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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作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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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

唉,说起来都是我的好奇心太旺盛,星期二路过书店时,我看到了书架上一本封面怪异的书,翻了一下,是一本恐怖小说。我从未接触过这类题材,好奇心的趋使便买了下来。这下好了,结果,一直到今天星期五都觉得身边还围绕着恐怖的气息。

星期二上午的课间,我偷偷打开了书。一开始就看得入了迷,结果连上课铃响了也不知道。上课时,老师说的什么也没听进去,心里想着恐怖小说情节,好几次老师点名我都不在状态。心中只盼望着快快下课,好让我接着往下看。

晚上,放学了,天也黑了,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小路上。看着一片黑暗的小路,我忽然想起小说情节,觉得周围阴森恐怖,就怕周围蹦出个女鬼或一具尸体。我安慰自己说:“那只是小说中的情景,不会出现的,更何况我又没做什么坏事,我不怕它们来找我,身正不怕影子斜!而且周围这么多人,我不怕它!”我嘴上是这么说,可是双脚却不由自主地跑了起来。

终于回到家了,这下安全了,我心里高兴地想着。可是当我打开门时,心却凉了半截,因为家里没有一个人!家里黒漆漆的,原本就心里不安的我一下子又开始害怕了起来。为了不让自己害怕,我把电视声音调到最大,把客厅的灯全部打开。电视调到我最喜欢的电影频道,想看些搞笑片壮胆,也想放松一下心情,却发现播的还是鬼片!这真是雪上加霜,更增加了我的恐惧感。我害怕地想:难不成真的有鬼?我赶紧摇了摇头,想把这个想法从脑袋里赶出,可是这个想法像生了根一般,牢牢的抓着我的思想不放。我赶紧把电视调到湖南卫视频道,看着搞笑的《恋家有方》,才算是放松许多了。

看着看着,到了八点半,我该睡觉了。等等,睡觉!睡觉=关灯=鬼!一想到这,我全身都布满了鸡皮疙瘩。但是,不睡觉=早上起不来=迟到=被骂。两个结局都不好!我该怎么办!我快抓狂了。

做了一场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还是认命地躺在床上,我害怕地想:妈妈怎么还不回来,我爸也是,平时这个时候该回来了。好恐怖,好黑,女鬼不会找我索命吧?为什么我还是睡不着,睡觉了就不怕有鬼了。我也不敢睁开眼睛,怕眼前出现一个女鬼。就这样,我在胡思乱想中迷迷糊糊睡着了。

早上,六点钟起床,冬天,天还是黑的。虽然很不想出来,但是我昨天看恐怖小说,忘记背书了,昨天的任务没完成,今天还不背那就惨了!

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一片漆黑的小路上,又想起小区里经常有老人离世,这些人要是留恋人世,他们的魂魄在这里不走的话该怎么办?它们会来找我吗?我越想越怕,恍惚间,又好像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越来越近,我不敢往后望,怕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脚步声停了,我越发越怕。实在忍不住了,撒腿就往有灯和人的大马路上跑。

来到学校上课时,老师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我只想睡觉,连下课都没精打采的。唉,不用说,这都是这恐怖小说惹的祸!

我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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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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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追风筝的人》这篇文章对我来说是一个沉下心来读书的开始,一个深入思考的开始,不得不承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刻里,我几乎对读书丧失了兴趣。经常是拿起一本书——放下。看起来,我与书无缘了。但总会有一个转折点的。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一层层斑斓云彩中有一片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天空中翩翩起舞。正因一个书名,正因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齐。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惊恐的脸,没有简单,更不会有笑容。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齐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父亲,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父亲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父亲,也许哈桑只是务必付出的代价,使我务必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父亲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战争的枪下。

是他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但是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吗?

但有一点能够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正因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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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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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的航海历险,他被吹到了一个岛上,自己丰衣足食,获取食物,还当了一回老师,他眼睁睁地看着野人吃掉自己的同伴,自己造了木船,还发现了许多矿,在岛上建了两个家。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我大声地读完了鲁滨逊说的最后一名话,懂得了这本书的真谛,窗外细细的雨,凉爽的风,伴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心中不由地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慨。

我佩服鲁滨逊活下去的意志,佩服鲁滨逊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佩服鲁滨逊我读完了这情节曲折,连绵起伏的故事时,被它感动了,被它震撼了,这是心灵的震动,心灵的呼唤。任性、倔强、娇气、依赖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许多青少年的缺点,依赖父母、依赖学校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习惯。

试问,如果父母不在了,这些青少年能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来取得劳动成果呢?这些性格已经成为了他们致命的弱点。读完了这本书。忽然,我懂得了人生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宝贵的。人生如一条小溪,会遇到不同的困难与艰辛,如果没有了困难,一路畅通无阻,那样的人生也就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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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那小说本上,满是回忆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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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堆成山的本子,但我钟爱其中几个,因为它们是我写过小说的本子。

我的第一个小说本,是在四年级时诞生的。那时天马行空的想象无处使,便尽数记录在了它的纸张上。现在将其翻开再读,无处不洋溢着孩子的童真与幻想,却有时还是会被小时候无厘头的想法弄得脸一红,几乎不想承认这是自己亲手写下的笔迹。

