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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湘兰的名人故事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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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读书故事 超短最新20篇

导语:饮狂泉水这个典故故事你听说吗?你知道他告诉我们什么道理吗?下面小编就来分享一下,这个故事。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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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湘兰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3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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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湘兰(1548—1604)明代女诗人、女画家。据《秦淮广记》载,她名守真,字湘兰,小字玄儿,又字月娇,因在家中排行第四,人称“四娘”。她秉性灵秀,能诗善画,尤擅画兰竹,故有“湘兰”着称。她相貌虽不出众,“姿首如常人”,但“神情开涤,濯濯如春柳早莺,吐辞流盼,巧伺人意”。

马湘兰在绘画上造诣很高,当年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接连三次为《马湘兰画兰长卷》题诗,共72句,记载在曹寅的《栋亭集》里。《历代画史汇传》中评价她的画技是“兰仿子固,竹法仲姬,俱能袭其韵”。在北京故宫的书画精品中也间杂着马氏的兰花册页,发着独异的光彩,她的绘画在国外一直被视为珍品。在文学上马氏亦颇具才华,曾撰有《湘兰子集》诗二卷。另有传奇剧本《三生传》剧本。已佚,《群音类选》中尚存若干曲文。马氏多才多艺,还通音律,擅歌舞,并能自编自导戏剧。在教坊中她所教的戏班,能演出“西厢记全本”,随其学技者,备得真传。

马氏生长于南京,自幼不幸沦落风尘,但她为人旷达,性望轻侠,常挥金以济少年。她的居处为秦淮胜处,慕名求访者甚多,与江南才子王稚登交谊甚笃,她给王稚登的书信收藏在《历代名媛书简》中。在王稚登70大寿时,马氏集资买船载歌妓数十人,前往苏州置酒祝寿,“宴饮累月,歌舞达旦”,归后一病不起,最后强撑沐浴以礼佛端坐而逝,年57岁。马氏死后葬在其宅第,今白鹭洲公园的碧峰寺附近。

在日本东京博物馆中,收藏着一幅中国明代的“墨兰图”,此画并非出自名家大师

之手,而是明神宗时期的秦淮名妓马湘兰所作,却被日本人视为珍品。“墨兰图”上题着这样一首诗:

何处风来气似兰,帘前小立耐春寒;

囊空难向街头买,自写幽香纸上看。

偶然拈笔写幽姿,付与何人解护持?

一到移根须自惜,出山难比在山时。

马湘兰虽然谈不上是诗画名家,但她的兰花图和兰花诗却堪称一绝,是当时文人雅士争相收藏的宠物。马湘兰之所以能把兰花描绘得出神入画,栩栩如生,全赖于她的爱兰、知兰,她不但将院宅里种满各色兰花,日日勤加灌护,而且凭着自己的兰心蕙质,能深悟兰花清灵清雅的气韵,所以才能将兰花的品态展现于画笺和诗笺上。而她自己的品格,因受兰花的熏陶,也化成一种如兰的圣洁;她的一生,则象一株空谷幽兰,吐芳于世,却又遗世独立,痴心恋系情郎王稚登,终又未成婚嫁,正如题画诗中所述=囊空难向街头买,自写幽香纸上看。“

马湘兰本名马守真,小字玄儿,因祖籍湘南,又酷爱兰花,所以常在画幅中题名

”湘兰子“,所写的两卷诗集,也命名为《湘兰集》,因而人们渐渐称她为马湘兰,真名反而被人淡忘了。谁也不了解马湘兰的身世底细,只听说她本是湘南一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至于为何只身流落到金陵,在秦淮河畔高张艳帜、卖笑为生,则不得而知。

当时的秦淮河一带,楼馆画舫林立,红粉佳人如云,是金陵的烟花柳巷之地。马湘兰算不上是个绝色美人,她纤眉细目,瘦弱如柳;却也皮肤白腻,娉娉婷婷。凭着她这只是中等的姿貌,能在步步美人的秦淮河畔崭露头角,主要得力于她清雅脱俗的气质和出类拔萃的才华。她除了能吟诗作画外,还善谈吐,与人交谈,音如莺啼,神态娇媚,依依善解人意,博古知今,每能引人入胜。就这样,她在秦淮河畔渐渐成为红人,门前宾客穿梭如织,而且多是些有身份,有教养的文雅客人。

靠着客人的馈赠,马湘兰也积蓄了一些钱财,便在秦淮河边盖了一座小楼,里面花石清幽,曲径回廊,处处植满兰花,命名为”幽兰馆“。马湘兰出则高车驷马,入则呼奴唤婢,虽为青楼女子,却有着贵妇人一般的气派。马湘兰是个仗义豁达的女性,自己挥金如土,左手来右手去,对别人也十分大方,曾周济过不少无钱应试的书生、横遭变故的商人以及附近的一些老弱贫困的人。

送张迎李、老友新客,她的生活看上去多姿多彩,热闹非凡;然而,在别人心目中,她究竟是一个飘若浮萍的烟花女子,以客人的身份,多是来去匆匆,少有深交者,所以马湘兰的内心深处其实是寂寞难言的。细雨轻寒的暮春午后,庭院寂寂,花落遍地,客人一时绝了踪影。马湘兰独对满院残春,平日里压在心底的孤寂之情涌了上来,结成一阕”蝶恋花“:

阵阵残花红作雨,人在高楼,绿水斜阳暮,新燕营巢导旧垒,湘烟剪破来时路,

肠断萧郎纸上句!三月莺花,撩乱无心绪,默默此情谁共语?暗香飘向罗裙去!

置身繁华之中,却独品落寞滋味,灯红酒绿的陪伴下,马湘春却绝少知心人儿;直到她二十四岁那年,认识了一位落魄才子——长洲秀才工稚登。相传王稚登四岁能作对,六岁善写擘窠大字,十岁能吟诗作赋,长大后更是才华横溢。嘉靖末年游仕到京师,成为大学士袁炜的宾客。因当时袁炜得罪了掌权的宰辅徐阶,王稚登受连累而未能受到朝廷重用;心灰意冷地回到江南故乡后,放浪形骸,整日里流连于酒楼花巷。

王稚登偶然来到”幽兰馆“,与马湘兰言谈之中,颇为投缘,深交之下,都叹相见太晚。于是,王稚登经常进出”幽兰馆“,与马湘兰煮酒欢谈,相携赏兰,十分惬意。

一天,王稚登向湘兰求画,湘兰点头应允,当即挥手为他画了一幅她最拿手的一叶兰。这种一叶兰图,是马湘兰独创的一种画兰法,仅以一抹斜叶,托着一朵兰花,最能体现出兰花清幽空灵的气韵来。画上还题了一首七言绝句:

一叶幽兰一箭花,孤单谁惜在天涯?

