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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如懿传的结局【经典20篇】

《三体》是刘慈欣创作的系列长篇科幻小说,讲述了地球人类文明和三体文明的信息交流、生死搏杀及两个文明在宇宙中的兴衰历程。下面是开学吧网为大家提供的小说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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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与安生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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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妮宝贝笔下的《七月安生》最后的结局安生给家明生了个女儿,她自己因为难产死了,七月收养了安生的孩子,取名小安,安生和家明结婚了,他们没有再要孩子。

凌晨的时候,安生产下一个女婴。因难产而去世。

七月26岁的时候,有了收养的女儿。

她给安生的孩子取名叫小安。她相信这是新的安生。就像安生说的那样,是鲜活洁净的灵魂和肉体。而旧的躯壳就可以腐烂。

小安有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七月把她抱到家明的家里去,家明的母亲非常喜欢。

她抱着小婴儿说,应该送礼物给小宝贝啊。家明,你从小戴的那块玉牌呢。虽然破了一角,但是可以用来辟邪。家明和七月都装作没听到。

那块玉牌随安生一起火葬了。

七月总是憨憨的样子。

有时候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是快乐的。而能够假装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却是幸福的。

只有一些人例外。比如家明在酒吧邂逅的那个十六岁的女孩。她透过喧嚣的音乐和烟雾,笑着对他说,家明,你的眼睛好明亮。这样的女孩直指人心。但是她不告诉他,她喜欢的绿镯子还是白镯子。她的快乐模糊而暧昧。却不知道躲藏。所以让自己无处可逃。

在幽深山谷的寺庙里,他们看着佛像。她坐在他的身后,轻轻地问他,他们知道我喜欢你吗。他转过身看着她。她掂起脚亲吻他,在阴冷的殿堂里面。

阳光和风无声地在空荡荡的屋檐穿行。

那一刻,幸福被摧毁得灰飞烟灭。

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

半年以后,安生的书出版。书名是七月和安生。

七月和家明过着平淡的生活。

他们没有再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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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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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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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老九门》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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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九门短篇集》是南派三叔的个人作品合集。主要讲述的是关于老九门的九位盗墓者的故事。

老九门讲的是什么:

老九门的故事的核心场景,是长沙外一座矿山下的古墓,这座矿山从清朝开始开采,到民国前期被日本人收购,根据当年日本人的鸠山报告,在这座矿山深处的古墓中,藏有一颗陨石。

这一颗陨石是由一颗巨大的陨石分裂成三块而成,一块掉落在长白山,一块掉落在西王母国,还有一块掉落在长沙附近。皆被修建成特殊的古代建筑。

这块陨石有着巨大的力量,可以让人进入到陨石之内,看到亡者的世界。

老九门的结局小说结局曝光

目前还没有更完,目前的剧情是张启山、二月红、陈皮等人等没人死。不过据悉二月红会死。

因为有张启山在格尔木干休所感慨大家都死了的段子,尔后他又回忆起二月红当年的话,那么可以认定,这个时间段二月红肯定死了。但我们知道二月红其实也就死在02~04年,所以张启山理论上应该还活着的可能性非常大。(可能和张家人长寿传统有关系)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如果张启山就是“它”组织的一个重要领导的话,那么非常可能所谓的05年吴家老宅毛先生的棺材被烧,然后一切都结束了的原因就是张启山在那一天死了。

老长沙的九门提督,外八行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些盗墓家族,势力庞大,涵盖文物走私的所有环节,几乎所有的明器,流出长沙必然经过其中某一家。为何称呼为九门提督有多种说法,其中最被认可的是,因为古代大城都有九个城门,来往的客商进出城必须选择其中的一个,而老九门取的就是这个意思,在长沙城里做买卖,你只能在这九大势力中选择一个,没有其它路可以走。

《老九门》讲的虽然是盗墓的故事,但是里面也掺杂着民族大义,对抗日本民族的侵略。电视剧和小说之间还是会有些差异,还是经过改版的,看到现在已经看到的剧情而言,至少在颜值还是不用担心的,但是剧情的怎么发展和最后的结局还是要期待电视剧的播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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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北京北京》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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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长城酒家的店面真的很长,五张长条桌子从东到西连续摆成长长的一溜,周围坐满了三十多个各色男女,丝毫不影响酒家其他客人进进出出。

这个二零零一年春节前夕的大酒局是一个做电子书的网站组织的,请的都是知名作家,我一个都不认识。二零零零年春节,网站正火的时候,他们春节团拜的酒局是在人民大会堂办的。一年下来,旧钱烧得差不多了,新钱还没到来,于是强调做事要低调,找了一家公司写字楼附近的小馆子。

前两年我在美国上MBA的时候,百无聊赖,写了我第一个长篇小说,内容和小红、小白、辛荑没有多少联系。我辗转托人找到这个网站的主编王含,他看了说,好东西,绝对大气象,这个电子书网站正在转型,要走网上和网下结合的道路,他说,他决定把出版我这本小说当成公司转型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王含主编邀请我春节前见面,签合同,顺便吃个饭。一桌子三十多个人,他是我唯一一个认识的。其他的人,男的基本都挺老,女的基本都挺小,我想都是吃文字饭的吧,介绍时,无论男女,我一一点头或者握手,叫,老师,说,久仰久仰。

酒局从下午五点钟开始,现在已经是十点了。吃残的饭菜撤掉,新的菜还在陆续地上来,川粤鲁淮阳湖南贵州,什么菜系的都有,都像味精一样鲜美,都像鸡精一样鲜美。空啤酒瓶在旁边已经堆了四箱,和某些小个儿女作家的胸口一样高。

因为谁也不认识,不知道聊什么,我在和左边一个中年白圆胖子以及右边一个中年黑圆胖子闷头干小二锅头。这是四年以来,我第一次重沾烈酒,发觉二锅头还是只适合干杯用,把人迅速搞高或者搞倒,迅速分出彼此抗酒精击打能力的高低,如果慢慢品,二锅头比福尔马林更难喝。

左边的白圆胖子说二十年前他上大学读英语专业的时候,是个清癯的白衣少年,对面坐着喝酸枣汁的一个浓妆少女表示严重不信,白圆胖子从裤裆里掏出钱包,过程中露出比脸更白的肚皮,微微带毛。钱包里的确有一张旧彩照,和他的身份证在一个夹层,里面一个麻秆一样的少年,戴大黑眼镜,穿发黄的白衬衫。我从不主动看电视,好像还是在电视里见过这个白圆胖子。

他的广告有一个特点,看过之后,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从来记不住广告试图推销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广告,他好像演一个中年男人,表情极其庄重,好象急于证明没有和演妈妈或是演女儿的演员有过任何不正当关系似的。另一个广告,他好象跑到一个巨大无比的胃里去折腾,他穿一身紧身衣,饱满而灵动,特别是一脸坏笑,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一个精虫。

右边的黑圆胖子比白圆胖子害羞,刚坐下来的时候几乎不说话,小二锅头让他慢慢从壳里钻出来。一个小二锅头之后,他的表情开始舒展,两个小二锅头眨眼睛,三个小二锅头哼小曲,四个小二锅头开始抓旁边坐着的姑娘的手。姑娘误以为他喝高了,也不恼,也不把手抽出来,任由黑圆胖子抓着。

黑圆胖子把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整齐地在他面前摆成一排,我问,我们为什么不喝大二锅头呢,反正你我几乎已经喝掉了两瓶大二锅头。黑圆胖子反问,你为什么用避孕套而不是大塑料袋?我说,真有道理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我也把我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在自己面前摆成一排。

透过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我看到长长的酒桌对面,男男女女的脸,有些变形,眼睛越过他们,我看到酒家的玻璃窗户,窗户外的麦子店西街。街上偶尔职业女性走过,她们穿着纯白色的羽绒服、白色袜子、白色的皮靴,像是一根奶油雪糕,在北京的冬夜里非常耀眼,她们真的很甜美吗?她们冷不冷啊,她们要不要喝几口小二锅头,这么晚了,还有人吃雪糕吗?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的眼睛沿着东三环路,看到麦子店以南的一个叫垂杨柳的地方,我出生在那里。从我出生,我从来没有在那里见到过一棵飘拂着魏晋风度和晚唐诗意的垂柳,杨树爬满一种叫洋剌子的虫子,槐树坠满一种叫吊死鬼的虫子,满街游走着工人阶级,衣着灰暗眼大漏光,怎么看怎么不像这个国家的主人。苦夏夜,男的工人阶级赤裸上身,女的工人阶级大背心不戴奶罩,为了省电,关掉家里噪音巨大的风扇,或坐或站在杨树槐树周围,毫不在意洋剌子和吊死鬼的存在。我每天走354步到垂杨柳中心小学上学,走354步回家吃饭。

我小学二年级的一天,学校组织去人民印刷机械厂礼堂看《哪吒闹海》,从垂杨柳中街一直走到垂杨柳南街的最东端,作为小朋友的我们两两手拉手走,整整1003步,真是遥远,我的手被拉得酸痛。电影散场,我站在垂杨柳南街上看旁边的东三环南路,当时还没有任何立交桥,三环路是好大一条河流啊,一辆辆飞奔而过的212吉普、130卡车都是一团团的河水,河的对面是人民印刷机械厂的厂房,像个遥远的另外的城市。

海要比这大河更凶猛,我想,龙王真是可恶,哪吒的脑子也一定被驴后蹄子踢了,怎么能闹得过海。我长大了,仰面躺下,成为一条木船,xxxx竖起,内裤就是风帆,西风吹起,我就扬帆而去,横渡这大河,脱离北京。

我的眼睛沿着长安街,看到麦子店以西的东单北大街,我的xxxx在那里生长成粗壮的帆船桅杆。我听见辛荑狂敲我干面胡同那间平房的门,他狂喊,秋水,你在吗?这两个星期你都去哪儿了?小红在屋里吗?你知道小红在哪儿吗?你别不开门,我不是校领导派来的,我不是抓奸的,我祝福你们。小白也没跟着我,我一个人。

小红,你在吗?小白说,你不和他好了,你爸心脏病发作了,在仁和医院CCU(心脏重病监护室)呢,你妈要跳楼,她问过小白好几次了,要多高才行。小白说,四楼以上,摔死的几率是一样的,保险一点,找个十楼阳台吧。

我听见小红一声大哭,我的小红,我的小人鱼,甩掉鱼尾,穿上双腿,套了件圆领衫就跑出去了。剩给我半箱康师傅,一打红皮鸡蛋,两个避孕套,一打脐橙,十瓶红星小二锅头。

我听见小红对我说,三天三夜,她爸终于救过来了,他拒绝和小红说话。她妈总担心,再高的楼也不能一下子摔死,终于没跳。

她妈说,秋水那样的人你也敢要?就你,什么也不会干,脾气又大,就这张脸还能看,将来不能看了怎么办?小红说,咱们算了吧,我胆子小,我怕别人伤心。我说,好啊。小红牵我的手来到四楼东侧的楼道,夜里三点了,小红说,我想最后吃吃它。我说,它同意。

我听见,在东单三条的自习室,小红向我走过来,“怎么了”我问。“我怕自己来烦你,我自己一个人在东单王府井附近走了一圈。”

“那你现在还想走走吗?”

“好。”

我们手牵手,走过长安街、东华门、午门、北长街、角楼、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王府井、灯市口、东单。我们走过燕雀楼酒家,我望见小白、辛荑、杜仲、大鸡几个在室外的一张桌子上喝酒,吃松花皮蛋和煮五香花生。我牵着小红的手,低头走过,小白拎着一瓶啤酒跟了过来,说,我喝多了,我想听听,你们两个说些什么。

我说,小红,你送他回酒店吧。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小红说,回酒店尿吧,我送你回去。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

我说,好,尿尿,街边找个停着的车,到车后面去尿,找个好车啊。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对面一个长得酷似煮五香花生米的中年男子在十一点钟的时候跳到桌子上,在我六个小二锅头之后跳到桌子上,他反复朗诵两句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说,下去,是你做的诗吗?他说,我和你决斗,我和你喝酒!我说,怎么喝?你是啤酒,我是二锅头。

白圆胖子和黑圆胖子一起说,半个小二锅头相当于一瓶啤酒!

又两个小二锅头之后,“五香花生米”还在桌子上诗歌朗诵,我听不见了,我也看不见绿色的水晶球了。

我的手撑着椅子,我的头重重地压在桌面上,胃中半消化的食物从嘴的两边汩汩涌出。

我听见王含主编在耳边喊,你手机呢,你手机呢,我不认识你家啊。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找个人送你过去,找个人送你过去。

我说,你按我的手机,按1,快捷键1,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红,接电话,为什么和小白结了婚不好好过呢?婚礼隆重吗?照婚纱照了吗?好看吗?我给你准备了礼物,我的七种气体,但是一直没给你,这么多年了,封口的胶皮也老化了,气体都不在了,都跑了。你和小白不是都过了快两年了吗,为什么要离婚啊?为什么要在美国那个没有麻辣火锅没有美男的地方呆啊?小红,接电话啊,别吃抗抑郁药,Prozac是毒药。小红,接电话啊,别化了妆之后,呆在家里,一晚上,一个人喝两瓶红酒。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另找个人,另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2,快捷键2,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白,接电话,在上海还是北京?无论在哪儿,找鸡要小心啊,小心仙人跳,兜里不要带两百块以上啊。

小白,接电话啊,我知道你苦,出来喝酒,我还有燕京啤酒,你先喝完,然后用酒瓶子砸我。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再找个人,再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3,快捷键3,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黄,辛荑,我是小神,接电话,快回北京吧,我想你啊。听说妖刀为了工作面试把婚礼教堂的预订都取消了?教堂不是牙医啊,取消了不吉利啊。小黄,接电话啊,哈佛都念到博士了,想不明白的事情就忘掉或者当成公理好了,别自己和自己较劲了,你有再多想不清楚的问题也不要信邪教啊。

没有一个人接电话,我完全忘记手机上其他快捷键都是谁了,我听不见王含主编在喊什么了,我最后听见的是麦子店西街上救护车的鸣叫声,我放心地失去了全部意识。

2005年4月至2007年3月,旧金山,纽约,北京,香港,上海,青城山,哈瓦那,大理,吉隆坡,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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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云中歌》小说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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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自言情天后桐华同名小说的电视剧《大汉情缘之云中歌》,汇聚杜淳、Angelababy、陆毅、陈晓、杨蓉、包贝尔等一众当红演员,将于9月13日登陆湖南卫视钻石独播剧场,势必再掀一轮收视高潮。对于演员的挑选向来把握精准的原著作者桐华,曾坦言该剧的选角难度之高犹如珠穆朗玛峰,但最终以演员的气场和演技为考量依据:“我就是在看过杜淳的少年汉武帝等大量的作品后,才主动跟于正说希望能找到杜淳出演男主角"孟珏"。”

剧中,杜淳化身“玉中之王”孟珏与Angelababy饰演的大漠少女云歌,年少时的一段约定,云歌不记得,却成了孟珏心中永远的牵挂,再次重逢后的他们,本是最般配的一对,却终因造化弄人而上演相爱相杀、纠结复杂的缠绵悱恻。日前剧组还率先曝光了杜淳和Angelababy的多款吻戏剧照,被网友感叹:“Baby依旧美美,杜淳吻戏老霸道了!”此外更有粉丝在网上构想两人在《云中歌》里领衔的组合可以称作“ABCD恋”(即取两个人名字的首字母组成ABCD),可谓未播先火热议不断。

结局:孟钰送了云歌出海,刘洵最后射杀了孟钰,刘洵深爱的许平君早已病逝,他独自一人在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回忆......

《云中歌》是中国言情作家桐华所写的一本小说,讲述西汉时期,霍去病与金玉的女儿霍云歌与汉昭帝刘弗陵和才子孟珏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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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锦绣缘小说结局

全文共 2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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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声幽远地响起,仿佛穿过了层层的记忆,从时光的河底,慢慢浮现。一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寂静的夜里,月色如水,雾气迷离,她在水上的亭子里吹箫,他在远远的铁门外倾听。

一个月后,北平。

虽然已经是初春,可是北方的气候,依然是天寒地冻。地上厚厚一层积雪仿佛还没有化,天上又开始零星地飘着雪花,出门的时候,不穿大衣是不行的。

锦绣裹得严严实实走在路上,初到这里的时候,北方的寒冷真的很难习惯;常常觉得自己就快要冻僵了。可是这里的空气清冷而干净,天空高而远,晚上没有那到处闪耀的霓虹招牌,也看不见那密密的弄堂。仿佛——跟上海,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北平的汽车,跟上海的并没什么不同。总有种错觉,就是自己熟悉的那一辆。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好笑,不是说,离开上海,就可以忘记一切重新开始?可是记忆非但没有淡去,反而越来越鲜活。

明珠的美丽,英少的不羁,向先生的淡定,石浩的忠厚,唐海的机敏,还有王妈的唠叨……一切就好像发生在昨天。

而她心里深深地、深深地爱着的那个人,更是从来没有一天忘记过。

这两天,北平还在下雪;可是估计在上海,天气已经开始回暖,明珠她们已经开始准备春天的衣裳,而宁园里的那些花,不久也就会开了。

现在想想,真的很庆幸,当时在离开宁园的前一天,匆忙种了花和树,不然都想不起来,自己在那里到底曾经留下过什么。再过几年,等石榴树长高了,看着那绿色葱茏,左震——他可会偶尔想起她?他能不能体会当时她种那几乎可以算是,她唯一曾经为他做过的事情。

“锦绣!你来啦。”有人在前面招呼她,原来茶馆已经到了。

“是,黄老板。”锦绣答应着,快走了几步,赶到茶馆门口,“今天怎么在外头站着?客人很多吗?”

“不多。”黄老板道,“只不过出来透透气,顺便看看你几时过来。这边的客人听你吹曲儿习惯了,经常还问起,那位吹箫的姑娘来不来?”

