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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优秀作文【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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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传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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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川

我的出生

2003年11月1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妇婴医院里,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如今我在这个世上已经生活了有十三多个年头了。

婴幼儿期

听姥姥说,小时候的我长得很可爱也很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在十多个月就学会了讲话,经常迈着小短腿,一边晃荡着大脑袋一边喋喋不休地讲着别人根本听不懂的话,一转眼的功夫,时间老人把我的婴儿时期带走了。

一两岁的我,在妈妈的教育下,开始了我的识字生涯。懵懂的我觉得挺新鲜的,每天都兴致勃勃地学上几个字,就在识字的时候不知不觉又走过了我的幼儿时期。

小学时光

七岁时,我进入万莲小学读书。六年的小学时光让我难忘。在那段日子里,我爱上了阅读,卧室里小小的书架上留下了许多阅读的痕迹。读书之余,我也喜欢运动,每天向妈妈炫耀我刚刚发达的肌肉成了那时候的乐趣。六年时光,就在我的嬉戏打闹中,在我的憧憬未来中,一晃而逝。

上初中了

小学毕业之后,我进入了育源中学读书,我渐渐喜欢上了这座优美的校园,喜欢上了学习。

上了初中,我的个子开始飞长,脸上也冒出了青春痘。面对新的环境,新的老师,新的同学,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的亲切和美好。现在的我比起小时候的我又有了进步,可是人生的道路是曲折的,也是漫长的,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需要我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

我来到世上已经十三年了,我的到来给家里带来了许多欢乐。在爸爸妈妈的培育下,我茁壮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幼儿变成了懂事的少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让我们把这一切记录下来,铺成一条回忆的闪光之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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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自传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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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书的男孩。我经常一人在房间里抱着一本书来读,从不感到厌倦。

在小的时候,我就对书有着浓厚的兴趣。一有时间,我就捧着一本本的“看图识字”让婆婆教。婆婆读一句,我就跟着读一句。渐渐地,我就能自己看一些书了。诚实的“灰姑娘”、聪明的“小红帽”、尊敬长辈的孔融……这一个个故事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上学了。看的书也多了起来,不再满足于小时候看的书了。《三国演义》、《水浒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牛虻》……。这些书籍使我结识了许多古今中外的朋友,令我增长了课外知识。

空闲时,我就在书海中探索着,寻找着阅读的乐趣。我完全融入到了书本的世界里,随着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悲伤而悲伤。我时而来到沙尘滚滚的古战场上,时而又走到神秘的大森林里,时而又去到美丽的大观园。让我在书中神秘的世界中遨游、飞翔。我越发喜欢书了,它可以给人无穷的乐趣。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一点儿也没错。正因为书给予我的课外知识,我的写作能力才得以提高,成绩也比较好,但是我有时也很粗枝大叶,在考试中,由于不小心做错了一些本不该错的题目,我就会变得无精打采。这时书本会使我心情开朗起来。

这天,我正在读《三国演义》中的一个经典的故事。这时,诸葛亮为了使粮食大幅增产,让士兵去开拓山野耕种,效果很显著。可好景不长,司马懿率领十五万大军直取诸葛亮阵地。读到这儿,我的心悬了起来,为诸葛亮狠狠地擦了把汗。这时正赶上士兵们去收麦子,只剩二千五百伤残士兵在城,又无武将。可诸葛亮却镇定地指挥士兵隐藏好,再让一些人泼水扫街,自己带着两小童再城楼上神色自若地弹琴。司马懿被这阵势镇住了。诸葛亮不会在玩命吧,里面肯定有埋伏,安全起见,撤!诸葛亮就这样不费一兵一卒,愣是把十五万大军给退了,真令人佩服。这真把看的人的心都吊到嗓子眼儿了。

我就是如此爱看书,我在书中得到了进步、知识与乐趣,愿书本一直陪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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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自传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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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蔡敬宇

害怕:鬼

我非常怕鬼,怕到六亲不认的地步。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跟老爸、老妈坐在电视前看电影。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女鬼,长长的头发、满脸的血,静悄悄地出现在电视上,吓得我哇哇大哭。老爸连忙关掉电视,老妈就哄我睡觉。但是,这些并没有什么用,我还是在那哭,老妈就一直在那哄我,渐渐地哭累了便睡着了。

脾气:火爆

我对你来个警告:珍爱生命,请勿惹我!

那次,我们班早读过于“热闹”,作为早读监督员的我脾气便上来了,便用了“吓死人”的,江湖上失传多年的“狮吼功”。“狮子”一开口,全班抖三抖,把全班吓得鸦雀无声。有一个同学不知死活,站起来“高歌一首”,却被我一下拉到门口,吹凉风。

特点:贪玩

暑假老妈带我回老家,我在门口与婉婷疯玩了一天。傍晚,回家时,发现门打不开,才想起,老妈说过,7点没回家就不用进家门了。我怕得缩成一团,蹲在门口等我的救兵——奶奶,快快回来救我。

我就是这样一个奇特的女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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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自传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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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起我的成长,想到多年以前那年幼无知的我,做出的一些事情真让人捧腹。再看看现在逐渐懂事的我,觉得变化真大!

