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短小说范文(推荐20篇)

浏览

1815

作文

1000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

全文共 2251 字

+ 加入清单

再一次来到浅川,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从北京回到室县之后,我几乎很少再去浅川。家乡的人和曾经的同学都好奇怪为什么北京大学的我会回到乡下来,我也没想去解释,只等时间冲淡一切。

于是日子就真的那样平淡地过下来了。平淡地找了份工作,平淡地认识了新的男孩子,平淡地和他谈婚论嫁。只是再也不会有曾经对傅小司的那种感情了。

那样的感情,一辈子,只有一次。

在北京那个炎热的夏天,就被消耗干净了。

不会再去那样地想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挂念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担心一个人有没有吃饭有没有在冬天里穿着温暖的袜子了。也不会再去因为他的一次皱眉而紧张得不知所措了。也不会再去连续熬通宵为了让一个人工作轻松了。

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时光了。

就像再也不会有那个曾经为了爱奋不顾身的立夏了。

有时候从室县去浅川办些事情,每次事情办完之后,我都会在浅川待上一天,走一走那些熟悉的街道,看一看那些熟悉的风景。

很多时候我都会看见遇见,可是我不敢叫她。记忆里的她,像一只华丽的燕尾蝶,翱翔在山谷的泉水之上。很多时候,我都是安静地看着她,看着她在路边等候,看着她去买东西,看着她和青田一起走过黄昏的街道,就像多年前看着他们一样。

我总是假装着也和她一起享受着这些平凡的幸福,假装着我们还在一起。

即使我们不在一起了。

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回来了。在她的心里,肯定还以为我在没人知道的一个地方吧。

记忆里只剩下一些发亮的细节,在无数个大雨的夜里,重新回到我的梦境中来。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穿着CK的白色T恤,依然被我不小心弄上了便当上的油渍,依然瞪着双大雾弥漫的眼睛对我面无表情。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削好了一支铅笔从前面默不作声地递给我,依然会带着我翻过学校高高的围墙,依然是那个当年全中国似乎只有我才知道的小画家祭司。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在大雨里站在公寓的门前等我下楼,依然开心地吃着我从家乡带来的甜点,依然是在冬天里都还是穿得单薄都不怕寒冷,依然和我一起,在文理分科的表格上,做了一样的选择。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在大雪里用大衣包围着我,依然会对我微笑说早安,无论是多么疲惫的一张脸,依然会为了我的一时兴起而认真是去学校查地图然后带我去没有去过的乡村。

可是那些梦境中的你,早就死在2003年的夏天。死在那个连太阳都会觉得发烫的夏日。

重新站在浅川一中门口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你曾经躺在我的腿上,对我说,立夏,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回浅川去看看那些香樟吧。

而现在,当初说着一起看着香樟的人,只剩下我一个人回到曾经的这个地方。小司,你知道吗,那些从学校里面走出来的女生,好多人都抱着你的画集,甚至可以听到她们口中的你,都已经是被神化之后的你了。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学校里平凡的男孩子,会成为流传在一届又一届学生口里的传奇。你听了,肯定会好开心吧。而曾经的我,也是那样一个抱着你的画坐在浅川一中的树一睡着的女生,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被我整天抱在怀里的祭词,原来就和我每天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走着同样的路。

我甚至在那一瞬间有点微微想起你难得一见的笑容,差点就在马上就要结婚的丈夫面前哭起来。

他也很温柔。

他也很体贴。

他也会在我生病的时候买药给我。

可是他却永远都给不了我你曾经给我的那些色彩。有时候都觉得你太过自私,带我看过了那么美好的风景,却又中途离开,而我以后的路途,从此变得没有任何可以超越从前的惊奇。

明天我就要结婚了。

今天来浅川挑选装饰家里的饰品。当我路过一家油画店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了好多你的画。好多好多,你成名前的,和你成名后的。一幅一幅的画全部挂在墙上,我一幅一幅地看过去,时光在眼前缓慢地流逝,我像是看着你曾经的岁月又在我的面前轰隆隆地跑过去。带出地动山摇的震撼力。像是当年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一样。

我告诉我的丈夫,说这些画都是我高中时代最喜欢的画家画的。于是他笑眯眯地对我说,只要你喜欢,我们家里可以全部挂起这些画。

我说好,也只有这些画,才配得上装点我的青春。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像是在黄昏时突然拉起窗帘,一下子全暗了。

我突然想起在大学的时候我们一起看过的话剧,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面的一句台词就是,外面的天亮了,我们的心暗了。

那个店的老板还开玩笑说我真年轻,因为现在喜欢这些画的都是那些高中的女孩子。我只是笑了笑,没说话,因为我怕一说话,他们就听出我声音里悲伤的情绪。

我叫丈夫帮我挑第一幅,他指给我看墙角的那一幅,说他很喜欢。我抬头看过去,是那幅《从未出现的风景》。我去付钱的时候,放在最上面的那幅,就是这幅《从未出现的风景》。那一瞬间掠过脑海的,是画面上那个从天国俯下身去亲吻男孩的女孩,那个女孩的白衣裳,和那个男孩明亮如星辰的眼睛。以及,在那个除夕夜的晚上,你在窗边对我说的:

立夏,接吻吧。

所有的过去,所有的岁月,所有的散发着油墨清香的试卷,所有在夏日的暴雨里打篮球的湿漉漉的男生,所有在湖边安静地背着长长的英文词条的女生,所有盛开在夏天末尾的凤凰花,所有离开的人,所有归来的人,所有光芒万丈的诗篇,所有光阴暗淡的日记,所有离散的时光,所有重建的家园。所有溃烂在雨水里的落叶,所有随着河流漂远的许愿瓶,所有黑夜里唱起的歌,所有白天里飘过的云,所有的幸福和泪水,所有的善良和自由。

都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里,一起扑向了盛大的死亡。

只剩下连绵不绝首尾相映的香樟,像海浪一般覆盖了整个城市。在一年一度的潮湿的季风掠过树梢的时候,它们才会默默地低声传诵。

传诵着传奇的你们。

和你们留下来的,永不磨灭的传奇。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797 字

+ 加入清单

儒勒·凡尔纳是19世纪法国作家,的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曾写过《海底两万里》,《地心游记》,《环游世界八十天》,《气球上的五星期》等书籍。《海底两万里》是他的幻想小说三部曲之一,也是他的名篇佳作之首。

《海底两万里》把读者从1866年故事开始的是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谁知,落入水中,与同伴落到怪兽的脊柱上。原来是一艘巨型潜艇,之后又被尼摩船长收留,开始他们的海底旅行。

作者和读者一起登上“海怪的腹中”。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乘客们”饱揽海洋的奇异景观和各类海底生物与海洋大蜘蛛,大白鲨,鲸鱼群,章鱼搏斗等。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在《海底两万里》中,尼摩般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得实在是太慢了!”幻想其实便是进步的翅膀。一百多年前的人的幻想在一百多年后成为现实,探索是无止境的呀!

海底的世界非常美妙,我记得《海底两万里》中的“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木,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而文章也不失惊险,其中在南极被困冰下的缺氧经历写得最为精彩。潜艇厚达十几米的巨型浮冰下的海底,从无法呼吸到新鲜的氧气,对缺氧症状的描写的栩栩如生,让我都不禁感到难受,直到以人力打开生命之门,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氧气,也让我由衷感叹:人能活着,比什么都好!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啊!

无论如何,这次在书中的勇敢者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了浩瀚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十大经典励志小说7、《重遇未知的自己:爱上生命中的不完美》

全文共 238 字

+ 加入清单

张德芬着,湖南文艺出版社

为什么我们越长大,越孤单,越不安,越不快乐?因为我们在追求快乐的过程中,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远了!华语首席身心灵畅销书作家,销量过百万的《遇见未知的自己》作者张德芬,集多年潜心研究身心灵成长经验的精华,告诉现代都市人如何找回迷失的自己,找到不快乐的根源,重获最初的快乐。在本书中,张德芬将与我们分享她追求身心灵和谐的人生智慧,帮助我们探索真我的本质,学习如何爱自己,如何为自己的快乐和人生负起全责,如何拥抱生活中的阴影,如何让自己、家人及朋友过得更幸福!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39 字

+ 加入清单

三体》的引人入胜没有读过的人是很难体会的。从前我对宇宙的认识,除了星空还是星空,无非就是恒星、行星和星云组成的大大小小的星系。人类是这浩瀚宇宙中的唯一,我不相信外星生命的存在,更没有想过有一天外星生命会“光临”地球。这一切在《三体》中都出现了,《三体》将我带入一个全新的宇宙,还让我见识了一个不同的人类社会。

“有时候下夜班仰望星空,觉得群星像发光的沙漠,我就是一个被丢弃在沙漠上的可怜孩子……地球生命真的是宇宙中偶然里的偶然。”这是其中的主要人物叶文洁所说的一句话。从科学的角度说,以地球如今的文明程度,或许真的不具备探索遥远宇宙的能力。我们目前对宇宙的认识只是极其浅薄的。如果真的有高级外星生物的入侵,或许人类连组织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这是人类所面临的危机,也是使得人类不断向前发展的最强大的动力。

我们必须承认人类的渺小,必须认识到宇宙的残酷和无垠。因为我们的微不足道,我们才有更加奋发图强的必要,危机意识是个人包括集体以及国家长盛不衰的必要因素。放到宇宙这个大世界里,危机意识也是一个星球文明长盛不衰的必备条件。

从这本书中,我更深刻的认识到人性;人性是这个世界上最难以捉摸的东西之一,有关人性的讨论和思考在人类社会已经持续了数千年之久。是非对错,黑白善恶具有相对性,这让人性显得更为复杂。《三体》中所描写的全人类与个人之间的取舍:罗辑的个人享乐被舍弃合乎情理,而程心与云天明的爱情被摧残的触目惊心就很难让人接受,大多数人所谓的“为地球文明的延续”更让人心寒。

《三体》引发的我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觉得生命珍贵无比,重如泰山;有时候又觉得生命是那么渺小,不值一提。

给时光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时光。我们应该在岁月长河里那有限的时间内去创造无限的价值,生命和命运都可以由自己决定。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外国短篇小说《桥边的老人》

全文共 2334 字

+ 加入清单

本文的主题是揭示战争的残忍、罪恶,下面是外国短篇小说桥边的老人》,欢迎阅读了解。

海明威 美国

一个戴着钢丝边眼镜、衣服上尽是尘土的老人坐在路旁。河上搭着一座浮桥,大车、卡车、男人、女人和孩子们正涌过桥去。骡车从桥边蹒跚地爬上陡坡,一些士兵帮着推动轮轴。卡车嘎嘎地驶上斜坡就开远了,把一切抛在后面,而农夫们还在齐到脚踝的尘土中沉重地走着。但那个老人却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太累,走不动了。我的任务是过桥去侦察对岸的桥头堡,查明敌人究竟推进到了什么地点。完成任务后,我又从桥上回到原处。这时车辆已经不多了,行人也稀稀落落,可是那个老人还在那里。

“你从哪儿来?”我问他。

“从圣卡洛斯来,”他说着,露出笑容。那是他的故乡,所以提到它,老人便高兴起来,微笑了。

“那时我在看管动物。”

他对我解释。

“喔。”

我说,并没有完全听懂。

“唔,”他又说,“你知道,我待在那儿照顾动物;我是最后一个离开圣卡洛斯的。”

他看上去既不像牧羊的,也不像管牛的牧人,我瞧着他满是灰尘的黑衣服,尽是尘土的灰色面孔和那副钢丝边眼镜,于是我问他,“什么动物?”

“各式各样,”他摇着头说,“唉,只得把它们撇下了。”

我凝视着浮桥,眺望着充满非洲色彩的埃布罗河三角洲地区,寻思着究竟要过多久才能看到敌人,同时一直倾听着,期待着第一阵响声,它将是一个信号,表示那神秘莫测的遭遇战的爆发,而老人始终坐在那里。

“什么动物?”我又问道。

“一共三种,”他说,“两只山羊,一只猫,还有四对鸽子。”

“你只得撇下它们了?”我问?“是啊。怕那些大炮呀。那个上尉叫我走,他说炮火不饶人哪。”

“你没家?”我一边问,一边注视着浮桥的另一头,那儿最后几辆大车在匆忙地驶下河边的斜坡。

“没家,”老人说,“只有刚才提过的那些动物。猫当然不要紧。猫会照顾自己的,可是,另外几只东西怎么办呢?我简直不敢想。”

“你对政治有什么看法?”我问?“政治跟我不相干,”他说,“我七十六岁了。我已经走了十二公里,再也走不动了。”

“这里可不是停留的好地方,”我说,“如果你勉强还走得动,那边通向托尔托萨的岔路上有卡车。”

“我要待一会,然后再走,”他说,“卡车往哪里开?”

“巴塞隆那。”

我告诉他。

“那边我没有熟人,”他说,“不过我还是非常感谢你。”

他疲惫不堪地茫然瞅着我,过了一会又开口,为了要别人分担他的忧虑,“猫是不要紧的,我拿得稳。不用为它担心。可是,另外几只呢,你说它们会怎么样?”

