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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写景抒情散文

全文共 1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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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孤叶秋天

依然记得那个疯狂掉树叶的秋天,光秃秃的树干孤单得绝望。依然记得原璃最后背影的定格,决绝而有忧伤。

没有理由的,拖着行李就开始流浪,只留给我一个冷硬的背影,甚至没有告别的只言片语。看着原璃单薄的背影隐没在汹涌的人潮中,我失望地离开,却因视线模糊而不停地撞到人,不停地说对不起。我不明白,为什么十几年的友情抵不过“流浪”两个字来的重要。

看着枯黄的树叶划着留恋的弧度再次盖在黑色的柏油路上,下意识地握紧左手却只徒劳地抓住空气。每天游走于

各个圈子的边缘,不曾进入,亦不允许别人介入我的生活。终于明白要自己承受所有风雪,终于学会坚强面对,终于,学会,照顾,自己。也终于知道有一种人的骨子里流淌的是叫做自由的血液。书柜中原璃留下的照片上的蓝黑色字迹正一点点地淡去,突然害怕终有一天所有与原璃有关的记忆也会随风逝去。

闭上眼睛还是能看到原璃拖着行李消失在种满法桐的街道尽头,树叶簌簌地落下盖住前面被踩碎的忧伤。有首歌唱到“才话别已深秋,只一眼就花落”,秋以其特有的萧瑟包容了所有的离愁别绪,我也终于知道原璃最终落脚的地方,那里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有最干净的空气和最纯粹的阳光。

窗外寂寞的街灯泛着氤氲的橙黄色,窗台上停着一只迷路的麻雀,秋风吹皱了它并不华丽的羽毛,Jay的声音依旧回荡在房间内,不知不觉/你已经离开我/不知不觉/我跟了这节奏/后知后觉/又过了一个秋/后知后觉/我该好好生活……

(二)美丽的夏天

“夏天”多么熟悉的字眼,我喜欢春天的风,秋天的叶和冬天的雪,但夏季各种各样的事物都吸引着我。

在夏天,没有春风的柔美,没有春雨的绵绵。然而,夏天的暴雨不再是人类的天敌,而是一种享受,暴雨后的泥土味更加清新。傍晚的盛凉更是人生的一大享受,那凉爽的风把白天的疲倦和烦燥都带走了,留下的只有美梦。

在夏天,没有落叶的那种精神,也没有那成功的果实。可是绿油油的公园,人们看到会更加神清气爽,更加有生机,更加有活力。虽然夏天里没有牺牲自我的东西,但是它依然为人类做着力所能及的贡献,比如:那些绿得发亮的叶子,它们会吸进二氧化碳,吐出氧气,使空气更清新,这也可以避免一些地区的沙尘暴。

在夏天,也没有白雪那样憧憬,没有那种净白。虽然在夏天里没有白色,但是充满生命的绿色,绿色就是它的生命,而且在夏天天空没有冬天那么灰暗,而是更蓝了。抬起头仰望天空仿佛是走进了理想的天堂,多美啊!

与其它季节比起来,是不是夏季就略胜一筹啊?不仅是那些,还有个交响乐队,它是由蝉、蛙和虫组成的,它们的鸣叫虽然没有《月光曲》柔和,没有《义勇军进行曲》刚强,可是仍然动听、悦耳。

夏天还为人类带来了西瓜、啤酒和冰淇邻这样的美食,还有短裙、遮阳帽、太阳镜组成的风景,更好的是游泳旅游和营火晚会的欢乐。可千万不能忘记品味夏晨的凉爽、夏夜的迷人。

同学们!抓紧时间,夏天正是充满活力的时候,快快撒下种子、辛勤耕作,秋天有丰收的快乐等着我们!

(三)美丽的荷花

夏季的早晨,天气有些炎热,偶然间,我发现一池美丽的荷花。这荷花,禁不住惊叹它们的美丽。

走近池边,一片诱人的绿色映入我的眼前帘。在那平静的水面上,铺满了翠绿色的荷叶,远远望去,想一块翠绿色的地毯。微风拂过,鑫香阵阵,沁人心脾,令人流连忘返。我不禁吟起了杨万里脍炙人口的诗句:“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荷叶的颜色是碧绿的,大的像脸盆,小得像盘子,还有的像一把小伞。荷花的颜色大都是粉色的,也有乳白色的,乳白色的荷花的花瓣只有四五瓣,粉红的花瓣有点像柳叶,只是比柳叶宽,靠花托的部分逐渐变红、变平。越是长在里面的花瓣,就越小越美丽,中心半露着的花蕊,里面长着莲蓬,妈妈告诉我,莲蓬开始是淡黄色的,渐渐的变成绿色,最后变成深绿色。这时候莲蓬里的莲子就可以吃了。我第一次吃莲子时,感觉不好吃,味道很苦,但渐渐地我便尝出一股淡淡的甜味,这种味道独具一格。莲子全身都是宝,可以清火,还有很大的药用价值,同时具有养生的功能,知道这些,我更喜欢荷花了。

一阵风吹来,把荷花吹的摆来摆去,好像在向我招手。风停了,水珠滚来滚去,最后聚集在一起,越发亮晶,这美丽的荷花,真的是让我心旷神怡,令我流连忘返,好像永远呆在这种世界中。

这满池的荷花,生出了无限的梦幻般的诗情画意,也催生出我对荷花的喜爱之情。

不知不觉在这里驻足了很久,当我依依不舍得离开它时,他的每已我的心里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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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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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后,品读着鲁迅先生的《朝夕拾》,我的思绪已经随鲁迅先生的文字飘到了那个久远的年代。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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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忆我的伯父伯母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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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二年二月三日凌晨,我的大伯在疾病的折磨中,痛苦地离世了,那一年,大伯只有五十二周岁,今天回忆起来,整整四十二年了。

我是在那一年初三接到家信的,噩耗传来,震惊了正在平吉堡农场过春节的我,我拿着滨生姐从北京寄来的家信,痛不欲生,哭得死去活来,精神几乎崩溃。利没见我这么哭过,他也骇怕了,怕我悲伤过度,毁了身子,总是劝过来,劝过去。我哪里听劝,只是哭,哭得捶胸顿足,哭得泪湿衣衫,我不能自拔,不吃不喝,整整三天没有吃饭。

我的大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他不像爸爸那样有文化,性格内向,不善言表,小时候读了几年私塾,为了供养我的爸爸读书,大伯放弃了学业,每天和奶奶挎着小筐到街上卖煎饼果子,挣点零钱,日积月累,攒下一些钱……我在爸爸的一篇日记中,见到这段回忆:“何门祖籍河北大名府,善乐营(现龙王庙镇)。清道光年间,因兵荒马乱,连年不断,居家老小,难以生存,便由何门一支兄弟四人的“队伍”,背井离乡,逃荒关外,落脚在牡丹江宁古塔。一九二七年,因中俄战端开启,祖父携家逃难到东北,在大城市哈尔滨落脚。那时我同长兄(我的伯父)均是小学生,余年十一岁,兄长我两岁,初到疏地,生活囧迫,吾兄及母均做小贩,走街串巷,叫卖街头。祖父悯我天资聪敏,不忍命我作街头叫卖,我后来只是读书,不问他事,但我不能忘掉吾兄为我能上学读书,却在凄风苦雨中挣扎,助我完成学业,我此生最为感激的便是我的兄长。”爸爸的这段回忆,让我知道大伯的清苦身世及所为他人,一生默默无闻的品质。

我的爸爸最后成了知名大学的教授,我的伯父却成了一个只有初小文化的建筑工人,在五建公司搬砖,运沙子,干体力活。我在地院附中上学那会儿,大伯正好在八大学院的附近工地上班,我因是住校,每周只能在周日才能见到家人,大伯想我,就从学校把我接出来,在周边的小饭馆吃上一顿“美餐”。大伯的工资很低,挣的都是辛苦钱,能下馆子吃饭,在当时真是很奢侈的一件事。大伯望着我,心中充满疼爱,只是一个劲儿地催我吃饭,往饱了吃,他却不下筷子,我说:大伯,您吃啊,累了一天了。大伯只是随便扒拉了两口,让我吃了个肚歪。吃完饭后,大伯还要从八大学院骑自行车到新街口的家,一路十几里地,我回到学校,没用几分钟的时间,坐在教室里闷头写作业,却忘记了还在路上奔波的大伯,现在想起来,真是不懂事,我怎么能一个人吃得肚歪,却全然没有顾及劳累了一天的伯父。

一九六九年九月,我在宁夏生了二女儿云儿,北京的家虽不富裕,却也托人带了五斤挂面,二斤红糖,我见物如见人,思念北京的亲人,思念还在建筑工地干苦力的大伯,他挣那有数的几个辛苦钱,却还节俭出来,给我买些补养品。那时我的父亲还身陷囹圄,不能顾及我,只有伯父、伯母还挂念远在大西北的侄女儿,他们从小就疼爱的我。因滨生姐的亲妹妹早年就己去世了,大伯、大娘视我为他们的二女儿。

我在下乡的那些日子里,无亲无故,利在文革中又被群专,只有二女儿和我相依为命,每到月圆之时,我躺在炕上,看着那皎洁如玉的月光,暗暗地落泪:我的亲人啊,我们何时才能团聚?我们哪一天才有出头之日啊!我把思念和痛苦都用书信与家人诉说。那信的内容,至今我还记得:亲爱的大娘,大爷你们好!我想你们,你们寄来的信我收到了,知道你们也想我,怪我当初不听你们的话,非要下乡,到农村来受苦,如今后悔莫及,我非但不能尽孝,却还让你们惦记,朝朝日日不弃不忘!等探亲假时,我攒够了火车票钱,定会回京去看望您们二老!

