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浏览

3143

作文

1000

戴眼镜的农夫散文

全文共 3267 字

+ 加入清单

几十年前,我们一群基本没有知识的知识青年,湖鸭子一般涌到了湖乡农场。

读书的时候基本不读书,学工学农,车间清铁屑、田间插稻秧、河堤担泥土……当然也没怎么苦力的干活,无案牍之劳形,有泥土的芬芳,不时还有快乐的嬉笑。嬉笑着不大读书的最大好处是全班没有一个戴眼镜的。

来到队上的那个黄昏,却看到了一位戴眼镜的农夫。镜片反射着血色残阳的红亮光晕,把他一张很男人气的国字脸映衬得生机勃勃,这眼镜的另类效应,再加上高高的个头,使他在收工回来走在窄窄田埂上的一长溜男女劳力中透出一种鹤立鸡群的味道。

很快,我们弄清了他姓史,史什么弄不清,也不必弄清,反正全队老小都叫他史眼镜。不几天,我们跟他熟稔了。在他家里打牙祭,听他摆龙门阵,一盏煤油灯灯芯拧出老长一截,窗外悠悠荡过来的微风摇曳着还算明亮的灯光,不时打在他的眼镜片上,一霎一霎地闪烁着有几分莫测高深的光波。

毫无疑义,史眼镜是一个农夫,一个有家有室有儿女的农夫。守候着一间”茅檐低小“、门前茵茵草的泥墙草顶房,一个婆娘两个崽女,还有成天用来挣工分的广袤田畴。乍一看家徒四壁,可吃饭、干农活的家什还是一应俱全。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用牛犁耙、插秧割稻、脱粒扬场、手挖肩挑、开渠筑堤无所不能无所不精。工分底分自然是拿足十分,农忙时双倍完成定额每日赚20分工也不在话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夫。

然而,从他的眼镜、从他言谈举止间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气质,很难看出他是一个农夫。就算裤腿挽得高高的,出水就有两腿泥,周身也没一个泥点点,一身洁净却不耽误高效率干农活。他到底是什么身份?他嘿嘿地笑了两声,然后很贫下中农范地用裁切得很小的薄薄细细的草筋纸,把廉价的烟丝熟练地卷成喇叭筒,递给我们中的一两个小伙伴,自己叼一支,一根火柴点燃三支烟,几个人吞云吐雾一番之后,史眼镜的话匣子才正式打开——

从本质上来说,在湖乡农场干农活的都是农夫,你们初来乍到的,也是,不过是打着知青牌子的新式农夫。我是农夫,就像你们说的戴眼镜的农夫。可我同时也是知青,是1958年下放的上海知青(呃,我说小周不要把嘴巴张得这么大,能伸进去一个拳头似的)。是呀,是比邢燕子还早。高中还差一年毕业,祸从口出,差一点打成右派,因未满十八岁,逃过了这一劫,可逃不过接受再教育。就这样来到了这里,一呆就是十几年了。

刚来的那一年,我可不像你们这样热热闹闹,几十个人蜂拥到一个队上。我可是落难的孤雁一只,队部的一间小茅屋对于我来说也显得好大好空落。白天干得肩酸背痛,夜晚对着无边的黑暗,脑海里走马灯似的转着平白无故遭受的政治打击,除了操起二胡拉几曲刘天华、阿炳的曲子以外,就是长吁短叹,抑或是孤狼一样地狂嗥几声。现在回想起来,至少有上百个夜晚,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

过了好久,我才知道,其实那些个日子,我也并不是孤独的。有一位质朴清秀的村姑一直默默地谛听我的琴声,当然也在关注我这个制造琴声的人。她家就在我隔壁。琴声在她父母听来,十分聒噪烦人,好几次都要赶到我窗前出面制止,可每次都被她拦住了,说她就喜欢听这个,比那些个花鼓腔的样板戏和本乡花鼓戏要好听不知多少倍。有几次趁她父母睡了,还悄悄跑到我窗外,偷偷打量我几眼,其实看到的只是一个黑影,剪影,更多的时候是背影,偶尔也有侧影。后来,这个念过高中的姑娘不止一次地说正是我这拉二胡的侧面剪影,还有我拉出来的琴声,不知为何产生这么大的魔力,让她日夜守候着,夸张一点说还有点让人痴呆入迷的味道。

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发觉身后有一道看不见的影子在为我做了些什么。有时候插着插着秧,中午回去睡上一大觉,下午再来田头,发觉田园自动化似地多了好一片“绿地”。类似的情形在收割季节也不时出现,吃饭时离开田头,镰刀草帽搁在一块,返回时往往多出一双雪白的纱手套。夜晚带一把二胡独自出去散步,对着一大片稻田或棉田狂吼长啸,应和着青蛙蟋蟀们的歌唱即兴胡乱拉上一曲,然后回到自己从来不锁门的窝,油灯一点,发现狗窝变人居了,窗明几净,脏衣服全都洗净一一晾晒在屋檐下。我想我史眼镜一向独往独来,怎么会招人青睐,以致有“田螺姑娘”暗中光顾呢?

有一回我留了个心眼,照例带琴出门,迅速消失在黑暗中,不到半个时辰,悄然折回来。无声无息地缓缓推开门,“田螺姑娘”这下可被我抓了个现行:油灯下,这位清秀村姑正弓着腰,从床底下翻出衣裤袜子一大堆,装一脸盆,伸直脊梁站起来一转身,明媚的目光就撞在我500度的近视镜片闪烁的光波上,那一刻,我感觉这是我所见到过的最美的目光,最让人心酥的眼神交流……

就这样,我们很快走到了一起。对于她,同我这样一个仅次于右派的有政治污点的人结合在一起,是要冲破重重阻力包括同她父母彻底闹翻的风险的。对于我,残存在内心的一点点返城、返回大上海的侥幸,同眼前这个姑娘比起来,简直不足挂齿了。我明白了就我这个现状,即使返城了,也仍然逃不脱孤独终身的命运,我就把我的终身绑定我心爱的姑娘,守候湖乡这块多情的土地吧。

也不知她怎么斗赢了父母的,也许是两位长辈爱女心切,再加上内心深处也并不在乎这类看不见摸不着的政治问题吧。总之我们很快完婚了。我实打实地感觉到,婚后,自己简直变了一个人,所有的孤独愁闷,全都逃往了爪哇国,代之而起的是爱。爱我的爱人,爱我队上的农夫,爱这片土地,真的,像艾青一样”……眼里常含泪水……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不含泪水,戴着眼镜的我,更加真切更加动情地用目光加镜片光抚摸这片土地。

几年后,我们在收获越来越多工分的同时,顺势收获了两个可爱的娃娃。哦,不,应该是三个,没看到你们大嫂的肚子又鼓起老高了吗?

我们这一帮子,没有读过什么书、自然也没读过什么有震撼力的爱情故事,那个晚上,用耳朵读了史眼镜这近乎传奇的的爱情故事,没有谁不被深深震撼了。爱情,是多么的美好呀!美好得把幸福播撒在这篇辽阔无垠芳香四溢的沃土上……

接下来的几年,我同史眼镜大哥学到了不少农活,特别是既能提高工效又不把自己弄成个泥猴的一些诀窍,还受他的感染,读了一些书,其中不乏水稻棉花栽培、田间管理方面的农书,甚至连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他也给我讲解了好几个章节。

熟读农书的史眼镜,可不是抽象地守候湖乡,也不会就农业问题泛泛而谈,而是通过他爱人、通过其他农夫的口耳相传(他本人因所谓“政治上有污点”而无从公开谈论),为队上贡献了不少春耕夏初秋收冬藏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即便只是部分地落到实处,也产生了令人大开眼界的实际效应——粮棉单位面积产量明显高于邻队,我们的支书队长屡屡被分场树为典型,出席农场乃至地区农业学大寨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史眼镜永远是漠视荣誉的,他说如果把荣誉当成一种果实,他是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的。事实上,就他当年政治处境而言,也是没有问鼎收获的资格的。当年,对于我们知青来说,这果实还包括我们知青趋之若鹜的返城。有一次我还试探着问他,这几年来,一拨又一拨的知青返城了,你也是知青,而且是咱知青的祖师爷,不如活动一下,也把自己“返”上去吧。可他只是轻轻摇摇头,淡淡地付之一笑,什么也没说。

我明白他的土地情结了,当然我不是第一次明白,这一次只是进一步明白他绕上这种情结也已到了一种痴迷的地步:他的幸福,他和他爱人的幸福,他全家的幸福,大抵是要永久性守候且扎根在这篇沃土了吧。

时间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去年冬天我回农场队上,首先就打听咱眼镜大哥,是否一直守候着这里。还没问两个人,就看到了他,却没看到他的眼镜。年逾古稀的他,因老花与近视的博弈,折中出的结果是他竟然要同长相厮守几十年的眼镜拜拜了。不是听另一位当年的湖乡好友介绍,我还真认不出他了。

是啊,岁月催人老,白发白须,眼镜取下了,换谁谁也难辨认了。可一经重逢,他依然笔挺的脊梁、依然坚毅而睿智的眼神,说起话来依然是三句话不离农事的“土语”……这一切,多么熟悉,多么亲切,活脱脱把当年那个气质不凡的眼镜农夫推向我的眼帘。我除了一如既往肆无忌惮地叫他“史眼镜”之外,也不晓得用别的什么称呼来叫他,来表示我的亲昵了。

哦,戴不戴眼镜,他永远是我的眼镜大哥,守候湖乡的眼镜农夫。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暗恋的滋味散文

全文共 678 字

+ 加入清单

暗恋,是视觉上的一眼入心,惊艳了岁月;是感觉上的心有灵犀,温柔了时光。在暗恋者的心中,Ta就是整个世界,整个世界就只有一个Ta。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为此辗转反侧,有多少人为此痛断肝肠,又有多少人为此抱憾终身……

暗恋,是一种深知对方永远不可能属于自己的无奈。“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年华谁与度?月桥花院,锁窗朱户,只有春知处。”佳人一遇,一眼入心,情深不断,相思难寄;由情生愁,愁思纷纷。“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暗恋,是对方离去后的痛断肝肠。“闻琴解佩神仙侣,挽断罗衣留不住。劝君莫作独醒人,烂醉花间应有数。”佳人一旦要离去,即使扯断罗衣,怕也挽留不住。作者奉劝世人:暗恋一个人不要太认真了,还是在红巾翠袖群中喝个酩酊大醉吧,因为这就是命中注定!

暗恋,是一种深深的牵挂。“你住的城市下雨了,很想问你有没有带伞。可是我忍住了,因为我怕你说没带, 而我又无能为力, 就像是我爱你 ,却给不到你想要的陪伴。”

这种牵挂,不愿被对方知,不图对方回报,更不会无赖般的死缠烂打。除了那份无助的牵挂,还有深深的怜爱与痛惜。

暗恋,如一坛陈年老酒,虽历经岁月而愈加香醇。忆往昔,你绽放的真诚笑容,灿烂着我一生的守候,你回眸时的款款深情,萦回我一世的心痛。经年过往,心已如镜,唯有这份情感,是我自此天涯不相问的骄傲。柔情绕指,浅酌岁月,红尘烟火,淡煮时光。就让那锦年的暗恋,在笔尖开成一朵朵馨香的小花,装裱每一页安暖的时光。那一段段一行行,有一天都会在流年似水中泛黄,唯有你的章节,是淡不开的笔墨,旖旎于我的字里行间,温柔着心底如水的情怀。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夜雨迷离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23 字

+ 加入清单

朋友总是劝我说不要喝太多的茶,我总是微微一笑。也不解释,也不知如何解释!每当我向他们提起我爱喝茶时,他们总说茶有什么好喝的,那么苦!我总是释然一笑,没有多说什么。继而端起桌上的一杯茶茗,慢慢饮下。独自一人享受着这份独有的“苦”!

