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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唱响鹤城”齐齐哈尔市城市主题原创歌曲征集启事(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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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武义县基层委员会“武义民盟30年”主题征文启事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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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展示武义民盟组织30年来的发展历程,动员和引导广大盟员继承先辈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履职能力,加快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民盟武义县基层委员会决定开展“武义民盟30年”主题征文活动,征文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1月5日止。

今年是武义民盟组织成立30周年。追忆往昔,厚重的历史承载着责任与使命;展望未来,崭新的起点昭示着希望与奋斗。此次征文作品体裁以随笔、散文为主,字数不限。可以是一次经历,一件小事,也可以是一份感动,一次鼓舞,不论文学水平,只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都是极其珍贵的。文章要写明作者真实姓名,并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征文内容:1.盟总支委、盟县委及各支部筹建过程中的事件回忆;2.历年来重大纪念活动、重大成就背后鲜为人知的细节;3.盟员在岗位建功、建言献策方面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对社会有重大贡献或德高望重盟员的追记; 4.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监督员职务过程中,有提案、发言受到领导重视、批示或接见的细节回忆; 5.盟员入盟时的机缘及入盟后的所见所闻对自己的人生影响与思想变化; 6.其他契合活动主题的内容。

广大盟员以及社会关心、支持武义民盟发展的人士均可参加。 征文可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至923267544@qq.com,并注明“武义民盟30年”征文;或寄送至“盟员之家”( 邮寄地址:武义县熟溪南路4号红十字会一楼“盟员之家”; 收件人:施燕;邮编:321200)。 本次征文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民盟武义县基层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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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关于“我与广场舞”图片征集启事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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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安庆市广播电视台

二、征集范围

征集图片,内容必须和2015安庆碧桂园杯第二届全市广场舞大赛有关。

三、征集时间

7月4日--8月10日

四、征集要求

1、可以是一张或一组照片,要求画面清晰、真实感人;

2、请投稿人为征集图片做10字左右的标题,并署名(可以是网名);可以撰写文字说明;

3、请投稿人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投稿方式

1、投稿发送至邮箱840739137@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标明“我与广场舞”;

2、图片请在附件中发送;

3、图片标题、署名、文字说明及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请以word文件在附件中发送。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300元。

8月15日在2015安庆碧桂园杯第二届全市广场舞大赛决赛现场进行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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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五水共治、婺水流芳”主题诗歌、摄影大赛启事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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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境内有沙畈、金兰、安地、莘畈和九峰5座中型库,11条省、市、县级河溪。其中,省一级水源保护区沙金兰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是金华人的“大水缸”,为100万金华市民的饮用水源;古老而美丽的婺江穿城而过,被一代词人李清照描述为“水通南国三千里,气压江城十四州”。

仙山秀水是婺城天然而独特的宝贵资源,也是金华作为全国十大宜居城市的重要依据。在全省“五水共治”行动全面铺开之际,婺城区委区政府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号召,按照“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铁腕治水”要求,全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初战沙金兰、再战龙须沟、决战长湖”,婺城治水步步为营,硕果累累。为了推动婺城“五水共治”工作深入开展,歌颂婺城人民治水的成果,展示婺城的山水美景,特举办婺城区“五水共治、婺水流芳”主题诗歌摄影大赛,借助诗歌与摄影的表现力,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婺城“五水共治”的成就。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宣传部

金华市婺城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华市婺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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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城市交通治堵宣传”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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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治堵宣传,展示三年来治堵工作成效,营造治堵宣传新声势,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改观——满意”为主题的“城市交通治堵宣传月”摄影展览征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上虞区治堵办 上虞日报社

承办:上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上虞区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主题

围绕“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工作总目标,突出宣传治堵工作开展三年来,我区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路网和停车设施建设、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科技治堵方面取得的成效,用视觉艺术展示治堵带来的丰硕成果。

三、征稿时间

2015年10月30日—11月2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征稿对象

全区摄影爱好者、摄影工作者。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用数码相机在本区范围内拍摄,黑白、彩色均可。

2、参赛者一律提供7寸纸质照片,不得装裱。作者须自行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参赛作品要求是2013年后拍的作品,在以往各类摄影展(赛)中入选、获奖的,如符合本次活动主题的作品也可参赛。

4、参赛作品须注重内容的真实性,照片仅可做长画幅接片、反差、亮度、饱和度、裁剪等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多底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大幅度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5、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和版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

6、每幅作品请在照片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

7、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来稿一律不退。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主办方对获奖入选作品拥有非商业性的出版、印刷、展览等同作者共享的使用权,且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六、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请邮寄或直接送达上虞区舜江东路299号美达摄影。

