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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有趣故事大全【汇总20篇】

童话中丰富的想象和夸张可以活跃你的思维;那生动的形象、美妙的故事可以帮你认识社会、理解人生,引导你做一个通达事理、明辨是非的人。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整理的作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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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编故事——有趣的小刺猬

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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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宣文二年级

刺猬把西瓜背回了家。第二天一大早,小刺猬邀请它的好朋友小鸡、小狗、小兔子来家里吃西瓜。小刺猬把西瓜切成块,放到盘子里。

这时,小刺猬的朋友都来了。小刺猬把切好的西瓜端了上来,让大家品尝。伙伴们吃着香甜的西瓜都说:“小刺猬,谢谢你,你摘的西瓜真是太好吃了!”小刺猬高兴地说:“不客气,下次我摘一个更大更甜的西瓜请你们吃。”

吃完西瓜,伙伴们开始玩起捉迷藏。玩着玩着,天渐渐黑了。伙伴们对小刺猬说:“小刺猬,再见!我们下次还来你家玩儿。”小刺猬说:“再见,我们朋友们。有空再来我家,我还会用好吃的水果款待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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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圣诞树的故事——与森林文化有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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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不论是否基督徒,过圣诞节时都要准备一棵圣诞树,以增加节日的欢乐气氛。圣诞树一般是用杉柏之类的常绿树做成,象征生命长存。树上装饰着各种灯烛、彩花、红黄彩球、玩具、圣诞钟、心型姜饼、星星,挂上各种圣诞礼物。圣诞之夜,人们围着圣诞树唱歌跳舞,尽情欢乐。说有一位农民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圣诞夜里接待了一个饥寒交迫的小孩,让他吃了一顿丰盛的圣诞晚餐,这个孩子告别时折了一根杉树枝插在地上并祝福说:"年年此日,礼物满枝,留此美丽的杉村,报答你的好意。"小孩走后,农民发现那树枝竟变成了一棵小树,他才明白自己接待的原来是一位上帝的使者。这个故事就是圣诞树的来源。

关于圣诞树,还有一个故事。

以前德国的亚尔萨斯,是出产圣诞树的地方。根据传说,有一位隐修圣人,他的名字叫弗乐伦亭,住在亚尔萨斯的一个树林当中,他非常喜欢小孩子。有一年的圣诞节,他希望附近的小孩子,都能在一起快乐的玩,但是很贫穷,没有钱买孩子们喜爱的玩具和糖果,因此他为这件事很伤脑筋。

一天早上,弗乐伦亭在树林中散步的时候,忽然看见一棵小杉树,树上堆满了雪,枝上挂着许多小冰条,经过太阳一照射,闪闪发光,非常的漂亮。他就把那棵树弄了回来,种在盆里面。又在树林中,捡一些野果子,再和上面粉,做成一些十字架,或星星形状的小饼,挂在树枝上面。又用一些小蜡烛,插在树枝上,结果把那棵树,装扮着五光十色,非常的美观。到了圣诞夜晚,弗乐伦亭打起钟来,孩子们听到了,都跑到他的茅屋里去。大家围着那棵树,手舞足蹈的唱着圣诞歌曲,然后弗乐伦亭把糕饼分给孩子们吃,大家过了一个快乐的圣诞节。以后,这个习俗流传起来。

一八三七年,德国的海伦公主,同法国的一位公爵结婚以后,圣诞树也随着她传到了巴黎。一八四一年,维多利亚的丈夫,把一棵圣诞树,放在温德莎宫门前。这种风俗由皇家传到贵族阶层,而后风行到了民间。一八三○年,大批的德国移民到了美国。这些人有天主教友和基督教徒,大多散居在纽约、新英格兰各地。他们的圣诞树引起了当地人们的注意及模仿,以后圣诞树便风行在美国各教堂、各家庭。现在世界各地,尤其是欧美及澳洲各地国家,圣诞树成了圣诞节里面最热闹而可爱的装饰品,点缀着圣诞节的多采多姿。它启示了人们了解庆祝圣诞的意义,它象征着快乐与希望。因为救世主的诞生,带来世界人类的和平与友爱。

每年圣诞节快要到的时候,与圣诞节有关的圣诞卡、圣诞节、圣诞老人、圣诞音乐等等都出场了。关于圣诞树的装饰,世界各地似乎大同小异。由于圣诞节是在冬季,所以圣诞树所采用的都是常青树。多半是四五尺高的小棕树、或小松树,栽在大花盆里面,树上布满五颜六色的小蜡烛或小电灯,再挂上各式各样的装饰品与彩带,以及孩子们的玩具,和家人所送的礼物。装饰好了以后,放在客厅的一角。如果是放在教堂、礼堂、或公共场所,圣诞树则比较高大,而树的下边也可放礼物的。

根据圣诞节习俗的记载,第一棵圣诞树,是白冷城路边的一棵小棕树。在耶稣降生的头一天晚上,圣母玛利亚及圣若瑟,走到白冷城时候,非常的疲乏,圣母就在那棵树下休息了一会,那棵小棕树,好象受宠的样子,展开它的树枝,给圣母抵挡吹来的冷风。就在那个半夜里,耶稣基督诞生了。这时候,天上出现了一颗特别亮的星星,发出奇妙的光芒,直接射到那棵小棕树的头上,盘旋成了一道美丽的光圈。从此以后,小棕树在圣诞节中,就占了一席光荣的地位。至于圣诞树风行到全世界,也只是十九世纪的事。中古时代,德国流行的宗教剧,在伊甸园的一场戏,天主造人以后,亚当夏娃背叛天主的时候,戏中用一棵挂满了苹果的棕树,代表着「生命之树」或「知善恶树」。后来信友把戏中的「生命之树」移到家中去,象征着救世主的来临。随着这个象征的发展,到了十五世纪,装饰圣诞树,就已经成了一个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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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名人秦始皇私生子的故事

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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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讳身世秦始皇私生子身世之谜

秦始皇给后世留下了四个谜团:第一个是他的长相之谜,史学界围绕他身形是猥琐还是高大英武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第二个是性格之谜,秦始皇是凶狠残暴还是雄才大略,在史学界也有不同的声音;第三个是求仙之谜;第四个是私生子之谜。然而,在所有的谜团之中,最引人关注的,当属秦始皇私生子之谜。那么,秦始皇究竟是不是私生子呢?

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少数几个最有作为的帝王之一,他统治下的大秦帝国在世界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尽管秦始皇在中国一直以一个暴君的形象存在于史书中,在中国民间也是残忍的化身,是无情的代名词。但是西方的历史学家们却不这样认为,在他们看来,秦始皇是“中国的拿破仑”:从他13岁继承国君的王位,22岁在故都雍城举行了成人加冕仪式正式亲政开始,直到他39岁出兵击败了山东六国中最后一个诸侯国,完成统一中国的历史大业时止,在短短的十七年之内,便迅速地结束了战国时期长达几百年的诸侯混战之局面,接着又不失时机地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统一的法令和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政权。这种气魄,并非一般的帝王所能与之相比,所以,在西方的历史学家们看来,秦始皇完全可以和法国的拿破仑相提并论。然而,正像许多对中国历史进程产生过巨大影响的人物喜欢留下一些难以解开的谜团让后世的人们去琢磨一样,秦始皇也给后世留下了许多难以解开的谜团,可以说,秦始皇给后世留下的谜团,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的帝王都多。随着考古工作的不断深入,秦始皇遗留的许多谜团已经被历史学家们拆解,但是对于私生子的问题,却是一个两千年以来史学界一直无法破解的难题。

秦始皇究竟是纯正的皇室血脉(是否是庄襄王嬴子楚之子),还是丞相吕不韦和赵姬的私生子,是一个困扰了中国历史学家们长达两千多年的难题。司马迁在《史记•吕不韦列传》里对秦始皇的身世问题做出了详细的阐述:吕不韦是当时阳翟的一个大富商,搞贩卖发了财,迅速成为当时在全国少数几个富可敌国的大商人之一。但是,在拥有了巨额的财富之后,吕不韦并不满足,他认为,要想永保子孙后代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只有在政治上有所作为方可做到,于是他准备利用这些财富进行政治投资。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遇见了当时在楚国为质、很不得志的秦昭王的孙子嬴子楚。凭借着商人特有的直觉,吕不韦认为此人是一可居之奇货,于是将所有的宝全部押在嬴子楚身上,企图借助他来实现自己心中的理想。嬴子楚本来对于皇位继承之事已经彻底失去了信心,但是在听到吕不韦的计划之后,顿时对他感激涕零,声称只要吕不韦帮助自己继承王位,他必将拜吕为相。在得到嬴子楚的承诺之后,吕不韦遂出资千金,为其设计,并将自己原本已经怀有身孕的赵姬送与庄襄王。最后,在吕不韦的努力下,正为没有儿子而苦恼的华阳夫人终于同意收嬴子楚为义子,从而为嬴子楚继承王位铺平了道路。秦昭王死后,安国君即位,子楚被立为太子。但是好景不长,做了几十年太子的安国君在位没几天便死了,子楚顺理成章地继承了秦国的王位,史称庄襄王,也就是秦始皇的父亲。称王之后,庄襄王并没有忘记当初的诺言,拜吕不韦为相,封赵姬为皇后。自此,吕不韦终于实现了心中的理想。

之所以秦始皇系吕不韦私生子在后世被传得沸沸扬扬,很大部分原因就是受以上这段文字所影响。可令后世史学家不解的是,同为重要的史料来源之一的《战国策》却并没有吕不韦献赵姬的这段记载。这在史学界产生了争论:有的学者认为,《战国策》喜采个人隐私,既然不载这件事,显然是当时没有这种传闻;有的学者认为,《战国策》本身并非正规史料,其可信度自然无法与《史记》相比,所以应按《史记》的记载来认定秦始皇的身世;还有学者对《史记》中记载秦始皇“大期而生”这句话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以此为基点来论证秦始皇并非吕不韦的私生子。看来,秦始皇身世之谜要想得以彻底解开,还有待史学家们进一步的研究和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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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中考历史故事素材:孔子的年少时期

全文共 3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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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是当时社会上的最博学者之一,被列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孔子少年时期故事,希望对你有帮助。