总是在迷离,迷离过往,迷离在往生……

总也看不透,也许这就是世界,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

迷离

往生

该来的总是要来,不该来的怎么也强求不来!眼神中是带有丝丝的忧伤,却又是那么的不易察觉。有太多的话想说,又总是在害怕伤心!

我一直都在笑,其实我心里的痛只有我自己知道,心里的痛只有自己知道,伤口只有自己抚平。我的痛我的上只有我自己知道。。。。。。

雨夜,我总是在迷离,迷离在那细雨之中,细细的雨丝拍打在脸上,总是那么的伤。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淡菊·名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92 字

+ 加入清单

菊,花中隐士,凌寒傲霜,性高洁。

开封,七朝古都,因是北宋的都城而闻名于世界。提起开封,就想到了北宋,提起北宋,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开封,开封就是北宋王朝的代名词。

“人淡如菊,心素如简。”人们常用这句话来形容人的淡泊恬静,因此,我常常执拗地想,凡是喜欢这句话的人,一定是淡泊的高雅之人,是耐得住寂寞的恬静之人,和菊有关的城市,也一定是座味淡韵雅的城市,是座在孤独寂寞中独展个性魅力的城市。然而,我始终弄不明白,开封,这座把懦弱和喧嚣揉和在一起的历史名城,把菊花定为市花,缘由何在?菊花和开封,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吗?

带着这个问题,我查阅了相关资料,资料显示,在北宋,开封的菊花闻名遐迩,几乎家家养菊,至明清,开封养菊赏菊之风依然盛行,建国后,开封人养菊习俗犹浓,认为菊花以独特的风韵成为古老开封的象征。我对此却不以为然,觉得如果仅以此就把菊花定为市花,未免过于牵强,再说,我也不认同菊花是古老开封的象征。

北宋,自赵匡胤黄袍加身之日起,重文轻武,就注定是个弱势王朝。赵匡胤为了维护其赵氏的统治,以防类似“陈桥驿兵变”的闹剧发生,一改历朝武官带兵的传统,改文官领兵。战时,消极防御,宋军难敌辽军的快马金兵的铁骑,和时,疏于武备,一个笑料“澶渊之盟”,让北宋的统治者以为天下从此太平。王室贵胄乐滋滋地在汴梁城内听莺歌观燕舞,达官贵人逍逍遥遥地过着“一曲新词酒一杯”的生活,全国上下,腐朽糜烂之风蔓延。北宋末年,金兵在北部边境虎视眈眈,国内农民起义军此起彼伏,宋王室的统治者却昏庸懦弱,不整吏治,懒理朝政,得过且过、苟延残喘地度日,特别是那风流倜傥的宋徽宗,在北宋政权岌岌可危的情况下,却工书画,会名妓,听靡靡之音,城外是金戈铁马,城内是歌舞升平。最终,北宋以靖康之耻血泪告终,宋徽宗的字画随着宋徽宗宋钦宗父子两人客死他乡,化作历史的烟云,为北宋王朝蒙上了悲惨的阴影。北宋如此的惨状,应是昙花的孱弱,哪里有傲霜之菊的临危不惧、傲视一切的风骨?我叹!

然而,北宋虽弱,却繁华一时,中国首次出现了主要以商业,而不是以行政为中心的大城市。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展现了汴河繁忙的盛况以及东京浓郁的民俗风情,是汴京当年繁荣的见证,也是北宋城市经济情况的写照。当时的汴京,汴河蜿蜒,纤夫号子声声,大小货船云集,商品琳琅满目,城内楼宇鳞次栉比,烟雨楼台繁华浓艳,无论是酒肆茶楼、地摊卖艺,还是当铺商城,俱是人头涌涌,或经商或卖艺或歌舞或饮酒。“除却梁园总是村”,汴梁开封成为中国历史记忆中永恒的天堂印象。据史料记载,当时的北宋京都,有日本歌女异域风格的舞姿,有阿拉伯人的朝拜,有印度姑娘的丰姿卓约……,呈现了前所未有的“万国仰神京,礼乐纵横,葱葱佳气锁龙城”的瑰丽景象。汴梁城如诗如画、如梦如幻的繁华,应是牡丹的雍容华贵,哪里有菊的隐和淡泊?我问!

我不喜欢北宋,却喜欢北宋王朝留下来的灿烂的文化,我不喜欢开封,却也喜欢开封的菊花。开封是闻名的菊城,菊花品种繁多,形态各异,菊展期间,满城的菊香飘飘悠悠,一簇簇菊花遍布大街小巷,它们有的轻抚骨朵、含苞待放,有的粉面呈艳、盛开吐蕊,有的似刚出浴,有的则是尽露精髓。特别是那精巧的簇菊造型组合,别具一格的图案让人有种“还向秋山觅诗句,伴僧吟对菊花风”的冲动。因此,每年的东篱把酒西窗吟诗的深秋,我便会来到开封,融入菊的世界,徜徉在花的海洋,看秋霜花尽染,嗅秋风菊带香,企图寻觅出花与城的某种吻合。

去开封赏菊,我不去龙亭,龙亭公园高高挂起的大红灯笼,虽喜庆却张扬,我觉得和菊的淡雅不相映衬;到开封赏菊,我也不去清明上河园,清园里上演的《大宋·东京梦华》,演绎着大宋的兴衰史,虽让人心潮起伏,却热闹喧嚣,和菊的恬静相比,我认为不能相得益彰。我赏菊,单走街头,独去巷尾,或去河岸湖畔的廊坊,在清新的菊香中,领略了笑菊迎客的盛情,寻觅着花与城的丝丝缕缕。

让我惭愧的是,每年赏菊,均没有发现城与菊的相似之处,却发现了古色古香的开封,糅合了高度文明的现代化元素:楼越建越多越高,四通八达的公路越扩越宽,一条条潺潺而流的小河上面拱着一座座石架桥,桥上车水马龙,桥下清水悠悠,。。。。。。一天一变样,一年一改观,典雅中带有时尚。这和菊的朴素平淡大相径庭,如果非用一种花儿来形容,我认为追日的向阳花热烈,充满朝气,比较贴切。然而,今年的盛夏,一位出租车司机,让我改变了我心中固执的看法,让我真正领悟出“菊花以独特的风韵成为古老开封的象征”的真正含义。

前几日,我去开封办事,在出租车上,意外地和司机聊了起来。这位出租车司机是位健谈的中年妇女,人很热情,我对开封的理解,她极不赞同,甚至有点愤愤然,她说“北宋虽弱,但是它能在风雨飘摇中延续167年,也向前快速发展了167年,让中国的经济文化都达到了历史的最高点,为后人留下了一笔丰富而宝贝的财富,尤其那些灿烂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绚丽的瑰宝,经久不衰,难道说这不具备淡菊凌寒傲霜的品质?其实开封代表的不仅仅是北宋,它是整个华夏文明的一个缩影,代表了整个中华民族,体现了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的沧桑巨变而依然坚贞不屈的品格。”听了出租车司机的话,我沉默不语,心里一边为自己的浅薄而羞愧,一边暗赞她不凡的见识和谈吐。

透过车窗放眼望去,看着这座古色古韵古味的古城,早已洗尽了历史的铅华,像一丛清新的雏菊,耸立在中原腹地、黄河岸边,宠辱不惊地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地望天空云卷云舒,以独特的魅力向世界讲述着发生在这里的风风雨雨,诠释着中华民族不朽的文化和精神,笑迎着八方来客。

其实,那一株株一丛丛平淡的秋菊,不在陶翁的南山之脚东篱之下,而在自己的心中!

展开阅读全文

篇4: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383 字

+ 加入清单

我的一切的一切都经不起风暴的考验,在猝不及的仓促中一下子就摧毁了,我知道我也明白,一个女孩总要受点伤才会变的坚强起来,才回真正的长大,为什么我的代价这么的大啊?我很想不通,现在陪伴我的就是我的日记本了。

那些带伤口的文字伤口不能愈合,需要一些疗伤的文字像猛兽一样舔试自己的伤口,用一只黑色的笔写呀,写写不出圆满写不出永远可永远到底有多远,满是缠绵,满是伤痕,满是悔恨,满是负担,一支笔就这么没有的颜色,一段感情就这么没了着落,一些诺言就这么烟消云散,我知道没有谁能把谁的幸福没收,没有没有。

可是走近你,就走近痛苦,离开你,就离开幸福,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常常宁愿遗憾而不愿痛苦,可后来却因为遗憾而痛苦;也有宁愿痛苦不愿遗憾,最后却因为痛苦而遗憾。

此时的我才明白,世界上最美好的是时间,因为他让人拥有美好的回忆;世界上最吝啬的是时间,因为他不肯帮人轻易的忘记疼痛的记忆。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罗岗村愿你为我而骄傲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21 字

+ 加入清单

在豫南有这样一个新野小县,人均产量一般,收入一般,绿色大棚蔬菜和纺织业是县里的特色产业,这样的小县下面有一个叫罗岗的小村庄,和所有的南阳盆地村落一样,貌似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于我,魂牵梦萦。我也是一名外出奋斗者,漂流在外的人,即便是有了洋房豪车,舒适的生活也并不会减弱对家乡的思念。倒是那份不能归去的心,反而更加躁动,它强有力地跳动着,告诉主人,它想回家了。

罗岗是个两个生产小组组成的自然村,1队和2队。俺们村里人常说,咱们队都像那个菜包馍一样,边起的地都把俺们包住了。乡野粗话倒也实在,罗岗村就是四面都是田的村落,村前一条干涸的提坝,村后一条白河支流哗啦啦泄洪一般的流着被化肥厂污染的脏水。小的时候坐着拖拉机陪外公过河掰包谷棒子,都是要捂着鼻子过的。罗岗村小,所以每家每户都被我趟熟悉了。如今大了回家,那些老太辈们也都还能认识我。外公就是靠在村南边的普通村民之一。他一样的在村子里长大,姥太爷是贫下中农出身,也不能给外公留下什么,不过也把最朴实的劳动精神传给了外公。外公二十出头就跟着公社的医生学医,还会泥瓦技术,在他们那个年代大伙都种地,而外公也算是个技术青年了。然后娶了以唢呐队为营生的水田5队的我外婆。外婆是个温柔的敦厚妇人,也是勤快的人,如今六十多岁了依旧下地干活,回家来操持家务。外婆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舅舅很小,所以舅舅没有结婚前,外公外婆的快乐就是我们老表几个隔三插五的看望。有看看就回的,譬如小姨家的儿子,三姨家的大女儿,也有长住沙家浜的,比如我,比如三姨的小女儿,这片土地,这个院落,承载了多少的欢声笑语和我们这些小孩不懂的悲苦呀。

