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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关于三国的历史典故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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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王伐纣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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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肯定听过武王伐纣这个词语,那么你知道这其中的故事典故么?这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武王伐纣历史典故,一起来看看吧。

周王姬昌死后,他的第二个儿子姬发在丰京继位,称为武王,并将自己的父亲西伯昌追称为文王。

周武王拜姜尚为军师,用对待父辈的礼仪尊重他。武王还团结自己的兄弟周公旦、召公奭(shì)等,使全国上下一条心,厉兵秣马,积蓄力量,准备起兵灭商。

数年后,武王率军东进。但他没有公开打出灭商的旗号,相反却仍以商朝属国的名义,让军队在前面抬着自己父亲的木牌位,大旗上书写着西伯昌的名号,而自己也不称王,只称太子发。武王的这种做法,显然是为了对当时的政治和军事形势进行一次虚实试探。

武王的军队东进渡过黄河来到孟津(今河南孟津东北),果然许多商朝属国的诸侯们纷纷赶来汇合,表示支持。但武王考虑到纣王在商朝还有一定的号召力,纣王的叔父比干、兄弟箕子、微子等一批商朝的贵族大臣们还在竭力维护这个摇摇欲坠的政权,觉得灭纣的时机尚未成熟,因此,只在孟津进行了一次观兵演习,与诸侯们联络了一下感情,便带兵回到了丰京。

这时纣王的昏庸暴虐却更加变本加厉了。有天早晨,纣王在鹿台上与妲己一起观赏风景。此时正是隆冬天气,他们看见远处的淇水边有一老一少两个人正赤着脚在蹚水过河。前面的老人走得很快,好像不太怕冷,而后面的年轻人却缩手缩脚,一副十分怕冷的样子。为什么年轻人反倒不如老年人?纣王觉得奇怪。妲己说,这是因为那老人的父母生他时很年轻,因此他的骨髓饱满、精血旺盛;而这年轻人则相反,是一对老年夫妇所生,因此他的骨髓先天就不饱满。纣王不信,就命武士立刻去将两人抓来,当场砍开他们的脚胫骨看个究竟。还有一次,纣王为了与妲己打赌在鹿台下路过的一个孕妇肚里的孩子是男是女,又让武士马上剖开了她的肚子。

大臣箕子见纣王实在闹得不像话,进宫去劝谏。纣王一怒之下,下令将箕子剃了光头,关到后宫做奴隶。比干去为箕子说情,纣王竟命武士将他剖胸剜心,说是要看看他这个装假正经的圣人到底长了几个心眼。微子看到纣王实在无药可救了,他不愿亲眼目睹商朝的灭亡,就带着家眷逃离了朝歌,隐居起来了。

周武王得知商朝王室的情况,知道纣王已经众叛亲离,商朝的气数已尽,于是便正式出动了复仇大军。武王的军队有兵车三百乘、精兵五万人,由周武王和军师姜尚统帅,一路向东进发。

周军正在前进,忽然被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拦住了去路。武王和姜尚上前一问,才知道两人一个叫伯夷,一个叫叔齐,是北方的孤竹国人,原是仰慕武王的德政前来投奔的,听说周军要去灭商,认为臣子不能犯上,因此要武王罢兵。姜尚见是两个不识时务的迂老头,便不和他们争论,只叫士兵将他们拉开后,便命令军队继续前进了。

周军于当年年底来到黄河边。黄河正好封冻,大军踏冰渡河,顺利地抵达孟津。四方诸侯闻讯,也都纷纷带了军队赶到孟津与周军会师。

第二年初,周军的五万精兵与号称八百路诸侯的联军浩浩荡荡地继续东进,二月上旬便抵达了朝歌附近的牧野(在今河南汲县)。周武王在牧野与各路诸侯誓师。誓师大会上,武王历数了纣王的暴政与罪状,宣布自己是奉天命出师伐纣,同时规定了作战的纪律——不准抢劫骚扰百姓,不许杀害俘虏,勇敢杀敌者有奖,临阵逃脱或后退者处死。

誓师以后,伐纣大军便以高昂的士气准备进攻朝歌。这时纣王才着慌起来,连忙组织军队抵抗。但朝歌的守城军队不多,他只好临时抱佛脚,将城内的大批奴隶和前几年与东夷的战争中抓来的俘虏统统武装起来,开往前线。纣王亲自率领这支号称有七十万人的杂牌军,来到牧野与武王的联军对阵。

两军在数量上虽然很悬殊:联军总共不超过十万人,而纣王的商军有七十万,但联军精神抖擞、士气旺盛,而纣王军队中的奴隶和俘虏则恨透了这个暴君,巴不得他失败。更加可悲的是,纣王到这时还耍小聪明,他让奴隶和俘虏们冲在前面,自己的士兵只在后面压阵督战。于是,两军一接触,战场上便出现了戏剧性的场面——商军中的奴隶和战俘,纷纷举着戈矛,调转身去,杀向纣王自己的军队。商军的前队倒戈,再加上周军的勇猛冲杀,纣王的军队顿时土崩瓦解,溃不成军。纣王在几个亲信的保护下返身逃进朝歌,还未来得及关闭城门,周军已潮水般冲了进来。

纣王见大势已去,便逃到鹿台上,点火自焚而死。商朝就此灭亡。

周武王灭纣以后,在离丰京二十五里外的沣水东岸,建造了一座气势宏伟的新都,定名为镐京(今陕西西安西),宣布自己为天子,并尊他的祖宗古公父为太王,祖父季历为王季,父亲西伯昌为文王。从此便开始了中国历史上的西周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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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毕歆与王朗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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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歆(xin)与王朗是一对好朋友,两个人都很有学识,德行也受到大家的称赞,分不出谁好一些,谁差一点。

有一年,洪水泛滥,淹没了许多村庄和大片的良田,百姓叫苦连天。华歆和王朗的家乡也遭了灾,房子都被大水冲走了,盗贼也趁火打劫,四下作案,很不太平。无奈,华歆和王朗只得和别的几个邻居一起坐了船去逃难。

船上的人都到齐了,物品也装妥了,马上就要解缆离岸出发。这时候,远处忽然奔过来一个人,他背着包袱跑得气喘吁吁,大汗淋漓。这个人也顾不得擦汗,一边朝这边挥手一边扯开嗓子大叫道:“先别开船,等等我,等等我呀!”

这人好不容易跑到船跟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船都被人叫完了,没有人肯收留我,我远远看到这边还有一条……船,就跑过来……求求你们……带上我……一起走吧……”

华歆听了,皱起眉头想了想,对这个人说:“对不起得很,我们的船也已经满了,你还是再去另想办法吧。”

王朗却很大方,责备华歆说:“华歆兄,你怎么这样小气,船上还很宽裕嘛,见死不救可不是君子所为,带上人家吧。”

华歆见王朗这样说,就不再坚持自己的意见,略微沉思片刻,答应了那人的请求。

华歆、王朗他们的船平安地走了没几天,就碰上了盗贼。盗贼们划船追过来,眼看越追越近了,船上的人们都惊慌不已,不知该怎么办好,拼命地催促船家快些、再快些。

王朗也害怕得不行,他找华歆商量说:“现在我们遇上盗贼,情况紧急,船上人多了没有办法跑得更快。不如我们叫后上船的那个人下去吧,也好减轻些船的重量。”

华歆听了,严肃地回答道:“开始的时候,我考虑良久,犹豫再三,就是怕人多了行船不便,弄不好会误事,所以才拒绝人家。可是现在既然已经答应了人家,怎么能够又出尔反尔,因为情况紧急就把人家甩掉呢?”

王朗听了这番话,面红耳赤,羞愧得说不出话来。在华歆的坚持下,他们还是像当初一样,携带着那个后上船的人,始终没有抛弃他。而他们的船也终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摆脱了盗贼,安全地到达了目的地。

王朗表面上大方,实际上是在不涉及自己利益的情况下送人情。一旦与自己的利益发生矛盾,他就露出了极端自私、背信弃义的真面孔。而华歆则一诺千金,不轻易承诺,一旦承诺就一定要遵守。我们应该向华歆学习,守信用、讲道义,像王朗那样的德行,是应该被人们所鄙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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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何首乌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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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元和七年(公元812年)农历三月十八日,有一个叫文象的僧人,平素喜好养生术,这天去茅山朝拜,在华阳洞口遇到一位老人,这个老人看到文象有些仙人的模样和风度,就此传授给文象长寿秘方。随后引出了一个何首乌的故事。

有一个叫何首乌的人,祖籍河南省顺州南河县。其祖父叫能嗣,原名叫田儿。田儿一生喜饮嗜酒,由于生理缺陷,五十八岁了还不能娶妻。有一日他在外边饮酒到半夜,酒醉后回家,在路上东摇西晃,一阵春风使他酒涌上来,醉倒在荒郊野外。等到他酒醒后,睁开眼,在明亮的月光下,突然地瞅见在他身边有两个草藤,虽然相离三尺多远,可是它们的藤茎自动相互交合,呆了很久时间又自行分开,这样又分又合有三、四次,田儿亲眼看到后心里觉得十分奇怪,于是把这根藤挖掘了一根,拿回去向村里的人去讨教这个草藤叫什么名儿。但是村里的人没有一个人知道它叫什么的。田儿把这个草藤晾干,这时村里有一个叫陵良的乡亲向田儿逗弄他说:“你既然已不能找老婆了,你老了也没有人给你烧香火,这根藤又如此神奇,夜间它们能合起来,你何不吃一些试试呢”!田儿真把这些话记在心中了。他把此藤和根研成末泡成酒,泡好酒后,喝了七天,忽然产生了想和女人在一起的欲念。田儿又接着喝了十天,自觉身上产生了力量,走起路来也很轻松,而且有了性欲方面的要求,于是娶了一个寡妇曹氏。