女儿两岁的时候,利解除了群众专政,他也思念北京的亲人,想立即回京,去探望他的父母,于是我放弃了回京的机会,把攒的21.8元车票钱,塞到利的兜里,他揣上钱,领着两岁的女儿,踏上了回京的44次列车……

利回京后,带着云儿到新街口看望伯父.伯母。二位老人看到了外孙女儿,悲喜交加,有如看到了儿时的我。他们越是端祥我女儿乖巧的模样,越是思念我,心中那说不出的痛苦,怎么也不能释怀。女儿在姥姥姥爷家住了十几天,离别的时候,二老老泪纵横,不愿意再失去那永恒的亲情和对我的怀念。云儿走了半年多,大伯就病了,他患了严重的肝病,医生说他整日郁郁寡欢,饮食不良,思念我,思念我的爸爸——他的亲弟弟,一晃十几年了,爸爸在监狱里,受着非人的待遇,大伯去农场探视爸爸时,常常是相对无言,在心灵深处留下了难以治愈的创伤,让他把怨和思念都深深地在心里含着,埋着,藏着。他在病床上水米不进,后来病情恶化,转为肝硬化腹水,没过多久,他就在农历十二月十九,差十一天就春节了,痛苦地离开了人世。等我接到噩耗时,大伯己深埋于地下,七日那天,我梦见大伯看我来了,他的在天之灵依然不忘亲人,不忘人世间的一个个是是非非。

一九七八年底,大伯己离世六年之久,爸爸被无罪释放,冤案得以平反昭雪,他带着全家人到北京东八里庄的回民墓地给大伯迁坟。那时我全家也按知青政策返城了,我们来到一片己经种了菜的墓地,到处是泥土和水沟,那棵埋在坟边的小树在风中摇曳着,还能依稀记得那坟的位置。

我长这么大,尽得伯父恩养,却没有孝敬老人一天,今天迁坟,我定将老人的遗骨全找出来,哪怕是一个小指骨,我也要把它从泥土中扒出来,放到地面,一块块骨头拼起来,还会出现一个完整的骨骼人像,让大伯完完整整地迁居。那一天,我尽心了,也尽力了,第三天我的脸全肿了,长了黄水疮,可能是泥土中的细菌侵蚀了我,可是我却踏心了,因为大伯又有了新的归宿,所有的亲人都在身边,都在为他诵经,他可以安心了!

七二年那一年,大娘是她生命中最痛苦,最悲伤的一年。六月十三号爷爷又去世了,一年中,两位亲人相继离世,大娘在眼泪中顽强地活着,后来老人家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每日去清真寺跪经、礼拜,积善行事,助人为乐,乐善好施,她后来一直活到99岁逝去,才去那己孤单了近半个世纪的墓地去大伯合墓,生生死死,悲欢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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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平凡的感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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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许多感动,只是由于太平凡,往往让我们忽视,就像每天沐浴阳光,呼吸空气一样平常,视为自然的存在。也许正是因此而为生活平添了不少的遗憾。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没有感动世界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也没有遇到感动世界发生在我的周围,所以我很珍视我身边的平凡的感动,因为我平凡!

我女儿生病两周时间,上周一才开始去上学,感动由此燃起。我送女儿到车棚时,看护车棚的王姐看到我老远就喊:“张,你这段时间怎么了?怎么不见你了?咱们院有好几个人打听你,问怎么看不到你了,是不是有什么事了?”我解释女儿生病了并对关心致谢。送完女儿时又看到值班的邱姐,她又同样关切的问询,特别说起好几个人因看不到我而为我担心时,我很感动,因为我平凡。时隔一日的下午,又遇到一个老阿姨,她看到我老远就喊:“小张——”我停下来赶紧迎上阿姨,问阿姨是不是有什么事,阿姨紧走过来一把拉住我的手说:“你是到哪去了?怎么不见你了?这些天不见你,我特别担心,每天我都会在你家楼下望望你家的阳台和窗户,看看能不能看到你,但就是不见你,也看不到你的车。闺女,你去哪儿了吗?是不是有什么难事了?”我很感动,用力的拉着阿姨的手,对她说:“阿姨,我没事,只是这段比较忙。”阿姨已经九十多了,我不忍心告诉她,因为女儿病了,我理解老人的心。好多人嫌弃老人罗嗦,我更觉得亲切,因为这啰嗦中更含有爱,真挚的爱!所以,工作中每每听到老人说:“这闺女真好!”心里就特别甜,就会涌出一股平凡的感动,亦因为我的平凡!在我住的小区中老年人居多数,有人说老人事多,我则更觉得老人的可敬。生活匆匆,时间匆匆,我总是在匆忙中穿行,所以,曾经有老人不止一次的对我说:“小张,你总是忙还不忘帮助我们,我们也帮不了你什么大事,你有需要跑跑腿的言语一声,我权当是遛弯儿,我去给你办了……”还有老人常对我说:“你忙时就把孩子送我这儿吧,我帮你带一下……”生活中我给老人的都是力所能及的小事儿,但老人却时时给我以关爱,给我感动。曾经,杨妈为了送我自己亲手种的窝瓜而在我家单元门口徘徊许久;曾经,风雨来临之时无数次我的车被老人推进楼道;曾经,寒风中被老人的手暖暖握住,叮嘱我快添加衣裳;曾经,……

“红尘有爱化飞雨,雨作相思润红尘”。我是平凡人,生活在这随处可见的平凡的感动中!也正是这平凡的感动激励我迎击生活的困倦,驱赶生活的疲惫!也正是这平凡的感动倍感生活的温馨,品味无时的关爱!也正是这平凡的感动的存在,才让生活少了许多无奈的遗憾!所以,我珍视这平凡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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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暮春风光散文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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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一个富有生机的季节,我们可以看到姹紫嫣红的花朵,这些美丽的风光让人们的心中也平添了一份美好。只是待到暮春,那些花都已经谢了,也是诗人伤春的时刻,因为他们能懂得珍惜生命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描写暮春风光的散文

春天到了。这是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季节。朱自清说,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从一开始的几朵寂寞的玉兰花、几棵探头探脑的小草、河边柳枝上几个嫩芽,到桃花、梨花、海棠花……竞相开放,碧草如茵,满树苍翠,春天真是一鼓作气地生长着的,每一天都会展示一个新的形象,每一天都能给人们带来惊喜。

漫步在春天里,常常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词:春光明媚——多么美好的一个词,多么恰当的一个词!人们不说夏光明媚,也不说秋光明媚、冬光明媚,这也难怪。因为春天风和日丽,花红柳绿,而且那花和叶子都是全新的,泛着光泽。人们的心情也好,眼里的风景自然就更增添了一分亮丽。夏天太热,即便有美景人们也没有多少兴致去欣赏。而秋天,毕竟是草木凋零的季节,“霜叶红于二月花”的那种红也不是明艳的。冬天,草全都枯萎了,树上一片叶子都没有,连一个爽朗的晴天也难见到,跟明媚这个词是无缘的。

春天是出游的好时机,如果整个春天不是窝在家里就是忙于工作,那就太浪费了。到一个心仪已久的地方去,沐浴温暖的阳光、和煦的春风,欣赏青山碧水、绿树红花,听听鸟语,嗅嗅花香,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舒展一下四肢,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既欣赏美景又放松精神,愉悦身心,真是一举多得。

一转眼,已经是暮春时节了,不少花已经凋零,绿肥红瘦的时候到了。这正是诗人们伤春的时节。“东风无力百花残。”“无可奈何花落去。”“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其实伤春也是有着积极意义的,伤春的人往往更热爱生命,更懂得珍惜。但是一味地伤春的话,就未免辜负了春天的美意——她本不是为了让人们伤心才降临人间的啊。泰戈尔说: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你也将错过群星了。所以,我们还是乐观些,多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当下的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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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岁月难写结局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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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苦涩落满流年如今还看不懂四季青桑的含义,常常有心去倾听别人的故事,感动那些于己无关的开始与结局,却不曾想若那年生活能换种方式也许结局就暖了如今!

每天都以同样的方式醒来,看着相差无几的时间,然后同样不慌不忙发一会儿小呆,生一会儿小气,不知道昨晚的梦里不小心惹了谁还是谁不小心惹了我!始终习惯了舒一揽子心情去相信每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刷牙时对着镜子苦笑一声,然后自赏一下醒来无意中乱得挺帅的头发,撇下不忍心洗掉的情绪,左转右忙,终于好好打扮了一翻,有点小小的自满还有点小小想自拍一张的冲动,然后可惜了一下对着厕所的镜子,害怕糟蹋了一翻自足的美意!

