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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推荐一本书以上【优秀20篇】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成长的伙伴。下面一起随小编看看作文推荐一本书以上,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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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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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使人获得知识,能让人心灵得到安慰,能把单调的时光变得丰富多彩。在生活中,妈妈就是我的一本书。

妈妈,读你使我学会了坚强。有一次,我在外面和小伙伴一起玩,因为我不小心撞到了树上,头有起了个大包,痛得我大哭起来。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止不住地往下掉。回到家里,我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对我说:“宝贝,你是男孩子,男孩子的眼泪比黄金还要珍贵,不管遇到什么事,千千万万不能哭出来,不然别人要笑话的。”听了妈妈的话,我点了点头。从那以后,我变得坚强起来,也不再轻易哭鼻子了。

妈妈,读你让我懂得了勤奋。不管春、夏、秋、冬,你每天早晨总是家里第一个起床的。起来后,你总是忙忙碌碌,洗菜、烧饭、打扫卫生,当我们醒来时,你早已把一切收拾停当了,看到你忙碌的身影,我打心眼里感激你。

妈妈,您就是我的那一本书,你勤奋的那一页,让我学会了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能懒惰;你坚强的那一页,让我们明白了自己应该勇敢的面对生活。妈妈,你就是我的那一本书,一本诲人不倦的书,一本无私伟大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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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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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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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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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训有言:“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书就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一本好书能使我们心情舒畅,读一本好书,您增长我们的见识。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我和草原动物朋友》。

《我和草原动物朋友》是著名作家格日勒其木格。黑鹤所写的一本类似于日记的故事集。这本书展示了黑鹤在大草原和森林的生活和成长历程。有嘴对嘴给刚装出生的小鹿喂奶、有救助受伤的小狼、有拥抱小羊羔、有和狗狗比牙齿、也有领着马和犬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奔跑……等等。

这本书里面让我感到最兴奋的是第7篇:人间有萌物。它讲述了作者养大的猫——麻团——生了一窝小猫仔,小猫们可爱极了,他们可是营地里的第四代驻猫呢;当然,也有让我最伤心的篇章,第66篇——我的老罗杰,它讲述的是跟随了黑鹤15年的狗罗杰去世了,读到这儿我感觉心情异常悲痛,好像我也失去了最好的朋友一样。

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黑鹤用一贯富有诗意又干净利落的文笔,用一贯强劲有力度又绝不拖泥带水的文风描绘出这些或忧伤或快乐的故事,他还拍摄了与动物们零距离的150幅照片,让人耳目一新,草原场景一览无余。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谢谢你书籍,你是我最亲爱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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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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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说过:“读好,好读书,读好书。”就是在激励青少年一代在书的海洋中,自由遨游,快乐成长。我喜欢这句话,在和书的相处中,发生了许多故事呢!

幼儿园时,同学们都叫我“小神童”,那是因为一次我为大家读书赢得的“荣誉称号”。那次,老师从妈妈口中了解道我认识将近一千多个字,并知道我会读故事,就让我给小朋友们读故事。小朋友们都围坐在我身旁,扬起小脸听我读故事,我读得十分流利。之后老师发现我拿的书是反的,才知道我已经把这个故事背下来了,小朋友们都开始叫我“小神童”,我也很得意,尝到了读书的甜头,开始喜欢读书了。

7岁时,我开始读起了童话书,书中写到丑小鸭的故事,我开始为丑小鸭难过,之后又为它的变化而高兴。《皇帝的新装》中,我懂得了做人不要为了一时虚荣的满足而放弃做人的原则。《卖火柴的小女孩》中,我为小女孩感到可怜,我痛恨吃人的社会……书让我明白很多道理,我更喜欢书了。

8岁时我开始入迷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书中那一些动物的真实情景,有时让我泪如雨下,有时让我开心自在,还有时让我十分愤怒。我陶醉在书中,对作者的细致描写佩服得五体投地。

10岁到现在,我又迷上了破案,文学,科技等各类有益的书籍,书中的一些侦破事件,文学作品中的故事等,一件件都扣动我的心弦,让我欲罢不能。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知识,我更迷恋书了。

书是我一生的伴侣,遨游书海,受益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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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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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苦涩的,只有尽自己所能,用心服从于读,才能理解其真谛。在欣赏中排出了体内的毒素,领悟人生的快乐,领悟人生的悲伤……这,是一味美剂。

此时让我苦不堪言,可忽然间灵犀骤通,让我望而止步,书山书峰,霎时成了膝下群岭,便在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快慰。这苦后之乐,岂是懒干读者所能体会的到的?