自从写入银笺里,不怕风寒雨又斜。

诗中描写了兰花的幽寂无依,其实是马湘兰在倾诉自己的心曲,并以试探的口吻,隐约表达了以身相许的心意。画毕一叶兰,马湘兰意犹未尽,又醮墨挥毫画了一副”断崖倒垂兰“,上面也题了诗:

绝壁悬崖喷异香,垂液空惹路人忙;

若非位置高千仞,难免朱门伴晚妆。

因马湘兰是欢场中人,最怕王稚登把她看成是一个水性杨花,并无真情的女子,所以特地作了这副图,表明自己决非路柳墙花,而似悬崖绝壁上的孤兰,非凡夫俗子所能一睹芳泽。

王稚登是何等聪明的人,他当然明白马湘兰诗画中的情义,然而他却顾虑重重。他觉得自己三十七岁的人了,依然无位无职,前途茫茫,却壮志不灭,不知何时还要赴汤蹈火,拼搏一番,如此一来,便很难给马湘兰带来庇护和幸福。他深知湘兰是个明敏多情的女人,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伤害,甚至毁灭她,不如早早就不作什么承诺,交往起来还能轻松些。因此,王稚登故意装作不解诗中情怀,随意地收了画,客气地表示谢意。马湘兰只以为他是不愿意接受自己,暗自伤心不已。但她又无法忘却王稚登,于是两人仍象好朋友一样密切交往,再也没谈过嫁娶之事。

不久后,京都大学士赵志皋举荐王稚登参加编修国史工作,王稚登以为幸运降临,意气风发地准备登舟北上,去奔前程。心里还盘算着:等到在京城有所发展后,再回来接马湘兰同享此生幸福。马湘兰心情复杂地为他设宴饯行,她既为王稚登的离别而伤悲,又为他的得意而欢喜,悲喜交加,不知所以。王稚登稍稍透露了一些将来要与她共荣的心意,但马湘兰限于上次的隐伤,没敢接口把事情挑明,只是暗暗在心中种下了希望。辞行席上,马湘兰百般叮嘱,依依不舍,并即席赋了一首”仲春道中送别“诗相赠:

酒香衣袂许追随,何事东风送客悲?

溪路飞花偏细细,津亭垂柳故依依;

征帆俱与行人远,失侣心随落日迟;

满目流光君自归,莫教春色有差迟。

送走王稚登后,马湘兰竞然悄悄地闭门谢客,以期静待王郎仕途得意而归,自己也好相随左右,从此脱离这迎张送李的青楼生涯。独守寂寞,百无聊赖之际,马湘兰也曾想借酒消愁,举杯却慨然而叹:”自君之出矣,不共举琼扈;酒是消愁物,能消几个时?“

春去秋来,寒意渐浓,迟迟不见王郎的音讯,马湘兰却在”幽兰馆“中牵挂着他的冷暖,吟一首”秋闺曲“,聊寄情怀:

芙蓉露冷月微微,小陪风清鸿雁飞;

闻道玉门千万里,秋深何处寄寒衣。

不料这次王稚登进京并不得意,因宰辅徐阶手下一批文人的排挤,他虽然参加了编史工作,却尽派给他一些打杂的事,他忍气吞声,日子很不好过。勉强撑到岁末,看到实在无什么前程可言,索性收拾行装,铩羽而归。

王稚登回江南后,不愿再面对一片痴情的马湘兰,索性把家搬到了姑苏,以绝与马湘兰相守终生的念头。

两人虽不能成为同林鸟,马湘兰却依然是一往情深,打听到王稚登失意而归,连忙赶到姑苏去安慰王稚登。也许是两人那种朋友似的相知太深,反而无法结为夫妻,王稚登定居苏州后,马湘兰每隔一段时日,总要到姑苏住上几天,与王稚登畅叙心曲,却始终没有发展到嫁娶那一步。不知情的人都不理解他们那种特殊关系,只当他们兄妹之类的亲戚,许多人还把马湘兰误认为姑苏人氏。

岁月便在这种清淡如水的交往中流逝着,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三十余年。这三十年的日子,马湘兰除了偶尔去姑苏作客外,便是这样度过的”时时对萧竹,夜夜集诗篇,深闺无个事,终日望归船。“

年岁渐老,华颜日衰,门上宾客也愈来愈少,天天陪伴着马湘兰的是落寞和凄怆,正如她的一阕”鹊桥仙“词所记:

深院飘梧,高楼挂月,漫道双星践约,人间离合意难期。空对景,静占灵鹊,还

想停梭,此时相晤,可把别想诉却,瑶阶独立目微吟,睹瘦影凉风吹着。

就这样,马湘兰为王稚登付出了一生的真情,自己却象一朵幽兰,暗自饮泣,暗自吐芳。王稚登七十寿诞时,马湘兰抱病赶到姑苏,为他举办了隆重的祝寿宴会,宴会上,她重亮歌喉,为相恋三十余年的王郎高歌一曲,王稚登听得老泪纵横。在姑苏盘桓了两个月后,马湘兰返回金陵,已是心力交瘁,油残灯将熄。不久的一个午后,已有预感的马湘兰,仔细地沐浴更衣,然后端坐在”幽兰馆“的客厅中,悄悄地走完了她五十七岁的人生,临终前,她命仆人在她座椅四周,摆满了含幽吐芳的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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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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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洋洋洒洒的小女生,喜好极其广泛,但阅读是我的最热爱的一项。我从小便踏上了“书籍的阶梯”,正一步步地前进。

幼时,母亲为了启蒙我,特意购买了许多连环画,培养我的阅读兴趣。那时,书上的流光溢彩的画页如同一只纤柔的手,轻轻地托着我,我深深地被牵引了,把我带到了一个真善美的世界里。它使我欢乐,使我感到舒怡,我们之间的感情越发深厚!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上了学,那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使我拥有了无限的摸索天地。渐渐地,觉得连环读本已不再过瘾,慢慢地又与小说交上了朋友。一开始,我对小说还不怎么感兴趣,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品出了它的乐趣。虽然小说没有绘本那样丰富,但你细细品味,始终会尝出它的美味无穷。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是《海蒂》,它的故事是多么的引而入胜。书中那悲欢离合的情节,时而令我泪落如珠,时而使我欢天喜地。我体会到了主人公的生活与命运,就像主人公与我同在。

现在,我又开始接触外国名著。名著上有许多知识和道理,虽然书有些很厚,但每一页都是学问,给予了我莫大的精神上的鼓励,使我感触深深。它宛如一位受人尊敬的教师,教会我做人的道理与社会观念。正是这些书,才使我在2013年大镇的第九届读书节,小学生现场习作竞赛中荣获了一等奖;在2014的“喜归口腔杯—我与长辈坦诚信”的中小学生书信写作大赛中,荣获了第一等奖;在2014年的第十届读书节,小学生现场作文竞赛中荣获了二等奖等好成绩。

啊!这“书籍的阶梯”有无限的台阶,只要你每跨一步,使会发现无限的摸索天地。只要我坚持读书,一定会步步上升,一定到达我要的理想高度!