联系人:朱列锋 电话:13588529988

七、作品评选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主办方邀请摄影专家进行评选。

八、获奖入选作品数量及奖励

1、一等奖作品1幅 奖金3000元

2、二等奖作品2幅 奖金各2000元

3、三等奖作品3幅 奖金各1000元

4、优秀奖作品50幅 奖金各100元

5、评委推荐奖若干名 奖金各500元

6、同一作者获优秀奖的作品数量不限,获一等、二等、三等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获奖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上虞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上虞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上虞日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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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城市印象”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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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城市景观美轮美奂,城市生活丰富多彩。为展示楚雄州各县市美丽的城市景观和各族人民多姿多彩的城市生活,楚雄州摄影家协会将在2017年元旦举办 “城市印象摄影展。现面向州摄影家协会会员和全州广大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主办单位:楚雄州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以“城市印象”为主题,展示楚雄州各县市美丽的城市景观和反映城市美好生活的摄影艺术作品。

三、投稿注意事项:

1.参展作品须为在楚雄州境内拍摄的原创作品。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入选资格。所有参展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展者自行承担。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 作品规格:本次投稿只接收电子文件,文件要求为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小于3MB,文件名以 “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手机号”格式保存。

3.彩色、黑白;单幅、组照不限,每位作者投稿不得多于5幅(一组组照计一幅)。

4. 所有参展作品均颁发入选证书和支付稿费,

5. 主办方有权使用入选作品出版画册、展览宣传,稿酬另行支付。

四、征稿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2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五、投稿地址:

楚雄市区内请投:1411363359@qq.com,联系人:马先生,电话:13508782877

其余九县请投:1844036543@qq.com,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878-3375267

楚雄州摄影家协会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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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中国旅游服务与创新优秀案例征集”启事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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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作为服务业的龙头产业正成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在人才、资本和技术新型变革要素的驱动下,旅游成为创业创新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呈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蓬勃景象。为促进提升旅游业服务水平,提高旅游创新能力、发挥创新优势,挖掘旅游发展潜力和活力,培育新业态,发展新模式,构筑新动能。人民网现面向全国旅游行业征集“旅游服务”和“旅游创新”优秀案例,各有关单位可自行在人民网旅游频道下载申报表并填报。

一、活动主办单位

人民网

二、案例征集范围及标准

各地对旅游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服务与创新案例,都属于本次案例征集活动范围。征集案例体现真实性、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要求。

三、案例体例要求

1、请清晰描述申报奖项的依据,包括简介、图片、数据等。

2、方案以电子版word格式提交,如有视频时长须在3分钟以内。

四、案例提交办法

案例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截止。

网上提交:参与单位请将案例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ravel@people.cn。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电子扫描件请同时提交。

五、案例评审程序

1、奖项设置:活动组委会将最终评选出中国旅游服务贡献奖10个,中国旅游创新奖10个。

2、专家评选:案例汇集完毕后,将由主办单位邀请来自旅游业界的专家评审团对案例进行集中评审。

3、公示名单:评选结束后,入选单位在人民网征集活动专题页面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入选的,撤销其入选资格。

4、颁发证书:主办单位将颁发证书。

六、2015人民旅游盛典暨颁奖仪式

主办单位邀请获奖单位代表、行业精英、专家学者、主管部门代表以及媒体同仁等参加2015人民旅游盛典暨颁奖仪式。

七、其它

“2015中国旅游服务与创新案例征集”启事已刊登于人民网旅游频道,请查看。未尽事宜,请咨询。

八、联系方式

人民网:张希 崔璐 (010-65368440、010-65363947)

传真:(010-65368380)

人民网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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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不文明行为”征集启事

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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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倡树文明新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迎奥办奥营造文明有礼的社会氛围,市文明办将围绕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等重点领域在全市广泛开展“不文明行为征集治理活动。

文明进步,关乎你我。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将您认为有损市容、影响恶劣、亟须改变的不文明行为以及治理“好点子”发至市文明办邮箱,市文明办将广纳民智民意,准确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对策措施,组织社会评议,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与广大市民携手共建文明美好家园。

市文明办邮箱:zjkccgz@163.com,征集截止日期:2016年3月10日。

张家口市文明办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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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征集“追寻唐闸记忆”老物件的启事

全文共 1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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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张謇在唐闸创建大生纱厂、开启“实业救国”梦想征程的第120周年,也是实施唐闸镇保护利用工程、打造“中国近代工业遗存第一镇”的重要一年。为传承唐闸文化遗产,留住记录唐闸发展历程、百姓生活变迁的历史记忆,唐闸镇保护利用办公室从即日起开展“追寻唐闸记忆”老物件征集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踊跃提供。

一、征集内容

与唐闸历史有关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各个时期的老物件,包括老照片、影像资料、书籍、日记本、家谱、证照、牌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建筑部件等等,皆在征集之列。

(一)老照片

1、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唐闸经济社会状况及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工程建设的照片。

2、在唐闸出生或生活、工作过的知名人物、劳动模范、体育健将等人的工作生活或者游览照片。

3、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唐闸纪实性老照片,包括工业生产、民俗风情、民间工艺,不同时期旧街貌、旧民居、老字号商店、旧厂房、旧车间、旧生产场面的照片。