读书之乐,乐在自我体会中。

读书李白的飘逸、杜甫的沉郁、陆游的忧患、岳飞的壮志、东坡的豪迈、清照的戚愁,都尽收心底!

每当我读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感兴趣骨”时不禁愤怒慨叹,黯然沉思,每当我与“聊发少年狂”的老夫、“欲乘飞归去”的醉客、“雄姿英发”的豪杰相对时,豪迈之气顿生。“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巾帼豪情。“待从头,收拾旧河山”的铁血丹心,无不令我激情飞扬。“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树生花、群莺乱飞”的人间美景,又常今我悠然神往,游目骋怀……不体会,岂有岂乐?

小彷短章,自是风格绮丽,鸿篇巨制,更显广阔深邃。《在国演义》笔力雄健,宏伟壮阔,把战争描写得千变万华,各具特点,被称为“形象的武经”,精彩有“智慧之书”使我领略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玄妙;《红楼梦》包罗万象,规模宏大,不失为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灿烂群星的人物画廊,千种人生风情,万般生活境况,多方位、多角度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和腐朽,展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崩溃的历史命运。它们无不给我以登高望远,指点人生的乐趣,读书之乐,乐在细细品味中。

读书使人生充实,视野开阔,鲁迅教会我斗争,巴金教会我憎恨。冰心教会我真爱……

真是洋洋万言中自有人生真谛在。书里人生,人生书中。与作者同仇敌忾,与社会促膝交流。能品人生疾苦,能赏人生欢乐—

这便是读书滋味,这便是读书之乐。让我们的人生在阅读中丰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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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三国演义》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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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家祥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提到《三国演义》,肯定是家喻户晓,而我最喜欢的——就是它。

《三国演义》讲述的是汉朝末年三足鼎立的局面,是罗贯中的代表作。书中形象地刻画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是他的《诫子书》中的句子。《出师表》是他向刘禅请求攻打魏国时的壮志,诸葛亮可以说“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了。书中其他的人物的形象也很是突出,如慈悲的刘备、忠义的关羽、昏庸的刘婵……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栩栩如生。

我最喜欢的故事里是《火烧赤壁》,火烧赤壁里说的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还不满足,开始进攻东吴。张子布等文官主张投降,周瑜等官员主张死战,最后选择死战。庞统巧献了连环计,最后“万事具备,只欠东风”,诸葛亮出马,巧借东风,击败了曹军。

这本书是汉朝末期的缩影,也是中国灿烂文化的结晶,我再次向大家推荐这本《三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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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作文450字五年级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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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为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名叫《小鹿斑比》。

《小鹿斑比》是奥地利著名的儿童小说。我当初读这本书的时候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它那精彩生动的故事,特别引人入胜。令我情不自禁的走入了斑比的世界,为它的聪明、智慧喝彩;为它遇到困难而深深担扰。这本书对环境及景色的描写也是精彩绝伦。如:把从地面上冒出的五颜六色的花比喻成灿烂的星空;把昆虫的鸣叫形容成美妙的音乐会……仿佛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对森林和草原充满了美好的向往。另外,这本书也精彩呈现了动物们丰富的性格特点。如斑比的聪明、老鹿王的威严、法莉的机灵活泼……让人忍不住想与它们一一认识。

这本书也对人们捕杀动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现在的人类正越来越多的遭爱着自然灾害,地震、海啸、雾霾……这不都是大自然给人类敲的警钟吗?因此人们真的要认真反思,好好保护大自然,维护生态平衡。