六年级时,我有了第二个小说本。不同于原来那个粉红色的作文本,这个蓝色的单行本上开始承载我心中小小的梦想。我计划着写一个长篇小说,计划着当一个作家。我的小说开始有了思考,有了稚嫩的文风,并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收获了小小的成就感。再看那文字,仿佛看见了从前为了梦想认真付出的小小的身影,这是我深刻思考的起源,小说本不仅记录我的思想成长史,还记录着我离梦想的距离。现在还不够近,离梦还远。我还在奔跑。

到了初中,我依旧捧着新的小说本,用笔轻戳着小手,看着窗外纷纷的杏叶飘落,脑中构思着属于自己的故事。这个本子的笔迹从一笔一画的稚嫩,逐渐变成略显成熟的半连笔。它不再记录长篇小说,而是记录短篇。磨砂的封皮曾划痛过我,但我不肯换。

“语文有个基金会,可以投稿,据说最好的五篇文章有机会让全年级人读到!”我的一个热爱写小说的同学拉着我说。“咱们投稿吧,就投小说!”

我点了点头,翻开本子要找合适的。但是我僵住了——没有一篇令我满意。我开始泄气,埋怨自己以前写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小说本静静地躺在桌上,等待着我的决定。它的扉页被风微微吹起,我看到了初一时一板一眼的字:“就算我不够好,我也会变得更好,让别人能认识我。”

这是梦想之路的一个标杆,让别人读到我的作品,是我不能失去的机会,但我几乎就要动摇了呢。我摇了摇头,温习了一遍初一的年轻气盛,也要开始构思了。翻开崭新的一页,钢笔在小说本上缓缓留下沾了梦的墨水。微风拂过,它的纸张在喃喃低语,似乎庆幸保住了我的梦。

文章受到了夸赞,也收到了改进意见。我抱着小说本,看着手机上不同的评论,微微地笑着,沉浸在自己的幸福中。小说本磨砂的封皮,是一股亲切的暖流,涤荡在心间。它给予了我一切,却不图回报。

再次翻看小说本,是我的思想成长史,是我一次次越来越深刻的思考,是我追梦路上的足迹和路标,是我满载幸福的回忆录。

那小说本上,满是回忆。有了它,我才能在梦想的道路上肆意奔跑,放声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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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欢乐颂小说安迪的结局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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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欢乐颂是改编自同名小说,那么小说中的结局是怎样的呢?其实欢乐颂2并不是最后一部,所以她们最后的命运归宿也只能在第三季才能揭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乐颂小说安迪的结局,欢迎来参考!

在第二季安迪将彻底与奇点分手,并和小包总过着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即将奉子成婚,但不要忘记安迪心里还有个定时炸弹,家族遗传精神病,小包总的父母当然也不出意外的调查了安迪的身世背景。

大家一直以为小明是安迪的弟弟牛叉老爸的儿子,那你就错了,其实小明根本不是安迪的亲生弟弟,而是同母异父的弟弟,后安迪知道小包总父母调查她,于是黑进了包家公司账目。而作者为了压制男主的光环,让安迪一度陷入性冷淡、精神病、身世之谜、未婚先孕、婆媳矛盾。

在剧中,包奕凡和安迪的关系遭包太太反对,但是没想到最后安迪怀孕了,使得包太太不得不承认安迪的身份,但是包太太还是去黛山调查了安迪的身世。

而害死包太太是包奕凡的爸爸,因为他在外面太风流被管得太紧,迫不及待的想离婚,利用安迪之手害死包母。小说中,包母是在安迪的推波助澜中,被气死的。

不过,最后安迪最后还是与包奕凡结婚生子,但中间却引发出不少的矛盾。安迪一开始不肯结婚的,害怕会走上母亲的悲惨道路,但在包奕凡的安慰下终于肯答应结婚了。只是安迪的父亲这时又插入一脚,害得差点结不了婚,幸好最后两人过得很幸福。

在小说当中,安迪女神放弃了两位魅力十足的男神,最后和包子在一起了,到底他有什么魅力呢。最新的剧情中安迪和奇点两人的感情才开始,所以预测包奕凡会在之后的剧情当中出现,预计应该是二十几集。

剧中的包奕凡是一个睿智俊朗的富二代,他大胆有魄力。自接手家族企业以来,他通过自身的努力纠正了企业的不良之风,并让家族企业稳稳的发展,虽然外表有些轻浮,但他却是一个踏实稳扎稳打的人,同样对待爱情他很专一。

而包奕凡(杨烁饰)是集团副总,英俊风流倜傥,踏踏实实做事的心,精通社会规则。父母矛盾重重,家族企业内阵营分明,各谋私利,一心想将家族生意转换为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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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心爱的小说拍成了电视作文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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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七月份开始迷恋上网络小说的,尤其爱读穿越小说。从去年到现在看的大概有上千部了吧,细细想来很倒也免不了惊讶,自己竟不知道看了那么多了.虽然数量大,但是真正让我印象深刻的确屈指可数。

