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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送鹅毛的典故内容(20篇)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有很深的教育意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千里送鹅毛的典故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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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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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我长大了作文的内容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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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我们,幼稚天真,而今,我们却破茧成蝶。——题记

“老妈,给我买根糖葫芦!”我拉着老妈的胳膊,缠着不让走。“瞧瞧你,都几岁的人了,还要吃糖葫芦!”妈妈浅浅的责备中又蕴着些疼爱。是啊,如今的我,已经是一个初一的大姐姐,而不是几年前那个幼稚的孩童了。我,真的长大了……微风吹过脸颊,引起我的思绪。

国庆节回家探亲,车子刚驶到村口,我便向外张着脑袋,与我久违的故乡会面。车子到了家门口,之间爷爷和奶奶并肩站在家门口,兴奋地看着越来越近的车子,远看,他们就像是两尊雕像,微驮着背,系着布围裙的奶奶朝着我笑着,那么淳朴而和蔼,一阵别样的温暖溢上心头。车子刚稳,我就撒开脚奔向奶奶,依偎在奶奶的怀里。奶奶佯装疼了,关切地说:“瞧瞧,我的孙女儿都长这么高了,快有奶奶高了。”是啊,奶奶,你还不多吃点儿好的,都不长了。我调皮地说。大家都被我给逗笑了。

早晨,伴着一缕温暖的阳光,我懒洋洋的走到院子里,只见奶奶正弯着腰,清理着地上的垃圾。竹扫帚划着地面,有节奏的发出“刷-刷-刷”的声音,奏出美妙的清晨乡村交响曲。微黄的阳光照射在奶奶的身上,这股感觉有熟悉又陌生。奶奶专注的清理着,竟没注意到站在后面的我。我轻轻的站到奶奶身旁,撷下奶奶手中的扫帚,说,奶奶,我帮你。这怎么能让你干啊,这竹扫帚会刮着你,快旁边去一点,这地上的灰尘都到身上去了。哎呀,奶奶,你就让我扫吧,我不怕,我这么长时间回来一次,怎么能再让你扫啊。你就让我来扫吧。说完就抡起扫把,扫了起来。奶奶笑的合不拢嘴,不住地说,孙女儿真的长大啦,长大啦。

我长大了吗?我长大了!

[我长大了作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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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大笔如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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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dagrave;bǐruacute;chuaacute;n

【解释】:椽:放在檩子上架着屋顶的木条。象椽子那样大的笔。形容著名的文章。也指有名的作家。

【出自】:《晋书王珣传》:“珣梦人以大笔如椽与之,既觉,语人曰:此当有大手笔事。

【示例】:~指端揽,贝叶行间才数点。◎清陈恭尹《观唐僧贯休画罗汉歌》

【语法】:偏正式;作谓语;用于夸赞别人的文笔。

典故

东晋的文士王殉从小才思敏捷,胆量很大,散文和诗赋都写得很好,二十岁时便被大司马桓温聘为主簿。有一次,桓温为了试王殉的胆量,在大司马府聚会议事的时候,故意骑一匹马,从后堂直冲大厅。幕僚们都吓得惊慌失指,四处躲避,唯有王殉镇定自若,端坐不动。桓温感叹他说:“面对奔马而能稳坐的,将来一定是个黑头公的人!”桓温为了试王殉的才学,趁幕僚们在议事的时候,派人偷偷取走了王殉准备发言的文稿。王殉发言时,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桓温拿出他的文稿对照,发现他说的内容与文稿上的相同,但文字没有一句相同,不由对他十分钦佩。

一天晚上,王殉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人将一支像椽子那样的大笔送给他。醒来后,他对家里人说:“我梦见有人送我如同椽子那样的大笔,看来有大手笔的事情要我做了。”王殉的预言马上成为事实。就在这天上午,晋孝武帝突然死去,由于王殉文笔出众,朝廷要发出的哀策、讣告和孝武帝的溢议等,全交给他起草。这种殊荣是历史上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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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开卷有益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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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可以彻悟人生意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开卷有益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开卷有益:人可一日不食肉,不可一日不读书

【出处】(晋代)陶潜《与子俨等疏》。

【释义】开卷:打开书本,指读书;益:好处,收获。打开书本阅读,总有益处。勉励人们勤奋好学,多读书。

【历史典故】

宋太祖赵匡胤和宋太宗赵光义都是武将出身,他们深知“不能马上治天下”的道理,所以极为重视读书。他们以身作则,经常翻阅各种书籍,尤其喜欢读史书,从中了解历朝历代的兴衰更替。

宋朝初年,宋太宗赵光义命文臣李防等人编写一部规模宏大的分类百科全书——《太平总类》。这部书收集摘录了一千六百多种古籍的重要内容,分类归成五十五门,全书共一千卷,是一部很有价值的参考书。

对于这样一部巨著,宋太宗规定自己每天至少要看两三卷,一年内全部看完,遂更名为《太平御览》。当宋太宗下定决心花精力翻阅这部巨著时,曾有人觉得皇帝每天要处理那么多国家大事,还要去读这样一部大书,太辛苦了,就劝告他少看些,也不一定每天都得看,以免过度劳累。可是,宋太宗却回答说:“我很喜欢读书,从书中常常能得到乐趣,多看些书,总会有益处,况且我并不觉得劳累。”于是,他仍然坚持每天阅读三卷,有时因国事忙耽搁了,他也要抽空补上,并常对左右的人说:“只要打开书本,总会有好处的。”

宋太宗由于每天阅读三卷《太平御览》,学识十分渊博,处理国家大事也得心应手。当时的大臣们见皇帝如此勤奋读书,也纷纷效仿,所以当时读书的风气很盛。

【成长心语】

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读书,可以彻悟人生意义;读书,可以洞晓世事沧桑;读书,可以广济天下民众;读书,可以深入科技殿堂。古人说:“人可一日不食肉,不可一日不读书。”培根说:“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修辞与逻辑使人善辩。”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书,总能给人以帮助,或者是知识,或者是能力,或者是生存的哲学……把看电视、吃零食的时间留出来一点,去书店买一本让自己心动的书,在一个陽光明媚的下午,细细体味书中的情感,这必将使你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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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伍子胥过昭关

全文共 1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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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胥过昭典故入选了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历史典故:伍子胥过昭关,欢迎阅读!

