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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纪律篇观后感【合集20篇】

不接受他人的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玷污,就是廉洁。下面是由开学吧网为大家提供的廉洁小故事,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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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廉洁颂观后感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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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改变,我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我们国家的党风、政风、民风、社风及企业作风也在发生着转变,都更加重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只要内容,又合称为人生八德,是做人的根本。其中忠是作为对党、对国家最重要的品德。

忠是指尽忠。是指忠于祖国和人民,同时也要忠于组织和自己的工作。从古至今,为国尽忠的人不在少数。在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港务集团瑞海物流危化品堆垛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天津消防总队共调集23个消防中队的93辆消防车、600余名官兵在现场全力灭火处置。天津港消防支队首先赶到了事故现场组织救援,消防员们不顾自己的安危冲入火海救援,就在第一批消防员从进去没多久,就发生了爆炸事故,其爆炸强度相当于3吨TNT,事故现场火光冲天,在强烈爆炸声后,高数十米的灰白色蘑菇云瞬间腾起。随后爆炸点上空被火光染红,现场附近火焰四溅,然而救援工作并没有因为爆炸的强度及破坏性而停止救援工作,相反救援工作由于爆炸的关系加快了速度。而就在第一次爆炸后30秒后发生第二次爆炸,爆炸强度相当于21吨TNT。当第一批救援人员被突如其来的爆炸炸得尸骨无存时,第二批消防人员并没有因此而退缩,相反的他们迅速的顶了上去,随后天津消防总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再次调集9个消防中队35辆消防车赶赴救援。消防员们不仅负责灭火工作,还负责组织人员撤离的工作。为了防止事故现场出现二次爆炸的情况,消防员们全力救援,当得知自己的战友牺牲的消息后,每个消防员都是含泪冲进火场进行救援的。他们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在此次爆炸案中,公安消防人员牺牲23人,天津港消防人员牺牲69人,民警牺牲10人。公安消防人员失联1人,天津港消防人员失联11人,民警失联1人。这些人用生命和鲜血诠释中的意义。正是因为他们对国家、对人民的忠诚,让他们在面对生死时还不畏惧,正因为如此,才使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用最快的时间得到了控制,是伤亡人数降到了最低。“忠”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无论是对待国家、社会、工作、还是家庭,都要做到忠。只有人人对待国家、社会、工作做到了忠,我们的国家、社会、及工作才能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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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遵守纪律的观后感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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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不守纪律,到哪儿都乱拥挤,于是这城市便成了‘挤挤城’。小朋友们不堪忍受,就离开了‘挤挤城’。用积木粘起了一座城,街道很宽阔,就起名叫‘宽宽城’。一大批人从‘挤挤城’搬进‘宽宽城’,‘宽宽城’的纪律又变差了,又成了‘挤挤城’。后来,有个老人,制定了‘宽宽城’的纪律,这才使‘宽宽城’变回了原样。”读了这个童话,就立刻让人觉得纪律是多么的重要。是啊,我国不是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吗?用现代的话说就是“纪律是胜利的保证”。这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什么是纪律?纪律就是纲纪法律,是人们在集体生活中,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自己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学校、工厂、部队乃至整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纪律。如果没有纪律,学校将无法上课,工厂将无法开工,部队将不能令行禁止,国家就不能安定团结。所以,纪律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在我们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任何事情取得胜利的保证。历史上,无论是训练军队,还是治理国家,都有严格的纪律。诸葛亮入蜀之后,在部队里制定了许多法令;雅克萨之战

