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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新得作文(20篇)

书籍,是人类孤独的终结者。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读书新得作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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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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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夜里,我都和妈妈一起读《小猪唏哩呼噜》,有时候是妈妈给我讲,有时候是我给妈妈讲,有时候是我们分角色扮演,我经常扮演小猪,我妈妈经常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我们已经把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里的小猪很诚实也很调皮,它经常会逗的我们哈哈大笑。

读完这本书,我觉的稀哩呼噜是一头聪明的小猪。它喜欢帮助别人,它帮助鸭太太借扁担还帮助鸡太太捉鬼。我觉的小猪非常勇敢,它不怕月牙熊而且还救了大狼的孩子们。小猪还很懂事,它挣钱给妈妈买生日礼物。我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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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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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的礼仪规范是做人的根本。就像大树,只有根扎得牢,树才会长得茂盛。做人,只有将最基本的道德建立起来,一个拥有谦虚恭敬仁慈博爱的心的人,才会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自己的意愿任意胡为,那他不会被别人接受,他的人生不会快乐。我在学习了弟子规后,就觉得自己有责任和义务在正确理解古老中华文化的基础上将这块文化瑰宝传承下去。真心希望我们每位教育工作者能够认识到这一点,从我们班级教育的一点一滴做起,帮助每一位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

生活在中国大地上的每一个人都随时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毕竟,文化是一个连续的传递过程。就好比一位语文老师讲的“无论世家子弟还是山野村夫,无论略识文字还是一字不识,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显现儒家文化的教养”。这句话,我的感受越来越深。一种思想理念在中华大地上延续了几千年,这里的人民哪里还可能不会受到影响呢?虽然传统文化在近代屡遭浩劫,她还是在中国大地上有很强的生命力。传统文化将是我们的立人之本,它将使我们的社会更加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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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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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学校组织我们学习了《弟子规》,我从中得到了一些收获,也悟出了许多道理。例如:我们要孝敬父母、尊敬师长、严于律己……

《弟子规》中有一句话:“出必告,反必面”。意思是说:我们出去做什么事情时,要提前告知父母一声,在征求他们同意后再出去,这样以免他们担心。我们外出回家中之后,要立即通知父母一声,以免他们牵挂。今年暑假我和爸爸回南昌老家探亲,就发生了一件事令我终生难忘的事。

一个炎热的下午,我和表姐正在她家里玩,姑姑正好有事情要出去,就叮嘱我们在家里玩。我和表姐在家里玩了一会儿,觉得没什么意思,表姐就提议说:“我们出去玩吧。”就这样我们两个人就跑到大街上去玩了。就在我们两人在外面吃着各种美味的小吃,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姑姑回到家不见了我们俩的踪影,大吃一惊,赶紧打电话到奶奶家问:我们俩人有没有去那边。我爸爸和奶奶听说我们俩人不见了,也十分着急。大家等了一会儿,见我们还没有回来,爸爸就赶到姑姑家,准备和姑姑一起出去找我们,后来在姑姑家楼下碰到我们俩回来了。爸爸和姑姑严厉地批评了我们俩人:只顾着自己出去玩得开心,一点也不考虑大人们会担心。我和表姐不得不低头认错,表示以后出去玩一定会和家里人打招呼,以免引起大家不必要的担心。

我们学习《弟子规》,不仅仅要会背诵,而且还要深入理解,贯彻到生活中的一言一行里,这样我们的明天才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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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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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乏味。我爱读书,甚至超过爱我自己。

有一次排队放学,我边走路边看书。正看得津津有味时,我朋友发出一声惊呼:“李嘉欣,小心前面!”我不理她们,以为这是他们的恶作剧,继续看书。突然,“砰”,我一头撞在电线杆上。“咝”,我吸了一口气,他们纷纷问我有没有事。

我不理他们,拿起书,继续看。他们觉得我刚才的态度不好,纷纷骂起我来。当我看到最精彩的部分时,不小心踩到一块石头摔了一跤,书飞出了好远。我赶快爬起来,捡起书小心的擦着。大家一脸惊讶,说:“你的脚在流血!”我却不以为然,随口应了一声。他们又问:“你不会止血吗?”我说:“等我看完了再说,我刚看到最精彩的部分呢!”他们更是一个个瞪大眼睛看着我,好像面对一个怪物,不认识我似的。

