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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的人作文【20篇】

暑假里,火了热情,烧了激情,浓了亲情,温了友情,亲了爱情,抛了烦恼,弃了孤独,废了压力,埋了悲剧,虽然快乐的暑假时光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忘不了的人作文范文,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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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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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像一条条小溪流,汇成小河,奔向大海,再也不回头。但在记忆的沙滩上,留有我的一行深深的足迹。那是充满儿时天真与幼稚的一件小事。

儿时,我很喜欢养小金鱼。有一次生日,哥哥给我买了三只可爱的小金鱼。两条雄的,一条雌的。有一条雄的是一条黑色的金鱼,两只大眼睛鼓了出来,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可乐”。另一条雄的则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帅哥,没有可乐的大眼泡和大尾巴,它叫“可可”,是个有异性缘的家伙。还有一条就是唯一的女性,叫“可心”。她可是一位雍容华贵,举止大方得体的穿着粉色裙子的白雪公主,可心的所属种类和可可一样。三条小金鱼天天在鱼缸里游涞游去,可开心了!

一天放学回了家,我像平常一样去看三个小可爱。我捏了几粒鱼食,撒进了鱼缸。可乐马上冲了上去,可可非常有绅士风度地请可心先吃。看着它们吃食的样子,我笑了。正在这时,我脑子里萌生了一个念头:给金鱼洗洗澡吧!我拿来了沐浴露,挤了一点儿进鱼缸。贪吃的可乐看到这乳白色的沐浴露,以为是吃的,吞了几口。还是可可聪明,躲开了沐浴露。“慢慢洗,我去写作业!”我走进了卧室。

过了半晌,妈妈回来了:“儿子,屋里怎么有一大股香味儿?”我漫不经心的回答:“金鱼在洗澡呢!”妈妈慌忙跑到鱼缸旁,一看,天呀!可乐肚皮朝上,可可和可心奄奄一息。我跑出卧室,看到三个小可爱都死了,都快要哭了。妈妈说:“金鱼又不是人,怎么可以用沐浴露洗澡呢?”我羞愧的低下了头。每当看到小金鱼时,我总会想起三个小可爱。那件事我总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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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忘不了门前的竹林初二作文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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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成长,渐渐事情多起来,再不能像儿时那样无忧无虑地玩耍了,心中不免有一些失望,但看看儿时最熟悉的地方,心中又是一阵甜蜜、亲切。

门前高挑的竹子正是我儿时最好的玩伴,那里不只有竹子、小溪、石子路,还有一些野花、小昆虫,它们都是我最可爱的伙伴。

春天,门前的几丛竹子陆陆续续抽出了新叶子,嫩嫩的、绿绿的、清新的气息充盈在鼻间,那总是让人心旷神怡。这时,我抱着枕头唤上小狗,一起到竹林下早已铺好的凉席上睡觉,微风带着自然的气息吹拂而过,竹叶摇晃在风中起舞,伴着自己新学会的歌,声音在竹林中回荡,渐渐便睡下了……

夏天好玩得就多了,扁竹叶开花了,一朵大大的,蓝白相间的花朵,盛开的一片翠绿之中,还有笋子虫(竹象虫),我觉得它好坏,每次都会把刚长出来的笋子钻出一个洞,而这个笋子不久之后也会死掉,打它,它也不下来。于是,我便找一些手套,戴上用手去抓,抓下来喂狗,反正狗狗也喜欢吃,刚开始的时候,狗狗怕它脚上的钩,后来便不怕了。如果吃腻了,就用脚刨个坑,把它扔进去,然后看着竹子快快的成长,我心里也高兴。

秋天和夏天交接的时候,竹子的脚下还会长出很多蘑菇,把这些蘑菇拿去炒或者煮汤都很香,只用简单放些盐就很好吃了。

秋天和冬天没什么好玩的了。小溪里的螃蟹也走了。于是,我便抬一个小椅子,放一些好吃的在兜里,把水果皮、落叶都放在竹子的根部。听说,这些东西可以让在冬天沉睡的竹子醒过来陪我玩耍,好期待。

其他的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觉得,我现在也可以抽时间去陪它,找回我丢失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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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永远忘不了的温暖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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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大雨瓢波的下午,刺骨的寒风在我身边穿来穿去,虽然我的衣服湿得滴水,但那一刻,我的心却是温暖的。

“轰隆隆!轰隆隆!”雷声斥喝着人们,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雷吓了一跳,打了个冷颤,我和外公躲在公交车站的屋檐下。原来我们忘记带了最重要的东西——伞。

在公交车上,我一直责备外公没带伞,本来就要下雨了,怎能不带把伞呢?外公一声不吭,低着头,似乎也在责备自己。

下了车,我们迅速躲到车站下,那天的雨实在是毫无规律,一顿乱下,从四面八方向我们扑来,车站的挡雨牌在此刻完全起不了什么作用,形同虚设。外公为了不让我被雨淋到,用身体护着我,而我悄悄发现外公的背全部露在了外面。衣服已经湿透了。我的心里充满了担忧,外公会不会着凉,他会不会感冒呀……我说:“外公,你不会淋湿衣服吗?你还是别护着我吧!”“那又没关系,这又没淋湿什么!”外公毫不在意地回答,在狂风暴雨里,是那样地镇定。我真不理解,明明衣服湿透了,还说没什么呢?

雨就这样一直下了半个多小时,狂风依然怒吼。外公挡着风,淋着雨,就是不让我感冒。在外公的臂弯里,我一点儿也没有觉得冷;只有一股暖流直入我的心里,那就是外公给我的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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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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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连于有你的世界,回忆一起的岁月,不论时间如何流失,你都在我心里留痕,为我的天空留下一程又一程美好的想象。

似乎有你存在的时光,显得越发匆忙,还未来得及体味,便已悄然而去,唯有你那爱笑的眼睛,一直刻在我的梦里,不被惊扰。

奔赴人生的路上,兜兜转转间,你的决绝,荡漾开这壶世俗的水,迷离了这场茶靡的花季,断了我所有念想。

多情而又萧索的夜,纷飞的思绪,夹杂着心碎的祝愿,透过如墨的夜色,寄向属于你的远方。你若安好,是不是晴天已不重要。

多少次不经意的回首,想把你我的故事写成一篇千古流传的剧本,尽管我只是你生命中一个姗姗来迟的配角。戏里,你在我的心里寻觅。戏外,我在你的心里寸步难行。我写的出剧情,却怎么也写不出结局的悲欢。

时间染白现实的面纱,将你我的距离划分。而我还留在原点,细细咀嚼你给的伤痛。徘徊那条熟悉而又陌生的街道,你一如当初那般凝眸涉水而来。路过我单薄的身影,于寒风凛然中,擦肩一个轮回。

都说,相遇容易,相识不易,相知的彼此更需要莫大的运气。让人遗憾的是相识的过程是那么简短,逝去的让人错愕。假如可以重来,你会不会留住我们之间的感动?会不会在意我没有你后的感受?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不知你我是不是注定了该相忘于江湖。

阔别多年,关于曾经早已物是人非。只是风雨还是那一场,唯独少了当年撑伞的人,道路还是那一条,少了那年行走的你。山野上刻在青竹上的生辰历经洗礼愈发沧桑。恍然想起,那是我们曾经信誓旦旦的承诺啊!绢秀的字迹还在,飘逸的清香犹存,而关乎它的成长却少了有你的痕迹。

我假想了无数次重逢的情形,是在古老破败的街巷,还是在残枝叶落的秋天。若是按照意料中的情况发生,那该多好。到时或许还能一起完成还未完成的承诺。也不会留有遗憾!

守在相思的渡口,等一季没有结果的伤春悲秋。让记忆化作繁星,一遍又一遍的数着共同的故事。

我只是世间最平凡的一位背包客,收拾起零碎的行囊,整装待发,为的是去赶赴一场有你的难忘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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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留恋的作文600字:忘不了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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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伴着鸟儿的歌唱来到学校;晚上伴着夕阳的余辉放学回家。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的渡过了六年的时光。现在,我离开母校,跨入中学,心里有多么的不舍啊!

虽然离开了母校,但是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小学里的一切。忘不了我那如花园般美丽的校园。它使我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它使我的学习变得更加轻松;它使我在校园的生活更加美好。我永远也无法忘记这个领我走向知识殿堂的学校;这个递给我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的学校;这个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的学校。我忘不了学校的恩德,也更忘不了校园的一草一木。忘不了花坛的芳香;忘不了铺着鹅卵石的小路;忘不了那熟悉的上课铃声。

忘不了伟大的母校也更忘不了像园丁一样的老师。老师,一个多么神圣的职业呀!在她的身上我懂得了伟大的师爱。她的音容笑貌我至今难以忘怀。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像园丁一样勤奋工作的老师;像蜡烛一样无私奉献的老师;像灯塔一样照亮我前进道路的老师。像这样一位关心学生。工作认真的老师我能忘记吗?

忘不了母校,忘不了老师,更忘不了的是我那些挚友。她们是我永远也忘不了的朋友。她们的真诚,她们的乐于助人,她们的……我至今无法忘记。她们在我伤心时给我送来安慰;在她们开心时和我分享;在我开心时她们也会开怀大笑。她们在我玩耍时陪伴着我;在我困惑时帮我解决难题;在我需要帮助时向我及时的伸出帮助之手。她们让我懂得了什么事真正的好朋友;她们让我懂得了友情的真正含义;她们让我懂得了世界上最宝贵的是友情。这样一群挚友我能忘记吗?

