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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花贼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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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自己上小学的时候,我很喜欢在放学路上玩耍。自小我就喜欢啊草啊什么的。有时甚至会约上几个调皮的男生去县委偷花,那里有芳香的玫瑰、粉红的月季、馥郁的玉兰花、淡紫的丁香花、娇艳的夹竹桃花、攀岩的蔷薇花,真是花色缤纷,应有尽有。

刚开始,我们只是看看院中的花草。但是有一个男生就提议:这么多漂亮的花,我们光是看怎么能饱眼福?不如这样,我们去县委偷花,把花采回去放在家里看。我刚开始还是有点担心:我们去县委偷花,万一被抓住了怎么办?其中一个男生就说:“怕什么,出了事,哥们儿给你顶着!”我说:“被抓住了,可不好玩!”另一个男生说:“你呀,胆子太小了。你要是不跟我们一起去偷花,我们都不跟你玩了,把你孤立了。”我因为害怕被孤立,就违心地答应他们的要求。

我也报着一种侥幸心理,反正就这一次,我们的运气也不会差到那个地步,第一次就被抓。只要小心点,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事。我们抱着侥幸心理,来到了县委的花圃里。我看见满园的芬芳,不禁有些心动。我指着那一簇月季说:“我们就摘月季吧,你们看,那些花好美!”

我话音未落,他们就等不及了。争先恐后跑到种满月季的花圃那边,摘下粉红、大红的月季,他们听到一阵脚步声,我感到很害怕。我说:“你们快走吧,我们要是都被抓住了,后果很严重的,别摘了。他们说:“梦瑶,快摘几朵放在书包里。人来了,可什么花都偷不到了。”

我在慌乱之中摘了几朵淡黄的月季,那两个男生早就翻墙逃跑了,我转眼一看哪里还有他们的踪影?我看见一个女人的影子,越来越逼近我。我在极度的恐惧中,闭上了双眼……

只听见一声喝问:“你在那干什么哪?”我吓得说不出话来,手里正捏着一朵月季花。一个精瘦的女人走近了我,继续问道:“你偷了几朵花?”我把头低下,怯懦地说:“我偷了五朵花?”

她不依不饶地说:“你是哪家孩子?是哪个班的?班主任老师是谁?”她一连串问了我好几个问题,我都保持着沉默,什么话都不说。她一下就火了:“你这是什么态度?你不说话,就休想离开!”我哭了起来:“阿姨,你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放我回家吧!”

“不行,必须给我写一份保证书。而且认错态度要端正,这样我才能放你回家。如果不写保证书,就带着你去找你家长,叫他们交罚款。”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我看见了杨叔叔。他是县委、县政府里面的专职园丁,跟我妈妈是熟人。他对精瘦女人说:“这孩子我认识,只要认错态度好,叫她写个保证书就放她回家吧。如果回家晚了,她爸妈该着急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精瘦的、左手没有手掌的女人是杨叔叔的老婆。

精瘦女人说:“只要她认错态度好,我就原谅她。”杨叔叔和蔼地对我说:“好孩子,谁都会犯错误,只要你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杨叔叔会原谅你的。”

我冲他点点头,写了一份保证书,并跟他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来县委偷花了。如果下次再来偷花,任由处置。写完保证书的时候,天色已经擦黑了。杨叔叔问我:“好孩子,你还没吃饭吧?”我点点头,他从屋里拿出一盒绿豆糕给我。他说:“孩子,你拿着。这是杨叔叔给你的,记住下回可别再犯类似错误。”

我向他告别后,就匆匆回家了。母亲问我问什么回家那么晚,我说我出去玩了。但是我并没有跟母亲交代自己去县委偷花的事情,也不敢说,害怕她责备我。母亲问我吃饭没有,我只好心虚地说我在表姐家,已经吃过饭了。说话的时候,我不敢抬眼看母亲。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我在暗夜中,偷偷打开杨叔叔拿给我的绿豆糕,和着眼泪把绿豆糕吃了,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做过偷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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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沁园春长沙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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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高气爽,凉风习习,我只身一人来到橘子洲的尽头,凝望着汹涌的江水滚滚东流,心中不禁涌起一丝凉意。阵阵秋风吹来,让秋天的气息更浓重了一笔。

眼前的景色,也同往日不一样了,漫山遍野的红枫,预示着深秋的来到,那一重重山,一层层树,是秋天为人间天上来浓墨重笔的色彩,它把整片山林渲染的如同山水画一般,令人心驰神往。近看,秋水澄清,秋江碧波,脚下的湘江,在秋天更是清澈晶莹,如同嵌在人间的一颗大翡翠,既熠熠生辉,又色泽纯净。江面上,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甚至还有人被景色深深吸吸引,不能自拔,在江心随风飘荡。

我不时仰望天空,那万里无云的秋空,雄鹰奋振健羽,自由翱翔,一声鸣叫,划破寂静的长空。俯看,透明晶莹的江中,鱼群摆动着鱼尾,无忧无虑,无拘无束,尽情遨游。秋天里的一切生物都是自由自在的,享受的。眼前的世界,美好而宜人,这苍茫的大地,又是谁来主宰?

回想当初,我曾与同学们一起来到橘子洲游玩,当时这里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一回忆起那段难忘的峥嵘岁月,我就难以忘怀。那是我们都正值青春年少,神采飞扬,才华横溢,意气风发,令人羡慕。祖国的大好河山难道就要沉沦了吗?我们在河中游泳,乘风破浪,鼓浆前进,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我空有一颗爱国心在蠢蠢欲动,正对祖国有着无限憧憬,也对自由向往着,但我的革命情怀却永远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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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故土,我的根优美散文

全文共 2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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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起,落叶归根,根是什么?根是生命的原乡,是故乡。故乡是根,是每一个生命尽头时,灵魂故地重游的地方。

——题记

人一生能够深种的记忆并不多,很多路过的风景,只能保留一盏茶的时光,前后相抵,慢慢会被光阴冲淡。能够留住的一定是些,情深意重的、一生都在怀想的东西。这些抹不去的记忆里,最牵动人心的,就是故乡。因为故乡应是每个人初始的地方,它既是我们的血乡,又是每个人的身世,祖祖辈辈的故事,都被那一方水土所收藏,无论我们走多远,故乡永远是根,在未来的某一天,多数人,都将落叶归根,即便是客葬他乡,那颗飘起的灵魂,也会循着来时的路,故地重游,去寻找根植的地方。

山村于我,是铭心刻骨的,因为在我的记忆系统里,山村是最早入住的,从我的目光能够清楚地打量这个尘世,第一眼看到的是,大山环绕的村庄;最初认识的人,是操着山东口音的乡亲四邻,他们是烽烟四起的年代来到这里,也是因为他们,这个曾经没有人烟的地方,成为了我的故乡。我吃着山村的黑土地产出的粮食、喝着山里的泉水、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长大。山村里有我失散的小伙伴、和回不去的年华。人总是会对人生的起初,记忆犹新,无论好坏,时隔多久,或是日后的生活多美好,还是会怀念那些曾经。那些个当初,是在你最纯净时光中,见到了当时最精彩的世界,于是,用记忆把它临摹成一幅画,这幅画是永恒的,她画在了你心上的。你无法把它从你的生命中抹去,永远不能。

故乡在我的脑海中,一直是一幅油画,虽然贫瘠,可画境淳朴娴静。即便在远离故土的今天,我依然怀念着,怀念那山、那水、那一方人,还有那些年少的岁月。虽说当初的日子贫苦、艰难,可那段时光是缓缓的,人心是平和的,更是热情的、真诚的。在某些时刻,时间似乎静止,定格在唯美的画面里,青山碧水,田野庄家,牧童夕阳,晚霞炊烟,组合起的田园画境,在今天而言,抛出对物质的奢求,是多少城里人所向往的生活画面。

故乡,地处长白山腹地,那是一个大山环抱的村庄,白山黑水,土地贫瘠——因山地被雨水洗刷,田园犹如骨瘦如柴的老人,在悠长的岁月里,为村人贡献着余温。连绵的群山,把几百户人家围绕其中,几个小村落,被一道道山梁隔开,几条从山里流淌出的小溪,汇成一条清浅的河流,村庄里滋养着村民的泉水,成为河流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流向山外的河水是甜的,清澈见底,河水如山里人的眼睛一样纯净。带着山里人渴望与探寻的目光,流向山外,流到城市,汇入江河,一去不回头。我是跟着河流,流入到城市的,跟着河流去山外追寻的人越来越多,离开的人,却没有河水那么绝情,偶尔,还会回去探望。

离开故乡已经近三十年的光景,三十年的流光,没有冲淡故乡在心底的印记,或许是太刻骨。少年时的山村生活,对一个人的影响太深刻,村庄的风物人文,深深地镌刻在心坎上的,挥之不去。山村,收藏了无忧无虑的欢笑、留下了青春的脚步、太多的人事成为忘不了的故事,任流光奔涌、任繁华三千,故乡最终成为了离乡人,洗尽铅华的乡愁。