婴儿时的我不是一般的嗜睡,一天中除了吃饭是清醒的,其它的时间几乎都拿来睡觉了。既不哭又不闹,还真老实。到两岁了,那时的我体型和现在恰恰相反,特别的胖,非常能吃。后来上了幼儿园,我曾经的一些爱好都没有了。但是,我又爱上了玩。有一次玩耍的时候摔了一跤,左腿在水泥坎上狠狠的撞了一下,没想到竟然骨折了,在家里躺了四个多月后终于站起来了。上了小学以后,我就没有那么顽皮了。为了实现梦想,我开始认真学习,因为我明白只有刻苦读书才有好的将来。那些在事业上取得辉煌成绩和实现梦想的人哪一个不是努力学习的呢?“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真是的反映出了儿时不用心读书,长大了之后后悔的结果。

现在,我来到了丹阳小学的六(三)班,这是一个我与其他来自不同学校的同学共同组成的大家庭。刚开学不久,我们进行了广播体操比赛,班主任老师不怕辛苦,天天陪着我们训练,指出不足。同学们的动作从一开始的千姿百态到最后的整齐划一,无论是老师还是我们都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这说明了老师是负责的,同学们是团结的。

这就是我的成长经历,我要努力改正现在的不足,做一个有美好未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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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自传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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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芳玮

我叫郑芳玮,说起来你可能不认识我,这也不怪你,毕竟我这个人,成绩中等,相貌平平,还架着一副眼镜,很难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不过今天,我要给你讲的事就发生在我身上。

记得,那是我7岁时的一个夏天,天气十分炎热,我看着那群从小溪里玩耍回来,手中的瓶子里还游着几只蝌蚪的男孩们,羡慕极了,也想去,但爷爷奶奶肯定不会同意的。因为是暑假,回到赤溪后父母都不怎么管我,我就被爷爷奶奶管着。于是乎,我就向表弟询问了小溪的“地址”,趁着爷爷奶奶没注意我时,悄悄地溜了出去。

我成功地找到了小溪,还特地带了一个空瓶子来抓蝌蚪。我看见小溪里面游着好几只大头蝌蚪,可高兴了,脱下鞋子就跳进了小溪里。那天我玩得很开心,也抓了不少蝌蚪,天逐渐暗下来,我这才上岸。但是我却忘记了回去的路,只知道一直往前走,遇到岔路,我就停住了,不知该往哪边走,最后还是爷爷骑着电瓶车来找到了我,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偷偷跑出去过。

还有一件事发生在6岁时,那时我还在安徽上学。一天晚上,窗外雷声大作,我却坐在客厅里用电脑津津有味地看着动画片,反正雷声是在外面,有什么可怕的!

但我不经意间一扭头,却看到窗外,一道闪电划破天空,接着,可怕的事发生了。一道亮光闪过,电脑被亮光击中,直接黑屏了,我尖叫一声,坐在屏幕前不知所措,后来,我听父母说,电脑坏了。自从那天之后,一到打雷天,我都不敢去碰电视、电脑、手机之类的物品。

我有我的糗事,也有我美丽的旅程。

二年级下册时,我转到了六小,不知道为什么,居然被班主任推荐去参加了讲故事比赛。可能是家里大人给我准备的故事稍微有点喜感,讲的时候,我自己总忍不住笑出来,讲给同学听,他们也笑得一塌糊涂。

到了比赛那天,我抽到了2号,很快就轮到我了,本来我已经克制自己不笑了,但讲的时候,台下传来了几声笑声又让我忍不住快要笑了出来。我拼命地让自己忍着不笑出来,终于,故事讲完了,我飞快地逃回了观众席。

比赛结束之后,结果很快出来,我得了二等奖,之后我常常回想起这件事,也庆幸自己没有笑出来,不然哪有那么好的成绩。

我的这些经历中,既有一些倒霉的、不好的瞬间,也有一些光荣的、美好的时刻,但不管怎样,这些经历,是值得我一辈子珍藏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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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自传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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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姓孙,单名泽,于1998年在温暖的春风的吹拂下,我诞生了。

在凉爽的秋风的吹拂下,我去了我朝思暮想的小学,日子一晃就过去5年,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而我也养成了一个“骄傲”的坏习惯,自从上了6年级我的成绩便一落千丈,只考了72分,这个分数我自己很不满意,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争取能考好成绩。”

在我的眼里,人的类型有三种。一种是学习孜孜不倦,努力为祖国作贡献的人,一种是危害祖国经济发展,祸国殃民的人,夹在这两种中间的就是一生既不为祖国做贡献,又不危害祖国经济繁荣的人。

我认为,人活着就应该有价值,不可以一辈子平庸。希望大家和我能努力争做为祖国作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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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自传600字初一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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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姓李名姝萱,无字,但有一绰号,名为佩奇。此名称不知从何而来,已有一年多。

本人自小爱好众多,曾学过舞蹈,压腿之痛、下腰之累、空翻之难、无不令我难以忍受,只学了一年多,没有坚持下来,也是有些遗憾了,若是没有舞蹈的铺垫,早就“未发达,先发胖”了。

幼时还学过口才,具体的教学内容已经模糊了,只隐约记得学过打竹板,现令已手生到不会拿了。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时常对着窗外发呆,练就了一招“不眨眼功”,三分四分谈不上,一分两分是没问题了,虽不能算得上是什么令人骄傲的功夫,但瞪人已经足够了。

最引以为傲的就是美术了,美术是一直以来所热爱的,自小学二年级学起一直到初中二年级,从未想过放弃,现已达到速写最高九级水平。每至有山有水有图画的地方,总想临摹一幅,手便会不自觉得描起来,可见甚是喜爱。

记忆中学过的爱好班也只有这些,虽数目不多,但十分充实。

在班集体中,我担任生活委员一职,平常也只是卫生方面的事务较多,虽然管理范围不大、官职不高、能力也没有多强,但尽自己所能,正所谓“在其位,谋其政”,诸如随手拣起垃圾、擦干净黑板、课活无事时帮同学值下日,事情虽小,但意义众多,既能为班级尽微博之力又在这些小事中锻炼了自己的能力,何乐而不为呢?