“怎么会不来,我还等着拿工钱吃饭呢。”锦绣笑了,一边解下厚厚的帽子和围巾,一边进了门。

每天下午,她都在这家茶馆里吹几段曲子,另外还有几个唱弹词儿的,说书的,还有一个弹琵琶的小姑娘,大家都不过是出来找点贴补,钱虽然不多,但维持生计也够了。这间茶馆是这附近最大的一家,前面是楼上楼下,后面有单独的偏厅,平常客人还不少,到了下午,总是七八分满座。锦绣进的是后门,从后门穿过院子,就直接到了偏厅,她先脱了外套,搓了搓冻得冰凉的手指,就拿出了那管紫竹长箫。

试了试音,刚吹了一声,忽然觉得有点不对。

周围怎么这么安静?

这间偏厅,跟外面的大厅只隔着一道帘子,平常坐在这里,外面喝茶的,聊天的,跑堂的伙计吆喝茶水,嘈杂的声音总能听得见;可是今天不同,外面一片静悄悄的。

锦绣不禁站了起来。走到帘子前面,侧耳听了听,真的,一丝说话的声音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不吹了?”黄老板正从门外进来,微笑着问。

锦绣疑惑地看看他,“外面怎么这么安静?今天没有人?”

“有人。”黄老板道,“有人包了场。”

包——场?!锦绣呆住了。这种地方,还有人包场?简直从来没有听说过!

“那,我今天就不用吹了吧。”

黄老板拉住她,“这怎么行!人家说了,是特地为了听你吹箫,才包下这场子,不过是图个安静。刚才我还怕你不来,所以特地在外面张望着。”

锦绣忽然心慌起来。

谁会因为要听一段箫,就特地包下整个茶馆?她的箫还没吹到那种地步吧!

慢慢走到那低垂的帘子前面,慢慢掀起来,看见整个空荡荡的大厅。桌子椅子,整整齐齐,可是没有人来坐。只有大厅门口,正进来一个人,淡淡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仿佛镶了一道金色的光环。

那人已经踏进门口,远远看着她;刹那之间,记忆忽然闪回到很久以前,在百乐门的大堂里,隔着衣香鬓影、济济满堂的人群,也曾经有个人,跟她这样两两相望。

这里是哪里?会不会——会不会是做梦啊?

锦绣看着他,一步一步朝自己走过来。忽然想起,曾经有一回,自己被按在地上灌酒,当时他也是这么走过来,水晶灯的华光,照着他雪白的袖口,还有他手上一瓶琥珀色的洋酒。

真的是他。越来越近。

锦绣不禁屏住了呼吸,手里紧紧拽着那扇帘子,怔怔地僵在那里。耳边只听见自己心脏的狂跳声,怦,怦,怦!站在眼前的,就是她日日夜夜,朝思暮想,相思已成灾的那个人吗?

北平跟上海,距离何止是千里之遥,她无声无息地躲着这个角落里,他怎么可能找得到?可是眼前的人,照旧的白色衬衫,黑色大衣,照旧是那么熟悉的脸,熟悉得好像就刻在她心里。

左震。左右的左,震动的震!

他终于站住了,隔着两步远,问:“能不能让我点一支曲子?”

锦绣呆呆看着他,听见自己说:“好。”

“上海有一家叫做狮子林的酒店。很久之前,我曾经路过那里的后园,偶尔听见有人吹箫,曲子很好听,我一直忘不掉。”他慢慢说,“那曲子我不知道名字,也从来没听过,所以到处找不到。后来总算听见有人说,这间茶馆有人会吹这一首,所以我从上海千里迢迢赶了来,请你为我吹一遍。”

锦绣终于举起了手里那管箫。

箫声幽远地响起,仿佛穿过了层层的记忆,从时光的河底,慢慢浮现。一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寂静的夜里,月色如水,雾气迷离,她在水上的亭子里吹箫,他在远远的铁门外倾听。还是那支曲子,婉转悠扬,千折百转,仿佛还带着那丛丁香花的暗香,低低地徘徊。

锦绣吹着吹着,辛酸慢慢袭上鼻梁,眼睛慢慢模糊了。终于箫声有点变了调,再也吹不下去,她放下了箫管。

左震看着她,“你怎么知道,我那天晚上,听见的就是这一首?”

锦绣答:“因为,我在狮子林,只有那一个晚上吹过箫,吹的就只有这一首。”她含着泪微笑,“说来真不敢相信,世界上的事会有那么巧。在上海,我就只吹过一次箫,偏偏就让你听见。我就只跟人打过一次架,偏偏也让你碰见。”

“我也只教一个女人跳过舞,是在百乐门,她叫荣锦绣。”左震也微笑,“她说过,多希望从第一次见到我,就只为我欢喜,只为我跳舞,只为我流泪。”

锦绣的泪水扑簌而下,走到他面前。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接着左震的话,她说了下去:“她还说过,真的很后悔,从来没有好好地听懂你说话,从来没有好好地分担你心事,也从来没有好好地抱紧你……如果时光能倒流,如果一切都能再重来一遍……”

没等她说完,左震蓦然把她拥进了怀里。

紧紧地抱她在胸怀,那深深的颤栗,闪电般将他贯穿!这么多天来,找得天翻地覆,几乎翻遍了整个长江南北,风尘仆仆万里奔波,所有寻觅她的辛酸,都化作了一阵热辣,骤然袭上他的眼眶。

锦绣抱紧他的腰,泪水迅速渗透了他的外套,仿佛是压抑了许久的心酸,终于痛快地一泄而出!终于等到了这一天,终于重回到这个日日夜夜思念的,温暖熟悉的怀抱里。

曾经的深情,清晰如昨日,历历上心头。

从殷宅门口的初遇,望海楼前的躲雨,到百乐门的第一场舞,从狮子林外的听箫,到宁园的酒醉,从七重天上的相望,到烟花下的相许,从芦河口边的决裂,到长三码头的告别……点点滴滴,有心动,有心碎,无尽的甜蜜,无尽的辛酸,还有那无边无际的思念,都在这一刻,化成这紧紧的一抱!

远远的窗外,天空里仿佛又开始飘着雪,但是在这缱绻的天地间,仿佛就连漫天的风雪,也分外的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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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亮剑小说赵刚结局

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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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开创全新概念战争小说之先河,那么大家知道亮剑中赵刚结局?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亮剑小说赵刚结局,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赵刚是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在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明志,1978年平反。

赵刚是都梁小说《亮剑》的主角,一二·九运动领导人,燕京大学毕业,386旅独立团政委,后任华野(华东野战军)十一纵纵队副政委,与冯楠在北京成婚,任总参某部政委,1955年授少将军衔,在文革中受到迫害与冯楠自杀,将四个子女交由李云龙抚养。赵刚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但由于当年抗日战争的严酷,使他变得现实,但他还愿为理想献身。前半段他说过如果自由和尊严受到挑战,他会选择反抗或死亡。而他在文化大革命时毅然赴死,履行了那句话。

内容简介:

《亮剑》的主人公李云龙是一个重诺轻生、铁骨柔肠、豪气干云、肝胆照人,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明知是死,也要宝剑出鞘,这叫亮剑;即使牺牲,也只有用前胸去迎接子弹,而不是用后背。他告诉他的孩子:“军人流血不流泪,要有和敌人拼命的勇气,面对强敌,连眉毛都不许皱一下,军人的荣誉感比生命都重要。”该作以主人公李云龙的经历为主线,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文革中被迫自杀为止,讲述他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同时也再现了中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到建国后、“文革”时期的动荡历史。

创作背景:

都梁写小说纯粹属于偶然。爱看小说的都梁和朋友一起聊天,闲谈中谈到了文学。刻薄的他把目光所及的小说数落个遍。朋友激他,你说人家不行,你写本出来看看。为了践诺,都梁拼掉八个月的业余时间,《亮剑》完成,由朋友介绍给了解放军文艺出版社资深编辑董保存。

据都梁介绍,李云龙源于王近山将军。王近山将军,生于1915年,湖北省黄安县人。1930年参加红军。抗日战争时期,曾先后在八路军129师、太岳军区、陕甘宁留守兵团等部队任职。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六纵队副司令员、中原野战军第六纵队司令员、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兼一二军军长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某军区副司令员等重要职务。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抗日战争时期,时任八路军129师386旅772团副团长的王近山曾负伤住院,同时入院的还有八路军385旅769团团长陈锡联。小说中李云龙在医院所结识的田雨,其生活原型即该医院的女护士韩灿岩。王近山喜欢韩灿岩,在陈锡联的撮合下,两人喜结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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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

全文共 4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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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见鬼》为网络作家阿七所著灵异小说,首发并独家签约连载于柚子文学网,内容精彩刺激,扣人心弦。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活见鬼小说阿七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眼神一直盯着包裹着尹玫瑜那团火焰,而那爆炸的地方,就是包裹着她的那团火焰。那火焰爆炸过后,无数的火球如烟花绽放过后一样,全都慢慢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

而这时,我也看到了那漂浮在空中的尹玫瑜。此时的她,那光亮照下来,把她的影子道印在了邪恶之湖的湖面上。

“玫瑜,重转为人了!”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也是终于忍不住了,眼泪直接从我眼角处滑落了下来。

更让我喜极而泣的是,尹玫瑜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小肚兜的婴儿。不对,不是婴儿,最少有普通孩子一两岁的样子。而且,是一个男孩,胖乎乎的,很可爱。只是,他的眼神竟然也是火焰色的,那盘呼呼的身体也是散发出了强大的邪气。

那种邪气,更是超过了冥王身上的邪气。我心里又高兴有担忧,高兴的是,我终于看到我和尹玫瑜的孩子了,而担忧的是,这孩子如果长大了,肯定是比冥王更加厉害的邪恶力量。

他站在尹玫瑜的身边,那胖乎乎的小手紧紧的抓着尹玫瑜的裙摆,那陌生却又邪恶的眼神,正小心翼翼的盯着我们。

“秋生……父王,你不要伤害他,他是我的夫君!”而这个时候,尹玫瑜突然看明白了我们的处境,当即朝冥王大喊道。

“女儿,他是凡人,没有资格和你在一起!你母亲就在大殿中,她还在昏睡状态,去陪陪她!这件事交给父王处理,你不要插手!”冥王严肃的呵斥了一句。

“不……父王,你不能伤害我的夫君。”尹玫瑜大声的反驳道,在反驳的同时,也是牵着我们的儿子迅速的朝我扑了过来!

“你给我粘住!”然而,还没有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冥王当即便阻止了她,怒道:“女儿,你不要胡闹。他只是一个凡人,根本不配拥有你!作为他玷污你的惩罚,我会亲手杀了他!”

“不,不行……”尹玫瑜的固执劲儿也是上来了,那看向我的眼神温柔似水,但两行清泪潸然而下,还是想要说服冥王,却是换成了威胁的方式:“父王,你要是敢杀了我的夫君,我和孩子当即自杀在您面前!”

“混账!”

冥王当即就怒了,当即出现在了尹玫瑜的身边,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怒道:“你是我徐福的女儿,怎能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话。区区一个凡人算的了什么?没有任何人可以把你从我和你母亲的身边夺走,没有人!”

冥王话一说完,随手一挥,一道屏障当即困住了她和孩子。

“不要,不要……”而尹玫瑜也是疯狂了,不停的冲击着屏障。但她现在已经重转为人了,实力还没有觉醒过来,只是普通人而已。她的反抗,并没有任何的作用。

“孩儿,快救救你父亲……”突然间,尹玫瑜蹲在了我们的孩子面前,指着我的方向,道:“那是你的父亲,你去救他,不然他会死的!”

而那孩儿转过头看向我的时候,竟然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更是可以开口奶声奶气的说话了:“父亲……”

听到那声父亲的时候,我整个人的心都是软了下来,那种温暖的感觉,让我释怀的笑了起来。能看到他们,能听到孩子口中的这句父亲,那就足够了!

“狗子,我知足了,知足了!”我心中的喜悦,第一个便分享给了狗子,狗子也是为我高兴的点了点头。

现在的我们,只是苟延残喘而已了。

“他不是你的父亲,他只是个凡人而已,我会好好教你,让你成为比我还要厉害的人!因为你体内的魔性,比我还要强大,哈哈!”而就在这时,冥王突然折返了回去,手一勾,我的孩子直接被他抱在了怀里,那手指也是快速的点在了他的额头上。

顿时,我就看到我的孩子突然身体一震,表情也是无比痛苦,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但很快,我就感受到他那可爱的小脸,竟然出现了阴狠和邪气。

那种邪气,还带着对我和狗子的愤怒,是那种杀意的愤怒。

“父王,你为什么连我的孩子都不放过?我只想让他做个普通的孩子……为什么?”而尹玫瑜也是当即痛哭了起来,哭的那么无力,那么伤心。

“你竟然是如此的不懂事,我们是什么身份?他只是个废物凡人而已,怎么能成为我们的家人。这孩子注定比我要强大,他不应该跟着这个废物!为了让你死心,我便亲手在你的面前杀死这个废物!”冥王说话的时候,已经是冷冷的看向了我。那双眼中,仇恨和杀气全数爆发了出来。

“秋生,你看你儿子那是什么?”突然间,狗子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激动的说道。随着他这么一说,我才顺着他的手指看了过去。这一看,当即便看到我儿子的额头上出现了命轮的图案。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当即便被震惊了!原来李大哥死了之后,那命轮便选择了宿主,而这个宿主正好是我刚出生的儿子。刚才冥王在激发我儿子体内的魔性时,也是将他体内的命轮给唤醒了。

可是,我该怎么面对我自己的儿子?因为他体内的魔性被激发了,长大起来,必定也是三界的劫难,恐怕比冥王还要可怕。

我不愿看到长大后的他,我宁愿……宁愿……

“秋生,是该到了使用鬼门十三针最后一针的时候了!你的儿子长大必定是第二个冥王,你下不了手,兄弟我来帮你做吧。如果我能够成功,你一定要找到我的小宝,好好照顾他!”狗子话音一落,我就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然而,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手中的血针便已经猛的刺进了我的太阳穴中。

而同时,他也是刺入了自己的太阳穴中。他的速度很快,我想要反抗,但脑海随即昏沉了起来,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过后,我的意识就开始慢慢模糊了。

“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在我意识开始清醒的时候,狗子已经念出了召唤命轮的咒语。顿时,我只感觉额头的地方一阵剧痛,那金色的命轮当即从我额头飞了出来,直接进入了他的身体。

几乎是同时,在狗子吸收了我的金色命轮之后,突然站了起来,对着我笑了笑,道:“秋生,再见了!”

“狗子,不要!”

我已经来不及阻止了,而狗子已经猛的跳了起来,直接朝飞过来的冥王扑了过去,左手死死的搂住了我的儿子,大声念起了咒语:“吾等三人,命轮之子;今日融合,精血祭奉;不畏生死,惩奸除恶;终吾一生,行正大道;命轮之光,苏醒吧!!!”

在他念完之后,我就听到我的孩子发出了痛苦的惨叫声。冥王想要甩开狗子,但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在他念出咒语之后,我孩子额头上的金色命轮当即飞了出来,三个金色的命轮瞬间融合在一起。

顷刻之间,便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光束,那光束把他们三个人都围了起来,不停的旋转着。

“不,我不会被封印的,绝对不会被封印的,因为我是最强大的冥王!”而冥王的声音也是越来越弱了,直到越来越弱。

而几秒钟过后,那光束猛的开始收缩了起来。只看到冥王的身形开始被搅碎成了无数的火球,那些火球疯狂的逃窜,想要再次融合起来。

但那光束产生的威力实在是太恐怖了,全数将那些火球给震碎了。终于,只听见轰隆的一声爆炸声响。

那刺眼的光束当即烟消云散,而狗子、冥王、还有我的孩子,也跟着全数烟消云散了。连一点气息都没有剩下,就这样全部消失了。

如同经历了一场噩梦一般,半晌之后,我才回过神来,当即跪倒在了地上,心中痛的无法呼吸。狗子走了,我的孩子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而那命轮的消散,也带着冥王消散了!但我知道,冥王不会死,千年过后,或者万年过后,他还会再次苏醒过来。

我也明白,到时候的狗子还有我的儿子,也会跟着苏醒过来。因为,他们的命格在结束的时候,便交缠在了一起。

“孩儿……我的孩儿……”而尹玫瑜终于爆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一口鲜血猛的喷了出来。那看向我的眼神,竟然是恨意。

但我还没有开口,尹玫瑜便昏迷了过去。笔直的落入了邪恶之湖中,姬树远见状直接把她给抱了过来,放到了我的身边,道:“秋生,我们赢了!”

我点点头,心里却是半点也高兴不起来。仍旧是不愿意的看着狗子和孩子消散的地方,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冥界那种散发的邪气才消失了。而跟着,我就看到地府的鬼差阴兵,还有我灵门剩下的十来个弟子,全数冲了上来,口中更是疯狂的大喊道:“赢了,我们赢了!”

就连那些沉默的阴兵,也是用鬼语激动的呐喊了起来。我抱着怀中昏迷的尹玫瑜,终究是一口气顺不过,一口血雾从我口中喷了出来,当即昏死了过去!

…………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清醒了过来。而在我睁开眼睛的刹那,我就看到我的眼前站了一个满头白发的人!