总喜欢起得很早,然后慌慌张张的下楼,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早餐,一边反复的看着时间,落着比跑慢那么一点点的步伐来到公司,做着每天都做着的事,听着每天都听着的歌,待着每天都待的时间,偶尔也想着好久都没想过的人……

许多时候拿手机打开通讯录却找不到一个想聊聊的人,而那些藏着的话,那个好久不见的她,想尽任何办法也没能得到一点点的释怀。常常幻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在一个毫不特殊的下午我从小摊旁边回过头然后很惊讶的拍拍你的肩膀,自然你走哪都是同路,不论是萧瑟的深秋还是寒冷的冬季,有你的地方于我又岂是季节能够阻挡的梦……思绪正深时也不知隔壁是谁的猫碰落了东西,碎了一阵很闹人的声响,无奈的被拉回现实,又不得不好好收收心,看一眼当下的事。

曾以为远方有梦便好,如今才慢慢懂得有梦的地方也要有你才算是最好的归宿,一个人能去的地方很远,可值得留念的却不会是孤身到达的仙境,挺怀念那些有说有笑的日子,而不是现在虽身处欲达多年的城市却只能每天对着电脑和桌旁的苦涩咖啡。其实我想给你写封信,说说近况,谈谈安好,却又开始害怕得知,所以就常常自己写出剧情,自己编织答案,后来觉得这样便好,不去介怀初衷才是留给自己最好的安慰……。

昨天还来不及说的再见而今天是我尚未准备好的离别,独琢时心落成一本书,写了太长的故事,关乎悲喜又不视于人,所以说每个人都在心里都藏了太多秘密,害怕没有人不理解,而自己又从来都不肯吐露,人心就像一条绕过重山的河,每一处弯曲都沉下了太多的泥沙,而我始终也没找不到那属于自己的一粒,只能任它情深缘浅。

云散了可以看到蓝天,人散了可以看清未来,在所有离别的重叠洗礼里不必介怀初衷,也不必害怕远方孤身只影,漫漫风景,冉冉时光,常也因为久滞荒途才深知相逢不易。

时光从思绪里从指间流逝,仿佛走了一个很长的故事,却始终没等你写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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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浅秋的思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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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又失眠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以为我的失眠症已经快被治愈了。哪知却又因你的离去而旧疾复发,辗转在“床”上,难以入眠,好不容易睡着,又时寐时醒直至天亮;反正都睡不着了,躺在床上也是浪费时间,不如起来找点事情做,洗漱、收拾屋子、整理衣物,准备这几天出门远行用的东西。

不知不觉外面已经阳光灿烂,耀眼的阳光照得我头昏,精神不振,突觉倦困乏力,就又躺下睡去了,这次很快就睡着了,而且睡得很香,一觉睡到差不多正午12点。不知道为什么,我总喜欢在白天睡懒觉,也许是因为觉得白天有阳光,没有黑暗,更能给我安全感吧,可以安然入睡,不怕醒来时面对的是黑暗。

一时贪晌 ,竟忘了今天的行程是去NN,匆忙起来拎起早已准备好的包包出门。

国庆,举国同庆,此时街上已热闹非凡,熙熙攘攘,X喜欢热闹,我要去接他,带他去玩,可是,事不如人愿,最终,还是不欢而散,回到那里,还是那样的场景,没有丝毫变化,唯一变化的只有我的心情……

再回到喧哗的街上时已是正当午,我身心疲惫,全身酸软乏力,就近找了一家餐馆坐下来休息,顺便把午饭也解决了。拿出沉静了一上午的手机,上了,刚好看到你的留言,你也贪晌至正午,难道你昨夜也无眠?可是我却不知道怎么回复你的留言,只想此刻我不该打扰你,也不该让自己的坏情绪影响到你。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同学的留言,好几条,都是关心祝福之类的,问的最多的是今天国庆了,要去哪里玩。我随口说了:“NN”。同学问我去NN做什么,需不需要要司机,他可以送我。被同学这一问,我突然迷茫了,是啊,我要去NN做什么?一定要今天去吗?今天是国庆,很热闹,人山人海,更别说NN了。你喜清净,我也同样是的,走在喧哗的街上我倍感落寞,与欢庆的气氛太格格不入,我还是找个清净的地方享受独处吧。同学还不懈地问:“那你什么时候回来?要回老家吗?我去接你?同学聚会,我们等你?”我一一谢绝了,我说我喜清净,习惯独来独往,随心随性,不善计划,你们不必把我计划在内,有事我会电话给你们。同学说:“这习惯不好!要改!以后去哪里叫上我,我保护你陪你!”听完这话,我冒汗了……,这话太熟悉了,曾经有多少个人多少次跟我说过这样的话,可结果呢?结果我还是觉得今天自己这样的状态最好,不是我喜欢独行,是没有志同道合的同行者,我宁可独行,那种灵魂的孤单有几人能懂?此刻,我想你了,你若在,会怎样?

NN,不去了。吃完饭,回到家听音乐、上淘宝、看《伏藏师》,宅了一天。

晚上,坐在电脑前等你的信息,得知你从一个城市又跑到了另一个城市。你的世界永远都是那么大,我怎么追都追不上你的步伐,我喜爱旅行,想走遍天涯海角,但我最想走进的是你的心……

今晚你说你不开心,我不知如何安慰你,只知不能让你再为我担心,就故作轻快地告诉你:“我很好,所以,你也要好好的”。其实,我不好,我太想你了……

你能看见我留在屏幕上的字,却看不到我落在键盘上的泪,相思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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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曾经的爱只留下疼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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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到底要与多少人擦身而过?

岁月走远,能让你记忆犹新的面孔到底能有几个人?

那些扎根在你记忆中的人,是否曾在那些被称为青春的岁月留下过灿烂的一页?

那些单纯的惹人心底的时光里,你念念不忘的可能是知己,挚友,上铺的兄弟姐妹或许还有那一段无疾而终的爱恋吧?

秋日的反常让人觉得四季无常,天气还是如夏日般闷热,穿着随风飘荡的裙子感觉不到立冬的凉意,内心却如寒冷的冬日般冰凉!回望过去,一路走来的脚印,感觉特别不容易,心情很复杂,很累,曾经的爱此时让我感到心很痛,说放弃,多洒脱的语气,可心呢?真觉得好痛,夜深人静的时候,思绪很清晰在回想着过去的每一句只有彼此懂得的语言,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做错了吗?爱的离开或许是因为自己身上存在着太多的不足,转身的同时感到很悲哀!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感到很难受,曾经的爱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随风飘荡不知去向!我以为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会觉得很爱你,带有一点恨,可此时我却恨不起来,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只要他觉得幸福快乐,随他吧!说的好洒脱啊,一遍又一遍地安慰自己,多讽刺,心情糟糕到泪无法控制,泪流落的僖里哗啦!

一个人背起行李,不知去向,只想流浪,只想淡忘,只能减轻内心的苦痛,可越努力那样的疼就越清晰,看着所有的痕迹我的心该是什么样的感觉,如果不能深爱,我会选择微笑离开,虽然很不舍,但我不能不离开,过去所有的一切仿佛还在昨日,你的温柔,你的体贴,你的关心,所有的细语都在耳边随风呼唤,可一切都只能在昨日!爱,让人难以解释,爱是真的爱了,不爱也真的不爱了,留下的只有是转身的背景。今时今日我也有今天,真是难以置信,再一次把心封起来吧!累了。

离开如果能让某些人好过,能让某些人幸福,我选择华丽地离开,习惯了别人不顾虑自己的感受,不顾虑我的内心,这些年一直都是这样维持过来,今时也如此!心还是保持曾经那样或许比较妥当,最起码没有现在这般心痛,这就是爱的感觉吗?为什么我恨不起来,难道我是在包容吗?难道对待爱情我也依然用宽恕的方式去面对吗?度日如年的日子何时才能结束。我的眼睛和木鱼有的较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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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柏林之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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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佳挚友:

收到你的来信已有半年之久,每每提笔回函却不知如何,回国已长达一年,回想在斯图加特的最后时光,憋闷的自己都快受不了了。有大把的时间看书和外出公干,自由的安排每一天的生活。很喜欢德国淡淡的,萧瑟的冬天,回到中国,最大的改变就是要“忍受”,忍受不美的环境,难受的交通,拥挤嘈杂的人群,丑陋的楼群,汽车尾气,勾心斗角,压抑的办公室,这些只能摇摇头咬牙忍受下来。以前还没觉得这么难以忍受,当初太多太多的不情愿,如今太多太多的怀念!