这段过去的时光是我最美好的回忆。它像是一幅画,里面有绚丽的色彩;它像是一本书,记录着一个动人的故事;它像是一本相册记录着每个精彩的片段。这段时光因为有了美丽的校园;因为有了辛勤的老师;因为有了真诚的挚友才变得更加耀眼。并且这时光把我从胆小变得胆大;把我从软弱变得坚强;把我从一个童稚的女孩变得懂事。这段时间见证了我成长,我永远也忘不了。

忘不了,我永远也忘不了。忘不了美丽的校园;忘不了辛勤的老师;忘不了可爱的朋友们。这些人这些物这些事将珍藏在我的心中,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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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那个忘不了的乐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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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哭过,我们笑过,晚上我们抬头仰望天空中星星还亮着几颗,你是否还记得那个充满童趣的乐园?那一张张快乐的童年的脸?

不必说那片绿油油的菜地,那间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屋,那个堆满大石头的空地,也不必说那个十字路口的分歧,那个做工精致的纸飞机,那个在水中漂泊的小船,单是那棵大杨树,那片星海便足以让我们欢喜不止。

那个夏天,蝉鸣吱吱,烈日炎炎,我们便会“抱”成一团——王良、荣坤我的好发小!大约正午的时候,逗留在树荫下,树上的很多的毛毛虫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啥原因,从树上掉下来,“炒鸡”吓人,走一步就掉下来几只,掉在身上十分恶心,可谓是步步惊心。而那时的傻小子可不那么想,我们用脚去踩虫子,踩出虫子体内绿糊糊的东西为止,这也算为民除害吧。王良踩一个,荣坤踩一个,他们一步等于我三步我怎么比得过他们!当泪珠将要乘滑梯而下时,荣坤大叫:“瑞磊,那有一只,那是俺的”。转头看时,一只大大的头发红就在我脚旁,我当时以为荣坤“唬”我,可我现在才明白他是为了不想让我伤心,不想让我纠缠他,不想让我出口成脏。

还记得夏天的晚上,树上趴着许多瞌睡虫———知了,打开自备的强光手电筒,我们三个用力踹或摇晃树,便会有知了从树上顺着光飞下来,我们扑过去,缓缓打开手掌,如果有知了,把翅膀一揪,塞入瓶子里。白天,当那炸熟的知了卷入大饼里,人间美味呀!

忘不了那片星海,棒子(玉米)刚青春期,借着星光我们去“偷”棒子,一人拿两个,这时不能扒皮,然后拿一堆石头堆成一个灶台,学习贝尔生火!不存在的步步高打火机——哪里不着点哪里!生完火后一片狼烟,将木棒杵进棒子里,在灶台上烤一会,不到两分钟便过火了。虽然吃不成了,但是抬头仰望星空,只见墨蓝的布绢上有几颗摇曳的明星,我们三个便美滋滋的,露出快乐的笑脸,一溜烟跑回家。

一遍遍回忆,一遍遍留恋,一遍遍抬头望天空,一遍遍觅着那消逝的明星,“再见”一词献给那群傻小子,献给我们的乐园,更献给我们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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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那一刻我永远忘不了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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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请黄泓伟来讲一讲他和他妈妈之间爱的故事吧!”主持人李卓衡说道。在我们热烈的掌声中,黄泓伟走上了台,当他站立在讲台中间时,我们所有人屏息凝视,班里顿时鸦雀无声,因为我们都很期待黄泓伟的分享。

“有一朵奇异的花,使我的世界灿烂,她就是我妈妈……刚读完这句,突然黄泓伟呜呜大哭。我猜难道是我妈妈的演讲触动了他?他的心情才会如此激动吧!这时,我环顾四周,有的同学热泪盈眶,有的家长泣不成声,但是,我还有点不以为然,再看看,黄泓伟他哭的那么伤心,几度哽咽,他无法继续演讲,而曹老师在一旁给他加油、打气,教室里再次响起了掌声,鼓励黄泓伟继续念下去。可是他不仅没有停止哭泣,反而哭得更加伤心了。曹老师赶紧走上台,抱了抱,拍了拍黄泓伟的肩膀给予他安慰,但是黄泓伟又没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居然扑进曹老师的怀里又哭了。这时,黄泓伟妈妈也忍不住上台紧紧抱住了黄泓伟。

那一刻我才知道,他是想起妈妈对他的关爱,感动得不能自己。刹那间,我的泪水夺眶而出,再看了看四周所有的同学都哭了,连班里最调皮的郭旭罡也在抹眼泪,我又看了下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也在不停地擦眼泪。

是啊,妈妈这么多年为我所付出的爱真的是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可我却从来没有感恩的心,还把这些事当作理所应当的事,顿时,我心里无比后悔。再想想,以前,我动不动就会对妈妈发火,甚至会把学校的烦心事抱怨在妈妈身上,有时候还会把妈妈弄哭。还有,妈妈让我上兴趣班,其实只希望这些兴趣能够伴随我的一生,让我多一个可以平衡生活的途径,让我的未来有更多的选择。可是,我总是和妈妈谈各种要求和条件,对不起,妈妈!让您费心了!

记得这学期刚开学时,我跟妈妈说想去学声乐辅导班,但妈妈说暂时不同意我上,因为她认为我年纪太小,不应该去负担那么多的东西,何况我正在学钢琴,妈妈要我把一件事情做好,希望我把一个目标变成一个习惯,那样的我才是最棒的!

黄泓伟的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只见他读完,就给了他妈妈一个深深的拥抱,此刻,我也情不自禁地抱住了妈妈。那一刻,我真正感受到了妈妈的爱是那么无私,那么完美。妈妈,谢谢您花那么多的时间来照顾我。听完黄泓伟用哽咽的声音读完了整篇文章,我真的是感触很多。妈妈,我爱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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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忘不了……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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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走入校园看到田径队员在搞训练,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曾经的我也是田径队的一员,迎着朝晖在晨风中训练着。不知何时我们老田径队员就不再训练!因为,我们即将离开母校了。

忘不了妈妈牵着我的手刚踏进学校报到的时候,我还是个懵懂的孩子,总以为有大把大把时间挥霍,那时校门口的小树矮小而碧绿。六年的时间一晃而过,我已长成了一个小小男子汉了,再看看那棵树已枝繁叶茂。我还有许多数学公式没背熟呢,语文课本中的课文也没背呢,英语书上的单词还没有掌握好,怎么就毕业了呢?原来时间就是一瓶沙漏,只要你不抓紧它,它就会离你远去的。

远去的时光已经画上了美好的句号。想到这里,我忘不了在运动会上受伤时,同学们送我去医务室的焦急;忘不了在运动会上为了班级的荣誉努力拼搏的身影;忘不了班会课上积极上台的情景……

我也忘不了坐在教室里时老师深情并茂地讲解《甲骨文》,让我们体会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还记得我受伤时,老师第一时间赶到,是您小心抚摸着我的伤口轻声细语问我:“痛吗?要不要上医院啊!”就是这一句句亲切的话语,体现了老师对我们的关心和呵护……

校园内的大树依旧绿得耀眼、绿得发亮,夏天的阳光依旧照耀着校园。可是,我们却要和母校说再见了,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点一滴都让我怀念。

童年的脚印留在校园的每个角落,笑语欢歌留在花坛的馨香中……忘不了同学,忘不了老师,忘不了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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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作文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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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第一次学自行车,忘不了第一次做饭,忘不了第一次写作文,忘不了……这些事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可是,它记录着我们的点点滴滴,见证了我们的成长历程。其中,有一件事,触动了我的心灵,使我受益匪浅,永远忘不了。

那是发生在读小学六年级时的事了。那天是星期天,我和朋友相约一起去书店看书。带着愉悦的心情踏进店门,我被琳琅满目的书深深吸引。

我精心挑选了一本作文书,找到一个靠窗的椅子坐了下来,在满屋书香里,心满意足地看起来。读完一篇,正当我暗自夸奖作者的语言优美时,突然,我的手边传来“嘶”的一声,这声音在安静的书店里听起来是那么的刺耳。我忐忑地朝书的右下角看去,糟了,这一页被我撕了一个洞!看着这完美的一页被我不小心毁了,显得那么格格不入,愉快的心顿时沉了下来,我显得很不安。坐在身边的朋友,抬起头疑惑地问我:“怎么了?”我连忙用手把那个洞捂住,支支吾吾地说:“没什么,快看书吧!”“哦。”朋友脸上显出释然的表情,又低下头继续看书,沉浸在书中。

可是,因为这个意外,我发现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我,我再也无法静心读书。于是,我站起来,对朋友说:“我肚子不舒服,要先回去了!”“不要紧吧?”朋友关切地问。“没什么,你继续看吧!”我说。“嗯,那好吧!我还要看会儿。”朋友说。

下楼后,我匆忙地跑回家中。

回到家,我尽量不往那事上想,平复了一下心绪,开始做作业。可是,却老是出错。看书吧,却又总是心不在焉。我的心,再也无法安宁。

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到书店去,给老板讲明原因,承认错误。但是,如果老板骂我怎么办?罚款怎么办?骂就骂吧,罚款就罚款吧,错了就错了,不能逃避。做错了事,就得付出代价。

