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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江采芙蓉改编作文(20篇)

在我们学校有一棵高大的芙蓉树,他很粗很壮,小编收集了涉江采芙蓉改编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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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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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小说结局很悲、很虐心,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欢迎查看。

秦府大公子被人暗杀,在车站被人连刺两刀,且刀上涂有剧毒,秦承煜虽不从军政,然而却是川清巡阅使秦鹤笙之长子,身份非同一般,一时之间舆论大哗,众说纷纭,有说扶桑人所为,又有人说是革命党所为,俞军参谋长高仲祺全力侦办此案,不久便有人告发凶手竟是天津驻楚州巡查长赵德劭,且在赵宅中搜寻出大量与革命党私下联系的信件凭证,赵德劭事发即饮弹自尽。

高仲祺连夜将案件报告送到了秦鹤笙的办公室,秦鹤笙面色惨白,手扶着桌面,将那些资料看完,末了全身颤抖,咬牙切齿地恨道:“全城搜索革命党,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

窗外传来一阵阵风声,吹着园子里的花木簌簌作响,好似下了一阵急雨。

贺兰躺在床上,睁大一双空洞洞的眼睛望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攥着他为她买的那一盒胭脂,她好像是已经死了,周身没有一点活气,朱妈端着香米粥,哀求道:“小姐,你吃一点,你吃一点。”那盛着粥的小勺碰触到她的嘴唇,却说什么也喂不进去。

她干涸的眼底没有一滴泪,脸腮被高烧的温度烧得通红,卧室门外传来脚步声,正是段薇玉走进来,那一双眼睛也是哭得通红,望着朱妈道:“贺兰怎么样了?我来看看她。”

朱妈一望见段薇玉,便用袖子揩着止不住流下来的眼泪,“作孽哟,姑爷那样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小姐都好几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我真怕……”段薇玉走到贺兰身边,看到贺兰的情形,先忍不住落下两滴泪来,连着叫了数声,“贺兰,贺兰。”

贺兰将头转向一边,就是不应声,段薇玉便忍不住先掉了眼泪,用帕子捂着嘴哭起来了,谁料贺兰的眼珠忽然动了动,薇玉见贺兰有了反应,慌地道:“贺兰,你清醒过来了吗?我是你薇玉姐姐。”贺兰那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支撑着从床上起来了,她这几天简直瘦脱了形,薇玉忙扶着她,她吃力地下了床,双手哆嗦着去开梳妆台上的小抽屉,朱妈忙道:“小姐,你要找什么?我给你找。”

贺兰拉开了梳妆台上第二个小抽屉,里面放着一把亮晶晶的钥匙,她把钥匙拿起来,牢牢地握在手心里,转身踉踉跄跄地往外走,朱妈拿着软缎拖鞋来给她换上,她整个人都木木怔怔的,薇玉一路扶着她,道:“贺兰,你要到哪里去?”

她只是不说话,一步一晃地下了楼梯,走到楼梯下的时候她已经是头晕眼花,一头就栽到了地毯上,那下坠之势突兀猛烈却悄无声息,犹如骤然猝死了一般,薇玉也跟着跪在了地毯上,吓得道:“快来人,快来人。”

丫头老妈子一拥而上,她却又睁开了眼睛,艰难沉重地呼吸着,那些人要把她抬到楼上去,她死抓着薇玉的衣角不放,那是最后的力气,“别拦着我。”她呢喃着,鼻子里的呼吸像是着了火一般,“别拦着我,我死不了。”

没有人能听明白她在说什么,薇玉甚至认为她是烧得糊涂了,指挥着下人要把她抬到床上去,她忽然怒起来,“别拦着我!”下人都被吓得往后退,只有朱妈和薇玉还围着她,贺兰眼珠通红干涩,好似燃烧的火炭,哑着声音道:“朱妈,安排一辆汽车,我要去华普敦66号。”

朱妈慌道:“小姐,你现在身体这样差,怎么能出去?”贺兰便更是发急,面孔都涨红了,急促地道:“怎么?连你都不帮我么?那我自己去。”她撑着一口气站起来,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往前栽,但却被人一把扶住,那人说:“嫂子,我带你去。”

秦兆煜将贺兰搀扶起来,贺兰靠在他身上,轻飘飘的,他扶着她一步步朝外走,她似乎是有点知觉了,一点点腾挪着自己的步子,那脚慢慢地迈出了大门,刺眼的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

秦兆煜道:“朱妈,打电话给门房,让他们准备汽车。”朱妈赶紧去打电话,薇玉跟着兆煜跑出来,帮着兆煜扶着贺兰,贺兰还穿着软缎拖鞋,那鞋虚虚地落在地上,掉了一只,她的样子简直犹如一缕脆弱的轻烟,兆煜稍微犹豫了一下,事急从权,他终于还是伸手将贺兰抱了起来,转头对薇玉道:“薇玉姐,拜托你一件事儿,母亲也还病着,你去照顾母亲,她不太喜欢看见我。”

薇玉叹了一口气,轻轻地点点头,秦兆煜便抱着贺兰朝着大门处快步走去,汽车已经停在外面了,秦兆煜把贺兰放到车座上,自己坐在倒座上,对司机道:“去华普敦66号。”那车开动起来,她虚弱到了极点,右手攥成了一个小拳头,脸色灰败,双目没有半点神采,坐都坐不住,只靠在车门上,那车身一晃,她的眼泪便一行一行地往下落。

那车行了好久,终于停下来,司机道:“二少爷,华普敦66号到了。”

失魂落魄的她却清楚地听到了那一声,无神的双目凝聚了一点光芒来,挣扎着想要起来,他扶了她一把,又把车门打开,她竟然自己下了车,秦兆煜跟在她后面,就见她摇摇晃晃地上了台阶,站在一扇大镂花铁门前,手里握着一把钥匙,想要把钥匙插在钥匙孔里,然而那手却抖得厉害,钥匙就是对不准钥匙口。

兆煜走过去,去拿她手中的钥匙想要帮她,她却忽然战栗了一下,转过头来望着他,那眼里充满了陌生的戒备,那神色简直就是恐惧,害怕他来抢她唯一的一把钥匙,兆煜忙收回了自己的手,表示自己什么也不会做,她慢慢地转过头去,但却依然头晕眼花,兆煜试探地把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拿钥匙的手,将钥匙对准了钥匙孔,插进去,慢慢地一拧,“咔嚓”一声,门开了。

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可以看到轻巧的尘埃在那一线的光芒里飞舞着,屋子里静极了,她已经是筋疲力尽,慢慢地走了几步,手摸着楼梯的一侧云头,慢慢地坐在楼梯的台阶上。

她缓缓地低下头来,看着被她攥在手里的那一盒胭脂,描金珊瑚红的颜色,盒盖子描刻着葳蕤盛放的芙蓉,他买的时候一定想着她最爱芙蓉花,专挑了这一盒,她轻轻地抚弄着,他说她擦胭脂好看,温柔的声音犹在耳边,她干涸的眼底依然是火辣辣的疼,巨大的哀恸在身体里左突右撞,却被她顽固地封存着,她等着这些哀恸绞碎自己的五脏六腑,哪怕就是这样活生生地将她折磨死。

她沙哑着嗓子,轻声道:“若不是承煜,我这条命早就没有了。”

若是没有承煜,她早就死了。

被埋在地窖里的四天,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死的,周围冷得可怕,身上的伤口疼得如刀割一般,她的喉咙沙沙的,说不出来话,只能艰难地敲击着头上的水门汀板,她总是得不到回应,总是得不到,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她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了,就这样活活地冻饿而死,她绝望害怕,但是忽然有人掀开了那层水门汀板,她看到承煜的面孔。

她倒在雪地里,流着泪对着那个将她抱起来的人说:“秦大哥,救救我……”他救了她,一次又一次……再没有人能取代他在她心中的位置,然而他在她的面前倒下去的那一刻,绝望的痛楚犹如狰狞的野兽,呼啸着伸出利爪要将她撕个粉碎,从此,再也没有人能为她遮风挡雨。

园子里的芭蕉叶子笼在深沉的夜色里,七月了,紫薇树盛放出鲜艳热烈的花朵,在夜风里娇娇颤动,绿纱罩落地灯发出幽幽的光芒,高仲祺坐在灯下,逆着光,光影打在他的脸上,将他那原本清晰立体的轮廓照耀得更加深刻起来。

陈阮陵将药瓶打开,从里面倒出几粒药,放在了桌上的一张白纸上,微笑道:“参谋长也该看出来了,这药片与某种心脏特效药,在外形和气味上是一模一样的。”

高仲祺拈起一片药,看了一眼陈阮陵,黑眸雪亮。陈阮陵笃定地道:“参谋长放心,这只是很普通的营养药,我保证它除了能给人补点钙之外,再没有别的用处,但若是一个心脏病人要靠它来压制病情,恐怕就是自寻死路了。”

高仲祺淡淡道:“你这是哪里来的□□?真以为我会上你的当?”陈阮陵微微一笑,拿过高仲祺手里的那一片药,放到了自己的口里,用一盏茶送服了,神色如常地看着高仲祺,笑道:“如今参谋长与我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我对参谋长早就没有了猜忌之心,难道参谋长还要一再试探于我么?”

