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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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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美丽的东西千千万万,却没有一样比年轻更为美丽;世界上珍贵的东西数不胜数,却没有一样比青春更为宝贵。我们身为新时代的新青年,是多么值得骄傲多么让人羡慕啊!而我们若只是挥霍光阴,只是享受,不去奋斗拼搏,那我们真的算拥有青春吗?像我们这样一个处于青春最美丽的年轻一代,我们有着自己的梦想和激情,我们渴望拥有美丽而健康的未来,因此我们在“马不停蹄”的奔跑着。人的一生当中青春是珍贵的,赋予我们的是一段年轻的时光,这段时光是人生最美的最奢侈的时光,我们可以放下一切尽情地追求梦想,我们应该为这样一个最需要奋斗的时光里挥洒出自己的汗水,让奋斗成为我们青春的旋律。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这可以说明,奋斗是极其重要的,只有不断奋斗,幸福才会扣响我们每个家庭的门扉。新时代的我们,要做时代的弄潮儿,新时代的青年,要以丹心为志、要以奋斗为基!

奋斗从古至今都是我们统一的行动,我们鼓舞着自己奋斗,同时,我们也是这么做的,因为我们知道,只有不断奋斗,才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才能取得辉煌灿烂的成就。《三国演义》中刘备即使出生卑微,但他依然胸有大志,并为实现自己的大志不断的奋斗,虽在白帝城含泪托孤,但他的名声却早已传遍千家万户,纵使未能兴复汉室,可他一生以德养民,使百姓全都十分信服他,也算是名垂青史了,倘若刘备不为自己的目标所奋斗,那么他只能一生做一个碌碌无为的织席卖鞋的平民老百姓了。以此观之,奋斗虽然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地达到自己的目标,但如果不去奋斗,那么自己的目标就根本不可能实现。

光是奋斗但没有一个固定的奋斗目标也不行,像现在的一些青少年那样,今天想着这个,奋斗了几天又想着自己要变成那样,就又向着另一个目标奋斗,就这样一直半途而废三心二意,最后一事无成。关羽自桃园结义后,便一直跟随刘备,忠心耿耿,虽然曾被曹操俘虏被迫受降,但他始终忘不了当年在桃园的誓言,曹操对他的恩情如山,可他一打听到刘备的去处,便马不停蹄地去见刘备,即使一路上困难重重,但他过五关斩六将,突破重重阻挡,终再次找到刘备,并尽心尽力地为兴复汉室征战四方,直到被吕蒙设计擒住,他仍宁死不降,最终被东吴所杀。关羽的一生是光辉灿烂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在不断地奋斗,更是因为他有一个明确的、一个专一的目标,那就是帮助刘备兴复汉室。目标,是必须要有的,但目标不能更换的过于频繁,先有一个明确的、合理的、专一的目标,再为之不断地奋斗,终有一天,目标就会实现。

当今的中国,已经进入了新时代,生活在这个新时代,我们是幸运的,同时也是责任重大的,因为,中国梦需要我们去实现,中国力量需要我们去添砖加瓦。

“一个流动的中国,充满了繁荣发展的活力。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奋斗是青春永恒的底色,在这个伟大的时代里,我们要同携手,共奋斗,让我们的青春跃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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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跨越长城散文

全文共 2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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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深厚的历史文化世人皆知。我生活在西安之侧,却很少亲近西安的诗意与文化。如果不是你在这里求学,我也不会像今天这样频繁地奔走于西兰公路。国庆节,你忙于备战明年的高考,前来看你的我们还是显得多余了。多余的我们只好一头扎进西安悠远的历史与文化里去,替你领略中华久远的文明。于是,去攀西安长城,尽管经你多次纠正,是城墙不是长城,可我还是屡教不改地一遍遍称之为明长城。

称之为长城也没错,由南永宁门而上,沿一块块光滑的明砖漫步城墙,竟是越走越长,仿佛走过了大半个西安城还不见下城的出口。金秋十月的西安还是燥热异常,厚厚的城墙稳固如山,城墙内明砖沉重,有人跑车,有人操练,城墙外楼群林立,车水马龙。要说游览,单调的城墙除了砖还是砖,走着走着就厌极,就疲乏之极。你娘说这么热的天这么长的墙,顶着太阳无聊地走真是苦啊。我说在西安看风景就是这样,山上的墓堆,坑里的泥人,要看稀奇,看点太低了,但是泥土里面有稀奇,不然世人为何趋之若鹜,源源不断?就说这城墙吧,看似单调,却可以追溯到唐代,它在唐皇城的基础上建成,昂然屹立六百多年,用历史教科书上的话来评价,就是:中世纪后期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城垣建筑和中国现存最完整的古代城垣建筑。

总周长十多公里的城墙,我们只走了一半,就已叫苦连天,好不容易走到尽头——北安远门。下了城墙,也便如水流大海,汇入了永远多得数不清的人群之中……我知道,你虽身处西安,却无暇于西安的文明,只把所有的精力和光阴放在四堵墙内,题海之中。我也知道,你的心中有自己的长城。一直以来,被大家称为文艺女的你,内心深处渴望着像时尚之都巴黎那样的文明与艺术气息。美丽的塞那河,充满灵气的卢浮宫,以及神奇的埃菲尔铁塔成为你少女心中永远的梦想。

不知谁曾说过,选择一个城市,就要看它是否符合你的气质。城市也是有生命和气质的。就巴黎而言,这座集浪漫、时尚、气质、素养于一身的城市,五光十色的文化生活,文明高雅的娱乐门类,浓郁芬芳的艺术氛围,层出不穷的顶尖大师……就像朱自清先生所说:“前人说六朝卖菜佣都有烟水气,巴黎人谁身上大概都长着一两根雅骨吧。”看着你长大的我,不无欣喜,你锻造着自己的精神世界,也张扬着自己的梦想之帆。正因为这样,你才怀揣着自己不俗的追求,去努力跨越人生中的第一座长城。

乘车离开西安,踏上归途,悠久的文化和摩拳擦掌的你像风一样在身后扯着我们的衣襟。一路颠簸,带着对你的祝福和爱,我们回到了你梦想出发的地方。一个有梦想的人永远会向上,像你的名字思羽一样,大胆地飞翔吧!越过这座长城,就是别一个世界。呼吸着不一样的气息,必定会有一个不一样的你。

【美丽烟台夜】

立冬过后,风更加吹得紧。半夜恍然醒来,枕边是海风的腥味,和着潮湿的气息。你说,烟台的风起了。

我又看见了烟台滨海路的夜。

那是九月,西北秋意渐浓,烟台依然盛夏般热烈,被接站的车直接拉到了学校,上上下下安顿好你,就到了晚饭的时候。有些膻味的羊肉涮锅让你怀念起家乡,烟台的夜晚就是在这带着膻味的火锅热气里悄悄降临的。校门口是滨海路,穿过路去就是大海。很早的时候,你说,上学的地方要有大海,还要能看见雪。烟台这地方靠海,而冬天的雪奇大,这样的诗情画意符合你的心性。走向滨海路,舒适的空气漂浮在四周,就像喝下一口温馨的特酿。那是一条与月亮湾海岸线相融合的一条宽阔马路,把你的学校分成了东西校区,右依高山大厦,左望大海波涛,这样的环境让我艳羡。

暮色降临,烟台却少有大城市的喧闹与霸道,整个夜晚陷入在恬静和安详里。我们是一路步行着从宾馆前往滨海路的。在青山的剪影里,一座座灯饰的大厦鳞次栉比,整个海岸小路就像一条巨大而蜿蜒的荧光带,于热烈中更衬托出几分柔媚与迷离。一根根乳白间蓝色的灯柱,分四列亭亭笔立于大道两旁,一组组六盏荧光球形灯,恰如盛开着的五色梅花:一瓣银灰,一瓣乳白,一瓣淡蓝,一瓣桔黄,一瓣粉红。柔和的光晕融合成幻化的意境,一朵朵连向远方。

顺台阶下去走到海边的沙滩上,你忘记了羊肉的膳味带来的不快,一下欢呼雀跃,兴奋极了,三两下脱了鞋子,用脚掌感受一层层围涌滩头的细沙。我也学你的样子,脱了鞋袜,把一双大脚丫塞进绵绵的沙子里。凉凉的海风律动着轻轻的海浪,飘来浪涌沙眠似的鼾声。这是一座开放的城市,是我国首批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海岸线长达九百多公里,海的尽头是韩国和日本。开放的城市眼界开阔,极具包容力,从西部黄土偏狭地域走出、有着几分拘谨和内向的你,必会在这样的城市中迎来一个全新的升华。我们踱步海边栏边,一座废弃的军舰,被灯光勾勒出雄伟的造型,成为海中独特的景观。顺着军舰望去,我看见海面映照出灯的梦幻,细碎的波光动荡闪烁,或淡蓝,或粉红,或橘黄,或乳白,或银灰,一带带相连,铺排着漫向海的深处,而你的遐思也踏着波光融进了这神秘的大海。