这人甚至已经没有了肉身,只是一个强大的魂魄而已。我用力的闭了一下眼睛,猛的从床上站了起来,惊讶的问道:“天仇,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李天仇笑着摇了摇头,一只手牵着唐丫丫,一只手捋了捋那长长的银丝白发,却是释怀的笑着,没有开口说话。

“门主,李门主用他的肉身还有他的寿元来驱散了阳间的冥王邪气!而李门主他,也变成了现在这样。但三界的苍生大多数获救了,地府的十八层地狱也恢复了,那些阳间的恶鬼全数被带回去了。现在的阳间,正在恢复到以前的盛况!而灵门,也开始重建了!”这时,站在边上的刘羽突然解释道。

我怔怔的看着李天仇,心里莫名的难受。

“哥,没关系,这就是我的命,我死不了的。其实做鬼魂很好,最起码不用死……”李天仇笑了起来,但很快,语气变得无比悲伤和落幕,道:“只可惜,我永远无法离开灵异局了。我会永生永世守护在灵异局,维护着阳间的气息!这也没有什么,只是孤独了点!”

“大叔,你不要怕,丫丫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不会让你孤独的!”而唐丫丫则是仰起头,看着李天仇害羞的说道。

“好、好,丫丫真乖!”李天仇笑了笑,宠溺的刮了刮唐丫丫的小鼻梁。

…………

…………

一个月后,我带着尹玫瑜回到了小河村。走的时候,并没有通知其他人,只有李天仇与刘羽知道。黄哲和廖筱筱继续去浪迹江湖了,而姬树远也是离开了,带着李十一的骨灰回到了穷极之海。至于刘羽和牛媛,他们也是听从了我的命令,重建灵门,有了地府的帮忙,灵门的名声再次恢复到了鼎盛时期。

而最后,刘羽也是接受了牛媛,突破了传统的世俗观念,结为夫妻,统一灵门,共同对付那些灵异邪门之事。而灵门在他们的手中,也是变得更加强大。

我把小河村隐藏了起来,藏在了另一个空间中,普通人是根本无法找到的。我这样做,就是不想让人打扰尹玫瑜。

…………

某一天夜里,我在抱着尹玫瑜睡觉的时候,尹玫瑜突然惊醒了过来,口中更是喘着粗气道:“还我孩子,还我孩子……”

“玫瑜,你又做噩梦了?”我摸着她的秀发,已经被汗水打湿了,温柔的安慰道。

“嗯。”尹玫瑜点点头,道:“夫君,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老是做一个噩梦,我梦见我给你生下一个胖小子,可最后却是夭折了。”

“没关系的,玫瑜,这是你在做噩梦。你可能没有休息好,好好睡一觉,就不会做噩梦了!”我温柔的笑着,一股精神力温柔的侵入了尹玫瑜的身体中。很快,尹玫瑜困意再次上来了,说了一句晚安之后,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她睡过去之后,我就翻身起床,提着一壶酒就朝小河村的村尾走了过去。走过石桥,便看到前方出现了一所土坟。

那土坟上,写着狗子之墓!

我走到了狗子的坟墓前,我心里明白,这坟里没有狗子的尸骨,唯有他的灵位而已。我靠着狗子的墓碑坐了下来,拧开瓶盖,仰口喝了一口酒之后,接着又洒了一些在地上,笑道:“兄弟,陪我喝点!”

说完之后,我一个人又自顾的笑了起来,如同是一个神经病一样,喃喃自语道:“兄弟,再过几天,天仇也会来了,到时候我们三兄弟又可以一醉方休了!嘿嘿……你不要担心你兄弟媳妇,我已经封了她的记忆,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没有烦恼,每天和她在一起,那就是我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最珍惜的幸福时光。只是,她现在的情况还不稳定,等她的情况稳定了,我就带她出去走遍江湖,然后找到小宝,将他抚养长大,让他成为像你一样顶天立地的英雄!好了,我得去陪陪其他朋友了!我相信,你会复活的……”

跟着,我又走到了后面坟墓群中,这坟墓群是一排排假墓,只有一个灵位和墓碑而已。而依次看过去,上面写着的名字分别是:苏安妮、凤鸳、乔无心、张博程、土豆……

我走到他们的坟墓面前,倒了一些酒,然后怔怔的说道:“我……想你们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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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第三种爱情小说结局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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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自网络畅销小说《第三种爱情》的同名电视剧在宁波举行开机仪式。张歆艺、李光洁、大左、杨舒婷等主创共同出席发布会,而大左更是友情客串主持,令现场气氛不断升温。主持人跨界演戏 大左电影电视全面开花曾因《音乐风云榜》、《激情唱响》等节目而备受关注的知名主持人大左近年来可谓频频试水影视圈。年初一连接下《化妆师》、《伤心童话》两部电影,而后又进驻《第三种爱情》剧组,正式开启了自己的影视道路。而对于未来的发展,大左则坦言对于主持,自己有割舍不下的感情,而对于影视,自己也是向往已久,为此,大左希望自己将来可以成为主持影视兼顾的多栖艺人。

《三爱》搭档张歆艺 默契十足现场偷师曾在节目中有过深度谈话的大左和张歆艺私底下就是好朋友,这次能够在《第三种爱情》中合作,大左也表示自己心里踏实了许多。虽然在戏中,大左所饰演的“高富帅”和张歆艺所饰演的“白富美”是没有任何感情纠葛,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大左现场向“前辈”取经。大左开玩笑得表示“我所饰演的林启正,喜欢的是张歆艺的妹妹,在片场肯定得巴结点未来姐姐啊。”对于大左在剧中的表现,张歆艺也给足面子,一再肯定大左的演技。

喜获导演加角色 高富帅成“痴心情长剑” 据悉,大左在剧中所饰演的角色是李光洁的弟弟“林启聪”,对张歆艺在剧中的妹妹“邹月”一往情深,明知道对方心有所属却还是默默守护,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而这个角色也是原著中没有的角色,导演钦点大左来出演“林启聪”,则是看中了其身上有高富帅的潜质。对此,大左也表示自己最近真的和“痴情守护”有缘。据悉,在即将于8月17日火热上档的电影《伤心童话》中,大左也是对刘诗诗情深一片,只是最终痴心能否成就爱恋,大左也不忘卖个关子,“那就是个暗恋的故事,我要的是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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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那片星空那片海小说原文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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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星空那片海》是桐华写的一部现代魔幻小说剧情精彩,那么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呢,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那片星空那片海小说原文结局:

半个月后。我和吴居蓝在海岛举行了婚礼。婚礼地点选择了停泊在大海中的一艘游艇上,既脚踏实地,又漂浮在海天之间。游艇被江易盛和巫靓靓装饰得美轮美奂,活脱脱童话故事中的梦幻之船。因为吴居蓝对气味和声音很敏感,不喜欢嘈杂拥挤的人群,我也正好不喜欢,所以我们的婚礼只邀请了最亲近的人。吴居蓝那边是Violet和巫靓靓。我这边是江易盛和沈杨晖。爸爸仍在养病,没有办法参加,沈杨晖就算代表爸爸了。妈妈要照顾两个孩子,人又远在加拿大,也没有办法及时赶来参加婚礼,我答应了她会把婚礼的视频发给她。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一个周前,我和吴居蓝已经按照最严格的法律程序登记注册为夫妻。但是,这一刻,碧海蓝天下,听到Violet问:“吴居蓝,你愿意接受你身边的女人成为你的生命伴侣吗?分享生命赐予的所有荣耀,也分担生命带来的所有苦难?”我还是觉得心脏有一刹那几乎停止了跳动。

吴居蓝握着我的手说:“我愿意!”

Violet问:“沈螺,你愿意接受你身边的男人成为你的生命伴侣吗?分享生命赐予的所有荣耀,也分担生命带来的所有苦难?”

我笑了笑,凝视着吴居蓝的眼睛说:“我愿意!”

Violet说:“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彼此生命的伴侣,可以亲吻你们的伴侣了。”

吴居蓝微笑着掀开了我的面纱,我闭上了眼睛,把自己放心地全部交给了他。大家吃完我和吴居蓝精心准备的海鲜大餐后,决定告辞,把整个游艇还给我和吴居蓝。“祝你们蜜月愉快!”江易盛给了我一个大力的拥抱后,带着沈杨晖坐小船先离开了。巫靓靓最后检查了一遍船上的所有设备,叮嘱我说:“随时和我们保持联系!”“我会的!”Violet问:“决定去哪里了吗?”我说:“中国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板凳抱着走,吴居蓝到哪里,我就去哪里。”Violet笑了起来,感叹地说:“Regulus的海洋之行……很令人期待啊!一定会看到许多令人大吃一惊的事物,记得拍了照片给我们看!”我笑着说:“好的!靓靓送了我防水相机,我会善加使用。”Violet说:“那我们走了,等你们回来。”

我把她们一直送到了船舷边。巫靓靓已经下到了小艇里,Violet正要下梯子时,我说:“Violet……”Violet停住了脚步,耐心地看着我。我觉得不好意思,欲言又止。Violet说:“您是Regulus的生命伴侣,不管任何事,我都愿意为您效劳。”我越发不好意思了,回头看了眼正在驾驶舱里专心准备开船的吴居蓝,确定他没有留意我们。我往Violet身前凑了凑,压着声音,吞吞吐吐地问:“《AgneteandtheMerman》的故事里说……Agnete为金发人鱼生了孩子,是真的吗?”

Violet愣了一愣,忍着笑说:“是真的!”我涨红着脸问:“那我、我……和吴居蓝……”“也可以的。”我喜悦地说:“谢谢你!”Violet摇摇头,“是我应该谢谢你!”我笑了笑,没有再多言。Violet说:“祝你们蜜月快乐!”

目送着Violet和巫靓靓开着小艇离开后,我正要弯身收起舷梯,吴居蓝快步走了过来,“我来吧!”他把梯子收好后,转身看着我,面无表情地问:“出发吗?我的新娘!”他可真是永远用最正经的口气说着最不正经的话!我禁不住大笑起来,搂着他的脖子说:“出发吧!我的新郎!”他说过最想我陪他去大海上,从现在开始,我就陪着他去看他出生、长大的地方,分享他收藏的美妙时光和记忆。随着天色越来越黑,我们的船距离人群居住的陆地也越来越远,天地之间似乎只剩下了我们。吴居蓝设定了自动驾驶,由着船慢慢地驶向海洋的深处。黑夜显得格外宁静,海浪起伏的声音听得十分清楚,像是某种生命律动的节奏,正在向我们倾诉着什么。我和吴居蓝赤身裸体地裹在一张大毯子里,相拥躺在甲板上,静静地看着头顶的苍穹。繁星密布、星光闪烁,璀璨的银河横跨在天上。无数星辰汇聚而成的银河光芒万点、绚烂闪耀,就好像一条波光粼粼、奔腾流动的大河。

我向着苍穹,伸出了一只手,像是要去摘一颗星星。吴居蓝的手从我的胸前,沿着肩膀、胳膊抚摸而上,绕过我的手腕,和我十指交缠在一起。漫天星光璀璨,照耀着我们交握的手。在整个苍穹下,亿万颗星辰间,我们显得多么渺小,可是,渺小的我们,却能看见浩瀚的整个苍穹。

在这漫天的繁星中,很多看似明亮闪耀的星星其实早已熄灭死去,有的甚至已经死了几千万年。可是,因为我们的眼睛依旧捕捉着它们的光芒,它们的美丽在几千万个光年之外被感知,和其他活着的星辰一起璀璨闪耀。

生和死,在这瑰丽辉煌的宇宙间,根本难以分辨。有的人注定是恒星,即使远离,甚至死亡,那光芒依旧留在你的星空中,照耀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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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琅琊榜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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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一书中营造了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琅琊榜小说结局,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琅琊榜小说结局

赤焰一案终得告结,苏宅内,蔺晨兴致勃勃,准备携梅长苏出游散心,梅长苏也觉心事已了。太子下令恢复林氏宗祠与牌位,梅长苏终得以祭拜已故亲人。

前方战事烽烟乍起,急报频频传至金陵,景琰召集群臣商议对策,有大臣以兵力不足为由提议讲和,景琰则质问诸军侯有无人敢称将带兵御敌,众人纷纷推诿,景琰有意亲自带兵赶往前线。朝廷募兵,萧景睿与言豫津纷纷前去报名。

梅长苏找到景琰,规劝他不得在京都不稳之时离开金陵,自己则请命前往最纷乱的北境对阵大渝,即刻遭到景琰与霓凰的反对,景琰告诉梅长苏,只要他身边的大夫肯定他身体无恙便答应他的请求。蔺晨言辞激烈反对梅长苏的计划,梅长苏则直言自己是林殊,应该回到他该去的地方,在生命的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蔺晨深受感染,表示将梅长苏一同赶赴沙场。

景琰痛心刚刚经历13年的分离,这一别不知何时能再见,梅长苏答应景琰,自己会回来。临赴战场,梅长苏告诉霓凰,若有来世,愿两人生在平常人家,自己定会与霓凰携手终老,霓凰含泪应允。景琰站在城墙上,目送身披战袍的梅长苏远去。梅长苏最终还是没能再回到金陵。数年过后,景琰已为天子,大梁国泰民安。琅琊阁上,飞流为蔺晨泡茶,蔺晨会心一笑,将一只茶杯递向身后的屏风里的人……

《琅琊榜》让原著小说粉哭晕的六大删改

第一名

景琰抄阵亡将士之恸

大结局,发现景琰在小殊死后出现只是题了三、个、字!

霓凰郡主都显得比他哀伤吧!烘托了五十集的兄弟情都去哪里了!!

其实原著里对小殊死了之后的事情,也是只有寥寥数笔的,但是层次的不同请大家体会一下: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

最后一个名字是谁……此处无声胜有声。短短一段,既展现了景琰与梁帝对护国之军不同的态度,又将大悲之情推到了全书的最高点。

还记得梅长苏送别景睿时说的话吗?

“天下多少好朋友,本可以一辈子莫逆相交,奈何旦夕惊变,只能眼看着天涯路远。”

天涯路远,终可再见,总好过——阴阳两隔。

为君,景琰可以说一句: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可为友,除了能让自己不要忘记,又有何解?

剧本删除这个细节,是本子万万没想到的。平心而论,这场戏没有特效要加,没有豪华道具要用,一个蒙太奇,已经足够我们默然凭吊。想当年,多少看了整本书都只是含着泪的读者们,只在此处哭出了声。剧组,来,我们上天台谈谈人生……

第二名

榛子酥相认

剧中耿直的靖王五十集都没有认出小殊,而认出之后两人并没有什么情感过招,只是在母妃那里哭了一场,再见面就在太子府顺理成章地直呼旧名,直接给人一种“林殊根本没有用过梅长苏这个马甲,靖王一早知道只是没有拆穿”的错觉……

其实大家都应该知道,这层窗户纸是全剧最难捅破的,而且当时对于林殊这个身份,梅长苏的心理已是“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知道可我觉得你知道”,靖王殿下的心理也已升级到“我虽然知道可必须让你觉得我不知道”。

而在原书中巧妙打破这种僵持局面的,是一枚小小的榛子酥:

梅长苏并没有注意室内其他三人在谈什么,他似乎真的被案卷内容吸引住了,一页接一页地翻看着,神色很专注,只是偶尔端起茶来喝上一口。萧景琰的视线再次转过来的时候,他刚好正把茶碗朝手边的小桌上放,手指无意中碰到桌上摆着的一盘点心,便随手拈了一块起来,看也不看就朝嘴里放。

沈追和蔡荃突然觉得眼前一花。闪神之间萧景琰已经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一把抓住梅长苏地手,快速地将那块点心从他的嘴边夺了下来。远远丢开。

这离奇的一幕使得所有人都僵住了,就连萧景琰自己在做完这一系列举动之后。也立即意识到不妥,变得有些不知所措起来,目光游动地道:“这点心……不新鲜了……”

太子东宫端出来待客地点心会不新鲜,这种说法实在是太新鲜了,新鲜到他解释了这一句之后。效果还不如他不解释的好。

梅长苏地目光,慢慢地移到了旁边小桌上,那里摆放的是一份细点拼盘,有芙蓉糕、黄金丝、核桃脆,还有……榛子酥……

从表情上看,梅长苏似乎没有什么大的震动,只是慢慢垂下了眼帘,面色渐转苍白,根本看不出他此刻心中剧烈的翻滚与绞动。原本仅仅是有意试探。然而真正试探出结果之后,他却觉得说不出的难受,胸口一片紧窒一片冰凉。

萧景琰依然抓着梅长苏地手腕。曾经健壮有力的手腕,如今虚软地轻轻颤抖着。令他胸口如压磐石。不由自主越握越紧,紧到想要把全身的力量都转输过去。不过除此以外。萧景琰没有敢做出任何其他的举动,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一块自己最爱吃,而挚友却不能吃的榛子酥,将梅长苏假装无意的试探和靖王下意识的关心则乱彰显的淋漓尽致。

外人如沈追蔡荃当然不明白,多年故友,只需一块小小的点心,就能洗去所有的算计与将计就计,只留下温暖无言的手足之情。

数天下怅惘,莫过当时只道是寻常。

南海的珍珠再大再名贵,终比不上原著里那块最小最家常的榛子酥。

第三名

解密梅石楠

梅长苏与静妃不约而同地答出梅石楠,让靖王宝宝好不容易上线的智商再度跪安……

后来靖王哭诉的时候,直接就反应过来这个化名可能是真实存在的!这种瞬间充值的机智是从哪里买来的?本子也想批发两块钱的!

而原书中让靖王灵光一闪的是什么呢?还记得老皇帝提了一句让景琰处理宗室减俸的事,然后静妃娘娘就说他找了言侯和纪王商量吗?

结果……只是提了一句而已!!当时原著党的心情应该是这样的:

原著里正事谈完之后的闲聊多自然,何况纪王从来都是话匣子:

“你姓言,就取名一言,这也太随便了吧。”纪王忍不住笑了起来。

“反正只是化名,有什么要紧的,还有人指着一棵树就当了名字呢。”

萧景琰正举杯喝茶,听到此时突然僵住,直直地看向言阙,张了张嘴,却是喉间干哑,没有发出声音。

言阙有些诧异地问道:“殿下觉得有什么不对吗?”