高仲祺望一望陈阮陵,半晌居然笑了一声,双眸熠熠生着寒光,“陈阮陵,我何时与你这半个扶桑人成了一条船上的人?你大半夜的前来,就是为了给我送这么一瓶子药么?你不要指望我与你们扶桑合作,做一个不忠不孝之人。”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副要掀铃送客的架势。

陈阮陵那唇间依然含着笑,心里却不禁要暴起骂人了,这高仲祺简直狡猾如狐狸一般,秦承煜之事一毕,竟立刻与自己作出一副“全数推翻,概不认账”的无赖模样来,如此看来要么高仲祺胃口太大,另有图谋,要么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不必再周旋。

陈阮陵在这转瞬之间,已经理出一条头绪来,且把心头的怒火按下,抬起眼来,先是一笑,道:“高参谋长此言差矣,何为忠孝?岳飞人杰,还不是落得一个命丧风波亭,屈原爱国,反倒投了汨罗江,古往今来,忠臣志士,又有几个落得好下场?况识时务者为俊杰,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道理,高参谋长总比我这半个扶桑人清楚。”

高仲祺竟笑了笑道:“陈先生还有何高见,高某愿闻其详。”

陈阮陵也不是等闲人物,这会儿已准备好了满腹的蛊惑之词,先把目光投注在那药瓶上,沉默了片刻,方才淡淡笑道:“高见谈不上了,只不过是替高参谋长审一审当下形势罢了,说一句不好听的,若是老帅一倒,这川清河山到底归谁,议会联合会一开,俞军内部势必风起云涌,老一辈督办人物最是倚老卖老,兴风作浪,尤其是段督办实力之强,不可小觑,只怕到时候就算是参谋长有通天之能,只靠着乌棣桥汤处长这一帮子人,未免势单力薄,难以控制局面。”

他嘿地一声笑,那语气竟略带嘲讽,“明人不说暗话,高参谋长何必在陈某面前大谈忠孝,分明是参谋长自觉羽翼未丰,此时若扳倒老帅,有段督办在,也难入掌俞军中枢,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高仲祺那面色如常,半晌一笑,“陈先生好口才。”

陈阮陵亦笑道:“不敢当,只不过是我扶桑对高参谋长在秦大帅手下的非凡作为,很是敬慕,早就有攀附之心,只要高参谋长振臂一呼,扶桑自当倾尽全力,力保高参谋,取这川清大好河山,便如探囊取物一般。”

高仲祺淡淡地笑了一声,道:“你们如何力保?”

陈阮陵抬起眼来,那温文尔雅的面容上竟出现了一丝略显狰狞的冷硬,目光灼灼宛如火炬,“只要高参谋长答允与陈某合作,老帅一倒,川清之地宣布独立,扶桑定当全力协助高参谋长,总司令之职决跑不出参谋长手心去。”

那夜渐渐深了,门外传来许重智的声音,“参谋长。”

高仲祺道:“进来。”许重智一推门走进来,就望见了陈阮陵,他那眼神略略一闪,却没说话,陈阮陵已经笑着站了起来,将药瓶放在桌上,道:“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就请高参谋长慎重斟酌,陈某告辞了。”

他拱了拱手,竟就洒脱地转身推门走了,许重智见他如此不羁,倒有些目瞪口呆,高仲祺却转眸看他,道:“查出来了吗?”

许重智忙道:“查出来了,在华普敦66号。”

高仲祺听完,那眉头一蹙,抬脚就朝着外面走去,许重智忙道:“参谋长,二少爷也在那。”高仲祺回过头来,许重智道:“贺兰小姐在华普敦66号待到现在,二少爷也守在那里,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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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天净沙秋思改编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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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清晨,静谧而美好。

江面上笼着一层薄薄的雾,远处的青山忽隐忽现。一叶小舟悄悄地在湖面上行驶,好像生怕把什么惊醒似的。渐渐地,晨光从树影中轻轻落下,散了一地碎碎且又可爱的影儿。

站立船头,江水不停地拍打船身。眺望远山,仿佛看见盘旋的客道系在山腰。船在行,江水碧波微漾,清澈透亮,船儿行走过的路上,鱼儿欢跃着,一圈圈的纹衣漾起,湖面温柔灵动。看着这宽阔的江面,望着那越来越清亮的天空,忽有种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之感。

江水满涨,与两岸持平,江面天阔,水天一色,江水汩汩流动着,让人倍感心旷神怡,舒心愉悦。我似乎忘了我在前行。我的终点会是山那边的那边?

忽而,风起。鼓鼓的风帆胀得满满的,快速的向前进着。江风掠过脸颊,凉凉的,猛清醒---我知道我在走我的路。

海上,跃然升起一轮鲜艳的、彤红的太阳---驱散了残夜的寒意,带来新的生机与温暖。残夜未退,红日已出;旧年未尽,新春到来。不由怦然心动:生机勃勃的一幕幕景象,怎么不让人为之兴奋呢!

抬头望天,忽而看见几只北归的大雁,可是旧时相识的那一只?真会是呢。已是新的一年!不知年迈的老母身体可好?不知我年幼的小儿是否已会迈步?不知家里仅有的那头老牛是否还能下地耕田?不知……有些想家了,可爱的故乡啊,我何时才能与你再见呢?家书一封封的累积着,我的亲人们何日能够收到呢?秋天的使者,请帮我带上一封家书回洛阳,捎上漂泊游子的真切、热烈的思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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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寻隐者不遇改编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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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蒙蒙亮,贾岛就从家里出发前往远方的山林寻找隐居多年的隐者。

山林里的空气真是好啊!睡了一夜的小草贪婪地吮吸着甘露,小鸟朝着悠扬的歌曲迎接着初升的太阳。

一路上贾岛左顾右盼,走了很久始终没有遇到一户人家。不知走了多少个时辰,贾岛终于在前方不远处发现了一户人家,他想:这应该就是隐者的家了吧。于是,他快步走上前去,看见一位童子正在门前玩耍。

贾岛上前问童子:“你师傅在家吗?”童子看了看来人,回答:“我师傅不在,他一大早就上山采药去了。”“请问,你师傅在什么地方采药?他大约什么时候能回来呢?”只见童子指了指前方的山林说:“师傅只关照我说,在这座山林中采药,具体在什么位置他没有说,他可能要到晚上才回来。”过了一会童子像想起什么来了,拍着自己的脑袋说:“师傅交待过,如果有人来找他,就说要很晚才回来,请来人不必等待。”贾岛听完童子的话语非常失望,心想:看来今天是见不到这位高洁的隐者了,不知什么时候能见到他,与他谈论心境。

他和童子寒暄一番之后,就启程回家了。一路上贾岛回想自己今天的经历,自言自语吟诵了有名的古诗《寻隐者不遇》:

松下问童子,

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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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芙蓉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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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大自然,我爱大自然中的:银杏树、柳树、枫树、木棉树……但我更爱我们校园里的那棵高大挺拔的芙蓉树。

春天,下起了小雨,淅淅沥沥的,像牛毛,像花针,密密地,斜斜地。一颗颗顽皮的小雨点儿在刚抽出的嫩绿的枝叶上欢呼着,雀跃着……

夏天,太阳炙得人眼睛发花。芙蓉树也绿树成阴了。一下课,同学们就迫不及待地冲出教室,跑到芙蓉树下面去,一边乘凉,一边玩耍,没有丝毫热感,还有些人在芙蓉树下面写作业哩!

金秋十月,芙蓉树上开满了芙蓉花,一朵朵芙蓉花白里透红,像一位亭亭玉立的粉红少女,风一吹,轻轻的摆着它那婀娜多姿的身材。校里和校外简直就是两个世界,校里是芳香扑鼻的世界,而校外却是充满汽车臭尾气的世界,同学们个个陶醉在芳香之中,都不想出校门了。

冬天,芙蓉树上的黄树叶飘了下来,像翩翩飞舞的黄蝴蝶。同学们把芙蓉树叶扫到一起,把它点燃了,芙蓉叶在火花中发出最后的欢笑,为世界献出最后的光和热,最后在一阵微风中化为灰烬。

这就是夏天为我们遮阳、秋天送给我们一阵阵芳香,冬天送给我们温暖的芙蓉树。也许谁也不曾留心过它,谁也不曾惦记过他,但它仍为人类默默无闻地奉献着……

“我爱你,芙蓉树!”想着,想着,仿佛有一颗芙蓉树的种子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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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到了,我们的小区里开满了各式各样的鲜,它们争奇斗艳,欣然怒放。最令我难忘的是芙蓉花,因为它那芬芳扑鼻的香味让我流连忘返,最神奇的是芙蓉花一日三变的颜色。

芙蓉花清晨初开时,是洁白如雪的,微风拂过,多像一位位穿着白色衣裳的小姑娘在跳舞。中午,芙蓉花是粉红的,像刚出生的小宝宝在睡觉似的,花瓣红红的嫩嫩的。傍晚,芙蓉花变成了深红色,像一位位害羞的小姑娘涨红了脸。