前段时间,同学给我推荐了一部电视剧《来不及说我爱你》,我一看简介很是惊喜,因为正是我曾经看过的又印象比较深刻的那几部小说之一,当时的心情很激动,虽然还在上课,但是心早却已飞到了宿舍。放学铃一响,我就急急忙忙的回去了。男主角是我喜欢的一个演员钟汉良,这就更加深了我对这部片子的好奇心。但是看过几集之后还是让我失望了,终究大家说的是对的,看书和看电视真是完全不同的感受和心境,电视永远拍不出书的意境。不过更可悲的是,不但效果没出来,结局也由原来的悲剧改成了大团圆,这也许是中国影视界的悲哀吧,中国人喜欢大团圆,为了收视率,大抵只能如此了。再好的剧本也会因商业因素而改的面目全非,对于喜欢原著又恰好看到对应影视作品的的读者们也只有痛心的份了,为了不让自己失望还是不看为好。

我的这是什么心态呢,可能又是凡是喜欢追求完美的病态心理在作怪吧,不希望自己心目中美好的事物有一点瑕疵,希望每当想起这些的时候都能让自己拥有一些美好的记忆。有时还真是很讨厌自己这个样子,不过仔细想一下,又没有什么害处,就不在去纠结这个问题了。

前段时间比较热火的刘诗诗主演的《步步惊心》片花以及这两天由林心如主演《倾世皇妃》的片花在百度上点击率都很高,这两本原著原本都是穿越小说,恰好也是我看过的,虽然后者也被改的与原著大相径庭,怎奈画面都很唯美,又有点小期待了,都受不了我自己了,真是个矛盾体。

相信以后还会有越来越多的网络小说被拍成电影和电视剧,希望它们不要让我太失望了,不过我也会摆好心态客观对待的。虽然我是很爱小说但更是个超级影视迷,所以期待好的影视作品,期待重温佳作的美好。

[心爱的小说拍成了电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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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十大经典励志小说9、《活着已值得庆祝》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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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着,光明日报出版社

本书是首届“中国达人秀”总冠军刘伟的首部个人传记,一本能够撼动所有人的心灵成长史!一起意外事故将他推向鬼门关,如何奇迹般逃离死亡?双臂失去使他的人生天平发生巨大倾斜,路在哪里?生活如何继续?一个“忘年交”病友的神秘出现点燃了他的梦想,这个生命中的贵客是谁?冲击2008残奥会最后时刻放弃比赛,某选秀让他踢到铁板,前进还是后退?含辛茹苦的母亲是怎样的一个“虎妈”?“同手同脚”的妹妹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吗?从第一次尝试用脚趾弹琴到登上维也纳金色大厅,十年追梦路,苦情还是洒脱?刘伟,一个年仅24岁的北京男孩,用近乎幽默的方式表达了所有的苦难。读完此书您会发现,生活永远充满希望和力量,活着,就是最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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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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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首先经过日本海和中国海,在海底森林打猎,游览了珊瑚王国,见识了印度洋的乳白色海,欣赏了锡兰海底椰子般大小的珍珠。之后经过红海,从神奇的“阿拉伯隧道”进入地中海,经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大西洋,见证了人类史前文明,亚特兰蒂斯的遗址;接着下潜到一万六千米的深海,来到自由之海的南极,又沿着南美洲车海岸向北,直到北美洲的纽芬兰岛附近,又穿过大西洋,经过英吉利海峡,最后尼摩艇长和他的“鹦鹉螺”号潜艇神秘地消失在挪威海域的迈尔大旋流中。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两个人物—阿龙纳克斯教授和尼摩艇长。他们两人本应成为朋友的,但是面对尼摩艇长的复仇,阿龙纳克斯教授是想和平的,所以他们俩最终没有成为朋友。也让教授原来没有打算逃跑变成了计划逃跑了。尼摩这一词的另外一种意思就是“神秘”,确实这个词用在这个人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他一直都是那么神秘,让人猜不透。直到这本书写完了,我都不知道他的真正的名字和下落,还有他和岸上的人发生了什么。或许尼摩艇长和鹦鹉螺”号一样,对于生活在陆地上的人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谜题。

海底两万里》像一本百科全书,书中故事曲折离奇、充满悬念、引人入胜,读来不但让人觉得赏心悦目,也惊心动魄,不住的掩卷遐想,为尼摩艇长日后的命运猜想。我想说,它不愧是一部令人难忘的世界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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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默小说之抽签排座位作文

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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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开学的第二天,照常来说应该换座位了。

一大早,杨老师带着一个红色的小盒子走进了教室,把那个盒子放在了讲台上。同学们都十分好奇,都在底下议论纷纷。

“同学们请安静下来。今天我们要换座位,和以往不同的是,我们这次是抽签换座位。抽签换座位就是你抽到谁就和谁同坐,因为同学们高矮的不同,所以老师事先给你们分成了六个组,除了最后一组是七个人,其他每组八个人,从八个人中我又挑选出了四个人来抽签,下面我叫到的同学请站到上面来。”

