拿起球拍对着墙打,只有这样才能超过她。”好,说干就干。它补充道,现在我既是观众也是教练。我对着墙认真打起来,它赶紧把我不足的地方写在本子上。打了一段时间,我能接住球了,这让我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它在一旁给我鼓起掌来。它叫我过来,告诉我一些打球的技巧和我应该注意的地方。伤心的乌云散开了,雨后的心情就是爽,正如这名诗“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吃过晚饭,我信心十足的去找我的同学对打。在路上,我一直在想仙人掌在我心中的位置?仙人掌的位置变来变去,一会儿是帮我解开乌去的父母,一会儿是一位严格的教练,一会儿是我的知心朋友。这就像天气一样,让人摸不着头脑,对打的结果令我的同学吃惊,更让我和我的“仙人掌”教练满意。我度过了暑假第一个令人愉快的下午。

我有一位神秘的伙伴,你们羡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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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小伙伴三年级作文55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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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是我们最珍贵的东西,没有友谊的童年是不完整的。从我入学的第一天起,我们就成了形影不离朋友,是他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友谊。他就是我的挚友——王昊楠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我就摔伤了胳膊;好在能上学,没有耽误课。但让我发愁的是,很多事情都不方便,甚至有的一些日常小事自理起来都有点费劲。

我想起这一天要一只胳膊背着大书包上楼,拿书、找卷子、写字- - - 中午还要拿饭、打水- - - 估计干什么都会比人家慢半拍,甚至干不好,要是再被同学笑话,哎哟!怎么办?好是让我发愁。 当我带着夹板来到教室的时候,并没有想象的那样,同学们不但没有笑话我,还热心的问候我,帮助我,我一点也没有感到不方便。尤其是我的小伙伴——王昊楠。跟我形影不离,照顾我,关心我。就像医院的特护 很快,半天就过去了,到了中午该吃午饭的时候了,咦,王浩楠哪去了,我早已经习惯他在我身边了。原来他去拿饭去了,饭刚送来,他就第一个冲了上去了,哎呀,急什么吗!饭是一人一份的。平时也没见他这么着急啊。

只见他抱着两份饭,从人群中挤了出来,他那是为我拿饭呢,处处都为我想到了,真的好感动。只见他笑着冲我走来,把饭放到我的面前,“你的勺是在前面的小兜里吗,找到了,给你,快吃吧。”他拿起一盒饭,对我说:“有什么事再叫我。”接着回到位上。望着他的背影,我对友谊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友谊就是在朋友有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尽自己的努力去帮助他。陪伴他一起渡过难关。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我们有着真挚的友谊,我会把它永远的珍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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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小伙伴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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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床上,躺着我最要好的小伙伴

它是一只玩具狗,大大的耳朵,是棕色的,圆圆的鼻子,也是棕色的;白色的手和脚,黄色的身体,外加一条棕色的尾巴。特别可爱。

记得有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只玩具狗,是为了能让我独立睡觉而买来陪我的,从此以后,我睡觉都抱着它睡,我们就更加亲密了,我还给它取了个名字——甜甜。

去年冬天,妈妈把它收回去,让我自己睡觉,晚上,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因为没有甜甜陪伴,我失眠了,妈妈走进来,问我怎么了,我说我要甜甜,妈妈说:“甜甜它会陪你的,只要你学会自己睡觉。”“那我只要学会自己睡觉,你就可以把甜甜“变”出来?”“恩。”妈妈说道。这晚,他们发现我睡的很香,于是第二天,妈妈如约把甜甜给“变”出来了,我高兴的又蹦又跳,我对甜甜说:“甜甜,我好想你啊!”它也眨眨眼睛,好像在说:“我也很想你啊!”