田儿从此每顿饭都喝上两盅这样的酒,因为经常服用,所以一百多天后,旧的疾病都痊愈了,田儿的面容也显得年轻多了,曹氏也生了个男孩,众乡亲闻讯后都觉得新鲜。在以后的十年中曹氏又生了好几个男孩,都以有这种特征的藤和根为药。 文象遇到的那位老人一天来到南河县,识得这种草藤,告诉田儿说:“这种药名为夜交藤呀!服它可以活到二百六十岁。古方《本草》都没有记载过,是老师传授给我的。这种药产于河南。”僧人文象插话说:“我服了他也会得子的,但我本人出家性好静,因为夜交藤这药人服后就不能静下来,容易使人产生欲念,因此我绝对不服它。田儿偶然的机会得到了夜交藤,这是老天爷赐给他的人间幸福。”

因为田儿得到了夜交藤药物的好处,为了纪念其功,改名为何能嗣,后来他活到了一百六十岁,有儿女十九人。他的儿子字庭名延秀,也服夜交藤活到了一百六十岁,并有儿子三十人。延秀的儿子首乌(田儿的孙子)也经常服夜交藤活到了一百三十岁,有儿女二十一人。

夜交藤这个药的名声大振,后来亲邻远市的乡亲们一传十、十传百都找何能嗣的孙子何首乌讨药,所以何首乌的名子都叫熟了,一找何首乌就是讨夜交藤,这样一来二去的何首乌就成夜交藤的代名词了。夜交藤这味药物,味甘温无毒。主治疗五痔和腰腹中冷气宿疾、长筋骨补益精气,服后令人多子,还能增加饮食,补养人的力气,润肌肤,延长人的寿命啊!它还叫野苗、交茎、夜合、地精、桃柳藤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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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兰陵王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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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王高肃(约541-573),字长恭,生于北齐王室。

北齐是历史上一个奇葩的王朝,仅仅存世28年,历任6朝皇帝,其中有3位是亲兄弟。这个被后世称作“禽兽家族”的高氏皇室,不仅后宫生活淫秽不堪,而且丝毫不体恤骨肉亲情,兄弟叔侄间的血腥虐杀,手段无比野蛮和残酷。在这样黑暗的生存环境中,兰陵王高长恭如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灼灼莲花,妖艳绽放,又阖然凋落。

高家男人从高祖皇帝高欢起,一直保持着美貌的优良基因。当高欢还是个落魄的守城小卒时,在贵族小姐娄昭君眼里却是“目有精光,长头高颧,齿白如玉,有人杰表”。高欢的长子高澄,十二岁就娶了东魏皇帝的妹妹为妻,是“神情俊爽”之人。

高澄有六个儿子,老大河南王高孝瑜不但长得“容貌魁伟,精彩雄毅”,而且“谦慎宽厚,兼爱文学,读书敏速,十行俱下,覆棋不失一道”,可谓才貌双全。老二广宁王高孝珩也颇有才情,“爱赏人物,学涉经史,好缀文,有伎艺”,而且政治头脑高明,北齐的皇帝走马灯式地变换,可他却一直都位居高官,辛苦地支撑着北齐摇摇欲坠的高氏江山。老三河间王高孝琬虽说才干不如两位兄长,也是性格率真,胆识过人。

虽然祖父兄辈皆伟貌,但到兰陵王高长恭横空出世,余者便不值一提了。高长恭美到什么程度呢?《北齐书》说他“貌柔心壮,音容兼美”;《旧唐书·音乐志》中说他“才武而面美”;《隋唐嘉话》中说他是“白类美妇人”。可见兰陵王确实有着不同于一般男子的超凡脱俗的俊美容貌,这大概跟他是汉、鲜卑、胡等多重混血有关。

这样一个花样美男,上起战场却毫不含糊。传说这位王爷因为太过俊美,每次冲锋陷阵时,都会戴上一副狰狞的面具。崔令钦在《教坊记》里记载:“兰陵王长恭,性胆勇而貌妇人,自嫌不足威敌,乃刻木为假面,临阵著之。” 而在段安节《乐府杂录》里,进一步演绎“以其颜貌无威,每入阵即著面具,后乃百战百胜。”

据正史记载,公元564年,北周联合突厥共十万大军包围了北齐重镇洛阳,北齐皇帝高湛急忙诏令段韶、斛律光、兰陵王为帅,领精骑1000,解洛阳之围。段韶和斛律光都是北齐最杰出的重臣名将,功勋卓著,战绩赫赫,年轻的兰陵王能与他们一起统率三军,其军事才华自然非同小可。在军事配置上,段韶率200骑为左军,斛律光领300骑为右军,兰陵王独统500骑为中军。这一千“甲骑具装”的重装骑兵,就如“钢铁猛兽”的“古代坦克”一般,具非凡的威慑力和杀伤力。

北齐采用了诱敌后包抄的战术,冲乱北周军阵脚,使之于慌乱之中“投坠溪谷而死者甚众”。然后兰陵王趁机率500精骑杀入重重敌阵,以锐不可当之势,直奔洛阳城下。当时北齐军服尚红,北周军服尚黑。试想一下,500红袍金甲的铁骑,如一股红色的怒潮,在“四合如黑云”的北周军重阵里席卷而过,那阵势是怎样的震撼。洛阳城墙上的守兵开始还在发楞,直到“长恭免胄示之面,乃下弩手救之,于是大捷。武士共歌谣之,为《兰陵王入阵曲》是也。”又有史书记载:周军“丢弃营寨,自邙山至谷水,三十里中,军资器械,弥满川泽。”正是这次“邙山大捷”使兰陵王一战成名,由并州刺史晋升为尚书令,从此登上北齐的政治舞台。

这样又貌美又战神的兰陵王,还有着无比的低调、谦逊和宽厚。《北齐书》中说他“为将躬勤细事,每得甘美,虽一瓜数果,必与将士共之”。邙山大捷后,武成帝赏其功,为他买来美妾20人,他却不过“唯受其一”,照旧专情于王妃郑氏。《北齐书》还记载了这样一个细节,说他某次上朝时,“仆从尽散,唯有一人,长恭独还”。事后,兰陵王不以为意,“无所谴罚”。可见他平时对待下人是非常宽和的。即使是对自己的“政敌”,他也能够做到宽厚以待。当初长恭在瀛州时,行参军阳士深上表告发他贪赃枉法,长恭因此被免官。等到高长恭东山再起,引兵进攻定阳时,阳士深刚好在高长恭营中听命,因此非常害怕高长恭会借机报复杀害自己。为此,高长恭安慰他说:“吾本无此意。”可阳士深心中仍不踏实,非要央求惩罚。高长恭只好找了一个小过失,打了阳士深二十板子,好让他安下心来。在北齐那样动辄杀人砍头的疯狂时代,兰陵王宽厚仁和的风范尤其显得难能可贵。

纵然如此风华绝代,如此军功显赫,如此仁厚低调,仍然改变不了兰陵的悲剧式宿命,只因他出生在北齐这个疯狂得近乎变态的帝王家族,他虽没有争王之心,却终因太过出色而逃不脱猜忌。

其实他已经够低调谨慎的了,甚至在出任司州牧、青瀛二州刺史等地方官时“颇受财货”,这心思被一个叫相愿的下属看穿:“岂不由芒山大捷,恐以威武见忌,欲自秽乎?”长恭曰:“然。”相愿曰:“朝廷若忌王,于此犯便当行罚,求福反以速祸。”长恭泣下,前膝请以安身术。相愿给他出主意,要他装病在家,“勿预事”。从此,长恭故意“有疾不疗”,以求借此避祸。可惜北齐能征善战的将领已经被皇帝渐次杀光,能依靠的也只有他了,因此“未能退”。一次,江淮寇扰,兵事告急,他害怕再次拜将,竟埋怨自己:“我去年面肿,今何不发。”一代王将竟畏缩至此,可悲可怜之甚。

就算如此战战兢兢委屈求全,终难改变悲剧的命运。早在邙山大捷时,后主高纬曾故作关切地问道:“入阵太深,失利悔无所及。”兰陵王一听,深受感动,说:“家事亲切,不觉遂然。”这句表忠心的话却触到了高纬的忌讳。高纬开始猜忌兰陵王想把“国事”变成“家事”,取而代之。573年五月的一天,高纬派使者看望皇兄,送来的礼物是一杯毒酒。兰陵王悲愤至极,对王妃郑氏说道:“我忠以事上,何辜于天,而遭鸩也!”郑妃劝他:“何不求见天颜?”兰陵王心里却很明白,向皇帝讨个说法根本没用。他想起一年前,和自己一起出生入死的重臣老将斛律光,无缘由地被后主引诱入宫,被人用弓弦残忍地勒死。如果他贸然入宫,还不知是怎么一个死法。横竖都是死,还不如选择有尊严地死去。这样卑鄙残酷的君王,他不想见,也没必要见。万念俱灰的兰陵王,扔下一句“天颜何由可见”,遂将鸩酒一饮而尽,决然离开了这个悲情人世。时年仅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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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患难之交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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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齐听说秦昭襄王向魏安僖王要他的脑袋,连夜逃到赵国投奔平原君赵胜去了。魏安僖王打发人护送范睢的家眷上咸阳,还送了一百斤金子、一千匹绸缎给他家眷,托他们带个话,就说“魏齐已经偷着跑到赵国去了。魏国实在是没法办。”范睢把这事禀告了秦昭襄王。秦昭襄王说:“秦国跟赵国向来有交情,当初在渑池会上又结为兄弟。我还把王孙异人送了去做抵押,为的是叫赵国跟秦国不再为难捣乱。如今赵王居然敢收留丞相的仇人,丞相的仇人就是我的仇人,这回非去征伐他不可了。”他亲自统领着二十万大军,带了大将王翦去攻打赵国。很快地打下了三座城。