十年寒窗,你把美丽的梦想寄在了那些长夜无眠的灯光里,熬夜的咖啡、成摞的试卷、昏黄的街灯……一个个单调、焦虑的夜让你失去了享受美好生活的欢欣。彼时,回眸灯辉浸润的碧绿草坪,走在安静幽情的校园,偶尔有男女学生自树荫下跳出。你说,情侣怪出没!我笑,没准过几年你也出没。你表情肯定地说,我才不。树丛、花影、海滩,这个夜属于你,你将在这里筑起你人生的第一个梦。

那天走的时候,在站牌下,离别的刹那,你被我们的情绪惹哭了。我把你揽在怀里,拍拍你的肩,无言地告诉你,这不期而至的分离其实是我们彼此准备了这么久才有的,自从你来到这个世界上,我就把你交给了属于你自己的天地。这一天,是我们的选择,就像心情散散地漫步在这样的夜里就是我们最初的选择一样,分别的这一天,就预示着你更高更远的梦想已经筑巢,你的飞翔已经展开了翅膀。

从紧张的军训开始,你很快把自己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你在微信里说:“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就这样,你张开了自己的怀抱,接纳新生活也接纳随之而来的一切,开始了属于自己煮字为药的青春:竞选图书馆管理委员会参与图书馆管理,参加日语班拼命背单词、弹吉他表演节目,设计书签,布置教室办板报,读英文小说,看英文电影……丰富的日常生活让你不断体会着生命的乐趣与学习实践的价值。每次来电话,你都喋喋不休、兴味盎然,每次去电话你都摁掉,短信说不是自习就是搞活动。冬天终于在不期然中降临,发照片来,你穿上了毛衣,你说,烟台的风真大。于是我就看见夜晚的大海,被风吹起,跳荡着无数的水银。

于是,夜夜梦里,有风吹来大海的讯息,带着咸腥,也带着温馨。那软绵绵的草坪,相携着石栏小径与宽整的车道伸向前方。风吹动它,仿佛大地上一些飘动的云。一个少女,抱着吉他,背依树干望着深邃的星空,双眼热望着一只被放飞的风筝……

这是美丽的烟台夜,夜夜美丽在我的梦中,就像滨海路那支绵绵的小夜曲,夜夜谐振着我们永远的心弦。

因为一个梦,怀念一个夜;因为一个人,热爱一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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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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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古朴的屋舍中,一张桌,一把藤椅,一位老人坐于藤椅之上,微仰着头,意态悠远。

他在回忆往事,那些已经逝去的青春年华——有对家乡美食美景的无限眷恋,有对母校西南联大的光辉追忆,更有对风俗文化的悉心寻探……这,都是纯粹的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我最喜欢《我的家乡》这篇文章,汪曾祺的家乡是水乡,碧波荡漾的水上,偶尔有一只,两只打鱼的小船划过,只需两点竹篙,便可到达。汪老那时看打鱼、看船、看西堤美景,不亦乐乎。黄昏时,最打动人的是天空上的紫。傍晚时分,江边一带的船,都点起橘红色的灯,星星点点地分布着……正如沈从文说的那样,这里真是一个圣地!好山好水好风光!

汪曾祺的散文中总有水,那水是平静而雅致,欢快并无拘束的,平平淡淡却又令人回味无穷,正如他家乡之水。他的文章就如清澈之泉,饱含了那些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令人读起来舒雅闲适……

或许我们都是匆匆生命中的过客,在办公室中两眼紧盯着电脑,接打着无休止的电话,开着无穷尽的会议……这些,竟将人与自然隔离,无法留心那些纯粹的美。但无论怎样,请保持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一颗纯粹自然的心!

不觉间,耳边传来了慈祥的声音:看,孩子!那吸附在青草上的露珠,多美啊!摸摸它,像不像天上撒下来的甘露?好美,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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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打碎了一只饭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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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嗒!一声脆响,干净利落。正在埋头大吃的一家人,全都把眼光聚集到了七岁的侄儿身上。

小侄儿正是迷恋动画片的年龄。电视里的光头强和熊大熊二正在雪夜里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看得小侄儿心花怒放,手舞足蹈。小手一划拉,饭碗就掉地上了。瓷碗撞在瓷砖地板上,声音异常清脆。

今天是团年的日子,全家人都聚齐了,母亲也就特别高兴。没想到小侄儿却高兴得过了头,竟然打碎了一只碗。母亲一辈子生活在农村,常年吃斋念佛,很是信命,也特别相信预兆。平常时候,如果不小心划破了手指,或者摔碎了杯盘之类的东西,她总要跑到五里外的一座小庙里烧香拜佛,然后在“菩萨保佑”的念叨声中胆颤心惊地度过好几天,直至她认为的危险期(一般为三到七天)过去,才能放下心来。有一年,我家养的一只公鸡不知什么原因,半夜就开始打鸣了。母亲非常恼火,当机立断就把它杀了。她说,半夜鸡叫,大事不好。这样的鸡也是不能拿到市场上去卖的,谁买了谁倒霉。母亲心地善良,损人利己的事她是不会做的。至于饭碗,那更是不能轻易被打破的。母亲经常给我们讲述这样一个故事:

在母亲的娘家院子,有一王姓人家,三女一子,全都考上了大家。这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农村,可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然而,就在那唯一的儿子王四大学毕业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那天,王四收到了工作分配通知,准备到单位去报到。全家人都很高兴,家里又多了一个端铁饭碗的人。他母亲炖了家里唯一的一只肥母鸡给儿子送行。当王四坐到桌旁,准备动手拿筷子的时候,他面前的那只饭碗却莫名其妙地滑落到地上,啪嗒一声,碎成了两瓣。蹊跷的是那碗破得十分对称,裂缝处也如刀砍斧削一般光滑,地上更无其它碎片。那一碗白米饭连同那只母亲特意给他夹的肥鸡腿,就便宜了他家那只大黑狗。后来,王四就在去单位报到的路上出车祸死了。

“所以,吃饭的时候,饭碗一定要端稳了。”母亲一再地告诫我们。每次吃饭的时候,她都会严格检查我们每个人端碗的动作。母亲给我们规定的标准动作是:四指在下托住碗底,拇指在上,扣住碗沿,这样才能牢牢地把饭碗掌握在自己手中。绝对不允许把碗放在掌心,五指朝上呈莲花状托碗。“这是叫花子端碗。”母亲说。

那些年,常常有叫花子游走在山野乡村,不是说家被水淹了,就是说房子被火烧了。他们大都背着一个烂背篓,或者拎一只脏兮兮的旧麻袋,低声下气,要钱要粮,多少不论,却很少有端了碗来,要了饭蹲下就吃的。所以我们也不能确定母亲所说是不是事实。但被母亲斥为“叫花子端碗”的方法容易使饭碗从手中滑落倒是真的。

在我十岁那年,有一天到吃午饭的时候了,我正和小伙伴们玩得兴起。经不住母亲的一再催促,我就端了饭碗出来,边吃边玩。玩到高兴时,竟忘了母亲有关端碗的训诫,用手掌心托起碗来。在与伙伴们的追逐嬉戏中,不知是谁碰了一下我的手臂,那碗一下子就滑落下来,摔得粉碎。这下可闯下大祸了。我曾多次幸灾乐祸地看见过兄弟姐妹、邻居伙伴因为打碎饭碗而被大人打得鬼哭狼嚎,伤痕累累的。这次该轮到我的。我当时觉得天都塌了下来,玩兴一扫而光。当着众多小伙伴的面,我又不敢放声大哭。有大点的伙伴就逗我说:“快去把你那小雀雀卖了,买一个碗回来赔。”

我吓得不敢回家,就在院子后面的竹林里躲了起来,天黑了也不出来。母亲先是凶神恶煞地叫骂,后是温柔亲切地呼唤,最后是声泪俱下地保证:“快出来吧,我不打你!”我才战战兢兢地回到屋里,但还是免不了一顿臭骂,还被罚了一顿不许吃饭。

现在,小侄儿打碎了一只碗,且是在全家团圆的时候打碎的。这在母亲看来,肯定不会是什么好兆头。嫂子吓得赶忙拿来扫帚,边扫边骂着小侄儿。姐姐在一旁打圆场说:“没有关系,碎碎平安。”我逗着小侄儿说:“这下没得吃了。”

小侄儿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心慌害怕。他说:“锅里还有。”

“是啊,还有,还有。有就好。”母亲一面接着小侄儿的话头,把“有”字说得特别有力,一面站起身来拿了一只空碗,盛了满满一碗饭菜递到小侄儿的手里,脸上全然没有一点怒色。看来,是小侄儿不经意说出的一个“有”字,让母亲没有了生气的理由。她完全可以发挥想象,把那一个“有”字理解为有财,有福,有寿,有健康,有平安……这些都“有”了,一个小小的瓷碗又算得了什么呢?

全家人又开始吃喝说笑起来。我问母亲:“为什么以前我们每次打碎了碗,都会挨揍挨骂呢?”

