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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推荐一本书以上(精彩20篇)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成长的伙伴。下面一起随小编看看作文推荐一本书以上,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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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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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可以让我们拥有千里眼,可以让我们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所以我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里。

有一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讲的是出生在英国的鲁滨逊喜欢出海远行。在一次出海远行途中突遇风暴,一个人幸运地活下来,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但他在荒岛上用智慧和汗水改变了生活,奇迹般地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年,直到一艘英国轮船途经该岛时,才得以回家。面临绝境,鲁滨逊没有坐以待毙,而是积极与困难作斗争。

现实的我简直就是反面教材,遇到困难不敢面对,只会逃避,在学习上更是依赖爸妈,把学习当成了一种非完成不可的任务。

记得有一次考试,我一开始以为只会考一些和平常相似的题目,肯定是小菜一碟,可没想到后面的问答题却都是平时没做过的。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汗流浃背。怎么办?怎么办?这次再考不好,回去又要挨骂。突然,我想到了鲁滨逊,想到了遇到困难应先冷静。于是,我渐渐地将情绪平静下来,认真地将题目多读几遍,先在大脑里构思,再在草稿纸上计算,一题、两题终于,我把所有的题目都做出来,我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读书诱发人的思绪,使想象超越时空;读书丰富人的思想,如接触智慧的老人;读书开拓人的精神世界,使人生更加美丽。同学们,热爱读书吧,你一定会和我一样收获意外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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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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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们很需要的东西,记得五年级第一单元中的窃读记,一句话深刻地印在我的心中: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对于我来说,书就如同生命,而读懂书的真正意义,并不是为了娱乐,是用心体会,理解它。

记得,在儿时,我还在读大班,十分想上一年级。我想:只要上了一年级,我认识了许多字,就可以读那些深刻的书了!可是并不是,当我刚刚读完一年级时,我手捧着《四大名著》,好似囫囵吞枣,大有求之不足的滋味。从那一刻我便知道,读懂书,必要日积月累才行。

有一年,一次童书阅读课,当老师发下书本时,我发到了一种最不喜欢的书目,而我不得不看,我如同啃着一张死皮,硬着头读下去。而我读了一半,我发现我已经不知不觉怀着好奇心,突然,我觉得每一本书都如同有着魔力般的神奇。

书,不像那些吃的,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但是,只要你从小爱上了知识广阔的书,书自然也会爱上你。因此,我爱上了书,不,而是深深地爱上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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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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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深人静时,大自然的万物都已悄然入睡。只有天上的几颗星星,正在窃窃私语。路灯在孤独的亮着,红绿灯在无聊的闪换。而我,却沉浸在幻想的世界里……

假如我是一本,我会让所有的小朋友都爱上我。因为我有“72变”。我可以变成童话书、故事书、小说、散文集……让小朋友们爱上阅读,这是我的首要任务。

我非常神秘,很少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出现。我有时在图书馆,有时在学校,有时也在人类旅行遇到困难挫折的地方。

我在学校时,我会遇到我的新主人,主人会给我买“新衣裳”,我会报答主人,帮她打开知识的大门,在夜晚时默默地陪伴着她。主人遇到不顺心的事,我就变成一本漫画书让主人来发泄自己内心的坏情绪。

我在旅行时,能让人类找到更多的旅游攻略和解救方法;我在飞机上时,便给人类提供了漫长飞行时的一点趣味。

所以我,无处不在……

有一天,我的主人放学回家了,她似乎有着不顺心的事,放下书包就躺在床上嚎啕大哭。我虽然不能走路,但我可以召唤我的主人。我的主人听到我的召唤,便跑到书桌前打开书,让我和她对话。“为什么?为什么我明明这么努力了,可语文成绩还是考不上90分?每次都只差一点点,我看班长天天学习一点也不努力,可成绩还是名列前茅,老天对我真是一点也不公平!”“噢,我亲爱的小主人,每个人都有不顺心的事,人生中的结,是解不完的。人生就该有起有落,有喜有悲,不然,人生就太平淡无味了。您不要只看分数,要在自己错误的地方寻找答案,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我们一起努力,一起进步。加油!”我说的每一个字,都印在了书上。主人看到了这段话,瞬间恍然大悟:原来是我学习的方法不对啊!从此,小主人针对问题去不断加强自己的弱项。

终于,这一次,小主人考了年级第一。我真为她感到骄傲!