我是从什么时候特别恋罗岗的,又为了什么这样的恋罗岗的,是外出求学开始吗,还是一直如此,恋着,是我想的人都在这里,也是一个骄傲的孩子告诉乡亲们,我过得很好。

幼时人们晌午吃饭都是端碗面剥根葱就在大路边集合,讨论着吃的什么,地里的菜苗还要打药,花生地里要浇水了,谁家的儿子要结婚了,而最让人兴奋的便是说到郭守华回来了。郭守华是什么人,她是我们罗岗的骄傲。是我们村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如今分配到十堰二汽工作了。把自己的二哥四弟都弄去上班了。这次回来是把家里的家具新整整的拉回来给娘家妈用,要换房子了。我见过她一次,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套米黄色西装,踩着高跟鞋,一个卷发,当时我才十岁,但是已经能感觉到她和我们村里人的不一样。她那么干净,那么优秀,还那么不忘本,什么时候我也能像她那样可以为家里人做些什么,也让村里人羡慕又骄傲的提起来。这似乎不仅是我年幼的想法,更成了我以后为之努力的初期路线了。从那以后,我拼命地变好,我努力地上学,我做一切让自己好的事情,我想,我要再次回到罗岗村的时候,让人们也那样羡慕地看我。不得不说女人的嫉妒羡慕的正能量也是大的,在我还没有思考到正确道路的时候,如郭守华一样的让别人羡慕却成了我少年时的动力。如今,我也成家立业,不能总回去,回去时,也总是能成为他们聚焦的话题,他们也无比骄傲地谈起我,我也能够在乡亲们面前展示我略微好的一面,可此时,那已然不是一种嫉妒心做怪,而是想告诉乡亲们,我愿意做罗岗村的骄傲,无论我到哪里,都是罗岗村的一份子,我要罗岗村为我感到骄傲。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是真爱还是错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67 字

+ 加入清单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红尘若梦,似水无痕。——题记

忆往昔岁月,奈何已成殇。曾几何时,何不以为此生此世与你相依相伴,方可相守四季之轮回,叹岁月之曾经,道年华之以后。无奈,在这苍老的年华里,此情早已改变。素谈岁月曾经,是谁执誓把言,道此生相守不换。今昔,是谁把谁遗忘原处,又是谁把谁伤的体无完肤。

那一年,你我相遇,相识却没能相知。慢慢的,在岁月的见证下我们彼此爱上了对方。月色朦脓之下,你我紧紧相拥,相依相偎。曾许下‘今生,来世,生生世世,永不分离’的最真承诺,一起写下”此生此世只愿与你相伴”的最美誓言。那是你说,我们天作之合,过去的过去我天真的以为我是你今生最大的守候,可如今的如今才发现,所有的一切不过就是上天和我们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被时间捉弄的我们,心里满满的苦涩,还记得那年我们都很快乐??

我从来不相信时间真的可以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磨灭的无影无终,直到有一天,你告诉我说“在我们这个充满悸动的年纪,对我所有的爱都只是一个错觉,女生是没有真爱的,谁对她好,她就喜欢谁,更何况同性恋本就是为世俗所不能容忍的”我沉默,而你却一语成谶。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难道我们曾经的海誓山盟就能如此轻易淡怀。还是,你根本就已经爱上别人。

我知道,在你的心里,一直住着许多个你深爱的人,而我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更或许我连其中的一个都算不上。只是天意弄人,在你寂寞的时候,恰逢一个傻傻的我,才造就了我们这一段不该的爱恋。每一次,看着你和你深爱的人一起暧昧不清,为她吃错,为她伤心难过得时候,却不知道我比你更伤心难过;每一次,你告诉我说你好想她们,好爱她们的时候,我却只能强颜欢笑,不是我不懂痛苦,只是在你面前我永远是输的最惨的那一个,受伤多了,也就没有再去拥抱你的勇气,我更应该学会的是坚强。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并不存在,因为真爱,会让彼此亲近;因为错爱,也会让彼此疏远。可结局终究只有一个--你将和命中注定的人在一起,但不管是在未来的十年,二十年,还是一百年??你仍会依稀记得那些我们在一起的足迹,记得爱过你,还有爱过的人。

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生老病死,而是生命的旅程虽短,却充次着永恒的孤寂;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永恒的孤寂,而是明明看见温暖与生机 我却无能为力;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我无能为力,而是当一切都触手可及,我却不愿伸出手去;世上最最痛苦的事,不是我不愿伸出手,而是我明明深爱着你,却没有再去拥抱你的勇气,看着你和别人在一起???

岁月是一指流沙,苍老是一段年华。那些曾一起写下的海誓山盟,我们彼此都没有欺骗对方,只是我们都长大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毕淑敏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62 字

+ 加入清单

读书的女人,是指从学生时代起,一直到老都坚持读书的人。这书还不算课本、专业书籍和报刊,是能益智益德提升女性全面素质的好书。女性读书婚前容易婚后难,就是在婚前,离开学校能坚持读书的人也寥若晨星,婚后读书的女人就更少了。由于工作的繁忙、恋爱的沉迷、家务的纠缠和人生的百顺及人生的万事不如意,没有美好的追求、没有坚强的意志和没有浓厚的兴趣,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闲暇时间里,抓紧分秒读书,一般女人都难以坚持。何况,平时还得留心觅好书,花钱买好书。所以,谁若能真的成为书女,就是女界的奇迹。

近日读著名散文作家毕淑敏的《淑女书女》一文,对女人坚持读书的好处有了新的认识,她在这篇千字散文里,重点指明女人多读好书之妙用,她以简洁的文笔娓娓道来:读书的女人,“更善于倾听”、“更乐于思考”、“更勇于决断”、“更充满自信”、“较少持续地沉沦悲苦”、“较少无望地孤独惘怅”、“较少怨天尤人孤芳自赏”、“较少刻毒与卑劣”。“好书对于女人,是家乡的一方的绿色水土。离了它,你自然也能活。但与书隔绝的日子,心无家园。半生过下来,女人就变得言语空虚眼神恍惚心地狭窄见识短浅了。”这样正反一对比,我们心里就明亮了,读书的女人和不读书的女人,真的`有了天壤之别。

女人的美,不只是外貌天生漂亮,或者不尽善尽美,就去涂脂抹粉,关键还得美化心灵,圆满道德,博学多识,才干不凡。人们不是给温和、善良、美好的女人一“淑女”之美誉吗?淑女,女人群体中的姣姣者,谁不想当啊!美貌者,不一定是淑女;淑女者,不一定貌美。自然之貌美与不美,只要女人多方面的素质符合“温和善良美好”的条件,谁都可以冠以“淑女”之美誉。淑女是在知识的滋养下,在道德的孕育中,成长起来的。

要想成为淑女,首先要当名符其实的书女。正如毕淑敏在散文里指示的那样:“日子是一天天地走,书要一页页地读。清风朗月水滴石穿,一年几年一辈子地读下去。”书女要识书,要千方百计地把好书弄到手下,把读书当作生活中的必修项目,如饥似渴地从书中吸取精神食粮,真正成为一名读书的女人,让内心世界如百花长春,淑女的美誉自会降临。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朱自清散文选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62 字

+ 加入清单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每一篇都是围绕着“真”字来写的。描绘真实的事件,书写真实的感受,流露真实的情感,即使是写身边的琐事,也投入了最真挚的感情。

就拿本书的第一篇散文《匆匆》来说吧,作者用新颖的写作手法把平日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等小事写得生动形象,并且在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使人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感悟。

俗话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其实朱自清先生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在文学方面就已经颇有成就了,但他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加珍惜自己的时间,用有限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这便是他对人生价值追求的表现。

他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在这个世上白白走一遭,应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样伟大的作家如此,作为肩负国家未来使命的我们,又怎能浪费学习知识的大好时光呢?我想,这或许是编者把这篇文章放在第一篇的原因吧。

再比如《背影》,作者也只是写了父亲为他送别这件小事,但却通过细致入微的描述和清丽凝练的语言,突出了父亲别样深沉的爱。全文的词藻并不华丽,文风朴实无华,但依然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真情实感,让作者的父亲的背影永恒地刻画在了读者的心里。

让平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的写作宗旨。我想,正是因为他的生活平淡简朴,做事务实求真,才在朴素自然的风格中立新意,造新语,令人回味无穷!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7 字

+ 加入清单

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记住今年的瓜香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09 字

+ 加入清单

长江东转处的金沙江,夹岸而上分明就是一座野果园。直立、攀援、匍匐、斜伸着上百种的野果:青幽甘冽的野山梨,红紫相间的野蛇果,香浓甘脆的野黄瓜,脆咯生香的野地瓜,酸中透甜的野草莓,糯软多汁的无花果……或张扬或含蓄,或奔放或温婉,点缀着大地,斑斓锦绣。让原本热闹的山林更加勃勃盎然,呈现立体的纷呈精彩,于是层峦起伏的山脉有了灵魂。这些野果结伴雨露山水鸟鸣虫啾,次第春夏秋冬岁月更迭,相濡以沫。同时,这些野果也让70后零嘴匮乏的这一代人舌尖涎香弥久悠远,童年的美好记忆是可以回味一辈子的。

在各类繁多的野果中,野地瓜在梦里清晰无比…..

生命力坚韧是它最大的优点。漫山遍野中,野地瓜身影随处可见,苍茫茫的山坡上,光秃秃的岩石隙缝中,蜿蜒曲折的山路旁,寒风凛冽的山崖上,清水潺潺的沟渠边,处处可见。一年四季,无论酷热还是严寒,总是郁郁葱葱欣欣向荣。为了汲取足够的营养和水分,它憋足了劲向十方猛窜。只为等一阵风,一滴雨,一缕阳光,它便能穿透板结的黄沙地,跨越坚硬的青冈岩,攀爬陡峭的悬崖绝壁。坚韧的精神和顽强的意志让人深深震撼。回想生活,谁能自如选择人生,与其埋怨未含金汤勺出生,不如努力创造地利人和,用不屈不挠的精神积极向上。

野地瓜不像牵牛花、野黄瓜,藤缠树,藤缠竹,藤缠瓜架,攀附着其他植物生存。它永远匍匐地上,紧紧拥抱寂静沉默的大地。这种不趋炎附势随波逐流,不忘根不忘本不正是我辈所匮乏的吗?因为懂得知恩图报,烈日炎炎酷夏中它扭动着身姿轻摇曼舞,为大地遮荫送凉;冰天雪地酷寒里它倾吐奉献遍地绿意,为大地抵寒御冷。“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是子女对父母之爱的一种微薄报答。“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是懂得感恩,常怀感恩之心无声的歌颂。

野地瓜的叶子一年四季都是层层叠叠的绿,一尘不染的绿,恬淡自然的绿。绿在山崖,那是“万条垂下绿丝绦”生机勃勃的绿。绿在平地,那是“碧波几万重”温婉绵软的绿。看见绵延墨绿的野地瓜藤,就像逢着一个久违的老朋友,心中的忧伤和烦恼悄然融化,心情自然宁静平和。每年7月初到8月初是野地瓜成熟的时节,浓郁甜腻的瓜香混合着叶子的清新气息弥漫山坡田野,挑逗着缺食的味蕾。这是野地瓜在召唤,召唤我们及时采撷大自然的恩赐。我们在藤蔓中悄着声低着头,瞪大眼看分明,寻顾盼觅……一颗颗的野地瓜,像顽皮的小孩躲在浓郁油绿的叶子下,红着脸庞煞是诱人。没熟的野地瓜是硬邦邦的青疙瘩,干涩酸硬难以下咽,一旦成熟,变成拇指大小的鲜红小球,脆咯清甜水灵通透。一个忍不住,肚子里的馋虫就溜了出来——迫不及待剥掉外皮,将晶莹剔透的果肉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氤氲在舌尖的香醇甘冽顿时从肌肤的每一个毛孔沁出,清爽通透!

