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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语文古典小说阶段的知识点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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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小说萌芽于先秦,发展于两汉,雏形于魏晋南北朝,形成于唐代,繁荣于宋元,鼎盛于明清。大致可分六个时期。

(1)先秦两汉时期:当时社会出现的神话传说、寓言故事、史传文学成为古典小说叙事的源头。神话传说已经具备人物和情节两个基本因素,散见于诸子百家书中的寓言典故提供了借鉴经验,历史著作有比较完整的结构、人物形象和历史背景。

(2)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志怪、志人小说。严格意义上说这仍然算不上是小说,只能算是小说的雏形。《世说新语》也是这个时期的优秀作品,里面收集了许多短小精悍的小故事。

(3)唐朝时期:古代小说的发展趋于成熟,形成了独立的文学形式—传奇体小说,由此我国的小说脱离历史领域而成为文学创作。唐代三大爱情传奇是此时期的标志性作品。

(5)宋元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井文化的兴起,给小说创作带来深厚的土壤。话本经过文人加工形成许多话本小说和演义小说。

总结: 小说的价值本质是以时间为序列、以某一人物或几个人物为主线的,非常详细地、全面地反映社会生活中各种角色的价值关系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的产生、发展与消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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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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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命运,被刺穿身体,被驱感着,唱着歌死去。在我看来,荆刺鸟为唱歌献身,为唱歌而盲目,而人类呢?人类为爱情盲目。

就如同自然规律,没有人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可是,两个世界的人,就算遇到了,心动了,又如何?

但是,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可命运就是这样,它认定的事,又有谁能改变呢?梅吉尽管自己明白,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得到了戴恩,可她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戴恩死了,拉夫尔死了,最后的最后,年迈的的她只能独自生活,拥有建材,却无人陪伴。如果能放弃,放弃对拉夫尔的爱,事情也不会发展成这样,相比之下,梅吉的母亲是纯美的。

可是喜欢一个人,那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呢?

就像白蛇和许仙,他明明白白的知道,人妖殊途,可是,她依然选择了感情,别人看来白蛇很傻太过于痴情,可是在我看来,她是勇敢的,如果荆棘鸟不把胸膛扎棘刺,那它就不叫荆棘鸟了。

你看紫霞和至尊宝,凄美的爱情故事不止濡湿了多少痴情者的泪,每一个爱到极致的故事,都有一道无法攀越的屏障,因为爱到极致,所以无所畏惧,无所畏惧所以爱到极致。

看透了人生的规则与伎俩,我们依然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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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典耐看的小说推荐

全文共 2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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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经典小说是比真的面貌还要有神气、有活力、有生气的别具艺术生命的一种文体,经典小说积淀着丰厚的文学艺术内涵,是中外经典文学中一份宝贵的遗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经典耐看的小说推荐,欢迎大家参考!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一】《黑道风云二十年》

事先声明本人对于泛黑的书一般都不是很喜欢,不过二狗的这本《风云二十年》确实是真真实实的呈现了一个我们平常所接触不到的社会,不是接触不到,其实他们也就在我们身边,只不过我们没有去触碰而已。谁知道呢,说不定某天你就被某XX会给XXOO了。

扯远了,本书讲的是同生活在我们社会中灰色地带的魑魅魍魉,其实说是魑魅魍魉,他们也只不过是生活在平凡社会的一些平凡人而已,他们也有家庭的无奈和痛苦,同样也有对生活迷惘和憧憬。

就我个人觉得所谓中国黑X会,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黑X会,黑相对所谓的白也只不过是它比它多了一层神秘的外衣,手法基本相同。

在现今的社会许多我们看不见的龌蹉都在不停的发生,但并不意味着它的不存在。没有真正意义上纯以黑为生的人,就算你站在了这个领域上是最顶端者,他也只不过是社会混口饱饭的人,他今日不知明日事。说不得那天自己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本书从各个层面描写了形形色色的黑道中人。文字朴实老练,但也就平淡描述,没有突出每个故事的特点。所以,很好,但不是最好,之所以给出两颗半星还是因为对龙珠启迪比较大的。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二】《盗墓笔记》

小编是此书脑残粉,所以我打了这么多星,因为我已陷入深坑出不来了。

《盗墓笔记》是南派三叔所著的盗墓题材小说,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一群盗墓贼挖到了一部战国帛书的残篇,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他们几乎全部身亡。50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先人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纠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他们在占墓中遇到了一系列诡异事件。

《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

经典指数 ★★★☆ 【经典小说推荐三】《紫川》

紫川是一本优秀的网络奇幻小说,作者老猪。《紫川》用幽默诙谐的语言,细腻动人的笔触,向读者描绘了一个独特奇妙的世界。将一群不同性格的人物,一个个展现在读者面前。谱写了一曲既壮烈,又凄婉的悲歌。

阴谋与爱情。背叛与忠诚。懦弱与勇气。亵渎与尊严。

虽死无悔的兄弟,望断肝肠的恋人,扑朔迷离的身世,力挽狂澜的绝境……

一次次生离死别,一幕幕弯刀见血,一代代绝世名将,一处处惨烈沙场……

天纵之才的紫川秀,忠贞不二的斯特林,重义冷血的帝林,风华绝代的流风霜,婉娈可爱的紫川宁,老谋深算的紫川参星,雄才伟略的魔神皇,气度雍容的云浅雪,擎天一柱的哥应星,公忠勇毅的林枫,武功盖世的左加明王……

一个个如流星般璀璨的名字,将你带入《紫川》这个史诗般波澜壮阔的时空

不读紫川,会少很多乐趣和意义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四】《搜神记》 《蛮荒记》

无论线索,情节,转折,人物刻画都被分析的头头是道。

雨师妾和拓拔野,蚩尤和晏紫苏的感情,有时甚至能让人落泪。

有些碉堡的时刻甚至让人忍不住叫出声来。

传说中的神话人物尽数登场,不仅有英雄游侠、妖女灵兽、奇门异术,作品对亲情、友情、爱情及恢宏的战斗场面的描述亦丝毫不逊于古今之大家 。

文笔在网络小说中也实数顶尖。

可惜,野狐公子后来没出第三部,太遗憾了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五】《亵渎》

网络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存在,在网络小说日益浮躁和商业化的时代,《亵渎》可谓是一个异数,无论是情节设计、语言风格、世界观构架、讲故事的方法、埋伏笔的深度,都达到了极高的境界。

故事一气呵成,精彩至极,当时我是连续几个通宵追着看完的,欲罢不能,我觉得亵渎绝对是当年网络玄幻的颠峰之作!当然你要是站在专家教授们的角度看问题,或者是硬要拿比较冷僻的国外玄幻和它比的话,他就是一快餐而已,但此书在龙珠的心目中绝对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上剩大作,没有看过的书友,可以闲时翻阅。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六】《诛仙》

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柔肠百转冷如霜

这部小说见证了中国网络小说的一个巅峰。无数人为奉为经典中的经典,书是好书,就是不想过多评价,如果不是一个烂尾的结局的话,这本经典之作,在撸主的心目中位置应该还能更高。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七】《龙枪编年史》

从某种意义来讲《龙枪系列》不算是网文,只不过龙珠是从网络接触到这本玄幻大作,其实这本经典大作也是今年才开始追,确实很好看啊。

它真实的刻画了每一个主角的内心世界。里面没有完美的英雄。这一群人只是拥有不凡能力的普通人,他们不是天生下来就拥有神力的海克力士,更不是刀枪不入的战神阿基里斯 。他们会自私,会害怕,就像每个生活在我们周围的平凡人一样。这里的英雄不过是努力试着寻求自己内心安定的流浪者。在龙枪的世界中,我们可以看见所谓的善良与正义并不是绝对的。善良有可能是懦弱,有可能是逃避的,邪恶有可能是温情的,有可能是人性的,这本玄幻大作一一诠释了人之常情的善与恶。

鉴于还没有看完这本大作,龙珠就已经惊为天人了,在本人的心目中龙枪系列是本年度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没有之一,所以给的评分是四星半。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八】《阿里布达年代》

男女交合,是为王道;女女淫媾,是为圣道;男男搞基,是为邪道;至于现在的你……就是所谓的惨无人道!