啊!书籍,我的朋友、我的老师,我永远珍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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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代文豪班昭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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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昭字惠班,又名姬,家学渊源,尤擅文采。她的父亲班彪是当代的大文豪,班昭本人常被召入皇宫,教授皇后及诸贵人诵读经史,宫中尊之为师。班昭十四岁嫁给同郡曹世叔为妻,所以人们又把班昭叫做“曹大家”。以个性而论,曹世叔活泼外向,班昭则温柔细腻,夫妻两人颇能相互迁就,生活得十分美满。班昭的文采首先就表现在帮她的哥哥班固修《前汉书》,这部书是我国的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是正史中写的较好的一部,人们称赞它言赅事备,与《史记》齐名,全书分纪、传、表、志几类。还在班昭的父亲班彪的时候,就开始了这部书的写作工作,她的父亲死后,她的哥哥班固继续完成这一工作。

班固,字孟坚,九岁能作文,稍大一点,博览众书,九流百家之言无不穷究,不料就在他快要完成《前汉书》时,却因窦宪一案的牵连,死在狱中,班昭痛定思痛,接过亡兄的工作继续前进。好在班昭还在班固活着的时候就参予了全书的纂写工作,后来又得到汉和帝的恩准,可以到东观藏书阁参考典籍,所以写起来得心应手。《前汉书》出版以后,获得了极高的评价,学者争相传诵,《前汉书》中最棘手的是第七表《百官公卿表》,第六志《天文志》,这两部分都是班昭在她兄长班固死后独立完成的,但班昭都谦逊地仍然冠上她哥哥班固的名字。班昭的学问十分精深,当时的大学者马融,为了请求班昭的指导,还跪在东观藏书阁外,聆听班昭的讲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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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个工作狂的向上生长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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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新年的第二天,一片祥和的休假气息中,我对着车讯网总编辑一顿狂吼之后,开始写这份市场部布置的“作业”。

这份“作业”——介绍职场上的成功经验,多少让我心存忐忑。时至今日,虽然从职位上,我是车讯网CEO,也曾被冠以汽车互联网圈“铁娘子”之类的绰号,但距离“成功”两个字,我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在互联网的这条道路上,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朝圣者,一心向着罗马的方向前行。在这一路上,不曾奢望成功,只能靠信念拼搏且从未放弃信念。曾有一位我深深尊敬的互联网导师这样评价我:“中人之姿,中人之智。唯努力可取,其余泛泛。”自己深以为然。

如果一定要讲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好吧,我承认我是个工作狂,或者真的就是传说中的“女魔头”。如果工作狂是一种病,我已经病入膏肓。在做记者时,怀孕7个多月还在采访飞行,坐月子期间还在同时发稿;刚刚接触网络的转型期,曾有半年时间坚持6点钟左右到公司;曾为了那些重大项目,持续一周平均睡两到三个小时……

当然,这些在一个真正的创业者眼中,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对我而言,唯一的区别是把别人眼中的每一次打工,都当成自我的一次创业。我认真而努力地对待每一份工作。《杜拉拉升职记》中描述的各种激烈职场政治,我几乎都视而不见。为公司工作,站在公司的利益和角度看问题,是我一直没有改变过的初衷。记得早年在腾讯打工时,就腾讯汽车的发展问题,我直接在内部通讯系统上跟马化腾聊了半个小时。事后,有同事善意提醒:“你知道自己跟马化腾差多少层级吗?十二级。”自此,由衷地欣赏马化腾。他没有因为一个新人的孟浪而对意见置之不理,而是认真地沟通和倾听。这也让我学到,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对人的平等和尊重要来自天然和本性。

或许正是由于我在公司政治上的“白痴”和鄙视导致我加倍工作狂起来。可以说,工作狂的冲动,并不来自于外在环境,而是根植于我的内心,在于我想改变自己和改变环境的渴望。很多全球经济学家形容中国时,都会用到一个词“thirsty”。在我的职业生涯中,对于做成事情的渴望,通常会非常强烈。正是这份强烈的渴望,驱使我一路狂奔。“没有伞的孩子,只能一路奔跑”。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就是那个没有伞的孩子。没有骄人的学历,没有优越的背景,也没有过人的智商,只有勤奋和努力,是我起点和支撑点。

因为工作狂,在管理风格上,我为人苛刻,锱铢必较,甚至脾气暴虐,强迫症一样的驱动自己和别人,曾经多次高喊“不疯狂,就死亡”。做我的直接下属,有时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一些人因此而背弃了我,而另一些人却习惯与我为伍,接受我的“虐待”和疯狂。

自然,我并没有因为一部分人的背弃而停止工作狂的状态。原因很简单,在职业的丛林里,我们最终只能选择价值观趋同的人。特别是在创业初期,统一的价值观会最大程度的降低沟通成本,提供快速成长的基本动力。从这一点上,我喜欢做个单细胞的动物,同时也喜欢和很多单细胞动物一起生存长大。

简单地说,职场是一个“噪音”工厂。这些噪音时常释放各种诱惑,各种纠结。(励志歌曲 )属于我这类的单细胞动物+工作狂们只能听从一种声音,这种声音发自我们的内心: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成功是给予努力者的奖赏。

三个月前,蒙实力雄厚的资方信赖,我接手了车讯网,希望通过自己一如既往的工作狂状态把车讯网打造成最值得信赖的汽车网站。三个月来,车讯网明确了“精明买车明白用车”的方向,流量已经翻了三番,在清华大学汽车实验室展开的“拆车坊”已经推进,同时稳定了自己首次购车用户和享乐型白领的用户人群,接下来,会继续在团购、用车和移动方向持续发力。三个月的时间很短,工作狂还在继续,希望在三年后,车讯网能够达成我们的既定目标——成长为最值得信赖的汽车网站。路很长,工作狂们一直在路上。

在我曾经工作并喜爱的平面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总编辑沈颢的一句话被奉为经典:“我相信,总有一天,那些与生俱来的光荣和梦想会全部到达!”最后想说,这句话,是我这个工作狂的圣经,这些年来,它一直指引我向上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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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恩格斯的读书方法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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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读书方法之一是重视读原著,一般不轻易使用第二手、第三手材料。 1884年8月6日,德国社会民主党人格奥尔格享利希福尔马尔给恩格斯写了一封信,说有一位女士对社会主义感兴趣并打算研究社会科学,但不知进哪一所高等学校才好。恩格斯复信道,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大学里每一门科学尤其是经济学被糟蹋得很厉害,关键是要自学,并掌握有效的自学方法。

恩格斯在信中说:“从真正古典的书籍学起,而不是从那些最要不得的德国经济学简述读物或这些读物的作者的讲稿学起。”“最主要的是,认真学习从重农学派到斯密和李嘉图及其学派的古典经济学,还有空想社会主义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的著作,以及马克思著作,同时要不断的努力得出自己的见解。”也就是说,要系统地读原著,因为“研究原著本身,不会让一些简述读物和别的第二手资料引入迷途。”