“书,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一盏路灯,照耀着人生的路程;书是一个指南针,为我们指引方向。”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用一支笔,一盏灯,创造人生的奇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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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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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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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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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两句经典的读书名言都出自前苏联的著名作家——高尔基。高尔基为什么能成为作家,因为他会从一本书中找到自己想要找到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的女儿被扔到城墙底下,生死不明,英子对他十分同情。英子知道了自己的好朋友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后,又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也有一块胎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可没过多久,她们母女俩就被火车压死了。英子为此伤心了好一段时间。在英子家门前,有一片无人管理的荒地,她在那里又认识了一个为了供弟弟上学,而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当时英子还不知道“偷”是什么意思,便答应了他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不久,英子又在这里捡到了一尊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糊里糊涂地带着警察把那个年轻人抓走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中把那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描写的淋漓尽致,我最喜欢的一点是,它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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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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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上学的路上,我捡到了一本奇特的。这是一本无字书,书里只有一个红色的按钮,这是什么呀?我摸着按钮想。

这时,书上出现了几行黑字:这是一本魔法书,能解答你所有的问题,只要您按下按钮,我就能显示您所想问题的答案。一个念头从脑海中闪过:今天就要期中考试,我可以让魔法书帮助我得一百分。我欣喜如狂,连忙抱起魔法书跑向了学校。

考试开始了,我一边按红色的的按钮,一边看着考试的题目,生怕被老师发现了。问题的答案立马在书上显现。我提起笔“刷刷刷”地把答案飞速抄到试卷上。没过多久,我便抄好了答案。我胸有成竹地走上讲台,把试卷交给了老师。这时,同学们看到了,都诧异我这么快写好试卷。

下课了,我抱着魔法书走出教室,说:“你可真是我的宝贝呀!这次期中考,我一定考得到一百分。”这时,魔法书说话了:“你怎么能把我当成了考试抄袭的工具,太丢人了!魔法失效!”说完,魔法书化成一股烟,消失了。

我呆在了原地,脸像火烧一样火辣辣的。我后悔莫及,我不仅丢掉了魔法书,还丢掉了我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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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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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陈展宇

午饭时间到了,妈妈做了香喷喷的饭菜。妈妈好不犹如的问爸爸:“儿子呢?”爸爸说:“在房间里不知道在干嘛。”爸爸走进儿子的房间,一边走一边说:“儿子,吃饭了。”儿子走出房间。而爸爸走进儿子的房间,爸爸一看,这好有趣!

妈妈问:“怎么只有你一个人,爸爸呢?”儿子在想,爸爸不是跟着我一起出来了吗?爸爸人呢?儿子正在想的时候,妈妈突然说:“儿子,不要发呆,去叫你爸爸。”儿子跑回房间,一边跑一边说:“爸爸,吃饭了。”儿子冲进房间,惊讶地发现,爸爸怎么也看得那么起劲! 发现原来我的书真是引人入胜啊!书的名字叫《父与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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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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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所以这本书要我自己写。我会写天上的每一片云,地上的每一棵草,我要趴在一棵树下,树叶筛下斑驳的阳光映在书上。热?不要紧,自有树捧着蓊郁为我遮阳,自有清风,擦去我脸上的汗珠。春天,树上有花,花落下,悄无声息,花落在书上,而洁白的纸上也正开出一朵朵绚丽的花,我要把那棵树也写进我的书中去。

我写遇到的每一个人,世上最沉痛的相遇,莫过于相见不相识。也许我曾经与我命中的贵人擦肩而过,从现在起,我要对我遇到的每一个人微笑,能相遇,哪怕是我生命中的过客,就是有缘人,相视一笑,天涯海角的陌生都成熟稔。