芙蓉花颜色的变化吸引了我的注意,我很好奇的是为什么芙蓉花能一日三变呢?带着这个疑问,我和爸爸妈妈上网查了资料,原来花之所以会有各种鲜艳的颜色,是由于花中存在着色素,而色素和酸、碱的浓度以及养料、水分、温度等条件都有密切关系,并且常常随着这些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芙蓉花一日三变,就是随着气温的升高,花青素和酸的浓度发生了变化,从而出现的一种现象。

虽然芙蓉花生命周期只有一天,但它还是努力地绽放自己。大自然还有许多奇妙的地方,等着我们去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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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醉芙蓉初中一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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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在沧澜大陆琉云国的都城中,那大街最繁华的地方,有一座不起眼的酒坊。酒坊的主人,是一个女人,一个在传言中美艳无比的女人。

推开那扇雕花木门,浓厚的檀香扑面而来。枯枝与繁花交缠着爬满墙壁,勾勒出一个繁复妖娆的图案。门内与门外形成两个世界。这里安静的诡异。

“醉生梦死,前世今生。奴家易水寒,你想记起什么。前世?今生?还是一场,南柯一梦……”

沈落暮然看去。烛火摇动,一名女子站在那里。风吹起掩面的长发,露出满是胎记的面容。

沈从文赶到沐尔院时,我正在天井旁痛哭。脸上的妆化成了一块堆,惨不忍睹,很是难看。侍女在一旁不知所措的站着,见到他明显松了口气。

“二少爷……”其中一位小心翼翼的开口。

沈从文叹了口气,挥手:“都下去吧。”

她们火速消失,那速度让沈从文哭笑不得。他看我完全没有止住的念头,才幽幽的叹了口气,蹲下了身子。

“别哭了。本来就不好看,再哭就更丑了。”他玩笑般道。

我透过泪水看着他在月光下更显丰神俊朗的身影,不由得鼻头一酸,哭得更惨:“我知道我不漂亮啦,你怎么老拿它说事!”

这真不能怪我,当你被别人指指点点说丑的话,说不定比我更难过,更自卑,更可怜。

若真说起来,我长得也不难看,鼻子是鼻子眼是眼的,就算不是大家闺秀也是个小家碧玉式的人物。只可惜我这一家子是在太给力,代代出美人,个个赛天仙。别说我姐姐是一块无与伦比的倾城美玉;就连爷爷也是一朵绝无仅有的奇葩老花,鹤立鸡群。只可惜亲爹亲妈包括一干亲戚实在太极品,生下我这么一个没品的,实在是很丢面子。

爷爷只要一看着我,就止不住的叹气。后来我实在是烦得不得了,就收拾了东西离家出走。在外面漂泊了半个多月。生了病不说,银子还被人偷了,又冷又饿还险些横尸街头。好不容易回了家,看着一片张灯结彩我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我赶上了爷爷的生辰。

爷爷是三朝元老,开国大将。他的生辰马虎不得,提前一个多月就要开始准备。我这正好赶了个节骨眼,也怨不得别人不管我。

抱着满腔委屈,我进了沈霜的院子。她正在躺椅上读书,一张脸如水晶般晶莹剔透,身形修长匀称,叫人挑不出半点瑕疵。只可惜太冷了,好像谁都欠了她八百万银子似的。

“姐……”我站直了身子,委委屈屈的唤道。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可真够冷的,我觉得感冒又有重发的前置。

“舍得回来了?”她放下了书,走到我跟前,嫌弃了看了看皱巴巴的衣服,“屋子里有糕点,你先吃点垫垫肚子。我去叫丫鬟给你打些热水。一会儿是爷爷的寿宴,别邋邋遢遢的叫人看了笑话。”她说。

“哦。”我有些感动地应道。

这就是我姐姐沈霜。她面冷,嘴巴毒,除了长得漂亮外一无是处。但她对我确实很疼爱的。小时候我做错了事,她没少帮我背黑锅。只是……

我没想到她会嫁给方若尘。

如果她没有嫁给方若尘,后来的事或许不会发生,我们一家或许还是平平安安的生活着。

我更没有想到,我在次见到方若尘,竟是在我大姐出嫁那日。

我一定是疯了。我想。

我第一次见到方若尘是在一个雨夜。

那次我离家出走,只可以理想很美好,现实很丰满,啊不,骨感。一路下来,丢了荷包不说,还生了病。全身上下没半个铜板,只好在一个破庙安身。

屋漏偏逢连夜雨,庙里的柴火受了潮,没法点起来。我默默地从水坑中看着自己的脸。

若这是沈霜的脸,何须担心这些烦恼?只要浅浅一笑,多少人等着宠幸,白住个客栈更是手到擒来。哪像现在……

“好冷……”我抱住自己,不住的哆嗦。一时间五味陈杂,万般心事涌上心头。

如果是在家中,丫鬟早就备好了热水。待我沐浴后便可以干自己喜欢的事,甚至是去找几个哥哥玩。除了不太受欢迎外,我的生活可以说是顺风顺水。

我的脑袋一定是让驴给踢了,才想出离家出走这么个主意。

正当我胡思乱想之际,一个人走了过来。我吓了一跳,赶紧闭上了眼睛。

那人没有说一句话。待他走后,我才睁开眼睛,小心翼翼的打量四周。

什么也没有,只是眼前多了一碟水晶芙蓉糕。附带一些碎银。

我冲出去,那人早已离开,我只看见他的衣服。

那是一件绣有龙纹的明黄色的衣服。

皇帝,方若尘。

这是大安无所不知的名字。出生仅八个月便登基,大权尽数握在太后和宰相手中。做了十年的傀儡皇帝后,在一次雨夜同我爷爷相遇。爷爷认为他是个做皇帝的料,半年后便发生了宫廷巨变。方若尘亲手杀死太后及宰相,一举获得大权!

这个皇帝的人生很传奇,当然他本人比我说的更为传奇。

在我最落魄最难堪的时候,他来到了我身边。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凭借一碟芙蓉糕,便收服了我的心。

我暗恋了他三年,没有人知道。当那道圣旨赐下,指明沈霜进宫时。我的心才碎成了渣渣,连粉末都没留下。

“姐,好漂亮。”我看着屋内拿到身穿大红嫁衣的身影,由衷的笑道。

沈霜一身红色嫁衣,广袖凤纹,很是漂亮。只可惜她脸色太冷,我看不出半点喜怒。

“我知道。”平静的好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你先出去吧,小落。”

姐姐这是怎么了?我心中奇怪,但不想违抗她的命令。于是我只好应下,离开了屋子。

不知不觉中,我走到了院子。如今是初春时节,花朵大多还未盛开,放眼过去一片嫩绿,没什么好看的景色。

实在是无聊,我伸手,不停摧残着丛中的叶子。绿色的汁液粘在我的指尖。

正玩到兴头上,一道声音响起,温润如玉,带有丝丝暖意。

是他,白楼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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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真人真事改编《心灵点滴》观后感

全文共 1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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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片和男主角罗宾威廉斯主演的另外两部电影:《美梦成真》、《心灵捕手》一样,都是令我回味再三,膾炙人口的好片。

男主角派奇是位传统医界视為「不走正道」的医学院学生,虽然他的医学院成绩优秀无比,却在操行成绩上落得了个「过度快乐」的评语。

他认為医生不该被社会过度的神格化,享受过多的尊荣和敬畏,而使為人医者渐渐失去原本从医助人的初衷。称一句「XXX医生」,不代表这个人放的屁就比较香,走路大家就要让一边。「医生」二字,实际上是代表对自己坚持助人的一种宣誓。

所以他在医院实习时,看遍了传统医院制度的麻木不仁,偏离人性之后,内心產生觉悟,下定决心要开一间梦想中的医院。於是他和理念相同的伙伴们,在风景优美的山间,建立了一所「以家為本」的免费看诊医院。

面对接踵而来传统医界的抨击和质疑声浪,派奇总以「横眉冷对千夫指」之姿慷慨陈言,毫无所惧;而在病童面前,他却变成了「俯首甘為孺子牛」的大玩偶,搞笑做怪,只為了博得稚子纯真的一笑。

在这些外界考验前,他是个勇者;但来自内部的挫折却一度重击了他,几乎不支倒地。

同為医学院学生,也是他的亲密爱人--凯琳,一路跟著他一起实现梦想,胼手胝足地打造了心目中的爱心医院。与派奇的相识相恋,更让凯琳逐步尝试让自己告别本身不為人知的伤痛。

只是没想到,助人这件事,它可贵和可叹的就是,它是一种冒险。

因為听了派奇自身走出忧鬱的经验分享,她决定从帮助别人中找回帮助自己,肯定自己的力量,即使她直觉地有些担心害怕,仍然决定信任他人地隻身前往探望一名精神病患,而忽视了病患本身精神状态并不稳定的潜在高度风险。最后,她遭遇了严重的不幸。