“你刚才说……谁指着一棵树当了名字?”萧景琰握紧茶杯,努力吞了口唾沫,力图镇定。

言阙察觉有异,却又想不出起因为何,犹豫了一下,低声答道:“林……”

“林帅,指了何树为名?”

“当时院中,长着石楠,所以……”

他地话还没有说完,萧景琰手中地茶杯已从他指间滑落,在大理石的地板上摔出清脆地一响,砸得粉碎。

在场三人齐齐一惊,忙都站了起来,纷纷问道:“殿下怎么了?”“石楠……”萧景琰扶着桌面慢慢地站起来,身体晃了晃,被蒙挚一把扶住。他此刻只觉耳边一阵阵嗡嗡作响,什么声音也听不进去,许多曾被忽视的画面逐一回闪,仿若利刃般一下下砍在他的心头。

那个人说:“你是我择定的主君……”

那个人说:“庭生,我会救你出去……”

那个人捻动着被角沉思,那个人随手拔出他的腰刀……

那个人筑了一条密道每日为他煎熬心血,那个人在病中模模糊糊地念着:“景琰,别怕……”

深宫中的母亲那么情真意切地叮嘱自己“永远也不要亏待苏先生”,说了一次又一次,却没有引起应有的警醒;当自己觉得长兄好友都在天上看着时,他其实却在身边,努力铺设着每一步的路……萧景琰面色惨白的站立着,等待涌向心脏的血液回流。在僵硬颤抖的四肢重新恢复知觉的那一刻,他一言不发地猛冲了出去,直奔马厩,解开视线所及第一匹未解鞍鞯的马,翻身而上,用力一夹马腹,便朝宫外狂奔。

于是我们懂了:为什么林帅闲得无聊要起化名?因为年轻不懂事,出去走江湖需要马甲;为什么是石楠?反正就是个马甲,看见什么叫什么!

让旧人解旧事,以旧事解今朝,难道不更顺理成章一点吗?

而景琰此时的恨,也力透纸背。恨自己轻易放弃了如此显眼的线索,恨母妃早就知道却恍若不知,恨那个人唯独瞒着自己,恨自己明明发现了那么多细节却就是不能说服自己相信梅长苏就是昔日挚友……

人生至苦,纵使相逢应不识。

合情,合理,举重若轻,这也是原著党哭求石楠梗的原因吧~~

第四名

佛牙的生死

没看过原著的观众朋友们不知道,耿直如靖王除了小殊以外,还有一个忠实不二的朋友。

它就是佛牙,景琰的战狼。

老实说,这种非人类演员剧组都是能躲则躲的。特效制作既费钱又很难完美,找个汪星人代替又实在不是处女座导演组可以接受的底线……

所以最终,这个欢脱的群演就与一夜走红失之交臂。而佛牙对于梅长苏的情感烘托,也只能靠原著党的脑补了:

春猎时与佛牙的重逢是这样的:

梅长苏的脸色略有些发白,忙举杯遮掩,心思急转。片刻后列战英重新回到座位上。他便用随意的口气问道:“外面是什么在叫?”

“是佛牙,我们殿下养的一只狼。”

“殿下养狼?”

“先生不常到我们府里来,所以不知道。佛牙一般也不到前头来。它是我们殿下从吃奶时就捡回来的小狼崽,不过现在也有十五岁了。谁也不知道它还能活多久……佛牙很高傲地,除了殿下,谁它都不亲近,在我们王府,殿下是老大。它就是老二!”列战英因为说得夸张,所以自己先哈哈笑了起来。

……

梅长苏转动了一下眼珠,笑道:“我倒不是怕它咬我。是怕他咬别人。跟你说吧,我有一项异能。无论再狂暴地动物。都乐意跟我亲近,绝不会咬我的。

“世上还有这种异能?”列战英大奇。“我从没听说过呢。”

……

佛牙将头转了过来,深褐色的眼珠仿佛有灵气似的,晶亮莹润。它在厅口只停留了片刻,突然仰首一声长嚎,后背一弓,疾如离弦之箭般直扑梅长苏而来,那气势仿佛是准备将他整个儿吞下去。

列战英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吓得脸都白了……当他刚刚跃起想要抓住佛牙时,灰狼已掠过他的身边,一头扑进了梅长苏的怀里,几乎没把他连人带座椅一起撞倒。

“呃……”接下来地一幕让列战英半张着嘴,很失风度地呆呆站着,根本说不出话来。只见佛牙的两只前爪搭在梅长苏肩上,湿湿地尖鼻子亲密地在他脖颈间嗅着,时不时还蹭上一下,那撒娇地样子跟它巴在靖王身上时一模一样。

“怎么样,列将军,”梅长苏好不容易躲开佛牙的口水,笑道,“我这个异能没骗你吧?”

狼哪里会骗人呢?只有人会骗人。

而佛牙将死的那一幕,长苏又道出了谁的心声?落下的又是谁的眼泪?

飞流突然从侧门向他跑了过来,步子比平常沉重许多,怀中紧紧抱着一只灰色的大狼。

“不醒!”少年将佛牙递到苏哥哥面前,满眼惶惶不安与迷惑,“都不醒!”梅长苏用苍白得几乎透明的手指抚摸灰狼黯淡的皮毛,指尖下接触到的是一片冰冷与僵硬,心脏顿时一阵绞痛。佛牙的眼睛闭着,看起来很安详,飞流几次努力想要把它的头托起来,可是一松手,就又垂落了下去。

……

佛牙已经快十七岁了,就一只狼而言,它算是极其高寿,它的离去固然令人伤感,但对于理智的成年人来说,这并不算一桩难以接受的事情。

可是飞流不能理解这些。他刚才看到佛牙被装进一只木柩中,跑去看,列战英哄他说:“佛牙睡了。”在少年的认知中。睡了,是一定会醒的,就好象苏哥哥经常睡着。可无论睡多么久,后来全都醒了过来。

于是他问佛牙什么时候醒。列战英地眸中露出难过的神情,说它再也不会醒过来了。

飞流第一次知道睡了竟然可能再也不醒,这令他十分地惊恐,本能般地抱起佛牙,直奔苏哥哥而来。梅长苏揉着少年的额发。他看得出来飞流此刻地迷茫与慌张,但却已无心力去安慰和解释。死神的黑袍常年覆在他地身上,那般阴冷,那般真切,真切到他根本无法向少年描述,死亡究竟意味着什么。

“飞流,你会一直记着佛牙么?”

“会!”

“作为朋友,你一直记着它,那就够了。”

良心剧组尽力了,但还是没能让佛牙出镜,正如佛牙和梅长苏,都有既定的结局,再多的爱也无力改变。

可是原著粉,你们会一直记着佛牙么?

我想你们会的。

——你一直记着它,那就够了。

第五名

谢府生日宴

二十二集扳倒宁国侯谢玉的戏,相信很多人都记忆犹新。

剧中保留了梅长苏大部分的筹谋:让身为南楚国师的蔺晨以吉日之名送南楚使团入京,让遗孤宫羽受邀入府揭穿一切,让没人关注的飞流割断所有弓弦……

唯独在谢玉让言侯与誉王进府这一点上,剧中是用长公主自尽相逼来解释的,以便赋予谢玉这个角色更多的人情分。

虽然这样也勉强可以说通,原著的理由显然更能突显梅宗主对局势的判断和分析,在众人退去湖中亭阁之后:

“难道谢玉还打算放火烧霖铃阁……”

“什么?”言豫津吃了一惊。

“此阁后面临湖,他封了前门放火,我们只有跳水,如果湖岸上布了长矛手,从水里上岸就会很难,虽然你我没什么问题,可有些人就难说了。”

……

夏冬百忙中扭头看了梅长苏一眼,见自己说了这么多他却毫无反应,忍不住嗔道:“苏先生,大家都这么忙就你一个人闲着你还不动动脑筋,你在入定吗?”

“没有。”梅长苏闭着眼睛道,“我在听你们冤枉人家谢侯爷。”

“啊?什么意思?”

“我们现在可是在水阁里,一时半会又烧不干净,所以谢玉是不会放火的。他以灭巫为由在府内杀人,是捂着盖着干的,外头的巡防营虽听从他的命令在维护治安,不放人进来,但其实并不知道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可一旦大火烧起来,就很明显这里头出事了,届时不仅誉王有借口进来察看,夏春大人,还有言老侯爷,只怕都会心中焦急牵挂,谁也拦他们不住。谢玉怎么会出此昏招,自己放火把他们招进来?”

……

“啊,烧起来了……”一旁的宇文念突然细声细气地说了一句,与此同时每个人都已经看见被渐起的火势映亮的窗棂,闻到了风中的烟尘味道。

“谢玉不会放火,那这火是谁放的?”言豫津喃喃地道,“难道是……可蒙大统领从哪里找到的灯油啊?”

飞流无声无息地一咧嘴,露出两排雪白整齐的牙齿。

谢玉是一品军侯,同时又是驸马。在自己家里关起门来做什么,只要能自圆其说,皇上都没所谓。所以解围的关键,就是怎么闯进这道门。

一把火,对当时的众人来说,虽然让大家的处境更像绝境,却能提供一个最佳的破门理由。就像地震达到8.0级各国就可以不跟震源国打招呼直接入境营救一样,这把火,必须放。

机敏如谢玉当然知道,所以他不会放;可梅长苏放了,他也只能乖乖让誉王和言侯入府。没了这把火的谢府寿宴,虽然一样精彩连连,总是少了点危急的味道。

毕竟杀人放火,杀人放火,要两粒一起吃才最好嘛~~

第六名

金殿大结局

我承认从片花来看,电视剧版的金殿鸣冤已经达到了震撼级的催泪效果。莅阳公主颤抖的声线、一声声此起彼伏的“臣附议”、梁帝日薄西山的老态、太子今非昔比的气势……无不让人动容。

但是本子个人觉得,原著里梅长苏当时的反应,也是别有滋味:

面对此伏彼起的举荐声,梁帝用力闭了一下发涩的眼睛。其实谁来做主审官已经无所谓了,只要萧景琰还在,赤焰一案将来地结果便清晰可见,即使是身为九五之尊的自己,现在恐怕也无力阻止。..最后,纪王、言侯和大理寺正卿叶士祯成为了支持率最高的主审官候选,梁帝在心头突然涌起的疲倦感中让了步,全部照准。当承担重任的三人跪拜领旨时,一直把持得很稳的萧景琰突然觉得喉间有些发烫,不由自主地将视线投向了梅长苏。

梅长苏依然保持着沉默,在象一锅沸水般翻腾着的朝堂上,他安静得就跟不存在一样。可是只要认真一点观察,就可以发现他那双黑嗔嗔深不见底的眼睛,一直灼灼地盯着御阶之上佝偻着身体的苍老帝皇,仿佛想要穿透那衰败虚弱地外壳,刺入他强悍狠毒、唯我独尊的过去……

离成功的距离越近,反而越平静。正如他所说,最担心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就像多米诺骨牌,推下第一块的时候才最紧张,倒下最后一块的时候早就淡然了。

因为那是必然,且唯一的结果。邪不压正,得道多助,都是日升月落一般无可辩驳的公理。

况且那个时候,他的身子,也容不得他激昂陈词了吧……

冷眼旁观的梅长苏让人心疼,剧中愤而起身的梅长苏激得人热血沸腾。到底哪个版本更胜一筹,只怕也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不过梅长苏最后跟梁帝单独见面的场景,也是感念剧组一片苦心了。

梁帝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矣。

这个主旨,剧版和原著都表达得很好,也算是殊途同归,万幸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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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锦绣未央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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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电视剧《锦绣未央》遭到了原着粉们的吐槽,电视剧改动太大完全看不到原着小说的影子啊!那么《锦绣未央》是根据哪部小说改编的?小说讲述了什么样的内容呢?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

但不曾想到夫君拓跋真一直喜欢的却是长姐李长乐,于是废她皇后之位,杀了她的亲生儿子,将她双腿斩断,打入冷宫整整十二年,受尽无边的折磨。最后被赐毒酒,然却涅盘重生,报复了所有的仇敌,最终与元烈(李敏德)在一起的故事。

那么《锦绣未央》跟原着小说的差别大吗?电视剧小说差异盘点!小说中的男主元烈在电视剧中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喜欢未央的堂弟角色。

这小说女主本身就是李未央重生,电视剧改为代替李未央报仇的冯心儿。从男女主的设定可以看出来从历史背景到人物设定基本都修改了。

电视剧《锦绣未央》和小说《锦绣未央》对比!

1、类型

锦绣未央原着小说是本重生复仇文,而改编后的电视剧成了古装爱情剧。

2、朝代、前世

由于锦绣未央是重生文,朝代是虚构的,审核的时候不好过,所以电视剧改编成了朝代为北魏,而女主也不再是重生,而是成了被皇帝满门抄斩下的遗孤,她替代李未央的身份,决心复仇。

3、归处

李未央曾经说过”绝不入宫,誓不为后“,而电视剧简介竟然是成为了一代贤后,先是替皇帝选秀后又帮元烈纳妃,然后未央的大度尽显,因而皇帝更疼她。

4、女主

原着中的女主心狠手辣,不论对敌人还是对自己都丝毫不留后路,擅长计谋,前世后世加起来算计了几十年,前世受尽背叛欺辱被喂毒而死。

重生后,发誓不再动情,绝不容忍男人左拥右抱,更曾发誓“绝不入宫,誓不为后”。单看如今爆出的预告片,女主入宫,容忍皇帝左拥右抱,屡次被害,明显与女主本身性格多有差异。

5、男主

锦绣未央小说中的男主是:原着中的男主元烈可谓是古代好男人的典范了,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容貌一绝,武功高深,一生只娶一妻,只深爱一人。知道未央厌恶皇室的权谋,放弃皇位。

为了保护未央,把保护自己的暗卫调给未央,爱成为郭嘉的未央而爱屋及乌,保护郭家满门,哪怕与那皇位上的父亲反目,也不松开未央的手,知道未央复仇,不去反对,不愿离开,而是成为她的支柱,让她依靠,从不对未央隐瞒任何事。

而在电视剧中,男主不再是元烈,而是皇子拓跋浚,不仅出生即为皇子,更是再后来当上皇帝,登上地位。

6、结局

《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锦绣未央》电视剧结局:化名李未央的心儿不仅要与仇敌蒋氏一族斗智斗勇,还意外卷入与北魏皇子的情仇纠葛。苦难与坎坷没有将她打倒,反而赋予她无上的智慧与心胸,她历尽艰险磨难,终为父系一族正名,同时也收获了曲折感人的美好爱情。

所以说电视剧只是披着小说外衣,关于千古一后冯太后的故事。可以说男主深情,女主狠辣多谋的人设全部崩塌,如果只是一部复仇爱情剧还有可圈可点的,可是把大IP改的面目全非就是找虐,可以预见一大波原着党即将开炮。

如果你是看过原作的粉,当看到改编电视剧成了这个样子一定会一脸懵B吧。在原着小说里,女主重生后复仇,带有玄幻色彩,所以改编后的女主是北燕王国公主冯心儿,也就是历史上的冯太后。

说好的庶女竟然变成了公主,最后还成了妃子!而真正的小说女主李未央却变成了炮灰,一开始就挂掉了。不过既然有黑化的糖糖看,还是十分令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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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快递员猎艳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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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小哥出门遇到女老板,从此走上人生巅峰。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快递员猎艳记小说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

这一路比去西藏,也就只好了那么一点点,一幵始上高速还好,等到了四川以后,下来高速去往他们县城就只有国道,而且是山区,路况并不好,方志强只能慢慢地开着,好在是西藏他都来回两趟了,什么样的路况他也不怕了。但是很无语的是,开了那么久到四川也只相当于走了一半,因为剩下的路全在山里,很多地方连个像样的路都没有,导航也都是找不到地方,方志强自己也从来没有来过,甚至于很多地方,想要找个人问路都难,方志强几次开错地方,半天的功夫才又找到路。

要不是为了李潇潇,他简直不能想象自己能吃这么多的苦。

就这样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到了堂姐家的小村子。方志强眼看着远处的村落,简直想哭。他实在是太累了一颗心跳不止,除了是累,还有就是仿佛有了感应:李潇潇一定是在这里。

往村里去没有大路,车子开不进去,父亲给的地址也只是写明到了这个村子,剩下的就不知道了,方志强只能把车子停在村外,准备靠着一张嘴和两条腿走到表姐家里。

然后他慢慢地走着,打量着这里的环境,的确是非常贫穷,到现在都还是非常原始的模样。只有村头几间水泥砖瓦房,大概是新砌起来的,还算比较气派。上面挂着“唐家村中心小学”的白色牌子,看起来还有点像那么回事。

这时候按理说是寒假,不应该有学生上课,但是方志强却看到陆陆续续好几个小孩都端着碗或者是提着袋子,往小学校里去。正好他也要问路,就拦下来一个小孩:“你好,问一下,方小萍的家在哪里?"