清军在严明的纪律下,大败沙俄;金田起义,洪秀全制定的纪律严明,攻下南京。周公制定的“周礼”就是一种纪律;商鞅变法,也是由于制定了相适应的纪律,才得以推行;刘邦的约法三章……李自成起义是最经典的例子:李自成起义中,起义军纪律严明,禁止强住民房,私藏金银……严肃的纪律,特别受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很快就推翻了明朝统治。孙子、吴起、韩信、王安石之所以成为流芳百世的军事家、政治家,不都是与他们治国统军过程中所制定的严明纪律分不开吗?相反,如果没有铁一样的纪律,国家将大乱,这在历史上也是不乏其例的。东汉末年,法律在当时已不起什么作用,执行机构形同虚设,皇帝可以用官职卖钱,官吏对阿谀奉迎,对下巧取豪门,贪污腐化居功,清廉方正受贬,豪门公子杀人放火可以逍遥法外,这结果又如何呢?东汉王朝不是不久就灭亡了吗?现代史上,“抗美援朝”,“抗日战争”不都和纪律息息相关吗?如果没有当年八路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会有我们今天的幸福吗?不错,纪律是保证!在抗美援朝的战争中,1952年10月,邱少云所在的连要夺下“391”高地,在潜伏中,一枚燃烧弹烧到邱少云的身上了,为了整个班,为了整个潜伏部队,为了这次战斗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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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严肃环境纪律镜鉴观后感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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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鉴》一书讲述了近10年来多位金融领域高管商业贿赂的实例,这些人本是金融领域里的佼佼者,理应在各自岗位发光发热,可是他们却没能抵挡住权利和金钱的诱惑,在滋生腐败观念之后更由于自身修养不足而逐步沦陷,利用职位便利进行商业贿赂,违背职业道德,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镜鉴,在本书有警戒之意,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衰;以史为镜,可以明事理;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同处于金融行业的我们,书中人物的事例无疑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我们在职业发展的道路中,除了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还应该着重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做到“三省吾身”,把腐败的观念扼杀在摇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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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教师关于廉洁颂我身边的好规矩观后感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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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响应县委号召,我认真阅读了《让廉洁成为一种觉悟》一书。通过阅读,深刻学习了廉洁的理论意义,明白了如何让廉洁成为一种习惯,并从书中古代廉洁之士上获得了正能量。

廉洁来自于信念。心甘情愿地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关键在于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会有高尚的人生目标和不竭的精神动力。”志正则众邪不生”.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线,是履行职责的基本前提,一旦廉洁上出了问题,那么再强的领导能力也等于零,再高的水平也是白费,再大的功劳也是徒劳。而要保持廉洁必须先”心定”,这个定就是坚定理想信念。

廉洁来自于品格。廉洁是让政治生命绽放异彩的动力与保证。让廉洁成为习惯,就要做到”心廉”为本,品格高尚,心底无私。如此,才能够做到坚守道德底线,公正立身、公正处事、公正待人、生活正派;才能够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做一名人民认可和拥护的领导干部。高尚的品格有益于领导干部的身心健康和事业发展,也关系到领导干部的家庭幸福。因此,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做人的品格,让”心廉”充溢于家庭,充溢于社会,充溢于职场。

廉洁来自于爱民。领导干部要时刻铭记权力来源于人民,只能为人民用好权,决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给自己谋利的筹码,否则,损害人民利益的同时也毁了自己。只有从内心深处热爱百姓,善待百姓,服务百姓,把群众当亲人,才能不为自己谋私利,真正做到廉洁奉公。焦裕禄、孔繁森等一大批优秀党员干部,把自己视为人民的公仆,为了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富强,艰苦奋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成为百姓真正拥护的”好官”,始终为人民所赞颂。而那些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作威作福的人则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被人民所唾弃。

廉洁来自于慎独。慎独自律,才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从根本上保持清正廉洁。作为党的领导干部,不仅要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内管住自己,严格自律,而且八小时之外同样要做到严于律己,不放纵自己。尤其要在那些别人看不见、听不到的地方约束自己、管住自己,真正从内心深处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要达到这种境界,就要始终坚持”三要”:一要自重。对自己的人格、言行、名誉非常珍视。二要自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养成每日”三省吾身”的习惯,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检点自己的过失。三要自警。用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不做违反组织纪律、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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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员干部廉洁颂观后感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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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纪委机关、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北京电视台承办,东城区纪委、西城区纪委及门头沟纪委等协助拍摄并录制的《廉洁颂——我身边的好规矩》,将于12月25日(周日)下午2:45至4:15,在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届时欢迎大家收看。观后感可发至监察科清莲编辑部邮箱,我们将择优在清莲杂志和微青莲上刊登、推广。