“喔,它们大概捱得过的。”

“你这样想吗?”

“当然。”

我边说边注视着远处的河岸,那里已经看不见大车了。

“可是在炮火下它们怎么办呢?人家叫我走,就是因为要开炮了。”

“鸽笼没锁上吧?”我问道。

“没有。”

“那它们会飞出去的。”

“嗯,当然会飞。可是山羊呢?唉,不想也罢。”

他说。

“要是你歇够了,我得走了。”

我催他,“站起来,走走看。”

“谢谢你。”

他说着撑起来,摇晃了几步,向后一仰,终于又在路旁的尘土中坐了下去。

“那时我在照管动物,”他木然地说,可不再是对着我讲了,“我只是在看动物。”

对他毫无办法。那天是复活节的礼拜天,法西斯正在向埃布罗挺进。可是天色阴沉,乌云密布,法西斯飞机没能起飞。这一点,再加上猫会照看自己,大概就是这位老人仅有的幸运吧。

本文赏析

该篇作品的主题是揭示战争的残忍、罪恶。然而作者在构思取材上,却非常巧妙和独特,它不是以战火纷飞,血腥残酷的战争实景来表现该主题,而是以在战争即将到来前,一个相对平静的环境下,一个孤身老人当人们竞相逃命时的内心世界,冷静而逼真地揭示出了战争的残忍、罪恶。

人物形象和艺术手法上作者十分讲究。

本片作者主要描写了两个人物,一个是主人公--桥边的老人;一个是线索人物--我。

作品开篇通过“戴钢丝边眼睛”、“尘土”、“浮桥”已经忙着逃命的车辆、人群的各种动作以简单的白描手法为我们勾勒出一幅战争来临前忙乱的极赋写实效果的画面,又佐以后文对于“撑起来,摇晃了几步,向后一仰,终于又在路边的尘土中坐了下去”等动作的描写,剔透地写出生活现实,烘托出了在人们竞相逃命之际,一个朴实憨厚善良的老人形象。通过其好似不断在重复着同样内容的质朴语言,表现出一个既不懂政治又不懂战争,一个简简单单的饲养员,一个最普通的人在战争是的心态,这与包括“我”在内的其他人面对战争的那种一心想着撤离的恐慌,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时的老人就好像一名即将坐化的老僧,表现不出一丝对死亡的畏惧,然而并非他不恐惧死亡,而是他根本不知道战争的来临,死亡的即将到来,将主题表现的淋漓尽致。

⊙   作者简介   ⊙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 - 美国小说家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1899年7月21日-1961年7月2日),美国作家和记者,被认为是20世纪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郊区的奥克帕克,晚年在爱达荷州凯彻姆的家中自杀身亡。海明威一生中的感情错综复杂,先后结过四次婚,是美国"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作家中的代表人物,作品中对人生、世界、社会都表现出了迷茫和彷徨。

在海明威一生之中曾荣获不少奖项。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授予银制勇敢勋章;1953年,他以《老人与海》(The Old Man and the Sea)一书获得普利策奖;1954年,《老人与海》又为海明威夺得诺贝尔文学奖。2001年,海明威的《太阳照样升起》(The Sun Also Rises)与《永别了,武器》两部作品被美国现代图书馆列入"20世纪中的100部最佳英文小说"中。

海明威一向以文坛硬汉著称,他是美利坚民族的精神丰碑。海明威的作品标志着他独特创作风格的形成,在美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

展开阅读全文

篇5:以死亡车站为题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170 字

+ 加入清单

那个叫做爸爸的男人一场车祸,使小枫失去了爸爸。

小枫每晚做梦,都梦见爸爸倒在血泊中,伸出残缺的手,用微弱的声音呼喊:“小枫,小枫!”小枫一惊,醒了,他没有哭,眼里却燃烧着痛苦和不幸。

但面对墙上爸爸的遗照,小枫的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啪啪”落在地上。一颗颗破碎的泪珠,就是小枫破碎的一场场梦啊!

小枫今年十四岁了,妈妈说要送他一个小惊喜。小枫的妈妈是个富翁,儿子想要什么,就给什么。从十岁就失去爸爸的小枫,妈妈知道儿子一直生活在阴影中,所以他知道小枫想要什么。

放学了,妈妈没有来接小枫。一路上,小枫踩着掉落的树叶。耳边,是爸爸的呢喃:“小枫,小枫!”四年年了,小枫无时无刻不在想爸爸。忘了妈妈说的惊喜,带给他的,到底是什么?

回到家,小枫发现不对劲,地上摆满了巧克力、mp3、电脑……这些都是小枫最想要的当西。小枫知道,东西的尽头,一定是一张充满着青春活力、美丽的脸庞。

可是,小枫错了。他扔下书包,小枫离家出走了!晓峰不敢相信,华贵东西的尽头,竟然是穿着白色婚纱的妈妈和一张酷似爸爸的脸!可那个人不是爸爸,那个人穿着黑色西装,冷冰冰的说:“以后我就是你的爸爸了,小枫。”小枫想起那一刻妈妈娇羞的笑容就难受。小枫不管妈妈的呼唤,越跑越远,妈妈追不上,脸色苍白的回去了。

泪眼中,小枫看见了一片湖,湖中,爸爸在向他挥手。小枫走进了湖中,水淹到了脖子。突然,他的双脚陷在了一个坑里,重心不稳,“啪!“小枫胡乱的挥着双手,溅起水花,双脚乱蹬着,小枫溺水了!

小枫眼中的爸爸消失了,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他的眼中一片黑暗。

”蒋东,找到小枫了吗?”小枫的妈妈春英着急地对着新爸爸问。“没有。”蒋东脸色苍白,“可能,可能……”

“可能什么?”春英大喊,“小枫要是出了什么事,你也别想活!”

蒋东痛苦的闭上了眼,“溺水!”这次,不等春英回答,蒋东便向门外跑去……

蒋东游遍了晓峰可能取得湖泊,终于发现了小枫。容不得多想,蒋东拼命朝小枫的方向游去,拉住他的一只手臂,连拖带拉,把小枫就上了岸……

小枫行了,望着眼前这个熟悉的陌生人,想叫一声爸爸,却叫了一声:“叔叔!谢谢你!”

小枫考大学了,他考上了,考上了清华!!!!

送小枫去车站时,春英没去,她说不忍心去看离别的车站。

小枫在车上对蒋东说:“叔叔,我想吃个苹果。”“好,我去买,为了儿子!”小枫愣了一下,他用的是“儿子”。

小枫的头痛了一下,想起这前面有苹果卖。爸爸那天带他来车站看看,也是要买苹果,然后……

后面的记忆被小枫吞了回去他下了火车,到记忆的岔路口,他看见蒋东一步步艰难地走着,才想起,他老了。

仿佛时光倒流,蒋东被一辆车撞倒,倒在了地上。小枫大叫了一声:“爸!”江东伸出手:“儿……儿……”爸爸还没来得及叫出那最后一声,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小枫扑上去,抱着爸爸(准确来说是继父)痛哭。

未完待续……

[以死亡车站为题的小说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6: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29 字

+ 加入清单

置于书的世界,遨游在书的海洋,洋溢着无限的美好,无限的梦……《骆驼祥子》第一次与这本书接触是在六年级,那时的我便已被这书深深的震撼。

《骆驼祥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祥子的青年来到北京拉车,那是一个怀着美好梦想的青年。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日日辛劳,的梦想不过是买上一辆新车,过上幸福的生活呀!可是呢,在那黑暗的旧社会中,连着一个小小的愿望都难以实现。经历了几次打击,原本一个活力十足的青年,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无恶不作,令人厌恶。

《骆驼祥子》这本书,是那么真切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当时的劳动人民的生活之苦。

再想一想现在的我们,出生在这样一个时代,或许是再幸福不过了。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亲的“掌中之宝”。简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小到大,都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呵护的。没有经历过狂风暴雨的我们,甚至连绵绵细雨都无法挡下,遇到一点儿小小的挫折,便妄想向站在自己身后的父母求救。

倘若,现在这样的我们出生在当年那黑暗的社会中,定是无法生存的。事事依赖父母,处处依赖他人,无法凭一人之力在世界上扎根生长,又如何可以在傲雪凌霜之中傲然挺立呢?若是离开了父母便无法成长,不能自律,又怎能在茫茫大海中所求一丝空气呢?

在当代社会中,孩子依赖父母是在常见不过的现象了。如今的我们,又有几个是可以不需要父母帮助,凭一己之力实现自己美好愿望的呢?又有几个是可以不畏艰辛,打下一片天地的呢?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应该学习,学习祥子那种艰辛劳苦不畏艰难的精神,离开父母的怀抱,独自成长。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打虎英雄高一小说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501 字

+ 加入清单

在《水浒传》中,出现了两次打虎:一是武松打虎,这是为大家所熟悉的,就连6岁孩童,也知道武松是谁;另一次是李逵打虎,李逵在沂岭上一连打死4只老虎,却鲜有人知道。为何武松仅仅打死一只老虎就被人称作英雄,而李逵一连打死4只老虎,却很少有人知晓呢?

李逵也正为此事纳闷呢。他打算去找武松说道说道。

这天,李逵来到武松家,见武松家已被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李逵挥斧而入,好不容易冲杀到四楼,踢门而入,却见武松房内竟也围着一大堆记者。几个记者正在滔滔不绝地问着武松:

“请问,您当时为什么不听店家劝告,执意上冈呢?您的这种勇气是从哪儿来的呢?是家庭、事业,还是爱情?”

“您这次冒死上冈,为民除害,您的家人支持你吗?”

李逵实在听不下去,一阵挥斧,把这些记者全吓了出去。不料,一娱记还追问武松:“你妈贵姓?”当即被李逵从窗户扔出9.9米远。

武松见李逵怒气冲冲,假意笑道:“李兄,近来可好?”

李逵不吃这一套:“少废话,我问你,为什么你只打死一只老虎,就成了打虎英雄,我一连打死4只,却连个‘见义勇为奖’都没拿到?”

武松呵呵一笑:“李兄,我还以为是啥事呢!你没拿到‘见义勇为奖’,我看是很正常的嘛!因为你打死老虎后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既没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喜,也没召开记者招待会。你的这段故事能被施老先生记载在《水浒传》里,已经很不错了。”

“再说,当别人问起你打虎的过程时,你把实情都告诉人家了,什么‘从背后猛刺一刀’‘什么一刀刺中喉管’‘在洞内和洞外分别搠死两只小老虎’云云,你应该告诉大家你赤手空拳连毙四虎,这杀虎也得讲究质量嘛!”

李逵不服道:“我杀虎的质量咋不如你了。虽说两只小老虎重量轻点儿,可两只大老虎加起来的重量总比你那只吊睛白额大虫重吧!”

武松笑道:“质量不等于重量。我是怎样杀死那只老虎的?不说别的,我打完老虎后马上到地方上报了官,同时通知了地方媒体,是媒体起了作用。像我这种平民百姓,能成为英雄可不容易,全看媒体怎么包装了。你想啊,广西巡抚在没出事之前不是还被当地报纸誉为清官吗?还有什么‘想到广西还有××人没脱贫,我就整夜整夜睡不好’。这难道不是媒体起的作用。

“拿我来说,首先就是施耐庵炒作得最为厉害。先写老虎如何如何凶猛,店家多次劝阻不准我上冈,树上又写着不准行人单身过冈的告示,还有什么‘山雨欲来风满楼’。这说明,老虎比我厉害多了。在这种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我惟一的武器――哨棒又打折了。可我照旧赤手空拳打老虎。不瞒李兄说这里面学问大着呢――我是用老虎夹把老虎制服的。可人家媒体不这么说,为的是渲染我的英雄气概,满足国人的自豪感。可你告诉人家连刀带斧毫不费力地杀死了四只老虎。哪还显得你有一点英雄气概。不成英雄那是自然的嘛!”

李逵听了武松的一席话,恍然大悟,突然和武松套起近乎来:“武兄,依您之见,小弟该如何才能成名呢?”

只见武松拿出一张纸来,飞快地写下了几个数字。

李逵问道:“你这是干啥?”

武松将纸递给李逵,道:“这是施耐庵家的电话号码。你请他把你的故事重新改编改编,然后交给某报刊编辑。像你这种名人,又是旋风山的一把手。文章一发表,保证能起轰动效应。当然……”武松微微一笑:“给施耐庵点润笔费,还是值得的。”

不知从何时起,李逵也成了打虎英雄。各大报刊都刊登了李逵赤手空拳、手无寸铁连毙数虎的英雄事迹。所刊登的文章中不免有“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之类的话。现在,各大小报刊记者经常出入李逵家中。武松心道:“当初,要不是我妙语点拨李逵。这呆子怎会如此发迹,我得去找他理论一番,好歹也算是兄弟一场。”

没料想,如今武松想见李逵一面还得通过李逵的秘书李小姐,并需提前预约……

[打虎英雄高一小说作文1000字

展开阅读全文

篇8:他来了请闭眼2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352 字

+ 加入清单

下午五六点钟,橙黄的夕陽从玻璃透射进来。水晶灯下,两个男人各据长桌一端,正在用餐。

“你有什么打算?”谢晗问。

薄靳言抬眸看他一眼:“俄罗斯怎么样?”

