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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依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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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时候都有那么一些孩子气,谁都不愿说因为害怕就放弃。

—— 题记

不要忘记小时候的约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哪怕有人说你太天真不切实际。

走进旧时光,掀开记忆的库存,一一拾起昔日的微凉,直面惨淡的过去,即便那早已物事全非。串起老光阴的绳索,去攀爬长满绿油油的青苔的荒墙,让屋顶的风划过记忆的末梢,再把湛蓝的天空仔细地端详。怀揣着最初的向往,以梦为马,飞向云端。撷取天际的云彩,为儿时的梦一一着色。那璀璨的霞光,就用作梦想的裙摆,因为有人说上帝是个女孩。

提起水桶,站在古井的边缘,让手中的颤抖沿着绳索掉进井底。那时候,总是不懂,为什么夏天的井水是凉的,而冬天的井水却又是暖的?

梦里,还悄悄地藏着儿时的深情。那个给我讲故事的老奶奶,早已不存在人世。我想,她的坟前一定是一年四季都开满了鲜花,妖娆得让人看不见她生前的孤寂。她是一位半身瘫痪的老人,记忆里,我只有五六岁,而她已年过八旬。那时,我和她的曾孙女就这样提着高脚木凳坐在她面前,听她讲吃人狂吃小孩,以及吃小鸡仔的故事。那是我们百听不厌的故事。一座偌大的瓦屋,里面只有我们三个人。即使是在大白天,在听老奶奶讲故事的时候也会心生胆颤。

老奶奶总有说不完的故事,那时候我以为她就是一个说书的人。然而,昏暗的瓦房,总会不时地让我觉得害怕,特别是在雨天。一旦下雨,镶嵌在瓦屋中间的那块和瓦片一样大小的采光玻璃便不起作用了。唯有开灯,50瓦的白炽灯使得老奶奶的房间多了一些光晕。在这样下着雨的时刻,我便喜欢仰着头去凝望那块被雨水洗漱的采光玻璃,总是望得出神。而老奶奶的曾孙女,即是我童年时期最好的玩伴,她总是蹲在昏暗的一角去玩泥沙,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我们称那是做饭。那一角落里,堆满了我们心爱的玩具,不外乎是一堆大大小小而又形状不一的贝壳。

长大以后,我才明白,那些让我们玩得乐此不疲的贝壳,正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恩赐。至少在那个贫困的年代,我们尚且还不知道洋娃娃的存在,而那一处最安静的角落,却是我们童年时期最喜欢呆的地方。

沿着风留下的痕迹,仍能亲手触摸的依旧一座闪烁着老光阴的瓦屋。

对于一个世纪而言,五十年或许不算长,但对于一个孩子而言,五十年已是一生。那一座瓦屋,承载了我十岁之前的全部记忆。然而,它于这片记忆能及的土地上已经存在了五十年。如果,我不能活得太长,或是因悲观厌世选择了却余生的话,那么五十年真的就是生命最终的定格。但是,生命里本是不存在如果的,那么只好聪明一点不要这些假设。

生命早描定了它的式样,太薄弱,是人们美丽的想象。才女林徽因曾经这样说过。仿佛,是眨眼的一瞬就到了第二个十年的年纪,不得不感概白驹过隙,老光阴依旧。

奶奶的瘫痪,年过八旬。这样惨淡的画面,成了我十岁之后的最疼痛的记忆。她仍旧是住在瓦屋里,靠着回忆以度余生。同样的生命剧本,我作为观众,看了第二遍。只是与此不同的是,我褪去了童稚,换来了更多的恍然大悟。在那个未谙世事的童年里所有不曾理解的问题,在长大之后都有了固定的答案。

走进那座瓦屋,承载着我童年记忆的地方,除了对逝去的童年满怀深沉的怀念之外,我真不知道是否还能对此怀着别的感觉。那一砖一瓦都曾让我笑过而又哭过,对于童年生活的艰辛,长大是那时候最真切的渴望。可人,总是在失去某种东西之后,才真正懂得如何去珍惜。

大抵,人都有那么一些不甘愿服输的孩子气,不能说因为害怕就放弃。我终究要明白,这一座因饱经风雨而满目苍夷的瓦屋,曾经在我的生命里是一个温暖的港湾。同样的道理,回忆难免泛着旧时光的微凉,可老光阴依旧能予人温暖。我不能因为害怕身后的那一片阴影而拒绝那一缕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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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爱的包容的散文

全文共 1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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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因为我的启蒙老师,爱上了教师的职业。我的启蒙老师是个小巧可爱的女教师,她灵动的眼睛、悦耳的声音,尤其是那纤长的手指,即使在你犯错的时候,总是那么温柔地抚摸着你的头,让我有说不出的享受。

那时,我是村上的孩儿王,一班大大小小的孩子,总是在我放学后,被我叫到我家屋后,听我讲我课上听来的东西。我拿块小些的红砖,划写在水泥墙上,就权当是粉笔和黑板,过了做老师的瘾。听着他们在下面说“老师好”,一边脸红一边得意。

没想到,十几年后,我真的走上了三尺讲台,开始了我做教师的生涯。

我回到了家乡,回到了老师所在的学校,和我的老师一起上课。第一天遇到老师,就看到了她的微笑,一如多年前那么年轻。她竟是不老的!也许当老师的都不容易老,因为他们教的是天真的孩子,因为爱着这群孩子,他们的心永远都是年轻的。

我开始模仿我的老师当一名教师。

下课,我跟孩子们一起跳绳、跳牛筋,上课,我给孩子们讲故事,讲道理。我和我的老师一样,和孩子们打成一片,在孩子信任的目光里,我陶醉,我满足。

第一次对工作感到头疼,是因为我遇到了一个男孩子:陶。那是个虎头虎脑的孩子,学习不怎么样,但是对打架却很内行。每天会有孩子到我办公室来报告他打架的事,每次看到他站在我面前,我总忍不住头疼。

他那样倔强,不像其他犯错的孩子那样低头不敢正视我,他的眼睛直视着我,总是第一个开口:“他先惹我的。”我看着他脸上旧疤犹在,新疤又来的样子,想不到解决的办法。后来的家访中终于了解到,他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个崇尚拳头解决一切的人。而且,在那个村上,是极权威的。有一次,陶打架输了,他的父亲拉住想跑的他,对他说:“打不过就丢砖头,你不怕死,人家就怕你!”我的心沉甸甸的,我说服不了那位父亲。他认为他的教育方式是让孩子成功的唯一途径。那些日子里,我沉浸在作为教师的失败的情绪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次下课后,我不经意中发现,陶居然在帮我的老师提水。后来打听才知道,因为老师教的是低班,每次大扫除都是老师亲自去提水的。后来一次,陶看到老师吃力的样子主动上前帮忙,老师高兴得把他叫到教室,要班里的孩子学大哥哥。之后,每次大扫除他都会主动去帮忙提水。“这真是个热心善良的孩子啊。”我的老师眯着眼,看着我微笑着说。

每个孩子都有闪光的地方,老师们都这样教我,我却总是抓着孩子的缺点不放。我自责起来。

第二天的晨会上,我把他的事匿名说了一下。还叫大家猜猜谁是低年级小朋友学习的榜样。在同学们相互猜测的眼神里,我看到他羞涩、满足的笑容。当我拖着他的手,让他站到讲台上、孩子们用吃惊又羡慕的眼光看着他时,他的脸红了,我知道,那是第一次获得赞美的快乐。后来我找机会对他说了对他的期望,跟他说了一个真正值得人尊敬的人绝对不是用武力来解决问题的人,他终于第一次点头同意了。

之后他的行为尽管还有反复,但在一次次对他优点的赞美和缺点的提醒中,他打架的坏习惯终于改掉了。一个学期下来,居然还选上了小队长。看着他佩上了队长标志,看着他一脸骄傲的样子,我想欣赏的作用真的是无穷的。

就像老师说的,作为教师,爱我们的学生重要,爱一个有缺点的孩子更重要。

去年,我新接的班级里发生了一件事。小龙邀请他的好朋友顾到家里去玩,结果之后就发现妈妈的手机没了。他说是顾拿的。班级里的孩子都把顾叫作小偷。

班主任和我找顾谈了好几次,他都一口咬定自己没拿。我们觉得很头疼,但是不解决,我又坐立不安。不是他拿的还好,要是他拿的,我怎么可以放任不管呢。

我接着好几天都把他叫到办公室谈心,故意不谈手机的事,只是推荐了一些书给他看。谈自己对他的看法,说他的将来。当他相信老师确实是关心他、信任他的时候,我不失时机地告诉他我小时侯犯的错,后来怎么在老师的帮助下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最后我把我的老师教我的话送给了他:“知错能改,扇莫大焉。”叫他查查什么意思。

第二天他在日记里写道:“老师,我知道你的意思。看我的行动吧。”

我去上课的时候,经过他们班主任的办公室,她叫住我好奇地问我:“池老师,你用了什么办法,这孩子终于写封信承认了错误,昨天还把手机和信放在我抽屉里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下了。在跟班主任商量怎么处理的时候,我们一致认为尽量在不伤害孩子自尊的前提下解决问题。在跟双方家长沟通以后,终于取得了令人欣慰的结果。

我在孩子的日记里写道:“看到你真正理解了老师送给你的话,老师很高兴。你那么聪明,你的前途一定是美好的,忘掉过去的,重新开始,老师相信朝着正确的方向,你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就在这个期末,从未进过年级前六名的他三门功课成绩总分进了年级前六名。

做老师的,不单是教孩子知识,更是教孩子做人。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爱他们,包容他们的缺点,给他们改过的机会。我的老师是这么做的,我想我也会这么做,如果我的学生将来做老师,我也希望他们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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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读刘锦佃乡土散文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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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居在钢筋水泥铸就的人造森林里,淡出了自然田园,远离了鸟语花香,总觉得自己像被樊篱困住的鸟儿,恍如隔世般迷失了自我。冥冥之中,总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呼唤:不如归去,不如归去。那被久久禁锢的心灵蠢蠢欲动,却不知道自己该归向何处,直到那一天,读了刘锦佃老师的乡土散文

