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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关于好书推荐的作文热门20篇

光读书不思考,结果就会变成书的奴隶;光思考不读书,结果就是得不到真的知识。小编收集了读书与思考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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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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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认识了古今中外的人情世故;是书,让我明白了外面的精彩世界:是书,让我学会掩卷沉思,让我玲珑剔透。

渐渐地,我喜欢到那古色古香的旧书铺里淘书。

每次进去,都有世界原本是灰暗变成澄亮的感觉。当我看到那套《战争与和平》时,心底里的微微触动令我一时“冲动”地买下了这套书。

也许是巧合吧!当我拿到它们时,摩挲着发旧却干净的封面,扉页上有几个蝇头小字——“慧·__年藏书”,我的眼睛一热,一种莫名的感受在心底涌动。

这成为我读书的一种动力,用一个个夜晚去攻读它们,直到真正把它读懂为止。我跟随作者的脚步,用那带着真诚和批判的眼光去看文章。作者列夫·托尔斯泰的一生并不平坦,可是他却用不停挪动的笔尖写下了震惊世界的名著《战争与和平》,同时也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三巨匠”之一。

看到这儿,眼睛有点疲劳了,我轻轻地放下书,走到阳台上看着那皎洁的月光。不知怎的,我的思绪一下子跟着书回到了那硝烟弥漫的战场,托尔斯泰在对人物塑造的同时,抒发了尊重女性权力的呼吁,希望能够感染更多的人消除性别歧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我每一次取得的小成绩,都是源于那粒小小的书种,你灌溉它,它就会破土而出;果实的美味,花朵的芬芳,一定都会成为你源源不断地在书中汲取营养的动力。手捧好书,一路芬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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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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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吧,比如《黑猫警长》、《小英雄雨来》……,我当然有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十分精彩,它的内容十分丰富,上面有许多平常人不知道的问题,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许多东西,比如:鱼儿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力只有5秒钟,当你这分钟喂了它,下一分钟又喂,它就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又比如:各种人的头发为什么不一样的颜色?因为各种人身体中的黑色素多少不同,所以头发的深浅也不同。还有:耳朵为什么能听到声音、眼睛为什么能看到东西……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不光告诉了我许多知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留着好长好长的头发,可头发很不健康,总是分叉,《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头发太长会造成脑细胞营养不充足,容易分叉。从那以后,我剪了长发,改成了清爽的短发,就再也没有分过叉。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他告诉了我许多知识,给我解除了生活中的许多麻烦事,所以,我喜欢《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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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书是我的朋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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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丰富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学识,激励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更进一步。

小的时候,我是一个爱听故事的小朋友,总是缠着妈妈,嚷着要听睡前故事啦,或是一千零一夜啦等等,每次我都听得如痴如醉,仿佛自己已经被带到童话故事里去了。慢慢地,我长大了……

而当我长大了,认识了许多字,不需要妈妈再给我讲故事的时候,我却渐渐地不太喜欢读书了。

当妈妈也发现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热爱故事,热爱书以后,她便每天都催促我读书,还给我们买了许多本新书,并命令我尽快把它们看完。

于是,我就在妈妈的督促下开始看第一本书。我简单地翻了翻,发现它不仅只有文字,还有许多插画呢!我对它们的兴趣一下子燃烧了起来,我从头开始看,呀!还有点儿意思,越往后看,越有意思,令我从此爱不释手。

就这样,我把妈妈给我买的所有书都看完了,在不知不觉中,我又爱上了书。是书让我不断地成长,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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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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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说“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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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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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有一本有魔法,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念一条咒语,就可以得到。想要得到这本书,就要从一个住在地狱的老巫婆手上夺取,而且还要打败她。