其实,每年吃野地瓜的日子有一个多月,但总觉得不够、还没记住它的味道就没有了,只能等到来年。这种残留在舌尖的甜味让人怀念一年,等待一年。野地瓜年年熟,岁月转瞬逝,能留存的只是今年的瓜香。学会放下,学会遗忘,幸福就在当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一束五彩花优美散文

全文共 1428 字

+ 加入清单

一段美好的记忆,如影随形,难以忘却。

那是在去年暑期的一天,午后特别闷热,我本来是要在这段时间里小憩一会,打个盹,避避热,却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我写的一个小戏入选,要我为光盘配字幕,人家还等着要。这电话,不啻是酷暑吹来的一股凉风,惬意极了,于是哪顾得休息,哪顾得天热,一头扑出了门,寻找能给光盘配字幕的地方。

我一路奔走,一路打听询问,也真是好事多磨,很不凑巧,不是这个店机器坏了,就是那个店会弄这事的人不在,又听人说电脑城那里能弄这事,可那里还很远,远也得去,人家急等着呢!

心里急,走得也急。

走着走着,不对劲了,忽然一阵昏迷袭来,我脚下乱了步子,摇摇晃晃,趔趔趄趄,踉跄几步,几乎跌倒。

不知是中暑了,还是颈椎病又犯了?

我勉强挣扎着又走了几步,脚下绊蒜,举步维艰,环顾四周,身旁没有一个人。不行,不能停在这里,我得走,得往有人的地方走。

头脑一昏一醒,眼前一黑一亮。

我在心里给自己鼓劲,慢慢地挪着脚步挣扎着前行,来到停放的一辆蹦蹦车跟前。一时间又头昏得厉害,我下意识地抓住蹦蹦车的车厢沿,将身体靠在车帮上,咬牙使劲,不使自己昏过去。昏昏沉沉中,我看见面前盛开着一朵五颜六色的大朵,怪呀,活到这个岁数,还没见过这么大的花儿呀,这是啥花?花朵比磨盘都还大?惊异间,我努力睁大眼睛,这下看清了,眼前这个大花朵原来是几个年轻人围坐在一张不大的圆桌前,三男两女,那三个男的,一律只穿短裤赤着上身,汗津津的胸膛在树荫下闪着健壮的光亮,看上去舒舒坦坦、痛痛快快;那两个女的花短袖花短裙,乌黑的秀发散披在脊背和肩膀上,又随意又美观。他们围坐在门店前的树荫下嘻嘻哈哈、热热闹闹的,我正羡慕地看他们,嗖儿又一阵昏迷袭来,他们正说笑,全然没有注意到十多步开外昏昏迷迷的我。我正要开口求助,又止住了,因为我不止一次看到过这样的报道:好心的青年人救了昏倒的老者,而老者却赖上了青年,致使青年人再见到此情就避而远之。现在我若开口求救,这几个青年呼啸一声作鸟兽散,我心将何其悲凉,我又将奈何?

但求生的本能战胜了我的这个想法,我还是朝着这朵偌大的“花朵”开口,只说“你们”二字,只做了个招手的动作。我想观察一下动静,看一下反应,免得过于尴尬。

“花朵”果然“嗖”的一下散了。

他们一齐向我跑来——

“大爷,你怎么了?”

“大爷,你怎么了?”

“我……发昏……”

“快,扶老人家坐下!”

七手八脚,搀腋下,扶后腰,半搀半抱,让我坐在了圆桌旁的藤椅上。刚坐稳,一个女娃已经端来了一杯水,“先喝几口水,压压心慌。”

“你感觉咋样?要不要送你去医院?”

经他们这么一阵“鼓捣”,我清醒了许多,我稳稳地坐着,看着他们一张张年轻红润的脸庞,像一朵朵盛开的花朵儿。

“你的儿女在不在县城?在不在你身边?快给他们打电话,让他们来接你!”一个男青年着急地说。

我说:“出门时走得急,忘了拿手机。”

“你说个电话号码,我给他打!”男娃说着拿出了自己的手机。

“号码我都输在了手机里,拨打时看名字摁键,不记号码了。”

“最起码你该会记住一个号码吧,你好好想一想。”

我想了半会,说出了一个号码,男娃照着我说的号码一打,打到湖北去了,那头呜哩呜喇的,就赶紧挂断了。

坐了一会儿,头脑清醒多了,我感激地对他们说:“谢谢你们,不需要打电话了,我可以自己慢慢走回去的。特别感谢你们几位,你们就是我眼中最美的五彩花!”

这时,一个女娃又端来了一杯开水,笑盈盈地说:“天太热了,大爷你再喝几口!”我这下才注意到,她是从写着“顺达眼镜”的门店里端水出来的。

……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安娜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46 字

+ 加入清单

安娜

人总要有个精神的寄托,不然,在独处时很容易被寂寞,孤独所侵袭。有人选择把玩个物件,像葫芦、核桃、木珠等,有人选择看书、玩游戏、玩手机等电子设备,亦有人选择旅行、散步、逛街,而我选择了写字,用一字一句来勾勒一个世界,或美,或忧,或阳光明媚,或黑暗如漆。

处在混乱繁杂的世界里,有很多好的,坏的事情影响着我的情绪,我总想以平静的心态来无视、排除它,可它每次都能得逞,我细细琢磨了许久,最终的答案是我修养差,认知范畴小,阅历太少,不能成功的掌控自己的情绪,或者说意志力没有我想象的这么坚定,我认为我这么自剖下去,该有一天会成功。

前些天,我交识了一位朋友,安娜。初次见她给我的所有感觉只有平静,平静,并非没有想法,没有胆识,亦不能说是木纳,平静,是抛开所有负面情绪的稳重。我有点自夸的把她归分为和我同属一类人,追求着平静的人。她与我不同的是,我是追求,而她已经用这种平静在这繁杂的世界里独善其身。我们聊的很愉悦,虽然有五岁的年龄差。我极为欣赏她处事的态度,不惊慌,不恼怒,溶解委屈,误解。她就那么静静的坐着,任由你狂轰乱炸,恶言叨扰,亦无法破坏她的静。她说话时总是掺伴着道理,就像有次我向她抱怨某某人的各种恶习,她只是轻轻的告诉我“我只相信我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而她亦确是如此。

我认为,她把所有的情愫看的很重,譬如,对一段往昔的友情,物件,风景,回忆,我这么说只是因为一串星月菩提子。那是一个空闲的下午,我们坐着闲聊,在她抬手间我注意到了它,它是个普普通通的手链,我丝毫不认为它能承载多少回忆与友情,便夺取它挂在了左手的手腕上,由于不懂得如何温养,也不曾珍惜它,仅仅两天,它从光泽饱满变成了灰秃秃的模样。等她再次看到它的时候,我能看到她的心疼与怜惜,虽然它嘴上说着“没关系,不碍事”,我却是知道,她与它有着不凡的情感,在我再三追问下,她终是说出了它的经历,它与故人游历世间蜿蜒曲折的故事,与一段饱受风霜的友情,到现在只剩下了它与回忆。我在心里羞愧难当,却是找不出弥补的法子,只能抿着干涩的嘴角,道声抱歉。我很是理解她那种情愫,就像我手心里的宝贝---葫芦,虽然它没有多少价值,没有曲折蜿蜒的故事,亦没有饱受风霜的痕迹,我却是不容人任何人对它糟蹋,只因它是我精神的寄托。不管是星月菩提子还是葫芦,它们都仅是精神与心灵的慰籍,承载与寄托着一段时光的记忆。

安娜是一位佛教信徒。以前,我是有着清晰的宗教隔阂的,我一直以为只有基督教才是最和谐,最有爱,诠释一切的宗教。从安娜身上我看到了佛教的道,打破了我这宗教隔阂,亦让我联想到一句话,万物既存在,定有它存在的道理,宗教也是如此,不然怎会有这么多的宗教。宗教本不该有隔阂,因为他们都是人们心中的信仰,同样是叫人从善,若非如此的宗教,我把这另类称为邪教。抛开宗教隔阂,就像她一个佛教信徒与我这个基督教信徒一起畅谈往昔,未来,一件事物,一段情绪一样,和谐,无所顾忌。不论是佛教还是基督教皆讲缘分,相识便是缘分,相知更是缘分,莫要以宗教之别与友人失之交臂。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节日》作文初二散文

全文共 809 字

+ 加入清单

春节前夕,刚刚从各地回到老家的人们坐在电视机旁准备迎接新的一年,人们笑着谈着,节日的气息无处不在。就这样,春节无声无息地溜进了我们的生活当中。

天刚刚亮,新春的太阳仍未把昨夜的寒冷消释,空荡荡的街上只有扫帚在地上摩擦的声音。人们早已在马路上“排长龙”了,睡意未绝的我也被父母叫醒,早早地感受着二月的寒风。

我走在去往亲戚家的路上,打着呵欠,慢悠悠地跟着父亲,父亲用力地牵着我的手让我快点走,“年轻人啊,可不能走得这么慢,得有精气神。”一边牵着我的手一边示范着给我看。我扑哧一声笑了“快点走啦‘年轻人’!”就这样我们度过了一段清晨时光。

到了亲戚家前,我正无聊地走来走去,忽然一件薄薄的工作服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个阿姨正穿着一身单薄的衣服在街上来回扫动,瘦弱的身躯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她来到另外一个清洁工的身边,她们互相交流着,互相祝福着,互相问候着,然后从自己的口袋中摸出一个薄薄的红包,“祝你事业顺利,早日发大财。”然后便再一次投入于自己的工作之中。

可她们知道这样下去有可能连自己都养不活,哪能谈得上孝敬父母。我轻轻走过去,问那个瘦小的背影:“你想家吗?”她似乎吃了一惊,然后慢慢答道:“恩。”“那你为什么还要留在这座城市里不回家呢?”她听了之后,坐在旁边的小花坛上,吸了一口冷气,

慢慢地说:“谁会有家不想回呢?如果清洁工人都回家了,那么谁又来装扮这座城市呢?”说完,抬了抬头上的帽子,用着深邃的眼神看着我,叹了口气,继续说:“唉,谁不想在这么重要的日子里见见自己的亲人呢……”她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也不忍心再折磨一个有着“回家难”问题的城市工作者。

在回家的路上,在这隆重的节日里,我再一次望见那个单薄的身影,寒风似乎可以马上吹垮这个小不点,躯体在繁闹的街上显得独特,直到影子离开我的视线。

为何我们不尝停下来,对一些隐藏在繁闹的街市中并且一心一意忠实地为人们无私奉献的人们问候,我们的心中并不是缺少爱,而是缺少对别人的关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让友谊之花开遍心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14 字

+ 加入清单

漫漫人生路正是因为有了朋友的相依相伴才显得越发精彩。

朋友是失意时的一朵白云,带走一切烦恼;朋友是夏日里的一缕清风,挟去脸上的汗滴;朋友是冬日里的骄阳,为我们带来温暖。无论何时,只要有朋友相陪,我们都不会孤独。

一同走过了几个春秋,彼此早已成为知己。任何困难在我们面前都会黯然失色。我坚信:距离不会让我们疏远,那只是我们之间友谊的一次考验。生活中总是有太多的不如意,面对这些我们无从改变,但我们可以转变心态,换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些问题,此时,我们无惧。