4、各个时期的个人家庭照、结婚照、满月照、生活照、工作照、单位照、活动照、集体照、风景照等老照片;反映单位不同历史时期风貌的各类照片。

5、其它有收藏价值的老照片。

(二)老物件

1、反映在唐闸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以及历史沿革、重要活动、重大工程、风土人情的报纸、老影像资料、书籍、日记本、证照、牌匾、家谱等各类老物件。

2、生活用品。反映唐闸民俗风情、民间工艺、生活变迁的生活用品、建筑部件等,或者知名人物、劳动模范、体育健将、普通工人的用品用具等。

3、生产工具。在生产中使用过的机器、加工用具、纺车、厂服、帽子、围巾、手套、鞋子、饭票、钢笔、奖状、工资条、流动红旗、纪念品等工业生产用品。

二、征集时间

2015年3月1日起。

三、征集方式

1、老照片可直接邮寄或送至唐闸保护利用办公室,也可用相机翻拍成电子版,底片可扫描后,发至邮箱617265609@qq.com(建议: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格式文件不低于7M)。

2、对易于运送的老物件,可直接送至唐闸保护利用办公室办公室或邮寄到唐闸河东南路33号唐闸保护利用办公室收(运费由主办方付);不易运送的,可电话联系后,由主办方派人上门去取。

四、相关事项

1、老物件报送时,须附上文字说明,简要介绍年代、内容,并注明收藏者的姓名、联系电话。

2、老物件分自愿捐赠和授权展览两类。凡自愿捐赠的老物件,由主办方统一收藏并颁发捐赠证书;凡授权展览的老物件,由专业人士鉴定,确定有价值的进行登记入档,后根据活动需要上门征集展览,展览结束后,原物完整奉还。

3、捐赠物品所有权归唐闸保护利用办公室,今后由办公室统一使用、发布、处置。

4、各单位和个人报送的老物件须应确无权属纠纷,无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

5、唐闸保护利用办公室将编辑出版唐闸老物件画册。对入选画册的老物件提供者,均有纪念品相赠。

6、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让我们一起行动,用文化点亮唐闸,用历史见证辉煌。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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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申报项目征集启事

全文共 2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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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贯彻全国电影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要求和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推动电影事业繁荣发展,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共同发起实施了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现在我省范围内广泛征集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申报项目

一、活动宗旨

电影剧本孵化计划是进一步提升电影创作质量、加强编剧队伍建设、推进电影精品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落实“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要求,大力扶持电影编剧创作出更多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富有时代气息,唱响中国梦,提振“精气神”,传递正能量的电影作品。

二、孵化方式

电影剧本孵化计划采取项目制方式,面向电影企业征集未拍摄的优秀电影项目。对入选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的项目,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每年根据项目发展实际和论证评估情况,分阶段给予创作扶持。我省积极推动重点项目投入拍摄。

三、选题方向

申报项目题材不限,重点扶持选题范围如下:

1.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反映中国人民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弘扬中华民族崇德向善、匡正扬善、诚信孝亲、勤劳节俭等传统美德,讲好中国故事,彰显中国精神。

2.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道德模范和平民英雄,刻画敢为人先、勇于进取、创新发展、坚守良知、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等各行各业普通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普通人物,讴歌人间真情,歌颂奉献精神。

3.艺术地再现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反映中华民族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斗争历史,讴歌中华儿女不屈不挠、英勇抗争的爱国主义精神。

4.反映我国各民族多姿多彩的社会生活、历史传统、地域文化,讴歌各族人民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的思想和精神。

四、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限定为企业。转企改制的国有电影企业和民营影视制作公司均可申报,要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影从业资质、财务制度健全、纳税信用良好、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无不良记录。

电影企业应拥有申报项目的版权。如孵化项目委托个人创作者编写大纲或剧本,电影企业和创作者双方依法依规签

订合作协议,厘清版权归属、权利义务。

五、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填写选题创意简介、深入生活计划和《电影剧本孵化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并于11月5日前报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联系人:刘开云,联系电话:82218501,电子邮箱:wy2217342@126.com。

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对征集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6个推荐项目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并对获资助项目跟踪监督和联络管理。

六、评估与资助

中宣部文艺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和电影剧本中心聘请业内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分阶段进行项目审读、评估。

(一)资助项目立项

1.项目评审组对各省(区、市)提交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选出不多于100个资助项目立项,报请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2.公示结束后,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发布立项资助项目名录,与获得立项资助项目的电影企业签订《电影剧本孵化计划项目资助协议书》(以下简称“资助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电影剧本中心按资助协议书拨付深入生活扶持资金(5万元/项目),主要用于编剧深入生活,搜集创作素材,创作故事大纲。电影企业按照协议书约定,落实编剧深入生活计划,推进项目创作。

(二)剧本创作扶持

1.资助项目立项后3个月内项目企业以书面形式将编剧深入生活简况(1000字左右)、剧本故事大纲(3000字以上,一式五份)汇总至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影剧本孵化办公室邮箱。联系人:田宝锋、肖海花,联系电话:010-86096997、86096923,电子邮箱:dianyingjubenfuhua@163.com,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100866)。

