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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有趣故事大全(实用20篇)

童话中丰富的想象和夸张可以活跃你的思维;那生动的形象、美妙的故事可以帮你认识社会、理解人生,引导你做一个通达事理、明辨是非的人。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整理的作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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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作文

334

李白那些有趣的故事

全文共 5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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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李白的诗以抒情为主,善于从民歌、神话中汲取营养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丽绚烂的色彩,是屈原以后中国最为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代表中国古典积极浪漫主义诗歌的新高峰。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李白那些有趣故事,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李白生活在盛唐时期,他性格豪迈,热爱祖国山河,游踪遍及南北各地,写出大量赞美名山大川的壮丽诗篇。他的诗,既豪迈奔放,又清新飘逸,而且想象丰富,意境奇妙,语言轻快,人们称他为“诗仙”。李白以不世之才自居,以“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的功业自许,一生始终不渝地追求实现济苍生、安社稷的理想。他以大鹏、天马、雄剑自比:“大鹏一日同风起,抟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他觉得凭借自己的才能,可以“出则以平交王侯,遁则以俯视巢许”,对于那些靠着门第荫封而享高官厚禄的权豪势要,他投以强烈的卑视,表现出傲岸不屈的性格。他蔑视封建等级制度,不愿阿谀奉迎,也不屑于与俗沉浮。现实的黑暗使他理想幻灭,封建礼教等级制度的束缚使他窒息,他渴望个性的自由和解放,于是采取狂放不羁的生活态度来挣脱桎梏、争取自由。其表现方式或纵酒狂歌,寻仙学道,然而,酒既无法销愁,神仙更虚无飘渺,于是他“一生好人名山游”,把美好的大自然作为理想的寄托、自由的化身来歌颂。他笔下的峨嵋、华山、庐山、泰山、黄山等,巍峨雄奇,吐纳风云,汇泻川流;他笔下的奔腾黄河、滔滔长江,荡涤万物,席卷一切。表现了诗人桀傲不驯的性格和冲决羁绊的强烈愿望。

李白赋李花

据说李白周岁抓周时,抓了一本诗经。他父亲很高兴,认为儿子长大后可能成为有名的诗人,就想为李白取一个好名字.以免后人笑自己没有学问。由於他对儿子起名慎重,越慎重就越想不出来。直到儿子七岁,还没想好合适的名宇。那年春天,李白的父亲对妻儿说:“我想写一首春日绝句,只写两句,你母子一人给我添一句,凑合凑合。一句是‘春风送暖百花开’,一句是‘迎春绽金它先来’。”

母亲想了好一阵子,说:“火烧杏林红霞落。”

李白等母亲说罢,不加思索地向院中盛开的李树一指,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

父亲一听,拍手叫好,果然儿子有诗才。他越念心里越喜欢,念著念著,忽然心想这句诗的开头一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这最后一个白字用得真好,正说出一树李花圣洁如雪。於是,他就给儿子起名叫李白。

天上谪仙人

李白初到长安,遇到秘书监贺知章,李白取出《蜀道难》一篇呈上,贺知章边读边点头,一遍未完,已称叹数次,最后,他翘起大姆指向李白说:“先生,您真是天上谪仙人啊!”立刻解下身上佩带的金龟,呼唤店家换来美酒,与李白倾杯尽醉。五代人王定保所撰《唐摭言》更把贺知章的赞语具体化为“公非人世之人,可不是太白金星耶?”贺知章是文坛元老,《蜀道难》得到他如此推许,所以,不久之后,这首诗连同“谪仙”的名号就传遍天下。

唐人李绰《尚书故实》记载贞元年间有一个叫陆畅的诗人,为了报答西川节度使韦皋的知遇之恩,曾作《蜀道易》一首相赠,首句日:“蜀道易,易於履平地。”韦皋大喜,赠罗八百匹。但事实上此句以“易於履平地”喻“蜀道易”,较之太白“蜀道之难难於上青天”原句,相差甚远!更遑论实际上蜀道著实不易行走。因为其平淡无奇,《蜀道易》全诗未能流传下来,这一句还是靠李绰的记载才得以幸存。

梦笔生花

据天宝遗事记载,李白年少之时,曾梦见自己所用之笔,头上生花,后来果然天才横溢,名闻天下。又记载李白嗜酒,不拘小节,但沉酣中所撰写之文章,未曾错误;与人议事,也多半不出李白所论,所以时人称之为醉圣。

除了高力士脱靴,杨国忠磨墨的有名传说外,天宝遗事亦有记载李白曾於便殿为明皇撰诏诰,时十月大寒,笔冻莫能书写,明皇命妃嫔数十人侍立在旁,各执笔呵之,李白再取笔书写,可见他颇受皇帝宠信。

海上钓鳌客

据说李白曾在开元年间谒当时宰相,署名海上钓鳌客李白。宰相问他:“先生临沧海,钓巨鳌,以何物为钩线?”李白回答:“以风浪逸其情,乾坤纵其志,以虹霓为丝,明月为钩。”宰相再问:“以何物为饵?”李白回答:“以天下无义丈夫为饵。”果然气势不凡。

李白与杜甫

李白与杜甫二人诗风不同,性情也很不一样,但是却结为知心好友。杜甫赠送给李白的诗总计有十四首之多,可见他们二人交情之深厚。李白才气高,作起诗来如长江大河,一泻千里;杜甫却属於苦吟一派,总要斟酌再三,才能定稿。所以传说李白曾写诗一首嘲笑杜甫的作诗辛苦。

天宝初年,正闲居南陵的李白忽然接到了朝廷的徵召文书。原来,由於玉真公主、贺知章等的推荐,连当今皇上李隆基也知道了他的诗名!李白喜出望外,觉得自己大展宏图的时机到了,他高吟著“仰天大笑出门去,吾辈岂是蓬蒿人”,匆匆安顿好一双儿女,便束装进京了。

玄宗在金銮殿召见了他。李白“论当世务,草答蕃书,辩若悬河,笔不停辍”,玄宗大为叹赏,特命以七宝床赐食,并且亲手为他调羹,对他说:“卿是布衣,名为朕知,非素道义,何以得此!”其宠遇之厚,世所稀见。从此,李白就待诏翰林院,用他那支生花妙笔为朝廷润色鸿业,点缀太平,偶尔也代草王言,但更多的是在宫中侍宴时吟诗作赋,佐酒助兴。

李白渐渐地对这种文学侍从的生活感到厌倦,於是经常沉饮酒肆,后来乾脆兴贺知章、汝阳王李璡、李适之、崔宗之、苏晋、张旭、焦遂等结为“八仙”之游,纵酒狂饮,喝醉了就卧於市上酒家,常常害得内侍们四处寻找。

这一日,李白又醉卧市上,忽觉冷水沃面,睁眼一看,宫中乐师李龟年正手持金花笺站在面前。原来,当时正值牡丹盛开,宫中兴庆池东沉香亭前,玄宗亲命移植的红、紫、浅红、通白四色牡丹也次第开放了。玄宗与杨妃前往赏花,李龟年照例率领著梨园弟子上前歌唱助兴,谁知玄宗却说:“赏名花,对妃子,焉用旧乐词为?”於是便命李龟年持金笺宣赐李白,要他立进《清平调》词三章。

三诗皆既咏牡丹,又赞杨妃,却没想到也因这三首诗而得罪了杨贵妃。据说玄宗好几次想给李白封官,还曾经答应给他做中书舍人,皆因杨贵妃的阻挠而作罢。

原来,李白用“可怜飞燕倚新妆”来衬托、赞美杨贵妃的美貌,而以在御前为李白脱靴为耻的高力士却故意在杨贵妃面前歪曲说:“以飞燕指妃子,是贱之甚矣!”因为赵飞燕是个出身微贱,得势后又骄纵放荡,最后被废自杀的女人,虽然贵为汉成帝的皇后,名声实在太差,因此,当杨贵妃知道李白竟把自己比做这样的女子后,十分生气,也就多方阻挠李白的做官机会。不过,对於这段故事,后人多持怀疑的态度。

天宝三载(七四四),李白被赐金放归,结束他的文学侍从生涯。但是那三章《清平调》以及围绕著这三首诗的传奇故事,却一直流传到今天。

捶碎黄鹤楼

历代文人歌咏黄鹤楼的诗篇,最著名的当数唐朝崔颢那首七律《黄鹤楼》。因为有了这首诗,诗仙李白也不得不感叹“眼前有景道不得”,所以,在《李太白全集》中,我们是找不到登临黄鹤楼的诗篇的。李白倒写过“捶碎黄鹤楼”的诗句,为此还引起了一场风波。

肃宗乾元二年(七五九),李白在长流夜郎的途中遇赦返回,到江夏时遇到当时任南陵县令的故人韦冰,两人对饮叙旧。诗人有满腹心事,於是即席写下了著名的长篇政治抒情诗《江夏赠韦南陵冰》。诗中的“我且为君捶碎黄鹤楼,君亦为吾倒却鹦鹉洲”二句,简直令人匪夷所思,李白也因此被目为狂人,有些人还写诗文来讥笑他。为此,李白又写了《醉后答丁十八以诗讥予捶碎黄鹤楼》一诗。

在这首诗中,李白用诙谐的笔调向丁十八“陪罪”:你怪我惊动你的“逸兴”,作诗问罪,可是黄鹤楼已经被我捶碎,黄鹤仙人也无处栖止了。好在黄鹤可以上天向玉帝诉告,玉帝会放黄鹤归来,黄鹤楼也会重建起来的。至於我,只有等酒醒了再来陪你同游。

虽有人不信此诗是李白所作,但李白“捶碎黄鹤楼”的故事却已不胫而走。宋代有个和尚曾用此事戏作一偈曰:“一拳捶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眼前有景道不得,崔显题诗在上头。”另一个和尚觉得此偈还不足以写出太白风韵,又把后两句改为:“有意气时消意气,不风流处也风流。”明代解缙作《吊太白》诗也有“也曾捶碎黄鹤楼,也曾倒却鹦鹉洲”之句,足见此诗影响之大。不过,这些人都只是将这看作李白的风流故事,却很少想到诗人胸中的愤郁,真是李白的不幸!唐代大诗人李白的逸闻趣事

