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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5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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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今天整个人都是蒙的,送你离开后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回到住房习惯性的用手敲了一下门,刚想开口喊你时,才发现钥匙捏在自己的手心,自己傻傻的笑了一下;回家就躺下了,谁想越想睡,脑袋却越清醒,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慌乱;在一起总是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各种话都能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每次都是吵到你落泪,彼此才会停战,你有的是对自己的自责,我有的是内心的愧疚和慌乱;几次说走,却也只是说说而已,你对我的包容和迁就,我一直都知道,也许我就像你说的一样,一直喜欢端着,放不下面子,学不会道歉;我对于感情一直不属于表达,也学不会主动,你的迁就和放纵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你对我的爱。

今天你走,我起的比往常早,也像往常一样起床给你做早餐,今天的早餐做多了,其实我是故意的,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在火车上吃饭,嫌不好吃又贵,所以,我想让你早餐多吃点,中餐就可以晚点吃了。你一直嚷着不想回,我又何尝希望你回呢,我跟你说过,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这么久以来,我早就习惯了你的存在,习惯了我们俩的拌嘴,习惯了你的幼稚和大惊小怪;今天突然你没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了,发现自己连睡觉都不习惯了,房子里冷冷清清的,心空落落的;下午在外面转悠了一大圈,总是走着走着就走神了;踩在我们经常散步的道路上,晃悠了一下午,什么事都没做;本来说了要回学校一趟的,后来发现,心里整个空落落的,回学校也不知道和他们说些什么,索性就不去了,放了兄弟的鸽子,心里挺不好过的,我相信那小子会原谅我的。

中午做饭做多了,其实是我淘米的时候恍惚了,把你那一份饭也做了,等米已经下锅了的时候才发现,今天你已经走了,此刻你已经离开了我在的省;中午一个人吃完了我们两个人的饭,撑到想吐,一个人的中餐吃的特别慢。

晚餐没有办法多煮了,因为家里没米了,明天我也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吃完饭,习惯性的往外走,因为那是一个习惯,饭后快步走也是这几个月才养成的习惯。开了门就往外面走,连门都没有关,走到楼梯口才发现,你今天回家了,我现在一个人,呵呵一笑就出去了;走了不到十分钟,突然下雨了,我想起了你,不知道你今晚下车时会不会有雨,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你,你在的城市下雨没;拿出手机,却无法按下拨号键,就算你住的城市在下雨又能怎样?我无法给你送雨伞,又何必徒添彼此的尴尬呢?

离开,是为了下次更美好的相遇;期待相遇时的你,也期待和你相遇的自己。曾经答应过你,现在我手写我心!

篇2: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少年时,心灵纯洁的和纸一样,洁白没有瑕疵。内心安静,喜欢唯美的画风,喜欢荷塘,喜欢在柔软的风里,看着荷塘里展开的荷花还有哪些含苞的花骨朵,喜欢看荷叶上滑动的水珠,她们是那样的神奇,如同一颗珍珠放置在玉盘上,在太阳的光线里,显现出璀璨的光芒…若一颗恒久的钻石。

那一年,少年16岁,高中学生。荷塘就在学校的东边,是学校的风景也是学校的圣地,如同未名湖一样,简直就是学校的地标。每天清晨,少年都会在荷塘边朗诵,抑扬顿挫的声调传出很远,颇有大师风范。在学校他是才子,诗书棋琴都有较深的造诣。而他不知道,清秀儒雅的他成了许多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为其他,仅仅因为他的才气。而她,学校的才女,也许是共同的爱好,他成了她一生的牵挂。

在记忆中,我读过最美的情诗,就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学生时代,少女情窦初开,也许并不真正懂得这首诗的深刻含义,但是她一定是知道这是一首情诗。那一天,学校放假,他计划去学校附近的一座杉树坡踏青,不巧的是那天她也正好去了,她很苗条,近一米七的身高,穿着一件红色的汉服,说不出的优雅和柔美。她如同一只美丽的凤凰,在那青杉绿水间留下了一个个美丽的瞬间。而原本在树林间写生的少年,竟被这突然闯入视觉的美惊呆了,原来美丽就在自己身边,而自己却一直没有这样赏心悦目的欣赏过。也罢,少年撕掉了刚刚写生的风景,而开始绘画这突然闯入的美丽。

少年画的那么的出神,以至于忘记了自己,他小心翼翼的画着,生怕遗漏了一点点精彩的瞬间,他如同在绘制一副绝世巨作,他时而眉头紧锁。时而笑容满面,他沉浸在了自己的画作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红色的身影静静的站立在他的背后,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可以送给我吗?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在这寂静的山林中,犹如一颗玉珠掉进了翡翠的盘子里,说不出的圆润与清脆。少年回过头,他们的眼光便紧紧的吸引在一起了,很久都没有分开。

那一年高考,他们相约去了同一所大学,生活总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那样的残酷。大学毕业以后,少年为了他的父母,毅然选择了老家。他希望,能够更好地照顾他的父母。而少女的父母。因为经商,而早已搬出了那座小小的县城。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原因,毕业之后因他们工作的地方,距离越来越远。最开始的时候,少年和少女一直都有联系的信件,也许是时间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社会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父母改变了他们,有一天他们不再联系。也许少年和少女的心目中,都还有对方,但是,都已经成了过去。

上苍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让轰轰烈烈的爱情无疾而终,但却在某一个时间,让你再次相遇。是怨恨?是尴尬?还是惊喜?亦或是是冷漠?某一天,少年在这座大都市一家知名的咖啡馆喝着咖啡,不经意地望过去,看到他前排坐着的一个丰腴的少妇,是她?精致的脸庞,优雅的坐姿,无不体现出她优越的生活,这一刻他却感到无比的欣慰,他一直都希望她过得幸福。也许是心灵的感应,她也很快认出了少年。一个人的咖啡,变成了两个人的叙旧。

下午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这样静静的,喝着咖啡,他们竟然都没有最先开口,也许此时无声胜有声吧。他们互相看着对方,觉出了对方的生活一定很好,那么就不需要担心什么了,不管多么美好的时光,总有分别的时候。离开的时候他们互道珍重,他们递给对方一张纸条,他们以为是电话号码。上车以后他们打开了纸条。却发现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首情诗送给对方:“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的真言//那一月,我拨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篇3:

寻千重,梦千重。多少相思云缈中,陌陌红尘,绾青丝,对镜妆,为君消得瘦花黄。掩相思,韵笔墨,流年深处,把念坐穿。三生石上,刻上你的姓,我的名。携手红尘不变,韶华逝水,千山暮。君是前世今生的守望。天若有情,天亦老,君若心动,万年长。天涯明月心,今生今世只为你情深。————题记

窸窸窣窣的雨,洗涤去万物的空灵。我的笔墨,是多彩的,粉刷着我深情的灵魂,只想我的生命,在有限的里,愈加斑斓多姿。回眸五月,五月的脚步越来越轻,背影越来也越模糊,我的心事不由氤氲成这个清晨的孤寂。我想再好好看看这五月的美,把所有的花红柳绿,统统都收进眼眸,装进心海。曾经,独自走过林荫小道,晚霞也真诚的沐浴过我五月的心。

走在五月的尾声里,心在微风细雨里飘着,我看到风掀起我的长裙翩翩,我感受到雨儿那温柔的抚摸。还有天空的眼,的像个静女。心里无数次的渴望五月慢点,容我再细赏这满枝蔷薇花儿。你看,它们正盛开惹人,美丽,玉立娉婷,何等忘我。蔷薇,你是五月的,羞涩的颜容,美哒哒了五月痴恋你的人。你无需刻意为谁盛开,你无语也温柔,你的婉约姿态,你的俏丽身影,留给五月最美的难忘。

为你,我把静默许久的怀抱张开,让你在我暖暖的怀里微笑。你是否听到我的心像小鹿撞撞,迸发出阵阵激动的声音?五月的蔷薇呀,那么多的人,都为你癫狂,你却静静的,静静的,毫不张扬,蔷薇呀!你可知道你的兀自之美,醉了多少心房。五月,因你的盛开而美丽,五月的情人,非你莫属。我坚信着,世界上每一个女子,都是一朵五月的蔷薇,盛开在他情人的心里和眼睛里。

微雨初晴,碧空如洗的时候,总有鸟声轻鸣,清脆的鸟音穿过天空,漫过林间的草草叶叶,枝枝蔓蔓。潺潺溪水戏流云,修篁滴翠,草尖上的露珠玲珑。风中飘来一缕暗香,优雅了谁的心事,凝望天空之城,相思之眼空了望。念,早已经在指尖葳蕤,疯狂的五月,我守着一池温润的墨香,把你一笔一画,悄悄镌刻进我滚烫的相思之中。我在,你在,爱就在,在远方,在心上,在五月,在我们彼此的守望里。君若安好,我便安好,五月的我们都要安好。

某一个五月的清晨,洗漱完毕,无意间,把自己坐成了清晨里,静默无语的木偶,稍等片刻,想起什么似地,倏地起身,原来一天的日子,正要开始,变得学会了珍惜美丽的晨辉,丝丝缕缕暖暖的阳光,透过纱窗,暖了眼睛,暖了心扉,也恰好住进在我的眼睛,变成这个清晨一瞥的美丽。当一切都安静的时候,心也会漫无边际的,骑着之马,奔腾在有情的天空,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自从遇见,你的心事,我就一直猜不懂,是那样的不可捉摸,然而,在你面前,我却澄净如一湖不起微澜的水,透明如玻璃。

梦里想着牵挂的人儿,即使你在天涯,我在海角,那遥远的,也隔不断心的距离。不许下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承诺飞越沧海于君前,只愿意在我们最美的年华里,且行且珍惜,你在,我在,我们的情都在。穿过纱窗的朦胧,凝望着那无垠的天空,若,没有云儿在它怀抱里撒娇,没有风儿在它的眼眸里舞蹈,我想它可能也是和我一样有过孤寂。似乎,有感受到那一双孤寂的眼,充满这抑郁,也孤独的俯瞰过某一个静默的清晨。

这孤寂,这抑郁,在思念的时候,也都成了生命里的一种美。静静的在时光里读诗,我默默的就像那落进尘埃里的花种,不去打扰任何一缕风,一道景,只去嗅的那泥土的清香。我的境界,只能与爱为伍,与泥土为伴,只能把思念的风铃挂进风里。当我们心还年轻,固然是冲动的,也懵懵懂懂,分不清爱与喜欢,有了傻傻的迷失。很多人都有过迷失的曾经,在逝去的年华里,也带走了那些幼稚过的行为。