去年回乡为母亲扫墓,还有一个愿望就是探望故里,山村,还是那么贫穷,落后,骨感的土地,消失殆尽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时光。我的街坊四邻,他们老了,我也不再年轻,彼此相见不相识,他们有我的长辈、我的发小,我的记忆停留在三十年前,可岁月的风沙很无情,侵蚀了我记忆中的容颜,见面后,外在的陌生感,很快被一种久违亲的切感所替代。很多父辈人已离世,山坡上多出的坟茔,是那些老去的灵魂,他们守着大山,与山村同在。村子里的人少了,土地开始退耕还林,结束了它们曾经的使命。山林更加郁葱起来,像我一样离开的鸟儿,也陆续回归,饮着朝露,迎着朝阳,欢快地吟唱,那是一曲故乡情。

曾经的自己,嫌弃过那片热土,因为它的贫困、闭塞,让我看不到未来。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心生厌烦,不想如老辈人一样,把人生困在土地上。春种、夏锄、秋收,年复一年,浑身上下都是土。偶尔,进趟城,从城里人的眼光中,我看到了鄙视与不削,那眼光,刺疼了我,年轻躁动的心,感觉到了做农民卑微,我决心不做农民,因为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最终我离乡而去。

当我住进了城里,我觉得,我过上了好日子,再也不用早出晚归地和泥土打交道。我开始庆幸,庆幸自己逃脱繁重的体力劳动,有了新生活。很多年轻人都萌生了和我一样的意念,如我一样走出山村,去城里打拼,追求梦想。于是山村在我们的逃离中,慢慢开始空荡。村子里留守的除了老人就是孩子,再后来,孩子也随父母去了城里,乡村学校空了。而今,守候村庄的大都是苍暮之年的老者,苍山、幽林、安静的村落,墙根下晒着太阳的老人,这样的一幅景象,是落寞、还是还原,我不知道该如何下这个定义。

如今,我离开山村已三十载,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二十多年,二十几年里,留给我深刻的东西少之又少,因为太过纷杂,我不知道给如何去记忆。城市,除了高楼、水泥路、汽车、和拥挤的人群,市井的吵杂,再就是陌生的眼神,让我感到丝丝凉意。城市里的生活节奏快的要死,生活的压力,像一根抽打陀螺的鞭子,在不停地赶着你奔跑,你想休息会,可看到那些比你跑的快的人,你就得咬紧牙,使劲地追,追到现在,我还是一个落后分子。当我赶到疲惫了,我开始怀想我的山村,山村的时光真好,那么的慢,那份淳朴宁静仿佛把时间定格一个幻化的空间里,人可以把灵魂放逐于青山碧水间,任意畅游。

山村的生活,在周而复始的四季轮回里,按部就班,播种希望,收获喜悦,简单到让你觉得心如清泉,清明纯净。泥土路,雨后散发出独有的土腥味,那气味很特别,比城市阳光下的泊油路的味道清香。路边的花草,随性地生长,不用循规蹈矩,那么的自然天成。黄牛的脚力和轿车的速度相比,就是蜗牛,可晃晃悠悠,没污染,稳妥又安全。人总是在经历过后,才知道那些当初的珍贵,就犹如我此时的心情,手指敲打着键盘,脑海中满是乡村的美,曾经我眼中的丑陋,却一扫而光。我只好把我心中的乡村,用文字展现出来,我想把它描绘成一幅长卷,铺展在未来的岁月里,等我终老之时,我沿着画中的脉络去寻根。

人这一生,无论走多远、阔别多久,故乡的土地,永远刻着我们的脚印、收藏着我们的灵魂。离开了那方山水、那处地域,却驱不散氤氲在心底的思乡之情。那故乡的山水花草、农田庄家、篱笆院、泥草屋、浓郁的乡野风情,像一幅淳朴,简洁的水墨,紧紧锁住我们游离的视线。朴实的民风、温暖的乡情,滋养着一颗颗漂泊的心。故乡在,我们的根在,我们的魂魄不会四处飘荡。

时过境迁,太多往事已淡出,唯有对故乡的那份念,是挥之不去的。如今再回首,山村的时光仿佛是一坛陈年老酒,慢慢品咂,香韵悠长,越发的醉人。于是我开始沉醉——沉醉于故乡的青山碧水间、沉醉于绿油油田野里。我更加眷恋——眷恋父老乡亲那热乎乎的温情,眷恋那种缓慢而平静的乡村生活,眷恋故乡所有的一切。山村将是我生命尽头时,灵魂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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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父亲是月光下的那只贝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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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倾心地写着:父亲月光下的那只贝壳,母亲是最美的月亮,女儿是愁愁的海沙。

月洒海滩的一天,那只贝壳慢慢地爬到海边,他忧伤的看着天上的星星,告诉星星:很想时间可以停留十年,想再用十年,卿卿地陪着月亮和海沙。他害怕生命的终结,害怕月亮从此的孤苦伶仃。但贝壳载不动岁月的年轮 ,注定与生命擦肩而过。

那天,贝壳没有了坚强,没有了活下去的勇气,那时的他知道自己马上要回到大海的怀抱。他一声不响,闷闷地躺在海沙上,任凭沉沉的海风吹打。海沙痛苦地把贝壳围在中央,努力地祈求命运之神,但是,无论怎么虔诚,无论怎么呼喊,都无法换回贝壳的生命。

夜悄悄

微风奕奕

海潮依依

贝壳呆在凉凉的海滩上

感受远行的孤独

知道自己要永远地离开

这片属于他的海滩

月亮哭了

星星的心也碎了

漫天飘着

美丽的星星雨

月光下的那只贝壳

慢慢地爬回了大海

从此

愁愁的海沙

用千年守望贝壳的轮回

凄凄的月亮

用光的倩影伴贝壳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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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乡间的夜晚是我深情的回眸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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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常常回老家住几天,每当返回时,我要坐的那趟火车是凌晨5点发车;因此外公总是在凌晨3点把我叫起来,我还在睡梦中就跟着外公迷迷糊糊的赶路了。

经过好几个村子,走15里路才能到火车站。乡村的夜晚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月亮在灯火辉煌的城市显得又大又亮。不知为什么乡间小路上,感觉月亮显得是那么的暗。那黑暗的小路上只有我和外公的身影,我害怕的紧紧挽住外公的胳膊。

在经过村子的时候,我和外公的脚步声惊动了老乡家的小狗。小狗发出了汪汪的叫声,不知为什么在白天异常讨厌的狗叫声在夜晚却感到异常的亲切。仿佛感觉小狗在热情的和我们打着招呼,真的有一种温暖与惬意。

时而还能看到有的人家窗棂上的灯光在一闪一闪的。那家人虽与我无关,但那灯光却让我感到家一样的温暖!可是只要走过村子之后,一种恐惧就袭上心头。乡间的小路都是在大野地里,漆黑的夜里一眼望不到边。小路上只有片片庄稼的陪伴,外公拿着一个手电不时照一下前面的路,我多么希望这小小的手电总是开着呀。哪怕是这么一点的光亮那时也显得格外的亮艳。几乎可以和城市的霓虹灯争相媲美。

我好像在用心呼唤:月亮,你再亮一点吧,干吗躲得那么远?星星你平时不是很亮吗?现在为什么那么暗?多希望它们能够听到我心中的呼唤。为我和外公把小路照亮,那该有多好啊。

可是,野地里依然是那么的黑暗。外公为了解除我的恐惧一路上陪我聊天。给我讲着有趣的故事,使我忘记了害怕,感受着一种开心一种快乐。不知道外公哪里来的那么多的故事好象总是讲不完,虽然有时外公对我说:我的故事都让你掏完了。但是后来他又讲了我没听过的故事。我想外公的故事都存放在心里吧。

夜晚乡间的小路,在我的心里是那么的不平凡。每当想起心里总是有一种怀念之感。真的好想念那些路过的小村还有小院里小狗的叫声,好想念村里小院里窗棂上的灯光,好想念弯弯的小路上那手电的光亮。

好想念在弯弯的小路上看到的遥远的月亮,好想念那星星微亮的摸样。使我更加想念的是外公慈祥的脸庞和与外公共同在夜间乡间小路的时光。人啊,就是这么无奈,曾经走过的时光,那些人,那些事,一去不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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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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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多年前,在军营里,著名的战将我——辛弃疾端详着我的宝剑,用针把油灯的毛线的废油挑掉,火“滋啦”一声点亮了沉浸在醉酒中的我,我看到亮光反射到宝剑上,我清醒了。突然,我想起了什么,如同扎在一起的军营都吹响了号角。我们就要准备迎接同对手的战争了。

我们一起分享着大块的牛肉,开怀畅饮,一边还各自鼓起勇气,听着耳边的乐曲,雄壮激昂。我又望了望远处的叶麦稻田和蓝天白云,真是秋高气爽。沙场上正在检阅军队,我的心情也变得更加激奋。