一首令李白口服心不服的唐诗

李白不但被历代的文论家公认为中国文学史上超一流的伟大诗人,就连“诗圣”杜甫对他都是推崇备至,曾称赞他“诗无敌”,“敏捷诗千首”,而李白本人也很心高气傲。不用说,同辈诗人的作品,是很难入得了李太白法眼的。但是,偏偏就有一位只比他大两三岁的同辈诗人的一首七言律诗,不但入了李太白的法眼,据说甚至曾让他束手无策,郁闷不已。这个诗人就是崔颢,他让李白束手无策的作品就是著名的《黄鹤楼》,诗如下: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宋代有多种诗话记载:李白登黄鹤楼,看到崔颢题写在楼上的这一首诗,并没有像通常那样,也即兴赋诗一首,题写在楼上。宋代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二十一上说,李白当时说了这样一句话:“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引《该闻录》、五代辛文房《唐才子传》卷第一“崔颢”条下,都有类似的记载。这些文献同时还记载,李白虽然当时没有写诗就离开了黄鹤楼,但是他口服心不服,一直暗暗跟崔颢较着劲。有人说,李白的《登金陵凤凰台》,就是为了跟崔颢《黄鹤楼》一决高下而写的。还有人说,李白的另一首《鹦鹉洲》诗也是跟崔颢《黄鹤楼》较劲的作品。如此说来,李白对于自己没能在黄鹤楼上写出超过崔颢的诗,是耿耿于怀的。计有功虽然记载了李白不服气崔颢《黄鹤楼》的故事,但是他对此事持怀疑态度,爱新觉罗·弘历(乾隆)也不认为李白作《登金陵凤凰台》有跟崔颢《黄鹤楼》叫板的意思(《唐宋诗醇》卷七)。我个人认为,史实固然难以考证,但是,姑且相信真有其事,把它作为一桩文艺佳话来谈论一下,也是可以的。至于《醉后答丁十八以诗讥余捶碎黄鹤楼》一诗,我赞成明人杨慎的说法,它是一首伪作。

先摘录李白的这两首作品如下:

《登金陵凤凰台》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三山半落青天外,一水中分白鹭洲。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鹦鹉洲》

鹦鹉来过吴江水,江上洲传鹦鹉名。鹦鹉西飞陇山去,芳洲之树何青青。

烟开兰叶香风暖,岸夹桃花锦浪生。迁客此时徒极目,长洲孤月向谁明。

那么,李白的《登金陵凤凰台》、《鹦鹉洲》和崔颢的《黄鹤楼》相比,究竟是哪一首作品更胜一筹呢?一般来说,历代文论家均不很看重李白的《鹦鹉洲》一诗,但有不少论者认为,《登金陵凤凰台》可以与崔颢《黄鹤楼》相媲美。例如,元人方回曾说,“太白此诗与崔颢《黄鹤楼》相似,格律气势未易甲乙”(《瀛奎律髓汇评》卷一)。清代王夫之在严词批评宋人李白诗不如崔颢诗的说法之后,认为“太白诗是通首混收,颢诗是扣尾掉收;太白诗自《十九首》来,颢诗则纯为唐音”。在王夫之看来,唐诗是不如汉诗的。王夫之更具体指出,崔颢诗第一联就远远不如李白诗,崔诗“意多碍气”(《唐诗评选》卷四)。爱新觉罗·弘历也曾称赞二诗,“其言皆从心而发,即景而成,意象偶同,胜境各擅”(《唐宋诗醇》卷七)。也有一些人认为李白的诗超过了崔颢的《黄鹤楼》。例如,明代瞿佑就认为,《登金陵凤凰台》比起崔颢《黄鹤楼》,是“十倍曹丕”。瞿佑这样说的主要根据是,李白的“爱国忧君之意”“远过”崔颢的“乡关之念”(《归田诗话》卷上)。

当然,也有不少人虽然没有直接把李白诗跟崔颢诗作比较,但实际上是认为李白诗不如崔颢诗的。宋人严羽称“唐人七言律诗,当以崔颢《黄鹤楼》为第一”(《沧浪诗话》);清金圣叹认为后人都无法跳出崔颢《黄鹤楼》的樊笼(《贯华堂选批唐才子诗》卷三);纪昀称崔颢诗为“绝调”,赞其“意境宽然有余”(《瀛奎律髓汇评》卷一);沈德潜称崔颢诗“遂擅千古之奇”(《唐诗别裁集》卷十三),等等,莫不如此。

我个人认为,两首诗的确难分高下,也不必强分高下。但是,跟明代瞿佑的观点相反,我认为,作为诗歌内含,“爱国忧君之意”还不如“乡关之思”。此外,既然大家都认为是崔颢诗创作在前,李白诗仿作于后。那么,单从尊重原创这一点上说,我们的态度也无妨稍稍向崔颢倾斜一下。即使认为崔颢《黄鹤楼》稍胜李白《登金陵凤凰台》一筹,也无损李白一丝一毫的声誉。

自从宋代著名诗歌理论严羽家提出唐人七律诗以崔颢《黄鹤楼》为第一之后,后人也提出了不同意见。意见主要有两种:明代何仲默、薛君采等认为当以沈佺期《古意呈补阙乔知之》为第一(杨慎《升庵诗话》卷十),清潘德舆认为当以杜甫《登高》为压卷(潘德舆《养一斋诗话》卷一)。沈佺期、杜甫诗照录如下:

沈佺期《古意呈补阙乔知之》

卢家少妇郁金堂,海燕双栖玳瑁梁。九月寒砧催木叶,十年征戍忆辽阳。

白狼河北音书断,丹凤城南秋夜长。谁为含愁独不见,更教明月照流黄?

杜甫《登高》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都是不错的诗,至于哪一首更好呢?读者朋友自己去判断好了。说了半天,正题,即崔颢《黄鹤楼》究竟好在哪里,几乎被遗忘了,这里补说几句。关于崔颢《黄鹤楼》的好处,前人主要有这样一些说法:滔滔莽莽有疏宕之气(宋·刘辰翁);宽然有余,无所不写(明·谭元春);意境宽然有余(清·纪昀);意在象先,神行语外(沈德潜)。总而言之,就是说,崔颢的诗写得大气。我个人最欣赏的有三点:一是对于道家追求飞升不死神话的彻底否定,富有直面现实的勇气;二是旖旎、高亮度的景物,竟然蕴含着浓浓的乡愁;三是“悠悠”“历历”“凄凄”等词语以及首联的歌行句式等,构成了铿锵回旋的音韵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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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国历史故事:元宵节的美丽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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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汉武帝有个宠臣名叫东方朔,他善良又风趣。

有一年冬天,下了几天大雪,东方朔就到御花园去给武帝折梅花。刚进园门,就发现有个宫女泪流满面准备投井。东方朔慌忙上前搭救,并问明她要自杀的原因。原来,这个宫女名叫元宵,家里还有双亲及一个妹妹,自从她进宫以后,就再也无缘和家人见面,每年到了腊尽春来的时节,就比平常更加的思念家人。觉得不能在双亲跟前尽孝,不如一死了之。东方朔听了她的遭遇,深感同情,就向她保证,一定设法让她和家人团聚。

一天,东方朔出宫在长安街上摆了一个占卜摊。不少人都争着向他占卜求卦。不料,每个人所占所求,都是“正月十六火焚身”的签语。一时之间,长安里起了很大恐慌。人们纷纷求问解灾的办法。

东方朔就说:“正月十五日傍晚,火神君会派一位赤衣神女下凡查访,她就是奉旨烧长安的使者,我把抄录的偈语给你们,可让当今天子想想办法。”说完,便扔下一张红帖,扬长而去。

老百姓拿起红帖,赶紧送到皇宫去禀报皇上。汉武帝接过来一看,只见上面写着:“长安在劫,火焚帝阙,十五天火,焰红宵夜”,他心中大惊,连忙请来了足智多谋的东方朔。东方朔假意的想了一想,就说:“听说火神君最爱吃汤圆,宫中的元宵不是经常给你做汤圆吗?十五晚上可让元宵做好汤圆。万岁焚香上供,传令京都家家都做汤圆,一齐敬奉火神君。再传谕臣民一起在十五晚上挂灯,满城点鞭炮、放烟火,好像满城大火,这样就可以瞒过玉帝了。

此外,通知城外百姓,十五晚上进城观灯,杂在人群中消灾解难”。

武帝听后,十分高兴,就传旨照东方朔的办法去做。到了正月十五日长安城里张灯结彩,游人熙来攘往,热闹非常。宫女元宵的父母也带着妹妹进城观灯。

当他们看到写有“元宵”字样的大宫灯时,惊喜的高喊:“元宵!元宵!”,元宵听到喊声,终于和家里的亲人团聚了。

如此热闹了一夜,长安城果然平安无事。汉武帝大喜,便下令以后每到正月十五都做汤圆供火神君,正月十五照样全城挂灯放烟火。因为元宵做的汤圆最好,所以这天叫做元宵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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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江南四大才子祝枝山有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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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伯虎笑着边想边自语:“梅香,定与春有关,茶乃草、木、人……他一下记起宋代张栻的《立春偶成》中有句“春到人间草木知”,对了,他喊“梅香,来”,正是“春到”二字,“茶”就是“人间草木”,梅香答:“晓得”,正是“知”字。于是他大声把这句诗念了出来。

祝枝山笑说:“对了,猜得好,猜得捷,请用茶。”

唐伯虎接过茶来,忽然又若有所思地说:“这个谜很精彩,可谓字字相扣。可借你喊的是‘泡茶’,这个‘泡’字是多余的了!”

祝枝山哈哈大笑说:“君不闻梅香又说了声‘泡去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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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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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征从小丧失父母,家境贫寒,但喜爱读书,不理家业,曾出家当过道士。后任宰相之职,为唐朝贞观名相。话说玄武门之变以后,唐太宗李世民把他任为谏官之职,并经常引入内廷,询问政事得失。魏征喜逢知己之主,竭诚辅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加之性格耿直,往往据理抗争,从不委曲求全。

有一次,唐太宗曾向魏征问道:“何谓明君、暗君?我作为一国之君,怎样才能明辨是非,不受蒙蔽呢?”魏征回答说:“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君之所以暗者,偏信也。以前秦二世居住深宫,不见大臣,只是偏信宦官赵高,直到天下大乱以后,自己还被蒙在鼓里;隋炀帝偏信虞世基,天下郡县多已失守,自己也不得而知。由此可见,作为国君,只听一面之辞就会糊里糊涂,常常会作出错误的判断。只有广泛听取意见,采纳正确的主张,您才能不受欺骗,下边的情况您也就了解得一清二楚了。”唐太宗对这番话深表赞同。

从此,唐太宗很注意听取下面的谏言,鼓励大臣直言进谏。

魏征去世后,唐太宗伤心欲绝地说:“用铜做镜子,可以看出衣帽穿着是否整齐,用历史做镜子,可以明白各个朝代为什么兴起和没落;用人做镜子,可以清楚自己与别人的差距和得失。今天魏征不在了,我真是失掉了一面好镜子啊!”