谢晗想了想,点头:“我喜欢。 和毒品 的天堂。一起去。”

两人相视一笑,遥遥举起红酒杯:

“ToRussia.”

“ToRussia.”(敬俄罗斯。)

这时,熏鲑鱼头盘吃完了,仆人将主菜端了上来。谢晗为自己铺好餐巾,抬头笑望了薄靳言一眼。

薄靳言面前,是一份五成熟牛排,肉质红嫩,隐隐还有血丝。

他眼中迅速闪过讥讽的笑意,慢条斯理给自己铺好餐巾、拿起刀叉,动作优雅的开始切牛排。叉起第一块时,他瞥一眼谢晗,神色波澜不惊的吃了下去。

谢晗眼中笑意更深。

很快,一整份牛排就吃完了,沙拉和甜品端上来。

谢晗起身,理了理自己的西装,绕过长桌,走到薄靳言身旁:“我不吃这些,请允许我先离开准备一下,晚上我想带你参观庄园。一会儿会有佣人带你去房间。”

薄靳言正将一小块蛋糕送进嘴里,闻言头也不抬的答:“OK.”

谢晗转身刚要走,忽然间眼角余光一闪,便感觉到一股大力朝自己袭来。他心中一惊,抬手便挡——晚了!脖子上传来微凉的金属寒意。薄靳言已经站了起来,一只手牢牢揪住他的衣领,另一只手的餐叉死死抵在了他的咽喉处。

四目凝视,薄靳言的眼里没有半点笑意,只有冷酷的轻蔑。

半晌后。

“不要再做幼稚的考验。”他忽的松开他,放下叉子,坐下来,“我的耐性有限。”

谢晗的脖子被戳得隐隐有点疼,可他半点没生气,反而笑了:“OK,OK.我承认不是在考验你,只是很想看你吃红肉的样子。”

薄靳言没搭理他。

他扬了扬手,刚刚两人对峙的刹那,从窗外射在薄靳言身上的数个红点,也同时消失——那是远处各个方向的狙击手。

——

是夜,行动指挥室中。

已经临近子夜,但是没有人松懈。所有IT专家依旧神情紧绷的端坐着,FBI探员们和一名军方代表则对着地图,仔细部署兵力和攻击计划。

傅子遇到底伤重,被医生强行要求回房休息。简瑶则不肯,她怎么可能放心得下?靠在椅子里打了个盹儿,猛的惊醒,盯着显示屏,里头依旧是陌生的房间,陰暗的天花板。

那是薄靳言所处的庄园里的卧室,他明显还没睡,偶尔会翻个身喝口水,呼吸沉稳均匀。

与谢晗用完晚餐后,两人在庄园里又转了一圈,欣赏了谢晗的一些不堪入目的战利品,还有被他关在地下室的十多个活着的受害者,蔺漪陽也在其中,只是面容削瘦而惊恐。看到薄靳言,他明显非常意外紧张,但什么也不敢问。

谢晗当时说:“明天一起玩。”

薄靳言淡笑答:“好。”

两人一路简直可以用“相谈甚欢”来形容,无论对什么事,话都不必说太多,已是默契十足。到了薄靳言卧室门口,谢晗还亲自带他进去参观,得到他满意的微笑表情,才同样含笑道了声晚安离开。

不过薄靳言也真是淡定。都在这种环境下了,还不紧不慢的去洗了个澡,然后就一直在床 上躺着。

他能听到里,这边指挥中心对他说的话。但他却不可以讲话,因为这个房间里肯定有摄像头 和。

简瑶又盯着画面看了一会儿。虽然看不到他本人,但是能看到他的视野,这令她的心伴随着他的一举一动,始终紧绷着。

这时,旁边却有一名探员走了过来,在她身旁坐下——是负责整个行动指挥的中年白人。

简瑶朝他笑笑,他的神色极为真诚稳重:“Jenny小姐,我想向你的勇敢和聪慧表示敬意。身体还好吗?”

夜深人静,他的话令不少人都抬头看过来。简瑶微微一笑:“我还好,谢谢。其实我也想感谢你们,整个计划我已经知道了,你们投入非常大,也非常冒险。”

岂止是冒险?舆论、FBI、军方、犯罪心理专家……几乎全都配合薄靳言设这个局。为什么之前简瑶对于薄靳言的双重人格也会产生一丝怀疑,就是这个局太大了,大到令人无法不怀疑它的真实性。

可这位探员听到她的话,却笑了。他非常认真的说:“Simon曾经为这个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现在要对付的又是本世纪最穷凶极恶的罪犯——我们尊敬他,并且没有理由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

夜色,更深了。

简瑶没想到,又有人来找自己。

是安岩。

这位天才年轻人大概多日操劳,清秀的面容看起来很是疲惫,眼睛里也有血丝。但那表情却依旧是淡淡的。他悄无声息的走到她身旁,把一个看起来像对讲机的东西,放到她面前。

“他可以听到你讲话,摁红色的键。”丢下这句话,他就转身,坐回自己椅子里。

简瑶有点发怔的盯着他的背影,再看看面前的通话设备,然后拿了起来。

“喂,靳言。”她的声音压得很低。

话音刚落,坐在监视设备前的其他IT人士们,都露出了微笑,有人朝她看过来。

简瑶根本没注意其他人,只盯着画面。果然,过了一秒钟,就见薄靳言抬手,摸了摸自己的挺直的鼻梁。

那是示意听到了。

简瑶的心头一阵,有点欢喜,有点难过,但更多的,是无法言喻的牵肠挂肚。她静了一瞬,只低声说了最简单的两个字:“加油。”

旁人都没什么声响,画面中的薄靳言,也是静静不动。

片刻后,镜头骤然倾斜——他站了起来。

简瑶微怔,所有人也盯着画面,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却见光线亮起,他打开了灯,然后一步步走向洗手间。

灯光柔白,洗手池上方的椭圆形镜子明光可鉴。简瑶的心弦微颤,便见薄靳言离那镜子越来越近。

站定,镜中映出男人清俊淡定的容颜,修长隽黑的眉目正湛湛的盯着……

盯着她。

他是……想要让她看到他啊。

简瑶下唇,望着他俊逸挺拔的模样。而他低头,不紧不慢的洗了把脸,再用毛巾擦干,最后双手撑在盥洗台上,盯着镜子,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

次日清晨。

简瑶到底体力不支,与薄靳言“打过招呼”后,紧绷的精神仿佛也松弛了不少,被探员送回病房睡觉。她叮嘱护士 第二天早晨叫醒自己。但天亮的时候,傅子遇却告诉护士 不用,让她好好睡一觉。

因为如果薄靳言在,怕是不想让她看到他冒险的吧!好好睡一觉,睡醒,他就回来了。

指挥室内。

负责行动指挥的探员、军官以及安岩等人,开始对表。

“5点20分。”探员沉声说,“Simon,15分钟后,我们会展开全面进攻,救援直升机会直接抵达你的位置,带你离开。”

画面那头,薄靳言已经起床 ,站在冬晨的暮霭里,从陽台俯瞰庄园里大片的绿地。他没有说话,只用修长手指敲了敲大理石扶手。

的确是有惊无险的计划,薄靳言只需将时间拖至这天色将明未明时分,剩下的,便是战斗。

薄靳言站了一会儿,低头看了看表:5点26分。他转身走进屋内,刚拿起杯水喝了一口,却传来敲门声。

“咚咚——咚咚——”清脆而有节奏。

薄靳言长眸轻敛,而画面外监视的众人,也是心头一凛。

“要不要提前发动攻击?”有人低声问总指挥官。

指挥官没回答,眼睛紧盯着画面。

薄靳言只静默了几秒钟,就走过去,打开门。果不其然是谢晗,穿一身米白的运动服,倚在门边,淡笑望着他:“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打算去活动活动,你一定也有兴趣。”

薄靳言倏的笑了。

——

庄园顶层,瞭望台。

登上这里,视野更加开阔,庄园后整片绿地、山坡,还有森林,都一览无遗。而瞭望台边沿,架着两具狙击槍。

谢晗的五名贴身保护人员,站在离他们十余米远外的地方。而谢晗拿起其中一把狙击槍,对着地面瞄了瞄,转头看向薄靳言:“L115A3,我的最爱。”

薄靳言唇畔笑意加深,抓起另一把,眼睛凑过去,淡淡答:“也是我的。”同时眼角余光瞥向手表:5点32分,还有2分钟。

……

画面外,指挥官沉吟片刻,转头看向安岩:“他的安全系统是否已经全面侵入?”

安岩镜片后的双眼,露出极淡的笑意:“当然。”

“OK.”指挥官沉声下令,“计划不变,2分钟后发起进攻。猎人1号战斗机首先支援Simon.”

……

这些短促有力的对话,清晰落入薄靳言耳里。但他没有半点表情变化,只是盯着瞄准镜里地面的一根根绿草,忽然就想起了简瑶。

快了,我的女人。

就快回到你身边。

“挑你喜欢的。”谢晗轻笑的嗓音就在耳边。薄靳言从瞄准镜前移开目光,便见地面多了十多个衣衫褴褛的囚徒,从高空望去,就像黑色蚂蚁在挪动着。

显然,是谢晗从地窖里驱赶出来的“活靶子”。这是一场狩猎游戏,以活人为目标。而且以他的态度看,显然已经这么玩了很久。

薄靳言盯着那些“猎物”,唇角微勾:“噢……难度太低。”

谢晗的俊脸上笑意也更灿烂。

这时,忽然听到楼下数声槍响,间杂着男人们的笑声,然后就见那十多名“猎物”全都惊恐的奔跑起来。

“这样……是不是有趣一点?”谢晗望着薄靳言。

薄靳言看他一眼:“试试才知道。如果你不介意,我开第一槍。”

“当然不介意。”

薄靳言微弯下腰,双手握紧槍柄,眼睛再次移到瞄准镜前,同时扫一眼手表。

还有十秒钟。

既然安全系统已经被安岩侵入,他们应该已经到了很近的位置。

他在心中倒数:“10、9、8……3、2、1!”

引擎声。

阵阵的、隐雷般的引擎声,带着呼啸的风声,忽然从瞭望台下方某个地方传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薄靳言手托狙击槍骤然转身,精准的锁定了谢晗的心脏。

然而谢晗的反应也是极快,在听到引擎声那一刻就察觉不对,立刻掏槍。

四目凝视,近距离,两个男人,两把槍。

薄靳言的槍头抵住谢晗的胸口,而谢晗的瞄准了他的额头。周围的贴身保镖们面无表情,反应却也奇快,全都掏槍对准了薄靳言一人,低声喝斥:“扔掉槍!”

一时僵持。而庄园里四处,竟传来而密集的槍声。

清晨明净的陽光里,薄靳言只冷冷盯着谢晗,表情如冰封般沉寂。而谢晗亦死死盯着他,在这一瞬间,他眼中闪过许多情绪,最终,嘴角浮现一丝讥讽的笑意。

“Ohshit!”他低骂了一声。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薄靳言耳朵里响起个沉厉的声音:“Simon趴下!”

话音刚落,薄靳言的身体同时下沉。而谢晗已扣动扳机,一槍打在狙击槍上,子弹极其凶险的擦过薄靳言的脖子,发出尖锐的破空声。与此同时,数排火力十足的机槍扫射,“突突突”无比密集落在瞭望台上。

烟火弥漫。

薄靳言只往下躲了一瞬就抬头,将瞭望台上的境况一览无遗——槍声响起时,那几名保镖全抬槍还击。然而他们如何是突施奇袭的武装直升机的对手?更何况地面和各个岗哨的火力,已经被海军陆战队控制。

顷刻之间,他们中槍倒地一片。而谢晗反应最快,也学薄靳言身形一矮,迅速窜到身后一张方桌旁。而他的右腿鲜血淋漓,竟是已中了一槍。

薄靳言哪有迟疑,抬槍就朝他射去!

薄靳言的反应速度和观察力虽然很好,但论单兵独斗,却不如真正浸~婬犯罪多年的谢晗。他冷冷一笑,身形往后隐得更深,举槍还击,一时互为牵制、无人占据上风。

然而谢晗深知,再不逃脱便来不及。他一抬头,环顾槍声硝烟四起的庄园,猛的站起来,完全不顾头顶还有架武装直升机,敏捷的朝下楼的通道跑去!

只要下了楼!他就可以搭乘专属电梯直至地下密室,通过地道逃出包皮围圈!

狡兔三窟,他永远为自己留了后路。只可惜这一次,竟错信了他!