还有一次,我和同学们一起约定去宝塔山上玩捉迷藏,我顺带拿了一本书去。看到人还没到齐,就跑到彩灯那儿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她们叫了我很久,我才反应过来,问:“干嘛?围着我干嘛?”他们做出晕倒状。玩的时候,我一般都藏在有光并且比较隐秘的地方,就蹲在那里看书,他们都找不到我。他们玩了两三轮才找到我,看到我还在看书,一脸无奈。

没有书,我就觉得乏味,一天不看书,心里就堵得慌。我爱读书,书是我的第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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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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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爱丽丝和姐姐坐在河过看书,爱丽丝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在梦中为了追赶一只怀揣着怀表、会说话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兔子洞,进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她喝了一瓶味道很好的水后就变成她希望的小人,吃了蛋糕后希望自己能变大一点,果然又变大了……她遇到了会说话的老鼠,和小动物们进行会议式比赛,一个大家都赢的比赛。她还遇到了毛毛虫、蛙脸仆人和鱼脸仆人、狮身鹰面兽、壁虎、公爵夫人、……遇到了坏脾气的王后差点被砍头,还参加了槌球比赛,遇到一堆稀奇古怪的事,在扑克牌攻击她的时候她醒了,原来是她做了一个千奇百怪的梦。

我觉的爱丽丝这个梦太好玩了,可以变大变小,可以和小动物们对话,我还觉的爱丽丝是一个特别勇敢善良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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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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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这篇不足五万字的小说,其实早已看完,但是一直没有落笔,老人那对生命的敬畏之感,我怕自己那苍白的文字表达不出。

今天特意察看了一下日历,一看已到27号,离我们约定的时间还剩3天,此时此刻我都要写出来。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古巴老渔夫,在茫茫大海上历尽艰幸,经过三天较量,终于制服了一条无比庞大的大鱼。

一开始看介绍说最终只得到一副鱼骨架,我感觉很奇怪,为什么不是一条完整的鱼,而是一副鱼骨架?看完小说,才明白,原来他好不容易捕到的大鱼,在回来的行程中,招惹了几十条鲨鱼,他一直不断地在跟鲨鱼捕斗

,他脑海中一直有个信念,就是不能放弃,一定要把鱼带上岸。

虽然最终只得到一副鱼骨架,但他是个精神胜利者。向这位老渔夫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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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金政南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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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了一只猫,她与别的猫不同:她高贵,有气质,又优雅;像一个贵族。喜欢站在高高的塔顶上发呆;而有些猫叫做“资格猫”他们很嫉妒她;应为他们把不得让他站上去发呆。而且,他们还发起了“神经”:听了一只老鼠的话,开始了你争我,我争你的激烈战争。

我觉得,这些资格猫有些笨笨的,为什么?我是言之有理滴:他们为了让那只猫开始了不文明行动:咒骂、扔东西等等等等,哎,你说,为了一个位置,何必呢?这也不是像现在的生活?为了官位,这些的一切利益,还不是和那些“贵族中的贵族”一样?

做人,一定要好好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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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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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读书,一天不读书,我就难受,因为读书使我快乐,所以我喜欢读书,我读过好多书,有了不起的《纳米小超人》,《井蛙历险记》等等。我今后还会努力读书的。

因为我非常喜欢读书,所以经常一读书就忘了时间。有时候,到了吃饭的时候,妈妈叫我吃饭,我还喜欢得不想放下,只能让我把书带到餐桌上,到了餐桌上不想把书放下,妈妈没说。

有时候我来做训练营,非常早,在仿佛一座大山中的海堆里找书看。在那里面我看到一本《井蛙历险记》,看到这个题目就非常有疑问,井蛙是井底之蛙吗?井蛙还能冒险,井蛙是怎样冒险的?一大堆的问题从我的脑袋里蹦出来,我看了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情节非常有趣,我喜欢这本书,这本书是王燕老师写的,也是教我们作文的老师,作文教的也非常好。

书非常的有营养,书的营养一点也不雅于饭菜,说读书还能滋润我的身体呢,所以我喜欢读书,我还要和书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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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一年级读书的乐趣小学生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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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而言,若让我去选择一个闲暇的时间,去做一件我认为最美好的事,我想,我定然会选择一本书、一杯茶陪伴我度过这段时光。 For me, if let me choose a time of leisure and do something I think is the best, I think, I will choose a book.Books and a cup of tea accompanied me to spend this time.