我写一年四季风霜雪雨的轮回,写每一个老师,每一个同学,每一场风。别小看风,它是这世界上最不朽的。世界上每一场花开,每一次下雨,风都知道。

我遇到的每一个熟人将是这本书的读者,也将是这本书的演绎者,他们的出现,成就一个章节的圆满。

翻到空白的一张纸,我突然下定决心要写尽世上的美好,不过世事正如张晓风所说,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的好?即使无情的尘世让你变得一无所有,你还拥有满天的星星,拥有宝贵的生命,世上还有那么多花在为你开,我们都是富有的,因此没有理由气馁。人生这本书,没有人知道它有多厚,但它必定会教会你学会乐观,学会坚强。人生还教会我怎样感恩,怎样欣赏。虽然我不是被岁月偷走年华的老妪,人生已经教会了我许多。

再回首,翻阅人生这本书,无论谱写的是什么,终究是我自己的人生画卷,无论是油画的雕缋错采,还是山水的清水芙蓉。无论是刷子的恣意涂染,还是毛笔的纵情挥洒,都证明了我曾经的存在。

我就是不一样的那本书,慢慢走,慢慢读。握住剩下的盛夏和青春,努力演绎属于自己的精彩。唯有努力,不负青春,不负时光,不负人生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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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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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爱阅读。每个认识并了解我的人都夸我是个乖孩子,既不调皮、也不贪玩,空闲时间就看。嗯,确实如此,我就是一个视书如命的人……

生活中,我似乎每天都在与时间赛跑,用“争分夺秒”这个词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为的是挤出那十分钟课外阅读时间。我尽可能的把时间压缩再压缩。即便这样,我仍然觉得无法满足我对阅读的渴望。

在家里,原本需要20分钟才能吃完的午饭,现在10分钟就能吃完。知识的渴望给了我无限的力量,让我的速度变得更快,并且也懂得珍惜每一分每一秒,也让我下定决心要和时间赛跑……吃完饭,胡乱擦一下嘴巴,就赶紧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在学校,午休时间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外,我会拿出一本书,让自己好好地沉静在图书中,闻着那浓浓的墨香、尽情享受那无人打扰的阅读时光。

有一次,我在房间做摘抄作业。半小时后,妈妈突然来检查作业完成情况,没想到作业本上一片空白。而我呢?正靠在椅背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呢,居然连妈妈站在我身后都不知道。“曹——思——晨!”我的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河东狮吼”,瞬间脑袋嗡嗡作响、心脏怦怦直跳。我才醒悟过来,赶紧放下课外书,开始做作业。

我不仅爱阅读,还把我最喜欢的三位作家在心目中的地位排了名次。最喜欢的作家是沈石溪,他的动物小说总能让我认识到新的动物;其次,是曹文轩,他的《青铜葵花》、《细米》等作品让我回味无穷;最后,是丁立梅,她的作品中我只看过《草世界、花菩提》,但仅这本书,就足以让我知道她是一个用心去体验生活的人。

读了这篇作文,你们应该已经了解我一点儿了吧?这就是我,一个拜书为师、爱书如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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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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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看书能够令人忘记全部忧虑与苦恼。在上幼儿园中班的情况下,我也把一、二年级的必读书给看完了,三年级的情况下,又把四、五年级的必读书一扫而光,长时间的学习习惯要我练成了一副好进行,还我明白了来到很多专业知识。

有一段时间,我的培训机构非常少,除开工作我基本上一天到晚都窝在家里,扑在沙发上,边上放着的,是一叠叠书,我很喜欢手机看书,尤其是世界名著:《红与黑》、《羊脂球》、《双面人》。富华书店那标着“世界名著”的铁架子旁,常常看到我的影子。

还记得一次看书的短故事:一天,我还在富华书店看那本沈石溪的《鸟奴》,突然,广播节目里响起來将要闭店的通告。我那时候想:也有15分钟看书的時间呢!再看一小一会儿吧!看见看见,书使我忘记了一切,被书里的“老毛”打动了。一盏灯灭了,我没发现;两盏灯灭了,我还是没发现……