这使我想起有部电视影集《ER》(急诊室的春天)的某一段情节。

一位年轻急诊医生--大卫,平时对一位好发问又好管閒事的医学院实习生又爱又恨。两人之间很不对盘,但又有一种微妙的好感情愫。有次,来了个病人,本身精神情况也是很不稳定,在急救过程中需要从脊椎打麻醉针,照理这应该由医生来做,但这位医生却故意让实习生练习,想让实习生出糗以知难而退,结果她果然技术不佳,弄得病人痛得要命几乎抓狂。

但更严重的事却在后面。没想到这位病人一直记恨在心,妄想医生都要害他,趁著医生们忙著放假过节的鬆懈,以预藏的刀将认真学习,立志成為一名好医生的女实习生,一刀封喉毙命。

电影中的派奇和电视影集裡的大卫医生一样,他们原本飞扬的自信和旺盛的生存斗志,一夕之间完全被这样的意外事件所击溃,从此陷入自责沮丧的深渊。

所幸,生命的无常,可贵的便是它让人绝望的同时,它也给了人无限的希望。自责难过到曾经也想轻生的派奇,终於在山顶上再度找到了自己看待生命的角度,重燃起以往助人為乐的信心和勇气。

他坚信,医病之间也是一种人际关系,不应该照著传统教科书所言,做情感切割,反而要贴切相连。所以医生不该只是躲在象牙塔裡做实验,或是开药动手术,而是要儘早地学会和人相处,学习倾听和交谈。

同时,在他的定义中,医生就是广义的助人者,而所谓医疗行為,要治疗的不是一种病,而是一个人。

对抗疾病可能会失败,但如果以人性的同理心对待病人,抱著互助為济的精神,则帮助病人,陪伴病人度过疾病苦痛,这件事是永远都不会失败的。

这部电影是由真人真事改编,片尾叙述这位派奇医生在电影拍摄结束為止,已正著手重新建立他的「家人医院」,而且目前也己有了近3000名的医生,正排队準备加入他的行列。

这部片有许多发人深省的对白,例如:「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冷漠。」等等,一字一句都敲入我心。

而派奇对女主角深情款款朗读了一段智利诗人聂鲁达(PabloNeruda)的情诗,收录在100LoveSonnets/CienSonetosDeAmor(聂鲁达一百首爱的十四行诗),短诗17(Sonnet17),我也很喜欢。

买了这本书也蛮久的了,看了这部片,也激发了我读这些诗的念头了,它们真美。抄了诗,和大家分享如下:

我爱你,但不把你当成玫瑰,

或宝石,或火炮射出的箭。

我爱你,像爱恋某些神秘事物,

秘密地跟在你灵魂左右。

我爱你,如同一株从不开花,

但自身隐含著花朵花芒的植物;

感谢你那带著充实的香味的爱,

自大地昇起,静静地存在於我的躯体中。

我爱你,不知道如何去爱,何时去爱,又从何地去爱,

我直接了当地爱你,不复杂也不傲慢;

我是如此爱你,因為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法。

还有什麼方式:我不存在,你也不存在,

如此亲密,所以你放在我胸前的手便是我的手,

如此亲密,所以你闭上眼睛的时候,我也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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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呼兰河传改编700字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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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岁那年的寒假,爸爸妈妈带我去呼兰河游玩。

到了那里,冷风呼啸,冻得我瑟瑟发抖。呼兰河这儿正是严冬,大地上满地的裂口。老人们的胡子上都沾上冰溜了。

爸爸妈妈带我来到了我们的住宿地。好熟悉的画面:房子里有个大花园,花园里蜂子、蝴蝶、蜻蜓、蚂蚁样样都有。花园里还种了不少蔬菜和农作物,有韭菜,有谷子……看,这里不就是狗尾草……

“你们好啊。”只见一个长得高高瘦瘦的老爷爷走了过来。

“你是……”妈妈问道。

“我是这个房子的主人,你们管我叫祖父就行了。”老爷爷总是笑着。

祖—祖父?我的天啊!难道这就是那个眼睛笑盈盈的,笑起来跟小孩子一样的祖父吗?我开心极了,我竟然见到了祖父!那是一件多么自豪的事啊!

这天下午,我来到了后花园里玩耍。祖父看见了,便轻手轻脚地走过来,对我说:“快看,天上有几只家雀飞了过去。”在哪,在哪?我天真地将头往上看。突然,祖父将我的帽子摘了下来,将帽子藏进衣襟里,然后对我说:“你的帽子被家雀叼走喽。”我慌张地摸了摸头,发现帽子真的不见了,我便哭着去找妈妈,可祖父却在那儿偷笑呢!

妈妈知道了,便安慰我说:“没事的,妈妈再帮你买一顶就是了。不哭了。”经过的小哥哥看见我哭了,便走进来,问我:“小妹妹,你怎么了?”我的帽子被家雀叼走了!”我伤心地说道。小孩儿先是一愣,然后便哈哈大笑。他对我说:“小妹妹,别哭了。其实啊,那只是祖父在跟你开玩笑。你的帽子,肯定被祖父藏在衣襟里了。你去翻他的衣襟,准能找着你的帽子。”我立刻跑去后花园里,小心翼翼地走到祖父身后,一个快速的动作,我将我的帽子取回来了。“哥哥,我拿到了。”我大声地喊道。祖父转过身来,眼睛笑盈盈的,笑得跟小孩子一样。

从呼兰河回来,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可祖父那笑盈盈的眼睛,那如同小孩子般的笑容,却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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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改编自刘震云小说电影《一句顶一万句》观后感

全文共 1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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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在《人民文学》杂志看到一篇小说的后半部分,这本小说叫《一句顶一万句》,这部分的名称,叫:回延津记。那时所有人都在备战高考,我却无所事事,整天看课外书。我是一口气看完杂志连载的小说的。看完以后,大呼过瘾,心想:肏,小说还可以这样写!

2011年,我在书店把这本书买下来,看了上部回延津记,又看了一遍下部。再后来,我又用手机读了一遍上部。算起来,我读了两遍这本书。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原因很简单:这本书好。文法好,立意好,内容好。我的文风的转变,和刘震云,汪曾祺等作家有一定关系。我以前写文字,爱显露才华,觉得怎样华丽就怎样写,写得绕,写得空。后来领悟文字的本意是真诚,于是写得越来越直白。

刘震云的小说就是超级写实的。直截了当。有时候不加工生活,直接搬运过来,让人忍俊不禁。我喜欢这种不故意显露的幽默。

《一句顶一万句》讲的是说话。每个人都想倾诉,找个能说话的人,但这样的人并不好找,你的家人未必是这样的人,爱人未必是这样的人。说得着的能在一块儿相处,说不着的,就成了陌路;说得着的,一句顶一万句,说不着的,一万句不顶一句。有些人,你以为你们说得着,但其实并不在一条线上;有些人,你以为你们说不着,但其实有共同话题。有些人这时候和你说得着,在那时候又说不着了;有些人现在和你说不着,过段时间居然说得着了。我们要不说话,就憋得慌。等一张口,满嘴都是胡话空话废话。人的交流有百分之九十是废话,但若没有这些废话,人该多么无聊多么孤独啊。芸芸众生承受不了这样的孤独。

刘震云牛逼之处,在于他不是去写那些孤芳自赏的边缘人物,而是去写贩夫走卒,写的是如你如我一般的普通人。小说跨度上百年,把大众的孤独拉长成了民族性的孤独。这孤独,在一个个鲜活的人物里彰显出来,有点无奈,有点残酷。我们这些张三李四,王二麻子,说到底,都是一样的。

小说的结构不是严格的叙事结构。事情很少,话多。一会儿这个回忆一段,一会儿那个回忆一段。我一直想,这小说是绝对不可能拍成电影的;同时又期待,要是能拍成电影就好了。但刘震云往往给人惊喜。其实我们早该想到,他既然能把纪实文学《温故一九四二》改编成电影,就一定能把《一句顶一万句》改编成电影的。我们早该想到的。

果不其然,这不就拍成电影,并且还上映了吗?导影是他女儿,编剧是他自己,他自己还在里面客串了一个相亲对象。这是他们父女合作的电影。

电影取巧。人物很少:牛爱国、牛爱国老婆庞丽娜、女儿牛百慧、姐姐牛爱香、姐夫宋解放、战友杜青海、情敌蒋九、蒋九老婆赵欣婷、同学章楚红。情节很少,只有牛爱国两口子闹离婚,牛爱香张罗着要结婚。故事围绕着这群人说得着说不着展开。

牛爱国和庞丽娜十年前因为说得着而结婚:一句话,还没说,对方全知道了。十年后,因为说不着而闹矛盾,进而还到了闹离婚甚至差点闹出人命的地步。庞丽娜十年前和牛爱国说得着,十年后说不着了;她和牛爱国说不着了,和婚纱摄影店老板蒋九却说得着;因说得着,二人就在一起了。牛爱国发现了蒋九和庞丽娜的奸情,没当场揭发,而是告诉蒋九老婆赵欣婷。原以为赵欣婷会和蒋九闹,没想到她会直接喝农药。喝了农药没死,蒋九回心转意,两口子和好如初。这时庞丽娜要离婚,牛爱国却不离了。为的是让庞丽娜先逼蒋九离婚,他才离:目的当然是让大家鱼死网破。后来因他不离,庞丽娜和蒋九就私奔了。老婆跑了,他就得假装去找,不然面子上过不去。他没找到老婆,却偶遇同学章楚红。二人一见如故,说得着。章楚红对他说:日子是过以后,不是过以前,你是别着心了。