从其阅读过的书目来看,他虽然也读过大量的通俗小册子,报刊等,但花功夫最大,读得最多的还是那些经典原著。他认为,系统读原著是从事研究的一种正确的读书方法。这样,可以了解一个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不仅可以全面系统地掌握基本原理,而且可以掌握其发展过程,了解这一理论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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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名人刻苦读书的故事六:爱读书的陶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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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行知小时候十分聪明。他常到邻村叶家玩,看到厅堂里的对联字画,就用竹条在泥地上描摹。他到了读书的年龄,家里却无力缴纳学费,幸好有位秀才在附近开馆教书,很喜欢聪明好学的陶行知,愿意免费收他为学生。这样,6岁的陶行知就得到了接受启蒙教育的机会。9岁时,陶行知来到外婆家,外婆见他聪明伶俐,就把他送到吴尔宽先生的学堂伴读,陶行知这才正式入学。在那里,陶行知练出了一手好书法。启蒙教育结束之后,他便进入学堂,读四书五经。

10岁时,因父亲失业,陶行知只得半工半读。他每天砍一担柴,挑到城里卖掉后再去上学,每天往返20里,就这样学完了四书五经。这时的陶行知已深知读书对穷孩子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因此学习更为刻苦自觉。他听说距黄潭源村15里的小南海航埠头曹家,有一位满腹经纶的前清贡生王老先生在主持学馆,便前去求学。王老先生被他的诚意所感动,便免费让他伴读。

少年陶行知迫于生活的压力,不能一心读书,必须经常参加劳动。他有时替父亲挑瓜、挑柴进城出售,有时帮母亲挑水、洗菜。崇一堂校长见陶行知勤奋好学,便允许他免费入学。这样,15岁的陶行知进入了崇一学堂。由于基础扎实,他一入学就直接被编入二年级,毕业时,他的成绩名列第一。在崇一学堂读书期间,陶行知既学现代科学知识,又没丢下古典文学。因为家境不好,他向崇一学堂的同学借来唐诗选本,在吟诵之余将一本书工工整整地抄完了。还书时,同学的父亲问陶行知唐朝诗人中最推崇谁。他不假思索地回答:“杜甫和白居易。”并说::“杜诗沉郁有力,多伤时忧国之作;白诗通俗易懂,道出民生疾苦。”同学的父亲为陶行知有这样的想法而感到惊奇,他认为陶行知一定会有所作为。

后来,陶行知成为我国著名的教育家。

【感悟】陶行知在家境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学完了四书五经,又学习了现代科学和古典文学,终于成为著名的教育家。他的事例说明,环境再恶劣都不能成为不学习的理由。一个对知识充满渴求的人,不会被困难、环境等诸多因素所阻碍,而是把这些不利因素转化为勤奋努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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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爱迪生的名人故事_6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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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年8月,一天早晨,爱迪生正在某个小车站上卖报。猛一抬头,只见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蹲在铁轨旁玩石子,一列货车正朝他飞驰而来。爱迪生“哎呀”一声,扔下报纸,奋不顾身地冲下站台,一把抢出小孩。这时候,火车擦着他的耳朵呼啸而过。好险哪!爱迪生抱着小男孩摔倒在铁轨旁,他的脸和手被划破了,然而,孩子得救了。

小男孩的爸爸叫麦肯基,是这个站的站长,他是一位优秀的报务员。麦肯基亲眼看到这惊险的场面,感动得话都说不连贯了:“谢……谢谢,谢谢你救……救了我的孩子!”

爱迪生却毫不在意地笑了笑,他从地上捡起报纸,拍打拍打身上的灰土,登上火车就走了。

第二天,当爱迪生乘坐的火车进站的时候,麦肯基早已在站台上等候着了。他十分诚恳地对爱迪生说:“我没有什么可以酬谢你的。听说你对电报很有兴趣,要是你愿意,我可以教你收发报技术,使你成为一名报务员。”这番话正说在小爱迪生的心坎上。他高兴地接受了麦肯基的好意,跟着他学习收发电报的技术。

爱迪生学习很专心,进步很快。才三个月的工夫,他收发电报的技术已经很熟练,麦肯基推荐他担任了火车站的报务员工作,这次非常意外的学习机会,为爱迪生以后进行的伟大发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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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第一猛将樊哙的中国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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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手下有一人叫做樊哙,此人力敌千钧,勇猛善战胜过吕布和关羽,就连项羽也要敬畏三分,乃是刘邦账下的名副其实的第一猛将。今天我们一起聊聊他的故事

鸿门宴上,独身闯帐救刘邦

项羽兵临城下,设下鸿门宴准备除掉刘邦。刘邦势单力薄,没法与之抗衡,只得和张良一起,带着樊哙等一百多名勇士赴鸿门谢罪。酒酣之时,亚父范增授意项庄在席上舞剑,想趁机杀掉刘邦。当时,张良也在席上,连忙到帐外把席上的事情告诉了樊哙,樊哙当即便持剑盾要闯入项羽营帐。营帐门口的士兵将其挡住,樊哙用盾撞倒拿着戟的士兵。闯入帐内“西向立,凝视项羽,目眦尽裂,头发上指。”项羽吓得坐直身子,握剑问道:“此人是谁?”张良说:“他是沛公的参乘樊哙。”项羽赞叹道:“是位壮士。”于是命人赐酒一杯和一条猪腿。樊哙也不推却,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再拔剑切肉而食,片刻就把肉吃光了。项羽见此,问道:“樊将军还能再喝吗?”樊哙当面斥责道:“臣死且不辞,岂特卮酒乎!且沛公先入定咸阳,暴师霸上,以待大王。大王今日至,听小人之言,与沛公有隙,臣恐天下解,心疑大王也。”项羽闻言后,沉默不言。

这时刘邦借故去厕所,把樊哙一起叫了出去。出了营帐,刘邦独骑一匹马,樊哙等四人步行一路保护,从山下小路偷偷回到了霸上营中。当时项羽因为顺心遂意,便没了诛杀刘邦的念头。项羽封刘邦为汉王,赐樊哙为列侯,号临武侯,升为郎中,随汉王刘邦入汉中。

如果当时没有樊哙闯帐谴责项羽,或许刘邦已经被项羽杀掉了,也就不能成就以后的霸业了。

南征北战,屡立战功

刘邦在汉中慢慢站稳脚跟后,在名将韩信的帮助下,终于拉开了的楚汉战争序幕。在战争中,樊哙每次作战,英勇异常,常冲锋陷阵在前,屡立战功,被封为将军,赐杜陵的樊乡为他的食邑。他又攻取阳夏,虏获楚将周将军的士卒四千人,把项羽包围在陈县,大胜而归。最后项羽被逼自刎乌江,刘邦称帝,史称汉高祖。因樊哙战功赫赫,再增加食邑八百户。