这时候,蔺相如已经告退了,赵孝成王拜虞卿[就是给蔺相如和廉颇当和事佬的那个人]为相国,叫大将廉颇去抵挡秦兵。又打发人上齐国去请求救兵。齐国派大将田单带领着十万大军去救赵国。廉颇和田单都是出名的大将,他们联合起来,王翦未必能占上风。

王翦禀告秦昭襄王,说:“赵国重用廉颇跟平原君,一时半会儿不容易打下来,再说又加上个齐国。咱们不如暂且先退兵,以后再说吧。”秦昭襄王说:“我拿不到魏齐,回去哪儿有脸见应侯呐?”他就打发使者去对平原君说:“这回我们上贵国来,就是为了魏齐。只要贵国把他交出来,我们立刻退兵。”平原君回答说:“魏齐根本就没上我这儿来,请别听外面的谣言。”

秦国的使者来回跑了三四趟,平原君说什么也不认账,弄得秦王一点法子也没有。要是开仗吧,又怕齐国和赵国联合到一块儿,秦国未必赢得了;退兵吧,魏齐就拿不到了。他前思后想地费了好几天工夫,到了儿想出个主意来。他给赵孝成王写了封信,说:“敝国和贵国原来是兄弟,多年交好。我为了听人说魏齐住在平原君家里,才上这儿来要。如今魏齐既然真没在贵国,我何必又多这份事呐?这回我们打下来的三个城,照旧归还给贵国,咱们还是照旧交好吧。”赵孝成王也打发个使者去给秦昭襄王道谢。田单听说秦国退了兵,就回齐国去了。

秦昭襄王回到函谷关就给平原君写了一封信,请他上秦国来一趟,喝喝酒,聊聊天,大伙儿聚会聚会,交个朋友。平原君拿了那封信去给赵孝成王看。赵孝成王没有主意了。相国虞卿就拿从前楚怀王和孟尝君做例子,主张不去。大将廉颇拿当初蔺相如做例子,主张还是去好。赵孝成王岁数小,又是鸡毛小胆儿,不敢得罪秦国,到了儿还是打发平原君去了。

平原君到了咸阳,秦昭襄王特别亲热地招待他,天天喝酒谈心。两个人挺“投缘”,交上了“朋友”。秦昭襄王给平原君斟了一杯酒,说:“我有件事情跟您商量。要是您肯答应的话,就请干了这杯酒。”平原君说:“大王的命令,我哪儿敢不听从。”他就把那杯酒干了。秦昭襄王说:“从前周文王得到了吕尚,尊他为太公;齐桓公得到了管仲,尊他为仲父。如今我这儿的范君就是我的太公,我的仲父。这样,范君的仇人就是我的仇人。如今魏齐躲在您府上,请您打发个人去把他的脑袋拿来,替范君报了仇,我必定感激您这份情义!”平原君说:“酒肉朋友不足道,患难之交才可贵。魏齐是我的朋友,他如今有了难处,正是要朋友帮忙的时候。要是他真在我那儿,我也不能做出‘卖友求荣’的事,何况他并不在我那儿。”秦昭襄王翻了脸,说:“您一定不把他交出来,那我可就不能放您回去了!”平原君说:“全凭大王。大王叫我来喝酒,我就遵命来了。如今大王威胁我,我也不在乎。好在是非曲直,天下自有公论!”

秦王知道平原君决心不交出魏齐来,就把他软禁在宾馆里。一面又给赵孝成王写了封信去。那封信上说:

平原君在敝国,我的仇人魏齐在平原君家里。请把魏齐的人头送来,我就把平原君送回去。要是贵国一定要偏护魏齐,那我只好亲自带领大军上贵国来要我的仇人。请大王原谅!

赵孝成王接到这封信,连忙召集大臣们,对他们时候:“咱们为了别国的一个亡命徒,把秦国得罪了,害得平原君扣在秦国,弄得赵国眼瞧就要受到兵荒马乱的祸患,这太说不过去了。”大臣们觉得这话很对,都同意派兵把平原君的家围困起来。谁知道平原君的门客早就偷着把魏齐放走了。

魏齐连夜跑到相国虞卿家里,求他收留。虞卿说:“赵王怕秦国比怕豺狼虎豹还厉害。要去说情那是没有用的。我瞧您还不如回到大梁去。听说魏公子无忌慷慨仗义,招收宾客,天下的亡命徒都投奔他去。再说他跟赵公子又是亲戚,准得收留您。不过您是带罪的人,怎么能单独一个儿跑出去呐?”魏齐哭丧着脸,急得没有办法。虞卿想派个人送他去,又怕走了风声,反倒丧了他的命。末了,他下了个决心,说:“还是我跟您一块儿走吧!”

他当时就扔了相国的职位,交出了相印,给赵孝成王留下一封信,带着魏齐上大梁投奔魏公子无忌去了。好不容易,他们才跑出了赵国,一路上往大梁跑下去。魏齐在半道上对虞卿说:“我怕公子无忌未必能够像您这么热心。他要不肯把我收留下,不就辜负了您这片好心了吗?”虞卿说:“您在魏国,还不知道他吗?我说段儿事情给您听听,您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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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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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二十四桥是是古代桥梁建筑的杰作,那么大家知道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是怎样的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二十四桥”的芳名,之所以流传千载,得益于杜牧的一首名诗。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说到扬州二十四桥,就无法回避一个千古之谜:它究竟是一座桥,还是二十四座桥?至今未能解得开。

二十四桥得名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唐代有人在一个月光如水、清风徐徐的夜晚,见到24个风姿绰约的仙女,身披羽纱,酥手托箫,鼓着粉腮,轻启红唇,飘上一座小石桥,于是那舒缓柔美的旋律,便从24支箫管中缓缓地流淌出来。

上个世纪50年代末,在扬州出西门向北行3-5里处,有一石桥和一木桥,两相近桥头的距离约24步,村里的长者都认为这儿就是“二十四桥”。在他们幼小的时候,都有被长辈牵着小手“数数过桥”的经历:跨过一座桥,从一个桥头走向另一个桥头,“一步、二步……”一般都是二十四步。照这种说法,“二十四桥”是两座桥的统称。

二十四桥猜测

其实从宋代起,“二十四桥”便成了一宗众说纷纭而无定论的疑桉:有人说是一座桥,有人认为是指二十四座桥。历代的辞典、诗词注解也都兼收两派之说,而不敢轻易取舍。

南宋词人姜白石在一个初冬来到扬州,写下了《扬州慢》这一千古绝唱:“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从词的具体语言环境来看,“二十四桥”似乎是指一座桥。

有人认为大名鼎鼎的二十四桥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实际上从来就不存在,它只是唐代扬州桥梁的总称。最早对此作出解释的是宋朝大科学家沉括,他认为“扬州唐时最为富盛。旧城南北十五里一百五十步,东西七里三十步,可纪者有二十四桥。”并在卷中从城区的汶河茶园桥起,到东面的山光桥止一一列出了桥名,但算来算去仅有21座桥的名称。也有人认为杜牧诗中的“何处”二字,清楚地传递着这样一个信念:二十四桥绝不是一座桥。

二十四桥争论

二十四桥的姿那麽美?二十四桥的月那麽妙?历史上有没有二十四桥?二十四桥究竟指的是什麽?古往今来,多少风雅人士试图探个究竟,至今未有令人信服的结论。综合起来,大致有如下种种:

1、“二十四桥”就是一座桥,只因传说隋炀帝时,有24个美人月夜在桥上吹箫,故名“二十四美人桥”,简称“二十四桥”或“廿四桥”。到了清代,人们逐渐倾向于那原是一座桥的名称。清代扬州人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写道:“二十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跨西门街东西两岸”。

近来,扬州的一位青年作家,从语言上、地理位置上对“二十四桥”作了大量的论证:扬州“二十四桥”为“阿师桥”的谐音,并考证沉括记载的阿师桥,为今城北的螺丝湾桥。根据《汉语音韵学导论》一书拟唐音“二”、“十”、“四”、“桥”分别与“阿师桥”音同。若从扬州方言观之,“二十四桥”与“阿师桥”之古音也相近。因“阿”古音为a(见王力的《汉语语音学》),“二”古代的北方方言也为a。

2、“二十四桥”就是遍布扬州地区的24座桥梁。沉括对二十四桥循名责实一一以求,但只凑成21座。南宋的王象之在《舆地记胜》中则记载:“所谓二十四桥者,或存或亡,不可得而考。”

3、“二十四桥”是古代扬州桥梁的编号。在古诗中以序号称桥的不乏其例,就唐代扬州而言,对桥的编码也是有桉可稽的。唐朝施肩吾《戏赠李主簿》诗有“不知暗数春游处,偏忆扬州第几桥”之句。唐人张齐《寄扬州故人》诗中有“月明记得相寻处,城锁东风十五桥。”

4、“二十四桥”在诗文中是虚指而非实指,故“二十四桥”既非24座亦不是一座,不过是泛指扬州小桥多罢了。杜牧常常喜欢用数字入诗。如《江南春》绝句有“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赠别》一诗中有“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谴怀》的诗句中有“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等等。由此可见,杜牧喜欢用数字,又特别喜欢用约数。因为它为约数,即不是实数,更不是专名。

当然,也有人指出“二十四桥”借指扬州,泛指扬州的繁华或是专指扬州美人,这些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二十四桥”的最终解释权,恐怕还得归杜牧。

扬州二十四桥现状

今天,念四路中段东面,五亭桥西边的景区就叫二十四桥景区。其主建筑熙春台东面有毛手书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诗碑。在熙春台东北80米的地方,有一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的公园中常见的那种小卑桥,宽2.4米,两头各有二十四层台阶,两边各有二十四根栏杆,叫它二十四桥。桥的西北有一座简洁的亭子,宛在水中央,叫吹箫厅。这算是为外地游客建的,就好比今人在鲁迅故居百草园里种了一块菜来和散文对应一样。建这么一座“二十四桥”,也表明比较可信的是指一座桥。这座现代的“二十四桥”不是古代的二十四桥的复制,品味不怎么高,有些俗气。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关于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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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与长城有关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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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建在连绵起伏的八在达岭上,好像一条长龙,长城的城墙非常厚,也非常高,长更是不可比喻,有五万多公里。因此它才被人们称为万里长城。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与长城有关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与长城有关的历史典故