也许,在遇到岔路时我们会分道扬镳,但请记得我们曾一起走过的日子,曾经的相依相伴已经足够。落才有花开,有散才有聚,若没了那一份无奈又怎懂得珍惜?花儿落了,明年还会再开,流星虽逝,但美好的愿望却留在心底。我们不必为失去的而遗憾,也不必过分留恋,只在乎曾经拥有。

在这个宁静的日子里,让我们忘记一切的烦恼,抛开所有的烦心事,让我们共同停留在这个时刻,去畅想心中的永恒,让友谊之花开遍心田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偷花贼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1 字

+ 加入清单

还记得自己上小学的时候,我很喜欢在放学路上玩耍。自小我就喜欢啊草啊什么的。有时甚至会约上几个调皮的男生去县委偷花,那里有芳香的玫瑰、粉红的月季、馥郁的玉兰花、淡紫的丁香花、娇艳的夹竹桃花、攀岩的蔷薇花,真是花色缤纷,应有尽有。

刚开始,我们只是看看院中的花草。但是有一个男生就提议:这么多漂亮的花,我们光是看怎么能饱眼福?不如这样,我们去县委偷花,把花采回去放在家里看。我刚开始还是有点担心:我们去县委偷花,万一被抓住了怎么办?其中一个男生就说:“怕什么,出了事,哥们儿给你顶着!”我说:“被抓住了,可不好玩!”另一个男生说:“你呀,胆子太小了。你要是不跟我们一起去偷花,我们都不跟你玩了,把你孤立了。”我因为害怕被孤立,就违心地答应他们的要求。

我也报着一种侥幸心理,反正就这一次,我们的运气也不会差到那个地步,第一次就被抓。只要小心点,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事。我们抱着侥幸心理,来到了县委的花圃里。我看见满园的芬芳,不禁有些心动。我指着那一簇月季说:“我们就摘月季吧,你们看,那些花好美!”

我话音未落,他们就等不及了。争先恐后跑到种满月季的花圃那边,摘下粉红、大红的月季,他们听到一阵脚步声,我感到很害怕。我说:“你们快走吧,我们要是都被抓住了,后果很严重的,别摘了。他们说:“梦瑶,快摘几朵放在书包里。人来了,可什么花都偷不到了。”

我在慌乱之中摘了几朵淡黄的月季,那两个男生早就翻墙逃跑了,我转眼一看哪里还有他们的踪影?我看见一个女人的影子,越来越逼近我。我在极度的恐惧中,闭上了双眼……

只听见一声喝问:“你在那干什么哪?”我吓得说不出话来,手里正捏着一朵月季花。一个精瘦的女人走近了我,继续问道:“你偷了几朵花?”我把头低下,怯懦地说:“我偷了五朵花?”

她不依不饶地说:“你是哪家孩子?是哪个班的?班主任老师是谁?”她一连串问了我好几个问题,我都保持着沉默,什么话都不说。她一下就火了:“你这是什么态度?你不说话,就休想离开!”我哭了起来:“阿姨,你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放我回家吧!”

“不行,必须给我写一份保证书。而且认错态度要端正,这样我才能放你回家。如果不写保证书,就带着你去找你家长,叫他们交罚款。”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我看见了杨叔叔。他是县委、县政府里面的专职园丁,跟我妈妈是熟人。他对精瘦女人说:“这孩子我认识,只要认错态度好,叫她写个保证书就放她回家吧。如果回家晚了,她爸妈该着急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精瘦的、左手没有手掌的女人是杨叔叔的老婆。

精瘦女人说:“只要她认错态度好,我就原谅她。”杨叔叔和蔼地对我说:“好孩子,谁都会犯错误,只要你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杨叔叔会原谅你的。”

我冲他点点头,写了一份保证书,并跟他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来县委偷花了。如果下次再来偷花,任由处置。写完保证书的时候,天色已经擦黑了。杨叔叔问我:“好孩子,你还没吃饭吧?”我点点头,他从屋里拿出一盒绿豆糕给我。他说:“孩子,你拿着。这是杨叔叔给你的,记住下回可别再犯类似错误。”

我向他告别后,就匆匆回家了。母亲问我问什么回家那么晚,我说我出去玩了。但是我并没有跟母亲交代自己去县委偷花的事情,也不敢说,害怕她责备我。母亲问我吃饭没有,我只好心虚地说我在表姐家,已经吃过饭了。说话的时候,我不敢抬眼看母亲。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我在暗夜中,偷偷打开杨叔叔拿给我的绿豆糕,和着眼泪把绿豆糕吃了,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做过偷花贼……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散文金色博弈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200字

全文共 3135 字

+ 加入清单

我在湖边拦截了一片黄叶。它打着旋儿从我眼前飘落,可能是想去湖面做一艘载梦的小船,只是被我误作了秋风捎来的信笺,才辗转来到我的手上。我把它翻来覆去地瞧,像小时候一样,很仔细,因为我期待从它清晰的脉络中读出一些故事。如果那些故事曾被记在笔记本上,估计现在也该像手中的这片落叶一样,泛黄了。

透过叶子,我把目光探向十几年前的远方,那里的星星很稠、很大、很闪亮,那里的月光很柔、很淡、很清爽,那里的太阳很毒、很辣、很张扬,那里的庄稼很沉、很厚、很硕壮。还有那种庄稼的人,很蛮,很黑,很豪放。现在,他们都被光阴染上一层暖融融的黄,重现于手中这枚黄叶之上。

记忆中,家乡的水稻要到八月上旬结束才能熟透。在这之前,它们一直不慌不忙地生长,任由青翠的稻穗一点一点变黄,这股从容劲儿,凭你种稻人再怎么望眼欲穿地等啊,盼啊,它们也不为所动。田里的水稻就这么矜持地成熟着,但不熟透,它们在等,等一场雨,这似乎是一种仪式,不经过雨水的洗礼,它们非得要拖上几天,绝不轻易熟透。雨水一催,太阳再一照,铺天盖地的金黄,那速度,那气势,让人不得不叹服于大自然的大手笔。

秋天的太阳是很珍贵的,尤其是在秋收这大半个月里,庄稼人怕的就是下雨。如果是连绵不断的雨水,田里的水稻很可能收不回来,水稻收回来了,又要忙着将其晒干,但有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雷阵雨,瞬间便能将人们之前的劳动成果化为乌有。此时,庄稼人敬天,畏天,也随时准备着和天进行一场博弈

叔叔就是那个时候把象棋带回来的。收割水稻是技术活,也是体力活,劳累了一个上午,中午本该是大伙儿午休的时候,怎奈中午也是太阳最好之时,叔叔得紧着那点太阳赶快把上午收回来的水稻晒干了,好腾出坝子来摊下午新收回来的水稻。此外,中午也是最容易变天的时候,叔叔得随时观察着天空的表情,稍有不对,立即招呼大家起来和老天爷抢粮食。没有象棋之前,叔叔一个人守天气,晒水稻,实在累及了就去床上躺会儿,有时一不小心睡过去了,醒来时坝子上的粮食已被雨水浇了个透。有象棋以后,我和爸爸陪叔叔一起晒粮食,观天象,从此,秋收在我的记忆中不再只是苦和累,还有趣味和感动。

棋盘和棋子都是木头做的,也呈现出淡淡的黄,正好和这季节相得益彰。我们三人约定的规则是,两两对弈,谁输了谁就去翻晒晾在外面的水稻,顺便观察一下天气状况,赢的人和另一个人继续对弈。如果不出特殊情况,一局棋通常下半个小时,刚好可以翻晒水稻两次。

叔叔跟爸爸下棋和跟我下棋不一样。跟爸爸下棋他一定要争个输赢,有时争论得厉害了像吵架一样,百米外都能听见他们争辩的声音。和我下棋时,叔叔是很安静的,我也安静,两个人悄悄地就完成了一次对弈,也完成了叔叔落败爸爸替补的交接。

叔叔是我的象棋师傅,教我下棋时他说过一段话,让我一直对他佩服至今,叔叔说:“象棋起步无非四种:第一种是举炮,这种人优点是充满干劲,活力十足,一心只顾向前冲,缺点是冲动,沉不住气,容易坏事。第二种是上兵,这种人还不会下棋,见兵多,行动又有诸多限制,就随意弄几个去送死,美其名曰开路先锋,这样的人虽不懂算计,倒是狠得下心。第三种是上马,这种人谨慎保守,绝不轻易做没把握的事,但做事犹豫,缺乏果断。第四种是上象,更保守,像,蜗牛一样时刻背个保护壳在身上,只会防守,不懂进攻。”这段话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太高深莫测了,所以后来的十几年里,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想要去验证这段话的准确性。

单是从这段领悟就能知道叔叔是很聪明的,至于当初刚学下棋的我为什么总能赢过师傅,以我现在的理解来看,可能是叔叔想鼓励一下我这个徒弟,也可能是叔叔舍不得我去外面晒太阳。

我打败叔叔以后,就和爸爸在屋内讨论叔叔的棋艺,叔叔拿着竹耙在外面翻水稻,竹耙在水泥地上摩擦出哗哗的声响,混着水稻被翻动时的沙沙声,听着心里有种淡淡的喜悦和心安。不像烈日晒裂竹竿的声音,砰地一下,刺破空气中的热浪闯入耳际,尖锐而突兀。不过,太阳虽霸道,竹子更坚韧,就算被剖了腹,它也顽强地活着,只是那样的竹子走了形,用处不大,一般只能当柴烧。

在棋盘上,叔叔和爸爸都不是甘愿认输的人,叔叔输了会说:“这局是我让你的,再来!”爸爸输了会说:“都是你抽烟,熏得我眼花缭乱看不清楚,再来!”于是原本定好的规则打破了,我常常都只能当个意醉神迷的看客,暗暗在心里盘算他们下一步会怎么走,遇到困境了该怎么破,只是他们的招式往往都在我的意料之外。

“将军——”那时的我最爱听这两个字,以为谁先将军谁就占优势,本来看得迷糊,这俩字一出,我就“豁然开朗”了。后来我才知道,“将军”只是开始,真正的较量还在后面呢。叔叔很会设局,总能不经意间抛出一两个看似重要的棋子给爸爸,还一边装出一副心痛不已的样子,甚至假意闹悔棋,以此消除爸爸的防备之心,让骄傲大意的爸爸落入他早已设好的圈套。上了几次当的爸爸终于识破了叔叔的路数,变得更加小心翼翼。

一局棋,三个人,三种心思。爸爸盘算着怎么赢叔叔,叔叔思索着怎么将爸爸打成光杆司令,我呢,感觉谁处于劣势就想要帮谁扭转乾坤,当然,只是想想而已。

当棋盘上双方棋子所剩无几的时候,我基本就能判断局势了。一次,在棋盘上僵持了很久的爸爸和叔叔终于开始进攻,相互连续吃掉对方一系列棋子以后,使得原本复杂难懂的局势一下子明了起来。双方士相不在,爸爸马踏中宫,三个卒子过河,其中两个齐头并进,相互照应,车在一旁虎视耽耽,叔叔的情况看起来不容乐观,幸好叔叔的车马炮尚存,且位置都不错,若心思缜密,攻击迅猛,还有机会赢棋,若是慢了一步也必输无疑。该到叔叔走棋了,叔叔却迟迟没有动手,思索间,习惯性地抽出一根烟点燃。瞧这剑拔弩张的气势,我不禁为叔叔捏了把汗,也积极思索着对策。这时,爸爸笑呵呵地说:“哥,不着急,慢慢想,我先去翻一翻谷子。”