我与刘老师认识,远远早于读他博客上的乡土散文之前。刘老师是我的同乡,我们毕业于同一所初中,参加工作后,又在同一所中学任教,同事了数年,并且教同一门学科。叙起旧来,渊源颇长。

记得是在上初二的时候,就知道学校里出了一位叫刘锦佃的才子,正在莱芜师范就读。语文老师给我们范读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刘锦佃发表的文章,事隔多年,我已记不清那篇文章的题目是什么,隐约记得是描写了农家小院的早晨,父母亲的形象在氤氲着雾气的山里鲜活生动,我不由惊叹原来我们劳累苦涩的农家生活竟是这样的诗情画意。年少的我听得如痴如醉,感动于作者那细微的观察和细腻的文笔,感谢作者把我们几近厌倦嫌恶的农家日子描摹的这样美好。当初读到的那篇散文,现在归结起来应该就是他最早的乡土散文吧。

跨进中年的门槛,再来细细品读刘老师的散文,竟然发现,当年那个文采灵动,个性张扬的文学青年,在时光的长河里,慢慢沉淀成一位睿智稳重的学者与思想者,他的文笔依然细腻,但多了成熟的思索,他的创作风格有了质的飞跃,不再是华丽辞藻的堆砌,多了深沉的诉说与面对面的交流。时间的流逝,世事的变迁,阅历成了最好的创作素材。无论他的文章怎样改变,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故乡深深的眷恋,对乡人殷殷的怀恋。初心不变,情深意浓,他的每一篇文章,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能拧出叫做思乡的水来。

一页页翻动刘老师的文章,感觉在欣赏一幅幅风土人物画卷,那强烈的立体感与动感深深植入你的大脑。那娓娓道来的倾诉,洋洋洒洒的细节刻画,像极了不饰雕琢朴素本色的木板画。最欣赏那篇《远山在落雪》,山村的冬天被雪塞得满满的,雪用最轻盈的舞蹈填充了山与山的距离,山里人陪着积雪慢慢消融冬天,利忠叔的牛棚,金福哥的塑料棚,金怀哥的劈柴在我面前无比的清晰与鲜活,就连拉呱喝茶纳鞋垫消磨时光的三奶奶都是那样稔熟与亲切。这是一幅山村雪景风物图,在这洁白的世界里,老家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人物风情都入了作者的文章里,讲述的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刻画的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寻常百姓。但就是这样一篇文章,时时揪动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脑海里总会浮现熟悉的画面和熟悉的人。

我也是从农家饭桌上脱离出来的孩子,成为所谓的城镇人口,120多平米的居室圈养着我这个本该嗅着泥土过活的寄居者。城市越喧闹,越繁华,内心那根思乡的弦绷得越紧,丝丝缕缕的眷念牵引着我,时时回到那个魂牵梦绕的地方,看一看身体还算健康的老爹老娘,望一望青山依旧在溪水依然流的小村庄,在城市的缝隙里回味乡土的气息。

故乡是根,根在老家。背转万家灯火,流连凡尘俗世,假如你累了,倦了,总是忍不住去怀想,想那个叫老家的地方,就去读读刘锦佃的乡土散文吧,那是来自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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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猫来猫去也牵情经典散文

全文共 3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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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惜天物,习惯于收拢摘下的菜叶、削掉的果皮,叫人送往养鸡鸭的地方,用餐后需扔的饭菜汤水骨头鱼刺,要分类装碗入盒置于院内树下,供流浪食用,麻雀、喜鹊也乘机饱些口福。长此以往,大树下的供应点总有流浪猫光顾,或翻墙跃下或自墙下的排水口钻入,有食没食,猫们总要独来独往地各自来巡视几趟,赶上有则食,无则到石榴树旁的水盆舔吮几口自来水,再闲转一会,或找个地方打瞌睡。猫来,耗子自是不敢出洞,还惹得喜鹊喳喳叫,麻雀落高枝,平添几分热闹予小院。八十多岁的岳父母虽说习惯了这场景,也要关注一会,看上几眼,毕竟能打发时间,解些寂寞,也能为小区内的老伙伴们来访,积攒些唠闲嗑的话题。

全家人待这些猫,未经商量,行动却出奇一致:见有弱、小、老猫那渴望的乞食目光和几声喵喵,大多回应一句:饿了呀,猫咪,等着。于是捡起食盒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或查看冷藏柜,收集些食品降入猫食行列。实在没有,也要掰块点心或咬碎块糖球儿应付一下。对待强壮、肥胖者的乞讨,带些呵斥贬损的味道回复:去吧,瞧你吃得肥粗二胖的,没吃的了。不知猫能否听懂,多数能掉头悻悻而去,少者墙头或墙角蹲一会,不甘心地等上一阵。

前年晚秋,霜重露浓的早晨,一黑灰色小狸猫躺在树下叫声连连,身子有成人的一拳大,半拳大的头,毛稀疏、皮鲜嫩,半截尾巴流着血,有奄奄一息状,灰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含些痛苦,含些不甘。岳母找来纸板箱子,铺以旧地毯,棉坐垫,盖上旧棉袄,置放屋檐下背风向阳处。喂些鲜奶放些抗生素药面。岳母认为这是哪个老猫叼来求救于人的。经过细心打理,小猫熬过了寒冬,春来夏到,已粗壮魁伟,肥壮壮一只年轻流浪猫。她开始高傲,只准岳母抚摸,但不允许岳母抱她,家里的其他人是不让你近身的,讨食也仅仅是一边叫着,一边用肥胖的身体蹭几下岳母的裤脚;她开始威风,一般的流浪猫靠近小院或上了院墙,她自胸腔里哼出一种声音,像警车的低音报警器一样低沉着闷吼,吓走来者;她自尊自重,要吃的除了叫几声,会挠抓几下塑钢门,开了门只是期待地望向屋里,从不试着越过门槛进屋;也有母性慈悲,有小猫、弱猫来分食她的剩饭,往往佯装看不见,任其随意捡食;她还会求援,有比她强壮的流浪猫进入院内,她躲到高处发出强烈的吼喊,我听到呼救总是发声帮忙驱逐入侵者,对不甘心、不退却者,还得弯腰捡石子抛出。但她从不表示感谢,我真希望她也用那肥胖的身子,柔软发亮的绒毛,蹭蹭我的裤脚,报答弯腰捡石头的辛苦,但她永远与我保持距离。但愿她心中有数,看住院中的老鼠就行。只是她那半根尾巴在她勤奋的舔舐下,总如猴腚样鲜红,且渗些血珠,逐日渐短,看得人浑身难受,都在担忧来日伤口缩到脊骨时会危机生命。夏日间,她怀孕了,秋到,肚子愈大,经常几天不在家。天冷了,不知她去了哪里,再也没见过她的身影。岳母唠叨过多次:这秃尾巴猫,咋不在家下崽,恐怕死到外边了,那尾巴一冻,还有好吗——————想必,一位合格的流浪者,也许要的就是这种潇洒,这种骨气,这种精神,这种尊严吧。

秃尾巴猫去些时日,就有老鼠进屋,全家人翻箱挪柜,布置粘网,安下夹子,折腾几天,仍是夜来听其嗑咬声,昼来不见其踪影。岳母认为:猫去的时间长了,猫味消失得干净造成的。正在大家犯愁之际,一个北风嘶吼,雪糁乱钻的上午,一只全身几乎都是金黄色,只有肚皮、前胸为白色的狸猫,冒着风雪蹲在屋门外,叫着要吃的。家人赶紧用平时积攒的饭店打包用的餐盒装些食物,放在了门楼与屋门之间的过道。这是只老公猫,大骨架包着有几处伤疤的皮毛,毛长,瘪肚,骨嶙峋,有风吹欲倒之感,边进食边浑身颤抖着,沧桑衰老感瞬间引发了大家的怜悯。岳母说:这猫太老了,恐怕过不去这个冬天。有人接着说:他要不走就多给他一些好吃的,有猫气,老鼠就得跑。老猫似乎听懂了这些,吃饱了就躲进屋檐下纸板箱的窝里,蜷缩着身子开睡。过了春节,老猫全面复原,精神抖擞,黄眼放光。暖阳高照的天气,伸展几次老腰,跑到枣树下,前爪搭上树干眼睛向上瞄着,我看着为之振奋,等着他向上窜去。没想到,这老先生仅是做出爬树状,再没有下边的动作,前爪抓挠树干几下,就放了下来,弄得我兴奋关切的心情转为失望。但还希望着有朝一日,他能表演一番上树的拿手好戏。时间长了,见他每每如此,知道他光拉架子不练功,就放弃了关注和希望。

日常生活,他处处表现出老江湖的气派。家里人谁喊一句:老猫过来。立马跑到身前,使劲擦蹭你的裤腿,留下一片浅黄的毛。试探着进屋,试探着卧于茶几的夹层。偷着上床,听一声吆喝,迅速逃窜。会看脸色的喜怒,听得懂训斥、责骂和呼来唤去的指令。最喜欢我弄段树枝刮他全身。头一次拿段树枝要给他刮毛,他警觉戒备,我柔和着语气说:老猫过来,给你刮刮毛,不会教训你。他全身紧绷着勉强凑到跟前,享受了这次之后,只要一举树枝喊声老猫,他就痛快跑来享受外力给予的舒适。看样子他还是这一片的头领,他吃剩下的饭菜,是没有别的猫敢来捡剩的,有些猫来到小院边沿,多是躲得远远地瞄着他,不敢靠近小院。

春暖,他开始夜不归宿,一连几天不着家,偶有日间回来喝水吃饭。有一天我在地里干活,他脸上流着血,带着二道皮开肉绽的伤口,垂头丧气地回来了,赶紧拿棉球给他擦洗。边擦洗边问他,你这是抢情人去了,还是抢地盘?你老了,得有点自知之明。好吃好喝在家呆着多好,干嘛非要抱住江湖不放手,东抢西夺,争强好胜,自以为江湖缺了你,就会无序。何苦来呢?落个如此下场。别说你这块巴掌大的江湖,再大的江湖也是后浪压前浪,退出、消失才是可行之道。想来他是听不懂的,只是找些话胡诌埋怨一番,发泄些我对他的心疼,也配合手中的治伤动作罢了。待他的伤口好一些,又是长时间不见踪影,又有老鼠在院里出没。大家唠叨着这是去了哪里?入夏,他突然出现,还领来一黑一黄两只小狸猫。然后又消失了,这次消失的彻底,到动笔写日记已到秋天,尚未见到她的身影。也许,生于江湖,飘于江湖,殁于江湖,才是他的追求和使命。让他嬉戏、饱暖、捉鼠,岂不是有违流浪猫之志。