成语“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就是从魏征劝唐太宗的话演变而来。

——《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二年》

【求解驿站】指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才能明辨是非,只相信单方面的话,必然愚昧不明。明,清楚;暗,昏暗,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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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可爱有趣的童话故事:鸵鸟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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鸵鸟

小熊、小鹿和雪兔结伴去沙漠中旅行,小鸵鸟也想 跟他们一起去。

雪兔和小熊嫌弃小鸵鸟长得丑,不愿意与他同行。

雪兔说:“你的脚上有两个又笨又厚的脚趾,太难看!”

小熊也说:“你有翅膀,可它不能让你飞。”

小鸵鸟怯怯地说:“在危险的时候,也许我能帮上你们呢!”

雪兔说:“我没看到你有任何长处,怎么能帮到我们呢?我担心你会变成我们的累赘!”

小鹿为小鸵鸟说情,雪兔和小熊才勉强答应。

几个伙伴一大早出发,他们在沙漠中走啊走,到中午的时候,又累又渴。毒辣的太阳烤得他们头晕眼花,在沙漠上每前进一步,他们的脚都深深陷进滚烫的沙子里,疼痛难忍。

“完了,完了,再走下去我的脚就被烙熟了。”小熊哼哼唧唧地说。

雪兔和小鹿也浑身虚弱走不动了,只有小鸵鸟还是精神抖擞的样子。原来,小鸵鸟的脚趾下有厚厚的肉垫和角质,使他既不会陷进沙子里,也不会被热沙烫伤。

“完了,我们要死了!”雪兔越想越伤心,几乎要哭了。

“我去替你们送信,让大家来解救你们!”小鸵鸟说。

小熊半信半疑:“你行吗?”

小鸵鸟自信地说:“放心吧,我一定能把求救信传出去!”说完,小鸵鸟撒开两腿向远处跑去。

望着小鸵鸟飞奔的身影,小熊惊叹:“小鸵鸟跑得真快真稳啊,那对看起来很笨的翅膀,能帮助他保持身体平衡呢!”

雪兔惭愧地说:“我们看到的小鸵鸟的那些缺点,原来正是他适合在沙漠中生活的优点啊!”

【小老虎问路】

一头骄傲的小老虎在大森林里迷了路。

他走啊走,看到了一头正在蒙头大睡的野猪。小老虎对着野猪的耳朵,大声喊道:“喂,蠢猪,别打呼噜了,告诉我回家的路怎么走吧!”野猪生气地眨了眨眼睛,一言不发,把屁股转向了小老虎,继续睡大觉。小老虎讨了个没趣,无奈地走了。

路上,他看到一只正在忙碌的小松鼠,于是他用自己的大嗓门儿喊道:“喂,如果你告诉我回家的路怎么走,我就让妈妈给你最好的礼物!”小松鼠就像没听见一样,不搭理小老虎,照样干自己的活儿。小老虎勃然大怒,冲向一只戴眼镜的老灰兔:“嘿,花眼的老兔头,快给我指一条回家的路!”老灰兔慢慢地抬起头,和蔼地说:“森林里的路大家都熟悉,可你这样没礼貌,哪怕你问遍所有的动物,你还是找不到回家的路。”听了老灰兔的话,小老虎猛然醒悟过来——对人说话,要有礼貌才行!

这时,前面过来一只梅花鹿。小老虎走过去,礼貌地说:“梅花鹿你好,请你告诉我回家的路怎么走,好吗?”梅花鹿热情地告诉了小老虎,小老虎高兴的连声说:“谢谢你,梅花鹿,谢谢你!”

小老虎终于安全地回到了自己的小屋。

【王子和野兽】

从前有三个王子,他们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一天,三人带着妹妹外出打猎,进人茂密的丛林后,正巧碰到一只大灰狼和三只小狼,他们正准备射死灰狼,却听狼开口说道:“别杀我,我送给你们每人一只小狼崽,它们很忠诚,会成为你们的朋友。”

王子们同意了,于是继续赶路,每人身后都跟着一只小狼崽。

不久,他们又碰到一头母狮,领着三只幼狮。母狮求王子们别杀自己,说愿意送给他们每人一只小狮子。后来,他们又碰到一只狐狸、一只野兔、一头野猪和一只狗熊,也都各自领着三个孩子,而且都把孩子分别送给了三位王子。最后,每个王子身后都跟着一大群野兽幼担到了晚上,他们走到森林中一条三岔路,每个路口都生长着一棵白桦树。大王子摸出一支箭,射向其中一棵树,随后转头对两个弟弟说:“分手之前,咱们都在各自的树上留下记号。谁回到这里时,要围着另外两棵树看一看。如果看到做记号的地方在流血,就证明这个王子死了;如果流出来的是牛奶,就说明他还活着。”

两个弟弟听从哥哥的吩咐,用箭在各自的白桦树上留下记号。随后,三个人问妹妹愿意跟哪个哥哥一起走。

妹妹回答:“和大哥一起。”于是,三兄弟来到路口,各沿一条岔路出发,小野兽们跟着各自的主人。当然,妹妹和大王子在一起。

大王子带着妹妹往前走,没走多远,就进人了一片森林。走到森林最深处的一块空地时,眼前豁然出现一座城堡,里面住着一伙强盗。大王子上前敲门,门刚打开,身后的小野兽们就拥进去,各自咬死一个强盗,把尸体都拖到下面的地窖。

可是,有一个强盗并没有死,只是受了重伤。他一动不动地躺着装死,同死去的强盗没什么两样。大王子和妹妹走进城堡,在里面住下来。

第二天一早,大王子要外出打猎。临走,他嘱咐妹妹,可以到各个房间转转,但千万别去地窖,那儿存放着强盗们的尸体。

哥哥刚转身离开,妹妹就把他的嘱咐忘了。她先到每间屋子都转上一圈,最后来到地窖,打开房门,朝里面张望。这时,那个装死的强盗起身说道:“别害伯!照我说的做,我俩会成为朋友。如果你愿意嫁给我,肯定比跟你哥哥在一起幸福得多。不过,你得先去客厅,那儿放着个碗橱,里面有三个瓶子:一个瓶子装有创伤膏,你得把药膏涂到我下巴上治伤。如果我喝下第个二瓶里的药水,就会完全康复,要是再喝下第个三瓶里的药水,就会比以前更加强壮。

等你哥哥带着小野兽从林子回来,你就上前对他讲,‘哥哥,看你这么有劲儿,要是我用一根很牢的丝绳,把你的两个大拇指绑到身后,你能挣脱开吗?’要是他无法挣脱,你就喊我。”

大王子一回来,妹妹就照强盗的嘱咐,用丝绳把哥哥的大拇指绑到身后。可是,大王子一使劲就挣开了,随后对她说:“妹妹,这绳子太不结实,根本捆不祝”第二天,大王子又领着小野兽们去了森林。强盗对他妹妹说,要用更结实的绳子绑大王子。不过,这一次,大王子照样挣开了,当然不如头一次那么容易。他对妹妹说:“这根绳子还是不结实。”

第三天,大王子从森林中回来,答应妹妹再试试力气,但这是最后一次。妹妹照强盗的安排,准备了一根特别结实的丝绳。

这一次,大王子使足力气,又拉又拽,可还是无法拉断绳子。他只好对妹妹说:“妹妹,这根绳子太结实了,我挣不断,过来帮我解开吧。”

可她没动,而是喊来强盗。强盗冲进屋子,挥舞着一把砍刀,准备杀掉大王子。

大王子对他说:“请等一下,只要一分钟。临死前,我想吹三次狩猎号角—一次在屋里,一次在楼梯,最后一次在院中。”

强盗同意了,于是大王子吹响号角。吹第一次时,在院中笼子里睡觉的狐狸就醒来了,听到号角,知道主人遇到了麻烦。它用尾巴扫了扫狼的眼睛,把狼喊醒,然后一起唤醒狮子。狮子用尽全力,把笼门撞成碎片,野兽们随即冲出来。它们穿过院子,冲进主人的房间。狐狸跑上去,咬断捆住大王子拇指的绳子;狮子扑向强盗,把他咬死,撕成碎片。野兽们一拥而上,每个都叼走一块骨头。

这时,大王子转身对妹妹说:“我不会杀你,但要把你留在这里忏悔。”

说完,他用铁链把妹妹锁在墙根,摆一只大碗在她面前说:“我再也不愿见到你,除非你的眼泪盛满这只碗。”

说话间,大王子招呼那些野兽们,又踏上旅途。

走不多远,他来到一家客栈,进去一看,发现每个人都特别悲伤,就忍不住问出了什么事。

“唉!今天,公主肯定活不成了,人们要把她送给可怕的九头龙。”对方回答。

大王子又问:“她为什么要死?我力气特别大,能救她。”

随后,大王子出发来到海边,九头龙要到那儿迎接公主。大王子正带领小野兽们等着,只见一长队车马走来,为可怜的公主送行。走到海边后,人们把公主的马车留下,伤心地离开。

可王子仍然在等。过了一会儿,远处的水面开始翻腾。翻卷的水花越来越近,王子这才看清,原来是个可怕的怪物,一条长有九个脑袋的巨龙,随浪头轻快地游了过来。随后,王子和身边的野兽们商量好对策。

九头龙刚一靠岸,狐狸便用大尾巴使劲搅动海水,熊和狮子也用爪子撩水。咸咸的海水溅进九头龙的眼睛里,弄得它晕头转向,什么也看不见了。王子趁机冲上去,用剑刺死九头龙,小野兽们将尸体撕扯成了碎片。