(一)烽火戏诸侯

公元前718年,周幽王宫涅继承王位。当时差距发生地震,可幽王却不思救火之灾,反而纵情于声色犬马之中,醉生梦死。幽王三年,褒国为取悦幽王,进献美女褒姒。褒姒可谓名不虚传的绝色佳女。细柳腰,冰肌玉肤、花颜妖娆、色眼微动,便可令人魂不守舍。褒姒进宫后,幽王便不理朝政,终日在皇宫寻欢作乐,带褒姒和文武百官去骊山温泉游幸,为了游幸的安全,在骊山西绣岭第一峰上修筑报警设施——烽火台。

却说褒姒入宫后,幽王集众爱于褒姒一身。不久,褒姒便为幽王生得一子名伯服,幽王倍宠褒姒。可此时的褒姒却整日双眉颦蹙,凤目含忧,幽王看在眼里,痛在心上,以为褒姒思乡怀旧,遂令乐工弹琴为其解闷,希望得到美人一笑,可幽王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未能如愿,于是面谕百官,“谁能使王妃一笑,赏黄金万两。”宠臣虢石父说他有妙计可使妃子一笑。幽王大喜,催其快讲:“王妃常忧,是恐大王三年之后,她母子无容身之地,大王若能立伯服为太子,点燃烽火,叫王妃看千军万马的壮观场面,褒姒肯定笑颜常开。”幽王听后即令诏书废申皇后和太子宜臼,立褒姒为皇后,伯服为太子,即驾幸骊山。

幽王来到骊山温泉行宫,命令点燃烽火,但见狼烟四起,火光冲天,各路诸候看见烽火,急忙调动三军,直奔骊山。近前却听楼阁里,琴瑟声声,觥筹交错,却不见一兵一卒,可此时的褒姒看见惊恐万状的各路诸候,却嫣然一笑,幽王见褒姒妩媚百生,不觉欣喜若狂,于是重赏虢石父。之后幽王又多次点燃烽火。后来诸侯们都不相信了,也就渐渐不来了。后来犬戎攻破镐京,杀死周幽王,后来周幽王的儿子周平王即位,开始了东周时期。

(二)孟姜女哭长城

秦朝时期,秦始皇发动八十万民工修筑万里长城。苏州有个书生叫万喜良,为了逃避官府的追捕,四处躲藏,误入孟家花园,无意中发现了孟姜女正在洗澡。古人贞操观念极重,信守女儿之体只能为丈夫所见,故二人乃结为夫妻。然而新婚不到三天,万喜良就被公差抓去修长城了。半年过去了,万喜良一点消息也没有。这时已是深秋季节,孟姜女惦记丈夫,就启程到万里长城寻夫。一路上吃尽千辛万苦,谁知到了工地后才知道万喜良已经累死了,尸骨被填进了城墙里。明代,政府大修长城,招致民怨沸腾。老百姓为了发泄对封建统治者的不瞒,又改杞梁妻为"孟姜女",改杞梁为"万喜梁",加了诸如招亲、夫妻恩爱、千里送寒衣等情节,创造出全新的"孟姜女哭长城"传说。

(三)不到长城非好汉

这句家喻户晓的名言出自毛泽东1935年创作的诗词《清平乐•六盘山》,全词为:“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六盘山上高峰,红旗漫卷西风。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 词中借“长城”表达红军长征的目的地,并非真正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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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仓颉造字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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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原,有一条河名叫繁水河,依河居住着一个部族。这个部族靠种植庄稼和打鱼捉虾繁衍生息。

部族里有个年轻人名叫仓颉。他自小就很聪明,常常喜欢涂涂画画。仓颉长大后,仍然爱动脑筋,无论遇到什么他不懂的事他都要弄个明白。

当时人们都是利用打结的绳子来记载事情的。一次,仓颉的邻居要到集市上去赶集,碰巧仓颉有事要出远门,于是他就请邻居帮忙用一匹马去换两辆车回来。这个邻居怕事情太多会忘记,就拿出记事的绳子,在绳子的一头打了一个结,再在绳子的另一头打了两个结。仓颉很放心地让邻居到马厩去牵马,自己就忙着办事去了。

因为邻居要办的事很多,所以他到马厩后又核实了记事的绳子,然后非常自信地牵着马往集市出发了。邻居办完了自己的事情后,径直找到了卖车的老板,将带去的两匹马换了一辆车。邻居觉得奇怪的是,今天这车老板,不仅请他吃饭喝酒,临走时还送了他一只大母鸡。于是,邻居就高高兴兴地驾着车回来了。

几天后,仓颉办完事回到家,邻居兴冲冲地把自己受到车老板热情款待的事同仓颉说了一遍,然后将车交给了仓颉。仓颉一看,只换回了一辆车,心里纳闷究竟是怎么回事,可又碍于面子,不便同邻居明说,急忙赶到马厩去看。唉!自己的马少了两匹。

原来邻居虽然将绳子打了结,但是却将要买的东西记反了,将原来的“一马换二车”记成了“一车换二马”了,白白让车老板赚了一匹马,还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呢。结果弄得仓颉无话可说,只好自认倒霉了。

这件事情,让仓颉伤透了脑筋。他一直在想,究竟如何才能保证以后不会再出这样的差错呢?仓颉每天都在沙地上涂涂画画,可怎么也想不出既简单又容易的记事方法。为此,他很是烦恼……

这是一个大雪天,仓颉一早起来到山上去打猎,只见满山遍野白雪皑皑,山川树木全被大雪覆盖住了。仓颉转了半天,也未见到一只猎物。他正准备下山回去,突然从树林里蹿出来两只山鸡,在雪地上觅食。山鸡走过后,在雪地上留下了两行长长的爪印。

不一会儿,又有两只小鹿也蹿出树林,发现人后撒腿跑掉了。雪地上又留下了小鹿的蹄印。仓颉看得出神,早已把打猎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他把山鸡的爪印和小鹿的蹄印一对比,发现形状不一样。

于是他想,把鸡爪印画出来就叫鸡,把鹿蹄印画出来就叫鹿。世界上任何东西,只要把它的形象画出来不就能记事了吗!想到这里,仓颉心花怒放。回去后他就在沙地上画下了自己看到的山鸡和鹿。

从此,仓颉到处留心观察,看尽了天上星宿的分布情况、地上山川脉络的样子、鸟兽虫鱼的痕迹、草木器具的形状,描摹绘写,造出种种不同的符号,并且定下了每个符号所代表的意义。

仓颉按自己的心意用符号拼凑成几段,拿给人们看,经他解说,许多人也都能看得明白。仓颉把这种符号叫做“字”。

经过反复的推敲,仓颉对研究出能详细记事的办法更有信心了。

有一天,仓颉看到了挂在窗台上的一串鱼!他灵机一动,脑海中渐渐浮现出类似“鱼”的象形文字。不知为什么,仓颉觉得好像突然来了灵感,一连串的文字一个个地浮现在脑海中。

仓颉急忙拿起树枝在地上涂涂画画。比如,“田”字代表了田地,“日”字代表了太阳,还有嘴张开就是“口”字。这些都是由图形、景物转变而来的文字,仓颉把它们称作“象形”字。

从此以后,仓颉无论走到哪里,无论看到什么,他都会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和字联系起来。

这天,仓颉走得太累了,就顺便在一棵大树下坐下来休息。说是休息,其实仓颉脑子里想的全是造字的事。哎,对了!一棵树应该是“木”,树多了应该是“林”,比林再大就应该是“森”了,那么人在树下坐着应该就是“休”了吧。仓颉越来越有心得,终于发现了用文字记事的诀窍和要领。这个诀窍和要领就是形成中国文字的六大原理,也叫做“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仓颉造字成功后,上天见人间发现如此珍宝,为了以示吉祥并助民生,便在这天夜里下了一场很大的粟雨。第二天天刚亮,只见到处堆集了厚厚的一层粟。人们起初不认得是什么东西,后来有人先试着把它去壳煮了煮,觉得不仅味道甘香甜美,而且还能充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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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国历史典故:司马昭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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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意思就是司马昭的野心非常明显,大家都很明白,可是你知道这历史典故是怎么样的吗?一起来了解下吧:

魏少帝曹芳恨透了司马家族,结果被废黜,司马师立曹丕的孙子曹髦(mao)为帝。但是,曹髦空有帝王的虚名,手中却没有实权,只是个傀儡(kuilei),蝉联命一个朝廷官员都做不了主。朝中的全部权威都集中在司马师和他弟弟司马昭手中。

司马昭是司马懿的第二个儿子,哥哥司马师死后,他接替做了上将军。司马昭同父亲、哥哥一样,工于心计,计谋过人。司马昭方才坐上上将军的宝座,镇东上将军诸葛诞谋反,司马昭率兵伐罪,大胜而归。司马昭为人奸滑,他以为魏国完全是依靠司马家族才得以有了今天,因此他进进出出都有三千名手执兵器的保护一呼百诺,所有的事情也不禀报朝廷,而直接由他决断。

曹髦做了几年有名无实的帝王,他对司马昭大权在握,自己不能亲理朝政,越来越不满,更担忧自己有朝一日会像曹芳一样,被司马昭废掉。他想了好几天,终于作出了决定。

这天,曹髦把通常里还比较听他话的王经、王沈和王业三位大臣召入宫内,从怀中取失事先写好的伐罪司马昭的诏书,说道:“三位爱卿,司马昭大权在握,野心勃勃,他称帝之心连过路人都知道。我决不能坐以待毙,等着他来废掉我。今天,我决定和你们一起去伐罪他!”这就是成语“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历史故事的来源。

听了这话,三位大臣呆若木鸡,半晌才回过神来。

王经跪下身,一边叩首一边劝阻道:“陛下,这可千万使不得啊!从前鲁昭公不能容忍季氏专权,结果是失败亡国,被全国人讥笑!此刻司马昭专权并非一天两天的事,朝廷中他的爪牙也不是一个两个,而宫中肯听命于您的,实在是太少了!您赤手空拳,拿什么去伐罪?假如不成功的话,恐怕祸殃更大。还请陛下慎重思量,从长计议!”