正当齐国逐渐强大的时候,楚国走下坡路了。公元前年,楚灵王的兄弟公子弃疾乘灵王率兵伐徐的机会夺取了王位,这就是楚平王。

楚平王开始时改变了灵王的一些做法,还颇得人心。但不久,他也骄奢淫逸起来,而且宠信一个专门会拍马屁的大臣费无极,将国家越搞越乱。

当时,楚、秦两国联姻。秦哀公将自己的妹子孟嬴嫁给楚平王的长子太子建。费无极奉命去秦国迎亲,回来的路上,他发现孟嬴十分漂亮,为了讨好平王,他用了个掉包计:在随同陪嫁的侍女中选了一个女子冒充孟嬴,送到太子建那里去成婚,而将真孟嬴偷偷送给了平王。当然,平王这件抢儿媳为己有的丑事不可能一直隐瞒下去的。当它终于被太子建知道以后,费无极又给平王出主意设计废掉太子。他让平王先召太子建的老师伍奢到郢都,要他承认与太子建合谋造反。伍奢是个耿直的人,他坚决拒绝了。平王就想杀掉伍奢,然后再杀太子。费无极怕伍奢的两个儿子伍尚、伍员不服,留下后患,就又出主意让平王命伍奢写信将他们骗到郢都来一起杀掉。

再说伍奢不得已只得写信叫两个儿子去郢都。大儿子伍尚是个书呆子,明知此去凶多吉少,认为父命不能违抗,还是去了;小儿子伍员,字子胥,生得人高膀粗,具有过人的文才武略,他马上识破了平王的阴谋,连夜出走了。伍尚一到郢都,就被平王将他连同父亲伍奢一起杀害了。怕伍子胥将来会替父兄报仇,平王又下令在全国悬挂榜文和伍子胥的图像捉拿他。榜文上说:“凡能捕获伍子胥献给楚王的,赏粟米五万石,让他当上大夫的官;凡窝藏、收留、放跑伍子胥的,全家处斩!”楚王还命令全国各处关津渡口,对来往行人,严加盘查。

再说伍子胥离家后,与太子建逃到了宋国。但不久宋国发生内乱,伍子胥又同太子建一起跑到郑国。郑定公很客气地将他们留了下来。但太子建却私下与晋顷公联络,企图联晋灭郑。不久,事情败露,太子建被郑国所杀。于是,伍子胥只好带了太子建的儿子公子胜逃离郑国投奔吴国。一路上,他背着公子胜,历尽千辛万苦,一直向东走了数天,来到昭关(今安徽含山北)附近。这里是楚国的东部边界,出了昭关,就是大江,江那边就是吴国的地面了。

这天,伍子胥带着公子胜,正躲在离昭关六十里左右的一片森林里,遇到了一个名叫东皋公的老中医。东皋公同情伍子胥的不幸遭遇,将他带到了自己家里,要他不要擅自行动,待他连夜出去找个朋友想办法。

老中医走后,伍子胥在茅屋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这里呆下去,也不知道老人是否真有办法,多呆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如果贸然出走,人生地不熟,万一碰到盘查,就更危险。他在茅屋里辗转反侧,又恐又愁;天微明时分,那老中医推门进来,不由得吃了一惊。他只见伍子胥的鬓发胡髭,一夜之间全部变白了。

那老人拿出一面镜子,让伍子胥一照,连他自己也吃了一惊:“我怎么变得这样苍老了?!”突然间,他放声哭了起来,“天啊,我大仇未报,难道就这样一事无成地完了吗?!”

东皋公安慰他说:“不要悲伤。这是件好事呢。你的鬓发变白了,就不易被人辨认出来了。我已找到了一个与你的相貌十分相像的朋友皇甫讷,让他扮作你,你扮作仆人,明天你就可以过昭关了。”

第二天,皇甫讷来了。东皋公让皇甫讷穿上伍子胥的衣服,让伍子胥换上仆人的衣服,并用中药汤将他的脸洗黑,同时也给公子胜换上农村小孩的服装。一切装束停当后,三人就连夜出发,待到天蒙蒙亮时,他们刚好赶到昭关。而这里关上的守军,也刚刚开关。

这时,只见守关士兵果然拿着伍子胥的画像在排队过关的人中一个个核对……忽然间,一个士兵叫了起来:“伍子胥!”于是,一伙士兵一拥而上,将皇甫讷捉住了。

伍子胥乘士兵们围住皇甫讷、关口混乱无人照管的机会,赶紧拉着公子胜随人群出了昭关……

再说皇甫讷被士兵捉住,解到守将越那里,他却大声申辩说:“我不是伍子胥。我是本地龙洞山下隐士皇甫讷,今天与老朋友东皋公约好出关去游玩的,为什么要抓我?”

东皋公经常给越看病,是越的朋友。于是,越就让士兵把东皋公请来。

东皋公一看,连忙笑着对越说:“将军搞错了。这个人不是伍子胥,是我的朋友。今天我们约好去关外玩的。我们还办好了过关文牒,您看……”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文牒。越接过来一看,上面确实写着东皋公和皇甫讷的名字。他只好下令放了皇甫讷,并向他们两人道歉。

伍子胥投奔吴国后,帮助吴王阖闾夺得了政权,又协助他发展生产,建造姑苏城,冶炼兵器,训练军队。吴国从此强大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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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自我介绍的内容

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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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报出自己的姓名和身份。可能应试者与面试考官打招呼时,已经将此告诉了对方,而且考官们完全可以从你的报名表、简历等材料中了解这些情况,但仍请你主动提及。这是礼貌的需要,还可以加深考官对你的印象。

其次,你可以简单地介绍一下你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个人情况。请提供给考官关于你个人情况的基本的、完整的信息,如:学历、工作经历、家庭概况、兴趣爱好、理想与报负等。

这部分的陈述务必简明扼要、抓住要点。例如介绍自己的学历,一般只需谈本专科以上的学历。工作单位如果多,选几个有代表性的或者你认为重要的介绍,就可以了,但这些内容一定要和面试及应考职位有关系。请保证叙述的线索清晰,一个结构混乱、内容过长的开场自,会给考官们留下杂乱无章、个性不清晰的印象,并且让考官倦怠,削弱对继续进行的面试的兴趣和注意力。