我拿出储钱罐,将把平时节约下来的零花钱取了出来,数了数,足够买那本作文书的钱。我揣着钱,立即向书店跑去。

来到书店,书店里的老板,正忙着整理架上的书籍。看见满头大汗的我,亲切地问:“你要买什么书?”我擦了擦头上的汗,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告诉了老板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掏出一大把零钱,歉然地说道:“你看够不够?我赔你。”

老板没有接钱,而是从抽屉里拿出那本作文书,赞许地看着我说:“你是一个善良诚实的孩子,你喜欢,就送你了,算是我对你诚实的奖励!”这真是让我喜出望外。我双手接过书,连声说着“谢谢”。

我捧着书,如释重负,满心欢喜地走出店门。

这件事虽小,却触动了我的心灵,让我深深明白:犯错不可怕,但要勇于承认错误,积极改正错误。诚实是道德之本,我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那本书,至今还放在我的案头。那页被我无意撕破的洞,我精心地进行了修补。我常常翻开它,让它提醒我,怎样对待自己的错误和别人的错误,诚信做人,宽以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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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1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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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伤心时忆起昔日的欢笑,于萧瑟处遥想曾经的辉煌,于无常中收获历经沧桑的平静——题记他,有着一头沧桑的短发,银丝却已星星点点地缀在了“黑土地”上;他,有着一双深邃而又迥迥有神的眼睛,但眼角却布满了干沟万壑般的鱼尾纹;他,有着一张黝黑的脸膛,可那深陷的皱纹已爬满了他的额头。他——就是我的爷爷。记得小时候,我总喜欢和爷爷在一起,和他一起吃饭,一起睡。内心总会涌出那不可名状的满足感。爷爷最大的爱好就是讲故事。每每空闲时,他就会给我讲那些古怪而又有趣的故事,因此,奶奶总叫他“老顽童”。每当我睡不着时,爷爷就会逗我笑,或者讲故事给我听,什么“蛇呀”“鬼呀”我都听过。记得有一次他给我讲鬼故事时,我就想象着鬼来到身边时的恐怖,不禁毛骨悚然,吓得我浑身直发抖,我把头钻进被窝里一直不肯伸出来。爷爷对我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只要没做伤天害理之事,就不必害怕。何况你还是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少年,勇敢点。还有爷爷的,我会保护你的,我这才敢把头伸出来。”第二天,奶奶和妈妈不知为了什么事大吵了一架,从那时起,我和爷爷的快乐时光就被妈妈隔绝了。

她不准我和爷爷来往,硬把我拉回新家,我哭着,闹着不肯走,但始终奈何不了妈妈,极不情愿地搬去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因此,我有一个多月没见着爷爷了,在这一个多月来,我的童年乐趣像被一个人生的过客肆意虐杀了一样,连笑容也寥寥无几。几天之后,妈妈的腰椎上不知长了什么东西,叫我去刮土砖的黄土做药引子,因为黄土只有老家那边才有,所以我极其兴奋。因为我又可以见到亲爱的爷爷了,又可以听到他讲的故事了。于是带着心中的那份喜悦,我奔去老家。正看见爷爷愁眉苦脸地坐在椅子上。于是我兴高采烈地跑到爷爷面前,我看到他的脸上又出现了一丝喜悦,心中也很快乐。爷爷把我抱在怀里,给我讲故事。可是,我渐渐感到爷爷犹如一只上足了发条的老钟不停地运转,而齿轮动的声音已不再像从前那么清脆有力了,头上的白发也与日渐增。而我却不能陪在他的身边照顾他。于是,我用妈妈平常给我的零用钱买了一个饼子给他。我想,或许我没机会见到爷爷了。但在我的内心深处,却时常惦记着他。记得有一次,我和爷爷一起去割猪草,那一大片翡翠的猪草让我不禁感到高兴,于是,我想到前面茂密的地方去割,可爷爷怕我有危险,不让我去,而他自己去割时,却被那该死的铁片插入了脚底。顿时,鲜血直流,我哭着叫爸爸把他背回了家。时间长,妈妈对奶奶的恨意也就消失了,所以妈妈并不介意我再去找爷爷。我准备第二天去老家找爷爷。那是一个初秋的夜晚,我兴奋得睡不着。不经意间,外面已下起了雨,我躺在床上,聆听着雨声,那雨声的基调时而高昂时而平缓,犹如一支美妙的交响曲,我想,它们在为我庆祝吧!第二天早晨,我迫不及待地起了床,看到爸爸一脸的愁苦,他告诉我们“爷爷走了,永远走了”,听了爸爸的话,只感到脑袋“轰”地一下,内心顿时涌出一种苦涩的感觉,醋酸的。不知不觉泪水犹如喷泉一般涌了出来,身上的血液也凝结了。那个噩耗犹如千万把钢刀刺进我的心里。雨还在下着,于是我跑到外面,天空已不再那么蓝,树木也不再那么苍劲……泪水模糊的视线里,已到了老家,我清晰地看到爷爷平静地躺在木板上,一动不动。我感觉天地间的一切都是那么寥静,连天上的小鸟,周围的树林,摆动的小草,都静了下来……不久,妈妈去收拾遗物,叫我也去帮忙,我从他那灰色的枕头下发现了那块饼子。奶奶说:“他舍不得吃,硬要留给你吃。”我闻一闻,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直流不止。虽然饼子已经变质了,但我知道,他对我的爱永远也不会变质。我始终闻到一股香甜的味道迎面扑来,我想,掺和了爱的饼子才是世上最香最甜,最好吃的饼子。雨停了,太阳出来了,天空架起了一座彩虹桥,发出七彩的光芒。我知道,那是通往幸福的道路。它的光芒将照耀着我前进的路,让我渐渐学会做一个坚强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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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忘不了的谎言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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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中有许许多多值得刻骨铭心的话语,有关心的、真诚的、感动的、鼓励的话,然而,最让我忘不了的却是——外婆的谎言

外婆,还记得吗?小的时候,每当过六一儿童节时,学校便会发给每人一份小礼物,里面全都是好吃的。但是我也只会尝尝味道,把它留起来等到放学后带回家,给弟弟妹妹吃。可拿回家后不到五分钟,便被他们两个小馋猫给偷吃光了,呵呵,幸好我还“藏”了您最喜爱的麦芽糖。可当我用手喂您时,您却说:“我不喜欢吃这个,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吃吧!我只喜欢吃好的,等会儿我自己煮鱼吃,你们都别想吃!”我信了您的话。于是我们三个在享受的同时将麦芽糖吃的毫无颗粒。但奇怪的是,整个下午,我也没见到您吃鱼。这才知道,您说谎……

外婆,还记得吗?在那个夜晚,天气十分地寒冷。被子又单薄,而且仅有一床棉被。睡梦中,我模模糊糊地看见您瘦小的身躯吃力地抱着一大床棉被过来,给我们盖上。我醒了,睁开眼睛问您:“您给我们盖了,您不冷吗?”“我盖得比你们的还要厚哦!快点睡,明天不是还要上学吗?”说完,外婆便又蹒跚地回到小屋去了。第二天一大早,我起床后便觉得纳闷:往常都是外婆起来给我们煮饭啊,怎么今天…?我便走到小屋一看,简直惊呆了!外婆的身上仅仅盖了一张单薄的被子。我过去摇醒外婆,呀!怎么那么烫啊?天哪!外婆发烧了!可是您却支支吾吾地说:“哪有那么严重,睡一觉就好了,你快去上学啦,要不就迟到了!”在您的再三催促下,只好走了。这才知道,您说谎……

外婆,还记得吗?有一次妈妈告诉我,让我陪您一起去买衣服。我还没把话说完,你就“插嘴”说:“买什么?家里多的是!再买就把衣柜撑破了!那就不需要买衣服,得买衣柜了!”我听后不禁大笑,可又说不过您,但还是强拉您去了。到了那儿,我正在精心地为您挑选衣服,可您却在另一旁看有没有适合我穿的。终于选到了一件值得让您满意的,可您却说:“这哪适合我穿?这都是那些年轻人穿的。要我穿这个,还不让人笑死啊?”说完,您又拉我到之前那边去选我穿的衣服。最终,您用您买衣服的钱却给我买了一套漂亮的衣服。嘴里还不停地说着:“嘿嘿!买的真值!”脸上还不时地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我回家后打开您的衣柜一看,哪有什么像样的衣服?全都黯淡褪色了。这才知道,您说谎……

您的“谎言”让我一生难忘。我如今才体会到,这是爱,是一种隐形的爱,更是一种善意的谎言:

我最忘不了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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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老师,我永远忘不了你作文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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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陈老师

感谢你教会我许许多多的知识;敬爱的陈老师,感谢你教会我做人的道理;陈老师,我永远也无法忘记你,永远无法忘记你给我点点滴滴的关爱,永远无法忘记你和我们的岁月风雨。

刚开学时,陈老师那美丽的面孔就深深地烙在我的记忆里:一头乌黑的长发下是一张温柔的脸,一对黑亮的眼睛如清澈的泉水,一张鲜红的嘴上露出谦虚的笑窝。陈老师很温柔,很和蔼,就像邻家姐姐一样可亲,她从不打骂学生,从不轻视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和那些学习落后的差生,我们都喜欢她。