汉初,异姓诸侯王反叛不断,樊哙成为征讨叛军的主将,平定了各地的叛乱。先是攻打反叛的燕王臧荼,俘臧荼,平定了燕地。接着楚王韩信反,樊哙活捉楚王韩信,平定楚地。后来又讨伐了韩王信的叛乱,击退陈稀、曼丘臣军,战襄国,破柏人,先登,收取赵地清河﹑常山等共二十七县,被提升为左丞相。

樊哙这一生真的可以说是战功赫赫:他这一生跟随高祖作战,斩首一百七十六个级,俘虏二百八十八人;自己单独领兵作战,打败七支军队,攻下五个城邑,平定六个郡,五十二县。虏获丞相一人,将军十二人,将官十一人。

总之,我个人认为樊哙一生忠于刘邦,勇猛无敌,为汉朝的创立和稳定,立下了不世的功勋,值得我们后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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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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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而我觉得,书籍是我的一位朋友,是一位老师,是一个终生的伴侣……只要手里有书,我就会废寝忘食。

在幼儿园时,我已经爱上了阅读,但是只能看得懂一些连环画,可那时候看连环画也看得津津有味,十分有趣。后来,我上了小学。三年级时,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四年级时,书对我的影响更大了,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但是后来,因为作业太多了,写完作业后已经很晚了,就没有时间看书,所以,我想“摆脱”这种看课外书的习惯。但是有一天,我看见有同学拿着一本刚出版的课外书,我禁不住诱惑,急忙向那位同学借了书,狼吞虎咽地看了起来。晚上,我把写作业的时间加快了,终于有时间看课外书了。可妈妈又把我叫住了,把我刚才写的作业递给我一看,妈呀!那是我写的字吗?一个个龙飞凤舞的,没办法,我只好重写一遍了。重写完作业时,我一看闹钟,已经11点了,我只好上床睡觉了。到了半夜,我看见家里人都睡着了,就轻手轻脚地从书架上把书拿下,打开手电筒,偷偷地看完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我认为:只要合理安排时间,既可以看课本,也可以看课外书。

书是知识的源泉,朋友们,让我们多读点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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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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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对于我来说,就是黑夜里的一盏明灯,也是茫茫大海中的一座灯塔。

从小,我就酷爱看书。从幼儿读物,到经典童话,最后到一些小说、名著。每当有一本书到我手里,我都会高兴一整天。可到我升到四年级时,妈妈就开始反对我读课外书了,说是到了中高年级,学习紧,只等看正课。妈妈还想方设法地把我的课外书都藏起来,但每次都被我这个“书迷”给全找到了。

这不,妈妈又催我睡觉了,可我还沉浸在故事的情节里呢!妈妈夺过书一看,是《路野仙踪》,便生气地把书扔在地上,瞪着眼睛大骂道:“叫你别看这些野书!你怎么就是不听呀!唉,你呀你,真是没救了!”我委屈极了,大声驳斥:“这是好书,不是什么“野书”!它是好书,好书!”妈妈却把头扭过一边,哼了一声:“我不管,就是不准看。书名都有个“野”字,怎么不是野书呢?你快去睡觉!”说罢,妈妈转身回房间,而我的心里也盘算着点儿什么……

好不容易等妈妈睡熟了,我马上钻进被窝里,把四周盖得严严实实,然后打开手电筒,翻开《绿野仙踪》,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越看越入迷,仿佛我已经变成了故事的主人公。不知不觉,我睡着了,手电筒开了一夜也不知道。结果,我被妈妈逮到了,先是把书撕了个粉碎,又把我臭骂了一顿,最后,在我的屁股上烙上几个“大烧饼”。虽然疼,但是能看书,我觉得值!

好书是人类最纯洁的精华,没有了书籍我们的灵魂也将是空虚的。让我们在宝贵的童年里,迎接书籍给我们带来的心灵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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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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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特别喜欢看书,坐火车看书、坐飞机看书、上厕所看书、坐船也看书,看书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份,如果我是一棵大树,那书就是水源,如果我是小鸟,那书就是我的翅膀,我爱书,特别是好书!

一天,我去了新华书店。我绕过了漫画,来到了冰心的散文旁边,拿起一本名叫《小桔灯》的散文,本来,我只是随便看看,但是一看就上瘾了,一页,二页,三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啊!太好看了,我一定要买,我拿出钱包,数了数,22.5元,今天我不买零食了,一定要买这本书,我翻到书的背面,23元,唉,就差5毛,我要快点回去拿钱!但看到书架上只剩最后一本了,我犹豫了一下,心想:不怕,今天没啥人。于是我连忙回家,我一路狂奔,一拿到钱,我就转身就跑。此时,我已经走火入魔了,冲进书店来到书架前,我顿时傻眼了,书不见了,只有两个字“售空”。我哭了,我真的哭了,眼泪像珍珠一样滚了下来,我捂着脸跑回了家。妈妈听了我一说,便不停地安慰我,并马上决定网购。不到三天,书就到了,一模一样,我又从阴转晴,开心地笑了。

我得到了我最爱看的《小桔灯》,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此时,我想起林海音写的《窃读记》,里面最后一句是国文老师说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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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故事:亚历山大的3个遗愿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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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是一位伟大的国王。在征服了许多王国胜利返回的途中,他病倒了。此刻,占领的土地,强大的军队,锋利的宝剑和所有的财富对他来说都毫无意义,他明白死神很快会降临,他已无法回到家园。他对将士们说道:“我不久将离开这个世界,我有三个遗愿,你们要完全按我说的去执行。”将士们含着泪答应了。

“第一个遗愿是,我的棺材必须由我的医师独自运回去。”亚历山大喘了口气,继续说道:“第二,当我的棺材运向坟墓时,通往墓园的道路要撒满我宝库里的金子、银子和宝石。”亚历山大裹了裹毛毡,休息了片刻,“最后一个遗愿是把我的双手放在棺材外面。”聚集在他身边的人都很好奇,但没人敢问为什么。亚历山大最喜爱的将军吻了吻他的手说:“陛下,我们一定会按您的吩咐去做,但您能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亚历山大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想要世人明白我刚刚学到的3个教训。我让医师运载我的棺材,是要人们意识到医生不可能真正地治疗人们的所有疾病。

面对死亡,他们也无能为力。希望人们能够懂得珍爱生命。第二个遗愿是告诉人们不要像我一样追求金钱。我花费了一生去追求财富,但很多时候是在浪费时间。第三个遗愿是希望人们明白我是空着手来到这个世界的,而且我空着手离开了这个世界。”

说完他闭上了眼睛,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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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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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读书一直是洗涤心灵的一种方式,它不仅是字面意义上的读书认字,还能陶冶情操、丰富精神世界。记得韩愈说过“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读书就是要精于勤的。