应试者还要注意这部份内容应与个人简历、报名材料上的有关内容相一致,不要有出入。在介绍这些内容时,应避免书面语言的严整与拘束,而使用灵活的口头语进行组织。这些个人基本情况的介绍没有对或错的问题--都属于中性问题,但如果因此而大意就不妥了。

接下来由这部份个人基本情况,自然地过渡到一两个自己本科或工作期间圆满完成的事件,以这一两个例子来形象地、明晰他说明自己的经验与能力,例如:在学校担任学生干部时成功组织的活动;或者如何投入到社会实践中,利用自己的专长为社会公众服务;或者自己在专业上取得的重要成绩以及出色的学术成就。接下来要着重结合你的职业理想说明你应考这个公务员职位的原因,这一点相当重要。你可以谈你对应考单位或职务的认识了解,说明你选择这个单位或职务的强烈愿望。原先有工作单位的应试者应解释清楚自己放弃原来的工作而做出新的职业选择的原因。你还可以谈如果你被录取,那么你将怎样尽职尽责地工作,并不断根据需要完善和发展自己。当然这些都应密切联系你的价值观与职业观。不过,如果你将自己描述为不食人间烟火的、不计较个人利益的“圣人”,那么考官们对你的求职动机的信任,就要大打折扣了。

这里我们介绍了一条清晰的线索,便于你组织你的自我介绍。为了保证结构明确,有条有理,你可以多用短句子以便于口语表述,并且在段与段之间使用过渡句子,口语也要注意思路、叙述语言的流畅,尽量避免颠三倒四,同一句话反复说几遍的“粘糊劲,同时不要用过于随便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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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立木为信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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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七雄中,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诸侯国落后。贴邻的魏国就 比秦国强,还从秦国夺去了河西一大片地方。 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史记·商鞅列传》。

【释义】商鞅为推行新法而取于民的方法。比喻只有言出必行。

【历史典故】

战国七雄中,秦国在经济、军事等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诸侯国落后。但自从秦孝公即位后,他重用卫国人商鞅变法强国,使秦国一跃成为七国之中最强者。

商鞅在变法前,深知推行新法的困难,为了让老百姓相信自己,他想出了一条妙计。他命人在京城南门立了一根三米长的木杆,发布公告,谁能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去,就赏十两黄金。

这一举动引来了许多老百姓,他们围在一起议论纷纷。其中一个人说:“这根木杆谁都扛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黄金呢?这其中一定有问题!”另一个人说:“大概是跟我们开玩笑吧,不会是真的。”围观的人都认为商鞅的立约不可信,所以无一人去扛木杆。

商鞅见状,便把赏金加大,说道:“如果有人能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去,我就赏给他五十两黄金。”商鞅的话音未落,百姓又开始哗然。有人嚷道:“大人真会开玩笑,这么简单的事,哪会赏那么多黄金呢?”现在,人们反而更加怀疑了,谁也不敢去扛那根木杆。

过了一会儿,人群中走出来一个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说:“我可以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去。”只见那人蹲下身子,扛起木杆,迈开大步,向北门走去。围观的人们也尾随着他,想看个究竟。那人到达北门后,商鞅立即叫人拿了五十两黄金,交给了他。老百姓纷纷称赞商鞅是守信之人。商鞅以信折服了秦国百姓,他制定的新法颁布后,得到顺利推行。

【成长心语】

商鞅变法重在诚信,所以立木为例取信于万民,说明了他做事的决心和勇气。其实,不只他变法如此,生活中凡是都应以信为重。信用是衡量一个人品格好坏的标准。信守承诺的人,会赢得众人的信赖。古语有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做人就要言出重如泰山,不会轻易改变,如果把说出的话当儿戏,说了不做,言出不行,则会失去很多人对自己的信任,自身形象在别人心中也将大打折扣。

[历史典故:立木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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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曹操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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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是一位兼具史学和文学双重属性的人物,在他身上发生过哪些故事呢?小编整理了一些有关曹操的经典历史典故,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有关曹操的经典历史典故篇1:孟德献刀

公元一八九年夏天,汉灵帝病死,向进立太子刘辩做了皇帝。董卓以剿除宦官司为名,率领二十万大军进洛阳。董卓又收骁勇无比的吕布做干儿子,把刘辩废掉,立九岁刘协为皇帝,就是汉献帝。他自己独揽朝廷大权。

董卓非常荒淫残暴。为了宠络人心,封曹操提升为骁骑校尉,但是曹操看董卓倒行逆施,不得人心,不愿与之同流合污,并且全身取义,刺杀董卓。

一天,曹操配刀来到丞相府,见董卓坐在床上,董卓见曹操进来,问道:“孟德,今天怎么来晚了?”曹操说:“我的马太瘦弱,跑不快。”董卓为了拉扰曹操,就叫吕布挑了一匹西凉送来的好马,送给曹操。吕布领令出去了。不一会,董卓感到困乏便朝里在床上倒下了。曹操一见,这可是好机会,急忙掣出宝刀,哪知,董卓从衣镜中看见曹操在拔刀,忙翻身问道:“孟德干什么?”这时,吕布已牵马来到。

曹操惊慌间,把刀举起,跪下说:“我有一口宝刀,特带来献给恩相。”董卓接过来一看,这刀有一尺多长,柄上镶嵌着珠宝,刀刃极为锋利,果真是一口宝刀,便递给吕布收下了。曹操又从身上把刀鞘解下来,交给吕布。

随后,董卓领曹操出来看马。曹操拜谢说:“我想骑上试试。”董卓叫人给马备上鞍辔。曹操牵马出了相府,狠打几鞭,往东南方向飞也似地逃跑了。

有关曹操的经典历史典故篇2:误杀吕伯奢

当年曹操刺杀董卓未遂,逃出京城。董卓派人追捕,并四处张贴告示,到处设下捉拿曹操的罗网,情势十分险恶。

曹操和救他脱险的陈宫逃到曹操父亲的老友吕伯奢家。吕伯奢热情款待,因家中无酒,便急忙出去买酒。曹操坐在前堂,忽然听见后面有磨刀声,顿时起了疑心。悄悄走到后院,听里面说:“绑起来,杀吧!”立即大惊失色,没等再认真观察,就决定先下手。于是提剑闯入内宅,见一人杀一人,老少八口全倒在血泊之中,杀到厨房,看见一只猪刚刚被困上司蹄待宰。这才明白是因为误会而错杀了真诚待客的主人一家。

曹操和陈宫时又匆匆逃离吕家。但是在半路上又和兴冲冲、喜滋滋买酒而归的老翁吕伯奢碰上了!陈宫满面愧疚,抬不起头。曹操却在两马相错之机,一挥剑,又把慈祥的老翁杀死了!