有一个叫勇敢的人,他非常想要那本书,因此他花了一千个金币得到一个情报,想要打败这个巫婆就必须得到三样东西,第一样就是用冰之兽和火之兽合成一滴血,这滴血必须滴在火里炼七七四十九天,打铸成一把钻石剑,第二样东西是怪兽森林里面的地核套!据说地核套不但防火,还耐冰,最重要的是地核套可以防巫婆的魔法,简直就是能上天入地的神器,第三样东西是冰山内部的冰之盾,冰之盾不但防御力强,而且还可以反弹敌人的攻击。

于是勇敢找到一位干了几十年的老铁匠,并付给他一万个金币,五十天后,老铁匠给了勇敢一个盒子,然后神秘地说:“这个盒子里是你要的东西,小心一点,这把剑非常锋利,所以不要轻易拿出来”。

勇敢来到了第一个地点,炎热峡谷那里非常热,勇敢来到火之兽所在的地方,他和火之兽大战了九百九十九个回合,第一千回合的时侯,勇敢抽出宝剑以最快的速度刺中了火之兽的心脏,然后取了一小瓶火之兽的血液。

勇敢来到了第二个地点,寒冷峡谷那里非常冷,可是这里跟炎热的峡谷有点不一样,因为这里有非常多的骷髅,走到尽头的时侯,他被冰之兽吓了一大跳,因为冰之兽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人肉!这时勇敢流下了同情之泪,接着说道:我要为这些可怜的百姓报仇,然后他的剑闪了一道金光,勇敢一剑把冰之兽的头给砍了下来,取了一点冰之兽的血之后,又跑到了冰之兽的山洞里面拿到了第三样东西冰之盾。

最后,勇敢去了怪兽森林,可是那里的杀气太重了,所以勇敢的警惕性提到极致,勇敢到尽头的时侯,突然,不知道哪个神秘人说了一句:“听说你杀了我的三弟和二弟,所以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说着那个神秘声音的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大战了一天一夜,勇敢还是打败了那个神秘人,取到了地核套。

勇敢把火之兽、冰之兽还有那个神秘人的血液加在了一起,他就来到了地狱,他一来地狱就和老巫婆打起来,他们一共打了十几年,他才把老巫婆杀死。

勇敢得到了那本书,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成就,他回到了现实世界,这件大事被国王知道了,国王就让他当了王子,这了几年国王去世了,王子继承了王位,从此,这里的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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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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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阅读比喻成细嚼慢咽的宴席,荧光幕前的观赏就是便捷的快餐,可口的零食,一样是吃的享受,韵味却大不相同,读就是一种享受过程。

在读书时带给你的是细致,隽永的文字美,拥有深邃的思想与不可磨灭的感情色彩,至于影片则只能给人们以大概情节,反而舍本逐末。所以,虽然它同属艺术,但过程却远不及书本中所含有的各种含义。那才是学习,所以我宁愿高成本地感悟书香,而不愿舍本逐末。

我爱书,爱体现在方方面面,它是我的朋友,老师,不能使它遭到破坏,真正的好书,如《巴黎圣母院》,读后感写过不止一次,但每次翻阅的感受都不同,书上的备注密密麻麻,至今我还仍记忆犹新第一次读完它,那种酣畅淋漓之感,真正的好书,不该沉睡在书柜中,而这样,才是对它最大的爱和呵护。

“当书构成你的一部分后,我们的灵魂必将变得充实而丰富。我们的眼睛必将变得明亮而深邃,我们的行为也必将变得理性而富于创造性。”这句格言是我对书的热爱最完美的诠释。

书与我的故事将永远地进行下去,它早已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灵魂无法割舍的一部分了,所以这个故事,或许永远也讲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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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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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奶奶说过“读好,好读书,读好书。”我非常爱看书,我与书也有不少故事

我放学一回家,就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将妈妈催促的话语当作耳边风,左边进,右耳出,只是应付一下“嗯嗯”,然后又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了。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呢?当然就是晚上挑灯苦写—熬夜补作业喽。因此,我遭到了妈妈的多次责骂。

