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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故事人物作文【汇集20篇】

冬天,我经常站在阳台上看漫天的雪花往下飘落,雪地里小孩子堆雪人、打雪仗,小编收集来的我喜欢冬天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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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故事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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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明朝洪武三十一年生人,官至太子太保,同时身兼我的偶像。

于谦的仕途是一帆风顺,四十余岁就已经是三品的兵部侍郎了,如果他安心过日子,可能能混个尚书退休。可是天不如人愿,很快,异族骑兵重振雄风,蒙古铁骑冲进了关内,围困了都城北京。这时,大部分官员主张学着宋朝,退到了南都南京,守住半壁江山,于谦却坚持要守住北京,受到了皇帝的赞赏,被任命为北京最高军事统帅。在于谦的率领下,蒙古铁骑又被击退,被迫回到漠北荒原。

后来,于谦被小人陷害,在刑场被处死。在牢里,他的附属们都惊慌失措,有的出钱买通权臣,有的那声喊叫,请求面见皇上,有的跌坐在地上,失魂一般一动不动……可他却是稳如泰山,不但不向小人屈服,还写下了千古名篇《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最后,英勇就义。

于谦不但文武兼备,不屈不挠,而且还是个大清官。他死后有官员去他家抄家,却只见满屋破布,于谦的妻子儿女,仆人随从全是布衣平民的样子,身上破烂不堪。官员们不信于谦这样的大人竟一贫如洗,便探头探脑地四处张望,最后真让他们找到了屋后有一个封得严实的木屋。官员们大喜过望,打开门后,里面竟是皇帝赏给于谦的华丽服装,尚方宝剑和一些皇族送的古玩器物。官员们不禁惭愧不已,各自离开。

我心目中的于谦就是这样一个人:智勇双全,有胆有识,不畏权暴,清廉公正。你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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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人物英语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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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cartoon characters are Tom and Jerry.

I like these cartoon characters because they are very funny. This cartoon is about a mouse-Jerry and a cat-Tom.

The mouse is very clever. but the cat is very clumsy. The cat’s owner wants it to catch the mouse but the mouse is very smart. The cat always can’t catch the mouse and the cat always break its owner’s things, like vase,table or other things. The cat’s owner was very angry. She always hits the cat.

I like it because the cat is funny! What about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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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种植物和它们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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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种最喜欢植物,它既不像牡丹那样高贵,也不像月季那样娇艳;它既不像马蹄莲这样纯洁,也不像玫瑰这样美丽,它只是一位默默无闻的小花卉,盛开在秋天。

它从来不向别人炫耀自己,正式因为这个,让我什么花都不是很喜欢,就最喜欢它。

它盛开在秋天,像米粒一般大小,三五个“小米粒”挤在一起,像是一家人,或者是一个十分团结的团队。它是金黄色的,只有固定的这一种颜色,绝对没有菊花那般五颜六色、丰富多彩。一到秋天,它便含苞欲放,有的心急的已经开花了,再到入秋,所有的花瓣都开了,散发着一种迷人的香味。写到这里,我都不用再写它是什么花了,因为你已经绝对猜出来了,没错,它就是家喻户晓的桂花!

我和这位小花卉之间,还有一段小故事呢!

记得那时国庆长假之时,也正是入秋之时,还是桂花开得最茂盛的时候。那天,我和一位同学去杭州玩。那时,我们刚从火车站出来,准备打车去旅店。可是已经打了很久的“滴滴打车”,都没有人搭理。因为太无聊,我和那位同学跑到一边玩了起来。忽然,我闻到了,在阵阵凉风中,有一股很浓很浓的香味扑鼻而来。我和那位同学跑到桂花树下,摇着桂花树,桂花如雨般落下来,好漂亮啊!

桂花啊!我会爱你“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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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卡通人物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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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他喜欢吴大师,有人说他喜欢美羊羊,有人说她喜欢绿巨人,还有人说她喜欢小飞象……而我就是喜欢布莱斯·巴克斯特。

布莱斯有着美丽的棕色长发,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小小的嘴巴总是笑着,瘦小的身体十分灵活,这就是我喜欢的布莱斯。

布莱斯从小就喜欢时尚,所以她总是穿着自己设计的时尚衣服。她能和动物交流,有许多动物朋友,有可爱的林潘妮,有模特狗狗佐伊,有舞者维尼,有魔术师苏尼尔,有聪明的罗素,还有热爱搞笑的辣椒……

布莱斯从不说谎。有一次,她迟到了,跑到班门口撞到了比斯吉特姐妹(她们是布莱斯讨厌的人),比斯吉特姐妹不小心拉响了火灾警报器,被校长处罚了,并被停学两天。布莱斯十分烦恼,并向校长说了事情的真实经过,校长要她为比斯吉特姐妹补习,布莱斯欣然接受了。她来到比起吉特家门前道了歉,比起吉特姐妹原谅了她。

布莱斯有创造力。记得有一次,布莱斯爸爸给布莱斯了一本房间杂志,布莱斯羡慕不已,她决定把房间也改造一下。她“三下五除二”就改造完了,她扔掉了床上的花边,改造了旧床单,还发明了弹跳椅……她的房间又充满了全新的色彩。

布莱斯好学她考试经常拿A;布莱斯乐于助人,她帮助阳蜜(她的中国上海朋友)的阿姨开糖果店;布莱斯勇敢,她可以和爸爸去从来没人去过的地方爬山;布莱斯还敢作敢当,她帮佐伊美容,但佐伊变得越来越丑,布莱斯也主动认了错……

布莱斯身上有许多优点可以让我们去学习,我喜欢她,布莱斯·巴克斯特,你也喜欢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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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物故事作文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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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xx年10月1日这天夜晚,卡通人物在小红家里搞了个聚会,其中有:勇敢的葫芦娃、勇敢而又帅气的名侦探柯南、美丽活泼的小兰、机灵的米老鼠、齐天大圣孙悟空……

花仙子露出她美丽的翅膀,在空中飞来飞去,不小心碰到了一本故事书,摔了下来,花王子立刻飞上去,把花仙子救了下来。花仙子对花王子十分感谢。

花仙子和花王子在空中飞来飞去。米奇和米妮跳起了芭蕾舞,小兰和柯南在旁边谈起了破案,孙悟空不会跳舞,干脆就和哪吒比武,葫芦娃在一旁观战。

柯南对小兰说:“走,我们去看看故事书,怎么样?”小兰爽快地说:“OK let’s go!”