一生中,总会有那么,让你的心怦然心动,就在那一刹那,就在那一眼里,注定了做一些迷失的事情。可否记得那年青葱年少?可否记得那年豆蔻未消?一味痴迷一个人,一个微笑,一段,天真以为你遇到的心动,会守候你的一生。这爱,心动,也注定了是天空中漂浮的云朵,经不起风和雨,他只需要的是阳光罢了。当你为此乐此不彼付出的时候,也许他的天空,早已经变换成了另一番景象。而你,也只是他天空的一段云罢了。

迷失了,付出了,成熟了,爱,是无情的,也是深情的,是苦涩的,也是甜蜜的,无需执着,爱若不再,请让自己换个方向,看到的会比以前你所见过的花更美,比以前所见过的云更软,比以前那个负心于你的人更温柔,只要你愿意用心体会爱。爱,就是有一个懂得温柔的人,陪着你同甘共苦,永远相依相偎。流年婉转,老去的光阴,会让我们渐渐成熟,知道了爱和喜欢,是不同的概念,慢慢的,迷失就少了,所以,时间是我们成熟心智的最好导师。

于是,我们不再随意说爱和喜欢。喜欢,是一种浅在的美,只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爱,则不同,爱是心动,是牵挂,是风雨同舟,誓死不离的情,爱,是包容,是理解,是付出不求回报的真心,爱,是心底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的滋味,这种感觉是浪漫的痴迷忘我。

当两个人儿真心相爱的时候,才能品尝什么是爱的滋味。,不是一味的甜言蜜语,卿卿我我,而是灵魂的交融,是你懂我,我明白你契合;是随时都会在心底生出来的想念。世界一切都很美,然,在爱人面前,却和自己无关,唯你才是他心底最美的风景。真爱,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深情,他相信只有你,才是他巫山上千年的云朵,是他梦里的江南,是他魂牵梦绕的人儿,是他心底刻骨铭心的牵挂。人这一生,如果真的能够遇到一个与自己灵魂相契的爱人,那该是几百年修来的福缘,能够享受着这份干净的爱恋,不光是福祉,而是修行。我相信只有真正明白爱情真谛的人,才会将真爱经营到底。

今生,我把爱,装进口袋里,贴近我的身体,唯有如此,我才会知道,自己还有爱的能力,即使是虚无的飘渺,那爱的能力,也会如是清晰,如是温暖。我愿意用一支苦涩的笔,勾画一副梦里的桃花源,那里的世界,纯洁清澈,花香鸟语,山明水秀,修篁含黛,全部是最干净的灵魂。那里没有恶毒的行径,没有丑陋的思想,清澈如娟娟溪水,干净的恰似那亘古,被溪水清洗过的石头。

我要用蘸满相思的笔尖,写下串串思念你的语言。不为谁读懂,不为谁喜欢,只为我心上的你,可以看见,看见我亘古的情,一一不变。我把爱的笔墨,开到荼蘼,我把爱的缱绻,写成一生的鹣鲽诗卷,诗中有你,诗中有我,还有那的明艳。走在五月的末梢,你依旧是我心间的旖旎,是我眼中的山水,是落在天涯的思念,今生只为你种下不变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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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美的时光一直在心上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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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我却说,最美的时光,一直在心上。

——题记

新年刚过,辗转又到了阳春三月。

这样的时节,适合去踏青。于是选一个阳光丽日,一个人信步前行,不用去远方,也不用背负行囊,只许携一份诗意的心情,在郊外,或公园。可静坐,可观赏,可凝眸,可冥想,无论你以什么方式,都是一段静美旖旎的好时光。

和煦的春风吹醒了大地,也温暖了人间,唤起了心中的美好与期盼。季节兜兜转转,冬去春来,春天,应该是四季中最富有诗意的了,但愿能在这一时节,种植下一枚枚希望于心田,待我用温婉的柔情与心血,去悉心浇灌。不问收获,只为心的快乐。

春天来了,天是蓝的,风是暖的,阳光是软的,连飘逸的柳丝,也开始变得柔婉了。

草色遥看近却无,嫩绿的小草,开始探出头来,清澈的春水荡漾着,把一怀情愫摇曳的无比温润。或许,生活更多时候总是在这点滴的小感动里,偷偷地雀跃着,私密的欢喜着。

你看,三月的陌上,芳草渐绿,花事渐浓。独立小桥风满袖,浅浅淡淡的风里,有氤氲的花香,有柳韵的浮动。一剪芳菲,在春的枝头上含苞待放,承载着一帘清梦,凝眸处,花香盈盈,春意荡漾,醉人的气息,溢满心房。

挽一束明媚的暖阳,捻一指墨香,听曲声悠扬,让灵动的乐声,随着春的韵律,缓缓流淌。春天来了,阳光暖了,心情也变得格外开朗,所有的繁杂与荒芜,早已不见。闭上眼,能感觉到春风拂面的暖,抬头看见一枝春,一朵心花绽放着笑颜。

生命的旅途上,始终以一种优雅的姿态,笑迎春来百花开,淡望天边浮云散。属于我的我会去好好珍惜,不属于我的就让它远远的离去。不在虚伪的世界里自寻烦恼,只愿在真实的烟火里,活出自己本真的快乐与美丽。

在这个纷扰的尘世,人们都在极力地追逐着物质,岂不知,一日不过三餐,睡眠不过一间,物质的需求其实非常简单。而多数人往往忽略了这一点,穷其一生都在名利上挣扎着,厮杀着,美其名曰为了生存而奔忙,其实不过是为了满足那一点虚荣心。总想把生活搞的更好,可生活究竟是什么呢?当物质已经足够用了以后,精神的丰盈才是更高的享受,我们所孜孜以求的,不过是内心的平和与安宁。然而,物欲横流的红尘,又有几人能够记得给心灵一次丰盛的欢宴?

生活是一杯茶,冷暖自知,苦乐堆积,学会苦中作乐,平淡的日子平淡的过,平凡的人生自己活。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生命的轨迹,不论欢乐还是悲喜,只要我们努力,只要我们去坚持,不管成败与否,都是做最好的自己。

内心柔软的人,一定是心思细腻的人。这样的人,经常会被细小的事物所感动,一束阳光可以暖心,一峦清风可以醉人,在一帘烟雨里织梦,在一弯月色里沉醉。一朵嫣红凝香,一叶碧绿滴翠,沉静在自我的精神世界里,如此的与一花一草,一山一水,一茶一书,温柔相依,寂静欢喜。

有人说,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我却说,最美的时光,一直在心上。

日子是素的,阳光是暖的,光阴是静谧的,素颜薄面,草木莲心,淡雅出尘。闲暇的时候,采一缕明媚入眉弯,携一份诗意于心间,一段温暖的小字,犹如春来陌上花盛开。有阳光的味道,有花香的缠绕,有彩蝶飞舞,有翠鸟鸣叫。时光如简,素心如棉,草木清幽,闲花淡淡,清浅时光,相依而安。

我不是个诗人,却喜欢在诗里行走。喜欢挽一束明媚,揽一份诗意,与心心念念的人,一起赏一树花开,观一剪柳韵,听几声鸟鸣,看一朵白云,飘逸在天空。就这样静静的,与这个世界温柔相待,旖旎相逢。

人生很短,谁也挽不住飞逝的流年,何不好好享受眼前,守住每一分每一秒的幸福,珍惜每一个美丽的瞬间。

谁人不是红尘的过客?在人生漫长的打坐中,能够将指尖的光阴捻指成花,总会在某一个瞬间,一个不经意的回眸,于时光深处,邂逅另外一个自己。这就是灵魂的隔世重逢,在无涯的光阴里,去寻那一朵前世的青莲,或是遥遥对岸的灯火阑珊。

山一程,水一程,能够挽着时光前行,抬头望见蓝天,低头看见花开,守住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清欢,何尝不是一种简单的幸福?所有的悲喜离愁,都是命运的赐予,在人生漫长的修行中,去感恩,去领悟。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幸福与美好,一直围绕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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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在石岭小学的日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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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不散之宴席。终于,离别的那天还是无法避免的来到了。在离别之际,我给一年级的每位小朋友都写了寄语。看着与他们一起的合照,拿着他们的点名单。不知不觉就红了眼眶。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的非常快。转眼,所有都已经成为了回忆。那一张张照片,那一张张笑脸无不诉说着离别的伤感。我还记得第一天进入课室时的场景,每位同学都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我,每位同学都用稚嫩的嗓音读着我写在黑板上的名字。

曾经还因为点名早起而不停的抱怨,如今想要再点一次名,却没有了那个机会。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会忘记你们的名字,但是,在石岭小学度过的点点滴滴,我一定会记得。我会记得你们争先恐后回答问题的样子,记得你们叫老师好时甜甜的嗓音。

要相信,如果有缘分,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会相见,也许擦肩而过而你却无法认出我,而我也因为你们容颜的改变了错过了你们,但是,在心底的某个角落里,你们的身影一直在那里。没有离别就没有相逢。

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希望在未来相见的日子里,可以看到你们的成长,想要成为权志龙那样帅气的明星的钟同学可以梦想成真,而想要成为一名老师的我在未来的某一天可以真正站上讲台。

那段美好的时光叫做在石岭小学的日子。离别我们不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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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描写雨美景的散文

全文共 2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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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美景散文欣赏篇一:校园看雨

一阵霹雳雷声“噼哩吧啦”从远至近,震耳欲聋,伴着的条条闪电,划破了乌云密布的天空。教室里学生哄动起来,掩耳、尖叫,乱为一团,生活在城市钢筋水泥丛林中的学生,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景象惊讶慌乱,我看出学生的心思,大声叫道:“楼顶的避雷针,雷电不会触到我们的,不要惊怕!”但学生惊慌情绪并未抑制,班里依然在燥动。

几天来的三亚如蒸笼一样,赤日炎炎似火烧,气温逼人。恼人的天气真让人心烦意乱,无所事事,总想躲在空调房中度过。下课后,我已汗流浃背,便急冲冲回到办公室软绵绵地坐在空调底下,任由冷气吹散满身的酷暑。窗外雷声阵阵,如狮吼虎叫,闪电朵朵,久旱多时,天气闷热,成就这雷声的宏大。雷声已久未闻,对于长期生活在农村的我并不陌生,且感到亲切,每一阵响都轻轻地叩动我的心坎,释放心里的烦闷。