公主走到大王子面前,感谢他把自己从龙爪下救出。她说:“请同我一起上马车,回父王的王宫。”说完,她把自己的戒指和半块手帕送给王子。

回去的路上,随行的车夫和一个男仆商量了一下,说道:“我们干吗要把陌生人带回王宫呢?不如把他杀了,回去报告国王说,是我们杀死了九头龙,救出了公主。那样,公主就会嫁给我俩当中的一个。”

于是,他们杀掉大王子,把他抛到路边。那些忠诚的小野兽们跟上来,围着大王子的尸体痛哭,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这时,狼猛然有了主意。只见它跑进森林,咬死一头牛。狼把狐狸喊来,叫它看着死牛,等有飞鸟过来吃死牛肉时,就把鸟儿抓住,带回来见狮子。

不久,一只乌鸦飞来啄食牛肉。狐狸猛扑上去抓住它,带到狮子面前。狮子对乌鸦说:“我们不杀你,但你必须保证飞到城里。那儿有三口救命井,用嘴汲些井水回来,把这个人救活。”

乌鸦飞走了。它飞到救命井,井水是力量和机敏的源泉。乌鸦用嘴汲满井水,飞回大王子身边,将水滴到大王子嘴唇上。大王子被救活了,不但可以坐起来,还能四处走动。

大王子赶往城里,身边带着那些忠诚的野兽们。

他们来到王宫,发现众人都在筹备盛大宴会,公主正准备嫁给马车夫。

大王子走进王宫,径直来到车夫跟前说:“你如何证明是你杀死九头龙,得到公主的芳心?我这里有公主给的信物—一枚戒指和半块手帕。”

国王一看这些信物,知道王子说的是真话。他下令把马车夫捆起来,投人监狱。大王子和公主成了亲,国王还奖励他半壁江山。

婚后不久的一天晚上,大王子带上忠诚的野兽们进到森林。

天黑下来,大王子迷了路,在林中转来转去,寻找返回王宫的路。找着找着,他看到远处透出光亮,等赶到近前,发现在林中的空地上,一个老太婆正用耙子将树枝和树叶拢到火堆里。

这时,夜已经很深了。王子觉得非常疲惫,决定不再往前走,就央求老太婆,问能否留在髯火边过夜。

“当然可以,”她说,“可我害怕这些野兽。让我用棍子打它们一下,那样就不再害怕了。”

“行啊!我不介意。”大王子回答。老太婆伸出棍子,对着野兽们点了一下。眨眼间,野兽们都变成了石头,连大王子也变成了石头。

不久,二王子来到他们三兄弟分手的岔路口。出发前,兄弟三人曾分别在三棵白桦树上留下记号。想起临分手时的约定,他就走过去,围着另外两棵树看。

二王子发现,大哥留下记号的白桦树正在淌血,他知道大哥已经死了。

于是,二王子带上自己的野兽们,前往大哥统辖的城镇,也就是公主举行婚礼和居住的地方。他走到城里一看,发现市民们都在为失去大王子而极度悲伤。

市民们一见到二王子,发现他身后的野兽们,都误以为他就是失踪的大王子。大家兴高采烈,述说着如何干方百计寻找他,随后带二王子去见国王,而国王也误以为他就是自己的女婿。不过,公主心里明白,二王子不是自己的丈夫,就央求他带野兽们到森林,去寻找他哥哥,说什么也要把他找回来。

二王子立即动身去寻找哥哥,可一进森林,同样迷了路。天黑下来,他也来到了林中的空地,见到了那片火光。只见老太婆仍在那里,将树枝和叶子拢到一起,点起髯火。

他走过去,询问老太婆,天太晚,路太黑,自己回不了城,能不能在*火旁过夜。

老太婆回答:“当然可以,可我害怕这些野兽,能不能让我用棍子轻打它们一下,那样就不再怕了。”

二王子同意了,可他并不知道,对方是个巫婆。只见巫婆伸出棍子,顷刻间,那些野兽和它们的主人都化成了石头。

不久,三王子云游归来,赶到长有三棵白桦树的路口。他围着树转了转,发现两棵树原来中箭的地方都在淌血,就哭着说:“天啊!两个哥哥都死去了!”

他顺着岔路,赶到大王子统辖的城市,身后跟着忠诚的野兽们。走进城门,城里的市民都以为大王子回来了,就像当初错把二王子当大王子一样,聚拢到三王子身边,问他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这么久都没回来。

有人领他到王宫面见国王。公主还是认出,他也不是自己的丈夫。等外人散去时,她恳求三王子去找他的两个哥哥,把他们带回来。

于是,三王子叫上野兽们,出发来到森林。他把耳朵贴到地面,看看能不能听到哥哥们带领的野兽们的脚步声。他隐隐约约听到,远处传来微弱的声响,但说不清来自哪个方向,于是他吹起号角,而后又认真听了听。他又听到原来的声响,好像从林中簧火的方向传来。

他走到簧火旁,只见老太婆仍然在那儿,把树枝和树叶拢到火堆里。他问老太婆,自己能不能在火堆边过夜。她回答说,自己很怕野兽,必须用棍子挨个轻打野兽一下,然后才允许王子在那里过夜。

可这一次,三王子回答说:“绝对不行。我是野兽们的主人,除了我,谁也不能打它们。把棍子给我。”他用棍子点了一下狐狸,狐狸立刻变成了石头。三王子于是明白,老太婆是个巫婆,就转身对她说:“立刻让我的哥哥和那些野兽们活过来,否则,狮子会把你撕扯成碎片。”

巫婆吓坏了,拾起一棵橡树苗,把它烧成白灰,又把灰撒到旁边那些石人石兽上面。

顷刻间,两个王子站到了弟弟面前,野兽们也都围在各自主人身边。

最后,三个王子一起动身回城。国王分不清到底哪个才是自己的女婿,可公主能认出自己的丈夫。听到这个消息,全国上下一片欢腾,到处充满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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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趣哲理故事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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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秀才第三次进京赶考,住在一个常住的店里,考试前两天他做了3个梦,第一个梦到自己在墙上种白菜,第二个梦是下雨天,他戴了斗笠还打伞,第三个梦是梦到跟心爱的表妹脱光了衣服躺在一起,但是背靠着背。这3个梦似乎有些深意,秀才第二天找算命的解梦。算命的一听,连拍大腿说:你还是回家把。你想想,高墙上种白菜不是白费劲吗?戴斗笠还打雨伞不是多此一举吗?跟表妹都脱光了躺在一起,却背靠背,不是没戏吗?秀才一听,心灰意冷,回店收拾包袱准备回家。店主觉得奇怪,询问之下秀才道知原委,店老板一听乐了:我也会解梦啊,我倒觉得,你这次一定要留下,你想想,墙上种菜不是高种(中)吗?戴斗笠打伞不是说明你这次有备无患吗?跟你表妹脱光了背靠背躺在床上,说明你翻身的时候就要到了 。秀才一听,更有道理,于是精神振奋地参加了考试,居然中了个探花。

感悟:积极的人,象太阳,照到哪里那里亮;消极的人,象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想法决定我们的生活,有什么样的想法,就有什么样的未来。

[有趣哲理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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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名人苏轼“讨茶”悟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1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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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北宋年间,苏轼因诽谤朝政被贬到汝州,任团练使。初到汝州,看到这里到处穷山恶水,苏轼自恃才高,很瞧不起那里的文武官员,经常闭门谢客。

一日,他在衙门里觉得闷,便独自溯汝河而上去游云梦山。踏着两山夹峙树林生的林间小径过了紫逻口,穿过水流哗哗的汝河桥,随着熙熙攘攘笑语喧哗的滚滚人流,苏轼走到云梦山下。只见一座寺院依山而建,钟楼巍巍桃角飞檐,宝塔俏丽,屹立寺中,在绿树掩映下,云梦寺深藏不露,古朴静雅。苏轼顿时悟道,这样一个人间仙境,又是鬼谷讲学授徒的地方,必有文海高僧,若能暗访出来,也算是一个他乡知已了。

于是他折下一银树枝当拐杖,化装成一个土老冒儿走进寺院。这时已近中午,睛空万里,骄阳似火,苏轼走了半日口喝难耐,便走在寺内讨口茶喝。他看见寺内一个小和尚手拿鸡毛帚子正在大殿里给香案扫尘,苏轼忽发异想,先试试这云梦寺的小和尚有多少才智,不就知道寺内高僧的智慧之水有多深了吗?于是,他大大洋洋踱进大殿,在香案前正襟危坐,还没顾上说口渴,谁知那小和尚一看见他,忙停下手里活计,双手一合施一礼说:“阿弥佗佛,请施主暂在殿内消汗,贫僧马上去取茶伺候,并且一定给施主送上您点要的杜仲名茶。”

小和尚退出大殿去了,苏轼坐在香案前惊得目瞪口呆。一会儿,一壶泡得浓香扑鼻的杜仲茶献了上来,苏轼静坐在大殿里品茶,仍不理解小和尚是如何一眼就看出了他心中所求,苏轼还敢去和云梦高僧高谈阔论吗?他顿时泄了气,喝完茶以后,他连身份也没敢亮出来,忙匆匆随着进香的人流去观党云梦仙境,然后便直出云梦山去了。

苏轼回到汝州,百思不得其解,越想越不服气,难道这汝州还真是个藏龙卧虎之地,还真有文比孔丘、武赛子龙的能人,他遍览群书熟知云梦古今,又搜肠刮肚拟出《咏云梦》诗八道,便再赴云梦山想与云梦僧一决高低。

这天,苏轼穿戴整齐官袍官衣,领着大小随从12人,前夹后拥又赴云梦山。走到寺院门前,只见一座云梦寺张灯结彩,十几个僧人分列寺门两旁,两幅长幡由两个小僧人举着列在队前,苏轼抬头一看,只见上面写着:

“学士游云梦鬼谷生辉,

练使赋佳作汝河增光。”

苏轼大吃一惊,急步上前与云梦众僧一阵寒喧,急步走入大殿,只见殿内一张八仙桌上摆着十二只茶杯,还为他另备一张香案,放着文房四宝,很明显,云梦寺早有准备等待他来挥笔赋诗呢?

苏轼十分吃惊,当云梦寺主持请苏轼挥毫命笔的时候,苏轼一定要让云梦僧说出他们神算的奥秘,小和尚笑着说:“那天你手柱拐杖为木,风尘仆仆为土,就是一个仁字;你头顶草帽,两手甩开,两腿夹杖巍巍而立不是一个“茶”字吗?我就知道先生是向我求杜仲茶!“苏轼说:“那么今天呢?”