柯南打开书,第一页就是柯南的照片,一看书壳,原来是《名侦探柯南》全集。大家也都围了过来。

大家一页一页地看着,看完了之后一个劲地夸柯南。步联上来给柯南献花,柯南脸都红了。

番茄小子沉不住气了,它高声喊到:“你们什么意思,是不是看不起我番茄小子,为什么不理我?”“不是的,”大家异口同声地说。原来,番茄小子是番茄国的王子,它的番茄飞镖非常厉害,平时总是欺负大家,今天还带来了许多士兵,大家更加惧怕它了。只见番茄小子一声令下,士兵们一拥而上,孙悟空见了,高兴地说:“正好给俺老孙练练手。”

孙悟空和哪吒一同上前,番茄小子如临大敌。哪吒使出烽火轮,把许多番茄兵烧得哇哇大叫,可是番茄兵太多了,孙悟空拔出毫毛一吹,变出了成千上万个小猴子,这些小猴子有的保护大家,还有的就对付番茄兵,不一会儿,番茄兵就被打败了。

不知不觉中,天就要亮了,大家也要走了。大家约好,明年的今天还要来。咦!那个番茄小子呢?原来,它被五花大绑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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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物故事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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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6月,一位老太太走进美国丹佛大学,她要去该校的国际关系研究生院找一位名叫约瑟夫·科贝尔的人。

由于是第一次来这儿,因此走进校园,她不得不到处打听,问研究生院在什么地方。她问了许多人,每个人都热情地为她指路,有的甚至还给她画出路线图。可是,由于丹佛大学是依山而建,校园里的路异常复杂,她绕了半天也没找到科贝尔。

就在她站在一个路口,不知该向哪儿拐的时候,一群女学生走过来,于是她拿出别人给她画的那张图。当她们知道她的意思后,其中的一位黑人女孩说,我带你去吧!

在女孩的带领下,老太太很快找到了科贝尔。在女孩准备返回时,老太太说,为什么不认识一下呢?于是她们相互知道了各自的身份:黑人女孩,英国文学系学生,读大学三年级;老太太,波兰大使夫人;科贝尔,丹佛大学国际关系研究生院的创办者,苏联和东欧问题专家。

黑人女孩走出国际关系研究生院,有人正在门口散发宣传单,是关于斯大林时代与政治的一个讲座,主讲人是约瑟夫·科贝尔。此人正是她刚才带老太太寻找的那个人。她想,既然认识了,何不去捧捧场呢?

在大教室,科贝尔先生一眼就认出了她。她坐在第一排,对科贝尔的演讲好像充满浓厚的兴趣。中午吃饭时,科贝尔先生特意邀请了她。席间,他发现这个黑人女孩聪明、果敢,对问题总有独到的看法。也就是在此时,科贝尔动员她,毕业后报考他的政治学研究生。

从此,这个黑人女孩便成了被上帝垂青的人。1974年,年仅19岁的她考入丹佛大学国际关系研究生院;26岁,她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54岁,出任老布什总统的国家安全事务特别助理;2000年,46岁的她成为小布什的首席对外政策顾问;2005年,出任国务卿,成为有史以来美国政府中职位最高的黑人妇女。这个人的名字叫康多莉扎·赖斯。那位老太太寻找的科贝尔先生,也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物,他是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的父亲。

赖斯被任命为国务卿后,有人说是因为她有能力,有人说是她运气好。不过,有一种观点我比较赞同,这句话出现在《纽约时报》的每日评论上:一些人之所以能交上好运,多数是由于具有细微而不起眼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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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作文

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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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千年的神话传说到神秘西方的格林童话,会不会有一个故事是你最喜欢的呢?

【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作文精选一】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老鼠和猫交朋友》。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猫对老鼠说:“我很喜欢你,我想和你交朋友。”老鼠同意了。它们俩一起去买了一罐猪油,但是不知藏在哪里比较好,猫说:“那就藏在教堂吧。”

有一次,猫嘴馋了,于是对老鼠说:“有人让我当教父,给刚生下来的小猫取名,我要去给教堂给小猫取名了。”老鼠说:“好,你去吧。”猫在教堂把猪油外面的皮给舔了一遍。回来后,老鼠问猫:“取的什么名?”猫说:“去了皮。”

第二次,猫的嘴又馋了。它对老鼠说:“有人又叫我给小猫取名字。”它又进了教堂把猪油吃了一半。回来老鼠又问:“这次取的什么名字啊?”猫说“吃一半”。

第三次,猫又对老鼠说:“我表姐生了一个小猫,让我给它取名,我又要走”谁知猫又到教堂,把猪油全吃光了。回来老鼠又问:“这次又取的什么名字啊?”猫说:“一扫光。”

冬天到了,老鼠想起它们藏的猪油,到了教堂,老鼠一看说:“怎么是空的?一定是你吃的,你第一次吃了皮,第二次吃了一半,最后一扫光。”猫说:“你再喊,我连你也吃了”说完,猫扑过去把老鼠吃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老鼠是不能和猫交朋友。所以凡事都要动动脑筋,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作文精选二】

我最喜欢的传说故事有很多,如果你有一个大口袋可以装上整整一口袋。他们包括《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等故事。下面我带你们去读一本名叫《西游记》的书吧!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书中主要讲述了在几千年前,玉帝便从大唐和尚中选了一个最有慧根也最有决心的人,并给了他三个徒弟,要那和尚与那三个徒弟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如来佛祖处去取经。他们一路上遇到了九九八十一个难,却每一次都化险为夷了。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故事是:有一次他们遇上虎、羊、鹿这三种妖怪,它们都化作人的样子来害人,后来被机智又聪明的大师兄发现了,最后那些被捉来的人都放走了,而那些妖精也被大师兄给打死了。这时我好佩服大师兄的英勇,因为他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识破那些妖怪的真面目,而且从不出错。我要学习他们那种精神,干什么事都要细心观察,观察世界万物。不能因为一点小事而放弃观察,干什么也都要有决心和顽强的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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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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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浓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这就是来自《水浒》的他——武松。