陈宫大惊:“前面杀人,是由于误会,现在明知是恩人,却还要杀害,太不像话了!”

曹操道:“吕伯奢到家,一见被杀之人,必定告官,追杀我们!”

“你这样做,也太不仁义了!”陈宫道。

曹操冷笑道:“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有关曹操的经典历史典故篇3:挟天子以令诸侯

汉朝末年,国运的衰败已经到了极点。这个时候,太尉杨彪想到了曹操,他对汉献帝建议, 曹操现在在山东兵强马壮,可以召他入朝,辅助王室。汉献帝满口答应,立即派使者去山东,召曹操进宫。曹操接了诏书,约定时间起兵朝洛阳进发。,帮助汉献帝剿灭了李决、郭汜两个叛贼,深得汉献帝的信任,曹操趁机奏请皇上说:“洛阳荒芜已久,并且很难重建,粮食转运也十分困难。许昌靠近鲁山,城墙宫室是现成的,钱粮物以及民工充足可用。臣贸然请求皇上迁都许昌。”汉献帝虽不情愿,但有不得不同意。其他的大臣都畏惧曹操的势力,也不敢提出异议。这样,便选了一个日子,曹操率军护驾,文武百官都尾随其后,迁都许昌。

到达许昌后,曹操大兴土木,盖宫室殿宇,建庙立寺,修城墙建衙门。自封为大,又任命了一批军政要员。自此,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汉献帝的实权归于曹操。朝廷事务,均先报告曹操,然后才报皇帝。

有关曹操的经典历史典故篇4:梦中杀人

为防止别人暗算,曹操他对照料、服侍自己饮食起居的侍从们说:“我有个毛病,或者说特殊功能,当我在睡梦中时,只要人稍一接近我,我就会跟梦游症似的,马上跳起身来杀死这个人,所以今后当我睡着、尤其是熟睡之际,千万不要靠近我,以免误杀。”

曹操为使众人相信自己的话,于是在一天夜晚睡觉时,故意蹬开被子,装作受冻而不知的酣睡状态。

一个平日深受曹操喜爱、对曹操的照料也十分精细入微的小男童,见主人在寒夜受冻,出于职责、更出于对曹操的爱戴,便小心翼翼、轻手轻脚地走到曹操卧床前,刚要伸手捡起地上的被子给主人盖好,曹操突然翻身跳起,抽出床头宝剑,狠命一挥,男童即刻身亡。曹操杀人之后,一言不发,重新躺倒,呼呼大睡起来。

其他侍从吓得面无人色,都呆傻般一动不能动。很长时间才清醒过来,但谁也不敢再靠近曹操。那个被杀的小童也就一直横在曹操床下。

第二天清晨,曹操醒来,一见床头床尾溅满鲜血、床下又横卧着已死的小童,大惊之后便大怒:“谁敢杀我所爱之人?!”

曹操的这种伎俩,只有一人看得透明之极。这个人就是杨修。当曹操装模做样为小童送葬时,他扶棺苦笑道:“不是曹公在梦中,而是你在梦中啊!“曹操见杨修戳穿了自己的计谋,深恨杨修,后来终于找了个借口杀死了杨修。

有关曹操的经典历史典故篇5:官渡之战

袁绍和曹操在官渡地区展开了争夺中原的官渡大战。

袁绍率十万大军驻守在黄河北岸,兵强马壮,粮草已基本用完。

谋士田丰劝袁绍打持久战。消耗曹军实力。袁绍不听,反将田丰关进监狱。另一位谋士许攸建议袁绍乘机偷袭许昌,却被袁绍怀疑为曹操的奸细,想调开前线兵力。许攸一怒之下,投奔了曹营。

许攸建议曹操出奇兵突袭袁绍粮草供应的大本营——乌巢。曹操采纳了许攸的献策,亲自率领精兵强将,夜袭乌巢,一把火将袁军的粮草烧个精光。

袁绍部将曾经主张全力增援乌巢,袁绍却坚持要与曹军正面决战:结果,既攻不破曹军大营,又损失了乌巢的粮草,军心大乱。

曹操乘势大举进攻,扬言直取袁绍的老巢 郡合黎阳。袁绍从河北官渡前线分兵赶去久远,曹军尾随追杀,袁军无心恋战,纷纷丢盔弃甲,四处逃窜,损失足有七八万人。

官渡之战是中国古代军事史上以少胜多的范例,体现了曹操的指挥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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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辽东豕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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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liáo dōng shǐ

【成语故事】

东汉大将彭宠跟随刘秀打天下,并没有得到重用,他不服幽州长官朱浮的调遣想起兵反叛,朱浮写信给他,说有个辽河农夫因为生了一头白头猪就想去进献给皇帝,可走到辽东一带发现那里都是白头猪就只好打道回府,你就像那个农夫一样。

【出处】往时辽东有豕,生子白头,异而献之,行至河东,见群豕皆白,怀惭而还。若以子之功论于朝廷,则为辽东豕也。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朱浮传》

【解释】比喻知识浅薄,少见多怪。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少见多怪

【结构】偏正式

【近义词】井底之蛙、蜀犬吠日

【押韵词】将门无犬子、犁牛之子、不得其死、朱唇榴齿、不入兽穴,安得兽子、珠沉玉磒、忘生舍死、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原来如此、迷金醉纸、......