罗森的书,森然大气,包罗万象,风趣搞笑,绝对值得一看。很多人奉《风姿》为罗森经典之最,但龙珠始终觉得这本《阿里布达年代》才是本人心目中的至经典,最大的看点是对魔法世界丰富的想象,情节跌宕起伏,读者难以猜测,引人入胜,小说中到处充满了幽默和搞笑,能让读者在轻松中消遣无聊的时光。小说的男主角是一个愤世嫉俗的年轻人,他智慧,叛逆,高傲,但外表上卑鄙、蔑视一切,可这一切都无法掩饰其内心深处的纯真和善良。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九】 《英雄志》

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志。

这本书也可以算为一本巅峰的武侠,鲜明的人物形象,跌宕的剧情,以及读后的回味和思考,会深深的烙在读者的脑海。也有些黑色幽默,不乏人性的思考,或者写本作品的作者就是冲着向武侠经典致敬而写就的这本网络经典文学。在龙珠的心目中本书值得大家深入去细细的品味。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十】《悟空传》

这是一本老书了,今何在的这本经典至今我还记忆犹新,那时二十出头第一次接触此等可以称之为诡异的文字,随着深入的阅读给龙珠的内心带来了非常巨大的震撼和反思,它的很多经典台词到如今还记忆犹新,仿似昨日。“若天压我,劈开那天,若地拘我,踏碎那地,我等生来自由身,谁敢高高在上。”

虽然只是短短的十万字,可是比那些什么西红柿、土豆、神机、烽火之流的动则几百万字都内涵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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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托尔斯泰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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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土生土长的俄国人,一个渴求快乐,期盼和平的俄国人,一个生在了不属于他的年代,却让这个时代深深打上托尔斯泰烙印的俄国人。他的一生本就是个绽放光芒的太阳,不落的太阳。

孩提时代的托尔斯泰,不懂得失去母亲的痛楚,身为贵族后裔的他,跟体会不到生活的艰辛。然而,厄运却接二连三的降临在他的身上,9岁的小托尔斯泰又失去了深爱他的父亲。也许是命运促使他选择了一条不寻常的道路,他并没有像其他的贵族子弟一样,乖乖的接收那属于贵族的良好教育,去继承他的父母给他的爵位。他选择了去接收那些来自西方的智慧——启蒙思想。

贵族间的阿谀的寒暄让托尔斯泰早早的对这个社会感到了厌恶,克里木战争更是让年轻的托尔斯泰看到了贵族的腐化和农奴制的落后。

于是,他脱下了那些繁琐的贵族装束,拿起属于他的笔杆,开始了他的战斗。

《童年》《少年》《青年》三部曲写出了托尔斯泰从童年到青年的感悟,诉说了他对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的不满。他发出了疑问,为什么我们不能享受我们的童年,却要承担沙皇强加于我们的痛苦?他不明白,却在渐渐明白。

终于,岁月让他明白了一切,原来我们本就不属于自己,而是这个农奴时代的附属品。他开始鞭笞这个人吃人的世界,数千个真实场景构成的战争与和平将他推上了文学史的巅峰,他拿着自己的武器,他的笔来呵斥腐败的封建制度,来歌颂勇敢的而国人民。直到在安静的乡村生活中结束了他的英雄似的一生。

有些人一辈子也成不了英雄,有些人却一生下来就注定要成为英雄。

我想托尔斯泰就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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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妃

全文共 6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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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后,琴声可以透露出弹琴者的心境,是啊,怎不能让她欣喜?四级,她已经四级了!一年间,她硬生生的提升了两级,也意味着,她更有可能为父母报仇。

只是这一年真的不好熬,每天不是练级,就是做自己的事情,太快枯燥了。

现在可以出去了吧?在这里练级,凤语汐发现,这些黑影的实力会比自己高一些,自己的实力增长,他们的实力照样可以增长,而且越来越狡猾,让凤语汐不禁头疼。不过这也是练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只吃药丸才升级,那在同级的情况下,必败无疑。

凤语汐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慢慢上升,那片森林慢慢缩小,自己不禁苦笑,这个师父,又没有经受她的同意,用念力传她出去呢!

的确,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小到她的师父动动意念,便能把她杀死。

凤语汐的拳不禁握了又握,这就是神级的力量,甚至可以控制人的一言一行!

出了这个幻境,便有三个身影在等着她。

“师父,金丝,青岚。”凤语汐笑着走了出来,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不可言喻的气质,脸上的伪装早已除去,现在的自己,便是真正的自己。

好漂亮啊,金丝眼睛贼亮,一个转瞬间,便伏在了凤语汐怀里,亲昵地蹭了蹭凤语汐。

凤语汐也摸了摸金丝的头,她发现,这条懒蛇的力量也提高了许多,至少和她不相上下。要知道,这条蛇以懒着称,两千年活在这个世上,还是幼生期,原因无他,就是懒。现在也是成长期了。

青岚恨恨的看着某卖萌的小蛇,恨不得把它换下,自己上!

可是自己的体积貌似……

所以,他只能在一旁羡慕,嫉妒,外加恨了……

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青岚,狠狠地瞪了金丝一眼,察觉到青岚那关切的目光,金丝颤了一颤,在凤语汐怀里窝的更紧了。现在的它没有实力,没有势力,打不过青岚……所以,只能拼命的卖萌……

刚刚它还想一出来就揍那老头,青岚不让,它也没有办法,自己不受青岚虐,已经够好了。

凤语汐抬手也摸了摸青岚,青岚的心理才平衡了几分。

“乖徒儿,进步很大嘛。”药老笑道。

“是啊,也有些帐要算了。”凤语汐也是笑眯眯的,虽说没有丝毫想责怪她的师父,但吓唬吓唬他也是不错的。其实她的心里又对药老肯定了几分,青岚的实力,比上金丝,可是高多了。

“……呵呵,乖徒儿,说什么呢?也不是外人了,干嘛那么见外呢?”药老干干的笑了笑,心里却恨不得马上逃跑。

对这个徒弟,他打不得,骂不得,但逃跑总行吧?

“说吧,没经我同意,把我踢到那连鸟都没有的地方,这帐怎么算?”凤语汐懒懒开口,一边往外走,这条通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宽广,但对于两兽两人来说,还是很拥挤的。

凤语汐收起了两兽,把后背给了药老。

药老心也不觉温暖,这是对他的信任啊,才把后背给了他。

“语汐,我这也是为了锻炼你的反应能力,要知道,在一个时候,是没有人能提醒你是否有人在你背后。”药老沉声开口。

凤语汐的脚步顿了顿,又接着往外走去:“这理由似乎过得去,那还是算了吧。师父,师娘怎样了?”

药老跟在了后面,正有些怪异,一个师父,竟然跟在徒弟后面,这貌似太诡异了吧?可这条通道也不让他走到凤语汐前面,正纠结,听到凤语汐的声音,咧嘴笑了起来:“你师娘啊,我想那花也快要开了,只要完全成熟,就可以入药了。”

“现在还没有开吗?那花也真奇怪。”凤语汐在前面小声嘟囔,普通的花这时候早就开完了,或许枯萎的连个渣渣都不剩了,这花倒好,现在都不开。那就是说,自己还要喂血……

虽说这倒不致命,只是让她晕厥一会,但也不好受啊,谁愿意定时有一种晕厥的感觉?

“语汐,你也不要这样,那花都开了一半,大概再过上一年,就能全部开放了。那时,如果清絮知道你为她坚持了两年的供血,她一定很感激的。”药老似乎想到了那个场景,老脸皱得象菊花一般。

“师父,我倒不心疼自己的血,只是我很想知道,年轻的师娘一醒来看到满脸菊花的你,会是什么感觉,你可是一老头了,我想,那一定搞笑,我很期待呢。”凤语汐边走边摸着下巴,似乎在思考。

“……”药老愣了愣,接着也皱紧了眉,是耶,如果他的小清清醒来看到自己这个老头形象,那自己一定会后悔死的。

那怎么办呐?

想着想着,也没有在意前面凤语汐到底走向哪里,只是一味的跟着她走。

凤语汐来到了水晶室,她想看看这花到底是什么东西。

还是那么的凉,还是那么的舒畅,这个水晶室里,还是那么的漂亮!