开战了,我们各自驾上战马,飞奔着向沙场驰去,就如同的卢一样飞奔着。“冲啊,冲啊!”我们士兵拿着矛和盾,身披钢甲,头戴铁帽,前方的士兵和敌方展开了激烈的战斗,我手拿弓箭,怀着一颗报国之心杀死了几名战士。“放箭!”只见利箭射出,弓弦像震雷一样惊响。鲜血早已染遍了枯黄的草地。我本怀着恢复中原的统一大业,赢得生前死后的美名。可是……

我想着想着,走到铜镜前,竟发现我已白发丛生,不能再进入战场。于是,我转头马上写下了著名的《破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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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当上姥爷的日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400字

全文共 4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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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毕业于省城某个大学,毕业之后开始当老师,职称升至副教授,还在事业的兴盛,正在摇旗呐喊、振臂高呼、冲锋陷阵的途中,还没有来得及做好思想准备,一不留神,漂亮的外孙子就闯入他的生活。大概人生就是这般快的节奏,还觉得年轻,小伙子一般的劲头,却突然当上了姥爷,女儿问,还没准备好吗?夏雨默然,确实有点。

小家伙的到来,夏雨确实有些惶恐不安,无所适从,角色的升级,让他不得不承认老了。夏雨印象中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都是老态龙钟、满头白发的,脸上皱纹斑斑,走路都有些困难的人。现在的他虽然不能和小伙子们赛跑,但遇到紧急情况,依然健步如飞,甚至奔跑一阵子。

小家伙来到这世界上的第二天,夏雨拿了相机,拍下了外孙的第一张照片,长长的睫毛,圆圆的大眼,圆嫩的鼻子,樱桃般的小嘴,居然有女娃般的模样,相术中有"男人女相者为贵"的说法,意思是男人如果有女相,则非富即贵,莫非天赐我们贵人临门,这可乐坏了姥姥、奶奶,小心的呵护,唯恐娃娃有半点的不适。

一天大的孩子竟然会笑,伸展着嫩胳膊、嫩腿,哈欠不断,看来来到这个世界卖了好大的气力,不知道几天几夜没有睡好。

又一次经历生命磨难,夏雨的女儿顾不上欣赏自己的儿子,在万分疲惫之后休养生息,手术的刀伤依然疼痛。对于女人来说,生娃就是过鬼门关,女儿又一次把生命交给父母,在关键时刻他们为她做了决断。之前数日来夏雨夫妇都时刻准备着,稍有生产的前兆,他们会在20分钟之内赶到医院。

夏雨女儿给小家伙起名"小核桃",希望儿子像核桃一样硬硬的壳儿,白白灵动的大脑。女婿则找起名公司,上网查询,费尽脑力,想赋予娃儿极响亮的名字。

小家伙长的真快,刚刚满月,就有了和大人们的沟通,姥姥逗他,就会朝着姥姥裂开小嘴会意的笑,有时居然有了笑的声音,伴随着手舞足蹈。

夏雨把小家伙抱在怀里,感觉到了小核桃的体温在向他传递,小鼓般的心脏跳动声音那样清脆而有节奏,充满着力量和豪放。小家伙不断转过头来看看谁在抱着他,笑笑的回报每一个把他抱在怀里的人。

两个月之后,他们已经抱着小核桃到室外活动,小家伙开始认识外面的世界,只要热闹的地方,他会玩上好久才用情绪表达要离开。

十个月的小家伙俨然是个小大人,明白了大人的许多表达,开始在代步车里横冲直撞,"咯咯"笑,使劲的哭,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变化,但是不会说话。他用身体前倾表示"去、走、离开。"嘴里"哼哼"便是厌倦,露着两颗小牙滑稽的笑、手舞足蹈表示喜欢、乐意。

小核桃的大姨、小姨、姨姥姥买来了玩具,并没有激起他多少乐趣,整天拿着个蝇子拍敲敲打打,高处的、远处的,他都会给你拍打下来,"哈哈"的坏笑着。夏雨给他弄了一个细木棍,刻上花纹,他居然爱不释手,敲敲打打,玩的不亦乐乎。

小家伙喜欢逛超市,把他放在购物车里,两只眼睛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那个快乐劲,好像都是他家的,不时伸出小手,拿来就啃,不管大人在超市采购多长时间,小家伙从不厌烦,好像他知道是在为他买好吃的东西。

满周岁那天夏雨一家给小家伙拍了周岁照,小家伙穿上不同的服装,好帅气,女儿给儿子戴上黑墨镜,竟然像黑老大一样的酷毙了。摄像师和助手真有一套,愣是把小家伙造出各种形象,流鼻涕的、张口大笑的、手舞足蹈的、吐着滑稽的小舌头的、专注地玩耍的、道貌岸然像个小大人似的,各种姿态,应有尽有。一家人每次翻阅相册,都会大笑不止,小家伙像个表演家,没准将来会有所发展呢。

慢慢地,小家伙学会了走路,居然朗朗跄跄地跑个不停,大人们使劲地抓住他的手,只要松脱,他就狂奔不停,男孩的野性开始暴露出来。

娃儿开始学会了喊"爸、妈。"那使出吃奶劲的叫喊充满着铜铃般稚嫩的声音,鼓舞了做妈妈的使命感,激励了做爸爸的挣钱养家的压力。"aoao"的呼喊,他们默认了是在叫姥爷、姥姥,因为每每如此,娃儿会盯着姥爷、姥姥喊叫数声,直到答应为止。

女儿不断带着小家伙回到城市里,尤其冬季,城市里的暖气烧的热,小孩子是一种享受,夏雨夫妇也不断去探望孩子,但是每一次隔段时间相见,都有不同的感受。

尤其上个月回家,小家伙变化太大了,那天夏雨从车站接上女儿和外孙,路上,小家伙说了好多话,实际上是一些断断续续词或词组。

姥爷…弹弓…打鸟…坏了…修修

肚肚…想姥爷

大象…鸽子…长颈鹿…。喂食

……。

夏雨看到小家伙有了一些连贯的思维,只是语言能力还不能顺畅表达,但是他总能扑捉到一些关键的字词,所以大家都明白他在说什么。

乡下的人们热情,喜欢小孩子,小家伙回来,每天都要外出玩耍,认识了好多人。可能是天性使然,小家伙天生不认生,不管到哪里,谁都可以抱他、逗他玩,一会就熟的不得了。加上小家伙长得帅气,穿着名牌小时装,每天洗得干干净净,谁都愿意拉拉小手,亲亲抱抱。只要有要求,小家伙都会慷慨的献出最纯真的吻。

小家伙是个爱说爱道的娃,教他说啥他都会乐意说,在大人引导下和人打招呼,说拜拜。因为小家伙的热情,他们一家和一些平时不打交道的乡亲有了较多的联系,满街跑的小家伙好奇心的驱使,从东家串西家,哪里都熟。见到猫咪、狗儿、小羊高兴的不得了,观瞧、逗弄,充满着乐趣。

小家伙喜欢坐夏雨的汽车,熟练的爬到副驾驶位置,摸摸启动钥匙、拉拉档杆、拽拽方向盘、然后靠在椅背上装模作样,等夏雨开启收音机,驾车行驶在路上的时候,小家伙会不断摸摸这个按钮,拧拧那个按钮,变换着声音大小,调谐着不同的电台,好像个人似的。

晚上喜欢看《智慧树》、《光头强》,然后小大人似的在手机上看一些婴幼儿小节目,那样津津有味,全神贯注,好像已经进入节目里。几百天的娃儿,能看懂这么多东西,夏雨不敢相信是真的,然而看到他与剧中情节变化表现出不同的反应,夏雨相信他看得懂。

娃儿最喜欢听故事了,晚上听着故事就入睡,早上五点钟醒来缠着妈妈讲故事。捣乱的时候,只要给他讲故事,立马安静下来,夏雨的故事不多,但有编故事的擅长,一边编,一边讲,他居然听得那样认真,那般入神,是夏雨的故事有吸引力,还是娃儿天性喜欢听故事,但娃儿真的是个故事迷。

小家伙有喝牛奶的隐,已经吃饭没问题了,但早上没起床就会迫不及待喊叫"我喝奶,我饿。"姥姥顾不上穿衣服,慌忙地去热奶,小家伙嘴里不停地嘟噜着"我喝奶,我饿。"

晚上看完喜欢的电视节目,大人们都在欣赏电视连续剧,没人再哄他玩了,小家伙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无光了,立马喊叫"我困了,我喝奶",直到满足才肯罢休。

最近小家伙学会了吹喇叭,喊叫"上课",然后学着老师的样子,哼唱儿歌。

小狗子,汪汪汪,看门门,站着岗。

摇摇尾,蹭蹭墙,抖抖头,恍啷啷。

大人们装做学生,随声跟读着。小家伙还挺牛气,命令大家鼓掌,竟然人五人六的。然后又吹起喇叭,喊叫"上课",继续重演他的剧目。娃的爸爸好久没见到孩子,看到娃儿有如此大的进步,激动地巴掌敲击的山响。

这是娃的拿手好戏,也是自我表现的开始,需要得到鼓励和强化,大家都配合得惟妙惟肖,希望通过他的演说激发他的自信,提高语言表达力,成为未来的演说家。

小家伙确实有许多可爱的地方,姥姥做的饭菜味道怎样,娃回答:可以。像小大人般的回答真可爱。乐意做的事都会回答:行、好。稚嫩的童音、家乡味的普通话是那样的甜润动听,回味无穷,久而久之,大人们也学着娃的口音回答问题,不断说起普通话。