一次,我语文得了第一名,100分!同学们都睁大眼睛望着我,既羡慕又嫉妒。我高兴得快疯了,仔细地看了看考卷,发现有一题“照样子写句子”中,我的答案不是很标准,甚至不是正确的,可陈老师没有扣我分数,而是打了个半钩,给了我满分,我十分的感动,考卷上不但写着“100”,还写着陈老师对我浓浓的爱啊!可是,好景不长,陈老师却去了华安教书,我再也没有看见过她。

每当我看见这张考卷时,心里总是升起一股淡淡的忧伤,深深的眷念和对陈老师永远无法改变的印象。陈老师,不管你身在何方,我都永远忘不了你。

窗外,一片点点的繁星带着我的思念,升起,升起……

[老师,我永远忘不了你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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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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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吟诵着这首诗,我的思绪又飘回了那个下午。

那个下午,天,碧蓝;云,无痕;风,狂野。阵阵裹挟着青草气息的狂风拂动着纯白的窗帘,窗帘在空中飞舞,释放出无比的热情,感染着这个世界……

正看着飞舞的窗帘发呆,你拿着两只风筝跑到我身边,你的脸上脏兮兮的,汗珠不停地从额头上滚落下来。你兴致勃勃地对我说:“姐姐,我们去放风筝吧!”看着你充满期待的双眼,我不忍拒绝。

你拉着我的手来到附近的公园。公园里绿草如茵、花团锦簇,你将我拉到一片空旷的草坪上,然后举起线轴绕着草坪奔跑起来,你累得满头大汗,风筝依旧没有飞起来,你却一点都没有泄气,拖着几乎着陆的风筝玩得不亦乐乎。

性格内向的我静静地站在一边看着你快乐地玩着。出生几个月后,忙于工作的爸爸妈妈便把我送到保姆家生活。陌生的环境,再加上缺少亲人的关爱,我的性格变得非常内向,很难在他人面前露出笑容。

过了一会儿,你回到我身边,睁着那双灿若星辰的双眼问道:“姐姐,你怎么不跑呀?”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你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紧紧抓住我的手飞快地跑起来。刚开始,我还有些束手束脚,但是很快就被你的热情所感染,罕见的笑容在脸上绽放。我完完全全地放开手脚,徜徉于花海之间。

你塞给我一只风筝,教我放飞。也许是运气好,我只试了一次就将风筝放上了天,你羡慕得要命。过了一会儿,你的风筝也放上了天。你我互不相让,你那张稚嫩的小脸上透出的是不服输的坚定。一会儿你的风筝领先,一会儿我的风筝领先。急于求胜的我一下子放出好长的线,纤细的线没有经得住狂风的考验,断了。我急忙伸手去抓,可一切都是徒劳的。看着渐渐消失的风筝,我不禁有些落寞。

这时,你抓住我的手,认真地说:“姐姐,风筝飞走了,也带着烦恼飞走了,你以后要多笑,你笑起来很美的!”那一刻,手中的温暖还有你真诚的话语深深地感动了我;那一刻,我的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挣脱了枷锁,远离我而去。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那个蜕变的下午,我永远永远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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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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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记忆的沙滩上,许多琐事就像那一行行深浅不同的脚印,岁月的潮水一冲,它就无影无踪。唯有一件事,却像岸边的一棵大树,深深扎根在我的心中。

那一天,窗外寒风呼呼的吹着,拍打着窗子,树叶沙沙作响,如鬼哭狼嚎一般乌云满天,向地面下来,我沉默地站在窗前,看着豆大的雨点从天空上落下来,盯着外面发呆。爸爸妈妈工作忙,很少有空暇时间陪伴我,更多的只是独自一人。当看着别人的爸爸妈妈,三人在一起手牵手在街上走着,我都会羡慕不已,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这一天早晨,我意外的发现妈妈并没有去上班,我就对妈妈说:“妈妈,待会儿我们一起去逛书店吧。”妈妈充满歉意地说:“我马上要去单位,还要开一个重要的会议,我给你钱,你自己去吧,注意安全。”我终于忍不住了:“开会,开会,就知道工作,连陪我一会儿都不行,难道我还没有工作重要吗?”说完,我跑进房间,把门“砰!”地一关,只留下了还在微微颤抖的门框。只听见妈妈叹了一口气,又出去了。外面雨越下越大,我不禁有一丝担心,妈妈出门那么急,带了雨伞吗?昨天她有点儿感冒了,今天,她又淋了雨,感冒会不会又加重了呢?

雨停了,我只能独自一人走去书店买书。买完书,刚准备回家,雨又下起来了,又急又大。我心想,这天气变化多端,现在,是回不了家了。我只好在书店的屋檐下躲雨。突然,我看见了个熟悉的身影,是,妈妈!我大声喊:“妈妈!”妈妈骑着电动车来到我身边,我疑惑地问:“妈妈,您不是在开会吗?怎么会在这儿呢?”妈妈回答说:“我猜你没有带伞,雨下的这么大,我就向单位请了假,来接你回家。”我坐上妈妈的车,无意间看见妈妈的长发,里面掺着几根银丝。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妈妈为了我,辛辛苦苦的上班,回到家,还为我做饭、洗衣,给我辅导作业,这时我才发现妈妈已不再年轻,原本美丽的脸庞上也爬上了几条细细的皱纹。到家了,我看见妈妈一瘸一拐地走了进来,我担心地问妈妈:“您的腿怎么了?”妈妈说:“没事,就是在给顾客从高处拿鞋时,摔下来,把膝盖擦伤了,放心,没有大碍。”说着,又进厨房做饭去了。

望着妈妈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我的眼眶再一次湿润了,雪落无痕,真爱无声,您的爱总是不轻易让人察觉,只是深深地浸透在每一份叮咛,甚至每一道目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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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初三的友情忘不了800字作文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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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被雨水冲刷后,格外蔚蓝;植物被雨水冲刷后,格外清新;我的心被雨水冲刷后,格外回忆。忘不了初三那份情。 ——题记

“慢悠悠地走出教室,匆匆忙忙地跑回教室”可谓是初三最熟悉的节奏。老师在黑板上讲课,我们认真聆听。看到黑板右上角距离中考还有30天,或许对时间太敏感,感觉好快。看看班级所有人的面孔,仿佛害怕失去什么。

向好学生请教问题,都是一件难忘的事。曾经和同学发生过的矛盾也消失了,握手言欢成为我们继续做朋友的标志。上体育课在操场上排成一个整齐的队伍,解散后在操场上奔跑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友人说:“初中的友谊最珍贵,请珍惜”确实如此。无论时间过去多久,走在马路上,看到同学我们都会上前打招呼。因为我们太珍惜彼此的友谊,珍惜彼此之间那份友情

唰唰声后,琳琅满目的留言录出现在课桌上。姓名、外号成了跟随每张留言录的常客;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成为自己永不改变的联系方式;而留言区却寄予我对每个人的祝福。收到的那一句句“依依不舍”之情的话语总是使我眼眶湿润。普通的白纸,其实载满友情的见证。

距离中考还有3天,我们都开始回忆起之前的一切。我们仿佛被伤感所渲染,泪水总在不停地从眼眶中留下。我们最后的纪念就是将便利贴上写上自己对大家的祝福,贴在黑板上,最后形成一个心包围十二。含义就是十二班友谊之心!

现在,我无法像之前那样陪伴在你们身边。但是我可以通过回忆来想起我们之前在一起笑、一起讨论、一起唱歌、一起做游戏的场景。最后那张包括所有人的照片和留言录成为我回忆你们的唯一物品。

这次分离,是为了下次更好的相遇。某年某月的路口,我还会和你相遇。同学们,谢谢你们的友谊!

初中的友谊就是一张纸飞机,飞向空中的那一刻起,就早已带着我的心去祝福你们。初三的友情,忘不了,也摸不掉!

[关于初三的友情忘不了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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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忘不了诸葛古镇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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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在汉中,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那里有许多的名胜古迹,例如:武侯墓、定军山、武侯祠……但最令我难忘的却是“诸葛古镇”。

诸葛古镇始建于二零一五年九月,收工并开放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在这将近一年的时光,创造了一个辉煌。大家可能就会问了“诸葛古镇有些什么好玩的呢?”别着急,等我慢慢给你讲。

诸葛古镇的名字,取决于汉蜀汉丞相忠武侯诸葛亮之姓,所以其内全是关于诸葛亮的故事。最让我忘不了的便是里面的“空城计”这一景观。“空城计”景观多为三国时期的古城墙,其次便是诸葛孔明与司马仲达的对战景。当时,司马仲达二十万大军兵临城下,可城内却只有八千民夫,大家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就在危机关头,诸葛亮突然灵机一动,他突然想起到司马仲达原来是曹操的手下,所以他俩都曾生性多疑。想到这里,诸葛亮开心了,于是他立即叫人把古琴搬上城头,又急忙命令军士们换上农夫的衣服,把城门大敞,让他们拿着清洁用具去打扫卫生。一切安排完毕后,诸葛亮自己坐到城头悠闲地弹起了琴。司马仲达以为城内有伏兵,不敢冒失杀入,便垂头丧气地回城了,这便是空城计的由来。诸葛古镇里面还有更多的三国历史,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快快亲身去畅游体验吧!