云梦寺主持说:“今天知晓你要登云梦山就更没有什么秘密了。云梦山之颠有御药园,御药园上有观天台,在台上天尚可观,练使官样打扮而来,我远远已从观天镜里看见了你,并且山上早有传闻,苏学士荣任汝州团练使,我们自然应有所准备,为练使接风了。”

苏轼闻听后惊愕不已,他想,自己饱读诗书,在当朝皇帝面前尚敢舞文弄墨,而在云梦山里竟被一个小和尚猜得入木三分。老主持在观天台窥视知我要来不算什么高悟,但出家之人竟对我这么了解,早有所备不得不使苏轼十二分地佩服。于是苏轼顿时诗兴大发,挥笔写道:“汝河河清清,云梦梦长长,鬼谷谷渊渊,古今难思量!”

从此以后,苏轼知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学问再高天外有天。他更加苦读万卷书,认真做学问,写出了不少名篇佳作,成为我国历史上一位伟大的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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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孔子为何喜欢颜回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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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而不秀,秀而不实“这八个字,据说是孔老夫子叹惜他的学生颜回的。颜回英年早逝,几乎使孔子痛不欲生,连呼”天丧予,天丧予!“有跟随他的弟子问,老师你真的那么悲痛吗?孔夫子回答说,不为像颜回这样的人悲痛,还为谁悲痛?鲁哀公问孔子:你的弟子中,谁是最好学的?孔子不假思索地说:有一个叫颜回的好学,他有怨气不发到别人的身上,也不犯同样的过错,不幸英年早逝,现在再也没有像颜回那样好学的人了。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孔夫子自己最喜欢的,毫无疑问的就是颜回。

孔夫子为什么喜欢颜回?只要看看他是如何称赞颜回的,也就可知一个大概。

在孔夫子的弟子中,颜回大概是家庭比较贫困的一个。一竹筐饭,一瓢水,住在简陋的巷子里,别人不能忍受这种贫苦,颜回却是自得其乐,对此,孔夫子就赞不绝口,连声说”贤哉回也“.就是这样一个出身贫困的孩子,学习却是相当刻苦。孔子说:听我讲述而始终聚精会神不开小差的,大概就只有颜回一个(”语之而不惰者,其回也与!“)直到颜回去世之后,孔子还说:”死得可惜啊!我只看到他前进,从未看到止步。“颜回真可谓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典范了,这样的学生,大概没有一个老师不喜欢的,孔夫子当然不会例外。

孔子从教,注重培养学生举一反三的能力,反对死记硬背,此所谓”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述而篇第七》)。在这一方面,颜回大概也做得不错。用子贡的话说,叫做”回也闻一以知十“.对于孔夫子的学问,他能够掌握其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一以贯之,不仅仅是举一反三了。孔子所谓的学习,其实也不仅是读书。”学而时习之“的”习“,以我之肤浅理解,有实习或践行的意思。

一个”仁“字,在孔子的学说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颜回问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颜回请孔子说得具体些,孔子就说了四个”非礼勿“,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回说:我虽然愚钝,也要践行这些教诲。应该说,颜回确实做得比较到位。在他的同门中,几乎没有一个被孔子誉之为”仁“的,有人问了,孔子也答之以”不知其仁“.颜回却是一个例外,而且评价相当之高。孔子说其他人只是偶尔想到仁德而已,颜回则是长久不违仁德的,算得上是将一个”仁“字”落实到行动中,溶化在血液里“了。

对于孔夫子的学说,颜回佩服得五体投地,用他自己的话说,叫做”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孔子说:颜回对他没有什么帮助,对他说的话,没有不感到心悦诚服的。这句话是批评还是褒扬颜回,大概谁都能够体会得出来。由此透露一个信息,对于孔子说的,颜回只会洗耳恭听,点头称是。孔夫子大概也感觉到这未必就是好事,所以曾经偷偷观察,发现他私下与别人讨论时,对孔子的话也很能发挥,于是说”回也不愚“.但也仅此而已,对孔子说的话,颜回绝对不会穷根究底,提出质疑,更不会像子路那样敢于表示不悦,甚至与之辩说,即使孔子说的话自相矛盾,也不会表示疑惑。

综上所述,都是孔夫子喜欢颜回的缘由,有的顺理成章,有的不很健康。《论语·子罕篇第九》云:”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毋意便是不随意猜测;毋必便是不主观武断;毋固便是不拘泥固执;毋我便是不自以为是。这”四绝“是有道理的,颜回也做得不错。()在孔夫子的弟子中,以德行著称的只有三人,颜回则排第一(其余两位是闵子骞和冉伯牛),甚至被称之为”复圣“.在孔夫子的眼中,颜回或许是完美无缺的。但以我之见,颜回最大的缺点,就是孔夫子说的”四绝“(尤其是”毋我“这一条)做得太好,”克己复礼“也”克“得太过,因此失去了自我,只能成为一个复制品。颜回去世时的年龄,有说三十一岁的,也有说四十一岁的,他之所以”苗而不秀,秀而不实“,没有留下足以为人称道的业绩,除了英年早逝,这个因素也不可忽略。

根据《孔子世家》记载,老子赠言孔子,其中有两句是”为人子者毋以有己,为人臣者毋以有己“.不知道这一记载是否可靠,也不知道孔子的”四绝“以及孔子喜欢颜回是否与这两句话有关,但我以为,人可以有缺点,却不可以没有自我。这一点,为人之师者尤当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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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李冰锁龙的历史典故,伏龙观的来历故事

全文共 2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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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时候,四川的成都平原附近经常发大水。秦昭王于是任命很有治水才能的李冰到蜀郡去担任郡守,主持治理那里的水患。

原来,这岷江里面有一个江神,是一条作恶多端的孽龙。它稍有一点不高兴,就会兴风作浪,下起大暴雨,淹没两岸的庄稼和村庄,祸害百姓。它要求当地的老百姓在每年的六月二十三日,选出一个最漂亮的童女给它作媳妇,并且还要每家每户集结巨资给它举行热热闹闹的婚礼。要是哪里有一点不遂它的心意,它就会发大水危害百姓。当地的老百姓每年为了给江神办婚礼的事,弄得家家户户,一个个人心惶惶。深怕自己的女儿会受到江神的残害,同时也承担不起那给江神办婚礼用的资费。许多的人家为了躲避江神的悲惨迫害,不得不拖儿带女远走他乡,这样,致使岷江一带渐渐土地荒芜,人烟渐渐稀少了很多。

李冰到蜀郡上任后不久,他就弄清楚了这里的情况,并且决定不惜自己的性命也要治一治这条孽龙。

眼看一年一度为江神娶媳妇的日子又到了。那些替江神主办婚事的人正在商量着如何给江神筹集钱财,以及选定谁家的姑娘时,李冰找到了他们,对这些人说:“今年的钱资就不用筹集了,新娘就选定我家的小女,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你们就不要再多费什么心思了。”百姓听说李冰郡守如此的舍已为人,都感激涕零,同时也为李冰担心。他们担心李冰会出什么事,他们也不愿失去这样的好郡守,都希冀他们的郡守能够战胜这条孽龙,消除祸患。

到了六月二十三日这一天,李冰把自己的女儿打扮得风姿绰约、美艳绝伦,一同来到江边。主祭人登上祭江神坛祭奠完之后,坛下锣鼓冲天,钟乐齐鸣。三鼓过后,江面上突然波涛涌起,水柱冲天有十余丈高,这就是江神来迎接新娘的仪式。这个时候,人们本应把新娘送入水中。可是,李冰连忙制止了他们,说:“不用着急。我这次能与江神结为姻亲,真是荣幸万分,然而江神的尊颜,我李冰很想能够目睹为快,还请江神早点现身,不要误了这好时辰。”说完,亲自斟满了一杯酒,走上祭坛举起奉上。

可是过了很久,就是不见江神的影子。李冰见到如此情景,知道江神在戏弄百姓,不由勃然大怒道:“你这作恶多端的孽龙,残害百姓,致使民不聊生,今天我李某为了使百姓的能够安居乐业,情愿以性命与你拼搏,你就快点现形吧!”说着,就提上宝剑,奋身跳入江中。这时,江上的水柱不见了,好像变得风平浪静的样子,只是隐隐觉得有些地动山摇的感觉。

过了大约一个时辰,狂风大作,烟尘蔽日,恍恍惚惚之中,人们看到江边有两条青黑色的犀牛在拼命地激烈争斗,甚是难解难分。不一会儿,这两条犀牛便消失了。当在岸边观战的老百姓正在疑惑时,只见李冰气喘吁吁地从水中跑上来。他对自己随从的武士说:“这条孽龙本事很高,尤其是力气特别大,我跟它战了很久也不能取胜。现在上岸来,是要求你们助我一臂之力。”

李冰手下的武士说:“我们刚才看到两头犀牛在河边搏斗,知道是您跟孽龙在激战,只是两头犀牛一模一样,我们也分不清哪一头是您变化,也就不好来助战。”李冰于是就把一条雪白的绶带缠在腰间,对他们说:“现在我腰间系有白色的丝带,这样,我再去跟它争斗时,那头腰间是白色的犀牛就是我变的,你们记住这点就行了。”说罢,就又跳到水里去与孽龙激斗。这样一来,当两头犀牛再出现的时候,李冰手下的武士就一个个手执兵器,纷纷拥上前去,帮着李冰一同战斗。这些武士拿来起手里的武器对着那头身上没有白色的犀牛一阵奋力砍杀,最终把那头孽龙变成的犀牛杀翻在地。

孽龙倒在地上之后,很快显出了自己的原形。李冰赶紧吩咐百姓将早已准备好的粗大的铁链,严严实实地把这条孽龙捆缚起来,牢牢地锁在江中的一个深水潭中。

可是,李冰在用铁链锁这条孽龙的时候,他的身边有人担心这样还会锁不住,就向李冰问道:“李大人,孽龙还会逃脱吗?”李冰随口说道:“它要想逃脱掉,除非铁树开花!”可是事情又太凑巧了,后来有几个小孩在李冰锁孽龙的潭里洗澡,有一个调皮的孩子,把红帽子挂到了锁孽龙的铁柱上,远远看去,就真像是铁树开花一样。孽龙于是抓住这个机会,挣脱了铁链,又逃到水里去作怪。