故事还有其他线索。如牛爱香原以为和宋解放说得着而和他结婚,没想到结婚后二人说不着了。宋解放和老婆说不着,和牛爱国女儿牛百慧却说得着;因二人说得着,宋解放觉得和牛百慧姑姑这婚结得值。

故事简单,比起小说略显单薄,但也算得上是好电影。比较小众,但懂的人会喜欢。

另,刘震云有个朋友叫王朔,又有一个朋友叫马原。刘震云说这二人是真懂小说的人。他们几个说得着。说得着,因想法能套在一块儿。前日看一篇马云的小说,《虚构》,里面除了讲人生的荒诞,也说了人的孤独。有个段落是这样的,摘录如下:

“她们都不会说话吗?”“都说话。她们很少说话,没有什么可说。”“还有,楼上两个人也都不说话。”“矮的想说说不出,高的能说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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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又到芙蓉花开时作文500字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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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着晨曦,漫步在芙蓉树下,嗅着淡淡的香,惬意中有点怅然若失。当满树红英悄然落到脸颊,亲吻着你的脸,俶尔感到学生快要毕业了。毕业是一个伤感的季节,流泪的雨季,难分难舍的时刻。毕业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话题,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课题,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我们经历过毕业,所以体验过伤感,我们能体会同学们的这种难分难舍,这是一种怎样的情感啊!饮罢失败的泪水,又喝成功的美酒,同呼吸,共患难,相濡以沫的四年结束了,我们的有缘旅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但是,人生路上没有终点,只有起点;挥泪告别人生的一个驿站,奋蹄扬鞭奔向下一个驿站,生生不息,人生就是在不断的追寻中继往开来。四年来,情感的大海有着怎样的积蓄啊!当我们的弟子满载收获离我们而去时,当我们的学生背负家长的嘱托走进中考考场时,我们啊感到他们长大了,他们翅膀硬了,他们要翱翔晴空了,他们要远行了,他们要独立了;而我们老师呢,慢慢的在不知不觉中变老,在我看来,这是很感伤的不可回避的必须经历的一件事情。当学生把告别的照片送到我的办公桌上时,我的眼泪再也不能控制。世界上没有不散的筵席,我们珍惜的只有美好的记忆;人生路上没有永久的伙伴,只有我们一起的豪言壮语。每当这个时候,我们还能说什么呢,只有祝愿我们的学子们,路是自己选择的,只要选择了远方,那只有风雨兼程。

芙蓉树下,我们又仿佛看到了莘莘学子们“三更灯火五更鸡”的拼读镜头,我们好像看到了他们“好男儿志在四方”的铮铮誓言……这些将成为我们最美丽的回忆。

又到芙蓉花开时,又是一年毕业时。随拟一副对联以与学子们共勉:

上联:四年同窗情情深似海忆当年吾辈同学同欢同笑,看今朝诸多变化愿戮力同心共谋学业大计

下联:千日先生恩恩重如山曾记否我们相知相交相爱,展未来前途似锦望携手并肩齐创美好明天

横批:我们永远是一家人"

[又到芙蓉花开时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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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真人事件改编《逆光飞翔》观后感

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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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是我想试试看,不要每件事都靠别人,因为我也想知道,自己能够做到多少。

2、当我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觉得心跳好快,然后,也只有跳舞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真正的存在。

3、既然你都这么觉得,那你更应该试试看,如果你不试的话,你怎么知道自己能够做到多少。

4、现在我要你想象站在舞台上,只有你,只有你自己,心跳再快再紧张,都要假装勇敢。

5、不过人生就是这样,有些机会刚出来的时候,没有把握住的话,后面就会整个不一样。

6、感觉好像有了翅膀一样,也许我一直照着别人的方向飞,可是这次,我想要用我的方式飞翔一次。

7、“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如果,你真的可以看得到,那你想做什么?”

“其实如果可以看得到的话,我希望能够自己出去逛逛,然后…不会撞到什么东西。也许找一间咖啡厅,坐靠窗的位置,很一般,反正没什么特别,因为这样,也不会有人一直看着我。”

8、闭上眼睛,跟你一起去感觉,在没有光的世界里,踏出的每一步都需要很大的勇气。我想每个人的存在都是有他的原因,因为有你,让我相信我所遭遇的一切并不是在阻挡我的前进,而是要让我下定更大的决心。谢谢有你,让我明白,如果对喜欢的事情没有办法放弃,那就要更努力地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存在。

9、我想每个人的存在,都是有他的原因。

10、我一直照着别人的方向飞,可是这一次,我要用我的方式飞一次。

11、因为有你,让我相信我所遭遇的一切,并不是在阻挡我的前进,而是要让我下定更大的决心。

12、谢谢有你,让我明白:如果对喜欢的事情没有办法放弃,那就要更努力地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存在。

13、如果不试的话,你怎么知道自己能做到多少。

14、有些机会刚出来的时候,没有把握住的话,后面就会整个都不一样。

15、你需要更多的机会让别人看见你,不去比赛,别人就看不见我么。

16、站在舞台上,只有你,只有你自己,心跳再快再紧张都要假装勇敢。

17、当我在跳舞的时候,我觉得我的心跳好快,也只有在跳舞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真的存在。

18、不急不急,听听你心里想的声音,跟着那个声音,慢慢的,往前走……

19、我自己想试试看,不要没见事都靠别人。因为我也想知道,自己能够做到多少。

20、如果对喜欢的事情没有办法放弃,那就要更努力地,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存在…(爱情)

21、“你需要更多的机会,可以让别人看见你。”

“不去比赛,别人就看不见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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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西游记改编600字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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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你又乱杀生!”“她是妖怪!”“不可能,你看她长得多善良……”孙悟空气不过,背着唐僧给尸首拍了两张照片,发了个朋友圈:“气死我了,这个死唐僧,天天念个破紧箍咒,搞得我头痛欲裂。明明是个妖怪,非要相信自己的凡胎肉眼。”(配图两张,部分好友不可见)

与此同时,唐僧和如来也发了朋友圈。唐僧:“我怎么会有这种徒弟,非说人家是妖怪,还一棒子夺走人家的生命,不知道人家有多无辜吗?”(配图两张,部分好友不可见)如来:“唉,这几天那孙猴子越来越嚣张了,竟然当众使用武力,抛尸野外。那唐僧也是,不好好管管自己徒弟,还那么自负。”(配图两张,部分好友不可见)……

沙僧也忍不住发了一个朋友圈,他说:“当一个知情人真累,下一次再有这种活动别找我了,还不如让我在流沙河呢,不过说真的,那泼猴真是越来越厉害了,过几天都要超过我了。不行,得赶紧修炼修炼。”(屏蔽其他师徒)

白龙马专门@了一下观世音菩萨,他在朋友圈中这么说:“观世音菩萨,您老交代我干活的时候,也没告诉我天天穿不暖吃不饱啊。这就算了,为什么要天天驮着一个老顽固啊?您老能不能给我换份差事啊!”(屏蔽唐老顽固)孙悟空点了个赞,还评论道:“菩萨,白龙马换差事的时候带上我吧,天天骄傲过度,哪天也得出个气!”

……

到达西天那天,孙悟空又发了朋友圈:“终于到了西天,终于能离开那个啥唐僧了,我也能当上佛了,真是双喜临门啊……”

唐僧回复:“几个意思,嗯,泼猴?又皮痒了?又想尝尝紧箍咒的滋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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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怎样改写西游记浅谈《西游记》原著与改编电视剧的差异

全文共 2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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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西游记原著改编电视剧差异

老版《西游记》自88年播出以来,可谓经久不衰,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也是每年寒暑假必播大剧。但是原著和电视剧始终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难免会有些偏驳。导演为了更加吸引观众的眼球,经常会对原著做了一些必要的艺术加工,这样才能使电视剧更加生动有趣、人物形象更加的鲜明。那么下面我们就来浅谈一下《西游记》原著与改编电视剧里的这些差异。

首先我个人认为,电视剧与原著最大的不同在于美化了唐僧的形象。在电视剧中,唐僧的形象更切合一个高僧。而在原著中,唐僧的形象怯懦、自私一副世俗嘴脸,绝对的有失高僧身份。比如收悟空的时候,电视剧是中是一个人去的,而在原著中是唐僧因为害怕恳求那个大唐的猎户让他多送一程的时候听到悟空的喊声的。还有比丘国,唐僧听说国王召见并要挖他的心,“三藏战兢兢的爬起来,扯着行者哀告道:‘贤徒啊!此事如何是好?’行者道:‘若要好,大做小。’沙僧道:‘怎么叫做大做小?’行者道:‘若要全命,师作徒,徒作师,方可保全。’三藏道:‘你若救得我命,情愿与你做徒子徒孙也。’”。电视剧中弱化了这一情节也是为了塑造唐僧的高僧形象。原著中唐僧的形象可以说与传说的白面书生不谋而合,虽然满怀理想主义,却手无缚鸡之力,当困难发生的时候,总是束手无策,坐待外援。而他的迂腐和不明是非真相,似乎在显现作者对当政者昏庸无能的暗讽。但是若是只以宗教或个人修养的角度来看,唐三藏代表的不是圣僧,反而是凡夫俗子。