他是我国春秋时期着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他是我国私学的最早创办者、儒家学说的开创者;他被后世称为“万世师表”、“至圣先师”;他死后被历代统治者(秦除外)所尊崇,他就是一代圣人——孔子。但是,就是这样一位影响千古的圣人,其少年时期却也有过一段鲜为人知的艰辛生活。

在讲孔子少年时期生活之前,我们有必要交待一下孔子的家世:孔子的祖先为商王朝的后裔,周朝时期被分封在了宋国。孔子的先人们便一直在宋国做国君,直到宋厉公时期,其先人‘弗父何’才舍弃君位,禅让给了宋厉公。但就是这样,他的先辈们依然在宋国位及高官,数次被任命为辅政大臣。这种状况直到孔子的第六世祖孔父嘉那儿才发生了变故。乱臣华督发动叛乱,杀死了孔父嘉,孔父嘉的几个亲信携带着他的唯一子嗣——木金父逃难到了鲁国。这也就是孔子家族为何由宋国来到鲁国的原因。

来到鲁国之后,经过几代人的辛勤努力,他们终于才在鲁国扎下了根。到孔子老爸叔梁纥那会儿的时候,混得还相当的不错。曾经在陬邑这个地方担任过大夫一职,虽说陬邑这个地方并不是很大,但毕竟也混了个中层领导来当当。

后来,由于在攻打宋国的战役中立有大功,叔梁纥的名声还曾传遍了各个诸侯国。但是,爵位也罢、名声也罢,都不能弥补叔梁纥内心深处那块阴影——年近六旬的老汉,至今没有一个健康的儿子,一个自己家业的继承人。

其实,早在十多年前,叔梁纥为了得到一个儿子,为此也没少想了办法。他先是娶施氏之女为妻,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施氏先后为他生下了九个女儿;眼看施氏没有生儿子的本事,他又娶了一个小妾,这个小妾先是给了他一个惊喜——生了个儿子,但紧接着又给他浇了一盆冷水——儿子腿脚不灵便,天生残疾。

一个立有赫赫军功的大夫,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继承人是个残疾人,尤其是腿脚不好的残疾人。到时候别说是上战场打仗了,自己能够走路就已经不错了。

于是,叔梁纥再次向别人求婚。这次找到了不远处的颜氏家族。颜家只有十六七岁的的小女儿颜征在,是个非常喜欢英雄人物的少女,自愿嫁给了比自己大几十岁叔梁纥。这一年,叔梁纥六十六岁。

或许是上天眷顾了一下叔梁纥,在二人祈祷于尼丘山不久后,颜征在就怀孕了。她腹中孕育的正是那后世鼎鼎大名的孔子(当然,这一点此时她是不知道的)。

但是,非常不幸的是,在孔子出生三年之后,叔梁纥就生了重病。此时,他最不舍的就是自己的的小儿子——孔子。因为在他心中,肯定有这样一个计划:我要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教给自己的这个儿子,包括自己的军事才能和高超的格斗技巧。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变成了一个梦想,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带着无限的遗憾,叔梁纥离开了。留在世间的,是他那九个女儿、两个儿子(其中一人残疾)和三个寡妇。

既然丈夫都已经离开了,那我们也就分开吧。为了更好地照顾孔子,他的母亲颜征在离开了先前的那个大家庭,离开了陬邑,带着孔子一块搬到了鲁国的都城——曲阜。在这里,孔母一边给人家做些简单的家务(缝洗衣服),一边照顾年幼的孔子。

由于颜征在自己在母家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所以她把自己懂得的道理全部教授给了孔子。当然,这里面绝大多数都和礼节有关系。

孔子五六岁之后,由于自己是单亲家庭,所以玩伴并不是太多(其中原因大家都明白)。于是,小时候的孔子一般都是自己一个人玩。当其他孩子都在玩简单的群体游戏的时候,年幼的孔子却在做着那些相对来说有些高级的游戏——演习祭祀(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

祭祀,这是一个很隆重也很繁琐的礼仪过程。年幼的孔子竟然玩起了这种高级别的游戏,这在一般人的眼里可是大为震惊的——小小的一个孩童,居然会搞这些东西,真是太不简单啦!

由此看来,孔子的智商要比一般的孩童要高,理解能力要比他们也要强。

之后,懂事的孔子在学习、游玩之际,也常常去帮自己的母亲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每当看到母亲回家之时的疲惫身影,孔子总会很是懂事地帮母亲去做按摩、倒点水……

慢慢的,孔子体会到了母亲的不易,他开始瞒着母亲去外面做事,争取替母亲分些负担。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他又能做些什么呢?然而,在孔子眼里,只要能挣钱、只要自己能够干得动的,他从来都不挑活儿。肮脏和辛苦,这不是我这个穷苦家庭出身的孩子所应该顾虑的。

于是,年幼的孔子干起了其他孩子所不想干的脏活和累活。每当其他孩子吃完饭外出玩耍嬉笑的时候,孔子正在别处忙碌着。当然,为了让母亲放心,他总会比母亲早些回家。

所以,孔子在后来给自己的弟子讲自己年少时期事情的时候,每每感叹道:“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就这样,孔子和母亲在曲阜生活了十四年。年幼的孔子从母亲那儿学到了很多知识:最基本的礼节、如何做人、如何节俭等等。当然,自己从多年的“打工”历练之中,也学到了很多:如何为人处世、平等、仁爱等等。

但是,就在孔子正感受着伟大的母爱的时候,病魔悄悄地找到了他的母亲。孔子十七岁那年,母亲颜氏不幸离世,留下了年少的孔子,孤独一个人生活在这世界上。

母亲死后,孔子又面临着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怎么埋葬母亲?

有人说了,到埋葬他父亲的地方把两人合葬不就完了吗?

是啊,孔子也知道,这些礼节方面的事情对孔子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但问题是,孔子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父亲埋葬的地方。其实,孔子之前也曾问过自己的母亲这方面的问题,但就连他的母亲也不知道自己的丈夫下葬的具体地点。

或许有些人不会相信,认为这不可能,身为妻子的颜征在怎么会不知道自己丈夫的埋葬地呢。但现实告诉我们,她确实是不知道,因为当地有一种风俗:年轻的妻子,在丈夫死后是不能参加丈夫的出殡仪式的。

于是,这就导致了孔子一直到母亲去世前,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埋葬在哪儿。

年轻的孔子,依照他所知道的礼仪,在家中给母亲置办了一个灵堂。三天之后,他把母亲安放在了自己用所有积蓄买来的一口棺材里。

随即,那个棘手的问题让孔子煞是苦恼:询问当地人,没人知道,因为你是在父亲死后才搬过来的,我们不可能知道;想去询问陬邑人,可是自己当时搬出来的时候才三岁,不可能记得小时侯住哪儿,到处打听又不太现实。

于是,无奈的孔子把母亲的灵柩停放在了一个大路口——五付之衢,他把希望寄托在了所有过路人的身上:希望有知情的好心人来帮助一下自己。

还好,没多长时间,陬人挽父的母亲听说了孔子的感人事迹,便亲自赶来告诉孔子他父亲当初的埋葬之地。原来,当时她的儿子挽父,曾经参加了孔子之父叔梁纥的葬礼,知道他的埋葬之所。

于是,孔子才得以把父母合葬在一起。

这里需要特意说明的是,整个这个过程,都是孔子一个人在操办,帮忙的人其实并不多。

埋葬完母亲,孔子就开始了为期三年的守孝。然而,就是在守孝刚刚开始不久,孔子又受到了他为人以来的第一次大的侮辱,但他对此事却相当的无助,没有任何说法。

就在孔子母亲去世不久,鲁国的执政大臣季武子,在自己家中举办了一个特殊人才茶话会。这次宴会,邀请的都是鲁国的“士”。咱们先来看看当时各国的统治阶层:诸侯——卿——大夫——士。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士”,就在这个国家拥有一定的身份和地位。虽说它在统治阶层的最下面,但它也有自己特殊的待遇:不用交税、不用服杂役,还可以按月领工资等等。而且“士”还是统治阶层的后备人员、储备干部,一旦国家需要招募一批新的管理人员,那么他们将是优先考虑的对象。

咱们再来回看一下孔子的家世:先人是宋国国君,就后来不当国君了,那也都是卿大夫,位居统治地位的高层。就是拿孔子的老爸叔梁纥来说吧,那也是陬邑大夫,好歹那也是个大夫。而且按照当时子承父业的继承法则来说,孔子长大后也应该是个大夫,最起码也应该是个“士”。

但是,就连孔子这个“士”的身份,居然也有人提出了怀疑,给与了否认。当孔子听说季武子要招待国内的“士”的时候,很是高兴,自己还从来都没有参加过如此重要的社交活动。一旦自己参与其中,那就意味着人们承认了我孔丘的地位,而且在此还有可能结交很多名流,更甚者到时候还有可能成为储备干部,进而走向仕途。

于是,孔子穿着丧服,披麻戴孝的就来到了季武子家门前。令他没想有到的是,他竟然遇到了一只“拦路虎”——阳虎。阳虎此时是季武子的家臣,说白了也就是个大管家。当他看到披麻戴孝的孔子像个愣头青一般,二话不说就往门里走,当即便伸手拦住了孔子。然后就对孔子的身份进行了询问,最后的出了结论:这是“陬人之子”。

“陬人之子”,这是当时很多人对孔子的称呼。因为孔子之父叔梁纥曾任陬邑大夫,时人都称其为“陬人”。又因为孔子此时还没有一星半点儿的名气,所以人们都像现在称某某家的小孩为“某某人之子”那样,称呼孔子为“陬人之子”。

这一称呼让孔子很是愤慨:自己的身上还贴着父亲的标签,他们还在拿自己当小孩来看待,根本就没把自己当成一回事。

于是,不管孔子怎么说,阳虎就是不放孔子进去。

于是,孔子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到了自己为人以来的第一次大辱。

然而,无权无势的孔子只能把这股恶火咽在肚子里。回去之后,除了为了生存做些小工之外,他把所有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之上。而此时,孔子已经苦学了将近三年了(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此后,孔子抓住一切可以的利用的时间用来学习。孔子的所学范围极其广阔,包括:礼仪、音乐、射箭、驾车(没错,这也是当时一项不错的谋生手段)、书法、数学、诗歌、尚书、周易、历史等等。

很快,孔子博学以及知礼的名声便传遍了整个曲阜地区。不久之后,孔子迎来了自己的第一批学生,也是他一生之中唯一的高级贵族学生——孟懿子和他的弟弟南宫敬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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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延伸阅读:有趣的哲理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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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土豪,每次出门都担心家中被盗,想买只狼狗栓门前护院,但又不想雇人喂狗浪费银两。

苦思良久后终得一法:每次出门前把wifi修改成无密码,然后放心出门。

每次回来都能看到十几个人捧着手机蹲在自家门口,从此无忧。

护院,不一定买狗,互联网时代,处处都要打破传统思维。

02

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爆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后来找到一个学法律的,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最后以未遂,初审判了三年,因为强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诉他,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就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教他这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暴他,没想到女主人先回来了。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二审被无罪释放了。

知识改变命运——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03

真生气!刚才老娘误加入一个博士群里。

有人提问:一滴水从很高很高的地方自由落体下来,砸到人会不会砸伤?或砸死?