母亲说:“那时候哪家的大人不是这样教育小孩的呢?”

顿了一下,母亲又若有所思地补充说:“你不知道,那时候的粮食有多金贵,一个饭碗又有多金贵!”

是啊,那时候,一个“饭碗”是多么金贵啊。

想当年,我经过八年的寒窗苦读,考上了县城的中等师范学校的时候,乡亲们对我是又夸奖又羡慕。他们常常把我作为他们教育子女的乡土教材。特别是狗娃的父亲,每次见到我都会感叹:“你看,你和狗娃是一起读书的同学。你现在已经端上铁饭碗了。可他呢,还拿着一个泥饭碗在土里刨食。”母亲更是以我为骄傲。我们家世代寒耕热耘,晨兴夜寐,披星带月,雨淋日晒,却常常缺衣少食。现在家里终于有人端上了一只旱涝保收的“铁饭碗”,怎能不令母亲喜形于色,眼开眉展呢?尽管那铁饭碗里没有山珍海味,也少有大鱼大肉,常年只装了仅够充饥的稀粥。有段时间甚至连稀粥都差点断了顿,还得到父母的“泥饭碗”里去拔食。但母亲依然高兴。眼看着近几年碗里的鱼肉渐渐多了一点,却又听说要打破“铁饭碗”了,这令母亲很是担心了一些时日。

“都进社保了,今后退了休,还能有保障吗?”这是母亲的担心,也是很多教师共同的疑虑。那段时间,网上争议热火朝天,学校辩论如火如荼。反对者说:“就这么点工资,交了社保,还怎么活呢?”支持者说:“进社保好啊。进了社保,我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辞职,跳槽了。——我早就不想教书了!”于是,又有人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忧心忡忡起来:要是老师们都辞职不干了,学校怎么办,学生怎么办,百年大计岂不是要毁于一旦……

然而,事实证明,所有的担心都不过是杞人忧天。政府说干就干,不等人们议论出个所以然来,改革已经全部完成了。到如今,半年时间已经过去,学校还在正常运转,学生还在继续上课,老师仍在按部就班。那些曾声称要辞职跳槽的老师,也不见有多大动静。倒是好多曾经停薪留职的人员,已经安安心心回来上班了……蓦然回首,发现碗里的饭菜正在潜滋暗长。仔细想想,才幡然醒悟,原来那端了几十年的所谓“铁饭碗”,其实早已锈迹斑斑。

生了锈的铁饭碗,还是打碎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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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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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满是匪夷所思。

觉得它枯燥无味,浑然不知它在讲什么。于是,丢在一边,令它置于尘埃之中。

闲暇之余,随手一翻,竟打破了我对这本书的定义——我竟径直看了两三个小时。

林清玄先生在借世间万物述禅之道,佛之念。他的散文文笔流畅清新;表现了醇厚,浪漫的情感,在平易中有着感人的力量。他的字在纸面上开出了人生的花。他常出门去散步,去感受自然,他,是自然的歌颂者。

他,告诉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是禅道。“对压伤了的芦苇,不要折断;对点残了的蜡烛,不要吹灭。”“要为重活的高兴;不要为死去的悲伤。”

生活,亦是禅道。与我产生共鸣的,是一篇名为《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文章。

文章很短,只有一面。这篇文章借童年生活的趣事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婉惜与对童年的怀念。可是,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如:“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般。古人,今人都在感叹时间之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在吃饭时,从嘴中溜走了,时间,在写作业时,从笔尖溜走了,当我们睁开眼与太阳再见时,时间又从遮挽的手腕边溜走了。日日夜夜,亦复如是。

时间,亦是如此无情。

我下定决心,要与时间赛跑。

是的,正如林清玄先生所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是的,光阴仍是似箭,箭箭穿心。”

“是的,日月依然如梭,梭梭滴血。”

我躺在时间的流里,这般念着。

一分钟很短,但是,一分钟比五十九秒还长,比一秒钟更长得多,所以要珍惜每一分钟。

有的人一分钟当千百世用,有的人一分钟当一阵灰尘,一吹即逝。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一寸时光,就是一寸命光。每一眨眼,生命也就转瞬即逝了。因此,让我们注意当下,珍惜短暂的生命吧!

《林清玄散文集》蕴含哲理,令我回味无穷。他的题目新颖而充满悬念,总有一股神力,将我拉进一个神奇而美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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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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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听过我们班主任对一件事做了评论,我把他记录下来了:

非洲大草原上生活着奔跑速度极快的猎豹,他在追赶野兔时,如果在追了100米的情况下,他就会放弃掉这只野兔;但如果这是一只野鹿的话,他就会穷追不舍,直到他追到这只鹿而已,而且就算旁边有其它的鹿离它很近的,触手所及,它也不会去抓这只鹿,而只会抓那只他所追的鹿。为何?

个中原因是因为豹如果追了超过100米再抓到一只野兔的话,那么他所得到的能量还远远满足不了他所消耗的能量,但是如果抓到一只野鹿的话,它可以吃好几天,所以它就会穷追不舍。他不抓旁边的鹿是因为其它的鹿还没开始跑,没消耗能量,如果去抓旁边的鹿不仅不会抓不到,还会连原来的都抓不到。而继续抓目标鹿的话,就是在消耗相同能量的情况下抓到鹿。

从这么一件事中我们就可以体味到做一件事就要物有所值,其实学习也是一样的,许多同学觉得学的并不轻松。其实他们只要学学这些猎豹,就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把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永不言弃的学下去,那么将会得到许多的东西,觉得这是值得的。而对于一些要话很多时间却得不到什么好效果的东西就早早的放弃,省下时间去学那些有用的东西,那么这将会是学有所成。

我相信大家会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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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伊阙之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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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是肆无忌惮的。星期五晚上就想着,明天一定睡一个无法无天的觉,直到睡的烦了再起来。可结果总不是你理想中的那样,要么失眠到天亮,要么被电话叫醒。

这不,电话的铃声硬是打破了美梦,毫不留情。脑子里一片迷雾,总希望是闹铃响了,于是吃力的睁开眼睛看看,失望的是屏幕上没有显示“再睡10分钟”,而是一个熟悉的名字在上面跳动着,是兄长。不敢怠慢,赶紧接通,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他说了一句:“我快到你门口了,抓紧起来,一起出去玩”,电话就挂了。

啊?这是什么节奏啊,快起!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好衣服;牙刷吞在口中,视乎没有挤上牙膏,不管了;湿毛巾往脸上一蒙,擦两把,搞定。终于出门了,和老哥会合,车上顾不上讲话,向着目标飞奔而去。

此行打算翻越几座小山,找一下冬日里大汗淋漓的感觉。很快,到了预定的出发点,登山开始了。不孤单,同行的人很多,络绎不绝的行进在山路上。“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更何况兄弟在一起更加觉得尽兴。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没有疲惫,一路上谈笑风生,激扬诗词、感慨万千,不觉中,二分之一的路程已经被甩在身后。

风和日丽东风止,蓝天白云伸手及。登上山顶放眼望去,这座山虽然没有那种险峻、没有那种巍峨、没有那种苍翠,但是总有高瞻远瞩的视野、总有一览山下的豪情。继续前行,一路放歌,山路在不经意间就走完了。和老哥在一起玩的时间似乎比平时要快,可能是兄弟无间吧,总之彼此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所以才忽略了时间。

下山正是晌午,找个饭馆开吃,没有满汉全席盛,却有兄弟话桑麻。清茶加上几个小菜,就着米香,实实在在的舒坦。饭后,一起小走一段,谈谈将来,说说曾今。每一个话题都是兄弟的话题,从不参杂其他。

今后若离别,何日再相逢?“桃花潭水深千尺,兄弟情谊才词穷”!把酒言欢,你调我侃的时间越来越少,各奔东西的日子渐渐靠近,是矛盾、是怀念、是不舍!