在改编电视剧中,孙悟空和猪八戒是演绎的最精彩的两个角色。这首先得归功于电视剧中形象设计的成功。然而在原著中,孙悟空和猪八戒都可算是半个妖怪,他们的长相确实相当吓人,但是在电视剧中却进行了艺术化的处理。孙悟空虽然还是满脸满身的猴毛,猪八戒虽然也还是猪鼻子大耳朵,但是他们本来狰狞的妖怪相已经大大被淡化了,再加上他们俩经常互相调侃、揶揄对方,就更是大大缩短了与凡人之间的距离。美猴王给人以正义、桀骜不驯、机灵之感,猪八戒虽然小毛病一大堆,却令人觉得亲切、可爱。六小灵童和马德华的表演也是十分成功的,孙猴子的灵动、傲气,猪八戒的斤斤计较、小家子气等性格细节都表演得十分到位。当然,其中为了烘托人物也有不少小情节被改动。例如在八十六回“木母助威征妖物,金公施法灭妖邪”中孙悟空只识得木人头,而真人头却识不出来,但在电视剧中却成了孙悟空识出是假人头而将计就计,灭了妖怪,这样小小的修改却使得孙悟空无所不能的形象更加鲜明,深入人心。再如电视剧中的孙悟空除了和二郎神单挑时不分胜负外,和其他的妖怪神仙武力单挑时均占上风,可谓神勇无敌;而原著中能和悟空武力上平分秋色的太多

太多,超过一半的妖怪头目都有这个本事。对猪八戒的艺术处理,其中值得一提的变动是:原著中挑担的是肚大腰圆的猪八戒,但是在电视剧的演绎中,为了更好的体现猪八戒的好吃懒做,也为了更好的表现沙僧的任劳任怨,挑担的人变成了沙僧,这也算是电视剧的一次大胆的变更吧!而最有名的变化要数收服猪八戒那一段了。在原著中,并没有猪八戒背媳妇这一段,然而电视剧为了使猪八戒这个角色形象更加饱满,也为了给电视剧添加一些搞笑情节,因此做了改动,这一改动也奠定了其好色的形象。

唐僧师徒四人在电视剧和原著中的形象,给人感觉反差最大的应该是沙僧。看过原著小说的人会发现,在小说的行文过程中,经常只看到孙悟空与唐僧、孙悟空与猪八戒的对话,沙僧的台词则很少,他似乎只是在调和其他三人之间的矛盾或是在商量降妖策略的时候才发言。憨厚寡言的沙僧因为要“悟静”,在原著中也以沉默的方式被刻画。当我们阅读原著的时,虽然经常看不到沙僧出现,但我们却不能否认他在场,他只是没有说话而已,而原著也不会打出“沙和尚未发言”之类的说明性文字,所以我们常常会忘记沙僧。原著中经常可以看见“三藏”、“悟空”、“八戒”等字,所以就常常会联想到唐僧、孙悟空、猪八戒,这样反复联想,使他们的形象在脑中得到加强。而“沙和尚”或“悟静”等字不常见到,就很少联想到沙僧,所以就容易被忘掉。但电视剧则不同,它把人物形象直接以肉眼可见的画面加以呈现,不需要像阅读小说那样要进行抽象思维。在电视剧中,尽管沙和尚还是挑扁担沉默寡言,但是我们在观看电视剧的时候却不会忘记他,因为电视剧要把直观的形象呈现给观众,唐僧师徒四人必须同时在场。当孙悟空和猪八戒互相调侃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沉默的沙僧含笑而立,甚至还笑出声来,这些是在原著小说中看不到、也听不到的。这样一来,沙僧虽然台词不多,却时时出现在屏幕之中,观众们也就能时时想着沙僧,不会把他忘记了。从电视剧和原著小说中沙僧形象给人的巨大反差可以看出,这两种艺术形式刻画人物形象的方式不同,其效果也大不一样。

在情节上,电视剧对原著小说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编,有的将两三个故事合而为一,有的将原本没有联系的故事贯穿了起来,改变之处不少。总体相比较来说,电视剧中的情节更简单明了,故事更完整,更容易理解。而西游原著中有大量很难用电视语言描述的诗歌,电视剧始终无法表达出原著中“游戏文章”的味道。就比如如果让电视剧中的唐僧说出“你若救得我命,情愿与你做徒子徒孙也”这样的话来,大家都会觉得怪怪的,但在原著中出现就不会觉得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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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会变色的芙蓉花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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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会变色,这件事你们可能看过听过,也有可能你们还没有听说过。或者,即使你们知道它会变色也可能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就让我化身一次“小讲师”,讲讲芙蓉花为什么会变色。

在上学的路上,我时常会看到一棵芙蓉树,犹如一把大伞。开花时节,它让我每天上学都可以欣赏到美丽的景色。可是我却一直没有停下来好好观察一下芙蓉花。有一个星期六,妈妈突然要出去,我只能一个人在家。我突发奇想去观察一下芙蓉花。我沿着每天上学的路,找到了那棵芙蓉树,决定好好观察一下它。我去的时候是早晨,晴空万里。我发现那时候芙蓉花的花骨朵儿是深红色的,活像一个个红铃铛;那些刚开的芙蓉花呢,则比花骨朵儿的红要淡一些;而全开的那些花乍看起来雪白雪白的,细看来,雪白中还带着点粉红。我的心中就升起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为什么一朵花有三种颜色而且会慢慢变色呢?

傍晚时分,我再去看时,让我奇怪的是这时花骨朵儿竟然变成白色,半开与全开的则正好反过来,变成红色了。这下,我心里的疑惑就更大了。“叮叮……叮叮……”正当我疑惑不解的时候,手机响了,原来是妈妈打电话来催我回家。没办法,我只能捡起一朵虽然掉落但花形完整的芙蓉花带回家。

第二天早晨我发现每隔一段时间,芙蓉花的颜色就加深一层,到了中午,它的颜色就变成深红色的了。我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我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查到了花中是有一种叫做花青素的东西,温度和酸碱度发生轻微变化的时候,花的颜色就会随之变化。芙蓉花是酸性的,所以呈红色,酸度越高,温度越高的时候,颜色就越红,所以才会不时呈现出深红和水红,变白则是因为它的细胞中没有色素。我终于明白了芙蓉花为什么会变色了!我很高兴,因为这是通过我自己细心观察和查阅资料的结果。

我懂得了我们应该有三“善”:善于观察、善于思考、善于探究。只要做到这三点,你就可以成为名副其实的“小科学家”了。今天我这个“小讲师”当得好吗?

[观察芙蓉花作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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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芙蓉写景作文

全文共 11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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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在窗边,有两丝斜雨透过纱窗落在脸上,微微地氤氲了视线。不知为何,蓦然眼前又浮现你的如花笑靥,折一朵白莲,捧在手心,我分明感觉有什么温热的液体从脸颊上滑下,滚入莲心,晶莹的液滴微微晃动,映着这个世界的景。

冒着霏霏细雨,捧着纸莲花来到小区的池子边,将它小心翼翼地放入水中,坐在紫藤花架下的木凳上,我静静地凝视着那朵白莲逐水而逝,晃晃悠悠地漂向菖蒲水草深处。雨落在花瓣上,打湿了白莲,那花在风雨中无助地漂泊,不知是雨还是泪,我只觉视线朦胧成一片轻烟,有水无声滑入领口。我合上双眸,回忆如莲花般次第开落,任细雨浸染了青丝,如梦呓一般轻唤着芙蓉

我俩都与荷花有缘吧,名字里都带个蓉字,你更是与那芙蓉花同名。很小的时候,我们便摇头晃脑地吟着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诗句,然后相视一眼,各自笑如春花。

还记得那般无瑕的岁月里,每逢夏日,我们便相约去往西子湖畔赏荷。那满目的亭亭的荷花,出于万顷碧波之上,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在微风中轻舞翩跹,似九天碧落的玄女凌水而舞。日光洒落,花上似浮着一层浅金的光晕,宽大的荷叶半遮半掩,恰如那少女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娇羞。夏风习习,挟着荷花醉人的芬芳,迷了心神。

你总爱依在满池荷花边留影,巧笑倩兮,清洌如荷。你的欢笑与容颜,就如那荷香,淡淡的,却直沁心脾,一直流淌到心底。

每至元宵佳节,我们便相约去放荷花灯。那一盏玲珑精巧的花灯,绽放在我们手上,如荧火点点闪耀在暗夜,我们执手将灯放入河中,凝望着那随水轻晃的荷花灯在迷离的城市万家灯火中远去。至此仍不尽兴,便回家后折了纸莲花,还在莲心写下自己的心愿,拿到小河里放了。虽然彼此约定坚守秘密,但还是不久就说与对方知晓,年少的灵犀。

现在想来,我们相处的时光并不久,但已经足够我珍藏一生。后来,你迷上了艺术体操,去了体校,我们就再没有见过面。从妈妈零零碎碎的话语中我知道,你练得很苦,竞争很激烈,你的心性又那么高,怎甘屈居人下?所以你身上总是有伤,但我能做的,只有默默地为你祝福祈祷。

我可以想见,你在舞台上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的姣好风姿,顾盼留清辉,袖舞生香云,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拾起一瓣落花,拈在指尖,你的凋零那般猝然,让我措手不及。在全国比赛的前夕,你却病了,上天如此轻易地就收回了你的生命。恍然惊悟,那芙蓉本就是只开一季的花,盛夏最美的年华逝去,花便零落成泥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来年芙蓉花再度盛开的时候,我能否寻到你的身影?