此次主题教育活动以“廉洁颂——我身边的好规矩”为主题,挖掘首都历史文化资源中的廉洁元素,从北京地区具有传承性和历史渊源的文物、历史建筑、古村落、杰出人物、传统行业、老字号中,寻找家规家训、村规民约、校训行规;以北京历史文化地图游走和寻访为线索,以讲述人、当事人、传承人的视角,通过视频、访谈、演示等形式,引领观众实地走访和探寻历史故事,讲述规矩背后的故事,展现蕴含其中的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廉洁公正、诚信自律的好品质好作风,倡导讲规矩、守规矩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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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员廉洁颂我身边的好规矩观后感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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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件小事能看出一个公司的风气,一件小事也能体现出一个公司的企业文化,以身作则的领导,是员工的榜样,所以每个员工都会以主人翁的态度,去自觉维护公司的荣誉。

由于我们是做康复医疗的,每个病人住院的时候基本都是卧床的,在医生、护士的精心治疗与护理下,病人逐渐康复,给一个家庭减少了负担,让病人看到了希望。就在前不久,一位重症患者经过英智医生护士的精心治疗,已经基本康复,恢复了生活自理能力,康复病人家属找到主治医生表达感谢,送过来2000元的红包,那个主治医生婉拒了三回,可家属硬是在医生查房的时候,悄悄的放到了医生的办公桌上。这位医生发现后第一时间上交给了公司。在现在这个医疗资源紧张的时代,给医生送红包成了一个“潜规矩”,但我们的医生也有自己的“规矩”,两个规矩之间的差距就是道德与良心。这种守“规矩”的人,是值得我们学习和敬佩的。

我骄傲,因为我们有这样的好医生;我骄傲,因为我们有好的风气;我骄傲,因为我们有无处不在的好规矩。

廉洁”、“规矩”,看似很空洞、很高大上的一个词语,但并不是只有在大事面前才可以表现出来,在日常生活点滴小事中体现出来的才是最真实的。身边的人与事影响着周围的每一个人,我们要做到不因恶小而为之,不因善小而不为。多体会好人好事,做到近朱者赤。从我做起,让“廉洁”、“好规矩”永远在我们身边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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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员廉洁颂我身边的好规矩观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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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正廉洁,自古就是万民企盼、爱戴的为官典范。有史以来,清正廉洁、高风亮节者名垂史册,受世人敬重,后人颂扬。同样,历史上也有很多贪官污吏,不仅断送了锦绣前程,更搅得国脉不昌,民怨不绝。所以古代很早就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的至理名言。

在中国文明悠久的历史中我们不难看到许多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都深刻的认识到了治吏对推动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历朝历代,为官清廉都是许多有识之士孜孜以求的目标。春秋时期,齐国的名相晏婴就提出“廉者,政之本也。”到了唐太宗李世民时代,又提出“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的论断。宋代名相包拯包青天也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其实,这些话都向我们传递着一个浅显的道理,那就是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居官者要廉而不贪,洁己爱民,作老百姓的道德表率,才能正本清源,使国家日臻强大,使百姓安居乐业。然而理虽浅显,但古往今来,在此触礁者却是时而有之。也正因为如此,那些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之人,才会被老百姓长记于心,经久传颂。

作为党员干部首要的一条就是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既是一种政治觉悟,更是一种政治责任。说它是政治觉悟,是因为这是一个党性原则问题,我们要无条件地听党指挥。说它是政治责任,是因为作为党员干部,有责任有

义务带头执行好、维护好,旗帜鲜明地同一切危害大局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党员干部就要严格自律。“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一个人违反纪律不是突发形成的,总有一个日积月累、逐步蜕变的过程。有人爱贪小便宜,唯利是图,慢慢陷入私欲膨胀的泥潭不能自拔,贪赃枉法,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有人爱吃吃喝喝,“酒杯一端、纪律放宽”,丧失了党员干部的原则立场,对纪律的限制、约束、惩戒无所畏惧,一步步走入人生的死胡同;有人自觉不自觉地把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当成合法合理的来看待、当成新生事物来接受,难免会步入“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境地。