曹髦冲动起来,咬着牙说:“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我已下了决心,做好了死的准备,另有什么恐怖的?况且我们不一定会死!”

说完,他径自入后宫,向太后禀报去了。

王沈和王业明显地知道曹髦基本不是司马昭的敌手,肯定必死无疑。他们生怕司马昭今后会治他们的罪,立即溜出大殿,直奔司马昭府中告发去了。

曹髦手持利剑,带了一百多名童仆刚出宫门,迎面赶上了司马昭的心腹贾充奉令带了一队人马赶来。双方动起手来,曹髦持剑大喝一声:“我乃当朝天子,你们冲入宫中,莫非想杀君谋反不成?”

这一声大喝把贾充的手下全吓得一动也不敢动,有几个怯弱的甚至想回身逃跑。贾充见这景象,扯着嗓子对一个名叫成济的手下人喝道:“司马公正日里养你们是干吗用的?莫非不正是为了

今天这样的时刻吗?”

成济哆哆嗦嗦地问:“您看该怎么办?是杀仍是绑起来?”

贾充瞪着眼说:“司马公有令,只要死的。”

成济这才壮起了胆,拿着长矛一直冲到曹髦的车前。曹髦高声说:“你小子竟敢对我无礼?”谁知话还未说完,已被成济一下子刺穿胸膛,从车上跌了下来,就地断了气。

司马昭没想到曹髦真的被手下人杀死,他有些心慌,更有些心虚。他顿时把大臣们召集起来,装出很是伤心的样子,挤出几滴眼泪,假惺惺地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大臣们心中都明白,却谁也不敢吱声。

司马昭又问老臣陈泰:“发生了这样的事,全国人会如何看我呢?”

陈泰想了想,说:“只有杀了贾充,才可以向世人赔罪。”

这话让司马昭听了不顺耳,他又问:“您再想想,另有什么其他措施吗?”

陈泰说:“实在没有比这更好的措施了。”

司马昭不再吭声,心里暗暗地皮算着这事如哪边理才好。最后,他决定将罪责归于成济一人,命令将成济斩首示众。

就这样,司马昭把杀曹髦的事容易地粉饰了过去;接着,他立曹奂为帝,即魏元帝。

[中国历史典故:司马昭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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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目不见睫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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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历史文化悠久,典故故事更是数不清,今天,小编特意为大家推荐目不见睫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出处】

《韩非子·喻老》。

【释义】

自己的眼睛看不到自己的睫毛。比喻没有自知之明。也比喻只见远处,不见近处。

【历史典故】

春秋时,楚庄王想出兵讨伐越国。杜子听说后,去问楚庄王:“听说大王要攻打越国,是真的吗?”楚庄王回答:“是。”杜子又问:“您有成功的把握吗?”庄王说:“现在越国政治混乱,兵力不足,不堪一击。”杜子听了楚庄王的话,笑着说:“大王,您想错了。我虽然见识不多,但我知道,人的智慧往往就同人的眼睛一样,能见百步以外的东西,却看不见自己的睫毛。请您仔细想一下,我们楚国自从败给秦国、晋国后,失掉了几百里土地,难道这不是楚国军力虚弱吗?而国内又有庄矫这样的大强盗无法铲除,这难道不是政治混乱吗?因此我觉得楚国的乱和弱并不在越国之下,而您却自以为比越国强大,还想去讨伐它,这不就像眼睛看不到睫毛一样吗?”楚庄王听从了杜子的劝告,放弃了攻打越国的打算。

【成长心语】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人要了解自己,才能战胜自己,进而才能有所成就。自知让人明理明事,让人时刻保持谦虚的态度。自知是一种智慧的追寻与探求。自知是一种不回避弱点与弱势的勇气。自知的力量是人类追求前进与发展的动力。人贵有自知之明。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真正认识自己,才能走出自己的人生之路,在历史天空留下自己独特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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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与赵飞燕有关的历史典故5:舞若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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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飞燕的舞蹈,有着浓重的传奇色彩。《西京杂记》中:“赵后体轻腰弱,善行步进退”,《赵飞燕别传》中:“赵后腰骨纤细,善踽步而行,若人手持花 枝,颤颤然,他人莫可学也”。“踽步”是赵飞燕独创,其手如拈花颤动,身形似风轻移,可见其舞蹈功底深厚。她还能控制呼吸,传说她能站在人的手掌之上扬袖 飘舞,宛若飞燕。赵飞燕亦善鼓琴,《西京杂记》记载她有一张琴名为“凤凰宝琴”,侍郎庆安世演奏了一曲《双凤离鸾曲》后,赵飞燕尤为激动,用自己的宝琴奏 了一曲《归风送远操》,飘逸逍遥。她还赠予庆安世两张名贵的琴,一曰“秋语疏雨”,一曰“白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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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邹忌论琴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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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悼王和吴起死了之后第三年,就是公元前378年(周安王24年),齐侯田太公的孙子自称为王,就是齐威王。齐侯原本姓“姜”,怎么会姓“田”了呐?

原来魏文侯叫吴起镇守西河,跟着又夺了秦国的五座城,那时候齐国的相国田和使尽心思来跟魏国拉拢。魏文侯也帮了他不少忙。田和就仗着魏国的势力,把齐国末后一代的国君齐康公送到一个海岛上,叫他住在那儿养老。齐国就这么整个儿地归了田和。田和又托魏文侯替他向天王请求,依照当初“三晋”的例子封他为诸侯。那时候周威烈王已经死了,他的儿子即位,就是周安王。周安王答应了魏文侯的请求,在公元前386年,正式封田和为齐侯,就是田太公。田太公做了两年国君死了。他儿子田午即位,就是齐桓公[和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小白称号相同]。齐桓公午第六年,就是公元前379年(周安王23年),有一位非常出名的民间医生叫扁鹊,回到齐国来,桓公把他当做贵宾招待。“扁鹊”原来是上古时代(据说是黄帝时代)的一位医生。桓公招待着的那位“扁鹊”是齐国人,姓秦,名越人。因为他治病的本领特别大,人们尊他为“扁鹊”。后来谁都叫他扁鹊,他原来的名字反倒很少有人知道了。他周游列国,到处替老百姓治病。有这么一回事:死了人,尸首搁了几天了,扁鹊一看,认为这不是死,是一种严重的昏迷,给他扎了几针,居然把他救活了。

这一次,扁鹊见了桓公,说:“主公有病,病在皮肤。”桓公说:“我没病,请不必费心。”他送出了扁鹊,对左右说:“做医生的就想赚钱,人家没病,他也想治。”过了五天,扁鹊见了桓公,说:“主公有病,病在血脉,要是不医治,就会厉害起来的。”桓公说:“我没病。”他不大高兴。又过了五天,扁鹊又来了,他说:“主公有病,病在肠胃,再不医治,病就会加深。”桓公不搭理他。又过了五天,扁鹊一看见桓公就退出去了。桓公叫人去问他为什么退出去。扁鹊说:“病在皮肤里,用热水一焐就能好;病在血脉里,还可以针灸;病在肠胃里,药酒还及得到;病在骨髓里,没法儿治。”这么一来,十五天过去了。到了第二十天,桓公病倒了。他赶紧派人去找扁鹊,怎么也找不到他。桓公躺了几天死了。

扁鹊注重医学和治病的经验。他竭力反对用巫术治病。他说:“信巫术不信医药,那个病就没法儿治。”这么有本领的一位医生竟遭到了大医官的嫉妒。秦国的大医官李醯[xi一声],觉得自己的本领比不上扁鹊,就派人把他暗杀了。

齐桓公午死了以后,他儿子即位,就是齐威王。就在这一年,姓姜的齐康公死在海岛上,恰巧他没有儿子,田太公的孙子,齐桓公午的儿子齐威王算是继承齐康公的君位。打这儿起,齐国姜氏的君位绝了根。以后的齐国,虽然还叫齐国,可是已经是田家的了。

齐威王有点像当初楚庄王一开头时候的派头,一个劲儿地吃、喝、玩、乐,国家大事他可不闻不问。人家楚庄王“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可是齐威王呐,一连九年不飞、不鸣。在这九年当中,韩、赵、魏各国时常来打齐国,齐威王就没搁在心上,打了败仗他也不管。

有一天,有个琴师求见齐威王。他说他是本国人,叫邹忌。听说齐威王爱听音乐,他特地来拜见。齐威王一听是个琴师,就叫他进来。邹忌拜见之后,调着弦儿好像要弹的样子,可是他两只手搁在琴上不动。齐威王挺纳闷地问他,说:“你调了弦儿,怎么不弹呐?”邹忌说:“我不光会弹琴,还知道弹琴的道理!”齐威王虽说也能弹琴,可是不懂得弹琴还有什么道理,就叫他细细地讲讲。邹忌海阔天空地说了一阵,齐威王有听得懂的,也有听不懂的。可是说了这些个空空洞洞的闲篇有什么用呐?齐威王听得有点不耐烦了,就说:“你说得挺好,挺对,可是你为什么不弹给我听听呐?”邹忌说:“大王瞧我拿着琴不弹,有点不乐意吧?怪不得齐国人瞧见大王拿着齐国的大琴,九年来没弹过一回,都有点不乐意呐!”齐威主站起来,说:“原来先生拿着琴来劝我。我明白了。”他叫人把琴拿下去,就和邹忌谈论起国家大事来了。邹忌劝他重用有能耐的人,增加生产,节省财物,训练兵马,好建立霸业。齐威王听得非常高兴,就拜邹忌为相国,加紧整顿朝政。