从此以后,我们的关系就如同亲姐妹一样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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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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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子峻

看,似一阵风迎面跑来的是我们的开心果——李博然。

他有一双棕偏蓝的大眼睛,眼神里带着一丝狡黠,只要眼珠一转,一个鬼点子就来了。他还长着一对招风耳,任何风吹草动他都能听到。他的鼻子右边长着一颗豆大的痣,性格活脱脱就是个“孙悟空”啊。

李博然最擅长讲笑话,讲的笑话经常让我捧腹大笑,而他那绘声绘色的滑稽模样更是让人乐得直不起腰。有一次,我们排练休息的时候,在观察一只小蚂蚁,李博然忽然跑过来,把手里的石子儿重重压在蚂蚁身上,嘴里念念有词:“看我泰-山-压-顶!”他这滑稽的模样逗得我差点儿笑破肚皮,不得不说,李博然还真幽默呢!

李博然不光妙语连珠,而且非常机灵。

一次,我们在玩“鬼抓人”的游戏,抓的人孙琮凯紧盯李博然不放,马上就要抓到他了。李博然忽然向左一闪,孙琮凯扑了个空,但他不甘心,又紧紧追着李博然。眼看一招不行,李博然使出了大招。孙琮凯吸取了上次的教训,这次快马加鞭,眼看他都已经摸到李博然的衣服了,李博然忽然来了个急转弯,孙琮凯因为跑得太快,没能停下来,结果直直往前冲,最后摔了个狗啃泥。李博然顺利脱身,那得意的劲儿,仿佛各路神仙都拿他没办法的“美猴王”!

你们说,我的小伙伴是不是既幽默,又调皮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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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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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名字叫陈睿沐兰,稍短的马尾辫,光洁饱满的额头下镶嵌着一双充满智慧又不服输的眼睛,干起事儿来干脆利落。她很好强,与她的名字十分相符,例如我下面说的这件事。

“叮铃铃”下课了,同学们有的在追逐打闹,有的在聊着新出的电视剧,还有的在玩真心话大冒险……只有陈睿沐兰飞快地将书桌收拾干净,把一个魔方从桌子内拿出来,两只手飞快地转动着,还不时地喃喃自语“刘瑾城最快是50秒,我是67秒,再加把劲就能超过了,加油。”

“我们一起去玩吧!”我拉起她说:“反正刘瑾城玩魔方那么厉害,超不过也没关系。”“不行,”陈睿沐兰严肃的说:“我一定要超过他!”说完便继续转魔方了,她想将刘瑾城打败,并约好了和刘瑾城比赛的时间。因此,陈睿沐兰每次下课都在练习转魔方的速度和精确度。

过了2天,比赛时间到了,转魔方比赛在陈睿沐兰的课桌边举行,同学们把他们两个里三层外三层的堵得水泄不通。“预备--开始!”在秒表被按下的一刹那间,陈睿沐兰便飞快的转起了魔方,手法之快,使我们看得眼花缭乱,魔方在她的手里好似一只灵巧的鸟雀,灵活的上下转动。30秒过去了,陈睿沐兰的头上出现了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手上的速度也是越来越快。45秒的时候,“完成了!”突然陈睿沐兰举起了手里的魔方高声欢呼道。人群爆发出一阵欢呼。当我们想把“魔方女神”的称呼送给她时,她却谦虚地谢绝了。

人群再次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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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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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远峰

在一座房子里,有一户人家,期间有一个十一二岁少年。刚吃完饭,嘴里就叼了一袋牛奶,慢慢地吮吸着,不知什么时候手里又多了个沙琪玛,“吧唧吧唧”都吃着。他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下面是高高的鼻子,阔嘴巴,红脸颊上有些雀斑。他就是我的小伙伴——王坤岩。

说他贪吃,这个是真的。有一次他告诉我,有一个阿姨做的娃娃头蛋糕(一种娃娃形状的蛋糕)特别好吃,他几天就要打一次牙祭(吃好吃的)而且一次就得吃四个(1斤)。他还说,他平时吃饭,也是目不斜视。但是,他每次吃完饭站起来,他妈妈就会奚落他,什么落下的饭能喂饱一只狗啦,刚洗多衣服就成抹布啦……对他来说总之,一个字烦!