在工作中我们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亲民、富民、安民”的从政理念,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珍爱手中的权力,珍惜人民的信任,充分发挥权力的作用,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在工作中要勤于思考,勇干探索,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汲取群众的智慧和经验,放下“官”架子,去掉身上的“官”气与群众平等相待,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要脚踏实地,注重实效,不做表面文章,不虚报浮夸,把为人民群众办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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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街道廉洁颂我身边的好规矩观后感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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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古来有之。古语有云:“所谓俭约,非身先之,何以率下?”古往今来,有多少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清官廉吏受到百姓的崇敬与爱戴,他们的形象深入人心,他们的故事久久传颂。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廉洁清正永远是时代的呼唤。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讲即是党纪国法,又是规章制度。

长丰公司党支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层层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业承诺书》,并针对不同岗位特点,深入分析自身岗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逐个签署了《廉政风险点登记和防范措施表》。将廉政责任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使公司上下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关。

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遵守集团“六个不允许”、“五个不准”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从严控制,进一步完善相关费用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做好宣贯和执行监督,加强和规范费用控制。

同时公司党支部制定了《廉洁从业教育计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风廉政系列教育活动,注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邀请了公司法律顾问为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党风廉政专题法律培训。由党支部负责人崔恩滨同志为全体党员和关键岗位员工进行了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党课。由班子成员先后组织分管部门召开了部门廉政教育专题活动,以部门为单位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文件,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

作为党员干部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规矩办事,是一种情操、一种修养、一种境界、一种坦荡。廉洁自律是长丰公司党支部对党员、员工最基本的要求。范匡夫说得好:“保持清正廉洁的动力是理想信念,是自己的价值观,我相信每一个长丰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能顶得住歪风,经得起诱惑,管得住小节。每一个长丰人在自己的岗位上保持着自己的廉洁。他们平凡,默默无闻,但却有着不平凡的举动,让我们为之感动,佩服他们的廉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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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党员干部廉洁颂观后感

全文共 1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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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党95周年献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昨晚,我市举办“清风扬州”全市廉政文艺汇演,集中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的新成效、新风貌,讴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揭露和剖析新形势下腐败现象表现与危害,鞭挞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令人捧腹又发人深省。

剧目充满了正能量廉能量

“清风扬州,梅兰竹菊四季君子情,天圆地方规矩在人心,反腐倡廉荡涤一切污泥浊水,高歌猛进融入民族伟大复兴……”演出中,观众席上不时发出阵阵掌声,坐在前排的“扬州好人”李彬跟着演出节目念起台词。许多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文艺汇演充满了正能量、廉能量,弘扬了清风正气。

“这是给我们的党员干部和群众送上了一道廉政文化精神‘大餐’。”市民观察团副团长梁吉林在观看了情景剧《小翰林习家训》后深有感触地说,“家风家训家规教育就是要从娃娃抓起,传承好家风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也应成为我们每一个家庭、每一名干部群众的责任。”

“做官干干净净,做人客客气气;在家多陪陪老人孩子,对老人和颜悦色,照顾有加,对子女严格要求,慈爱关心……”扬州首届最美纪检人、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徐鹏在观看了小淮剧《乔母教子》、木偶表演《咏梅》后说,廉政文艺汇演充满了文化内涵、廉政清风,值得一看,发人深省、振奋人心。

廉政文化建设氛围浓

“这些节目既寓意深刻,又演绎得通俗易懂,比如快板书《笑谈吃喝》、小品《红包》,都是反‘四风’主题,旨在告诫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纪律这根弦,表明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市农委一名干部观看演出后述说观后感

整场演出13个节目历时一个半小时,每到节目精彩处,全场就会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从演出现场热烈的气氛可以看出,扬州的廉政文化建设氛围浓郁、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积极性高。”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周启云说,多个节目聚焦了家风、家规、家训,这样的形式深受干部群众欢迎。重视引导廉政文化产品创编和品牌打造,一直是文广新局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表现,比如上周组织举办的第四届廉政书画展,开展当天还下着大雨,上千名党员干部和群众冒雨前来观展,一周时间观展总人数接近1万人次。

弘扬“以廉为美为乐为荣”