娃儿也有自己的思想,不喜欢做的事、不高兴的时候总是说"不"。尤其早上赖床,"不起床、不穿衣服、不吃饭"。娃儿姥姥、娃儿妈妈总是想尽办法激发他乐意做的事,趁娃儿说"行"结束这场纠缠。

平时娃儿都会听后大人指令,按照要求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整理物品,把垃圾放到垃圾桶。有一次夏雨把娃儿带到单位办公室,娃把食品的包装弄下来到处找垃圾桶,直到找到放进去,才开始吃东西。夏雨觉得这就是后天教育的结果,娃儿就是一张白纸,后天娃儿父母以及其他对他施加教育的人为他绘上什么样的图画,孩子就会有怎样的景象,所以做父母的要学会怎样做父母,要把阳光的一面展现给孩子。不要等到孩子千孔百疮的时候,粗暴地修理,武断地改造,即便改观,已经伤痕累累。更有甚者,把责任推到祖辈对孩子的娇惯,或埋怨社会环境使然,这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最终孩子父母深受其害,后悔晚矣。

娃儿会热恋人,也会挑剔。最喜欢穿漂亮衣服的女孩,每次娃的姨姨回家,他连妈妈也不要了,跟在她们身后寸步不离,姨不在,则跟姥姥,夏雨和娃的爸爸排在最后,但夏雨抓住娃的乐趣,或是强行抱着他玩耍,他并不表现太大的固执,很快适应,并且很快乐。夏雨觉得娃儿适应性很好,将来可以适应多种环境,走到哪里,那里是家,没准出了国就叛变了。

娃儿像个小警察似的,自己的东西保护的很好,不让别人乱动,嘴里说着"我的,我的",夺回来放回原处。谁的东西就是谁的,娃儿心里分得清清的,不允许别人乱拿乱看。有一次,夏雨从娃儿爸的包里拿出一本书阅读,娃儿从他手里硬拿走,合上,放回他爸的包里。夏雨拿回,娃又拿走,放回,一点不留情面。

娃儿喜欢打开抽屉,厨具的门寻找食物、玩具、或感兴趣的东西,并且每次到房间里来,都在重复这一套,大人都不喜欢这样乱翻乱找,于是不断呵斥,但没有一点收敛,便任其所为,在后面帮他收拾,命令他整理好,再做另一件事,娃儿不予理睬,强行他做,他便以嚎啕哭声反抗。

有一次,娃儿把蝇子拍扔在地上,被女儿撞见,让他捡起,不从;按下他的手挨住蝇子拍,娃儿伸开五指,就是不握住;动手打娃,嚎啕,不捡;把娃放到室外黑暗处,娃儿啼哭不止,还是不从。无奈,不再与之斗气,相信"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但是却强化了娃儿不服从大人指令的心里,他会不断用他的固执考验大人对他教育的耐力。此时大多数父母或亲人不忍心强行矫正,表现得很无奈。

夏雨认为固执与执着同意,只是褒贬而已。如果固执于正义或事业,固执于理想和追求,则是执着也。相反,执着于错误与荒谬,不肯改变,没有灵动,则是固执,顽固不化。所以,只要让娃儿对事物的看法发生改变,或者思想上有正确认识,就可变固执为执着。那么对于娃儿来说,需要的是激励引导他怎样往好的方面发展,强行是失败的,怎样激励引导,因娃而异,需要家长开动脑筋,创造性地实施教育。比如,娃儿固执一种错误,我们可以承诺:带他去好玩的地方,买好吃的东西,做喜欢做的事。前提条件是服从指令,改正错误。

夏雨有与众不同的观点,认为男孩子要学会说"不",要有刚性的一面,要有自己的主见和坚持,未来的社会是一个信息、机遇、情感多方面交织的复杂体,只靠冷静分许,作出判断需要较长的时间。并且在某种特殊情况下,需要指挥者立马作出判断,不趋炎附势,敢于与强实力抗衡,勇敢拒绝,执着地坚守,果断地放弃才会有奇迹的出现。

夏雨认为给孩子正面信息的教育是必须的,让孩子敢于在不良现象面前说"不",拒绝诱惑、不畏恐吓,才是一完整的男孩子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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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杂草的自语散文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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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棵没人采摘的小草,在废墟里守着寒鸦叫。

路过的人踩着我的身体追逐每天的太阳,还笑着说那草好脏。

我疯狂的长,是为了报复踩过我头顶的脚。要你有一次在这里摔倒。

花儿仗着她美丽,把我赶出本属于我的大草地。

人人都说花儿好,却做着鹊占鸠巢的勾当,

人人都说墙头草两边倒,那只是风儿的谣传,

我不是来说是非者,不想做那是非人,

我的坚强谁不赞,头顶大石照样要生长。

我的生命力谁不叹,野火烧尽春又长。

无知的人才会说我是杂草,为何那么多文人雅客把我赞。

金从矿出,玉从石出,平凡下埋藏的是美。小草的破坏力要人们记住低贱之物是不可以忽视的,低贱同样身怀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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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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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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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写给啊新的分手信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700字

全文共 3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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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9月2号生日,属鼠,185高,喜欢抽烟,喜欢工作,想要一个家。

6月13日,我们正式宣布了在一起。其实准确来说,是去年的十二月在一起的,只是那时候你还不是这个你,我们忽远忽近。

7月,我们第一次一起约会,没有激情的热吻,也没有普通情侣的逛街看电影,我只是默默地陪着你。等待你下班已经是十二点的事情,那天我们说了很多,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脾气不好,但是我会改正。我说我不在乎你没车没房,一切都要一起努力。

第一顿一起吃的饭,有龙虾,炒玉米粒,西红柿炒鸡蛋,豆腐蛤蜊汤,还有鱼。吃饭的时候你教导我,要节约粮食,把菜都吃干净。那时候我觉得,你是个能过日子的男人。吃完我就送你去上班了。我还记得你是十二点半回来的,那时候我紧紧的抱紧了你,我说以为你不来了。那是除了初恋之外的第一次,那么去喜欢一个人。

约会的第三天,上饶步行街下了很大的雨,我穿了红色的衣服,十厘米的高跟鞋,走遍了整个步行街,给你买蛋糕。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因为9月2号那天,我去不了你的城市,陪伴不了你。

晚上你回来,当我把所有灯都关了的时候,我还记得你看见蛋糕的表情,惊讶,开心。你许了一个愿,你说那是关于我们的以后,我知道你的愿望一定是希望我们能走到最后,我没说,我只是静静的听你说,说这是第一次有女人为你这样。

那个七月,我很开心,我有了你,我觉得这是我目前生活中最大的骄傲。拥有深爱我的你,我的啊新。

八月,我第一次去到你的家,动车上你牵着我的手问我又怎样的心情,我说没什么心情,其实我忐忑得要命,因为我不知道我未来的婆婆会是怎样的人,她长发还是短发?凶不凶?白不白?会不会不喜欢我?可是你牵住了我的手,一路上都紧紧的牵着。那一月,我把自己给了你。

小时候常常再想以后和我结婚的人会长什么样子,我从没想到会是你这个样子,那么高,胡子满脸,脾气不好,却内心比谁都疼我。于是你再睡,我就一直在偷看你。我想记下你的样子,想象你穿上西装我们婚礼时的样子。

见到妈妈的第一大问题,是语言不通,我把我给她买的裙子交给了她,妈妈很开心的换上,我知道她喜欢我,你的阿姨也喜欢我。晚上我们还见了你的朋友,我们一起去拉芳吃了甜点,我还记得我上厕所回来之后,看见你特意给我点了我爱的烤鱼,当时心里满满的幸福,谢谢你记得我,我的啊新,我一定要好好的爱你。

九月,在经历了一些争吵之后,我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城市,很热,汗水流淌的却是满满的幸福。这一次的见面很临时,是在知道你和老板吵架之后,马上定上机票过去的。最快的一个航班,你在酒店呆着等我,哪里也不要去。这是我电话里面给你说的。

我并不是任性,也不是钱多而一次次去到你的城市。而是因为我想念你,哪怕只是看着你工作也好。而这一次的行程,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无论你发生了什么,就算我在很远的地方,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你的身边。就算真的老板不要你了,我也会默默的守着你。

见面的时候我们彼此没有说话,你就是这个脾气,会把工作的不顺心发泄到我的身上。出租车上我拉着你,我靠在你的肩膀,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去安慰,我只是轻轻的亲吻了你,然后用手机在微里告诉了你,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陪着你。你不说话,沉默了很久之后,突然吻了我的额头。我觉得那就是爱情,我们不用看电影,不用约会,默默的陪着你,看着你,就是我想要的。

这一次呆了两天,周一我便回来,但是我觉得自己很伟大,我以为我能给你所有的感动,我也以为我能把那么工作压力很大的你保护的很好。我在尽力,以我最小的身躯把最多的感动和爱交给你了,我的啊新,你感受得到吗?

