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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关于好书推荐的作文(汇总20篇)

光读书不思考,结果就会变成书的奴隶;光思考不读书,结果就是得不到真的知识。小编收集了读书与思考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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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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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我想说:书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四年级的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本名叫《格林童话》的书,我翻开来一看,竟然被里面的童话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装进了书包。到学校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了起来,马上就沉醉于其中。我想,我对书籍的兴趣大概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上课铃响了,老师走了进来,教室里忽然鸦雀无声,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可我仍然陶醉在童话世界中,结局可想而知,我被老师给骂了个狗血淋头。接下来上课的时间里,我根本无心思听老师讲课,心里早就向着我的《格林童话》。

我就静静地等着下课,思想却早已和故事神合了。似乎这节课比往常都长。

下课的铃声终于打响,我又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教室里鸦雀无声,于是我抬起头来扫了一些。天哪!整个教室就剩我一人,怎么回事?原来这节是我向来最喜欢的体育课,我竟然……我快速的奔向操场,气喘吁吁的我自然少不了体育老师的一番责备和处罚,但我心中还是乐滋滋的。这大概就是宋濂所所的“以中有足乐者”吧。

放学后,回到家中,我躺在沙发上看起了那本《格林童话》,如贪食蛇般。爸妈下班回到家后,站在门口吃惊的望着我,大概是从来没见过我主动地拿起书来阅读吧。妈妈乐呵呵地问我:“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我们家宝贝也开始主动看书了?”

我瞅了她一眼,只微微笑着,继续沉浸在我的世界里。

往后的日子里,我与书结为好朋友。并时常陪伴着它,它也时常陪伴着我。因为有了它,我的人生换发了光彩,让我在往后的生活中少了几分悲伤,多了几分快乐,少了几分埋怨,多了几分豁达,少了几分稚气,多了几分成熟!

感谢你,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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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书是我的好朋友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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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萌

,是千变万化的,它可以告诉我们各种各样的知识,也能告诉我各种各样的道理。

书,时时刻刻提醒着我。在我骄傲时,它告诉我要谦虚;在我伤心时,它告诉我要乐观;在我生气时,它告诉我要冷静;在我脆弱的、不堪一击的时候,它告诉我要坚强。

书,记载了历史,记载了未来,更是记载了无穷无尽的知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从满是图画的拼音识字书开始,到记载过去的四大名著;从一笔一画开始,到现在充满文学气息的作文;从认识简单的物体开始,到知道各种各样的事物。这又何尝不是进步呢?

书,让我的世界充满欢声笑语。科幻书说:“未来有会飞的房子,。”历史书说:“诸葛亮神机妙算。”童话书说:“有巧克力做的房子。”心理书说:“请保持乐观。”政治书说:“想统治国家就要获得人心。”……各种书的话语,形成了一个知识的黑洞,我在里面飘着飘着……

书像一叶小舟,把我从无知的小河带到知识的海洋,人人都需要书,人人也离不开书。不知道,没有了书,人们的生活会不会遭到破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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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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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非常喜欢做的事,就像鸦片一样戒也戒不掉,你猜猜是什么事呢?或许你能够猜到——那就是看。想知道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什么趣事吗?让我详细地告诉你吧!

我家里有很多书,书柜都放不下了,有一些就摆放在了沙发的靠背上,没事的时候我总会拿出一本看看,有时候有什么不开心,看看书就好了很多。有一次,我因为一件小事被爸爸责骂了一顿,坐在沙发上,心里很难过,顺手拿起一本《狼国女王》就翻开看起来。

看着看着,我仿佛进入了书中的世界,我看见了了大公狼黑三为了六只小狼崽忘我地与恶虎搏斗,看见了雌狼羊踢踢对小狼崽和黑三的无限柔情……看着看着,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多么精彩,多么真实,多么感人啊!我一字一字地咀嚼,一句一句地品味,一页一页地欣赏,里面的情节吸引着我,舍不得放下。我贪婪地读着,早把被责骂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脑子里全都是书中的精彩内容和片段。就这样走火入魔一般直到把书全部看完,抬起头来,才听见妈妈带着怒气的声音:“你这是怎么了?喊你吃饭喊了多少遍了?菜都凉了!” “哎呀!马上!”我这才合上书,从狼国的世界走出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坐到了餐桌前面。