书要看,可作业也是要写的。我写作业写到一半,便上厕所去了。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单纯地上厕所,“砰”门一关,我就从裤腰袋里拿出一本书,没办法,谁让我最近迷上了郑渊洁的书呢。在厕所里,我看得如痴如醉,甚至忘了时间,这时,就会听见妈妈的声音“怎么上这么久啊?”我连忙回答“好拉好啦!”紧接着把书藏了起来,假装若无其事地走出来。

我写作业时就把书放在窗台上,妈妈一走,我就拿起来看,妈妈一来,我就把书放下写起作业。可偶尔我也有失手的时候,那么你就会看到下面的一幕—

一个女人站在书桌前数落着一个小孩,小孩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似的低着头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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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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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古往今来,浩如烟海的书籍数不胜数。我也读过其中的许多本,但我最喜欢的是《爱丽丝漫游奇境》,今天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出版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不仅如此,这本书还新奇有趣,故事丰富离奇,情节跌宕起伏……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姑娘爱丽丝在追赶一只会说话的兔子时,坠入了一个奇妙的地下世界。在那里她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会咧着嘴笑的柴郡猫,一直在喝茶的三月兔和帽匠,还有动不动就要砍人脑袋的红心王后……此外,她还遇到了很多稀奇事。直到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扑克牌士兵纷纷朝爱丽丝扑来……爱丽丝才猛然苏醒,原来这一切奇遇不过是一场梦。

当我读到红心王后要把爱丽丝的头砍掉时,我不禁为爱丽丝感到担心。当读到爱丽丝最后转危为安时,我又松了一口气……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像爱丽丝那样机智勇敢,随机应变。这就是我向大家推荐的《爱丽丝漫游奇境》,你是不是迫不及待地也想来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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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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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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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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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位无声的老师;书是你成长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书是补助我们写作文的好帮手。

在以前,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海伦·凯勒写的自传体小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最为我印象深刻。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又聋,又盲,又哑,但是,她会是乐观的面对生活,从没感到过自卑,好好的利用生命,绝不让它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因为她知道:不管哭多少天,流多少泪,都不能使自己和普通人一样,那哭又有什么用呢?为什么不乐观的面对生活呢?

其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这本《笑死你绝不偿命》。读了这本书,能让我们从学习的压力中走出来,让己放松一下,使自己的心情变得开朗。

最近,我在看一本叫《上下五千年》的一本书。这本书讲了从古代到现代的大事。所以,我明白了:书不光可以提高语文水平,还能记录历史文采,我一下觉得,书的本领可真大!

书有许多分类,比如说:智益,童话,校园小说分类。我最喜欢童话分类,因为童话可以带我们走进一个童真般世界。所以,我最喜欢童话。

书,你真是一个全功能机器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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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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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在妈妈的影响下,我每天都要看一会儿,看书让我忘记吃饭,忘记睡觉,忘记时间。

我爱看书,还得从我小时侯说起:一两岁,我不认识字时,就缠着爸爸妈妈给我讲,看着书中的画面,我听得可认真了;三四岁时,通过看书我认识了许多简单字,还会背许多英语单词和唐诗,背给幼儿园老师听,老师都吓了一跳;上小学学了拼音,我能看的书更多了。暑假爸爸妈妈上班了,我在家一看就是一上午,一看就是一下午,从不觉得累。

为看书,我还闹了不少笑话呢!一天早上,起床后就随手拿了一本书看,过了一会,妈妈叫我吃饭,我边吃边看,竟然把书当馒头往嘴里送,惹得妈妈又好笑又生气。书看完了,饭还有一大半,我就说“吃”饱了,拿起书包就去上学,所以妈妈送我“吃书虫”的雅称。

为看书,我挨了不少批评。经常看课外书,自己学习的书就看少了,考试就没考好,妈妈说我不认真学习,学过的知识不巩固、不复习,就知道看书,早知道这样就不给你买这么多书了。有时还吓我要把所有课外书都收起来,我只有把学习搞好,才有可能看我心爱的书。