当手轻轻地摩擦在书脊,默默地念着书名时,我的内心就会升腾起一阵无法言语的满足感。那一本本书承载的不仅是自身的光芒,更寄托着我内心的情感。所以,我更愿时光在读书中流淌,生活在书香中前进。

人们常说,光阴似箭,生活也是如同流沙,逝而不回,不禁常感叹岁月无情。但是对我而言,读书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每每徘徊在书架前,取下一本本书,细细的品读,此时的时光,也好像被书籍的光芒所折服而不思向前。常羡慕东晋时的人物丰韵,就如同《世说新语》里的一段,“谢太傅寒雪日内集,与儿女讲论文义”,那是怎样的一种境界,书使人不禁沉醉于一片恬静之中,不予理会的是门外的光怪陆离的世界、支离破碎的霓虹灯。

书使我的生活里有一片港湾,一个可以让我彻底放松的港湾。在书的怀抱里,我可以静下心去感受脉搏的跳动,抓住心中一闪而过的光彩。不得不说,书也使我更真实的去触摸人间的悲欢离合,在读罢的怅然之中,对生活有了更好地理解。

明代张岱的《陶庵梦忆》是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许多人爱读它是因为其中文章多有涉及明清时的奇闻轶事,而我爱读更多的是因为书中所流露出作者对时过境迁、往昔对比的愁绪。这本书里的淡淡愁绪,让我对生活的理解更进一层。从起初世家子弟张岱的“十二好”到最后的《自为墓志铭》,书里的人事变迁,让读者我也一起轻轻叹息。人生在世数十载,回顾往昔过眼如空,为何不把握当下,好好地生活?

读书如梨园观戏,看书里人间,叹人间如书。读者在书里寻觅生活的真谛,探访心中的桃花源。一转身,也许已是数载匆匆而过;一回眸,也许已是苍山暮雪、韶华已负。然而,因为有书,有读书,我们的生活才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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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喜欢读书500字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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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因为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在吸取知识,读书是让我们生活更加文明、美好、和谐。第当我在看书时,妈妈便会下达“旨令”:看书不得走路时看,不许躺着看,更不能卧着看。

记得一天晚上,我跳过舞刚回家,妈妈便叫我洗澡,她去带姐姐,我习惯性的哦了一声。可没有一会儿,我就把这话给我忘了。风卷残云的把大半页书给“啃”掉了,才罢休。不一会,又被书的精彩内容给吸引过去了,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没想到时间过得飞快,妈妈都回来了,我却浑然不知。妈妈刚进门就闻到汗味,一看才知道,我因为看书太紧张了,身上大汗淋漓,还坐在取暖气旁。妈妈被我逗的哈哈大笑,赶忙把我闹腾到床上。

第二天,天刚亮,我就醒来了。看没有人,便偷偷摸摸的找本书看。房子里静得出奇,我的心却像小兔一样“扑通”的跳着。终于,我在书房找到一本书,我正要回头,却看到一本我期待已久的小说,我干脆把刚拿的一本书扔到十万八千里,直奔向我的目标。

我津津有味的读着,突然,我听到妈妈的脚步声。以往常的经验,我先把被我捂的热热的书塞进我衣服里,在装做呼呼大睡的样了果然不出我所料,妈妈上当了,她抱着我,自言自语到“都多大人了,还在书房里睡觉,长大了我抱不动你怎么办。”她小声的又嘀咕声。她哪儿知道我是在卧室里津津有味的“啃书”呢!