群里一下就热闹起来,各种公式,各种假设,各种阻力,重力,加速度的计算,足足讨论了近一个小时。

这时我默默问了一句:你们没有淋过雨吗?群里突然死一般的寂静......然后,然后老娘就被踢出群了。

有文化真可怕!

知识可以给你带来更多思考方式,但是经验可以让你更快的解决问题。

04

高考那年,我考了200分,而妈妈朋友的孩子考了680分,那个孩子去了重点大学,而我只能去打工。

九年后,那孩子的妈妈向我和妈妈炫耀他儿子又应聘了一个月薪过万的项目经理……

而我,却在想:该不该聘用他。——献给所有成绩不好的孩子们

你,可以不读大学!但你,绝对不可以不拼搏!

05

一个妻子想让她的丈夫早回家,于是规定:晚于11点回家就锁门。

第一周奏效,第二周丈夫又晚归,妻子按制度把门锁了,于是丈夫干脆不回家了。

妻子郁闷,后经高人指点,修改规定:23点前不回家,我就开着门睡觉。丈夫大惊,从此准时回家。

可见制度的精髓不在于强制,而在于对被执行者利益的拉动。

06

老和尚问小和尚:“如果你前进一步是死、后退一步则亡,你该怎么办?”

小和尚毫不犹豫地说:“我往旁边去。”

遭遇两难困境时换个角度思考,也许就会明白:路的旁边还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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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假秀才招打的历史故事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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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假秀才招打,是什么就是什么,像这样假充内行,到处招摇撞骗的人,一遇到动真格的场合,没有不露馅出丑的。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有一户有钱的人家,生了个儿子,从小没读什么书,骨子里粗俗不堪,却偏偏爱装成个文人雅士。

一次,这人要到衙门去递状子,以便追回人家欠他的债务。他心想,如果县官看自己是个知书达理的人,肯定会站在自己这一边,打赢官司就会容易多了。于是他对县官谎称自己是秀才。

县官见他跪在地上,仔仔细细地打量了好久,心中疑云顿生。县宫想:这个人獐头鼠目,形象猥琐,言语也粗俗得很,哪里像个秀才呢?接着又转念一想:人家都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也不能妄下判断。对了,我来考他一考吧,看他是否货真价实。

主意打定,县官便开口问他说:“既然你是秀才,那你且先说说‘桓公杀子纠’这一章应该怎么讲?”这个人哪里知道县官是在考他《论语》里的句子呢,一听这话,大惊失色,浑身吓得直抖,心想:完了,出了人命案子了,老爷怎么偏偏问我呢?难道是怀疑我跟这桩命案有什么牵连吗?于是他磕头如捣蒜,连声大叫道:“青天大老爷,我冤枉啊,小人确实不知道其中的实情啊,老爷明察!”县官听了,又好气又好笑,低声自语道:“果然是个冒牌货,竟敢骗到我的头上来了!”接着就命令手下的衙役把这人按倒在地,重打20大板,直打得他皮开肉绽,哭爹叫娘。

这人一瘸一拐地出了衙门,对他的仆人说:“这位县官太不讲理了,硬说我阿公打死了翁小九,把我打了20大板。”仆人问明是怎么回事后,就对他说:“这是书上的话呀,你姑且答应他,说你略知一二不就应付过去了吗?”这人一听,赶紧拼命摇头说:“哎呀呀,你可别再害我了,我连叫不知情都还被他打了20大板,如果说知道,那岂不是要抓我去偿命吗?”

所以说,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像这样假充内行,到处招摇撞骗的人,一遇到动真格的场合,没有不露馅出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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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文成公主进藏的历史故事

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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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文成公主嫁给藏王松赞干布的故事,流传1000多年了。汉藏联姻促进了民族团结,特别是对藏族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当时汉族的纺织、建筑、造纸、酿酒、制陶、冶金、农具制造等先进生产技术,以及历 法、医药等都陆续传入了藏族地区。同时,汉族也吸收了不少藏族的文化。

藏族民间至今还流传着许多文成公主进藏的故事。其中一个传说故事是这么说的:藏王松赞干布派了一位叫禄东赞的使者前去长安求婚。当时前往长安求婚的使者共有7人。起初,唐朝皇帝认为西藏太远,不愿将公主远嫁。于是同大臣们商量,出了几个难题来考这7位使者,企图将藏王的使者难住,以便谢绝这门婚事。

第一个难题是将500匹小马放在中间,500匹母马拴在四周。让这7位使者分辨出每匹小马的亲生之母。其他6位使者无法辨认,他们把小马牵近母马,不是踢就是跑,小马怎么也不敢近母马的身。藏王使者懂得马性,他让人给母马喂上等草料,让它们吃饱。饱食的母马叫将起来,招呼自己的小马去吃奶。于是500匹小马纷纷来到自己的母亲身边,藏王使者毫不费劲的解答了这个难题。

第二个难题是要用一根线穿过一块中间有弯曲孔道的玉石。那6位使者花了半天的时间,相尽办法都未能穿成。最后轮到藏王的使者,他的办法倒也简单,他捉来一只小蚂蚁,先把细线粘在蚂蚁的脚上,然后在玉石的另一个孔眼处抹一些蜂蜜,蚂蚁闻到蜜香,就赶紧沿着弯曲的孔道往里钻,结果又是藏王使者得胜。

第三个难题是将两头刨得粗细一般的一根大木头,让7位使者分清哪头是树梢,哪头是树根,同时说出其中道理。那6位使者看过来,看过去,量了又量,怎么也分不出来。藏王使者叫人把木头放在 河里,木头一浮起,前头轻,后头重,轻者为梢,重者为根,一清二楚。

藏王使者的聪明才智使皇帝很惊讶,也很喜欢他。最后又出了一道难题:谁能在300个穿着打扮一模一样的姑娘中认出谁是公主来?这7位使者都从未见过公主,要认出来谈何容易!那6位使者挑最漂亮的认,结果都认错了。藏王使者从一伴老妇那里得知公主从小爱擦一种香水,经常引着飞蝶在头上飞。藏王使者根据老妇这一指点,从300个姑娘中认出了公主。

皇帝只得同意将公主许配给藏王。藏王使者见了公主说:"你去西藏的时候,别的东西都不必带,只要带些五谷种籽、锄犁和工匠就行,这样就可以帮助我们西藏种植更多更好的庄稼。"

文成公主进藏时,皇帝送给她的是500驮五谷种籽、1000驮锄犁,还有数百名最好的工匠。

相传当年文成公主辞别父母,离开长安以后,爬山涉水,历尽艰辛来到荒漠的高原上,由于离亲人和家乡越来越远了,不由得思念起远在长安的父母来。她想起临别时母亲送给一面宝镜时说的话:若怀念亲人时,可从宝镜里看到母亲。于是急忙取出"日月宝镜",双手捧着照起来,不照则已,一看反倒吃了一惊。原来文成公主从镜子里看到的并不是母亲,而是自己满脸憔悴的愁容。她一生气,把宝镜摔在地上。没想到,宝镜一落地,立刻化成一座高山---后人称之为日月山。它恰好挡去了一条东去河流的去路,河水不得不掉头回流。于是人们称这条河叫倒淌河。有人甚至说这河水就是文成公主的眼泪哩!这日月山和倒淌河就在青海省西宁附近的青藏公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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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国历史名人故事:苏武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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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武牧羊

西汉时,中郎将苏武出使匈奴,单于派汉朝叛使、被单于封为丁灵王的卫律前来诱降。卫律说:"苏先生,我从前背叛汉朝归降匈奴,受到单于大恩,封我为丁灵王,拥有数万奴隶,马匹、牲畜漫山遍野。你今天投降了,明天也和我一样富贵,若白白地流血牺牲,又有谁知道你呢!"苏武怒斥道: "卫律,你身为汉民,不顾恩义,叛国投敌,你虽然能得逞于一时,最终却逃脱不了天地良心的审判。"

卫律见苏武不屈服,只得向单于报告。单于见苏武很有气节,十分钦佩,更想招降他。于是把苏武囚禁在一个大地窖里,不给饮食,苏武只得嚼雪止渴,用毡毛充饥。后来单于又将苏武移到北海荒无人烟的地方,逼迫他牧羊。北海在今苏联境内的西伯利亚的贝加尔湖一带。苏武到了北海,匈奴停止了对他的食物供应,他只得觅野鼠掘草根充饥。在这荒漠上,除了丛生的野草,就是漫天的风雪,终年见不到一个人影。苏武抱着代表汉廷的旄节牧羊,无论坐卧行走都拿着汉节。岁月一天天流逝,节杆上缀的三重旄牛尾都落尽了。

十九年过去了,苏武历尽艰辛,终于回到自己的祖国。他出使还是壮年,及至归国,头发胡须全白了。岁月改变了他的容颜,却改变不了他忠于祖国的赤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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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神话成语故事历史成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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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开天:话说最早的天地本是合在一起的,宇宙本是一团混沌。在这片混沌中沉睡着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做盘古。他的身边放着一把样子古怪的斧头。直到有一天盘古忽然醒来,但是觉得自己所在的空间是那么的压抑,于是拿起身旁的斧头对着周围的空间一气乱挥,也不知道挥了多久,反正是把天和地给明确的划分出来了。但是天与地分开没多久就又开始慢慢合拢,盘古就用自己的身体来支撑着天与地,就这样支撑了很久很久,天与地的位置已经被固定住了,但是伟大的盘古却因疲劳过度,累死了。他死后身体开始变化,骨骼变成了山脉和丘陵,肉身变成了平原和盆地,血和汗水变成了江海,毛发变成了森林,草原和沼泽。他的元神到了天与地的中心处,却因疲倦睡去。