为看书,我受到了不少羡慕。经常看书,我喜欢把看到的新内容讲给爸爸妈妈听,讲给同学们听,有时还把好词好句写到作文里,所以老师经常在班里朗读我的作文,妈妈也喜欢我写的日记。去年在县里举行“看电影,谈感想”的征文活动中获奖了,奖品是一个高级日记本,同学们都羡慕我,老师也叫我“小博士”,我可高兴了。

书,给我带来知识;书,给我带来快乐;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我更爱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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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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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高尔是一个推销员,他为了帮父亲还债而被迫每日辛苦工作,甚至还想要送妹妹去音乐学院学习。他那薪水使他受到了全家人的尊敬。

一天早晨醒来,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于是,噩梦般的命运降临到他的头上。没法工作,不能赚钱了,全家人对他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没有人为他请医生,家人都憎恶、嫌弃他,最后他孤独地死去了。

这是奥地利作家弗兰兹·卡夫卡创作的中篇小说《变形记》,卡夫卡被誉为现代派小说的鼻祖,被公认为是具有病态才华的世界文坛巨匠。

这篇小说将现代文学与寓言融合在一起,具有二十世纪文学创作的一大显著特点,寓言化。作者用夸张的手法、巧妙的题材,刻画出一个小人物的悲剧人生。使得《变形记》成为其系列作品中最精彩、最典型的一篇。

格里高尔睡的房间拥挤狭小,象征了压迫、禁锢人们的社会;格里高尔的身体变了形,而当时那个世界当中的人,不是身体变形,却是心被扭曲、改变。在这种黑暗的社会中,格里高尔体会到的世态炎凉,与世界上千千万万人所体会到绝望比起来,只是九牛一毛。而格里高尔的死亡,也是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结局的缩影。人们追求钱财,一切甚至是亲情都被金钱踩在脚下。《变形记》在表面上显得十分荒诞,卡夫卡正以这种描绘的手法,揭示、暴露了当时社会对人的摧残,反映了生活在世界上的很多人的无奈与悲哀。卡夫卡让当时世界中扭曲的灵魂得到了全面的展观!

《变形记》还有更多奇妙的思想与深刻的道理,希望你们也去其中探索一番,欣赏这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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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以书为知己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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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终生的伴侣,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陪伴着我成长,见证着我从一个幼稚无知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博学多识的少年,月以李白为知己,鹤以林逋为知己,我以书为知己。

阅读世界名著,拓宽我的人生视野。

升入小学后,各种世界名著就成了我最常读的书籍,我常常捧一本名著,沉浸于作者对人生的感悟之中。读完《基督山伯爵》,我不禁为基督山伯爵的精彩的复仇计划叫好,也对作者笔下人性的善恶略有领会;读完《红楼梦》,我为四大家族的凋零而叹息,却也依稀领悟到四大家族就是一个王朝的缩影。一本本名著,让我对人生的理解日渐深刻,让我沉浸在纸页间,若有所悟。

阅读古典诗词,加深我的人文底蕴。

到了小学高年级,我逐渐对古诗词一见钟情。我喜欢捧一本《唐诗三百首》或《苏轼诗词解》,感受古代文人墨客智慧的结晶,领略“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喜悦,“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愁绪;感悟“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洁,“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超然。阅读古典诗词,使我的文学底蕴日渐深厚,也让我的写作,下笔有神。

阅读科幻小说,丰富我的科学知识。

升入了初中,我又喜欢上了科幻小说,常常沉浸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无法自拔。我因《三体》中宇宙的真相而震惊,因《银河帝国》中宏大的想象而赞叹,因《球状闪电》中对生死的思考而感动,因《银河系漫游指南》的荒诞不经而捧腹。阅读科幻小说,增加了我对科学的兴趣,也让我的科学知识日渐丰富。

我以书籍为知己,书籍陪伴我成长,漫漫人生路上,总要有书籍为伴,让那一缕书香,永远保留在我们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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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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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照着镜子,镜子里立刻出现了一个帅气的小男孩。我的个子很高,总爱穿着一件绿色的衬衫,大大的眼睛,一笑就会露出两个小酒窝。