《小鹿斑比》虽然讲述的是动物间的故事,但也告诉了我们许多人生哲理。斑比从出生、成长到成为新一代鹿王的历程不也与我们的人生一样吗?我们会慢慢长大,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那我们就应该像老鹿王对斑比所说的一样:如果你要保护自己,要懂得生活,要获得智慧,就必须独立生活。

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那就让我们多读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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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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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文字简洁、结构严谨;它内容丰富、影响深远;它博大精深、无所不容;它包罗万象、荒诞不经;它是一部充满神秘色彩的著作,它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山海经》。

《山海经》是一本上古时期的旷世奇书,介绍了中华大地的山川宝藏、异鸟怪兽、奇花异石,让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再加上质朴的没有任何修饰的文字,给人一种走进了洪荒、走进了原始时代的神秘而又敬畏的感觉。

而我,最喜爱山海经里的神话部分,它融知识性、趣味性、故事性为一体,让我们看见了一个个生动形象,活灵活现的神话人物。大刀阔斧、改天换地的盘古告诉我们,顶天立地、造化万物的人最美;神通广大、炼石补天的女娲告诉我们,正义善良、无私奉献的人最美;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卫告诉我们,天道酬勤、勤能补拙的人最美;坚韧不拔、永不言败的刑天告诉我们,顽强不屈、奋斗不懈的人最美;力大神勇、为民除害的后羿告诉我们,碧血丹心、虚怀若谷的人最美…这些神话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当年,“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已深得品读《山海经》的乐趣,而今天的我们亦能在愉悦中,通过这本书丰富想象、增长见闻、扩展视野、获取知识、启迪心灵。

我喜爱这寓意深远、历久弥新的神话故事,但是我更喜爱这沧海桑田、灿烂辉煌的先秦古籍《山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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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的观后感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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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老人与海》这一部小说,但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而高一课本中就有《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然说是删减版但亦足矣。

在语文课本中,这篇课文可以算的上长的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当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被这个故事中老人的勇气所震撼到。一个人是怎么做到在年纪这么大的情况下,坐在一艘小木船上,是怎么样杀死数条鲨鱼的?有些人或许会说,他杀了那么多鲨鱼有什么用?最终他最开始打的鱼已经被鲨鱼咬光了,有任何意义而言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既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错误的。从客观而言,没错,老人的目标没有达成,没有将那条鱼带回乡镇,他最初的目的是没达成的。但是从主观上来看,他在乘船回来的过程当中,他心中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到乡镇。这个心愿达成了,即便他带着只剩骨头的鱼回来我认为他也是成功的。我想,不管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他绝对是成功的。

当我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更加仔细了些。发现有许多许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中,固然有对老人勇气更加细节的描写。但最主要还是我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老人第一次抵挡住鲨鱼后,老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自言自语。一开始没仔细看其内容,认为只不过是老人增加自己信心的手段。但第二遍仔细读了之后发现,其内容竟是老人对他自己杀了一条鲨鱼,一个生命的谴责,以及说服自己,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采取的手段。这个片段我至今未能理解,还是我自己本身弄错了呢?所以并不作过多评论。

我还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在老人自认为活不下去的时候,想到了乡镇灯火通明,许多许多的人都在等他回去,而不知是讽刺还是因删减或是因为其他,当老人回到乡镇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感觉像是没有人在关心他的感觉。这点我也至今为明白。

虽然诺贝尔奖颁奖言是围绕着主题的,但我却发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或许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吧,也许也只是我的粗心或是其他原因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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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怎么写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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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会有一位好朋友,那就是。书伴我成长了这么多年,它就是一位不离不弃的好朋友。要是你选择了它,就要珍惜它,爱护它。这几年来,我拥有了无数的好朋友,他们把自身的智慧分享给了我,其中我爱看的是那本好书——《百万英镑》。