一会儿,天地突然阴沉下来,下起大雨。我急忙关闭空调,撩开帘子,打开窗户,观赏起雨景。我对雨总有着一种亲切感,情有独钟,凝望雨景,让我回想起童年。每当下雨,我和伙伴们光着身子在雨中嬉戏、沐浴,母亲在一旁吆喝着:“不要淋雨,会感冒的!”我总把母亲的话当成耳边风,继续在雨中玩耍,我们几个在雨中筑沟排水,津津有味,其乐无穷。我依着窗栏,看着雨景,遥想童年,隐约中了聆听到母亲的唤叫,伙伴们在雨中玩耍情景如影片一样在眼前播放,历历在目。哎,时光如烟如雾如尘,过眼轻飘,一去不返,花开花谢,云卷云舒,唯一留下来的是我们质朴的生命。

打开窗户,一股清香的泥土气味扑鼻而来,伴着水气的凉风荏苒在脸上、身上,室里氤氲着湿润的气息,驱走了迷漫着刚才空调吐出的气味,清新凉爽。我来不及整理好思绪,即与拂面而来的水气撞了满怀,这水气轻轻地渗入心中,一赶炎热带来的烦燥,刹那间,心中的情绪随着荡漾的水气飘散,凉滋滋的。雨越下越大,飘飘渺渺,豆大的雨点瓢泼一样撒在校园的每一角落,围墙旁的铁篷被雨点敲打“嘀嘀答答”作响,清脆优雅,宛若高山流水般的天簌声,旷远幽深。楼后的树木在雨点的冲刷下,“沙沙”地响,节奏变幻而又重复,犹如名家不断地弹奏令自己得意的一节乐曲,虽是来回重复,但意味深长,让人荡气回肠。每一滴雨水,敲击的每一个部位,发出的每一个音响,都那么的恰到好处,那么的悦耳动听,又像是一曲拥有多种乐器共同演奏的交响乐。

为饱览雨景,我迫不及待地走到健身室从窗户旁眺望校园全景。雨越下越大,操场上像是铺上一层流动的晶莹水地毯,新的雨点落在那流动的水地毯上,溅起了朵朵水花,泛起了圈圈涟漪,溅起的水花相互交织,泛起的涟漪各自碰撞,像是一群嬉闹的顽童,又像是一对耳语的情侣,总之是怎样的看怎样的美。而不知何时,地面已开始升起一层水雾,萦绕在那一幕幕雨水珠帘之中,宛若仙境。我被这雨景深深地迷住了,仿佛置身于如诗如画的烟雨中。

生活在虚幻喧嚣的都市中,我们忙着为生存奔波,纷繁复杂的锁事总是侵扰难得得来的清净,身边的美好景物我们无瑕观览,而如此瞬间的雨景猝不及防间让我重拾起来,心绪回到那段的宁静平和,陶醉于那短暂的喜乐。

描写雨美景的散文欣赏篇二:五月的雨

五月的雨,如同情窦初开的少女,温柔而缠绵,醉了江南,迷了北疆。

淅淅沥沥的春雨,柔柔的飘下来,悄无声息,怕惊动沉睡一冬的大地。悄悄抚摸着大地的每一寸肌肤,浇灌着大地的每一条血脉。山朗润起来了;小河欢腾开了。每一抹绿色都饱饱地吮吸着琼浆玉液,你追我赶地赶来。赤橙黄绿青蓝紫,各色花也不逊色。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韩愈的名句用诗的语言描绘出极难描摹的早春,在诗人的笔下早春身影若有若无,而陆游的名句“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淋漓尽致地体现了深春的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深春的景致一呼既出,一夜间变得那么明丽。

杏花经不住春雨温柔的纠缠,伴着一夜淅沥的雨丝冒出花蕾,次第开放!在静静的雨夜,犹如听到花与草被春雨撩拨的情窦羞羞答答地绽开。

多少人感叹生命的坚强,只要有血液流淌,就能勃发。可我更感叹每一个雨滴超强的力量!它才是生命赖以生机勃发的琼浆!有了雨的浇灌,大地才有了血脉,生命就有了给养!雨的无私,带来万物的欢颜。

五月的雨,斜织着,柔柔地飘下来。酥了大地,润了小草!山川为之动容,江河为之欢歌。

四季里我就喜欢五月的雨,它没有冬雪的寒冷;没有夏雨的滂沱;也没有秋雨的连绵。它性情温和如同少女,羞羞答答犹抱琵琶半遮面。

它的柔情一扫凛冽的寒风,滋润干渴的土地,浇灌生命的种子。“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它又是这样的睿智,懂得不失时机地来临。

五月的雨,轻轻飘洒在我的心田,给我叩开一条明丽的心路。心随绿草飘逸,心随红花绽放!

描写雨美景的散文欣赏篇三:雨

窗外下了一天的雨,秋雨,淅淅沥沥,惹得人却是有些心烦,它不同于春雨,春雨是古代文人韩愈笔下的天街小雨润如酥,是一抹湿润,一抹生机,而秋雨则刚好相反,秋雨给多少文人墨客增了一分闲愁,或者说正是秋雨传递着古人和今人的哀思。

多少次听人说春雨所带来的生命力,夏雨掩去的酷暑意,冬天就不必提了,冬天没有雨,而秋雨好像并没有太多的人热爱,看到的更多是秋雨一下几天,期盼着秋雨能早些离去,希望再见到太阳晒下,问什么秋雨属于这样的一种状况呢?我不敢妄论,只是在这里提一提自己的感受罢了。秋天是处在夏天和冬天之间的一个季节,夏天的炎热,冬天的寒冷,是两种完全相反的季节状况,夏天的雨快而猛,洗去严热,冬雪片片晶莹,在更多的人看来是美丽,这样一年四季就剩下春天和秋天了,这两个季节又是完全相反的,春带来生机,春雨更触发了活力,秋雨则是伴随着落叶而来,落叶在秋而去,回归土地,人本来就是不愿看到落叶的,落叶归根是很多人都不愿看到的,因为它代表着生命的结束,这本来就令人悲伤的了。

一场秋雨几天萧索,落叶,秋雨,或者也可以说是秋天这个季节令雨带来愁的意味。从我来说我也是不愿看到秋雨的,但我们并不能抹杀它来到这个世界的权利,我们也没有能力抹杀掉它,自然界本来就是平衡的,任何情感都可以从她所演化来的,人的感情何尝不与环境息息相关。

窗外的雨还在下,淅淅沥沥,何时会停我并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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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爱上古典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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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寒、暑假,住在新屋的表妹都会来我们家住几个礼拜,可是,平常我父母亲都要上班,无暇照顾我们,所以照顾这位小客人的工作就落在我这小主人的身上,然而就在陪伴她的那段期间,我发现自己竟然爱上古典音乐。

还记得前年暑假,表妹按照惯例到我家住,年幼的表妹常常对我耍脾气,淘气的她总是把我家的客厅搞得乱七八糟、凌乱不堪,玩过的玩具和布偶也不归回原位,爸爸、妈妈下班回家后,往往只责备我一个人,从来都不责怪表妹,因此,我非常不喜欢表妹那淘气的个性。有一天,表妹玩好的玩具又没有放回应该放的位置,于是我生气了!我把所有的玩具都摔在地上,满肚子的不愉快在那时便完完全全的宣泄出来,平时十分嚣张又无理的表妹,被我生气的举动给吓哭了,不管我怎么劝,她仍然不停的哭泣,我满肚子气的走进房间,关起房门,并随手从CD架上拿了一卷CD放进音响里,本想藉由音响的声音盖过表妹无理的哭闹声,然而就在此时,音响传来动听的音符,我顿时被那美妙的旋律给吸引了,不但火气全消,不知不觉随着韦瓦第感受春的苏醒、夏的蝉鸣、秋的凉爽以及冬的宁静,就在那一刻起,我知道,我深深地爱上了古典音乐。

爱上了古典音乐之后,它成了我不可多得的好朋友,不论是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帕海贝尔的卡农或是韩德尔的水上音乐……等等,那些优美的旋律加上动听的音符,总是能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发挥安抚心灵的功用。我认为古典音乐不仅是一种艺术,更是克制社会上不良现象的一帖良药,日本的科学家证实,音乐能够使品性不好的坏人导向正途,如果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充满古典音乐,不但能提升国人的艺术涵养,也能陶冶性情,更能减少整个大环境的暴戾之气。

古典音乐能够使我深深陶醉在音符世界里,它就像是个带给我快乐的小天使,我无时无刻都不能缺少它,希望有朝一日,我能够成为一位伟大的音乐家,常常演奏古典音乐,带给更多人欢乐,让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充满古典音乐的艺术气习,创造出一个和谐的地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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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毕淑敏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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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女人,是指从学生时代起,一直到老都坚持读书的人。这书还不算课本、专业书籍和报刊,是能益智益德提升女性全面素质的好书。女性读书婚前容易婚后难,就是在婚前,离开学校能坚持读书的人也寥若晨星,婚后读书的女人就更少了。由于工作的繁忙、恋爱的沉迷、家务的纠缠和人生的百顺及人生的万事不如意,没有美好的追求、没有坚强的意志和没有浓厚的兴趣,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闲暇时间里,抓紧分秒读书,一般女人都难以坚持。何况,平时还得留心觅好书,花钱买好书。所以,谁若能真的成为书女,就是女界的奇迹。

近日读著名散文作家毕淑敏的《淑女书女》一文,对女人坚持读书的好处有了新的认识,她在这篇千字散文里,重点指明女人多读好书之妙用,她以简洁的文笔娓娓道来:读书的女人,“更善于倾听”、“更乐于思考”、“更勇于决断”、“更充满自信”、“较少持续地沉沦悲苦”、“较少无望地孤独惘怅”、“较少怨天尤人孤芳自赏”、“较少刻毒与卑劣”。“好书对于女人,是家乡的一方的绿色水土。离了它,你自然也能活。但与书隔绝的日子,心无家园。半生过下来,女人就变得言语空虚眼神恍惚心地狭窄见识短浅了。”这样正反一对比,我们心里就明亮了,读书的女人和不读书的女人,真的`有了天壤之别。

女人的美,不只是外貌天生漂亮,或者不尽善尽美,就去涂脂抹粉,关键还得美化心灵,圆满道德,博学多识,才干不凡。人们不是给温和、善良、美好的女人一“淑女”之美誉吗?淑女,女人群体中的姣姣者,谁不想当啊!美貌者,不一定是淑女;淑女者,不一定貌美。自然之貌美与不美,只要女人多方面的素质符合“温和善良美好”的条件,谁都可以冠以“淑女”之美誉。淑女是在知识的滋养下,在道德的孕育中,成长起来的。