然而今天,他的如意算盘终于落空了。

第二架武装直升机,骤然从楼舍背后拔起,巨大的旋风刮得他瞬间站立不稳,而黑洞洞的槍炮口,瞬间将他锁定。

而第一架直升机紧随其后,封住了他的后路。与此同时,瞭望台的门“哐当”一声被推开,数名陆战队员端着槍迅猛的跑了进来,一下子就将他包皮抄。

而他身后不远处,薄靳言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土,抬眸望着他。

大势已去,走投无路。

引擎声、风声、槍炮声,在庄园上方交 织成喧嚣的声浪。可这一刻,瞭望台上却显得格外的静,无数把槍对准了谢晗。众目睽睽之下,他却只是微微一笑。

那表情有些苍白,可又似乎很放松,眼睛里透着种异样的明亮。

“放下槍,蹲下!”一名FBI探员喝道。

他扔掉了槍,双手抱住头,却没像探员期望的那样蹲下,而是转身,步步往瞭望台边沿后退,同时望向了薄靳言。

薄靳言亦神色冷峻的望着他。

他忽然笑了,一边摇头一边笑。

“Simon,Simon,Simon——原来你什么都不明白。你沉沦 于拯救这些平庸的世人,你为他们耗费人生和时光。可是他们哪有一天懂过你?谁懂真正的你?你这么寂寞,却选了条最蠢的路活下去。”

他已经退到了瞭望台边沿,有人低声请示薄靳言是否开槍射击,薄靳言微不可见的摇了摇头。

“Simon,今天我死在这里。而你的人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结束。”他似乎又恢复了平日轻快含笑的模样,“你没有赢,我们在地狱相见,我的……薄靳言。”

话音刚落,他突然就伸手,撑住了瞭望台边沿,眨眼间一跃而出,跳了下去!

所有人心神一凛,齐齐快步追过去。薄靳言也快步冲到边沿,却只见一个人影直直下坠,如同石块沉入水底,如同落叶飘向泥土里……

“嘭——”一声震天的巨响,火光骤起,那下坠的人竟变成了一个炽烈的火球,热烈的起浪瞬间自下而上,朝众人脸颊扑来!

所有人下意识都往后一躲,但又立刻探头——却只见楼舍下方,空空荡荡,仅余硝烟和一阵疾雨般的粉末,落在地面上。

没人出声。

谢晗身上,或者体内就埋有炸弹。正如薄靳言之前所料,他绝不可能被生擒,临死之前,他把自己炸成了灰烬。

身后的探员和陆战队员快速行动起来,薄靳言站在人流中,抬眸望去,太陽已经出来了,整个庄园披上金黄的霞光,远处的森林、河流、小镇也变得翠绿而明亮。而槍声间歇,遥远的地面上,有横七竖八的尸体,也有探员们正将受害者一个个救出。

他静静的站了一会儿,转身走向凌空盘旋着的直升机。

直升机立刻调头,全速朝数百公里外,简瑶所在的医院飞去。

84V章防盗章欢迎购买,10月13日替换为字数更多的正文大结局

这是一具切割得非常整齐的尸体。

十五六岁的少年,赤条条躺在河畔草地上,脸色惨白,双眼紧闭。当然,他也永远不可能再睁眼了——他的、大、小腿肚位置,被人整整齐齐切了三大刀。花季男孩还在发育的、充满活力的,就这么成了一堆大大小小的尸块。

陶小桑蹲在离尸体半米远的地方,左手拿着袖珍笔记本,右手握着袖珍圆珠笔,正快速在本子上记录着尸体特征。她是如此全神贯注,周围人来来回回、喧嚣吵闹,仿佛都与她无关。她已经进入她和尸体的世界。

冷不丁背后有人问:“你是哪个分局的?”

陶小桑头也不回的答:“城西分局,我是新来的。”

过了几秒钟,她忽然反应过来——不对,这声音很耳熟啊!她把本子往口袋里胡 乱一塞,站起来就想跑——晚了!后领一紧,已经被人提了起来。

“陶、小、桑!”那人一字一句低吼出她的名字。陶小桑一回头,就看到李熏然淌着汗水的俊朗容颜,那乌黑漂亮的眼睛,正严厉的望着她。

“熏然哥哥熏然哥哥!”陶小桑满脸堆笑,讨好的抱住他的胳膊,“你先放我下来,别生气啊!”

周围还有其他警察,李熏然抬头四处看了看,见无人发觉,这才将她往后面空地上一丢,板着脸训道:“陶小桑,你敢动尸体?”

“我没有绝对没有!”陶小桑连忙摆手,“我是等法医鉴定完,才过来的。而且我只看,没有碰……”

她老老实实交代,李熏然的目光却落在她胸口的挂牌上,浓眉再次蹙起,一抬手,将那牌子扯了下来。只见上面写着“城西分局,陶小桑”,还贴了她的照片,甚至还有警员编号。他再拿起自己胸前别着的警官证一对比,乍一看还真分辨不出真假。

“这证件 哪儿来的?”他举着她的“假证”问。

陶小桑头垂得很低:“……我自己做的,打印啊、调色啊、再用鱼豆腐刻个章……”话没说完,她突然伸手,想要把“假证”抢回来。她动作是快,可是李熏然早有防备,手轻轻巧巧一偏,她就扑了个空,反倒是胳膊被他牢牢抓住。

“证件 还我!我花了好几天才做好的!”她在他怀里挣扎,而他沉着脸,不为所动,把她往警戒线外撵。

陶小桑眼睛一转,又换上软巴巴的语气:“不还也成。那你放我进去再看看!多少年才有一次的奇案大案啊,你就让我再看看吧!”

正说话间,迎面走来两个人,是刑警队长陈辰和另一名老刑警,都是看着她长大的。她立刻不挣扎了,服服帖帖偎在李熏然身边,朝他们点头微笑:“陈叔叔、张叔叔。”

陈队蹙眉说:“小桑怎么来了?你一个小姑娘来命案现场干什么?”

李熏然马上答道:“对不起陈队,她是来找我的,我马上送她走。”

虽然李熏然仗义的替她扛下了,可陶小桑还是不甘心就这么走啊!眼看就要被送出警戒线外了,她干脆大喊:“我发现了重要线索!让我留下!”

话音刚落,陈队两人全都停步,转头看着她。陶小桑喜上眉梢,李熏然再次皱眉:“别胡 闹,人命关天,赶紧走。”

小桑冲他翻了个白眼,理直气壮的说:“我没胡 闹。陈叔叔,尸体会说话,他已经告诉我们,凶手是什么人了!”

“让她说。”陈队忽然开口,神色严肃的走到她面前,“小桑,如果你真的有发现,我们洗耳恭听。”

陶小桑的脸色顿时也变得肃然而神圣,一挥手,挣脱李熏然的束缚,用力朝陈队点点头。而李熏然……暗叹了口气,退到了一边。

——

此时正值午后,陽光将小河照耀得波光粼粼,丛生的草地上亦是碎光点点。尸体就躺在这些漂亮的光芒的,比之前看起来更僵硬,尸斑也越来越多,看起来灿烂又狰狞。

陶小桑将手背在身后,目光深沉的望一眼尸体,这才看向陈队等人,不急不缓的开口:

“首先,他的脚掌、手掌,都有厚茧。请注意他手上茧的位置,不是拿笔、玩电脑造成的,城里孩子不会有这样的茧,而且他的肤色也晒得挺深,所以他应该是农村孩子。”

陈队和老张都点点头,这一点他们当然一早就发现了。陶小桑观察入微,倒叫他们刮目相看。李熏然虽然之前很反对她参与案子,此刻倒是安安静静听着。

陶小桑又说:“第二,现在是四月,学校都在上课,他却出现在这里。这里是城郊,附近都是市场、工厂。所以他很可能是初中辍学,就到城里打工来了。”

其他人依旧点头赞同。这时也有年轻刑警凑过来,问老张:“这是谁啊?分析得挺好。”

老张低声答:“看过局里的烈士纪念墙吗?她是陶成泽的女儿,现在在B市念大学。”

年轻刑警“啊”了一声,目光多了几分敬意,又问:“那她怎么没当警察?”

老张叹了口气:“老陶就留下这一个宝贝女儿,她妈妈不让。”

“……哦。”

……

这边,小桑已经讲得越来越投入:“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就是他身上的伤口。”她又在尸体面前蹲下,指着血肉模糊的横切面,“你们看,刀口多么工整,简直就像艺术品!普通人不会有这么精致的刀法。所以——”她用高深莫测的目光环顾一周,然后下了定论:“凶手是个外科医生!”

大伙儿全都一愣,陈队的眉头微微蹙起。

之前的年轻刑警用胳膊捅了李熏然一下:“听说她是你青梅竹马?你没告诉她?法医说了,这刀口根本不可能是人力造成的。”

所以现在刑警队的初步推测是——孩子很可能是被某种机器切割的,考虑附近都是工厂,有可能是误伤,也可能是蓄意杀人,最后弃尸在此。但无论如何,是扯不到小小的解剖刀的。

李熏然无奈的摇摇头:“她一向天马行空——而且她不喜欢法医学,嫌繁琐。”

可小桑没注意到,她精神奕奕的继续说道:“医生为什么要杀进城务工的青少年呢?你们看,这个男孩是不是长得挺好看的?虽然是黑了点,但是很秀气——我们要找的医生,很可能是个恋童癖,死者是他的病人,他*上了自己的病人,最后由*生恨杀了他。所以,凶手很可能是这一片区域的儿科医生,最好的儿科医生!”

大伙儿都沉默着,小桑讲完之后,就期盼的望着陈队,眼睛亮晶晶的。

陈队面无表情转头看向李熏然:“你还是送她走吧。”

李熏然:“是!”

小桑:“啊?”

——

这次,李熏然果断的将她丢出了警戒线外,而且外围的警察都得了命令,严防死守陶小桑又溜进来。小桑在包皮围圈外晃了一会儿,眼见潜入无望,拍拍,回家吃饭。

小桑家就住在警察大院里,不少人跟她打招呼:“小桑还没回学校呢?”

小桑中气十足的答:“这学期没课了,暑假再回去上班。”她今年大四,工作也找好,这学期回家乡实习 。说是实习 ,其实是挂了个单位,开个实习 信,几个月疯玩。不过今天早上听说发现了尸体,她的全部注意力就到这上面了。

一踏进家门,就见母亲坐在桌前摘菜,看到她皱眉:“怎么才回来?饭都凉了。”

小桑径直走进里屋:“我去跟熏然哥哥玩了。”

母亲眉头皱得更厉害:“你已经这么大了,不是小时候,又不是男女朋友,少呆在一起。”

小桑吐吐舌头——母亲不喜欢她跟任何“警察”的事沾边,包皮括李熏然。她索性装傻不答。窗户边的墙上,端端正正挂着父亲的遗像。她双手合十拜了拜:爸,你要保佑熏然哥哥、陈叔叔早点抓到凶手。当然,如果我也有份参与就更好了。

母亲走到门边,看到她的动作,目光变得柔和。小桑许完心愿,瞟见桌上放着一大袋水果——母亲昨天刚买了水果,放冰箱里还没吃完,这水果当然不是她买的。

她顿时狭促的笑了:“陈叔叔又送水果来了?”她说的陈队,就是陈辰大队长,父亲的老搭档。

母亲神色微窘:“嗯,他买给你的。”

小桑“嘿嘿”一笑,挽着母亲的手在沙发坐下:“妈,其实我觉得吧,陈叔叔挺好的,他*人死了也有好几年了,隔三差五就往我们家送东西,一把年纪了,看到你还会脸红……”

“小桑!”母亲脸上没了笑容,“不要胡说。”

“我没胡说。”小桑看着母亲的眼睛,倒没了平日嬉皮笑脸的模样,“妈,我已经这么大了,你不用考虑我,你可以再寻找幸福。”

母亲被她说得有点失神,沉默片刻,摸摸她的头发,柔声说:“小桑,我一辈子守着你爸就可以了。今后这样的话,不要再说了。”

陶小桑听得一怔,转头看着墙上父亲的遗像,一时也没说话。是啊,如果换成她,将来能遇到个像父亲那样,顶天立地的好男人真爷们儿,就算生离死别,她也舍不得找别人的吧?

她正愣神,母亲又笑了:“倒是你,马上毕业了,也该找男朋友了。别整天看侦探小说,跟妈妈说说,有没有男孩子追你?”

陶小桑读的是外语学院,陰盛陽衰到令人扼腕叹息的地步,随便一个歪瓜裂枣的男孩,都能追到系花级别的女孩。母亲的话,令陶小桑脑海里浮现出上学期跟她表白的男孩的模样:三角眼、塌鼻子、厚嘴唇,嘴边还有颗黑黝黝的大痣……就这,还是全系仅存的单身男人,金贵得很!

呃……小桑一阵恶寒,非常坚决的看着母亲:“妈,女儿立业再成家,工作稳定了再谈恋*!”