两汉三国,真美汉中。这就是我永远忘不了的“诸葛古镇”,这就是最令我难忘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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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那一次久久忘不了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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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了,树叶悠悠落下,有的却不服气,在空中飘飘忽忽,始终不肯落下。天地间一片沉寂。

“好疼,好疼呀!”一个女孩双手捂着腮帮子,痛苦的呻吟着。这个女孩就是我。原来在不久前,我的一颗虫牙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于是,妈妈“大义凛然”的把我“连哄带骗”的拉到了医院。要知道我最怕钻牙了!望着“牙科”这两个字,我的双腿彷佛都颤抖了起来。见我又想打退堂鼓,妈妈拉住我的手,一下把我拉了进去。

不容我多想,那名医生指着一把专门用于看牙的躺椅,对我说:“来,坐上去!”见我迟迟不做出反应,妈妈一把把我推到躺椅跟前,对我小声说:“快,坐上去。”霎那间,我竟然有一种被人遗弃的感觉。医生在我嘴里用各种奇怪的仪器反复折腾了老半天。之后随手拿起令我万分恐惧的小钻子,天哪!要钻牙了!我强忍住内心的恐惧,张开嘴巴,眼睛死死地闭住。而医生却轻轻松松的在我牙上用钻子“跳舞”。万幸万幸,不疼。可是,如果下一会疼怎么办?唉——又开始胡思乱想了。我强迫自己先平复心情,心里默默念叨:“妖魔鬼怪快离开,妖魔鬼怪快离开……”果真,被我视为:“妖魔鬼怪”的钻子马上就离开了。没等我喘口气,医生又取出清洗牙的工具,对那个钻开的大洞猛得一喷——“啊!好痛呀!”我急忙一口吐出冷水,像鱼一样用嘴呼吸。“没关系,一下子就不疼了。”医生安慰道。万幸万幸,我只要把炎症消下去之后,就可以把大洞补住了。

回家的路上,天晴了,太阳露出了灿烂的笑脸,我的心里,也将雨过天晴。

那一次,久久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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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忘不了威海的沙滩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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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今天暑假的时候,我们一些比较要好的朋友组织了去威海游玩,我们一家当然也报了名,最开心的时候是在威海的沙滩上玩的时候。

我们几个小姑娘完全遗忘了宁宁,但桐桐却默默的在一旁,唉!不用这么文静吧?不管了,我们手牵着手,向大海跑去,一个一个的浪花迎面扑来,起初有些凉飕飕的,不过一会儿就变成了温暖。

我们你泼泼我,我泼泼你,玩的不亦乐乎。虽然很快乐,但也少不了不愉快。宁宁买了一只小桶两把铲子,周奕辰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夺了过去,也不让我们用。我和小希、好好生气了,好好妈妈带领着我们三个一人买了一只桶和一把铲子,这会儿轮到周奕辰羡慕了,不过我们很大方,借给她使了。

沙滩上到处都有小孔,都是小螃蟹干的好事,我小心翼翼的走着,生怕他在夹我一下。我们又提着小桶,匆匆忙忙的去抓小螃蟹。小螃蟹仿佛要与铁铲作斗争,我抓了半天才抓了几只,小希慷慨的送了我好几只,我一下成为了“螃蟹王”。

唉!真没法办,我们也就三分钟热度,抓完螃蟹又去建水池,水池建的可成功了!,我还挖到了两块洁白的大理石,他们羡慕极了,我把一块送给我赠我螃蟹的小希。我们总共建了三个水池,中间用一条道连着,十分精致!我们的水连着一条道可以排出污水,另一条道是运水,好玩吧?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不一会儿我们就该返回博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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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匆匆那年小说 第一卷 忘不了

全文共 8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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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茴对我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1)

之所以选择出国留学是因为大四那年的第一场招聘会把我吓着了。

其实我条件挺不错的,至少我自己坚持这么认为。

北Y大不算什么一流大学,但是足够我在写简历时不用遮遮掩掩。大一时曾借机混在学生会里,以帮忙搬桌椅之名和同系女生搭讪,所以在学校工作一栏,我理直气壮的冒充了下外联部长,把几个听上去挺响亮其实总共不超过50人参加的活动包圆在自己帐下。专业课成绩虽然偶有岌岌可危的情景,但在我软磨硬泡百般讨好不择手段牺牲色相的努力中,老师们都很配合的在期末给了我60分的合格。所以成绩表不算亮眼,但至少一片蓝色。外加上我不够英俊潇洒,但还勉强风流倜傥的外貌,我还真比较自信。

“月薪3000以下根本不考虑!单位给配车我还得问问索纳塔还是帕萨特!年终奖至少够万才能和我谈,否则,没戏!”

这是那天我去参加招聘会前跟同屋放的话。虽然比较搞笑,但还证明我曾经万丈豪情过。

我的自信在排了2小时队仍没能进入会场时已经几近消失。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的论述了一遍人口论,社会发展论,独生子女生存现状,中国就业问题等等。

想当年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争床位,入幼儿园的时候争小红花,入少先队的时候争第一批,小生初争保送名额,初升高的时候1:8,高考时1:4,找工作的时候1:N!真是在独木桥上成长,在战火中前进啊!

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们真TM的不容易!

好不容易进到会场内,我以为终于可以大展拳脚,那想到挤身接近展台都困难。满地传单简历,满处吆喝叫喊,放眼望去各色人等纷纷使出绝招前进。

一男生鄙视身边某联大学生,递简历时大声说:“我是北科的!”

联大败退。

另一男生马上站出来:“我是北航的!”

北科败退。

又一男生推开他说:“我是北大的!”

北航败退。

就在他得意洋洋傲视群雄时,身后有一声音响起:“我也北大的,研究生。”

众本科生皆败退……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报菜名》那相声完全可以改为《报校名》来娱乐大众。

再往前走看见很多女生挤在一展台前,她们的简历封皮上最醒目的不是毕业院校,不是专业水准,而是几乎5寸大的靓照,让我以为自己误入超级女生选拔赛现场。

两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

甲说:“你觉得有戏么?”

乙说:“悬,那几个二外的看着还行。那经理都对她们笑出皱纹了!”

甲叹气:“她们是弄得挺好看的。你知道一班XX么?她提前3月拉的双眼皮,看着就自然。XXX前两天才拉,明显假。还描眼线,哎哟。”

乙说:“所以她才照380一套的那种照片,掩饰一下呗!”

我惊愕地看着她们,心想就业问题果然拉动内需,整容市场和写真市场就这么被扩大了。

终于找到一个我还符合条件的单位,就在我想介绍一下自己优势的时候,一个大叔走了过来,递上一份简历给负责人。

“您看看我这个,我有相关工作经验!”他谄媚的说。

我上下左右的看都不觉得他是22岁左右的大好青年,于是打断他:“那个……叔叔,今天的招聘会不是面向毕业大学生么?您……”

“我也是毕业的大学生呀!看看,这是证书复印件!比你没早几年!”他一脸义正言辞。

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懂事,跟孩子辈的抢饭碗,还排队加塞理直气壮,笑笑说:“您不能这么说,还是早那么几年的。您领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我估计刚刚呱呱落地。你驰骋商场的时候,我正和泥拍画儿。您结婚洞房的时候,我刚戴上红领巾加入少先队。您壮志未酬和我相遇的时候,我刚正式成为祖国花朵打算为社会主义奉献终身。怎么着我还得管您叫叔叔呢,是不?”

他叹了口气:“没错,所以我上有老下有小急地没辙的时候,你还溜达着边玩边找工作呢!”

这下我没得说了,看看他一脸沧桑,那也是天涯沦落人啊!

“你在S公司做过助理?”负责人突然问。

“啊对对对。”大叔点头如捣蒜,“所以相应业务还是很熟悉的!您可以进一步考察!”

眼看人家对我没什么兴趣了,我顺势作出牺牲,要回了自己每份价值5.5元人民币的简历,在会场转悠了两圈就出去了。

那时候我就决定,条条大路通罗马,工作这事,看来要曲线自救!

(2)

其实找找家里关系,安排个工作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只是当时我高估了自己,所以压根没想走这条路。现在感觉到形势严峻,又不想凑合了事。于是我选择了出国留学。

最近这几年确实很流行留学,留学回来身价就高了,先不管你之后是海归海待,总之带了个海字,比土特产就金贵点。不过说实在的,出国留学不见得是多出息的事。家里有权的,孩子都当公务员了。家里有钱的,孩子都直接继承家族产业了。家里有权有钱的,孩子在我未知的想象不到的领域自由发展。家里没钱没权的,孩子都考研了,如果不争气点就去服务大众了。家里有点小钱小权的,不太缺孩子这份工资,又对未来有美好的设想,对未知的高级世界有憧憬的,就像我一样,飘洋过海了。

公平的愿望是美好的,现实的表现是残酷的。我们很幼稚,但我们明白事理。

后来我报了新东方,考了雅思,和同学吃了散伙饭,带上老爸老妈的血汗钱,收拾了大小行李箱,在鞋磕里装上黄连素和牛黄解毒丸,穿着羽绒服所有兜都塞的满满的,飞向了地球另一边。

那个时候我并不能看清未来,我想可能同代的我们都这样,从选文理科开始,一直到选专业留学,我觉得我没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是人生在掌握我,他蒙着脸向我招手,我就懵懂的跟去。因为看不清他的表情,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缘。

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陈杂。我迷过路,丢过包,最惨的时候每天吃三个面包却不想再伸手向家里要钱。上课不敢开口说话,下课急匆匆的打工,站在明媚的阳光下仰望蓝天,看着现代都市看着不同种族的人悠闲走过,觉得自己很茫然,很悲哀……

现在回想那时,我也不会抱怨遗憾,至少我没趴下,没去骗别人的钱,没待在华人的圈子里沉沦,没被学校赶出去,没丢脸。有些矫情,但这也是一种PRIDE。

也许长大就在一瞬之间。

之所以认识方茴,是因为欢欢。

欢欢是我女朋友,比我早一年到澳洲。其实留学生谈恋爱挺简单的,异国他乡好象就更需要人陪伴,所以爱情也顺理成章的速食,从认识到同居,我们总共花了28天的时间。

欢欢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我的生活随之丰富多彩了起来。那天我们和她几个朋友一起去钱柜唱歌,唱到半截的时候,又来了两个人。

“AIBA!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欢欢说。

“狗没拿伞!(日语,对不起的意思。)”那个叫AIBA的仿佛是日本人的女孩说,“塞车塞车!”