13年kimi刚刚出生不久,我和家人自驾游去了西藏。世界屋脊、雪域天堂,高到极致、美到极致。神圣到极致。在拉萨晒晒太阳、喝杯甜茶、看大昭寺信徒叩拜、吃一碗热腾腾的藏面、在傍晚的八廓街随人流转,想想就向往。想念拉萨的阳光,青旅的早饭,光明的甜茶,大昭寺广场来来往往的人,八廓街曲折的小巷,药王山上大家都拿着50块人民币拍照,骑车去寻找拉萨河的中午,还有几乎时刻都能看到的布达拉宫。

记得在哈佛等妻子下课,她向她的朋友这样介绍我:他永远不会跟你吵架,他的每个毛孔里都渗透着对世俗文化居高临下的包容,包容到不屑跟你讲道理,包容到让你自己觉得低俗自卑,当你快要憋死,快要疯掉的时候,你能想到的只有一个字逃。

我始终在怀念那段婚姻生活,时时刻刻在牵盼着她们,我时常会想如果要忘记就太对不起她们了。

2015年1月1日我在阿勒泰将军山,依旧如从前一样喜欢日行千里,登山而望一览众山小,越宁静自己便越发孤独,生活有些混乱,也不知向谁道出心中的苦闷,国内不像国外一样,游刃有余的掌控自己的生活。挣扎在宗教幻象的完满和生命真实的虚无中,左右摇摆,不知自己在搞什么。既无力承受痛苦的真相,又无法真的相信温柔的借口。求主的帮助,主的带领,无论如何,毕竟只有一生。

已此不知还能诉什么,便就此终了,望吾友在英国生活万事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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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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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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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三坚持记叙文作文散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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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沉闷的喘息,伴随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地砸在跑道上,汗水顺着脸颊滑落。回头看向空荡荡的操场,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体育老师站在遥远的终点无奈地看着我。心里苦笑着:“这副身体真该找机会好好锻炼一下了。”

那天傍晚,如同洒落了一滴墨汁般的,整片天空上的白云都被黑色浸染,乌黑的云向着大地压了下来,伴着“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雨点如同一串散落的珍珠洒了下来。仔细一看,这雨点中仿佛混着杂质,那是雪,雪在雨中融化,随着雨点一起洒在地上,冷风一吹就结成了一层冰。

放学后,刚刚走到楼下要骑车去补习班。看着这片全副武装的大地,一阵无语。大地那层钻石一般透明的“铠甲”在太阳的照耀下闪烁着冷冽的光泽。看来只能走着去了。

刚开始走的时候感觉还不错。清新的空气,一片银色的景象……可是,刚刚走过一小段路后,脚踝就开始变得酸疼起来。“这怎么行?路还远着呢!这不就是一个锻炼的机会吗?坚持下去!”心中忽然有一个声音对我说。于是,我咬着牙,忍着疼痛,加快步伐跑了起来。

等晚上回到家,已经筋疲力尽,倒头就睡。次日清晨,刚醒过来,还没等睁开眼睛。疼痛就先挤进了大脑。全身的关节都像是没有润滑油的机器,每一次活动都是两块骨头间生硬、痛苦的摩擦。我知道,现在到了最难的时候,如果放弃,之前忍受的痛苦就都白费了。于是,我僵硬地爬了起来,再次踏上了坚持的路。因为疼痛,我每一个动作都显得滑稽而笨拙,但是我必须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呼,呼”呼吸中添加了节奏,脚步也变得轻盈。回头看看被我落下的几个同学,终于在体育老师惊喜的目光中我冲过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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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林间小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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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环抱着,绿树林荫下,一座小石屋掩映在山色里。年老的守林人,历时三十春秋在这里,依然如故。

山中梯田层层,各种果树历经风雨,依然硕果累累。嫁接、施肥、修剪、更新、老人用心血浇灌,心灵守护着,这片神圣的山林。

山中有一弯弯小溪,大地赋予的潜能,不停流淌着。掬一捧咽下,丝丝凉意直下心田,余味中还有淡淡的香甜。山中林风涌动,超然脱俗。身临其境一切烦恼忧愁、名利、得失都烟消云散。它洗涤你的心,冲刷你的灵魂,沐浴你的躯体,浑然忘我。

“春将水暖鸭先知”,老人喂养的鸭子又开始戏水,春又回到了山林。小草钻出了地面,不甘寂寞的嫩芽争先恐后地爬上枝头。沉睡的大地苏醒了,抖落掉寒冬的沧桑。眨动着春的双眸,贪婪的吸着春的乳汁,扇动着风的翅膀,像苏醒蛰伏的龙。

牧羊的村童,三两个一起,拿着树枝,赶着羊群。乘着阳光,背着天真,蹿蹦在山林间,惊飞一路山鸟。不知疲倦唱着山歌,好一幅山林写真图画。

远离喧闹的城市,还有那漫天的雾霾。假日的清晨在林间漫步,青山绿水,山花争艳。享受大自然风光,让人深思遐想……

人生在世,几十年时光。生活让我学会思考、坚守、感恩、传递。知识让我内心强大,让软弱变得坚强。稳重让骄傲变得谦虚,宽广的心让颓丧变得积极,痛苦变得愉快。任何事都要拿得起,放得下。

人生在世,你要当英雄,就去闯荡去开辟自己的事业。要圆作家梦,就去历练人生,博览群书。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即逝。不要把目标定在不可及的位置,那将是对人生的侮辱。

人既要适应环境,又要改变环境。左手是命,右手是运,要学会把握命运。人的感情,可遇不可求,相遇要相惜。古往今来多少悲欢离合,柔肠寸断、天涯寻觅、地老天荒、海枯石烂、几十年后都烟消云散。

人生如酒,越久越醇。邀几好友,一杯清茶、一轮明月、互诉衷肠。那是避风的港湾。多少次聚了又散,散了又聚,真正知己几人。网络世界,你我相加好友。互不相识,天各一方。哪怕一句祝福也是真诚的关注。我喜欢把知己放在心里,当一份珍藏。尽管已不是好友。

我喜欢听秋风在细雨中呢喃。每到秋收季节我都会回到那林中小屋,和乡亲们一起,收获核桃、大枣、还有那希望。

秋月下,我留住在林中小屋。尽管与主人是多日的"忘年交”,每次到来他都会惊喜。淡淡的月光下,一壶浊酒、一杯淡茶、几碟时令蔬菜。听秋虫鸣唱、松涛阵阵。观日星月移,这是山林的恬静。

老人的儿子是在一次战役中为国捐躯。在那山坡向阳处,松柏下、花丛中,有英雄的衣冠冢。老人守护在山林里,有太多思念、太多寄托、太多人性的感悟。

山林是老人承包的,他总是把收获和喜悦无偿地分给大家。人们一直关注他。无论经历何种风雨,我都会回到那林中小屋,那里有我的梦。那地方住着这样一位慈祥的老父亲。

老人栽种了一山希望,播下了未来。傍着那青山绿水,守护着这方神圣世外桃源,寄托那无尽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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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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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了一篇名叫生命生命的课文,这篇文章是作家杏林子写的。

在“我”写作的时候,有一只飞蛾一直在骚扰我,趁它停下时被我抓住了,但飞蛾拼命的挣扎,飞蛾的那种求生欲令我震惊,我忍不住放了它。香瓜子掉进了墙缝中,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情况下,可香瓜子茁壮生长,即使它活了没几天。可见它的生命力多么顽强。“我”用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的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的糟蹋它,一切全由我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当我读到这,我的心深受感动。

生命虽然短暂,有限,但你如果能好好利用,就不会白白流失,生命握在自己的手里,只要好好的使用,就可以活的光彩有力。生命,才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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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见证温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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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年代的爱情,很少有花前月下、杨柳岸边的浪漫,婚姻更简单,只要两个人相亲成功就等于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我爸爸和妈妈是六十年代结婚的,我爸比我妈大六岁,我妈嫁给我爸时二十岁。那个年代没钱没车没象样的房子,就连温饱都成问题,但他们的生活一样过得有滋有味。

那个年代的人很单纯没有利益之分,物质要求也少,但感情却最真。男的女的对爱情、对婚姻虽然没有山盟海誓、没有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诺言,但都忠贞不渝,说好了执子之手就会与子偕老,我很羡慕。

从我懂事开始,爸爸和妈妈相濡以沫的一幕一幕都映入我的脑海。我爸爸在他的兄弟中排行老三,记得我们一家五口原来与爷爷奶奶及一大家人,住在一个不是很大的四合院里。由于人口越来越多,仿佛院子都快撑破了,但谁都不想搬出去住。其实不是不想,是因为没有条件到别处去建房子,那个年代我爷爷奶奶能把六个儿女拉扯大就很不容易了,何况我奶奶是地主家的小姐嫁过来的,那双脚是典型的三寸金莲。

据我奶奶说我爸爸是最孝顺的一个,他为了腾出房子给我小叔结婚和妈妈两个人,不知流了多少汗水在四合院的外边建起了两间房子。房子的围墙是我爸爸利用下班时间和做完农活的妈妈,用碎麦秸秆和泥土兑水搅拌成糊状,然后再用手围绕着墙基一团一团一层层砌的。砌好一层要等潮湿的泥土干透才能再砌下一层,这样砌出来的围墙比较牢固。每砌一层我爸爸和妈妈浑身都沾满泥浆,不知砌了多少层,也不知砌了多少天,总之,两间房子在不知不觉中终于建起来了。

搬进新房子那天,记得爷爷一大早就去捕鱼了。说是搬家的时候带着鱼进新房子,就会年年有余,日子会越过越好。奶奶也从她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手帕里,拿出点钱让堂哥去买来鞭炮。就这样在鞭炮声中,我们一家五口住进了新家。

虽然说离四合院不远,但还是觉得有点冷清。因为在四合院里,每天晚上都会与小堂兄弟、小堂姐妹围绕在奶奶身边尽情地玩耍。可那时因为我胆子小天又太黑不敢到四合院去玩了,我央求妈妈送我去,可妈妈说送过去可以得自己回家,我哪敢自己回家啊,所以只好作罢。