——

下午,母亲照例午睡。小桑躲在房间里,把今天在凶案现场的笔记和照片整理好,藏到柜子里。最后又拿出父亲生前的笔记本,翻到关于凶杀案的经验记录。

第一条就是:要找到凶手,必须先深入了解受害人。

小桑读了几遍,顿觉浑身都是劲儿。抬头一看,窗外陽光正好,碧空万里。

如此明媚好春光 ,找什么男朋友?找凶手才是王道!

她把笔记本一收,拿着照相机笔记本手套等等“侦查工具”,又跑出门了。可是她这时没想到,几天后,真的让她撞见“嫌疑犯”了。

简瑶这一觉,睡了很久很久。

这是她被囚禁这些天来,第一个安稳觉。在没有骤然亮起的刺目灯光,没有迷离 的幻觉和谢晗的轻笑声。只有一室柔和宁静的灯光,陪伴她入睡。

但也不是特别安稳,在那漆黑无边的梦境里,她一直在一个人行走、寻找。她不知道在找什么,但心中的渴望,却那么清晰而强烈。直至她睁开眼,看到灿烂的陽光从窗户病床 上,满室金黄朦胧,她才明白,自己在找什么。

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她有些不可思议——上午十点了。心也紧紧提起来,立刻按下床 头的铃——尽管已逃脱险境,她却比以往更谨慎小心,召唤护士 或者探员过来,陪她去作战指挥室。

然后她起床 ,稍作洗漱。冬日天气清寒,凉水冲在脸上,带来冷冽的气息。简瑶定了定神,望着镜中脸色苍白的女人,心情没有半点轻松。

很快就有人来了,病房的门被推开,带来外头的一阵凉意。简瑶正背对着来人在洗脸,拿起毛巾擦了擦:“稍等一下,我马上好。带我去指挥室。”

那人在门口停了一瞬,“噔”一声门被他干脆的关上了,然后响起了脚步声。步伐略快,沉稳有力朝她走来。

简瑶整个身躯仿佛都倏的定住了。还没等她转身,腰间已经多了一双手。他从背后抱住了她,将她深深圈进怀里。

简瑶的呼吸在这一刹那停滞了,几乎是立刻转身,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

男人熟悉的气息将她包皮围。他的大衣上还沾染着外头的凉意,和陽光的气味,甚至还有硝火的味道。而墨黑的短发下,是他俊美而清冷的容颜。他定定的望着她,眼神澄澈幽黑。

简瑶的心几乎都要碎了,狂喜、心疼、柔肠百转千回,所有压抑忍耐了许多天的情绪,统统漫过心头。

“靳言……靳言……”她完全是下意识的低唤他的名字,在呼吸缠绕的距离里。仿佛这样,就能进一步确定他的归来,她的死里逃生,此刻的缱绻相拥。

薄靳言什么话也没说。一低头,吻住了她,将她所有气息和抽泣,都占据。

重新纳入自己的羽翼下。

室内静悄悄的。床 头的医用监护设备,屏幕上的数字图案还在不断闪动。门外传来稀疏的脚步声。

唯有两人相拥的身影,在陽光中投下安静的剪影。简瑶整个人被他紧扣在怀里,纠葛间,呼吸微微颤抖着,铺天盖地都是他清冷温 柔的气息。而她闭着眼,他却睁着,在索吻的同时,修长黑眸不放过她每一寸轮廓,沉默凝视。

他注意到她的衣领里,脖子上,还有红色的伤痕。而袖口里,那纤细白皙的手腕,亦有未褪的青紫痕迹。这令他动作一顿,暂时松开了她。简瑶睁开迷蒙的眼,依赖的望着他。他却已将她打横抱起,放到了病床 上。

“我睡够了。”她小声说。

“你需要休息。”薄靳言在床 边坐下,目光几乎不留痕迹的,快速滑过那些隐约露出的伤痕。最后又回到她脸上。

“嗯。”简瑶牵着他的手不放。

薄靳言也舍不得放,自然而然脱掉外套,在她身旁躺下。比起刚才那个有些急促的吻不同,这一次,他几乎是小心翼翼的把她抱进怀里。简瑶心头一酸,抬手擦了擦眼睛里的泪水。薄靳言将她的动作尽收眼底,低头吻去她的泪痕。

她没有去问谢晗、抓捕、营救……那些事,他也没兴趣说。外头走廊里脚步声越来越多,薄靳言直接起身,反锁了房门,而后两人继续这么安静的抱着。

清澈的陽光下,他紧扣她的十指,颀长的身躯覆盖包皮裹住她。然而沿着她的长发、她的额头、鼻子、嘴唇,还有脖子、每一根手指……一寸寸的吻。简瑶的眼眶始终是湿的,可脸上却挂着笑。在他一遍遍的触碰里,原本还有些惶然不定的心,慢慢的沉浸,再沉浸,沉浸到他固执而温 柔的*意里,沉浸到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里。仿佛一切都没有变,他*她,她*他,什么都不用怕。一切黑暗无边,一切痛苦记忆,都会被他阻挡抹去。

——

傍晚的时候,傅子遇实在等不下去了。

薄靳言一下直升机,就没搭理任何人,风驰电掣的进了简瑶病房,然后再没出来过。这家伙刚经历了与谢晗的对决,甚至都没让医生检查一□体。而且FBI也等着见他。

探员把傅子遇的轮椅推到房间门口,敲了几下,没人应答。傅子遇让探员先走,自己拿钥匙,轻轻推开了门。

一室寂静,傅子遇微微一怔。

那两人就挤在一张狭窄的病床 上,安静的相对而卧。薄靳言高挑修长的身躯,几乎占据了大半张床 ,而简瑶就蜷在他怀里。

日落的余光清清浅浅,照在他俩相拥的身体上,像两端紧密相贴的圆弧,又像两个互相取暖的孩子。

傅子遇静静看了几秒钟,没出声,又缓缓带上门,退了出去。

转动轮椅,望着走廊窗外的海湾和晚霞,他不禁笑了。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急什么呢,就让他俩好好呆一会儿,不要任何人打扰。

——

傅子遇一出去,简瑶就被这模模糊糊的动静惊醒了。睁眼望去,才发觉两人竟这么抱着睡了一下午。

转头想要看向薄靳言,却正对上他隽黑清亮的眼眸。原来他也醒了。

简瑶动了动,把脸更近的贴到他的胸口。而薄靳言看到她温 柔的姿态,内心却又涌起那熟悉的、滞闷的感觉。

这感觉从她失踪第一天起,就一直伴随着他。那感觉很陌生,就像站在一面深黑而宁静的湖水前,却只能看到他一个人的倒影。薄靳言知道,这感觉还会伴随自己很长时间。这种感觉,叫心疼。

“他们是不是都在等你?”简瑶抬眸望着他,“你要不要先去处理下?”

薄靳言大手一收,将她搂得更紧,淡淡的答:“我的工作已经做完,我的人也救出来了。他们难道这点眼力都没有,看不出你对我有多重要?”

简瑶忍不住笑了。过了一会儿,伸手摸向他的脖子,低声问:“你的嗓子……还能恢复吗?”

薄靳言看她一眼,知道她是心疼了。于是他神色疏淡的说了个慌:“当然能。”

简瑶果然松了口气,谁知又听他说:“不过我不打算恢复。”

简瑶:“……为什么?”

他瞥她一眼:“你不认为这样的嗓音更有特色?”

——

一个月后,B市机场。

还有几天就是除夕,寒冷的郊区机场,也热闹得仿佛要过年一般。薄靳言搂着简瑶,目不斜视走在前面。傅子遇和安岩推着行李,慢悠悠跟在后头。而蔺漪陽和尹姿淇那对未婚夫妇,也在美国团 聚,这次没有跟他们一起回国。

一出接机口,就见到几个熟悉的面孔。简瑶心情一阵激动,立刻离开薄靳言的臂弯,快步迎了上去。

“妈妈!小萱!熏然!”她跟母亲和妹妹紧紧拥抱在一起,李熏然站在边上,英俊的脸映着灯光,温 柔而俊朗。

薄靳言几个也跟上前站定,熏然跟他们逐一拥抱一番,简短寒暄几句,一起看她们母女三人。

简瑶还算好的。经历了那么多风浪,再次见到以为要永别的母亲和妹妹,虽然掉了泪,但更多的是欣喜。可母亲和简萱却几乎哭成一团 ,上上下下看着她,怎么看怎么痛心。

母亲拉着她,问哪里受伤,失踪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问一句,简瑶就轻描淡写的答一句。但到底心里委屈,泪水也掉得更凶了。

薄靳言站得离她最近,看着她这些日子全是笑颜,今天却掉了这么多泪。那股熟悉的滞闷感又涌上心头。

不过现在,他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因为烦闷之余,又有种莫名的满足感。

他眼里只有简瑶,一旁的傅子遇和安岩却一副看好戏的姿态,瞄着他。因为傅子遇跟简萱多多少少也算熟了,电话里三两句话就套出来,简瑶妈妈对他傅子遇很中意,对薄靳言却没什么兴趣。

等了一个月,终于等到薄靳言拜见未来岳母大人了。

然而薄靳言脑海里,怎么会有“岳母大人是否中意我”这个问题?

怎么可能不中意?

所以,等母女三人擦着泪松开彼此,看向他们后,他只从容一笑:“伯母,简萱,你们好。”

母女俩都微怔了一下。其实简瑶早跟她们讲过跟薄靳言恋*,但亲眼看到这个曾经清高又古怪的破案专家青年,将来会成为自己的女婿(姐夫),感觉还是有点不适应。

“大神姐夫好!”简萱最先乖巧改口。

薄靳言心里顿时异常愉悦,尽管什么也没说,俊脸上的笑容却更加璀璨优雅。

简母则立刻嗔怪的看一眼小女儿,再望向薄靳言,心里终究是叹了口气,点点头:“你好,多谢你照顾简瑶。你们都好好的,就好。”

傅子遇和安岩都有些讶然——这话等于是承认薄靳言的身份了,想不到这一关他竟然……直接通关?

所以果然低情商有低情商的运气么?遇到个女友这么温 柔体贴,连女友的妈妈都不给他们一点为难?

简瑶倒是微笑立在一旁,像是早料到母亲会接受他。

薄靳言则全然没在意众人的情绪起伏,继续理所当然又礼貌彬彬的对简母说:“我们非常相*,也非常合适,你完全不用担心。”

简母楞了一下:“……好、好。”

简瑶立刻扯了一下薄靳言的袖子,其他人则全都含笑不语。

——

聪明的女人,从不把矛盾留到必须直面的时候,才去解决。其实在回国之前,简瑶就已经跟妹妹商量,做了很久母亲的思想工作,基本已经给她做通了。

简母虽然不想让女儿找这样的男人,这次还遇了险。但瞎子也看得出来,简瑶有多*他,以她执拗的性子,绝不可能放弃他。再加上简瑶反复跟她保证,大对头已经死了,今后的罪犯都是小菜一碟,根本连他们的衣角都碰不到。简母到底心疼女儿,其实呢,也有种命中注定的感觉,最后还是同意了。

这晚,傅子遇和安岩各自回了B市的家。简瑶一家人、薄靳言、李熏然,则直接转机,回了潼市。

不过一抵达家乡,薄靳言才微微察觉自己失策——因为简瑶要回自己家过夜。

对于薄靳言这种高智商脑力劳动者来说,睡眠习惯和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曾经,他习惯性的“笔直平躺睡眠姿势”,现在已经完全被“抱着简瑶入睡的姿势”取代。所以,如此悠闲假期,却竟然要一个人睡,他是不太喜欢的。

但他完全理解,简瑶这是人之常情,亲情天伦。简瑶也觉得很正常,微笑跟他说:“明天见。”

薄靳言面不改色的答:“我不习惯跟你分开睡。我想你也不会习惯——我可以去你家住。”将她的腰一搂,朝简母微笑点头:“走吧伯母。”

母女三人全怔住了,简瑶的脸颊更是微微一烫。

现在的年代,简母虽然思想开明,但他们到底没结婚,她咳嗽一声,看了眼简瑶。简瑶脸更热了,低声说:“妈你们先走前面,我跟他再说会儿话。”

简萱吃吃笑笑,挽着妈妈的手走前头去了。简瑶立刻瞪了他一眼:“不要在我妈面前乱讲!”

这晚,薄靳言还是自己回了别墅。但简瑶回到家,母亲理所当然问起婚事:“你们也……住到一起这么久了,结婚……有打算吗?”

简瑶的脸又是一红,答:“再过一两年吧。”

她才24岁,对结婚没那么热切。而且跟薄靳言在一起,什么时候结婚好像也不太重要。

在美国时,就有FBI探员问他们什么时候结婚,当时薄靳言非常坦然的答:“我已经在准备了。”搞的她面红耳赤。

但她记得很清楚,两人交往之初,薄靳言就极其有规划的开始准备、定婚戒了。所以她想,他所谓的“准备”,应该也还要些时间,一两年估计差不多。

——

除夕这天,薄靳言被邀请到简瑶的母亲和继父家做客。一家人中午高高兴兴吃了团 年饭,虽然以薄靳言的性格,与大家实在算不上“相谈甚欢”,但好歹也是一表人才文质彬彬,再加上有简瑶在旁适时“管教”“提点”,表现还算不错。

等吃完饭,简瑶把他送下楼,他却杵着不动,盯着她:“今晚去我家?”