杨老师拿出了一张表,念上面同学的名字,其中也有我。

同学们都很兴奋。很快,轮到第四组的江明超了,他搓了搓双手,嘴里不停地在念着什么。我们都知道江明超在祷告不要再和江思美同座了,他和江思美已经同座三年了。我们都很好奇他们两个这次还会不会同座,所以大家都没说话,静静地都望着江明超。江思美更是紧张地紧握双拳,瞪大了眼睛。江明超突然火速地抽出一张纸条,看了一眼。看完后立刻傻了眼,低头不语。我们的好奇心更重了,都催讲明超快说,江思丽气得直跺脚。

“江明超,快说说你的新同座是谁吧。”杨老师也忍不住问。

江明超用颤抖的声音说:“江江……江思美。”

全班哄堂大笑。江思美指着江明超气急败坏地喊道;“江明超,你的手气真的太败了。”

江明超无奈的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走下了讲台。

轮到我们第五组了。第一个抽签的是莫佳佳,她摸了好久才摸出了一张,看了一眼后,失望地说;“赵亚飞。”赵亚飞瞪大了眼睛,刚想说什么,就被莫佳佳锐利的的目光吓回去了。第二个抽签的人是我,奇怪的是赵亚飞一直很紧张地看着我,好像抽签的人是他似的。我打开纸条,读道;“林亦凡。”有几个女生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因为林亦凡是我们班最帅的男生,许多女生都想和他做同座。我却不以为然,因为我知道抢手的不一定都好,抢手的也可能是烫手的。

座位排好后,大家都津津乐道地说着。而江明超和江思美却一直到现在都还在吵嘴,赵亚飞闷闷不乐的看着侦探小说,而林亦凡一直都在看NBA的杂志,没怎么和我说话。我无趣地环顾四周,突然发现“白雪公主”范菲儿没有同座。奇怪,以前都是我们班学习最差的黄春没有同座(因为我们班的人数是单数),这次为什么是坐在第四排的美女范菲儿呢?莫佳佳也发现了,她站起来说;“杨老师,范菲儿没有同座。”正聊得不亦乐乎的同学们也停了下来。

“同学们,今天我们班要迎来一位新同学,也是范菲儿的新同桌,他叫唐大于。他现在在办公室,老师去把他叫来。”

“唐大余,这名字有趣,他为什么不叫唐小余呢?”杨老师刚走江明超就转向了我们。

“我想他一定很胖,像条大鱼。”林亦凡猜测道。

“NO,NO,我觉得他是条小鱼。”江明超突然小声地说,“你们忘了江思美刚转来时,我们听到这个名字,都以为她是个美女么?谁知道是个男人婆。所以,我看这唐大余是条‘小鱼’。”

江明超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出来,林亦凡也是。

这时,老师领着唐大余进来了。林亦凡猜对了,唐大余是条‘大鱼’,他的脸圆的像球,走起路来,肚子一抖一抖的。

“同学们,这就是我们的新同学,他的名字叫唐大余,让我们一起掌声欢迎。”杨老师笑吟吟地说。

全班立即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唐大余好像还有点不适应,笑嘻嘻地看着我们。

“唐大余,你坐到那个空位子吧。”杨老师指了指范菲儿旁边那个位置。

唐大余坐到了范菲儿旁边的座位,宋诗转向唐大余说:“Hi,胖大鱼。”

唐大余没有理会宋诗。杨老师走过来交给唐大余这学期的课本,还在他的耳边说了什么,唐大余点了点头。

下课后,雨尘来找我,现我抱怨道;“我怎么这么倒霉,抽到宋诗这个死鬼,不像你怎么幸运。”

“嘿,雨尘,你要hold住啊!”我笑着说。

“我看我是hold不住了。”说完她看了看宋诗。

宋诗一直缠着唐大余,看他们俩聊的还挺尽兴的。佳玲见我们笑得这么开心,就走过来说:“什么事这么开心啊?”

“还不是宋诗么。”雨尘笑道,“对了,我们三个好久没有聚在一起过了,今天放学肯德基我请客,怎么样?”

她见我们不语,突然拍了一下脑袋说:“你瞧我这记性,都忘了小晴你不太喜欢肯德基,佳玲就更不用说了。那你们放学说了算吧。”

放学后,我们还是决定去学校附近的小吃店,因为不想让雨尘破费。

晚上QQ一上线,我们班的QQ群就一直在吵,大家都在聊今天抽签换座位的事,聊得很尽兴呢!这时,宋诗把唐大余的QQ发了过来,哦原来如此,难怪他今天一直缠着唐大余呢!