唉,对我来说,读书就像过去的人吸鸦片一样太容易上瘾了,一拿到书就恨不得立刻把它看完,要不然就日日思夜夜想,非要找时间看完了才行。这样的习惯真是戒不掉的“鸦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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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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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可我就是不相信,直到后来我才相信。

我和书可以说是偶然间相识的,也可以说是因为我姐姐,和我哥哥。我哥哥每天都会对我说:“弟,别看书小,他里面可是有很多有趣的东西。”姐姐又说:“对呀弟弟,多读书可是对你有很多好处呢。”就从这天我可以说就爱上书了,我的第一本书是一个科幻小说,《笑猫日记》我每当中午让阅读的`时候都会拿起它来读,我读的很快,根本没有在意它的细节,不过一星期我就读完了。读完之后我就向哥哥要了几本书,里面竟然有我们班当时最流行的书籍——《查理九世》在刚接触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书很好看。因为我的一个小习惯才让我喜欢上它,我不经意的发现它竟然是一本解密小说,就这样《查理九世》的书勾起了我的兴奋心,里面有很多的谜题,虽然我不会可是还很兴奋,就这样我读完了更多的《查理九世》。这些书读完之后哥哥又给我不一样的书,有《西游记》《童年》。以前读书我只不过只是在意里面的内容,现在我在乎得不只是内容,我开始寻找里面的小细节,不管是那一本书,我都是这样读的。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相信高尔基的那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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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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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姚楚渝

妈妈煮了儿子最爱吃的红烧牛肉,父亲准备吃,结果被妈妈说道:“这是给我宝贝儿子吃的,你去叫儿子出来吃饭。”

于是,父亲往儿子的房间走去,父亲一打开门,看到儿子在专心致志地看,父亲口里叫着:“妈妈煮了你最爱吃的红烧牛肉,快去吃呀!”儿子回答说:“好的。”谁知道儿子刚刚走出门口,父亲瞄了一下儿子的书,觉得很有趣,决定在这看一会儿。

儿子和妈妈坐在餐桌旁,可是,父亲又不见了,妈妈对儿子说:“去叫一下父亲,看一下是怎么回事?”儿子走到自己的房间里,发现原来父亲也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刚才的书,父亲居然迷上了这本书,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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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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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可我认为书籍却好比一杯醇酒,令我沉迷,令我陶醉。 Shakespeare said: "Books are nutritional products in the world." But I think books are like a cup of alcohol wine, which makes me addicted and intoxicated.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这种明智让我陶醉。如果说历史是山那边的海,那么,只有不怕苦难者才能睹其容颜。如果说历史是一口深邃不见底的井,那么只有不懈者才能掘出清冽的泉水。如果说历史是一本淳厚的书,那么,只有懂得去思考才能悟其精髓……“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看那司马迁的《史记》弹指瞬间,纵横几万年来,为陈胜那一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而陶醉,为刘邦那句“大丈夫当如此也”的豪迈而陶醉。看那《三国演义》,我为那常山赵子龙单枪匹马七进七出的豪情万丈而陶醉,为那横刀立马征战沙场的红脸关公而陶醉,更为那正襟危坐,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的卧龙诸葛陶醉,还有为那在苍劲中如琥珀般老而弥坚的曹操而陶醉。读史使我明白在人类数千年的文明历程中,繁荣或衰败,战争或和平,繁衍或灭亡,才写就了这荡气回肠的历史。