女娲造人:在盘古肉身化为大地之后,大地上出现了很多种生物.多了很多年之后,大地上出现了一位同样伟大的人物--女娲.女娲发现大地虽然有了很多生灵,但是它们缺少着创造能力,于是女娲便用黄泥按照自己的摸样捏出了很多小人,因为女娲觉得创造的这些人应该和自己有点区别才是,所以把泥人的尾巴改成了两条后肢(双足).之后用施放了法术将这些小人变成有生命的活人,并且这些人都具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精卫填海:炎帝有一个善良,可爱的小女儿,名字叫精卫.她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希望见道无边的大海.小女孩一天天张大,也一天比一天漂亮.终于在她认为自己有能力找到大海的时候,她悄悄的离开了部落.最终她找到了大海,她为大海的伟大而陶醉,正当她奔向大海的时候,大海同样卷着巨浪奔向精卫.最后,大海把精卫带走了,带着她离开了这个世界.精卫死前那一刻才醒悟过来.精卫的灵魂因为愤怒而化做一只青鸟,精卫为了报复大海,决定把大海填平,于是就日以继夜的含着西山的石头去填海.

女娲补天:共工撞翻不周山,洞开天门的事被女娲测算到后便从九重天下凡来制止来自天门的洪水.女娲四处收集五色石,再以五色石炼制成补天石.用补天石将天门补上.

后羿射日:多年以后(尧帝在位时),天下大旱,原因很简单,天上同时出现十个太阳.后羿为解决大旱问题,自己锻炼出一把威力无限的巨弓.后羿在弓上注入法力.然后携弓登上高山,以自己法力凝聚成无形之箭,引弓射日.本想把十个太阳全射下来,但是想到如果全都射下来,大地将陷入无止境的黑暗,所以便留了一个太阳在天上.

百鸟朝凤:很久很久以前,凤凰只是一只很不起眼的小鸟,羽毛也很平常,丝毫不象传说中的那般光彩夺目。但它有一个优点:它很勤劳,不像别的鸟那样吃饱了就知道玩,而是从早到晚忙个不停,将别的鸟扔掉的果实都一颗一颗捡起来,收藏在洞里。

这有什么意思呀?这不是财迷精,大傻瓜吗?可别小看了这种贮藏食物的行为,到了一定的时候,他可发挥大用处了!

果然,有一年,森林大旱。鸟儿们觅不到食物,都饿的头昏眼花,快支撑不下去了。这时,凤凰急忙打开山洞,把自己多年积存下来的干果和草籽拿出来分给大家,和大家共渡难关。

旱灾过后,为了感谢凤凰的救命之恩,鸟儿们都从自己身上选了一根最漂亮的羽毛拔下来,制成了一件光彩耀眼的百鸟衣献给凤凰,并一致推举它为鸟王。

以后,每逢凤凰生日之时,四面八方的鸟儿都会飞来向凤凰表示祝贺,这就是百鸟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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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名人与中秋节的故事

全文共 2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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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五是秋天的正中,所以被称为中秋或仲秋。八月十五的月亮比其他几个月的满月还要圆,要明亮,所以又叫做“月夕”、“八月节”。那么你们知道历史上的名人在这个节日都发生过些什么事呢?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历史名人与中秋节故事,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历史名人与中秋节的故事

朝初有中秋节 赏月是当时贵族的风尚

月亮崇拜、月亮神话与中秋祭祀的习俗,在周代以前就产生了。但仅凭这些元素,并没有形成中秋节。在汉代,月亮祭拜基本为皇家垄断,之后一直到唐代,都极少见到普通民众拜月的记载。

中秋节形成于唐初,在那个特别爱好月亮的年代,唐朝的上流社会兴起了在月色最好的八月十五赏月的风尚。至中晚唐,中秋赏月已是全民习俗。

赏月并非独赏,不是像李白那样“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而是与亲友、同僚一起,这就有了“团聚”的意义。赏月也不是一味地仰望明月,而是与美酒、音乐、诗词以至舞蹈相伴随。

到了唐朝,记载农历八月十五或其前后赏月的诗歌骤然增多。如白居易诗题中标出“八月十五”或“中秋”字样的就有七首,晚唐诗人殷文圭有“万里无云镜九州,最团圆夜是中秋”的诗句,直接点出了中秋团聚赏月的习俗。

唐代还盛传着唐玄宗游月宫的故事,据唐代蒋防《幻戏志》记载,八月十五夜晚,玄宗望月入迷,起了游月宫的念头,就请天师作法,一同来到月宫游玩。月宫中的仙乐分外动听,仙女告诉玄宗这叫《紫云曲》。玄宗默记曲调,回到凡世后就把仙乐传了下来,就是后来杨贵妃排练的大型歌舞《霓裳羽衣曲》。

从月宫回来途中,一行人经过潞州城(今山西长治),玄宗用玉笛演奏乐曲,还向城中投撒金钱。过了十几天,潞州官府上奏说,八月十五月圆之夜,城市上空有天乐传来,并有金钱撒下。

中午痛饮美酒 晚上通宵游玩

宋代中秋成了玩月狂欢节

唐朝的八月十五是一个赏月节,至宋代,中秋赏月的风气达到高潮。无论社会中上层人士,还是下层民众,各家皆登高赏月,欢聚痛饮,直至深夜,许多人家甚至天明乃散。

宋代的中秋节有一种普遍的闲雅风度和亲近自然的情怀。贫穷人家就是典当家什,也要换些酒来。这晚商铺更是开到凌晨三、五点,玩月的游人络绎不绝。

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记载了汴京中秋节的盛况:各酒店都重新装饰门面、打扮彩楼,用竹竿挑出画着醉仙的旗子。街上人人争相饮酒,到中午十一二点,各家酒店的酒都卖光了,纷纷扯下招幌。中秋时节虾蟹正肥,石榴、梨、枣、栗子、葡萄、橘子等果品争先上市。中秋之夜,富贵人家把亭台楼榭打扮得很漂亮,普通百姓也到酒楼占好位置以赏月。到处是丝竹之声,直到夜深时分,在家未出门的人们听着远处传来的音乐声,像从云外飘来。孩子们在街头通宵嬉戏。夜市人声鼎沸,直到天亮。

吴自牧在《梦粱录》中也有生动描述:“王孙公子,富家巨室,莫不登危楼,临轩玩月”,“至如铺席之家,亦登小小月台,安排家宴”,“虽陋巷贫窭之人,解衣市酒,勉强迎欢,不肯虚度”,可谓社会上中下三阶层的人过中秋的实录。

中午痛饮美酒,晚上通宵赏月、游玩,无论贫富、长幼,皆参与其中,宋代的中秋节简直是全民狂欢,和巴西的狂欢节有得一拼。

明清以后中秋节以拜月、团圆为主

到了明朝,中秋习俗不再像唐宋,浪漫抒情的赏月传统被淡化了,民众踊跃赏月的情景不复见,甚至各个家庭的中秋活动也不一定要包括赏月。取而代之的是,拜月成为中秋习俗的重要内容。

宋代也有拜月,那时男女都可以拜,求月神赐福自己,少年求功名显达,少女求貌美如嫦娥。到明清,拜月变成了女人的专利,所谓“男不拜月,女不祭灶”。拜月就是对月神的礼敬,至现代社会,拜月习俗基本消失。

家人团圆,也在明清时期与中秋节正式挂钩,中秋有了“团圆节”之名,吃特制的中秋月饼也成为团圆的一项标志性活动。当时有习俗,已经出嫁的女子,在中秋节这天必须在公婆家,不能在娘家过,否则就不称为一家团圆。

明清之后,中秋节更重人伦与亲情,唐宋时期犹如古希腊人那样痛饮美酒的狂欢精神衰退了。

苏东坡享用西湖船

1071年,35岁的苏东坡带着小他11岁的妻子王闰之,到杭州任通判。

彼时的杭州多姿多彩,春秋两季,全杭州人都在湖滨游玩,甚至冬季下雪的日子,还有寻乐的人乘船到湖上玩赏雪景。重要的节日,比如三月初三,五月初五,中秋,重阳,湖上全是游逛之人,且必须前一天预定游艇。

西湖的小船很别致,船头有长长的引水竹管,中间可摆一张饭桌。游人无须自带食物,茶具、碗筷全由船家提供。这种船娘通常精于烹饪,所烧的菜肴称为“船上菜”。船夫还捕鱼卖于游客,供放生之用。湖上另有船贩卖食品给游客,有些卖瓜子、栗子、糖藕、烤鸡等,有的专门卖茶,有的船上载着艺人,按照习俗靠近游客的船,表演歌舞、特技、投掷、射击等游戏。良辰佳节,苏东坡少不了携家眷或同僚游玩,写了不少西湖船的诗句,如“映山黄帽螭头舫,夹道青烟雀尾炉”,“船头斫鲜细缕缕,船尾炊玉香浮浮”。

几年后,饱览杭州风光的苏东坡改任密州太守。在又一个中秋之夜,他写出了公认最好的中秋词《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徐志摩中秋夜游西湖

1925年9月25日是中秋节,徐志摩与堂弟徐绎义同游西湖。原来准备去烟霞洞访胡适共同赏月,因时间晚了未去。不过中秋节那晚,他们在湖上玩得很畅快,虽然月儿只是若隐若现的。

他们在旅馆开了房间后,立即坐车到楼外楼去。9点左右时,月儿终于从云阵里奋战了出来,满身挂着胜利的霞彩。徐志摩在楼窗上望见湖光渐渐的由黑转青,青中透白,东南角上已经开朗,高兴地大叫起来。他原以为雨会到来,月不会出现的。

他们站在白堤上看月望湖,月有三大圈的彩晕,是月华吧。月出不久就被乌云吞没了。兴高采烈的徐志摩一行人雇了船,一直向湖心进发。

上岸买栗子吃,买莲子吃;坐在九曲桥上谈天,讲起湖上的对联,骂了康有为一顿。后来走过去在桥上发现有三个人坐着谈话,几上放有茶碗。

徐志摩正想说他们倒有意思时,忽然,他觉得那位老翁涩重的语音听来很熟,定睛一看,原来就是他们刚才在骂的康大圣人!