简瑶的脸微微一红,点了点头。

她当然也是这么想的——除夕夜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对着空房子过。

两人回到别墅,自是缠绵亲昵了一番。尤其这段时间清闲无事,薄靳言自然也可以十分投入和享受。到了下午三四点钟,简瑶浑身都跟散了架一般,他的脸上却始终挂着愉悦的笑容,还不忘叹息道:“噢……这真是个美好的除夕。”

简瑶拿枕头砸他:“天都没黑呢!”

薄靳言却微笑望着她,眸色似乎有些深沉,但又湛湛分明:“去钓鱼吧。”

简瑶忍不住笑了。不过想到他许多年除夕啊、圣诞节,可能都是一个人过的,她心里就产生了很想要满足他的念头。既然……那方面已经满足了他,现在当然也要满足他的口腹之欲。

“好。”简瑶从床 上坐起来,“不过今天温 度这么低,怕是钓不到多少。”

他却慢条斯理的答:“一定能钓到。”

谁知到了水边,刚坐了一会儿,薄靳言就起身,淡淡的说:“我走一走。”

简瑶也没太在意——她早知道他对钓鱼兴趣全无,刚刚也根本就是坐在边上看书,两根钓竿都扔给她。

听着他的脚步声渐远,周围安静下来。夕陽斜照在波光熠熠的水面,浮标静静躺在水面,一如她此刻宁静美好的心情。

不过鱼是当真少,钓了半天也只有两条小的。这时天色已经暗下来,虽然冷,天气倒是很好,银白的月亮已经挂在墨蓝的天空上。简瑶听到身后不远处的脚步声,头也不回的笑着说:“我看还是算了,回家看春晚吧。”

陪他看春晚,也是很有里程碑意义的啊。

“简瑶。”他却在她背后,轻唤了一声。

简瑶微怔了一下。这语气……似乎有些凝重深沉。她放下钓竿,起身回头,眼前的一幕叫她愣住了。

皎洁的月光下,薄靳言就站在距离她五六步远的一块绿色的山坡后。他不知何时换上了笔挺的黑西装、衬衣,还极难得的打了条亮色的领带,显得整个人挺拔清朗。

而他手里,是一捧鲜红的玫瑰。乌黑清亮的眼眸,牢牢的锁定了她。

简瑶的心怦怦直跳。而他脸上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一脸笃定的样子。

而更加不容忽视的,是两人之间的草地上,一只硕大的乌龟,正是“沉默”无疑,正一步步向她爬过来。它的背上放着个黑色丝绒盒子,盒子里是一枚璀璨晶莹的钻戒。

然后薄靳言也跟在它身后,缓缓的向她走来。

简瑶凝视着他的双眼,浑身的皮肤,仿佛也慢慢变得起来。

谁知他刚走了两步,就停下脚步,低头扫了眼地面。简瑶也循着他的目光望去,不禁失笑——她面前是个小小的上坡,“沉默”卡在那里,爬不上来了。短小的四肢乱抖了几下,随即连同脑袋一起缩回壳里,罢工了。

薄靳言微蹙眉头,保持手持鲜花的姿势不动,非常干脆的抬起腿,轻轻一勾,就将沉默“踹”上了坡,言简意赅的下令:“继续爬。”

虽然他的动作已经很温 柔了,但简瑶还是哭笑不得,立刻上前两步,把沉默抱起来,佯怒:“你踢它干什么!”

薄靳言却已经迈着大步,走到她跟前。也不说话,只盯着她。简瑶抱着乌龟和戒指,即使低着头,也能感觉到他两道灼灼的目光盯在她脸上。

月光如水铺撒大地,原野间是草木和清雪的芬芳。而她的心,仿佛也随着这夜色,随着他幽沉的目光,沉沦 到某个无边无际的温 柔永恒的地方。

“嫁给我,简瑶。”

嫁给我,心*的简瑶。

我唯一的女人,令我怦然心动的女人。

我的人生曾经寂寥。我曾经身处茫茫人海,却宁愿孑然一身。

直至遇见你。

温 柔的你,无与伦比的美好的你。

言语无法表达。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我*你,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

展开阅读全文

篇9:亮剑小说赵刚结局

全文共 1081 字

+ 加入清单

亮剑》是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开创全新概念战争小说之先河,那么大家知道亮剑中赵刚结局?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亮剑小说赵刚结局,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赵刚是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在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明志,1978年平反。

赵刚是都梁小说《亮剑》的主角,一二·九运动领导人,燕京大学毕业,386旅独立团政委,后任华野(华东野战军)十一纵纵队副政委,与冯楠在北京成婚,任总参某部政委,1955年授少将军衔,在文革中受到迫害与冯楠自杀,将四个子女交由李云龙抚养。赵刚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但由于当年抗日战争的严酷,使他变得现实,但他还愿为理想献身。前半段他说过如果自由和尊严受到挑战,他会选择反抗或死亡。而他在文化大革命时毅然赴死,履行了那句话。

内容简介:

《亮剑》的主人公李云龙是一个重诺轻生、铁骨柔肠、豪气干云、肝胆照人,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明知是死,也要宝剑出鞘,这叫亮剑;即使牺牲,也只有用前胸去迎接子弹,而不是用后背。他告诉他的孩子:“军人流血不流泪,要有和敌人拼命的勇气,面对强敌,连眉毛都不许皱一下,军人的荣誉感比生命都重要。”该作以主人公李云龙的经历为主线,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文革中被迫自杀为止,讲述他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同时也再现了中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到建国后、“文革”时期的动荡历史。

创作背景:

都梁写小说纯粹属于偶然。爱看小说的都梁和朋友一起聊天,闲谈中谈到了文学。刻薄的他把目光所及的小说数落个遍。朋友激他,你说人家不行,你写本出来看看。为了践诺,都梁拼掉八个月的业余时间,《亮剑》完成,由朋友介绍给了解放军文艺出版社资深编辑董保存。

据都梁介绍,李云龙源于王近山将军。王近山将军,生于1915年,湖北省黄安县人。1930年参加红军。抗日战争时期,曾先后在八路军129师、太岳军区、陕甘宁留守兵团等部队任职。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六纵队副司令员、中原野战军第六纵队司令员、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兼一二军军长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某军区副司令员等重要职务。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抗日战争时期,时任八路军129师386旅772团副团长的王近山曾负伤住院,同时入院的还有八路军385旅769团团长陈锡联。小说中李云龙在医院所结识的田雨,其生活原型即该医院的女护士韩灿岩。王近山喜欢韩灿岩,在陈锡联的撮合下,两人喜结连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小说家里的风波作文

全文共 1016 字

+ 加入清单

那是一个宁静的晚上,我正在写字台前全神贯注地做着作业。完成了语文作业,我停下笔,看看挂在墙上的时钟,已经8点多了。爸爸还没回来呢!他最近总是忙里忙外,连看我一眼都顾不上。我赌气地接着写自己的作业。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家里的宁静。“是谁呀?”我高声问道。“请问学校的张校长在吗?”我跑去打开门,只见两位中年人站在门口,显出十分焦急而又紧张的神情,在身旁的地上还放着几只大箱子,“哦,这是给张校长的。”其中一位中年人说着,连忙把箱子都搬进我家里,便匆匆走了。

“那两人怎么了?”我正奇怪地想着,目光落在那纸箱上,“哇!”是我梦寐以求的电脑啊!我不禁高兴得大喊出来。以前,我总是缠着爸爸妈妈给我买一台电脑,可爸爸妈妈都说以后再说。这下可好,天上掉下个大馅饼,真让我欣喜若狂,巴不得马上告诉爸爸。

不一会儿,爸爸拖着一身的疲惫回来了。“爸爸!”我高兴得像一只出笼的小鸟,“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爸爸疑惑地笑着说。

于是,我把刚才那两人送电脑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爸爸。我没想到,爸爸听着听着,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一脸严肃地对我说:“不行,这电脑一定得送回去!”

“什么?”我像挨了当头一棒,急得一下子哭出来了。“嘉华,你知道吗?刚才那两个送电脑的人是谁吗?是我们学校学生的家长,他们常年在外打工赚钱不容易,我不能收他们送来的电脑。”

“可是,我的电脑……我好不容易盼到了这么一台电脑就这样送回去,岂不叫我空欢喜一场?”说着说着,我的泪珠又一滴滴地落下来。

“嘉华 ,难道你愿意看着爸爸为了私利而放弃原则,不遵纪守法吗?”爸爸义正严词地说道。我抬头看着爸爸,顿时觉得爸爸那么高大,那目光炯炯的大眼睛迸发出严峻的目光,写满了坚定和对我的责怪。我看到了一位遵纪守法的好校长。此时,我只能愧疚地低下了头,原本很红的脸变得更红了。

爸爸见我这副模样会心一笑,温和地对我说:“乖儿子,咱家又不是买不起电脑,别人的东西不能要,爸爸把这台电脑送回去,以后给你买一台吧!”

“真的?”我惊喜地抬起头。

“当然是真的,爸爸什么时候骗过你?”爸爸爽朗地说“哦,嘉华 ,你先睡,爸爸把电脑送回去。”

“爸爸,都9点了明天再送去吧。”

“没关系,别人的东西不能放在家里。”说着,爸爸便抱着那几只大箱子走了。

“噔噔噔”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家里又是一片寂静。夜,仍然是那么安宁,可对我来说却是那么的不平静,因为回想刚才发生的那一幕,让我的心久久难平。

[小说家里的风波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水浒传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43 字

+ 加入清单

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必不可少,多读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寒假里,我利用空余时间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北宋农民起义而写成的一部伟大的长篇小说。小说倾向鲜明地描写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民群众反抗压迫的斗争。概括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们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

这本书的每一篇故事都写的非常深动。里面有《九纹龙大闹史家村》、《醉打蒋门神》《卢俊义活捉史文恭》、还有最惨烈的攻打方腊那一战。这些故事塑造了众多英雄人物形象,其中有性格刚烈的武松,武艺高强,逆来顺受的林冲,机智果断的吴用,结交广义的宋江,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还留在那些水浒英雄与方腊在战场撕杀的那种震憾情景里久久回味。“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水浒的主题歌,唱的多么豪迈,有力,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受压迫,但还是有一些不法分子做坏事,我们要像水泊梁山好汉一样,与恶势力做斗争,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和平,强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读小说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9 字

+ 加入清单

本书以官迫民反为线索展开剧情,以描写高俅等官员的贪婪,来体现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政府的腐败以及国家的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定会有一群好汉揭竿而起,而本书描写的,就是其中一群造反人——梁山108将。在作者施耐庵的笔下,每个人物都个性鲜明,有武艺高强的花容,有远谋深虑的宋江,有心狠手辣的李逵,有细心机智的武松……

但他们真的算得上好汉吗?比如说李逵,虽然爷们儿,而且斧头耍得好,但却一路走一路杀,害死了很多无辜的人。再比如宋江,若不是他招安朝廷,梁山108将才不会落到最后那样的下场。还有张青和孙二娘的“人肉黑店”害人无数……总之,在这些人中,我认为真正算得上好汉的,只有鲁达和武松。

鲁达这个人很讲义气,也很善良,但做事冲动。从拳打死凶恶贪婪的郑屠户可以看出。虽然郑屠户软禁了一对父女,还经常欺压百姓,但一拳将其打死明显欠缺考虑。所以此书中最完美的人要数武松。

武松是我全书最喜欢的人物,他讲义气且勇敢,还有一点和鲁达不一样,就是他机智细心。在西门庆事件中,武松没有急于冲进酒楼,为被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的哥哥武大郎报仇,而是和郓哥一起设计捉拿西门庆。在张清和孙二娘的黑店中,他看出酒菜异样,没有中计,最后救了自己一命。武松不像李逵那样乱杀,在百姓中也很有声望。

不过,最后起义失败是令我感到可惜的,梁山108将中有各行各业的人才,能力很全面。与朝廷打仗时,宋江等人在后面指挥,长跑健将戴宗可以靠速度优势潜入敌阵打探情报,林冲、李逵等武将带兵冲锋与敌人正面硬刚。若陷入了僵持,并可以让了解朝廷战术的秦明出谋破局,如果还是落入下风,便可以让自带“法术”的公孙胜控制天气痛击敌军。总之若不是宋江被朝廷招安,梁山108将面对实力雄厚的朝廷军队,不说完胜,但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最后打败方腊后,刑场上作者用了一句“善恶终有报”来形容方腊的下场。但我觉得这么说并不准确,因为方腊之所以起义,不正是为了打败腐败无能的朝廷,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吗?

水浒传》内容真实,带有批判性,非常值得一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小说择天记结局原文

全文共 3782 字

+ 加入清单

新国三十三年春,生了很多事情。

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剑曲,你要不要听?”