小时候,我记得我只喜欢读图画多的书和有趣的书,并不喜欢读别的文学名著、小说之类的书,因为我觉得小说读起来费力而又枯燥无味。

我真正喜欢读名著、小说时是在小学。那时班主任张老师在教室里办了一个图书角,同学们可以借阅。我就随意借了一本书——《青铜葵花》,这是一本文学小说,我借它并不是因为它好看,而是同学们蜂拥而上,抢着借走了好看的书,只给我留了些“残根烂叶”——几本无聊的小说。放学前张老师让我们每天坚持看半个小时的书。回家后我为了应付便开始翻阅起来,不看还好,一看便像着了迷似的,放不下书了,忘了吃,忘了睡。结果周末便看完了,结局凄美,但又圆满。

后来我们学校又开设了阅读课,在上阅读课时,我又看了篇中篇小说《妖湖传说》我一拿起书就像一匹饿狼,如饥似渴地读着,像五百年没读过书似的。

当我妈妈给我办了图书卡时我更是无比兴奋,立即借了一本《萧红精品文集》。这本书很厚,它不用像小说那样如饥似渴地读。可以随时拿起,随时放下,因为都是些短篇杂文,不像小说那样引人入目,舍不得放手,而是篇篇短文剖析一个极致人生,让人深思。

读书使人快乐,请大家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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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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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喜欢读书吗?书是我们生活中的良师益友,书拉近了人与人之间心灵的距离,书使我们的人生变得更加充实,更加有意义,更加丰富多彩。因此,我常常发自内心地感叹:读书真好!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大地失去了阳光;学习中没有书籍,就像鸟儿失去了翅膀;成长中没有书籍,就像秧苗失去了生长的水分。记忆中,从小时候起,书就与我交上了朋友。从儿歌到诗歌,从“a、o、e、”到中外文学名著,我也从一个一无所知的小屁孩长成一名洋溢着青春活力的初中生。我尽情地在书的世界里遨游,贪婪的吸取着书本带给我的欢乐,享受着知识带给我心灵的洗礼。

我喜爱读书。我的书桌上总摆着许许多多的文学名著,如:《童年》、《朝花夕拾》等。空闲之余,我总是顺手抽出一本书,随意翻阅,有时是一本《鲁宾孙漂流记》,让我感受到鲁宾孙独自一人在小岛上时的机智和勇敢;有时是一本《骆驼祥子》,让我为文中祥子悲惨的命运而惋惜。

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之后,我认识了一位坚强不屈、智勇双全的英雄——保尔。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保尔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冲锋陷阵的场景;仿佛看到了保尔在工作时一丝不苟、任劳任怨的场景;仿佛看到了保尔病危时仍坚持以文学为武器,重返战斗岗位的场景。我被书中的内容感动了,被保尔震撼了!文中的一句话至今让我印象深刻: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时,他就能说,“我的整个生命的全部精力,都贡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民解放而斗争。”

读了《狂人日记》这篇文章,让我深刻体会到著名文学家鲁迅对万恶的旧社会的憎恨。在文中,鲁迅大力抨击了传统的封建制度,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下掩盖的“吃人”的本质,让我感受到旧社会带给当时的人们的痛苦。

冰心曾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书不仅给了我一次阅读优美文章的机会,还让我拥有了面对困难和挫折的勇气。

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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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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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中外名人故事》,从中又认识了许多科学家、政治家、军事家、艺术家、经济学家。比如才能全面的科学家张衡,他在天文、历法、文学、地理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是一个罕见的全才式人物。

张衡生活在东汉时期,他发明的地动仪整整领先了欧洲1000多年,他还发明了可以测定风向的候风仪,可以自己运行的自行车,能够自己飞的木鸟;在数学方面,他计算出圆周率是3.162;在地理方面,他绘制的一幅《地形图》流传了几百年;在艺术领域,除了写文章外,他还擅长绘画,是东汉时六大画家之一。

我还从中吸取了一些政治家治理国家的思想,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时时提醒我要有志气,又要刻苦努力和团结人。看了这本书,我还收获了许多知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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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南唐后主李煜名人故事

全文共 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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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937年—978年),或称李后主,为南唐的末代君主,祖籍徐州。李煜原名从嘉,字重光,号钟山隐士、钟峰隐者、白莲居士、莲峰居士等。政治上毫无建树的李煜在南唐灭亡后被北宋俘虏,但是却成为了中国历史上首屈一指的词人,被誉为词中之帝,作品千古流传。

南唐后主李煜李煜,原名李从嘉,字重光。后以日以煜之昼,月以煜之夜 之意改名李煜。史载其为人仁孝,善属文,工书画,而丰额骈齿,一目重瞳子 ,是南唐元宗(南唐中主)李璟的第六子。由于李璟的次子到第五子均早死,故李煜长兄李弘冀为皇太子时,其为事实上的次子。李弘冀为人猜忌严刻 ,时为安定公的李煜惧怕李弘冀猜忌,不敢参与政事。在此期间,他曾给自己取号钟隐 、钟峰隐者 、莲峰居士 ,表明自己的志趣在于秀丽的山水之间,同时也表明自己无意与兄长争位。

公元959年,李弘冀杀死其叔父李景遂(李璟即位初曾表示要位终及弟),19岁时暴卒。李弘冀死后,李璟欲立李煜为太子,钟谟说:从嘉德轻志懦,又酷信释氏,非人主才。从善果敢凝重,宜为嗣。 李璟怒,找了个借口把钟谟贬为国子司业,流放到饶州,封李煜为吴王、尚书令、知政事,令其住在东宫。

宋建隆二年公元961年,李璟迁都南昌,立李煜为太子监国,令其留在金陵。六月李璟死,25岁时李煜在金陵登基即位。

李煜性骄侈,好声色,又喜浮图,为高谈,不恤政事 。

973年,宋太祖令李煜去开封,他托病不去,宋太祖遂派曹彬领军队去攻打南唐。

公元976年,后主肉袒出降,被俘到汴京,封违命侯。太宗即位,进封陇西郡公。

公元978年(太平兴国三年),徐铉奉宋太宗之命探视李煜,李煜对徐铉叹曰:当初我错杀潘佑、李平,悔之不已! 宋太宗闻之大怒。据宋代王铚的《默记》记载,李煜最后因写《虞美人》而被宋太宗用牵机毒杀。牵机药一说是中药马钱子,服后破坏中枢神经系统,全身抽搐,头脚缩在一起,状极痛苦。李煜死后,葬洛阳北邙山,小周后悲痛欲绝,不久也随之而去。

李煜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 性宽恕,威令不素着 ,好生戒杀,死后,江南人闻之,皆巷哭为斋 。

他嗣位之时,南唐已奉宋正朔,多次入宋朝进贡,苟安于江南一隅。宋开宝七年(974年),宋太祖屡次遣人诏其北上,均辞不去。同年十月,宋兵南下攻金陵。明年十一月城破,后主肉袒出降,被俘到汴京,封违命侯。太宗即位,进封陇西郡公。太平兴国三年(978年)七夕是他四十二岁生日,盖为宋太宗赐牵机药所毒毙。追封吴王,葬洛阳邙山。