其实形容AIBA的这几个词当时我是拿不准的,因为她虽然头一句说的是很标准的日语,但后来的中国话也特别利索,还有,在她没张嘴之前,我还以为她是男孩呢!

AIBA个子很高也很瘦,穿了件大花T恤,工装裤,还带着顶歪歪的棒球帽,不仔细看绝对认为她是个俊俏的小男生。以至于后来我看到李宇春,顿时觉得特亲切。

“这就是你新找的那个啊?”AIBA坐到欢欢旁边打量着我说。

“对,这是AIBA和方茴,这是我DARLING,张楠。”欢欢笑着介绍。

这时我才注意到在AIBA身后进来的那个女孩。

第一眼看方茴的感觉,我说不清楚。

她长发披肩,耳朵上戴了一对大银环,不是漂亮的扎眼的女生,但仿佛又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天穿了件鲜红的长裙,裙摆很大,到脚踝,把她纤细的腰和完美的臀线尽显无遗。

“你好。”方茴冲我笑了笑,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有风情。

“HI!”我挥了挥手。

她们没再理我,上另一边点歌去了。

AIBA插播了几首日文歌,方茴坐在一旁,静静的听。

因为方茴装扮特殊,我又偷瞄了她几眼,她身材娇好,眉目妩媚,但不知道为什么,浑身却有一种禁欲的味道。

“嘿!看什么呢?”女生最敏感,欢欢很快发现了我的眼神有异。

“没。”我忙说。

“看上人家啦?”她掐了我一把。

“哪儿呀!”我搂过她说,“谁看上她了!有你我一生足以!”

当时我真谈不上看上方茴,就觉得这女孩骨子里透着一股和别人不一样的劲儿。

“切!看上我也不怕,你,没戏!”欢欢笑了笑,笑得很有内容,让我隐隐感到不寻常。

“人家喜欢女的,她和AIBA是一对儿。”

欢欢得意的看着我。

“啊?”我大叫一声。

方茴往我们这边瞥了一眼,我急忙别过了头。

就算我对她有点想法,在那一刻,也立马烟消云散了。

(3)

方茴的事,本来我以为这就是我留学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这在留学生中不算什么稀罕事,比她邪乎的有的是。有的出来的孩子岁数比我们小的很多,他们甚至不能分辩是非,不知道年轻既是资本也是危险,所以总会发生些不可思议的事。对于方茴,我听听也就过去了,估计以后也不会再有交集。女同这种东西,虽然我不特别排斥,但心里多少有点格硬。

那成想没过多久,我们居然住在了同一屋檐下。

起因是欢欢和我们的胖房东闹翻了。其实之前她们就一直互相看不顺眼,欢欢经常背地说她又老又蠢,丈夫是酒鬼加色鬼,儿子长得像名人——《哈里.波特》里的达利。而胖房东也经常用一种侦探特有的目光从上至下瞄着欢欢,向她不怎么象正派人的老公耳语几句。

就这样,由一袋垃圾,彻底引发了中澳大战。欢欢操着一口带四川味的英语和胖女人骂了个痛快,可是她虽然痛快了,那胖女人却使出了杀手锏,坚决的命令我们“GOOUT”,所以我们只好卷铺盖走人。

正在我们踌躇懊恼的时候,上帝发威了,他特仗义的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给我们开了一扇窗。恰巧AIBA和方茴的邻屋回国,我们月底就搬了过去,欢欢非常得意,说这叫天无绝人之路,让丫胖房东得不了逞。

而我就没有那么高兴,说实话我没觉得胖房东多可恶,她对我还挺好的,有时候欢欢的确太挑剔了,在人家屋檐下你就得低头嘛。而且现在这房子比我们原来的租金高了些,离我学校更远了。最重要的是,隔壁住着对蕾丝边,我还是有点障碍,生怕听见什么特别的声音,看见什么特别的场景。

好在,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AIBA很喜欢出去玩,打工也好几番,一般在家的时候少,出去的时候多,有时还趁方茴不在,带另一个女孩回来。让我大呼同性恋间也有第三者云云。

而方茴,很安静,甚至安静的让我产生隔壁没住人的错觉。她好像格外喜欢红色,总是穿着红色的外套,裙子,还有披风。偶尔碰见她,那鲜艳的颜色和她淡然的神情总形成一种独特的对比,就像用色块分割了空间,猛然让我恍惚一下。

慢慢的时间长了,我觉得和她们在一块还挺方便的。她们来澳洲的时间比我和欢欢都长,哪买菜便宜,假期去哪玩的,哪个餐厅打工给的多,她们都知道。尤其是AIBA,其实这人除了性向有点问题,哪儿都挺好,热心、爽快、还风趣。我和她是同一所学校的,所以早上经常一起上学。

有一次,我们坐车,检票的时候出了差错。她和我用的都是过期的颜色票,AIBA说,老外根本不怎么查,所以能省一澳是一澳,反正他们赚的都是侵略压榨我们先辈的,跟他们不用客气。结果没想到我们点背,让人给查出来了。

现在想想,那会我还是纯良少年,脸皮薄,在检票员的询问之下什么都说不出来了,用AIBA的话说,我当时就像初次偷腥的小寡妇,红着脸低着头玩命往后蹭,就差没揪起衣角抹眼泪了。

AIBA就不像我,她马上装出天真无邪的少女模样,双眼含泪的说:”I’msorry……WecomefromJapan……WejustleaveinAustrliatwomothes.Wecan’tspeakEnglishverywell.Wecan’tfindthestation.I’amverysorry……”然后她就一边鞠90度躬,一边操着她流利的日语“狗没拿伞”了,我则在她身边把嘴张成了O型。

那检票员显然被AIBA蒙晕了,他很热心的告诉了我们应下车的站台(我们估计比他知道的还清楚),也没让我们补票。AIBA挥着手“阿丽噶朵狗宰你妈死”(日语:谢谢)的和他道了别,我也很配合的鞠了鞠躬。

开出站台,我拍了她一下,笑着说:“你干吗说咱们是小日本啊!”

AIBA皱了皱眉说:“澳洲人对日本人都客气着呢,再说,丢脸也不能丢咱中国人的脸呀!”

“你丫不哈日么?”我说。

“你丫才哈日呢!”AIBA瞪了我一眼,“我呀,就是倒霉!人生是一出比莎士比亚还莎士比亚的悲剧!当年我是多直的女生啊,企盼能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嫁个男人养只狗,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结果好不容易喜欢个人,靠,她居然是日本人!更靠的是,她居然还是女生!我有什么办法,命运跟我开玩笑,我难道能说你哪来的回哪儿去吧,奶奶我不玩了!?”

“日本人?方茴是日本人?”我惊讶的问。

AIBA白了我一眼:“你们不是上次说过都是从北京来的吗!”

“哦对对对!那你……你说喜欢的人……是日本人。”我声音越来越小。

AIBA白了天一眼:“欢欢个小娘皮就胡说八道吧!她跟你说我和方茴是那什么对不对?”

我猛点头。

AIBA笑了笑说:“你以为方茴真是同性恋?”

我犹豫的点了点头,其实我觉得她什么恋都不是,看她的神情就压根没有恋谁的欲望。

“她不是同性恋,她是爱男人爱惨了的,和我住一块就是为了不给自己机会再去爱谁了。”

AIBA望着窗外叹了口气。

(4)

那天之后,方茴在我心里又重新定义了。

我对她很好奇。因为我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什么把自己置于这样一个无爱无欲的境界,按AIBA的说法大概是失恋,可失恋就至于如此么?要真这样那世界人口早控制住了!我也就不用大老远的来澳大利亚镀金了。然而其他的原因,我又猜不透。

晚上我问欢欢:“我要把你甩了,你会不会一气之下去找AIBA那样的?”

欢欢掐了我一把说:“哼!如果你把我甩了,我就卧薪尝胆,早晚找一又帅又有钱的男人,气死你!”

我抓住她的手说:“就不会觉得身心俱疲,宁可和女同性恋一起搞同,也不想再爱男人了?”

欢欢把手抽出来说,两眼一瞪说:“张楠,你要是有想法了直说,不用把我往同性恋那推!告诉你,我就是找个有残疾的男人,也不会找女人!”

我赶紧搂住她说:“我逗你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有多在乎我,唉,看来想让你为我守身是没戏啊,要是我那天出师未捷身先死,估计我尸骨未寒你就红杏出墙了!”