……

……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

……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6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

……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三年后我会退位,把他找回来替我。”

……

……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

……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6的那一刻,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6,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6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6。

……

……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6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阻拦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6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6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

……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

……

(全文终)

(本章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东野圭吾小说介绍

全文共 701 字

+ 加入清单

东野圭吾的小说玩的大都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招数,看多了不免感到同质化,但依然吸引我一本接一本,废寝忘食地看。这几天一连看了《分身》、《黑笑小说》和《嫌疑犯X的献身》,今晚在网上又将《嫌疑犯X的献身》的视频拿下,边看边抖豁:

1、《嫌疑犯X的献身》中受害人遇害的日子是12月2日,今天恰好也是12月2日。早不看晚不看偏偏今晚看,吊诡伐?12月2日星期四农历10月27,80%逢双,应该蛮吉利的呀;

2、白日里闲来无事在网上乱逛,看见韩寒生女的消息,还有他的老婆叫金丽华——又是一个“丽”字辈!(关于“丽”字辈的故事以后详谈。)又瞎逛,陡见郭敬明搬家,不管三七二十一闯进去瞧瞧,看到这个自诩为优秀商人的暧昧写真,以及他的女友痕痕,挺漂亮,但没金丽华清纯。接着打开郭的博文《我只在乎你》,突然我的博客电台响起邓丽君的同名歌曲,一首老掉牙的情歌竟然唱得我鸡皮疙瘩锡粒锁落掉了一地~~~此为吊诡之二;

3、1不过2,2不过3,我不由得检视今天一天里发生的所有的事。老公10点半出发去医院配药,1小时不到就全部搞定,因为他持有专家门诊预约券;而我的舅妈大清早去同一家医院排队,辗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终于在正午之前得到一沓化验单以诊断究竟得了什么病。同一时间去同一家医院看病,因为是亲戚吊诡之说似乎牵强,但事先毫无通气,365天单单是今天、全市几十家三级甲等医院偏偏同一家却也是不争事实。

人的一生总会碰到几件吊诡之事吧?表面现象的底下究竟隐藏着什么,穷极所有也许也找不到答案,成为又一个斯芬克思之谜。《嫌疑犯X的献身》中的罪犯——一个天才数学家说“看上去是几何问题,实际上是函数问题”,也许道出了其中的奥秘和精妙。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 加入清单

《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改写《木兰诗》为小说

全文共 1233 字

+ 加入清单

秋天。很冷。

风不是很大。

叹息声,一阵、一阵的从院子里传出。其中,还夹杂着几声机杼的声音。走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一位少女在叹息。秋风吹过他两鬓的头发,两片红落下,飘在她的头发上,落在她的肩上。她仍在叹息,她在沉思,她很忧伤,她仍在想着昨日的那一幕。

她叫花木兰,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昨夜路过父亲的房间时,看见征兵文书,得知单于大犯边疆,君王在大量征募兵士,那么多卷征兵文书,每一卷上都有父亲的名字。父亲没有长大成人的儿子,木兰没有什么兄弟,她隔着窗子,看着父亲脸上那股神情,木兰仿佛随时都感觉到,她会随时失去她的父亲,她的心在痛。

“不,我不想失去父亲,我要待父从军。”木兰在心里默默叹道。

自从有了这个信念,她就从没有放弃过。她站了起来,跑到各个市集去买了一些必要的装备,她买了马,买了马鞍,买了辔头,买了长鞭。回到家,盘起自己的长发,换上男装,留下了一份信,又悄悄地拿走了那把,昨晚父亲擦拭了好久的陪伴了他多年的宝剑。

这时,天色已经晚了,谁知又下起了大雨,但她什么也不顾,骑着马,冒雨冲了出去。

风很大,雨点就像石子一样,打落在她的脸上,身上。但他的脸庞,总会露出那份毅然的面孔。她可以想象到,想象着父亲看到那封信时,会是什么样的心情,那是一股悲伤。可以想象到自己的母亲,是如何含着泪,呼唤自己的。但她也是为了自己的父亲。为了整个家庭。一想到这些,她便会抬起头来,毅然向前。

大约奔了两天,她抵达了军营。在这军营里,可能有人是为了国家而战,可能有人是为了自己的荣耀而战,但她却是为了自己的父亲。

时间很快。

十年过去了。

花木兰已经打了大大小小上百场战役,她也真正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回想起与敌人交战的场面,回想起行军万里奔赴战场作战的劳累,至今想起来还心有余悸,有时晚上还会做恶梦。但是,一切都过去了,她都挺过去了。因为他们胜利了。现在的花木兰,正率领着全军,前去面见圣上。她现在可不再是什么无名小卒,她已经是鼎鼎大名的花将军。

皇上给人的感觉,都是威严,肃穆的。但是这一位,说话间,却带着几分激动,因为他实在是太感谢花木兰了。“你说,你想要什么?只要是朕有的,统统都给你。”花木兰笑了笑,说道:“下官一无所求,只因辞乡多年,劳家中父母挂念,甚是不孝,故欲辞官回乡。”虽然皇上再三恳求,但还是被木兰婉谢了。

风吹过,红叶落下。此刻木兰以站在家门口。望着家园中的那棵树,已经变红了,又是秋天吗?又是十年前的那个离走时的那个秋天吗?她有点感伤,但是她不会落泪,因为军旅生涯,让她变得坚强了。

此刻她已换完女装,她推开院门,看见父母亲正坐在院中,个个深思熟虑,低着头。似乎自从她走的那天起,就在这里等,等她回来。她再也忍不住了,扑上去紧紧地搂住爹娘,两行泪不知何时已经流到了嘴角。在坚强的人,也无法忍受青亲情带给他们的折磨。此时,三个人互相看着,离别了十年,此时见了面,什么也没说。自然,他们也不知从何说起好,只有默默的泪水。

但这样就足够了。

让大幕落下,让这一家人去享受离别后的欢聚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493 字

+ 加入清单

巴尔扎克说: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陈忠实的《白鹿原》大可担当此重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阅读。

白鹿原小说结局是什么

朱先生约一帮文人去从军,但意外的发现鹿兆海在中条山阵亡讣告内容的虚假。滋水县境内最大的一股土匪归服保安团的消息轰动了县城。鹿黑娃的大名鹿兆谦在全县第一次公开飞扬。黑娃被任命为营长,并且娶了妻子,开始向有思想的人转化,他回乡去探亲,重新被这个家族容纳了。而鹿三却在孤独中死去。黑娃接受鹿兆鹏的意见倒戈反蒋,却依旧死于肃反派的屠刀之下。朱先生在坟墓中的言语,却成了造反派们永远解不开的谜。鹿子霖重新雇了长工,赎回坐监期间被女人卖掉的土地,家底开始垫实起来。可是在枪毙岳维山、田福贤和鹿黑娃时,他神志不清疯了。而嘉轩因为气急晕倒,醒来发现自己已经瞎了一只眼。他看着子霖疯癫的样子开始像子霖忏悔。最后在一个寒冷的夜晚鹿子霖死在自己家中。

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

1~4章

白嘉轩这辈子最自豪的事情便是娶了七房女人,到了第六房死去之后,村里人已经都相信白嘉轩有个毒球会害人。父亲得病去世,母亲按照遗嘱执意让他再娶一房。在朋友冷先生 的劝导下白嘉轩出门寻阴阳先生解惑,在路中看到吉瑞———白鹿精灵,在姐夫朱先生的点拨下,白嘉轩不动声色的换到了这片吉瑞之地。在此之后的第七房女人正常生育,同时在丈人的帮助下白嘉轩种**发了家,妻子仙草又生下两个儿子。几年后在**开得正好的时候,姐夫拉犁捣毁了嘉轩所有的**,全村震惊,然而没人反对都在几天之内将自家的**花也一并捣毁。

5~8章

不久仙草又生下了第三个儿子孝义和女儿白灵。白家蒸蒸日上,身为族长的嘉轩想起了维修村内祠堂,于是联合鹿子霖一起重修村内祠堂。随后嘉轩和鹿子霖一起筹钱修建了白鹿村的学堂,学堂修成之后,嘉轩也将自己长工鹿三的儿子黑娃送进了学堂读书,黑娃不争气最后退出了学堂。此时传闻清帝退位开始革命了,鹿子霖被任命为乡约。刚上任不久政府派下了极为严苛的税捐,白鹿村的民众不服联合其他几村的人一起前往县政府闹事。事件后的一年多里。村内开始出现赌窝和败坏仁义的村民,嘉轩着手整顿了这混乱的现状。

6~14章

黑娃外出割麦,却引回了举人家的小老婆——田小娥回到白鹿村,被白鹿两家不容后,他们住进了村子东头一孔破塌的窑洞。一队士兵开进白鹿原在村内征粮连带欺压百姓。黑娃在鹿子霖之子鹿兆鹏的带动下一起烧了白鹿原的粮仓。不久之后这些士兵又一窝蜂的逃走了。原来这群军阀已经被正规军打跑。朱先生开始组织自己的友人一同编撰县志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黑娃在兆鹏的带动下开始组织原上的革命,杀了几个恶人,更抓了总乡约田福贤。不久之后**发动反革命开始屠杀共产党人,原上形式大变,黑娃与鹿兆鹏不得不逃离了白鹿原。

15章~20章

黑娃在兆鹏的指示下进入了革命军队为习旅长卖命,不久队伍被打散。黑娃当上了土匪"二拇指",在一次打家劫舍的中他唆使手下打断了嘉轩的腰————因为他的腰太直了。田福贤下套捕捉黑娃,小娥为救黑娃去求鹿子霖,鹿子霖乘机"爬灰"。却被白嘉轩搅了兴致,为了报复他唆使小娥勾引白孝文。白孝文在与小娥偷情的时候被父亲白嘉轩看到。白嘉轩按照族规承接了他和田小娥并且强制他分家,声明断绝父子关系。分家之后的白孝文变得越发无赖,也染上了毒瘾,在毒瘾的逼迫下,他变卖了房屋和地产与田小娥过着糜烂的日子而自己的妻子却饿死在家。最后白孝文沦为乞丐,鹿子霖却给他将他介绍到了滋水县保安大队,这无疑让他获得新生。他第一次拿到薪水的时候想回乡报答鹿子霖,却发现田小娥早已"神秘"的死了。黑娃得知小娥被杀的消息后回到原上找白嘉轩报仇,在危机之时,鹿三坦白说是自己杀了田小娥,两人因此断绝父子关系。

20章~26章

白灵加入了共产党,在党指派的任务中他和兆鹏扮成夫妻却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不久在发动群众运动时白灵暴露自己不得不向后方撤退逃到了南梁根据地,然而在党的肃清运动中却惨遭活埋。与此同时白鹿原上却迎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瘟疫,从鹿三的妻子开始全村不断死人。白嘉轩要家人出村避难,自己留下,而妻子和鹿三却留下来了。不幸的是妻子却也染上了瘟疫,她丝毫没有恐惧继续每天为嘉轩做饭直到死去。原来是死后的小娥引来的瘟疫,她借鹿三之身告诉众人要求村里为她修庙。村人便开始乞求族长修庙,嘉轩力排众议造了镇妖塔,瘟疫终于停歇了。白孝文当上了县保安团营长,开始反思自己的过错希望重回白家,在大姑父朱先生的帮助下,白嘉轩原谅了这个儿子。白孝文满身荣誉的回到了白鹿村。村人开始盛赞白家治家有方时,白家却迎来了军统的搜查他们指控白灵是"**"。

27章~34章

朱先生的县志编纂工程已经接近尾期,经费的拮据使他一筹莫展,朱先生忍不住撂出一句粗话:"办正经事要俩钱比求割筋还难!"朱先生约一帮文人去从军,但意外的发现鹿兆海在中条山阵亡讣告内容的虚假。滋水县境内最大的一股土匪归服保安团的消息轰动了县城。鹿黑娃的大名鹿兆谦在全县第一次公开飞扬。黑娃被任命为营长,并且娶了妻子,开始向有思想的人转化,他回乡去探亲,重新被这个家族容纳了。而鹿三却在孤独中死去。黑娃接受鹿兆鹏的意见倒戈反蒋,却依旧死于肃反派的屠刀之下。朱先生在坟墓中的言语,却成了造反派们永远解不开的谜。鹿子霖重新雇了长工,赎回坐监期间被女人卖掉的土地,家底开始垫实起来白鹿原小说内容简介百科。可是在枪毙岳维山、田福贤和鹿黑娃时,他神志不清疯了。而嘉轩因为气急晕倒,醒来发现自己已经瞎了一只眼。他看着子霖疯癫的样子开始像子霖忏悔。最后在一个寒冷的夜晚鹿子霖死在自己家中

艺术成就:

《白鹿原》是一部现实主义巨著。但它的现实主义又不同于以前的革命现实主义。革命现实主义,强调政治观念,要求比生活更为集中、更为突出地反映所谓"生活本质",在人物塑造上有类型化和两极化倾向。这样往往偏离生活的常态,从而陷入政治图解式的叙述。而《白鹿原》力图展示生活原生态,揭示出纷繁社会中的文化属性与文化规律,它通过设置大量看似偶然的事件,把具体的人物命运和宏大的历史进程连结起来,从而使历史呈现出某种浑沌的状态,具有了生命的灵气。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Hey,胖子李先生的小说内容

全文共 2893 字

+ 加入清单

1.