爸爸刚起身伸了个懒腰,忽然大叫一声:“不好!”不知什么时候,天空明晃晃的太阳说不见就不见了,乌云黑压压的一片涌动而来,肆虐的狂风卷起竹叶漫天飞舞。

“快起来,抢天冬雨了。”爸爸一边操家伙收拢水稻,一边大声吆喝着。

这才是一场真正的战役,和老天爷比速度,可比观棋局惊心动魄多了。一家人,无论老少,只要使得上劲的,全部赶上战场。爷爷和婶婶负责清扫,爸爸负责装载,叔叔和大伯负责运送,屋内屋外顿时一片混乱,人来人往,脚步匆匆。我人小,不能担也不能抬,只能端个簸箕一点点地往箩筐里装粮食,装满了就让叔叔挑进屋里去。

“快点快点,雨马上就到了。”爷爷抬头看了看天,催促着。

“大嫂,去把遮雨篷准备好。”叔叔挑着满满一担水稻健步如飞,还不忘嘱咐婶婶做两手准备。

“雪雪,去把所有箩筐全部拿出来摆好。”爸爸扯着嗓门对我吼道。

风依旧毫无章法地刮着,四处尘土飞扬,落叶乱舞,竹林里不时传出噼里啪啦的竹竿断裂声,声声穿心而过。沉闷的黑暗中,轰鸣的雷声也由远及近,仿佛真有千军万马奔腾而来。

快一点!再快一点!每个人心里都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赶在大雨来临之前将粮食全部抢进屋里。

十几分钟后,斗大的雨点砸落下来,此时,屋外的粮食已经完全被我们转移到屋里,看着墙角下金灿灿的一堆粮食,大伙儿脸上都浮现出欣慰的笑容。与天斗,其乐无穷。斗赢了,更是振奋人心。

望着外面瓢泼似的大雨,爷爷感慨道:“幸亏我们动作快,要是慢了一步,这谷子也收不完啊!”爷爷本是自言自语,我却得意地把这最关键的一步之功记在了自己头上,心想:如果没有我帮忙,你们肯定收不完。高兴之余,我这才感觉到自己快累瘫了,于是懒懒地去打来凉水洗掉身上的灰尘,准备好好睡上一觉。

临睡着前,我似乎听见叔叔吼了声:“幺兄弟,走,将军去——”

爸爸和叔叔有没有继续下完那局棋我不知道,也忘了问。很多年后的今天,隔着这枚黄叶,去看那局棋,那场雨,和那次抢收的经历,它们都在记忆中闪着金黄色的光芒。

文/凌江雪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黑夜里拔节的光穗散文

全文共 1796 字

+ 加入清单

我是喜欢黑夜的,我想和我出生在凌晨时节有关。四周寂静地似能听到光穗拔节的声音,很微弱,却也能听出无可撼动的力度。这样的时候,最喜欢一个人徜徉在无人的街道或是逼仄的小巷,感受黑暗赋予我的深厚和遥远,也可借着这样的时光,让自己的灵魂飞翔起来。此时,庞大的世界,只可感知一个人的存在。这是一种令人开心和幸福的体验。

白昼消褪了,接着黑夜悄然来临。这时我看到,乡村的月光和驻扎在城市里的霓虹灯会成像一个信号,传递着向往光明的期盼,但雀跃的心被光影捕捉着,总是很难安静,就像影子,被月光或灯光拉长又缩小。而在无光无影相随的黑夜听到自己的呼吸,像是触摸着脉搏的心脏,一切都那么清晰可见,你会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主宰,你会知道白天的生活因不同人有意无意的干预而显得过分夸张。夜,让人觉得自己存在的真实,因而变得安静,也变得美丽。

16岁那年,我与母亲回到千里之外的故乡,看望病入膏肓的外公。那个无光无影的夜里,我的外公突然病情恶化,必须立刻到十里外的地方求助医生,并把他亲自接到病人的床榻前。年长者此时是断然不能离开的,需要一个机灵、行动敏捷的年轻后辈出面。或许是农村对死亡或将亡之人的禁忌亦或什么缘故,总之没人自告奋勇地敢担当此任,只有我高举双手毛遂自荐,请求前往。我的请求立刻被母亲的呵斥所覆盖。虽然没有去成,但那时我就在心中奠基着黑夜里拔节的光穗了……我的遥想在我提出请求的一瞬间,就变得想入非非了。

我生长在城市的边缘,无光无影的夜会频繁地光顾我的生活,深居其中,会逐渐培养我的胆识和胸怀,我一直以为现在我不羁的个性形成,完全基于那个特殊时代和特殊经历的造就和磨砺。

高中的时候,因为有无穷无尽的晚自习,我必须经常深入到夜里。而我经过的途中,又常常因为偏僻而没有光亮陪伴,于是我必须义无反顾地行走在只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夜里。虽然父亲每天在我出门的时候,都要将手电筒塞到我的手上,并且千叮咛万嘱咐,甚至替我联系可同行的男生。但我仍然执着地将父亲赠与的手电筒在脱离父亲的视线后,藏在书包的底层,以此来考验自己的胆识。所以很早的时候,我便知道,即便是同一个人,以白天与晚上,有光与无光做底片,他们的行色是不会相同的,人的千姿百态在那时便让我领略和牢记了。也会在黑夜里听到近处的响声,也会不寒而栗,但心底总会为英勇的走出而兴奋。

在孤独而漫长的黑夜里,我的思维往往异常丰富而活跃,离开白天领导同事路人无休止的千篇一律的客套和经过修饰挂在嘴角的极不真实微笑,夜里就可以随心所欲,像这个磅礴的宇宙间只容纳了自己。我可以高声朗诵年轻的海子纯洁无邪的诗句,可以虔诚地为家人朋友轻声地祷告,还可以独自陶醉在自己营造的一份假想的情感沼泽里,不去自拔。我就觉得这个独一无二的世界里只有独一无二的我,我也明明地盼望着,此时,看似寂寞的领空,为我开出了一朵美丽的花。那份感受,不是一般人所能体会和实践的。

黑的夜是空洞和辽阔的,足以装下我丰富的联想。我在这样黑幕下饰演着我喜欢的角色,不用恐惧,不用忐忑,自然地将所扮演的角色进行到底,直到沉睡的人梦醒时分。有时我也会刻意地营造夜的氛围,比如将房间厚厚的窗帘完会地闭合,让房子自然地处在黑暗之中,寻找那份接近心底的声音。我相信这样的时候,整个人都处在一片安寂之中,思想的晨曦才会放出璀粲的光芒。

其实新一天的开始并非以太阳升起为界,而是以黑暗最深的时候为起点,早早便进入了黎明的等待。人的生命也大多来自于那个时段的孕育,可见人的基因形成与黑夜有着太多的关联,一些人对黑暗的排斥和恐惧不过是对身世形成无意识的叛逆而已,没有可遵循的路标让人去辨认和解析。人来源于黑夜,便不愿再回归其中,这是人之本性。所以对黑夜的洞察又明明地被人为阻隔了。

在一些人眼里,我如同一个另类,盘踞在常人的一侧,所以人们的眼睛只有倾斜才可以正视到我。但我以为,对黑夜的偏执和喜爱,取决我个性中的凡事执着,但也有不自信的一面。有时我想这种行为只不过是要排开众人多虑和多疑的眼神,把自己禁锢在可以任意放大或缩小的天地里,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气罢了,何管他人站在太阳底下想入非非,指手划脚。

这样想的时候,我就觉得站在无边的黑夜,并把自己修成一座雕塑一般,就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壮举。我可以一边想着过去和未来,一边听着物质之间的对话,甚至于听到光穗拔节的声音,轻微却有力。我想正是有了那看似细弱呐喊的催促,太阳才不得不起床去做那守望宇宙的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海鸥的眼睛散文

全文共 5396 字

+ 加入清单

今儿个国庆节,天气真给力。艳阳高照,秋色宜人,不扑入大自然的怀抱,还宅在家中怎么成?于是乎,端着个单反,徜徉于蓝天白云之下,流连在青山绿水、金色稻浪之间,何其惬意乃尔!一路上,走走停停,停停拍拍,单反的咔嚓声就没怎么停歇过。

说到拍照,就不免想起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自己。在那个用一月工资才勉强维持吃饭穿衣日用等消费的年代,我竟然有一份奢侈的心境,有一个略显时尚的爱好——摄影——以我当时的话来说是以“海鸥”的眼睛看世界。

我向来不是那种亦步亦趋追赶时尚的人,除了早年在农场当知青的某个时段对长长的包臀衬衫窄窄的管式裤以及反穿帆布工作服之类“奇装异服”感点兴趣,常以身试服之外,就没有什么赶上了时代潮流的事儿可以一说的了。

倒是招工上来后,没来由地爱上了照相,先是同一二好友在照相馆合影留念什么的,照了几次,就被那几块钱的“天价”给扼杀了“臭美”之念,后来偶尔看到有人在野外拍照,纯自然景色,比照相馆里画得很花哨却有些拙劣的人工布景强多了,便萌生了自己学照相的念头。

那时的我,土不拉几的,连个“摄影”的正规词汇都叫得有些拗口,干脆就叫“照相”。可“照相”不是空口空手照得出的呀。当时工资也就30来块钱一月,一台海鸥双镜头反光照相机再不济也是咱四五个月不吃不喝不消费的原版工资。自购“海鸥”,真有点近乎痴人说梦。

怎么办?当时正好床头搁一本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我禁不住火冒三丈,一把抄起那本书,高高扬起,朝床上狠狠一摔,车翁头像连同他的“怎么办”顿时玩了个540度空翻,面朝床板重重砸下。这一亵渎文豪的恶作剧似乎缓解了当时郁闷到极致的心绪,尽管我到如今对这位俄罗斯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之父仍然愧疚不已,可当时就是这一摔,给摔出了一点闪电似的记忆:有次去照相馆不是无意中听人说只要有户口有工作证,就可以租借相机吗?

于是乎一不做二不休,揣上工作证,跑回老妈家翻箱倒柜搜到户口,速速扔下老妈不明就里的大声质问,大步流星赶到照相馆。别说一切还挺顺利。押上俩东东,记下时间,在每小时2毛钱租金的登记簿上签上自己的大名,背起一台至少有七成新的装了一卷刚买的公元120黑白胶卷的“海鸥”就跑,甚至忘了问一问基本的操作要领。好在此前曾浏览过著名摄影家吴印咸谈摄影的小册子《怎样正确估计曝光》,依稀有点印象。小册子当时还搁在我寝室里,便又杀个回马枪,带上它,还唤了同寝室的小文,两辆自行车,像两匹脱缰的野马奔向广阔的原野。

有了吴印咸,有了“海鸥”的眼睛,还怕学不会照相?依样画葫芦、现学现用的结果直到五天后取相时才揭晓。那都是些什么糊里糊涂的鬼影子呀?要不黑咕隆咚的如坠深井,要不苍白到你两眼翻白,还有胶卷开头部分由于操作不当而走光造成的浪费……不过,绝望中还是有一点希望的,至少有三张照片的曝光还算差强人意。小文头是头脸是脸身形挺拔玉树临风地站在相片里,我说就你这模样,经我妙手一按,都成潘安了,你说咱照相技术神不神?