带来的小猫估摸着几个月大,不会超过一岁。小黑猫见人就往后院躲,吃食也等着人离远了再过来进餐,小黄猫来了就大大方方占据了猫窝,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表现得格外粘人:总是跟在岳父母的脚前脚后,不管你是散步还是出来进去干些家务,亦步亦趋,见你坐着休息,还企图上身入怀,遭到呵斥,就卧在脚下或不远的地方;以家为家:除了墙顶、房上转一圈,不离开内院外院,见人远行,只送到外院边界;善于表功:老鼠、麻雀,不知是她捡的还是抓的,都要叼到窝边展示;勤于模仿:我要蹲下薅草锄地,她跟在手边忙乎,用嘴含含草叶,动爪扒扒草棵,放水浇地,她要围着水龙头转上几圈,似乎歪头思考一阵,再试着扒拉开关几下;玩性十足:蝴蝶,蚂蚱,蝉儿,蜘蛛,麻雀,流动的水,风卷动的树叶,都是她奔突、捕捉、抓戏的对象。上树尤为利落,黄光一闪,她已到了枣树丫杈上,让我过足了眼瘾,只是下来颇为小心翼翼,有时要靠喵喵的叫声壮胆,下到主干才嗖的一下落地。我一拉动橡胶水管浇地,她大多的时候跑到胶管的出水口,长时间倾听水的哗哗声、观察水流的涌动,不时探爪沾水,放到嘴上舔舐,她最感兴趣的是水管有个针眼般漏洞,细细的水柱蹿起米多高,变成水雾落下,她会乐此不疲地观赏玩耍,捕、抓、含、吻、甩,躲、进、闪、挪、腾,灵活、稚气、美妙、憨愚、可爱。

院里没活的时候,我经常站在楼上的窗前,俯视小院风景,主要是留心老人动态。几时熄灯,几时拉开窗帘敞开屋门、院门,几时出现在树下菜畦间的小道中慢慢挪步,望天看地,也伸手摆弄着竹架上的菜或果,不忘着呵斥小猫几句:一边去,一会踩着你。或者坐在树下的秋千仰椅上瞌睡养神,而猫则在宽大的扶手上假寐。如此情景,在大多数的好天气下一天天重复着。我的心常常被感染着,有些孤寂,有些温暖,有些无奈,有些安慰,有些担忧。

小院的秋菜葳蕤葱茏,夏菜的秧稞已枯黄衰败,过去的郁郁葱葱、果实累累已存记忆。在我学会留意及有时间看世间的过往,倾听时间流逝的脚步声时,无意间,几只流浪猫竟也触动了全家人的情感,为此记下留存。其实,普通甚至卑微而平静地活着,不难发现生活中充满了朴素简单的事情,而这些平淡的事情,去感悟些,也不乏有些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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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烟雨红尘步步莲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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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清水洗心,只为与你相逢时的清纯。彼时,心如一张素纸,画山便是山,画水便是水。远在远方,依然不能阻挡我凝望你的方向。我想知道,近水遥山,谁是那五百年前问佛的人?

你要来,你一定要来,如果不,相思时,谁陪我千回百转?弄字时,谁伴我红袖添香?

你的脚步,击碎晶莹的晨露,我安静微笑着,默默等待,看你跋山涉水而来。只因为,我的心中,唯有一个你。

那一月,我素手染妙尘,只为与你相识时的美好。润一抹娇羞,浅浅地微笑,我相信,一定很美。就这样等待,你不来,我不敢老去。果然,你很懂我。你如约而来,看我拈花微笑。你的脚步,水滴般在心间流转,你可知道,我一直在这里,等你的出现?喜悦着,因为,我们终于没有错过。岁月老了,情还在,那么青葱,那么鲜活。

那一年,我深禅浅唱,只为与你相爱时的淡然。贴着你的温暖,我的世界妙不可言,没有人会怀疑,爱是最美的誓言。无论多么平淡,无论多么简单,能够朝朝暮暮、长长久久,谁都会喜欢。

那一世,我步步莲花,只为与你相守时的幸福。无论多么久,多么漫长。告诉你,我不来,你不准老去。告诉我,山长水远,谁还会像我一样把你爱怜?没有人,再没有人。心,一直在这里,不曾离开。看见吗?岁月在,我在,你也在,只为相守的幸福。

花虽落,风住尘香。多少年的磨砺,我把心修成了一朵莲,心似莲开,不为相见,只为与你求得这一份情缘。前世,今生,来世,轮回里你的一回眸,刹那芳华摇落,铺满一地落英。烟雨红尘中,步步莲花,是生命里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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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们彼此遗忘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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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轮流转,时光飞折,记忆中留下太多的痕迹或喜或悲或伤或痛,随着时间的流折都慢慢淡忘了。

曾经那些人在我的生命里留下很深刻的烙印,那时的自己根本不理解过客的含义,便肆无忌惮的挥霍着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那时候也根本不曾想到有一天我们会匆匆忙忙的各自天涯。

岁月真的是一把无情的刻刀,当年轮一圈一圈的回转时它便一刀一刀的在我们的生命里刻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沧桑的流年,吞没了我们曾经赋予彼此的绰号,那时候讨厌的称号,现在想想却为那时候天真的我们感到开心。无情的岁月,冲淡了我们曾经的美好年华,可傻傻的我们只是侧耳聆听着沦陷在红尘里的欢声笑语,却浑然不觉这一切已经远去。这一去便是十年,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我们就应该好好珍惜一下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我们就应该给彼此多留下点叮嘱,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就应该多提醒一下,江湖险恶,照顾好自己,不让自己受伤。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就应该告诉你,不管到了那里,不管有多难,都要替我好好的爱自己。

如今,夜深人静时想起那些年华,曾清晰的画面现在已经被风化的没有了形状、原本以为那样的年华会一直持续,直到我们老去,但是一切都偶然或必然的淡出了我们彼此的视线。现在我们各自继续着各自的生活但是生活里已经没有了彼此的身影。我们彼此遗忘着,痛心疾首。

曾经我们每天在彼此的生活里来来去去,是那样的必然,那样的理所当然,所以你的来你的去都不曾放在心上。现在才意识到,曾经在生命里存在过的人都是那样的无法取代。 我们的青春期姗姗而来,悻悻而去。

现在能做的只有好好珍惜眼前的人,只是我不知道谁还会是我的下一个过客,,在我的生命了留下温情留下烂漫,留下温暖时,便在一个街角处,匆匆离去,连句告别的话也没来的急说。被动的自己只好默默安慰自己没有谁是应该留下。

我只是请求如果还会有谁要选择离开,把你的脚步放轻些,不要在我的心头那片柔软的沙滩上留下凌乱的脚印,不然你走后我不知道该如何细数如何摊平。

此时此刻静静的吊念,就算曾经的记忆模糊了,就算曾经的不够坚持的心触摸不到了,我们现在也要为彼此努力着活的更好。只有这样,就算岁月的长河让我们彼此遗忘了,也不会那么的牵肠挂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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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在黑暗中奋力奔跑励志散文

全文共 1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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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汤米·卡罗尔是一个不幸的人,2岁时,他被查出患有视网膜母细胞瘤。这是一种起源于胚胎视网膜细胞的恶性肿瘤,危险程度极高,如果发现与治疗不及时,轻则导致失明,重则引起全身扩散致死。

虽然家人尽全力对卡罗尔进行了救治,避免了肿瘤的扩散,但还是没有保住他的双眼。2岁半时,还没有看清这个世界的卡罗尔永远堕入了黑暗,他对世界的认知也变成了漆黑一片。

黑暗的世界一度让卡罗尔变得胆小畏缩,他不敢出门,不敢与人交流,终日呆在家里。卡罗尔的母亲是一位教师,她深知儿子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人生必然会在一片黑暗中黯然收场,她开始观察卡罗尔的兴趣所在,并鼓励他以积极的心态去重新感受这个世界。

母亲发现,卡罗尔的听力非常敏锐,特别喜欢听故事,而且卡罗尔四肢的的协调能力非常好,他特别喜欢捣弄一些小玩具,把它们拆开又装好,特别是一些有轮子的玩具让卡罗尔爱不释手。

为了让卡罗尔变得坚强自信,母亲每天都会给他讲一个故事,她专门挑选了一些励志的童话和名人故事,鼓励卡罗尔乐观地面对自身的缺陷,自信地面对未知的人生。慢慢地,卡罗尔走出了自闭与恐惧,变得阳光起来,他还学会了一些简单的手工,会自己制作一些好玩的玩具。

六岁那年,为了让卡罗尔得到更好的教育,卡罗尔一家从伊利诺伊州格伦维尤搬到了芝加哥,在这儿有更好的盲童学校,进入盲童学校后,卡罗尔很快脱颖而出,他不仅成为了尖子生,还成为了校体育协会的小会长。

卡罗尔十岁时在学校的比赛里获得了短跑冠军,为了奖励他,老师送了他一个神秘的礼物,那是一个四个小轮子和一架有弧度的平板组成的东西。老师告诉他,这个东西叫作滑板,踏上它,就能让自己飞起来。

老师的话深深打动了卡罗尔,对一个生活在黑暗中的孩子来说,体验飞的感觉是一种无法言喻的诱惑,他下定决心要学会滑板。当他把这个决定告诉父母时,父母震惊了,但很快,他们就表示了对他的支持。母亲抱着他说:“我的孩子,这是个困难的决定,但我们相信你一定能成功。”