【年代】古代

【示例】如井底蛙,如辽东豕,如夜郎之不知汉大,如匈奴之自谓天骄。 清·梁启超《中国积弱溯源论》

[历史典故:辽东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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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越王勾践剑历史典故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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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历史故事,已经是尽人皆知了。这个历史故事说的是:传说在春秋时期的一场战争中,吴国打败了越国,吴军把越王勾践包围在会稽山上,致使越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忍辱求和。从那以后,越国成为吴国的臣国,并受控于吴国。越王勾践像奴隶一般在吴国宫中服役3年,后来吴王免去了勾践的罪,让他回国去了。为了不忘亡国之痛、报仇雪恨,勾践在屋顶上面吊了一个苦胆,无论是出是进、是坐是站,就连吃饭睡觉,也要尝一尝苦胆之味,用来激励自己的斗志;他还既不用床,也不用被褥,累了,便睡在硬柴堆砌的“床”上,以此锻炼自己的筋骨。越国最终灭了吴国,就是因为勾践这十多年的磨炼并实行了各种得力措施。

闻名于天下的不仅仅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还有1965年12月出土于湖北省江陵望山的一号楚国贵族墓的越王勾践青铜剑。考古工作者在挖掘的时候发现在墓主人身体的左手边,有一柄装在黑色漆木箱鞘内的名贵青铜剑。青铜剑与剑鞘吻合得十分紧密。拔剑出鞘,寒光耀目,而且毫无锈蚀,刃薄锋利。试之以纸,20余层一划而破。剑全长为55.6厘米,其中剑身长45.6厘米,剑格宽5厘米。剑身满饰黑色菱形几何暗花纹,剑格正面和反面还分别用蓝色琉璃和绿松石镶嵌成美丽的纹饰,剑柄以丝绳缠缚,剑首向外形翻卷作圆箍,内铸有极其精细的11道同心圆。专家通过对剑身八个鸟篆铭文的解读,证明此剑就是传说中的越王勾践剑。

现代的击剑运动用的剑则与中国古代的宝剑有很大区别,它比的不是剑的锋利程度,而是用剑技巧。为了满足人们对击剑的爱好和需要,又不至于伤害生命,剑身一般较短,并且是呈菱形或长方形的钝头,分为重剑,花剑和佩剑三种。运动员穿戴击剑服装和护具,在击剑场上以一手持剑互相刺击,被先击中身体有效部位的一方,为被击中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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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孟母择邻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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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母择邻告诉了我们,父母是我们成长路上的强大支持与后盾。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孟母择邻的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西汉)刘向《列女传》。

【释义】孟轲的母亲为选择良好的环境教育孩子,多次迁居,以防他学坏。形容慈母严格要求子女,教育有方。

历史典故】

孟子是我国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但是,孟子小时候,也和一般孩子一样,很顽皮,很贪玩,不愿学习,整天和小朋友打打闹闹。他的母亲为了让他受到良好的教育,花了很多的心血。

一开始孟子一家居住在墓地附近,儿时的孟子还不明事,不知什么是该学的,什么是不该学的。看到邻居们都以替人办丧事谋生,他也觉得新鲜,每日和一群小孩子在一起,嬉戏玩闹,也学着吹吹打打,打幡送丧,挖坑埋棺。孟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知道不能责怪邻里,他们就以此为生,但如果长久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孩子学到的也只有这些,长大了又能有什么作为呢?她深深地感到,这里绝非是自己想让儿子增长知识的地方,于是就搬家住到一个集市旁边。

集市之中每天都很热闹,各种叫卖之声不绝于耳,孟子又开始学着大人的样子玩沿街叫卖游戏。孟母又开始心急如焚了。她深知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很大的,不能让自己的儿子从小就在这种地方成长。她叹息道:“这里也不是我理想中要让孩子成长的地方。”于是她又一次带着孟子搬了家。这一次搬到了一所学校旁边住了下来,孟子则学着大人的样子,模仿效法各种礼仪,孟母这才长舒了口气,觉得这次的选择是正确的,从此在这里居住下来,并对孟子倾心教诲,终使其成才。

【成长心语】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说明良好的人文环境对人成长和生活的重要性。孟母明白这个道理,为了给孟子创造最好的成长环境,不惜三次搬家。父母是你的第一任老师。在父母的熏陶感染下,你的乐趣、潜能、才华才有可能被激发,你的人格也可能得到很好的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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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文采飞扬滕王阁

全文共 1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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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我国的文学史上,唐代诗歌创作的艺术成就是一座令人叹为观止的高峰。仅《全唐诗》一书,就收录了诗作近五万首,作者两千两百多人,涌现了李白、杜甫等许多享有世界盛誉的大诗人。唐诗的兴盛,是从唐太宗时就开始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公元676年(唐高宗上元三年),九月初九重阳节那天,洪州(今江西南昌)都督阎伯屿在滕王阁上大宴宾朋。滕王阁是高宗显庆年间,由前任都督李元婴修建的。阎伯屿继任后,将滕王阁修缮一新。这天请客,阎都督一是想让大家看看刚修好的滕王阁,二是他已事先让自己的女婿写好了一篇纪念这个盛会的文章,想借机显示女婿的才学。

宴会开始后,阎都督命下人捧出纸砚,请客人们写赋作序。客人们知道底细,都识趣地推辞了。当阎都督请到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时,年轻人却毫不谦辞,接过笔砚写了起来。这位年轻人便是在初唐文坛上享有盛誉的着名诗人王勃。他是去海南探望父亲,路过洪州而被邀请的。

可是阎都督见此情形还是有点不高兴,便推说更衣走开了。暗中他派随从看王勃怎样写,并要他们随时报告。随从先报来的是开篇的两句“南昌故郡,洪都新府”,阎伯屿听了觉得平常,认为不过是老生常谈。随从后来又报来“星分翼轸(洪州处于楚地,翼轸是传说中楚地上空的两个星宿),地接衡庐(衡山与庐山)”,阎伯屿听了沉吟不语。当随从报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两句时,阎伯屿一下跳了起来,赞叹道:“这位是真天才,他的文章可以永垂不朽!”

阎都督重新回到宴席上,与王勃欢饮至终。王勃离开洪州时,阎都督还送了他一百匹绸缎。而他在滕王阁上写的这篇《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也简称为《滕王阁序》),则成了传诵千古的杰作。

王勃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是初唐文坛上享有盛名的文学家,号称“初唐四杰”。他们以自己的创作对唐诗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他们打破六朝以来的浮艳诗风,用诗反映社会现实,描画边塞江山,开拓了诗歌创作的题材,丰富了诗歌创作的内容。他们的创作得到了大诗人杜甫的很高评价。

在我国的文学史上,唐代诗歌创作的艺术成就是一座令人叹为观止的高峰。仅《全唐诗》一书,就收录了诗作近五万首,作者两千两百多人,涌现了李白、杜甫等许多享有世界盛誉的大诗人。唐诗的兴盛,是从唐太宗时就开始的。