这时候,有个知名之士叫淳于髡[淳chun二声;髡kun一声]。他瞧见邹忌仗着一张嘴就当了相国,有点不服气。他带着几个门生来见邹忌。邹忌挺恭敬地招待他。淳于髡大模大样地往上手里一坐。他那种瞧不起人的骄傲自大的样儿好像老子似的。他问邹忌,说:“我有几句话请问相国,不知道行不行?”邹忌说:“请您多多指教!”淳于髡说:“做儿子的不离开母亲,做妻子的不离开丈夫,对不对?”邹忌说:“对。我做臣下的也不敢离开君王。”淳于髡说:“车轱辘是圆的,水是往下流的,是不是?”邹忌说:“是。方的不能转悠,河水不能倒流。我不敢不顺着人情,亲近万民。”淳于髡说:“貂皮破了,别拿狗皮去补,对不对?”邹忌说:“对。我决不敢让小人占据高位。”淳于髡说:“造车必须算准尺寸,弹琴必得定准高低,对不对?”邹忌说:“对。我一定注意法令,整顿纪律。”淳于髡站了起来,向邹忌行个礼,出去了。

他那几个门生说:“老师一进去见相国的时候,多么神气!怎么临走倒向他行起礼来了呐?”淳于髡说:“我是去叫他破谜儿的。想不到我只提个头,他就随口而出地接下去。他的才干可不小哇。我哪儿能不向他行礼呐?”打这儿起,再没有人敢去跟邹忌为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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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乌鹊填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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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鹊填桥:讲述牛郎织女一年一会的故事,后来,又被简化为“鹊桥”,用来形容帮助男女结合、夫妻团聚的善行。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乌鹊填桥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乌鹊填桥

典出明·冯应京《月令广义》。

在传说中,织女是玉皇大帝的女儿,住在天河的东岸。她不但长得花容月貌,美丽非凡,而且心灵手巧,能够织出各式各样、色彩绚丽的锦缎。

玉皇大帝把这些锦缎赐给天上的各路神仙,神仙们都十分喜欢。玉皇大帝把其中质地最好的云锦从黄昏时挂在西天,云锦在人间上去就是美丽的晚霞。

织女天天从早织到晚,生活单调而乏味,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不由因辛劳寂寞而憔悴起来。有一天,玉皇大帝来到织机房中,见 到女儿十分辛苦,心中很是不忍。于是,他与王母娘娘商量说:

“织女这孩子太辛劳了。咱们给她找一个如意郎君,让她过几天神仙伴侣的日子才好。”

王母娘娘便提议把织女许配给天河西岸的牛郎。玉皇大帝同意了。于是,玉皇大帝颁下旨意,让织女和牛郎即日成婚。

婚后,小两口甜甜蜜蜜,如胶似漆,整天卿卿我我,形影不离。两人有时候在岸边饮牛,有时候在河中泛舟,有时去瑶池揽胜,有时去蓬莱访友。这样过了半年,织女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再也没织出过一匹锦缎。

天上没了云锦,天空变得灰暗起来。玉皇大帝不时派人催讨,但织女沉湎于爱情之中,不想再织锦缎了。

玉皇大帝不由大怒,他下令将织女抓回河东,关在机房织锦。没有他的同意,不准她再和丈夫牛郎见面。

织女含着眼泪,上机织锦。泪珠滴在云锦上,化成颗颗珍珠,闪闪发光。玉皇大帝看到带珠的云锦,知道这是女儿泪珠所化,也有所感动。于是,他下令每年七月七日让织女和牛郎在天河上相会一次,其余的时间仍分居河东河西,各司其职。

天河波涛滚滚,在河上怎么相会呢?牛朗和织女知道后都十分忧愁。这事让百鸟仙子知道了,于是在七月七日那天,召来成千上万只喜鹊,搭成一座鹊桥,让牛郎和织女在桥上相会。

从这以后,每年七月七日晚上,喜鹊们都会飞来,搭起鹊桥。而在这一天,在凡间的人们仰观夜空,就能看到牛郎星和织女星靠得很近很近。

后来,“乌鹊填桥”这一典故,又被简化为“鹊桥”,用来形容帮助男女结合、夫妻团聚的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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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乐此不疲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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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此不疲,此:这。因酷爱干某事而不感觉厌烦。形容对某事特别爱好而沉浸其中。下面请欣赏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乐此不疲相关典故内容。

乐此不疲的意思

[释义] 乐:喜爱;爱好;疲:疲倦。乐于做某事;沉浸其中;不觉疲倦。形容对某种事物特别感兴趣。

[语出]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一年三百六十日;日日如此;倒也乐此不疲。”

[正音] 乐;不能读作“yuè”。

[辨形] 疲;不能写作“皮”。

[近义] 乐而忘返 专心致志 沉迷不醒

[反义] 心猿意马 心不在焉

乐此不疲的成语典故

汉光武刘秀为建立东汉政权,东征西战,历尽艰辛。刘秀登基后,为巩固政权,改善黎民百姓的生活,他非常重视发展生产,提高国力。他每天很早上朝,处理国家大事,很晚散朝回宫,还要与文武公卿们谈论治理国家的道理,商量和处理一些问题,稍有空闲,他还要伏案读书、批文。每天很晚才能休息。他的儿子刘庄,见父亲每天如此劳累,满分作文,心中很不安。刘庄便劝刘秀说:“父王争战半生,如今临朝秉政,又如此操劳,儿臣实在放心不下,儿望父王效仿黄帝、老子的养身之道,使生活更悠闲、宁静。”

刘秀听罢,说:“皇儿之心,为父要以理解。只因我乐此道,不为疲也。”这话的意思是:我自己乐于这样,也不觉得疲劳。

用乐此不疲造句

1) 再美味的菜,吃久了都会腻;再惬意的生活,过久了都会倦。但唯独“爱你”这件事,乐此不疲,始终不变!

2) 他们又最爱自创新招,四兄弟个个三头六臂,一心几用,奏乐同时又玩杂耍,我拨你的结他弦线,你按他的笛孔仍然合拍,又乐此不疲戏弄别人,总之绝无冷场,最紧要好玩!

3) 六一六一,祝福穿上花衣,祝你万事如意,生活无忧无虑,没事打打太极,模样更加神气,心情保持美丽,天天乐此不疲!

4) 今天我和要好的朋友一起去上山,走了半小时的路上了山顶我们乐此不疲,我们难以抑制自己的高兴,不约而同的大喊起来。最后,我们步履匆匆的下山了。

5) 我们在学习上劲头十足,可谓学而不厌;老师看在眼里喜在心头,悉心辅导,可谓诲人不倦;我们和老师都可以说是乐此不疲啊!

6) 当别的同学问题问到我时,我都会不胜其烦地说不知道,但查田君都会很乐意地教他们,乐此不疲。

7) 不错,你现在是正当年,流连于岁的瑜伽教练和酒店服务生美眉之间,乐此不疲。但总不能永远这么下去吧。

8) 她成天躲在家,她凡事嫌麻烦,她不爱出门,她常常不修边幅,她不恋爱,过着枯燥无味的生活她乐此不疲。

9) 人生乐此不疲为哪般?佛曰:下班。

10) 青春就像是切洋葱,我们都泪流满面,却还乐此不疲。

11) 他对这件工作倍感兴趣,虽常夜以继日,但却乐此不疲。

12) 小明很喜爱园艺,一个人在自家的后院乐此不疲地重复着掘土种花的时光。

13) 世界各国乐此不疲的寻找着全球贸易路线并且不断派遣船只探路,这次他们看到了希望。

14)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乐此不疲地玩微博。

15) 他总是没日没夜地搞研究,每天乐此不疲。

16) 有时,在他人看来这些事情是毫无意义的,但是她却乐此不疲地追求这些微不足道的快乐。

17) 他每天都在马戏团表演小丑,真可谓是乐此不疲。

18) 老赵天天去公园慢跑,乐此不疲。

19) 小明总是帮助同学,乐此不疲。

20) 我在家里乐此不疲的做着家务。

21) 他乐此不疲地尝试非常规的货币政策,使美联储能够应对金融崩溃,即使美国的政客们已无力回天。

22) 这个小明,管起闲事来乐此不疲。

23) 跟facebook一样,用户心甘情愿、乐此不疲地免费为它做这项工作。

24) 有些人对麻将是乐此不疲。

25) 虽然植树很累,但同学们都为绿化我们的家园而乐此不疲。

26) 我十分爱看书,每当有书摆在我面前时,总能让我乐此不疲的乐在其中。

27) 小弟弟不是玩他的遥控飞机,就是玩他的奥特曼,真是乐此不疲。

28) 人们最乐此不疲的一项节日活动类似于摸彩.

29) 父亲是一个坚毅冷峻的男人,似乎永远不会屈服。但是,父亲却愿意低下头让我坐上他的肩头,而又乐此不疲。

30) 我个人对生活一无所求,吃住都十分简单,上天给我的恩赐,我并没多要财产的奢求。如果此生能做多点对人类、民族、国家长治久安有益的事,我是乐此不疲的。

31) 我听见回声,来自山谷和心间以寂寞的镰刀收割空旷的灵魂不断地重复决绝,又重复幸福终有绿洲摇曳在沙漠我相信自己生来如同璀璨的夏日之花不凋不败,妖治如火承受心跳的负荷和呼吸的累赘乐此不疲。泰戈尔

32) 此决定对和平年代本已紧张的太平洋地区邻邦关系报道纷至沓来;穆帅自己火上浇油;记者们也乐此不疲,决心将热闹进行到底。

33) 亲情友情爱情情情相系,思念想念挂念念念不忘,官运财运鸿运运运亨通,短信真心诚心衷心祝愿你,赐福祈福祝福福福传到,重阳节欢乐喜乐快乐乐此不疲!