只是冰棺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影子。在这个淡雅的水晶室中,显得是多么突出,多么妖冶。

只是一个花骨朵,花瓣圆鼓鼓的,收拢在了一起,那血红的花瓣,像是吸满了血一般,也仿佛在沉睡。看着是那么单薄,没有叶子的衬托,只有一根细细的花枝,支撑着那红色的花骨朵,是那么的倔强,那么的傲世轻狂。虽是刺眼,但也不禁让人赞叹,叹这朵花的傲骨。

细细打量了这朵美丽绚烂的花,凤语汐又回到了久违的春云谷,一切并没有多少改变,一如既往的宁静平和。

药老也缓了过来,在一旁叽叽喳喳的谈着一些事情,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要出谷历练,学习经验。凤语汐一直忍受着药老的呱噪,听到这,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是废话,只有这一句对自己有用。

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很想知道,师娘是如何忍受师父这般的无聊,废话连篇。

药老也未察觉,自从柳清絮沉睡后,自己的性格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果然经历了生死,便想得开了很多。

几个月后,凤语汐再次明白了她师父所说的历练是什么了,原来传说中的历练就是这样的啊。只有第一次,是药老带着凤语汐出去的,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师父在外界也是这么有名,那位外界称为“医仙”的,便是她的活宝师父了。这也能解释他的那位多奇珍异宝是从何而来,他哪是治病,分明是打劫,看谁顺眼,便免费治,看谁不顺眼,价钱翻倍。

她本以为自己会跟着药老继续收集经验,可没想到,第二天,他便把自己给甩了,嗯,甩得够彻底。

药老美曰其名地说,经验自己收集比较好,他在这只会阻碍凤语汐的成长。

然后,她便继续一把眼泪地易容成那个糟老头子,还特意改了自己的体型,以免被别人看出。替他给别人治病,还帮他赚名声,她容易么她?

而那个便宜师父,就一个人去逍遥了。

只留下她!不过时间倒记得挺准的,每五天,就让她贡献一次血。

唉!凤语汐摇了摇头。她每过几天,便会回到春云谷一趟,当然,也是易容的相貌,只是不再是那糟老头的形象,那模样,让她都恶寒……

除了去治病,才那般“世外高人”形象,其余时间,她还是易容成一个清秀女孩,这样才不会引人注意。

天气转凉了,已经是深秋,凤语汐走在那片枫叶林里,也不禁感叹这烂漫美丽的红叶,比花还要绚丽,活出了自己的价值。

枫叶如雪般飘落,划过那枝头,它们的价值,便是这最后一刻的美丽,如蝴蝶般起舞,那浪漫的舞姿,自由的散落,这,便是它们自己真正的价值,随意而又洒脱,描出属于它们的笑脸。

凤语汐心情在这渲染下,情不自禁好了起来,从乾坤袋中,拿出了那架看似朴素的玄水琴,为自己,也为这洒脱的枫叶林弹奏一曲。

今天,是她的生日。

原来在那个村庄,父母每次都会给自己过生日,那时她真的好幸福,好快乐。到了这个春云谷,药老也问过自己的生日,可她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在春云谷两年,生日都是在折磨中度过的,她不想让药老感到愧疚,所以隐瞒了自己的生日,可没有人给她过生日的感觉真是太不好了,每次都是自己过,连自己都有些可怜自己了。

这次,或许又是自己一个人过吧。

凤语汐双手停止了,刚刚还叮咚悦耳琴声,戛然而止。她的心中也有些落寞,要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这种感觉,又像回到了上一世。只是,上一世,都有几个人在默默为她祝福,她的师父……她的老板……

可现在,知道她生日的人死去,剩下的都是不知道的,而她也不想多说。

凤语汐摇了摇头,嘴角牵起,看起来像一抹微笑,却又满是苦涩,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要为自己祝福。

闭上眼睛,倾听树叶为她一人起舞的声音,她知道,这个时候,一切美好是属于她自己。

生人的气息传来,很淡、很淡,似乎是一群人的来到,又似乎,不是人!

凤语汐皱了皱眉,难道连片刻的安宁都不可能给她么?只是,她很疑惑,为什么这群人的气息这么淡?绝非是普通人发出来的。因为普通人不会掩饰气息,而这气息是被掩饰过的!还透露着肃杀之气!

她刚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避免这无妄之灾,一弄个不好,自己的命都会搭上。她看得出,这群人的修为,绝对比她高。

可时间不等人,一个转头,便是空气都有一丝的凝滞,接着,一个个人影飞速地向她掠来!

那群人,她看不出修为,但她知道,今天必有一场硬战要打,这些人给自己的感觉是,绝不会留一个活口!

一群大约二十多人的黑影团队急速冲来,身前,追着一个小男孩。

这些人全部都是一身黑色,满身杀气,但看似又只有抓这个男孩的想法,全力奔来!

一个男孩,在这黑色身影中是多么突出,身着月牙白的衣袍,只比凤语汐大上几岁,此刻一身狼狈,但还有力气向前奔去,竟然是和黑衣人不相上下的速度!

器宇不凡的小脸,俊逸不似凡人,这都让凤语汐要感叹。只是一切还是那么稚嫩,只是一个大约十几岁的男孩。

凤语汐注意到了,他的眼睛,是紧闭着的,在这种生死关头,还闭着眼,那么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盲人。

凤语汐看着这个男孩,想到的竟不是再逃跑!这一刻,她似乎忘了,眼前那些黑衣人,是举手投足间就能把她杀死的人,她想到的是,想要了解关于他的信息。

男孩侧了侧耳,感觉到了前面有一个人,是个孩子,而且还呆在原地。他以为,这个女孩是被吓傻了。皱了皱眉,向前飞奔,焦急喊道:“还在等什么?快跑!”悦耳清冷的声音,似乎让人忘忧。他本该不能这么多事的,但祸是他引起的,他不希望有人因他受伤,而且,还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一行人无声前行,这个悦耳的声音,让凤语汐回过神来。

“嗖!”从黑衣人当中,飞出一枚暗器,黑色的念力附带在这枚暗器中。快!准!狠!目标——凤语汐!

凤语汐才刚刚回神,突然飞来一枚暗器,让她不知所措,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一切都完了。

这枚暗器,根本不是凤语汐现在的修为可以接住的,可以躲得过的。很简单,这群黑衣人,神级!镖上还闪着寒光。

在凤语汐认为自己就要完了,闭上双眼时,她不知道,一个身影竟以比那飞镖还快的速度挡在她的身前,那人念力颜色,金色!

修炼者都知道,念力颜色,只有彩虹七色,到达了神级,所有色系都会变成白色。还有一种邪恶力量是黑色的。但是迄今为止,就是没有出现过金色!

凤语汐恍惚中,是多么不甘心,她还没有给父母报仇,她还没有与亲人相认,她还没有遇到自己所爱的人,她还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好好活下去……

一切,就这么完了……

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中,那温暖,让她沉醉。

“嗯……”这一声闷哼把凤语汐惊醒,她忽然有些慌乱的看着眼前放大的脸,这张脸,都让凤语汐自叹不如。

男孩就这么软软地倒在凤语汐怀中,但他还是保持着一个动作,那就是护住凤语汐,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出现。

本是血迹斑斑的白色长袍,因为他背后的伤口,迅速染红,红得刺眼!

“喂!你怎么了?”凤语汐把他扶着,让他躺在自己怀中,她发现,就算父母被伤的那一刻,她都没有这么慌乱,现在,她只觉得心慌,竟有些害怕。

血也染了凤语汐一身,但她还是小心地搂着男孩,似乎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让她很恐慌。

黑衣人迅速围了一圈,呈包围状慢慢靠近这两个小小身影。

凤语汐还是感觉不到外界的影响,只是呆呆的看着怀中人儿,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以命相救,明明才刚刚碰面不到一会。

如果是她,她也不会冒着丧命的危险,去救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是抱着能救就救的态度,毕竟已出声提醒过了。可他为什么?

为首的黑衣人,停在离凤语汐他们不远处,哈哈一笑,声音无比刺耳沙哑:“哈哈,臭小子,你倒是跑啊?追了三天三夜都停不下来,为了一个小丫头停了?看老子先怎么整你!”完全无视凤语汐,的确,凤语汐的修为,对他们来说,就如一个蝼蚁般微小,伸伸手指便可碾死。

说着,他中长剑向男孩刺去!阵阵黑色气息发出,一种邪恶的念力。

男孩动了动,似乎想吧凤语汐向旁边移去,不让凤语汐因为自己而一起被刺中。

凤语汐眼看着长剑刺向男孩,而剑刺的,只是他的手臂,这个黑衣人看样子并不想杀男孩,而是折磨男孩!

几乎是下意识的,用自己挡了剑!

男孩似想要阻止,却有心无力,只能用身体感受到,自己正一点一点被凤语汐挪到身后。而她,却毅然挡在了那之前!

一剑刺下,必死无疑。

“怎么、怎么会、啊……”黑衣人的惨叫声响彻云霄,让人恨不得立刻让自己变成一个聋子!