十月,你说,你要来看我,可最后因为工作还是我去到你的城市。那个月贵阳很热,你的城市下雨,我们第二次见了了妈妈,只因为你说想带我再回去一次,我便义无反顾的定上机票,去到了你的城市。去之前,我的朋友和同学劝告我,不要这样去投入爱情,他们不想最后受伤的是我。他们还说,我应该过与其余人一样的生活,找个身边的男朋友,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不,我只喜欢你,我只是想能够早一点看见你,所以我一次次坐上飞机,再转火车,再打车,饭都不吃,每一次十几个小时,只是为了早一点见到你。

这一次见面回来之后我们很甜蜜,你更爱我了,我也一直都在爱着你。我的啊新,我从来没有这样去喜欢着一个人,尽管我知道了你的太多欺骗,我还是觉得我想嫁给你。就像我说的,你的缺点千万个,像星星一样的多,可太阳一出来,星星就全都不见了。你就是我的太阳,把我的日子照的暖暖的。于是我觉得该告诉我爸妈你的存在了,第一次把一个人这样告诉家人。奶奶很开心,爸爸却很生气,因为他就我一个女儿,不想我去到那么远的城市,他爱我,就像我爱你一样。充满了不舍和妒忌。

一梦说那天你在公司和我家人通话的时候,很开心,你说,我们要订婚了,是的,我也想和你订婚了,哪怕只是一个草编的戒指,我也想做你的妻。可能有人会说这一切来得太快,我觉得不快,遇见了让你想要嫁给他的人,一切都不快。

然后,我就觉得,我是你的妻,你最爱的妻。会丢下最爱的工作之意要送的妻,会放下工作给我煮面填报肚子的妻,会放下大男子主义,为我做了将近三十个菜,和你的朋友,像过年一样热闹。我还记得你朋友惊讶的表情,他们说小新从来没这样为一个女人。我满足,我感谢你对待我与其他女人的不同。所以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成为你的妻。生个和你很像的孩子,过平淡的日子。

十一月,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是经历和发生了什么,我们陌生了,那天你喝多了,冲我发脾气,你说你大了,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你说我不是真的爱你,也什么都给不了你。我哭了很多天,我没想到一切我觉得感动地原来只是感动了自己。我的啊新,是什么让我们走到了今天,让你变成了这般厌恶我的你。

有人说是因为你有了新的女人,有人说是你不爱我,不,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可能只是没安全感,才导致你害怕这段感情。于是我定了21号的机票,又一次踏上了看望你的旅程。你说不要见我,说高攀不起我,说你不是我老公,你还要拉黑我。你让我别烦你,说你要工作,我说我的啊新去那里了,那个抱着我说不会辜负我的啊新,那个丢下工作带我回家的啊新。那个说要娶我的啊新。我的啊新,你是怎么了,有了其他的爱人吗?她会不会很任性,会不会不疼你。

你说了太多让我伤心的话,我哭了几天,却笑着告诉自己要去争取,你只是压力太大,你还是我的啊新。

22号早上六点,到小区楼下,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三十几个小时没睡觉,我好累,却在你的身边看着睡着的你哭了一夜。我没睡,我知道这也许是最后的见面,只有三天,我想多看看你。

我们没有说话,你背对着我,我伸手抱着你,你不理我。我就这样哭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你上班前,终于和我说话了,你说一会自己去买点吃的。那时候我以为我的啊新回来了。晚上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差点哭出来,多久没听到你这样叫我,我的啊新回来了,我的夫,我想用一辈子去陪着你。

24号,回来了,我准备念完这个学期,就去到你的城市,什么都不要,和你在一起。回来之后我冲冲处理了我很多的事情,我还偷偷给你打了围脖,虽然我还嘲笑同学给她男友打围脖很幼稚,其实我也在偷偷这样做。只是还没来得及到你手里,我们就分开了。

十二月,原本机票是五号,可是三号的那天,你却还是选择了放弃。我不知道原因,可能是另一个她,可能是你觉得我们不可能,你说我爸爸嫌弃你太远,我也因为这个和爸爸吵闹过,因为我不想放弃你,我总觉得就算他们不同意,我也要义无反顾的去到你的身边。十二月,我准备了一套婚纱,我想在17号那天为你穿上,我想做你的妻。可是三号,你却永远的选择了放弃。我退掉了机票,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也不是因为我放的下你,而是我想给自己留最后一点尊严,我明白我已经不再你心里,所以我选择了退票,离开你的生活,让你过得开心。

这一次我没有哭,这是我最后的尊严了,我以为我差一点就可以为你穿上婚纱,可是我失败了,很彻底,败得让你讨厌了我。我输了,输的不是你,而是不敢去找你的勇气。我输了,输掉了我的爱情,我没有了你,我以为能成为我夫的你,这个比我初恋四年还让我深刻的你。林涵问我还爱你吗?我说爱又怎样,我已经不在你心里,所有就算很痛,也要去接受这样的结果。

你放心,我没哭,我知道你希望我这样的去面对这一切。那我就在做一次你希望的样子,笑着去祝福你。啊新,我爱你,就算真的不能在一起,我也希望你能比我过得快乐。婚纱我会保存着,如果有一天你还想要回来,我会为你穿上它,做你的新娘。不要觉得这是幼稚,青春就该为那么一两个人去疯狂,你比任何一个都要打动我的心。啊新,我走了,以后要照顾好自己,多穿点,少抽烟,改改你的脾气,不然会伤害到以后的她。

我走了啊新,如果你会想我,就一定要来找我。我的夫,我还是你的妻,在我这里,即使我们分开,我也觉得我是你的妻。走了啊新,珍重自己,我爱你……

——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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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牵挂微散文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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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的阳台,牵牛花的藤蔓,茂盛得让人妒忌。长长短短,粗粗细细,交织着,纠缠着,编成绿色的网,时不时,新长出的嫩条,芊芊的细幼,淡淡的芽黄,在风中摇曳。对她们来说,世界太新鲜,闻一闻,看一看,有趣。

绿网里,最打眼的是花。粉红色,玫红色,浅蓝色,深紫色,一朵朵,一群群,彼此争奇斗艳,还忘不了与迷恋自己的花蝴蝶比比,到底哪个更漂亮。

牵牛,名花谱上有她。古人的诗句,也不吝赞美。花状若喇叭,茎长冠展,独立于心形的绿叶旁,娇俏妩媚,引人遐想。年轻时,家里的阳台也有过,每每牵牛盛开,就忍不住心会躁动。

记得写过一首幼稚的小诗:晨曦里,初露轻触牵牛,对它呢喃,我的心思,都寄放给你。趁着天未放亮,你悄悄地过去,带着花蕊,用枝蔓延伸。要记住,当她出现时,绽放你的喇叭,释放我的心语,牵牛,是我对你的爱恋。

我不会忘记,初恋的她读到这首小诗时,眼眸透出的欣喜,还有一股子幸福。

如今,岁月携走了青春,爱情也不再用炫目来表现。情与思,都在沉淀,更加醇厚,更加深切。对家人,对朋友,总会多一份心情:牵挂

牵牛有个动人的外号:勤娘子。一朵牵牛花,会凋谢,但是明天,又有更多开放,它不倦不厌,时刻在关切。

牵牛,意味着情谊,意味着牵挂,意味着安心。还要加上一句:祝愿。

牵牛常开,拜托,月圆之夜,请别休息,趁着天还未亮,你悄悄过去,当第一缕朝霞初显,把我的牵挂,把我的祝愿,送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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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绚丽的火花与命运的抉择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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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在很多人心中都是洁白无瑕的。人们不愿意去想天堂,因为那是我们逝去后去的地方。很多人不愿意去想天堂,因为他们怕。他们怕这个洁白无瑕的地方。当然,也有人向往这个地方。其中,《失火的天堂》中的豌豆花就是其中一个。

《失火的天堂》,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让我感受了很多,启发了我许多。也许很多人觉得琼瑶的书不好,桐华的书好。但我认为,爱情,是一个神秘莫测的词语。它不限于一种情节、结局,更不限于一种境界。每个人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同的,每个人对爱情的理解也不同。有时,悲伤的结局,反而是一种释然;美好的结局,是经过重重磨练,才可以得到的。爱情,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是自己的争取,但每个人多要经历命运的洗礼,有些人在命运雨的洗礼中丧失了自己,而有些人在洗礼中找到了自己最终的命运。不是每个人都会是幸运儿,豌豆花——何洁舲在命运的洗礼中,一直坚强自我,可惜在最后,她在命运强大的压迫下,不得不放弃。

对于何洁舲来说,也许天堂,才是最好的归宿。那里没有爱恨情仇,没有金钱的诱惑,没有他人的不理解,没有命运悲惨的漩涡,没有高傲的心灵,只有安宁的世界,洁白的心灵。她可以无限的向往未来,不用担心残酷的现实把她美好的梦给打碎,静静地静静地向往。

我同样有何洁舲那种感受,对于命运的无奈和对于天堂的向往。有时恨我自己,为什么会是人,为什么会有感情。如果脱离开这个世界,那就不会听到那人间的音,看到那些不公平的事。在经过那件事后,我对命运的无奈又增加了,对人间的厌恶又增加了。

那时,是我不知道多少次看这本书时,正好那一天发成绩,考差了,母亲知道我的成绩了,骂了我一顿。尽管我保证下次努力,可她和父亲说后,两个人有在吃晚饭时你一句我一句地说我,说我这个不认真,那个不认真。那一天,也不知道我这几天得罪了什么人,反正周老师找我报仇了。周老师的报仇加上母亲的责骂,和在学校的种种不平等待遇,突然就觉得世界上好像除了天堂没有一个安静的地方了。走在大街上,是汽车的鸣笛声;回到家里,是父母的唠叨声,回到学校,是老师的责骂声和一系列不是我们这个年龄懂得思考的关于管理班级的“深层次”问题以及讨论管理一些看似“不要脸”的人的问题。真的是,“命运的抉择是悲惨的,想从中逃出,只有——深深地睡去。”有时觉得死亡是恐怖的,有时觉得死亡是美好的,真是自相矛盾啊!