周作人写绍兴中秋祀月

各地过中秋的风俗有亲友团聚,赏月,吃月饼,互送礼品,拜月,庆丰收,游戏娱乐,祈子,预测气象等。周作人在《儿童杂事诗》中有一首《中秋》:“红烛高香供月华,如盘月饼配南瓜。虽然惯吃红绫饼,却爱神前素夹沙”,记载了江浙一带中秋的风俗。

周作人在诗后自注:“中秋夜祀月以素月饼,大者径尺许,与木盘等大。红绫饼也是一种精美的点心”。这种素月饼四两起步,最大的有十斤重,配上水果四色和南瓜、西瓜和北瓜(就是西葫芦)放在供桌上,旁边烧着一对小至一两,大至一斤的红烛,孩儿们挨个磕头,直到烛残月西而罢。祭祀完毕,一家人切月饼为若干块,分饷男女大小,仆工佣妇也有份。

这就是绍兴中秋祀月的风俗。

周作人又在《药堂语录·中秋的月亮》一节说:“普通称月曰‘月亮婆婆’,中秋供素月饼及老南瓜,又凉水一碗。妇孺拜毕,以指蘸水涂目,祝曰‘眼目清凉’。”当地还有一个中秋月的传说,相信月中有裟婆树,中秋夜有一枝落下人间,即所谓月华。如不幸落在人身上,则必成奇疾,或头大如斗。

在知堂老人周作人看来,“中秋的意义,吃月饼之重要殆过于看月亮,而还账又过于吃月饼”,他不禁自嘲道:其实我也是一个俗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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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童年有趣的故事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2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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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里我走过的脚印不会是一片空白,那淡白的小花也不是没有芳香,虽然有些事情让人觉得恶心,甚至有些善良的人会控告我们残害小生命,可这些,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一想到西游记里的唐僧,过河怕鱼有危险,骑马怕碾死蚂蚁,告诫语可以说上个一天一夜,以至于我们总把他跟父母归为一类。

火烧蚁穴和蚁食飞虫是我隔三差五就引起的战争,还有我的玩伴,他们与我心意相投,还记得我们在后院火烧蚂蚁穴时的壮观场面,多半是夏天,天黑得晚。在我的记忆中,我最好的玩伴向来都是与我来玩的蚂蚁的,有时候捉一些飞虫,运气好,还可以捉到蜻蜓来喂蚂蚁。蜻蜓是不难捉的,我说过,这是要靠运气的,若想活捉飞着的蜻蜓,那算是白日梦了。只有等它飞累了,停在某个地方歇息,这时,便要轻手轻脚的走过去,然后突然出手捏住它的两对翅膀,这就算是插翅难逃了。听老师说,翅膀如果沾到了水,就飞不起来了。我就用蜻蜓来做实验了。捉了蜻蜓,将它的翅膀浸了水,放在石桌上,心中渴望它飞起来,但它终究没飞起来——老师说对了。伸手刚想将蜻蜓收回来时,它却突然扑腾着翅膀飞走了,留我傻傻地站在那里,呆望着它——老师不对。此后,如果抓着蜻蜓的话,定将它喂蚂蚁,如果没有什么需要。那时多半是下午六点多,天还敞亮着,看不见什么火烧云或黄晕。倘使爬上屋顶,向天边眺望才可能见到黄昏的景象,我想我也许没那个必要。

虽说我的贯籍在四川,但出生地却是云南。好像在小时侯听父母说过是来云南做生意的,服装生意。我记得家里好像有一本叫《云南旅游景点图册》的书,我想也许是父亲来云南之前买的一本旅游书,后来不知道放哪儿了。似乎母亲曾说过原想在昆明定居做生意,也不晓得什么原因搬到了泸西。就在这儿,我度过了最纯真开心的童年生活。

我记起的许多事情都只是一个片段,记得最清楚的,是9岁才转到四川定居,也就是转到了思源小学。在此之前,也就是在9岁之前,我记得曾多次游返于两地之间,时间不记得了,只记得坐过好几次火车,每次坐火车之前爸爸总是买许多好吃的,要什么就买什么,在火车上够我们吃个饱了。

玩伴倒是有,可哀的是,似乎在回四川的前一年,息改曾对我们说,他要回老家了,我和玩伴问,你的老家在哪里?他答道,四川。我来了兴致,好像在此之前,父母也曾对我和兄弟说过在不久之后,我们也要回四川。关于之前说的息改,是我的玩伴之一,也许是因为方言的缘故罢,在写他的文章时,以前都用的息改,虽然我知道似乎没有息这个姓,但是他好像对我说过,他的改是kǎi,只不过当时年幼罢,也不知该用哪个字,直到现在,也不能确定该用凯还是铠,好像是铠甲的铠,又好像不是。总该有个决定,我选择了恺,它的意思是快乐,和乐,这应该对得上,而姓呢,兄弟说可能是徐,有可能是许,这就有点难决定了,我仔细的回想着云南口音,应该是徐。那么,名字就凑出来了——徐恺,这有点滑稽,像鲁迅不知阿Q何名。希望他能对我这一主张的猜测原谅我。

在云南的时光,是不能忽略的,趁着还有记忆的时候,多回忆回忆。欢乐最多的时候,就是在后院里。我们发现的蚂蚁洞,是经常光顾的地方,前面说的火烧蚁穴实际是烧了纸塞进洞穴,看火烧大了,索性撒一泡尿将它淹灭,这是不需要面子的。倘若变得现在这般大,哪还敢乱撒尿?而最长做的,就是捉了虫豸喂蚂蚁,蚂蚁食虫是我们会兴高采烈地看着,看着虫豸们如何逃脱,如何痛苦地挣扎。还没见从蚂蚁洞钻出太多蚂蚁,但地上已经黄压压的一片,也不知从哪爬出来的。至于黄压压的蚂蚁,在我那时见过的蚂蚁身体主要颜色是黄色,就是水彩笔中的棕色那样。在小时候,我们都认为黑色的蚂蚁是坏蚂蚁,黄色近棕色的蚂蚁是好蚂蚁,因此我不敢惹那些黑蚂蚁,主要原因是因为黑蚂蚁会咬人,要过的地方虽不会起包,但会形成一个红色的小点,剧痛难忍,过一会儿就变青,可以痛好几天。虽然那时黑蚂蚁很少见,但在四川,有的基本上只有黑蚂蚁,我从来没有在四川见过好蚂蚁。

记得去年去乡下看报国寺。听二伯说,当时鬼子来闹村抢食,八路军就将粮食运上山,修起一间石房,将粮食藏在里面,后来怎样了,我也不知道,只记得好像跟某个人有关。就是因为这报国寺,害我无故被蚁咬。在报国寺的台阶上,我走累了手撑着地喘了几口气,不料针尖般的疼痛刺向心里,痛得我急忙甩开手,却甩下了几只蚂蚁,而且是黑蚂蚁,我惊呆了,我从未见过体型如此之大的黑蚂蚁,我立刻打了一个寒战。从此,我对黑蚂蚁又多了几分害怕。因为那种疼痛是纯粹的咬,让我回去疼了两个星期。我想,它们怕是把我当作了猎物,莫非想把我拖进洞里吃了去不成。直到现在,一想起被黑蚂蚁要,也不由得战栗。因为那时候被咬的伤痕至今依然可辨——就在我右手小拇指上。

另外,我给蚂蚁喂食的菜谱上,有一种昆虫是让所有人都觉得害怕的昆虫——蜘蛛,我捉蜘蛛喂蚂蚁,有时也把蚂蚁扔蜘蛛网上。看蜘蛛挣扎摆脱满身的蚂蚁而精疲力竭最后成为蚂蚁的盘中餐不下数十次了,而看蜘蛛用丝将蚂蚁裹起来吃掉它却没真正看过一次。我还很记得在泸西时读的胜利小学。在一次中午上学时捉了一只五星瓢虫,却不知如何玩耍它,漫漫地左看右看,突然发现,在校门口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个蜘蛛洞,洞外布着一张蜘蛛网。这便有了注意。将这只五星瓢虫扔到蜘蛛网上,这只虫子动了一下,我就被吓了一跳,像是凭空出现的——一只趴在瓢虫背壳上的一只蜘蛛。我顿时惊吓得不敢出大气,我幸好能控制得住自己,没有影响到它们,我激动地猜想着会发生什么,但接下来却让我大吃一惊,只见蜘蛛从背壳上急忙退回洞内。让我十分奇怪,我又继续看着。瓢虫在网上抖动着,爬到网边,掉了下去!我着急死了,怎么会这样?我又忙着小心翼翼地将落在地上的瓢虫捉起来,再扔到网上,期待着蜘蛛再能突然出来,可它终究没在出现过。那只瓢虫依然在网上乱动着。但是由于时间关系,我不得不离开它们,走进学校。本想放学后再来看一看,也不知后来是否看了的,我实在记不得了。

此外,我们还有的事情,就是活动筋骨了。我和伙伴们经常在后院做游戏,各种各样的游戏,这是我无法忘怀的。最常玩的,就是捉迷藏,大多时候是在晚上天黑下来的时候,地点是菜市场,整个菜市场,你能想象这是有多大,而且是天黑,掩饰物很多。那时大概有5、6个人,有时候会加入几个临时伙伴。藏点可就多了,有的藏在卖菜的石板下,再用石板遮挡自己;有的藏在卖菜门市的某个角落里;有的直接钻到大人们不要的废纸箱里;还有的甚至藏在卖肉区的肉窖里。可都被一一找到了,由于地方大,我们总是叫一个人来找所有的人,找到一个藏身的人就让被找到的人和寻找的人一起去找其他藏身的人。结局都有两种可能:一是完美的结局,所有人都被找到了,下一场由第一个被找到的人来找大家;二是总是剩着一个人找不到,于是放弃,众人呼喊他的名字,叫他出来。除了捉迷藏,还有什么传染病、三个字、绊绊脚之类的,我大都已记不清了。