34) 六一六一,送你一件新衣,让你心情美丽,模样更加神气,没事打打太极,生活纸醉金迷,天天乐此不疲,心底无限欢喜,开心天下无敌!老小孩们,节日快乐。

35) 由于依靠政府救助基金才得以幸存下来,通用汽车和克莱斯勒除了欣然同意外别无选择,但是福特也同样乐此不疲。

36) 我从小便爱上了天文星相学,每每有关此类书籍摆在我面前总能让我乐此不疲地沉浸其中。

37) 重庆是中国西南的一个著名的大城市,全城群山遍布,倩影幽幽,让人乐此不疲。

38) 这位老先生,天生又是无论什么疑难,每问必知,据知而答,无答不即详且尽,并且乐此不疲。

39) 他在这权力的两极之间左右逢源又左右为难,既是游刃有余又是如履薄冰,巨大的利益诱惑使之乐此不疲,但暗藏的杀机又不得不让他盼望早日解脱。

40) 小猫对毛线团的喜爱众所周知,只要有机会得到,小猫就会乐此不疲的玩下去,总也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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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奥运与中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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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四世纪的战国时期,赛马是当时最受齐国贵族欢迎的娱乐项目。上至国王,下到大臣,常常以赛马取乐,并以重金赌输赢。齐国的大将军田忌多次与国王及其他大臣赌输赢,屡赌屡输。一天他赛马又输了,回家后闷闷不乐。他的知己孙膑安慰他说:“下次有机会带我到马场看看,也许我能帮你。”

当又一次赛马时,孙膑随田忌来到赛马场,满朝文武官员和城里的平民也都来看热闹。孙膑了解到,大家的马按奔跑的速度分为上中下三等,等次不同装饰不同,各家的马依等次比赛,比赛为三赛二胜制。孙膑仔细观察后发现,田忌的马和其他人的马相差并不远,只是策略运用不当,以致失败。孙膑告诉田忌:“大将军,请放心,我有办法让你获胜。”田忌听后非常高兴,随即以千金作赌约请国王与他赛马。国王在赛马中从没输过,所以欣然答应了田忌的邀请。

比赛前田忌按照孙膑的主意,用上等马鞍将下等马装饰起来,冒充上等马,与齐王的上等马比赛。比赛开始,只见齐王的好马飞快地冲在前面,而田忌的马远远落在后面,国王得意地开怀大笑。第二场比赛,还是按照孙膑的安排,田忌用自己的上等马与国王的中等马比赛,在一片喝彩中,只见田忌的马竟然冲到齐王的马前面,赢了第二场。关键的第三场,田忌的中等马和国王的下等马比赛,田忌的马又一次冲到国王的马前面,结果二比一,田忌赢了国王。在双方条件相当时,对策得当可以战胜对方,在双方条件相差很远时,对策得当也可将损失减低到最低程度。

在现代的奥运比赛中也需要运用相应的策略才能取得成功。许多项目的比赛都需要经过数次小组赛,才能最后开始金牌的争夺。如果在预赛中成绩出得太好,作为运动员来说很难在接下来决赛中马上达到另一个巅峰。在体操跳水等项目中,以何种动作来迎战对手也是需要经过仔细考量,再比如一些团体项目,往往教练的策略和指导决定一个团队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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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丑妇效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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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代,越国有一位美女名叫西施。她的美貌简直到了倾国倾城的程度。无论是她的举手、投足,还是她的音容笑貌,样样都惹人喜爱。西施略用淡妆,衣着朴素,走到哪里,哪里就有很多人向她行“注目礼”,没有人不惊叹她的美貌。

西施患有心口疼的毛病。有一天,她的病又犯了,只见她手捂胸口,双眉皱起,流露出一种娇媚柔弱的女性美。当她从乡间走过的时候,乡里人无不睁大眼睛注视。

乡下有一个丑女子,不仅相貌难看,而且没有修养。她平时动作粗俗,说话大声大气,却一天到晚做着当美女的梦。今天穿这样的衣服,明天梳那样的发式,却仍然没有一个人说她漂亮。

这一天,她看到西施捂着胸口、皱着双眉的样子竟博得这么多人的青睐,因此回去以后,她也学着西施的样子,手捂胸口、紧皱眉头,在村里走来走去。哪知这丑女的矫揉造作使她原本就丑陋的样子更难看了。其结果,乡间的富人看见丑女的怪模样,马上把门紧紧关上;乡间的穷人看见丑女走过来,马上拉着妻、带着孩子远远地躲开。人们见了这个怪模怪样模仿西施心口疼在村里走来走去的丑女人简直像见了瘟神一般。

这个丑女人只知道西施皱眉的样子很美,却不知道她为什么很美,而去简单模仿她的样子,结果反被人讥笑。看来,盲目模仿别人的做法是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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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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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雄剑相传春秋时吴人干将铸二剑﹐雄号干将﹐雌号莫邪。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春秋时期,越国被吴王打败,越王勾践负辱在吴,卧薪尝胆,终于取得了吴王的信任,被放回越国。

勾践记恨在心,他一面继续讨好吴王,贡奉古木修筑姑苏台,选送绝代佳人西施给吴王,巧施美人计;一方面富国强兵,暗自铸造精良兵器。勾践为使自己有一把世上独一无二的宝剑,特意挑选了当时最好的工匠郑勤来为他铸造。

郑勤和他的儿子郑刚凝聚平生心血,整整用了七七四十九天时间,终于锻铸出一对雌雄剑。

那天深夜,郑勤按照越王的吩咐,刻好“超王勾践自作用剑”八个字后,便对他儿子说:“我明日早朝,将雌剑献给越王,此去必然凶多吉少,性命难保,或许连你也要受到株连,你赶快带着这把雄剑,连夜投奔楚国去吧。”说完父子俩抱头痛哭,洒泪而别。第二天早朝,越王勾践传郑勤献剑。郑勤递上剑,越王将剑拔出剑鞘,只见光芒四射,耀眼夺目,越王顿时喜形于色,众大臣也赞不绝口。

勾践为了炫耀一番,手执宝剑,对着大臣的兵器,初试锋芒,果然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越王得意之余,心想:郑勤若再造出如此好剑,我勾践岂能称雄于世?想到此,他陡然声色俱厉,命武土将郑勤推出午门斩了,并通缉全国捉拿郑刚。郑刚听说父亲被越王杀害,悲痛欲绝,又见到处有通缉自己的告示,感到身佩宝剑易于暴露,只好将宝剑埋藏在雁荡山中,并乔装打扮成一渔女,日夜兼程逃出越国,只身投奔楚国去了。

郑刚来到楚国后,把从小随父亲学到的冶炼手艺,精心传授给楚人。很快使楚国的冶炼业得到发展和提高,与越齐名不相上下。郑刚从而得到楚王的赏识,被封为冶炼吏。这时,楚国进一步广征役卒,大造精良兵器,一时国威大振。之后,楚王亲率数十万大军去讨伐越国。楚军英勇善战,只杀得越兵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很快就攻破越都,直追王宫。越王见大势已去,只好用那把雌剑自刎而死。恰巧楚王一步走来,连忙从地上捡起了越王剑。

楚王久闻此剑盖世无双,真是梦寐以求,本想留作自用,但又觉得它已不是吉利之物,便灵机一动,把它赏给了一位立了战功的武官。后来,这位武官病亡,越王剑就成了他的殉葬品。

郑刚定居楚国后,虽然被楚王封为冶炼吏,但他怕再引起杀身之祸,一直没把铸造雌雄剑的事说出来。因此,那柄被郑刚埋在雁荡山中的雄剑,至今下落不明。

[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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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军鞋的长征历史典故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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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到大雪山下。当地老百姓把大雪山叫做“神山”,意思是说除了“神仙”,就连鸟也飞不过去。

为了消除部队的顾虑,毛主席说:“神山”不可怕,红军应该有志气,和神山比一比。这些话,给了我们莫大的鼓舞。

出发前,上级规定每人要准备两双鞋,把脚保护好。我除了脚上的烂草鞋外,就剩一双拴在皮带上的“量天尺”了。我把它解下来,心里涌起无限的感念。一首在江西中央苏区流行的山歌,又在我的耳边萦绕着:送得哥哥前线去,做双鞋子赠送你,鞋上绣了七个字,红军哥哥万万岁。

想起这首山歌,也就想起了我们离开中央苏区时的情形。一个老大爷拉着我的手,把一双“红军鞋”塞给我。这是一双非常结实的布鞋,鞋帮上绣着“慰劳红军战士”的字句。他说:“孩子,这鞋一穿到红军的脚上,那就成了‘量天尺’了,地再广,山再高,你们也能把它‘量’完。”从那以后,这双鞋就挂在我的腰间,成为我最好的伴侣。

记得在离开江西的最后一次战斗中,我的脚负伤了。当时既没有医药,也没有担架,我只得每天拖着负了伤的脚,艰难地走着。实在坚持不住了,我第一次从腰里解下“量天尺”,穿在脚上。鞋底软绵绵的,特别舒服。一穿上它,就想起了苏区人民的希望,也就忘了伤痛。不久伤口好了,我的鞋底也磨去了不少,舍不得再穿,就又把它包起来挂在腰上……打遵义,我们连担任攻城任务。打得正有劲,我突然感到腰部有些疼痛。仔细一看,原来一颗子弹穿过鞋子,紧挨在腰骨旁的皮肤上。同志们见了,都说这真是“救命鞋”。可是我也很惋惜,因为鞋子被穿了一个大窟窿。以后,我更加倍地爱惜它。

天蒙蒙亮,我们就开始爬山。越向上爬越陡,一会儿竟下起鸡蛋大的冰雹。狂风夹着冰雹,吹在身上,真像刀割的一样。我是个炮兵,肩上扛着45斤的迫击炮炮筒,走起来就更难了。我踏着前面像雪梯似的脚印,一步一步往前移,脚被雪冰得失去了知觉,几次跌倒。每当我倒下,看到脚上的“量天尺”,心里就感到一股热劲,好像苏区的老乡们在背后推着我前进。