或许妈妈压根就不想把我送过去呢,因为两个弟弟还小,爸爸又很晚才下班,把我送走了她自己也觉得孤单吧。就这样我只好陪着在煤油灯下做针线活的妈妈,一边聊天一边等爸爸,有时心里一直想着四合院里的热闹场面,就觉得实在无聊,等着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迷迷糊糊中被声声响雷惊醒的我,睁开眼睛没有看到妈妈吓得我大哭起来,把两个弟弟也闹醒了,结果三个人哭作一团。没多一会爸爸和妈妈一同回家了,原来妈妈听见雷声就拿着遮雨的蓑衣去接爸爸了,生怕爸爸遭到雨淋。尽管有了蓑衣,因为风大爸爸和妈妈下半身衣服和鞋子都湿透了。

换了衣服,妈妈赶紧去煮姜汤给爸爸喝,爸爸端起姜汤自己喝一口再送给妈妈喝一口。最小的弟弟以为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喊着也要吃,没办法爸爸就让他喝,结果六岁的小弟被辣得随急吐出了姜汤,接着一家人笑得前仰后合,只有小弟在那一边哭一边不停地伸着舌头。

平凡的日子里,我妈最辛苦了,除了披星戴月地做农活外,一家人的吃喝洗刷穿戴都落在她的肩上,但她从不怨天尤人。所以我爸在外挣钱养家也很放心,有时晚上下班回家看到我妈还没有收工,就立即去田里找,然后帮我妈把要做的活做完才又一起回家。

记得有一次回到家,我妈去厨房开始做晚饭,可是灶前没了柴草,我妈虽然觉得浑身酸痛却没惊动我爸,自己拿着斧头去劈柴,或许是因为太累,也或许是因为从来没有劈过柴,一不小心脸被劈开的柴划破了。即使是这样我妈还是没有惊动任何人,怕一家人饿着肚子,自己处理一下伤口坚持把晚饭做好。

当一家人坐下来吃饭时,每个人才发现我妈脸上有了伤痕,伤口还在流着血。这时我爸哪还有心思吃饭啊,顾不得问原因赶紧把我妈带到附近医院包扎。包扎完,我爸知道了缘由,就冲着我妈说:“你怎么这么傻呢,那是你能干的活吗,你为什么不喊我呢,也怪我有很长时间没去柴房看一下,以后不准你再劈柴了!”

那时我恨自己太没用了,什么也做不了,如果能帮妈妈一起做饭,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从那以后,只要是灶前没柴草,我就会到柴房去把柴草抱到灶前让妈妈做饭节省点时间。慢慢地我长大了,也学会了许多,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我都帮妈妈做,但妈妈不让我做,她说只要我认真学习她干再多也不觉得累。

我爸是一个很会体贴人的好男人。听说小镇政府礼堂时常会放电影,我们很好奇,但因为经济困难就不敢奢望什么,一家人都不知道电影是怎么回事。可是有一天晚上,爸爸早早下班回家并高高举着五张电影票说:“孩子们,喊你妈一起看电影去!”可把我们姐弟仨乐坏了,爱撒娇的小弟又骑在了爸爸的脖子上:“噢,看电影去喽!”就这样一家人终于如愿以偿地看了场电影。至今我还记得那部电影名叫《小兵张嘎》,张嘎的机灵、勇敢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

看过一次电影仿佛一家人都懂得了许多。就连不识字的妈妈在农田里干活时,都能把电影的情节讲给村民们听,至于讲得对不对,没看过电影的村民无从考证,只有不停地喝彩。其实我妈一直都是一个开心快乐的人,无论是家里人还是外边的人她总是把快乐带给大家,即使有时心里不高兴她也不会让人看出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就会统统忘记,或许这就是笑对人生吧。

总之,从我记事开始,我爸和我妈从来没有打过架,只有一次骂过架,那是因为我爸酒喝多了,不小心把家里放碗碟的架子碰倒,所有的碗碟都摔碎了,我妈心疼就骂了我爸几句:“你要是少喝点酒碗碟会摔坏吗,下一顿一家人拿什么装菜装饭?”只听我爸说:“不用你操心,我去买新的!”“你就知道买新的,买后这个月的生活费从哪来,把你的嘴封住吧!”说完,我妈拿起镰刀割草去了。也难怪我妈生气,那时三元钱就相当于现在的五十元钱或许还不止呢。

当我爸醒酒时,知道自己犯下大错,就到厨房做晚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爸做饭。做好后又去隔壁二婶家借来碗,装饭上桌静等我妈回家吃。我妈看见桌上的饭早已笑容满面:“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就这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把饭吃完,我妈照样收拾、洗刷。

我妈就是这样,过去的事不再提起,也从不与人斤斤计较,很多时候都是为别人着想。难怪我爸时常会买些布料给她做衣服。那时的布料要布票才能买到,供应的布票远远不够一家人添衣的,特别是我们姐弟仨身高在不断地增长,所以我妈从来舍不得给自己添衣服。

每次我爸送给我妈布料时,我妈总是说以后给孩子们买吧,但从我妈的表情里看得出她内心的那份感动和满足。我想那个年代,一块布料或许就是最好的礼物了,与现在是无法相比的,现在有的人,即使是送了价值百万的一辆车或者是一套房子还是不满足,而且内心世界总被空虚占有,最终失去了做人的本性,也让本来纯洁的爱扭曲,这让人生情何以堪?!

哎!不说现在了。

总之,知恩要图报,知足才能常乐。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相互间唯有包容才能活得轻松。这些对于我爸和我妈来说或许做的不是最好,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无可挑剔了。

我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虽然不富裕,但我爸和我妈之间的点点滴滴,都让我觉得好温馨好幸福哦!要是时光能穿越,我也想过着那种平淡而恬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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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他只是单单为她演绎了一场落幕烟花的散文鉴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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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多年以后,她才懂得他临去之前写给他的话的含义:‘烟花演绎得再美,与其说输给了等待,不如自圆其说已经浩浩荡荡的落幕。’

偏僻的小村庄并不是很热闹,不过每年的春节却热闹非凡。在春节,孩子们唯一的乐趣就是与烟花爆竹为伍了。每到过年,一群孩子们便围在一块放烟花爆竹,虽与城市里无法比较,不过,她却从那些小孩脸上可以看到,他们比城市里的孩子还要快乐。

她10岁起跟着父亲来到乡下住,那是一个很偏僻的小村,村里的人都很朴素,都是靠平时种点地和打点零工填饱一家人的温饱。就在这一年,她遇见了他,一个淳朴而又憨厚的男孩,他的沉默让她对他更加好奇,不过,她从别人口中得知,他的母亲在很早已经离开人世,他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村里的小孩都不喜欢和他一块玩。

可能是同情,可能是怜爱,从那以后她便开始找借口往他家跑,她知道他想读书,便买来了很多识字的课本一字一句的教他认字,或许是聪明,或许是勤奋,不到四的时间,他便认识了很多字,写出了他以前渴望都不可即的字符,也就是在她14岁年。他快15岁年,她的身后便开始多了一个小学生。

她从他认识就知道,他非常喜欢烟花,特别是除夕晚上的烟花,他在书的扉页上写道:‘烟花虽然短暂,但是所绽放的美,可以覆盖夜空的漆黑。’

她看着他,也提起笔,在他写的那句话下面接着写道:‘烟花的美留给暗夜,你的沉默,却留给了我!’

那一次,透过皎洁的月光,她第一次看见他脸红,也是唯一一次,看见他含羞而笑。

从此,她和他的关系发生了点微妙的变化。

就是在她18岁生日那年,也就是他生日那天,她收到了一份令他此生难忘的生日礼物。他亲自为她制作了一场烟花的绚灿,一场再普通不过的烟花,没有城市中的烟硝,没有寂寞中的绚烂,也就是一场转瞬即逝的花火,不过她却感动的热泪盈眶,在她心里,那场烟花的演绎比世间任何一件东西都要美,也就是在那天,她说:‘为了这晚的刻骨铭心,下一个年轮,我要把关于的这晚的美再演绎一遍!’

之后,她到处搜集着关于制作烟花的技巧。或许是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或许是是自己的执念感动了上天,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便已经能完整的制作出一场绝美的烟花。

在除夕那的那天,她便把他带到初识的地方,那晚,她为他点燃了他用半年的时间精心准备的烟花,那烟花很美,绽放的瞬间,展露出了一个love,也绽放出了她的心迹。随后,他在日记里写道:‘时间,绽放出了美丽,烟花,流露出了我们的爱情。

她随后在他的话下写道:‘繁华三千云一梦,烟花再美,也不及君倾心一点。

他笑着搂着她的腰,他以为这样就幸福,就是永远。

不过,她始终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无线的向往,名利,财富,地位,她接触的这个世界越多,了解的多了,向往就更深刻了。

就这样,在她20岁那年,他快21岁那年,向他提出了暂别,他没有去挽留,因为他知道村子外面的世界比村子里更加繁华,她是城里人,迟早要回到城里。

她走的那天,他忍着要掉下的眼泪,轻轻地在日记里写一句话告诉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莫失初心!

她第一次对他的话感到不惑,她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他只是笑笑而不语,轻轻抚摩了一下她的头,之后,毅然转身离开。

她呆呆着望着远去的背影沉思了一会,或许,是在叮嘱她不要忘了他吧!

她走了,她不知道,刚才他在日记里本里写那句话的时候,字刻得很深,眼泪流了出来,背对着她,嘴唇颤抖,都在诉说着他的不平静........