武松自小行武,武艺高强,嫉恶如仇,行侠仗义,爱打抱不平。刚猛不屈是他刚烈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他的英雄本色;满腔热血构成了一个传奇英雄人物。如果用三个字概括武松的性格,那就是力、勇、智。这三个字既是武松行侠仗义的特点,又是武松打抱不平的写照,力、勇、智使武松的形象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深入人心。

武松力大无穷。在景阳冈,他独自一人赤手空拳对战一只老虎。只见武松先是一闪,再是一躲,摸清老虎“一掀,一扑,一剪”的套路。等那老虎复翻身回来,武松一棒,二跳,三拎,把那老虎按将下来。见那老虎挣扎,他便往老虎脸上乱踢。又见那老虎咆哮,一边用左手揪住顶花皮,一边用铁锤般的右拳击向老虎,打得老虎眼鼻口中鲜血四溅。

武松勇敢无畏。为了亲情不顾三七二十一闯入酒楼,左手拎着人头,右手拔出尖刀,往那西门庆脸上一扔,吓得西门庆魂飞魄散。杀兄之仇,不共戴天,武松怎会饶过西门庆,他一钻,一带,一提,一抓,便把西门庆扔下楼去,又纵身一跃,跳下楼,手起刀落,剁下西门庆的头。

别看武松只是一介武夫,他的智却不容小觑,在十字坡孙二娘的黑店,他从馒头中便看出异样,当其他两人因为饥渴喝了放入的酒时,武松却临危不乱,偷偷把酒往角落一倒,假装晕倒,等孙二娘一过来,就立即翻身而起,将孙二娘绊倒在地。

从景阳冈打虎,我们见识了一个力大如牛的武松;从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到血溅鸳鸯楼,我们见识了一个嫉恶如仇、秉性刚烈、勇敢无畏的武松;从大闹飞云浦到智打孙二娘黑店,我们更见识了一个有勇有谋的武松。

这就是武松,一个武艺高强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智勇双全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嫉恶如仇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敢作敢当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我心中的英雄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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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感动人物故事:父亲用竹萝载脑瘫女儿看病

全文共 2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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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梁均华,信宜山区一个普通农民,一位伟大的父亲。16年来,他不离不弃,悉心照料两个患病脑瘫女儿成长。曾经有人建议她抛弃女儿,以减轻负担,但是他毅然坚持,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物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梁均华,信宜山区一个普通农民,一位伟大的父亲。16年来,他不离不弃,悉心照料两个患病脑瘫女儿成长。曾经有人建议她抛弃女儿,以减轻负担,但是他毅然坚持;骨肉情深,他把女儿当做上天赐给他的礼物,好好的呵护着。梁均华用父爱演绎着人间真情,用行动告诉我们什么责任。梁均华的故事平凡而伟大,梁均华的思想淳朴而善良,值得我们学习和传颂。今天,我们再次走近梁均华,再次讲述他的故事,因为他的执着和坚持一直在感动着我们。

梁均华,今年66岁,信宜市怀乡镇人。17年前,娶邻镇一女人为妻,先后生下2个女儿,岂料都患脑瘫。看不到希望,加上家境贫寒,精神有障碍的妻子悄然离去,不知所踪。家庭贫困,妻子的离去,孩子患重症无钱治疗,让梁均华感到痛心和绝望,甚至想过一死了之。对于2个脑瘫的女儿,很多人都建议梁均华放弃,把他们扔到山野路边。然而,梁均华觉得,女儿是上天赐给自己的礼物,人非草木,毕竟亲生骨肉,岂能说扔就扔。

因为年纪大,没有什么本事,梁均华只能靠穿街过巷捡破烂维生,供养2个女儿。年复一年,光阴似箭,大女儿梁关娇今年已经16岁,但是她连说话都不会,智商跟3个月大的孩子一样,开心的时候或许会露出一个笑脸。跟姐姐一样,14岁的梁娣也患有脑瘫,也不会说话,也不会走路,而且手脚都是弯曲收缩的。

2014年4月份的时候,妹妹梁娣感冒发烧得厉害,忧心的梁均华决定将她带到40公里外的信宜人民医院看病。岂料,山路颠簸崎岖,在乘坐中巴的时候,女儿不小心摔倒,结果左腿不幸被跌断了骨。梁均华说,不是他不小心,而是女儿的骨头太脆了,跟玻璃一样,一不小心就会破碎。通过医院得知女儿是“瓷娃娃”后,梁均华只能开摩托车用平时破烂的“竹箩”将女儿从家里运到城里治疗。梁均华回忆说,最近3年两女儿的脚经常断,每次治疗都要花费1000多元。

16年来,梁均华每天做爹又做娘,悉心照顾着终日睡在婴儿床上的两个女儿。起居饮食,带她们外出看病,外出理发,嘘寒问暖的,盖被抹汗,从未有半点松懈。梁均华说,尽管现在看不到希望,但他绝不会轻易放弃两个女儿,因为他深知:人在家就在,况且这是两条鲜活的生命。

祸不单行,大女儿梁关娇也是“瓷娃娃”。2015年1月25日,梁均华背着女儿外出到镇上理发,岂料用于捆绑女儿的布带将女儿的腿也压断了。不忍心女儿饱受痛楚,梁均华次日马上用“竹箩”将女儿运送到信宜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然而,每次治疗都要花费300多元,这让梁均华很是焦虑,因为家里需要用钱的地方多着。据了解,梁均华虽然非常勤奋外出捡废品,但是每月赚的2000多元,他自己就得花去1800元,因为5年前,他不幸得了高血压高血糖和哮喘,一直靠吃药维持着。

外出市区看病有40公里,山路崎岖颠簸,乘坐中巴出去是不可能的了。因为没多余的钱,也就不可能请救护车将女儿拉出去;毕竟两个女儿经常需要出去看病,长期治疗下来,车费也是一笔大数目。实在没有办法,也没有人愿意提供帮助,梁均华只能用自己平时外出捡破烂的“竹箩”装着女儿,小心翼翼的开摩托车,将女儿运出市区看病。梁均华说,只要用棉被垫着,女儿就不会感到不舒服,也不怕碰撞。

事实上,梁均华每次外出市区,都是提心吊胆的,只能慢慢的开车,耗上1个半小时,或者遇着天雨路滑的得花上2个多小时;因为他生怕给女儿带来更多的伤害。每次装车外出看病,梁均华都非常认真,细心检查,将竹箩和铁管绑得紧紧的,以防掉落。