我只上了半小时的QQ就下了,躺在床上看小说,只看了一篇,我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默小说之抽签排座位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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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的主题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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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妈,亲一下》,我的视线就深深的被吸引住了,这是一本纪录陪伴母亲化疗、治病的过程。

作者得知母亲因“积劳成疾”而罹患血癌后,有很深的感触,因而让作者回忆起幼年时期母亲细心的呵护与照顾,及对家人的温柔与体贴。也因为母亲是家里唯一的 精神支柱,所以三兄弟相互轮替的照顾着他们挚爱的母亲,即使遇到种种挫折,也要克服,陪着母亲一起走向未来的每一个明天。

有人说,上帝因为不能一次照顾我们这么多人,所以,他创造了叫“母亲”的天使给我们。平常母亲对我们的关心及照顾,都对此视为理所当然,很难体会到母亲的 辛劳,等到母亲老了、病了,再也没有办法为我们做饭洗衣烧菜,我们却也才会突然惊醒,原来母亲多么重要,为了爱、为了我们,对待家人的付出是如此的多,给 了我们有了家的温暖。

时光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任何理由而停留,即使再重要、在敬爱的人,终将会变老,身体不再想以前一样强壮、一样硬朗,就像机器用久了,还是会生锈,最后被淘 汰。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经的路程,谁也逃不了,更何况是我们的父母长辈们?父母努力辛苦赚钱,牺牲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为的都是我们,想给我们更好的生活 品质,身为晚辈的我们,应该更加倍的回报、感激及孝顺,若是非要等到失去后,才慢慢得去了解,那就太迟了!

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这句话,我们虽然并非能决定任何人生命的长短,但至少我们可以趁现在还有机会时好好地孝顺他们,即时行孝,就算只是一个温暖的拥抱、轻轻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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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人物典型化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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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以生活中的某一个原型为主,加以概括、想象和虚构,从而创造出典型人物。例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狂人,原型是他的一个表兄弟。鲁迅结合平时对黑暗社会的多方见闻,改造了这个疯人形象的内容,赋予人物以深刻的社会意义,从而塑造出了狂人这个艺术典型。

第二种,在广泛地集中、概括众多人物的基础上塑造出典型人物。这就是鲁迅说的"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的方法。巴尔扎克在谈人物塑造时指出:"为了塑造一个美丽的形象,就取这个模特儿的手,取另一个模特儿的脚,取这个的胸,取那个的骨。艺术家的使命就是把生命灌注到所塑造的人体里去把描给变成现实。如果他只是想去临摹一个现实的女人,那么他的作品就不能引起人们的兴趣,读者干脆就会把这未加修饰的真实扔到一边去。"

鲁迅笔下的人物大多是这样的。他说:"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一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我怎么做起小说来》)

有许多优秀的短篇小说作品,其中的人物都是指不出生活原型的。这种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形象的塑造,可以说比用某一原型塑造人物形象更为困难,然而,一个真正的小说作者是必须掌握这种塑造典型人物形象的方法的。以上两种塑造人物的典型化方法,有时可以在一个作品中同时运用,即可以用一种方法塑造某一人物形象,而用另一种方法塑造另外的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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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十大经典励志小说1、《信念力》

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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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里森·斯维特·马登着,重庆出版社

本书从人生的物质贫困、精神懦弱、身体孱弱、思维羞怯等各个方面入手,逐一分析,说明“信念力”在人们不得不面对的诸多困难前,可以起到奇迹般的作用,这个作用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本书就是通过大量的案例、耐心细致的论证,让读者明白,正确坚定的信念力,可以逆转人生,使人生奇迹般的摆脱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贫困,实现内宁安心(peace),力量强大(power),物质充足(plenty),身心健康(healthyandweal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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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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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呼兰河传》,灰暗的色彩,平静的叙述,把我们带到了20世纪初的呼兰城。

走进小城,在灰色的天空下,人们日复一日平静地生活着,春去,秋来,循环往复。唯一飘出笑声的地方,就是作者跟祖父在一起玩耍的后院。作者的童年生活快乐,却也寂寞,从祖父这里她获得里唯一的家庭温暖,祖父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爱,是作者心底最温暖最美好的回忆。除此之外,在《呼兰河传》中,作者通过所见所闻,描写了呼兰人的圣湖和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

小城种的人们,大部分都是看客,他们愚昧无知,冷酷无情,对生命漠视。

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见人一点不知道羞”“头一天来到婆家,吃饭就吃三碗”“大漠大样的,两个眼睛骨碌骨碌地转”……这一切都表明了这个女孩子并不像谨小慎微的团圆媳妇。于是,婆婆开始“好心”地教导才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了。却没想到出了事,小团圆媳妇“病”了。然后,“热心”的各位邻居带来了各种偏方,请胡仙、跳大神、闹神闹鬼、画符、用开水烫……一一试过后,小团圆媳妇终于不再反抗,不再天天笑呵呵的了。她死了,终于“回家”了。

让人毛骨悚然的治病过程,就是在各个“热心肠”的邻居的围观下完成的,人命在他们眼里算什么!也许还比不上几块豆腐。这是什么样的吃人规矩!这就是打得小团圆媳妇丢了半条命的规矩,这就是呼兰人守着的老祖宗留下的封建礼教和迷信思想。它吃掉了小团圆媳妇的生命,更吃掉了千千万万呼兰人的心。他们像是没有知觉一样,麻木愚昧,自欺欺人,真是可恶,可叹!