她这一别,再也没有了音讯。

他还在等待中,一年,两年,三年.....

时间过去了七年,她都没有回来过,也没一封信寄来。他和她彻底失去了联系,不过他还在原地等待,他坚信有一天她会一定回来,每天除了工作,唯一能与这漫长的寂夜抗衡的,就只有对他的思念了。

有人问他寂不寂寞。他说,在想她的瞬间,我就在与寂寞抗衡了。

就在第八年的时候,她回来了,不过与她同行的身边却多了一个男人搂着她的腰。

在城市里,她凭着自己优秀的才干和精明的头脑,迅速站稳了脚根,并且很快,跟一个特别有钱人家的帅哥结了婚。

他第一次听到她说对不起,她也是唯一一次在他面前哭,不过,他没有问她为什么,他就这样看着她哭,抚摸着她的秀发妩媚,她哭了好久好久,等着她哭完,他在日记本里写下这样一句的话,写完之后,他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她颤抖着张开眼睛去看,她眼中的泪水渐渐退去,因为,他写了句:“对不起,我没来得及告诉你我也结婚了。”

她回来只是看了一下父亲就带着那个男的离开了,她回的时候正是除夕,她走的时候正是晚上,路过他们曾经相识的地方,她第一次觉得好像失去了什么,觉得心里是如此的落寞。

她不知道,她走了以后,他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哭了很久,然后颤抖着在日记里写道:“烟花落寞,颓废了暗夜,是谁的冷眸,缭乱了幕后的离殇。”

她回到城市不久,就生下了个男孩,她更是把他忘到了脑后。

时间一年又一年的过着,她没有再回去一次,也没有心情打听一切。

在她45岁的生日那天,她18岁的儿子为她点燃一场烟花,她却想起了他,她决定,要回趟村里,看看他过得如何。

第二天,她便独自一个人回到了那个偏僻的小村,回到了她最熟悉的地方,只是记忆在,人早已不复往昔。人来人往,却唯独少了他的身影,她便一路打听,来到了他的家。

她本以为他会热情的出来接待他,却没有想到遭来的却是他父亲的打骂,一边哭着一边说,你滚,我不想看到你,你害死了我儿子!

她疑惑的辩解着,说他也结婚了,他们两个扯平了。

不料,他父亲却把日记摔在她跟前,她呆呆着翻开日记本,里面写着:等了那么多年,她回来了,我很高兴。可是待在她身边的那个人却已经不是我了。我第一次觉得心痛,不过,我还是那么爱她,为了让她安心。我便说我也结婚了,这样她也不会有什么负担了呵呵........

她接着往下看,痛哭流涕: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的心如刀绞,听说她怀孕了,她肯定很高兴吧.....

家里有人给我介绍对象,不过,让我拒绝了,我决定,这辈子不结婚了,好好爱着她,只要她幸福就好了......

一年又一年,一天又一天,就这样过着不觉得漫长,现在却觉得好难熬,这就是人们说的寂寞空荡吧.......

她看完合上日记本,哭了好久,又瞥了一眼日记的扉页,他这样写道:烟花演绎得再美,与其说输给了等待,不如自圆其说已经浩浩荡荡的落幕。

她恳求着她的父亲告诉她事情的经过,最后,她父亲哭着告诉了她经过。

原来,在她离开的第10个除夕,他因受不了对她的思念和寂寞,终于抑郁成疾,在那个除夕之夜,他拿着水果刀在他们初识的地方割破了自己的手腕,他走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因为,他点燃了那场最后落寞的烟花,划过夜空,还是那么美,只是,少了她的陪伴。

她跪在他坟前失声痛哭,她爱了他一辈子,却让他为她丢了命。

今生,我负你的太多,愿来生,我们再次相遇牵手,去演绎一场永远不谢幕的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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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怀念炉火散文

全文共 1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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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乍起,寒意渐浓。几场连绵的秋雨后,树叶纷飘,屋里一片冷清。小区虽说已供暖,但若有若无的气息,不由地让人回想起曾经的炉火

记得小时候,在乡下只要一变天,气温下降了,家里的炉火便安办起来。点一炉玉米轴轴,放上几块废旧木头,土房便变得温暖如春。坐在热热的火炕上,那更是万分的惬意。农家的冬三月,不事农事,都猫在家里。妇女们操办家人过年的衣物,男人们一边筹划第二年自家的农事安排,一边转着喝烧酒。学校的教室虽生着个大火炉,但冷热不均,挨得近的冒汗,离得远的冻得手脚冰凉。我的个子小,上学一直坐在第一排,饱尝冷冻的困扰。课间休息或放学后赶着围在火炉边烤火。不过这烤火,也是有技巧的。在外边呆久了,身体寒气重,手脚都僵的时候,是不能一下子围到火炉前烤火的。否则热胀冷缩的物理现象发挥作用,让人疼痛难忍。儿时没有这个概念,大人们也说不清楚原理,只是告诫。受冻性急的孩子哪能顾及,总要亲自尝试一番才会体会这一疼痛的教训。

俗话说家暖一盘炕,农家的大火炕,承载着一家人的温暖与生活。但在寒冷的冬季,每家的炉火是必不可少的。农家人缺钱买炭少,但决不缺烧的。白天采光好时用秸杆、玉米轴轴、葵花杆、麻橛橛、树枝、废木头都是引火烧炉的好材料;夜里为了保温,才放上几块炭。炭火发热量大,一会儿功夫,炉肚变得通红,家里的温度立马升起来。为了尽最大程度利用这炉炭火,农家人就会把山药蛋放在炉排下烤,炉圈上用猪皮或麻团胡油蹭几下,把切好的山药片放上烤。炉条下的整山药蛋烤熟要费些时间,炉盘上的山药片片,需勤翻着些且用了不多少时间,焦黄香溢的山药片片就可享用了。坐在炕桌边一边写作业,一边吃着母亲烤好的山药片片、烧山药,心里美极了。

土默川盛产高热量的焦煤,但压不住火。那时交通不便,一河之隔能压火的伊盟煨炭竟然用的极少。当然主要是当地各乡都有煤窑,且有给村民分低价煤的福利。每日凌晨,天色未明,母亲就起来生火,一炉麦草、麻橛,家里就热起来,赶紧放上二块炭再压上一些上次未燃尽的炭团,屋里立马热了。窝在被窝里的姊妹们在母亲把各自衣裤烤热了,才钻出来穿衣服、洗涮;吃罢母亲做的酸粥,背着书包去上学。我自幼畏寒,一天都离不开温暖的火炉,稍有不慎,就会感冒咳嗽;这让母亲慌慌不安,一冬都对我呵护有加,姊妹都说我是家里的“大熊猫”。整个冬日,一家人围坐在火炉边,其乐融融。

楼内供暖依然冷冷清清,找物业、找供暖人来了几帮排气、放水折腾了几趟,依然如故。一向怕冷的我,受寒伤感咳嗽不断,吃药打吊瓶一周多尚未好。我与妻说,假如母亲还在,老家的土屋还在,我回去住上几日,喝上几顿母亲的红糖姜粉蜂巢水,拔上几个火罐,咳嗽大概早就好了。可母亲去了,老家的土屋也没了,温暖的炉火也已成为一份追忆。

近日,天气愈冷,小区暖气的温度也终于升起来了,但我依然怀念那曾经的炉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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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理想散文抒情作文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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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想是当一名白衣天使。

有这个理想的原因不是受家庭的影响,而是因为我的一次生病的经历,看见医生为那些病人尽心尽力的医治,像对待家人一样的照顾;像和知己一样在谈天说地……我也看见医生在自己的岗位上是多么的负责,当亿亿万万民众都在家里把酒言欢,他们却在岗位上辛勤的工作;当每逢春节大家都在家里吃团年饭的时候;他们却不能回家,只能在医院里迎接病人的到来,好为他们排忧解难。此时此刻,我热认为这些白衣天使们是多么的伟大,因为他们的心已战胜了自私、偏狭、狂妄等就逐渐走向了伟大。

我长大了也要学习白衣天使这种精神,他们的宗旨就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当一位病人躺在手术台上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的生命都交给你了,作为医生你就应该对他负责,把病人的生命视为自己的生命。但是一位医生除了医术高明之外更应具备诚实的品德,要实事求是。曾经就有一位外科医生裘法祖,早年留学于德国,在二次世界大战时救活了许多的犹太人,回国之后有一次他在清华大学授课的时候,学生问了他一个问题,裘法祖摇了摇头,坦然的说:“对不起,我不知道!”顿时,教室里沸腾起来了,有人问他:“你可是教授啊!怎么都不会?”他回答说,毛主席说过,不懂就是不懂,不要装懂。说罢,教室里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这个故事能说明什么呢?说明只要一个人拥有诚信,他将赢得所有人对自己的尊重。作为医生更是如此。

要想实现自己的理想,还得付出艰辛的努力。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学习文化知识。但是,我怀着理想踏上征途后,就一定会成功吗?不!更大的考验在等待着我们:途中的美酒会麻醉我们,秀丽的风光会引诱我们,高大的冰山会阻碍我们,疯狂的雨浪会击伤我们,在这重重危难面前是坚持还是放弃全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