2.项目评审组对故事大纲进行评估,从中选出60个项目,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向企业拨付剧本创作扶持资金(5万元/项目),主要用于编剧进行剧本创作。

(三)剧本修改扶持

1.项目故事大纲获得资助3个月内,项目企业向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提交完整剧本(一式五份),剧本电子版发至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邮箱。

2.项目评审组对剧本进行审读评估,依据综合评价,筛选出相对成熟、可投入拍摄的剧本,给予拍摄前剧本修改扶持。

3.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按照有关要求,对资助项目成果进行检查、评定、验收,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出具结项验收报告。

4.资助项目剧本发表、出版和拍摄完成片,均要在适当位置标注“电影剧本孵化计划资助项目”;未能投拍的,电影剧本中心享有优先有偿代理权,及资助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权利。

七、项目管理

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实施及专项资金使用接受国家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获资助的企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并承担相关责任。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完整保留与资助项目有关的会计资料。获资助的企业,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协议书约定等情况,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有权暂停拨款、取消申报资格、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和追回已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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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我的地球科学梦”科普故事征集活动启事

全文共 1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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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是人类共同的母亲、也是唯一赖以生存的家园,她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提供了最基础的资源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疯狂地开发和索取地球有限的资源、肆无忌惮地破坏生态环境,促使地球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和资源枯竭。如何保护地球,如何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地球资源,已成为人类越来越关注的话题。为实现这一目标,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地探索和认识地球、不断研究和拓展地球科学,创造了许多领先于世界的科学技术和科技成果。为大力普及地球科学与国土资源科技,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资源节约意识和科学素养,国土资源部于第46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以“珍惜地球资源 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为主题,面向全社会举办“我的地球科学梦”科普故事征集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希望社会公众、特别是各高校相关专业的广大师生及国土资源科研院所的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全方位展示我国在科研方面的先进技术和最新成果。

一、活动概况

(一) 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社会征集、网上选登作品。2015年3月31日至8月31日(以收到日期为准),4月15日起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选登。

第二阶段: 评选。20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三阶段: 网上公布、颁奖。2016年4月22日公布并颁奖。

(二) 奖项设置

活动将特邀地球与国土资源、及科普教育领域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奖项设置:

1. 一等奖5名,获奖杯、证书及3000元奖金。

2. 二等奖10名,获奖杯、证书及1500元奖金。

3. 三等奖15名,获奖杯、证书及800元奖金。

4. 优秀奖50名,获证书及价值300元的奖品。

获奖作品将有机会通过国土资源社会科普教育活动、科普刊物、青少年杂志,以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在社会广泛传播。

(三) 评选结果查询

活动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4月22日,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www.mlr.gov.cn)进行公布。

二、活动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承办单位:国土资源部宣教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大学生地学科普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三、投稿规则

(一) 投稿人要求

1. 本次活动面向所有关注地球科学与国土资源科技领域的个人或机构。

2. 投稿人必须是投稿作品的原创作者,保证拥有该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该作品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

3. 投稿人必须正确、完整、如实填写《“我的地球科学梦”科普故事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详见附件)中规定的内容,以便评选和颁奖时联系。

(二) 投稿作品要求

1. 投稿作品应围绕地球科学与国土资源科技领域,以“珍惜地球资源 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为主题进行创作,作品内容可以是科普知识或日常生活常识,可以是相关科学技术或科研成果的介绍,也可以是从事科研的亲身经历等。

2. 投稿作品应做到内容有趣、通俗易懂、表述准确、逻辑清晰。

3. 投稿作品文体形式不限,故事、科幻小说、记叙文、散文、报告文学和剧本等皆可投稿。

4. 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可以是新创作的,也可以是投稿人近两年在网络、报纸或期刊杂志发表过的优秀作品(此类情况请在填表时特别注明)。

5. 投稿作品文件应为word格式。

(二) 投稿方式

本次活动仅限网络投稿,投稿人请将投稿作品及《“我的地球科学梦”科普故事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以附件形式一同发送至活动专用邮箱:wddqkxm@126.com。

四、相关声明

1. 活动属社会公益宣传,重在公众参与,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2. 主办方有权利用获奖作品进行公益事业宣传,并不再支付稿酬,如在科普活动中宣讲、科普杂志刊发、出版科普图书、改编成视频节目等。

3. 参与活动的所有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则。

4. 主办方拥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与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将由主办方进一步完善规则或进行解释。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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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乡音、乡愁、乡情”主题有奖征文启事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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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第十七届“华创会”暨天门首届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恳谈会在我市的召开,即日起面向海内外隆重征稿。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第十七届“华创会”暨天门首届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恳谈会组委会。