说他聪明,这可不是吹的。因为我和他被称为成语的“嘻哈二将”。有一次,我们一起玩成语猜猜乐。刚开始,屏幕上出了一道题。我和他迅速打字,打完后我们来对了一下,没错是天衣无缝。我们一起答完了最后一道题时,发现我们回答的一模一样,我们互相看这对方笑了!

看,这就是我的小伙伴——王坤岩,我为有这样一个伙伴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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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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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依旧无声无息地下着,而她――刘欣,却永远地离开了我们,走了,走了……

刘欣是个可爱又漂亮的女孩,她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她穿着一条洁白的裙子,像一个可爱的小精灵降临到我的眼前。从此,我们一起上学,一起玩耍,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是我的朋友,也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老师。在与她相处的日子里,我发现她是个极为热心的人,别人叫她帮忙,她总是有求必应,也就是这种品质时时刻刻影响着我,使我从一个对人(态度)冷漠的(女孩)态度变成一个活泼热心的小姑娘。也因为这种品质,使她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的安全而不顾一切地(牺牲了)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

我永远记得那一幕。那是一个冬天(日),一次,我和她一起到商店买学习用品。在回家的路上,我们看见一个五岁左右的小男孩独自横过马路,前面一辆汽车飞驰而来,小男孩吓得呆呆地站着,眼看就要(被)撞到了。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刘欣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把小男孩救了出来,而自己却躺在了血泊里……一位好心的司机把她送到医院急救,手术结束后,刘欣的父母急忙上前询问情况,可面对他们的“刘欣受了严重的脑震荡,活不过两个月了”(的诊断结果)对他们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两个老人当场昏死过去。在往后的日子里,大家谁也没有告诉刘欣她的病情,只是默默无闻地为她操劳着,希望她能在最后的时光中生活得非常快乐。一天,外面下起了可爱的雪精灵,刘欣硬要出去看雪花,因为她从小就很喜欢雪。大家说不过她,只好扶着她来到外面。的确,那天的雪下得很大,刘欣欢喜得笑了,眼里充满了留恋,突然,她的头垂了下去,她死了,死在了雪的怀抱里。

阳光转眼间撒满了大地,在她走过的地方,闪着金色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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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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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形影不离的小伙伴是胡钧杰。我们俩是表兄弟,他是哥哥,我是弟弟,长得又有几分相似,如果你是不熟悉我们的,可能就会认为我俩是双胞胎呢,再加上我俩又是一个班的,所以我俩个就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

在我眼中,他是个堂堂的男子汉,个子笔挺、神采飞扬,尤其是他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这可能和他知识渊博有很大的关系。他的语文成绩很好,常常名列前茅,让我望尘莫及。

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看他其貌不扬,却是个大才子,绘画、英语和其语文一样,那可是样样在行,是家长口中最有说服力的“别人家的孩子”。

最让人佩服的是他的语文成绩顶呱呱。他很爱学习,每天早晨起床第一件事就是读书。妈妈就拿他作榜样,每天早早地把我从被窝里揪出来,不厌其烦地说道:“看看人家胡钧杰是怎么学习的,再看看你,懒猪,快起来读书。”唉,那时我真想找个线团把她的嘴堵住。

他很有绘画天分,画什么像什么。有一次,我让他画画,他寥寥几笔一个樱桃便出现在我眼前,它水灵灵的,让人想忍不住吃一口。接着他又画了一朵白云,那白云悠然自得的样子,引起我无限遐想。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胡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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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小伙伴作文35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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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岁开始,我就经常跑步、锻炼,现在我已经十三岁了,体育运动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了。

学校举办的一届届运动会上,都少不了我自由驰骋的身影。在接力赛中,我和同班队员是班级的希望,老师总是让我作为最后的冲刺,在最后一搏中,每每我胜利了,同学们都会在欢呼喝彩,为我的成功而感到欣喜若狂;但对于我失败了,同学们也不会因此而沮丧,会用最甜美的话语安慰我、鼓励我。