“嚓”,书店忽然深陷了一片黑喑,我了吓一大跳。“有人吗?”害怕的询问道。没有人回应,仅有书店里空落落的回音在逐层萦绕。

回来好长时间,.我被书店老总发现。

嘿嘿,很搞笑吧!我与书的故事也有许多 !如今不多说了。我喜欢看书,只愿,这一习惯性能维持下来。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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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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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种回味让人感动;总有一种声音让人驻足;总有一种厚重让人敬畏;总有一种文化让人充实。经典文化,你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你是人类历史长河流程的记录。你指引了我的人生,充实了我的思想,拓宽了我的视野,滋润了我的心灵。坚定了我的人生目标。每次捧读你,让我对人世有着更真实的触摸,你永远鞭策着我去奋斗。经典文化,你已融入我的生命之中。

经典文化,让我品读人性的光辉。几千年的中华文明,积淀了几多优秀的经典,“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和为贵”,等等诸多的优秀文化始终让人为真善美的人性而赞叹,也让我为人性的美好而叫绝。不是所有的真情都荒芜成了沙漠,不是所有的真爱都飘渺成云烟。经典文化中融入了最原始的感动,有着最热切的呼唤,它是人类的一方净土。品读经典文化,让我学会了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他人。

经典文化,让我品味世间的温暖。一页页泛黄的纸张从手尖划过,一纷纷感动从心底油然而生,卧冰求鲤的王祥,劈山救母的沉香,滴血认父骨的刘元,他们以一种最真情的姿态向人们展示了经典的绝美。王祥不仅温暖了冰,还温暖了整个华夏。他带给我心灵的温暖和感动,带给我美好回味。品味经典,使我的心不再寒冷,教会我把温暖送给那些需要温暖的人。

经典文化让我的精神有了依托。流行终究是流行,热情有余,厚重不足,总是热情不到最终。唯有经典文化,像一座座丰碑,站立在历史中央,当我精神失去支撑时,总能给我以拼搏进取的力量,当我在昏暗中前行时,当我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找不到方向的时候,捧读经典,总会给我注入不竭的动力源泉。

经典文化,你永远是我生命中的一支歌,一支唱响世界的歌,你已经融在我的心中,融入我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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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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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里面的主角之一马小跳。他10岁,读四年级,是学校有名的淘气包。

他还在幼儿园的时候,喜欢他们班长路曼曼,秦老师还派路曼曼去和马小跳作同桌。这更让马小跳喜欢路曼曼了。因为马小跳太顽皮了,派路曼曼去做他的同桌,秦老师就放了一百个心。但路曼曼却不喜欢马小跳,她喜欢丁文涛。丁文涛是个非常有涵养、爱读书的学霸,他喜欢攻难题,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爸爸妈妈非常帅气漂亮。丁文涛的爸爸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像有的老爸,孩子犯一点儿错,就要说个不停。

到了四年级,班上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做夏林果。马小跳第一次看到像白雪公主一般的女生。

班上几乎一大半男生都喜欢夏林果。自从她来了,马小跳就改变了注意,下定决心:这个女孩要定了。

学校竞争大队长,只有两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她俩是一对好朋友,就是夏林果和路曼曼。到了最后,夏林果当选了!

现在,马小跳虽然已经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秦老师还是特别担心,他越长越大,也越来越顽皮,真是不好管。该怎么办呢?对了,秦老师就让同桌路曼曼来管他,给了路曼曼一个本子,专门记马小跳的不良习惯。就这样,马小跳就成为了秦老师办公室常来喝茶的茶客,可每次进去时,马小跳总是愁眉苦脸的,一出办公室就欢天喜地。反正,这一点就符合了我这种人,似乎我就是马小跳。