支持媒体:天门日报、天门网、天门发布。

二、征文对象

本次征文面向海内外广泛征集。

三、征文时间

2017年4月10日至6月10日。

四、征文主题

征文主题:“乡音乡愁、乡情”主题。

五、征文要求1.征文体裁不限,字数1000字左右。

2.征文须为本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主题鲜明,文风朴实。

3.来稿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地址和电子邮箱等详细信息。

4.请作者自留文章底稿,不退稿。

5.征文组织方有权对选登作品做相应的修改。

六、作品使用

主办方将在《天门日报》、《天门网》、《天门发布》等媒体择优刊登来稿作品。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二名:每名奖金800元;三等奖五名:每名奖金500元。八、投稿方式1.邮件方式

邮箱地址:670109339@qq.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华侨大会主题征文”字样)。

2.信件方式

联系地址:天门市鸿渐路173号天门日报社广告部

邮政编码:431700(请于信封处注明“华侨大会主题征文”字样)

咨询电话:0728-5224499

第十七届“华创会”暨天门首届

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恳谈会组委会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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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新“两学一做”主题征文启事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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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按照税务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的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税务报社联合开展“两学一做”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

二、文章体裁

理论研讨文章,认识体会文章,典型事迹文章。

三、征文对象

税务系统党员干部。

四、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

五、征文要求

1.主题突出、观点明确、思路清晰、内容真实,文笔流畅、文风朴实,紧密联系实际,突出税务特色。

2.所投稿件必须为原创,杜绝抄袭,不得报送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一般性文稿。

3.文章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4.来稿请注明“两学一做主题征文”字样,并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lxyz@ctaxnews.com.cn。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六、表彰奖励

1.在《中国税务报》、税务党建网开设“两学一做”征文专栏,在征文期间择优刊登。从见报文章中评选出获奖稿件。

2.本次征文活动设立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主办方将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3.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税务报》、税务党建网上公布,并将优秀作品汇编成集。

联系人:总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黎成(电话:010-63417494)

中国税务报社 崔卫(电话:010-61930128)

国家税务总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税务报社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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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文朝荣杯”廉政主题征文启事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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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传递反腐正能量,讲述廉洁好故事,贵州省毕节市纪委、贵州省毕节市委宣传部、贵州日报社联合举办第二届“文朝荣杯”廉政主题全国征文活动。

一、征文要求

讴歌新时期党员干部勤廉事迹,抨击不正之风,鞭挞腐败,体裁为小小说、散文、随笔等,字数限2000字内。文稿要求原创,主题鲜明,立意新颖,文笔优美,故事生动。来稿只收电子文档。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止。来稿择优在《贵州日报》等媒体刊载。

三、征文评选

本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10篇、优秀奖20篇,邀请国内知名作家、资深编辑等组成评委会,对来稿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贵州日报》等媒体发布,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稿酬。

活动组委会对入选作品拥有宣传出版、网上公布及改编权。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有关版权和创作各项规定。

四、投稿方式

来稿请传至邮箱:574260240@qq.com;联系电话:0851-86625043;联系人:陆青剑。文件名请注明“第二届文朝荣杯廉政主题全国征文”字样。

第二届“文朝荣杯”廉政主题全国征文活动组委会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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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习李保国争做‘新愚公’》主题征文启事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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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向李保国同志学习,按照市委要求,现组织开展“学习李保国 争做‘新愚公’”主题征文

1、征文主题:学习李保国 争做“新愚公”。

2、征文时间:2016年7月5日至7月31日。

3、征文内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围绕李保国精神的实质内涵,以先进典型为镜,展开主题创作,致敬“太行新愚公”,表达对李保国的沉痛悼念之情,大力弘扬李保国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保持纯正质朴的百姓情怀,弘扬扎实苦干的优良作风。

4、成果运用:征文活动期间,在《廊坊日报》开辟“太行新愚公”栏目,刊发优秀稿件。

5、表彰奖励:征文活动结束后,组织专家对应征稿件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评出组织工作奖若干名。

6、征文要求。征文体裁不限,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主题鲜明、说理充分,字数控制在1-2千字左右,理论文章及调研报告可控制在3000字左右。作品内容必须为原创作品,真实可信,严禁虚构、抄袭,避免一稿多投。应征稿件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3份,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7月31日前,可随时采取直接报送、邮寄等方式报市委宣传部研究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lfxcbyjs@163.com。

联系电话:0316-2339575。

邮寄地址:廊坊市广阳道300号实验中学行政北楼5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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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邢台市“十大金名片”征集启事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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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名片”是城市形象、城市品位和城市价值的综合体现,塑造“城市名片”是增强城市凝聚力、激发城市创造力、扩大城市影响力和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强邢台市对外宣传工作,全面提升邢台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我市将开展邢台市“十大金名片”征集评选活动,现向社会征集候选“十大金名片”。

一、征集内容

邢台市“十大金名片”候选名片。

二、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

三、征集要求

征集评选活动以最能代表邢台地域特色、社会经济、产业发展、历史文化、民俗民情、节庆旅游等领域的城市地标、特色农产品、产业企业、人物人文、景观景点为城市名片征集对象。推荐候选“金名片”应遵循以下评选原则:

(1)知名度。必须公众认可,在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代表性。必须有代表性,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3)独特性。必须有鲜明的个性和地域特征。

(4)时代感。能够代表城市的发展方向,与城市未来发展和定位息息相关。

(5)关联度。应与群众生活有较紧密的关联度,影响或折射民生的发展变迁。

(6)美誉度。要有好形象、好口碑,代表着城市的正能量。

(7)长期性。城市名片一旦评出,就是城市的重要象征,要在相当时间内保持稳定,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四、征集方式

广大市民群众可通过信函、网站、微博微信、“掌上邢台”客户端广泛参与征集活动,具体参与方式如下:

1、信函征集。参与者可以信函形式推荐,邮寄至邢台日报总编室(邢台市桥东区新华南路130号)。

2、网站征集。参与者可登陆邢台网“十大金名片”评选活动专题页面,通过网页在线推荐提交推荐表。

3、微博微信征集。参与者可通过关注“邢台发布”新浪微博、“邢台发布”微信公众号、“邢台日报”微信公众号,通过微博私信留言、微信活动专区推荐候选“金名片”。

4、客户端征集。参与者可通过下载安装“掌上邢台”移动客户端,进入活动专区进行推荐。

征集评选结果将在邢台日报、牛城晚报、邢台电视台、邢台网、邢台新闻网、“邢台发布”官方微博微信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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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华侨华人“中山文学奖”文学作品征集启事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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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海外及台港澳同胞的情感交流,更好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增强海外华侨华人对母语文化的认同,促进华文文学事业繁荣和发展,藉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之际,特举办华侨华人“中山文学奖”(原“中山杯”华侨华人文学奖)。

一、举办单位:中国海外交流协会主办;暨南大学、中山市委宣传部、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承办;中山日报报业集团协办。

二、作品要求:海外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于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期间正式出版的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新诗集、散文集(含同时段发表在国内外重要文学刊物的长篇小说)均可参评。

三、奖项设置:本文学奖设大奖1项,奖人民币30万元(税后,下同);优秀作品奖4项,各奖人民币6万元;入围作品奖5项,各奖人民币2万元;为鼓励好作品参评,另设“伯乐奖”3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四、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五、征集方式:采取出版社、杂志社、文学社团、评论界、媒体以及他人推荐(需作者本人同意)或作者自荐的方式,将样书(样刊)9本连同作者简介、通联方式以及推荐人资料等寄送至中国广东省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615室罗 筱,邮编:528400;手机:(0086)18826027003;电话(传真):(0086)0760—88887411;邮箱:zswycbk@163.com。

华侨华人 “中山文学奖”组委会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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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我为协同发展献良策”活动征集启事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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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中心组学习会、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专题研讨班精神,推进“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的扎实开展,动员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共商衡水跨越发展之策,共谋衡水跨越发展之计,共探衡水跨越发展之路,为市委制定整改方案、制定战略决策、精准制定“十三五”规划提供依据,促进全市协同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现开展“我为协同发展献良策征集活动。

一、内容要求

重点征集三个方面内容:

(一)对精准制定“十三五”规划的意见建议。以“十三五”规划编制为着力点,围绕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布局及高端化发展、项目建设、生态振兴、农业强市等事关发展和改革的全局性问题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二)对精准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意见建议。以对接融入京津冀为着力点,围绕我市一枢纽四基地定位,在进一步加强与京津各类经济体的对接与合作,创新利益共享机制,积极融入同步发展等方面提出新见解。

(三)对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建议。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着力点,围绕我市“跨越发展、绿色崛起”战略目标,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止。

三、提交方式

可以以书面或电子版方式报送,应征稿件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个人资料。(1)书面形式应征稿件请报市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征集组(衡水市发改委311房间)。寄信方式:寄至市大讨论办公室意见征集组,地址: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政编码:053000。(2)电子邮件:发至征集活动办公室邮箱:wwfzxlc@163.com。(3)公开电话:0318-2185609。

四、奖励方式

征集活动结束后,我们将由专人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召集相关方面专家进行评审,对征集到的优秀意见建议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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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首届“墨璃杯”新春主题诗词征文启事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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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激发人间真情,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承继我国优秀文化传统,关注并反思春节,学会敬老孝亲,尊重他人,全面提高青年一代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传统文化素养,本社与河南、湖北两省多家高校、媒体联合举办首届“墨璃杯”新春主题诗词征文活动。

诗是灵魂的吟唱,春是四季的歌吟,春节是传统的精华,让我们以青春的名义,携这个以季节命名的节日,走进诗歌的铃音里,为我们奏响青春的心曲!