李煜才华横溢,工书善画,能诗擅词,通音晓律,是被后人千古传诵的一代词人;本无心争权夺利,一心向往归隐生活,登上王位完全是个意外。他痛恨自己生在帝王家。功过事非,已成历史之轨迹。李煜词的成就最高,前期词多写宫廷享乐荒废的生活,风格柔靡,但是这并不是他向往的生活,多为空虚无奈;后期词反映亡国之痛,题材扩大,意

境深远,感情真挚,语言清新,极富艺术感染力。后人将他与李璟的作品合辑为《南唐二主词》。后主前期词作风格绮丽柔靡,还不脱花间 习气。国亡后在日夕只以眼泪洗面 的软禁生涯中,以一首首泣尽以血的绝唱,使亡国之君成为千古词坛的南面王 (清沈雄《古今词话》语),正是国家不幸诗家幸,话到沧桑语始工 (清沈雄《古今词话》)。

被俘后,在开封被封为违命侯,拜左千牛卫将军。史书上说赵光义多次强留小周后于宫中。每次小周后回去,都是又哭又骂,李煜在痛苦郁闷中,写下《望江南》、《子夜歌》、《虞美人》等名曲。古代画家还绘有《熙陵幸小周后图》,明人沈德符《野获编》中:宋人画《熙陵幸小周后图》,太宗戴幞头,面黔色而体肥,周后肢体纤弱,数宫人抱持之,周后作蹙额不胜之状 。元人冯海粟就在图上题诗:江南剩得李花开,也被君王强折来;怪底金风冲地起,御园红紫满龙堆。 (小周后乃大周后娥皇的妹妹,后被封为郑国夫人,并被规定定期进宫参拜。小周后是个绝色美女,宋太宗赵炅垂涎其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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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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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太对了,因为我每看一本书,我总会学到许多东西。

每次妈妈去超市买东西时,我也让妈妈带我去。上了楼梯就能看到琳琅满目的各种书籍时,我就会停了下来,软磨硬泡的让妈妈带我来超市,目的可不是帮妈妈买东西,而是看书。

那时儿童小说《查理九世》十分流行,同学们都说好看,我也就买了一本看,后来又不满足于只读一本,向再买一本,可数了数我的零用钱,发现不够再买一本了,于是我只好到超市里看。

跑到书架边,选出我要看的书站着看,有时还要看别人的脸色。脸色一差,我就得躲起来了。人多时我躲在另一边看,有时也蹲在地上看。

一天,我又象往常一样去看书,妈妈把我安顿好后,就与大姨去

买东西了,说是一会就回来接我。

妈妈她们走后,我就开始津津有味的看书,不知不觉就看到了最后一页,我想:应该是看的太快了,没关系,那就在看一本吧。这时我的脚已经酸了,只好蹲着看,看了一会后,脚又蹲麻了。只好站起来……不知道这样换了多少次,有时还要跺一跺麻木的脚。看到第三本的时候,人们都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顺便坐着看,看完三本书,妈妈也刚好来接我。

饿的感觉一开始没有,可一合上书就觉得肚子咕咕叫了,妈妈说书是精神食粮,难怪刚才看书是不觉得饿呢。

我的梦想是做一名科学家,科学家必须要有丰富的知识,而这些知识就是从书本中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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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凡事有预备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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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以幽默著称,他一生应邀做过无数次的讲演,但是他最反感的一点就是他人未经事先安排,临时要他即席讲演。他认为一场讲演要获得真正的成功,不管是主办方还是讲演者都要事先做好安排。

有一次,林语堂被邀请到一所大学参观。参观后,与师生们共进午餐。这时,这所大学的校长认为林语堂好不容易来一趟他们学校,应该趁机让林语堂给学生们做个讲演,同时也是奉承林语堂的绝好机会,于是他便再三邀请林语堂对同学即席讲话。林语堂觉得很突然,因为这个没在事先安排的计划内,他说这是强人所难,可是师生们实在太热情了,他不好再推脱了,于是走上讲台。他简单地说了几句问候语后,就说:“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吧,古罗马时代,有一个帝王暴虐成性,喜欢那些血腥的角斗的场面。他看腻了动物与动物、人与人之间的角斗,就把人丢进斗兽场,看着猛兽把人吃掉。这一天,国王又把一个人丢进了兽栏里。此人虽然长得很矮小,却十分有勇气,当老虎向他走来时,只见他镇定地对着老虎耳语一番,老虎便默默地离开了。国王很惊讶,又放了一头狮子进去。此人依旧对着狮子的耳边说话,之后狮子如老虎一样也悄悄地离开了。这时国王再也忍不住好奇了,便把此人放出来,问他:“你到底有什么魔力,对狮子、老虎说了几句话就能让它们都不吃你?”此人回答说:“回陛下,我并没有什么魔力,我只是告诉它们,吃我可以,但是吃过以后,你要做一场讲演。”一席话让学生们哄堂大笑,一旁的校长却窘得不知所措,真是马屁拍到马蹄上了。

林语堂认为一场成功的讲演,惟有经过事前充分的准备,内容才会充实。对于一个如林语堂这么擅长讲演的学者,他都不做没有预备的讲演,可见事前准备工作的重要。

正因为社会的高速发展,我们才更应该讲究办事效率。如若事前计划,做一个预见,势必对于所要做的事情的结果能有一个了解,如若所投入的时间无法得到所希望的效果,那么可以节省做这件事的时间去做别的事情。如果没有事先的计划和宏观的掌握,岂不白浪费了好多的时间吗?

有句话叫“磨刀不误砍柴工”,我想大家都懂得这句话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做事情前制定一些计划,做一些准备,并不会影响事情的进度,反而能帮助我们把事情做好做快。

凡事有预备,有预见,有计划,看明白了再做,要瞅准机会,及时果断出击,生活才不会偏离轨道太远。临时抱佛脚,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纰漏,就会处于被动地位,把事情搞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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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珍惜时间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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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爱迪生

一天,爱迪生在实验室里工作,他递给助手一个没上灯口的空玻璃灯泡,说:“你量量灯泡的容量。”他又低头工作了。过了好半天,他问:“容量多少?

”他没听见回答,转头看见助手拿着软尺在测量灯泡的周长、斜度,并拿了测得的数字伏在桌上计算。

他说:“时间,时间,怎么费那么多的时间呢?”爱迪生走过来,拿起那个空灯泡,向里面斟满了水,交给助手,说:“里面的水倒在量杯里,马上告诉我它的容量。”助手立刻读出了数字。爱迪生说:“这是多么容易的测量方法啊,它又准确,又节省时间,你怎么想不到呢?还去算,那岂不是白白地浪费时间吗?”