李冰和他的儿子二郎很快知道了这件事,在众百姓的帮助下,再一次套住了孽龙,并且把它再次押回到伏龙潭锁了起来。为防止它再把铁链扯断,李冰就发动百姓在伏龙潭的旁边修起一座锁龙桥。这样,孽龙彻底被锁住,再也没有逃走。当地的百姓也再不受水患的祸害了。

在以后的几年里,李冰双带领蜀中的老百姓,在灌县南面的玉垒山下一带,修建了分水鱼嘴、金刚堤、飞沙堰、平水槽等到多处水利工程,这些水利工程统称为都江堰。李冰修筑的这一创世的伟大水利工程,不仅从根本上治住了水患,还变患为福,这项水利工程灌溉良田万顷,泽被世世代代的蜀中人们。从此,蜀郡沃野千里,富饶丰足,被称为“天府之国”。李冰也因此被后人尊称为“川祖”,受到世代蜀人的爱戴和敬仰。

后代的人们为了更进一步纪念李冰,在李冰降伏孽龙的地方建了一座观,取名为伏龙观。进了观,抬眼便见一尊李冰石像,它气宇轩昂,须发微微飘动,深邃的目光中透出一种大志和才气,这种非凡的气质,让人们不得不为之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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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趣的儿童成语故事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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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 明目张胆

【拼音】: míng mù zhāng dǎn

【解释】: 明目:睁亮眼睛;张胆:放开胆量。原指有胆识,敢做敢为。后形容公开放肆地干坏事。

【出处】: 《晋书·王敦传》:“今日之事,明目张胆,为六军之首,宁忠臣而死,不无赖而生矣。”

【举例造句】: 近日京师奔竞之风,是明目张胆,冠冕堂皇做的。 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一百三回

【近义词】: 明火执杖

【反义词】: 鬼鬼祟祟

【歇后语】: 大白天打劫;提着灯笼行窃

【灯谜】: 大白天打劫

【成语故事】:

唐高宗时有一位大臣名叫韦思谦,做人正直,时常会劝谏皇上,有话就会直说。他考上进士之后,被任命为应城县令,后来升为监察御史。

有一次,他发现中书令(即宰相)褚遂良以低廉的价钱强行购买邻人田地,正直的韦思谦也不害怕他官位高,势力大,立刻上书举发他。因为证据明确,朝廷不好公开庇护大臣,只好把褚遂良调出京城,降职为同州刺史。

过了一段时间,褚遂良又被重用,恢复了中书令的官职。褚遂良便找了理由报复韦思谦,把他贬到外省,当一名县官。有人替韦思谦打抱不平,暗中去慰问韦思谦。他仍然不改初衷,慷慨激昂。他正言道:“大丈夫应该有话就说,明目张胆而不畏强权,致力报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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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成语故事600字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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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美玉“和氏璧”由于质地优良,因此扬名天下,成为人人都想一睹的至宝。后来,这块宝玉被赵惠文王所拥有。秦国国君秦昭襄王听说此事,便想霸占此玉,并借机欺辱赵王。于是,秦王提起笔来给赵王写了封信,愿意用十五座城换和氏璧。

赵王接到这封信件,明知这是秦王使诈,想将美玉骗到手,可是要是不把玉给他,他又会把此事当做借口,攻打赵国。而当时秦强赵弱,一打起仗来,赵国的老百姓就要遭殃了。赵王对此事无法决断,因此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愁得不行。

这时,有人对赵王说,平民蔺相如是个饱学之士,经常帮人解决难题,如果请他到宫殿上商议,或许能出个好主意。赵王听说赵国有此奇人,心中非常高兴,忙派人宣蔺相如来见。

蔺相如见到赵王后,就请求由他带着和氏璧去秦国走一趟。他说:“假如秦国把十五座城池割让给赵国,那么这笔买卖也挺合算,我就把玉留在秦国;如果他们没有献城的诚意,我再把玉完整无缺地送回我邦。”

赵王虽然觉得这样做也太冒险了,但又想不出别的主意,只好拜蔺相如为使者,命他到秦国去献和氏璧。

蔺相如到了秦国,来到秦王宫中,把和氏璧双手奉上。秦王将美玉捧在手中,喜不自胜,根本不提用十五座城交换的事情。

蔺相如看秦王并无献城之意,便赔着笑脸对秦王说:“这块美玉上有一块瑕疵,不注意看还真看不出来,待小臣指给您看一看。”

秦王虽然狡诈,也中了蔺相如之计。他一心想看瑕疵到底在何处,就把美玉交给蔺相如。蔺相如手捧美玉,靠在柱子之上,怒气冲冲地说:“依我看来,您并不想把十五座城交给赵邦,只想欺辱我国,让天下人看我家大王的笑话!所以我用计调回宝璧。您如果逼迫我,我的脑袋和美玉就在柱子上一块碎了!”

秦王一心想得到美玉,生怕有所损坏,急忙从旁劝阻。他一面表示绝不食言,一面答应斋戒几日后举行迎璧大典,让蔺相如将和氏璧正式献上。

蔺相如根本信不过秦王,回到住处后就将和氏璧交给随从,让他将璧送回赵国。

到了秦王举行典礼的那天,蔺相如严肃地对秦王说:“我已派人将和氏璧送回我国,您如果有诚意,先把十五座城献与我国,我国大王一定会将和氏璧给您送来。如果不这样,您即使把我杀死也无济于事。因为天下之人都知道秦国是从来不讲信义的!”

秦王勃然大怒,但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只得放蔺相如回国。

因为蔺相如完璧归赵,立下盖世奇功,赵王就将他由一介平民封为“上大夫”,位列朝堂之中,专门为君王出谋划策。

成语释义

比喻把原物完整无缺地归还原主。

故事出处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相如曰:‘王必无人,臣愿奉璧往使。城入赵而璧留秦;城不入,臣请完璧归赵。’”

◎出处译文

蔺相如回答说:“大王果真找不到人,我愿意捧着和氏璧出使秦国。城给了赵国,就把璧留在秦国;城池不给赵国,我保证完整无缺地把和氏璧带回赵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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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趣的名人励志故事

全文共 2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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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名人励志故事:李嘉诚

马云在创业初期,曾经参加过一个CEO学习班,班里只有30几个同学。有一次,班上组织他们去香港见李嘉诚,第一次见这样的超级富豪,马云他们都兴奋极了。

马云认为,像李嘉诚这样的大人物应该都很忙,能够出面几分钟,讲几句话就不错了。可是,接下来的见面场景完全颠覆了所有人的想法。马云他们班的同学刚到,李嘉诚已经等在那里,一见面就一一跟他们握手,每一个人都握到。在握手的时候,李嘉诚亲自分发了自己的名片,同时还递过来一个盘子,盘子里是抓阄的号码。这个号是用来决定吃饭和照相时的座次,以免厚此薄彼,让人感到尴尬不舒服。

吃饭的时候,马云幸运地和李嘉诚分到了一桌,但没想到,李嘉诚吃了一会儿,说了声抱歉又到了另外一桌。一个小时的吃饭时间,李嘉诚四个桌子轮流坐,几乎都是15分钟。吃完饭后,李嘉诚并没有先走,又一一和大家握手,还专门跑到墙角站着的一个服务员那儿,和他握手,说了声“辛苦了”。

在参观的环节中,马云和他的同学纷纷要求李嘉诚讲演一番,但李嘉诚说没有准备,最后拗不过大家的要求,他只讲了一句话,这句话只有八个字:“创造自我,追求无我。”他用普通话讲完后又用广东话讲了一遍,发现在场的还有老外,就让人用英语再讲一遍。为了更深刻地理解这句话的内涵,马云悄悄地问李嘉诚身边的工作人员,能不能找到有关这方面演讲的一本书,结果,在临走上车的时候,那位工作人员气喘吁吁地跑过来递给马云需要的那本书,说是他们的董事长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的。

是啊,当你把自己越做越强大,超越别人的时候,就容易自我膨胀,给别人压力,让别人不舒服。这个时候,你要让自己化解在芸芸众生中,回归于平淡平易,才能使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你的真诚,愿意和你交往。这,大概就是李嘉诚做人处世的“无我”智慧吧。

有趣的名人励志故事:不为名利惑,入戏三分痴

元末明初戏曲家高明,出生在一个书香之家,祖父高天锡、伯父高彦都是诗人,受家庭环境熏陶,青年时的高明才华横溢,已声名远播。

高明并不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又跋山涉水前去著名理学家黄溍那里苦修学业。高明不仅通天文晓地理,诗文俱佳,而且痴迷于戏曲创作。公元1345年,高中进士的高明,不得不收起对戏曲的热爱,收起行囊奔赴处州任职。

公务虽然琐碎,但高明总要忙里偷闲,走街串巷收集民谣民调,尽兴时便写上几首,哼唱出来自娱自乐。好日子没过几天,公元1348年,一个叫方国珍的在浙东起义反元,高明被朝廷任命为浙东阃幕都事,前去协调各种事务。高明再次背起行囊,赴杭州任职。

颠沛流离之苦尚能忍受,但无法专心于戏曲创作,让高明很苦恼。到任之后,因为工作并不顺心,高明毫不犹豫地炒掉工作,回家专心搞创作。

初时写作并不顺利,多年混迹于官场之中,早已脱离生活。于是,高明再次背起行囊游走四方,深入民间收集素材。

当时地方小戏台,经常上演宋代遗传下来的一部戏《赵贞女蔡二郎》,故事讲述了名叫蔡二郎的秀才,上京赶考高中状元,面对荣华富贵,抛弃双亲及妻子,最后落得骂名。

每次观看演出,随着故事情节,总会引起观众唏嘘感叹,甚至痛骂负心之人。

这种现象深深触动了高明,他决定写一部戏,以皆大欢喜为结局,让看戏的观众不再悲愤,为社会注入一些正能量。于是,《琵琶记》的雏形渐渐在脑海里构思出来,高明在开篇写下了“秋灯明翠幕,夜案览芸编,今来古往,其间故事几多般……休论插科打诨,也不寻宫数调,只看子孝共妻贤。正是:骅骝方独步,万马敢争先。”