“我市一直将廉政文化建设紧紧抓在手上,用文化的力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市纪委常委赵志宏表示,近年来市纪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党委主体责任范畴中,一手抓廉政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梳理出包括已得到中纪委肯定并在中纪委网站推出的“何氏家训”专题、历代廉政文化史料等编辑成书,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养成学习的习惯;一手依托扬州廉政文化历史人物、史料,创建全国地市级首家廉政文化展示馆;弘扬“扬州好人”文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养成嘉言懿行、见贤思齐的良好习惯,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不断汇聚正能量,激发廉能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确立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决纠正“四风”、高压惩治腐败,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精心构建以“三直接”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以“家规、家训传承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为重点的廉政文化建设,特别是举办这种“以剧化人、以剧蕴德、以剧资政”的文艺汇演,充满了正能量、廉能量,弘扬了“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道德风尚和人人思廉、建廉、倡廉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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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党员廉洁颂观后感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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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观看北京市电视台播出的《廉洁颂--讲述纪检监察干部的故事》,观看了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听他们讲那些真实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了解了各区县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不断的创新、改进工作方式,通过联合履职、惩治小官贪腐、纠“四风”、廉情分析报告等方法,以更高效、更有信服力和影响力的方法工作,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品质和追求。

通过对这个的学习,也让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工作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将廉洁渗透到每一分生活中去,努力加强自身的政治学习,端正思想,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政策,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无私奉献,踏踏实实工作,为老百姓做实事。同时我也会严格要求下属,同样做到廉洁自律,让廉洁的风气一直传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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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反腐《永远在路上》之把纪律挺在前面观后感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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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党员干部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往往为时已晚。从执纪监督角度来说,如果能在党员干部违纪之初就及时提醒,或许他们就不至于继续滑向违法的深渊。如果等到问题极其严重了才引起重视,不论对于个人还是对于党组织来说,代价都太过沉重。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指出,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

如果还没有达到违法的程度,但这个事情本身是有问题的、是错误的,那党纪要处理你。一开始就要用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这样才不至于走到最后一步。

党纪严于国法,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监督执纪理念的这一重大变化,带来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一系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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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教师关于廉洁颂我身边的好规矩观后感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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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纪委机关、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北京电视台承办并录制的《廉洁颂——我身边的好规矩》,将于12月25日(周日)下午2:45至4:15,在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届时欢迎大家收看。

此次主题教育活动以“廉洁颂——我身边的好规矩”为主题,挖掘首都历史文化资源中的廉洁元素,从北京地区具有传承性和历史渊源的文物、历史建筑、古村落、杰出人物、传统行业、老字号中,寻找家规家训、村规民约、校训行规;以北京历史文化地图游走和寻访为线索,以讲述人、当事人、传承人的视角,通过视频、访谈、演示等形式,引领观众实地走访和探寻历史故事,讲述规矩背后的故事,展现蕴含其中的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廉洁公正、诚信自律的好品质好作风,倡导讲规矩、守规矩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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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6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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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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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严守纪律要求带头廉洁过节发言稿

全文共 1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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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求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我们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努力建设廉洁政府。

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拧紧信仰“总开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铸牢理想信念这个“主心骨”,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决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小道消息,在各类场合切实维护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结合“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推动政府系统开展“察纪律、守规矩”、“察党性、强信念”、“察担当、促有为”系列研讨活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五个湖北”建设战略,多措并举“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种好自家“责任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精神,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深刻领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明确落实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使命感、紧迫感。成立宜昌市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研究出台《市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把政府党组主体责任细分为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切实改进作风、源头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等5项具体责任,研究部署、廉政谈话、情况报告、述职述廉、检查考核、督促指导、责任追究、廉洁从政等8项履责清单,落实作风建设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提升政府效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等7项重点工作,并在政府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执行。在认真落实市政府党组主体责任的同时,要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进一步支持纪委履责,筑牢廉政“防火墙”。制定规范性文件或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均提前约请市纪委、监察局派人参与论证。积极支持纪委“三转”,大幅度减少政府工作中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目前宜昌市已由139个减少到11个。督促政府系统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廉政清单”制度,认真填写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执行清单和个人信息清单,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及时上报政府系统违法违纪线索或案件,主动帮助纪检部门排除工作干扰和阻力,为查办案件、正风肃纪提供便利。积极改善查案办案条件,对纠风、执法、办案等工作经费进行单独预算,支持办案基础设施建设,为纪检部门履职提供有力保障。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制度,对政府系统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或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格倒查追究部门和单位领导责任,还追究市政府分管领导责任,有效地支持纪检部门发挥监督作用、履行监督责任。