我也是五十一位九班人中的一员,始终秉持“友好相处,以和为贵”的原则,平日与同学们关系相处甚好,不曾有过争执矛盾,因为每天学习内容、作业、复习都消化不了,而且短短三年初中生活已经过半,珍惜还来不及,那些小别扭小矛盾都靠边站吧,没时间让你们光临,希望一直保持下去。

本人有幸融入“求真感恩,乐学善思”的有爱班级,目前虽成绩平平,相貌平平,但我也有自己的特点,李白的诗句“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时时激励着我,我会继续努力实现我的人生价值,不负青春不负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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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自传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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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希雅

我很瘦,身高是班级“第一”(倒数第一)。我外貌上最大的优点——白,因此,大家都叫我“小白脸”。别人问我你怎么这么白时,我就开了个玩笑:当然是白云做的呗!

我的爱好——跑步。在二年级时,我在跑步时出了大糗。在那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们随着欢快的上课铃声来操场上体育课。而这节体育课是跑步测试。我心里沾沾自喜:哼,跑步是我的强项吗,第一下就露一手。看到了他们跑步慢,我不禁想:班级第一肯定是我的,跑得好慢啊。到我时,我打了哈欠放轻松。待老师说:“跑!”一阵大风差点把同学“吹”倒了,没错,那就是我。但跑到一半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的一只脚踩了另一只脚,而另一只脚不听话,从鞋子里脱落了出来。同学们哄堂大笑。而我的脸红得概括了我的羞愧。陈天舟向我走来:“哈哈,我从来没有看过跑步掉鞋子的人,你是第一个。”我听到这句话感觉更羞愧。以后每次跑步时,我都把鞋带紧紧系好再跑。

我还有一个更大的特点:爱笑。我的同学说我笑时,非常魔性。

十一岁时,我被同学邀请到了她家里玩。我被一个搞笑的综艺节目——“家庭幽默大赛”给吸引住了。我就坐在了沙发上看电视,而同学们也不知何时坐在了我旁边一起看。当我看到一个大约三岁小女孩唱歌跑调时,我的魔性笑声就暴露出来了,但没想到这一笑却停不下来了,便倒在沙发上捂着肚子笑。然而,同学们一个惊恐的眼神望着我:“你是不是有病啊!笑得这么激动。”但这下让我笑得更厉害了。而她们已经跑得远远的。我去找她们再看电视,知道她们躲在了厕所里后,我不禁再次发出了笑声,而这次她们也被传染了,我们就一直笑下去。

在别人眼中我是个幽默风趣的人,在我自己心里却是个长不大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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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居里夫人自传的好句

全文共 1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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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如果能随理想而生活,本着正直自由的精神,勇敢直前的毅力,诚实不自欺的思想而行,一定能臻于至美至善的境地。

2 . 弱者坐待时机;强者制造时机。

3 . 我们应该不虚度一生,应该能够说:“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事。

4 . 在成名的道路上,流的不是汗水而是鲜血,他们的名字不是用笔而是用生命写成的。

5 . 一个人不应该与被财富毁了的人交接来往……

6 . 虚荣、浮华、卑鄙狭隘的毛病,……是极普遍的,人们常发现自己有这些毛病,也常发现别人有这些毛病,所以人们虽然仰望比较完善标准,却从来不苛责这些缺点。

7 . 生活中没有可怕的东西,只有应去了解的东西。

8 . 在科学上重要的是研究出来的“东西”,不是研究者“个人”。

9 . 人类也需要梦想者,这种人醉心于一种事业的大公无私的发展,因而不能注意自身的物质利益。

10 . 弱者坐待时机;强者制造时机。

11 . 如果能随理想而生活,本着正直自由的精神,勇敢直前的毅力。

12 . 诚实不自欺的思想而行,一定能臻于至美至善的境地。

13 . 我们应该不虚度一生,应该能够说:“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事。

14 . 我们不得不饮食、睡眠、浏览、恋爱,也就是说,我们不得不接触生活中最甜蜜的事情,不过我们必须不屈服于这些事物。

15 . 生活中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只有需要理解的东西。

16 . 人必得要有耐心,特别是要有信心。

17 . 使生活变成幻想,再把幻想化为现实。

18 . 人类看不见的世界,并不是空想的幻影,而是被科学的光辉照射的实际存在。尊贵的是科学的力量。

19 . 在科学上重要的是研究出来的“东西”,不是研究者“个人”。

20 . 体操和音乐两个方面并重,才能够成为完全的人格。因为体操能锻炼身体,音乐可以陶冶精神。

21 . 人要有毅力,否则将一事无成。

22 . 我从来不曾有过幸运,将来也永远不指望幸运,我的最高原则是:不论对任何困难都决不屈服!

23 . 我们生活似乎都不容易,但是那有什么关系?我们应该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心!