凤语汐也准备闭上眼睛,自己死去。刚刚她还有一丝机会,自己逃出去,但是她却选择了死亡。当她快要合上眼眸的时候,自己的胸前闪过一道刺眼的白光!如不是自己快要闭上眼睛,她也不确定,是否会被这白光折磨的几天眼睛暂时失明!白光的力量,似乎超越了神级!有着净化般的功能,一点点清理着这一切黑暗。

白光持续的时间不长,但所有尖叫声在这白光中慢慢消逝。

这白光对那些黑衣人来说,似乎是最猛烈的毒药,而对凤语汐来说,却好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的脸,温柔,舒畅。

感觉到了白光消失,凤语汐睁开了眼,周围的一切,让凤语汐不禁哑然。几个呼吸前还是扬言要整男孩的黑衣人,死的却最惨,原因就是他离得最近。全身都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原样,其余的也是惨淡一片,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尸体。

凤语汐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白光对自己来说,是那么舒畅,而对这些人来说,却犹如利刃般刺得人惨不忍睹。

下意识的,凤语汐摸了胸口那泪形印记,果然。

凤语汐苦笑,不见了,再也没有那凹凸,手感微麻的感觉,再也没有了。

今天,是她最倒霉的一个生日吧?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这两年来给她精神安慰的东西。

但她不知道,她得到了一个最美好的礼物,陪伴她一生最珍贵的礼物。

凤语汐低头,看着男孩那让所有女孩都要尖叫的脸庞,那脸上是多么的安静,又是多么的惊为天人,还有一丝挣扎,似乎是想起来,但又因为失血而晕了过去。略显苍白。不论怎样,这脸无法形容,精致地找不到一丝瑕疵。

他背上的伤口还是那么血红的刺眼,其中,还有些隐隐发黑。

中毒?凤语汐皱紧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她记得,这里有一个药老落脚的小木屋,应该在离这里不远。

扶起了昏睡的男孩,凤语汐用她那娇小的身子,拖着男孩,向那一个方向走去。

她没有多为这泪迹消失而感到太多的难过,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一点也不心痛。连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会为这个忧伤,她本以为自己会难过。

她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他救了她,还是她救了他。毕竟,如果他没有挡在自己的身前,那么自己便无法动用这力量。

这,或许是宿命。

枫叶还在“刷刷”的响着,又是枫叶翩翩起舞,似乎想要把刚刚因那黑衣人的气场而停止落叶的时间补回来。红叶的点缀,一个小小的蓝色身影,把白色身影的手搭在自己肩头,一步一步向前走去,以翩翩红叶为背景。这是多么和谐的场面。满地的尸体,竟为这两个背影增添一点奇异之感!

……

祭司府内,秦梦月在厨房里忙忙碌碌,一身布衣的凤浩云正在烧火,正在准备午餐,显得其乐融融。

这六年间,做惯了这一切,秦梦月切菜切的很熟练,脸上满是笑意,两个人,没有说话,倒像是一幅美丽的画,看着是多么舒服。

轩辕幻走了进来,还是一头白发,满脸慈祥的看着忙碌的两人,倚在门边,为了方便一家人的活动,轩辕幻早已遣散了家仆,现在这个屋子里,只有只有自己的一家人。

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

“娘。”秦梦月笑着和轩辕幻打招呼,抬手拭了拭自己的汗水,满目的微笑。

“娘。”凤浩云也抬头看了看轩辕幻,虽然没有了念力,做什么也有些费力,不像从前那么轻松,但这是他最喜欢的生活,只是……

“唉。”凤浩云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不过最多的还是坚定,自己的路,必须要她自己去走下去,担心又能怎样。

“怎么了?浩云。”轩辕幻笑着一一回应,看见凤浩云有些不自然,问道。

“没事。娘,你还是等着尝月儿的手艺吧。”凤浩云脸上满是笑意,轻轻开口。

“嗯。”轩辕幻点点头,走向了秦梦月,拍了拍她的肩,眼里满是欣慰,一家人的感觉真好,有自己的女儿女婿照顾自己,自己何不快乐呢?只是这快乐来得太快了,总有些不真实。

“嘻嘻,娘,别听他这样掩饰,他是在思念小汐儿呢,今天啊,是她的生日,可惜不能陪她了。以前每年生日,都是我们和她一起过的呢。”秦梦月笑嘻嘻的说,“他还非要让我们的女儿自己去历练,现在好了吧,我还没有那么思念,他就比我更思念了,这下吃到苦头了。”

“今天汐儿生日?”轩辕幻微微一愣,“也不知道多年后她知道这个是我们骗她会是什么感想,她会不会怪我?”语气中,带着丝丝心疼和担忧。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却独自在外面吃苦,这不能不让人心疼和担忧啊。

“不会的,汐儿很聪明,她知道了,只会明白我们的苦心,毕竟她是那么善解人意。我很了解她。”凤浩云认真地说道。

“嗯,等和汐儿相认后,我们找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这个国家也不需要我们守护了,估计没多久,这个龙皇帝国就会四分五裂。”轩辕幻说道,她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在别人看来,这是很高尚的职位,但又有多少人了解这个做好这个职位的苦心呢?所有人只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这样的生活她厌倦了。

“哥哥还没有找到吗?”秦梦月熟练的炒着菜,一边问道。

[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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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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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一部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也是四大名著中人物最多的小说。那首的开篇词: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每次听到或看到,都让我心潮澎湃。

三国时期是一个英雄云集的时代。在这个时代,诞生了许许多多的英雄,每个人物都独具特点,各领风骚。在这诸多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关羽。温酒斩华雄,显示了关羽的勇猛;千里走单骑,显示了关羽的忠心;单刀赴会,显示了关羽的勇敢;下棋刮骨疗毒,显示了关羽的坚毅;华容道义释曹操,显示了关羽的仁义。关羽的这些品德,都是值得我好好学习的。在学习,生活中,我要像关羽一样面对困难,勇往直前;遇到挫折,毫不退缩;碰到失败,毫不气馁。还有一个人物也是我的偶像,那就是诸葛亮。他是三国时期蜀国的政治家,军事家。他身高八尺,羽扇纶巾,才智过人。许多精彩的故事,都发生在他身上。刘备没碰到诸葛亮之前,一直东奔西走,寄人篱下。自从诸葛亮出山助他之后,他就咸鱼翻身,有了自己的地盘。而且这地盘还越做越大,在曹操占尽天时,孙权占尽地利之后,依靠人和与其他两人形成了三国鼎立之势,可见诸葛亮的厉害。

曾经多少次我在梦里穿越到了三国,我梦见和关羽谈笑风生,和张风大口喝酒,与诸葛亮学习谋略,与曹操吟诗作赋。在梦里,我时而是将军,时而是谋士,时而是文人,与三国英雄们一起对酒当歌,仰天长啸,醉卧沙扬,开怀大笑。每次梦醒十分,我总是不能在梦里多待一会儿而忧伤。

三国演义,每次翻起你都让我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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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搜读小说阅读器V2.0.9.2介绍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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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琅琊榜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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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著小说中,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耗尽心血而死,梁王死后景琰当了皇帝。

电视剧《琅琊榜》迎来了收官夜,不少观众准时守候在电视机前,十三年前梅岭的千古奇冤如何筹划雪冤,电视剧最终选择开放式的结局,并未将人物的命运一一表现得很清楚,该剧导演李雪直言:“结局应该是大团圆的。”

昨晚的大结局是“大梁战事突发、四境受敌,朝中无人能领兵出征,本已决定安心静养、逍遥江湖的梅长苏服下激发体力的冰续草,毅然奔赴北境,在最后的三个月里,平定北境狼烟,以林殊的方式在战场上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梅长苏终结掉了自己的性命,以林殊的结局赴死,多少人哭成了狗。其实,该剧在制作过程中,大结局曾经出现过一个“彩蛋”。在第一版本的结局“彩蛋”里,战争结束后,琅琊山上、琅琊阁里,梅长苏从屏风后面伸出了一只手,接过了蔺晨递过来的茶。对此,制片方表示,他们没有想让梅长苏活着,那个彩蛋就算放到结尾,也只有两种解释:一是前传内容,一是蔺晨Y Y的场景。该剧制片人侯鸿亮说:“这一段彩蛋,有可能被观众解读为梅长苏还活着了。最后,我们还是觉得这样不对,如果梅长苏还活着,那么之前周遭人及观众对他的痛惜,以及他死后霓凰、景琰等人对他的悼念和追忆,则都成了笑话。他前面所有的牺牲,震撼力都会被削弱。所以,我们最终还是把那个可能引起误解的镜头剪掉了,让电视台重新换了片子,让梅长苏求仁得仁。”