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扎紧权力“铁笼子”。修订《市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明确规定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在强化制度建设的同时,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以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形成政府系统守纪律讲规矩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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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廉洁颂观后感

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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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以明志,静以修身,廉以养德,勤以为民, 近来,频繁发生的多起贪官贿赂事件让我真是愤怒不已,于是为了进一步丰富自我的廉政知识,我阅读了一些廉政书籍,通过阅读深刻了解到廉政的理论意义和中国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以此来燃烧我心中那把廉洁的火焰。其实廉洁归根到底就是一个人自身修养的问题,当一个人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这样他所表现出来的便是淡以明志,静以修身,廉以养德,勤以为民这种循序渐进过程。

淡以明志

其实当我深深品味这些廉洁书籍的时候,我联想到了庄子的一句话,“小惑易其方,大惑易其性”。的确,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诱惑和迷惑,小迷惑改变的是人生的方向,大迷惑改变的是人的本性。贪欲往往折损了人的本性,使人成为物质的奴隶。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如果一个人丢失了自己的本性,在疯狂的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灾难也会随之而至。人心应该是自然的,不应有很多刻意的羁绊和外在的雕琢。只有这样才不会迷失自我。顺其自然,知足常乐幸福快乐就永远跟随着你。面对纷扰的世界,作为机关干部更要有一种朴素平和旷达超脱的人生境界,当我们平淡的看待我们纷扰的世界之时,我们便可以明确自己的志向,便可修养身心,坚守本性,淡薄名利,廉洁自律。

静以修身

而对于我来说,静以修身最最根源的是一种责任,而这种责任就是奉献。干部做工作要比贡献、不求索取,讲奉献、不图回报。虽然身在机关,但干部永远是人们公仆。我们为人民只讲责任、不计功名,淡泊名利,视荣华富贵为过眼云烟,视金钱为粪土。对于机关党员干部来说,“你在为谁工作”已不再是难解的命题,如果我们还对此争论不休,就是去党性原则了,辨不清前进的方向,找不到人生的坐标。我们要在平凡的岗位上,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把自己当做蜡烛,点燃自己照亮别人,把青春献给国家,爱心献给事业,生命献给人民。 责任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只要你用心体验,责任始终与你形影相随。总之,当你静静的修养自身的责任意识,责任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就是奋发向上、勇往直前的锐气,就是孜孜不倦、永不言弃的情操,就是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精神。

廉以养德

作为廉洁的高官,更要深层的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首先要做到学思结合,一个人只向外面学习,不反之己心,自加精思,必然无法深辨其真义所在,以至于以非为是,诬枉其所学内容。反之,仅思不学,所思之事无法得到验证,致使疑不能定,精神疲惫,将自己孤立起来,亦将危殆不安;再者要做到慎独省察,作为一种道德修养方法,以自我性、检讨性、反思性为其主要特征,领导干部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来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自己面对自我不道德行为时的羞耻感和自尊心,强化自己实现承诺、完成任务的责任心;最后要社会实践,在实践中找到道德修养的全面体现。在当代中国社会,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将自己的

道德修养活动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大业结合起来,积极投身到这场轰轰烈烈的社会实践中去,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在各种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在重大政治风浪考验中,去增长才干,去开拓创业,去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水平,惟其如此,方能砥砺和锻造出自己高尚的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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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党员廉洁颂我身边的好规矩观后感

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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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经常会在新闻中听到某某领导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这让人们在惊讶之余,从内心深处反思“廉洁”,反思“规矩”份量。也许有人会说,这只是一小部分人,影响不到大局。可我认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些腐败行为一旦形成风气,对社会、对国家危害无穷,想纠正肯定要伤筋动骨,对国家来说是一种巨大的隐患,甚至是危机,千里之堤就会毁于蚁穴。所以,新一届中央在旗帜鲜明反腐败的同时,从出台“八项规定”开始立规矩,是治国兴邦的英明之举。