《百万英镑》是著名的作家“马克吐温”创造出来的。马克吐温,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是美国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也是著名的演说家,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他的小说融幽默与讽刺于一体,即富于独特的个人机智与妙语,又不乏深刻的社会洞察力与剖析力,充满了对人民尤其是被压迫、被剥削的人民的关爱,同时也包含了对伪善者、剥削者和压迫者的愤怒与批判。《百万英镑》中一共有20篇文章,里面有“竞选州长”、“卡县名蛙’、‘百万英镑’等等,这些文章中有对人们的荒繆价值观的讽刺,也有对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问题的探讨,还有对人类与动物和谐关系的研究。当然,其中也不乏以人类本真的眼光对世界形成之初的思考,使人看了赞不绝口。

我最爱看的还是其中的《百万英镑》。《百万英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兄弟打赌“将100万镑借给一位穷人,哥哥说他会饿死,而且会被抓起来,弟弟说他会生活一个月,而且会过的很好。他们拿两万镑做赌注。”之后发生了一系列精彩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各种自私自利的小人,友好的好人等等。最后主人公靠着这100万镑获得了另外的100万镑,还阴差阳错地找了那对兄弟中弟弟的干女儿。

这本书非常精彩,向我描绘了各种人,每次看完都会有对世道新的看法。我很幸运,我拥有了这本书。阅读让我充满智慧,让我的学习之旅充满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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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书虫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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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徐峘逍,今年8岁了,我是一个阳光快乐的小男孩。我属鼠,是2008年出生的,那一年奥运会可是在北京举行的哦!虽然我胖胖的,但浓密的剑眉下面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又扁又平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因为我做什么事都比较慢,所以妈妈有时候叫我“慢羊羊”。

我很喜欢看,各种类型的书我都喜欢。幽默的、科学的、恐怖的、文学类的……只要我一拿起书来看,就看个没完没了。每当我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就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可是一会儿,就到睡觉的时间了,妈妈总是从我手里夺过我的书说:“该睡觉了,不能再看书了。”上个暑假,爸爸在网上买了《西游记》上下两册,书一到手我就废寝忘食地看了起来。可是只看了一半,就到晚上10点多了,又该睡觉了,我躺在床上,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一直在想:唐僧四师徒居然能从东胜神州走到西牛贺州去了,他们一路上降妖伏魔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大家去学习啊!书里一幕幕的场景不断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真想多看一会啊!于是,我趁上厕所的时候偷偷揣了一本书去看,可不幸的是被三更半夜起来上厕所的妈妈发现了。

嗨!这就是我,一个热爱看书、与书为友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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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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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看过沈石溪写的许多书,例如:《狼王梦》《五彩龙鸟》《雪域豹影》。。。。。。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巨蜥母亲》。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两条雌巨蜥共同养育两窝幼蜥的故事,另一个则是小雏鹰紫金冠的一生,我最喜欢这篇。他讲述了一只失去母亲的雏鹰,和一只山羊交了朋友。小鹰和小山羊共同生存,互帮互助的故事。

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道理,例如独立,坚强,友善。文中紫金冠虽然失去了母亲,但他并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努力地生存了下去。紫金冠和小山羊虽然分开了一段时间,但在小山羊即将命丧狼口时,紫金冠却不顾自己的生物钟还没到,贸然飞翔攻击狼群救出了小山羊。这本书还有许许多多优美的字词,例如:命丧狼口、紧追不舍、伺机而动、一瘸一拐、撕心裂肺等等。

这本书还有许多精美的插图,生动形象的表现出紫金冠一开始失去母亲时那绝望的眼神和那奄奄一息的样子,他救小山羊时那撕心裂肺叫嚣的样子。。。。。。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如果你们想了解关于动物的知识,那就快来看一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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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一本有魔力的书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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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陈思

一天中午,小明在卧室里看,妈妈做了一顿美味的饭菜,真是香极了!爸爸问:“可以吃了吗?”妈妈说:“小明还没来呢,要不,你去叫他吃饭。”爸爸放下筷子叫小明吃饭!

爸爸打开门看见小明的双腿翘得高高的,两手托着下巴,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小明嘴里好还说着:“好看,好看,这书真有趣!”