松开手,花瓣随风散去,微雨歇,天初霁。对不起,原谅我没有去看你最后一眼,让我们彼此都留一个最美的印象在记忆里,让我们在梦中重逢的时候,还能微笑同行。

抬眸仰望澄澈如洗的碧空,我想,你一定就在那飘渺层云后的瑶池琼殿之上翩然而舞,那漫天云彩都是你的笑靥,于是对着天空漾起一抹微笑,心上宛如菡萏初开,依稀香如故。

[芙蓉写景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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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美丽的芙蓉花作文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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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园里,有一朵“绿色‘的蘑菇云”,上面盛开着千恣百态的朵,好似夜晚天空中点缀的点点繁星,你们知道是什么花吗?我告诉你们,那是美丽的——芙蓉花。

我走到芙蓉树下,发现它有很多枝干,像一个个坚强的卫兵一样站在那儿,支撑着满树绿色的树叶和花团锦簇的花骨朵儿和花朵。一阵风吹过,那些叶子就随风舞动,好像是一群美丽的精灵在跳舞。芙蓉花早上开放时是白色的花朵,中午由白色变为淡红色,下午就变成红艳艳的大红花,花瓣中间是黄色的花蕊,它们开出的花朵大小不一,颜色也不一,有梅红的、粉红的……,好似一个天然的调色盘,美极了。

芙蓉花啊芙蓉花,你真美!

[美丽的芙蓉花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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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改编《我的叔叔于勒》的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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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准备带着两个女儿和女婿去买牡蛎的父亲突然一动不动地呆立在那里,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而眼睛也冒着金星,看着远方的那一幕,他又拿起衣袖擦了擦眼睛,确定无误后,他赶紧向妻子的方向奔去,说?:喂,你快看,看看那边,快看,那那是不是于勒。母亲边看边说:哪儿啊?我们一家人随着父亲指着的方向看去。

一个大腹便便,穿着西装革履,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之间正夹着雪茄,而另一只手则拿着红酒的男人正躺在柔软的真皮沙发上享受着周围十几个仆人的服侍,有的为他捏腿,有的为他倒酒,有的喂他吃苹果。看到这些,母亲脸上立刻换上了一张笑脸,心想:上帝保佑啊,我的项链,我的手镯,我的狐裘,我的豪宅。至于有着落了。

想着她又说:喔,我的神啊,他真的是你的弟弟,我的小舅子,菲利普,这不是做梦吧,你,快,快,快告诉我。父亲也确信没有认错人,他们立即飞奔而去,经过层层包围,穿过重重阻碍,他们终于挤到了于勒的身边,随即,母亲抓住他的手说:亲爱的于勒,你终于回来了,我们盼了你很久啊

这时这位看似于勒的男人,脸上的表情冷若冰霜,迸发出一种令人恐惧的寒意,他立即嫌恶的推开母亲的手,大喝道:放开你的脏手,不要乱认亲戚,你们这种人就知道攀龙附凤,你知道我这衣服多少钱吗?是你们一辈子也买不起的。随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们一家人垂头丧气地回到了房间,没一会就听到了敲门声,打开门一看,不就是刚才在船上那个有钱男人吗?只听见他说:嫂子啊,刚才实在对不起啊,我一时没有想起来,来这是一点钱,我已经叫了一艘船来这里了,待会你们就上那条船吧

[改编我的叔叔于勒》的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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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芙蓉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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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花:玫瑰、金英、勿忘我、芙蓉……但是,我最喜欢的花是芙蓉。那接下来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芙蓉的香味、姿态、颜色吧!

芙蓉的香味不但不浓,而且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气味,闻起来让人感到清凉、舒适、爽快,就像你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一样。如果你穿芙蓉香味的衣服,你肯定会变得非常快乐,难看忧伤的脸眨眼间变成了活泼可爱的笑脸。怎么样?神奇吧?

芙蓉的姿态也无比优雅,好笑。它还是花骨朵儿的时候,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把头藏起来,脸像一个红彤彤的大苹果,不敢跟大自然露面。可当它快要开的时候,不仅像一个酒足饭饱的大汉,还像一个非常想与大自然交流的小草。等到花开得最灿烂的时候,它就像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抬头对着太阳高兴地微笑呢!

芙蓉的颜色也非常鲜艳、美丽。有一种是红的,红得像火红的大太阳,还像一位貌美的新娘穿着一条红红的裙子,戴着金黄色的头饰;还有一种是白里透粉的,仿佛是一位小女孩穿着白里透粉的小裙子在跳舞呢!

听完了我对芙蓉的描写,你是不是也变得很喜欢芙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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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芙蓉不语满诗香

全文共 2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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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兮雁南归。风过,黄叶遍地,从一片片飞舞的落叶里读到了生命的真谛。秋,已入了眉眼,一切,都显得那么静美安恬。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人生的美丽,不在于争,而在于守。守着一颗初心,守着世间最美的约定,安静的生活,体味秋雨绵绵的多情,感知秋荷凋落的禅意,读懂一叶知秋的况味。将淡淡的喜忧,融墨于字里行间,让一枚温婉,在清怡的季节悠远。

一夜清风细雨,晨起,一丝丝凉意沁心,榆梅的叶子也渐渐变黄了,一枚、两枚……随风轻轻落了下来。尚有露珠停留在月季的花瓣上,给寂凉的季节带来些许诗意。时光和红尘总是相伴而行,潇山风里,红尘画外,有梦的地方,便会有爱。总是在芦花似雪的地方等你,那一泓碧水,映衬着我的身影,想着你会循着我的足迹踏歌而来;也总是在文字的间隙里写下不悔,用无声的言语互传着心灵的默契,那份懂得,是相知相守时彼此给予的暖。一纸深情,半窗相思,任思绪缠绵在清逸的日子里,轻轻念,深深藏……

秋水无痕,秋花尚在,漫步陌上,那紫的、白的、黄的小菊花在山野上浅浅的开着。喜欢这样的季节,不冷不热,天高云淡。秋的明澈与恬静,仿若一个温婉的女子,环佩叮咚,踏着细碎的光阴,从云水深处走来,而多情的秋,已经为你铺好十里红叶,你一路捡拾秋色,一路浅笑着等待陌上走来的过客。

温一纸婉约,守一怀安静,我听到桂花树下的私语,风住尘香花未落,心里溢满温暖,我知道,你就在桂花树下温好茶等我,低眉,捡拾一缕岁月的从容,轻拢慢捻一袭淡淡的花香,淡淡行走,你在,便是光阴馈赠与我的美丽。

没有预约,也没有花开,我们的遇见,是那么的风轻云淡。这是一种心与心的交融,一种灵魂与灵魂的契合,我小心翼翼的呵护着、珍惜着,这份温暖和感动。或许,这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但我依然会感恩缘分,让我守着这份真情,因为你是如此深刻的走进我的生命。爱着,痛着,守着,已然是一种幸福。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因为疼惜,所以不离不弃。情到深处是无语,是默默的挂牵,是心疼的流泪。我知道,你一直都在,细碎的话语,已温润在今夜的梦里……

日子,似乎一直清浅且忙碌着,有风,有雨,也有云,最喜欢的还是秋日的暖阳,不是怕冷,只是还有期望。很累的时候,我会静静的坐在院子的一隅,看紫色的小菊在秋风下摇曳,与花相遇,是暖,是喧嚣过后的风清云淡。

读过书里的一句话,“如果你来访我,我不在,请和我门外的花坐一会儿,它们很温暖,我注视它们很多很多日子了……只记花开不记人,你在花里,如花在风中。”多么温暖的句子。你不在,我却看见门前的花开,仿佛看见了你。静静的,不说话,菊在阳光下微笑着,这样就很好,时光变得很安静,抬头看云,低头侍花,风,轻抚过我的脸颊,低眉,轻嗅,有淡淡的花香,还有你的味道。

喜欢清秋里黄叶的成熟静美,淡淡的来淡淡的去。没有欲望,给人以宁静安然,简单而有余韵。到底是凉了,窗外有风,轻轻地敲打我柔软的心,而我只是自己跟自己说话,想想心事,想想你,多想有一双温暖的手,安抚着我的身子,让我不再寒凉。

想起那句温暖的话:亲爱的,即使我们是两滴秋露,也要努力游向彼此,将两朵清凉点燃成你我的永恒。即便此刻的我,只是一朵被秋雨打湿的落荷,可是想想这句话,想想还有你在,就已经很温暖了。你说你会在梦里等我,但愿今夜有梦,梦里也一定会有你。如果,只是在梦里才能与你相见,那么,我宁愿永远梦着,不再醒来……