“天下无不散宴席”,这句话过时了。这个时代改变了这个世界,世界小了,这不是离别时的安慰,要记得常联系,报平安。

不知经过了多少次这样的情景,默默无语两眼泪。知道了珍贵,才不敢懈怠、才不敢敷衍。山常在,望兄来;石不烂,共登台;松柏四季绿不改。

傍晚降临了,站在楼顶,望着天的西边。、夕阳烧红的云彩隐约可见,留下的痕迹形成了一片美丽的风景,让人陶醉,让人赞美。华灯初上先阑珊,前路悠悠定光明,相信我们都会好好的,能好好的实现自己的目标,再相见时不要为彼此落泪。

“相见时难别亦难”,挥一挥衣袖,珍重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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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的包容的散文

全文共 1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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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因为我的启蒙老师,爱上了教师的职业。我的启蒙老师是个小巧可爱的女教师,她灵动的眼睛、悦耳的声音,尤其是那纤长的手指,即使在你犯错的时候,总是那么温柔地抚摸着你的头,让我有说不出的享受。

那时,我是村上的孩儿王,一班大大小小的孩子,总是在我放学后,被我叫到我家屋后,听我讲我课上听来的东西。我拿块小些的红砖,划写在水泥墙上,就权当是粉笔和黑板,过了做老师的瘾。听着他们在下面说“老师好”,一边脸红一边得意。

没想到,十几年后,我真的走上了三尺讲台,开始了我做教师的生涯。

我回到了家乡,回到了老师所在的学校,和我的老师一起上课。第一天遇到老师,就看到了她的微笑,一如多年前那么年轻。她竟是不老的!也许当老师的都不容易老,因为他们教的是天真的孩子,因为爱着这群孩子,他们的心永远都是年轻的。

我开始模仿我的老师当一名教师。

下课,我跟孩子们一起跳绳、跳牛筋,上课,我给孩子们讲故事,讲道理。我和我的老师一样,和孩子们打成一片,在孩子信任的目光里,我陶醉,我满足。

第一次对工作感到头疼,是因为我遇到了一个男孩子:陶。那是个虎头虎脑的孩子,学习不怎么样,但是对打架却很内行。每天会有孩子到我办公室来报告他打架的事,每次看到他站在我面前,我总忍不住头疼。

他那样倔强,不像其他犯错的孩子那样低头不敢正视我,他的眼睛直视着我,总是第一个开口:“他先惹我的。”我看着他脸上旧疤犹在,新疤又来的样子,想不到解决的办法。后来的家访中终于了解到,他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个崇尚拳头解决一切的人。而且,在那个村上,是极权威的。有一次,陶打架输了,他的父亲拉住想跑的他,对他说:“打不过就丢砖头,你不怕死,人家就怕你!”我的心沉甸甸的,我说服不了那位父亲。他认为他的教育方式是让孩子成功的唯一途径。那些日子里,我沉浸在作为教师的失败的情绪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次下课后,我不经意中发现,陶居然在帮我的老师提水。后来打听才知道,因为老师教的是低班,每次大扫除都是老师亲自去提水的。后来一次,陶看到老师吃力的样子主动上前帮忙,老师高兴得把他叫到教室,要班里的孩子学大哥哥。之后,每次大扫除他都会主动去帮忙提水。“这真是个热心善良的孩子啊。”我的老师眯着眼,看着我微笑着说。

每个孩子都有闪光的地方,老师们都这样教我,我却总是抓着孩子的缺点不放。我自责起来。

第二天的晨会上,我把他的事匿名说了一下。还叫大家猜猜谁是低年级小朋友学习的榜样。在同学们相互猜测的眼神里,我看到他羞涩、满足的笑容。当我拖着他的手,让他站到讲台上、孩子们用吃惊又羡慕的眼光看着他时,他的脸红了,我知道,那是第一次获得赞美的快乐。后来我找机会对他说了对他的期望,跟他说了一个真正值得人尊敬的人绝对不是用武力来解决问题的人,他终于第一次点头同意了。

之后他的行为尽管还有反复,但在一次次对他优点的赞美和缺点的提醒中,他打架的坏习惯终于改掉了。一个学期下来,居然还选上了小队长。看着他佩上了队长标志,看着他一脸骄傲的样子,我想欣赏的作用真的是无穷的。

就像老师说的,作为教师,爱我们的学生重要,爱一个有缺点的孩子更重要。

去年,我新接的班级里发生了一件事。小龙邀请他的好朋友顾到家里去玩,结果之后就发现妈妈的手机没了。他说是顾拿的。班级里的孩子都把顾叫作小偷。

班主任和我找顾谈了好几次,他都一口咬定自己没拿。我们觉得很头疼,但是不解决,我又坐立不安。不是他拿的还好,要是他拿的,我怎么可以放任不管呢。

我接着好几天都把他叫到办公室谈心,故意不谈手机的事,只是推荐了一些书给他看。谈自己对他的看法,说他的将来。当他相信老师确实是关心他、信任他的时候,我不失时机地告诉他我小时侯犯的错,后来怎么在老师的帮助下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最后我把我的老师教我的话送给了他:“知错能改,扇莫大焉。”叫他查查什么意思。

第二天他在日记里写道:“老师,我知道你的意思。看我的行动吧。”

我去上课的时候,经过他们班主任的办公室,她叫住我好奇地问我:“池老师,你用了什么办法,这孩子终于写封信承认了错误,昨天还把手机和信放在我抽屉里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下了。在跟班主任商量怎么处理的时候,我们一致认为尽量在不伤害孩子自尊的前提下解决问题。在跟双方家长沟通以后,终于取得了令人欣慰的结果。

我在孩子的日记里写道:“看到你真正理解了老师送给你的话,老师很高兴。你那么聪明,你的前途一定是美好的,忘掉过去的,重新开始,老师相信朝着正确的方向,你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就在这个期末,从未进过年级前六名的他三门功课成绩总分进了年级前六名。

做老师的,不单是教孩子知识,更是教孩子做人。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爱他们,包容他们的缺点,给他们改过的机会。我的老师是这么做的,我想我也会这么做,如果我的学生将来做老师,我也希望他们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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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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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我却有些浮躁不安。

在台灯的指引下,我不耐烦地拿起枕边那本淡黄色的书一一《林清散文自选集》。

这封面就把我的“心”牵了过去一一潇洒的“林清玄”三个大字显赫地印在纷纷扬扬飘落的蒲公英上,颇有一种芳芬之感。“林清玄大概是个温柔的女子吧!”我想着,便翻开了书。“天啊!‘她’竟是一个修行过的男人!”我惊叹着看了他的简介。

有一种无名的冲动使我迫不及待地想看一看他的文章。我随意地一翻,就翻到了一篇名叫《清欢》的文章。“这有什么好写的?!”我嘀咕着,开始看了。它是由苏轼的一阕词,引出了主题一一清欢。凊欢是什么?是吃的?(Inspirationalquotesyuedu.mipang.com)穿的?用的?在文中,我找到了答案。噢,原来清欢指的是“清淡的欢愉”。可现在,想在世间找到“清欢”,可就万分难了一一散个步,汽车声不断呼吼而过;吃个清淡的小菜,杳不可得,油、盐、酱、味精已成为菜的特色;喝一杯茶,但那些地方总是嘈杂无比;去赏赏湖,正漂流的汽水瓶已成为所有人看的“展览物”;去庙里走走,门口满满的摊贩??这个年代的“凊欢”太难寻了!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和谐宁静;鼻要清欢,找不到干净空气;舌要清欢,找不到蓼茸蒿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土;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

我皱着眉,摇了摇头。

我重翻回目录,一篇名叫《咬舌自尽的狗》的文章映入我眼帘,我翻到了相应面数,如狼似虎地看了起来。看完之后,早已是视线模糊。那主人

无情之人背弃有情之人?

每每读到林清玄的散文,总觉得他恬淡自然的散文中蕴含着细腻的情感,并且透着几丝禅味,小故事大道理也是他散文中必备的风格。

读着林清玄的散文,就好似在听一位禅师的谆谆教导,在安抚我那颗浮躁不安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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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岁月难写结局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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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苦涩落满流年如今还看不懂四季青桑的含义,常常有心去倾听别人的故事,感动那些于己无关的开始与结局,却不曾想若那年生活能换种方式也许结局就暖了如今!

每天都以同样的方式醒来,看着相差无几的时间,然后同样不慌不忙发一会儿小呆,生一会儿小气,不知道昨晚的梦里不小心惹了谁还是谁不小心惹了我!始终习惯了舒一揽子心情去相信每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刷牙时对着镜子苦笑一声,然后自赏一下醒来无意中乱得挺帅的头发,撇下不忍心洗掉的情绪,左转右忙,终于好好打扮了一翻,有点小小的自满还有点小小想自拍一张的冲动,然后可惜了一下对着厕所的镜子,害怕糟蹋了一翻自足的美意!