就在高明信心满满地写作时,公元1356年,朝廷任命高明为福建省都事,这是许多官员觊觎的肥差,可高明却不以为意,推辞不掉只好上任,谁知路过宁波时,曾经反元而又受招抚的方国珍,极力聘请高明到他府中任职并许以高薪。

面对名与利的诱惑,高明突然间悟出,继续混迹于官场,终将会远离自己的梦想,而《琵琶记》的创作也将遥遥无期。于是,高明果断辞掉朝廷和方国珍的高薪聘请,就在宁波城东的栎社村隐居下来,闭门谢客,开始撰写构思已久的《琵琶记》。

放弃名利的高明,痴迷地进入戏曲创作之中。“论传奇,乐人易,动人难”,为了达到动人境界,高明将自己融入到戏曲中,与故事里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喜怒哀乐皆不由己。

“风声月色来亭榭,老泪年来湿几更。”一句唱词,一首曲子,都要经过反复吟唱,无论是故事情节还是人物心理活动,高明都是精益求精。在写作时,高明习惯一边写,一边用脚打拍子,而手则敲击桌面。随着时间的推移,楼板竟然被踏穿了,桌子也因为拍打而留下深深的凹痕。

呕心沥血数年,一部《琵琶记》终于面世了。《琵琶记》一共写了四十二出,从汉代书生蔡伯喈新婚写起,再到赴京赶考,随后发生的故事层层递进,而高明也将人物赋予新的面目,不再是背信弃义之人,而是努力挣扎做到全忠全孝的形象。

《琵琶记》问世后,迅速在民间引起轰动,有人甚至把书进献给明太祖朱元璋,明太祖读后给予了很高评价:“五经四书,布帛粟菽也,家家皆有;高明《琵琶记》,如山珍海味,富贵家不可无。”不仅如此,明太祖还几次聘请高明出来做官,结果高明“佯狂不出”,于是“高皇不复强。”

“阖关谢客,极力苦心,歌咏则口吐涎沫。”这是高明写作《琵琶记》的真实写照,也正是秉承着严谨的写作态度,一部《琵琶记》不仅成为经典名著,高明也被称为“南戏之祖”。

高明是睿智的,辞官隐居著书;高明是执著的,写出传世之作。不为名利惑,入戏三分痴。世人不会记得高明的官衔,但会记得他的《琵琶记》。光阴如水漫过尘世喧嚣,唯有《琵琶记》代代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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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趣的名人故事:徐光启收拾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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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启从小就热爱农业科学。金黄的稻谷,雪白的棉花,油绿的蔬菜,都对他有着特殊的诱惑力。有一天清早,他钻进屋后的棉田里,一待就是大半天,连吃午饭的事儿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徐光启的父亲心急火燎,村里村外找了好久,才在棉田里发现了儿子。

“你在这儿干什么?”父亲没好气地问。

“我在收拾棉花呢!”徐光启一边回答,一边伸手掐断一棵棉花尖顶上的嫩芽。

这下子,更把父亲惹火了:“混小子,你竟敢祸害好好的棉花!”说着,就要动手打光启。

“阿爸,你误会了。我没有祸害棉花。”徐光启含着眼泪分辩说,“现在快到立秋了,新枝上是结不出蕾铃的。如果再让它往上长,那要白白耗费多少养分呀!所以,我有意把新枝顶上的‘冲天心’摘去,这样,省下来的养分就可以供给下面快成熟的蕾铃,蕾铃长得大,收获才多呐!”

父亲听罢,半信半疑地说:“你先别嘴硬。如果秋后收成不好,我决不饶你!”

三个多月以后,徐光启家的棉花获得了大丰收。父亲这才自知理亏,感慨万千地对儿子说:“过去,我总以为你在庄稼地里闲玩,没想到,你是在钻研学问哪!”从此,他积极支持儿子学习农业科学技术,不但经常带着光启下田干活,还专门为他划了一块试验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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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孔子周游列国的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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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学术思想在后世影响很大,被公认为我国古代第一位大思想家、大教育家,今天小编介绍孔子周游列国历史故事,一起来了解下吧:

吴王阖闾在伍子胥、孙武的帮助下,大败楚国,声势很大,连中原一些大国都受到威胁,首先受到威胁的是齐国。齐国自从齐桓公死后,国内一直很不安定。后来到齐景公当了国君,用了一位有才能的大臣晏婴当相国,刷新朝政,齐国又开始兴盛起来。

公元前500年,齐景公和晏婴想拉拢邻国鲁国和中原诸侯,把齐桓公当年的事业重新干一下,就写信给鲁定公,约他在齐鲁交界的夹谷地方开个会。

那时候,诸侯开会,都得有个大臣当助手,称做“相礼”。鲁定公决定让鲁国的司寇(管司法的长官)孔子担任这件事。

孔子名叫孔丘,是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陬音zōu)人。他父亲是个地位不高的武官。孔子三岁上就死了父亲,靠他母亲带着他搬到曲阜住下来,把他抚养成人。据说他从小很爱学礼节,没有事儿,就摆上小盆小盘什么的,学着大人祭天祭祖的样子。

孔子年青时候,读书很用功。他十分崇拜周朝初年那位制礼作乐的周公,对古礼特别熟悉。当时读书人应当学的“六艺”,也就是礼节、音乐、射箭、驾车、书写、计算,他都比较精通。他办事认真。开头他当过管理仓库的小吏,物资从来没有缺少;后来又当管理牧业的小吏,牛羊就繁殖得很多。没到三十岁,名声就渐渐大了起来。

有些人愿意拜他做老师,他就索性办了个私塾,收起学生来。鲁国的大夫孟僖子(僖音xī)临死时,嘱咐他的两个儿子孟懿子和南宫敬叔到孔子那儿去学礼。靠南宫敬叔的推荐,鲁昭公还让孔子到周朝的都城洛邑去考察周朝的礼乐。

孔子三十五岁那年,鲁昭公被鲁国掌权的三家大夫——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轰走了。孔子就到齐国去,求见齐景公,跟齐景公谈了他的政治主张。齐景公待他很客气,还想用他。但是相国晏婴认为孔子的主张不切实际,结果齐景公没用他。孔子再回到鲁国,仍旧教他的书。跟随孔子学习的学生越来越多。

到了公元前501年,鲁定公派孔子做中都(今山东汶上县)宰,第二年,做了司空(管理工程的长官),又从司空调做了司寇。

这一回,鲁定公把准备到夹谷跟齐国会盟的事告诉了孔子,孔子说:“齐国屡次侵犯我边境,这次约我们会盟,我们也得有兵马防备着。希望把左右司马都带去。”

鲁定公同意孔子的主张,又派了两员大将带了一些人马,随同他上夹谷去。

在夹谷会议上,由于孔子的相礼,鲁国取得了外交上的胜利。会后,齐景公决定把从鲁国侵占过来的汶阳(今山东泰安西南)地方的三处土地还给了鲁国。

齐国的大夫黎鉏认为孔子留在鲁国做官对齐国不利,劝齐景公给鲁定公送一班女乐去。齐景公同意了,就挑选了八十名歌女送到鲁国去。

鲁定公接受了这班女乐,天天吃喝玩乐,不管国家政事。孔子想劝说他,他躲着孔子。这件事使孔子感到很失望。孔子的学生说:“鲁君不办正事,咱们走吧!”

打那以后,孔子离开鲁国,带着一批学生周游列国,希望找个机会实行他的政治主张。可是,那个时候,大国都忙于争霸的战争,小国都面临着被并吞的危险,整个社会正在发生变革。孔子宣传的一套恢复周朝初年礼乐制度的主张,当然没有人接受。

他先后到过卫国、曹国、宋国、郑国、陈国、蔡国、楚国。这些国家的国君都没有用他。

有一回,孔子在陈、蔡一带,楚昭王打发人请他。陈、蔡的大夫怕孔子到了楚国,对他们不利,发兵在半路上把孔子截住。孔子被围困在那里,断了粮,几天都没吃上饭。后来,楚国派了兵来,才给他解了围。

孔子在列国奔波了七八年,碰了许多钉子,年纪也老了。末了,他还是回到鲁国,把精力放到整理古代文化典籍和教育学生上面。

孔子在晚年还整理了几种重要的古代文化典籍,像《诗经》、《尚书》、《春秋》等。《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共收集西周、春秋时期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其中有不少是反映古代社会生活的民间歌谣,它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尚书》是一部我国上古历史文献的汇编。《春秋》是根据鲁国史料编成的一部历史书,它记载着公元前722年到前481年的大事。

公元前479年,孔子去世。他死后,他的弟子继续传授他的学说,形成了一个儒家学派,孔子成了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的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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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于菊花的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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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菊,群芳中的隐者。在万花即将枯萎的深秋季节,百卉凋零,唯有菊花悄然于田野村舍、木栅竹篱、数影墙旁霜中争艳。在凛冽的秋风中,品读着恬淡脱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菊花的历史故事,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早在两千多年前,汉代的应劭在《风俗通义》里说:河南南阳郦县(今内乡县)有个叫甘谷的村庄。谷中水甜美,山上长着许多很大的菊花。一股山泉从山上菊花丛中流过,花瓣散落水中,使水含有菊花的清香。村上三十多户人家都饮用这山泉水。一般都活到130岁左右,最低的也有七八十岁。汉武帝时,皇宫中每到重阳节都要饮菊花酒,“云令人长寿”。说到重阳节,风俗很多,主要是登高、饮酒,但最盛行的就要数赏菊了。

农历九月九,是一年一度的重阳节。据古书记载:因“九”为阳数,九月初九是两阳相重,故名“重阳”。《西京杂记》里说:“菊花舒性,并采茎叶杂黍米酿之。至九月九日始熟,就饮焉,故谓之菊花酒。因此,自古以来称“九月”为“菊月”,原因是菊花在九月开放。所以汉时宫中也有饮菊花酒的习俗了。

三国时代,曹操的儿子,魏文帝曹丕,曾经给他的好朋友钟繇写了一封谈菊花的信,信上写到,派人送给他一束菊花,因为在秋天万木凋谢的时节,只有菊花绚丽多姿,茂盛地生长,可见它有些天地的真气,是人可以延年益寿的好东西,因此送来供他研究长生的道理。晋代名医陶弘景也赞成人们吃菊花。并说:真菊花味甜,假菊花味苦。诗人陶渊明也在他的诗中常提到服菊,并有“酒能祛百病,菊解制颓龄”的说法。人们爱菊,不但观赏,也早就认识到菊的药用和食用价值了。