那几个小孩嘻嘻通话指给了他,方志哈哈用带着口音的普通话指给了他,方志强抬起脚步想起来又问道:"你们这时候去学校干什么啊?”而且还都提着东西,方志强看到都是煮鸡蛋、糖糕还有一些家里过节才有的好吃的。

几个小孩子抢着告诉他:“给李老师送去。李老师不愿意去我们家里过年,所以爸妈让我们给她送吃的过来。”

李老师,方志强的呼吸都停顿了,缓缓站起身来,准备进去小学校。随即听到几个小孩欢呼着喊道:“李老师,我们给你送吃的来了!”然后丢下方志强就跑来过去。

方志强转过身,看到站在他后面的,被一群小孩子簇拥着的女孩,虽然衣衫朴素到完全认不出来,可是那纯净美好的笑容,却一如初见时候。

李潇潇。

方志强张张嘴,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然后忽然就发现自己控制不住,已经泪流满面了。

“我找了你那么久……”方志强呜咽着,上前一把抱住了李潇潇。

而李潇潇也完全惊呆了,任由方志强抱住她,好一会才敢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同样地抱住了方志强,眼泪也无声无息地落下:“强子……”

那一晚上,李潇潇在中央广场目睹过方志强和黄婉婷卖唱,决裂之后,第二天,她就安排好所有的事情,然后踏上了四川之路。微信:jxxs9966这也是她一直以来的想法,想去为贫困山区的小孩子做一些事情,而且最主要的是,她现在非常的伤心,只想转移自己的痛苦,只能寄望于去支教这种有意义的事情。

她捐款兴建了这所学校,又帮助其他地方的村镇建立了学校,然后留下来当一名普通的老师。户斤以人都非常喜欢这个漂亮而又热情的女老师,何况她给孩子们带来那么好的学习机会。在这里李潇潇感觉到,自己真的是终于平静了下来。

只是有时候,深夜里头,听着外面的风声,还是会回想到上海的最后一夜,那样的风声,不停地刮着,像是从来没有停止过。眼泪还是会蔓延。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不合适,为什么还要一意孤行地爱着。受过伤也不肯悔改。

新年了她也不想回去,怕回去上海再重新相遇,她还是没有办法好好面对。但是毕竟是除夕,这样重要的日子,所以她就给方志强的父亲打了个电话,谁知道确实方志强接的,听到那熟悉的声音,眼泪再度不能自已,她赶紧匆忙地挂上了电话。谁知道,方志强就这么找来了。

“我为了找你,把西藏都踏遍了……”方志强说着,把之前找李潇潇的过程讲给她听。李潇潇的眼泪都落了下来,凝视着他乌黑消瘦的脸庞:“强子,对不起……”

那导致他们分离的误会,方志强也解释清楚了:“我真的只是去苏北筹备新店的开业,这一点聂倩和老陈都可以作证,你可以去问他们。我不知道亚欣回来的事情,但是我想,大家都不应该再去打扰彼此的生活。我现在千辛万苦找到你,只想余生都和你一起度过,潇潇,我们不要再分开了好吗?"

他说着,缓缓地单膝下跪:“我这次来的匆忙,没有来得及买戒指,只能回去补上。但是我的承诺,我带来了,和我一起:潇潇,我会永远爱你,守护你一生一世。答应我,嫁给我好吗?"

李潇潇哭着拉起他,扑到他的怀里,哭了个痛快。

方志强给小萍姐留下一笔钱,也带到了父亲的问候,他这一次来的匆忙,所以没有时间去安排小萍姐以后的生活,只能等跟李潇潇的婚礼结束以后,再回来认真地帮他们想办法,把他们带出去,或者是找一些其他可以摆脱贫困的路子。

然后,方志强开着车,重新踏上了归途,只不过这一次他终于不是一个人,而是带着自己最爱的人、未来的妻子。

回到上海以后,方志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跟李潇潇举行婚礼。他一刻都不能等了,太过曲折的过程,如今终于好不容易走到结局,他怎么还能等下去?

所有人的观点都非常一致:“你俩,早就该结了,要不然也没有这么多的事情。”本来李潇潇母亲还有点赌着气,可是李潇潇态度坚决,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辛辛苦苦千万里追到西藏又追到四川去找自己的,方志强对她的爱,也远远不止这些,所以她认定了是一定要嫁给方志强的,母亲也反对不了什么,最终只能不太痛快地答应了。

所以,在王霞的婚礼之后,紧跟着李潇潇和方志强就举行了婚礼。婚礼当然也是由方志强亲自策划的,他很早就在脑海中有这一场婚礼的构想了,只是到了此刻,才终于把它付诸实现。

那一天真的是盛况空前,佳家和商业资讯公司,还有工作室,很多人都去帮忙,包括像王霞、刘艳聂倩这些朋友也都去了。而且因为李潇潇毕竟还是亚美的名义董事长,所以在媒体上也被轰轰烈烈地公布开。整个婚礼十分的盛大。

婚礼的一幕是在黄浦江边,李潇潇小心翼翼地在江水中放下一只漂流瓶,最初和最后,都是这一幕。拍摄的时候,直接把这一带都清场了,旁边的情人墙上挂着大幅的他们的照片,然后摄影机对准他们,拍下这一幕。

王亚欣带着小宇,漫无目的地在江边闲逛着。她特地带着小宇去探了监,去看薛凯,小宇的病情,让她只能寄望于这个男人了。可是让她失望的是,见到薛凯以后,小宇还是没有任何的好转,甚至于非常的抗拒,哭闹不休叫着爸爸,在王亚欣的怀里挣扎着。

王亚欣只能安慰着他:“现在不是见到爸爸了吗?等爸爸以后不那么忙了,就可以天天见到爸爸了。”

可是小宇回复她的,是更激烈的哭闹。

这个办法根本就没有用。亚欣每天都是愁肠百结,想带小宇回澳洲,可是小宇也根本不同意。她只能在一家又一家医院辗转着。

亚欣牵着小宇,呆呆地往前走着,想着小宇的表情,完全没有发现周围是怎样的环境。而小宇的眼神却忽然定住了,他看到了旁边的大幅照片,那上面有着他非常熟悉的笑容。

“爸爸!”小宇指着那照片,大声地叫了起来。亚欣一个激灵,顺着小宇的视线看过去,然后完全地呆立当场,几乎是不能动弹。小宇口中叫着的爸爸,是强子?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小宇已经不顾一切地往旁边的人群里面冲,一边不停地叫着“爸爸爸爸”。亚欣急坏了,连忙一边叫着小宇一边紧跟着。而这时候正好拍完,李潇潇刚刚放下漂流瓶,站起身来,对着镜头外的方志强一笑,方志强就没把持住,大庭广众地耍起了流氓,直接拉过李潇潇,忘情地吻了起来,然后旁边大肚子的刘艳带头发出一阵嘘声。“别闹了,他们都看着呢。”李潇潇脸都红透了。“就是要让他们都看着我们的幸福。”方志强霸气回应着,笑着看着李潇潇,然后紧跟着,他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叫着“爸爸爸爸”,而另一个曾经刻骨铭心的声音叫着小宇,随即就是完全碎不及防的,两个人跌跌撞撞地跑到了他的面前。而那个小不点直接冲到了他的怀里叫着爸爸,被后面的女人一把拉住。

“亚欣……”方志强完全的愣住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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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蜗居小说原版大结局

全文共 12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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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蜗居小说原版结局,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蜗居小说原版大结局,欢迎阅读。

第二天一大早,宋没去上班,直接去了海藻那里。海藻还在睡觉。保姆在厅里打扫卫生。宋思明进屋后对保姆说:“阿姨,麻烦你去附近超市给我买这些回来。”说完递给保姆一张清单。保姆出去了。

宋思明悄悄走进卧室,用手指温柔地抚摸海藻的脸庞,海藻眯着眼开始笑了,睁开眼睛,忽闪忽闪长睫毛,吻了吻宋的手指。

宋思明说:“海藻,你躺着,听我跟你说一件事。我可能要出个长差,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这里有一张存单和一张身份证,密码是你的生日。你留着,任何时候有需要,就用这笔钱。”

海藻眯缝着眼,温柔地说:“你去哪儿?带着我一块儿。我不要一个人呆着。”

宋用手指在她的脸蛋上划着弧线说:“我暂时不走,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走了。所以,先放在你这里交代清楚,免得你遇到问题抓瞎。你记着,这笔钱,是你和孩子未来生活的费用,你要保管好,不要乱花,要有计划。无论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问你要这笔钱,你都不要拿出来。这笔钱,别人是追查不到的。这个身份证与我们都毫无瓜葛,会很安全。记住,任何人问你要,你都不要拿出来,听见了吗?”

海藻有些疑惑了,觉得这话听得怪怪的。“你什么意思?你不是说会照顾我们母子一辈子吗?那现在干吗把未来的钱都给我们?”说完坐起来打开存折一看,吓得捂上嘴巴:“啊!这么多!你!你!你肯定有事儿瞒着我!我不要!你要给我说清楚。”海藻把存折塞回去。

宋依旧保持温柔到醉人的微笑,像说别人的故事一样说着自己:“是的,海藻,我很抱歉。我说过我要照顾你们。这就是我照顾你们的方式之一。我只是怕万一,也许哪天我出车祸了,也许哪天我突然发病了,没给你留下任何东西,你们怎么生活呢?这就算防患于未然吧!没事最好,有事我也放心了。”

海藻听了,抱着宋的胳膊说:“一大早的说这些,不吉利。你不会有事的。你这是新爸爸综合征,孕期紧张。”

宋不再跟她纠缠,说:“收好,不要放这里,你最好交给海萍保管。我走了。”

“你去哪儿?”

“上班。”

Mark与海萍在上课。Mark说:“我下个星期要回美国一趟,办一些事情,可能过一阵子才会回来。所以,我们的课要暂停一段。”

海萍笑笑说:“没关系。我会等你。不会把你的时间排上其他课的。”

Mark赶紧摇摇手说:“No no,我知道你现在是非常popular的老师,这个院子里,你已经赫赫有名了,等着上课的人排队。你没必要等我。我回来会另找时间跟你学的。不必担心。对了,你先生最近怎么样了?”

“他很好。他现在在做自己的生意,又可以在家带孩子,又有收入,不过越来越忙了。”

“真高兴看到你们能发展成为今天这样。对了,有一件事情,我一直瞒着你,现在,我想应该可以说了。其实,当初你先生的事,我告诉了宋,他想办法把你先生弄出来的。但当时他不允许我说,非要让我说是我做的。我坚持不过他。”

海萍理解地笑了笑说:“是的,我已经知道了。但我还是感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一直帮助我,陪伴我。我想,在你走以前,请你吃顿晚饭。”

Mark笑着说:“你先生一起去吗?”

“就我们俩。他要在家带孩子。”

“哦?他不会怀疑?我看上次我送你回家的时候,他的眼睛像会喷火的龙一样。”

“怕什么?一起吃晚饭,又不是一起吃早饭。”海萍诡秘一笑。

Mark哈哈大笑说:“是的,要是他看见那时候咱们一起吃早饭的样子,我就更说不清了。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要背个坏名声。”

海萍也大笑起来,过后认真地握住Mark的手说:“Mark,你是正人君子,非常少见。”

海萍陪着母亲来到海藻的家。海藻一开门,看见母亲,吓得差点把门又关上。海萍妈自己推门进来,在整套房子里转了一遍,看着熟悉又陌生的房子,这个自己曾经住过的房子,感慨万千地说:“房子,这房子啊!”

海藻跟在后面不敢出声。

海萍妈看了一圈,连厨房的冰箱都打开看过了,然后对海藻说:“要自己多保重。任何时候,你都是妈的女儿,只要妈还在,天就不会塌下来。我明天就回去了。你们姐妹俩,要互相多照应点。尤其是海萍,海藻我就交给你了。”说完叹口气迈出门去。

海萍把一包东西递给海藻说:“妈这两天做的。你收好。”

海藻赶紧进卧室,把存折拿出来,身份证也夹进去,交给海萍说:“这个,你替我保管着。有需要我会去找你。一定要保管好。”海萍低头看一眼,神色大变,但还是没说话,收进口袋里。想想觉得不踏实,又掏出来塞进衣服里面的口袋里。

“我走了,有事情给我打电话。”海萍转身去追母亲。

海藻打开包一看,是一件母亲亲手缝的肚兜和婴儿小褂儿。

Mark和海萍在一家中餐厅的落地窗前共进晚餐。Mark说:“你不知道我现在已经very China了吗?我喜欢吃中国菜,喜欢在非常喧闹的餐厅里,灯火通明,提高音量说话还听不清,那种感觉,让我觉得很真诚,有一种热情。”海萍笑着摇摇头说:“Mark,你是门外汉,不知其间的机密暗道。你只看到表面的繁荣却不能体会内里的辛酸。你看他们在桌上举杯换盏,谈笑风生,其实不一定就是好伙伴。你看那桌,那个女人,笑得很勉强,却又不得不敬酒,这就是中国的商场文化。你要做的生意,其实都是在饭桌上解决。办公室走的是形式而已。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功夫在诗外’。你要做的事情,要经过千回百转最终才能达成心愿。”

Mark笑着冲海萍一举杯说:“中国有许多玄妙的东西都是我们不懂的。比方说针灸,比方说谦虚。但很多东西又是世界共通的。你所说的这种商场文化,在美国也许不以吃饭喝酒的形式出现,但却也存在。和你学习这么久,我总觉得你太悲观了,你总在说自己的国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与我这个门外汉的体会完全不同。你说,你们国家虽然发展很快,但缺点和不足明显,而我却说,这个国家虽然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却充满了希望。我想,这就是东西方人的表述方法的不同。同一个意思,你们会吝于赞美,而我们会比较奔放。”

海萍笑笑说:“你不懂。中国有句话叫爱之深,责之切。这个国家因为是我的,我觉得自己对一切都负有责任,我期望她更好。我可以批评她,你不可以。如果你在我面前说,你的国家如何如何糟糕,我会掉头就走并将你拉进黑名单。所以,你不要以为我在你面前说我的祖国这样那样的缺点,我就真的觉得她不好。幸亏你不附和我,否则我们会吵起来。我们现在这样的状况,就叫统一的和谐。对了,你怎么突然要回去?”

“哦!一个朋友托我回去办点事情,另外也有些生意上的事情要处理。”

“大约回去多久?”

“看情况,长则半年,短则两三个月。”

“这么久!我会想念你。”

Mark大笑说:“你现在已经很美国风格了!在中国,通常女人不会说想念男人。”

海萍腼腆一笑说:“我是纯洁的想念。”

“海萍,你打算这一辈子就当中文老师吗?”

“什么意思?”

“没有什么长远的规划?”

“我是想,等过一段时间,能不能找个投资人开一所中文学校?专门教老外中文的学校?我看目前这样的学校在中国还没有。应该是有市场的。”

“这个想法很好啊!我是建议你,要做就做个大的学校,不仅教中文,英文也教。我看,以中国这样的发展速度,很快就会与美国的大学接轨了。不久的将来,这里的高中生可以通过考试,报考美国的大学。我想,教育这块大蛋糕,利润非凡,美国没道理不赚这笔钱。以前中国的高收入阶层不多,能负担起美国大学学费的人少,出去的大多是拿奖学金,现在,我想应该有不少中国人可以负担起美国的学费了。而且,中国又是每家都一个孩子,舍得往教育里花钱。这条路,我看好!你的投资人里,算我一个!”

“啊?投资人里?我没想搞个集团啊!我就想开个以我名义命名的教室,先从小的做起。”

“呵呵,现在的生意,都要求集团化,规模化。如果能做大,还是尽量大些。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我这次回去也多方寻求一下,看有没有人愿意投资,如果有的话,回来的时候,就可以把这件事情运转起来了。”

“哎呀!太谢谢你了!这顿饭请的,原来最终是我收获呀!”

“你是我的老师,中国最讲究尊师了,我怎么可能让你请客?你能够赏光与我共进晚餐,不是早餐,我就已经很荣幸了,你不要与我争,等你的学校开办起来的那天,你再请我吃饭。”说完,Mark招来服务员,从钱包里抽出几张钞票递上。

陈寺福敲门进了宋思明的办公室。

“你现在到这里来干什么?没事你老实呆着。”宋思明有些恼怒。

“就是……就是有事。”

“哦?什么事?”

“呃……有一件事情,我不知道重不重要,想问一下你的意见。”

“什么事?”

“那个那个,火灾的当晚,放火的那小子把打火机落在火场了,没找到。后来案子平了,他告诉过我,但我看他都出来了,想没什么大事,就没告诉你。现在他又进去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

宋思明大怒:“你干的好事!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连犯罪的天赋都没有,我当初怎么选上你这个二百五!为什么不早说?!”说完立刻打电话给沈大律师:“你去打听打听关于纵火工具的事情,看当时发案的时候,公安局那边有没有找到什么。”

沈大律师果断答复:“没有。就是因为没有,所以我才做意外案件辩护的。如果有,当时我就把那东西给解决了。”

“可我现在怀疑,他们大约是找到什么新的物证了,否则怎么可能放了又抓?你能不能……”

“我这就去。”

宋思明抱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吩咐陈寺福:“你去老李那里探探话,看看有没有什么把柄落在他手里,要跑在公安局的前面。”

“可是大哥,你不是把公安那边摆平了吗?”

“那是和平时期。现在人人自危的时候,谁都想撇清干系。还有,现在办这个案子的一组,不是我们线上的了,我完全不可能介入。今天这个局面,都是你这个蠢材害的!”

“如果……如果老李那里真有什么的话,我怎么办?”

“现在你来问我怎么办?你早这么听话就好了!不惜一切代价搞到手。”

“不惜一切代价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否则你我以后就在牢里会面了。”

海藻给宋思明打电话:“你已经有好几天没来了。不要我们母子了吗?”

宋思明压低声音说:“我在开会。等会儿给你打过去。”

海藻郁闷地放下电话。

那边,市长问:“谢行长那里需要多少钱?”

“缺口大。他不仅仅是我们调的这些。他还挪了一大笔在美股市场上做股票,在听到风声以后平仓套现了,一个大缺口没补上。”

“到底多大的缺口?”

“听说,得上20亿。”

市长一拍桌子:“胆子太大了!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我就是替他补上我们这边的3亿,那个窟窿也抹不平的。到时候一出事,他肯定得把这边给咬出来!”

宋不说话。

“你再去打探消息,看他那边情况如何?”

正说着,宋的手机响了,宋接听后一言不发,很快挂机:“谢行长被双gui了。”

市长皱着眉头一副天即将塌的表情。“你的那个陈寺福那边怎么样?”