总喜欢起得很早,然后慌慌张张的下楼,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早餐,一边反复的看着时间,落着比跑慢那么一点点的步伐来到公司,做着每天都做着的事,听着每天都听着的歌,待着每天都待的时间,偶尔也想着好久都没想过的人……

许多时候拿手机打开通讯录却找不到一个想聊聊的人,而那些藏着的话,那个好久不见的她,想尽任何办法也没能得到一点点的释怀。常常幻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在一个毫不特殊的下午我从小摊旁边回过头然后很惊讶的拍拍你的肩膀,自然你走哪都是同路,不论是萧瑟的深秋还是寒冷的冬季,有你的地方于我又岂是季节能够阻挡的梦……思绪正深时也不知隔壁是谁的猫碰落了东西,碎了一阵很闹人的声响,无奈的被拉回现实,又不得不好好收收心,看一眼当下的事。

曾以为远方有梦便好,如今才慢慢懂得有梦的地方也要有你才算是最好的归宿,一个人能去的地方很远,可值得留念的却不会是孤身到达的仙境,挺怀念那些有说有笑的日子,而不是现在虽身处欲达多年的城市却只能每天对着电脑和桌旁的苦涩咖啡。其实我想给你写封信,说说近况,谈谈安好,却又开始害怕得知,所以就常常自己写出剧情,自己编织答案,后来觉得这样便好,不去介怀初衷才是留给自己最好的安慰……。

昨天还来不及说的再见而今天是我尚未准备好的离别,独琢时心落成一本书,写了太长的故事,关乎悲喜又不视于人,所以说每个人都在心里都藏了太多秘密,害怕没有人不理解,而自己又从来都不肯吐露,人心就像一条绕过重山的河,每一处弯曲都沉下了太多的泥沙,而我始终也没找不到那属于自己的一粒,只能任它情深缘浅。

云散了可以看到蓝天,人散了可以看清未来,在所有离别的重叠洗礼里不必介怀初衷,也不必害怕远方孤身只影,漫漫风景,冉冉时光,常也因为久滞荒途才深知相逢不易。

时光从思绪里从指间流逝,仿佛走了一个很长的故事,却始终没等你写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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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看湖的散文

全文共 1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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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边是回家的老路,路上泛着白光,你别以为这有多么诗意亮堂,你无需去高兴甚至欣赏;只要抬头就会看到,头顶有翻滚着的乌云,那是雨前,天空的墨黑反显了地面的白亮,那是蕴含瓢泼的白亮。远处,天地一片漆黑,家就在那一团漆黑里裹着;不解的是,你明明是在往黑里走,可咋就觉得身边不离那团白光,你到哪,那团白光就跟你到哪,其实在你远处的人看来,你已在雷雨包裹的黑暗里。说不定随时就有一道惊闪从天空的云墨里直接打到你头顶身处的那块地方——多么可怕的事。你自己或许不知道,或许已木然,或就是知道又能怎样?因为那是条你每天必须回的路,前面就是陷了坑,积了水,汪洋了,你也要趟。因为它是你的家,那个多年来你自己或无奈或自愿或被迫或憧憬奋斗组建起来的家。那么家呢?无奈被迫瞎碰中过来的,倒也未必没有幸福快乐;自愿憧憬奋斗中过来的,倒也未必都是满意和如愿。

西边是去看湖的路。家的反向,那里天空也有浓云,但云里有霞光普照,如同黑帘掩不住灯火通明。浓云四周满透彩光,煞是好看。那湖很阔,碧波漾漾,常有水鸟翔集,常有胆大者在那游泳。许久没去了,但梦里老去。一直想再去看看,走走,哪怕一会也好;到了总比没到的好,想了也总比想都不去想的好。现在天色似乎有些晚了,但霞光不是还在么;所以我不觉得晚,一直不觉得;哪怕就看上一眼,了却下我心愿也好。

下了班就不听心唤的径直拐向了西边。——真快,怎么一会就到了?

径直来到湖边的这扇窗前,急切地目光紧触眼前的这一片心瑚。西边那层叠着的浓云,云边霞光直铺如飞来的彩带,我只想有你片刻映在我心幕就足矣!这波淩淩的水,这慵懒见我来还不情愿飞起的白鸥,是否我的来到打破了你们的宁静呢?

早有勇者在湖里游泳,孩子戴着项圈,大人在前引着,划水的样子在我看来如此惬意。他们刚好在那条彩带里,波光灵灵,闪闪烁烁。一只白鸥悠悠地扇着翅膀,在蓝幽幽清碧碧的湖面上,在对岸青翠翠水滴滴的柳树旁,在弯月般安静静的拱桥下,尤其映得白亮。高兴了——或许是看到湖里戏耍的人了吧——咕咕地,叫上两声;叫声荡漾在湖面上,和着轻柔柔的夏日晚风还有些许水藻润润的味道,一齐裹进了胸膛里——那景那味美妙的无法用想得到的任何来形容。我只有呆着一动不动,和我一样呆着一动不动的居然还有湖边的另一只鸥鸟,白羽尖嘴细长的腿,两只小眼盯着我这不速之客,慵懒的一动也不想动。我想,是不是湖边肥美充裕的食物养成了它现在的懒样?——但那只继续飞着的鸥鸟呢,岂不冤枉了它?它的慵懒真该和我家的那只公鸡换个地方。我不仅想起了家里曾养过的一只公鸡,它老爱往篱笆外面飞,一出去,却又被狗追得尖叫着再往回飞。无奈只好在上面加了层网。我想,它要是在树林里做只野鸡会更好。

……这样看着,不小心看到了水里倒影着的我,一副茫茫然的模样。我不仅更想问问——

那你放着家不回到这儿来要找什么呢?要看什么呢?——我也不知道。家里的饭可能已香喷喷的在桌子上摆着了,这湖边可没有饭吃,有的倒是初秋湖边徐徐的凉风。然这凉风对还不饿肚子的我来说,比美味更加需要。需要归需要,这里的鸟儿虫儿可是对我不依不饶,它们不停地叽叽咋咋的叫,在我面前旋来绕去。嗨,我这不速之客定是打扰了它们的清静,它们在抗议,这不是我该来的地方,然而我要回的该呆的地方呢却又不是我能静下来的地方。我望着无边无垠的天和地,再瞅瞅瘦小的自己,真不知道该如何安顿我自己了……

霞光不知啥时突然不见了,游泳的人不知啥时也走了,西边在我不觉中变得和东边一样的墨黑了,似乎是我转了个方向转了个头而已——我辨不清东和西了。但,家在模糊不清的时候倒更清晰了!不管那里面是怎样的故事,在世界都是一团黑的时候你就会想着要回家,其他一切都可暂放一边了。

我要走了,东边的云越来越黑了;天不早了,我真的不能不走了。但,我想我还会来的,但不是在这回家的路是乌云翻滚的日子里,而是在晴和明丽的时光里。心在翻滚着的时候来看你,又怎能看出你湖底的宁静?心静的时候来看你,你就是涟漪波滚我也能懂你。也不是一个人像这样仓促地来看你,而是和家人爱人一起依偎着看你。从日出看到日落,看你的心潮波涌,看霞光替你披衣,杨柳拂你脸颊时,你娇美的模样。那是你在我心里永远不灭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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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聚散皆是缘,是非总关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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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散皆是缘,是非总关情。”

——题记

年少时观《三国演义》电视剧,总是不得片尾曲此二句的要领。后来慢慢懂得,珍惜缘分,不仅仅是善待生命中相遇的知己与陌生人,更是要好好“道一声珍重”,“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说“离别”,从来不是容易的事情;无情的人是不需要说离别的,说离别的多是情深意浓者。但是否愿意就此放手,是一个困扰了多少人的难题。

高中时,在书店听到“有一种爱叫作放手”,顿时一个激灵,仿佛大彻大悟。自此生命中再没有深爱过别的女子。放手,仍旧铭记;铭记,而不去叨扰,铭记,而不让自己平添烦恼——这大概是“聚散皆是缘”的真意了吧。

是非总关情,无论南枝北枝,是是非非,本没有对错,没有优劣。

谁能说关羽义释曹操是一个大错呢?人生,本不是一场功利的角逐。铁肩担道义,注重的就是一个“义”字。

所谓“三国演义”,即是“演《三国志》之义”。

年少轻狂的我们,总有许多关于对对错错的价值信念体系。后来发现,世界并非非黑即白。就像《灰色空间》中所唱,世界是灰色的。

中国的水墨丹青,以黑色的变化,演绎出万里河山。其壮阔美丽,完全不亚于西方的油画。灰色空间,不是圆滑,不是潜规则,而是蕴含了多少中国人的处世哲学。

《指环王》中,甘道夫说:“不要轻易判定一个人该生还是该死”。是的,如果当初弗罗多杀死了咕噜,谁来引导他和山姆来到末日山销毁魔戒呢?如果没有咕噜,弗罗多是否会因魔戒带来的权力的诱惑,最终上演中土世纪之初人类的悲剧呢?