万幸,在冯歪嘴子身上,我们看到了些许希望。他在王大姐死后,一个人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虽是艰辛,但他并没有放弃,他“改担水,担水,该拉磨,拉磨”。冯歪嘴子坚强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他虽然也常常满满含着眼泪,但是他一看见他的大儿子会拉着小毛驴饮水了,他就立刻那含着眼泪的眼睛笑了起来”。是啊,哪怕生活再苦再难,只要有希望,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而这,我想也是作者萧红的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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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西游记》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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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寒假开始阅读西游记》,《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西天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塑造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有人、有神仙、有妖怪,我真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其中唐僧师徒四人的形象尤其鲜明。这四个人物外貌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唐僧是一个诚心向佛、非常善良的人,不愿伤害任何一个人,所以经常上了会骗人的妖怪的当;孙悟空,是最重要的角色,他忠诚勇敢、本领高超,在取经之路斩妖除魔,立下了大功。他对自己的师傅、师弟非常忠诚,虽然有很多次唐僧因为过于善良,不但没有认清妖怪,还念紧箍咒让孙悟空无法降妖。但是孙悟空始终记着唐僧救了他,观音菩萨让他帮助唐僧,所以对唐僧不怨不恨,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唐僧;猪八戒则是个最有趣的角色,长得很丑还贪吃好色,经常怕苦怕累,但他很善良,在降魔的时候也很勇敢,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丢下唐僧;沙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是非分明,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没有因为美色而被吸引,而保值清醒的头脑,坚持帮助孙悟空,他的本事没有孙悟空高,但他的忠诚不比任何人差。

这师徒四个人性格截然不同,能力相差很大,但是他们会合作、互相信任、取长补短,所以克服了一个有一个困难。这让我们想到了,一个能力再强的人,他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一个能力再弱的人,只要他愿意,他也能发挥自己的特长,起到关键的作用,所以能力不在大小,而在他是否可以得到发挥。

《西游记》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其实唐僧师徒的取经之路就像我们的生活,有喜有忧,肯定会有很多困难,只要我们能够坚持不懈,不怕困难,那就能像唐僧师徒一样最后走向成功。学习唐僧的善良,学习孙悟空的忠诚,学习猪八戒的乐天,学习沙僧的正直,不畏惧任何的困难,那成功还会远吗?

书中充满幻想的故事情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智斗二郎神等,虽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但作者笔下那精彩的打斗场面却能让我身临其境。

我想,我们在生活中,也应像他们这样团结,因为只有团结才能取得成功。如果不团结,就会成一盘散沙终究会被瓦解。如遇困难,我们应该像孙悟空坚持不懈。就算被指指点点我们也应该像沙僧不卑不亢,要坚持自己,来证明是谁在说谎。

读了《西游记》后,我深有感触。它不像有些书那样枯燥无味,西游记中斩妖除魔的情节让我着实喜欢。《西游记》这本书真好看,我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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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欢乐颂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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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改编自阿耐的同名小说,讲述了各自携带过往和憧憬的五位女性先后住进欢乐颂小区22楼,彼此间发生的交集和一波三折的故事。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说欢乐颂大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欢乐颂小说大结局

1、安迪怀了包奕凡的孩子,最后和包奕凡领证了,包母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奕凡,最后被包父给气死了。

2、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3、曲筱绡和赵启平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筱绡,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4、邱莹莹和应勤领证了,应勤一开始嫌弃邱莹莹不是处抛弃她,后来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了就去找邱莹莹,两人被相亲女打伤,最终在一起了。

5、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警察谢滨,谢滨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后来被曲筱绡调查了,最后曲筱绡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雎尔的头上,说是关雎尔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滨,导致关雎尔和谢滨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滨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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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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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最有成就和影响力的作品。它广为流传,魅力无穷。它在中国文学和人民生活中有着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它描绘了大约200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其中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最为成功。《三国演义》在我脑海中一个接一个地讲述着传奇而生动的故事,比如桃园的三个结拜兄弟,三个爱护茅草屋,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等等。它不仅让我了解了很多历史知识,也让我学会了一些与人打交道的方法。

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关羽,他九英尺高,胸前留着长发,一双凤眼和两条蚕眉,外表非常强壮。非常有用。智慧和勇气,我最钦佩他的力量,因为有一次他的左臂中了毒箭,需要用刀切开肉,一个接一个地刮掉骨头上的毒药。虽然这种“手术”会让“病人”非常痛苦,但他仍然在专心地和他的辅导员玩围棋时忍住了疼痛。虽然关羽在一战期间在麦城遭到魏国和吴国联军的伏击和杀害,但关羽忠诚的英雄形象仍然留在我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后,我感受到了中国文学的广度和深度。作者罗贯中形象地描述了所有的人物,如关羽的正义、张飞的正直、诸葛亮的忠诚和曹操的背信弃义等..这也表明我们每个人的性格都无法隐藏。我们必须克服缺点,做得更好。《三国演义》确实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我希望通过我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知识渊博、聪明能干、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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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铁丝网外的希望高一小说作文

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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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黑了,男孩没办法看书,只好走到这阴森的小屋中唯一的窗旁取光,他向外望了望,透过铁丝网,什么都没有——除了监狱中的那个篮球架。月光洒进小屋,照亮了他手中的圣经。他看了看圣经,又看了看仅有的风景——篮球架。“这似乎是上帝的旨意……”