我是一个“小虫”。记得有一次妈妈带着我到图书馆看书。妈妈说:“已经看了两个半小时的书,可以回家了。”我说:“再让我看半个小时吧!”妈妈说:“好吧!”过了半个小时,我拿起一本历史书说:“妈妈,我想买这本书可以吗?”妈妈说:“不行,我们家的书太多了,不能再买了。”我说:“家里的书已经看完了,我真的好想买呀!”妈妈说:“好吧。”

我也是一个“小糊涂虫”。去年暑假,妈妈带我去日本。到了酒店,我们放下行李,就准备去吃饭,我突然说:“妈妈,我的墨镜不见了。”妈妈:“在不在你的口袋里?”我摸了摸口袋说:“妈妈,你真厉害,果然在口袋里。”

我还有还多的优点,比如画画好、爱运动、爱劳动……不过,我也有些缺点,比如漏题、贪玩等。

这就是我,一个顽皮、可爱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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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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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一位良师。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着,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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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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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大作家莎士比亚曾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由徐玲创作的《我要努力去长大》。书中讲述的是一名叫巫当当的男孩,他是一个捡来的孩子。他的胆子很小,不敢一个人待在黑屋子里,不敢走夜路,不敢当着别人的面大声说话,很多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敢吭声……更糟糕的是,他还不敢去设想将来,不敢去谈论愿望,可在一次一次爱与被爱的强烈感受中,巫当当渐渐变得自信、勇敢、强大起来。这时他才明白自己存在的独特性,所以他要努力长大。

这本书的语言非常精彩,在第五章有一处描写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还有心理描写,写出了巫当当走吊桥时的害怕。第九章的语言描写非常生动,让人有一直想读下去的冲动。

目前,徐玲创作并出版的书籍还有《永远第一喜欢你》《我会好好爱你》《我的狼妈妈》等。

德国诗人歌德感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希望有更多的人跟我一样喜欢徐玲的《我要努力去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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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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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颗流星,撒落到我身上,赋予我愿望。我说,请让与我为伴,同我走完这一生。

因为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

——题记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知识!使我知道千年历史;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希望!使我能够放飞梦想;

每当在夜籁人静的时候,坐在窗边。顺手抽出一本书,我发现书籍赋予我的,不止只是知识,而是思想的港湾,生存的自信。做人必备的才智和勇气!

读《鲁宾孙漂流记》,结实了一位百折不挠的坚持者——鲁宾孙。我仿佛看到他在小岛上生存之路。

很多人读这本书,知道了危难之时,有的不是灰心。而是更坚强,勇敢的为自己努力。生命属于每一个人,虽然他很脆弱,但有了努力,命运还是在自己的手中!

读《三国演义》,遇见了一位足智多谋的英雄者——诸葛亮。

人们说他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完身完名”的权臣,他从一介布衣出世到成为帝王师的人生,是后世很多读书人的向往;而他的高风亮节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优势后世很多读书人的楷模。看完了这本名著我完完全全的了解了!

读《名人传》,让我了解成为名人的艰辛与勇气;读唐诗宋词,让我与李白一同在诗海中畅游,与李清照一同哀叹时间悲痛;读中国历史,让我知道中国发展到今天的劳累。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灵魂的归宿!我读书,我快乐,因为读书,我不再孤独。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世界上没有太阳,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雄鹰没有翱翔的翅膀。所以我愿与书为伴,拥有太阳飞往梦想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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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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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里有颜如玉、有黄金屋。书带给我们知识、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给我们前进的力量;书让我感到快乐,书让我冷静思考;书让我知道世界需要爱,书让我开阔的视野。

我爱书,我更爱读书,我愿意徜徉在书的海洋。在我的书柜里,有不下两百课外书,历史、物理、数学、作文,还有很多推理小说和漫画书,因为巧虎教学的原因,我认字比认拼音早,所以,我从很小就拿起书自己看。《丁丁历险记》、《皮皮鲁》、《格林寓言》、《数学冒险岛奇遇记》、《一千零一夜》、《地球引力》,叶圣陶文学选集等等。