一切未知,而似乎又那么明显。在这里,道德体系是一个完善的循环。没有恶,就没有善。

正像影片《太极张三丰》所言:“不好也不坏,没有胜又何来败。”

在善恶的边界,哲学家汉娜·阿伦特写出了《平庸之恶》这部讨论服从(法西斯)下的恶的政治哲学名著。

善恶的对抗与制衡,永远不是一次审判所能解决的。

所以,审判,被安排在了世界末日。

聚散皆是缘,是非总关情。每个人,都在用一生参透其中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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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散文作品背影读后感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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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起来能很快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也读不懂不可言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读了朱自清的这篇散文,使我得到了一个道理,我们作为教师教学生读文章、写文章就是要教育他们怎么做人,学习语文就是让人更加懂得如何表达做人的道理,我们一辈子不就是一直在探求做人的真谛吗?这些也许是说给自己听的,但我更想让自己的学生懂得这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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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立秋节气散文

全文共 1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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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早晨醒来,嗓子总觉得很不舒服。以为是夏日干燥,却不曾想,立秋已至。

许多事情在立秋到来之前尘埃落定,好像家里所有人的心情都开始趋向于秋日的平静,生活像一江水,缓缓的向前流动。

不急不躁,不悲不喜,大概这就是立秋该有的样子吧。

昨天下午午睡醒来,接到学姐的消息,学姐跟学长从杭州开车来绍兴了。睡意朦胧间,一个激灵,除了兴奋外还有一点点的不知所措。望了望身上的睡衣,不经有一些着急,赤着脚跑到书房跟爸爸吼出这个消息。

其实,学姐早该来绍兴玩了。

和学姐是在去年的冬天认识的,在静宜大学的交换生群里,看着她那个粉红色樱桃小丸子的头像就觉得好亲切,于是想知道这该是一个多可爱的姑娘,简单的聊了几句后就加了微信,本着好奇的心理,我又偷偷跑去她的朋友圈里翻她的照片,还不敢点赞,我悄悄的,就像一个窃贼。有的时候,人与人之间总是特别奇妙,在家附近,即便是时常见面的邻居顶多见面点头打个招呼,可是当你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简单的共同点就足以让你们成为很好的朋友。和学姐的第一面就在桃园机场,她推着一个行李推车,低头看着手机,急急忙忙的想要办理手机卡。

学姐是一个美人。所以,那天在机场,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人群中的她。所以,我也很喜欢给学姐拍照。她似乎有着天生的镜头感,大概是因为精致的五官怎么拍都好看。在台湾的时候我就一直跟她说,暑假有空来绍兴找我吧。起初觉得学姐从湖南湘潭来浙江绍兴需要好好计划一下,可能真的是某种奇妙的连结,学姐有了一个杭州的男朋友,这一次真的有机会来绍兴。

时间很巧。恰好是立秋。

可即便是立秋,仍然留有夏日炎炎的余温。

坐在马路边上的早餐,显得万分悠闲,用学姐的话来说,豆浆和油条是绝配,可那一盒小笼包不知为什么忽然让我想起小时候。那时候我还住在马山的小镇上,家楼下附近有一个早餐店,暑假妈妈去早早的去医院上班,爸爸因为是老师,所以跟我一起放暑假,一起睡懒觉。睡醒后爸爸总是带我去楼下的早餐店吃小笼包,早餐店的小笼包子一盒十颗小笼包子,我们总是叫两盒,爸爸一盒,我一盒,蘸着醋吃。爸爸嘴巴大,一口一个,很快就把他的那盒吃完了,往往那时候我才吃了三四个,我费力的捏着筷子往嘴里塞小笼包,然后含糊不清的说,“爸爸你帮我吃几个掉”。

那时候的早餐店也是这样,有自行车骑过的叮铃叮铃声,有淡淡的汽车尾气隐隐飘过,有油条刚刚下锅的滋啦声,有远远传来的越剧的声音,还有贴着耳朵亲切的绍兴话。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坐在街头的早餐店吃一顿早饭了,我也记不起上一次在街头吃早餐是什么时候了。学长说,绍兴跟杭州虽然隔的近,但一点儿也不像杭州,而与苏州相似,带着小城的味道。

城,小小的就挺好,生长在这个小城里,所有的故事,所有的记忆也就更加集中,更加清晰。

沈园来过许多次,这一次蹭着爸爸朋友的光,请了一位金牌讲解阿姨,一路听,一路游园惊梦。惊梦当然不是惊陆游和唐婉的梦,是我的梦。大概是小学四五年级吧,绍兴市发了一张游园卡,爸妈因为是事业单位,因此也有。那会儿家里刚买了一个数码相机,爸爸就有了一个拍照的爱好,每到双休日就安排一家人在绍兴四处转转,就有一个周末来的沈园。那还是一个冬天,我穿着一件黄色的棉袄站在“诗境”的这块石碑前拍了一张照片。沈园离家离小学都很近,小学春游也有一次来沈园,那时候应该是五年级的秋游吧,穿着校服,带着一顶小黄帽,拿着相机组织大家拍照。

看着学姐和学长站在《钗头凤》碑前的背影,忽然有一些感慨。终究,这世间有太多巧合,一片金黄的叶子恰好从我的头顶落下,在我的眼镜上短暂停留后飘落在地上。我不知道这一片叶子在立秋的下落有多少意义,至少那一刻在我眼前掠过,我觉得那是特别的。

都说,一叶知秋。可立秋全然没能散尽夏日的余温,让原本就游人如织热闹非凡的鲁迅故里更加升温了一层。乌篷船在水中仍然带着江南水乡的韵味,可立秋的太阳却显出了不同往常的骄傲。相比做完月色如画,温润如水的鲁迅故里,今日就显得有些许躁动。在参观完鲁迅祖居,三味书屋后,便跑去找地方纳凉。跟笑寒一起去买高老太的奶油小攀,如今的奶油小攀已经从五毛钱一个变成三块五一个了,可即便如此,味道仍然是那个熟悉味道,就好像是即便过了这么多年,立秋仍然是那个立秋。

立秋。炙热且躁动着,却带情感的连结。

下午送走了学长学姐,和笑寒找了一个地方聊了好久,最后把笑寒送上出租车的时候,回头恰好看到落日。

终究,秋天是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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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菩提津渡散文

全文共 1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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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闲暇之余,我迷上了一部木偶剧。其中有一位贤人,他让自己两位年幼的弟子在战后荒芜的土地上播种花籽的片段,让我感慨良多。

每一朵花每一株草的降世,都是一粒种子与土地、阳光、空气和水的一场风云际会。要想人工培育出一座花园,从耕种、拔草到浇水、施肥,凡此种种更是要劳心费力,还要经历焦灼的等待,最终才能绽放花蕾。而这位贤人正是希望自己的徒儿能够在亲自蕴育花木的过程中,体会到每一个生命的来之不易与值得珍惜。从而不要随便拔刀、妄起杀念。

我们不是江湖儿女,自不必有恃剑放狂或嗜血成性的担忧。但什么才是真正的利剑?什么又是真正的江湖?俗世游走,不经意间就将自己与他人做了比较。不是觉得自己身怀绝技、生不逢时而郁郁寡欢,就是感觉别人技压群雄又占尽天时地利而妄自菲薄。单薄脆弱的一颗心,总是要负荷那么多,可又偏偏不能自知。就拿我来说吧,前几天还为经理说要涨工资而喜上眉梢,片刻就因为老板不同意又万念俱灰。顿时觉得自己坚持了那么久的意义,瞬间便被老板的一句话变得毫无意义了。几天过去,再回头看看才明白,我还是我,别人也还是曾经那般友善。要做的还是那么几件事,萦萦绕绕,构成当下的生活。蒙了尘的,只是自己的心。

江湖杀伐,是看得见的血肉相搏。而内心的自我较量与败下阵来的彷徨,却是看不清的亡灵衰败。只能无奈苦笑,不知道俗事纷扰,有几时能真正明了万法了不可得,从而自省觉悟,在心田种下最初的菩提?

有时候我会安静地听水龙头中的哗哗流淌,看清冽的水流慢慢地把盆子注满。往往我会有种经验上的错觉,总觉得把开关拧到最大限度的位置,便能最快地接到满盆水。然事实却经常是当水注满盆子一半的容量时,大朵的水滴便四溅开来。流速越快,水滴蹦出的频率也越快,砸出去的飞花也会越大。数着时间一秒一秒地流逝,盆中的水却少了,最后总是不甘心地减小了水的流速,那股股细流便小心翼翼地载得满盆。于是渐渐顿悟,慢,不是虚耗生命的无为,而是在急速善其事的表象下,安然先利其器的境界。无波无澜,却深藏智慧的静禅。

有时候因情到深处,我会捡起一片脉络清晰的叶子,悄悄藏在年少喜欢的书中。隔三差五地想翻开看看,带着尘世修行中难得留下的一点痴心,猜想那两页书中有没有生出书虫来,或者是不是冰冻过就能永久留住那一抹还未来及褪去的浅绿。时光久远,白驹过隙。有一天打开那一页尘埃,在明媚中晾晒,惊讶于自己竟忘了,忘了当初我为何事而采的枫叶,更是忘了当初有过怎样的心情。只是隐约感知到,生命中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东西,遗落在岁月的长河,冻结冰封。我只能怀着丝丝凉意去漠然。彷佛时间不曾来过,不曾走过,而我已缺席许久。隔世归来,心中空落的无语、莫名。

朋友说,人生苦短,我们终是做不了超脱的智者。从落花而知大地有情的,那是圣人。既然如此,为何要在虚无的领地游走,何不专注于眼下的实事呢?可是,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会为一朵花的精致而驻足?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会为一首老歌传递出的情愫而感动?我们活着并静静地守护一颗柔软的内心。这颗心,一旦脱离市井的烟火,便开始听风吟的悲鸣,感月升的闲适,画江河的奔腾。才渐渐开始明白,柔软心,乃是一颗菩提的种子。生根发芽,在心灵的沃土涅槃坚强,不为追名逐利,只是因为,我只是我,不同于别的任何人,却又同于世间万物的一种存在。

《大藏经》中曾提到一词“须弥芥子”。所谓“须弥”,相传是古印度神话中的名山,是诸山之王,亦是佛家宇宙观中世界的中心。而“芥子”顾名思义,就是芥菜的种子,极其微小难辨。须弥偌大却可塞于芥子中,佛法无边藏于微芥却是刚刚好。由此可见,无穷大与无穷小皆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无关时间与空间,相对而生,各自轮回,永无休止。我想作为天地洪荒中渺如一粟的存在,对于苍茫宇宙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吧!