培根说“读诗使人灵秀”,这种空灵令我陶醉。诗词是中华五千年文化的精华,历代诗人那种诗词的情意意境总以其独特的魅力感染着我,使我们沉醉于其特有的魅力中,并深深的被陶醉。看“纵酒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陶醉于李白纵横天地的狂傲不羁;读“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陶醉于苏轼抗击敌人的壮志和决心;品“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陶醉于毛泽东那睥睨天下的豪情。唐诗宋词让我向往,那真挚感情,豪情壮志让我陶醉。然而,读诗词,不仅是享受灵魂的洗礼,更是对人格的历炼。在诗词中我读到了李白那荡气回肠的诗篇既豪迈奔放又清新飘逸,他酿出了“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壮美,他酿出了“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的秀美,我陶醉在他那豪放之中。在诗词中我读到了,李清照的悲痛。“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面对着物是人非,面对着断香残酒,没有同道,没有知己,只有一杯浊酒洗清愁,我陶醉于她的那种忧愁。

培根说“阅读使人充实。”这种无与伦比的充实感使我深深的沉醉于其中。任凭思绪如骏马般奔腾,全身心投入于阅读之中,你可以品尝到哲学的睿智和超凡的感悟,让理性之光萦绕于你的脑海,鉴别异域的风情,揣摩人生的至理。如古人所云“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到那时你会明白,命运的多变,人世的沧桑,引发出你的激情与感悟,充实着你的灵魂,滋润着你的心田。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书籍中沉醉,在书海中畅游,我愿在书的指引下幻化顾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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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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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春阳

俗话说“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狼国女王》。这本书可以说是人见人爱呀!

该书主要讲了原本的老狼王被猛虎咬死了,经狼群见识最多的老狼让母狼紫葡萄出任狼王。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蹄下,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崖雪瘤虎展开一场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了一步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感受到了狼王有着仁慈的一面,也有着宽容的一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为达到一个目的而伤害对手,否则连狼都可以评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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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看书比赛作文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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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我和小李、小施三个人约好一起去新华店看书。这一次要看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比谁看得快,记的知识多。而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看完。优胜者得一本三元得笔记本。

走进书店一看,哇,看书的人还真多。大多是中小学生,有的站着,背靠着墙,有的坐在地上。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声音。

我们三个顺着书架一排一排地找寻着我们要看的书,“我找到了!”我一不小心喊出了声。周围看书的人都用异样得眼光看着我,我急忙用手捂住嘴。书架上刚好有三本。谁知一个小女孩比小李快一步伸手拿走了一本,我们都愣住了。还好,她翻了翻又放回来了。我们赶紧一人一本,站着靠在书架上认真地看了起来。

我越看越有味,什么“鳄鱼为什么吞石块?”,“海鱼为什么不咸?”,“螃蟹为什么是横着走的?”,“向日葵为什么总向着太阳?”等让我惊奇不已。特别是看到“眼睛为什么不怕冷?”,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原来眼球中的角膜、结膜、巩膜上有丰富的触觉神经,但没有感温的神经。角膜和巩膜时缺少血管的透明组织,几乎不散热。

我如饥似渴地看着,竟然忘记了我们比赛规定的时间。“姗三,时间到了。”小施说道。我从书中回顾神来,立马放下书。

看看书店里的人已经少了许多,于是我们开始互相提问书中的问题。当问我“眼睛为什么不怕冷”的问题时,我很流畅地回答了出来,但其他的问题给我的印象却不十分深刻,有的我答得八九不离十,可有的答得和书本的解释有较大的不同。小李和我差不多,也只是记住了书中很少的一部分内容。可小施却不一样,我前面没记熟的,她都能一口气顺利讲完,几乎和书上的文字描述差不多。我和小李佩服得五体投地,二话不说就心甘情愿地掏出自己口袋里的零钱为小施买了一本三元的笔记本。

通过这次比赛,我懂得了要想增长知识,就要多看书,多看好书。还要提高读书效率,掌握记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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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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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一个忠实的小书迷。这不,我又在看书了。

我白天看书,晚上看书,几乎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捧起书,没心没肺地看,一本书总能让我为它痴迷。