欢欢扭了扭,“咯咯”的笑着说:“要不我明天找AIBA去试试,看有没有为你成为同性恋的可能?”

我翻身压上她说:“别别别,您大小姐还是别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了,老老实实在咱‘成人’的世界里折腾吧!”

欢欢的确没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她上人外国人的世界搅和去了。

简单的说,就是她跟一老外跑了。

分手的时候,欢欢还显得挺难受的。她说她其实更爱我,但是来澳洲以后才发现,有很多事特现实。比如华人就是低人一等,她就得被胖房东那样的人欺负。她一个人能力有限,不可能改变整个华人世界,让同胞们挺胸抬头活出自尊,但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而什么能改变现状呢,那就是找个老外,融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这样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和胖房东吵架,而不害怕被轰走了。所以,作为一名华人为了能平等的在澳洲生活,她舍弃了和我的儿女私情,为中华之崛起而选择了一个她并不怎么爱的老外。

我沉痛哀悼了我们的爱情,并对欢欢的做法表示了深切的理解和支持,我也没办法不支持,我一个一穷二白的留学生拿什么让欢欢在澳洲立足?拿什么让她用四川味英语和澳洲人理论?

说归说,我还是懊恼了一阵,尤其晚上的时候,身边少了个人的感觉实在不很爽。

AIBA很同情我的际遇,所以虽然欢欢搬走了,我和她们还一样是朋友。不仅如此,我还多了与方茴接触的机会。

那天,是方茴主动找我的,在她一向平淡的脸上出现了少见的慌张,她敲开我的门,有些局促的说:“张楠,你……能过来看看么?”

我赶紧跟着她去了她们的房间,一进屋我就惊呆了,一股臭味冲门而出,整个地板被某种恶心的液体加少量固体侵占了。

她站在我旁边红着脸说:“我回来就这样了,好像是厕所的管道裂了,AIBA又不在,所以……你看怎么办?”

我一把拉住她,往外走了两步说:“你快别在这待了!上我那屋等着去!”

她挣开我的手,疑惑地看着我。

“啊,不好意思!”我赶紧手背后说,“我弄吧,你甭管了,快去快去!这屋没法待人!”

“那谢谢了。”

我以为方茴会有点感动什么的,没想到她又恢复了淡漠,扭头就走了。我琢磨着肯定是我刚才的一伸爪让她别扭了。

和租房中介联系了之后,我进行了短暂的抢救。那些澳产新鲜XX总不能让方茴收拾呀!当然,我估计她也不会收拾,但凡她有办法,绝不会来找我。

我趁机观察了下方茴的房间,想看看有没有她过去的蛛丝马迹,但一会我就放弃了。一是我实在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二是那味道实在不适合我继续搜索。

总算弄了个大概,我一刻都不想待的往外走,结果在马上走出门口的时候我滑了一下,顺手带翻了旁边一个小花瓶,一块小石头就转呀转的滚到了我脚下。

我捡起来看,那是某一年代北京小摊上随处可见的署名石,用金粉银粉在上面画上歪歪扭扭的名字,比如“贝贝”“帅帅”什么的,我曾经也有一个,早就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给我。”方茴大概听见了响声,走了进来。

“啊?”她的神色很严峻,很强烈的压迫感,让我发愣,

方茴没再说话,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一把抢过来了那块石头,就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我还没来得及洗手,那石头必然已经脏了,我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白皙的手染上了一些不洁净的东西,可是她却仿佛丝毫不在意,只是紧紧的攥着,呆呆地蹲在我身边,眼神飘忽。

“那个……脏……”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她颤了颤,好像回过了魂,“噌”的站了起来径直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挥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把它扔了出去。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感觉自己找到了要找的关于她的故事。

那块石头上有一个名字:陈寻。

(5)

后来吧,方茴就没再搭理我。

但是我对那件事的印象很深。像她那样的人,你放一干干净净的澳洲大海螺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抬眼。可是她竟然会不顾一切的抢块脏了的石头,而抢过来之后居然又给扔了,简直匪夷所思。光那个画着名字的破玩艺就足以让她情绪的失控了,可见陈寻对她而言很不一般。

本来方茴的神秘往事让我暂时缓解了失恋的痛苦,可是时间一长,我也就没什么兴趣八卦人家的生活了。转眼到了我生日,之前欢欢还兴致勃勃的说要送我限量手表,去酒店来个浪漫一夜,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人,落差产生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要猛烈。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蛋糕店,橱窗很漂亮,架子上摆满了各种花式蛋糕。我站在门口看了看,有一种樱桃芝士的,做得非常让人有食欲,是欢欢最喜欢的口味。但那会我们谁也舍不得花钱买,她说等我过生日时一定要买来尝尝。

里面胖胖的蛋糕师隔着玻璃冲我笑了笑,我咬了咬牙径直走进去,指指那个蛋糕说,我要这个。

和蛋糕师随便聊了聊,他知道是我的生日,便很慷慨的送了我蜡烛和并以促销价卖了我一小瓶桃子汽酒。然而,独自拎着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蛋糕走出来,我却发现自己更加可怜了。那个谁说过,寂寞面前,温馨只是种苍凉的掩饰。

在公寓楼道里我遇见了方茴,若是平时我肯定迎上去说说话,可我那天情绪实在低落,仅仅点了点头,于是方茴脸上的奇妙表情,便被我错过了。

“今天你生日?”她看着我手里的蛋糕和蜡烛问。

“嗯。”我一边掏钥匙一边说。

“8月29日?”她仿佛不相信似的。

“对。”我打开门,随口说:“进来坐坐?”

没想到方茴真的跟了进来,这倒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在还有蛋糕掩护,我拆开丝带说:“一……一起吃吧,我自己吃不了这么多。”

“樱桃芝士?”方茴看着蛋糕眼睛闪了闪。

“哈,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吧。”我笑着说。

“也有男生喜欢。”她拿出蜡烛说。

“嗯,我也喜欢。”我说,而她又用那种特别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那你还喜欢什么?”她笑着问。

她从未如此温柔待我,因此我也就来了精神。

“我是万金油,永远跟不上潮流,不会来事儿,喜欢的都特土。当年看圣斗士,人家都崇拜星矢,可我就觉得他是打不死的小强,结果我们班女生都不借我书看了。再说男孩都不喜欢吃甜的吧,可我就喜欢,还老老实实跟别人说……还有啊,现在特流行喝这种汽酒吧,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百事?”她挺认真的问。

“那多洋气啊!我告诉你,你可不许笑。”我摆了摆手神秘的说:“冰红茶,统一的。”

方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让我竟然有点不敢回望。

“今天我也流行一把,桃子味儿,来点么?”我摇摇手里的小酒瓶,遮挡自己的忐忑,方茴的眼睛随着淡粉色的玻璃晃来晃去,终于还是盯住了我,那种注视让我茫然,我不知道是自己做了什么还是怎样,总之今天的方茴对我有些……特别。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却垂下了头,轻轻的说:“好,给我一杯。”

我拿出两只马克杯把酒到了进去。其中一只是欢欢的,她没带走我也没丢掉,人原来对过去都有不可思议的执念。

方茴已经把蜡烛点燃,整个屋子被微微一点光晕笼着,浪漫而不真实。

“不好意思,偷吃了樱桃。”方茴指了指残缺以下快的蛋糕俏皮的笑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幻像。

我也捡起了一只樱桃扔进嘴里,努力几下吐了出来,樱桃梗漂亮的打了个结,是我舌头的杰作。

“如果能把樱桃梗打结,就说明很会接吻!”我不知所谓的说着,面对这样的方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说。

因为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可惜那只打了结的樱桃梗没能让我脱离尴尬,相反的,它起了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是好是坏的作用。

方茴平时略显苍白的脸颊泛起了微微粉色,两只眼睛雾蒙蒙的,她透过樱桃结,看着我,举起杯,嘴唇一张一翕的说:“生日快乐!”

桃子酒一饮而尽,或许甜香的东西最易蒸发,她的眼角滑出了一点眼泪。

继而她哭出声音。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

今夜的方茴,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可爱的小动作,每一次微笑,每一滴泪,都不是给我的。

我默默等她的肩膀停止颤抖,然后问她:“今天,也是陈寻的生日么?”