不过现在,一切都烟消云散了,徐恺也在无声中走了,所谓的好蚂蚁也没了,纯真的欢乐也没有了。那块土地,我永远会记住,那里埋葬着我无法言语的童年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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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趣的寓言故事三则

全文共 1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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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驴技穷

过去贵州(黔)这个地方没有驴。有个多事的人用船运来了一头驴,运来后却没有什么用处,就把驴放到山脚下。

一只老虎看见了驴,以为这个躯体高大的家伙一定很神奇,就躲在树林里偷偷观察着,后来又悄悄走出来,小心翼翼地接近驴,不知道驴子的底细。

有一天,驴叫了一声,大虎大吃一惊,远远躲开,以为驴要咬自己了,非常恐惧。然而,老虎反复观察以后,觉得驴并没有什么特殊本领,而且越来越熟悉驴的叫声了。

老虎开始走到驴的前后,转来转去,还不敢上去攻击驴。以后,老虎慢慢逼近驴,越来越放肆,或者碰它一下,或者靠它一下,不断冒犯它。驴非常恼怒,就用蹄子去踢老虎。

老虎心里盘算着:“你的本事也不过如此罢了!”非常高兴。于是老虎腾空扑去,大吼一声,咬断了驴的喉管,啃完了驴的肉,才离去了。

唉!那驴的躯体高大,好像有德行;声音洪亮,好像有本事。假如不显出那有限的本事,老虎虽然凶猛,也会存有疑虑畏惧的心理,终究不敢攻击它。现在落得如此下场,不是很可悲吗?

按图索骥

伯乐是古代以善于相马出名的人物,著有《相马经》。

《相马经》上记载:良马的样子是高额映日、四蹄圆实。他的儿子就手拿《相马经》,出去寻找良马。

他儿子一出门,看见了一只癞蛤蟆,就对父亲说:“我找到了一匹良马,和《相马经》上说的大体相同,只是蹄子不圆实。”

伯乐了解儿子很蠢笨,只得转怒为笑说:“你找的这匹马喜欢跳,只是不能架车。”

曾子杀猪

一个晴朗的早晨,曾子的妻子梳洗完毕,换上一身干净整洁的蓝布新衣,准备去集市买一些东西。她出了家门没走多远,儿子就哭喊着从身后撵了上来,吵着闹着要跟着去。孩子不大,集市离家又远,带着他很不方便。因此曾子的妻子对儿子说:“你回去在家等着,我买了东西一会儿就回来。你不是爱吃酱汁烧的蹄子、猪肠炖的汤吗?我回来以后杀了猪就给你做。”这话倒也灵验。她儿子一听,立即安静下来,乖乖地望着妈妈一个人远去。

曾子的妻子从集市回来时,还没跨进家门就听见院子里捉猪的声音。她进门一看,原来是曾子正准备杀猪给儿子做好吃的东西。她急忙上前拦住丈大,说道:“家里只养了这几头猪,都是逢年过节时才杀的。你怎么拿我哄孩子的话当真呢?”曾子说:“在小孩面前是不能撒谎的。他们年幼无知,经常从父母那里学习知识,听取教诲。如果我们现在说一些欺骗他的话,等于是教他今后去欺骗别人。虽然做母亲的一时能哄得过孩子,但是过后他知道受了骗,就不会再相信妈妈的话。这样一来,你就很难再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了。”曾子的妻子觉得丈夫的话很有道理,于是心悦诚服地帮助曾子杀猪去毛、剔骨切肉。没过多久,曾子的妻子就为儿子做好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曾子用言行告诉人们,为了做好一件事,哪怕对孩子,也应言而有信,诚实无诈,身教重于言教。

一切做父母的人,都应该像曾子夫妇那样讲究诚信,用自己的行动做表率,去影响自己的子女和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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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历史成语故事精选:人兽不远,仅在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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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牛山上的树木曾经生长的非常茂盛,但却因为它靠近大城市,因此经常被人们用斧头砍伐。而经过雨露的滋润,并不是无嫩枝新芽长出,但却又随着牛羊的踩踏,而变成如今那光秃秃的情景。

人们看到它那光秃秃的样子,还以为它从来没有长过成材的树木,这难道是山的本性吗?对于人们来说,难道就没有仁义之心了吗?他们所以失去自己的良心,就有如斧头对于树林一样,天天都去砍伐它,这能茂盛吗?这些失去善心的人,白天黑夜地息养,天亮时又得到一点清明之气,这时,他内心的好恶与人便接近了一点,然而白天的作为又把它扰乱泯灭了,内心不断地遭到扰乱,夜晚所得的清明之气不足以保存,他就和禽兽相差不远了。

别人看见他像禽兽一样,还以为他不曾有过善的素质,这难道是人本来的情况吗?所以,如果能得到应有的养育,没有什么东西不能生长,要是失去了应有的养育,那就什么东西也会消失。

所以说,把握就存在,放弃就会消失,出入没有一定,没有谁能知道他的去向。就是指人的心而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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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历史典故成语故事2:卧薪尝胆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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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吴越两国相邻,经常打仗,有次吴王领兵攻打越国,被越王勾践的大将灵姑浮砍中了右脚,最后伤重而亡。吴王死后,他的儿子夫差继位。三年以后,夫差带兵前去攻打越国,以报杀父之仇。

公元前497年,两国在夫椒交战,吴国大获全胜,越王勾践被迫退居到会稽。吴王派兵追击,把勾践围困在会稽山上,情况非常危急。此时,勾践听从了大夫文种的计策,准备了一些金银财宝和几个美女,派人偷偷地送给吴国太宰,并通过太宰向吴王求情,吴王最后答应了越王勾践的求和。

但是吴国的伍子胥认为不能与越国讲和,否则无异于放虎归山,可是吴王不听。

越王勾践投降后,便和妻子一起前往吴国,他们夫妻俩住在夫差父亲墓旁的石屋里,做看守坟墓和养马的事情。夫差每次出游,勾践总是拿着马鞭,恭恭敬敬地跟在后面。后来吴王夫差有病,勾践为了表明他对夫差的忠心,竟亲自去尝夫差大便的味道,以便来判断夫差病愈的日期。夫差病好的日期恰好与勾践预测的相合,夫差认为勾践对他敬爱忠诚,于是就把勾践夫妇放回越国。越王勾践他回国以后,立志要报仇雪恨。为了不忘国耻,他睡觉就卧在柴薪之上,坐卧的地方挂着苦胆,表示不忘国耻,不忘艰苦。经过十年的积聚,越国终于由弱国变成强国,最后打败了吴国,吴王羞愧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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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有关元宵节的历史故事汇总

全文共 1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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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又称为“上元节”、“春灯节”,是春节之后的第一个重要传统节日,也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有关一年一度“东风夜放花千树”的元宵节,历史上曾留下了许多故事

早在南北朝时期,南梁简文帝就曾写过一篇《列灯赋》:“南油俱满,西漆争燃。苏征安息,蜡出龙川。斜晖交映,倒影澄鲜。”描绘了当时宫廷在元宵张灯的盛况。隋炀帝时,每年正月十五举行盛大的晚会,以招待万国来宾和使节。据《隋书·音乐志》记载:元宵庆典甚为隆重,处处张灯结彩,日夜歌舞奏乐,表演者达三万余众,奏乐者达一万八千多人,戏台有八里之长,游玩观灯的百姓更是不计其数,通宵达旦,尽情欢乐,热闹非常。

宋代福州有个太守蔡君谟,他为了粉饰太平,便下了一道旨令,强令福州一带庶民,各家须在元宵节燃灯七盏。当时有个叫陈列的人,做了个一丈多高的大灯,上面写了一首诗:“富家一盏灯,太仓一粒粟;穷家一盏灯,父子相对哭。”太守蔡君谟看见了这首诗,不得不收回规定。陈列的灯诗可谓穷苦人民生活的写照,而这个太守也算是个识时务者。

传诵最广的恐怕是元宵节灯联让北宋名臣王安石交好运的奇闻了。王安石20岁时赴京赶考,元宵节路过某地,边走边赏灯,见一大户人家高悬走马灯,灯下悬一上联,征对招亲。联曰“走马灯,灯走马,灯熄马停步。”王安石见了,一时对答不出,便默记心中。到了京城,主考官以随风飘动的飞虎旗出联“飞虎旗,旗飞虎,旗卷虎藏身。”王安石即以招亲联应对出,被取为进士。归乡路过那户人家,闻知招亲联仍无人对出,便以主考官的出联回对,被招为快婿。一副巧合对联,竟成就了王安石两大喜事。这则奇闻未见于信史记载,应该是民间传说了。

宋朝的元宵节更加热闹。《东京梦华录》中记载:每逢灯节,开封御街上,万盏彩灯垒成灯山,花灯焰火,金碧相射,锦绣交辉。京都少女载歌载舞,万众围观。“游人集御街两廊下,奇术异能,歌舞百戏,鳞鳞相切,乐音喧杂十余里。”大街小巷,茶坊酒肆灯烛齐燃,锣鼓声声,鞭炮齐鸣,百里灯火不绝。

朱元璋因一则元宵节灯谜而大开杀戒的故事,在民间也流传很广。朱元璋有一年微服出宫,去看看南京百姓如何欢度元宵节。来到一个猜灯谜的地方,见一群人正猜一张画谜。画上画着一个赤脚妇人抱着一个西瓜,谜目要求猜当地一句俗语。结果被人猜破,谜底是“淮西妇人好大脚”。灯谜讲究别解,此处淮西的谐音是怀西,意思是怀抱西瓜妇人好大脚,这是南京人讥笑当时安徽妇人的一句俗语。朱元璋在一旁听了大为恼火,以为是暗讥皇后马氏。因为马皇后就是淮西人,并且有着一双特大脚。朱元璋就暗暗记下画谜人家的住处,第二天派兵把这条巷子里的人都杀光了。

明成祖朱棣于某年元宵节微服出游,遇一秀才,谈得颇投机。朱棣出上联试他才情,联云:“灯明月明,灯月长明,大明一统。”那秀才立即对出下联牶“君乐民乐,君民同乐,永乐万年。”“永乐”是明成祖年号,朱棣大喜,重赏了那个秀才。