要想成为淑女,首先要当名符其实的书女。正如毕淑敏在散文里指示的那样:“日子是一天天地走,书要一页页地读。清风朗月水滴石穿,一年几年一辈子地读下去。”书女要识书,要千方百计地把好书弄到手下,把读书当作生活中的必修项目,如饥似渴地从书中吸取精神食粮,真正成为一名读书的女人,让内心世界如百花长春,淑女的美誉自会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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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穿越人海的芬芳记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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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烟,一消而散,十多年来,只有完整的你在记忆中挥之不去。

一路上有你,抚平我的忧伤,展开梦想的翅膀,伴我翱翔。在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夹杂着你的歌声,似乎在寻求约定。

成长中,你是颗最美丽的恒星,一颗最灿烂的星。你温暖着我的心灵,仿佛在一瞬间升空,你是我世界最梦幻的一颗星。我张开双臂,和你一起,踏上梦想的旅程。每天晚上,我们一起看月亮爬上来,你也在思念着想你的未来。你问我,天地间何处是战场,何处是家园?要我珍惜美好的明天。你鼓励我,一生有爱何惧风飞沙,悲白发留不住芳华。一阵风吹过,吹的人心恍惚不定,你也是随这风而去的。你鼓舞我,到年轻的战场,去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即使流言有一千分贝,也要勇敢面对。你知道我的梦,你知道我的痛,为了梦想,就算再大的风浪,也挡不住勇敢的冲动。依然记得你所提及的那轮最美的太阳,为我带来希望,伴随着一声“感谢”,带着一颗感恩之心,和你超越世俗的微笑,压在了记忆的最深层。

一路上有你,我带着感恩走向结局,清楚丝丝压抑。你告诉我,星并不远,梦并不远,只要你踮起脚尖。那一刻,我抓住理想的缰绳,朝未来挥手,朝未来微笑。你告诉我,明天过后,会看到没有星星的夜空;明天过后,没有话语能补充;明天过后,能享受一分钟的感动。你告诉我,自己过得不必太压抑;你告诉我,往事如风,顷刻即逝;你告诉我,勿忘心安,记忆思念;你告诉我,仰望星空,如影随形。太多太多感动,不及你的歌声。我的梦想,在每个醒来的早餐,敲打我的心房。正如你一样,陪在我的身旁,帮我驱走冬日里的寒冷,送来夏日里的清凉。伴随着一声“感谢”,渗透着你对所有歌迷的关怀,压在记忆的最深层。

一路上有你,梦想有了追求。你在左吗,感恩在右,点亮一盏灯,为梦想照亮,一路上,感谢有你的陪伴,让我不觉得孤单,哪怕是穿越人海,也会留下你的点点滴滴,收藏在感恩的记忆盒里,将一份温存留在心上,默默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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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散文风骨今何在作文

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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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就是随意而为的文字。写人写景抒情叙事,短小而灵活。

散文,可以写得很细腻,很唯美;也可以很豪放,很沉郁。

写散文的人很多,因为短小灵活。一山一水,一花一草,一时的心境,一点点感悟,皆可成文字。在写散文的人中,女性居多,而女性天生细腻温婉,因而时下散文的创造逐渐呈现出一种婉约的态势。满眼的风花雪月,一片低吟浅唱。在这里,我无意怪罪女性作者,男性作者在晓风残月里把酒临风,不知今夕是何夕的也不在少数。

人们喜欢美的东西,包括文字。所以,有人把散文称之为美文。但美文的含义应是十分丰富的,至少应该包括两大方面。即:婉约之美与豪放之美。就像那唐诗宋词。但问题是放眼各大站,以及有限的散文刊物,散文已是婉约太甚,甚至于到了泛滥的程度。

写景也好,抒情也罢。我们不怕文字写得精致,写得唯美,只怕写到了为了追求文字的华丽而失去了文章的精神,没有了文字的风骨

有些文字为情而文,到了无文不情的地步。而这情则过于虚假,过于矫揉造作,给人的感觉是在那里无病呻吟。有的文字为了追求表面的华丽优美,堆砌辞藻,满篇的华辞丽句。结果是忽略了散文最本质的东西,朦朦胧胧不知所云。这样的文字乍一看似乎很美,有精雕细刻的词句,有缠绵悱恻的抒情,可是读者往往很难读懂文字表达的是什么,想抒发的是什么。原因是这样的文字只注重了文字的雕琢,只注重了语句的美感,忽视了文字的表情达意,忽视了文字的通顺和流畅,忽视了文章的整体表达效果。像一幅漫画所描绘的那样,把一个美女的五官都精雕细刻,完美无缺。可是每一个器官都错放了地方,结果是不伦不类,损害了整体效果。如果我们不注重文字最本质的东西,不能把最真诚的情感呈现给读者,只在那些华丽的词句上下功夫,往往会呈现出一种病态。就像《红楼梦》里的林黛玉,看起来很美,却是不健康。

有些散文,太注重自我,很少关注社会,关注人生。往往从自我入手,叙写一些个人的小情调,一颦眉,一回眸;描写眼前的一花一草,一蝶飞,一虫鸣。却又无力做到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一粒沙里看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的境界。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梦魇般地顾影自怜,自怨自艾。因而导致了文字偏软,视野过窄,过于晦涩,陷入了低级趣味。即便是文字的技术层面无可挑剔,那么散文的立意,散文的品位也难称佳作。

现在有很多的站,包括一些着名的站却比较青睐这一类文字。不知是网站的定位使然,还是网站偏爱这类文字的编辑居多。而那些文字质朴,却有真挚情感、深厚文化底蕴的文章却往往被忽视,看不上眼。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形散而神不散应该是人们比较普遍认可的说法。所谓神应该是一篇散文的灵魂。一篇优秀的文字有了灵魂还不够,还应该有风骨。唯有如此,文字才会像一座大山那样巍然屹立;才会像一朵花那样卓尔不群。遗憾的是这样的文字越来越难得一见了。

刘勰在他的《文心雕龙?风骨》里说道:是以怊怅述情,必始乎风;沉吟铺辞,莫先於骨。故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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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旧病的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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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还小,应该是7、8岁左右吧。有一天晚上,半夜时分,我觉得屁股后面很疼,就去把我母亲叫醒。母亲拿手电照,发现我屁股肿了一个小红点,母亲一边安慰我,一边哄我睡觉,但是我屁股实在是太疼了,躺在床上几个小时也没睡着。过了几个小时,母亲又照,发现原先的小红点变得和葡萄差不多大了,而且红肿地发亮;天亮再照,有一个小苹果这么大了,用手摸一摸,竟然有点烫手。母亲说:坏了,是火嗟子!

火疖子是长在屁股上的恶性粉刺,也是一种痤疮,因为长在屁股上,而且疼的厉害,还像火一样烫手,使人坐立不安,故名火疖子。火疖子若处理不当,如随意搔抓或挤压排脓,热敷,药物烧灼等,都可促使炎症扩散,感染可骤然恶化,红,肿,痛范围增大,伴发蜂窝组织炎或演变成痈;甚至并发海绵窦血栓性静脉炎,败血症或脓毒血症。火疖子很厉害,整不好你就要花个半年时间趴在床上,而且你疼得还吃不下去饭------那得成什么样子!

母亲拉着我去看肖医师。他是个西医外科医生,在乡医院工作,他技术很好,很多人去看病都点名找肖医师。他叫我趴在长椅上,看了看,叹着气对我母亲说:这种病不好治,我给你开几服药,先看看效果吧!吃了一个星期的西药之后,那个火疖子不但没有变小,反而越长越大,这可把我母亲急坏了。听村里的老人说中药可以看好这个,母亲赶紧把我带到乡里的中医院。中医院里的一个老医生伸手在我手腕上把脉,其实我是不信这一套的,感觉这种邪乎的手段怎么可能把病治好。他让我趴在大桌子上,带上眼镜看了看,哆哆嗦嗦地找出一包手术刀,挑了一把,在酒精灯上烧了烧。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把不知道是什么的中草药,放在嘴里嚼了嚼,吐出来铺在火疖子上。这位老先生,连麻药都没有!老先生在我嘴里塞了几根好像是种草药的草根,很甜,我还没有一点准备,只听嗞地一声,老先生已经把我的火疖子豁开了。他如何挤脓血,我都没看见,因为我趴着。他拿出一卷绷带,在上面吐了几口草药,很恶心,然后对着火疖子敷了上去。我没有感觉到疼,因为火疖子长了这么长时间了已经熟透了,只感觉伤口挺痒痒的。

老先生嘱咐我母亲第二天去换药。换了4、5次,我感觉屁股已经不太痒了。再过几天,就好的差不多了。

老中医对我母亲说:你小孩真行,叫都不叫。干嘛要叫呢,我都没感觉到怎么疼。

在以后的十几年里,每当我遇到身体或是心理上的病痛时,我都很少叫唤。难免叫唤,也不是张牙舞爪,以免让人感觉手足无措、惶恐不安。

我的屁股上至今还落下一个伤疤。

嚼着几根中药草根,就做手术,这样的人大概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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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游花海写景散文

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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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简单的行李,来一场说走就走的周末旅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写景散文:游海,欢迎阅读参考!

对紫色有着莫名的喜爱,不管是深紫还是浅紫都很入我这个近视眼。随着年龄的增加,喜欢的颜色固然不变,但是再也不像年幼时候那样痴迷到穿一身紫跑到二百多公里外游玩了。

既便如此,对紫色根深蒂固的喜爱还是存在于骨子里的,所以看到有人在群里发紫色花的图片,就很是注意了,又特意上网去查了一下花名:“柳叶马鞭草”,这样缺乏诗意的名字让我内心有点小忧伤,但执念于紫色,我还是自动抹煞了名字的不优美,于是我决定寻找那一片紫色魅惑。

第二天,我既早早起床,踏上了寻找紫色花之路,由于是在修建之时,路上有几个女工在打扫,空气中荡起团团白色的灰土,往前走尚有很长一段路没有打扫到,路上散落的小石子让单车有点颠簸,心疼爱车的我努力寻找石子少的地方骑行,因而也就感觉不到路程的远近了,渐渐地右前方出现了零散的天人菊,天人菊和公路之间是整块的草坪,说是“整块”的草坪是毫不夸张的:草坪快之间的缝隙异样清晰。地坪草看上去毫无生机,不远处一位工人在用水管对着草坪浇灌,也许明天也许后天,在不久的将来这些地坪草就能在这里安家落户,青青小草一定会给这一片曾经荒芜的土地带来生机!