为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激发人间真情,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承继我国优秀文化传统,关注并反思春节,学会敬老孝亲,尊重他人,全面提高青年一代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传统文化素养,本社与河南、湖北两省多家高校、媒体联合举办首届“墨璃杯”新春主题诗词征文活动。

一、时间安排

1、征文:2016年1月1日—4月1日

2、评选:2016年4月—5月

3、颁奖:2016年5月中旬前后

二、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为河南、湖北两省的文学爱好者。投稿文友请加入河南国文社活动交流群,群号码:522201672。

2、体裁以新体诗歌、古典诗词为宜,以“新春”为题材,可以是新年时对家乡的思念,可以是亲朋好友相聚时的感慨......尽情放飞新年中的畅想把!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古体诗词限两首以内,新体诗歌不超过两首,每首限30行以内。

3、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所有参赛作品文责自负,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

三、参赛方式

本次征文采取网上投稿形式。

四、奖励办法

1、组委会会拟选择国内著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委组,经初审、中审、终审三个阶段,层层把关,选出优秀作品进行评奖,确保评奖过程的公正、合理、严格、公平。

2、古典诗词与现代诗歌拟分开来设奖,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颁发优质奖品与荣誉证书(省级)。

3、参赛稿件凡达到发表要求的,我社举荐在国文社下辖刊物及合作杂志上免费发表。

五、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国文社河南分社

协办单位:元诗歌基金、青年访谈网、湖北高校文学联合会、郑州高校文学联合会、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河南城建学院、郑州财经学院

国文社河南分社

首届“墨璃杯”新春主题诗词征文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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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关于“舜帝陵碑林”楹联征集活动的启事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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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炎黄华胄,薪火传承。今年9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将在宁远县九嶷山舜帝陵隆重举行公祭舜帝大典。届时,位于舜帝陵东侧的舜帝陵碑林也将举行竣工仪式。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和提升舜帝陵碑林的文化内涵,更好地推介宁远县的旅游资源,提升宁远旅游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中共宁远县委、宁远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舜帝陵碑林”楹联征集活动,向全国楹联爱好者征集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应征作品需围绕歌颂舜帝“德孝为先、泽被四方”的丰功伟绩,以舜帝、舜帝陵、舜帝陵碑林、舜文化、九嶷山为题材进行创作。

2、应征作品要求主题思想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语言清新流畅,寓意丰富深刻,文从字顺,雅俗共赏,用典须注明出处。

3、每位参赛作者可对应入口、展览馆、亭阁等三类十处楹联进行创作,应征作品不得抄袭,文责自负。

4、本次大赛不收费,不退稿。所有征集入选作品,主办方有出版、发表、张贴、使用等权利,不再支付稿酬。

二、奖项设置

本次楹联征集活动分入口、展览馆、亭阁等三类十处设置奖项,每处各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5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入围奖若干名;以上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赠送价值350元的“舜帝陵碑林”楹联征集活动旅游纪念卡1张(限游览宁远县九嶷山旅游区的舜帝陵、舜源峰、紫霞岩、永福寺、舜帝庙考古遗址、三分石、宁远文庙等景点)。若对应楹联征集序号的某处投稿数量不足10副,则相应调整评奖数量。

三、投稿时间

2015年5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四、征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电子稿投稿方式,来稿须注明“舜帝陵碑林”楹联征集活动字样及楹联序号,并注明作者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电子投稿信箱:******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46-******

五、组织领导

本次征集活动由湖南省舜帝陵基金会办公室邀请楹联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征集到的作品实行无记名评选。活动小组办公室设在宁远县祭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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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关于张掖“快乐老乡”活动主题曲征集启事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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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快乐老乡”群众性引领示范活动旨在通过实施文化娱乐、文明风尚、健康生活、美丽乡村、科技富民引领示范行动,让广大农村群众唱起来、跳起来、玩起来、乐起来、健身起来、在科技引领下富裕起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凝聚和传递正能量。为增强活动的示范效应,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活动形成品牌效应,现面向全国广泛征集“快乐老乡”活动主题歌曲。

一、征集内容

征集“快乐老乡”活动主题歌曲。紧紧围绕“快乐老乡”活动主题,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联系起来,多角度颂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歌唱张掖风土人情和老百姓勤劳淳朴、幸福快乐、乐观向上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张掖市委宣传部

三、征集期限

征集活动从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作品要求

1.歌曲题目自拟,要凸显本土元素、乡土气息,富有时代特色,优美动听,真挚动人;内容健康鲜活,易于传唱欣赏普及。歌曲时间长度原则上不超过4分钟。

2.词曲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如有发现,取消征集资格,追回其在本次活动所获的荣誉和奖励,并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本次征集评选活动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4.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投稿须知

1.投稿用信函方式邮寄,并同时发送电子版。稿件为A4纸正规打印。来稿封面(标题)需注明“征歌”字样。来稿中标明作者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应征作品须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限定在500字之内,同时欢迎提供音乐小样(演唱光盘)。

3.投稿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679号张掖市委宣传部文化发展改革科

邮政编码:734000

电子信箱:**********

联系人:***,电话*****

六、评选及奖励

应征作品的评选将由专家评选委员会负责。专家评选委员会选出10首入围歌曲在相关媒体发布。经专家评审、公众意见征求,最终确定1首最佳作品为“快乐老乡”主题歌曲,评选结果将在市属各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最佳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人民币15000元,入围作品各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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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国福利彩票吉祥物征集启事