我是谁?我为什么而活?这些含有终极意义的命题,是在人类摆脱了物质困扰时,便已开始追寻的古老话题。千年万年的冥河漂泊,修得一世清宁。这一世,我们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世,只为能在人生漫漫长河中不再孤独,所以每个人都寻求津渡。醉心于现实事业也罢,藏魂于诗词书墨也好,寄灵于音符乐章也罢,困情于隔岸伊人也好,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希望能在“须弥”中,找寻那一粒独属于自己的“芥子”。

摇动转经筒,垒起玛尼堆,升风马磕长头,若心无菩提,终究找不到渡口。净手焚香,由葬花而能有无常苦空的觉悟,听一曲红尘梵音,亦能心绪澄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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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镇江情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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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初识这首诗好像是在小学,知道了京口就是镇江,那里有爷爷的小妹妹——我的老姑奶奶!

第一次学习写信也是在小学,老师要求我们不但要写信,还要用信封封好再交作业。于是给从未见过面的老姑奶奶写了封信,还在信封上认真地写上“镇江市山巷底黑桥西146号”。

10虚岁那年的暑假,爷爷兑现了对我的承诺“10岁带你去镇江看老姑奶奶。”那时候,在我的心里,虽然知道了“京口瓜洲一水间”,但是对“一水间”有多远还是没有具象的概念,始终觉得镇江是遥远的大城市。为了镇江之行,母亲特意为我做了新的的确良衬衫,人造棉的裙子,想让我打扮的漂漂亮亮去城里玩。爷爷带我从高邮乘轮船,一点多出发,从京杭大运河入长江,晚上停靠在镇江轮船站8号码头,好像是大表叔来接的我们。码头上灯火通明,大西路如此繁华,让从未出过远门的我对城市开始有了向往!

第二天早上起来,浓香的豆浆和皮薄馅多的包子让我明白早餐除了白粥咸菜,还可以这么丰盛。姑奶奶家的后面就是铁道,只不过已经不再过旅客列车,只走货车。火车来的时候,震动感很强,火车的笛声跟电影里一模一样。听父亲说,他小时候跟叔叔在黑桥玩,看见火车来了,就抓一把石子想扔进火车的烟囱里,结果倒被烟囱里的烟吹跑了帽子。我第二天就让爷爷带我去黑桥,可惜没有等到火车从桥下经过,却有了一个疑问:黑桥不黑啊,为什么叫黑桥?

接下来的几天,爷爷带我游玩了金山、焦山、北固山,还特意带我去新修的火车站看火车。那一年,金山的大雄宝殿还没有修复,焦山的碑林我还看不懂,北固山的游客还是那么稀少!那一年,四表叔才19岁,大表叔的女儿王晶才五个月。四表叔每天下班回来的任务就是抱王晶,还让我跟在他后面出去串门,邻里都叫我“小把戏”。

此后经年,一直没有去过镇江。爷爷还是经常去看他的小妹妹,直到80岁以后,爷爷还经常一个人乘车去镇江。爷爷80和90岁生日,姑奶奶都带表叔们过江来老家祝寿,爷爷去世时,表叔们来了,姑奶奶深受糖尿病的折磨,没能亲自来送爷爷最后一程,但我还是从叔叔们的话语中看到了姑奶奶的伤心!又过了几年,姑奶奶也走了!彼时,我还在杭州,闻知此事,暗自落泪!我知道,以后爷爷再也不用江南江北的跑了,姑奶奶也不用拖着病体过江来看爷爷,他们兄妹将在天堂相聚!

到了20xx年7月,叔叔向表叔们通报了父亲的病情,叔叔们很快就来到扬州,到医院看望父亲。没想到医院一见竟是永别,一个多月后,父亲离开了这个世界!表兄弟再次在老家相聚,已是天人永隔。父亲躺在水晶棺里,表叔们在灵前空自伤悲!

时光易逝,容颜易老,随着亲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开,我愈发感受到生命的无常与短暂。于是经常跟叔叔建议,计划找个时间去镇江看望表叔们。可是计划一再变化,直到11月下旬的一天,叔叔给我电话,说大表叔的女儿12月7日结婚了,我们都过去喝喜酒!

一别33年,镇江,我终于又来了!黑桥仍在,云台山仍在,但是铁路已经填平,成了花木掩映的小径;当年5个月的小女孩王晶已经长成了新嫁娘;二叔的儿子王坚10年前就高大帅气,可惜这次没能见到;三叔的女儿王璞秀气温婉,颇有书香门第的气息;四叔的女儿王潇大方直率,一如四叔的性格;叔叔们渐老,就连当年只有19岁的四叔也已跨过了知天命的门槛;而当年干练威严的姑奶奶只能在照片里凝视我们的到来!

京口瓜洲一水间,可惜我这些年过于忙碌,竟然让一水间的距离延长到了33年!四叔一直说年岁不等人,亲人之间一定要经常走走!的确,现在有了润扬大桥,镇江扬州已经不再有一水间的阻隔了,我作为下一代中的老大,以后一定要不定期的组织叔叔婶婶和弟弟妹妹们来老家看看,再带家人去镇江走走。虽说亲人见或不见都在心底,但是亲情还是需要经常走动才更亲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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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爱,别走远散文

全文共 1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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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那是一个春花烂漫的季节,他上了她,她也爱上了他。

接下来的日子便是被甜蜜与幸福重重的包围着,他说:“做我老婆好不好?”她没有做声,可是心里却分明的高兴着,她认为可以以婚姻为目标的男人应该是真的用心在爱着她了。

他可以有很多的应酬,身边也从来不会缺少爱慕的人,只是他说:“爱情不是对谁都会有感觉”。她信了,因为她能感觉到他那颗时时挂牵的心,她就是喜欢了这样一个时时在心里装着自己的男人,最开始相爱的时候她就调侃地说“我不要你在我的面前消失超过三个小时”,其实她也只是一种希冀,一个男人在外面做事忙碌,怎么可以有那么多的时间来陪自己,然而他应了,应了的事他从来就会办到。

在他的宠爱下,她的心儿就像盛夏那放纵的花朵一般开得那般娇艳与美丽,总喜欢看着他像个大男孩子一样的淘气,看他开心的样子,那个时候,她喜欢带着戏弄的口气让他叫一声姐姐,而他报以的总是严厉的拒绝,“叫姐姐啊,永远不可能,我喜欢叫你老婆”,看他撇着嘴傲慢的样子,她想,这就是一个女人的幸福吧?

这个年代,可以说爱的人很多,可是执着与认真的人却所剩无几,她可以为一段爱情把生命燃烧,只是要心爱的人懂她,用专一的心去疼她,即便是生命太过短暂,却也辉煌过。尘世里那些繁琐的种种并不能太多的憾动她的心思,而没有了爱情的世界将是漆黑一片,纵然活着,没有了光明,又有何意义?而他,亦如是。

他,给了她想要的爱,一个事业上卓有成就的人,却宁可守着一颗冰洁的心,在她的面前早没了事业上的那份霸气,而只是一个欲爱她不够的男人而已。

(二)

秋天,总是多愁多思的季节,尽管有着收获的喜悦,却总不能抹去落叶的凄凉。

任性,几乎是每一个女人的专利,被宠坏了的她多多少少有些放任了自己的情绪,尽管每次过后她心总在检讨,恨自己总是伤害着爱她的人,还有那些傻傻的小气,明明知道有些东西不是她可能争的,却总在心里无数次的纠结,其实她知道自己不对,可就是做不到让自己不在乎,爱情难道是这么的让人变得不可理喻吗?她决心改变自己,为他,要学着更多的理解与宽容。

她说:“我不敢奢望得到你太多,只要一颗心,就够了”,他说“我不能给你全世界,可是我的世界全给你”,那时他看不到,其实她哭了,从小她就是一个爱哭的女孩,也总是无数次问过自己为什么总也有那么多的泪儿流也流不完?直至后来在一本书看到一个叫夏可可的女人说的一句话“性情中人,今生怕只有拭不尽的泪儿了”,她,若有所悟了。

甜蜜总是与痛苦结伴而行的,它们从来不会在这个世界上孤独地行走,她,不是不入凡尘的仙女,他,也是染了尘埃的凡人。

那天他负气的话“你在我们的爱情里经得起考验,那么两个月后再见吧!”他冲动的话语说出了口,却让她的泪水歇斯底里的再次爆发,一个劲地问着他“我做错了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可是往日温柔有加的爱人再不见了,空留下了失去理智的冲动,她傻了,呆呆坐在那里,尽管她理解这一切是因为他太爱,太在乎,容不得她对别的男人有一点的眷顾,然而,他怎么不知道面前的女人却早已死心蹋地的爱着了他。