唐太宗本身就爱好文学,也喜欢写诗。早在做秦王时,他就开设弘文馆,接纳四方文人学士。做了皇帝后,他身边更有一大批宫廷诗人,奉他的命令写“应制诗”。在这些诗人中,最出名的是上官仪。他是贞观年间的进士,被唐太宗任命为秘书郎。当时文坛上弥漫着六朝以来的靡丽文风,流行的也大多是点缀宫廷生活、为帝王歌功颂德的宫体诗。上官仪奉命所作的诗,也十分婉媚工整,适合宫廷需要,引得文人们纷纷仿效,被称为“上官体”。

唐代以前,诗歌创作比较自由,没有格律、声韵方面的太多限制。上官仪在创作中,却很讲究对仗。他总结前人诗歌创作的经验,归纳出“六对”“八对”等对仗方法,定为格律。这对唐代的律诗(每首八句,每句五个字的称为五律,每句七个字的称为七律)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上官仪之后的“初唐四杰”,写了很多五言律诗,促进了律诗的发展,并通过他们的作品把五律这种形式固定了下来。在内容上,“初唐四杰”冲破“上官体”的框架,把诗歌从狭小的宫廷中解放出来。他们以广阔的内容、积极的思想意义和刚健活泼的诗风,推动诗歌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唐高宗、武则天和唐中宗各朝也像唐太宗那样,聚集着一批宫廷诗人。在这批诗人中,最出名的是宋之问和沈佺期两个。他们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把律诗成熟的形式肯定下来,定型化,使后来的诗人有明确的格律可以遵循。在他们手里,五言律诗的形式确定并成熟了,同时他们又开创了七言律诗的格局。到这时,唐代的律诗完全形成。在以后的一千多年中,许多诗人采用这种诗歌形式,创作了无数优秀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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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生描写狗的作文内容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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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承认,我爱,很爱很爱。

在我看来,猫是一种孤独又高傲的动物,如果和你没有感情,它会对你不屑一顾,就是连叫一声也不肯;不过,与狗是一种温顺又热情的动物,它会在主人高兴的时候陪着主人,在主人难过的时候陪着主人,无论主人对它怎样,他都死心塌地地陪着主人,直到死去。

例如我家的团团。团团来我家已经一年多了。记得它来我家的时候还是一只比巴掌大点的小狗,长着长长的白毛,耳朵大大的,是一只哈巴狗。跟我可好了,在家时它经常和我一起玩。这只小狗的一生很坎坷,有一次,他被一只大狼狗逼得跳下了一条大河,差点就冻死了,幸好爷爷来救了它,不然非得给河水冻死不可;它也曾被狗贩子打过,只是没有成功,但是这一次不一样了,它真的被狗贩子打了,我再也没见过它。

爷爷说,它是一只短命狗。是的,爷爷说中了。它真的在今年的10月15日离开了我。

我哭了,可是哭有什么用,我不知道它回来看我没,我知道,我很想它。如果我当时在家就好了,我会保护好它,也许,它现在还在我身边,可是一切都晚了。

狗狗,希望你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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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难忘的军训作文300字内容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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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们坐着校车来到了目的地——雨花营地,难忘军训作文。我们将在这进行三天的军训。一下车,我心里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能够有机会到这参加军训,体验军人的生活,害怕的是要接受这“魔鬼”般的训练,自己是否能够承受呢?我一边想一边看,突然,八个大字出现在我眼前“我来体验,我定成功”,这八个大字给我增添了克服困难的信心。这时,教练出来了,一共有四个只见他们个个身材魁梧、仪表堂堂,非常威武。教练首先要我们先到宿舍把东西清理好,然后排着笔直的队伍又回到了操场,教练一声号令,给我们一个下马威,然后他把吃饭、洗漱、站队的纪律……都讲了一遍,并且把这三天军训的安排简单的作了介绍

最后,他让我们换上了梦寐以求的军服。军训开始了,我们站在烈日炎炎的操场上,听着教练的口令反复的做着立正、稍息。同学们有的脸被太阳晒得像个大苹果,有的汗流浃背,有的喘不过气来……但是没有一个同学吭声,整整一上午我们就这样站着,我肚子咕噜咕噜直叫,可是没办法我们还得忍着,教练说:“饭前一支歌”唱完之后我们便狼吞虎咽的吃饭了。第一天的生活就这样过完了。第二天教练给我们安排了更丰富的活动:急救护理、无土栽培、无线电侧向……但最使我感到有兴趣的是陶艺和射击,射击前教练把要求说了一遍,枪是三点为一线,说完,就开始射击了,每人打两次,每次十枪,我看着别人,个个都打了许多高分87、83、79我看了生怕打个鸭蛋,该我了,我手中拿着枪,慢慢的把手伸出去,手臂为一条线紧紧抓住枪口,3、2、1卡嚓一声,5分,我想还不错,我骄傲了,连续打了四枪,送了我四个鸭蛋,俗话说的好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有砰砰打了五枪,歪打正着6、8、7总分出来了26分,我气的半死不活,接着我们又做了陶艺。就这样紧张的军训终于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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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狂人日记内容梗概

全文共 1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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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的第一则日记就吸引了我。虽然,语言没有太多的修饰,只是平凡普通的五句话。但这平凡与普通却又与别处不一样,平凡得出奇,普通得入胜。简单的“我怕得有理”这句话,就让我的心开始猜测:下面会写些?

《狂人日记》中所谓狂人,就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鲁迅用了非常颠倒的次序,借狂人之口,叙述了中国从前的本真:人吃人。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微微泛出点点恐怖的味道。整篇文章读上去会感到压抑,流露出十分暗淡的调子,可你只要细细“品尝”如此深奥的小说,兴许也会感到忧愁:高远的夜空,朦胧的月光,以及“吃人”人的神情……鲁迅以神一般的描写,叙述了旧中国儿女的凄楚和绝望,又以神奇的笔触,有道出几千年无人敢道出的咏叹。

是啊,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优势谁是能足以相信的呢?当然了,除了自己,还有谁呢?

在那位“狂人”眼里,他不仅想保护自己,又想保护那些千千万万人当中又要被“吃”的孩子。

这篇小说是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柔和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的第一则日记就吸引了我。虽然,语言没有太多的修饰,只是平凡普通的五句话。但这平凡与普通却又与别处不一样,平凡得出奇,普通得入胜。简单的“我怕得有理”这句话,就让我的心开始猜测:下面会写些什么?