24 . 如果能追随理想而生活,本着自由的精神、勇往直前的毅力、诚实不自欺的思想而行,则定能臻于至美至善的境地。

25 . 我认为,你们必须从一种理想主义中去寻求精神力量。在不使我们骄傲的情况下,这种理想主义可把我们的希望和幻想上升到一个很高的境界。

26 . 人类也需要富有理想的人。对于这种人说来,无私地发展一种事业是如此的迷人,以至他们不可能去关心他们个人的物质利益。

27 . 荣誉就像玩具,只能玩玩而已,绝不能永远守着它,否则就将一事无成。

28 . 我把你们的奖金当做荣誉的借款,它帮助我获得了初步的荣誉。借款理应归还,请把它再发给另一些贫寒而又立志争取更大荣誉的波兰青年。

29 . 荣誉使我变得越来越愚蠢。当然,这种现象是很常见的,就是一个人的实际情况往往与别人认为他是怎样很不相称。比如我,每每小声咕噜一下也变成了喇叭的独奏。

30 . 我认为我们应该在一种理想主义中去寻找精神力量,这种理想主义使我们不骄傲,而能使我们把我们的希望和梦想达到高尚的境界。

31 . 我们必须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力!我们必须相信我们的天赋是用来作某种事情的,无论代价多么大,这种事情必须作到。

32 . 我们波兰人,当国家遭到奴役的时候,是无权离开自己的祖国的。

33 . 祖国更重于生命,是我们的母亲,我们的土地。

34 . 科学的基础是健康的身体。

35 . 我要把人生变成科学的梦,然后再把梦变成现实。

36 . 我们必须相信,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具有天赋的才能,并且,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把这件事完成。当这件事情结束的时候,你要能问心无愧地说:我已经尽我所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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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自传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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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世界上已度过了十几个春秋。我生活在一个平凡而温暖的家庭里。我开始了我的平凡的生活。我有一对很锐利的眼睛,有一对高挺挺的鼻子。我是一个活泼淘气又热爱画画的小男孩。我叫薛长平。

我从小就很好奇。幼儿时,有一次,我看见妈妈在做饭,我偶尔看见妈妈眼中的泪光,我好奇的问妈妈:“妈妈,您为什么哭了?”后来妈妈告诉我,她是被蒜熏出来的,可我听了还是迷迷糊糊。

贪玩是我的天性。我记得童年时,第一次上学,我是十分的活泼。一下课我就去玩耍,从没想过要学习。我还经常去爬树,一不小心摔下来,心里依然想着玩。

我的爱好很广泛。下棋、打篮球、画画、看书……都是我的爱好。我最喜爱画画,我经常画一些花草树木,画一些小动物,我觉得我有艺术的天赋。每一次画画都把房间弄得乱七八糟的,还经常被妈妈教训。可我心中仍然不会放弃。我虽是一个矮个子也是一个小胖子。但我认为矮个子也可以打篮球,比如我打篮球决不会甘拜下方。

我越来越有准确的目标了。现在,我已经是一位六年级的学生了,我已经很懂事了。我把学习的压力转为学习的动力。时光老人早已把我童年时活泼淘气的我带走了。现在与以前的我差别真大呀。我认为以前的我是一个天真幼稚的我。现在的我有追求了,我更加热爱画画了,我希望能画出祖国的母亲。

这就是我,一个与众不同的我,一个满怀着梦想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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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自传高三优秀作文

全文共 1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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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属鼠,但并非胆小如鼠。对于不喜欢女孩子的奶奶来说,还应该说是胆大妄为呢。1972年4月15日早晨,当朝阳撒满大地的时候,我降临在这个世界上。奶奶连正眼都不看我,爸爸却寄予无限的期望。根据“旭日东升放光辉”,给我取名为“旭辉”,希望我像晨辉一样蒸蒸日上,越来越充满活力。

因为奶奶不喜欢我,妈妈去地里干活前只好将我托给邻居们。他们那慈母般的胸怀,包容了我那幼小的心灵,使我享受到了更多博大的母爱。那更多的无私的爱哺育了我这吃百家饭的孩子。

从蹒跚学步,到咿呀学语,在邻居的爱抚中我长到三岁,进了幼儿园。大忙时节,我白天去幼儿园,晚上随妈妈去场院自己玩耍,累了就倒在备好的塑料布上呼呼睡去。一起干活的婶婶们常怜惜地说:“这么小的孩子,真是苦了她了。”不过,像我这样的孩子,苦又怕什么?温室中的小苗永远也经受不住风暴的侵袭。也正是这种生活磨练了我的意志,培养了我不怕苦、不服输的性格。

转眼上了小学,爸爸当时在外地,生活的重担压在妈妈一人身上。她拉扯着我和弟弟,生活比较困难,但在外人面前,她从未叫过一声苦。她这种不怕苦、不服输的精神,也感染了我。我在放学后,常去打猪草。场院旁、麦田边,留下了我的身影,也留下了我的笑声。劳动后取得收获,怎能不高兴呢?但我总叹息:为什么还不长大,好帮妈妈多分担一些家务?终于,机会来了。

一天,我发现妈妈在沉思,便悄声问:“您在想什么?”妈妈爱怜地望着我说:“我打算到鸡场去喂鸡,可是要早走晚归,晚饭也没法做了。你和你弟弟可咋办?”望着妈妈消瘦的脸和那双充满忧虑的眼睛,我轻声说:“您不是教会我做饭了吗?况且弟弟也很听话,我们会照顾好自己的,您就去吧。”“可我不希望你的学习落下来。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你可要好好学习,为妈也为你自己争口气呀。”“我向您保证,不让人落下。奶奶总说‘女孩子没用’,您就让我有个机会证实自己不是无用的。”我说着哽住了,妈妈这才决定去了。