“完全没消息。但我想,没消息就意味着坏消息。否则,应该是有消息才对。”

“呼啦啦大厦将倾啊!一步走错,全盘皆输。唉!”

“那我们现在……”

“现在……只有等着。”

“您要不给老领导打个电话,问候一声,顺便探听一下有什么风声。”

市长拿起电话拨过去,光有铃声响,没有接。

“不接。不妙啊!”

海萍给海藻去电话:“我今天有事情,不能陪你去产检,你一个人行吗?要不要改天?”

海藻说:“不用了,我自己去。”

“你为什么从不叫那个宋思明陪你?他要的孩子,他口口声声说负责,为什么从没见他的人影?甚至没跟我们父母有个交代?”

“姐,他这段时间很忙,没空。”

“海藻,我真替你担忧。你今天先去,我明天一早去看你。”

海藻一个人在妇幼医院的贵宾室等候产检。这里等候的人并不多,个个都挺着骄傲的大肚子,旁边有丈夫贴身呵护,只有海藻是由保姆跟着。“这是我自作自受。”海藻内心里想。她也很渴望有个男人在这种时刻特别关爱自己,每天嘘寒问暖,关心孩子的成长,并分享所有的快乐时光。可是,这个男人这段时间简直像空气一样看不见摸不着,连声音都吝啬给予。海藻心里打鼓,他是不是反悔了?开始在找机会脱身呢?我得跟他好好谈谈。

海藻在产检过后,拨通了宋思明的电话:“检查过了,医生说,是个男孩儿,非常清楚的小鸡鸡,像个小海螺一样竖着。你高兴吗?”

电话那头的宋思明答:“高兴。你快回去休息吧!我一会儿给你去电话。”

“我不要你一会儿!我完全听不出你的高兴。你在敷衍我。如果你不想要这个孩子,请你告诉我,现在还来得及!”

“别胡思乱想了,我现在有事,等会儿联络你。”

“你今天晚上,能陪陪我吗?我好孤独啊!”

“我挂了。”宋思明果断挂了电话,他的对面,坐着沈大律师,“这个案子,我接不了了,你换个人。我自己已经身陷其中。”

宋思明沉吟:“他们……对你……”

“我能感觉出。所有的角度都插不进,都是闭门羹。情况很糟糕。陈寺福那边有没有消息?”

宋点燃一支烟,像瘾君子那样猛吸几口,半晌才回:“没动静。我都不知道他现在人在哪儿,怕他要是在局子里我给他电话是自找麻烦。我随他去了。”

海藻等到夜里,都没有消息。宋思明并没有打电话来。

第二天早上,海萍带着欢欢过来,欢欢直往海藻身上扑,海藻和海萍都赶紧拦着。海萍观察着海藻说:“你脸色不好,眼睛红得跟兔子一样,还肿着,是哭了还是昨天晚上没睡好?”

海藻把头转过去逗欢欢,然后说了一句:“孕期荷尔蒙作怪,情绪波动。”

“人家怀孕都高高兴兴的,你波动什么?是不是宋对你不好?”

“他怎么可能对我不好,把下半辈子要用的钱都交给我了。”

“给你钱就是对你好?他这两天来看过你没有?”

“他这段时间非常忙。”

“哼,海藻,如果我没猜错,他这是拿钱在买他后半生官路的清白。他与你是人钱两清了。你呀,不要再有什么幻想了。你有什么打算?”

海藻低头看自己已经鼓鼓的肚皮说:“我能有什么打算?我也不知道。”

海萍坐过来,抱住海藻的肩膀说:“海藻啊!你依旧很坚决地要生下这个孩子吗?尽管孩子的父亲已经打算把你们抛弃了?你不再考虑考虑?”

海藻的眼眶红了,她说:“孩子都动了,踢我呢!”

“你如果一时心慈,搞不好就把自己的一生葬送了。以后,你的眼前,每一分每一秒,你所犯下的错误都会在你眼前晃动,逃不开,挣不脱。到时候就麻烦了。”

“我再等等,等到他亲口说出他不要我的时候,我再决定。”

宋思明回到家里,家里冷清得很,妻子连电视机都没开,就坐在沙发上发呆。宋思明把包放下,转身到女儿房间里去看看。

“萱萱啊,你最近学习如何?”

“爸爸,你一张口就是我学习如何学习如何,你难道没话跟我说了吗?”

“是啊!你这么一说,我也才觉察到,我与你平时沟通得太少了,以至于和你的谈话只有寥寥几句,除此以外,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是你感兴趣的,什么是你爱听的。那么,你愿意跟爸爸说说,你喜欢什么吗?”

萱萱人精似的叹口气说:“我也觉得跟你沟通有障碍。你要么不跟我说话,一说就得袒露心扉。要说我的兴趣爱好呢,过程非常漫长而复杂,你肯定坐不下来听。要说我感兴趣的呢,你又不感兴趣。何必勉强我们俩在这硬坐着呢?你该忙什么忙什么去吧!”

宋思明有些难过,女儿已经离自己这么远了,而自己竟没有发现。

“萱萱呀,爸爸的失误,工作太忙了,忽略了你的成长。而时间一旦过去了,是无法弥补的。爸爸希望你,无论将来是顺境还是逆境,都要坚强。无论周围的人说什么,怎么看你,你都要相信自己。没什么困难是过不去的。也许,爸爸不能带给你荣耀,但是凭你自己的努力,你可以争取到荣耀。你这一生道路还很漫长。爸爸希望你不要迷失了自己,要把握自己,不受外界干扰,走自己选择的道路,并坚持到底。明白吗?”

“爸爸,你这话说的,怎么像临别赠言啊!等以后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你再教导我也不迟。”

“我是怕,也许以后等你需要爸爸帮助的时候,爸爸帮不了你。所以……”

“我不会运气这么差吧?你帮人办事都帮一辈子了,轮到自己女儿的时候,你就帮不了了?去睡吧你!我还要做功课呢!”女儿开始把宋思明往外轰。

陈寺福突然给宋思明打了个电话:“如果我猜得没错,打火机应该在老李手里。我问他话的时候,他心虚到不敢看我的眼。TNND,所有的好处他都得到了,还留这一手,想以后讹诈?大哥,看样子,他是不会主动交给我们了,怎么办?”

宋思明正在某会议厅,原本是不该接电话的,一看是陈,忍不住就打开了,听完陈的话,答非所问地说:“我时间很紧,不能送你,你就自己去吧!注意安全。”

陈寺福掐了手里的烟,站在小区的拐角盯着四楼老李家的阳台看:“他妈的,早知道今天要穿墙入室,把那套一楼的给他就好了!”

夜里,陈寺福爬上六楼,掀开顶楼的盖子,爬上去,找到老李家的位置,下脚试探了一下,觉得不稳妥,又轻轻敲了敲下水管,恶狠狠地嘀咕一句:“房子啊,真不能自己造。要是不是自己选的材料,也不至于这么后怕了。早知道今天要爬这管子,当初选个最结实的该多好!TNND,没害上别人却害了自己。希望明天早上不要被人发现自己冰冷地躺在一楼的地面上。”拴了根绳子在七楼顶的钩子上和自己的腰间,轻轻蹭着水管往下爬。

海萍推推苏淳说:“什么声音,你听见没有?北边儿。”

“睡吧,有什么声音啊,顶多是只猫。儿子就在旁边,你有什么可担心的。”

陈寺福轻轻一纵跳到四楼的北阳台,用事先准备好的黑丝袜把头套起来,想想觉得不安全,又掏出块手绢把鼻子以下扎起来,然后用手中的钥匙打开阳台,轻轻翻进去,又穿过厨房,客厅,犹豫了半天,用钥匙打开了主卧室的门。透过窗外的月光,依稀可辨床上躺着两个人。陈寺福随手拔出刀子,架在其中一个人的脖子间,低声暗喝:“你老实把我要的东西交出来,大家相安无事!”(50)

大结局

床上的人突然坐起来,一把掀掉他的蒙面手巾,床另一边的人打开床头灯,竟然是两个警察!那个脖子上被架着刀的警察看着陈寺福的黑袜套脸笑了:“陈老板,你无论怎么盖,我怎么还是一眼就看出是你了呢?”

另一名女警察掏出一把明晃晃的枪冲陈寺福晃了晃说:“放下你的刀。”

陈寺福彻底傻在那里,根本一动不动。警察轻轻一推,就把他的刀给推开了。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说:“你是不是在找这个啊?”

陈寺福本能地伸手把打火机夺了过去,警察却并不争抢。“这是不是你要的啊?”警察戏谑地问。

“不是这个颜色。”

“当然不是。这个是我的。你要的那个,我现在带你去看。”说完一翻身敏捷跃起,一把就擒住陈寺福,扭过他的臂膀上了手铐。

陈寺福一到公安局,同案犯指着他说:“就是他,是他指使我干的。我是受胁迫!”

陈寺福立刻瘫软,马上带着哭腔就说:“不是我,不是我,是宋思明让我干的。我受他胁迫。”

海藻已经开始面对自己被抛弃的命运。宋思明自那天早上交给她500万后,就再没现身过。头几天打电话过去,他总是敷衍自己,三两句就挂断,这两天再打去,只要一见是自己的号码,他就直接掐掉。

回头想想,她与宋思明之间,除了那些隽永的刻画在心头的床笫之欢外,还剩下什么?

海藻的肚子,一天天鼓出来,盖都盖不住。那个孩子正蠢蠢欲动地等待着出来的一天,昭告天下:“我是一段孽缘的产物!”没有父亲,在产床上挣扎的时候,无人陪伴。这是自己应该付出的代价。

周六,原本是合家团聚的时刻,海藻挺着肚子在街头快跑。她跑不动了,只能说是快走,想甩掉身前脑后一切。终于,走累了,人乏了。她站在橱窗前驻足,泪水不争气地涌上眼眶。

迎面而来的是小贝!只不过他的身边多了一个阳光灿烂的女孩儿,那眉眼,那神态,活似大半年前的海藻。两个人挤着肩膀挎着胳膊前行,小贝的身上背着女孩儿的大手袋。小贝全然没有注意到街边憔悴黯然、蓬头乱发、身材走形、满脸雀斑的海藻默默注视着他。小贝停下脚步,当街剥了个板栗送进女孩儿的嘴里,然后笑着摸摸她脑袋。那个女孩亲昵地扬起脸,在小贝的脸庞上轻轻啄了一下,两人搂抱着笑奔而去。

海藻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她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那篇被姐姐批为矫情的文章,那个女人一圈世界周游下来,回到当初爱人的家做客。那个曾经深爱自己的男人,将曾经属于自己的鱼眼睛夹给他现在的妻子。那一刻,女人如海藻般泪流满面。

无论是姐姐,还是海藻,当初都不能理解鱼眼的珍贵。

而仅仅半年,小贝的身边,有了另一个女孩儿,小贝像爱自己那样爱她疼她,把属于自己的板栗塞进她的口中。

“属于我的眼睛,丢失了。”海藻沿着橱窗费力地蹲下,蒙住头开始无声流泪。肩头耸动得叫人无法承担。街头的行人来来往往,个个行色匆匆,无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哭够了,海藻擦擦眼睛,下定决心,找了个最近的电话亭,拨通了宋思明的手机。仅一声,宋思明就拾起电话。依旧那么磁性的“喂”,如第一次海藻拨通他的电话一般。突然,宋思明的女儿在电话里喊:“爸!过来给外婆照相!”

海藻一声不吭,把电话挂掉,将一块钱扔在报摊上。

宋思明带着疑惑挂了电话,过去与老婆女儿和丈母娘拍全家福。这是宋思明自己要求的,在他的心里有越来越多的不安。也许,这样全家团聚的日子不多了。

可他心里总觉得有一种说不清楚的苦涩,感觉柔肠寸断。拍完照,他躲进女儿的房间给刚才的号码回拨过去:“喂,请问刚才是谁打这个电话?”“刚才?哪个刚才?这里是公话亭,这里一共五部电话,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哪个?”宋思明若有所思地将电话挂断。

周日的晚上,宋思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用无比抱歉的声音告诉老婆:“呃,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老婆转身问:“什么事?”

“我怕,也许,就这两天,时间不多了。本来,我拜托给谁,都不该拜托给你。可是,我想来想去,这一辈子我能够信任的人,托付的人,就只有你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和我之间,你还需要绕弯子吗?”

“我……我很难启齿。”

“你是想跟我说她吧?”

“呃……是。”

“那你还是不要拜托了。你把我想得太伟大了。”

“可是,她怀孕了。是个男孩儿。”

老婆突然没声音了。

“我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这是我自己造的孽,孩子是无辜的。万一……我不得善终,万一,她不愿意抚养那个孩子,你……能不能……这个孩子是我们宋家唯一的男丁了。”

老婆冷冷哼了一声说:“这话,你该告诉你的父母。因为,不久以后,也许我也改嫁了。连萱萱都改名换姓了。”

宋思明不做声。过了好半天,宋思明从胸腔中发出一声长叹说:“对不起。谢谢你。”两人各自转身不再说话。

星期一一大早,老婆等宋思明一出门,就翻箱倒箧,把那一大提包拎出来,在手里一掂量就知道少了不少。打开一查,勃然大怒,立刻打电话给葫芦的老婆孙丽:“上次那个女的,你知道她住哪吗?”

“哪个女的?”

“你不要跟我装糊涂,就是宋思明的那个。”

“我还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去公司找她?”

“她怀孕了。”

对方沉默半天,说:“你到底还是知道了。这样,你打个电话给沈律师。他应该知道她的住处。上次,我听胖子说,沈把他堂姐介绍过去当保姆。”

宋太迅速收线,再拨沈律师手机:“我问你,你堂姐住哪儿?”

“哪个堂姐?我有好多啊!”

“别绕了,我说的是那个伺候大肚子的堂姐。”

“啊?啊!她啊……我也不知道啊……什么大肚子?”

“我有急事。我不是去兴师问罪的,现在都在火山口上了,你以为我有那心情?宋昨天晚上给我交代后事了,今天我一查,他收的钱少了一半,这就够要他的命了。现在大家都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谁都跑不了,她要是聪明,赶紧把钱拿回来,宋若能逃得过,大家都好过。我认真求你。跟你这么多年朋友,你不会现在眼看着萱萱没爸爸吧?”?

沈在那边不说话。

“沈醒国!你要是不说,我这就给你老婆打电话,把你在吴江路的小窝说出去!”

这招狠,沈二话不说就招了。“那个,那个,她住华山路×幢×号。”

宋太放下电话打车而去,班都不上了。宋太不顾警卫阻拦,丢下一句:“我是×幢×号的朋友。”径直上了楼。海藻一开门,意外发现是宋太。

宋太嘴角含着一丝冷笑,上下打量着海藻,推开门直接走了进去,保姆听见海藻的惊呼,赶紧从厨房跑出来问:“你是谁?你找谁?”

宋太笑眯眯地看着保姆说:“你是沈律师的堂姐吧?我是他好朋友。我是宋思明的太太。这里没你事了。你先出去转转。”保姆不知道该怎么办,看着海藻不说话。

“你要不要我给沈律师打个电话,让你确认一下?你放心,我今天不是来闹事的。我找她有别的事。”

海藻开口吩咐说:“阿姨,你先下去转转。一会儿我会去找你。”

宋太依旧各屋参观,包括那张豪华的欧陆风情雕花床。宋太的心如响鼓般重锤不止,不得不深吸一口气,才能压下那种刺透心扉的痛。就在这张床上,宋思明和这个女人光着身子滚来滚去。就在这张床上,两个恬不知耻的人还造出了个孩子。宋太如果手里有把刀,她真想一刀捅在那个耀眼的,长着小鸡鸡的肚子上。

宋太再转头盯着海藻看,直勾勾地盯着海藻的肚子。海藻的心有点发毛,不禁双手捂住肚子。宋太自来熟地招呼海藻:“坐!别老站着,累。”说完自己坐在餐桌旁。

她细细抚摸着实木的纹路,那种哑光的暗红色,散发着贵族气质,是她多少次经过橱窗想买而抑制住冲动的款式。曾经,她和宋思明路过“达芬奇”的时候,她隔着玻璃,指着耀眼吊顶灯下的这张桌子说:“我多么希望自己住在宽敞的屋子里,厅里放上这张餐桌。”这张停留在她梦里的桌子,现在就在她的手下散发着幽幽雅雅的光。她梦中宽敞的客厅,和梦中陪伴她的男人,一直在享受着侵略着剥夺着她的梦。

而这里,这个女人,住着这样豪华的屋子,是她卖了自己妈的房子自己弟弟的房子换来的!

宋太又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压抑住那种刺伤。这简直像案板上垂死的鱼一样,被人将鳞片一片一片剥掉,露出血淋淋的皮肉,痛不堪忍。

她依旧保持着沉着的面容和淡定的微笑,在惊慌颤抖不知所措的海藻面前,坦然得叫人害怕。

“我今天来,是来问你要一样东西。我不说你也知道是什么。那个500万。”

海藻一句话都不说,站着发抖。

“我既然知道这里,能跑到这里来,就表示他什么都告诉我了。我和你照了两次面儿,第一次我就告诉过你,希望你能好自为之。可惜,你并没把我的忠告放心上。你年纪轻轻的,干点什么不好,非得偷人呢?难道做之前没想过,这不会有好结果的吗?”