爸爸说:“小明,吃饭了!”小明站起来,摸着发麻的双腿,嘴里不住地叫:“别动我的书,别动我的书!”小明恋恋不舍地走出了卧室,爸爸想:这是什么书,让儿子吃饭都不想去,我一定要看看这是什么书?爸爸低下头一看,哦,原来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卜劳恩的《父与子》,爸爸不由自主地看了看,不料,爸爸被那本《父与子》吸引住了。

小明出来了,可是爸爸还没来,妈妈问小明:“小明,爸爸呢?”小明回答道:“爸爸好像在卧室里吧!”“小明,你去叫爸爸吃饭。”妈妈说。

小明打开门说:“爸爸,你不让我看,自己还看了起来,不行,我也要看。”于是,小明和爸爸趴在地上看了起来,他们头挨着头,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

妈妈受不了了,她打开门走了进来,看见父子俩津津有味地在看书,妈妈大声说:“这本书这么好看吗,连午饭都不吃了?我要看看这到底是什么书!”

最后,妈妈也被吸引住了!可惜了妈妈做的午饭!

妈妈等不到二人,也去了儿子的房间,突然妈妈也看入神了,结果,一家三口都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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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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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这句话说得没错,读好的书可以得到心灵,精神上的治愈。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文学家——曹文轩。曹文轩的主要作品有《草房子》、《青铜葵花》、《我的儿子皮卡》等,曾获国际安徒生奖、冰心文学奖等60余种重要奖项,担任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

《青铜葵花》里面塑造了憨厚老实的青铜和胆小善良的葵花,让我有着深刻印象。它还让我明白了人内心深处的黑暗,以及人间的冷暖。

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青铜和葵花成了兄妹,青铜处处为葵花着想:为了防止葵花放学时被嘎鱼欺负,每天放牛来姐葵花放学;为了让葵花上学,自己放弃了等待已久的上学机会;为了让葵花住上大房子,青铜和爸爸拼了命地割茅草;为了让葵花更好地上台表演,青铜费尽心思为葵花做了一条冰项链……有一次,城里人想接葵花回城,青铜听到这个消息后,天天守在葵花旁边。葵花上学时,青铜就远远地跟在后边,葵花放学时,青铜已早早守在了学校的门口。总之,青铜害怕有一天,葵花会突然被人劫走。当城里人真正到来时,青铜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教室拉着葵花躲到了芦苇丛,了命运还是让他们分开了。看到这,我早已热泪盈眶。

也许,生活中是一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充满美好,坎坷也会过去的。正如书本封底曹文轩所说:少年时,就有一种面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是一个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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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与书为友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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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离不开本,就像树离不开水分一样。人需要知识,就像草需要营养一样。

书像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它像我的“心脏”,让我可以人生百态;它像是我的“眼睛”,让我可以看到万千世界;它像是我的“双手”,然我抚摸一切人间美景;它还像是我的“双腿”,带我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

书像是我人生的朋友。小时候,我就把书当成我的朋友。我在书里获得知识,知道人生的启迪……有时候妈妈问我:“湘懿,你怎么不下去和朋友玩一起玩儿呢?”我总会天真的回答道:“书就是我的朋友啊!”当看到妈妈那无可奈何的表情时,我总会疑惑地想:我的那些朋友只会和我一起玩耍,而书却能教会我无穷无尽的知识。长大后,我更认为书是我的朋友。每当翻来一本书,我都会流露出期盼的表情。而在我津津有味的读书时,我就像来到了天堂,与小天使们一起来“哺育我们的灵魂”,又像来到了作者的内心世界,去体会他当时的心境,他为什么这样写?还像来到了海阔天空。我在大海自由激荡和天空自由翱翔,去感受海洋的波澜壮阔与天空的无尽情怀。

书又像我的知己,它可以随时随地知道我在想什么,这是我那些朋友不知道的。书又像是另一个我,在我无聊时,给我逗趣;在我伤心时,来安抚我。

书,我的挚友,你是我人生中的另一个“我”……我要永生与你为友。你像天边的朝霞,给我带来人生的第一抹阳光,并永远着凉我人生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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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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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英国的莎士比亚也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还深深记得邱老师对我们说过:“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在阅读中,我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知识的力量。