以后的日子,我每天照顾弟弟吃饭,上学,睡觉。刚过10岁的我便背上了沉重的家庭负担,成了一个“小大人”。弟弟刚上一年级,十分调皮,只有看着才写作业。写完作业就缠着我讲故事,否则就出去乱跑。他睡了,我才能写作业。望着弟弟睡熟时嘴角露出的甜甜笑意,我的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虽然那本该是无忧无虑的年华,生活却使我过早地成熟,过早地独立。我的生活虽苦,但能让弟弟快活地生活,我感到幸福,能为妈妈分担忧愁,我感到欣慰。谁说女子不如男?谁说女孩无用?

花开了又谢了,叶绿了又黄了,在家与学校间的那条小路上,留下了我匆匆的足迹。脚步有些沉重,却倔强地迈动。终于有一天,走出了那条小径,迈入了市重点中学的殿堂。

升入中学,老师让我当班长。当班长难,当个女班长就更难了。开始遭到一些女生的忌妒,一些男生也不屑一顾。这其中的苦与涩,我默默地吞下。既然当了,就要当好。

学习上我热心帮助同学,有问必答;生活上我像对待自己的弟弟妹妹,悉心地照顾他们。处处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于是,我首先赢得了女生的心。我们一起唱歌、锻炼,无所顾忌地争论,轻声细语地交谈。后来她们竟将心里话悄悄地吐给我听。这是何等的信任!

然而,要想得男生另眼看待可不容易。在一次劳动中,他们终于转变了自己的看法。

那次,我们班的任务是拔草,男女生分工完毕,劳动就开始了。有个调皮的男生说:“班长,对你们这帮‘女兵’来说,甭提干活,还是先把手保护好吧。否则纤纤细指伤痕累累,哭爹喊娘将为时晚矣。”这话可激怒了我:“别看我们纤纤细指,干起活来可不比你们的棒槌手差。不信咱就比比。”同学们观阵,比赛开始。

拔草对我来说算是家常便饭。没进入这所中学之前,哪年不去拔草拔菜?我暗下决心,今天倒要和你决一雌雄。在同学们的助威声中,这名男生被我落下了。男生们开始为他加油,渐渐地都不出声了,只能听到嚓嚓地拔草声。一会儿,到了地头儿,我直起腰,周围响起了一阵掌声。那名男生赞许地说:“行,服了。”此刻,我只觉鼻子发酸,泪水模糊了视线。若是没人,我会任泪水流淌的。

如今,我已18岁,蓦然回首,只见身后的路留下了一串深深浅浅的足迹。时间虽已逝去,却隐约可见从霞光中走来的身影:不怕苦,不服输,走路总爱昂头阔步。为何走得如此坚定?只因我还很年轻。前进号角刚刚吹响,我将驾着帆船去迎接更大的风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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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自传

全文共 1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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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吴丽萍,是江西景德镇市二十三小学六年级的学生。

在辛勤的老师教导培育里,我成为了一名少先队员,我性格开朗,热爱学习,成绩突出,兴趣广泛,多才多艺。是少先队员的知心朋友。我一直担任班上的班长,我从自我做起,严格要求自己,起表率作用,我全心全意为同学这一宗旨去开展工作,经常为班上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帮老师做一些管理班上的工作,是我们班各方面越来越好。

妈妈常告诉我:没有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在学习的道路上,没有一帆风顺的坦途。遇到困难时,我从来就没认过输。作文写不好,重新来;数学题拿不下,咬紧牙关,直到攻克为止;单词记不牢,抓住点滴时间,反复温习。自己在课堂上认认真真的听讲,从来不开小差,积极思考和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遵守课堂纪律。在老师的帮助下,在爸爸妈妈的督促下,我养成了持之以恒、不服输的坚强意志。正是这种好的意志品质促使我不断发展,语文、数学、等各科的成绩都名列前茅。课下我是队员们的小老师,课上,总是能看到我积极回答问题的身影。成功和自信的笑容总是洋溢在我的脸上。

我在认真学好课本知识的同时,还阅读了大量的课外读物,如名人故事、上下五千年、历史故事、唐诗宋词等等,这些课外书丰富了我的视野,扩展了知识面,也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作为范文念给同学们听。

我从小就热爱祖国。从长辈、书、和电视广播那、听到和了解到落后就要挨打,我知道了我们今天和平稳定的生活来之不易。我如果生长在那个年代,我也会像老一辈革命家那样,奋勇杀敌,用鲜血和生命来保卫自己的祖国。通过先辈们的努力,现在,我们的祖国虽然开始强大了,但是,世界上还有一些人妄图历史重演。我现在作为一名小学生,要刻苦学习,掌握知识,长大后才能为国家出一份力,尽一份责。

我的业余爱好广泛。我喜欢看书,并乐在其中。在知识的海洋中,我渐渐懂得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化是多么博大精深,大自然是多么神奇美妙。在书中我学到了很多方法和道理知道了杜甫的“出师未捷先生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感受到了孟郊的“青春需早为,岂能长少年”。在与大思想家的碰撞的过过程中,我还知道年少如果不努力,老大只会徒伤悲;我喜欢学习英语。不仅自己学好英语,还带领着队员们一起前进。