一次,我写完作业,捧起《封神演义》津津有味地看着呢!看到周军的将领被捉住,我就觉得惋惜;看到周军大获全胜,我也会兴高采烈;看到众仙破阵时,我十分期待。心情也会随着故事的发展,变的时而高兴,时而悲伤,妈妈总笑我是怪人。正当我看到非常惊险的一章时,突然眼前一黑——停电了,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把书放起来。

还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小说,我看得正入戏时,连妈妈叫我吃饭也没听见,随着一声怒吼:“顾文皓!”我才想起该吃饭了,一转身,发现爸爸妈妈在后面,吓得魂都没了,心想:“这下可完了呀!”我想得完全正确,因为——我马上就挨批了。

我就是这么一个任性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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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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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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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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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就是故事类了,这本叫做《环游地球八十天》,下面我们来聊聊这一本书吧!

八十天环游地球,在今天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如果在100多年前却是不可想象的。于是在作者笔下,便有了福克先生与其他五个朋友的一场大赌局,但是结局会是怎样呢?凭着沉着冷静得近乎怪癖的福克先生与他的法国的忠诚仆人路路通他们能在八十天环游地球吗?只要通过阅读这一本有趣的书,这些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对了,忘了为大家介绍这本书的作者了。本书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儒乐?凡尔纳,他是19世纪的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和探险小说之父”。他善于将现实和幻想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再以生动流畅的语言,扣人心弦的情节,大胆丰富的想象,来创造出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凡尔纳先生一生共创作出了66部小说,若干部剧本和一部六卷本小说《伟大旅行和伟大旅行家的故事》。

《环游地球八十天》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是它的那一连串优美的语句和它那生动的故事情节。

先说一句,我为大家摘抄几句:“1872年,白村敦花园坊赛微乐街七号住着一位名叫斐利亚?福克的绅士,他年有四十,但面容清秀,高个微胖,眼珠明亮有神,是那种沉着冷静的英国人的典型。”这句话抓住了人物的特点,进行生动而又恰如其分的描述,给我们活画出福克先生这个形象。

还有故事情节最令我难忘的是第九章《喝酒误事》。这里讲了福克先生,他们乘坐的仰光号耽误了两小时才从印度走到香港,所以他们也差点没有赶上将要乘坐的卡尔纳帝号。但是,这样一来,对于福克先生很有利。因为费克斯想要抓福克先生。于是,费克斯想要拖住他们,便到了酒吧将路路通灌醉,然后再离开酒吧。卡尔纳蒂克号马上就要出发了,但仆人路路通一直没来,所以福克先生很急,但是为了拿到两万英镑,只能丢下路路通,继续去旅行了。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了解了各地的风土人情,懂得了坚韧不拔的精神对于一个人的重要。好好读读这本书吧,尤其是我们这些正处在成长阶段,最需要精神滋养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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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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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的珍藏,给人一种踏实感;而精神上的珍藏,给人一种动力。

而我最好的珍藏,就是《狼王》这本,它给了我自信,也给了我动力。在别人眼里,这可能是一本很普通的书,可是对我而言,它是我永远的老师,因为它教会了我人生中最珍贵的道理:坚强、勇敢,学会自信,化沮丧为动力,还有最值得每个人学习的——永不放弃。

我从第一眼看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在这五年中,我把全部的回忆交给了它,别的书被我看完之后就放下了,只有这本《狼王》,它都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记得那一次,我去参加一场跑步比赛。一开始,还挺顺利的,可是,在中途我就感到了全身乏力,手脚也开始麻木了,这时我是倒数第五。我的体力已完全透支。不过,争第一的信念不断支撑着我沉重的身体。

突然,我眼前一黑,倒下了。虽然我还是想站起来,但我的确已经没有力量了。突然,一只小狼的身影从面前一闪而过。是它!没错,就是它-----柯勒,我仿佛看见了它永不放弃的精神,在我信念即将消失时,有一个念头在激励着我——永不放弃。