但是有一本书对我的吸引力最大。我不夸张的说,我基本上一个月必须看一遍,有点着魔的感觉。第一次读《阿米:星星的孩子》,我就心情澎湃,当我再书上看到危险的时候,就会跟着一起紧张;看到相互伤害的时候,就会跟着一起叹息;当看到每个人都充满着正能量,充满爱的时候,我就会感到快乐,我的心情总是与书里的内容跌宕起伏。书上说:“太阳、银河、宇宙……万事万物都有变化、进化。现在的我是我付出努力与犯下的错误的集合,无论好坏,我喜欢我这样的自己。”虽然,我还是不能完全领略这句话的含义,但是我喜欢这本书里诠释的一种叫‘爱’的东西。‘爱’是宇宙基本法则;‘爱’是一种神奇的物体。我希望我的世界里没有仇恨,没有嫉妒,没有贪婪,只有那单纯的爱。

书的能量无限大,所以我也会根据我的年龄段,我的需求科学的进行筛选,优中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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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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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像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而我非常喜欢看书,从一年级就开始看课外书了。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童年》。突然一声,“宝贝,吃饭啦!”可是我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书,根本就没有听到这话。“宝贝,吃饭啦!”我还是无动于衷。随着“咚咚咚”的脚步声,妈妈来到了我的房间。“吃饭啦!”“啊?”我很惊讶。“刚才不是叫你了吗?”“有吗?”“唉,不管怎么样,赶紧去吃饭吧。”“等一下,妈妈。”“怎么啦?”“我能不能……一边……看书……一边吃饭呀?”“怎么可以?这样能好好吃饭吗?”“能,能,能!”“妈妈……”妈妈禁不住我再三请求,终于答应了。我一边吃饭一边认真地看着书。“啊!”我看书看得太入神,饭勺上连饭都没舀,就一口咬了下去,咬到了硬邦邦的勺子,妈妈对我也无语了。

上课时间,读课外书书的时间不多,所以我决定每天睡觉前半小时看课外书。这天,我拿出那本心爱已久的《童年》。看着,看着,不知不觉我忘了时间。一刻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已经十点钟了,妈妈来到我的房间,一手夺过我正看着十分入神的书,说道:“吃饭看书,睡觉看书,期末考试后给你看个够!”妈妈怒气冲冲地走了出去。我并没有放弃,上学时我又向同学借了另外一本课外书看。

还记得我一、二年级的时候,认识的字寥寥无几,我看着《西游记》时,把“美猴王打扮打扮”读成了“美猴王打分打分”,弄得爸爸妈妈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表姐在读书:“世上无难事,只要肯……肯……”“只要肯登攀!”我大声说道。表姐羞愧不已,想:一个四年级的表姐,居然比不过一个二年级的表妹。她说:“我以后也要跟你一样,多看书,多识字!”“当然,看书的好处可多呢!”我说。

书是全人类的瑰宝,是智慧的钥匙,我愿意继续与书为伴,在文字的海洋里徜徉,在书籍的风景中流连。书像一盏灯,为我照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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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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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来过我家,都会感叹这样一副景象:两面大大的柜倚着墙,里边挤满了书。几缕阳光钻进书缝里,光滑的书皮,映得满屋里亮堂堂的。几点“金涛”滚动,书页的翻动声,仿佛窗外落叶飘零之宁雅,整个柜前罩上了一抹书香。

不久前,打算搬新家,母亲专门择了个闲日,让我来挑些书走。我这一来,倒犯了难。这些书,有的是凑了几月零钱,敲了几个存钱罐买来的;有的是死皮赖脸从别人那借来忘还的;有的则是哪个挚友当礼物赠来的。此番看来落了哪本,都当属罪过。我想着想着,挑了两三本,习惯地坐在红色小孔椅上,指尖翻动,记忆却回溯从前。