说到底,这还是一部步步惊险的政斗戏,里面环环相扣的朝堂争斗总是让人担心得捏一把冷汗。先是斗太子、斗誉王、斗谢玉、斗夏江,斗到最后斗皇帝,每一步都惊险万分,一步走错便满盘皆输,尤其是前期梅长苏假意辅佐誉王压倒太子,实则借力打力,让他们两败俱伤,观众每次都害怕誉王会察觉梅长苏的真实意图,而谢玉、夏江这几个老狐狸就更加难缠,连斗倒了还时时准备反咬一口,至于拥有至高无上的皇权的多疑皇帝,就更不用说难度有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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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平凡的世界结局

全文共 4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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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八年初,临近春节的时候,原西县革委会主任冯世宽,因为领导原西县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做出显著成绩,被提拔到了黄原地区,任了地区革委会副主任。

与此同时,县革委会副主任田福军也被调回了地区,另行分配工作。本来,地区革委会主任苗凯准备把这位他很不满意的人,调到地区防疫站去任副主任,但地区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主任呼正文提出不同意见。呼副主任指出,把一位很有能力的同志这样使用显然是不适当的,会引起各方面的反应。其他几位地区常委也都支持老呼的看法。苗凯只好不再坚持把田福军打发到防疫站。但他暂时也不准备安排田福军的工作,指示组织部门把他调回地区浮存一段时间再考虑任用。

这样,三把手李登云同志就擢升为原西县的一把手了。这个任用在原西县的干部们中间引起一片哗然。当然,冯世宽的提升是预料之中的事。但大家没想到,竟然不是田福军,而是李登云接替冯世宽任了原西县革委会的主任。大部分干部认为,论水平,论作风,论品质,不管论什么,田福军都在冯世宽之上;他即使不被提拔当地区领导,最起码也应该让他当原西县的一把手。李登云无论如何比不上田福军。而更叫人莫名其妙的是。福军调回地区还暂时浮存着,不给安排工作!

在县上的两个主要领导调出后,石圪节公社主任白明川和柳岔公社主任周文龙,波增补提升为原西县革委会的副主任。这两个人的同时提升,是县领导班子中两种力量斗争或者说是调和的结果。紧接着,两社原来的副主任徐治功和刘志祥,分别担任了本公社的正主任。石圪节公社原文书、孙少安的同学刘根民也提拔成了公社的副主任。总之,春节前后,原西县上上下下进行了一系列的人事调动……田福军完全明白他自己目前的处境。

他难受的倒并不是职务高低,而是将在一段时间里,他没有什么事可干——他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啊!他知道苗凯同志对他不感兴趣,什么时候给他安排工作,还很难说。那么,他就这样无所事事地闲呆下去吗?

这时候,他想起了他的老上级石钟同志。老石文革前是省农工部部长,现在任省革委会副主任。他和老石相识多年,他是很了解他的。

田福军于是很快给老石写了一封信,含蓄地告诉了他目前的情况。他在信中向老石提出,看省上有没有什么临时性的工作,他可以在自己浮存的这段时间里帮忙去做。

双水村的秧歌是全石圪节公社最有名的。在这个秧歌传统深厚的村庄里,大人娃娃谁都能上场来几下。往年,一进入冬天,这个村就为正月里闹秧歌而忙起来了。所有的家户都在准备招待秧歌队来为自家“转院”时的吃食;每一家都要借此机会来夸耀自己的“门户”好。有的家庭,仅仅因为一回秧歌招待得好,来年就有好多人家给说媳妇。因此,就是光景最破败的家庭,也要省吃节用,把那些红枣呀,瓜子呀,核桃呀,挑最好的留下来,准备撑这一回门面。一旦进入正月,双水村的人就象着了魔似的,卷入到这欢乐的浪潮中去了。有的秧歌迷甚至娃娃发烧都丢下不管,只顾自己红火热闹。人们牛马般劳动一年,似乎就是为了能快乐这么几天的。

但文化革命一开始,闹秧歌就作为“四旧”而被禁止了。打坝修梯田代替了这传统的节日。那些年提倡“吃罢饺子就大干”,人们在正月初一就被赶上农田基建工地。可以想来,这些年里,双水村人在一个正月,那情绪是多么灰啊!那胳膊腿是多么痒痒啊!伞头田五急得没办法,常常在工地上以锨代伞唱上几段,众人就一边劳动,一边给他呼应。过去的十来个春节,对于双水村来说,那不是过年,而是过晦气。好!现在政策松动了,双水村的人就立刻把熄灭多年的红火又扇起来了;双水村的火一起来,石圪节公社所有村庄的火都烧起来了!公社和县上除不拒挡,还支持农民恢复这传统的红火热闹。仅就这一点,庄稼人也感到象死去的田二常嘟囔的:世事要变了……

双水村不仅恢复了闹秧歌,还象往年一样恢复了正月十五晚上“转灯”的传统。已经约定,这一天,石圪节村、罐子村、下山村等五六个村庄的秧歌队,都要来双水村“打彩门”,转九曲……

现在,双水村的人分别集中在村里的两三个“中心”忙碌着。

在田家圪崂这面的大队部,以田福堂为首的几个人正进行闹秧歌的总料理。福堂已经披上了他那件狐皮领子大氅,戴上了栽绒火车头棉帽,布置接待外村秧歌队的具体事宜。聚在这里的除过福堂,再没有队里的其他领导,而是一些上了年纪的村民。在此种事上,这些穿戴齐整的老汉成了领导人和权威。几家秧歌队凑到一起,礼节如同国家元首互访一样繁多;稍不周到,就可能酿成战争。因此这些威严的老者象美国联帮法院的最高法官,随时准备负责仲裁和解释“法规”。

在庙坪枣林前面的一个大空场地上,金俊山、孙少安、金俊武、田福高和金光亮等人正负责栽灯。地上摆满了高梁杆和萝卜做成的灯盏。

最大的人群中心在金家湾那面的小学院子里——大秧歌队正在这里排练。全村所有闹秧歌的人才和把式都集中在这地方。婆姨女子,穿戴得花红柳绿;老汉后生,打扮得齐齐整整。秧歌队男女两排,妇女一律粉袄绿裤,长彩带缠腰,手着扇子两把;男人统一上黑下蓝,头上包着白羊肚子毛巾。随着锣鼓点,这些人就满院子翩翩起舞。伞头当然是田五,此人唱秧歌闻名全原西县,五十年代还去黄原参加过汇演;他出口成章,妙语连珠,常常使众人大饱耳福。但石圪节其它村庄与他相匹敌的伞头也不乏其人。伞头极其重要,往往能反映一个村的秧歌水平。

此刻,在小学的教室里,另外一些人正在排练小戏。演员有少平、金成、姚淑芳、润生、银花、海民、金富、金强、田平娃、兰香、金秀等人。金波已从黄原赶回来,正负责“五音”班子。金波笛子、二胡、手风琴都能来。孙玉亭和金光辉吹管子;光辉他二哥金光明拉板胡。小戏算是“阳春白雪”,大秧歌完了,就看这些节日撑台呢。

这时候,我们的玉亭同志也临时放弃了阶级立场,和地主的两个儿子坐在了一条板凳上闹“五音”。排戏休息的时候,大队会计田海民嬉笑着对孙玉亭说:“玉亭叔,你的头发以后再不用我理了吧?”