从此后,卡罗尔开始苦练技术。这是个极其艰苦的过程,因为对正常人而言,玩好滑板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何况他是个双目失明的盲人。由于看不到方位,卡罗尔只能根据滑轮的声音变化来判断方位,他第一次上滑板便磕掉了一颗牙,膝盖也被摔出了血,但坚强的卡罗尔很快便重新踏上了滑板,在高速运动中保持身体平衡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卡罗尔已记不清自己摔倒了多少次,最严重的一次,他的左小臂骨折让他整整住了一个月院,但卡罗尔并没有放弃,他把每次摔倒都当做一个重要的练习机会,汲取经验教训,每一天都能取得新的进步。

5年后,卡罗尔终于熟练地驾驭了滑板,他能根据滑轮的声音判断路上是否有障碍并调整方向,并能完成一些高难度的动作。每天清晨,人们都会在距学校最近的一个公园里看到在滑板上快乐飞翔的卡罗尔。

虽然用了大量精力来学习滑板,但卡罗尔并没有放松学习,2011年,他顺利考入了美国西北大学,现在已经是新闻专业二年级学生。上大学后,卡罗尔成立了滑板俱乐部,把自己的技巧和经验无私地传授给了那些对滑板运动感兴趣的同龄人。

前不久,有人将卡罗尔玩滑板的视频放在了互联网上,视频中,卡罗尔戴着头盔,身穿运动服、牛仔裤,脚蹬球鞋,绑着护肘和护膝,神态镇定自如地操控滑板,完成了各种高难度动作,完全看不出是一个双眼失明的盲人。

这段视频很快引起了全世界网民的热捧,短短三周,点击量已超过了50万次。网民们在惊呼不可思议的同时,也纷纷表达了对卡罗尔的尊敬与赞美。

面对众口一词的赞誉声,卡罗尔却十分冷静,他坦言,正是身体的缺陷让他有了练习滑板的动力。他说:“有人打击我,认为我不可能学会玩滑板,说‘那如同自杀’,我对此置若罔闻,我的父母和老师一直很支持我,我也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我想,如果你真的想做成一件事,总能找到战胜困难的办法。看吧,我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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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静待春暖花开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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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冗长的记忆里,身体来到了雨季,倚窗,透过密密斜斜的雨帘,灵魂却滞留在了冬季,总以为还会来一场雪。一直以来,人总是慵懒不堪,疲乏无力,抑或闷闷不乐,颓废。

听说春天来了,于是学着往日的模样,打个电话询问了一下三姐夫家的园子里的花开了没有。记忆中,梨花洁白似雪,桃花含羞若腮,想去看看走走。放下电话,人依旧落寞的样子。过了些时日,三姐夫回电话,问我起程的时辰,而我却支支吾吾道不出一个佳节黄历。于是,在心里,又种下一个节,说不明道不清。

不知道,那个鸟鸣婉转的花园里,有个身形,曾经瘦了几分、又减了几分?置于天地之间的放荡形骸,拥着什么快乐?又担着什么烦恼?

我是怎么了?我下意识地自问。

可日子还是在黑白分明的界线当中过着,一会儿阴来一会儿晴,晴时,蛋黄色的阳光透过雾蒙蒙的天空,照得人暖暖的,人晕眩般昏沉欲睡。打个盹吧,视线里却意外地看到了路边伸出枝的粉红色的桃花,于是眼前一亮,精神为之一振,敢情春天在向自己招手;阴时,天空游荡着淡灰色的墨汁,笼罩着整个江南,如附着了糖浆,化不开,倒是湿透了的花朵,透着清秀的肌骨,清瘦得脱俗,看了叫人心疼。

时令里的季节,风向南北交错,加一件毛衣,热了,减一件毛衣,又凉了。只是,忽如一夜春风来,花落知多少?驾着车,透过玻璃窗,看到碎了一地的散花,又偏疼了心兮。

都说有春花的季节,人容易焦躁不安。可我,还有些萎靡不振。心里,不知不觉地又想起了踏青。

兴许,我是被冬季里的残存所累了,什么呢?说不具体,道不清晰,我如是地想。

不过,按部就班的日子里,伟俊叔来了,父亲也来了,足足地令两室一厅的房子里闹腾了一阵子。而我,却像家里过年了一般高兴。敢情枯燥乏味的生活里,如菜中下了作料,甜滋滋。当房子里安静下来,一个人又独倚窗前,若有所思地望着远方,心想:自己有多久没有开心过呢?

好像在221路公交车上,我怦然心动过。那是热情的女司机见了我,叫我上车,一上车就看见一束鲜花静静地躺在仪表台前,与整洁宽敞的车厢和谐地融为一体。可能是我兴奋得过了头,情不自禁地拿起,才发觉花是装饰品。

“哪来的,买的?”我问。

“捡来的。”她嫣然一笑,露出了司机常有的疲惫。

“怎么了?”我再次地看了看她纤尘不染的车子,关心地问:“累?!”

“是的。”她显得无奈,“我刚想偷一下懒,就听见有人把我的后车厢盖揭开了,是机务员检查呢。”

“回家就想睡觉?”我理解性地笑笑。

“还睡觉,就连用手梳头都无力!”她懒懒地说道。

“为什么?”我一脸的疑惑。

“每天不停地擦玻璃,上上下下的。”她道。

一时说得我语塞,于是把花放回,再端详了一下她:一张瘦削的脸,皮肤有些粗糙。额头上,一条深痕清晰可辨。她神情倦怠,有气无力。

难道,她也如我,有所累?

不不不,她只是身体之累!不像我,是心累。我感觉自己真是日子难捱,只是在心底静待春暖花开

或许,园子里的花草清香,会在某个时日、某个时辰在跟我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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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烛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000字

全文共 2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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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一阵高亢悠扬的唢呐声,从青凤岭上传来。

叶红玲听到唢呐声,心中甚是激动,一丝笑意浮现脸庞。急忙起床,匆匆梳洗完毕,直奔青凤岭而去。

青凤岭上,绿草茵茵,山花欲燃。绿草山花中,一个青年盘膝而坐,手持唢呐,鼓着腮帮,正自吹得起劲。

叶红玲气喘吁吁,上的岭来,躲在一块巨石后面,悄悄地弯腰捡起一块小石头,扔到青年的面前。青年吓了一跳,唢呐也甩到一边,四处张望。

“谁?”青年喊道。

“咯咯咯”巨石后响起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叶红玲走出来,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青年故作嗔怒道:“刘青河你个死鬼!不是说好明天下午才到这里来的吗?你咋偏偏一大早就吹响你那个破喇叭?”

青年站起,挠了挠头,傻笑道:“俺不是想你么?”

叶红玲嘴一撇,说:“光想有啥用?我俩要结婚,得有钱吧?我妈说啦,彩礼钱你不给十万也得给八万。你再修修房子弄弄啥,估计也得二十来万,我们这穷山沟里人何时才能挣下这么多钱呢?”

青年一脸窘迫,更加的挖耳挠腮,愁眉苦脸。嚅嚅道:“玲妹你说咋办?”

叶红玲摘了一朵小花,噙在嘴里,望着远处的云彩。想了半天,转过头对青年说道:“要不你先出去打工!不管你挣多少,你一并给了我妈,她要是还不愿意,我就和你私奔,让她永远找不见我们,好么?”

青年点头,“嗯。俺走后,你可要想我?”

叶红玲走到青年跟前,伸出手指,在青年头上戳了一下,笑道:“你这个死鬼!我会天天想着你的。”

于是,刘青河整理好行李,准备到山外打工。

临行时,叶红玲早早在村口,等着他。两人先是对望一眼,没说什么,叶红玲从怀中掏出一支红蜡烛,一支画着鸳鸯的红蜡烛。

刘青河疑惑不解道:“玲妹,你给我蜡烛干啥?城里现在早不点灯了,给我蜡烛有啥用啊?”

叶红玲锤了他一拳,骂道:“你个死鬼!你个憨货!你要是把这蜡烛弄丢了,我一辈子都不会理你!”说完转身跑去。

刘青河还没见过他的玲妹妹发过这么大的火。摇摇头,把蜡烛装在行李袋中。向大山外的城市里走去。

途中要经过一个叫荒山村的地方,每年三月荒山上的桃花满山遍野,总是吸引各地游客前来观看。刘青河也没心思欣赏这些开的很艳的桃花,边走边哼着不知名的小曲,转过一道弯,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一辆黑色的小轿车仰面朝天,碎玻璃片满地都是,车窗处一个满身是血的女人,正在吃力的往外爬。周围也陆续聚了很多人,人们站在那里用眼观看,用嘴议论,有的点头,有的摇头,有的埋怨“怎么事故队来的这么慢!”。

刘青河二话没说,摘下行李包,往旁边一放,正要准备往外拉那女人,却被人群中一个老年人拉住,老年人瞪了他一眼,头一歪,小声说道:“你这个后生见世面太少!你要是碰一下那个女人,没准把你讹住,你麻烦就大了!”

刘青河用力拨开老年人的手,大声道:“俺惹上麻烦也比你们见死不救强!”于是,刘青河想办法用石头砸开车门,费了半天劲,累得满头大汗,最终,把女人拽了出来,女人正要说感谢的话,由于惊吓又流了血,头仰了一下,就晕了过去。刘青河先找到行李包,往身上一背,把女人往肩上一扛,迈开大步,头也不回向马王镇医院走去。背后人群攒动,人群又议论了一番,就传来一阵刺耳的哄笑声。

马王镇医院,203病房。

被刘青河搭救的女人,就躺在病房的床上。

医生护士忙活了半天,最终,医生走,护士留。护士对刘青河说:“您好先生!请您先到一楼交费处把钱交了吧。”

刘青河的心“咯噔”一下,急得抓耳挠腮,支支吾吾了半天,“这……这……”

好在这时床上的女人苏醒过来,先喘了一会气,缓缓道:“大哥你过来,麻烦你给我打个电话,我好叫人过来。”

刘青河双手挠开了头,不知所措,说道:“俺不会打电话!俺咋办?俺咋办?”

旁边的护士捂着嘴儿笑,最后忍不住了,竟笑得弯了腰。笑罢,护士掏出手机,脸转向病床上女人,轻声说:“您说吧,啥号码?”