读书会让我们更加聪明,更加敏锐。这就是我的爱好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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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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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的新衣》在幼儿园时,老师就给我们读过多遍!至今我还没有忘记!今天我又找出了这本书,重新读起来,感觉更加生动! 你们一定很想知道那本书讲的是什么吗?今天就让我来讲一下吧!

很久以前,有一国王,他特别喜欢新衣服,有一天,两个骗子故意在皇宫门口大叫说:”我们可以做出世界上最神奇的衣服!“皇上听了很动心,命令他们做这件衣服。骗子说:”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到我们做的这件衣服!“国王穿上了新衣,镜子中却并没有看到新衣的样子,他害怕自己是笨蛋,怕被别人知道,不敢说出来。大臣们也不敢说出来,都说衣服好看极了!国王穿着骗子做的衣裳游行,一个小男孩见了说:”国王怎么光着身子呢?“大家乐得哈哈大笑,国王这才知道受骗了。而两个骗子呢?早已经带着一堆的宝石和国王的奖赏逃跑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想了很多:这个皇上是虚荣心很强的一个人,爱美还没有脑子,他没有诚实的说出自己的看法,容易受骗。我觉得做人要诚实,要多动脑筋,多思考,不要人云亦云。要坚持自己的想法,保持自己的看法。

我觉的,咱们既不要模仿皇上,又不要来学骗子,做一个正直,诚实,善于思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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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五年级读书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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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感觉是什么?是惊鸿,掠过诗意的流年;是翩然,划过碧落的雨燕;是纯美,散满墨香的书笺;是一群人,邂逅在青春的花田。

那个下午,暖阳斜照,我抱着书,等在图书室雕花木门的旁边,低垂眉眼,心中思绪万千。何为风雅来斯?一切都充满了未知。图书室里,芸香漫漫,木质温润。我缓步走进门里,那一册册的书脊,一本本卷帙,温柔地释放着明媚的光亮。

遽然间,浅浅淡淡的嗓音传来,我转头望去,李老师已经站在书架旁——一身绣着花蝶缠绵的旗袍,外罩一件简单的月白色上衣。那一眼,我的脑海中有几个词跳了出来——干净、典雅、温婉。她眼中有星,身上有光。没有香衣秀影,脂粉满面,却有一种动人的气质,好像灵魂都浸润在了书香里。

没有冗词赘句的开场,没有乱坠天花的介绍,李老师便带领我们走进了书中。老师的话语中,有渔舟唱晚,晓风残月,明月疏雨,青苔阑珊。严厉而不失温情的傅雷,娴静内敛的梅馥,严谨条理的傅聪。使味同嚼蜡的《傅雷家书》也字字含情、点点蘸意,让我慨叹且流连。时光痴缠,隙间白驹,那一刻,仿佛临风陌上,有夕阳醉翠柳,遍地泼茶香;那一刻,浸在书中的我感觉到,我在绽放,在和那一个个词句合二为一,融化在书里。

作为一个痴迷诗词的爱好者,我读书更侧重于偏古风的类型。但,凡是墨迹,是纸质的书,都能打动我的心,使我澄澈,使我珍惜。

苏轼说过:“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是的,爱读书的人,就算低落到了尘埃里,也能在尘埃中不染纤尘,开出最美的花。

你可曾听闻散发弄扁舟的李白;静坐竹林深处奏琴的王维;抱着诗书涕泗横流的杜甫;漫步书画间的弘历;行走在灵隐中的张祜?你可曾听闻大漠孤烟,小桥流水,亭台飞瀑,红莲接天?你可曾见过杨万里的小泉,欧阳修的灯市,韩翃的轻烟,杜牧的杏花村?拾一阙清浅词句;读一首平仄诗行;挥一片沉香虎墨。最美的芳华,就是蓦然相遇在书的转角,披着满身夕阳,戴着一肩星光。

韶华易逝,烟雨人生。但只要有书,一个人就会干净通透,善解人意,心藏锦绣,口吐莲花。所调风雅,就是在最美的年华里,读到风流儒雅的书,遇到志趣相投的人。

牵一缕轻风,捻一指红尘,徜徉在文字中。既然人生如萍,聚散潋滟,那就去读一本本书吧,往后余生,让我们一起感受书的风雅。

有书的日子,刹那芳华。读书的人生,一世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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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伴我成长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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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因为读书可以使我感到充实。