这句话逗得众人哄堂大笑。原来,这话里有话:不久前,王彩娥在她妈的主持下,改嫁到了石圪节,和胖理发师胡得禄结婚了。

在大家的哄笑声中,金富两兄弟和孙家的人都十分难堪。好在这种红火时候;人们谁也不计较这种露骨的玩笑。

双水村大秧歌和小戏的总导演是孙少平。他在高中时就是全县出名的“把式”,还到黄原讲过故事,因此理所当然由他来指拨大家了。少平此刻跑出跑里,一会在教室排戏,一会又去院子指导大秧歌,真是出尽了风头……下午,路程最近的罐子村的秧歌队伍,已经开到了村头的彩门下。孙少安家土坡下面的公路上,前几天搭起的彩门五彩缤纷,并且缀满了翠绿的柏叶——为闹红火,金家破例让人在祖坟里折了一些柏树枝来装扮这门面。

罐子村的秧歌一到,双水村的队伍就立刻前去迎接。两队秧歌在彩门下相遇,热闹纷乱的气氛霎时达到了高潮,彩门两边的公路上锣鼓喧天,鞭炮声炸得人耳朵发麻。

两家的大秧歌队分别扭开了,公路上立刻成了一条七彩的长河。在罐子村的秧歌队里,王满银鼻子上画了块白颜色,身上斜挂着驴串铃,手里甩着绳刷子,丢腿撂胯地扮个“开路小丑”,逗引得娃娃们撵着看他出洋相。他老婆兰花昨天已经带着猫蛋狗蛋来到娘家门上,现在正挤在人堆里看热闹。这几天,双水村几乎所有在门外工作的干部和出嫁在外的女人,都赶回到亲爱的故乡来——他们有的情不自禁地上场露两手;不上场的就挤在人群中间如痴如醉地观看。在这些人中,我们只是没有发现田润叶。是的,她没有回村来。她眼下没有心思观看这红火热闹。她到黄原她的同学杜莉莉那里去了。

田福军夫妇正由福堂和村里的一些长者陪同着,站在彩门上面的一个土台上,兴致勃勃地观看着。女儿晓霞没有跟他们回来,留在城里照顾她外爷徐国强……现在,彩门两边的秧歌队已经纷纷编成了两根“蒜辫子”——这意味着两家的伞头要对秧歌了!

罐子村的伞头王明清,也是远近闻名的“铁嘴”,按规矩由他先给不可一世的田五发难。田五在彩门这边腰扭得象水蛇一般,伞头转成了一朵莲花,正准备接受王明清的挑战。只见王明清伞头轻轻一点,双方的锣鼓声便嘎然而止。王明清亮开嗓门唱道——锣鼓停声我开音,万有亲朋你细听:转九曲来到双水村,不知你们栽下些什么灯?

王明清尾音一落,锣鼓和人群的赞叹声就洪水一般骤起。一些行家在人群中评论道:“好口才!”

田五也不甘示弱,几乎闪电一般把伞在空中一劈,锣鼓声立即落下。他应声而唱——罐子村的亲朋你细听,欢迎你们来到双水村。

你问我们栽下些什么灯?

今年和往年大不相同——西瓜灯,红腾腾,白菜灯,绿蓁蓁,韭菜灯,翠铮铮,芫荽灯,碎粉粉,茄子灯,紫茵茵,七扭八歪是黄瓜灯!

龙儿灯,满身鳞,凤儿灯,花蓬蓬,老虎灯,实威风,摇头摆尾是狮子灯!

银蝶金蝉莲花灯,还有那起火花花带炮嗦罗罗罗乒乓两盏灯,那是依呀嗨!

田五别出心裁,将秧歌和“链子嘴”串在一起,唱得如同一串鞭炮爆响,人群随即为之卷起了一片欢腾的声浪!

两个伞头你来我往,十个秧歌一对完,双水村就散开了自己的大门,欢迎罐子村的秧歌进村来。两家的秧歌立刻混合编队,两个伞头并排在前面引路,庞大的秧歌队就一路翩翩舞蹈着向村中走来。看热闹的人群随着秧歌队在公路两边涌涌移动。村子南北先后堵住了几十辆汽车,司机们也兴高采烈跳下车来,加入到这欢乐的人流中去了……在人群中,田福军突然看见了孙少安。

他立刻挤过来,捉住了少安的手。

福军把少安拉出人群,两个人一起来到公路旁边的一个小土坡上。福军问他:“上次你们队因为分组的事,以后你再没受什么整吧?”

少安对尊敬的田主任说:“没!”

紧接着,福军就开始和少安热烈地拉谈起了农村目前的许多情况。两个人谈了很久,谈得很投机。临毕,田福军用手亲切地拍了拍少安的肩膀,说:“小伙子,不要灰心!相信一切都会开始变化的。我坚信农村不久就会出现一个全新的局面。一切恐怕都势在必行了!”

田福军说完后,和少安紧紧地握了握手,就向人群中走去了。此刻,两个村的秧歌队已经扭到了庙坪,向金家湾小学院子那里涌去。东拉河和哭咽河两岸到处都挤满了狂欢的人群……

孙少安站在小土坡上,用手飞快地卷起了一支旱烟卷。他抽着烟,久久望着欢腾的村庄和隆冬中的山野——再过半月就是惊蛰;那时一声响雷,大地就要解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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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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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现实中开始一段迷幻的旅行,我想阅读是最好的方法。年少的我,经过阅读《海底两万里》这部极具科幻艺术的小说,从一个方面讲,就是经历了一场壮美、勇敢的旅行。从自我陌生的地方——海洋,开始的一段充满想象的旅行。如今自我已经摆脱了过往的稚气,可是偶有时间,还是会回味一下这本充满奇幻的小说。在回味的同时,依旧能感受到那种奇幻的美丽。

十分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

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述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可是他那种要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可是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必须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此刻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我能够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确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来吧,让我们一齐去探索,一同走进《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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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那小说本上,满是回忆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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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堆成山的本子,但我钟爱其中几个,因为它们是我写过小说的本子。

我的第一个小说本,是在四年级时诞生的。那时天马行空的想象无处使,便尽数记录在了它的纸张上。现在将其翻开再读,无处不洋溢着孩子的童真与幻想,却有时还是会被小时候无厘头的想法弄得脸一红,几乎不想承认这是自己亲手写下的笔迹。

六年级时,我有了第二个小说本。不同于原来那个粉红色的作文本,这个蓝色的单行本上开始承载我心中小小的梦想。我计划着写一个长篇小说,计划着当一个作家。我的小说开始有了思考,有了稚嫩的文风,并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收获了小小的成就感。再看那文字,仿佛看见了从前为了梦想认真付出的小小的身影,这是我深刻思考的起源,小说本不仅记录我的思想成长史,还记录着我离梦想的距离。现在还不够近,离梦还远。我还在奔跑。

到了初中,我依旧捧着新的小说本,用笔轻戳着小手,看着窗外纷纷的杏叶飘落,脑中构思着属于自己的故事。这个本子的笔迹从一笔一画的稚嫩,逐渐变成略显成熟的半连笔。它不再记录长篇小说,而是记录短篇。磨砂的封皮曾划痛过我,但我不肯换。

“语文有个基金会,可以投稿,据说最好的五篇文章有机会让全年级人读到!”我的一个热爱写小说的同学拉着我说。“咱们投稿吧,就投小说!”

我点了点头,翻开本子要找合适的。但是我僵住了——没有一篇令我满意。我开始泄气,埋怨自己以前写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小说本静静地躺在桌上,等待着我的决定。它的扉页被风微微吹起,我看到了初一时一板一眼的字:“就算我不够好,我也会变得更好,让别人能认识我。”

这是梦想之路的一个标杆,让别人读到我的作品,是我不能失去的机会,但我几乎就要动摇了呢。我摇了摇头,温习了一遍初一的年轻气盛,也要开始构思了。翻开崭新的一页,钢笔在小说本上缓缓留下沾了梦的墨水。微风拂过,它的纸张在喃喃低语,似乎庆幸保住了我的梦。

文章受到了夸赞,也收到了改进意见。我抱着小说本,看着手机上不同的评论,微微地笑着,沉浸在自己的幸福中。小说本磨砂的封皮,是一股亲切的暖流,涤荡在心间。它给予了我一切,却不图回报。

再次翻看小说本,是我的思想成长史,是我一次次越来越深刻的思考,是我追梦路上的足迹和路标,是我满载幸福的回忆录。

那小说本上,满是回忆。有了它,我才能在梦想的道路上肆意奔跑,放声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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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长篇小说《荆棘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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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口味了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富有诗意的环境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我,也打动了我。但是读后感触最深的还是那种痛,那种无奈,那种由于自己造成的无奈,正如荆棘鸟,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自己找的荆棘。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 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

拉尔夫,一个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自己人生追求的人,他早已失去的一个作为普通人的权利,他不能谈爱情,他也以为自己可以做到。在他遇到梅吉前的二十七八年岁月中,他就是这样度过的。但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的内心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尽管那时的梅吉只是一个9岁的女孩,却照亮了拉尔夫的内心。在梅吉长大成人之前,两人有过一段温馨美好的时光,因为那时可以不必避嫌。但是随着梅吉的长大,痛苦和矛盾也就与日俱增。最终,拉尔夫选择了他的事业,他的上帝,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希望梅吉可以有自己的未来和幸福。但是,谁能想到,梅吉选择的丈夫,居然也只是因为他酷似拉尔夫呢?婚姻自然是不幸的。在这样的境况之下重逢,终于情感战胜了理智,拉尔夫屈从于梅吉的愿望,梅吉也如愿地从上帝那儿偷来了拉尔夫—— 一个属于他们的儿子。因为她知道拉尔夫永远也不属于他,那么得到他的儿子,就已经是上帝的恩赐了。从此,梅吉离开了她的丈夫,守着一双儿女回到了家乡。结局,偷来的东西自然要还回去的,当他们唯一的儿子也永远离开他们的时候,他们觉得也卸下了心头的包袱。拉尔夫在临终的一刹那,他的心里才真正放下了梅吉。而梅吉,将要面对的是往后更加孤独的人生,幸好,她一直是个坚强的人。