得知梁均华一家三口生活困难,前几年,当地政府给他们办理低保救助。经过努力申请,2013年3月,梁均华也给两个女儿办理了残疾证(一级残疾),现在每年每人都可以领取到相关补助。2015年初,梁均华的感人故事被热心网友发现,引起媒体关注,有热心人伸出援手,也有外地医院建议他带孩子出去治疗,无奈缺钱也年迈。

每次梁均华用“竹箩”装女儿外出看病,只要把车停下来,都会引来路人好奇的围观,对此梁均华早已习惯,也没有太多回避,因为他只关心女儿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安好。梁均华说,社会热心人多,偶尔带女儿外出看病,也会有好心人同情她们,捐一点钱她们。

梁均华虽是怀乡镇人,但是最近20年他都在钱排镇租屋住以便捡破烂。14年前妻子失踪后,梁均华面对2个患病幼儿,手足无策,于是请了钱排镇当地的一个女人(何永英)帮忙照顾孩子,每月给她300元。岂料,何永英的丈夫也是因病不幸离去,也留下几个孩子。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梁均华和何永英决定抱团取暖,相互照应,于是两人便成了“夫妻”,组建了新家庭。

据了解,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梁均华和何永英夫妇东借西凑,顶住生活压力,终于在去年建了新房子。虽然房子还没有完全建好,也没有什么装修,但是这对于梁均华一家来说已是非常满足;因为他们再也不用继续蜗居在原来昏暗的瓦房了。

说到未来,淳朴善良的梁均华说,自己日渐年迈且患病,还能活多久也不知道,只是有生之年能坚持就坚持。作为一位父亲,梁均华的父爱如山,一个普通的农民16年如一日,用父爱演绎着人间真情,对患病女儿不离不弃,悉心照料。2017年度感动茂名候选人物——梁均华,用竹萝演绎着伟大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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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物故事作文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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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担任东北人民革命军第3军第1师第2团政委,11月,与日伪军作战时不幸因腿部受伤被捕。日军为了从赵一曼口中获取到有价值的`情报,找了一名军医对其腿伤进行了简单治疗后,连夜对其进行了严酷的审讯。

面对凶恶的日军,将生死置之度外的赵一曼忍着伤痛怒斥日军侵略中国以来的各种的罪行。凶残的日军见赵一曼不肯屈服,使用马鞭狠戳其腿部伤口。身负重伤的赵一曼仍没说出一字有关抗联的情况。

赵一曼被带回哈尔滨后,凶残的日本军警对她进行了老虎凳、灌辣椒水等更加严酷的刑讯。据敌伪档案记载,日本宪兵为了逼迫她供出抗联的机密和党的地下组织,对她进行了残酷的拷问。刑讯前后采用的酷刑多达几十种,其中就包括电刑。但她始终坚贞不屈,没有吐露任何实情。

日军知道从赵一曼的口中得不到有用的情报,决定把她送回珠河县处死“示众”。新中国成立后,哈尔滨人为纪念将她,把东北烈士纪念馆门前的街道命名为一曼街。赵一曼塑像就屹立在右边不远的广场,旁边是继红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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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自己喜欢的人物日记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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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个人民教师,辅导孩子学习是她的工作。但从来不会因为这个职位而随意打骂孩子,甚至有些孩子再调皮、再任性,她也会压下怒气,温柔地笑着,心平气和的和孩子们沟通,因此,她在那里很受孩子们欢迎

那时,我们的班主任请假,她代理我们班主任的课。第一次见她,我瞬间被她那温柔的笑容所吸引。那笑容,像是一阵清风袭来,清凉了整个炎热的夏天。从此,我就不可自拔的迷上了语文,那种感觉很奇妙,但我知道,她的笑容令人很舒服。

她也是一个普通人,每天早出晚归辛勤工作。她是怎么保持这么长时间对人保持微笑呢?

疑惑随着时间愈加增长,终于破土而出。我急不可耐地想要得到问题的答案。放学后,我悄悄地溜进了办公室,办公室就剩她一人,在那里静静地整理材料。我敲了敲身后的桌子,她听见了响声,看了过来,瞧见了我,眼里闪过了一丝惊讶,随后又笑着对我说:“这位同学,你有什么事吗?”

先前鼓起的勇气像气球一样被针扎出了一个小口,一丝一丝地从小口里露出去,“我……我……”

她似乎发现了我的窘迫,抬起了手,拍了拍我的肩,“没事,有什么事就说吧!”我抬起了头,映入眼帘的就是她温柔的笑,我的勇气又回来了,心里的话就从嘴里冒了出来:“老师,你为什么这么爱笑啊?”话已经说出去了,就不能收回来了,我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话,羞愧地脸都红了,连答案都差点没听到就跑了。

她愣了一下,又笑着,抬头朝窗外望去,“因为……生活很美好啊!”

是啊,生活很美好呀!心情一阵舒爽。

我试着品尝你的笑,却只尝出那甜甜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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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用卡通人物编故事作文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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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闷得让人无聊,我准备去附近的小花园里散散步。刚进大门,我就被一个正在长椅上躺着的身影的身影吸引住了,走近一看,天啊!它竟然是功夫熊猫!

好在这会儿是中午,太阳火辣辣的照射下来,小花园里一个人也没有。我克制住自己的惊慌,用颤抖的声音说:“你是功夫熊猫肥波吧,你怎么在这里?你要干什么?”那个白色的身影先是呆了一下,随后转过头来,挠了挠头说:“不好意思啊!你们中国的环境太好了,我只躺了一会儿就……呵呵!”它憨憨地笑了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肚子随着呼吸上下起伏,样子可爱极了!