紫红色的火花静静地闪烁着,那么绚丽,那么安宁。世间的一切,都被那绚丽多彩的光芒淹没了,显得那么渺小。何洁舲希望抓住生命在最后绽放出的绚烂火花。那绚烂的火花仿佛诉说着何洁舲那悲惨的命运,驱赶人间邪恶心灵的再度诞生,厌恶着人类那一颗自私的心灵。何洁舲就像生活在一个没有灯光的夜晚中,一个没有指路牌的迷雾中。每个女孩都希望自己能有一段美好的爱情,可惜,何洁舲,这个洁白如船的女孩,不得不在命运的漩涡前低头。

绚烂的火花,照亮了洁白的天堂,慢慢的降落,降落,燃起了熊熊大火。那绝望般的火静静地燃烧,燃烧,渐渐地吞没了一些。。。。。。

生而何欢,死而何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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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一作文《陪伴》600字散文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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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飘忽的窗边,我将眼睛从书上抬起,窗外的雨更大了,风也越发凄厉,楼下两颗梧桐被风雨打得枝叶乱颤,叶子的哗哗声好像它们在呜咽地诉苦。

风雨这么大,它们怎么受得住?我不太放心,这是一直陪我长大的梧桐树呀!我拿起伞,决定下楼看一看。撑着伞,好不容易挨到树下,地上已堆了不少叶子。那颗高大点的是梧桐妈妈,她身旁那颗小的梧桐是她的孩子,有些瘦小。此时小梧桐在妈妈身边瑟瑟直抖。我突然想起这棵小梧桐在夏日里还千方百计地想要钻出母亲替它遮挡阳光的绿荫,现在却不敢正面迎着风雨,只好往母亲怀里靠了。而梧桐妈妈,它虽然也在发抖,但她张开的叶冠好像撑开的一把大伞,多少护着小梧桐。风雨太大,我实在忍受不了,只好回了家。

第二天早晨,我仍放心不下那对梧桐树,赶紧下楼跑到树前,却看见了令我惊异的一幕:梧桐树的叶子落尽了,光秃秃的枝干却仍歪向小梧桐树,而小梧桐树上却还有不少叶子。

这鲜明的对比真让人触目惊心,我怔在那儿,也许大梧桐的叶子就是被风打掉的,也许她的枝干就是被风刮歪到小梧桐那边的,但她那歪倒的姿势多么像一双护着小梧桐的大手啊!我蓦然想起我的母亲不正如这大梧桐树吗?她对我管教严格,但每每我生病时,她都永远在我身边照料我,每每我遇到挫折时,她都在身边鼓励我。我常恼她的唠叨,恼她的管束,一次次想挣脱她的束缚,她越是说关心我越是逆反,她很恼火很生气,但不管何时我遇到困难,她都会来到我身边,就像这大梧桐一样,用身体为我遮风挡雨,为我撑起一片晴空。

在成长路上,母爱始终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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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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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朱自清,他的散文也十分地有名。但在他的散文中最著名的要数《背影》和《荷塘月色》了。

《背影》这篇散文描述了一幅父子车站送别的画面。主要内容是:“我”的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事也交卸了。”“我”回到了徐州,在父亲家见到满院狼籍的东西,又想起了祖母,“我”留泪了,父亲教育我:“事已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然后就去办丧事去了。

办完丧事后,“我”的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去南京后,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了,但因他仍然不放心,最后终于还是说服了“我”送我去念书。

我们到了车站后,“我”买票,他就帮着看行李。行李太多,得向脚夫行小费,他又去谈价格,谈完后便送“我”上车。又叮嘱“我”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我”让他走,他说;“我去给你买些橘子,别动!”他带着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胖胖的,蹒跚地走了过去。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他抱着几个朱红的橘子往这里走,走到了铁路那里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起,然后再抱着走了过来,一股脑的将它们放在了“我”的大衣上,然后就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然后就渐渐消失在人群中。

如果说《背影》的语音质朴,那《荷塘月色》的语言就非常清丽了。

《荷塘月色》里主要讲的是“我”在院子里乘凉,想到荷塘去看看,于是就去了。到了荷塘,荷叶,荷花让“我”感到荷塘里与其他地方的不同,让“我”想到了梁元帝的《采莲赋》和《西州曲》。这样想着,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到家了。

这篇散文里最美的一段在第四段:区区折折的荷塘上,弥漫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这些场景让我想起了叶圣陶写的《荷花》里的第二段: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荷花在这些大圆盘之间冒出来。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儿全展开了。荷花多美丽呀!我又想起了杨万里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比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朱自清散文》真好看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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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菩提津渡散文

全文共 1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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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闲暇之余,我迷上了一部木偶剧。其中有一位贤人,他让自己两位年幼的弟子在战后荒芜的土地上播种花籽的片段,让我感慨良多。

每一朵花每一株草的降世,都是一粒种子与土地、阳光、空气和水的一场风云际会。要想人工培育出一座花园,从耕种、拔草到浇水、施肥,凡此种种更是要劳心费力,还要经历焦灼的等待,最终才能绽放花蕾。而这位贤人正是希望自己的徒儿能够在亲自蕴育花木的过程中,体会到每一个生命的来之不易与值得珍惜。从而不要随便拔刀、妄起杀念。

我们不是江湖儿女,自不必有恃剑放狂或嗜血成性的担忧。但什么才是真正的利剑?什么又是真正的江湖?俗世游走,不经意间就将自己与他人做了比较。不是觉得自己身怀绝技、生不逢时而郁郁寡欢,就是感觉别人技压群雄又占尽天时地利而妄自菲薄。单薄脆弱的一颗心,总是要负荷那么多,可又偏偏不能自知。就拿我来说吧,前几天还为经理说要涨工资而喜上眉梢,片刻就因为老板不同意又万念俱灰。顿时觉得自己坚持了那么久的意义,瞬间便被老板的一句话变得毫无意义了。几天过去,再回头看看才明白,我还是我,别人也还是曾经那般友善。要做的还是那么几件事,萦萦绕绕,构成当下的生活。蒙了尘的,只是自己的心。

江湖杀伐,是看得见的血肉相搏。而内心的自我较量与败下阵来的彷徨,却是看不清的亡灵衰败。只能无奈苦笑,不知道俗事纷扰,有几时能真正明了万法了不可得,从而自省觉悟,在心田种下最初的菩提?

有时候我会安静地听水龙头中的哗哗流淌,看清冽的水流慢慢地把盆子注满。往往我会有种经验上的错觉,总觉得把开关拧到最大限度的位置,便能最快地接到满盆水。然事实却经常是当水注满盆子一半的容量时,大朵的水滴便四溅开来。流速越快,水滴蹦出的频率也越快,砸出去的飞花也会越大。数着时间一秒一秒地流逝,盆中的水却少了,最后总是不甘心地减小了水的流速,那股股细流便小心翼翼地载得满盆。于是渐渐顿悟,慢,不是虚耗生命的无为,而是在急速善其事的表象下,安然先利其器的境界。无波无澜,却深藏智慧的静禅。

有时候因情到深处,我会捡起一片脉络清晰的叶子,悄悄藏在年少喜欢的书中。隔三差五地想翻开看看,带着尘世修行中难得留下的一点痴心,猜想那两页书中有没有生出书虫来,或者是不是冰冻过就能永久留住那一抹还未来及褪去的浅绿。时光久远,白驹过隙。有一天打开那一页尘埃,在明媚中晾晒,惊讶于自己竟忘了,忘了当初我为何事而采的枫叶,更是忘了当初有过怎样的心情。只是隐约感知到,生命中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东西,遗落在岁月的长河,冻结冰封。我只能怀着丝丝凉意去漠然。彷佛时间不曾来过,不曾走过,而我已缺席许久。隔世归来,心中空落的无语、莫名。

朋友说,人生苦短,我们终是做不了超脱的智者。从落花而知大地有情的,那是圣人。既然如此,为何要在虚无的领地游走,何不专注于眼下的实事呢?可是,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会为一朵花的精致而驻足?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会为一首老歌传递出的情愫而感动?我们活着并静静地守护一颗柔软的内心。这颗心,一旦脱离市井的烟火,便开始听风吟的悲鸣,感月升的闲适,画江河的奔腾。才渐渐开始明白,柔软心,乃是一颗菩提的种子。生根发芽,在心灵的沃土涅槃坚强,不为追名逐利,只是因为,我只是我,不同于别的任何人,却又同于世间万物的一种存在。

《大藏经》中曾提到一词“须弥芥子”。所谓“须弥”,相传是古印度神话中的名山,是诸山之王,亦是佛家宇宙观中世界的中心。而“芥子”顾名思义,就是芥菜的种子,极其微小难辨。须弥偌大却可塞于芥子中,佛法无边藏于微芥却是刚刚好。由此可见,无穷大与无穷小皆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无关时间与空间,相对而生,各自轮回,永无休止。我想作为天地洪荒中渺如一粟的存在,对于苍茫宇宙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吧!