两人一通调笑一通打闹之后,小文被激动得高呼起来:“我要照相——”一如高玉宝的深情呼唤:“我要读书,读书……!”

自此,每逢休息日,不是我,就是他,都要让户口、工作证躺到照相馆的某一抽屉里,以换取“海鸥”的自由——同我俩的坐骑“凤凰”一同飞翔在辽阔而美丽的原野上,在空无一人的绿地上,我大声疾呼:苍茫大地呀,我以海鸥的眼睛来看你,来发现你,哟,好美呀!小文跟着我也一通乱咋呼。我们有时干脆是两套齐押,两“鸥”齐飞。那年头,尽管我的工资比农场时高出了一截子,但总是被押金、胶卷和洗印照片的消费弄得入不敷出,老是找老妈伸手要银子,一如而今的啃老族。

那会儿,骑着个“凤凰”,端着个“海鸥”,这儿瞄瞄,那儿拍拍,近百里的城区周边,到处都印满了我们的足迹。从嫩绿的秧针,到金黄的穗子,无边的稻田至少在其作物一季的生长全过程里见证了我们用“咔嚓”不厌其烦所做的礼节性膜拜。老船我还自鸣得意:咱这不是也搞上了创作吗?

不过,说我们完全是用一些无人的纯田园风光谋杀胶卷折杀自个儿每月的口粮也不确切,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也常有同乡里乡亲打个照面,吸引一些好奇目光和口舌问询的时候。对此,我们一般是王顾左右而言他,几句“随便玩玩”之类的套话给搪塞过去。有时实在搪塞不了的,索性同他们打开话匣子,或者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势,在草把上坐下来,接过他们递来的大碗茶或大碗水,小文还接过他们自制的喇叭筒烤烟,就一年农事村事家里事ABCD话起桑麻来。

有一日就是这样同一对半老夫妻聊着聊着,不知怎么一来就聊到联产承包了,说是产量提高了,还有副业收入增加了,兜里有几个钱了,就一家家相跟着盖瓦房了。可不,咱这瓦房盖好后,在部队当通讯兵的儿子还没看见过,前一向来信说要是能让我们老两口在新屋门前拍张照寄给他,那该多好啊。

我说这不是现成的吗?一分钟搞定。小文负责道具光照逗笑什么的,我端起海鸥对焦取景调整光圈速度组合,然后,一声“咔嚓”,把老农老妇半浴着阳光的笑脸定格在一幢两层的高瓦农舍前。当然这只是我在取景框的毛玻璃上看到的瞬间即逝的影像,老农自己怎么也看不到。看到他担心的样子,小文在一旁替我吹开了,大伯你就把这心安安稳稳放进你胸腔里吧。咱船哥什么人?银城一等一的照相师傅。什么场合什么人没去拍过?还拍您二老不好?

背对老农,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拽了他一脚。然后向老农表示,尽快冲印出来,再给您专程送来。放心,我们不会说话不算数的。

五天后给老农送来了两张在当时算得上中规中矩的农家照,构图均衡,画面洁净(避开了杂乱的茅草、猪圈和一地鸡毛之类),明暗谐和,一对老农深刻的笑纹极为形象地诠释了新瓦房带给整个农家的心情。老农要掏钱,我连忙制止。老农说要是不让我给钱,你就是掌我的嘴。没奈何,只好让小文收下了这两块钱,也顺势分享了老农的这份喜悦。

这份喜悦传递到我们大脑中枢,很快就演变成了如同走方郎中一般的串乡拍照的生意经。小文对此道最为热衷,做算命先生状,掐指一算,如何如何,咱们只要每个月多泡几天病假,走乡串户的,多拍点照,每次拍20张,每张尽赚6毛,每个月有四到五个礼拜天,咱们再泡四五天病假什么的没问题吧。一个月赚百余元那是没得说。咱一人一半,也就是50元,不比哪二三十元工资强到哪里去了?要不,咱就干上这门副业了吧?

我当时不置可否,可下一星期天,禁不住小文一顿软磨硬泡,还是同他干起了这营生,一天下来,拍了两卷胶卷,做了23张的“生意”。这似乎应证了小文的“英明”预测。

三四个“生意天”,还维持在20张左右,可接下来的以后三四回,路跑了不少,小城周边的乡野旮旮旯旯跑尽了,而生意却每况愈下,有一回竟然只做了一张“生意”。小文的“生意经”不灵了,想搞“创作”的心劲儿也没了。虽然几年后我还是买了台“海鸥”,但只照了两三卷胶卷就束之高阁了。

这一搁下,就是好几年,直到八四年参加自考首轮告捷,离第二轮还有半年时间的空档……

我不想空档接龙,想玩点什么打发休闲时光。尽管那时麻将热了起来,可我毫无兴趣,除了涂鸦一般地写几句诗鼓捣两篇散文之外,一时不知干些什么,由此想到了该释放一下“海鸥”的能量了,于是乎挎上它,在街上闲晃荡。

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了我的眼帘,尽管不再是玉树临风,已是微微发福的腆肚一族,我还是认出了这不是几年不见的小文吗?

搭档一见面(用他的话来说是师徒一见面)分外亲热。当年把我揶揄式恭敬得正经师傅一样的小文此时还想复制那份恭敬。可我看得出很有些勉为其难的味道了。寒暄了好一阵,话题自然还是万变不离其宗,扯到了摄影这档子事。

当年我从集体寝室搬回去后,这小子托人找关系改换门庭,调往一化工单位做检验去了,不过,被我煽动的照相爱好一直没丢,自己拥有了比“海鸥”不知高出几个档次的“凤凰”单反,还在家里用实木板隔出了一间暗室,显影定影印相放大,其工艺水准一点也不比当年照相馆的差。徒弟进步了,青出于蓝胜于蓝了,我这当年的“师傅”自然只有高兴的份儿喽。

跟他一到家,立马拿出两瓶青岛啤酒,一人一瓶对吹起来。然后递给我一本《大众摄影》。乖乖,这小子居然有“艺术成就”了。他说其实还满不是那么回事,向《大众摄影》或者名头小一些的摄影杂志社投稿,不知有多少照片了,可直到如今就是这一期发了这张。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帧落题为《晚霞》的小照。逆光的雾化处理、夕阳不入画的独特处置,云霞聚集画面一隅而展露大面积灰蓝色天空的构图,不能不说是颇见一点匠心的。

听我说起想重操旧业玩玩,他拍了拍我的肩,说你还犹豫什么,咱俩还是一道去乡村打游击吧,有我这重武器,保我们战利品大大的有。我说一块去转转可以,但你拍你的,我拍我的,互不干涉,只是劳你大驾,帮我冲印冲印。

说是互不干涉,在田野里拍摄时,他总要过来看看我的拍摄角度,光圈速度配置,并交换着他的不同意见。我也端着他的单反试过几张,一时还难以习惯,便不再用正眼多扫那家伙一下。

一日在过鹿坪乡拍晚稻收割,一小伙俩姑娘不经意间闯入我镜头,前景是割下的禾把儿,摆放均匀错落有致,后景是随风起伏的金黄色稻浪,远景是屋舍俨然,山岚隐隐。如此背景下,三个年轻人不约而同伸伸懒腰,一个姑娘下意识回头一望,正巧被我的海鸥捕捉到她好奇的眼神,毫不客气地定格了。

当即我对小文说,你给冲印一下,效果好的话,就发出去吧。小文摇摇头,悄悄的说这姑娘相貌平平,还没当初与他拍过一段拖的妹子好看,入不了人家编辑的法眼。

仿佛是人家听见了小文这耳语一般的声音似的,三人一齐上岸向我们走来。小文作势欲逃,我倒迎上前去,大大方方告诉他们刚刚抓拍了他们的劳动场面,很美,很诗意。被拍了眼神的姑娘非要我告诉她我的详细住址,过几天忙完了秋收要来找我。我不假思索地告诉了她。

小文狡黠地朝我笑了笑,打了一个响指。我说你可别想歪了,人家是想拿这张照片呢。那姑娘接口说,不是拿,是出钱买。像照相馆一样的价格,行吗?

自几年前“生意经”败北后,我再没打到过边玩摄影边做生意的算盘了。可这回,不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吗?当时做生意已经热起来了,至少不用偷偷摸摸大可堂而皇之登大雅之堂了。我说怎么不行。要是你们再好好利用这片金黄色背景,单照、合影的多照几张,到时你们取照片时保准不会后悔,在照相馆哪能照出这么有田园景色有浪漫情调的的照片来呀。

一阵咔嚓响过之后,我那海鸥里装填着的只有16格画面的公元胶卷就全玩完了,我依稀记得此前只拍了7张的。

打道回府的路上,小文一个劲地说乡里伢子妹子只是让你拍得玩玩,过后早就不当回事了,你怕还真会去你那买你的破照片。我说随他们吧,我打算浪费这大半卷胶卷,你跟着我浪费些显影液定影液吧。再说他们就算不来取,我们自己印出来,以后做广告不行吗?

三天后的一个傍晚,我正带着儿子在离家门口不远的操场边沙坑里玩沙子,忽然看到了那三个年轻人分骑两辆脚踏车,径向我家而去。

三分钟后以每张一块五毛钱的价格成交,成就了我这辈子的第一笔送上门的“生意”:九张底片、十三张正片,十九块五毛钱。

虽然他们比我小好几岁,但彼此都是年轻人,交易完成也没立马走人。再说老妈待客热忱,给每人沏了一杯芝麻茶。喝茶聊天,聊着聊着,那回眸过的姑娘再一回眸,发现了桌上一本《文学概论》,连忙站起来握着我的手:同学啊,同学!咱们几个可都是一个学校大门外的同学啊。

他们虽然身居乡下,可自学汉语言文学的热情让他们把眼光一次次投向城里,投向自考的辅导班,虽然那时这类班还很少,但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被他们捕捉到了。

就这样,当晚我就跟着他们去了市文化馆举办的自考辅导班,在那里结识了好些同我一样年龄早已不是学生、学识还远不如当下高中生的自考同学。不过,我听着听着,没听几节课就不耐烦,把听课证朝我一亲戚一交,就此拜拜,一个人自由自在地看书看电视去了。

当然,这一折腾,以‘海鸥”的名义在乡野闲荡的心境也没有了,和小文的再次搭档也就这么无疾而终了。直至如今,也没他的任何消息。因为,我又是好多年不拍照了,为自考,为生计,为了哪怕一星半点的发展,我只凭自己肉眼看世态人生,不再以“海鸥”的眼睛看乡野风光了。

至于以后在子弟学校任校长,再次端起的相机已是响当当的品牌单反了。那也是拍学生的文体活动场面,一时找不到适当人选,干脆合理利用手中的权力,公费买了个稍微像样一点的,这就玩起了单反。后来调到公司工会当群众头儿。工会有两台好家伙,全是日系机,一台美能达,一台富士卡,还外带一个85-210mm的变焦镜头。到底是家大业大啊。于是我有了玩转好东东的机会。

但工会的任务不只是照相,因人手不够,我这副主席成天陷在琐碎事务中,以致外出采风的机会为零,只是在工地偶尔拍几个镜头出出宣传橱窗。好家伙在手头,我还是没能好好研究。