二、司马光

司马光的爸爸为了激励儿子学习,经常对他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意思就是让司马光珍惜时间,多看书,多学习。听爸爸的话,司马光非常的勤奋,除了吃饭、睡觉的时间,他几乎都是在学习了。即使这样,他还是觉得时间不够用。

“如果能再节约出一点儿时间来看书就好了。可是,吃饭和睡觉都是必须的呀。”想来想去,司马光决定从睡觉中挤出一些时间。试了两天,他非常的失望,因为看书太疲劳了,司马光经常是一挨枕头就睡着,而且一觉就是大天亮。

怎样才能少睡一些呢,想了几天司马光都没想出一个好办法。这天,他看到门后的一根圆木头突然产生了灵感,就是用这根圆溜溜硬梆梆的东西做枕头。

夜里我睡着觉后枕头就会跟着动,那样我的头就会落到床板上,一震我不就醒了。从那天开始司马光就用圆木头做枕头,又从睡觉中挤出不少的时间来看书,因为刻苦司马光十五岁的时候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小才子了。

三、亚南

亚南小时候胸有大志,酷爱读书。他在读中学时,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读书,特意把自己睡的木板床的一条脚锯短半尺,成为三脚床。每天读到深夜,疲劳时上床去睡一觉后迷糊中一翻身,床向短脚方向倾斜过去,他一下子被惊醒过来,便立刻下床,伏案夜读。

四、巴尔扎克

天天如此,从未间断。结果他年年都取得优异的成绩,被誉为班内的三杰之一。他由于少年时勤奋刻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杰出的经济学家。

巴尔扎克在二十年的写作生涯中,写出了九十多部作品,塑造了两千多个不同类型的人 物形象,他的许多作品都成了世界名著。他的创作时间表是:从半夜到中午工作,就是说,在圆椅里坐十二个小时,努力修改和创作,然后人中午到四点校对校样,五点钟用餐,五点半才上床,而到半夜又起床工作。巴尔就是如此珍惜每一日,才会在有限的时间创造出无数的让后人惊叹的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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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半途而废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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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途而废是一个成语,形容半路上停下来不再前进。比喻做事有始无终。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有些名人也有半途而废过。

尤斯图斯·冯·李比希,德国著名的化学家,他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农业和生物化学,他创立了有机化学。因此被称为“化学之父”。

李比希曾经试着把海藻烧成灰,用热水浸泡,再往里面通氯气,这样就能提取出海藻里面的碘。但是他发现,在剩余的残渣底部,沉淀着一层褐色的液体,收集起这些液体,会闻到一股刺鼻的臭味。

他重复做这个实验,都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这种液体是什么呢?李比希想,这些液体是通了氯气后得到的,说明氯气和海藻中的碘起了化学反应,生成了氯化碘。于是,他在盛着这些液体的瓶子上贴了一个标签,上面写着“氯化碘”。

几年后,晋中之窗李比希看到了一篇论文——《海藻中的新元素》,他屏着呼吸,细细地阅读,读完懊悔莫及。原来,论文的作者,法国的青年波拉德也做了和李比希同样的实验,也发现了那种褐色的液体。

和李比希不同的是,波拉德没有中止实验,他继续深入研究这褐色的液体有什么样的性质,与当时已经发现的元素有什么异同。最后,他判断,这是一种还未发现的新元素。波拉德为它起名“盐水”。

波拉德把自己的发现通知了巴黎科学院,科学院把这个新元素改名为“溴”。

春秋末年吴越战争中,吴王夫差为替父阖闾报仇,富国强兵,终于一战败越,本来已经要灭了越国了。却半途而废,后来放虎归山,自己则贪图享乐,不再励精图治。而越王勾践知耻后勇,卧薪尝胆,坚持不懈,终于20年一举灭吴,夫差身死国灭。

你知道第一部电话机是谁发明的吗?不错,是英国的科学家贝尔。

当贝尔宣布他发明了世界上第一部电话机,轰动了当时的整个科学界。不料,就在贝尔申请这项发明专利后,科学家莱斯却向美国最高法院对贝尔提出控诉,声称电话机的发明权应该归他所有。

事关一项重大发明的发明权和当事人的名誉权,法院不得不进行认真严肃的调查

并请有关科学家对贝尔和莱斯各自的申诉进行鉴定。

调查和鉴定结果证明,在贝尔之前,莱斯确实已研制成功一种利用电流进行传声的装置,这种装置能把声音传到1000米以外。但是这个装置仅能单向传送,不能双方互相交流。对此,莱斯确认不讳。于是:法院和科学家都断定,这种装置还不能被称为电话机。

贝尔面对法院和科学家调查组,也直言不讳,他曾借助过莱斯的实验。但他比莱斯更加细心,他发现了莱斯装置的不足。他将莱斯装置所用的间歇电流改变为连续的直流电,这就解决了话声短促多变的问题。

然后,他又将莱斯装置上的一颗螺丝往里拧了半圈,仅仅5丝米,于是话声就能互相传递了。仅仅这5丝米,就使电话机诞生了,这种结果使莱斯瞠目结舌,使科学家震惊万分。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法院最后判决是莱斯败诉,电话的发明权归贝尔。贝尔感到他利用了莱斯的实验,同意发明专利为他和莱斯共有。莱斯感慨地说:“我在离成功5丝米的地方失败了,我将终生记取这个教训。”他坚决拒绝与贝尔共享专利。

我们为贝尔的多一点耐心,多一份坚持,多一份认真,多一份努力,最终获得成功而庆幸。我们为莱斯的少了一点耐心,少了一份坚持,少了一份认真,少了一份努力,最终半途而废,与成功失之交臂而深感遗憾。

是的,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有时失败与成功的距离仅在咫尺之间乃至毫厘之间。功亏一篑,功败垂成。人类每一努力的领域中,有些微小的差距,便把赢家与输家分别出来。

赢家之所以赢得这些微小的差距,往往不是决定于天才、资源或者脑子,而在于用心度的深浅。在探索的征途上,往往再多加一把劲,再多走一步路,就能“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跃上成功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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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和爸爸一起读名人的故事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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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清晨,天气凉爽,我心情愉快,拿着一本[名人故事]专心致致地读着。

[名人故事]中有一则[孔子学琴]的小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因为,孔子刻苦学琴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他认真求学的决心使我敬佩不已。孔子真了不起啊!可惜故事太短了,对他不能有更多的了解。

但我不甘心,便跑去问爸爸:“孔子是那国人,是什么时候的人呢?”“是我国古代春秋时候的人,是一个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人们尊称他为“孔圣人”。爸爸认真地说。

为什么称他为“孔圣人”呢?我疑惑的问。

“孔子的学问特别大,智慧十分高。他有三千多名有成就的学生,他的行为和思想成为我们做人.做事的标准,所以他是一个伟大的教育家”。爸爸看我一本正经 地听着,又继续讲下去:“同时孔子又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他写的[论语]是中华文化十分重要的宝典。所以人们尊称孔子为‘圣贤’。

我想了想说:“孔子应该还是一位伟大的音乐家吧?”“这我就不清楚了”,爸爸眨了眨眼说。我拿起[名人故事],翻到[孔子学琴]那一页,递给爸爸。爸爸拿着书仔细阅读后说:“你说得对,孔子确实是一位伟大的音乐家啊!”

哈哈,和博学的爸爸同读一本书,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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