“放风时间到了,布莱克!”肥胖的警察拉开了男孩房间的铁门。他从睡梦中惊醒,迅速穿好衣服。“终究是进了监狱。”他在心中叹了一口气。16岁,因为贩毒,非法持枪被判10年。只因为在子弹横飞的贫民窟,他实在不知道要怎样才能不会饿死。他走出小屋,漫无目的的踱步。“砰,砰……”监狱中是在突兀的拍球声将他从思绪中拽了出来。他抬头,看到那个篮球架。“圣经,篮球架……”他想了起来,于是跑了过去。

“小子,要加入吗?”场地上的一群彪形大汉冲着他坏笑。他点了点头。布莱克当然不怕他们,从两岁起,他的生活中除了漫天飞舞的子弹,就剩下篮球了。他灵活地在这肌肉丛林中穿梭,当着这些壮汉的面投进了一个又一个球。几局下来,壮汉们面面相觑。“布莱克,有你的访客。”突然监狱的大喇叭响了起来。他放下了球,壮汉们也像解脱了一样。

布莱克好奇地走了出来,来到门口。隔着玻璃,一位和蔼的中年男子就坐在对面。“你是…..”布莱克问道。“刚才路过监狱,透过护栏看到了你在打球。”男人微笑。“别放弃,继续打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喂,你到底是……”不等他回过神来,男人便走了,只留下一脸茫然的布莱克。“别放弃,继续打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布莱克的脑中一直重复着这句话。

于是,每天的放风时间,布莱克总会跑到球场。而那个男人也总会按时前来观看。渐渐地,布莱克开始靠打球来赢甜甜圈,每天坐在冰冷的石凳上仔细研究一个个技术动作,趴在地上做俯卧撑,直到地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人形的汗印。监狱生活也变得充实了许多。每天晚上,他依旧看着月光照耀下的篮球架。“恩,这是上帝指给我的路……”

一年过去了。一天,布莱克依旧在球场上。在与这群壮汉的对抗中,他变得强壮了许多,已经可以满天飞扣了。日复一日的历练,让他现在持球不出五步,就可以轻松晃开对手。“砰!”又一个扣篮引起了一片喝彩。但是他却不是那么兴奋,因为那个男人没有来。

“布莱克,监狱长找你。”伴着更大的惊疑,他快步跑了过去。推开监狱长的房门,监狱长一脸微笑:“孩子,你被保释了!”布莱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还有自己的眼睛:那个中年男人就站在他身旁。“是他,A篮球高校的的校长,出的1万保释金。”

……

后来布莱克成功毕业,加入了一个很不错的篮球联盟,并混的小有名气。当被问到自己是如何成功的。他始终只有一句话:“我只是听了校长的一句话,更重要的是,我只是看到了,窗外的那个篮球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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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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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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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罪小说解冰结局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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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余罪》中大家最关注的还是张一山饰演的余罪,那么《余罪》解冰的结局是什么?解冰最后和安嘉璐在一起了吗?

解冰结局剧透

根据小说看,后面余罪和林警官的接触越来越多于初恋安安,终于最后和林警官结婚了,而且身边还不乏几个红颜知己的陪伴,栗雅芳,肖梦琪,楚慧婕。而对于安安来说她追求感情上的洁癖,所以对她比较一心一意的解冰则是更好的选择,而且与解冰的恋情也持续了好几年,虽然一直留给了余罪机会,但是两人最后还是结婚了。

这位曾经的警校校花,义无返顾地嫁给了初恋情人,而解冰,装了一条假肢的冰山骑士,仍然执著于他的警察梦想,婚后夫妻两人齐齐应聘到警校任职,就像一个轮回,他们携手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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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作文之许半仙

全文共 1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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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有一位名叫“许愿”的人,他从小父亲早逝,留下孤儿寡母相依为命,母亲靠给大户人家打短工维持生计,日子过得异常艰苦。

许母虽穷,但性格坚强,无论自己多苦多累,都要让儿子吃饱穿暖,期盼他健康成长。她小时候念过几天私塾,也就认得几个字和学得一些道理,如今儿子渐渐长大,她无力供他上私塾,就把自己的所学教给了他,希望长大后能有所作为。

许母是虔诚的佛教徒,每逢农历初二和十六都要到佛堂去进香,祈求佛祖保佑她母子平安,儿子能出人头地,她俩能过上好日子。因此,儿子“许愿” 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时光飞逝,转眼间许愿已长成一个健壮的小伙子,他能够担当起家庭重任,成为下地干活的一把好手。在母亲的调教下,他知书达礼,为人和善,经常帮助村里的孤寡老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计,村里人总是对他赞不绝口。

有一天,许愿和往常一样,天刚蒙蒙亮就上山砍柴,准备在山上劳作一天,希望把家里的柴垛堆满。他临走前告诉许母,这次的砍柴地点,以便中午给他送饭,说完就匆匆上山了。

许母心疼儿子,早早地煮好了饭,打好包就上了山。从家里到砍柴的地方,大约有半个多小时的路程,是一条崎岖的山路。许母沿着山路往前走,刚走到近半路程的一个交叉路口,看到一个衣裳褴褛的乞丐,躺在地上低声呻吟,许母急忙把餐盒放在路边,走到乞丐跟前探个究竟。