终于爬过了雪山,我低头看看那双“量天尺”,它沾满了冰泥,脏得不成样子,我赶忙把它脱了下来,磕掉泥巴又挂在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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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马占山江桥抗战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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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桥战役中出过这样一桩事:他们在江南岸受到日本鬼子的猛烈炮击,终因寡不敌众,大批人退到江边。想过江没有船只,只能骑马泅渡。马将军刚刚下令渡江,江面上突然涌出无数只甲鱼来,伸着长长的脖子,向岸边凝视着。勇猛将士哪管这些,驱马奔下江去,可江面就像开了锅似的,成群的甲鱼蜂拥而上,咬马腿,往人身上蹿,乱成一团,闹得军队无法过江。马将军下令用枪打,也不管事儿。这时有人主张:得杀猪、宰羊祭江,或扔食品,兴许管用。马将军没有迷信那一套,他命令士兵到屯中取来大批石灰,撒到江里,甲鱼这才无声无息地潜入江底。马将军率领大队人马顺利渡过了嫩江。过江之后,反过身来在这里打了场威震中外的江桥之战,大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挫伤了日本鬼子的威风。

马占率队过江之后,整顿队伍,修筑工事,不准鬼子前进一步。单说鬼子打过江桥,占据大兴东南的无名高地,着急忙慌地挖壕修堡,准备与马占山决一死战。

这个高地北起向南,蜿蜒十余里,犹如一条长龙卧在广阔的草原上。北面的制高点山势险要,控制这个制高点,就掌握胜利的主动权。日本兵立刻在龙头上修筑工事,准备作长久之计。他们正挖土筑壕,突然出现无数条大小毒蛇往身上乱窜,顷刻间中毒者不计其数。鬼子兵点火焚烧,用战刀砍,用锹镐扑打,都无济于事,毒蛇越来越多越凶猛。日本鬼子信奉神佛,他们从胸前取下铜佛摆在高处插草为香,口中念念有词地祈祷神佛免灾,可还是无济于事。最后他们不得不放弃这块高地,停止修筑工事,建了一座四角有台阶,向上呈梯形的石塔。日本侵略者是为纪念在江桥战役中死去的同伴呢,还是要用石塔镇住满山的蛇群,就不得而知了。但是蛇帮助马占山,赶跑了日本人,救了当地老百姓,减少了我军民的伤亡,却是千真万确的。老百姓都说,这是天意啊!

石塔虽然早已坍塌了,但石塔的遗迹仍然依稀可辨,成了日本人侵华的铁证。当年就是这一带,成了江桥抗战的主战场,马占山指挥义勇军,顶着敌人的飞机大炮,冲锋陷阵,打了半个多月,消灭了敌人好几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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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逸待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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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逸待劳告诉我们养精蓄锐,又可占先机。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以逸待劳的历史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孙子·军争》。

【释义】逸:安闲;劳:疲劳。指在战争中做好充分准备,养精蓄锐,等疲乏的敌人来犯时给予迎头痛击。

【历史典故】

西汉末年,陇甘军阀隗嚣脱离刘秀,去投靠在四川称帝的公孙述。刘秀大怒,派兵去攻打隗器,结果反被隗器打败。

刘秀再派征西大将军冯异,前去占领枸邑。隗器得到消息,命令部将行巡立刻去枸邑抢占有利地形。冯异的部将们知道后,都劝冯异不要和行巡大军作战。冯异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必须抢占枸邑‘以逸待劳’。”冯异命令部队急行军,抢在行巡之前,占领了枸邑。冯异严密封锁了消息,紧闭城门,偃旗息鼓,让将士们休整。行巡的部队急匆匆地刚赶到城下,城楼上突然鼓声大作,亮出了冯异的帅旗。行巡的军队毫无防备,吓得四下逃窜。冯异大开城门,领兵冲出城来,大败敌军。

让自己的军队养精蓄锐,以等候从远方赶来的敌军,以达到消灭敌人的目的,称为以逸待劳。

【成长心语】

两军对阵时,劳役的程度不同,形势的优劣也不同。一个明智的指挥者,会让自己的军队养精蓄锐,等候从远方赶来的敌军,以达到消灭敌人的目的。冯异在这场战争中,就是赶在敌人的前面,抢占战略要地,以逸待劳,等到敌人赶到时,杀对方个措手不及。在现代竞技体育中,人们非常重视主场作战,都力争取得主场优势,就是因为主场和客场的劳逸程度不同,在竞争中的地位也不同,此道理同样适合平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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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徽州臭鳜鱼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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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身撅嘴,拱起的背,尖尖的头,带斑点的圆尾鳍,爱吃鱼的吃货们看到这些就会知道,这是一条鳜鱼,也叫桂花鱼。桃花流水鳜鱼肥,许多诗人都盛赞过肉质细嫩味道鲜美的鳜鱼,安徽人除了喜食鲜鳜鱼,更爱臭鳜鱼。他们选三四月间最肥美的活鱼,宰杀去除内脏,一层鱼一把盐的码放在杉木桶里,上面再压上重物,每天上下倒一回,20度左右的气温下,经过5-6天的等待,风味独特的臭鳜鱼就腌好了,此菜成名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随着央视《舌尖上的中国》的热播,这道菜更是名扬四海。

安徽臭鳜鱼的来历要追溯到200多年前了,那时每年入冬以后,沿江一带的鱼贩就把鳜鱼用木桶装起来,贩运到徽州山区。为了防止鳜鱼在运输途中变质,鱼贩们就用一层鱼撒一层盐,途中还要经常翻动鳜鱼,大约要过七八天才能抵达。等鱼贩把鳜鱼运到徽州山区时,鳜鱼的鱼鳃仍然是鲜红色,而且鳞不脱质不变,就是会散发出一种似臭非臭的特殊气味。人们把这种鳜鱼洗净后做成菜,结果发现不但没有臭味,反而比新鲜的鳜鱼更加鲜香好吃。于是这种做法就慢慢流传下来,直到现在依然是盛誉不衰。

但事实上,这款美食还有一个特殊的来历,很多人听了都说,这明明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安徽臭鳜鱼真正成为一道名菜大约是在100年前,这与一段历史典故有关。

话说100年前在黄山西南麓的黄山区郭村乡有家扁担铺,话说某年某月有一姓苗的酷吏调到徽州当知府,此人嗜鱼成性且专爱吃鲜鱼,尤其是喜欢吃活蹦乱跳的鲜鳜鱼。当时有一个名叫王小二的衙役,每当天气转凉时就负责给知府运送鳜鱼,结果有一次运到半路上天气突然热了起来,原本鲜活的鳜鱼开始慢慢死去。王小二只好催着挑夫们日夜兼程的赶路,这天就来到了扁担铺准备住下来歇歇,此时发现大多数鳜鱼都死掉了,而且鱼身散发出一种臭味。王小二急忙让挑夫把鱼杀好,然后用细细抹匀腌上杀杀臭味,并找了一个厨师让他烧来尝一尝。等厨师用佐料做好红烧鳜鱼后,大家吃了都说别有一番风味。王小二于是心中大喜,让挑夫们尽快把发臭的鳜鱼挑到徽州。发臭的鳜鱼运到徽州后,王小二并没有去向知府复命,而是请来许多厨师烧制这些发臭的鳜鱼,并写了一条“徽菜珍品风味鳜鱼应市,本店免费品尝”的横幅吸收顾客。结果,凡是吃过这种“风味鳜鱼”的客人无不称赞。此时,王小二才放心的把做好的“风味鳜鱼”送到了知府面前,苗知府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吃到鳜鱼,早就被鳜鱼馋坏了,顾不上多问就吃了起来,边吃边称赞说“风味鳜鱼,名不虚传!”从此,苗知府再也不提非要吃鲜活鳜鱼的事情了,臭鳜鱼也从此成为声名远扬的徽州名菜。

一行人坐下,喝酒的喝酒,划拳的划拳。这道名菜“臭鳜鱼”被端上桌的时候着实让人吓了一跳,一桌子人无不呲牙咧嘴,掩耳捂鼻。不知是哪个胆大的先动了筷子,抱着一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壮烈精神为我们试菜。闭着眼先牛刀小试一口,吃起来倒有一种独特风味,再夹一筷子细细品尝一番,果真是上乘菜肴,不辜负了鳜鱼这种昂贵食材。吃过两口之后才有闲情雅致观察这道菜系,只见鱼肉白里透红,纹似没有腌鱼的不上相,反倒呈现出一种如石膏般的艺术感,果真应了那句话“席上有鳜鱼,熊掌也可舍”。

而要说这臭鱼的做法,古人可就比我们会吃多了。早在《齐民要术》中便记载:取石首鱼、魦 鱼、鲻鱼三种,肠、肚胞齐净洗,空著白盐,令小倚 咸。内器中,密封,置日中。夏二十日,春秋五十 日,冬百日,乃好熟。食时下姜、酢等。名谚说,臭鱼不可臭肉。带有臭味的鱼制品吃进肚子中是无伤大雅的,红烧的臭鳜鱼带有一种腐乳的味道,要加入干红辣椒和姜蒜调料才可相得益彰。这样制作出来的臭鳜鱼一点也不输给新鲜鱼菜呢!

油炸下酒不错,红烧佐饭更佳。闻起来似臭非臭的特殊感觉像是在大热天享受了一杯黑啤一样爽朗,色泽红亮的鱼肉在灯光下呈现出一种近乎粉色的肉感。若是把它当做新鲜鱼肉一般看待,那倒也不稀奇了,当然吃这臭鳜鱼性情急不得,以慢挑细啖为妙,初尝时舌尖微微有鲜咸之感,吞到喉咙底部才吃出那种久违的鱼香。这种清香是在许多河鲜中不曾有过的,可以称得上一项了不起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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