我结交了很多朋友,他们也十分乐意和我交往,使我从交往中得到了许许多多的快乐。我对他人十分的诚实守信,从来不说恶意的谎言,答应别人的事情绝对做到,因此,他们也很乐意跟我玩,和我谈心。我有时也会跟别人一起哈哈大笑或讲悄悄话,跟同学们打成一片,让我成为他们心目中的好朋友。有了他们我的生活充满了朝气,充满了快乐。我对人十分有礼貌,助人为乐也是我的本份,他人有困难,我一定会竭尽全力去帮助他。在家里,我也是父母眼里的乖孩子。我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淘米、煮饭、洗完、拖地……并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让父母代劳。

这就是我,一名少先队员的成长经历,所有的成功与失败已经属于过去,今后的我会再接再厉,让胸前的红领巾绚丽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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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自传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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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冬季一个寒冷的下午,一声婴儿响亮的哭声震动了整个医院,打破了整个手术室的宁静。那便是我——来到了这个奇妙的世界。

现在的我,回忆起小时候的点点点滴滴,特有意思……

听妈妈说,在我两岁左右的一天,外婆和舅舅带我一同去花园玩,玩累了,外婆和舅舅就坐在松树下的石凳上聊天,我就扶着石凳往前走,可是,我因为和一步没走稳,结果倒在凳角边上,不小心就与石凳来了个“亲密接触”,让它把我咬了一口,顿时,我的眼角被划出了一道口子,那鲜红的血就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没一会,我的半边脸就被染成了红色,这可把我的外婆和舅舅给吓坏了,舅舅便说要带我去医院缝针,但外婆却用了一种“土方法”来独家为我治疗,几天后就痊愈了,可是,它却在我的脸上留下了永远的一道疤,形成了永远无法抹去的记忆。

这道疤是给调皮的我一个教训,但有时懂事的我也能留给他人深刻的印象。

那天,妈妈陪我在房间里玩,可是,妈妈却因为工作繁忙而累得趴在床边就睡着了,当时,一岁多的我也不知怎么想的,只是从隔壁的房间里拖来一床小毛毯,放到了妈妈的身上,这个举动被我的外公看到了,等妈妈醒来后,外公就告诉了妈妈,妈妈至今都很感动,一直都没忘。

日月如梭,时光流逝,转眼间将要小学毕业的我都和妈妈差不多高了,也更加懂事了,我一定会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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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猫猫自传作文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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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现就读于T市一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中学,在那里过着并不怎么舒服的“两点一线”的生活。爱捣蛋但绝对对得起党和人民。一向积极向上,偶尔颓废一下也不会想到要与这个世界作告别。

猫猫是一个极平凡的女孩,因为在家经常受到老爸老妈的压迫,所以个子偏矮。比较瘦,为此老妈一直担心哪天猫猫一不小心会被大风刮走,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宝贝女儿了。猫猫平时不善于说话,但那张很少讲话的嘴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偷偷地贼笑生气时,会皱皱嘴上面那小巧的鼻子,然后噘起可以挂上一壶油瓶的嘴,让人哭笑不得。一双因为看书不注意而快要成为近视的眼睛不偏不歪的长在浓浓的眉毛下。整个给人的感觉虽不怎么漂亮,却是超可爱的那种。

猫猫是网上的一只“菜猫”(由“菜鸟”得来的)。喜欢上网冲浪看网络小说有空时发几张贺卡给网上的朋友或是上QICQ找几个网友东拉西扯聊上半天有兴致时会找个BBS猛贴搞笑的东东,然后静静等待着别人的回帖,当贴的帖子成为热门帖时,会发现那种被关注的感觉真的很棒。

猫猫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迷。只要有书,可以让猫猫吃饭时看,坐在车上看,在厕所中还看。不知道老爸老妈是怕影响自己女儿的学习成绩还是什么,总是对猫猫看书加以限制。(谁让猫猫老是看课外书,而不看“课内书”呢!)猫猫就只好躲到别人家去看。没办法,谁让猫猫是个书迷呢!

猫猫因为爱看书还有一个搞笑的经历呢!那是一个星期天,猫猫正捧着《e班e女孩》看得如痴如醉,畅游在书香中。这时,该吃午饭了,在老妈的催促下,猫猫拿着书走到餐桌前,一边看书一边吃起了饭,竟拿筷子当成了勺子去盛汤,弄得老爸老妈喷饭,而猫猫却被搞得成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就是一个网迷、书迷的故事,它在继续上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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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自传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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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瀚文

张瀚文,现年14岁,身材偏中,身高偏中,常常萎靡不振,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初学六年,习三科目,成绩级佳,尤为数学,常居班首;但语文不佳,常居前十;英则居前五。至今,成绩大退,总居中上。数学亦佳,但不及前。语文亦退,英语则不动。新之五科目,因少习,不大佳。

初中以来,体质猛增。晨之练,极益体,千米之路,虽不大远,却积少成多;体课时,更多练。如今虽增,却不及友。

上课时,常发言,多思考,喜得答。昨日之试,发挥不良,未达标,甚是后悔,立志居前五。

一家四口,吾母最勤。每日洗衣做饭,筋疲力尽,更为吾操心。吾有一妹,名为张琬妮,学习更佳,居其班之首,常请教于吾。吾父极慧,得世间之理,但其有一点,吾甚厌,名曰懒,常任吾买物。