我请肥波到我家里作客,我要给最好吃的东西,给它最好的玩具。这个家伙太贪吃了,不但吃完了我的零食,而且把妈妈准备的晚饭全部吃完了。肥波的肚子已经成了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赖在地上不起来。我只好给它的经纪人打了个电话,商量好今天暂时让它在我家住上一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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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自己喜欢自己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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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迪是一个十分内向的人,她在办公室里存在与否都丝毫引不起任何人的注意。有一次,她幽幽地对我说:我就像这地上的泥土,天天存在,人人都踩着它,却永远默默无闻。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自己,可我又无法改变自己。

许多人不幸福的原因就是他们不喜欢自己,如长相、性格、习惯、出身、智力等等。总之他们对自己很有成见。看来小迪对自己的成见也不小。

这些话说了没有多少日子,办公室就进了一批新人,他们是刚从学校出来的大学生,奔放热情活力四射。办公室的前辈们都对他们充满羡慕之情,毕竟我们是新闻单位,是一份充满激情的事业,推陈出新是它的生命力所在。

其中有一个女孩尤其吸引别人的眼球,一身男装把她漂亮的脸庞衬托得格外俊朗,最要紧的是她有一个非常好的性格———和谁都见面熟。不到半天她就和办公室里的所有人都混了个脸儿熟。她的人气指数没几天就在办公室里急剧升温。也该这个女孩撞上大运,在一次重大报道的采访中,她采访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还和这位领导人合了影,这件事本身就成了我们报社的重大新闻,领导无论大会小会都要提及这件事,那口气不外乎她刚到报社没多少日子,就为报社争了脸。

我知道现在一面光彩夺目的镜子放在小迪面前了,促使她的自卑正在以几何级数放大,我想散会后对小迪说,人各有所长不要太看轻了自己,世界上本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但每一片都是非常重要的。

晚上约好和一位外国朋友吃饭,这位外国朋友是一个和蔼快乐的小老头,他每天都有十条让自己快乐的理由,他的十条理由中足足有七条是自我欣赏的快乐,比如:今天在老人会里我又学会了折纸鹤,想不到自己还有这么一双灵巧的手,不,我本来就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人,想当年自己还发明了一辆折叠式的自行车。于是在学第二个纸折工艺时,他就会大声对自己鼓劲:我行,我行,我一定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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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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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前雄兵扫六合,

死后江海日月明,

春秋成秦经二世,

一世功过后人评。”

公元前259年至210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皇帝”称号的君主——秦始皇称帝。对中国和世界的历史均产生深远重大的影响。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秦始皇。虽然,没有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伟大胸襟;也不是坐着轮椅挑战命运的勇士,霍金。但他却是历史上深受后人评价的为伟人。

秦始皇,别名嬴政,赵政,秦王政,隶属于华族,出生于邯郸。不就统一了六国而且建立中央集权制度,并修建了举世闻名的长城。在秦始皇39岁时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他并不是像司马迁所写的《史记》记载的暴君,而是一个叱咤风云、富有传奇色彩的划时代人物,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多民族中央集权封建帝国的创立者

聚效

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秦始皇为了统一六国,采取了远交近攻,分化离间连横的策略。秦始皇亲政后听取李斯进献灭六国建议,着手规划统一六国大业,并由远及近,集中力量各个击破,先北取赵,中取魏,南取韩,然后再进取燕楚齐三国,终灭了六国建立秦;秦始皇为了保护北部边境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人民的负担,修筑了长城,这绵延万里的长城并不只是一道单独的城墙,而是由城墙、敌楼、关城、墩堡、营城卫所、镇城烽火台多种防御工程所组成的一个完整体系。

之后,又寻长生不老药,修建陵墓,最后躺在了骊山陵墓中。秦始皇这一生的丰功伟绩,想必不用后人来评价,早已深深地印在了我们的心中。

千百年来,有多少人不去再意这“千古一帝”,只是简简单单的评价他的丰功伟绩,但是记住:古人不远,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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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打篮球作文参考_人物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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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的体育课,老师教我们打篮球,我们都非常高兴,我喜欢打篮球。我努力、刻苦地学习,累得我是“腰酸腿疼”呀!不过,我的努力没白费。过了几周我已经会运球、会投球、会三步上篮了,算是学会了打篮球的基本功了。

后来我就上网搜索关于篮球反面的知识和打篮球的方法,有时不方便,就买一些关于篮球方面的书籍,天天课后就看,就连上厕所都看。有一次,爸爸叫我烧一壶水,他说他要喝水了,我漫不经心的答应了,于是我就把壶里装满水,放到了电磁炉上,就又去看书了,过了一会儿,爸爸来喝水时发现水怎么没热。原来是我太大意了,没有按开关,所以水没热。爸爸连连称我是“篮球迷”。

有时,老师将我们分成两组,进行篮球比赛,虽然我们的技术和水平不高,常常会犯一些低级的错误,或是做出一些令人可笑的动作。但我们在场上拼抢、争夺,每投进一个球都非常开心。

在学校,同学称我为“篮球迷”;在家爸爸,妈妈称我为“篮球迷”,篮球可以让我快乐、悲伤,篮球会给我带来疼痛,但我还是会打篮球,因为,我喜欢打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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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卡通人物作文200字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蓝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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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卡通形象是蓝,因为,他又幽默又善良。他的样子蓝皮肤和白肚皮,还有别人骗他的时候他就会揍他一顿。我看了第三部是恐龙世界,在第五集中他说:“姜还是老的辣,你怎么能斗过我猫大爷呢。哈哈哈!”这就是我所说的幽默。还有呢!在第十三集中,他要找回一个零件,就把亮光的东西丢了去让小龙去捡,可是谁都不知道那东西丢进了水里小龙掉了下去,蓝猫赶紧跑过去救小龙他也掉了水里他救小龙,几分钟后小龙救上来了可是蓝猫就喝了几口水。然后才醒了过来,这就是我所说的善良。就是上面的这样子所以我喜欢蓝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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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动画片人物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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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最喜爱的动画角色,那当然是《叶罗丽精灵梦》中高泰明的娃娃——白光莹了!