人们爱菊,不仅因为它高洁、韵逸,而且色彩缤纷,形质兼美,更由于它开放在深秋季节,做霜挺立,凌寒不凋,因此被诗人誉为“花中君子”。用它来象征坚贞不屈的意志和坚定顽强的斗争精神,“寒花开已尽,菊蕊独盈枝”,“凌霜留晚节,殿岁夺春华”,这就是菊最可贵的地方。

历代的文人墨客都喜欢把菊花作为歌咏描绘的对象,形成了独特的菊文化。古画里就有“梅、兰、菊、竹”四条屏。不少诗词把菊花人格化,当作安于贫穷、不慕荣华、有骨气的人的象征。“黄花晚节香”,就是古人用菊象征人的品质的高洁。唐末著名的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在他的《题菊花》诗中豪迈地写道:“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歌颂菊花的耐寒与独立。又在另一首咏菊诗中把菊花比作身披黄色盔甲的战士:“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人们爱菊,以菊明志。晋代陶渊明写了许多菊花诗,赞美“秋菊有佳色”,描绘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令人神往的境界。

为写菊花诗,被后人称为“唐宋八大家”的王安石和欧阳修讨论菊花诗的事,也很有意思。据《西清诗话》载,王安石写了一首《残菊》诗:“黄昏风雨瞑园林,残菊飘零满地金。”欧阳修读了之后,笑曰:“百花尽落,独菊枝上枯耳。”又戏曰:“秋英不比春花落,为报诗人仔细看。”王安石回说:“是岂不知《楚辞》‘餐秋菊之落英’,欧阳几不学之过也。”他们争论的重点是菊花落与不落。菊花落还是不落呢?其实,这只是品种的不同,虽然大多数菊花品种是不落的,但也有少量品种的菊花是落的,只不过较稀罕罢了。

不过,关于这一争论讲得更具体、更传神的则是《王安石三难苏学士》一文。此文载《警世通言》卷三,但与王安石发生争论的不是欧阳修,而是苏东坡。

据载,苏东坡任职湖州期满后赴京等候新的任命。一天,他到当朝丞相王安石府上拜访,被仆人安排在书房等候接见。闲来无事,他在书房随意走动观看,突然,他看到一首题为《咏菊》的诗稿,上面只有“西风昨夜过园林,吹落黄花遍地金”两句诗,没有完稿。他认得这是王安石的笔迹,但却想不通王安石怎么会吟出这有悖情理的诗句来。因为据他看来:“黄花即菊花。此花开于深秋,其性属火,敢于秋霜鏖战,最能耐久,随你老来焦干枯烂,并不落瓣。说个‘吹落黄花满地金’,岂不是错误了?”

这么一想,苏东坡不由兴之所发,便举笔舐墨,依韵续了两句诗:“秋花不比春花落,说与诗人仔细吟。”写了以后,他又觉不妥,担心王安石责怪,便不待晤面就一走了之。

后来,王安石得知苏东坡续诗讥讽自己之事,便决定煞一下苏东坡的傲气,给他一个教训。因为王安石所咏之菊乃一特殊品种,此菊花产于黄州。不久,经玉安石一番安排,朝廷任命苏东坡为黄州团练副使。

果不其然,在苏东坡赴黄州上任后的那年重阳节之后几天,连日大风,苏东坡与来访的好友陈季常一道去后花园赏菊花,没想到只见菊花棚下满地遍洒黄灿灿的菊花,枝上全无一朵。这一情景使苏东坡目瞪口呆,半晌说不出话来。陈季常见而生疑。苏东坡便坦诚他说道:“季常有所不知,平常见此花只是焦干枯烂,并不落瓣。去岁在王荆公府中,见他《咏菊》诗二句,道:‘西风昨夜过园林,吹落黄花满地金。’小弟只道此老错误了,续诗二句道:‘秋花不比春花落,说与诗人仔细吟。’却不知黄州菊花果然落瓣!此老左迁小弟到黄州,原来使我看菊花也。”

难能可贵的是,苏东坡在事实面前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从此变得谦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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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想象作文:狐狸和猫的有趣故事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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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小咪咪在河边钓了几条鱼。

咪咪兴高采烈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一只狡猾的狐狸从树林里窜了出来,它想骗走咪咪的鱼。于是,它说:“咪咪,兔子生病了,你能把鱼给它吗?”咪咪想:兔子有一天生病,我把鱼给它,它不要,狐狸一定是在骗我,我要教训教训这个骗人的家伙!于是,它就说:“我的鱼是从一个冰洞里用尾巴钓上来的。我的尾巴又细又短,钓的鱼太小了,您的尾巴又粗又长,钓的鱼一定又大又肥。”狐狸听了咪咪的话,赶紧跑到冰洞里去钓鱼,结果半天也没钓到一条鱼。它正要走时,却发现尾巴被冻住了。这时,风雪交加,狐狸被活活地冻死在冰洞边。

如果你看见一个冰洞边有一只被冻住的狐狸,那一定就是那只被咪咪捉弄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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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趣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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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寒假了,又是一个愉快的假期。爸爸妈妈都要上班,要求我在家自觉做功课,还要我读书练字,看来放假要做的事还真不少。

妈妈还抽时间带我到广州图书馆借书,我转了几圈,专门挑了几本关于飞机、兵器的书,妈妈轻轻的看了我一眼就说:“现在就喜欢飞机大炮,准备打仗啊!”我说:“我们不是已经造好了自己的航空母舰了吗,就叫‘辽宁号’呢,你不知道吗?”

回家了,爸爸看看我借的书,拿出一本书告诉我:“假期把这本书看了”。我一看是一本叫做《阳刚男孩》的书,好厚哦!假期里我就看这几本书,《阳刚男孩》是好多作者写的,有短文、书信,还有很多不同学校不同年级的同学写的阅读感想。

快开学了,爸爸问我:“看书看得怎么样了?我让你看的书说什么的?”我说:“都看完了。我知道!阳刚男孩就是阳光、刚强的男孩,男孩子要有担当、有责任心、要勇敢。”爸爸说:“对了!你喜欢看武器书,更要看做男子汉的书。这样武器才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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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历史经典故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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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爱听故事,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成语故事》,我一下就被它的内容吸引住了。读完这本书后,让我懂得了许多学习的道理。

“半途而废”这个故事让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东汉时,有个人叫乐羊子,在外出学习过程中想家了,就中途放弃学业回了老家。到家后,他的妻子听了他回家的原因,拿起一把剪刀,将织布机上未织完的布一刀剪断。乐羊子觉得剪断的布很可惜,妻子却说:“一匹布是一根根丝线积累起来的,我将它剪断,从前的努力就白费了。中断的学业又何尝不可惜呢?这和剪断织丝又有什么两样?”乐羊子听了,恍然大悟,又回到老师那,继续学习。

这个成语故事比喻做事没有恒心,任务没完成就放弃。它让我明白了:学习不能中断,有的时候,你离成功也许只有一步之遥,你放弃了,是多么的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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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苏轼小时候的有趣故事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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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字子瞻,自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县)人。仁宗嘉二年举进士及第。殿试时,他献上25篇策论,很得仁宗皇帝的赏识,于是将苏轼录为翰林学士。苏轼一生贬谪不断,在被贬黄州时,是他作品创作最多之时,这时可以说是他一生文学发展的最高峰,也因此留下了许多不朽的文学作品。他的思想出入儒道,杂染佛禅,既能关注朝政民生,保持独立的见解,又能随缘自适,达观处世。宏博通达的学识才华和饱经忧患的人生体验,也促成了苏轼诗歌体裁多样、内容广博、立意新奇,呈现出“吞五湖三江”的气势。苏轼多才多艺,诗、词、散文、书、画俱佳,在艺术上独具特色,影响深远。

触动心灵的书籍

苏轼很小的时候,父亲因进京赶考落第,便到江淮一带游历,母亲则在家管教孩子。母亲给予苏轼的教诲,对他的成长有很大影响。

苏轼小时候很喜欢读《后汉书》。书上记载后汉时朝政不修,政权落入阉宦之手。当时书生儒士反抗不阴不阳的小人统治。贪婪、纳贿、勒索、滥捕无辜,是经常有的,因为地方官都是那些太监豢养的走狗小人。许多忠贞廉正之士和太学生,不惜冒生命之险,上书弹劾奸党。改革与抗议之声,此起彼伏;调查与审讯之事,层出不穷。当时学者与太学生,在朝廷圣旨颁布之下,或遭皮肉之苦,或遭迫害折磨,或遭谋杀丧命。

在这群正人学者之中,有一个勇敢无畏的青年,名叫范滂。苏轼的母亲经常以范滂为榜样来教育苏轼。

每当母亲讲起范滂的时候,苏轼便会问道:“娘,我长大之后若做范滂这样的人,您愿不愿意?”母亲欣喜地回答道:“你若能做范滂,我再高兴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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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趣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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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一面启示着我们的智慧和心灵,一面帮我在一片烂泥塘里站起来,如果不是书籍的话,我们就会沉没在这片泥塘里,就要被愚蠢和下流淹死。

想起高尔基的这一句话,我就想起了我的读书趣事。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正在看《爱丽丝漫游奇境》。看着看着,我有了很多问题。我在想:爱丽丝是怎么穿越到了境中的呢?是谁给了作者穿越的灵感呢?作者怎么会想起用“爱丽丝”这个名字呢?一连串的问题在我的脑子里出现。突然,听到妈妈说:“小语,我要出去一下,你四点左右帮我把电饭煲的电线插上去。”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妈妈就把门一关,走了。

一晃眼,四点钟到了。可我还在看书,我只记得看书,其它事全都忘记了。妈妈回来了,见我没把电线插上去,就狠狠地教训了我一顿,“书、书、书,你就知道看书,你不要吃饭了,让你把书当饭吃好了。”我恼火了,就嘀咕了一句:“当饭吃,就当饭吃。”幸好妈妈没听到,她就忙着去烧饭了。

这事过后,妈妈劝我说:“什么时间干什么事,要记住!”可是,我看起书来什么事都忘记了。久而久之,妈妈也只好依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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