使元宵节增辉的,还有一对父子名人。被称为“父子双学士,老小二宰相”的清代安徽桐城人张英、张廷玉,皆能诗善对。有一年元宵佳节,老宰相出联试子:“高烧红烛映长天,亮,光铺满地。”小廷玉思索时听到门外一声花炮响,顿时领悟,对曰“低点花炮震大地,响,气吐冲天。”父子俩出口皆不凡,珠联璧合,成就了一则妙对。

对元宵节头疼不已且深恶痛绝的历史名人,当属袁世凯了。他逆历史潮流而动当皇帝时,曾对元宵两易其名。因“元宵”与“袁消”谐音,袁世凯感到很不吉利,于是下令全国,庆贺元宵节,民间吃“元宵”改为吃“汤圆”。转而一想,“汤圆”——“汤袁”,不成了“汤煮袁世凯”吗?于是再次下旨,全国将“汤圆”改称“汤团”。当时民间流传着这样一首歌谣:大总统,洪宪年,“元宵”改名称“汤圆”;明年元宵后,谁还叫“汤团”。“袁消”后,有好事者曾就此事作了一首打油诗:“诗吟圆子溯前朝,蒸化煮时水上漂。洪宪当年使禁令,沿街不许喊元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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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历史名人苏轼励志后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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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四川眉山人。他在诗、词、散文、书法、绘画诸多领域都很有成就。苏轼与父亲苏洵、弟弟苏辙合称为“三苏”,父子三人都名列“唐宋八大家”。

苏轼天资聪颖,在父亲苏洵的耐心教导下,他小小年纪就已经读了很多书,经过几年的奋发努力,苏轼的学业大有长进,亲朋好友都称他是一个难得的神童,说他以后一定是文坛的奇才。

苏轼在一片赞扬声中变得有些骄傲了,认为自己非常了不起。有一天,苏轼写了一副对联:“识遍天下字,读尽人间书。”并把对联贴在了门前。也就是说,苏轼说自己认识所有的字,而且读完了世界上所有的书。

一天,一位白发老翁路过苏轼家,看到了这副对联。看过之后,老翁觉得苏轼过于自信,于是笑了笑就走了。

两天后,老翁拿着一本书来到苏家,要见苏轼。他说自己才疏学浅,特来向苏轼请教。苏轼满不在乎地接过书,结果翻开一看,上面的字他竟然一个也不认识,顿时红了脸。老翁见状,不动声色地对苏轼说:“请你赐教。”苏轼非常着急,但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最后鼓起勇气告诉老翁,这些字他一个也不认识。

老翁听了这话,捋着胡子大笑道:“苏公子,你不是已经‘识遍天下字,读尽人间书’了吗,怎么会一个字也不认识呢?”说完,老翁拿过书扭头就走了。

苏轼感到非常惭愧,他绞尽脑汁,终于从老翁的话中悟出了真谛,于是提笔来到门前,在那副对联上加了四个字,使对联变成了“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苏轼发誓要活到老,学到老,最后终于成为文学界和书画界的佼佼者。

学海无涯,我们所掌握的知识只是凤毛麟角。我们要用永不满足的态度来对待学习,一旦骄傲自满,必定会使前进的脚步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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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比肩接踵的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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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比肩继踵,肩挨着肩,脚跟着脚。形容人很多,很拥挤。下面是语文迷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故事,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词 目 比肩继踵

发 音 bǐ jiān jì zhǒng

释 义 比:挨着;踵:脚跟。肩挨着肩,脚跟着脚。形容人很多,很拥挤。

出 处 《晏子春秋·杂下》:“临淄三百闾,张袂成阴,挥汗成雨,比肩继踵而在,何为无人。”

示 例 大街上,行人~,十分热闹。

【近义词】:摩肩接踵、水泄不通、人山人海

【反义词】:门可罗雀、荒无人烟、人迹罕至

【语法】:联合式;作谓语、定语;比喻人多很拥挤

【典故】

比肩继踵

这则成语源于《晏子春秋·内篇杂下九》:“临淄三百闾,张袂成阴,挥汗如雨,比肩继踵而在,何谓无人?”

有一次,齐王派晏婴出使楚国。楚王仗著自己国势强盛,想乘机侮辱晏子,显显楚国的威风。听说晏婴身材短小,于是楚王令人在大门的旁边特意开了一个小门,用来接待晏婴。晏婴拒绝从小门进入,说:“出使狗国的人,才从狗门进入,我现在是出使楚国,不应该从这个门进入。”引导宾客的人只好改道,让晏婴从大门进入了。

晏婴朝见楚王,楚王轻蔑地看了看他问道:“难道齐国没人了吗?”

晏婴回答说:“临淄有三百闾人家,展开衣袖可以遮住太阳,每人挥一把汗就像下雨一样,人多得肩擦肩,脚挨脚,怎能说没有人呢?”

楚王说:“既然这样,为什么派你来出使楚国呢?”

晏婴不卑不亢的回答说:“齐国派遣使者,各有各的出使对象。贤明的人派他出使访问贤明的君主,无能的派遣他出使无能的国君,晏婴我是无能中最无能的,所以直接派遣我出使楚国了。”

本想羞辱晏婴一番的楚王这下无言以对,自讨了个没趣。

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个故事表现了晏子的机智敏捷、能言善辩的才干,同时也展现了他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的可贵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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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岳飞和长生果的历史故事

全文共 1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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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你知道花生也叫长生果吗?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花生,俗称花生、仁果,也叫长生果,是一种当年生的草本植物,其子房下的柄伸入地下所结的果实,即为现在常见的一种佐餐佳品,还可以压榨成食用油,品味不凡。

那么它是怎么来的呢?这里还有一段引人入胜、耐人寻味的历史故事呢。

南宋初年,金兵挟攻陷汴梁(开封)、俘获二帝(北宋徽宗、钦宗)之威势,背弃和约,继续南侵,越过黄河,一路烧杀抢掠,民不聊生,生灵涂炭,中原危难,中华传统优秀文明在野蛮铁蹄践踏下岌岌可危。

大唐太宗有诗云:“疾风知劲草,极荡识诚臣”。茫茫苍宇,天意慈悲。神州危难之际,必有英雄豪杰适时出现,匡扶社稷,保疆卫民,承传中华文明之薪火。恰在此时,岳飞出现了。

岳飞(公元1103年——1141年),字鹏举,宋朝河南相州(汤阴)人。就在中原蒙难之时,他挺身而出,担负起拯救国家和民族的大任。岳飞生于贫苦农民家庭,少有凌云之志。在母亲慈爱而又严谨的教诲下,岳飞自小即树立起“精忠报国”的高远志向;接着又得遇明师周侗,学成一身超凡入圣的武艺,兼之精通兵书战策,成为人中俊杰,国家栋梁,救时之英雄。

话说1140年,岳飞亲率大军在郾城、颖昌诸战中屡败金军,然后乘胜进军朱仙镇,真是势如破竹,兵锋所到之处,金兵望风披靡,谁都知道岳家军军规极严,威势极盛,乃是一支坚不可摧的正义神武之师,真是“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然而,此时岳飞却遇到一个非常棘手问题:粮草匮乏。偌大的南宋朝廷,怎么会缺少北伐大军的粮草呢?其原因就在于身居宰相要职的秦桧的恶意刁难、掣肘。金军统帅兀术因战场处处失利,便暗中指使早已被利益收买而通敌叛国的秦桧伺机下手。

此时秦桧先是拒发援兵,接着撤走岳飞左右两翼的军队,想以此迫使孤军深入的岳飞自动退军。但岳元帅智勇双全、浑身是胆,历来以江山社稷为重,怎肯把个人安危荣辱放在心上!

他非但不退兵,反而在精心谋划之后,挥戈前进,直逼金军侵占的兵家要地——朱仙镇。兀术大惊失色 ,连连催促秦桧“想办法”,秦桧与王氏又出一毒计:以给养困难为由断绝岳家军的粮草。

这一手确实令岳元帅极感为难:常言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粮草如何作战呢?岳飞平素治军严明,号令军队“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同时又深知民间疾苦,就更不能向长期在金军铁蹄下苦苦求生的百姓征收军粮了。尽管所到之处百姓箪食壶浆、夹道欢迎,可他又怎肯忍心给贫弱不堪的善良百姓雪上加霜呢?

这天,他踱出虎帐,负手而立,仰望朗朗晴空、悠悠白云,看似闲暇,实则在心中苦苦思索解决之策。忽然,一个念头恰似一道闪电划过脑海:我秉天地之正气,兴仁义之师,驱除强敌,恢复山河、安抚黎民,可谓上顺天意、下应民心,必定会得到上天的祐护!

想到此处,岳飞立即整顺思绪、平静心神,诚心向苍天默默祈祷:希望上天佑护,助我成功。古语有句话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耿耿丹心、浩然正气,竟然真的感动了上苍。

说时迟那时快,但见晴朗的天空中霎时降下了一阵疾雨,而更令人惊奇的是这“雨”越积越厚,一会竟堆积如山!大家定睛一看,哪里是什么“疾雨”,原来是一种从未见过的长条形果实,剥开外壳后里面是几粒椭圆形的朱红果仁儿。

当军兵们争相把这一喜讯报告给岳飞时,他微微一笑,对大家朗声说到:“感谢上天慈悲,赐我粮草,那就把这种果实叫做‘长生果’吧!”

这就是落花生的由来。这样,人吃花生米、马食花生壳,军粮问题顿时解决。岳家军军心大振,气势如虹,在岳元帅的神机妙算、精当指挥下,取得了历史上著名的朱仙镇大捷,一举歼灭了兀术的主力,迫使金军狼狈逃回黄河北岸,黄河以南的大片国土尽皆收复。

岳元帅胸怀天下、力挽狂澜,在挥军大破强敌之后,准备乘胜渡河北伐,迎还二圣、收复失地、平定天下。他豪气干云、意气风发,激励大家说:“直捣黄龙府,与诸君痛饮耳!”