我是谁?我为什么而活?这些含有终极意义的命题,是在人类摆脱了物质困扰时,便已开始追寻的古老话题。千年万年的冥河漂泊,修得一世清宁。这一世,我们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世,只为能在人生漫漫长河中不再孤独,所以每个人都寻求津渡。醉心于现实事业也罢,藏魂于诗词书墨也好,寄灵于音符乐章也罢,困情于隔岸伊人也好,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希望能在“须弥”中,找寻那一粒独属于自己的“芥子”。

摇动转经筒,垒起玛尼堆,升风马磕长头,若心无菩提,终究找不到渡口。净手焚香,由葬花而能有无常苦空的觉悟,听一曲红尘梵音,亦能心绪澄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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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巴金散文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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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原名李尧棠,是我国屈指可数的好作家。他的散文集像初升的阳光沐浴着我,他成了我散文阅读路上的一个重要的路标。

他的《朋友》和《秋夜》这两篇散文是我一直珍藏着的。我不仅为他的文笔深深叫好,还为他那颗懂得感恩的心深深敬仰。

“这一次旅行使我更明了一个名词的意义,这名词就是朋友。”“然而在那短促的过去的回顾中却有一盏明灯,照彻了我的灵魂的黑暗,是使我的生存有一点光彩,这明灯就是友情。”是呵,朋友,一个多么温馨多么实在的词!当你在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朋友时,你还是富有的。朋友在不知不觉中已成了你的一个依赖,《朋友》这首歌也受到我的青睐。“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在巴金的全部生涯中,朋友们成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环。

“窗外‘荷荷’地下着雨,天空黑得像一盘墨汁,风从窗缝吹进来,写字桌上的台灯像闪眼睛一样忽明忽暗地闪了几下。”“窗外还有雨声。秋夜的雨滴在芭蕉叶上的雨声,滴在檐前石阶上的声音。”这是巴金怀念鲁迅先生的文章的风景描写,那天正下着雨,巴金的描写使我置身处地于当时的情境之中。巴金一直把鲁迅先生当做自己的老师,一直崇敬着他。我想:巴金本就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却把别人当做自己的老师,看得出,他为自己的散文还感到不足,我也从这看出他的人格魅力和孜孜不倦、求上进的心态。

巴金说:“我不配做一盏明灯,就让我做一块木柴罢,让我点燃朋友们的道路。”是啊,奉献自己是一种美德,点亮别人是一种胸怀,巴金先生的许多东西都值得我们学习,散文是一方面,人格是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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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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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书架上那花花绿绿的封面,我开始犹豫了。”选哪本好呢?“忽地,我眼前一亮:大片大片的荷叶,碧绿碧绿的,再配上两朵含苞欲放的荷花,显得清新淡雅。”荷花?我喜欢!就这本了!“

林清散文集》。”林清玄?好名字!想必文章也不错吧!“《心田上的百合花》”夷?真奇怪百合花怎么不是长在土里的,而是长在心田上的?这怎么种得了花呢?“我小声的嘀咕着,于是带着好奇心,开始了阅读之旅。

”不管别人怎么欣赏,满山的百合都谨记着第一株百合的教导:‘我们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当我读完了文章的最后一句话,轻轻地合上了书。文章说的是一株百合花和一片的野草在一起生长,饱受野草和蜂蝶的鄙夷,而百合却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最终百合花绽开了美丽的的花朵,并把种子撒向大地,多年后漫山遍野都是野百合,引来了人们的观赏。

一株小小的野百合,演绎出一段美丽又令人感动故事。文章通篇运用拟人的手法,通过具体的记叙、细腻的描写,层层衬托,塑造了充满灵性,大智大慧的”野百合“的形象。作者认为人的富有即是人心灵中某些高贵物质的展现。

在林清玄看来,人生的美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欲望,物质带来的美;第二个层次是文化、艺术、文明带来的美的满足。第三个层次是灵性、精神的美,这是最高境界的美。林清玄相信”尽心就是完美“,而野百合就是这样一个因”尽心“而近乎”完美“的形象,真正的体现了灵性、精神的美。

读着林清玄优美的语句,和他一起追求做人最高境界: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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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愿在这里起舞抒情散文

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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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在凝眸舒眉间悄悄滑过,不觉中,冬的脚步已远去,春风,又轻轻吻上我的脸。

这个冬天因了散文在线这个舞台让我倍感温暖。

如今,散文在线已成了我生命中无法割舍的牵挂,我深爱着这一方文学净土。

结缘散文在线,我得感谢我的文友“一滴墨香”,是他把我从红袖网站引领到这个舞台,让我在追梦的旅途上看到了文学的另一番洞天。在这里,我找到了我生命进步的阶梯。在这里,我与在水一方的她、与在山一边的他一起翩然起舞,共听迷情妙曲、共赏细水长流,守一卷墨染,执笔花开,泼墨成诗......

散文在线的怡儿、左岩、若雨、梦之遥、杉杉、蝶恋花等编辑都让我印象深刻,他们的工作态度让我肃然起敬、感动莫名。真的没想到他们会与其它网站的编辑不同,他们不辞辛劳,常常在晚上十一点左右还在认真审核诗文,我偶尔打错的标点符号,或是段落不规范,他们都会帮我一一修正。还有美女总编可儿,更是让我感激和感动。可儿她平易近人,有问必答,凡事不厌其烦,每次我下线前我总忍不住看看她的QQ头像,嗯,我是真的打心底里喜欢她哦。

我爱散文在线,因为这里有可爱可敬的编辑。我爱散文在线,因为这里有良好的学习和创作氛围。在这里,我和许多文友相遇相识、相知相惜,一路走来,我收获了满满的真情和快乐。

说实话,每次投完稿我总有一种兴奋与期待,同时心里也有一种隐隐的忐忑。每当我看到自己的文章得到编辑的欣赏与认可,成为推荐文章时,我总兴奋得像个孩子,即使一个人在家,也会忍不住欢呼蹦跳。

轻拢慢捻流年岁月的痕迹,在这里我慢慢学会了微笑着走过一个又一个潮湿的季节。我的灵魂在文字中呼吸,我的思绪在文海里畅游,我在散文在线的天地里与书香为伴,细品书韵、书音与书情,这颗驿动的心渐渐变得不再浮躁,晨曦里,我和文友们共拥晨露而轻歌。夕阳下,我和文友们共随暮云而低吟,我的心中,多了充实,多了感恩与感动。

我珍惜在散文在线拥有的一切。

我不会离开这里,我的文学之梦已在此放飞......

从今往后,我愿在这里起舞。无论是杨柳堆烟,还是冬雪飘零的季节,我都愿心弹一曲悠悠远远的琵琶语,揽一缕江南烟雨,舞动婆娑的长袖,掸落岁月寒凉,掬起丝竹雅韵,让爱的花朵在心中永绽不败,让纯净的心空持久弥香。

来吧--朋友!让我们在这里一起静听禅音、拈花微笑,相约共舞。一起在这里将快乐写在绿叶的经脉上,把一束束流光凝于指尖,一起播种希望,共待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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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千帆过尽_依然想你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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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风将记忆搁浅,时光就这样滴滴答答的流走。清寒陌上,透着一丝早春的气息,温暖的小草,呢喃着春天的梦想,悄然发芽。

喜欢在这样安静的空气里,静静地,想你,想你的一切,还有春天里的故事。

倘若我有一支神笔,定将眼前的荒寒嵌入一丝鹅黄,再涂抹一点点的新绿。只需一点点便好,浅浅的,素素的,先轻描淡写着,等春风越发浓郁了,再浓妆艳抹,重墨登陆一场心醉的盛大狂欢。

是那种恰好的感觉吧,宋玉所言:“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 ;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那是指人的容貌刚好。想念亦是如此,浓则太烈,淡则太远。默默的,心中有你刚好,记起微暖,即便不想,你亦在心间。