天人菊逐渐以“面积”的方式呈现,期间散落着白色或红色的石竹,继而空气中有着淡淡的植物的青青味道,清新而洁净,使得心情甚是愉悦,就算路途的颠簸也像是在随着音乐摇摆呢。

在这个时候倒是希望路程漫长点,在再漫长点,以便更充分地品味那紫色花会给我怎样的惊喜。突然一股花香钻进了鼻孔,浓烈强势地敲打着嗅觉系统,好像是在提醒着什么,果然如此,远方出现了一片淡紫,那抹淡紫像雾却比雾更加轻灵,像薄纱又有着薄纱没有的凝重,非要找个物事来形容的话,那么云彩也许比得一二分吧,只是这紫色的云彩忒顽皮了,不知何因落在了地面,却留恋了这一片土地而不肯离开。

再往前香味反而没了,一片紫色充盈了眼睛所能看到的全部,那紫色那么淡雅,那花株那么傲挺,好像单独一株也能屹立不到,但株植之间又互相攀连,又像扯起一株就能掀起整片花丛。近一人高的株植上只在主干的下半部分能看到寥寥数片叶子,叶形细长状若柳叶,大约这就是”柳叶马鞭草”名字的由来吧!正方形的花茎上顶着一簇小筒状的花,在淡淡阳光下娇艳欲滴,这朵娇艳在晨风中轻轻舞动,惊动了停驻的蝴蝶,即刻煽动翅膀飞离了。勤劳的小蜜蜂钻进了花心,毛茸茸的腿儿一会就弹出了一个小小的花粉球,后又振动翅膀赶下一朵花去了。走在被群花包围的小路上,内心充满了惊喜,我贪婪地搜索着每一簇花,希望看到每一簇花的与众不同之处,又希望能把每一簇花留在心中,留在脑海,留在生活中的每一时每一刻。置身在这紫色的云雾中,任凭这紫色冲击着视觉,瞬间忘了今夕是何年,只愿在这花海中徜徉,以花为伴,抛却尘世的烦恼,潇洒人生。

蓦然一阵笑声传来,惊醒了清晨的宁静,几位年轻人在议论着天人菊,竟说这些“非洲菊”是从非洲移植而来。然后再说些什么话就听不明白了。一位大哥问起天人菊是什么花,遗憾的是当时我也不知道这个有着亮色花朵边沿的花是什么“菊”,凭直觉应该是叫“菊”,但是又不敢冒然乱说,就失去了一个显摆的机会。随着观花的人多了起来,宁静的清晨不再,几位同行拍过照片之后又要转换新的游地,而我因为上班就只好和他们分道扬镳了。

离开这一片花海,凡尘俗世也随着上班时间一起到来,但是这样一片花海却在这尘世烦恼中带来愉悦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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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清明改写散文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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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多年以前,我,也就是宋代大诗人苏轼的学生黄庭坚在清明节那天,我的老师苏轼先生约我去郊外踏青。

来到郊外,我发现了生机勃勃的世界。淅淅沥沥的春雨下着,轰轰烈烈的雷声响着,我撑着油伞在泥泞的小径上走着,一路上芳草萋萋,桃花李花在春雨的召唤下争奇斗艳地盛开了。可这花的中间,又似乎是荒无人烟的野田,似乎这有是死者的灵魂。看着那片黄土丘,我似乎看到了死去的人们长眠的样子,又让我们活着的人们心里不由而生一种难过之情。

天地间冬眠的动物醒了,春雨在这儿下着,草木高兴地吮吸着春雨带来的甘霖,人生各不相同。

古代一个齐人天天到墓地偷吃别人祭奠亲人的饭菜,吃饱了回到家,还对妻子炫耀说有个当大官的朋友请他吃饭,给他吃了什么什么好吃的,主人如何如何款待他,这种人毫无人格尊严。

而春秋战国时期的介子推就大不相同——他帮助晋文公建国后,不要高官厚禄,宁可隐居山中。晋文公请他出山做官,下令烧三面的山,留一面不烧,可介子推仍然不动摇,宁可抱柳树烧死,也不愿做官。

“哎,无论是聪明还是愚笨,无论是死的轻于鸿毛还是重于泰山,死后不都被埋在这小小的黄土丘中?”我连声感叹道,“是呀!”先生说,“我希望你也能做一个像介子推一样的人,虽然被埋在黄土丘下,但你也得死的有价值。”先生继续说。“遵命!”我回答。

回到家中,我文思泉涌,希望通过这首诗表达出我想对社会做出贡献的想法,奋笔疾书(和王勃一样):

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垅自生愁。

雷惊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

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

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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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一本书散文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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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欠你一本

满满的文字像是你的心中的花海

清秀的笔迹像是你经过的红裙

你写道

孤独是与你同行的梦

我曾欠你一本书

慢慢的时光不觉已走过好多年

泛黄的书页不见你当时的困惑

我说

就这样静静度过匆匆年华

我曾欠你一本书

漫漫的黑夜它带走我的梦

破碎的书签夹着年少的爱

一封情书

可我不爱你

时隔多年

我又找到那本书

夹杂着你关于爱情的梦

我想我开始想你

可我不爱你

这么多年

我剪去了长发留起了胡茬

我怕你见到我

我怕你会说

当年的你呢

我会说

孤独只是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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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来自童年记忆里的美妙味道——豆腐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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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很喜欢吃豆腐脑,一直都很迷恋它细腻纯白的样子和滋润爽滑的口感,当然还有那绵厚醇美的香味。豆腐脑的吃法很多样,若吃咸味的,加入一点切得碎碎的榨菜末,撒几粒葱花,再倒几滴麻油,若喜欢辣味,便来一点辣椒油。用小勺轻轻搅拌,把榨菜、葱花和油均匀地混合在一起,再舀起一勺送入嘴里,连同驻满口鼻的香味一同滑入腹中,那感觉,一个字:爽!还有一种吃法便是吃甜的。这就更简单了,只是将豆腐脑盛出来,不加任何作料,一眼看去,纯净无瑕,如同凝脂般的肌肤,一见便顿生食欲。再洒上一点糖,拌匀之后,待糖全部化在其中再入口。此时,是完全别于咸味的另一番感受――豆腐脑的原汁原味一齐散发出来,逼迫着你加快节奏,非一鼓作气完成不可。

很长时间都沉醉在甜味豆腐脑中不能自拔,享受那份润滑,享受那份真味。后来也接受了咸味,甚至于辣味,在那样的畅快淋漓中,挥洒着英雄般的豪气,于是,豆腐脑在我的饮食生活中得以完整。这是二种完全不同的境界,面对那甜味豆腐脑容易让人联想到温婉多情的江南少女,娉娉婷婷,无一丝杂质,正是美艳如花娇似水,品尝时必是一种近乎朝圣般的宁静与矜持;而那咸味豆腐脑却如同魁伟粗犷之北方大汉,叱咤风云间,直杀得昏天黑地,热汗飞扬。二种味道,二种情趣,二种人生。

对豆腐脑情有独钟,不仅源于它的味道,更是源于对过往岁月的感念,对童年生活片断的珍藏。记忆中,小时候常常去早市上买早点,而卖豆腐脑的地方是常常要光顾的。拿着一个瓷缸,到摊位前排队。装豆腐脑的是一个特别大的缸,当时总有一个问题解不开,这么大,是如何抬到这里,且里面还装着满满一缸豆腐脑呢!至今仍是一个谜。

卖豆腐脑的是一个姓钱的老奶奶,体形肥胖,如同立在大缸边的另一个缸,圆圆的,壮壮的。打豆腐脑时,我真担心她会一不小心摔倒,但终究没有,她的重心似乎很稳,左右转动着,像一个球。钱打豆腐脑的技术很是高超,要论级别,大概也是“特级”吧。一个小铁勺,大约手掌大小,不知是被哪个高超的铁匠敲得薄如蝉翼。豆腐脑是论勺卖的。所以,每当她一勺下去的时候,我那小小的心便莫名地紧张起来,似乎也在和她一起在舀,在用力,心里在念叨:用力些,再用力些!深些,再深些!可是,她总能贴着豆腐脑的表面作精彩的表演,不轻不重,不偏不倚,毫厘不差,每一勺都恰到好处。那勺在她的手上像是安装了感应器似的,切入得精准,滑动得平稳,收起得及时。看起来是满满的一勺,实际只是紧贴着铁勺的薄薄一层,充其量也只是半勺而已。并且,速度极快,就像是在激流中自由驰骋的船夫,驾轻就熟。这不禁让我想起大诗人阮元的诗作,“交流四水抱城斜,散作千溪遍万家。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

看来,她是深得其中之奥妙,这不深不浅的火候已被她演绎得登峰造极了。待轮到我买的时候,眼前满满一缸诱人的豆腐脑,空气中满是豆汁的香味,那味道沁入全身每个毛孔,及至血液,恍忽中竟想着跳进去吃个够。

端着买回来的一瓷缸豆腐脑回家,分到每一个碗里,一家人分享。每人能尝到一小碗,也就几勺的功夫便结束了。每每都觉得不过瘾,于是开始期待着第二天再次享受那美味。那时,小小的心里存着的大大的梦想竟就是能痛快地吃一顿豆腐脑,吃撑为止。至今都难以忘记那绝美的味道。如今,去过的饭馆很多,尝过的珍馐不少,但从来没有哪一种菜肴比儿时吃的豆腐脑味道更美。这大概就是物以稀为贵,少吃多有味的道理吧。我想,更重要的还是那豆腐脑里蕴藉着我的童年,沉淀着过往的岁月。

童年是什么呢?它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事件,而是由一个个记忆碎片构成的印象,这些碎片有时是一段影像,有时是一个物件,有时是一种味道,有时就是一种感觉。它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不可重现,不可复制,它是不可逆的,它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它也是永恒的。珍视现在的每分每秒,便是为未来储蓄,明天的某个时刻会想到今天的某个影像,某个物件,某种味道,某种感觉,那便是一种快乐。而文字将这一切得以实现,所以书写的意义不仅仅是记录,它有更远大的意义:为幸福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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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时光风靡了谁的旧背影散文

全文共 4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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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接近高考的最后一个多月,似乎每天每时每分每秒都紧张得过的飞快怕被谁抓住尾巴一样。黑板上方腥红的高考倒计时被刻画的尤为明晰。雪白的试卷从头顶滑落的速度比雨后春笋有过之而无不及。就这样一个危机四伏每个人脸上都挂着一副要死不活的表情的时候,姚小雨在放学的路上看到杨乐乐和一个男人在马路边拉扯着。杨乐乐平时的不可一世被现在的情景摧毁的不复存在。看得出来,杨乐乐很痛苦。

姚小雨匆忙快走了过去,几个同学好奇的在后面跟着。

两人的话题似乎是关于一个女人。是的。杨乐乐拽皱了那个男人身上几百块都买不来的西装骂他是个负心汉。那男人显然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她如果在不松手他就要报警了。说着就要拿手机。杨乐乐已经哭出来了。

姚小雨快步跑上前去抢下那男人的手机,同时正对他惊愕并愤怒的脸。

“你打一个电话试试。”姚小雨拿着他的手机,耀武扬威般的语气。他看着姚小雨身后的几个同学,自知现在如果有什么事他不会占到便宜。语气软了下来:“你想干什么?”