但是,小人得志的汉奸秦桧又怎肯善罢甘休呢?他唆使昏庸自私的宋高宗赵构连下十二道金牌,强令岳飞班师回朝;接着又迎合赵构的阴暗心理,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害死了岳飞。

然而,乌鸦毕竟遮不住太阳,人类历史的舞台也绝不是给小人展现的。正如岳飞被害前大义凛然挥笔写下的“天日昭昭,天日昭昭”一样,奸佞小人秦桧因此骂名千载、遗臭万年,而精忠报国的岳飞则永载史册、万古流芳!

今天,当合家欢聚、畅叙天伦之乐时,当面对落花生这种平实而又意味深远的食物时,我们是否应默默感谢先贤为后人开创的博大精深的文化与丰富多彩的生活呢?那就让我们一道感恩惜福吧。正是:

生生相伴总相亲,

一啄一饮皆有因。

神传文化五千载,

感谢先贤馈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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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历史故事:同室操戈

全文共 2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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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郑庄公的母亲武姜,申国国君申侯之女。第一胎生个男孩就是寤生,本该是件很让人高兴的事情。但武姜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孩子的出生方式很让她不满意。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郑庄公(公元前757年―公元前701年),姬姓,名寤生,郑武公之子,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郑国第三任国君,公元前743年―公元前701年在位。

郑庄公的母亲武姜,申国国君申侯之女。第一胎生个男孩就是寤生,本该是件很让人高兴的事情。但武姜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孩子的出生方式很让她不满意。据史料记载,郑庄公出生时,是脚先出来,后露的头,用现在的话说是难产。于是,武姜对自己的第一个儿子很不喜欢,甚至有点怨。于是,便为自己的儿子取名为“寤生”。所谓寤生也就是不好生的意思。

又过了几年,武姜生下二子叔段,很是让武姜喜欢。要求郑武公废寤生而立段为世子,未获郑武公接纳,武公死后,寤生继位。

庄公刚继位,武姜就开始为叔段谋求一定的政治地位和权势。她开口向庄公要了一个地方——制邑。制邑是郑国都城新郑的门户,谁如果要是控制住了制邑,那么,将来造反的成功率那是很高的。面对母亲对此地的索要,庄公就说——先父临死之前交代,以后分封功臣子弟,除了制邑外,其他任何地方都可以!

对于这个回答,武姜有点始料未及。但她很快亮出了自己的第二个方案:制邑不给,那荥(xíng)阳给他总该可以吧?面对大儿子的沉默,武姜相逼——如果连这个小小的要求你都答应不了,那我和你弟就只好到别国求生去了!庄公心想:如果让叔段去荥阳,叛乱是早晚都要发生的;如果不答应她,自己将背上不孝顺的帽子。就把荥阳给叔段了!

现在武姜和叔段地盘有了,权利有了,经济实力和武装力量也是以前所不能比的。到达荥阳后,叔段就开始四处活动,到处拉拢人马,准备伺机行事。一次,叔段托名外出狩猎,调动大批军队突袭了郑国的两大军事重镇——鄢城和廪延。公子吕建议庄公已经抓住了他的把柄,有了处置他的理由。再者郑国现在出现了两个政权;如果再不行动,等以后时间长了,他的实力进一步增强,到时候不光军事上对我们有一定的威胁,而且人心也会发生动摇。

庄公听公子吕说完,说:如果现在我把太叔段打败,你们有没有考虑过这一过程会有一个人会进行干预?现在动手,即使赢了,但国内外到处散播谣言,说我寤生不光杀了自己的兄弟,而且对自己的母亲也极为不孝。该怎么办呢?见庄公有此忧虑,公子吕出了一计——引蛇出洞。让庄公对外声称自己要去洛邑朝见周王,此等消息一传到,他们一定会有所行动的!果然不出所料,武姜赶紧写信给太叔段,信中把庄公动身日期告诉了他,并约定到时自己也会派人在城内动手,和你的人马来个里应外合,不愁夺不到郑国的政权。

就在太叔段带领大军从京城出发的同时,另一班人马也在悄悄行动——公子吕带领大批人马已经埋伏在京城的外围,他们的行动目标是:在太叔段走远之后,突袭荥阳,一举拿下他的老巢!

太叔段出发就得到报告荥阳被公子吕围攻,慌乱之下,太叔段带领自己的人马火速回援。但一切都晚了,等太叔段一行到达京城城下之时,城上遍插的是公子吕和郑国中央政权的旗帜。太叔段赶紧逃到了共城。共城只是一个小小的城镇,公子吕并没有费多大的精力,共城就轻松到手了!太叔段由于无颜见人,兵败后即自杀。太叔段死后,庄公命人将先前武姜所写之书,以及自己骗的得回信,一起送到了武姜的手中。随信还留有一句话——“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如果你不死,我是不会去见你的)”!

武姜见到书信,羞愧难当,搬往郑国的偏僻小镇颍地居住。毕竟血浓于水,母子情深!庄公很是想念母亲,无奈君无戏言。说来也巧,就在武姜居住的颖地附近,有一位高人,名叫颍考叔。他听说庄公的隐忍与谋略,认为庄公一定不是一个守成之君,他以后一定会做出一些惊人的业绩。所以,他不想让庄公为此事背上心理包袱。于是,他来到都城,请求面见庄公。在设宴招待颍考叔时,颍考叔在用餐时把一些好吃的东西藏在了袖子里。庄公感到非常奇怪,就问:"这是何意?"颍考叔说:"我母亲常年在乡下没吃过君主赐的饭食,我想给她带一些回去,以表示我的一片孝心。"郑庄公有感而发,就讲了与自己母亲关系破裂的经过。颍考叔给庄公出了个主意——你不是当初发过“不及黄泉,无相见也”的誓言么。好说,国君可以在颍地的地下挖一个深一点的地道,把挖到泉水(即黄泉)的那一处地方连接到一口水井。然后我把您的母亲给接过去,之后您再过去迎接自己的母亲。这样,您和您的母亲就能够在黄泉边相见了,外界也不会再有什么说法了!

听了颍考叔的点子,郑庄公大大为高兴,随即就让他带领五百名青壮年前去颖谷去挖地道。在地下将近三十米的地方挖到一个泉眼后,众人赶紧堵上,再起旁边建好水井之后又把泉眼挖开。接着,又在井旁建有一间侧室,用做了母子相认之地。

地下室建好之后,颍考叔立即通知给了郑庄公。然后迎接武姜过去,并把庄公是如何的后悔一五一十地告诉给了她。

武姜现在就剩了长子庄公一人,再怎么说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不可能一点情感都没有。对于颍考叔的做法,武姜也很是感激,毕竟自己马上就要老了,不管是生活上,还是心理上,都要有所依靠,这个人除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寤生外,其他任何人都是代替不了的!

后来,郑庄公前来迎接母亲。母子二人在地下室内抱头痛哭,顺利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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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故事:鸣鼓而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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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míng gǔ ér gōng zhī

【成语故事】春秋时期,鲁国的季康子主张改革农田制度,承认私人可以拥有土地,想试行按亩征税,他的属下冉求是孔子的学生,就让冉求去征询孔子的意见。孔子反对改变王法,冉求支持季康子的改革,孔子就号召他的其他学生敲着鼓去进攻冉求。

【出处】(1)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论语·先进》

(2)此秀才中之异端,尔其鸣鼓而攻之!但念在天色已晚,可与同居中国,速领他到西小房去! 清·李百川《绿野仙踪》第七回

(3)后晋·张昭远、贾纬等《旧唐书·敬宗本纪》:"(王)播自掌盐铁,以正入钱进奉,以希宠固位,托称羡余,物议与鸣鼓而攻之。"又作鸣鼓而攻。

(4)明·陈汝元《金莲记·构衅》:"先生须索鸣鼓而攻,免使得罪圣门名教。"

(5)清·文康《儿女英雄传》三十九回:"如今见我这等回来,他们竟自闭门不纳,还道我不是安分之徒,竟大家鸣鼓而攻起来。"

【典故】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论语·先进》

【释义】比喻宣布罪状,遣责或声讨。

【用法】作谓语;指公开声讨

【近义词】鸣鼓而攻

【示例】此秀才中之异端,尔其鸣鼓而攻之!但念在天色已晚,可与同居中国,速领他到西小房去! 清·李百川《绿野仙踪》第七回

[历史故事:鸣鼓而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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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有趣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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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知心的朋友;书,是我无声的老师;书,如阳光一缕,时常照亮灰暗的烟尘。

我和“书朋友”早已结下不解之缘,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当然,也像书中的童话故事一样,我和它之间总会冷不丁地发生一些有趣的故事。

我常常看书入迷,沉醉在书海中难以自拔,于是常闹出许多笑话来。一次,我正专心致志地看着一本儿童读物,里面精彩的故事情节让我深深入迷。突然,妈妈来电话了,让我去她上班的地方,她在那儿等着我,说是一起去给我买衣服呢。我放下电话,站起身就往外走,可手里仍然拿着书,边走边看……大概十多分钟过去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把我唤醒:“你怎么还没出门?”没出门?我摇了摇脑袋,我不是一直在走吗?哦,天,我是在原地打圈,根本就没有迈出门啊。我急了,抓起另一本书就往电梯口跑,可等到电梯门一开,却发现里面的叔叔阿姨都吃惊地看着我口:哇,原来我的书包还在肩上,两只脚上分别穿着拖鞋和布鞋呢,这不跟“犀利哥”一样了嘛?我想回家去换,可又半天找不到钥匙,摸了好半天才想起:钥匙忘在屋里了!我晕……

另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妈妈让我把床上的衣服收起来。我正被“猪的坚强”感动着,哪有心思收拾衣服呢,于是抱起床上的衣服,一股脑儿全塞进了衣柜里。第二天早上,妈妈问:“看见我的灰外套了吗?”灰外套?我可没看到。妈妈只好急急忙忙找了另外的衣服穿着出去了。晚上,我打开衣柜拿东西,却发现“灰外套”正委屈地跟我的衣服緾在一起呢,大概是我收衣服的时候顺手牵羊把它收进我的百宝箱了。再晕……

虽然看书常常使我出尽洋相,但我还是喜欢看书。不高兴的时候,我会看一看漫画书,让自己从中取得快乐;无聊的时候,我会翻开手工书,做一个和上面一模一样的企鹅……总之,我总会从中找到消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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