当然,腐败分子是极少数,廉洁自律仍然是社会主流,在我们每个人身边都会有好的榜样,值得我们学习。现在我就说说我身边的好规矩。

我来到英智康复时间不长,只有两个多月,但我能深深的感受到英智康复的一些好规矩。记得刚到公司入职的时候,人力资源部的同事带我参观院区,第一个跟我介绍的就是电梯,她说:“小孙,咱们公司现在在医院里面办公,整个楼只有一部电梯,因为很多病人都是坐轮椅的,虽然没有硬性规定员工不能乘坐电梯,但大家都自觉的走楼梯,把电梯让给病人用。”听她说完我心里有点不信。由于办公室在六楼,所以每天上下爬楼梯也是挺累人的。于是我暗中观察,每次看到公司的领导不论是上班、下班、去餐厅或者其他事情,就算电梯停在一楼没人乘坐,他们也都是自觉的走楼梯。看到一次两次我觉得是偶然,可每次看到都是这样,我心里就在反思,为什么领导们不乘坐电梯呢?他们就算坐电梯也没人说什么啊!不过,现在看来领导们的以身作则,为英智带出了一个好规矩,现在员工们除了搬运重物外,基本没人因为不想爬楼梯而坐电梯。虽然没有白纸黑字的形成规章制度,但大家在日常工作中“看”出一个习惯、一个好规矩,这是一个更加让人心悦诚服的一个方法。

从一件小事能看出一个公司的风气,一件小事也能体现出一个公司的企业文化,以身作则的领导,是员工的榜样,所以每个员工都会以主人翁的态度,去自觉维护公司的荣誉。

由于我们是做康复医疗的,每个病人住院的时候基本都是卧床的,在医生、护士的精心治疗与护理下,病人逐渐康复,给一个家庭减少了负担,让病人看到了希望。就在前不久,一位重症患者经过英智医生护士的精心治疗,已经基本康复,恢复了生活自理能力,康复病人家属找到主治医生表达感谢,送过来2000元的红包,那个主治医生婉拒了三回,可家属硬是在医生查房的时候,悄悄的放到了医生的办公桌上。这位医生发现后第一时间上交给了公司。在现在这个医疗资源紧张的时代,给医生送红包成了一个“潜规矩”,但我们的医生也有自己的“规矩”,两个规矩之间的差距就是道德与良心。这种守“规矩”的人,是值得我们学习和敬佩的。

我骄傲,因为我们有这样的好医生;我骄傲,因为我们有好的风气;我骄傲,因为我们有无处不在的好规矩。

“廉洁”、“规矩”,看似很空洞、很高大上的一个词语,但并不是只有在大事面前才可以表现出来,在日常生活点滴小事中体现出来的才是最真实的。身边的人与事影响着周围的每一个人,我们要做到不因恶小而为之,不因善小而不为。多体会好人好事,做到近朱者赤。从我做起,让“廉洁”、“好规矩”永远在我们身边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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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警示片观后感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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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程装备分公司组织机关全体党员集中观看学习湖北省反腐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并进行专题警示教育。

该警示教育片以更贴近“身边”的高层干部现身说法,让广大干部深刻体会到反腐就在身边,“伸手”必然被抓。

教育片通过对多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深入点评和分析,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要遵守纪律、防微杜渐,法律面前没有例外、反腐领域没有禁区,一旦触碰纪律红线,家庭破裂、名誉俱损、铁窗生活,后果不堪设想。

通过观看警示片,让员工心灵深处再一次敲响了警钟。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坚决不能让今日教育片的主角成为明日的自己,要认真汲取案例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用实际行动树立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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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树立廉洁意识,严格按照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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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往往被虎视眈眈的犯罪分子作为拉拢腐蚀干部的突破口,腐化堕落也往往是从八小时外的毫无节制的吃喝应酬、沉湎于灯红酒绿之中不能自拔而开始的。所以,自从担任领导职务以来,我一直如履薄冰,居安思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到了坦坦荡荡做人,清清白白为警。比如:在日常公务和社交活动中,坚持自我约束,从严要求,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用公款宴请大吃大喝,不奢侈浪费;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同级党组织和广大民警职工的监督,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自觉做到慎初、慎独、慎微;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约法五章”、“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我想,正是因为自己平时注重加强了个人的学习与党性锻炼,才使自己有了一个静心、平和、淡泊的心态,有了一双净心、干事的手脚。反之,如果当初自己不注重学习,思想也就无法进步,理想信念也就容易产生动摇,党性意识也会逐渐淡化。因此,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我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要通过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使自己始终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保持一种清醒的状态,做到见五光十色而不眼花缭乱,遇名利竞逐而不心神不宁。二是要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社会主义优良道德风尚。无数事实证明:守不住清贫,耐不住寂寞,抗不住诱惑,必然管不住自己。要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就要坚持从自身思想源头上找问题,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始终做人民的公仆;就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努力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为普通党员、为人民群众树起榜样,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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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全文共 3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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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 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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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党员廉洁颂观后感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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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纪委通知要求观看《廉洁颂——讲述纪检监察干部的故事》的主题教育活动。