海藻在宋太近乎鞭打的戏弄声中抖到快站不住了,她不得不后退一步靠在装饰柜上。

“这笔钱呢,是我给他的。女人嘛,不要太不善良。你既然跟了他,好歹也算我们家家谱里不入名但却担个分的,叫什么呢?侍妾?随伴?妾都算不上。妾好歹还要过个门儿呢!就算陪睡吧!比外头招个女人总强点儿,至少不带病。我跟他说,既然陪睡一场,钱总要丢两个的。哪怕就是嫖,那也不能白嫖啊!嫖也要有嫖品,就好像赌博一样。而且出手大方点儿,方显自己身价。这钱,我出得起。”宋太顺手在红木桌子上敲了敲。又在旁边的椅子上摸了一把。

海藻快晕过去了。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站着不倒,不在宋太的嘲弄中被践踏成泡沫。海藻的脸色已经白得比纸还难看了。

“不过呢,今天早上,他改主意了。他让我过来,把这笔钱拿走。算来算去,你实在不值这点钞票。他是不愿意再见到你了,所以,只好我出面。这是没办法的事,我是他老婆,就得替他料理后事,反正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不过,要钱回去,这还真是头一遭,可能你是最不值的一个吧?”

海藻的肚子被孩子狠狠踢了一脚。

“钱呢,你最好快点拿出来。我们还有别的用处。”宋太斜眼看看海藻,二郎腿翘啊翘,显得特别不屑,又像逗弄一只小鸡一样。

藻已经蹲在地上了,既不看宋太,也不回答。

“钱呢?嗯?快说!你不要等我失去耐心!”宋太被海藻的一声不吭给激怒了,忍不住拍桌而起。

海藻抱着肚子,蹲在地上,一言不发。

宋太终于由狂怒到失去理智。人最可恨的不是流泪争吵动手打架,而是以沉默应对一切,这让你发狂。宋太一步一步逼近,一把把海藻从地上揪起来,上去扇了她一个巴掌说:“钱呢!钱呢!把钱还给我!”

海藻死死抱住肚子,闭上眼睛不说话。宋太拽着海藻的头发将她的头按在柜子上撞啊撞:“要不是你,我们家怎么会变成这样!要不是你他怎么会到今天这步田地!要不是你!!!!”宋太发疯地捶打海藻,海藻终于反应过来,大声喊:“救命啊!!!!”

海藻的声音刺激了宋太,她拽住海藻的胸和背用力丢向装饰柜,装饰柜上的东西全砸了下来,花瓶、水晶盘一样一样掉在海藻的身上肚子上。宋太临走指着地上的海藻说:“你活该的下场!”然后摔门而去。

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一会儿,血从身底缓缓流了出来。海藻一摸下身,慌了,颤抖着低声喊:“姐!姐!阿姨……阿姨……”她试图想动弹,一动,下身热血涌出,她吓得已经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救命……救命……”声音微弱得听都听不见。很快,她就昏了过去。

阿姨一进门,被眼前的情景吓傻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给沈律师:“哎呀……海藻……海藻……她……死了!”

沈律师一听坏事儿,刚才他就一直不断给宋思明打电话,手机也好,办公室也好全部不通。

“你在那里守着!我马上就到!不要离开。”沈说完就拨120急救电话,然后自己开着车向宋思明的办公室奔去。

宋思明正在三楼会议室开会。今天的会议气氛非比寻常。沈律师轻轻推开会议室的门,冲里面的宋思明使了个眼色。宋有些头皮发麻,赶快起身出去。

“海藻出事了!今天早上,你太太给我打了个电话要了海藻的地址。我没办法。结果……”

宋马上紧张起来:“她现在在哪儿?”

“刚才我来你这里以前拨的120,当时她在家。”

“我现在往她那里奔,你替我打听她现在在什么医院,一旦打听到,马上给我消息。”说完抓起沈律师手里的钥匙就奔下楼去,直冲到车前,踩足油门冲出大院。

坐在车里监视的便衣警察用步话机低声通知:“2号突然冲出大楼,驾车离去,情况突变,怎么办?”

“是不是走漏了风声?”

“不知道。有可能,5号刚才跟他交头接耳了一会儿。”

“提前抓捕!不要让他逃跑了。”电话那头传来命令的声音。

三个便衣两辆车紧跟着宋思明。

宋思明的车在大街上狂奔。

后面两辆车紧随。在闹市中上演片中才有的场景。“挂警灯!”一位警察在遇见绿灯转黄的时刻果断命令。

宋思明的手机响了,是沈律师的电话:“在红星妇幼保健医院。孩子没了,海藻的子宫正在摘除中。”

宋思明被后面的车追得无处可去,绕开市中心以后在郊区的高速公路上寻找摆脱的机会。可是两辆呼啸的警车夹着他让他无可逃避。在被逼无奈之下,宋猛一打方向盘,突然来个180度大转弯,逆道而驶,与警车迎面撞去。警车被逼迫着分向两边撞向路边的护栏。宋杀出一条血路逆向往市区红星医院方向飞驰。

转弯口上,一辆重型集装箱载货车正露半个头。

宋思明无可躲避地撞了上去,一片轰鸣。

等两辆警车赶到的时候,血流满地,零件玻璃散落在公路上。集装箱车的司机也是满头血地从车里爬出来说: “不关我事,不关我事,他他他……”

警察将宋思明从车里拖出来,宋的嘴角挂着血,脸上全是玻璃茬,喉咙里呼呼冒着血泡,眼珠一个挂在眼眶外面。

“海藻,我不去看你,是我不想连累你。海藻……”宋的眼前,是长发的海藻笑盈盈地穿着冬天的衣服走近自己。奇怪明明夏天刚过,怎么下雪了。“我爱你,海藻。”宋思明觉得自己说得很清楚,海藻一定听见了。

那厢,警察按着他脖子上的脉搏说:“他好像想说话,但听不见。”

救护车呜哇呜哇地驶近,医护人员匆匆下车。

“没救了,已经。”警察遗憾地说。

那边,医生在手术台上说:“孕妇啊!怎么会成这样!孩子没了,子宫没了,家里连个人都没有。”

“活该,听说是二奶,被大奶打的。”

“不会吧!太狠了!都怀孕六个月了,多一个月孩子就活了!怎么狠心下得了这种手?都是女人!”

“切!二奶哪能算女人?硕鼠!社会的硕鼠!她自己不给别人活路。早干吗去了?”

“你们都别吵!这是病人!是需要我们照顾料理的病人!你管人家做什么的干吗?你们说来说去,都没说到点子上。谁是罪魁祸首?那个男人!那个男人!该死的是那个男人!可怜了活活一条小命。造孽!”

那个该死的男人,已经死了。正躺在停尸房。

3个月后,海藻依旧面色惨白地躺在床上,完全不说一句话。海萍和母亲把她接到海萍的家中休养。

海萍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久违的Mark。

“Hi,海萍,我回来了,你还有空教我吗?”

“Mark!没问题!你想什么时候上课?”

“呃,你的妹妹好吗?”

“你怎么想起来问她?”

“我有事要跟你讲。”

“好,你说。”

“我想跟你当面讲,你现在能来我的家吗?”

海萍坐在Mark的屋里,电脑前。

“这是宋给我发的Email。他请求我,希望我把海藻和他的孩子带到美国去,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空间。他让我在孩子出生以后,过来接他们。我回来了。”

海萍的眼泪哗哗流淌,她不得不捂住嘴巴压抑住自己的哭声。

“你别哭。宋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我也感到非常遗憾。他给过我很多帮助,我这次去美国,也是他为我寻找的商机,使我可以重返战场。他从没托我做过什么事情,我想,我会为他达成心愿的。”

海萍站起来,哭着抱住Mark说:“太迟了,已经太迟了。”

Mark搂着海藻踏上飞机,身后是海藻的挥舞着手、含着泪花的父母和姐姐一家。

淮海路上,“海萍中文学校”正式挂牌开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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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楚乔传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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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由赵丽颖、林更新和窦骁等人主演的电视剧《楚乔传,该剧改编自小说《11处特工皇妃》,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楚乔传小说各人物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楚乔传目前正在热播当中,楚乔传讲述的是西魏年间乱世混战,大批平民在战乱中沦为奴隶,命如草芥。奴籍少女楚乔(赵丽颖饰)被送入人猎场供贵族娱乐射杀,幸得西凉世子燕洵暗中相救,随后她被带进权倾朝野的门阀宇文家。在楚乔传当中,楚乔为了救自己的姐姐,甘愿为大姐受罚,姐妹之情非常的令人感动,那么楚乔传大结局是什么呢?楚乔传大结局中楚乔和谁在一起了呢?

楚乔传小说大结局:宇文玥与楚乔生下二子一女(老大:诸葛云舟、老二:珍珠、老三:诸葛云晔),最终青海独立,宇文玥为白元帝,他登位后,废除后宫妃嫔制度,摒弃后位,独设一妻,秀丽王楚乔为青海国母,参与国政,一生辅佐青海王。

《楚乔传》楚乔结局

赵丽颖饰演的楚乔奴籍少女,为自己信仰为之奋斗最开始是和燕洵在一起的,但是燕洵后来为了权利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最后楚乔伤心投入到了宇文玥的怀抱,结局就是二人放弃了权利的斗争,隐居生活在一起了。

《楚乔传》宇文玥结局

宇文玥是大夏国几大世家之一宇文家的四少爷,从小并不得宠,但顽强上进,性格从少年的冷酷逐渐历练到了冷峻和凌厉,成长后的他开始掌控四方,忠诚爱国,有着杰出的军事、治国才能。一直在楚乔背后默默地支持她、爱护她。看似淡泊,才智多谋,全世界都知道他爱楚乔。

《楚乔传》燕洵结局

燕洵结局并没有死,燕洵从小入京为世子,目睹了父亲及家人被大夏皇上害死的场面,立誓要报仇。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牺牲自己的亲人、爱人、老师、朋友、盟友也在所不惜。燕洵当初如果听了楚乔的话,他们两个仍然在一起,燕洵还是可以当上皇帝的,天下和楚乔可以兼得。最后大结局燕洵反复问自己是不是后悔了,其实他真的后悔了,最后燕洵和楚乔分道扬镳。

《楚乔传》元淳结局

元淳是一个心肠狠毒的人。剧中的元淳是大夏公主,初期性格率真可爱,喜欢燕洵,但在遭遇心上人逃婚、叛国以及被燕北军侮辱后,性格转变为阴险腹黑,一心只想报仇。元淳从单纯善良的高贵公主,到经历家国骤变、际遇颠沛后的冷冽尖刃,命运轮转令人惋惜扼腕。

《楚乔传》萧策结局

唐国太子后登基为皇,表面放荡不羁实则头脑精明,默默守护楚乔。萧策中了他母妃和妃子的几刀,就要这样的离世!所以最后萧策应该是死了,还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

《楚乔传》萧玉结局

萧玉是一个悲剧人物,燕洵是萧玉深爱的男人,但是为了守护自己心爱的男人,吃尽了苦头,但是令人心疼的是,燕洵的心里一直装着另外一个女人,那就是我们的女主角楚乔,我们都知道楚乔是由实力派的演员赵丽颖饰演的,但是可悲的是,楚乔的心里却没有燕洵,这样就陷入了无尽的死循环。

楚乔亲眼看到自己的哥哥和姐姐死于非命,决心要救下自己的妹妹。也正因为如此而得到了由林更新饰演的贵族宇文玥赏识,接受训练成为了一名女特工,同时也和燕洵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最后由于燕洵开始痴迷于权利并且变得残酷冷血,楚乔楚乔在绝望中与燕洵分道扬镳,最后与宇文玥一起,为了解放奴隶和天下的和平两人并肩作战瓦解了燕洵的计划。

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最开始是和燕洵在一起的,但是燕洵后来为了权利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最后楚乔伤心投入到了宇文玥的怀抱,结局就是二人放弃了权利的斗争,隐居生活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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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择天记小黑龙小说结局

全文共 2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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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还未开播,关于它的大结局,就已经遭到了很多网友的热搜,陈长生改命到底会不会成功,又会不会和徐有容在一起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择天记的结局会是如何。

择天记大结局是怎样的?陈长生的身世与结局深受关注!活不过二十岁的陈长生逆改天命的结局究竟是谁安排呢?究竟是计道人还是背后不为人知的宗族呢?陈长生本是计道人的棋子。陈长生最后的结局将会死于一个背后惊天秘密。

陈长生只是一盘棋里最微弱的棋子,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棋子,是甘愿成为棋盘第一个死亡的棋子,还是跳出棋盘与天地斗一斗。从周狱带回折袖。和徐有容战于奈何桥。参加煮石大会时,遭到魔君袭击,幸得王之策路过搭救而不死。于煮石大会强行聚星失败,内疾爆发,由徐有容送回京都,却发现被计道人作为诛杀天海的诱饵。因阴差阳错,天海圣后于天书陵顶行逆天之事,为其逆天改命。

《择天记》中陈长生的身世到底是什么有什么秘密?《择天记》大结局陈长生和徐有容最后在一起了吗?圣后死后,成为继任教宗,但随即被商行舟驱逐。在寒山与魔君一 战,不敌之,但促使其死亡,自己身受重伤,为南客所救,但也使南客变成痴呆。在阪崖被秋山君治好了伤。随后便游大陆,寻求各派势力的支持。

煮石大会之时,陈长生聚星失败,她不顾一切的替陈长生挡下致命一击。在陈长生奄奄一息时,用自身真凤血脉注入陈长生体内,把他从生死线上拉了下来。她和陈长生血水相融,彼此相爱,彼此信任,多次救陈长生于危难中,被世人称为“天作之合”,陈长生承认她是自己唯一的妻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带她归隐草原。

《择天记》还未开播,关于它的大结局,就已经遭到了很多网友的热搜,陈长生改命到底会不会成功,又会不会和徐有容在一起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择天记的结局会是如何。

计道人,大陆道尊,前国教学院院长。又名商行舟,从圣境,主角师傅,医术高超,可与黄金巨龙交战。通晓龙语。是国教学院的前任院长,也是教宗大人的同门师兄,活了约千年。心狠手辣,以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弟子陈长生为棋子,心中只为了陈氏皇族能够崛起,也为了自己消灭魔族的目标。

陈长生最后和谁在一起

对于长生会和谁在一起这个问题,也许很多小伙伴们都认为,老猫早已铺设好结局,而陈长生生命中的女主肯定不出意料就是徐有容。在这里,小编想告诉大家:没有写定的结局,就一定有令人惊喜的其他可能。陈长生到底会和谁在一起?这个问题只有长生自己知道。当然,左右这一结局的可不仅仅是老猫一人哦~~要相信所有书迷都掌控着故事的方向!目前小说还没完结,电视剧也仅仅只是出了一季,要想故事有好的发展,还得靠粉丝们才行。

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陈长生在煮石大会强行聚星失败,内疾爆发,由徐有容送回京都,却发现被计道人作为诛杀天海的诱饵。因阴差阳错,天海圣后于天书陵顶行逆天之事,为其逆天改命。陈长生结局应该没有死。

择天记徐有容结局

煮石大会之时,陈长生聚星失败,徐有容不顾一切的替陈长生挡下致命一击。在陈长生奄奄一息时,用自身真凤血脉注入陈长生体内,把他从生死线上拉了下来。她和陈长生血水相融,彼此相爱,彼此信任,多次救陈长生于危难中,被世人称为“天作之合”,陈长生承认她是自己唯一的妻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带她归隐草原。

择天记落落结局

剧中,落落爱上自己的师傅却没有结果,而亲生母亲的无情以及死亡,也让她无法忍受这样的命运。于是在得知自己心爱的男人陈长生遭遇危险,然后甘愿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陈长生继续活下去。最后,白落衡为了救陈长生,牺牲了自己。

择天记黑袍结局

黑袍是魔族军师,烛阴巫,是一个人类,魔族人称之黑袍大人。没有人知道这名魔族军师姓什么,长什么模样,是哪里人,有怎样的过往,才会让他选择背叛人类,投身魔族。但其足智多谋,算无遗策,为杀死苏离和布周园之局,谋划刺杀落落失败,派出强者强夺周园钥匙失败,现身于雪老城主导魔族强者杀死苏离,因陈长生而失败。

择天记秋山君结局

秋山君与古力娜扎饰演的徐有容,是其青梅竹马的师兄。由于对于徐有容的情感之深,被黑袍其为情痴,曾莫名失踪了5年之久。在这期间化名为罗布,在与人族前线与魔族交战,救了长生和南客。大部分网友觉得秋山君最后会死。

择天记唐三十六结局

唐三十六和陈长生是生死相托的兄弟,而陈长生是有着拯救苍生的责任,作为有义气的唐三十六肯定是当仁不让的力挺陈长生,他们一起去大战魔教,历经生死终于把魔族给赶尽杀绝,就是不知道唐三十六最后是成为一个话唠侠客,还是家族中的放荡族长了。

择天记莫雨结局

当时天书陵之变不与其他王爷一齐杀人放火,于是携人只为找到莫雨,后在京三年,默默陪伴。所以与陈长生看似暧昧的她,结果却选择嫁给一个爱自己的人。而长生则是选择了与徐有容在一起,其实从小说结局来看,这个结局还是非常完美的。至于剧集版如何,还待播出。

择天记轩辕破结局

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应该不会死。轩辕破是妖族难得的高手,如果轩辕破都死了,那妖族真的太弱了。也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可能会入圣,性格憨厚耿直的轩辕破应该会有一个好结局吧。

择天记小黑龙结局

是一只玄霜巨龙,女性,因为与王之策打赌被坑,而常年被锁废井下,为救病情发作的陈长生,而将自己的真龙之血过继给陈长生,帮陈长生续命。也因此两人之间会有一些心灵感应。小黑龙受陈长生照顾,大鱼大肉少不了,后来为陈长生所救,与教宗结誓守护陈长生,逃出废井幻化成黑衣玲珑女子,和陈长生一道离开周朝。

择天记天海圣后结局

天海圣后也拥有作为母亲和女人温情慈祥的一面,只是很少表露,是个复杂的铁娘子。据悉,最后天海圣后死了,临死前和自己的亲生儿子余人相认了。

择天记余人结局

作为陈长生的师兄,从小就特别爱护陈长生,并且陈长生也是余人的唯一弱点。当年天海圣后为了逆天改命夺取陈氏江山,祭天发誓,孤苦终生,子嗣全亡,只有当年流逝的小婴儿余人还在世,据说,余人在举世反天后之后登上了皇位。

择天记计道人结局

计道人是前任国教学院院长,是天下最厉害的几个人当中有他。对于长生的经脉断裂,在我看来是他有意为之,就像老梅说的一样,有一天他会对他们所做安排产生怨恨。像计道人这种角色,最后一定会引火烧身。

择天记教宗寅行道结局

小说中,圣后为替陈长生逆天改命,最后和教宗、商行舟还有陈氏皇族余党大战。最终圣后统治天下,教宗也许久没有出现了,网友推测教宗死了。电视剧里教宗会如何诠释,等教宗出现的那一集吧。

择天记南客结局

剧中南客率领魔族第二十三魔将、二十四魔将和她的双翼、抚琴老者进入周园刺杀人类未来的希望,被陈长生万剑打败。魔君被杀后为治病与陈长生合作,二次觉醒神魂带长生逃走却因此变为痴呆,现与长生同行,已被陈长生带到离山,托付给七间。

择天记原著小说结局

开元之处,有神石散落大陆,相传观神石碑文可得知天机,至此神石成为人间圣物。少年孤儿陈长生身世神秘,在襁褓中被师父计道人所救,收为弟子,十数年里传授道藏三千卷。然而长生体质异常,无法修行,命数不过二十岁。为治病,长生独自下山来到神都,欲夺大朝试头名,获得参悟碑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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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好时光小说结局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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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袁浩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人长得帅气,有房、有车、有存款,而且还单身,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现年33岁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自己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电视剧大好时光中小春的闺蜜夏冰冰出场了,她一出场就让袁浩给撞了,在住院期间,对袁浩产生了爱慕之情,并且打探清了袁浩的底细,对袁浩展开欲擒故纵的求爱。

夏冰冰在袁浩家的保姆徐阿姨第一天来照顾她的时候,就跟徐阿姨打听清楚了,谈话的内容可以看出夏冰冰绝对是一个野心勃勃并且不是什么特别纯良的女孩。

接着夏冰冰又用各种女生的小伎俩把袁浩骗到手。对于一个只身在上海漂泊的女孩子来说,想要找个依靠其实也无可厚非,谁叫袁浩也好这口呢?