许母问:“你怎么啦?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乞丐低声答道:“我,我好多天没吃饭了,快要饿死了。”

见许母迟疑,那乞丐用低沉的声音说:“求求你快救救我吧,我马上就快饿死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许母心善,心想还是救人要紧,就让儿子先饿着吧。于是,把饭盒里的饭菜递给了乞丐,乞丐接过饭盒就狼吞虎咽起来,不一会儿就把饭菜一扫而光。

吃饱饭的乞丐立即显得生龙活虎,便与许母闲聊起来。

“你这饭是给谁送的?”乞丐一边满足地用细竹枝剔着牙,一边问许母。

“在山上砍柴的儿子,一会没见着我送饭,他肯定会又饿又生气了。”许母一边回答道,一边赶紧收拾饭盒,准备回家重新送饭上山。

“大娘不必着急,我吃了你儿子的饭,无以为报,就把这双鞋送给你儿子吧。”说着,他脱下脚上一双又脏又臭的破鞋,递给了许母。

许母哪会要一个乞丐的东西,就婉言谢绝。岂料这乞丐硬是把鞋放到她手里,说:“带给你儿子吧,让他好好保管。”

话音刚落,就化作一阵风,消失得无影无踪。许母幡然醒悟,知道这乞丐一定是神仙下凡,来点化她儿子的。

她小心翼翼地收好这双“神仙鞋”,兴高采烈地往家里赶,匆匆备好饭菜就重新出发了。这次她非常顺利地到达儿子砍柴的地方,一眼看见坐在树杆上休息的儿子,便三步并作两步走,来到他的跟前。

“娘,你怎么到现在才来啊,我都快饿死了。”许愿见到母亲,就抱怨道。

许母把刚才在路上的遇见的事情告诉他,并拿出那双又脏又臭的破鞋递给了他,说:“这就是那位神仙托我带给你的东西,嘱咐你要好好保管。”

许愿看着手中这双又脏又臭又破的鞋,还是将信将疑,顺手将鞋扔在地上,嘴里还不停地嘟哝着:“自己儿子快饿死了都不管,把饭给乞丐吃。”

此时,一阵风吹了过来,其中一只鞋跟着风飞了起来,越飞越远,另一只鞋也离开了地面,许愿见状,飞身摁住那只鞋子。

据说,这是神仙下凡给许愿送的“神仙鞋”,穿上这双鞋以后,他就可以成仙,可惜飞走了一只,因此,他只能成“半仙”。也就是说,他穿上这只鞋子,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见到山势成形的灵动。

许愿穿着这只鞋子,走遍方圆百里之外的灵山大川,写下数十本厚厚的风水书籍,里面标注着各个山脉的点睛之笔,有福之人得到那块风水宝地,必能加官晋爵,富贵双收,福寿双全。

从此,这些地方世代官商兴旺,人们安居乐业,“许半仙”的名声也远扬千里之外。

[小说作文之许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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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苍耳小说结局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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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古用尽花言巧语一直骗许暖,他爱的已经不是许暖了,他只爱自己,爱自己的名利,孟谨诚后来也死了, 那一夜,庄毅让赵赵怀孕了,但是庄毅好说好商量让赵赵把孩子打掉,这事传到了孟古耳朵里,他派手下打了一顿赵赵,并且还口口生生说是:“我们庄总。”

这更加误会了她和庄毅之间的关系。之前是因为她知道了赵小熊是她的弟弟,但是却被庄毅踢傻了,在双重压力下,她把目标放在了许暖身上,一次许暖在赵小熊家照顾小熊,赵赵趁她不注意将硫酸泼到她身上,因为小熊还记得四年前那夜,也是某个(用“某个”是因为他根本不记得是谁)女孩也为她挡下了从一种像瓶子一样的东西里流出的东西,所以小熊奋不顾身的挡下了硫酸,小熊被烧伤,而许暖的胳膊、胸前也被烧伤,这让庄毅很是心疼,于是他就将自己的皮肤活生生的移植到许暖身上,许暖的发炎症状也减轻了(因为之间用的是死人皮)可是之后庄毅就没出现在许暖的病房里,庄毅一直为许暖付出着,也包括小蝶的病,孟谨城死的时候,许暖以为是被庄毅害死的。

于是许暖要将庄毅告上法庭 ,可后来许暖并没有 参加那次开庭,在一个圣诞夜,那是一个下着跟四年前一样大的雪,庄毅想起刚见到许暖的情景,他买了一枝花,插在了雪里,隐隐约约的他是在等许暖,可是他后来还是走了,只留下那一朵花。。。长长的脚印。后来 ,许暖也经过这条路,她好奇的沿着这脚印,看见了那只花,心想:谁在这午夜里,丢失了他的花。谁又在城市里,丢失了她的爱情。

她没有一直沿着那个脚印走下去,因为孟古一直给她打电话,她不想回去,因为她觉得那不是家,家是有爱的,她的手摸到了口袋里庄毅家的那串钥匙。许暖哭了、那一刻,人世间 他和她 两个相爱过的男女,脚印重合过 却终究分开来,留在雪地上,像一个无奈的“人”字。后来许暖和庄毅也并没有在一起,但是至少他们是相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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