“没什么,就想问问你,凭什么欺负我女朋友。”姚小雨瞄了一眼杨乐乐,她一脸错愕。男人也是不可置信的眼神。后面同学有点起哄,却又不敢有太大声响。

“我……”男人看我一个17、8岁的孩子竟然如此跟他说话,顿时语塞。

一巴掌甩到他脸上,血红的印子立刻浮现,姚小雨立刻拉过还在呆立的杨乐乐向回家的反方向跑去。留下哄闹的同学和愤怒不知所措的男人。

1

草坪上的风来的特别惬意,一旁的杨乐乐已经没了刚才的委屈,看着她,不知该笑该哭。

“那个男人是我男朋友,他找别的女人了,我不甘心,找了他好久才找到他,所以发生了那一幕。”杨乐乐的语气里,没那么多悲伤了。

“不用说我也知道,杨乐乐。从我知道你开始,这种事我都看习惯了,你怎么就那么没出息呢。不过是个男人,干吗那么过不去。”

“我们都说好今年年底结婚的。没想到他却这样……应该是又想到当初和那个男人的种种。”杨乐乐眼里又有了光亮。顿了顿又说:“小雨,你不懂得。”

姚小雨立马来劲了,“我怎么不懂了!他再想跟你结婚不也是没结嘛,现在不还是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过去了,就让他永远是过去式!曾经再怎么恩爱也是曾经了,也许明天你就会见到他和另一个女人手牵手进教堂念着致辞呢。”

失恋中的她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所谓安慰吓了一下。愣了愣。看着姚小雨,翕动的嘴唇好不容易挤出几个字:“小雨,你长大了啊。我竟然都没关注过你。”

“那是自然,这么多年来你自然不会注意我,我只是家中不怎么出彩的丑小鸭,你才是大家的白天鹅,是么。姐姐?”

她不再说话,把头埋的深深的。沉默了良久。

姚小雨就在她旁边静静的坐着,欣赏她。这么多年来,杨乐乐在姚小雨心中都像个特别完美的女神,什么都优秀长得也漂亮,家里人也都特别喜欢她,哪像自己。一直以来成绩平平什么都不出众。就是一个丑小鸭。但其实如若不是杨乐乐一家当初收养自己,说不定自己连做丑小鸭的机会都没有。

2

15岁之前的姚小雨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院长告诉她说她的父亲把她抱到这里的时候破缕褴衫,几乎要倒在孤儿院门口,把她放在那里后却如释重负一般决然离开。她的命运从那时被写成和一群也是从小失去父母亲人的孩子一起成长并看着同伴一个个的被好心人领走离开这个孤独的地方满脸不舍尽管心里痛恨到极点。13岁时的姚小雨曾有一次被领养的机会,却被她让给自己的好朋友王落落了。直到15岁,她遇到杨乐乐的家长。那时杨乐乐好像也是失恋了,不知怎的硬是要领养一个小孩子,到了孤儿院后看到姚小雨倔强的眼神,便下定决心要把她带回家。姚小雨一开始是拒绝的,她好像不怎么喜欢杨乐乐。都已经20好几的大人了,却还是疯疯癫癫的不正经。姚小雨看过报纸,杨乐乐这样的人。典型的80后,颓废的典型。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杨乐乐和姚小雨单独呆一晚上,姚小雨第二天就去和杨乐乐一家人办了户口手续。

好久以前的事了。怎么又想起来了呢。哎。

扭头看到回神的杨乐乐,眼睛里没有泪水没有悲情,一脸波澜不惊。正常的杨乐乐。也不用那么快吧。

“你,没事了?”姚小雨明显被她这种过于速度的恢复方式吓到了。

“嗯。小雨,回家吧。”杨乐乐拍拍身上的土,干净利落。起身就往回走,黄昏下,日光把她的背影晃得特别沧桑。突然间的感觉。错觉吧。

走到村口杨乐乐突然抱住姚小雨,嘴唇噏动着。终是没说出任何。姚小雨拍拍她的后背,走吧。爸妈该着急了。

3

杨乐乐的生活一如既往的多彩着,当然,雷打不动的是她在失恋后在家死皮赖脸的呆的一个星期。也不是失恋打击有多严重,而是这次她的男朋友是她的上司,她得重新找一份工作。

高三生活恨不得把24小时当成25个来用。姚小雨对于同学们一个个疯子似的复习方式嗤之以鼻。是的,早在高二的时候姚小雨就已经顺利考上一所艺术学校,所以她不会像那些前途没着落的高三迷茫的莘莘学子那样拼了命甚至不要命的学习。她前面的一个女生每天都带着mp3,为的是能够记住老师每节课说的话,回家的时候一直听着可以加深印象,她还有一套常人难以接受的理论,起码姚小雨不能接受。她说在睡觉的时候也听着会让这些话刻印在脑子里。这样就不会再忘了。数学课代表也发明了一种记忆方式。记忆宫殿。这种恐怖的记忆方式姚小雨在网上看过,是用一些特别怪异恐怖的图案来刺激大脑从而加深这项事物在你脑子里的印象。

杨乐乐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在一家报社当首席记者,这真不是随便一个人一到一个单位就能直接做到的。似乎她寻找了另一种为人处事的方法很快和同事们打成一片。杨乐乐依旧是杨乐乐。

高考前一个星期放假回家自己复习。姚小雨便和杨乐乐整天厮混在一起,杨乐乐公司聚会,姚小雨以家属的身份出现。杨乐乐指着一个英气的男人靠近姚小雨,“你的下一个目标?”姚小雨心神领会。但杨乐乐的回应却让姚小雨着实愣了。杨乐乐羞涩的,点了点头。

姚小雨又仔细的看了看那个男人,问旁边的长得像阿姨的姐姐,“他叫什么哦,姐姐?”

“姚宇。”女人笑得花枝招展,她不晓得自己这个行为多么遭人嫌。

“哦,姚宇。姚宇。”姚小雨心里默默念着。

其实很多事,她也并不是不知情。

4

临高考姚小雨心血来潮的想回学校看看这个时候的校园会是什么样子。人人都要离开这里,应该很萧条吧。

很惬意的散步。校园里果然冷冷清清,很少人像她这么闲。也许只是一些路人甲乙丙擦身而过。才发现原来学校的操场那么大。一个人晃啊晃的竟也用了半个多钟头。塑胶跑道踩下去原来是软软的,以前怎么都觉得它是那么生硬,硌的脚疼。教学楼原来也可以那么高大,也不过是五层楼而已,从楼底向上望去,还能被刺眼的阳光捉到。

就是刺眼的阳光里,多了一道影子。直直的坠落,“嘭”的一声后,平静的趴在地上。姚小雨看着眼前血泊里的女孩。双眼都没闭紧。鼻孔和眼睛都在不同程度的渗着血。抽搐了两下,不动了。只是血液还在不停的流动着。从身子里渗出,溢满至全身,流动着。长长的头发像被拨动一般,招手,招手。姚小雨愣着,只是愣着。没来得及尖叫,跑开,逃离了现场。

姚小雨躲在被窝里谁都不见,爸妈在外面一直问她怎么了,她只是缩成一团,不住的发抖。什么话也不说。后来嘴唇都白了。

杨乐乐被吓坏了。她被一看到她就扑上来抱住她不住发抖的姚小雨吓到了。跌落一般的,从床上连滚带爬的扑过去,抱住了杨乐乐。她轻轻拍着姚小雨的肩膀问她,小雨,怎么了。姚小雨用闪烁的目光看着她,泛白的嘴唇抽搐,发不出声音。

杨乐乐被这样抱了整整一晚上,后来渐渐冷静下来的姚小雨断断续续讲述,那女孩如何坠落如何突兀的出现在她面前,以怎样的姿态。未闭紧的眼睛里藏着的是怎样的神情,那种眼神被姚小雨窥视,剽窃一般的。而后那个女孩就闭上了眼。血就顺着她的身子流啊流好像到了自己身上一样。杨乐乐知道,这个女孩肯定是受不了高考的压力才选择这条不归路的,可却被可怜的姚小雨遇到,杨乐乐很难过,真的很难过,所以她那晚忘记了安慰惊魂未定的姚小雨,更加紧紧地抱着姚小雨,一晚上没松手。

第二天这件事出现在各大报刊上,杨乐乐作为首席记者自然了解了更多,关于那个女孩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她不好说出太多,于是一篇名为某校高三一名女生因为受不了高考压力临近高考时竟然选择轻生的报道应运而生。她知道,那天不只是那一个女孩的尸体。

5

姚小雨坚持去参加了高考,她说关于那个女孩她已经放下,不过是被吓到了而已,现在没事了。杨乐乐依旧心疼的表情,请了几天假,为姚小雨端茶送水鞍前马后的。姚小雨用不着这些。也没拒绝。

高考后的日子轻松了许多,应该开始在家过闲散的生活。姚小雨却不和同学们聚会。也不通知考得好不好。只是整天闷在屋子里不知道做些什么。杨乐乐告诉家人说她和姚宇一个月后要结婚了。姚小雨怔了怔,又回房了。

一个月时间须臾即逝。高考成绩下来了,一家人却被杨乐乐即将来临的婚礼搞得一团糟。请嘉宾印喜帖挑礼服等等等等。杨乐乐的嘴咧开了花,姚小雨却经常沉默着。

那天姚小雨把杨乐乐拉到草坪,问她。“他对你好么?”