女人算是通了电话,约莫半个时辰,来了一个西装革履戴着眼镜的中年人,中年人进的病房忙拉住女人的手泪流满面,抽噎着说道:“姐呀!我不该让你一人去荒山村啊!”

女人微微笑了一下,摸了一下中年人的脸颊,柔声道:“莫要自责,姐摔了一下也好,能够躺在这里静静心,免得公司里的烦恼事堵得我胸闷。我在这修养几日,公司的事就麻烦你了?”

中年人点了一下头,脸上忽然有了笑意,说:“姐!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处了一个对象,可漂亮了!”

女人也是一脸笑意,欢喜道:“是吗?等姐出了院可要好好看看了。”

他姐俩热情的谈着话,完全把站在旁边的刘青河当做空气。

刘青河叹了口气,走过去对女人说:“这样吧!俺也该走了。”

女人忙说:“你看我好糊涂把这事给忘了,不知恩人你的大名?三柱快拉住恩人别让他走!我还没谢人家呢?”

那个叫三柱的中男子忙拉住刘青河,从衣兜里掏出一沓钱来,先在手上拍了拍,瞧了一下刘青河,说道:“感谢你救了我姐,也不能让你白救,喏,给你一万元,你这个乡下人估计一年也挣不来这个钱数吧?”

刘青河冷冷笑道:“不错!乡下人挣不到你这个钱数,但是你的钱乡下人不稀罕!”转身,快步,走出医院。

刘青河在路上飞一样,奔跑着,耳旁的风声呼啦啦响着,周围的一切,瞬间变得暗淡,失去了往日的光彩。路旁的行人,眼神也瞬间变得冷漠,似乎六月的夏天也能结起厚厚的冰来。

刘青河似乎被这层厚厚的冰包裹,透不过气。

于是乎,它吹起了唢呐,吹出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世态炎凉!

周围渐渐聚满了人,有人开始往他面前扔上五毛、一块、竟然有十块的,也许还有五十、一百的吧。

一张一百的百元大钞,就如一片树叶落在了刘青河的眼前。

刘青河抬头一看,见是中年人三柱,神情甚是傲慢,身边站着一个女人,穿戴花哨,打扮妖艳。不是别人,正是叶红玲。

此时的刘青河脸一阵青,一阵白。身子竟抖了起来,从行李袋中拿出那支红蜡烛,狠狠地摔到地上,蜡烛成为数截,冲出人群,漫无目的的跑开了。

青凤岭。

刘青河在青凤岭上。

刘青河使劲吹了一会唢呐,嚎啕大哭,刘青河摔碎了他的唢呐,刘青河使劲抠着青凤岭上的土。

在他绝望要死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女人,他曾搭救过的女人。

女人对她柔声说道:“恩人啊!我可一直找你啊,你唢呐吹的那么好你就来我公司好吗?我公司是快乐艺术传媒,就专门找你这种有才人!”

刘青河怔怔道:“为啥她会变心?为啥她会变心?你这个女人,你走吧,少来烦俺!”

女人见刘青河眼睛布满血丝,神情甚是可怖,心里也有些发慌,急匆匆下得岭去。

农历六月二十日这天,刘青河死了,死因,青凤岭上摔下去的。

等打扮妖艳的叶红玲兴冲冲的回来,去找刘青河的时候,才知刘青河已经死了。

刘青河的坟就在青凤岭旁边。旁边站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悲声切切道:“刘青河你个死鬼!我是骗那富家子弟的钱,等钱骗够我俩好私奔!可你笨的不明白!你等着,你的玲妹妹很快就来随你了。”

言罢,在裤兜里掏出一支红蜡烛,也是一支画着鸳鸯的红蜡烛。点燃,又被青凤岭的山风吹灭。又点燃,又吹灭,直至剩下一滩红蜡泪!

她从另一个裤兜里,掏出一小瓶农药,旋开瓶盖,咕嘟咕嘟咽下肚去……从此,青凤岭上又多了一个新坟,坟前凝满了红蜡烛燃烧后的烛泪,像极了红尘中的痴男怨女的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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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超越灵魂的歌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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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已经不再很虔诚的看待文学了。因为今天本质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太匮乏了。我更易于接受这样一个观点:文字写作就形同于那些工匠,他活着的全部意义也只是为了完成某种需要而去付出自己。

作家,就是这样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看上去有些眩目的称号和人的精神信仰所需抵达的某种目标。

作家,是一种平凡意义上的活着。

有些人为了浪漫和潇洒去营造自己的作家之梦,就像一个期待在秋天里收获的农民在春天里将一颗不知道会结出什么果子的种子播种在泥土里一样,那样注定了要付出代价也注定了要活得沉重。而且,他也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

曹雪芹写《红楼梦》时,他只是借助文字在表达自己,他只是想写出他眼中看到的一种真实而证明自己的觉醒,他没有想到去发表,没想到去赚稿费,也没有想到要因此而改变他自己,他只是无意识完成了一个作家活着的过程。

曹雪芹痛苦一生,清贫了一生。曹雪芹解释了什么是作家。

但现代人的浮躁让许多人做不到这一点,也就是说作家这一原来痛苦的职业已经从本质上蜕变而慢慢成了不少人轻取人生的手段。

所以,我们今天不说再也读不到《红楼梦》,就连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那样的作品也很少见到了。我们读到的多是风花雪月、搔首弄姿、故作高深的或者叫情调或者叫调侃或者叫智慧的东西。

我们从书里读出生活的“轻”来,因为我们今天的作家自己早已游离于平凡活着的本身。他们进入了一种感觉的非理性状态而且习惯了那种状态下去活着。

因此,从他们的作品中,我们读不到我们的生活。我们只感觉到作家已超然于凡人之上。作家是一个新的智慧阶层。

作家活得贵族了,也就意味着作家本身的意义已经消忘了。就像你要记住什么往往忘记了什么,你要获得的什么恰恰意味着失去了什么一样。

我曾经也一度陷入一种对文字痴迷的意识里,这让我感到迷茫,以至于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差点不再动笔。

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孤单,甚至在艳阳高照的上午,坐在阳光融融的窗台前,突然会有冷的感觉,很下意识地双手护胸,很茕茕子立的样子。

有些时候,人的孤独并不一定是事情上的失意或者是生活上的不圆满,甚至是恰恰相反,当一切来得太容易的时候,你同样会感到索然无味。

无疑的,我从小倾慕文学,渴慕能做一个编辑,而这一切到今天也没有实现,却发现自己活得很疲惫很茫然,我给朋友写过很多文章让别人快乐起来,但我有些时候却无能力带自己走出心境上的下雨天,这一点让我很真切的感到文字的沧白无力和凡俗。我从来没有因为对文学的喜好和厌倦而否定文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海阔天空,我看见了许多人对文学孜孜不倦默默无闻的耕耘着,看到了许多人对文学心生敬意继而对写手十分羡慕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对文学的那份痴心,永远只有自己最懂。

我想,一个人活着,最重要的是首先要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你看重什么,你疏忽什么,甚至鄙视什么,这应该是你最清楚不过了。

父亲最原始的愿望是希望我做一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而对我说无疑是一种身心的牢狱,所以念了那么多年的书换来的一点资本,就这样被我舍弃了。换来的代价是我赢得了我自己,我想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上面去,无疑人生会获得更多的快乐和自由。

一个人把自己逼到没有退路可走的时候,往往会激发你在某个方面的的进取斗志,但一切并不一定能证明内心的安适和对命运有充足的把握,要知道真正地成为一个文客是多么的难,这不能把选择当作养家糊口等同起来,如果是这样,我为人生付出的太多也真的不值得了,那活着的意义也太渺小了。

我只满足于身心自由,心境宽广的生活方式,我看重网络中层出不穷出现的好文章,知道艺无止境,我惶恐于现实,甚至有危机四伏地感觉。这种感觉就像一个走进考场,却明显不敌如云高手的孩子面对父母深深的期望一样。但我清楚一点,我会追求下去,只要有价值的我便义无反顾走下去,何况,一条曲折的路上会比一马平川的路上有更多的风景。

这个年代,一个人要是放弃了责任心会活得很轻松很惬意的。如果我易满足,我想我会活得很好,但我却做不到,生活中有一种现象,纵使你拥有了你想拥有的东西,有些时候你也不排斥对自己的不欣赏,我知道我每写一篇作文,都要告诉自己要用自己的真情和倾注自己所有的努力去完成它,但发现总是满足不了自己,发现自己已经很少写出让自己怦然心动、击节赞叹的文字了,这让我痛苦孤独甚至鄙视自己的无能。

有些时候人活着的意义会非常的渺小,学生会为了几门功课而活,演员为塑造自己的角色而活,进入恋爱的人会为了爱情而活,编辑为了自己经营的刊物而活…

我不想奢求未来,我只知道只为当下而活。正因为我是一个如此简单的人,我多怕自己的不完美,我不想粉释我的痛苦,也不想掩饰自己的平淡,我只想在我的文字里行间记下一真实却平淡的经历,喜欢告诉朋友一些不深刻但却是自己悟出来的道理,纵使一生只钟爱一个人,也不排斥去写两人世界上浪漫文字。我知道我身上有很多作茧自缚的因素,一切都缘于我心里看重做人的那份真实和责任。

在一些平淡的日子里,我的心情像一只不识归途的白色小鸟飞在沙漠的上空,那份忧郁的氛围往往让我找到一种平实的感觉。

周末的晚上,也常常一个人去看场电影,选择在无人的角落里静静地坐着,在影片放映着的那一小段时光,任剧场里的恬噪不绝于耳,我却习惯了双眼盯着苍白的银幕,心里想起一些算不上伤感的往事,还有相距或远或近的朋友。那时,我早已忘记了自己是来看电影的,仿佛已变成了一颗微尘,多么微不足道却又分明存在着,那一刻,自己感到多么从容地接受生命变得平淡的事实。

每个月我还是会从邮递员那里接过两份杂志《花溪》和《南风》,也不是最满意于这两本杂志,仅仅是提醒着我自己还有许多人与你一样默默地写着,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人家会写得如此的美伦美奂。