对,就是永不放弃,这个信念让我重新站了起来,我也仿佛看见柯勒的生命之火烧得越来越旺盛了。

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我,我仿佛有一股新的力量充满了全身。

不过,我还是输了。

虽然我输了,但是这次赛跑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永不放弃。

如今,我还是珍藏着这本书,珍藏着那份信念——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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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向你推荐一本书——《儿童大学》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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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然

人生有一种艰难,是舍弃无比熟悉的生活,重新开始。

我要推荐的叫《儿童大学》,它的作者是德乌利希·扬森和乌拉·施托伊纳格尔,出自于2007年,由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

在书里,作者主要讲了许多世界问题,如:人为什么会死?为什么不能多印钱?为什么有火山等。而让我记忆最深的问题是:“为什么不能多印钱?”与“人为什么会死?”

小时候,我经常会想,为什么不能多印一些钱?这样我们就可以成为世界首富了!可爸爸妈妈总是说:“不可以,不可以。”我就在想:“凭什么不行嘛?凭什么!”可爸爸也不知道,于是这个问题像一大沉重的石头似的,挂在我的心上。

直到我读到《儿童大学》这本书时,才知道了为什么不可以多印钱。因为如果多印了些钱,国家就没有平衡的钱去衡量一些商品。更恐怖的是,国家可能会引起经济危机。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要知道,国家的一部分的钱是用来给贫苦人民的,只要多印了钱,那么就找不出相应的钱给老人、贫穷地区的补贴,这会使我们越来越穷,并且还会引起民众的意见,这种危险的问题是什么东西也挽救不回来的。

有一天,我跟着爸爸去老家过年。在乡间里,我听见了有一户人家正在办丧事。我就有些疑惑:人为什么会死?便从书包里拿出来了《儿童大学》,一翻,就找到了答案。原来在我们人体里面,有一种基因,叫做DNA,它会跟着我们人体的变化发生变化。如果我们生病了,那它就会格外软弱,如过我们身体健康,那它就会健康。如果我们快死了,那它就会变得很小,只要它没了,我们也就死了。

更重要的是,《儿童大学》比《十万个为什么》的知识点更广阔的,更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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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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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大作家莎士比亚曾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由徐玲创作的《我要努力去长大》。书中讲述的是一名叫巫当当的男孩,他是一个捡来的孩子。他的胆子很小,不敢一个人待在黑屋子里,不敢走夜路,不敢当着别人的面大声说话,很多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敢吭声……更糟糕的是,他还不敢去设想将来,不敢去谈论愿望,可在一次一次爱与被爱的强烈感受中,巫当当渐渐变得自信、勇敢、强大起来。这时他才明白自己存在的独特性,所以他要努力长大。

这本书的语言非常精彩,在第五章有一处描写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还有心理描写,写出了巫当当走吊桥时的害怕。第九章的语言描写非常生动,让人有一直想读下去的冲动。

目前,徐玲创作并出版的书籍还有《永远第一喜欢你》《我会好好爱你》《我的狼妈妈》等。

德国诗人歌德感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希望有更多的人跟我一样喜欢徐玲的《我要努力去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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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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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蔡雨涵

晚饭时间到快到了,妈妈在厨房里沙沙的炒菜声,爸爸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不一会儿香喷喷的饭菜煮好了,爸爸在饭桌旁坐下,指着对面的空凳,问到:“儿子呢”?妈妈指着儿子的房间回答:“你去房间叫他吧!”爸爸走到房门口,看见儿子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的看着来。儿子听见爸爸叫他去吃饭,很不情愿低头去了。

爸爸好奇的瞅了一眼书,然后自己也在地上看起来,儿子和妈妈左等右等都不见爸爸出来,妈妈生气的说:“你去看看爸爸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子跑到房间看到爸爸也在看着书,对爸爸说这书是不是很好看呀?爸爸不好意思的说:“确实很好看,不过先吃饭吧!”最后大家一起开心的回到饭桌前吃饭。

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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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书虫爸爸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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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爱看的好爸爸。他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听说正是因为爸爸小时候太爱看书,可是没有注意保护眼睛,所以近视了。