但是夏冰冰想要的不仅仅是个依靠,她并没有珍视她和袁浩的感情,而是自甘堕落继续当老董的情人,夏冰冰在找到自己可以依靠的归宿之后,仍旧觊觎老董的钱财,最终东窗事发。

袁浩看清了夏冰冰的真面目之后选择结束这段感情,并且最终和小春步入婚姻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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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女医明妃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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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女医·明妃传》是根据历史人物事件改编的古装传奇励志剧。明代著名女医谭允贤凭借对医学的痴迷和热爱,克服重重困难,开创并建立女医制度,最终成为一代女国医的经历。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医明妃传》取材自真实历史人物,在明代的传统风俗中,女子为官行医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梦想便是悬壶济世,最终她成为一代女国医,名扬天下。《女医明妃传》从一开始就融入了破除封建礼教,号召男女平权的思想,女性独立自强意识对当代女性也深受启发。网友称该剧是古代版的《杜拉拉升职记》,“十分励志。主题积极向上,杭小娘子的一番话进步而勇敢,让人忍不住为这部剧点赞。”

《女医明妃传》中,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不圣母玛丽苏也不任性,不卑不亢、外柔内刚、慈悲为怀。前两集出现的少女允贤好学善良,有点冲动但很有主见有志气,口齿伶俐,开错方子自责愧疚也勇于承担。有剧评人对谭允贤这个人物给予高度评价,“东方女性的坚韧智慧美不仅仅是暗藏在红颜杀脂粉斗的深宫重闱之中,更应该是像谭允贤这样有自己的主见,在强大的医学精神信仰下散发学术智慧之美,甘苦钻研心怀民生体现心灵之美。”

更多网友表示,《女医明妃传》是《琅琊榜》之后唯一想追的古装剧,“绝对良心。中医知识也很吸引人,刘诗诗将谭允贤的少女时期演的入木三分,一颦一笑眼神到位,剧情剪辑紧凑不拖沓,全程无尿点,男女主都是好看的冒泡泡,两集完全看不够。”

霍建华演逗比任性皇帝

嘴毒心善,笑点多多哒!

霍建华饰演的皇帝朱祁镇,虽然前两集出场戏份不多,但他和刘诗诗互相看不顺眼在马车上斗嘴的戏份俏皮逗趣,观众直呼“欢乐好笑”。

从《花千骨》到《他来了,请闭眼》,霍建华最近的荧屏形象都是高冷、禁欲系。《女医明妃传》中,霍建华饰演的明英宗朱祁镇以玩世不恭、任性自我的形象出场:在朝堂上玩蛐蛐,微服出巡偶遇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出手相助之余也不忘半真半假地“撩妹”,张口闭口,“屁”、“狗屁”,急眼了还会 “霸道总裁”上身,直接将刘诗诗扛在肩上丢进马车。网友表示,“逗比皇帝的出场真是好欢乐啊!那痞痞的小眼神简直被秒杀!喜欢这样些许坏坏的霍建华!”更有网友被霍建华的毒舌震惊到,“华叔要是吐槽春晚,可以吐的央视台标都看不见,满满的笑点。”

每个药方都来自医书

一边看剧一边学中医,棒棒哒!

《女医明妃传》中古代医学贯穿始终,前两集通过药草铁皮石斛止血、徐太夫人中风、燕子窝和油治恶疮、于家夫人小产血流不止等诊治案例对传统医学的展示,让不少观众感慨中医学的源远流长,表示“可以一边看剧,一边学中医知识。棒棒哒!”

据悉,编剧张巍在创作过程中,请教了多位中医专家,坚持做到“所有的方子都从明以前的医书上摘得。”且涉及方面不仅是治疗,更有养生古方和美容古方等实用性古方流传。刘诗诗表示,为了演好女医,进组拍戏之前专门找了中医老师,学习基本的中医知识,学习基本的把脉、针灸手法,还有简单的穴位等等。随着剧集的深入,出演女中医的刘诗诗,不仅在剧中施展仁心妙手,行救死扶伤的医德医行;同时还是宫廷保养大师,为后宫三千佳丽做出“明代面膜”,备受妃子宫娥追捧。刘诗诗说,“拍了这部戏,自己也更注重保养了。”

明代“时装秀”

原来棒子都是学我们哒!

《女医明妃传》华美大气的明制汉服让很多观众直呼“太美,超乎想象”、“画风有一股小清新之风。”

据制片人黄澜介绍,《女医明妃传》在道具美术服装造型上,参考史书,力求还原明代生活之美。如在服装上力求将大明服饰的明朗线条和华美表现出来,包括立领、宽衣大袖紧袖口、大褶裙装和金属领扣等细节。剧中龙袍、官服、素服等皆有不少的手工刺绣,盔甲也是独特设计纯金属打造。

首播后,也有不少网友质疑《女医明妃传》的服饰是抄袭韩国古装剧。有好学网友立刻热心出来科普,“之所以很多人觉得有韩服即视感,是因为先入为主了。朝鲜曾经是明朝的附属国,衣冠制度都是大明天子赐的。国内拍明朝的剧一是少,二是乱穿衣服,所以大家对于这种很复原的造型反而起了疑。” 被科普后的网友们奔走相告,“明朝的衣服真好看,原来棒子都是学我们的。”

创作背景:

该剧取材自历史人物。历史上的谭允贤出生于医学世家,祖父曾任南京刑部郎中,是当地的名医,祖母对医药也十分精通,秉承家学的她十来岁时即攻读各种医学典籍,是历史上少有的女医家,还留下了《女医杂言》 一书传于世。但是,历史上的谭允贤并没有留下与当朝皇帝的交往纪录,剧中的情感线属于虚构。

该剧编剧张巍表示,自己想写中医的故事很多年,想过很多种可能性,包括把背景设在汉代、民国,但都没有合适的背景可以承载。这样的女性其实非常不凡,应该有艺术作品对其进行挖掘、戏剧加工。此外,该剧虽然有不少宫廷戏份,但张巍强调该剧是古装职场剧而非宫斗剧,相对现代来说,在古代要做一名职场女性阻碍太多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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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北上广不相信眼泪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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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不相信眼泪》是由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壹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拉萨群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树菊影视文化工作室联合出品的都市情感剧,由李骏、李晓执导,马伊琍、朱亚文领衔主演。

该剧讲述了隐婚夫妻赵小亮与潘芸在充满压力的大都市,为事业和梦想奋斗的故事 。

该剧于2015年11月7日在北京卫视、浙江卫视播出 。

剧情简介

风趣幽默的IT男赵小亮事业受挫,个性强势的女友潘芸偏偏在最失意的时候提出结婚。婚后,赵小亮在机缘巧合下进了潘芸的公司。为了不影响双方的工作形象,两人约好隐瞒了夫妻关系,决心相辅相携在“北上广”的天地

奋斗一番。两人事业上有声有色,却也因为秘密夫妻的关系过得步步惊心,引发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他们各有追求者让彼此诚信危机逐渐加剧,然而最不可调和的矛盾是他们都想让对方回归家庭来成全自己的事业,但是双方都在事业奋斗的上升期,相互较着劲都不愿轻易做出妥协。尽管彼此深爱着对方,尽但在各自的现实的利益面前,两人却渐行渐远。潘云怀孕并没有很好让两人修复感情。夹杂在情感与职场之间,奋斗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利益与情感孰重孰轻,最终爱的力量让他们做出了选择[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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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醉玲珑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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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玲珑》是根据作者十四夜的同名小说改编,由新派系文化等公司出品的古装奇幻权谋剧,由唐丽君担任制片人,林玉芬执导,饶俊、十四夜、陈文娟、董欣如编剧,刘诗诗、陈伟霆和徐海乔等联袂主演。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稍微的介绍一下醉玲珑小说结局吧。

醉玲珑小说结局

凤卿尘和元凌在一起了。凌凌和卿尘有了一个女儿 。元湛为了凤卿尘放弃了跟元凌争皇位,最后夜天凌带着卿尘离开,传位给夜天湛。

醉玲珑小说人物结局:

凤卿尘和元凌在一起了。

元湛为了凤卿尘放弃了跟元凌争皇位..

大皇子: 原太子 被废,封祺王领养了 他跟鸾飞的儿子。

四皇子: 夜天元凌 最终当坐上皇位 。

五皇子 :夜天汐 隐藏最深 间接害的凤卿尘流产,最后死掉了。

七皇子: 夜天元湛 答应凤卿尘视夜天元凌为兄 封王爷 ,最后夜天元凌把江山社计给了他和凤卿尘隐世了。

十一皇子 :夜天澈 在对抗突厥时 被箭射死了。

十二皇子: 夜天漓 依旧是个闲散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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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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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青蛇》,是李碧华著的小说。李碧华的《青蛇》以离经叛道、天马行空、颠覆传统的笔法,大胆演绎了史册传奇的荒唐真相。同名电影由著名导演徐克执导,张曼玉、吴兴国、王祖贤主演。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不搭话。也不迫究了。从今后我要她只有我!

那清悠轻忽的钟声又传来,如缘份,在呜咽。我又再把身子辗转。

“妹妹——”

“哈丁’

“很久很久之前,你们是否相爱?”

“是!”素贞肯定道。

我呢?奇怪,我已不再跟他了。曾经有一天,他在我身边,在我身上,曼妙的接触,他的手在来回扫荡,我几乎相信,我也是爱过他的。

当时只道是寻常。

但原来已是最后。幸好我把他杀了,放他没机会遇上另一个新欢。他一生便只得两个女人。此刻这两个女人又再绞缠在一起。——我们是彼此的新欢。直到地老天荒。

但我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秘密,即使喝醉了也坚决不肯透露的,那是一个名字,叫做“法海”。我甚至不敢记得。

没有男人的生活,不是一样过得好吗?

我俩再也不肯对人类用清了。

那么委屈,可耻!不若安分做蛇上算。

从此素贞不看一切的伞,一切的扇,一切的瓜皮小艇,一切的男人……

感情一贫如洗。

我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一笔一笔地写,如一刀一刀地刻,企图把故事写死了,日后在民间重生。

仲春。

阳气日盛一日,桃花绽红,鸟鸣调嫩,天地阴阳之气接触频仍,激荡中闪电特多,雷声乍响,又届“惊蛰”。

夜间,下过一场江南春雨后,星星月月,雾气索维,白堤上间中高举莲花灯,凄迷倒影在湖上。天还有点料峭。

渐近西冷心社,夜半无人私语时。

只听:

“小错,你放心,我在存钱。过一阵就可以买缝衣机、电冰箱,要不可先买电风扇。而且下个月我大表哥二表哥来,他们会给我捎来一台录音机,双喇叭的,和刘德华跟黎明的盒带。在香港是最红的了,你一定要听他们的歌。小价你嫁给我好不好?……”

西湖上的情侣,两个人两辆自行车,并驾齐驱的,选了一处柳荫深深,便在起誓。

“我一生一世,都待你好,请放心。”

良辰美景来何天。

忽地一阵凉风掠过,像一只手在发间轻扫。冷不提防,又下起雨来。

不大,但很密,轻飘而流曳,踏着碎步,款款过来。

“啊”

小小的惊呼声,不情不愿地受打扰,情侣们还未及把心底的话争先说尽,便又要踩着自行车离去,好觅个清静安全地带。幽幽的路上,也有拌嘴声。女的骂:

“叫你不要来啦,洗过澡,在弄口见面不好?又要踩来断桥。待会雨下大了,回去不又是一身湿透?”

“你弟弟偷听嘛!”男的委屈。

“‘明天不要上班,哦?死拉活批地来了,怪到我弟头上去。”

“你怎么这样蛮不讲理?”

“谁要讲理?你不是要谈情?谈个屁!”

二人僵持着,男的生气了,不肯上前议和。女的馨发一抖,自踩车回去。

素贞看不过:

“哎,浪费了这么美丽的晚上,诀别拌嘴了,快点和好吧/

我笑:

“与你何干呢?”

雨,无缘无故地大起来。

断桥附近的小亭,忽来了个避雨的男人。因雨实在太猛了,迷迷漆漆,隐隐约约,他只得暂进一阵才上路。

他拎着一把黑伞。一般老百姓总是用那种黑伞的。

——但他不是一般老百姓。

他是一个美少年。眉目清朗、纯朴、虔诚。穿着一件浅蓝色条子的上衣,捧着一大叠英语会话课本,和好些书刊杂志。为了维护他手中的文化,革命后嫩弱的文化,他才一心一德,静待雨过。

素贞不安定。嘿,一有男人在,她就木安定了!

“小青,”她说,“你看我这一身装扮多落伍,如今的女子已不作兴盘警扎辫子了。老土!”

“姊姊你又干什么来着?”

她赶忙地适应潮流。

一旅身,烫了发,额角起了几个美人钩。改穿一条宽脚牛仔裤。脚上换了丝袜,是那种三个骨肉色尼龙丝袜。高底凉鞋。上衣五彩缤纷,间有荧光色,在腰间以T恤衫下摆结了个蝴蝶结。手指上戴了指环,银的,粗的。耳环也是一般式样。脸上化好妆,涂上口红。虽然是雨天,上衣口袋中也带了个太阳眼镜——并没有把商标贴纸撕下来。

“你看我时髦吗?好看吗?”

还背了个冒充名牌的小皮包。

“姊姊,”我骇然,“你又要——”

“小青,生命太长了,无事可做,难道坐以待毙?”

“不,你忘了你受过的教训?”

“小青,我约他迪斯科跳舞去。你忙你的吧。再见,拜拜!”

“你的教训——”

她的心又去了。留也留不住。

这一回,真的,依据她受过的“教训”,她要独来独往,自生自灭。她根本并不热衷招呼我同行,免致分了一杯羹,重蹈覆辙。

遥遥见她过桥往小亭去。

低语,传情,雷题电闪般的恋爱,她又搭上这个男人。

他把伞撑起,护她上路。一切自伞开始,她不需要任何穿针引线的中间人了。——也许她此刻的身份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张小泉,杭州三百多年来的名牌。它的剪刀镶钢均匀、对口锋利、磨工精细、开合和顺、锁钉牢固、刻花新颖、式样美观、经久耐用。——不过,这么优秀的剪刀,剪不断世间孽债情丝。

那男子是谁?

他是谁?

何以她一见到他,心如轮转千百转?

啊,我明白了。——

如果那个是许仙的轮回,则她生生世世都欠他!

是他吗?是他吗?

我禁止自己心猿意马。

横竖素贞看中了,就让她上吧。

我要集中精神,好好写那发生在我五百多岁,时维南宋孝宗淳熙年间的故事。这已经足够我忙碌了。

我还打算把我的稿子,投寄到香港最出名的《东方日报>去。听说那报章的读者最多,我希望有最多的人了解我呢。

稿子给登出来了,多好。还可以得到稿费。不要白不要。

我在信末这样写:“编辑先生,稿费请支港币或美元。否则,折成外汇券也罢。我的住址是:中国,浙江、杭州、西湖、断桥底。小青收便可。”

万一收不到稿费也就算了,银子于我而言不是难题。我那么孜孜不倦地写自传,主要并非在稿费,只因为寂寞。

因为寂寞,不免诸多回忆。

——然而,回忆有什么好处呢?在回忆之际,不若制造下一次的回忆吧。

呀,我的心也去了。

淡烟急雨中,蓝衣少年,撑开一把伞——

还等什么呢?

我要赶上前。我依旧是素贞的妹妹,同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

我决定借了他的伞,着他明日前来取回。解放路、延安路、体育场路、湖滨路、环湖路……随便一条柏油马路的一家。

我一拧身子,袅袅地袅袅地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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