黄昏的时候喜欢挑一张不错的CD唱片独自品味,感受一种生命的遥远和亲切,在那些欢快的节奏里,我想起了自己从前高兴的时候,喜欢学着电影里的模式跑出去让大雨浇上一场释放激情,结果发现除了换来一场重感冒外,原来一点也不诗意。

而听到一些忧伤的音乐,却让我想起以前失意的事情,便喜欢去乡间小路上散步,却最终被农家穿出来的大黄狗吓得落慌而逃,这才知道生活与书本上写的多大的差距,这种思考让我一步一步更加接近生活的真实。

是的,我习惯于这样远离浮华去接近生活的真实本色,这样我才活在了自己真实的世界里,而且一切事情都尽心尽力的去做,这样我也就不在乎得失和别人的看法了。

这些日子里,作家汪曾祺的一本40万字的自选集放在枕边看了好几遍,读着他的小说,才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的,他只是诉说着他自己活着的平淡和生活的凡俗,但我们分明看出了他的深邃和智慧。我们看不出他借小说要告诉我们什么,但我们什么都觉悟到了。

因为作家不只要拥有出众的才华,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了自己真实的生活,而且,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活得平淡和凡俗,他真是一个淡泊而有境界的人。

我想我书架上的书可以暂且搁起来不读,但生活的这本书却一定要好好的读了--以一颗平和的心去咀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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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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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回来看望奶奶了,周围的建筑熟悉得竟有些陌生。

院子正中央那个大大的亭子仍然庄严地立在那里,只是更显得陈旧。原本红褐色的柱子有些发灰,两旁星星点点的野花簇拥在一起才使得那柱子不显得那么苍老。记得广场上的健身器材是孩子们的最爱,以前是,现在也是,一年四季都是院子里最热闹的地方,可现在却不断发出难听的“咯吱”声,小孩子们像听不见一般,毫不在意地坐在秋千上昂着脑袋哼着小曲,任凭它用沙哑的喉咙呻吟。

这刺耳的声音便是牵挂。

小时候记忆最深刻的便是晚饭时南二环上的车水马龙。奶奶和妈妈热火朝天地准备着晚饭,铲子接触锅底的声音和着没有间断的喇叭声一股脑儿传进我的耳朵,可我却毫不急躁,甚至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趴在窗台上直盯着来来往往的车辆。

这急促的声音便是牵挂。

那时奶奶常带我散步的广场还没有改变,我庆幸这里还是原来的样子,庆幸还可以找回些许记忆。

如今又一次和奶奶伴着夜光来到这里,碰巧,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伴着微风。那雨细细密密地打在车上,只有仔细去听,才能感觉到一丝“沙沙”的声音。它若是落在树叶上,无数水滴汇聚成一个晶莹的水珠,等到树叶再也承受不了它的重量,便重重地落下来,“嘭”的一声打在地上……

这温柔的声音便是牵挂。

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这个我不曾忘记的地方。我不知道用孤独来描述是否恰到好处,又或是无奈,还是应该为这里的改变欢喜。但我明白,有些东西就算消失不见,也会一直留在心底。

因为这里是家,这里是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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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散文欣赏:矫情被动的年代里,陪你一起修补时光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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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子是开在童年的花,你是谁眸里款款舒展的画?

拈花可以一笑。宠你方可成画。

我养的花死在流年里,我叫它记忆。葬在指甲,偶有余香,人夸我会养花。

我写的情书,三两行。你说,好美。你不知,你是我写过的,最美的情书。

不知,不知的太多。不可知,不想知,不忍知,不敢知。

错字一十三笔画。任性可以为你写诗,亦可决绝划上生死线。

放纵的夜,怂恿了拉链,顾不得扣子的嘘唏,怪不了苟且,夜深。

沸腾的空虚。一片如水的乐土,浩浩汤汤。

蛰伏在年代里,久了。矫情被动成了习惯作了招牌。

小时代,大话家。伶牙俐齿甜言蜜语,唾沫可以比蜜甜比酒香。

醉在里面。执拗不知归路。

浪费时间。谁不曾疯狂陷在幻想中。一朝人醒两相忘,罢了。

风月不拒,不染风月。可知窗扉不开,深深庭院寂寂?

矫情的你谁宠着?被动的我谁瞥过?交错的姿态,晕了谁的眼?

想陪你一起修补时光。摸摸口袋只剩下,冰凉凉,一双手。

我的事。言不由衷了。口是心非了。

又下雪了。要回家了。空荡荡重复一些程序,以期达成某些私意。

没多少人在乎,可偏偏唾沫满身。没多少人在乎。冬天。

冷一点,才是这个季节。温暖来时,惊喜才觉。

扣子给拉链让道。我为你写诗作画。

一个矫情,一个被动。我赌上整个年代,陪你一起修补时光。

修补时光,恍惚之中,错了经纬,乱了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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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写烟花的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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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凉如水,残月半弯,漆黑如墨的夜,只有月牙散发出淡淡的白光。我站在阳台上默默地仰望苍穹,伸出手,够不到,那是弥补不了的差距——

细细回想,昨日的光辉似乎近在眼前,一桩桩、一件件。记忆中的少女总是乐观自信,嘴角总挂着信心满满的笑,眼中仿佛有无数闪闪发光的小星星,总认为自己是最棒的,自己做什么都能成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少女变了呢?变得惨淡无光,再不如从前的耀眼,眼中渐渐出现的迷茫,甚至有一丝绝望——

那应该是从上学期的期末考试起吧,有记得那一次,我只考了七十几分,可就因这次失败,同学的嘲笑、老师的失望、父母的训斥,都如同一把利刃,无情的划过我的心,留下一道道伤痕。之后的我不再如以前那样积极爱笑了,变得沉默,也越来越爱睡觉,似乎只要睡着了就能什么都不听,什么都不想。那段时间成绩一直停留在八十几分,上不去,也下不来。父母很着急,又是哄,又是夸的,可我始终无动于衷。

“砰”一声巨响,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头看去,原来是有人在放烟火,一簇簇烟火就像一只只火了的鸟,张开七彩的羽翼,扶摇直上,仿佛要冲破这无边的黑暗给黑色带来璀璨的光,突然这只小精灵爆炸了,无数火光向四周散开,如同流星一般,但也很快便消散了,夜又是一如既往的黑,仿佛刚才的烟火只是一个幻想,不曾存在过。

我自嘲的笑了笑,也是,它们和我一样,注定只能闪耀一时,不久后便会无人铭记。但令我惊讶的是,又有一阵烟火升起,刚才的仿佛只是一个前奏,这一次远比之前的更想更加壮丽,远远望去,如同一只只火凤凰在烈火中逝去,涅盘重生。震耳欲聋的声响是火凤凰们的呐喊,是他们冲破黑暗的决心,直刺苍穹,气动乾坤,恰有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气势。

烟火已经结束,我却依然抬头望着天空,是啊,虽然终将逝去,可他们无悔,因为他们明白在前进的道路上要用尽一切努力去拼搏,这本就会使人铭记,他们用最炙热的话语告诉我们,无论结果如何,只要用尽全身的力量去拼搏去努力,那便是一种绚烂,一种永恒。

我释然了,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无数的艰难险阻,但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奋斗,也许不会成功,但绝对无悔,绝对能使人铭记,终成永恒。

短暂烟火,绚烂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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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记忆深处的那道伤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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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的这几年,妈妈显得更加苍老了。她额头上的皱纹增多了,手上、胳膊上的皮肤纹理也愈加粗糙,经年累月的那些伤痕也没在了其中。可是,有那么一道疤痕却不会轻易消失,因为,它长在了妈妈身上,却也刻在了我的心里。

现在,每当看到妈妈手臂上那道伤疤,我心里就像被针扎了一下,视线开始变得迷糊,三十多年前的那一幕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阴历的六月初六那天,是陕南人晒丝绸、吃凉面的节日。午饭之后,妈妈将她大红的丝绸嫁衣、父亲的毛衣和家里的绸缎被面等挂在晾衣绳上后,又把半袋麦子晾在了席子上,嘱咐着我看着,然后就进了厨房,去做清爽可口的凉面了。

坐在院角的葡萄架下,瞅着晾衣绳上的衣物和席子上的粮食,又看了看天上火辣辣的太阳,我有点犯困,便伸着懒腰,并不住地打哈欠。就在这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几只芦花鸡,开始捣席子上的麦子。这下子可是激怒了我,便一阵追打将那几只贪吃的家伙赶了出去,然后关上了院门,又蹲下身捡拾撒在地上的麦粒。

毒花花的太阳当头照着,不大一会儿,我就已经满头大汗了,好在终于捡完了,我坐在阴凉处呼哧呼哧直喘气。这时只听着“吱呀呀”一声,一颗大脑袋过从楼门门口露了出来,朝着我直挤眉弄眼,一只手还扬了扬带着红缨穗的小剜刀,一看便知道是川平——他这是叫我一块儿去打核桃吃呢!想到这儿,我登时来了精神,拿了自己用粗铁丝打造的小剜刀,跟着川平蹑手蹑脚地出了后门,急匆匆直奔屋后,把妈妈交代给我的事抛在了脑后。

屋后是一个小山坡,不急不缓,草木蓊葱。山坡上有几颗核桃树,其中有一棵树是五保户跛子爷家的,结满了累累的青皮核桃。听川平说,这棵树上的核桃和其它树上的不一样,到每年六月初六就已经灌满了油,果仁饱满,足可以让人一饱口福了。

这会儿,趁着跛子爷不在,我和川平很快便分工合作,不大一会儿便采摘了二三十个青核桃,躲在麦秸垛后剜着吃了起来。简直像几个月没闻过鱼腥味的馋猫,吃得满嘴流油,忘乎所以。

“小——戈——,小——戈——你滚哪儿去了,快给我回来……”坏了,是妈妈在唤我回家!我来不及多想,胡乱往口袋里塞了几颗青核桃,起身就往家里跑,却不料拉下了小剜刀,又回川平那儿取了过来,这才慌里慌张地跑回家。

可想而知,院子里晒着的席子上已经一片狼藉了:那帮芦花鸡连吃带刨地,已经把席子上弄得一团糟了!妈妈正蹲在地上,一边捡拾着撒在地上的麦粒,一边骂道着,满脸的怒气,吓得我不敢走上前去。

“……让你看着粮食哪,你咋就这样不经心——这么长时间,都不见你的人影,你这是到哪儿去啦,嗯?”