《狂人日记》中所谓狂人,就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鲁迅用了非常颠倒的次序,借狂人之口,叙述了中国从前的本真:人吃人。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微微泛出点点恐怖的味道。整篇文章读上去会感到压抑,流露出十分暗淡的调子,可你只要细细“品尝”如此深奥的小说,兴许也会感到忧愁:高远的夜空,朦胧的月光,以及“吃人”人的神情……鲁迅以神一般的描写,叙述了旧中国儿女的凄楚和绝望,又以神奇的笔触,有道出几千年无人敢道出的咏叹。

是啊,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优势谁是能足以相信的呢?当然了,除了自己,还有谁呢?

在那位“狂人”眼里,他不仅想保护自己,又想保护那些千千万万人当中又要被“吃”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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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初的梦想作文内容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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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拥有一个梦,即使彼此不相同,能够与你分享,无论失败成功都会感动。闲暇时的我无意哼起了这句歌词,慢慢地,我在记忆的大海中搜寻着曾经的童真。

回首年幼,我喜欢表演,喜欢在大众面前展示自己,曾经的自己真的很天真,心想只要考上上戏,梦想就会实现,可惜,那时的我对自己,对这个社会认识的却少之又少。而事实却不会按照我们自己预想的来进行。

中考后的我,选择自己规划自己的人生,我不想再想曾经一般没有目的,浑浑噩噩的过完那义务教育。

父母知晓后,给予我的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我无奈之下只好放弃了。有些人或许会说“连梦想都能够放弃的人还有什么用?”我对这句话并没有多么大的感冒,因为我知道能说出这种话的人,都是热爱梦想的人,我敬佩他们。

可是人与人是不同的,我并没有忘记我的梦想。

曾经看过一篇材料,讲的是一位女士在她的职位上工作得非常努力,有人问她:“你的梦想是什么?”她说:“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歌手,我并不喜欢我现在的工作”。那人又问:“你既然不喜欢现在的工作,那为什么做得那么成功呢?”她说:“我虽然喜欢音乐,但我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一定会把它完成得很好!”

这位女士的名字我已经不记得了,可是我喜欢她对生活的态度尽管她的梦想并没有实现,可是她的生活却并没有因此而结束。

童年的美好幻想像是一粒种子,洁净无瑕,在生活中不断得到滋养,将它永远放于心中,它会生根,会发芽,成为你这一生最宝贵的财富。

“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我曾经一直不相信,可是直到自己真真正正地感受到时,最好的东西已悄然远逝,难道它真的完全脱离了我的世界了么?没有,相反,它在我内心中已经萌发了,再也不是曾经那幼小的种子了,它已经占据了我的心。

梦想的种子并不会因为生命的流逝而停止生长。相反的是,它会给我带来希望,带来光明,美好的生活需要梦想的点缀,生命因追求而永不停息。

曾经的梦想是最美的开始,曾经的笑容是最和煦的春风,我想把它沉埋心中,成为我心中最亮的光。

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就返航……”让歌声带领着我驶向未来,让曾经的梦想为我照亮道路上的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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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历史典故:抱佛脚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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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bào fó jiǎo

【出处】垂老抱佛脚,教妻读《黄经》。 唐·孟郊《读经》

【解释】比喻平时没联系,临时慌忙恳求,后比喻平时没准备,临时慌忙应付。

【用法】作谓语、定语、宾语;指慌忙应付

【结构】动宾式

【近义词】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

【反义词】防患未然

【同韵词】累世通好、饮噉醉饱、兔头獐脑、金银财宝、钉是钉,铆是铆、遗黎故老、江翻海倒、忘年交好、一鳞一爪、锦衣绣袄、......

【年代】古代

【英文】claspBuddhasfeet-professdevotiononlywhenintrouble

【其它使用】

◎ 事到临头,你只好去抱佛脚了。

◎ 这种画风所要求的写实功力,使得画家们临时抱佛脚地日夜练着基本功。

典故

当时,有一个信仰佛教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事事都主张以慈悲为怀,就连犯死罪的人也可以尽量免除一死,于是才朝廷上便作了一个规定,凡是犯了死罪要被杀头的人,只要走进寺庙,抱住佛脚真心实意地忏悔,并且把头发剃光,留下来当和尚,就可免罪,不再追究。后来人们便用抱佛脚来比喻平时没有准备临时慌忙应付的人和事。

典故二

宋朝时期,王安石与客人闲谈,偶然谈到佛经,他感慨地说:“投老欲依僧”,表示想与和尚去做伴。旁人加上一句“急来抱佛脚”。王安石不悦,那人说古诗对谚语,如改成对联则成为“老欲依僧,急来抱佛”,头脚相对。

[历史典故:抱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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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婚假请假条书写内容及注意事项

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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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中写标题 “请假条”,这是所有应用文的通用要求,用来表明此文是用来请假的条子!

2.请假对象的称呼,要请假必须得到批准,这个地方往往是老师、领导等,这个地方要尊称喔!

3.请假原由。此处注意,如果是晚婚要特殊标明。

4.请假起止时间,这个非常重要,必须重点提出,明确。

5.祝颂语。祝福对方,这个是所有公文里表示对对方的友好。

6.请假人签名。 你自己的签名,一般不用按手印,只需要签字即可。

7.请假时间。 当前你写请假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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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个中国成语故事的典故英文版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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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敬如宾

During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770-476 BC), there was a high official

in the State of Jin. He once saw a farmer working in the field and his wife

bringing his lunch to him in a very respectful manner. He showed great interest

in the matter. He took the farmer back to Jin with him, and said to the King of

Jin, "Respect is a demonstration of virtue. If one is respectful, he must be

virtuous. We should educate our people with virtue." But the King asked, "His

father is guilty, is it wise to do so?" He replied, "Guan Zhong had been enemy

to the Duke Huan of Qi, but the duke appointed Guan Zhong prime minister and

finally acnetplished his hegemony. Shun exiled Gun but promoted his son Yu. You

just make use of his strong points." At last, Duke Wen took his advice and put

the farmer in an important position.