从一年级读漫画书到六年级读名人故事,在这六年的时间内使我学习到了很多知识。那么,是什么方法让我可以获得这么多的知识呢?当然是读书了。记得“李苦禅”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我就是靠着这句话懂得了如果想要上进就必须“多读书,读好书”的道理。

记得有一次,正在上体育课,别的同学都出去玩了。而我却独自一个人拿起一本作文书坐在教室里阅读,正看得入迷,有一位口渴的同学回来喝水,我竟然没有发现他。他突然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的魂都差点被他吓没了。然后他对我说:“你干什么呢?这么入迷。”我说:“我正在看《400字作文》啊!”他又说:“这本书有什么好看的,我看到书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字就脑胀。”我对他说:“怎么会呢?你一定是没有静下心来看书吧!书对于我来说就像是一块面包,而我就是那个饥饿的人。”“算了,不跟你说了,我还要出去玩呢!”那位同学说道。接着他就急匆匆地跑出了教室去玩了。我无奈的转过头来继续看书,一直看到下课。在阅读的过程中经常会碰到不认识的字,这时候我就会去请教字典或老师。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常常与书融为一体,去体验作者的情感。那种感觉真是棒极了!

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教会了我做人和处事;读书让我学会了坚强;读书使我懂得了与人为善、和睦相处;读书更使我感到快乐,使我健康成长。我将永远与书籍为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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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父与子》读书笔记 叶铭臻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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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了《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了《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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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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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让我百读不厌。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百草园》这一篇文章,文章把百草园的菜畦,石井栏,皂菜树……描写的十分逼真,我读起来好像身临其境,长妈妈给鲁迅讲“美女蛇”的故事,使鲁迅十分害怕,夏夜乘凉也不敢往墙上看。作者还描写了冬天的百草园比较无味,但一下雪就有趣了。玩拍雪人的游戏,捕鸟。捕鸟可得要技术,要等到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个短棒支起竹筛,撒些谷子,系上一条长绳,鸟下来啄食一拉绳子就把鸟罩住了。

读过《朝花夕拾》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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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字经》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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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开始教我读《三字经》,但那时我仅仅是作为口头禅,背背而已,不能深刻了解其中的含义,而且也只会其中的几句。真正开始读《三字经》还是到了三年级上半学期,老师把它作为一项作业布置下来。当时心里真的觉得老师太可恶,把这种无用的东西当作业,又深奥又难背。

于是乎,每一天读几句《三字经》就成为我们的重要“任务”,每一天早晨,巷子里总能听到我朗朗的读书声。爸爸对《三字经》十分崇拜,他教我背诵的方法也很管用。渐渐地我喜欢上了《三字经》。因为它就像是一部百科全书,正如古人所说的那样“熟读三字经,便知天下事”。其中一个个小故事,便成为我成长过程中的指路明灯:“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孟母三迁》的故事让我对父母有了更深的了解,更多了些感恩的心;“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黄香温席扇蚊》的故事让我明白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孔融让梨》的故事使我懂得谦虚才能使人伟大;“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悬梁刺股》的故事又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深知不付出艰辛的劳动,永远不可能获得学习上的成功。

《三字经》,你就像一位的老师,感谢你让我看到了自我的不足。你就像一盏明灯,成为我人生的导师。我将把中华传统的美德中华传承、延续下去。同时期望我们所有的小朋友,能够在《三字经》的指引下,天天进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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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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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冬日暖暖的阳光下,我轻轻合上了《窗前的小豆豆》的最后一页。闭上眼睛,回味着那带有缕缕春意的童年,朴素、温暖、幸福一同涌上心头。在这里,我品尝到了欢笑,品尝到了忧伤,品尝到了真实的滋味。