小时候,我贪玩,不爱看书,知道得比人别人少,把母亲弄得都急了。好几次,母亲向语文老师提议,多让孩子看点书。在家里,也经常对我苦口婆心好言相劝,但也没见得几点成效。那是一年寒假,老师说,谁假日里看的书多,就会拿到奖励。那时还揣着颗娃娃心,一听到奖励就两眼放光。于是一放假,便去书店里买了一袋子书,想带回家应付几下,到时再在学校糊弄一番。谁想,店前那只招财猫晃手“欢迎光临”时,我便与书结下了缘。那一袋书,寒假里,我终是认认真真彻头彻尾的看完了。只是因为我无意间翻了几页,便被那诱人的书虫勾住了双眼。我竟发现,一个个曲折的故事,能带给我比在阳光下热汗盈头更多的乐趣。

母亲总跟我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你这书,看过了还是跟新买的似的。”她总告诫我,看书时要握根笔,随时批注,随时摘抄。

我没有写小记的习惯,更别提在书上批注。我总觉得看书就看书,写几个字打断读书的思绪,不如不写。现在想来倒还真有些后悔。有时,我看到一两段被母亲逼着评上的批注,还会笑上个半天,当时作为孩童天真无邪的见解。这番想来,我也体会了母亲当时的良苦用心。

待我回过神来,时间也已经不早了。正午的金芒穿过玻璃,燃起房内的书海,耀眼的日光,卷起千丈书涛。顿时,我做了个决定:决心把两柜书保留下来,重新在新家里,积累新的书,记录关于书的新故事,守住我与书的从前。

母亲没有说什么,只是欣慰地笑了,嘴角轻轻上扬,像是水面上的一道涟漪,镶嵌在眼波深处……

许久后的今天,我站在书柜前,将一本本刚批上注的新书存进柜里。

淡淡的暖阳挤进隙缝,投射着斑驳书影,谱写着,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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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红楼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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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一首《好了歌》把我们拉进了《红楼梦》的故事中。

《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一部古典小说,也称《石头记》。全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的悲惨爱情生活为线索,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亡盛衰为核心,描写了当时封建社会不良现象。

《红楼梦》中,第一章的贾雨村最不容忽视,他见证了贾府从繁盛走向衰亡,同时他也是当时官场上,那些贪官的缩影。在第三章中,薛蟠上官场的前一天,他给了贾雨村一笔钱,希望他能够偏袒自己这一方,贾雨村照做了,这不就是因钱而草菅人命的那些所谓的“好官”么?

在书中,作者在铺垫后文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元春曾说过一句话:“大家可不要太奢侈了,省省吧,不然必有衰落的那一天!”可大家并没有听信,依旧该喝酒就喝酒,该玩乐就玩乐,该怎么花钱就怎么花钱,比如:螃蟹宴、建大观园(只为了元春省亲)、就连烧个茄子都要好几只鸡来配……看不到一丝一毫节俭的痕迹!这不正是贾府挥霍无度的表现么?

曹雪芹笔下的贾府,是繁华的、美丽的、精致的。可灾难也随之来临——一一次抄家,将原本繁华的贾府,一个人人都羡慕的皇家宫苑,洗劫一空。

这次抄家,将贾家从云端打落至凡尘,贾府的人死的死,伤的伤,出家的出家:王熙凤因过度劳累而死,林黛玉因病而终,贾母被气死后鸳鸯也随之自杀了,宝玉出家,宝钗搬回自己家……偌大的贾府一夜之间似乎变成了空壳。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中感慨万千,原来铺张浪费对一个家庭有如此巨大的影响,我想起了自己以前的挥霍无度,曾经随意浪费东西的一幕幕从我眼前闪过,“我太浪费了”。我开始反省自己的过失,不禁在心里想:一定要节省了,不能再无端花钱,不然,花钱像流水,根本找不回来!

让我们再捧起这本《红楼梦》细细地品味吧!相信你会有更多感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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