白光莹沉睡时有着黄黑相间的头发,身穿白纱裙,脚穿粉色高跟鞋,让人惊奇的是:她没有性格,只会染上契约者的性格。自从与高泰明缔结契约后,她变成了另一个样子,一头白不白、灰不灰的头发,其中混着一些粉色,显得格外漂亮,她穿着紫色裙子,围着黑纱,还穿着一双深蓝运动鞋,格外自信。

刚开始,白光莹与高泰明感情并不是很融洽,自从高泰明承诺:“我要让白光莹成为白光莹,有自己的思维,自己的想法!”两人就从此和睦相处,互相帮助。

最让我感动的就是那次,高泰明先天性心脏病发作,白光莹不顾自己的仙力,把所有仙力都给了邪恶女王曼多拉,曼多拉就加强了高泰明的心脏,而白光莹失去了仙力。高泰明为了让白光莹得到真正的自由,好心赶她走。谁知,白光莹还是一步一步地走回了家,全身都湿透了。

我真的很喜欢白光莹,她为了主人不顾一切,哪怕失去自己最渴望的自由,也不顾一切地去救主人。我爱白光莹!更喜爱她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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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人物故事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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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昇发明活字印刷

宋朝时候,雕板印刷大为盛行。

雕板印刷的过程是这样的,先把木头锯成一块一块大小一样的板子,使之平滑,然后在一张薄纸上写字,反贴在板子上,用刀雕刻成文字凸起来,再刷上墨,铺上纸,用软刷在纸上轻轻刷过,揭下来,纸上就有了白底黑字。一本书的字数自然是相当多的,所雕的板也不止一块,每一块都照这种方法刷印成文。全部印刷工作完毕,一页一页地装订起来,那就成了一本书。

当时,杭州西山有个号称"神刀王"的雕板师傅,刀下功夫远近闻名,有口皆碑。许多人慕名前来拜师,"神刀王"一概不收。可他晚年的时候,却破格收下了一个平民出身的小徒弟--毕昇。这是啥原因呢?原来,"神刀王"不但看中了毕昇那股灵巧劲儿,更喜欢他那忠厚、诚实的品行。他觉得,把自己的本领传给这样的人,到死的时候也就可以瞑目了。

毕昇跟着"神刀王"一学就是几年,技艺大有长进。有一次,师傅雕刻晋代大书法家王羲之的《兰亭序》,让毕昇在一旁观察揣摩。谁知还剩下最后一行时,毕昇一不小心,碰了师傅的手臂,把刀下那个"之"字刻坏了。

毕昇难过极了。晚上,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他先是暗暗埋怨自己,后来又突然冒出一个念头:雕板印刷太麻烦了,能不能改一改呢?从那天起,他一有空儿就琢磨这件事。一天,他在西湖边散步,发现一个江湖画师正在往一幅风景画上盖图章,凑近仔细一瞧,真新鲜,那画师竟把三枚图章串在一起。

毕昇颇有兴趣地看了一会儿,忽然,猛一击掌,高兴地大叫起来:"有办法了!有办法了!"

他一溜烟跑回住处,用胶泥作成一个一个方块,干了以后,刻上反字,一字一块;接着用火将这些活字烧硬,按韵排列在特制的木格里;然后根据需要将活字排在铁框里固定好。这样就可以刷上墨印书了。

采用活字印刷,既方便,又节约。这种新技术,很快就被推广到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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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英雄人物故事好词好句

全文共 2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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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再起,又是凉夜如水,寒风拂过,黄菊犹傲枝头;薄云遮月,冷光犹照朱栏;一杯浓酒,酝酿千古豪情;一曲琴声,氤氲万缕愁绪。胡尘里,遗民泪尽,北望王师又一年。何日请缨提劲旅,一鞭真渡黄河岸,鼎鼎清秋,志壮骥伏枥,心怀狐首丘。

2、刘胡兰,一个只有十五岁的文静小女孩,表现出来的是对党的事业赤胆忠心,对人民、对其他革命同志忠心爱戴,对敌人的屠刀脸不改色心不跳,宁死不屈,大义凛然,表现了共产党人的崇高气节。当她昂首走向敌人的屠刀时,是那么从容不迫,视死如归。

3、倔强的刘胡兰从小就有超人的胆量,革命前辈的一言一行给他在心中渐渐播下了革命的种子,而且一发而不可收拾。自从当上儿童团团长,她更是舍身忘我的工作,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勇敢机智地与敌人作斗争。看到这儿,对刘胡兰的敬意从我心底油然而生。以前的一幕幕又在我眼前重现:那次妈妈让我一个人去街上买点东西,我不敢;班级工作中遇到困难,我就撒手不干;考试没发挥好就唉声叹气……丝毫没有刘胡兰那种坚强与勇敢。这也正是当代青少年缺乏的品质。我们真应该好好地反省一下自己了。

4、想到英雄少女刘胡兰短暂而光荣的一生。她经历了凄惨的童年,小小年纪就协助游击队镇压汉奸,积极向党靠拢,在危险的环境中临危不惧,英勇不屈,15岁就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是多么的让人震撼啊!

5、岳飞从小就有立志从军,报效国家的壮志,他的母亲在他背上特意刺上“精忠报国”四个大字,嘱咐他一生一世都要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奋勇杀敌,决不吝惜自己的生命,他也是这样做的,虽然最后惨遭杀害,但他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光辉业绩,深深地铭刻在世代中国人民的心中;而奸臣秦桧等人,却被铸成铁像,反剪双手,长跪于英雄墓前,被万世人民唾骂!

6、岳飞投军后,作战勇敢多次打败金军,屡建战功,威名传遍大江南北,声震河朔。岳飞升任通州镇抚使兼知泰州,拥有人马万余,建立起一支纪律严明、作战骁勇的抗金劲旅“岳家军”。“岳家军”相继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大破金军精锐铁骑兵“铁浮图”和“拐子马”,乘胜进占朱仙镇,金军士气沮丧,发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哀叹。

7、孙中山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他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民主共和国观念深入人心,人们永记孙中山。

8、他满怀着高昂的斗志要去收复北方迎回原北宋皇帝以及太上皇,但不料成为当今皇帝——赵构的眼中钉,肉中刺。虽然他是我们心中的民族英雄,有着极高的爱国主义精神和超群的指挥才能,但在政治上太缺乏经验,一心只为救回先皇,不为当今皇上考虑。他没有想过如果他真救回了先帝和太上皇那么宋朝将会有三个皇帝那赵构是什么?这才导致赵构对岳飞的担心,在赵构的指示下秦桧夫妇将岳飞陷害以某犯罪处决。一代天骄便如此去世。

9、年近十五岁的刘胡兰,为了祖国和人民,为了真理与正义,为了和平和我们今天所拥有的一切,无私的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她的英雄壮举赢得了全国人民的崇敬与爱戴,她不愧为是最勇敢、坚强、爱国的人,她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永远是我们大家心中一座不朽的丰碑。是呀,心中只有装着祖国的人,她才会对她有一种伟大深沉的爱,每时每刻为她去奉献自己的一切。思绪将自己带入去年暑假中一件不堪回首的往事。