小时候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七岁那年读的第一本课外书就叫《爱的教育》。在书中,描绘了一个个充满爱的,洋溢着浓浓亲情的,友情的真、善、美得故事。文中的那个年轻漂亮的充满爱心的那个“天使”老师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在天使老师的指引下,我与书为友,与文中的卡罗利那成了好朋友。卡罗只是一个八岁的男孩,他从小就失去了母亲,过着孤苦伶仃的生活。我伸出温暖的小手,抚慰他受伤的心灵。我把自己融入书中,和书中的小伙伴同欢乐同哀愁。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还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认识了正直、勇敢、善良有爱心的阿廖沙;我还阅读了笛福,从鲁宾逊身上学会了勇敢和刚强;还阅读了《安徒生童话》,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落下了同情的泪水;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喜极而泣;为那昏庸愚蠢的皇帝自哀自怜……一个个精彩生动的小故事像一块磁块深深吸引我,我喜欢故事中那充满真、善、美的小主人。

上了中学,我读的书更多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鲁迅全集》,《红楼梦》,《名人故事》……书中一个个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是我学习的楷模,是他们给了我前进的动力。

在作文竞赛场上,我挥笔而就,一气呵成写成一篇“大作”,我的名字被印成了铅字。我的作文常常被老师当成了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在一片片的喝彩声中,我获得了莫大的成就感。我多么渴望自己有一只生花妙笔啊,像张爱玲、冰心、琼瑶、席慕容那样写出优美的文章,留下一些令人珍惜,令人惊叹的不朽佳作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让我们记住冰心奶奶说的那句话“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享受读书的莫大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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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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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说话是最快乐的事。”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也是我一直努力实践,并是我所认为的真理。

“观天上云卷云舒,看庭前花开花落,读书中人喜人悲,叹世间今是昨非…”这是我偶然见到的句子,觉得读书果真如此。从书中我会得到许多知识,明白许多道理,知道谁是谁非。即充实了自己,又让自己的世界更精彩、更丰富。

记得暑假时,我买到了原版的《三国演义》,在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拿出来读。我从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到蜀王魏兴;从曹孟德白门楼斩吕布到关云长败走麦城;从孔明三气周瑜到南蛮王五次遭擒…一百二十回的故事,在我的眼前浮现出一百二十张连环画。我时而与刘备同桌而食;时而与黄盖烧毁魏军船只;时而与孔明姜维同船前行;时而与赵子龙比武;时而与张飞论棋。我被赵云、关羽、张飞的英勇;周瑜、孔明、姜维的智谋;董卓、吕布、颜良文丑的奸诈震撼了。书中人物的悲欢离合让我牵肠挂肚,一会哭,一会拍掌叫好。我更要学习好汉的义气、信用、厚道,抵制坏人的奸猾、阴谋、失信。

直到今天,我仍然在休息时都不放弃看一些好课外书,让自己的生活不再枯燥、单调。

我知道,读书必须征服他,如果只被书征服,那只是个书呆子。要有自己的感想才行。

我建议每人都要多读书,读好书,但要有好的读书方法,这才能使我们每天的生活多姿多彩。

啊!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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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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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迷,最近迷上了一本书——《神奇校车之追寻恐龙》,因为我很喜欢恐龙。

读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恐龙知识。书中讲卷毛老师带着学生坐着神奇校车,到恐龙化石发掘现场去参观。后来,这辆神奇校车带他们去追寻恐龙的生活足迹。他们先来到三叠纪晚期,那个时代的地球上,生活着各种恐龙:腔骨龙、植龙、板龙等。之后他们又来到侏罗纪晚期,这是巨型恐龙最多的时代,像雷龙、异特龙、霸王龙等。