爸爸的书桌上立着一本一本的书:《人面桃花》、《秦迷》、《挪威的森林》……数不胜数。爸爸的书柜里也摆放着一册一册的书:《书剑恩仇录》、《大唐明月》、《平凡的世界》、《我的河山》、《传家》……我发现历史类和传记类的书籍居多。虽然我不知道什么是传记,但是我知道,爸爸原来喜欢看这一类的书。

我的爸爸真的很爱看书。每周六我去上舞蹈课前,爸爸妈妈都要争先恐后地说要送我去。因为如果妈妈送我去的话,她可以在教室外欣赏我跳舞。可是如果爸爸去的话,一送我到教室就会转身离开,因为他要找地方看书去。

有一次,他们又在商量谁送我去上课。只见爸爸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话,还往包里塞《大江大河》。我说:“爸爸妈妈,你们不如用石头剪刀布来决定吧!”爸爸说:“我的《大江大河》还有十几页就看完了,让我去嘛!”妈妈听到爸爸这么说就同意了。在车上,我问爸爸:“老爸,你为什么一定要送我去呢?在家里也可以看书啊!”爸爸回答:“因为在家里,你妹妹会缠着我玩,一玩就是几个小时。”“那你就陪她玩一会儿呗。”“我还是想看书。平时工作忙,没有多少时间看书。”“那你就边看边读给她嘛。”“啊,那倒可以。”我笑了,爸爸也笑了。

我爸爸真的很爱看书。我也要像爸爸学习,做一个爱看书的人,学到更多本领,这样,就可以帮助更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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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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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草房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主要讲的是桑桑、纸月,杜小康等人在油麻地六年的小学时光。

在这本书中每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例如:杜小康,他从一个富家天之骄子滑落到学校门口摆小摊、放鸭子养活家人的穷人子弟。虽然他们家变得非常可怜,但他在桑桑有困难时,把他仅有的财产——五个双黄鸭蛋给了桑桑。他是用他那幼小的肩膀来承担重振家业的大任。生活的不幸并没有让他灰心丧气,而是用坚韧不拔的精神撑起家庭,因为他助人为乐的精神让桑桑感动,桑桑就卖了鸽子,把卖鸽子的钱给了杜小康,让杜小康渡过难关,让他和桑桑的友谊之桥变得更加牢固更加宽大了。

这本书它体现的就是大爱。桑桑和杜小康之间的爱是大爱,秦大奶奶为救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大南瓜,而险些丢了性命也是大爱。他从一个破坏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坏人变成一个保护油麻地小学的人,都是因为大爱的伟大,在生活中处处都有爱,很多人就像秦大奶奶一样被爱感动,成为一个愿为社会服务的人。

这本书不仅处处体现着人性美,而且优美的句子也很多,特别是描写油麻地的时候,让人一看就感觉到自己身临其境,在描写油麻地小学的环境时,我知道了油麻地小学是一个四面是河的地方,校园里还有菜地和花园,简直像一个世外仙境一般。这本书的封面也特别好看,封面上是几个孩子坐在麦堆上,特别的淳朴自然。

这就是我向大家推荐的一本书,你是不是心动了呢?心动不如行动,你也赶快来买一本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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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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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

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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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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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钥匙,但在以前我却是个不爱读书的孩子。

那是一堂课改变了我,记得有一天上课时,老师提出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识问题,结果全班都“沉默”了,无人知晓。老师很是失望,无奈地告诉了我们答案,当时我心里想“要是我平时多读点书就好了”。从那以后,我开始认真地看起各种各样的书来,什么《十万个为什么》、《地心游记》、《格列佛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等等,我我早已看完,在书的海洋里,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我才破了几十卷,上课时回答问题就得心应手了。这不但得到了老师的赞扬,同时也引来了同学们羡慕的目光。

有一次,几位家长来学校协助我们搬教室,一切就绪以后,老师叫我们用几个词语来描述我们干净的教室,我再也不是以前的“一问三不知”了,什么“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我早已在书中看过了。于是脱口而出。其它同学的家长都夸我呢,我心里美滋滋的。