全文共 2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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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利彩票是经国务院特许发行的国家公益彩票。自1987年创办至2015年10月31日,中国福利彩票累计发行13300多亿元,筹集公益金约4000亿元,创造就业岗位40多万个,资助各类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事业项目30多万个,惠及困难老年人、残障人、儿童等群体近亿人次。

为了更好地展示28年来中国福利彩票取得的成就和对社会福利、公益慈善事业的贡献;创造福利彩票具象、生动、可感的化身和象征,使中国福利彩票的形象更加具体化、鲜明化、形象化,为宣传工作提供更为亲和、生动、形象的载体,从而有效地传达情感,让彩民和公众更好地了解福利彩票,加深对福利彩票的印象,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拟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中国福利彩票吉祥物。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内容

面向全国专业设计机构、专业设计师、设计爱好者、公众征集中国福利彩票吉祥物。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开始,2016年3月31日截稿。

三、吉祥物设计要求

1.需含“中国福利彩票”或“福彩”字样及其艺术变形;需含“CHINA WELFARE LOTTERY”字样及其艺术变形;需使用福利彩票现有标识(矢量图形及设计标准等见附件)。

2.围绕中国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公平、公正、公开、公信”的诚信原则进行设计,符合中国福利彩票品牌形象和公益定位。

3.形象需健康向上,创意新颖,寓意深刻,视觉冲击力强并富有时代感,具有思想性、文化性、艺术性和传播性,融时代特色、艺术特色和中国特色于一体,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造型生动简练,线条简洁流畅,具有亲和力;内涵丰富、色彩明快;选用元素不限,但需涵盖时尚、公益元素。

4.具有表情、漫画、视频、周边制作、玩具、徽章、模型、特许商品等延展性,具备品牌营销价值,适合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

5.应征作品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1)核心设计方案,包括一个或者一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卡通形象,以及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稿。如有多个形象,应体现性格和形象、寓意上的区别,但不可将福利彩票发行宗旨直接分解体现为多个形象。

(2)在核心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提交扩展设计,提交吉祥物在平面和立体设计中的延展设计方案,并分别完成大型和小型的各三种或以上延展设计(如匾额、招贴、胸针、玩具等)。

(3)说明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介绍吉祥物的经历、性格特点等。

(4)绘制吉祥物的三维图(含:正面、正侧、背面),并为每款吉祥物设计五个或五个以上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

(5)缺少以上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者,不符合应征条件。

(6)设计图上不得出现任何与作者或其他单位相关的信息。

6.需为吉祥物命名,名称应优美上口,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易于传播,具独特意义且无歧义,符合社会道德和社会文化发展的整体趋势和文化氛围。如有多个形象,应分别命名,同时,各形象名字间应体现出统一性。

7.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单位(企业)的形象。

四、表彰奖励

一等奖1名,一次性颁发奖金20000元。

二等奖3名,一次性颁发奖金10000元。

三等奖10名,一次性颁发奖金5000元。

同时颁发证书。

获奖者应自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缴纳上述奖金的税金。

五、投稿方式

1.可以机构或个人名义提交作品。

2.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

3.应征者可将相关文件发送至CWL_MA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吉祥物投稿”,并在正文中注明:“本人承诺,本作品如在此次征集活动中获奖,则作品的著作权归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无此项内容,投稿无效。

4.联系方式:010-58125927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2.每个机构或个人最多可提交两份作品(一套计为一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其提交的全部作品也将被视为不合格作品不予评审。

3.本征集方案为要约,任何应征者根据本征集方案在指定的时间内递交应征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视为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作品不符合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或格式;画面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评委会认定属明显抄袭的作品。

5.应征作品应符合下述规格:

(1)为RGB模式的JPG、PNG格式文件,分辨率大于800*600像素、300dpi。

(2)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的图稿应绘制在A4规格的画布上;可以是横向,也可以是纵向。

(3)如果设计方案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则该组卡通形象应集中绘制在一页A4规格的画布上。

6.有关著作权: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视为弃权;应征作品在本次征集活动结束向社会公布之前不得向其他类似活动投稿;所有征集作品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2)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包括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使用),由此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所有。未经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主张分享利用应征作品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5)应征者获奖后需向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提供CDR、PSD、犀牛、Ai等矢量格式的源文件,并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

(6)自作品提交起至本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前,应征者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7)所有应征作品若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向相应个人、团体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7.应征者请详细注明真实姓名、详细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附本人身份证电子版正、反两面。评选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中国福利彩票官网(http://cwl.gov.cn)上公开发布。

8.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除根据本方案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应征者在应征及领奖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9.此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所有;有关争议和解释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应征者投稿前可登录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官网(http://cwl.gov.cn)或官方微信号(CW-lottery)了解有关中国福利彩票的情况。

11.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将广泛用于中国福利彩票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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