胖子李,正如名字一样。或许全世界只有我觉得他不是胖,而是可爱吧! 胖嘟嘟的脸,小眼睛。本来就不怎么高挑的鼻梁上驾着一副眼镜,圆鼓鼓的肚子。因此我每次都俏皮地摸摸他的肚子,嘟囔道:“宝宝乖,不可以踢爸爸的噢,妈妈我会生气的。” 他总是笑着说我:“你个小坏蛋。” 然后我撅着嘴,头抬得老高并且不理人。等着他来认错,哄我。

有人说,爱情里必须有一个人卑微。那么在这段感情里,卑微的永远都是他。

胖子李先生可能真的是太胖了,腿太粗,所以走路老慢了,并且走一会儿就累。如果我更加调皮地爬到他的背上,那么他更是走不了几步,就得哄着我下来。每次都还没尽情尽兴地享受靠人力离开地球表面,就得回到地球。我心里是很不开心的,但也不在意,因为爱。可能胖子们性格都很好,所以他从来没跟我发过火,生过气,吵过架。永远都是我欺负他,这个,我妈可以作证。因为我妈见我用力气拍打他的肉肉,就凶我。我严重地怀疑,我到底是不是我妈亲生的。

胖子李先生和我同年同月,虽生不逢时不在同一天,但同一个星座的我们唱着同样的歌,喜欢同样的事物。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无话不谈一起走了那些年。

刚认识胖子李的时候,他高三最后一学期。那是2010年的五月,他就要高考了。我在5月31日那天发给他一封邮件,问他:“既然你没有女朋友,我也没有男朋友,那我们在一起吧。”结果那封邮件半天才回我,言简意赅两字:“好啊”。 后来他告诉我,当时看到邮件受宠若惊无法言表,激动了很久。他觉得幸福来的太突然,因此迟迟没回。告诉我这些的时候,他笑得好开心。

高考结束后,为了能够让他来北京,跟我在同一个城市,我旁敲侧击地问他填的志愿。最终他按照父亲的意思,跟我开始了两点一线的异地恋。大一报名那天,他说父亲陪他去的。我在教室里准备上课,心情低落得那两节理论没听懂。北京的夏天真的很热,或许他那边也很热,但,我的心在那个时刻是凉的。

后来还是选择在一起,胖子李先生对我很好,那种好就像我爸妈对我的爱一样。没有拒绝,决定跨过重重阻碍也要在一起。只要有时间就来北京,目的是为了看我。我们在夏日的街头深情相拥,一起踏过下雪的北京,一起细数飘零的落叶,一起看春暖花开。

我开始心疼了,心疼他每个月把生活费省下了买高铁票,省下来专门来北京看我。还要在每个节日给我惊喜,各种礼物。后来怕我没钱花,直接往我卡里汇钱。学生党都很穷,我们都不富裕。这只能说明一点,他爱我。

胖子李有个习惯,一天至少会打三个电话给我。早上一个,叮嘱记得吃早饭。中午一个,嘱咐要按时吃午饭。晚上一个,叮嘱要吃晚饭。睡觉前偶尔也会打一个,嘱咐作息时间要规律。那时我的手机,全天必须都得用电充着。生怕他找不到我而担心,我更担心他联系不到我的担心。

交往了两年,2012年夏天,他再次来北京,我直接带他见了我父母。那天,所有我喜欢和不喜欢的亲朋好友都在。他紧张到不行,生怕表现得不好让我家人对他初次的印象大打折扣。一顿饭吃完,我送走了他。回到家里的时候,亲戚都劝我说:“这么胖的一个人,以后会是麻烦的,老了之后全身毛病,你得照顾一辈子,知道么?” 我倔强地说:“可以减肥的嘛;” 他们又说:“如果那么好减肥,他还会这么胖么?”我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就喜欢他。” 因此所有人都没有说什么,还好我爸妈是比较通情达理的人。

那个夏天,我们一起从北京去了江苏徐州他家,去见了他所有的亲戚朋友。李爸爸和干爸专门开车带我们一起去连云港看海,那是我第一次去海边。一路上李妈妈和李爸爸各种主动的关心,让我觉得自己真的融入了这个家,以后会很愉快地跟他们相处在一起。李爸爸说,如果结婚的话,不管是在北京生活,还是在徐州生活都可以。我给你们买房,这个不用操心。

那年冬天,因为四川老家爷爷身体状况不好,我们全家从北京回了四川老家。

临走前,在北京见了一面。

我说:“咱们结婚吧。”

他说:“再等一等吧,我还有一年毕业。”

我:“如果我等不了呢?”

他:“再坚持一年好吗?”

于是我和我爸妈还有弟弟回四川了,我们已经整整五年没有回去了。为了爷爷的身体和病情,我爸妈在家做生意,我弟弟在老家上学。

2013年我回了北京,回去只是想跟这个城市严肃地告别。然后和闺蜜从北京飞到了深圳,从北漂转变到南游。胖子李还是跟我联系,只是不频繁了,都是因为我倔强。我觉得你既然爱我,就给我结婚证那张纸。不给那张纸就是不爱,或者爱得不够。

僵持了一年,他开始实习了,我们真真正正地分手了。

然后我开始了到处旅行。有钱就买机票,没钱就买火车票,总之要不停地出去走走。明知道“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去哪都是流浪”。

2014年我又回到了北京,在一家国际幼儿园上班。我开始后悔懊恼自己的倔强,决绝地分手。很犯贱地去联系胖子李的时候,才发现电话已停机,QQ已无权访问,微信已不是好友,新浪微博已无关注。再次去添加好友的时候,一个如我从前的样子的女生骂我了,叫我不要再打扰。

2014年的冬天,我决定回家了。离开北京,走之前加了无数次微信。终于在我臭不要脸地坚持下,他同意了。只是跟我说:“我们过去了,我不可能再接受你了。” 于是,微信又删了。 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离开北京那天,我拉着行李箱从北京西站走了。站在西站正门口拍了张照片,发了个说说:“对于我生活了六年的城市——北京 来讲。那里不过是有:和一个不知道还能否会重逢的人,有一段回不去的曾经。有遗失的美好和一起走过的青春。”

然后头也不回地进站检票离开了。

2015年,人间四月天,我去了西藏。我以为去了之后,我会好过,我会净化心灵。其实,这跟去哪都没有关系。

现在,我们终于形同陌路。

2.

直到4月24号从西安回来,我才明白,最包容我的人,最疼爱我的人,永远只有他。现在的我,脾气好了,性格好了,但身边好多人还是无法忍受。以前的我无理取闹,胡搅蛮缠,斤斤计较,暴脾气,他一一接受,从不抱怨。至少那四年,他没有在我面前给我脸色看,更没有大声说过话。

以前,我喜欢艾弗森,他喜欢麦迪。我们因为彼此喜欢的球星不一样而争吵,我太强势,我喜欢的东西,非要我在意的人也喜欢,不喜欢就不行。

现在,我想找个如你一般的人,却再也找不到了。再也没有关心我每天有没有按时吃饭,按点睡觉。没有人每天打电话骚扰,没人在生理周期告诉我不能喝茶,不能喝咖啡,不能吃冰凉的东西......总之,我现在过得好不好,已无人在意了。

我们17岁相识,在人生最美的年纪,开始最美的初恋,进行着最美的爱情。18岁那年夏天吻过他的脸,我以为就会永远。19岁时,北京寒冷的冬天让我觉得并不孤单。20岁的雨季,爱情也可以很唯美。21岁,打给我最后一个电话说生日快乐。22岁我没有你的礼物和祝福。我今年23岁,我想结婚了,可,孤身一人。

我一个人想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群,独自徘徊,独自伤感。你在哪里?你现在是不是拥抱着一个如从前的我一样的姑娘在怀里窃窃私语?你们是不是就要结婚了?还是......你和我一样,过尽千帆,仍然一个人?

sorry,非常抱歉,我只是突然很想你。

3.曾经有个朋友问我:“如果你在某一天遇到李胖子,你会跟他说什么?”

我微笑着回答:“hey,好久不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1 字

+ 加入清单

看了《追风筝的人》这篇文章对我来说是一个沉下心来读书的开始,一个深入思考的开始,不得不承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刻里,我几乎对读书丧失了兴趣。经常是拿起一本书——放下。看起来,我与书无缘了。但总会有一个转折点的。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一层层斑斓云彩中有一片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天空中翩翩起舞。正因一个书名,正因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齐。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惊恐的脸,没有简单,更不会有笑容。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齐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父亲,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父亲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父亲,也许哈桑只是务必付出的代价,使我务必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父亲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战争的枪下。

是他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但是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吗?

但有一点能够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正因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10部经久不衰的英国经典小说

全文共 1790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经典小说的价值意义是无限大的,因为有了这些经典小说,我们的思想才能得以一次又一次的升华,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10部经久不衰英国经典小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0. 《名利场》

Vanity Fair (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 1848)威廉·梅克皮斯·萨克雷,1848年出版

这部小说的主角或许就是英国文学史上最知名的非正统派女主角——贝奇·夏普,小说的情节围绕阶级、社会、跻身上流社会以及现代读者听来又熟悉又害怕的金融危机。《名利场》这些要素全都具备, 讲述那个年代,也讲述着每一个年代。

9. 《科学怪人》

Frankenstein (Mary Shelley, 1818)玛莉·雪莱,1818年出版

这部先锋作品集科幻和哥特式恐怖于一身,营造了一个难以磨灭的“恶魔”主题,即科学家中的“现代普罗米修斯”,几世纪以来经久不衰。

8. 《大卫·科波菲尔》

David Copperfield (Charles Dickens, 1850)查尔斯·狄更斯,1850年出版

David Copperfield is populated by some of the most vivid characters ever created. They are as much a part of readers’ world, and their way of thinking about the world, as people they have actually met.《大卫·科波菲尔》人物形象众多,性格鲜活的角色云集。这些人物角色仿佛是读者所在真实世界的一部分,和读者亲身遇见的人一样,有着相似的世界观。

7. 《呼啸山庄》

Wuthering Heights (Emily Bront, 1847)艾米莉·勃朗特,1847年出版

《呼啸山庄》“蕴含巨大的心理能量,没有其它书籍能够与之匹敌。”读者推崇《呼啸山庄》是因为其“层层叠叠的叙述结构”和丰富惊人的想象力,更因为《呼啸山庄》超越了爱情故事本身,展现了我们转瞬即逝的欲望之下“永恒的震撼”。

6. 《荒凉之屋》

Bleak House (Charles Dickens, 1853)查尔斯·狄更斯,1853年出版

《荒凉之屋》是狄更斯的小说之一,以第一人称过去时所写的章节与第三人称现在时的叙述并行,两者间的切换创新独到。

5. 《简·爱》

Jane Eyre (Charlotte Bront, 1847)夏洛蒂·勃朗特,1847年出版

勃朗特这部哥特式爱情传奇出版于1847年,内容革新,讲述了一个年轻女性追寻更为充实激情的生活,至今仍能引起现代读者的共鸣。 勃朗特小说的主人翁简·爱是个孤儿,追寻着自我的身份,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深深吸引着她,其情至真令简`爱无法抗拒;小说真切描述了简·爱复杂的道德抉择及其有时显得有些原始的情感状态。

4. 《远大前程》

Great Expectations (Charles Dickens, 1861)查尔斯·狄更斯,1861年出版

《远大前程》或许是最地道的英国小说。成年读者重温狄更斯经典,去发现其智慧与精彩、影响与真理。《远大前程》有狄更斯经典的所有元素,讨人欢喜却不甚完美的角色、主要故事情节能牵住时局、副线情节串起道德与文化,是部情节精彩的爱情故事作品。(推荐书单,提升阅读技能,欢迎常到荐书堂来看看~)

3. 《达洛卫夫人》

Mrs Dalloway (Virginia Woolf, 1925)弗吉尼亚·伍尔芙,1925年出版

如果说这部小说作为媒介最天才之处在于其破除人类意识的囹圄、显露人们细若蛛丝的思绪、显露构成我们内心生活的记忆,那么伍尔芙的第四部小说本身就是鼎峰之作。弗吉尼亚让现代主义焕发新生、重现生机。

2. 《到灯塔去》

To the Lighthouse (Virginia Woolf, 1927)弗吉尼亚·伍尔芙,1927年出版

细腻美妙、智慧惊人,是不折不扣的原创之作。现代派的大师之作,运用意识流写法,其语言丰富、观察敏锐,不言自明。

1. 《米德尔马契》

Middlemarch (George Eliot, 1874)乔治·艾略特,1874年出版

这部小说人物角色卓越,更精妙之处在于其想法与理念。《米德尔马契》是迄今最伟大的英文社会心理学小说。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