10、虽然岳飞是被正统的士族所杀死,但后来南宋的数代王朝或者史学家们都给了他很正当的评价,比如紧接着宋高宗的宋孝宗一朝,就为他平反,以礼改葬,谥武穆。()到了宋宁宗时,岳飞更是被追封为鄂王。当然,岳飞个人精忠报国,也给后世的百姓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至今在岳王庙前还跪着害死岳飞的四个奸贼的铜像,他个人也成为后世忠臣武将的榜样。

11、孙中山是一个关注环保的人,在艰难的革命斗争之余,仍不忘在各种场合提出富含环保理念的主张,并努力付诸实践。他提倡植树造林,调节生态平衡;他重视治理江河,发展水利;他关注城市污染状况,改善城市环境。每年的3月12日是植树节,孙中山逝世的日子与植树节是同一天,这也是告诉我们,孙中山是万古长青的、永远值得我们敬仰的人、缅怀的人。

12、岳飞是我们的民族英雄,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应学习他精忠报国的精神,在战场上可以临危不震,灵活运用的卓越指挥才能和他的文学造诣以及他正直,简朴,爱国爱民爱兵的良好精神和品质。

13、然而,这么优秀的刘胡兰竟被一个贪生怕死的叛徒给出卖了,看到这儿,我的心被揪成一团。他还算是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吗?这种懦夫不正与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刘胡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吗?同时,我又为失去这样的英雄而万分痛心,一行热泪滚落在脸颊上。此时此刻,我告诉自己,要永远记住英雄的名字,以她的精神时刻鞭策自己前进。

14、“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殊伦。”“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你不畏强暴,不怕牺牲,临难不变,在我眼里,你是一个爱国志士,一个有勇有谋的智者。现实中,你虽然已经去世了,但在我心中,你仍然活着,仍然永远活在我心中。

15、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爱恋的美神,而我心中的美神就是你——荆轲。“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你不畏强暴,不怕牺牲,临难不变,在我眼里,你是一个爱国志士,一个有勇有谋的智者。现实中,你虽然已经去世了但在我心中,你仍然活着,仍然永远活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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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讲人物故事作文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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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人

我最熟悉的人

记得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我渴望以久的溜冰鞋。于是,我就迫不及待地穿上了它,心里美滋滋的。可是,还没走几步,就摔了个四脚朝天,我心想:滑冰真是太难了,我干脆不学了。爸爸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就对我说:“孩子,做什么事情都不容易,总要一步一步的来,不要太心急了。”我听了爸爸的这番话,又有了信心,继续滑着。在爸爸的帮助下和我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学会了滑冰。

这就是我的好爸爸,一个关心我爱护我的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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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高考作文人物素材:莫言的故事

全文共 3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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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故事:成名前不为人知的故事

1955年,莫言出生在高密东北乡的一个偏僻小村落里。村里有习俗,产妇分娩时,身子下面垫着一层浮土,婴儿呱呱坠地时,就落在那层浮土上,应和“万物土中生”的道理。

浮土是父亲从大街上扫回来的,它是莫父与这个世界交流的第一种物质,混同着浮土里牛羊粪便、野草种子等等味道,充满了养分,似乎这浮土也滋养了莫言的笔端,滋养了他文字的繁茂生长,让他这一作家当得挺靠谱!

儿时的莫言不遭人待见,在新书《聆听宇宙的歌唱》里,他对自己总结很不客气:丑、懒、馋,不遭一大家子人待见。儿时经历混在一场国家的运动中,让家中长辈行事说话都小心翼翼,对孩子说的最多的也是:别在外面给我惹麻烦。

十二岁那边,莫言因为拔了生产队的一个红萝卜,被罚跪在毛主席像前请罪,回家后被父亲用蘸了盐水的绳子抽打。至于么?有着些许世外仙人气质的爷爷也是这么说的:“不就是拔了个萝卜吗!还用得着这样打?”但终究,“中农”出生的家庭让每个人在这场运动中都得小心翼翼,老老实实,才能苟且偷安。

莫言的童年是压抑的,压抑的童年让人想逃离。所以在选了四年兵之后,莫言终于在1976年爬上了装运新兵的车,别家孩子都与亲人流泪告别,他则雀跃如同飞出牢笼的鸟,满脑子想的都是新疆西藏、天涯海角……只是车在开了三百华里之后,停了。从高密到黄县,一路上的欣喜瞬间变成失望。雪花覆盖,来路无影。

莫言记得当时新兵连设置在黄县县城西北角一座叫丁家大院的豪宅里,那座豪宅在胶东半岛都赫赫有名。进去时,首先看见的是一座高大的影壁,上面刻着“紫气东来”四个大字。数十个新兵站在影壁前听一个干部点名。“管谟业。”“到”。“跟着班长进去。”“是”。他随着一个老兵进到一栋雕梁画栋的大房子里,把背包一放,好了,莫言的军旅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虽说未能实现“天涯海角”的愿望,可“树挪死,人挪活”的古话还是在莫言身上有了些许的应验。在家里吃不饱穿不暖,整天吃一种口感差到要命的杂交高粱,到了这里,托后方基地农场的福,他不仅每顿都能吃得饱饱的,还是那种用小麦磨成的精粉!

他觉得,当兵还是蛮靠谱的。

两年匆匆而过。

从第三年开始,莫言开始给战友们上课,学习内容是三角函数的基础知识。

这事儿看起来蛮不靠谱!莫言没有上过多长时间的学,因为历史原因,少年时期的他不仅没有圆了大学梦,就连初中都没上完。但他的学识是有的。莫言的父亲上过私塾,因此全家人对知识文化都很重视,莫言也继承了父亲极强的自学能力,他还“自动升级”成了现在的现学现卖!