是强者就会从现在开始,为自己的理想而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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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记忆里的背影抒情散文

全文共 1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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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下班的高峰期,拥挤的车厢内,移动一小步似乎都很费劲。上车的人越来越多,也便意味着空间越来越小。在人群里摩肩接踵,好不容易挤到的后车厢,站稳后望着黑漆漆的窗外,此刻车正行驶在窄小又颠簸的乡间小路上,每次走到这里都会忍不住想到老家的路,没有这里的凌乱,却是如此的空旷和坦荡。

眼睛一直望着窗外,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心里却不知道究竟在想些什么,只知道越想越难过,为了转移注意力,眼睛又开始直直的望着车厢的人群。站在我前面的人,引起了我的注意力,默默地打量着他,猜测着他的年龄和工作,侧脸的轮廓从后看有点瘦,有点沧桑,无形中透漏着生活的痕迹,或许不那么如人意,却依然坦然豁达,依旧在努力的为家人为孩子操劳奔波。一瞬间想到了我爸,眼泪便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强忍着,没有让眼泪流下来,一幕幕的往事开始浮现在脑海里,不知道是幸福还是不幸。

在我的记忆里爸爸是一个脾气特别好的人,为人厚道,不会斤斤计较,当他咧着嘴傻傻地笑着应该就能知道他的脾气好,容易相处。也只有在他面前我才能充分的过公主瘾,随心所欲的和爸爸玩着各种各样的游戏,耍着小脾气,说着各种不经大脑傻的不能在傻的话,每次生日时总会给我买喜欢的小礼物。

一切是如此的遥远,又是那么的近,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每每想到这些心里都会很幸福,可不幸的是这些只属于过去,只属于回忆,未来的日子里不会有人会那样毫无保留的爱我疼我,好难过。

爸爸在外上班每个月都会回家一两次,而去接他仿佛是最开心的事,眼睛一直盯着来往的车辆,心里却捉摸着爸爸会从那辆车里下,在那个手机还没流行的日子里,有时候因为不能随时随地的交流沟通,有时候一中午要跑两三次,不想傻等,有害怕错过,就这样来回的折腾却乐此不疲。运气差的时候会错过,但是还是很开心,因为爸爸回来了。

那时候很容易就能满足,不会问家里要东西,记得最清楚的一次让爸爸给我买课外书读,而那时候家里只是觉得把书上的东西学好就行了,就没怎么支持,现在想想如果那时候有时间去读更多的书,现在的我有会变成什么样子呢。这是记忆中爸爸唯一一次没有满足我的要求。没有抱怨只是有点遗憾和不解。

爸爸一般回来两三天,有时候亲戚邻居有事不得不回来,会很来去匆匆,可能是一天也可能是一会。农忙时会久点,因为会放假。爸爸去上班的时候如果我有时间我也很高兴去送他的,虽然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会有点失落,但是我知道用不了多久爸爸又回来的。

有时候没来得及说再见,就永远不会再见了。爸爸的离开是注定的事实,可是我不愿去相信,知道那一天真正的到来,我还不愿意去相信,只觉得那只是一个梦,一个有点残忍又醒不来的梦。

鲁迅说:“梦醒后的人生还需要继续,”。而我还梦里前行,有点落魄,恍恍惚惚中走到了今天,痛过了,伤淡了,而对于你的记忆还是那么深刻,为了你曾经陪我度过的欢乐时光,我知道在路上要始终记得开乐,照顾好自己。

其实我相信你一直都在,一直陪伴着我,只是不能在陪我玩,陪我笑。想你,在这个无人有需要人陪的时刻,但是我知道你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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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约着去走路散文

全文共 1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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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她介绍,加入了一个驴友群,以前也见过“驴友”这个词,但一直似懂非懂。经一个叫“憨豆”的人指教,才知道,爱好和从事户外活动的称为“驴友”,是“旅友”的谐音。驴友们的爱好,就是走路,远离闹市,远离政治,亲近乡野田园,亲近名山大川,返璞归真,只关心与爱好与走路、旅游相关的活动和话题。

“憨豆”告诉我,他们这个周末已经组织活动了,要去楚雄西北郊的青山嘴徒步走路。

我加入的楚雄驴友群,女士为主,性别原因,体力有限,因此爱爬山的很少,主要是去乡野田园里走路,而我主要爱好爬山。我觉得,徒步活动或者说走路是一种很有益、很绿色、很积极、很健康、很浪漫的生活方式。

驴友群,是健康向上的群体,玩的是健康的游戏。我觉得,驴友群,是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群里最绿色、最健康、最有意思的一类。

唐代大诗人李白喜欢走路,畅游名山大川,“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他是高人雅士,骑着白鹿出去走路,出去旅行,很高雅的出行,很高雅讲究的走路。八仙里的张果老,确实是骑驴出去走路,慢慢悠悠走路,也属境界高。大概骑白鹿、骑驴的人就都会有些仙气。今天喜欢走路的群体称为驴友群,可能还真与张果老骑驴走路有点关系。古人大概有骑驴走路、出去看戏的爱好,不然不会有“骑驴看唱本”的说法。我喜欢的词语不多,熟悉的词语也不多,主要就是熟悉村庄、庄稼、村路、泥土、山脉、河流等等这几个词语,其他基本不熟悉。

我喜欢走路,与忙碌之中,尽量挤出点时间,周末,晚饭后,约着一两个人或者独自去走路,慢慢悠悠享受走路的感觉,慢慢悠悠享受生命存在的感觉。

我反正好像不太喜欢去人多处比如大街上走,走,还是要去大自然里,人烟稀少处,返璞归真。

我有两个朋友,喜欢在晚饭后、夜色里去爬西山,走到没人处,高兴了,热起来了,就要脱上身衣服,扒掉鞋子,提着鞋子,赤着脚,坦胸露乳,率性走一回。

爱走,就很好,境界高。但是怎么走,却是个问题,有讲究。驴,只会走路,不会坐车,驴友群、驴友们组织活动,也基本不动车,只是如果到远郊活动,才不得不把车子开到乡野里,开到山下,然后徒步走路和爬山,回来时候,再开车回城里。户外活动,就是走路好,坐车的旅游,没有走路感觉好,没有走路境界高。

其实,走路,不是游戏,而是返璞归真,是一种生命状态。走路,是人最早的生存状态、最早的生命状态,坐车是最近这些年才出现的普遍的生命状态。我这群驴友“憨豆”“憨鸭子”们组织进行的其实是一种最古老、最返璞归真的活动,最自然、最绿色的活动。

放着车子不坐,却着意去走路,甚至约着去走路,在有些人看来是白痴,是憨豆、憨鸭子,这群人,不是白痴,不是憨豆、憨苞谷、憨洋芋、憨鸭子,又是什么呢?

其实,喜欢走路,约着去走路,是高境界,是追求返璞归真的生活方式、生命状态,是绿色的生活方式,健康的生活方式。

驴友们出去郊野走路、活动,吃饭都是AA制,率性自然,相互不欠人情,心情好时候,也偶尔相互请吃点烧烤,喝点小酒,当然这些是小插曲,不是主要的,主要还是走路。

有些驴友,没有车子,甚至也没有自行车,也参加驴友群,约着去走路,那才是极高境界。真的,我认为,钟情走路的人,就是境界高。人类一产生,我们的一辈辈老祖宗,就是走路的境界,正因为走路,人类视野开阔了,大脑越来越聪明了,体质越来越好了。

有的驴友,不赞成我的“境界”之说,说“境界?喜爱走路,参加驴友群,其实各有各的原因。我开车10年,至今共换了三辆车,工薪阶层哦,每天上班下班,异常忙碌,忙得我多一步都不愿走,丢个垃圾都要骑摩托去,但是,后来患了腰椎间盘突出,疼的难受,就只有改走路,坚持走路上下班,每天10公里,单程走50分钟,现在我就刚走到办公室”。

大家异常忙碌,来去匆匆,节奏快得难受,难得挤出时间,难得偷得浮生半日闲。爬西山的驴友们,都是车开到山脚,爬完又开车回家。真的,走路也得挤得出时间,大多数人,每天都忙得挤不出一点点时间去走路了。相约放身体于大自然,放身体于乡野田园,慢慢悠悠、慢慢腾腾走走路,感受阳光慢慢浸润身心,享受脚踩在路上特别是泥土路上的踏实感觉和惬意。古人是因为只能走路,没有汽车坐,也没有自行车骑,快不起来,太慢,忙得没时间做事。我们今天,是太快,每天忙忙碌碌,上班下班,上班签到刷卡,下班买菜做饭,接送小孩,快得没时间慢下来,没时间慢慢走路了,所以大家才要组织起来,组织驴友群,去乡间、去郊野慢慢走路,慢下来走路,慢下来活动,慢下来出行,慢下来生活,慢下来慢慢体会生活,慢下来慢慢品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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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当你想起我我已不是我抒情散文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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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坐在窗前,透过蓝色的玻璃,就能看到窗外人来人往的风景了。

路上的行人或独自或成群,每个人的脸上都表达了此刻Ta们心中的最真,Ta们都有自己的朋友,或多或少。所以笑容总在脸上流露,Ta们的友谊会在时间中成为最真。想想自己的朋友,嘴角露出一抹苦笑;我那所谓的朋友至今还有多少?