我想,我是一枚落叶,不经意间被风带到你的窗前,于是,便有了你的驻足,你的凝眸。我想,我是开在你城池的一朵荷,在月华里,亭亭玉立,只想与你朝夕相守。你的影,沉寂成一轮瘦月,在一茬一茬的光阴里,你捡点着朵朵暗香,忘了明月已点点消瘦。

曾经,淡淡的朦胧,点点的私语,把年华点缀成飞花落月的才情,让相思穿透南国的烟雨,期待梦的相逢。如歌似水的月色,是我们的烟雨。渐行渐远的秋天,依然留着我对你的思念和眷恋,对你的一点一滴,不管清晰还是模糊,我都会选择不惊扰每一片飘落在我肩头的落叶,独自安安静静守望着,行走着,让最初相见的花永远开在我的心里,氤氲着灵魂深处静涵的香。

画一朵苍凉,描一段时光,挽一袭青纱,多少惦念浅吟成画? 那些温暖的日子里,有没有微寒?有没有一切都归于平淡之后,还会想起的伤感?静夜悄悄,那句温情的话语还留在耳边,而你,就在静水岸边,用明澈的眼眸望着月儿,月上枝头,可是我触手可及的温柔?落字为念,听,远处,一曲轮回中的清音,又唱起我们一起写下的初衷。一缕芬芳,一抹思念,一份安暖。

一个懂字,包容了所有的语言和委屈,也让等待有所值得。人生里总有些放不下的情愫,如同滕蔓,缠缠绕绕的在你的灵魂中蔓延,而你却不想去躲闪,甘愿承受着这样甜蜜且疼痛的牵绊。

云且留住,那是心之所往,在忘却与铭记之间,在爱与痛之间,在枯草与寒冰之上。能留得住的,是沾了清露的色泽,那是来自内心的安详与欢喜。心灵的温度,如人饮水;花开的声音,也只有在安静的时候才能听见。一个人的时候,更多的是心的自由和寂寞,我且享受这寂寞。

静静地坐在窗前,看兰花又生出了一些嫩叶,青翠怡人,植一缕清芬于心间,任馨香淡淡,这些染了墨香的时光,让文字也变得清浅,心倒也多了一些清透和明净,多了一些安然、静谧。

想起纳兰的那句“相逢不语,一朵芙蓉著秋雨。”轻柔妙曼,娇羞宛然,像水里的莲花,在细雨的抚触下,散发着清透淡然的美丽。无论是旧日的情怀还是今时的遇见,能够相逢就是缘分,萍水相逢也好,刻意知会也罢,终究是见着了,即使无语,却永远如同花香一般曾弥漫过淡淡的清香。

清晨,一缕晓风踩着霜露,从山的那一边穿尘而过,送来淡淡清香。一笺心语,写意浓浓秋意。生命的禅意在一抹秋色中流动,那抹诗意,穿过秦时的明月,汉时的关山,越过诗经的在水一方,给秋天披上一层薄薄的轻纱。

是你在清风里低吟浅唱,是你在飞舞的枫叶上写满诗香,是你用不老的清宁静坐,等那一朵芙蓉绽放。那一片静,在季节的流连中娉婷,倚窗,不语。在一池秋水里,在一抹晨光里,我分明嗅到的只是此间的芬芳和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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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人教版三年级上册三单元作文:改编《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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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此诗因重阳节思念家乡的亲人而作。独自在异乡闯荡,每到过节时就会思念自己的家人,知道家人登上高处插上茱萸作重阳节纪念时,少了一人来参加。登高:阴历九月九日重阳节,民间有登高避邪的习俗。茱萸:一种香气浓烈的植物,传说重阳节扎茱萸袋,登高饮菊花酒,可避灾。独自流落他乡,长做异地之客,每逢佳节良辰,我越发思念眷亲。遥想今日重阳,家人又在登高,他们佩带茱萸,发觉少我一人。我十分思念家人。

重阳节我们一般到爷爷奶奶家过。但今年我没有回老家,重阳节虽然不是特别大的节日,但是我此时身在他乡,现在我也逐渐明白了就是思念远方的亲人的感觉。这让我想起了王维的“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的千古名句。 九九重阳是个登高望远的节日,也是老年人的节日。周末,爸爸、妈妈和我一同去登山 。次日清晨,我们一家就开始爬尖峰山但缺少二老。哎,好思念姥姥姥爷。刚到一半,我们就累得直喘气,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歇息。我是不安分的,听着耳畔松涛阵阵,看漫山红叶缤纷,还不忘在林中搜寻一闪而过的小松鼠。最吸引我的是路边的野花。话说“路边的野花你别采”,怎么能不采呢?山花烂漫,鲜艳夺目,点缀在绿草丛中,那么招人喜爱。

我像鸟儿一样,追着蝴蝶雀跃,一不留神,就采了一大把。分了送给妈妈,她们都很高兴,抱在怀里爱不释手。

我们继续向上攀登,途中遇到不少登山的人。我突然记起王维的诗句“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这些风俗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中华民族悠久文化的体现。

“哇!好美的山哦!”我就回想起我小时候随家人爬了无数次的山,但每次爬山都是姥姥姥爷背我爬的。但我现在在他乡,我猜姥姥姥爷腿脚不利落了,不再是可以背着我上山的体魄了,妈妈爸爸的额头也爬上了皱纹。我的成长凝聚着他们的心血。在爱的氛围中成长,我好幸福。成长是个过程,我愿我的成长如爬山一样,有时可以停下脚步,陪伴家人歇息片刻,欣赏路边无限风景,采撷鲜花装点他们的容颜,他们的梦。

山景无限,秋景旖旎,九月九日重阳节去登山真是个不错的选择。

九九重阳是个登高望远的节日,也是老年人的节日。周末,我真希望和爸爸、妈妈一同回老家去陪姥姥姥爷。各地都要组织老年人登山秋游,锻炼身体。随着人们对重阳节的重视,已经博得了大多数老年人的亲睐。最后我祝老爷爷老奶奶们节日快乐,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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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木兰诗改编拓写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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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杆银枪,厉兵练马乘风破浪开边疆;她是一株木兰,华颜如月花盏留人眷恋。她的故事,是一首传奇的英雄赞歌。——题记

夜已经很深了,所有人都进入了梦乡,木兰家却还亮着微弱的光,原来,她正在织布,机器发出嗡嗡的声音,忽然织布机停止了运转,只听见木兰一声接一声地叹息。

昨天,木兰正急忙往家赶,忽然在路边看到军中的文告,原来是皇上征兵去攻打胡人,征召书中竟有她年迈的老父亲的名字,木兰看了以后心急如焚,让老父亲去参军,那无疑是让他去送死,可是她又没有办法改变目前的态势,突然她萌生了一个想法:替父从军。于是她打点行装,并给家里留下了一封家信,走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割下自己的一缕长发放在桌上,然后走出了家门,两行热泪静静地流了下来,她开始了自己的漫漫征程。

第二天,木兰的老父亲看到了桌上的家信,他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女儿啊,你怎么这么傻啊!老父亲嚎啕大哭。

木兰随军队走了数十天后,他们来到了黄河边驻扎下来,这注定是一个不眠的夜晚,单薄的军被挡不住北方簌簌的寒风,彻骨的冰凉直通人心——塞外和家乡相比,果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清幽的月光撒在大地上,发出逼人的寒光。不远处,隐约传来打更的声音,随即又被风的呼号声和马的嘶鸣声掩盖起来。木兰辗转反侧,始终难以入睡,她想:如果我战死在沙场上,父母该怎么办呢?如果……,木兰不敢再想下去,她走出营帐,默默地舞起了他那杆银枪。

清晨,雁门关外,大战一触即发,随着战斗的号角声响起,两军都发起了冲锋,一开始是势均力敌,不相上下,可是敌人太狡猾了,他们将木兰的军队分割开来,再逐个击破,不久,木兰的军队就被逼上了绝境。在这危急的时刻,木兰大喝一声:兄弟们,冲啊!带着勇往之前,视死如归的信念,木兰挥舞长枪,带着军队杀出重围。十多年来,木兰就是在这样的战斗中度过。

战争结束后,木兰的军队胜利凯旋,皇上很高兴,召集文武百官,普天同庆。可木兰却闷闷不乐,皇上问木兰是什么原因,木兰回答到:皇上如果与父母分离十多年,你难道不想念他们吗?皇上听了恍然大悟,对木兰说:那你就回家看父母去吧。

木兰骑上千里马,日夜兼程赶往家乡,一家人终于团聚了,木兰落下了激动的泪水。回到自己的房间,木兰对着镜子,看到了自己的模样,多了几份英姿飒爽,也多了几份沧桑。十多年来,她失去了太多,与父母分离了太久,她的青春年华一去不复返,但她也收获了很多,她的身影,已经深深地烙在人们心里。

木兰花开,又是一年春复来。

银月枪黯,希翼十二年不复返。

荼靡花开,木兰一去,成万古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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