读书使我增长了见识,积累了很多词语,变得更加“厉害”了,但这也让我变得骄傲了。有一次机会竟然被一个同学“抢”去了,真是强中还有强中手啊,我以后再也不骄傲了,要谦虚学习才行啊。

我晚上做梦,好像走进了书中,书中有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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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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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春风,洗濯内心的尘埃与苦楚;书,是阳光,驱除内心的阴霾与黑暗;书,是琼浆,滋润我的筋骨与意志。打开书扉,轻嗅书香,仿佛与老友相遇重逢,不管是童话名著,科普漫画,只要遇见了,便会上演一场精神上的“美食”之旅。

我在家里,为我的“小伙伴”——书籍,做了精致的“家”一架白色的小书架。每当指尖轻触书棱,都会有许许多多与书有关的故事从我脑中涌现: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我懂得了珍惜现在有幸福生活;读《秘密花园》,我领略了大自然的奇珍异草;读《木偶奇遇记》,我感恩着儿时的童真与美好。

我是一个“小书虫”,因为读书,也闹出不少笑话来,让人忍俊不禁,我家的沙发旁总铺着一块厚厚软软的地毯,因为读书入迷的我,经常从沙发上掉下来;妈妈总是喜欢在我读书时大着嗓子喊我,因为进入书海的我经常听不到别人说话,记得有那么一天,我正在书桌前读着《木偶奇遇记》。厨房里正在做饭的妈妈发现没盐了,便叫我去买盐,我迷迷糊糊的“嗯”了一声,便下楼去超市,一路上,我脑海中想的都是《木偶奇遇记》里用木头雕刻出来的男孩,那个自私,懒惰,厌恶学习的男孩最后会怎么样呢?到了超市,心想:我怎么来超市呢?来超市买什么呢?一看手中的钱,我匆忙买了袋糖往家赶,一到家妈妈看着我,气得哭笑不得的对我说:“我让你买盐你怎么买糖回来了!”唉!她拿她这个“小书虫”儿子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书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了,书简直成了我形影不离的“伙伴”,读书更成为我每天的“头等大事”。

我爱读书,像春风爱柳条。我爱读书,像阳光爱椰林。我爱书,我为书痴,我为书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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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以书为知己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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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终生的伴侣,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陪伴着我成长,见证着我从一个幼稚无知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博学多识的少年,月以李白为知己,鹤以林逋为知己,我以书为知己。

阅读世界名著,拓宽我的人生视野。

升入小学后,各种世界名著就成了我最常读的书籍,我常常捧一本名著,沉浸于作者对人生的感悟之中。读完《基督山伯爵》,我不禁为基督山伯爵的精彩的复仇计划叫好,也对作者笔下人性的善恶略有领会;读完《红楼梦》,我为四大家族的凋零而叹息,却也依稀领悟到四大家族就是一个王朝的缩影。一本本名著,让我对人生的理解日渐深刻,让我沉浸在纸页间,若有所悟。

阅读古典诗词,加深我的人文底蕴。

到了小学高年级,我逐渐对古诗词一见钟情。我喜欢捧一本《唐诗三百首》或《苏轼诗词解》,感受古代文人墨客智慧的结晶,领略“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喜悦,“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愁绪;感悟“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洁,“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超然。阅读古典诗词,使我的文学底蕴日渐深厚,也让我的写作,下笔有神。

阅读科幻小说,丰富我的科学知识。

升入了初中,我又喜欢上了科幻小说,常常沉浸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无法自拔。我因《三体》中宇宙的真相而震惊,因《银河帝国》中宏大的想象而赞叹,因《球状闪电》中对生死的思考而感动,因《银河系漫游指南》的荒诞不经而捧腹。阅读科幻小说,增加了我对科学的兴趣,也让我的科学知识日渐丰富。

我以书籍为知己,书籍陪伴我成长,漫漫人生路上,总要有书籍为伴,让那一缕书香,永远保留在我们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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