马小跳还有一个特点,真的是令人羡慕、嫉妒、恨——他敢作敢当,心态好,不在意别人说他什么。

有一次,他被别人诬陷了——“好!可以!我接受惩罚!”他并没有哭,这让班上不喜欢他的人非常失望。

马小跳,不愧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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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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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书。而在我眼里,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匹骏马,带我周游世界;书就是一位老人,告诉我一个个人生哲理。

一个偶然的机会,爸爸带我去深圳书城“博览群书”,我看了一篇精悍小说——《丑小鸭》,于是我是我伴着《小红帽》编织着《红楼梦》……随着岁月的增加,连环画之类的小人书不能使我满足。最近,我喜欢上了娓娓动听的诗歌,寓意深刻的小说和优美的散文。

我尽情地遨游书海,四面八方都让我自由飞翔。我和朱熹一起去欣赏春日的风光,和李白一起去登天门山,和苏轼一起去看西湖的美景,和李白一起去看庐山瀑布,我和高尔基一起大声呼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吧,和朱自清一起感叹时间的匆匆:聪明的,你告诉我,我的时间为何一去不复返了……

我喜欢读小说,思绪常常和书中的人物一起飞翔,我的意志好似“钢铁”,我的性格好似“海燕”;我喜欢优美的散文,那如诗如画,引起我对生活无限遐想;我喜欢寓意深刻的小说,那各种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使我牵肠挂肚……。

古人云:“开卷有益”,诗圣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眨眼,我已经是五年级的一名学生了,读书令我生活十分充实,我吮吸着书中丰富的营养,令我的作文水平有很大的提高,使我的想象变得丰富多彩,使我的知识水平变得非常广阔……

我记得老师说的那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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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书的高二作文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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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没有与你相遇之前,我不谙世事,生活淡然无味,像一具空壳,茫然于世。

从我见你的第一眼见起,就被你丰富的学识、优雅的气质所吸引,眼睛一刻也不忍离开。每天我都躲在角落里偷偷的欣赏你,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簇都牵动着我。你笑,我偷着乐;你忧愁,我的心也跟着颤动,

我好像恋上你了。

自从遇见了你,心灵与之碰撞,我的思想渐渐有了深度,也深深地恋上了你。我们一起在安徒生的童话世界里驰骋,触碰列夫·托尔斯泰孤独而悲寂的灵魂,也与鲁迅一起呐喊、彷徨。我们互相鼓励、互相依靠,倾吐着彼此的心声。有你的陪伴,我的心灵不再孤寂,我的生活也绽放出炫彩。

自古以来乐与悲就是一对孪生兄妹,与你共处,有时我们会争吵得面红耳赤,甚至也曾幼稚地发誓老死不相往来。最后禁受不住对你的依恋,想着你的好,总也妥协。我们一次次和好,关系也一步步亲密。

当我想要不劳而获的时候,你会俯下身子,轻轻地在我耳畔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你若想不劳而获,你就是那守株待兔之人。”两句话就让我羞红了耳根,埋下头继续努力,你则会在我身边耐心陪伴到深夜。

当我打瞌睡想要偷懒的时候,你会轻轻地拍一下我的脑袋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想想也是,泡上一杯咖啡,强打精神,接着奋斗。

我们厮守,我们对话。我在厮守中成长,在对话中聪慧。拥有你,我变得更加明智,视野更加开阔。今生,我愿与你长相厮守、白头偕老。

有人问我你是谁?

你是过去、现在以至于将来都会一直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的、人类思想精华所凝结而成的籍。我爱你,将用我毕生的精力,全心全意地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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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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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曰: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不可一日不读。我们现在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我来为你推荐一本书吧!