脑海中飘过那些人曾经对我许下的诺言:“我们是永远的朋友”“我们要做一辈子的朋友”“时光不老,我们不散”“你若不离,我定不弃”现在的我茫然的问一句:“你们还记得我吗?”那些许下的地老天荒在时光的面前,显的那么脆弱,那么不堪一击。唯有我还不断的安慰自己,告诉自己他们是不会忘记我的我们是一辈子的朋友。

记得曾经, 曾经我们有过好多好多好多美好的想象, 到现在, 想得到, 却是如窗外闪烁灯光下不停来去的人群,车辆一样,清晰,靠近,模糊,远去; 熟悉而又陌生了。在你的生活里我的位置渐渐被别人代替,直到后来你甚至怀疑你的世界中我曾经来过吗?你忘记了那些温暖过心窝的承诺,你忘记了曾经,你甚至忘记了你原来的样子。

曾经那些美好的画面总在我心头缭绕,渐渐的,我变得感伤,今天的我学会了用文字表达心中的哀伤。我的文字里透出浅浅的伤悲,为我的心灵在诉苦。喧嚣的世界,没有任何可以让我安宁的角落,只有文字让我安宁。我的文字是我最好朋友,听着我的诉说。我的文字会流泪,只因文字听懂了我的情感,落在纸上,文字流泪了,我却哭了!我并不是一直忧伤,我也不喜欢感伤,我只是习惯了简单地书写凄凉哀伤;我并不是一直悲伤,我也不喜欢感伤,我只是在等一个晴天,把我湿透了的心情晾在阳光下风干。

当今昔已成往事,曾经历历在目的故事,已经只是剩下了怀念。未来的我只有自己诉说,当你想起我,我已不在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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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打碎了一只饭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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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嗒!一声脆响,干净利落。正在埋头大吃的一家人,全都把眼光聚集到了七岁的侄儿身上。

小侄儿正是迷恋动画片的年龄。电视里的光头强和熊大熊二正在雪夜里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看得小侄儿心花怒放,手舞足蹈。小手一划拉,饭碗就掉地上了。瓷碗撞在瓷砖地板上,声音异常清脆。

今天是团年的日子,全家人都聚齐了,母亲也就特别高兴。没想到小侄儿却高兴得过了头,竟然打碎了一只碗。母亲一辈子生活在农村,常年吃斋念佛,很是信命,也特别相信预兆。平常时候,如果不小心划破了手指,或者摔碎了杯盘之类的东西,她总要跑到五里外的一座小庙里烧香拜佛,然后在“菩萨保佑”的念叨声中胆颤心惊地度过好几天,直至她认为的危险期(一般为三到七天)过去,才能放下心来。有一年,我家养的一只公鸡不知什么原因,半夜就开始打鸣了。母亲非常恼火,当机立断就把它杀了。她说,半夜鸡叫,大事不好。这样的鸡也是不能拿到市场上去卖的,谁买了谁倒霉。母亲心地善良,损人利己的事她是不会做的。至于饭碗,那更是不能轻易被打破的。母亲经常给我们讲述这样一个故事:

在母亲的娘家院子,有一王姓人家,三女一子,全都考上了大家。这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农村,可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然而,就在那唯一的儿子王四大学毕业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那天,王四收到了工作分配通知,准备到单位去报到。全家人都很高兴,家里又多了一个端铁饭碗的人。他母亲炖了家里唯一的一只肥母鸡给儿子送行。当王四坐到桌旁,准备动手拿筷子的时候,他面前的那只饭碗却莫名其妙地滑落到地上,啪嗒一声,碎成了两瓣。蹊跷的是那碗破得十分对称,裂缝处也如刀砍斧削一般光滑,地上更无其它碎片。那一碗白米饭连同那只母亲特意给他夹的肥鸡腿,就便宜了他家那只大黑狗。后来,王四就在去单位报到的路上出车祸死了。

“所以,吃饭的时候,饭碗一定要端稳了。”母亲一再地告诫我们。每次吃饭的时候,她都会严格检查我们每个人端碗的动作。母亲给我们规定的标准动作是:四指在下托住碗底,拇指在上,扣住碗沿,这样才能牢牢地把饭碗掌握在自己手中。绝对不允许把碗放在掌心,五指朝上呈莲花状托碗。“这是叫花子端碗。”母亲说。

那些年,常常有叫花子游走在山野乡村,不是说家被水淹了,就是说房子被火烧了。他们大都背着一个烂背篓,或者拎一只脏兮兮的旧麻袋,低声下气,要钱要粮,多少不论,却很少有端了碗来,要了饭蹲下就吃的。所以我们也不能确定母亲所说是不是事实。但被母亲斥为“叫花子端碗”的方法容易使饭碗从手中滑落倒是真的。

在我十岁那年,有一天到吃午饭的时候了,我正和小伙伴们玩得兴起。经不住母亲的一再催促,我就端了饭碗出来,边吃边玩。玩到高兴时,竟忘了母亲有关端碗的训诫,用手掌心托起碗来。在与伙伴们的追逐嬉戏中,不知是谁碰了一下我的手臂,那碗一下子就滑落下来,摔得粉碎。这下可闯下大祸了。我曾多次幸灾乐祸地看见过兄弟姐妹、邻居伙伴因为打碎饭碗而被大人打得鬼哭狼嚎,伤痕累累的。这次该轮到我的。我当时觉得天都塌了下来,玩兴一扫而光。当着众多小伙伴的面,我又不敢放声大哭。有大点的伙伴就逗我说:“快去把你那小雀雀卖了,买一个碗回来赔。”

我吓得不敢回家,就在院子后面的竹林里躲了起来,天黑了也不出来。母亲先是凶神恶煞地叫骂,后是温柔亲切地呼唤,最后是声泪俱下地保证:“快出来吧,我不打你!”我才战战兢兢地回到屋里,但还是免不了一顿臭骂,还被罚了一顿不许吃饭。

现在,小侄儿打碎了一只碗,且是在全家团圆的时候打碎的。这在母亲看来,肯定不会是什么好兆头。嫂子吓得赶忙拿来扫帚,边扫边骂着小侄儿。姐姐在一旁打圆场说:“没有关系,碎碎平安。”我逗着小侄儿说:“这下没得吃了。”

小侄儿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心慌害怕。他说:“锅里还有。”

“是啊,还有,还有。有就好。”母亲一面接着小侄儿的话头,把“有”字说得特别有力,一面站起身来拿了一只空碗,盛了满满一碗饭菜递到小侄儿的手里,脸上全然没有一点怒色。看来,是小侄儿不经意说出的一个“有”字,让母亲没有了生气的理由。她完全可以发挥想象,把那一个“有”字理解为有财,有福,有寿,有健康,有平安……这些都“有”了,一个小小的瓷碗又算得了什么呢?

全家人又开始吃喝说笑起来。我问母亲:“为什么以前我们每次打碎了碗,都会挨揍挨骂呢?”

母亲说:“那时候哪家的大人不是这样教育小孩的呢?”

顿了一下,母亲又若有所思地补充说:“你不知道,那时候的粮食有多金贵,一个饭碗又有多金贵!”

是啊,那时候,一个“饭碗”是多么金贵啊。

想当年,我经过八年的寒窗苦读,考上了县城的中等师范学校的时候,乡亲们对我是又夸奖又羡慕。他们常常把我作为他们教育子女的乡土教材。特别是狗娃的父亲,每次见到我都会感叹:“你看,你和狗娃是一起读书的同学。你现在已经端上铁饭碗了。可他呢,还拿着一个泥饭碗在土里刨食。”母亲更是以我为骄傲。我们家世代寒耕热耘,晨兴夜寐,披星带月,雨淋日晒,却常常缺衣少食。现在家里终于有人端上了一只旱涝保收的“铁饭碗”,怎能不令母亲喜形于色,眼开眉展呢?尽管那铁饭碗里没有山珍海味,也少有大鱼大肉,常年只装了仅够充饥的稀粥。有段时间甚至连稀粥都差点断了顿,还得到父母的“泥饭碗”里去拔食。但母亲依然高兴。眼看着近几年碗里的鱼肉渐渐多了一点,却又听说要打破“铁饭碗”了,这令母亲很是担心了一些时日。

“都进社保了,今后退了休,还能有保障吗?”这是母亲的担心,也是很多教师共同的疑虑。那段时间,网上争议热火朝天,学校辩论如火如荼。反对者说:“就这么点工资,交了社保,还怎么活呢?”支持者说:“进社保好啊。进了社保,我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辞职,跳槽了。——我早就不想教书了!”于是,又有人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忧心忡忡起来:要是老师们都辞职不干了,学校怎么办,学生怎么办,百年大计岂不是要毁于一旦……

然而,事实证明,所有的担心都不过是杞人忧天。政府说干就干,不等人们议论出个所以然来,改革已经全部完成了。到如今,半年时间已经过去,学校还在正常运转,学生还在继续上课,老师仍在按部就班。那些曾声称要辞职跳槽的老师,也不见有多大动静。倒是好多曾经停薪留职的人员,已经安安心心回来上班了……蓦然回首,发现碗里的饭菜正在潜滋暗长。仔细想想,才幡然醒悟,原来那端了几十年的所谓“铁饭碗”,其实早已锈迹斑斑。

生了锈的铁饭碗,还是打碎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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