Later, this idiom means a couple treats each other with respect like

gue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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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快乐星期天作文内容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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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天,太阳格外的温暖。我起得特别的早。[错误标点],心情也是特别的好,[错误标点]。吃了早饭就和哥哥们出发去果园摘果子。当我摘到另外的一颗树上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鸟窝,鸟窝里面有三只的[删除]小鸟。

看着小鸟实在是太可爱了![错误标点],我的手情不自禁地摸了摸小鸟。小鸟张开嘴巴吱吱地对我叫。[错误标点],好像是对我说:“欢迎你小主人。”又好像是对我说;“小主人我好饿”。[错误标点]。”[点评]描写生动!看到小鸟可怜的样子[插入],抓了几天[替换]只小虫。[错误标点],一条一条的[替换]地把小虫放到小鸟的嘴巴,[错误标点]。看它们吃得津津有味、[错误标点],它们吃饱了。[替换]直到它们吃饱, 我好高兴[插入],也特别的开心。当我要把小鸟捧在手心的时候,小鸟的妈妈回来了,小鸟妈妈看见它的孩子好好的,好像清楚我在帮助她的小孩了,用友善的眼神看着我吱吱叫。

今天真是太开心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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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鲁滨逊漂流记》内容简介

全文共 1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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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鲁滨逊漂流记》内容简介,欢迎阅读。

《鲁滨逊漂流记》的故事背景是这样的:十八世纪一个英国船上的水手在航行中和船长发生冲突,被抛弃在一个荒岛上.在与人世完全隔绝的岛上,他独自生活了四年多,才被一个航海家带回英国.这件事在当时引起社会上的轰动.从未写这什么文学写品,年近六旬的笛福,从这件事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创作了"鲁滨逊漂流记"这部不朽的杰作.

《鲁滨逊漂流记》中人物不多,除了鲁滨逊以外只有星期五还有些性*格,其他人物不过是陪衬.小说主要的价值在于鲁滨逊这个典型性*格.

《鲁滨逊漂流记》可以分作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经历,在巴西买了种植园.第二部分,也就是小说的主体,是鲁滨在荒岛上的经历.第三部分是叙述他从荒岛回来后,由陆路从葡萄牙回英国途中遇狼群的故事.鲁滨逊这个典型人物的一切特征主要是在第二部分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所以这一部分是全书的精华.17世纪中叶,鲁滨逊・克鲁索出生在英国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产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航行于波涛汹涌,危机四伏的大海上.到后来经历了20多年的荒岛生活.

笛福:十八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采用流浪汉小说的结构,以普通人的现实生活为主要描写对象,通过这些普通人的遭遇和命运,反映了十八世纪英国初期资本主义丰繁的现实,表现了强烈的海外殖民扩张意识。1719年,发表了《鲁滨逊漂流记》,标志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诞生,也奠定了这种新型文学形式的基础。从此,小说在十八世纪英国文坛上迅速地繁荣起来,成为这一时期英文学的主要成就。《鲁》是笛福的代表作品,小说是以苏格兰水手亚历山大·赛尔柯克在荒岛上的真实经历为原型。 内容简介: 鲁生于1632年9月30日,父经商赚钱,其母娘家姓鲁滨逊,故取名为鲁滨逊·克罗索。从小脑子里就充满遨游四海的念头。1651年9月1日那个不祥的日子,瞒着父母去航海,船遇风而没,从旱路回伦敦,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第三次被土耳其海盗俘虏,幸逃被葡萄牙船解救,平安抵达巴西,经营种植园,开始庄园生活——非洲贩运黑奴。1659年9月1日遇海浪冲至荒无人烟的小岛,身上唯有一把刀,一个烟斗,一小匣烟叶。上岛的第二天他就把浅搁在岛边的那只大船上所有的食物、酒、衣物、qiang支、弹药、土木工具等一一运到岛上,在岛上搭起了简易的帐蓬,为了不让自己忘记他把自己的一切经历与活动都记了下来,为怕自己忘记日期,便用刀子在一个大柱子来记年月,并开始记日记,用了几个月的工夫为自己挖了一个很大的山洞住了进去,后来又发现了自己不小心抖落的十几颗谷种开始发芽了,这个发现让他开始种起庄稼 因为岛上发生了可怕的地震,使他把自己的住处移到平地上,不久得了疟疾,用简要的烟叶来给自己治病,并开始读《圣经》,用心观察了小岛后,发现了很多的小动物,他就开始抓鹦鹉、山羊等野禽驯为家畜,到了第三年,开始有规律…… 第23年的冬天,野人烹人肉吃,2年后,再次前来,鲁救下俘虏,取名为星期五,一年后,教会星期五英语,准备离开之际又从野人手中救下一个白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故派他们去解救另外十六个白人,走后第八天,英国船舶附近,船长和另外两人被反叛水手抛弃岸上,助其夺船,顺利离开海岛,在此居住了28年2个月零19天。 鲁回到了英国约克城时,离家已整整35年了,谁也不认识他,父母早已去世,只剩下两个侄子和两个妹妹在家。去巴西看他的种植园,而他的朋友为他积累了五千英镑,草草结婚后,生下了三个孩子。 不久妻子去世,再次出海,来到小岛上,这里的人口大增,为他们分配好田地后,很满意地再次离开。 简要分析: 描写了鲁如何用自己的双手在荒岛上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文明人所必需的生活条件,经历了人类从采集、渔猎、畜牧到种植等生产发展过程,彻底改变了自己无衣无食的苦难命运。在此过程,他付出了艰辛。笛福歌颂这种劳动活动,歌颂了他对大自然的斗争。鲁的形象中体现了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的创业精神,鲁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最早的一个理想化的资产者的形象。当然,鲁的身上也表现了一个私有者和殖民主义者的思想特征:冒险精神和占有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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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简爱内容简介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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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个孤女,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过了10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一次,由于反抗表哥的殴打,简被关进了红房子。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屈辱和恐惧,使她大病了一场。

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以后,简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

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简毕业后留校任教两年,这时,她的好友海伦患肺病去世。简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桑恩费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契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偌大的宅第只有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戴列·瓦朗,罗契斯特是她的保护人,她就是简的学生。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以后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时好时坏。整幢房子沉郁空旷,有时还会听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声。

一天,简在睡梦中被这种笑声惊醒,发现罗契斯待的房间着了火,简叫醒他并帮助他扑灭了火。

罗契斯特回来后经常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布兰契的漂亮小姐大献殷勤,简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契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契斯特。其实罗契斯特也已爱上简,他只是想试探简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求婚时,简答应了他。

婚礼前夜,简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

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契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契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唇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到罗契斯特身边。

她回到桑恩费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契斯特也受伤致残。简找到他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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