方茴抬起头,刚才存在的那副生动面孔已经消失不见,这才是在我面前真正的方茴。

奇怪的是,发现了这点之后,我有些难受。

“你相信么?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就算时间再久,躲的再远,也不管用。心里放不下,只一点点,就够了。”她握着欢欢的马克杯轻轻地说,“你们一天生日,8月29日,处女座……”

后来,在我和陈寻生日那天,方茴在我的澳洲小屋里缓缓的讲了很长的一个故事,长得我站在海这一头却看到了那一头,长得我和他们一起重新过了那年那月,长得TM跨越了足足十年时光,长的让我看见青春突然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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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依然忘不了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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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夕阳下的一碗醇酒。

那是苍穹下的一抹锋刃。

那是黑暗中的一声悲叹。

生于乱世,也亡于乱世,不禁慨叹你的惋惜。满心踌躇,誓杀金贼,威武的“八字军”。因为你的忠贞,你的恤民,铸造了一座不朽的英雄丰碑。

披上那鲜红的战袍,跨上那高大的战马,挺着钢槊,刺穿金人坚固的铁浮屠,斩杀一个个头领,令其闻风丧胆,气震山河。在你和韩世忠的率领下,军律严明,体恤民生,大败金军,十战十捷。

他们不知,虽“将在外不受君命”,但你的身体中流动的是忠贞的赤血,跳动的是一颗永不离叛的心。大战正酣时,腐败无力的朝廷却接受了屈辱的议和条件,向金称臣。却又有何用呢?你不甘,也许你也流过滚烫的泪。

又一年,又一年,无动于衷的宋朝终是抵抗不住金军铁骑的蹂躏,打开了坚固的都城城门。金军处处烧杀抢掠,又俘虏了钦宗和徽宗,这时的宋朝只不过是暴徒脚下的一团烂泥。但你却仍然充满信心,高唱:“收拾旧河山,朝天阙!”却也只是一个美好的幻影,摇摇欲坠的朝廷终是塌了,你成了那陪葬的牺牲品。小人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你。临行前,将士与百姓来为你送行:“岳将军,请喝下这一碗酒再上路吧!”你噙着热泪,将这碗甘醇的美酒一饮而尽,手起,瓷碗粉碎,等待你的忠诚的回归……

时光荏苒,往事已越千年。在全国各地的岳庙中,仍能看见你那豪迈的雄姿,仿佛又听见你“还我河山”的呐喊。岳飞,伟大的民族英雄将永远在世人的记忆中长存。岳飞,我依然忘不了你,忘不了你那被赤血点染的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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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忘不了的谎言作文

全文共 2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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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1

3岁那年,我被送到小镇上她的身边。

她一个人住在小小的老房子里,靠摆小烟摊为生。她穿着破旧的黑衣服,脸上皱纹很多,走路慢而细碎,我对这样的老太婆充满了好奇。最让我好奇的是她那双像粽子一样尖尖的小脚,竟比我的大不了多少。

她洗脚的时候,我看到那五只脚趾都朝内蜷成了一团,看不到脚丫。我歪着头问她,你的脚怎么和我不同呢?

她抚着我的头说:“奶奶小时候喜欢踩蚯蚓,就烂成这样了。”那双脚真丑啊,我可不想长成那样。于是我不再踩蚯蚓,不再踢小鸡,我走路的时候仔仔细细。有一次我不小心踩死了几只蚂蚁,吓哭了。她告诉我:“真心实意向蚂蚁说对不起,蚂蚁会原谅你的。”于是我向蚂蚁说了对不起,坦然轻松地和她回家了。

这是她给我的第一个谎言。这个谎言骗了我很多年。在那些年里,我养成了一颗善良的心,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的礼貌,以及做错了事就要勇于认错的勇气。

2

刚上幼儿园的我,当然不懂得她的贫苦。每一次她饿着肚子给我添满饭,我却把饭粒撒得满桌都是,并且趁她不注意时偷偷把饭倒进下水道,然后骗她说我吃完了。

有一天她突然问我:“丫丫,你想知道为什么天上会打雷吗?”我睁大了眼睛看着她,我最怕的就是打雷了,我当然想知道。她说:“因为雷公公时刻在天上看着呢,他最恨别人浪费粮食,只要他一发脾气就会打雷下雨,他昨天晚上还在梦里告诉我,如果再看到谁倒饭,就会把雷劈到那个人身上。”

我听得毛骨悚然,小小的心里满是恐惧。为了不被雷劈到,我每天都把饭碗扒得干干净净,掉在桌上的饭粒都重新捡到碗里。我慢慢长胖长壮实了,也很少生病了。

这个谎言又骗了我好几年,让我养成了艰苦朴素、绝不铺张浪费的好品质。

3

小学的时候,我同桌的小燕身上总有怪怪的气味,难闻死了,特别是出汗以后。

和她讲起,她连忙问我和小燕说了没有。我说还没有。她轻轻吁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然后一脸郑重地告诉我,“丫丫,千万不要当着小燕的面说她身上臭,也不能当着她的面捂鼻子啊,这种气味只要当面说出来或者捂鼻子就会被传染的,那么你也会和她一样臭了。还有,你要把小燕当成其他的同学一样,她的臭就会慢慢消失,你的鼻子也就没那么难受了。”

我听了她的话,对小燕热情起来。有时听到同学们说她臭,我就做个“嘘”的手势,然后把她告诉我的话神必兮兮转述给同学们。都是些不到10岁的孩子,和我一样被唬住了,从此再没有人嘲笑小燕,大家也都肯和小燕一起玩游戏了。小燕的学习成绩很快提了上来,性格也变得开朗大方。

这个小燕,成年后做了除腋臭的手术,成了我最好的闺中蜜友。因为对我的感激,每每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总是第一个伸出援手。

仍然是她的谎言,让我收获了朋友,养成了不取笑别人缺陷、乐于助人的优点。这使得我在如今这个人人为己的社会里,像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莲,清新脱俗,别样美丽。

4

初二的夏天,我开始懂得爱美了。

她给我买了裙子,但没有长丝袜。我知道她穷,有裙子给我穿她就已经很努力了。但那种白底红花的长筒丝袜,配在裙子下面别提有多好看,我一连数天的梦里全都是它。我很羡慕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她爸爸是当官的,可以给她买很多漂亮的长筒袜,女同学有些得意洋洋,经常在我们面前炫耀显摆。

有一天我们上完体育课,那位女同学满头大汗回到教室就把袜子脱了,一股汗臭扑鼻而来。她用两只指头拎着袜子,准备放回书包时停下来想了想,然后扬起来大声叫:“哎,谁要这袜子?还是新的呢,我懒得带回去洗了!”“给我吧。”我竟然脱口而出,说完脸就红到了脖子根。

晚上回家,她在我的书包里发现了,问我哪来的。我实话告诉了她。她摇了摇头说:“傻孩子,你差点酿大错了,别人穿过的衣服袜子是不能要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气,别人的体气在你身上你就会生病,穿得越久病越重。”

我沮丧地扔掉了那双袜子。她却突然弯下身子,从床底下的好几个破瓷碗下搜出几个零币,塞到我手里说:“旧袜子还给人家,明天你去买双新的。记住,要别人施舍的东西是会生病会慢慢死掉的,不管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

在她的恐吓下,我成长为一个有骨气的人,不受嗟来之食,不贪图小便宜。因此,我赢得了许多的尊敬与欣赏。

5

我上高中了,父母便结束了多年的打工生涯,把我接回了身边。

我成绩优异,性格又好,男生女生都喜欢我。我星期天上她那儿,很骄傲地告诉她这些。她先是夸我,然后说:“有件事我必须早点告诉你。你现在长大了,要注意不能和男同学有亲密接触,比如搂搂抱抱呀,比如亲嘴呀。”我问她如果那会怎么样,她一本正经地说:“那会怀孕的。你应该知道,如果这么小就怀孕,所有的人都会看不起你,那个男生也会抛弃你。”

我心虚地低下了头,她怎么像有千里眼一样呢?情窦初开的我,就在前一晚还和帅气的班长拉过手,心跳得小兔子似的,那种感觉很新鲜。那个年代,我们没学过很正规的生理知识,于是她的话吓坏了我。我再也不敢理那个班长了,每天把头埋在深深的书堆里不看他。日子渐长,他也不再找我了,我们的一点朦胧情愫淡了下来,精力都重新放到了学习上。

知道怎么样才能怀孕时,已是大学时的事了。笑过之后我顿然觉悟,庆幸自己被她蒙骗,我才在迷茫的青春期里懂得了一个女孩该有的自尊自爱。

6

从念大学到走上工作岗位的期间里,我很少有时间再去看她。父亲说她身体很不好,一直挂念着我。我给她打电话,她的耳朵已经很背了,需要我大声叫喊才听得见。她说不到两句话就开始咳嗽,吭吭哐哐像拉风箱一般,上气不接下气。问起来,她总说是老毛病了,没事。

她老了,而我长大了。我的心里有些酸。

终于有一天,借着出差的机会,我回到那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小镇。她听说我要来,早就把屋子拾掇得干干净净,坐在屋门口等我了。我给她带了很多治疗支气管炎和止咳的药,她接了过来,感动得老泪纵横。她抱着那些瓶瓶罐罐说:“我孙女对我可真好,这把老骨头死了也值了。”

说完这句话她又开始咳嗽,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我扶着她到洗手间吐痰,却赫然看到里面有丝丝的红色。我大惊,还没开口问,她就一边冲水一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指着茶几上的一盘草莓说:“这人年纪越大越贪吃,刚才咽得急,草莓都呛鼻子里去了,咳出来现在舒服多了。”我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叮嘱她以后慢一些吃。坐了一会儿,有朋友打电话约我去喝咖啡,我匆匆向她告辞了。

只是我永远也没有想到,真的没有想到,她这么老了还能骗到自以为成熟的我。那是她一生里给我的最后一句谎言,她已经到了癌症晚期,一直咳血,所以她才故意摆了一盘红色的草莓。如果我像她爱我一样地爱她,用心去观察她,就应该想到她不是贪吃的人,也该想到长年累月的咳喘怎么会没事呢。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啊,她养育了我13年,我却只陪了她半小时……

跪在她的坟前我泪流满面。我小的时候她总是对我说,不要哭,眼泪多的人眼睛会长得像金鱼一样,所以我一直很坚强,遇到挫折从不轻易掉眼泪。可是这一次我无法听她的了,我所有的坚强都在失去她的悲痛中分崩离析,因为没有她也就没有我的今天。这样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的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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