有些东西早已随着风飘散于无垠,留下的,只是一段回忆罢了,而不再习惯回头的她,怎么可以允许自己丢下深爱的他,再去重复昨日那段情谊?所有的解释太过苍白,有的,也只是相互的折磨了,她的世界仿佛要塌体了,而他,也早已痛不欲生。

(三)

原本就是生气时候说的狠话,却无形中伤了原本各自脆弱的心,他说“我们重新开始吧!我怎么可以不相信你?”她说“原本我们就很相爱不是吗?”轻轻的一个拥抱,还依然是当初那份美丽的感觉,其实他们真的很相爱,那些在爱情里的插曲仿佛让彼此更加明白没有对方的世界就如同没有灵魂的躯体一样,也让彼此更加珍惜了拥有的时光。

他还是那样爱着她,她也还是那么的迷恋着他,爱情里,她们都在慢慢成长,成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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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天涯思君不可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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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母亲离去的背影我心里是充满担忧的,只是此次远行无法停息。

我忘记了第一次来到船城是多久以前,只是记得那个时候船城的街还没这么宽,街道上铺的不是水泥地而是石方块。我记得那时每次坐火车回到船城时都要走过沱江上的浮桥,被母亲牵着,桥摇摇晃晃,我一深一浅地走在上面,盼望到外婆家,虽然走得急促,但是却感到幸福。

离开盐都去船城的时候已经是在数年之后,在船城生活虽然没有了与母亲别离时那撕心裂肺的痛,但是却又舍不得父亲。也许,人生都是充满两难的选择,选择一方,或者就要放弃另一方。

对于船城的印象并不好,也许是受我内心根深蒂固的排斥所影响。但是人生中没有太多的完美,时间在往前不停地推移,不管你在什么地方,都无法避免岁月的蹉跎和年岁的成长。

见到了一久违的初中同学,就如当年一样谈笑,只是我们谈笑的是怀念过去。而令我惊喜的是,分隔近十年,我们仍然能清楚地记得曾经。

也许还有很多想见到的人,只是岁月久了,人也变了,即使我们坐在一起,也许也不会有共同的回忆。

昨晚的梦就如一部回放这二十余年的电影,从小学到中学,从盐都到船城,只是我记得的仅是当时的他们,我所怀念的只是当时的情谊。

母亲离开船城时,就如儿时一样,我想拖延每一分钟,因为不想那么快和母亲分离。

然而我的努力是徒劳的。

母亲去了远方,我触及不到的是她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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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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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回顾了那本汇集了无数悲伤感情的作品——巴金的《》。

可以说,他是作者呕心沥血地写出来的,是包涵了作者的真情实感的。

静静地读着“序”,我突然间感到一股暖流腾了上来,仿佛此时此刻,那位伟大的作家——巴金,正一脸慈祥地坐在我面前,与我对话。

这本书里没有一个人是主角,也没有一个人有什么“惊天动地泣鬼神”的传奇故事。他们跟我们一样,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只不过他们的生活比我们的更黑暗些、再黑暗些。那个所谓的“家”早已变成了口中的代名词“苦海”。

又看了看这本书的背景——那是一个充满了陈观念的社会。我不禁感到十分同情这本书中的人物,他们被旧观念束缚着,不能有自己的思想;我也羡慕那些虽被束缚住却仍不放弃的人,是什么力量使他们能坚持下去呢?

在这本书里,作者着重刻画那些丑恶现象,来讽刺黑暗的旧社会,同时也深刻、细致地描绘了“觉慧”、“淑英”等“进步青年”。

我认为,巴金这么用心地刻画这些人物,不仅是为了讽刺旧社会,还体现出他作为一个“爱国者”,迫切的想让祖国强大,旧社会拉开新的一幕,脱离沉旧、败的老规矩。

那么,我将用巴金写过的一句话结尾:春天,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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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夏日菜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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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喜欢夏天,不如直接说我喜欢夏天的菜蔬

在华北平原,能代表夏天的,我以为,第一当属西红柿。

喜欢西红柿,那红彤彤灿若云霞的颜色,那酸甜甜琼浆玉液的滋味,甚至,那果枝,那叶子都有个性的味道,轻触一下,就留在手上。每一次闻到,都感觉通体清爽,心旷神怡。

记忆里最早的西红柿,是三四岁时,回眸童年,那酸甜甜的西红柿的味道,还在心头氤氲着。及至后来,我们家自己种植了西红柿,是一个秋日,我在田园里帮妈妈用压水机压水,水流清清凉凉从地下抽出,汩汩流淌进菜园,彼时那片西红柿的棵子上,已有三五枚半红微红的果子,在秋阳里,如待嫁的新娘,丰满,青涩,优雅。等不到它们红透。今天依然记得,秋天的西红柿,一个字,美。换一个字:爽。

还有,西红柿鸡蛋汤。白净的或者蓝花的瓷盆,里面是黄白红相间的汤,看着都喜庆。尝一口,呀,不要太好喝哟,下巴都快掉了哟。还有还有呢,西红柿炒鸡蛋,也是小侄女爱吃的菜。小毛头两岁呢,还是两岁多一点?去姥姥家,说吃洋炒鸡。她姥姥问了半天不明白,只好电话奶奶,奶奶在电话里,笑得一脸的花儿开放:就是洋柿子炒鸡蛋啊,孩子小说不全,就简化为洋炒鸡了。

去朋友家玩,看她一个人捧了玉盘,里面是白糖拌好的西红柿的切片,一下子,觉得生活那么美好。以后的以后,心情好或者不好的时候,也给自己来一盘西红柿拌白糖。这世界,因了西红柿,不同凡响,温馨如初。一个红彤彤灿若云霞的西红柿在手,足以让人忘却一切烦恼。一果在手,岁月静好。

然后呢?然后是黄瓜。通体碧绿的黄瓜,其实从开花的时候就喜欢了它。小时候,因为淘气,因为馋嘴,曾经很多次被自己家里种植的黄瓜扎了手,那些碧绿黄瓜上面个性的小刺刺,犹如西游记里面那个王后的霞衣,让人心痒痒的,却不敢亵渎。

记忆里的黄瓜或片或丝,甚至直接摘了,在衣袖上擦擦,就可以大快朵颐。因为那些精灵一样的瓜,是不上化肥的,更别说农药,或者转基因种子。它们所用是农家肥,是草木灰,带着它们原始的味道和温度,在天地间自自然然的轮回。不张狂,不扭捏,不忘乎所以,也不妄自菲薄。所以它们健康,水灵,鲜美。透着一股子灵气和生机。生吃,熟食,抑或腌制,黄瓜给我的记忆都那么美好。回首灯如花,未语人先痴。多年前的夏日中午,躺在小床上睡不着,看着自己手臂上青色的静脉,曾经傻傻的问奶奶:我手上的筋是绿色的,是不是吃黄瓜吃的?

后来知道了爱美的女友,竟然用黄瓜片做面膜。为此还遭到我的声讨,一直喜欢素面朝天,只用氢二氧一洗脸的,她竟然用黄瓜面覆脸,简直浪费食物,简直暴殄天珍。简直,简直不对。哦!

那时候好黄瓜的标准是,顶花带刺。现在这标准早吓得不敢用了。谁敢说市场上士兵一样码放整齐的,顶花带刺的黄瓜顶上,没埋过避孕药?没打过农药?没。再说扫兴,不说也罢。

茄子

如果说,紫色是贵族的色彩,那么茄子一定是菜蔬里的贵族了。你看它的棵:深紫的茎,包括主干和侧枝。绿中带紫的叶片,上面一浅层毛茸茸的细物。还是一株小苗儿呢,就这样美轮美奂,美不胜收。小时候,我常常傻兮兮蹲在茄子棵的旁边,看它。目不转睛的看它。这很容易让人想起一句话:未曾出土已有节。自然那是写竹子的,但是,我怎么觉得茄子比竹子还美呢?

除了美,茄子还谦虚,亲民。与众不同的是,其花都是面向大地的。它似乎从来都没有把自己的青春花冠高举,给蓝天看,给蝴蝶蜜蜂看,给来来往往的风儿雨儿看。它就那么低调地生活在民间,隐忍,坚韧,忘我。小茄子一露头也是头朝下,面朝黄土。所以即使长成大茄子,它的性情都没改。即使没有油,切好以后放在笼屉上蒸熟,茄子依然是好吃得一塌糊涂。脾气好到让人敬重,涵养好到让人折服。一点不做作,不折腾,无污染。在这意义上,能生在农村的干净天地里,顺便养成好的涵养,也算茄子们上辈子的修行,这辈子的福分。它们终日与土地相依,相看两不厌。纳日月精华,接地气,有灵气。

小隐于山也罢,大隐于市也罢,茄子是隐居在民间的隐者。是精神上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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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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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之后

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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