吾大母甚慈祥。每日之午,吾来大母家,香气四溢,已为吾做饭,吾极感动,立志努力学习。

初中之后,遇良师,名为梁超,授吾识与理,因而得一好,乃读书。更得多友,因而得一乐,乃踢蹴鞠。下课之时,与友相竞,甚是有趣,乐在其中。

如是而已,若再努力些,可会更好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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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自传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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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姓王,名力平。虽不算大名鼎鼎,但也算小有名气。于1995年在凛冽的寒风吹抚下,好动又好闹的一个小女孩我便在江安县川安化工厂诞生了。

六岁时,根据九年义务教育,我去了镇里唯一的一所小学学习,我的求学经历便从此刻开始了。小学,由于我的聪明伶俐和老师的宠爱,日子也过的有滋有味。当然也养成了一个坏习惯尖屁股坐凳——做不住。日子一晃就6年了。转眼间就进入了初中。

明媚的阳光照耀下,我背着书包蹦蹦跳跳的去了我朝思暮想的初中。在学校,由于我尖屁股坐凳的习惯,不久成绩便一落千丈,盛怒中的父亲一气之下,把我禁闭了一个暑假。但暑假后,慈爱的父亲又把我放回了学校。重新开始了我的求学生涯。吸取上次那令人胆战心惊的教训,我开始爱学习,想方设法的该掉我以前那些可恶的坏毛病。

我的人生格言是:任何事决不半途而废。在我的观念中有三种人,一种是为祖国做出贡献,活到老学到老,知道学无止境的人;一种是无民族正义,无爱国之心从事危害祖国经济繁荣的人,这种人损人利己,祸国殃民,人见人骂,犬见犬吠。当然,介入两者之间的就是半途而废之人,既不为国做贡献,也不损人利己,祸国殃民,这种人在百年之后,既不能名留青史,也不能遗臭万年。只是一个平平庸庸,碌碌无为的人。

做人一定要活的有价值,有意义,决不要碌碌无为,更不能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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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自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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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1日,一个新的小生命降临在这个世界——那就是我。

小时候的我,是个能吃能睡的小胖妞,跑起路来一颠一颠的,别提多可爱了。第一次上幼儿园,我很开心地跟小朋友玩耍,识字。中午,饭我吃的最多,睡午觉一个人睡到放学老师都叫不醒。可是啊,上了几天学,我开始想念外婆慈祥的脸,哭着闹着不去上学,可外公还是连拖带拽的把我拖上了校车。班上的老师吓唬我:“你要是再哭,我就把你关到小黑屋里去!”小黑屋是学校的杂物房,黑漆漆的,同学们都不敢靠近。我被老师吓住了,从此每天乖乖来上学。

上了小学,我不再抗拒上学。我也有了自己的好朋友和爱好。我和我的好朋友总喜欢在中午人少的时候背靠背坐在走廊的地上,遐想未来。“我们长大以后去开一家公司,帮助大家实现梦想,还要造一对翅膀,在蓝天上自由飞翔。”“这个主意好!”于是,一个梦想的种子埋在了我们幼小的心灵里。

再大一点儿,我知道了,想要一个美好的未来,现在就要加倍努力。于是,我和书交上了朋友,妈妈也常常给我买书,带我去图书馆。我为《红楼梦》里林黛玉的悲惨结局而叹息;为《老人与海》中的老人在海上与鲨鱼拼搏而紧张;为《秘密花园》里的安妮发现秘密花园而拍手叫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只要边学边思边记,学习自然轻松,还可以挤出大量时间去阅读课外书。

两年前,我有了一个妹妹,妈妈时常出差,妹妹放在家里给外婆带,我打打下手。然后,我从一个离不开别人照顾的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可以照顾别人的小大人。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我也在一点一点长大,生活那么精彩,我要活的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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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自传作文500字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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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12岁的初一学生,正值花季,身上充满了青春活力。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的我胖乎乎的,很聪明,刚到九个月就会说话了,十个月便学会了走路。但是走起来摇摇晃晃,东倒西歪都不让人扶。姥姥说我五岁开始很有礼貌,路上遇见熟人会主动招手。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把婴儿时期带走了。那是我唯一一段不用背单词的时期。幼儿园给我的记忆不是很深,连老师的姓都忘得一干二净。不过我牢牢记着那个严厉的胡老师,我的第一位英语老师,我这一生都不会忘。

我清楚的记得2009年的一个夏天,妈妈以带我去买甜点为借口,把我骗到一个补课班——“赛亚教育”,妈妈牵着我的手,刚踏进教室,三十多双目光齐刷刷地望着我。妈妈把我领到座位前,然后她绝情的走了。我并没有哭,随即坐下,开始了第一堂英语课。这便是噩梦的开始啊!记得我曾因课文背的不流利,把长达一页的文章抄写超过五十遍,曾把“情态动词+动词原形”抄过三十遍……。因此我右手的中指留下了“永恒”的印记。至此听到“老师”这两个字就仿佛如临大敌。

幼儿园毕业后,我进入了泉园二校读书。这是一个环境优美的校园。这个校园里留下了我太多宝贵的回忆。同时结识了三十四名同学和严厉认真的吕老师。还记得我们在烈日炎炎之下练武术的情景,还记得我们手举太极扇严肃庄重的样子。还记得我们背了六年,厌恶了六年的“少年中国说”……。