如今,几乎是人手一个的数码相机,把包括我等资深摄影爱好者在内的一干人几乎都整成了一个个傻瓜。直到早几年儿子给我买了个佳能单反数码相机,我才改用手动,根据光源、环境、表现主题的需要,淡然更重要的是服从自己的个人好恶来决定感光度光圈速度配比,手动对焦来取舍拍摄主体和背景。

今儿个翻找东西,无意间翻到了我那久违了的“海鸥”,除了连接背带的挂扣处匍匐着一层锈迹外,整个机身、镜头乃至取景框连同那块毛玻璃,都同当年我折腾它的时候毫无二致。我端起它,以它那毛玻璃的眼睛,向窗外一格格凝望,原来外面的世界可以切割得这样有型有款哟。

既然,“海鸥”已经勾起了我对那段岁月的回忆,那我干嘛不把它写下来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夜未敛梦漪涟散文

全文共 1112 字

+ 加入清单

生于红城,归于红尘,记不得,何时踏上这不归程;却难忘,为你颠倒魂神。是怎样的一句冰冷,让梦相信世间的残忍。它走了,不留伤痕;它远了,带远佳人。

梦回,何处是家;哀怨惊魂,亦是寒月悲笳。当年烟雨,怎样嘀嗒,你灵魂深处的梵音;当年落雪,怎样刻画,你白皙窈窕的身形;当年梧桐,怎样飘洒,我隐晦难诉的衷情?终而,岁月不过用刀子,雕镂一副鲜血淋漓,成疤,成痂。

活过半载,却一直在夸夸其谈,成败、是非;醉了几宿,不过浅浅知明,安分、守己。无曾想过,当年的错过,成了今朝的过错;当年的笑颜,成了今朝的血泪。谁也无法同时光作对,一切,不过是情感作祟。也许,早已心知肚明,只不过让它穿上绫罗绸缎,安心受享。

夜未敛,梧叶翩翩;花未寒,细水涓涓;卿未怜,情意绵绵。

时光总在不停地走,当年的壮志凌云,早已磨灭的七七八八;时光总在无间地流,当年的暧昧柔情,如今斟酌的左右为难。无星无月的夜里,有阵阵清风拂过。窗外的叶子,早已熟睡,我该怎样为你寄去一份念语,一份思情?也许,你关心的,不是我的迷醉;你思恋的,不是我的音容。然而,有些念,总在心头,执着而深沉;有些情,总是难忘,夜寐而辗转。

时光如水,岁月无言,回首间,几多新欢旧恨,几多过往烟云。情和爱,人和事,亦白驹过隙,恍惚大梦一场。然而,唯这一份知心,烙印在记忆里,任风吹落一季黄叶,那曾经拥有过的温暖,藏匿过的冲动,依然在岁月的梗开出袅袅婷婷的花,弥漫出醉人的香。

流年无痕,韶华易往,指尖伴清风,在梦中波动涟漪,把灵魂深处的低吟和念想,酿成诗文,谱成华章,伴上落花飘舞,送你一世清丽温婉,典雅绵长。

纵然年华苍老,惟愿文字随风的清香,铭记红尘中你我的温暖。

在这岁月的彼岸,仰望深邃的夜空,苦苦祈求上苍,能站在与你更近的地方。梦里梦外,琴瑟未央,断肠着一份怎样的思量。因为有你,江南烟雨清婉绵长;亦因为有你,雪花落唇刺骨凄凉。我应怎样受享,你的缠绵眼光;我应怎样珍藏,你的柔美芬芳;我应怎样感谢,你待我如玉无暇;我应怎样辨别,你的妖娆是真是假。背影阑珊,形如泡沫,那是我离落的忧伤、笔下的念想,却无法敲开,你美丽的心房。

我们在初夏相遇,只是一个凝眸,便模糊了双眼,定格成永远。

我们在初秋迷失,只是一个挥别,便飘零了黄叶,消逝成不见。

我多想,捧一束玫瑰,献给我们回不去的从前;我多想,散落玫瑰的瓣,纪念我们挽不回的遗憾。

我多想,捧一束玫瑰,

那艳红,为爱插上翅膀;

我多想,捧一束以玫瑰,

那妖娆,为情愫披上衣裳。

幽红,艳影,弥漫的香,

是你的妆,你的心房。

夜未敛,梦涟漪未歇;夜未央,酒熏醉未醒。

能否,继续给我痴迷的机会?或是沉溺在你的关怀,或是缠绵于你的暧昧;或是挣扎于你的玩弄,亦或是盼望着彼此相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下雪的日子抒情散文

全文共 2340 字

+ 加入清单

你说北方落雪了,我也慌张着起身来看外面落着的雨,竟发现雨丝里也夹带了飞舞的雪花。雪,标志着一年里冬天的真正开始,然而在这一连串暖和的日子里,我以为冬还离得老远。

雪对于北方人该不算什么稀罕的物什,可对于生长在南方的人,却是一年难睹几回面的。我爱雪,爱在雪天里到外面走走,即便在平时看来普通不过的地方也放射出一种美来。落雪的湖边是极有看头的,雪落在湖里,自然得悄没声息,无影无踪。可落在岸上的雪,绒绒厚厚的,仿佛给湖心围了一件暖和的羊毛项圈。我愿意对着披雪的树看,高矮不同,仿如花团锦簇。门前的凤凰山上多为柏树,这些在强风暴雨面前从不低头的硬汉,在雪面前却愉快地低下了头。雪是温柔的,但雪也是厉害的,它一点点地加给你分量,直到你承受不了折弯了腰,雪有时真似温柔一刀。谁能经得住这温柔一刀呢?大概所有的古树都曾受过雪的温柔一刀吧。

有一次,我在云龙山兴化寺后面看到一株千年古柏,它消瘦劲挺,寥寥可数的几根枝子一点也不繁茂。从它身上盘旋扭曲的纹线上,有清晰可辨的撕裂痕迹,仍可想见当年那股摧折的力量是何等巨大,这力量出自谁手,不是风狂雨骤,一定就是雪了。为了生存,这株古柏从生活里学到了求生的方法,那就是去繁就简,寡欲少欢,不上雪那温柔一刀的当。不过,在这样的老树身上看雪,同样也有意想不到的美感,更能领略到老树的苍劲与不屈。一棵树能学到这样的求生知识并不容易,很多时候,它会为一时充足的阳光和丰沛的雨水而起了太多贪欲,放养出太多的枝叶,走向盛极而衰之路。

仍然是在从前,一年中总不忘在最初的大雪日子里去踏雪访梅。记得那片梅林隐藏在泉山的山坳里,梅林不大,梅树也不大,多为灌木丛生。也不知是谁栽种了这片梅,而今无人管教,一任它自由地野着。想起西湖边的林和靖,妻梅子鹤,真是世上头一等高人。而这片梅似乎不得什么要领,从不懂得夸耀,平时很少有人光顾。我也是一次偶然来这里歇脚,惊讶这里有一片梅的。那是在我为一件事情最伤脑筋的时候,我以为我被全世界抛弃了,没有人在意我,最后连一个人的爱也留不住,于是忧伤把我带到那儿。我在那里静静地想,想人生的一些事情,后来还是那片梅林教育了我:人活着是为自己的性情闲适和自然,而不必去计较其他。那片梅林,虽然没有几个人知道它的存在,但它依然日日美丽,认认真真的花开花落,从不马虎对待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生命。

仍然还记得,那天的茫茫大雪里,它柔性的枝条弹去了雪的压迫,露着弹性的玉枝,只有在着花处仍有雪的伴留,梅红雪白,更可见雪的晶莹和梅的高洁。还记得在那一片雪地里,什么也没有,连鸟雀也不见踪迹,雪地里只有我歪歪斜斜的几行脚印。天很晚很黑了,我仍不忍去。可我必须得走了,否则就有冻死荒郊之虞。既然带不走那片雪梅,那就折一枝含苞吐艳的梅枝,回来插在瓷瓶里,当作案头清供,用清水细心地养护,好让它来烘香我的一段日子。后来,对那片梅林,我虽然也有过几次造访,但全不在花期,不着花的梅林一点也不好看,甚至都让我怀疑:它们是不是那次我造访过的梅林?

更小时候的雪天情形,我已经记得不太多了。只记得一点,下雪了,我们就会跟着大人到野外去追逐被雪光障碍了眼的野鸡野兔。那时的山里还是这些动物的家园。追逐虽然少有收获,但我们感兴趣的只是满山遍野地野跑;或玩玩打雪仗的游戏,把待在树上的雪摇下来,落在行人的颈项里,以此为快乐。大多时候,我们还是躲在家中烤火,那红红的砻糠火,带着一股好闻的烟味,薰满了整个屋子。我们在火里炸黄豆和花生,或者埋一个黄芯的山芋,耐心地等着……这些小把戏,把我们孩子的冬天也熏香了。

等到雪霁天晴,我们一群聚在老屋的敞厅里晒太阳,望着屋脊上空空的燕巢,猜南飞的那一家燕子现在落身何处。于是几个人打赌,赌它们来年还认不认识这里的家。我们听屋檐化雪的滴漏,叮叮咚咚的,敲打着我们的日子。我们还任由那只家猫赖在我们腿上假睡,有时我们也同它开个玩笑,突然抽空了腿,看它惊慌失措的样子,等它明白过来只不过是一场玩笑后,就又“喵。喵。”地爬到我们身上来。这种时候我们最爱听老人们讲故事,三国、水浒、三侠五义,于是我们也“桃园结义”,平添了做人的几分豪气。

家门的那个老伯,耳朵从年轻时就背了,他虽然并不认识字,可有一肚子故事。我们央求他讲,一个接一个,不让他停歇。他的故事多为小姐和公子的故事,宣扬的是美好的人性,使我们早早就知道人性的善恶和美丑,知道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因果,知道了积善聚德的道理。有时他讲累了,不想讲,我们就哄他,给他捶背倒茶,于是他又开始讲了,还是公子和小姐,还是那些恩恩爱爱的事。

孩子要哄,这话不假,现在来看,其实老人更要哄呢。在我的老家,就有一些老人,他们所知道的事情真能胜过半部聊斋,只是没有人重视,没有人妥善地把他们一辈子的经验总结下来,他们多像野外的那片梅林,开自开,谢自谢。我的那位家门老伯,就是这样的老人,可惜他讲的那些故事我大多都忘了,偶尔能记起来的一星半点,就更让我怀念那悠远的童年日子。那日子虽苦,可真好啊!

南方的雪是年年渐少了,冬天跑到水面去溜冰的情形已经成为今天孩子们的梦想,屋檐下拖一条条长长冰凌的情形再也见不到了,下雪的日子已经走进了人们的记忆深处。它们走远了,轻易不会再回来。虽然我爱雪的天性并没有什么改变,但总不如从前那样能与它作一番肌肤相亲。这不仅是长大之后心情上的迁变,更主要还是身体上的病弱,我这豆腐渣一般的身体恐怕再也经不住雪天的寒气所勒了,即便是待在有暖气的房间,那些从门缝里钻进来的凉风,仍然会弄痛我后背上的那几根骨头。尽管如此,可我还是很怀念从前那些有雪的日子,还打什么诳语呢,是真的怀念呀。

今天,望着窗外飘扬的雪花,我头脑中又断续明灭地想起从前下雪天的光景。然而,隔着三十多年的风雨之路,我还能回得去么。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