没有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三个温暖的大字——“巴学园”。这个校园赐予了小豆豆欢乐的童年。校长小林宗作先生是个温和善良的人,他不求孩子们认真严肃地听老师讲课,他希望能激发孩子们的求知性,因此立了孩子们可以自己选择课程的制度;他不求孩子们一定要什么样的盒饭,只是每次午餐时间检查孩子们带来的“海的味道、山的味道”;他通过游泳教给孩子们:“无论什么样的身体,都是美丽的。”……小林宗作先生总是费尽心机为孩子们举办了各种活动,他想让孩子们从“巴学园”里带走欢乐的童年。

没有考试的束缚,没有学习的压力,有的只是那无忧无虑的校园生活!如果我们的校园也这样那该多好啊!整节课总是充满了紧张的气氛,老师们都是将知识硬塞进我们的头脑里;音乐课上自然没有跳韵律操的机会,更没有拿着粉笔在教室地板上随意涂抹的待遇,只是枯燥的一遍又一遍地唱着歌儿;如果想和小豆豆他们一样在下午郊游、散步、或游泳,那可真是异想天开,学校把我们的时间都安排在了学习上,哪还能举办这些活动呢?……一切都是那样的无趣,又怎能让孩子们彻底爱上学校,甚至出现“早上迫不及待地来学校,晚上不愿回家的现象呢?”

校长小林宗作先生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个好孩子!”其实,只要细听这句话,就会发现“真是”这个词里包含着很深的意思。小林宗作先生将他的毕生都奉献给了教育事业,足见他对孩子们真挚的情感。当战火吞噬着“巴学园”时,他也只是轻描淡写地对儿子说:“下次我们办个什么样的学校呢?”可见他的心中对教育仍然充满了信心和力量。

战火吞噬了巴学园,但吞噬不了小豆豆欢乐的童年。那金子般的岁月一定还在小豆豆的心中流淌,也在我们的心中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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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窗边的小豆豆》读书感想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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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后,就深深喜欢上了校长先生,就是小林宗作先生,她很尊重小朋友,小豆豆那些陈谷子烂芝麻说了一堆,校长先生这四个小时里面一直在认真倾听,而且没有做出不耐烦的样子,甚至比一些爸爸妈妈都有耐心,而且,遇见那些天生身体有缺陷的孩子,他都会竭力帮助,做到人人平等,没有嘲笑,让那些孩子,都觉得自己跟正常人一样,甚至觉得正常人都没他们好。

我喜欢校长先生,他真是一个称职而且非常完美的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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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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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就在昨天我把它看完了。

本书主要写了发生在北宋末年以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的叙说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的英雄形象。比如及时雨宋江,黑旋风李逵,智多星吴用等一百零八位好汉形象。

这一百零八位好汉,是朝廷眼中的“强盗”,但是他们劫富济贫,志存高远,他们为朋友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为百姓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为国家惩治贪官污吏。他们用生命来书写“义”,即使需要搭上生命也无妨。

《水浒传》让人过目不忘的就是英雄们的“忠孝义”,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是一本值得看并且耐人寻味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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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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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英国的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爱丽丝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爱想办法解决问题,她一开始就跟着一个带着怀表的兔子跳进了一个叫“兔子洞”的一个洞里面,接着,爱丽丝有吃了“吃我”蛋糕和“吃我”魔水,又接着,她又找到了自己眼泪的池塘。

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爱丽丝了,因为她遇到所有困难,她没有放弃,而是努力的想办法。

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章就是第八章:《王后的槌球场》。这一章主要讲了爱丽丝首次见到红心王后之后和王后一起玩槌球,并且帮助一些被王后判死刑却又非常无辜的平民。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向爱丽丝的永不放弃的精神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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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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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套书,叫《狼王梦》,这套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用漫画谱写了一曲草原狼的生命悲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而培养她的四个孩子成为狼王的过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小狼黑仔被金雕叼走了,黑仔本来是紫岚最喜爱的小狼,因为他勇敢、霸气,成为狼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紫岚放心地让他在洞外玩耍和练习捕猎,紫岚为勇气付出了代价,这时,空中飞来一只金雕,他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什么食物,这时他发现了独自一人的黑仔,于是他猛冲过去,但是黑仔是胆魄出众的小狼,遇到危险时也会勇敢地反击,可是黑仔毕竟是小狼,他还是被金雕叼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不能自己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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