因为授课认真,莫言被调到上级机关工作。说是工作,其实就是等待提干。可一位领导觉得莫言刚过来,直接提干不太合适,就说要考察一年,结果考察完一年,关于战士提干有的新要求“必须进过考学,或者……”失望是当然,莫言倒是没闹什么脾气,那个年代,包括童年的记忆让他成了内敛的人,也有压抑的成分。

两年后,郑州工程学院在莫言所在的部队开了一个学习点,问莫言能不能当老师给学员们授课。莫言也不客气,揽下活就开始研究教材,他从三角函数老师,自己给自己换科目成了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照样有领导来听课,一位颇为惜才的副主任在听完莫言的讲课后还提了要求如“不要背书,要口语化”等。当时莫言已经在《莲池》等杂志有发表作品。那位副主任拿着莫言的作品就到北京总部“推荐贤良”。莫言也因此得到了去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的机会。

“这段时间”的人物经历是混乱的,局促的,可以一带而过的,但关于莫言的写作,“这段时间”又是不可或缺,使莫言得到宝贵的关于自己的反面教材并最终确定写作方向,从此,中国文坛上竖起了一面新旗,号:高密东北乡。

当时,他提笔想写很多东西,因为固执的认为童年是酸涩到不堪的,他在文字有意“去高密”化。“我努力抵制着故乡的声色犬马对我的诱惑,去写海洋、山峦、军营,虽然也发表了几篇这样的小说,但一看就是假货……”为了让小说道德高尚,他给主人公的手里塞一本《列宁选集》,为了让小说有贵族气息,他让主人公日弹钢琴三百曲,等等等等,脱不了泥腿子的附庸风雅,满鼻子牛屎味儿的胡编乱造!

莫言的这些“评价”完全出自他的《聆》,他总是喜欢把他自己逼到绝境,退无可退之时,好好修理一把,用严重的自虐倾向得到最敲打人心的语句。只是“这段时间”他完全做不到这一点,直到《白狗秋千架》的诞生,“这段时间”才被终结。

有一位作家说:莫言的小说都是从高密东北乡这条破麻袋里摸出来的。他本是讥讽莫言,但莫言把这话当成是对自己的最高嘉奖。他扛着“高密东北乡”的旗号啸聚山林、打家劫舍,在自己的文字天地里当起了开天辟地的圣者,发号施令的皇帝,先前的那些钢琴、面包、原子弹、臭狗屎、摩登女郎、皇亲国戚、假洋鬼子……统统被他塞到高粱地里去了。“我认为文学是吹牛的事业但不是拍马的事业,骂一位小说家是吹牛大王,无疑等于拍了他一记响亮的马屁。”莫言对自己身上能绑上一条高密东北乡的“破麻袋”相当高兴,“在这条破麻袋里,狠狠一摸,摸出一部长篇,轻轻一摸,摸出一部中篇,伸进一个指头,拈处几个短篇。”

这么一条“破麻袋”是莫言独此一家的Logo,让他的文字有了自己独有的风格。

莫言的故事:成名前不为人知的故事

时间晃晃荡荡,走到1984年,莫言圆了他的大学梦。那一年,解放军艺术学院(以下简称军艺)恢复招生。

莫言的大哥在60年代初期考入了华东师范大学。在那个闭塞的小地方,别说是大学生,就是大学生的家人,也是受到格外的尊敬,当然也不乏嫉恨,小时的莫言就经常在自家的院子里,听见有人压低了嗓子议论“别看这家房子破,可是出了一个大学生”、“这家是中农,竟然出了一个大学生”。他不管听了多刺耳的话,心里也是相当的受用,有一次趁着大哥睡着了,他还偷偷把大哥的校徽摘下来别在自己胸前,小伙伴讽刺说:“是你哥考上大学,又不是你上,烧包什么!”莫言因此按下决心,长大了一定要考上大学。但最终,因为历史原因,他的大学梦被击碎了。

得到消息后,莫言很兴奋,没想到37岁“高龄”的他居然有机会重圆自己的大学梦。拿着几篇作品,他就跑到军艺,一打听,人家招生工作已经结束了好一段时间。幸运的是,他的小说《民间音乐》让时任文学系主任的徐怀中先生看到了,徐先生大赞:“这个学生,即便文化考试不及格我们也要了。”

补了名字进考生表里,莫言一颗心放了下来,他这些年的老师不是白当的,文化考试里虽然有点点小插曲,但最终考得第二名,伙同作文最高分,他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军艺文学系,成了一名年近三十的大专生。

当时军艺正大修大建,四处都是泥浆黄土,相当的接地气。莫言接着地气,在学习期写出了诸多精品之作,《透明的红萝卜》就是其中之一。

1984年初冬的一个早晨,莫言在宿舍里做了一个梦,身穿红衣的丰满姑娘手持一柄鱼叉,从地里叉起一个红萝卜,高举着,迎着太阳……从起床号响起,他就沉浸在这个辉煌的梦境里,上课时,他一边听课,一边把整个梦境用笔头“勾”出来,两周后,稿子出来。他拿不定主意,甚至连算不算小说都说不上来。他把稿子拿给系里一位干事看,干事看完后很兴奋:“这不仅是一篇小说,还是一首长诗。”徐怀中看完后还拿给自己的夫人看,结果得到女性角度的评价:“小说里那个黑孩子让我很感动。”系里更是召集几个同学座谈了这篇小说。

1985年3月,刚创刊不久的《中国作家》第二期发表了这篇小说和座谈纪要,主编冯牧先生在华侨大厦主持召开了小说研讨会,汪曾祺、史铁生、李陀、雷达、曾镇南等名家参加了会议……自此,《透明的红萝卜》成了莫言的“成名作”。

“前年,因为编文集,我又重读了这篇小说,虽然能从中看出许多笨句和败笔,但我也知道,我再也写不出这样的小说了。”莫言的话明显有惆怅,看来不管是名家还是俗者,谈及过去,都有惆怅味道。那时的自己,可能青涩单纯、可能幼稚可笑,但满满的,都是青春!

军艺毕业后,他被分到一个部队,直到1997年离开部队,这些日子,他生活围绕着笔尖穿行……

简介:莫言,山东高密人,中国当代着名作家,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获文艺学硕士学位。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着有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酒国》、《檀香刑》、《生死疲倦》、《蛙》等十一部,中篇小说《爆炸》、《透明的红萝卜》等二十余部,短篇小说《白狗秋千架》、《冰雪美人》等八十余篇,还创作有《霸王别姬》、《我们的荆轲》等话剧,电影文学剧本,获国内外多种奖项,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外文一百多种版本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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