杨乐乐乐不思蜀,“嗯嗯嗯,很好呢小雨。”

“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去西安。”

“为什么,不是早就定好的在这里陪着爸妈么。小雨,怎么可以这样?”

“婚礼要进行的很顺利哦,也许我不会参加了,本来还想当你的伴娘呢。不过,我会祝福你们的。杨乐乐,你怎么这次就能钓到这个金龟婿呢。”姚小雨转变话题,她知道杨乐乐很好哄得。

“因为你姐姐我有魅力呗。哈哈。”如此得意忘形的笑。杨乐乐,你还真是个乐天派哎。轻佻气氛稍露却转瞬即逝,杨乐乐追问她:“还是因为他么?”

“嗯。我打听到了,他现在西安,我现在去,也许可以找到他。”

“那么多年了,怎么还是放不下他呢。他当初可是抛弃了你,是我们给了你新的温暖生活。”

“也许你应该记起你3年前给我的承诺。你说过我当你三年妹妹,三年后让我去找爸爸。”

“我以为会留住你,原来,你的心,只为和你有着一样血的人。那你知不知道我当初为什么非要收留你!”

“也许你不说会更好点,我可以继续保留你在我心中完美姐姐的形象。”

“原来你都知道啊。”

是啊,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们的事,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呢,姚小雨在心里自嘲。若不是你们,我也不会有这般田地。若不是你们逼得我父亲走投无路他怎么会把自己最亲爱的女儿丢在孤儿院。而你,又何苦多此一举收留我呢,到底还是要去找父亲的。

姚小雨起身离开,杨乐乐拉住她,“什么时候走?”

“明天一早。”声音里没有感情,挣开杨乐乐的手,姚小雨的背影渐行渐远。那是第一次亦是最后一次杨乐乐见到她的背影,在落日的余辉下,显得那么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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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立秋节气散文

全文共 1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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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早晨醒来,嗓子总觉得很不舒服。以为是夏日干燥,却不曾想,立秋已至。

许多事情在立秋到来之前尘埃落定,好像家里所有人的心情都开始趋向于秋日的平静,生活像一江水,缓缓的向前流动。

不急不躁,不悲不喜,大概这就是立秋该有的样子吧。

昨天下午午睡醒来,接到学姐的消息,学姐跟学长从杭州开车来绍兴了。睡意朦胧间,一个激灵,除了兴奋外还有一点点的不知所措。望了望身上的睡衣,不经有一些着急,赤着脚跑到书房跟爸爸吼出这个消息。

其实,学姐早该来绍兴玩了。

和学姐是在去年的冬天认识的,在静宜大学的交换生群里,看着她那个粉红色樱桃小丸子的头像就觉得好亲切,于是想知道这该是一个多可爱的姑娘,简单的聊了几句后就加了微信,本着好奇的心理,我又偷偷跑去她的朋友圈里翻她的照片,还不敢点赞,我悄悄的,就像一个窃贼。有的时候,人与人之间总是特别奇妙,在家附近,即便是时常见面的邻居顶多见面点头打个招呼,可是当你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简单的共同点就足以让你们成为很好的朋友。和学姐的第一面就在桃园机场,她推着一个行李推车,低头看着手机,急急忙忙的想要办理手机卡。

学姐是一个美人。所以,那天在机场,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人群中的她。所以,我也很喜欢给学姐拍照。她似乎有着天生的镜头感,大概是因为精致的五官怎么拍都好看。在台湾的时候我就一直跟她说,暑假有空来绍兴找我吧。起初觉得学姐从湖南湘潭来浙江绍兴需要好好计划一下,可能真的是某种奇妙的连结,学姐有了一个杭州的男朋友,这一次真的有机会来绍兴。

时间很巧。恰好是立秋。

可即便是立秋,仍然留有夏日炎炎的余温。

坐在马路边上的早餐,显得万分悠闲,用学姐的话来说,豆浆和油条是绝配,可那一盒小笼包不知为什么忽然让我想起小时候。那时候我还住在马山的小镇上,家楼下附近有一个早餐店,暑假妈妈去早早的去医院上班,爸爸因为是老师,所以跟我一起放暑假,一起睡懒觉。睡醒后爸爸总是带我去楼下的早餐店吃小笼包,早餐店的小笼包子一盒十颗小笼包子,我们总是叫两盒,爸爸一盒,我一盒,蘸着醋吃。爸爸嘴巴大,一口一个,很快就把他的那盒吃完了,往往那时候我才吃了三四个,我费力的捏着筷子往嘴里塞小笼包,然后含糊不清的说,“爸爸你帮我吃几个掉”。

那时候的早餐店也是这样,有自行车骑过的叮铃叮铃声,有淡淡的汽车尾气隐隐飘过,有油条刚刚下锅的滋啦声,有远远传来的越剧的声音,还有贴着耳朵亲切的绍兴话。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坐在街头的早餐店吃一顿早饭了,我也记不起上一次在街头吃早餐是什么时候了。学长说,绍兴跟杭州虽然隔的近,但一点儿也不像杭州,而与苏州相似,带着小城的味道。

城,小小的就挺好,生长在这个小城里,所有的故事,所有的记忆也就更加集中,更加清晰。

沈园来过许多次,这一次蹭着爸爸朋友的光,请了一位金牌讲解阿姨,一路听,一路游园惊梦。惊梦当然不是惊陆游和唐婉的梦,是我的梦。大概是小学四五年级吧,绍兴市发了一张游园卡,爸妈因为是事业单位,因此也有。那会儿家里刚买了一个数码相机,爸爸就有了一个拍照的爱好,每到双休日就安排一家人在绍兴四处转转,就有一个周末来的沈园。那还是一个冬天,我穿着一件黄色的棉袄站在“诗境”的这块石碑前拍了一张照片。沈园离家离小学都很近,小学春游也有一次来沈园,那时候应该是五年级的秋游吧,穿着校服,带着一顶小黄帽,拿着相机组织大家拍照。

看着学姐和学长站在《钗头凤》碑前的背影,忽然有一些感慨。终究,这世间有太多巧合,一片金黄的叶子恰好从我的头顶落下,在我的眼镜上短暂停留后飘落在地上。我不知道这一片叶子在立秋的下落有多少意义,至少那一刻在我眼前掠过,我觉得那是特别的。

都说,一叶知秋。可立秋全然没能散尽夏日的余温,让原本就游人如织热闹非凡的鲁迅故里更加升温了一层。乌篷船在水中仍然带着江南水乡的韵味,可立秋的太阳却显出了不同往常的骄傲。相比做完月色如画,温润如水的鲁迅故里,今日就显得有些许躁动。在参观完鲁迅祖居,三味书屋后,便跑去找地方纳凉。跟笑寒一起去买高老太的奶油小攀,如今的奶油小攀已经从五毛钱一个变成三块五一个了,可即便如此,味道仍然是那个熟悉味道,就好像是即便过了这么多年,立秋仍然是那个立秋。

立秋。炙热且躁动着,却带情感的连结。

下午送走了学长学姐,和笑寒找了一个地方聊了好久,最后把笑寒送上出租车的时候,回头恰好看到落日。

终究,秋天是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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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散文《草房子》读后感作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9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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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的小说《草房子》,讲述了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桑桑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我们跟随着,陪伴着桑桑,共同经历了一段从幼稚到成熟的成长岁月。这一路上,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不断展现在我们眼前:调皮捣蛋、富有想象力的桑桑;受人嘲笑、长不出一根头发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柔弱的纸月;美丽可爱的白雀;有孝心的细马;文静的蒋一轮老师……

书中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冲击着我的心灵。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要学会坚强。当遇上不幸的事时,很多人会不假思索地说自己会坚强,会顽强地与命运斗争。而当厄运真的来临时,大多数人却选择了退缩、逃避。

书中的小主人公桑桑是真正的小强者。那一夜,桑桑的脖子上长了一个很大的肿块,连访多家医院,得出的都是相同的残忍回答:桑桑将会不久于人世。如果我们是桑桑,会怎样?是哭闹?还是自暴自弃?桑桑选择了顽强地与病魔斗争,不放弃生的希望。

同样,杜小康也是一个坚强的人。他是“少爷”出身,然而命运与他开了个玩笑,让他一夜之间失去所有。成绩优异的他不得不辍学跟随父亲放鸭子,还在校门口摆小摊营生。原以为生长在温室中的他无法面对生活的巨变,但在生活的苦难面前,他表现得尤为坚强。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当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坚强面对!那么,我们将会成为悬崖上那朵开得最盛的花!

成长是一种痛,但我们不愿让它留下伤痕;成长也是一种蜕变,就如蚕儿破茧成为美丽的飞蛾。《草房子》的美,就像书中那些铺在屋顶上的茅草一样经久不腐,以淡淡的笔触将亲情、友情、成长融为一体。

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金色的草房子,一望无际的芦苇荡……童年就像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是一切美好的存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成长记录着痛苦,也镌刻下快乐,沿着成长的痕迹,一步步,让我们走向成熟,走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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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路走来为题目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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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

我们终于毕业了。首先给予我们自己最诚挚的祝贺!

从六月八号晚上开始,我们便没有了高考的束缚,可以自由了!