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可能是作者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熟练的写作技巧,非常传神的眼神和心理描写,和很多不经意间说出的经典的有哲理的话,使我不时的产生共鸣,所以会让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同时又说不出它哪里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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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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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龙珠传奇易欢结局,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电视剧龙珠传奇除了杨紫和舒畅的演技还不错外,就属这个四角恋的故事引入关注了。以下是小编整理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杨紫所饰演的李易欢喜欢康熙,康熙将雪倾城纳为妃子,雪倾城却深爱朱慈煊,朱慈煊心中独爱李易欢。而这偶像剧一样的人物关系,让人看得非常的乱,在网上曝光的电视剧结局,李易欢和雪倾城最终翻脸互撕,当然这四角恋也没有什么好的结局。

龙珠传奇易欢结局

杨紫饰演的李易欢从小在明珠谷长大,身边有一群小伙伴,一起练功一起成长。然而李易欢由于爱偷懒,到了出谷的时候,小伙伴们都出去历练了,只剩下自己在谷里长蘑菇,机灵的李易欢自然不可能安分的待在谷里,最终男扮女装逃出来游走江湖,顺带遇上小危机被男主英雄救美。初次见到皇上的李易欢被康熙的气质吸引了,,瞬间拜倒在康熙的龙袍下。

李易欢放弃仇恨

李易欢为了完成复仇大业,潜进了皇宫,与朱慈煊以兄妹相称,康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李易欢变成了自己一生挚爱的女人。在最后,李易欢放弃了仇恨,最终易欢还是决定离开皇宫,与康熙相忘于世,想记于心。而且她还说服了小伙伴们放下仇恨,不要再引发战乱而危害百姓,朱慈煊结局应该也是放弃复仇了,雪倾城最终应该会离宫和朱慈煊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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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外国短篇小说:穷人的专利权

全文共 5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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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其单调的生活,能够使人丧失生存下去的兴趣与勇气。下面是外国短篇小说——穷人专利权,欢迎阅读。

作者:狄更斯

我是在离伦敦不远的地方出生的,但是在学完了手艺后,就进了伯明翰的一家工场 (也就是你们说的工厂)干活。我学手艺的地方离我的出生地但脱福特很近,我学的是打铁,我叫约翰,因为我的头发稀少,所以从我十九岁的时候开始,大家就都叫我“老约翰”了。而如今我已经五十六岁了,我的头发和十九岁的时候比起来,好像既没有增多,也没有减少,所以想让我在这件事上讲点新动向是不可能的。

到明年也月份,我结婚就整整有三十五周年了。我结婚的那天恰好是愚人节,所以人们总是拿我的喜事开玩笑。那天可是我一生中最有意义的日子,我的好老婆就在那一夭属于我了。

在我们生过的十个孩子中,有六个活下来了。我最大的儿子在一艘名叫“曼佐·纪奥诺号”的客轮上做机师,这艘船往返于那不靳斯和马赛之间,途中在热那亚、莱格亨和西维太·范切埃停泊。我的大儿子发明了很多有用的小东西,他是个有手艺的人,可是他从没从这些东西上获得一丝一毫的收益。我的另外两个儿子,一个在悉尼,一个在新威尔士,他们都把自己的工作干得很好,上次来信时还都没有结婚呢。还有一个儿子,就是詹姆士,他总是有些不正常的念头,竟然去印度当兵了,还在打仗时中了一枪,有一颗子弹打进肩脚骨里,在医院里住了六个星期,这些都是他在信中说的。其实他是几个儿子里相貌最英俊的。我的一个女儿玛丽生活得称心如意,偏偏患了一种胸部积水的玻另一个女儿夏洛蒂被丈夫遗弃了,他真是太无耻了,现在她带着三个孩子和我们一起生活。我自己最小的孩子,今年只有六岁,不过已经开始喜欢机械方面的东西了。

从始至终,我都不属于xian章派。的确现在有很多社会弊端,让人们愤愤不平,但是我看xian章派的主张对解决问题也没什么帮助。如果我觉得有帮助的话,那我就是xian章派了。既然我的想法和xian章派的主张不同,那么我就不可能是xian章派。平时我看报纸,也去伯明翰的被我们叫做“会潮的地方去听他们争论,因此,xian章派的很多人我都认识。但是,我要提醒大家的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同意使用武力来纠正弊端。

我自己一直都喜欢在发明创造上下功夫,这么说并不是夸大其辞(我必须把脑子里涌现出来的想法随时记录下来,否则就无法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交待清楚)。以前我发明了一种螺丝,总共赚了二十磅,现在我还在用这笔钱。我一直都在进行发明创造,差不多有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没怎么中断过。这个发明我已经完成了,就在上一个圣诞节的前夜十点钟的时候。在我做完之后,我把妻子叫进来看。当她和我站在完成了的机器模型旁边时,我看见她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掉在模型上。

我的一个朋友威廉·布彻是个并不激进的xian章派。他是一个很有号召力的、出色的演说家。他经常说,像我们这样的工人走到哪里都要吃亏,那是因为有那些以搜刮百姓为生计的政府部门,因为我们必须服从政府的各种法令,而且还要向政府部门上缴各种名目的不合理的费用来供养他们。“是的,”威廉·布彻说,“所有的公民都要负担这些,但是负担得最多的是工人,因为工人只能勉强维持基本的温饱,正因为如此,当工人们提出改革的要求,追求平等和公正的时候,如果有人从中阻挠,那真是无以复加的不公平。”以上都是我记下来的威廉·布彻的话。

他在发表演讲时就是这样说的。

好了,现在让我再来谈一谈我的机器模型。我完成它是在上一个圣诞节的前夜十点钟,有将近一年时间了。这个模型几乎用光了我所有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有时碰上倒霉事,我女儿夏洛蒂的孩子生病,也可能更糟糕,两种情况都让我碰上了,我就只好暂时放弃模型,往往几个月都不能接着干下去。为了进一步完善它,我还会整个把它都拆卸掉,然后再重新装上,就是这样反反复复做了无数次,最终做出了现在这个完整的模型。

圣诞节那天,我和威廉·布彻好好地谈了一次这个新发明的机器模型。他这个人很有头脑,但是也有一些古怪的脾气。他问我:“约翰,你用它来干什么呢?”我回答说:“我想得到一个专利。”威廉说:“具体怎么做呢?”我说:“去申请一个呀。”这时威廉告诉我,关于专利的法律条文都是些害人不浅的东西。他说:“约翰如果你在公开了自己的发明之后才获得专利,那么你经过千辛万苦得到的成果就很容易被人窃取,到时候你可就陷人困境了。不管是你心甘情愿地赔些钱,先邀请一些能够负担专利申请的巨额花费的合伙人。还是四处碰钉子,让别人牵着鼻子走,在几批合伙人中间奔走,展示你发明的模型,和他们商量价钱。结果都一样,很可能你的发明会落到别人手里。”我说:“你的想法不合情理,威廉·布彻。有时候你就是这样。”他说:“不是我不合情理,约翰,让我对你讲一讲这种事的真相。”接下来他就跟我详细地解释了一番。我告诉威廉·布彻,我想亲自去申请一个专利。

我的妻舅乔治·贝雷,住在西布罗密奇 (他很不幸,他因为妻子酗酒而破产了,被关进伯明翰监狱多达十七次,后来在里面病死了,才算了结),他在死前留给我妻子一百二十八镑零十个先令的英格兰银行的股票。这笔钱我和妻子一直都没有动过。大家想想,我们都有衰老得不能再工作的一天。所以,我和妻子打算靠这个发明申请一个专利,而且我们甚至考虑过用那笔钱去申请。为此,威廉·布彻替我给伦敦的汤姆斯·乔哀写了一封信。这人是一个木匠,身高有六英尺四英寸,最擅长玩抛绳圈的游戏。他住在伦敦契尔西一座教堂的旁边。我事先向工场里请了假,这样我回来以后好继续干活。干活的技术很不错。我不反对喝酒,但是我从来不喝醉。圣诞节的假期一过,我就坐着“四等车”去伦敦,在汤姆斯·乔哀那儿,我租了一间房子,租期是一个礼拜。他结过婚,有一个儿子,是个水手。