我向你推荐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真本书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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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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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的爱好,我可是一个小虫啊!有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那时我还小,听了这句话,我想都有黄金屋了,会不会有糖果屋、饼干屋、还有牛奶屋呢?于是我就看起来了。谁知这一看,虽然没找到糖果屋、饼干屋、还有牛奶屋,但我却真正体会到了“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的含义,也看上了瘾。每次早读课的时候,我就不知不觉地沉入书中,连课本都忘了准备。直到上课铃响起时,我才从书的世界里钻出来。

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随手抽出两三本,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两三本书很快就被我看完了,我抱怨道:“怎么这么少啊!”于是我又去大人图书馆借了几本金庸的书看。时间过得飞快,不一会儿,就下午四点了。妈妈看了看手机,说:“竺星语,我们该回家了。”“哦!“我极不情愿地站了起来,揉了揉早已麻掉的屁股,只好跟着妈妈回家了。

怎么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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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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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蜡烛,照亮着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灯塔,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书是信念,向我们提供前进的动力。我们每天都沐浴在书的海洋里,感受墨海的气息。今天我就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古典名著————-《-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大家或许再熟悉不过了。故事是这样的,孙悟空大闹天空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后,被唐僧所救。为了报答唐僧的恩情,它一路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途中还帮唐僧收了两个徒弟————猪八戒、沙和尚。他们一路向西,跋山涉水,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的磨难,最后,他们终于到西天取得了真经。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敬佩的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护送唐僧西天取经时忠心耿耿,对妖魔鬼怪也是毫不留情,看见妖怪欺负平民百姓时,更是大义凛然,为人间打抱不平。面对危险,它毫不畏惧,勇往直前。在我心中,它就是一个机智勇敢、重情重义、嫉恶如仇的大英雄。它敢于反抗天宫,能上天入地、呼风唤雨,翻一个筋斗就是十万八千里,更别说火眼金睛了,他的火眼金睛能识破妖怪的一切计谋。多少次它濒临绝境,孤立无援,甚至被妖魔缴去金箍棒,但他从不气馁,从失败中汲取教训,计上心头,重新抖擞精神,继续作战,最后绝处逢生,赢得了胜利。他这种不畏艰险、前仆后继的精神令我敬佩。

《西游记》是一部规模宏伟,结构完整,作者吴承恩运用了幻想的形式反映社会现实,有幸看过它的人,都会对它赞不绝口,曲折起伏的情节会时时萦绕在你的脑际。我从这本书中找到了自信、坚强和乐观。它如一桌盛宴,带给我们无尽的享受,所以我向你隆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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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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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一位魔术师,当你伤心时,它会变出几个笑话,让你的心情好起来;当你感到自卑时,它会变出几个勇敢、励志的故事,让你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总之,每一本书都以它那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们,可最令我喜爱的是《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小木偶——匹诺曹、樱桃师傅、仙女妈妈以及许多动物。主要讲了:一截普通的木头,被樱桃师做成了一个木偶,这个木偶能说、能跳,还会翻跟头呢!樱桃师傅给它起名:匹诺曹。匹诺曹经过了种种坎坷,终于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成功!

读到这里,你是不是手痒痒了呢?赶快读一读《木偶奇遇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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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怎么写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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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林斯基曾经说过:“籍是最珍贵的珍宝”,所以我想给大家推荐一本我非常喜欢的书,它是我在8岁生日那年妈妈给我买的,妈妈希望我多读书,读好书,也希望我在书中多结识一些“朋友”,多认识一些“老师”。

我推荐的这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作者是海伦·凯勒,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为我们描绘了她精彩的一生。她告诉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给予我们的一切。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写了出生在美国亚拉巴马州塔斯喀姆比亚镇的海伦·凯勒变成盲人后的生活。刚开始海伦对生活感到绝望,用消极的思想看生活,她感觉生活没有爱,她渴望得到光明。在父母的寻求下,为海伦找到了一位老师,名叫莎莉文。海伦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会了阅读,认识了许多字。她感受到了爱,感受到身边其实到处都有爱。她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也结识了很多朋友。她每天学习,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她的努力没有白费,她考进了哈佛大学,接受到更好的教育。虽然她没有别人学起来那么轻松,但是在老师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她取得优异的成绩,并掌握了英语、德语、拉丁语、法语、希腊语五种语言。她成为了十分厉害的人,虽然她很厉害,但是她并没有忘记帮她重获新生的莎莉文老师。

自从读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终于知道了盲人的生活,知道了盲人是多么希望得到光明,她们是多么痛苦,永远只能在黑暗中度过。