主题教育活动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主题,通过视频、访谈、朗诵、歌曲等形式,讲述了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和先进纪检监察组织的故事。活动分为“冬、春、夏、秋”四部分,分别对应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和先进纪检监察组织的四种品质,“冬”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反腐决心如坚冰”、“清廉气节如松柏”、“铁面无私如寒冬”的气节;“春”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辛勤付出一心为民,带给群众春风般的温暖;“夏”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炽热的忠诚之心;“秋”展现了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中取得的累累硕果。通过讲述不同岗位的纪检监察干部顶住压力、迎难而上、排除干扰、坚守责任和担当的故事,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品质和追求,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应该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争做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表率。具体要做到“四个有、四个不”:要自觉锤炼党性,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要增强宗旨观念,做到心中有民不忘本;要树立担当意识,做到心中有责不懈怠;要严守党的纪律,做到心中有戒不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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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党员干部廉洁颂我身边的好规矩观后感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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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都有规矩,我家也不例外。小的时候家里的规矩就多,甚至一些不合时宜的老规矩曾让我非常反感,但有一些规矩一直坚守到现在,成为持家的好原则、好规范。

第一个规矩是“勤”字。我小的时候,正值改革开放初期,家里的条件都不太好,为了凑足学费,父母在工作之余,总是带着我去做一些“外快”,比如上街捡拾废品,外出采摘野果,在院子里种些瓜果蔬菜等等,一年到头总是特别忙碌。这段艰苦的日子,不但给我上学凑足了足够的学费,还让我懂得“勤”字的深刻含义,后来我有家了,也把这个“勤”字贴在墙上,刻在心里。

第二个规矩是“俭”字。“勤”能补“拙”,“俭”以济“贫”,在条件艰苦的那段岁月里,“俭”字帮了我家很多忙,一件衣服缝缝补补要穿好多年,以至于现在,我家形成了一个有意思的习惯,即使买到新衣服也舍不得穿上,放在柜里过好久,实在没办法了才去穿,这就是“俭”字的力量。“俭”字的规矩,还让我从中体会到珍惜的含义,因为“俭”,就会不“舍得”,时间长了,对待人和事就特别讲感情,也特别觉得珍惜。

第三个规矩是“善”字。小的时候,住平房大院子,一个院子要住好几家人,相互之间因繁琐小事也会有一些小摩擦,甚至是小纠纷。家里的老人,就特别嘱托我们要“善”,就是善以待人,“和善”持家,不讲“斗气话”、不做“赌气事”,始终笑脸迎人,和气相处。时间久了,大家就慢慢的就变得互相尊重起来,就形成了很好的邻里氛围,以至于后来,大家搬走了很多年后,也十分珍惜和怀念那段感情,还专门建立了微信群,保持联络。现在,我早已搬上了楼房,也十分注意与邻为“善”,大家有事互相商量、互相帮忙,形成了很好的邻里关系。我也把“善”字作为家规,教育自己的孩子时刻遵守。

第四个规矩是“正”字。坐“正”生“威”,实际上就是正字的力量,行得“正”、站得“直”,做人做事才会有“份量”。我父母一辈子都遵守“正”字的规矩,现在已经是大家公让的“族长”和“大家长”了,邻里之间,亲朋好友之间有什么大事,总是先找我父亲商量,非常尊重他的意见,也让我深深体会到了“正”字的含义。如今,我的小孩也已经上学,开始读经典古籍了,我始终告诉她,不要忘了“正”字的规矩。

家里的规矩虽然还有很多,但我相信“勤”“俭”“善”“正”这四个字的力量,将一代一代的传下去,成为最基本的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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