“妈妈,我……我……”,我知道自己犯了错,也不敢狡辩,一只手握着小剜刀藏在身后,另一只手捂住口袋,支支吾吾,却不料早已露了馅。

“好啊!这青核桃刚开始灌油,你就开始害人了……”,母亲越说越生气,兀自伸出手来掏我口袋里的青皮核桃。我本能地往后退着,躲进了挂在晾衣绳上的一块大红缎被面的后面,和她藏起了猫猫。

看到这情形,母亲更生气了,随手拿过地上一把掉光了毛的小扫把,“哗啦”一下撩开了缎被面,朝着我的屁股一阵乱打。我从没见过她那么生气,心里害怕极了,便一边后退,一边胡乱地伸手遮挡着,却忘记了丢下手里那把锋利的小剜刀。

“啊……”忽然间,母亲扬起的手停滞住了,小扫把掉在了地上,一股鲜血从手腕处流了出来。很明显,是我无意中伤着了妈妈!我眼前顿时一片猩红,吓得哭了起来,眼泪迷蒙了视线,扔掉了小剜刀,也没有留意到她是怎样止了血,又是怎样包扎了伤口……

那天以后,妈妈胳膊上的伤口竟然化了脓,开始溃烂了。后来,多亏了经镇上诊所小刘医生的治疗,才慢慢愈合可。可是,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疤痕还是留在了那儿。我知道,这是因为当时没有及时消炎所致,我也知道,妈妈之所以打我,是因为我偷吃了跛子爷家的核桃。

在这前后,妈妈的手和胳膊还伤过几次,有的是做家务时不小心划伤,有的是在田间耕作时被野蜂蛰伤。尽管当时受了罪,却幸好没留下什么痕迹。可是这一次,这道疤却永久地留在妈妈的右臂手腕处。

有一年除夕,看到妈妈在往果盘中盛放核桃、红枣这类的干果时,提及起那件事,我又一次愧疚的得满脸通红,嚅嚅喏喏,却早已被妈妈看穿了心事:“孩子,过去的事不要再想了,妈也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你应该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该拿,有时候,就即便是仨瓜两枣,事情不算大,可照样会被人看不起……”

“妈,这些我知道,当时可能是年龄小,不懂事。可说到底,不就是几颗青皮核桃嘛!而且,你咋就断定我偷摘的是跛子爷家的?”我替自己辩白了一番,心中仍有未解之惑。

“别再‘跛子、跛子’地喊了,他是你德顺爷,挺可怜的一个老人!”顿了顿,母亲脸色忽然凝重起来,正声说道,“别看屋后好几棵核桃树,可六月天能吃的只有你德顺爷那棵核桃树。那棵树根深叶茂,结出的核桃个大皮薄,果仁饱满,每年能卖不少钱,可是颗宝树!要不是这棵树的接济,谁还会相信他能够活到现在?”

“德顺爷……宝树……接济……”听着妈妈的话,我有些云里雾里的,可随着年岁的增长,后来也就慢慢地明白了:村里人很少去偷摘那颗树上果子,是出于对德顺爷的同情,母亲那天之所以动怒,也正是基于此因。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德顺爷早已不在人世,他家的那棵宝树也日渐光秃,并在前几年死了。关于这个可怜的五保户老人的事,也几乎被人们淡忘了。可当我回到故乡,伫立在屋后的山坡下时,却还能想起那个烈日炎炎的午后,想起妈妈当时的满脸怒气,想起眼前那一片猩红……

无需多说,留在妈妈胳臂上的那道疤,如今已经镌刻在了我的心里,成了我一生的愧疚。有时候,我不禁心里想:那道伤疤,当初要是留在了我的身上,兴许现在会好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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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会有那么一天、你将万里鹏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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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我了解你的情况,说实在,我是不忍心倾听你的诉说。

你总是在幽怨,这忙乱的世界为何总使你幽怨?我只是想对你轻轻说一句,抛开那些繁杂的叹息轻轻说上那么一句:我何尝又如你所见一般快乐并幸福?你的不安我也知道,我没拿你的烦忧和我的苦闷做对比,只是竭尽所能寻找理由抚慰你欲哭无泪的心事。妄图在那彼此的阴天里寻得一些灿烂的光亮,照得我们的心窝都暖暖的,重拾起向往生活的欲望。

你说你生来就要承担苦痛,因为生活的不容易,你居然也相信了上帝,还怀疑起自己的前世是否造了什么孽。要我向着佛回答你为什么,我明明就是凡夫俗子一个。在这浩瀚的人世,甚至卑微于草芥。那时候,我只能对着你微微笑,你却也看不出我笑颜深处的辛酸,只顾埋怨我不近人情。我们走出佛堂,走在阳光明媚的街道上,看着车水马龙的街头沉默无语。直到黄昏吞没了我们的心声,星光点点默数着哀伤。

那个春满树梢的时节,细雨带来花香,我们漫步在宁静的山林。阳光穿透绿叶,照在慵懒的石头上,盛开灿烂的花朵。我们望着浮云,把心事交给晴天,依旧沉默无语,直到晚风吹响了树叶,月夜吞没了足迹。

有一天,你告诉我你哭了,泪水沁透了岁月。说你因为落叶的飘零,独自哭透了几个暗夜。我无法理解你的凭栏独泣,而我却希望如此。把心事倾诉于暗夜,让落叶带着忧伤远行,无需言语,无需央告,我们可以收获一季舒心。人生如若都如此,何必还要吝惜那几滴眼泪?我恭喜你,你找到了解脱的途径,那样无声又完美。

你有你鲜为人知的颠簸,在这漫长的人生路上,你还要收拾心情远行,我知道你很艰辛。你有过刻骨铭心的恋爱,甜蜜写满在记忆上。你没心没肺死的疯狂,把你的爱都献给自以为足以信赖一生的人身上。而孤注一掷,却是注定覆水难收。最终的你,带着累累的伤痕,微笑着默默远离人群,泪水都流在了心间。故事不再续写,你的爱飘在风中,无处皈依,而你,在那不羡鸳鸯不羡仙的传说中寻找安慰。

朋友,我和你一样,也曾在迷离的境界里幻游。

我游到幸福的边沿,那是无垠的苦海。在海里,也有千年的海龟等待着升仙,还有成群的鱼精,她们用妩媚的眉眸试图诱惑我走向灭亡。当有一天,我乘着破败的生的意念,划过整片黑色的大海,在远方,我看见蔚蓝的天宇下碧绿的青草。我料想那里定有游离的牧人,收获着成群的牛羊,伴着日出日落过着悠哉的日子。我张开干裂的双唇,舔舐仅剩的苦泪,放下无边的幻想和偌大的绝望,苦撑着微弱的憧憬,在那烈日暴晒的午后,最终抵达美好的港湾,从此进入了生活。

朋友,我们都是爱着别人和被人爱着的人。因为这些爱,我们都是幸福人。我想对你说,生活没有抛弃你,佛依旧在眷顾着你。只是你初出呵护的襁褓,未曾明白这世间的点滴。你的迷惘只是一时,你要学会放开怀抱,学着大海张开胸怀迎接千百态的江河。释放自己,别总是沉湎在过去的得失中。这世间没有多少应该不应该,只有学会逆来顺受,你才能获得生命的真谛,才能获得在人世的幸福。

朋友,在这文明开化的时代,在这异彩纷呈的年代,谈起悲伤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年轻就要有胆识,那些磕磕碰碰的计较不必常挂在心上。

朋友,我不要常听你诉苦,因为会有那么一天,你将鹏程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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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已然为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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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已深,秋迹灭,月圆月缺故事休;旧日远,世道更,我已为我魂之王。

在共和国斑斓的旗帜下,一席久远的辛酸故事已罢休。在西南,我围着一跃千年的幻变昂首阔步。现如今,那年的少年已近迟暮,那时的男人渐渐逝去,故事也已越发依稀。万千个荡然无存的躯壳,千万个亘古永存的灵魂,却依旧共同谱写着民族沧桑的生命篇章。

多少年梦寐以求的安详,多少次虔诚无比的期盼。他们在地主的奴役下努力幻想自由的天国,他们在枷锁和皮鞭的暗影下不曾忘却憧憬幸福:“我亦将为王,只为人世的美好服役;只为纯洁的魂灵歌唱。”

民族解放,一轮旭日东升。我已然为王,是我生命里最大的王。我已自主、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没有无奈,春去秋来勤耕耘。

西部开发,阳光再度普照。我已然为王,是我灵魂里最大的王。我已纳妃、先有公主、后生太子、上有双亲,夜以继日享天伦。

我已然成了自己最大的王,自尊和自由成了我的左右手。

我已然为王,借着自由天空的蔚蓝,勇闯浩瀚书卷博览古今:和着国泰民安的祥和一同饮乐自喜,在大同世界的夜里,摸着点点星光踏进夜不闭户的农家,和鸡鸣一起唱起晨歌;我也一样陪伴亡国的君与臣民,一同在朝阳初升的时候痛哭流涕,追忆往昔、扼守惋惜

直到夕阳褪色,月光踏进眼角,我合上书,默默暗自庆幸。

我已然为王,我站在幸福的的巅峰,鸟瞰西南群山里我的族人快乐的生活,聆听一曲曲来自新生活的赞歌,从山间传来,飘过耳畔,一路顺风向北而去!

我已然为王,而我的子孙亦将万世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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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怀念外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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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天气渐渐转暖,估摸着该给女儿换季了,想着有一件新织的毛衣还没穿,也不知搁在哪里了,就翻箱倒柜地搜寻了一番,终于还是找到了。橘红色的毛线,柔柔的,小小的花骨朵儿缀满前胸后背,女儿眼里满是欢喜,一把抢过去就套在了身上给我看,我觉得大小肥瘦正合适,也打算让她第二天去幼儿园时穿上臭美臭美,谁知仔细一瞧却发现上面没有订扣子。“哎呀,这可怎么办?要是换一件女儿肯定要闹情绪了。”想到这里,我安排好女儿,飞快地跑到楼下,乘着夜色去给女儿的新毛衣买扣子,没想到转了几家商店,都没有卖的,甚至有家店主还将我当成了文盲——“也不看这是什么地方,怎么会有扣子卖?”为了女儿第二天一早能穿上心爱的毛衣,我甚至来不及生气!