在家中,周末时,我总是会拉着父母陪我打羽毛球,因为我知道,多做一做球类运动可以提高自己的柔韧性,便于我的成长。羽毛球比赛中,也都不会找不到我的脚步。

体育,可以磨练我们的情操,也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怀,更可以锻炼我们的意志。多多运动,对身体也会有莫大的好处,它不仅能让我们能够在运动的阳光照耀下茁壮成长,也可以在一次次失败中吸取更多的教训,在最后的决赛中获得胜利!4月11日就是我们江宁实验小学的新一届运动会了,我报的项目都是关于跑步的:100米、200米、接力,希望我能在运动赛场上搏得冠军,为我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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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小伙伴百字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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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小伙伴祝佳其,今年12岁,中等个子,人瘦瘦的,理了一个学生头。我会跟他结下友情,全冲着他那永不放弃的冲劲。

学习上,他有着不言放弃的韧劲。一次,我比他先完成而来作业,当我看见他还绞尽脑汁地在做思考题时,劝他说:“算了吧,还不如去玩吧!”不聊,他郑重其事地回答我:“:不行,不试试怎么知道呢?”我知道他那个倔脾气,所以也不多说了。

凭着那份坚持,很多时候幸运之神降临到了他的头上。有一回,我们俩在打乒乓球,打着打着,一不小心,乒乓球滚进了一个小洞里,怎么拿也拿不出来。我说:“反正只值一块钱,算了吧。”我刚想走人,他却拦住了我,说:“不试试怎么知道。”说完,他就伸手去掏,根本够不到,只见他挽起袖子,趴下身子,设法想把球拿到手,可是还是无济于事。想想别的办法吧,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找来了一块石头,他就用石头刨,刚刨刀一半,边上的泥土陷了下去,而他也急得直跺脚。可是他并没有放弃,一切又从头开始,这次他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并不着急,而是慢慢的,不紧不慢地挖。我也不好意思再袖手旁观了,加入了救球行动。不一会儿,我们便找到了乒乓球,他冲着我笑着说:“挖出来了!挖出来了!”我也笑着说:“真有你的。”“哈哈哈……”咱俩一齐开怀大笑。

他那永不放弃的精神,再加上那倔劲儿,成就了我们之前的友谊,也教会了我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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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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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小伙伴,他名叫江铭儒。江铭儒的小脸上,嵌着一个尖尖的翘鼻子。浓浓的眉毛下闪着一对大眼睛,乌黑的眼珠挺神气地转来转去。

一次,上体育课,由于全班同学的表现太差,体育老师罚我们做200个深蹲,没办法,大家只好一个一个开始做。当同学们做到100个时,都有些体力不支了,而彭鑫凯呢?仍在一个一个轻松地做着。我对他着说:“江铭儒,我太佩服你了,做这么多次,连大气也不喘一下。”他回答道:“这就是我经常运动的结果。”最后,他第一个做完。

老师又叫我们围着跑道跑五圈,全班大多数同学都在慢跑或走路,但江铭儒却在飞速地奔跑着,当我们大家还在跑第三圈时,他就已经跑完了,而且跑完之后没有一点儿气喘,又拿着篮球跑到篮球场上去打球了。

他不但是一个体育健将,而且还是一个“大力士”呢!

一天,我们班有同学想和他扳手腕比力气,结果一下子被他打败了,然后又有不少人想去和他比一比,却被他一一打败,并且都在10秒以内扳倒对方。我不服气,也想去和他比一高低,这时,我才真正知道了他的力气有多大。比赛一开始,我就一直被他往下压,不到五秒钟就败下阵了。我便问他:“江铭儒,你为什么这么大力?”他说:“因为我经常练举哑铃,你也要常练啊!”

看来,平常多些锻炼,真是很好啊!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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