虽然海伦·凯勒只有19个月的光明,却比我们健全的人要厉害的多。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希望你们也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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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好读书读好书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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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相伴终生,多读好书,是可以受益终生的。 书,有好有坏,有利有弊,老师主张同学们读好书,好读书,多读书。 读好书,是指要把一本书读好,读后要细细品味,多加思考,更要勤摘抄好句好段。这样才能把一本书读好。另外,老师还让我们“读好书”,是想让我们多读名著,名家名作,从中吸取其精髓,从而做到“学以致用”。暑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杨红缨写的一本《杨红缨童话系列》,里面有3个故事,第一个故事《亲爱的笨笨猪》中的笨笨猪虽然笨,但是它诚实、善良,因此小动物们都愿意和它交朋友,愿意帮助它;《流浪狗和流浪猫》中的流浪狗、流浪猫虽然在流浪,没有固定的住所,也没有稳定的三餐,但是它们没有被这种生活环境所吓倒,依然勇敢、乐观地生活着;第三个故事《没有尾巴的狼》中的狼被一个小孩陶陶所感化,由一只人见人怕,人人憎恨的狼变成了一只见义勇为、深受大家喜爱的狼。这些故事教育我从小就要做一个诚实、善良、勇敢、乐观的人,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读好书,可以明智,可以慧心;好读书,则是指:读书,是要有兴趣的,读一本好书,更是要有平和的心态,一个人读书时,如果静不下心来,那肯定读得不知其所然,这本书也就算白读了,但,喜欢书,爱读书的人就不一样了,只要一捧起书,便会完全沉尽其中,被作家的优美文笔所陶醉,被作家笔下的动人故事所感动,会为其悲,同其乐。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想要读好书,更要爱读书。只有爱读书,才能真正从书中汲取精华和营养,从而使自己精神不断升华,文学素养不断提高。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还不识字时,妈妈就常常给我讲《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中的小故事,从那时起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对书充满了向往;当我背起书包上学时,我就开始看自己喜欢的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推荐我们看更多的好书。这让我能时常融入书中,体会书香的独到之处,更重要的是让书成为了我成长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让书香时刻点缀着我的生活,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充满了浓浓的书香味!

我爱读书,更爱读好书!书会是我永远的朋友,它会伴随我度过快乐而幸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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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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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沼泽天使》。

它的作者是美安妮艾·萨克斯文,是由贵州人民出社版出版。在1995年,这本书荣获凯迪克银奖。

推荐它的理由是这本书很好看,很有意思,而且对人物的刻画栩栩如生。这是一个民间故事,里面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妈妈生下了一个小女孩儿,但是谁也没想到,这个小女孩会成为田纳西州最伟大的猎手,她的爸爸妈妈给她取名叫安杰莉卡。

安吉莉卡的爸爸在安吉莉卡刚出生的时候给她做了一把闪闪发亮的斧头玩具,等到她两岁时,就用斧头盖了一座原木小屋。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她很快就长大了,成为了一个勇士。在她12岁时,一个马车队被陷在了沼泽里,她走了过来,抬起马车放在高地上。从那以后,大家就称呼她为沼泽天使了。有一年夏天,田纳西州的荒野上出现了一头巨熊,它的肚子可是一个无底洞,会吃了所有的食物。人们想尽了一切办法都没有抓住它,没过多久,它就吃光了田纳西州的一半的食物。很快,田纳西州就贴了一张广告,上面写着:“谁要是能杀死这只熊,谁就可以得到这只硕大无比的熊。”很快男人们全都来报名参加,第二天所有的男人都出发了,可是大家都被熊打败了。

有一天早上,沼泽天使遇到了那只凶猛的熊,于是就冲进溪流,开始了搏斗。沼泽天使一把抓住熊,把它扔到了天上,等到它落下来的时候,继续扭打。他们打了三天三夜,最终沼泽天使胜利了。

这就是我们的沼泽天使—安吉莉卡,她是多么勇敢,多么善良啊!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特别推荐大家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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