路过你的城,不经意的回眸,邂逅了一席温馨的气息,那是迷失吗?我不知。更不知从何时起,那本不宽阔的心,竟然住进了一个你。许是我的心太小了,竟再也没有了缝隙。

一场花事,会由极致开到荼蘼,人的一生也会走过春天,走过雨季,当你静静回忆时,能让你心动的,却不一定是灿烂的花期。

喜欢静静的品茶,看着茶在水中慢慢的伸展,与水交融,展现她完整的一生。那是茶的一季,再细细的品味,由浓到淡,由深变浅,再到无味。一如我们的生活,那种平淡无味的气息,却是最真实的感觉。

亦喜欢读你,一个人的夜里,有月,或者无月,都不那么重要,轻纱倚窗,悄悄与清风相伴,推开记忆的门楣,一点点翻看心中留存的你,将念你的心读到无字,于灵魂深处,去感受最真实的你。

佛给每一个人,都刻了一个谜,只待那有缘人来解开,也唯独有缘人才能揭开谜底。漫漫红尘,我亦不知,你是谁的迷,我又是谁的有缘人。

人的一生定会有无数次的相逢,也会有无数次的错过,但真正在心里能相遇的只有一次。或许很多的以后过后,终究改变不了初衷。

也许,于你,我只是一个过客,在你绽放的情怀中,偶尔,邂逅了一份美丽。岁月依然是云淡风轻,我却沦陷了整座城池。

喜欢远远的遥望着,不悲不喜。就这样远远的看着你,你笑,暖的是我的心,你哭,湿的是我的眼。

都说,有缘的人,可以在西藏的圣湖里,看到自己的前世今生,可以在雪山上,许下永恒的诺言。茫茫人海,岁月荏苒, 我亦不知,那一世,我是不是你的过客?你是不是我的永恒?三生石上又刻下了怎样的我和你……

一湾溪水,一剪白云,一片草滩,几只牛羊,风起日落,夜深人静,一切都那样模糊,又那样清晰。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夜,终是无言,有时,我们也只能将自己的一种念想打包放在心海一角,可梦里终有回不去的原乡,醒来却依然还有一丝丝热切的渴望和难以磨灭的幻想。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觞,夜夜梦凄凉。

清冷的夜,时光静好,一个不经意的碰触,那满满的思绪便又会在沉沉的夜色中微扬,与月光相伴,直到东方出现那一抹微微的白。

行走世上,总会有些事,有些人,看过就淡了,走过就散了,也或许,我就是一个愿意怀旧的人吧,纵使千帆过尽,在这个乍暖还寒的季节里,终还是走不出过去,依然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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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在土楼的天空上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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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土楼贫寒农家,小小年纪热爱文学,离乡之前的十八年,对土楼这两个字只是个模糊的概念。后来,又成为新的客家人,安家于穗,从事文化工作近二十年,舞文弄墨之余,渐渐重视起自己的根来,故乡不再是个模糊的影子,透过一年四季朦胧的大雾,我发现,年青时生活过的土地竟然是这般的亲切!

深秋时节的一天,我特地造访了家乡的客家土楼。在汽车轮子下,饶北山区几个乡镇仅用一天的时间我就跑遍了,小时候感到很遥远的路途,在现代交通工具的帮助下,距离一下子缩短了!当然,我所拜访的,都是很有代表性的土楼。从新丰镇润丰楼开始,我的脚步走进了赤棠上楼、新彩楼;接着是马坑镇福楼,这座楼是客家山区最大的楼,一口古老的八角井井水现在还清甜可饮。最后拜访了上善永善村的南阳楼,南阳楼和润丰楼都是出教授的地方,这两位仍健在的教授一是暨南大学文学院院长詹伯慧教授,语言学家,他的父亲是中山大学的詹安泰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另一位是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的邓开颂教授,澳门历史研究专家,对家乡文化建设相当热心的人士,最近他正组织在广州的客家人教授、作家编写一本叫做“客家文化大观”的书,其中土楼就是最重要的章节。在这两位教授的故居,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走访了他们年少时居住过的房屋、玩耍过的屋檐下、饮过的水井。看着一张张挂在墙上的黑白照片,主人年少时的家庭成员,陌生感油然而生。

土楼是客家儿女的骄傲和根。大多数的土楼建筑于明代或清代,最古老的南阳楼建于元代,历经兵匪战火,几经重修,楼墙还是六百多年前的楼墙,只是屋顶的青瓦和桁梁可能是近代的。土楼至今仍在岁月的风雨中巍然挺立,令人感到这是客家先民的风骨和力量,坚强、勇敢、勤劳、善良、朴素!

一座土楼就是一部线装书。序言就是从中原战乱迁徙而来的背景,当战火在中原熊熊升起,作为升斗小民的客家祖先,只好背井离乡,作别古老的家园,筚路蓝缕、填沛流离、甚至乞讨为生,拖儿带女,一路逃难,最后落脚现在的广东饶平北部山区。

初来乍到,祖先烧荒种地,勉强养活生命。他们住的是简陋的茅寮草屋,受尽风霜雨雪和土匪恶霸的欺凌。直到根基稳了,他们才开始计划建设土楼这样宏大的工程,通过一代代人的努力,把这些被美国人当做军事基地的土楼建起来。村民们在乔迁之日,张灯结彩、舞龙舞狮,甚至有舞鹤的。同时大开宴席,延请四乡父老,鞭炮声声,宾客如云,热闹非凡。当一切归于沉寂,一轮明月高高升起,土楼的大门被几个壮汉合力关上。人们从此睡上了一个个安稳的觉。也许,守更人知道,曾经有一伙伙明火执仗的大盗经过,结果望楼兴叹,灰溜溜的走了。也见过猛兽两只闪着青幽幽光芒的眼睛,像鬼火一样飘过村庄。所以,有了土楼这座守护神,村庄人丁兴旺,散居在山中的女孩子争相嫁到土楼里,大红灯笼高高挂,喜酒在寒冷的冬日特别醇香,小生命的哭声也嘹亮非凡,给土楼带来了生气和祥瑞。

每当鸡叫过后,太阳东升,土楼里的人就会起来在井里打水洗菜洗衣,欢声笑语,其乐融融。也有勤劳的农人,打开土楼的大门,赶着他的牛、扛着他的锄头,到地里干活去了。

土楼是一支古老的歌,永远令游子百唱不厌!土楼是美丽的一幅画,永远定格在欣赏者的眼睛里。可是,他的未来却让人忧心。

这次回乡,许多土楼是我第一次造访,加上之前去过的三饶道韵楼、陈坑八角楼、水西西华楼、石坑里大楼、石井新楼、石井大楼、扬康耀东楼,具有代表性的土楼我都走遍了,对土楼渐渐有了明晰的认识。假如我们客家文化失去了土楼这一特殊的古建筑,我们的文化将是没有特色的文化,我们的民俗也是普通的民俗。因而,保护我们的土楼,就是保护我们的物质宝贵遗产,保留千百年来客家先民一代代薪火相传的根源!

我两次造访土楼,都是先看保留完好的,再去看已经荒废的。扬康耀东楼是个很好的例子。一踏进楼内,只见土楼残败,没有一间完好的,野草长得比人还要高了,牵牛花红艳艳的正在开放,风中传来小鸟凄凉的鸣唱。土楼的空地上,有人在上面堆放泥土,种植蔬菜。一大丛叫做“爬墙虎”的野藤,竟然顺着楼棚,爬上了十几米高的屋顶!在这里,我不仅看到了土楼的未来,也看到了客家文化的危机,只要人们还不树立起保护土楼的意识,赶快行动起来,不久的将来,土楼就会在我们这块土地上消亡!土楼消亡了,不仅是一座座古建筑的消亡,还是我们一部客家先民历史的消亡,曾经发生在土楼里的故事,将如何传唱下去?留给我们子孙后代的不是客家先民勤劳勇敢刀耕火种薪火相传的事迹,将是深深的遗憾!所以,我是不愿意看到这一结局的,我希望所有客家人都团结起来,把土楼文化保护放到重要的位置上,奉献出我们的一颗爱心,出钱出力,让土楼永远留存在饶北的土地上!

时值深秋,稻田金黄一片,从大溪坝遥望故乡的乡村,秋色明净,鸡犬之声相闻,仿佛桃花源里世界。古老的土楼点缀在金黄的田野上,可惜像蛛网一样的电线干和电线破坏了油画般的美景,依然不减土楼文化历史深厚无比的魅力。

我所欣慰的是,今年秋天,我有眼福饱览故乡土楼和田野残存的美景,所以故乡土楼上面的天空还是碧蓝的,朵朵白云牵动着我的情思,至于明年,土楼上面的天空是什么颜色,我能预测吗?据有关书籍介绍,我们广东唯一拥有土楼的饶平北部山区,原有土楼六百五十多座,现在保留完好的和残败的加在一起仅仅三百余座而已!这和周边的福建相比,广东的土楼保护措施十分不力,论经济广东那一项比福建差了?可是人家福建懂得利用和保护本身的文化资源,而广东呢?保护土楼应当是整个广东省的事情,而不是一村、一镇、一县、一市的事情,大家然否?希望在外面的客家人多点为拯救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发出呼声!

回到穗城好几天了,为了客家土楼,我的心情一直无法平静下来,是为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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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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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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