终于在一家老人开的小店找到了,我匆匆付完钱拿了扣子赶回房间,拿出针线,想在睡前给订好,谁知订了四颗扣子,花了大约半个小时不说,扣起来还歪歪扭扭的,一点也不平整。“算了,拆掉重新订吧。”我毫不气馁,一个个地拆,又一个个地缝,眼看就剩下最后一个了,女儿却不乐意了,“妈妈,我要睡觉,我要睡觉……”我瞅了一眼时间,呀,快零点了!或许是心急,或许是女儿的干扰,那针竟不小心刺破了手指,我只好先放下手中的活,想把女儿哄睡着了再做,女儿终于睡熟了,我走到窗前轻轻地拉上窗帘,将遥远的星空和皎洁的月光隔在了窗外。

明亮如昼的灯光下,看着女儿圆嘟嘟的脸蛋,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我再次拿起手中的针线,耳边却莫名地传来了外婆的声音:“狗娃,技不压身啊,等以后有了孩子就知道了。”难道是刚才窗前朝向浩瀚星空的一次回望,使外婆有所感知穿越了时空?还是清明时节追忆亲人的思绪悄悄飘进了终日喧嚣的心田?

扣子总算是订好了,对外婆的追忆却绵延不断。关了灯,躺在床上,眼前尽是外婆的身影。还记得那一年,我上寄宿制初中,周末回到家中,因为父母忙于农活,古稀之年的外婆忙出忙进,又是抱柴,又是挖菜,又是擀面,又是洗衣,又是喂猪……看着她迈着“三寸金莲”跑来跑去,姐姐和我有些不忍心,“婆,我们帮你吧!”“快走,快走,快去读书识字去,我能行!”外婆每次听说我们要帮她干活时,总是带着严厉的口气,把我们哄走。在她的眼里,孩子们读书认字才是正事,其他就有点不务正业了。等星期天下午快回学校了,外婆总会乘着父母不在的间隙,偷偷在我手里塞些她积攒的零钱,一角的、五角的、一块的——全都是皱皱巴巴,沾满汗渍和泥土的,同时不忘嘱咐一声: “拿着买饭,买书,可别乱花呀!”

那时的我,嘴上什么也不说,我知道这钱来之不易,这里面包含着外婆的一片期待,只在心里盘算着将来怎么报答外婆。苦读十九载,终于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拿工资了,想起该是报答外婆的时候,她却已经枯瘦如柴、神志不清了,我站在她的面前,她却叫着舅舅或姨妈的名字——这样的日子没维持多久,她就离开我们,一个人孤独地走了。在她的葬礼上,表弟代表我们孙辈致了答谢词,他的一句“狗娃,回来了!……”惹得我泪如雨下,因为,因为这是外婆对我们孙辈的唯一称呼。可是,如今,斯人已去,还有谁会唤我一声“狗娃”呢?

夜已深,人已散,风已起,窗外的世界正趋于平静,而我的思绪却在暗夜中纷飞,我亲爱的外婆,你在另一个世界,可曾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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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看荷写景散文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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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意间向窗外一望,一片盈盈的绿进入视野。我心中一动:多么神奇的颜色啊!远远地,我如闻其清、如沐其爽,且清爽的入肺、入脾、入胃、入肠,从头到脚连所有的毛孔都觉顺畅,我觉得我真正品到什么是超凡脱俗了。绿中还有点点的白和点点的红,我又觉着是一幅画——清淡而不枯、华贵而不俗的画。

哦,那是一片荷!不知是谁有心,在那片空了多年的小池塘中种下了藕节,今年长出这么一片荷。我想,我必须下楼去,走进那片荷,看看那花、摸摸那页、拂拂那页上晶莹的露珠,鞠一捧页下的清水,寻一下戏于莲叶间的鱼……一天又一天。后来我又不想去了,因为我发现,几只大大的、高高的荷叶卷了,它不再是那盈盈的绿。我心里很不平:这么好的颜色不该褪去!我懊悔我的发现,可毕竟它残了。

终于有一天,荷全枯了,不见了原来的一点绿色。比起原来空空的池塘,现在只是看见大片的枯叶败梗纵横交错。我心里倒也平静了许多,因为池塘中本没有什么,那绿本也是不能实用的虚幻。

可我又突然想起一样令我产生希冀的事来:那枯叶败梗下面的黑泥中不埋着横着竖着的枝枝节节的藕吗?呀这是一池满满的收获啊!我仿佛看见一枝枝的整藕正铺摆在池中,灿灿的白、嫩嫩的白、脆生生的白。我猜想:种藕的人一定暗暗在说:再停停、再停停,等水耗尽了、池底干涸了、藕长丰满了,再……

我不再为荷的残败而失落,不再为池塘的空荡而平静,我为曾经的一池绿色而满足,为快见到的一池收获而心动。

种荷的人啊,你不会想到吧:你种下了丰收,不经意间,也让看荷的人有了一段美好的心理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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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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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林清玄的散文集,感觉他是把生活过成了诗一样的人。每天碰到的一草一木、遇见的人、发生的事,让我们看起来了无生趣的事、人、物,都像是被他赋予了灵气,有了生命般,在那里看着我们微笑。我也是个很自恋的人,看了这样的文字,感觉作者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必是风流倜傥、举止优雅、旁若无人之人。看了他的照片,觉得他的人很普通,普通的就是我们每天在生活中碰到的甲乙丙丁,竟怎么也不能把他的人和作品联系起来了。看来我也只是个很俗很俗的人,因觉得自己普通,便也想如何装扮自己外在形像个仙女,以为这样才能配得上心中的诗和远方。可问题是自己既不能做外形上的仙子,也没有有趣的灵魂。

当我没钱的时候,我以为有了钱就可以让我幸福;但当我有钱了,我才明白,心灵的充盈才会带来真正的幸福。

我一直感恩于我生命中遇到的人和事。父母让我明白,考试可以改变命运,于是我爱上了考试,它可以让我活得更有尊严,我也因此走出农门,成了大家羡慕的公务员;老公让我领略了爱情的甜蜜和伟大,与他的通信,使我从刚开始只能写只言片语到四年后十几页的一气呵成,他陪我走过了孤寂的青春期,他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最甜蜜的恋人,是他让我明白,原来我也是这样值得被人爱的人,原来我也是可以愤怒、可以随心所欲的人,发脾气、使小性子,他都在那静静地看着我,做我情绪的容器,让我的心灵得以滋养和成长。我弟是指引我心灵成长的人,让我活得愈来愈有智慧,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而怎么才不会是这个样子。感谢生命中遇到的人,让我的生命不再盲目而机械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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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繁华最深处散文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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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的最深处是什么呢?是对细枝末节的欢喜。有别人去撑繁华场面,自己躲在最深处,悲喜都不值得说。

学生上完最后一堂绘本课,离寒假还有一段时间,接下来的日子会过得比较闲适自由。

哪里也不想去,什么事也不想做,只是睡觉,早上下午都睡觉,还有一些颈椎难受,头疼。时间一下子宽裕之后,我不知道该干点什么。到了吃饭点,肚子饿感不断增加,似乎整个人和这个胃一样,空落落的。我想,我得首先填满我的胃。冰箱里除了几枚鸡蛋,什么都没有了。

出门去,我得去菜市场买菜。沿着江边骑着单车,小县城的路边也被新楼盘的招贴挤占着。一个自行车运动爱好者从我身边超过。沿江来往的车辆熙熙攘攘的,远处的天空中飘着大朵大朵的副高云朵。穿过大寺弄,拐过北门路,傍晚时分,夜市的小贩已经在开始搭建棚子整理货架了。繁华的最深处就在这烟火的人间。

走进菜市场,各种各样的蔬果鱼肉琳琅满目。突然觉得物质生活是最易温暖人心的。果然,只有愉悦了我的胃,才可以进而愉悦我的内心。这几日突然想吃一些喜蛋。我就在禽蛋处买了十只,顺便也买了十只松花皮蛋。又想吃苋菜,就再去买了一捆苋菜。看到小龙虾,又想吃小龙虾,就再买一斤,另再买一斤五花肉。差不多了,我就回家。

厨房里忙碌整理,做菜做饭,日子该在这般的忙碌中度过。吃着好吃的,喝着一杯浓浓的绿茶。繁华的最深处是什么呢?是对细枝末节的欢喜。有别人去撑繁华场面,自己躲在最深处,悲喜都不值得说。我的心情怎么能好不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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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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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冬天》便被文中的情感感动着。那仿佛是春天哪。

提起冬天,人们自然会想到的是那无边的寒冷,然而朱先生不愧是写情的高手,他笔下的冬天,没有漫漫的白雪、飕飕的冷风,而是可以一家围在热腾腾的炉子边享受着白水豆腐的天伦之乐,几个人在西湖上泛舟赏月,这样的冬天其实寄托了春天般的情,如温暖的春天,一种人间温情充盈其间。“说起冬天,忽然想到豆腐……”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 )

今天,当我再次朗读的时候,文中那朴素而温馨的情感气息扑面而来,也洋溢在我心间,相信每一位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的人都会被感染。“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这篇文章所写的都是生活中非常平淡的小事,是一种非常平凡而朴素的情感,但这种情感在严冬的衬托下,特别温暖、温馨!很多文人都写不出这种感人的意境。“外边虽老是冬天,家里却老是春天”。这句话是全文最打动我的地方:即使自己的妻子已死了四年,但他的希望并未消失。

“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我想这就是他最真切的感受吧。朴素洁净的文字,暖人心灵的细节,略带写忧伤的情怀——这篇短短的散文凭借着这些细节让读者感动让心间充盈真情的暖流。朱先生的散文很美,真的很美,我很喜欢轻声细读他的文字,细细品位着字里行间的韵味,细细地品味那些辛酸往事。一切的底蕴只是淡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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