六年的时光在我们的嬉笑打闹中走过,如今我也已经步入中学有接近一年的时间了。中学里,因为之前胡老师的严厉给我留下了心理阴影,第一次见到三位主科老师时心里畏惧感十足。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我发现她们分别是“美丽”“认真”“温柔”的老师。畏惧之心慢慢淡去。

在这样一个班级里,有一个很好的学习氛围,使我的成绩日渐上升。我的人生前面的几页已经翻过去了,愿后面的篇章越来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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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自传_450字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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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王静远,是6年级的一个小学生,只要你到我们班询问一下我的情况,就会知道我是一个要求上进的学生,甚至会让某些人感到羡慕、嫉妒、恨。想了解我吧,那让我来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这道题有点难,谁会?”老师问道。“噌”的一声,一只手高高的举了起来。这时你就可能猜到这个人——就是我。“这道题这样……”我滔滔不绝的讲道,全然不顾同学们的表情。当我满意的坐下以后,才发现周围异样的眼光。这时,同学们觉得我无视他们,目光变得更加犀利。

我不仅在回答问题上积极上进,而且我还是全方面发展的学生。就说体育吧,那次,为了班级赢到体操比赛第一,我付出了不少努力呢。

那一次,老师可是费了不少的功夫,而我们也是积极配合。我的嗓子也哑了,可我依然坚持。到了比赛那一天,场面非常壮观,可我已经指挥了几次,已经习惯了。到了我们上场,我们齐步走,同学们大声喊着口号。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到比赛结束后,我班以9。98的成绩获得了第一。回班后,我们几乎举班欢庆,极为“壮观”。

这就是我,我非常上进,所谓“近朱者赤,尽墨者黑”,欢迎与我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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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自传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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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普通而平凡的女孩,既不像别人那样能歌善舞,也不是多才多艺的人,而我却独爱自己较为开朗的性格。

小时候(大约在五年级时),父母为了培养我的音乐细胞,提高我的音乐水平,就想让我学习葫芦丝。我想:学葫芦丝也不是件坏事,况且还能把我变成小淑女呢。于是我便参加了学校的葫芦丝班。开始几天,还进行的顺利,可大约过了半个月。我发现自己开始跟不上了:看着黑板上的谱子,我像看天书一样(只能用阿拉伯数字把它们念出来);练习曲子的时候,我旁边的同学抬哪个手指,我便也跟着抬哪个手指……唉,纯属滥竽充数去了。后来我只好知趣的自动退出了。至今,看着我那立在书架旁的葫芦丝,心中感觉还真是个遗憾!

别看我在音乐方面不行,但我是酷爱文学的,尤其是酷爱读书。在我看过的一些书中,我最迷恋的还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科幻小说《哈利。波特》。在我的魔法世界里,我可以完成现实生活中完成不了的梦想。记得在一个假期里,那天晚上我十一点多都会不困,于是便悄悄地捧出了我“亲爱的哈利”,再一次进入了魔法世界中……我跟着哈利一起打魁地奇,一起对抗乌姆里奇,一起进入斯内普的思想……读着读着猛地一抬头,感觉太阳的光辉已经暖暖的洒在脸上了。我露出一个深深的微笑:因为哈利战胜了伏地魔!我大叫一声“哈利赢了”把正在做早饭的妈妈吓了一跳。

这就是我的最爱:读书。

现在我已是初中生了,再回想小学时学习英语的情景不禁发笑。说了也许你不信,小学英语成绩四五十分非我莫属呀。家长要问我怎么回事,我总是趾高气昂的反问他们:中国人为什么学习英语?我学不好英语说明本人爱国!四五十分就不错了,他们外国人能把汉语说得比我好吗?那时候呀,我对英语的态度就是:能少学就少学,能不学就不学,将来我又不去当翻译。而现如今我意识到了学英语的重要性,通过自己的努力,起码给自己打个“优”吧。这也就算是我对自己最满意的一件事了吧。

我比起小时的我确实是进步,可是人生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我想:只要有远大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就能够迈进成功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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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自传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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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初冬的一个下午,随着一声婴儿的哭声打破了深夜的寂静,我—降临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里。

我的名字叫吴敏,你别看它听起来普通,意义可大了呢。之所以我高,是因为吴敏的敏可为敏捷,灵敏,机智的意义哦。

胖是女孩们畏惧的事情,可我的身体偏偏就是胖,所以四五年级的时候有很多同学都叫我“冬瓜”。妈妈让我多减肥,可我依然是抱着零食吃。我妈妈常说,我比‘加菲猫’还能吃。我真后悔不听妈妈的话多运动,要不然能长这么胖吗?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听妈妈说,我第一次上幼儿园的时候,既高兴又害怕。当得知妈妈要把我一个人留在那儿时,我哭着闹着不让妈妈走。妈妈只好骗我说她去上厕所。结果放学后我都没见到妈妈,又大哭大闹起来。转眼之间,我已经步入了小学的大门。在那里,我学到了许多新知识,开阔了眼界,结识了更多的好朋友。不知为什么,调皮的我爱上了读书,不过我都读的是一些故事书。虽然我酷爱文学,却无文采,喜欢读书,却过目便忘。不管在学校学习还是在家里娱乐,我都能用笑话来制造欢乐的气氛。故大家都喜欢我这个“开心果”。

我的理想是走进清华。我相信,在我的努力和老师、父母的教育下,我一定会步入清华大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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