从书上,我知道了一种动物或植物中的最后一个个体死亡后,这种动物或植物就灭绝了。恐龙生活在地球上的时间是人类生活在地球上的时间的1600倍。我还知道了地质年代,从古至今依次是:前寒武纪、古生代、中生代、新生代。恐龙生活的时代是中生代的三叠纪、侏罗纪和白垩纪,在白垩纪突然灭绝。

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可以学到很多关于恐龙的知识,还有很有用的记笔记的方法,简单又清楚。我以后也要学习记这种笔记。

这种到实地身临其境、能看得到摸得到的学习,真实有趣,我很喜欢。我还发现,他们的学习方法和我们不一样。学生在学习恐龙之前,是有家庭作业的,他们先自己收集整理了各种资料:恐龙生活的时代、恐龙知识大集合、巨无霸恐龙、植食性恐龙、肉食性恐龙……之后再去到恐龙时代,同学们就能把自己想要知道的弄清楚,把不确定的弄明白,就能学到更多的知识。读到这儿,我恍然大悟,其实老师让我们课前预习,不就是这个道理嘛!还有,我们学校的走读研学活动,不就是去实地实践体验吗?

这本《神奇校车之追寻恐龙》真的很精彩,买回家我就爱不释手。喜欢探险喜欢恐龙的的同学,赶紧去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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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读过的一本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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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为了让自己的课外知识更加丰富,为了让自己的成绩更上一层楼,我就在自己制订的暑假计划中,又添上一项:看五本课外书。

在这五本课外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得属《汤姆索亚历险记》了。《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作者是美国的马克吐温。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顽皮好斗的小男孩——汤姆索亚。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汤姆为了逃避大人的管制而和他的那两个朋友去当海盗,然后不知不觉中又当上了跟踪逃犯的工作,最后成为大家心目中的英雄的故事。汤姆那种顽皮好斗、偷偷离家出走去当海盗的那种性格固然是一种不好的行为。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想,这种行为刚好说明了汤姆的胆子很大,而且有一种独立自主的性格和属于自己的思维、思想。并不是像现在的“温室里的花朵”,整天只会听爸爸妈妈的,没有主见,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和时间。

《汤姆索亚历险记》使我大彻大悟:我们不能老是听爸爸妈妈的话,应该要有主见,而且要养成那种独立自主的性格,不能老是依靠父母,应该靠着自己的力量生活!《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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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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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爱阅读。每个认识并了解我的人都夸我是个乖孩子,既不调皮、也不贪玩,空闲时间就看。嗯,确实如此,我就是一个视书如命的人……

生活中,我似乎每天都在与时间赛跑,用“争分夺秒”这个词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为的是挤出那十分钟课外阅读时间。我尽可能的把时间压缩再压缩。即便这样,我仍然觉得无法满足我对阅读的渴望。

在家里,原本需要20分钟才能吃完的午饭,现在10分钟就能吃完。知识的渴望给了我无限的力量,让我的速度变得更快,并且也懂得珍惜每一分每一秒,也让我下定决心要和时间赛跑……吃完饭,胡乱擦一下嘴巴,就赶紧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在学校,午休时间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外,我会拿出一本书,让自己好好地沉静在图书中,闻着那浓浓的墨香、尽情享受那无人打扰的阅读时光。

有一次,我在房间做摘抄作业。半小时后,妈妈突然来检查作业完成情况,没想到作业本上一片空白。而我呢?正靠在椅背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呢,居然连妈妈站在我身后都不知道。“曹——思——晨!”我的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河东狮吼”,瞬间脑袋嗡嗡作响、心脏怦怦直跳。我才醒悟过来,赶紧放下课外书,开始做作业。

我不仅爱阅读,还把我最喜欢的三位作家在心目中的地位排了名次。最喜欢的作家是沈石溪,他的动物小说总能让我认识到新的动物;其次,是曹文轩,他的《青铜葵花》、《细米》等作品让我回味无穷;最后,是丁立梅,她的作品中我只看过《草世界、花菩提》,但仅这本书,就足以让我知道她是一个用心去体验生活的人。

读了这篇作文,你们应该已经了解我一点儿了吧?这就是我,一个拜书为师、爱书如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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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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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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