我们回到家,会感觉到家的温暖也必定会有摩擦。

就目前而言,家人仍然是对我们最重要的人,我们总是把最差的脾气留给了最爱我们的人却把宽容留给了陌生人。所以无论家人多和你合不来,也请你把宽容和耐心留给他们,就像他们曾经牵着你走路,喂你吃饭,替你系鞋带一样。无论有多生气也不要冲他们发火,他们是那样的爱我们。

朋友,爱人…

生命是一场重感冒,时儿冰冷时儿发烫,没有他多的苦痛,却不可避免。

我们会有情亲,友情,爱情。注意我的排序,一开始遇到的是亲情。朋友和以后的爱人都会陪伴我们一生。好的爱人会激起你对世界的美好向往,而好的朋友则会给予你最无私宽厚温暖的陪伴。遇到一个好的爱人不容易,如果你因为恋爱失去自己,郁郁寡欢这样的爱有什么意思?你为他改变,失去自我有什么意义?好的爱情是两个人一起变得更好,迈向更好的未来。好的朋友则向师长,给你帮助,为你带来希望的曙光。好朋友不会总是想你索取,他只想把最好的给你,他不会太计较得失,更不会在大事上牵绊你。好朋友和好恋人都不常有,需要我们珍惜。如果你已经有了就不要让他跑了。还没来?没关系,时间总是把最好的放到后面慢慢呈现给我们。

自己

无论何时你都要知道,最可靠的是自己。不要指望别人给你太多。

等价代换是最保险。做富二代没意思,做他家长才爽。

即使我们已经离开了校园也要记得及时给自己充电,一个多能的人在哪里都是热货。记得好好经营的人脉关系,来之不易。记得拓宽自己的视野,眼光很重要。记得考虑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不要总是“老子天下第一”的感觉,你又不是杀马特,对吧?你会发火,别人也会,你能砸东西别人也能,凭什么就别人迁就你?所有的一切都在你自己,你怎样对待世界,世界便会怎样回报你。哪怕世界给我以痛,我也要回报以歌。最后,学会善待自己,如果你自己都不能对自己好点,别人拿什么对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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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未亡城住未亡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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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深藏于心。

── 题记

还记得那时初遇,我们还无忧无虑,天真岁月不忍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曾经也以为,地久天长不是奢望;曾经也以为,相濡以沫不是妄想。我们斗嘴了十年,别扭了十年,相伴了十年。也一度认为,彼此相依此生双栖。

当初你开玩笑说幸福是苦难的开始,我一笑而过,傻瓜,幸福会长长久久的。你看着我调皮一笑,我只是随便说说嘛。多年后,我想起你眉梢的那抹笑意,眼眶酸涩几欲落泪。

我想大概幸福会被上天嫉妒吧。那天午后,阳光碎碎的撒在地上,岁月静好,年华安详。那天我的世界坍塌陷落,入目满是红色。你走的很安静,没有悲伤,没有不甘。送你的那天,这座城市下了蒙蒙细雨,沉静安谧,就像你,走的无声无息。

我不只一次的想到你,想念你骂我,想念你饭菜的味道,想念你嘴角微挑的笑。思念一层一层,几乎窒息的感觉,原来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重要。爱到画地为牢,爱到情深难放。

我一遍一遍的走曾经你最爱的小路,仿佛你就在我身边,拉着我的手,静静的,眼眸温柔。偶尔我会听到你问我爱你到什么地步,我认真的说,直到无可救药。抬头泪水已盈满眼眶,终究不是你,终究不是你回来了。

思念是会呼吸的痛,我会不经意间为你准备一副碗筷,不经意间为你挑选你所钟爱的包包。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你,一如当初,我们走过的大街小巷,看过的每一处风景。

若是当初,若是当初…… 我能说出太多若是当初,可终归不是当初,你已不在,独留我一人孤单。我曾想,若是当初,离开的是我;若是当初,不是你推开了我。万事皆空,也好。至少你那时没有历经思念的折磨,余生的苦涩,我一人尝便可。

你就在我心间,天地相隔不过瞬间。你看,心海里的那座城,在回忆里春暖花开。“将来在一个四季如春的城市里,你娶我好吗?”“嗯”你目光灼灼,似乎,那一刹,便已过完了一生。我闭上眼睛,笑的云淡风轻,等我。

心中一座城,一生只一梦,梦中有个你,笑说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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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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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压迫,学者们排挤,又经历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的纷扰中寻找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眼前是那么离奇,心里是那么芜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候竟会连回忆也没有。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是激发人们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某人性命,教人看得丑陋祸心。去留学,并碰到了一个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治疗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得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志: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如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人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的这种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日本的求学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世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的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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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作文写景散文高二大全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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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溪边,偶然地发现几粒细碎的小白花,那便是春之信号罢。

流水依然无声地冷,悄然流去,不理不睬岸边的一切,怪道人说“流水无情”哩。冬天里的风,却有了这细细碎碎微不足道的春天的花。“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那词人在久远的宋朝,就已曾看见溪边这白花了。百千年过去,荠菜花仍是野地里的报春信使,但城中桃李倒是欢乐起来,似乎不再有风雨中的忧愁。

春之端倪,竟绽在这小小的荠菜花上?你或许怀疑,或许认定古人那诗词多少有些牵强附会。但你认真想一下,当那小白花绽开之后,随之而来的不就是漾漾无边草色?人们以一叶知秋,当然也会以一花知春了的。荠菜花和春天是有着某种潜在的机缘,还是并不相干的偶然巧合?天地万物,万缕契机,万种缘由,你能弄清是哪种契机或缘由,将两种看起来毫无关系的物事纠葛在一起?必然或是偶然所造成的奇巧,让人难以解透,你只有感知和相信的份儿。

有人可以因花与叶而知晓春秋,有人则昏昏然无论寒暑。世界在变,时代在变,人们的生活因素也都在变,而这些变化之初,往往都现出些端倪。你注意过、发现过、捕获过没有?你被醍醐灌顶地启示过么?当然,有人很敏锐地感知了,与时代和社会发展同步。他无疑抓住了契机,获得了成功。也有些人浑浑噩噩,在变化与变革中坐失良机。当然,聪明些的还会待机再起,愚拙者便只有哀声叹气的份儿。

人由草木而知春秋,草木又何以知春知秋的呢?或许是某种特别的灵性罢。荠菜花开,春回大地,愿你与春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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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六月六太阳节-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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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岑巩县羊桥乡,有一个寨子叫钟灵,住着百来户人家,全是土家人。每年六月六这一天,寨上特别闹热,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穿上节日盛装,鸡叫五更就起床,担起头天准备好的粑粑、炒米、糖果,爬到寨子附近最高的鸡公山顶上。大家面对东方,合掌作揖,等着太阳出来,嘴里不断地念道:“东方太阳快快升起,天下众生个个欢喜。今天站在公鸡山上,公鸡高声在呼喊你。”太阳出来了,大家欢呼跳跃,大人们把粑粑、糖果甩进树林里让娃娃们去抢,大家哈哈大笑,最后围起来跳甩手舞,一直到太阳下山,人们才回家。这就是思州土家人的太阳节。

上古时代,天上突然同时出现了十个太阳,把大地照得发红,树木晒焦了,田土晒裂了,龙鳌河也晒干了,河两岸的石壁也晒得开裂,眼看人间生灵就要毁灭了,钟灵寨上的男女老少,个个愁眉苦脸,不知该怎么办。

一天,有个名叫阿桑的后生,从外面拜师学法回来,问寨老:“天上太阳这么多,这么大,你该想想办法呀!照这样下去,大家还活得成吗?”寨老愁眉苦脸地说:“我们也想不出办法来呀。”阿桑说:“我倒是有个办法,就是要有几个能人陪我到太阳山上去,将十支神箭取来,把太阳都射下来。”

第二天,寨上选出了三个身强体壮的后生,身背干粮,手提钢刀,陪同阿桑前往太阳山。大家敲锣打鼓,一直把他们送到寨子附近的高山顶上。阿桑面对东方,双手作揖,念道:

天门开,地门开,土家送我上山来,

如今天上烧大火,地上凡人满遭灾。

玉帝快派祥云来,土地菩萨把路带,

把我带到东海岸,把我引到太阳山。

东海龙王借大水,太阳山上取神箭,

诸仙快快搭救我,保佑众生得平安。

突然,东海天边飘来一朵红云,把阿桑他们接上了天空。经七七四十九天,他们来到了太阳山上。太阳山像一炉火,烫得他们汗水淋漓,烧红了他们的皮肤,烧卷了他们的头发。他们顾不得叫苦,到处寻找,终于在青根山脚看到了十支神箭,大家高兴得跳起来,刚想扑过去取箭,发现一条大蟒蛇盘在那里,昂起头,张开血口,守护着神箭。阿桑拔出钢刀,一个箭步冲上去挥刀砍杀,同他去的三个后生一拥而上,与大蟒厮杀起来,终于斩断了大蟒的七寸,夺得了神箭。大家高高兴兴地回到钟灵寨。

第二天一早,阿桑背上神箭,来到公鸡山上,等太阳升起的时候,他张弓搭箭,嗖嗖嗖地一连射落了九个太阳。最小的一个太阳吓得回头就跑,一直不敢出来。从此地上一片漆黑,越来越冷,人们无法生活。阿桑见事不妙,又跟寨上的人们说:“太阳多了不行,没有太阳也不行,我们还得想办法把躲着的那个请出来。”大家都觉得这话有道理,却不知怎样才能把太阳请出来。一天,阿桑和全寨老少,牵着牛马,赶着鸡鸭,来到钟灵坝上,求太阳出来,他们喊了三天三夜,太阳没有出来。阿桑说:“这里怕是离太阳远了吧,再说大家一齐喊,声音混乱嘈杂,太阳吓怕了,不敢出来。我想要有人到太阳升起的东海边去喊,它一定会出来。看谁有这个本事!”人们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应承这个事。突然,一只鸭子自告奋勇地说:“我去喊来,如喊不来,你们打我的嘴巴!”说完,一展翅飞到龙鳌河中,朝东海方向游去,它一边游,一边喊,一直游了七七四十九天,一直喊到东海边,脚走跛了,嗓门也喊哑了,太阳还是不出来。最后鸭子只好无趣地游回来。大家十分失望,一个后生生气地一脚踏去,将鸭子的嘴踩扁了,脚也踩平了,直到现在,鸭子的嘴都是扁的,走路是一摆一摆的。鹅说:“我的嗓门比鸭子大,让我去试试,如果叫不出太阳,大家敲我的脑壳!”说了,就大摇大摆地走了。它也向东海游去,一边走一边喊,也走了七七四十九天,脚也走跛了,嘴也喊干了,还是没把太阳喊出来,最后,也只好无趣地游回来。寨上人十分生气,有人提着鹅的脖子就是一扭,敲它脑壳。鹅的脖子扭歪了,脑壳也敲起个包包。直到现在,鹅的脖子还是歪的,脑门上的包包也没有消。后来人们要公鸡去喊太阳,公鸡说:“我不会游泳,不会飞,怎么能叫太阳出来呢?不过大家相信我,我可以试一试”。公鸡来到附近的高山顶上,面对东方,拍着翅膀,用尽全身的力气高喊:“太——阳——哥,出——来——罗!”它一连喊了三遍,躲着的太阳被叫醒了,觉得声音很好听,慢慢地伸出头来看。公鸡看太阳出来了,很高兴,又喊道:“太——阳——哥,热——和——和,快——照——我!”太阳知道人们想它,不会再用箭射它了,就从东方升起,大地又见到了光明。

寨子里的人们非常高兴,大家手牵手地围着公鸡跳,人人争着向公鸡投粑粑、炒米、包谷,娃娃争着抱公鸡,这天为农历六月初六日。为纪念这个日子,当地土家人将每年六月六定为太阳节,一直流传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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