汤姆斯·乔哀告诉我 (据说是从书上看的),申请专利首先要写一份申请书,递交到维多利亚女王那里。这和威廉·布彻的说法一样,威廉还替我打了草稿。要知道,威廉的笔头是很利索的。还有申请书后面要附上一份陈述书,那是给大法官的,我们也已经准备好了。在经过一段曲折之后,在离司法院法官楼不远的桑扫普顿大楼里,我找到了一位推事,向他递交了陈述书,还付了十八便士。他让我把陈述书和申请书送到白厅的内务部去,然后把东西放在那里等待内务大臣签字,并又交了两镑两先令六便士。大臣在六天以后才签完字。又要求送到首席检察官公署去,在那里打一份调查报告。我在办这件事的时候又交付了四镑四先令。而且,大家看看,在这些过程中我遇到的人都非常粗鲁无礼,即使在收钱的时候,也没有表示丝毫的谢意。

我已经把汤姆斯·乔哀的房子的租期后延了一个星期,现在已经过去五天了。首席检查官写好了一份例行的调查报告 (我的发明已经顺利通过,没有遇到阻挠,我动身前,威廉·布彻就是这样预料的),然后叫我把这份报告递交给内务部。内务部接到后,以它为依据做了个复本,也就是所谓的执照。获得执照的同时,我又缴纳了七镑十三先令六便士。还要把执照送到维多利亚女王那里签署,在女王签字之后又发了回来。随后还要经内务大臣签字。我又去了内务部,那里有一位先生把执照丢到我面前,说:“现在你带着执照去专利局,在林肯旅社。”这时我在汤姆斯·乔哀那儿都住了两个多星期了,我必须省吃俭用来支付这些开支。说实话,我自己的决心都有些动摇了。

到了林肯旅社,专利局的人又做了一份叫“女王法令草案”的文件,还有一份“法令提要”,同时我又付出了五镑十先令六便士的代价。

随后,专利局“准备两份正式的法令文本,分别送交印章局和掌玺大臣衙门”。这样我又交了一镑七先令六便士,另外还附加三镑的印花税。

准备递交上去签字的女王法令是由专利局的抄写员抄写的,我付给他一镑一先令,外加一镑十先令的印花税。下一步是把女王法令送到首席检察官那里去签字。这次的代价是五镑多。接着又要送到内务大臣那里。

再由内务大臣递交给女王,女王再签署一次。同时我要支付七镑十六先令六便士的费用。到目前为止,一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我差不多要一文不名了,我的耐性也几乎被消耗光了。

关于我的这些经历,汤姆斯·乔哀全都如实地告诉了威廉·布彻。又被威廉通过演讲传播到了伯朋翰的三个“会潮,接着其他“会潮也都知道了。甚至后来北英格兰所有的工场也都知道了这件事。告诉大家,在一次“会潮的演讲中,威廉·布彻说,申请专利的过程就是使一个人成为xian章派的捷径。

但是,我还是没有那么做。我又把女王的法令送到印章局去,它位于滨河大道的桑莫塞特公馆,印花商店也在那儿,在印章局,我等到一份书记交给我的“印章局法令”,“专供掌玺大臣签署”,为此我又交给他四镑七先令。书记还准备了一份“掌玺大臣法令”,“专供大法官签署”,代价是四镑两先令。随后“掌玺大臣法令”交给了办理专利的书记,由他抄写,这样我又支付了五镑七先令八便士的费用。并且我又交了一笔三十镑的印花锐。还有九镑零七便士的“专利制箱费”。要告诉大家的是,如果让汤姆斯·乔哀做一个同样的箱子,他只收取十八便士的费用。然后我又交了“大法官财政协助费”,这是两镑两先令。随后交的是“书记文件夹保管费”,七镑十三先令。然后我又支付了十先令的“书记文件夹保管协助费”。另外,又向大法官缴纳了一镑十一朱令六便士。最后交的是“掌玺大臣协助费”和“火漆封烫协助费”,共十先令六便士。到此为止,我在汤姆斯·乔哀那儿住了整整六个星期。在这项发明畅通无阻地获得专利的过程中,我支付的费用总共有九十六镑七先令十八便士。而且这只是国内的专利权。我必须再缴纳三百镑才能把发明带到国外去。

众所周知,我年轻的时候,教育的质量可不高,就算是接受了点教育,也是太微不足道了。也许你会认为这是一件不幸的事。是的,我也这么看。尽管威廉·布彻比我年轻了二十岁,但是他的知识简直够我学习一百年。要是去申请专利的是威廉·布彻,他也被人像踢皮球一样,从一个部门踢到另一个部门,我敢说他是一定不会这么忍气吞声的。要知道,他的脾气有时是很暴躁的,那些文书、搬运工和邮差多少都会有些脾气暴躁。

这并不意味着我想告诉大家,申请专利所碰到的情况让我对生活感到沮丧。可是,我想说,技术上的发明创造本来是件对大家都有好处的事,为什么把发明者弄得像一个罪犯呢?如果一个人总是四处碰壁,那么他对现实还会有其他想法吗?是的,每一个申请专利的人都会有这种想法。想想要缴纳的费用,已经花了这么多钱,可是还什么事都没做呢,·这多可恶呀。如果我是个才智非凡的人,这种情况就更糟糕了 (谢天谢地,毕竟我的发明已经被痛快地接纳了,在实际中发挥了不错的作用)。说起来花的钱很多,加在一起恰好是九十六镑七先令十八便士,是的,是这些。

说到那些形形色色的官员,我感到威廉·布彻的话是不容置疑的。

那些什么内务大臣、首席检察官、抄写书记、大法官、掌玺大臣、专利办理书记、大法官财务助理、主管文件夹书记、掌玺助理、主管文件夹书记助理、火漆封烫助理,每个要在英国申请专利的人都必须和这些官员打交道,即使他要申请专利的不过是个铁箍或者是一根橡皮筋,也必须这样。而且有的部门还要反复地进进出出。在申请的时候,我办的手续就有三十六道。这些手续从递交给女王开始,一直到交付“火漆封烫协助费”为止。说实话,这个火漆封烫助理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个什么东西呢,我真是有点好奇。

这些都是我想要和大家说的话,我已经把想说的话都记录下来了。

但愿我把自己的意思都表达清楚了。我说的不是文字 (我没这方面的才能),我指的是其中的意思。在最后,我要说的是汤姆斯·乔哀。在我离开伦敦的时候,他对我说:“约翰,如果这个国家的法律的确是公正无私的,就像它标榜的那样,那么你就去伦敦,你可以花半个五先令的银币,为你的发明做出一份细致准确的说明图示,有了这份图示就可能轻而易举地获得专利了。”

现在,我非常同意汤姆斯·乔哀的说法,我也这么认为。威廉·布彻说:“那种‘文件夹主管’,‘火漆封烫主管’,纯粹是些败坏国家的混蛋,必须得把这些职位取消。””我认为他的观点是正确的。

作品赏析

《穷人的专利权》写于1850年,是狄更斯的短篇小说代表作之一。小说描写英国xian章运动期间,一个勤劳温厚的老铁匠约翰,在向政府申请发明专利权的过程中遇到的种种令人啼哭皆非的波折,从一个侧面揭露了当时英国庞大官僚机构的种种繁文缛节和鱼肉人民的实质。小说通篇采用第一人称自述方式,平易朴实,叙述自然,以小见大,以一斑显全豹,所叙人物,上至英国女王,下至小协理书记,揭露矛头,从衙门的腐朽文牍作风,直至官员对人民的盘剥,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一幅黑暗官场讽刺图,也显示了狄更斯小说创作中夸张不失真实的含蓄温厚的讽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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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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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刚上五年级的时候,读了《西游记》。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从西天取得真经归来的故事。书中的故事和情节让我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孙悟空为了保护师傅,在一次次的劫难面前,勇敢机智。悟空这种勇敢的精神让我佩服,也很值得我学习。这让我想到自己曾经经历的一件事。那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班里的女生都喜欢跳大绳,她们把两根绳子系在一起当大绳,我因为被大绳勒到过脖子,所以,班里就我自己不敢跳大绳。这一天,老师说要跳大绳,我心里忐忑不安,不一会儿,就轮到我了,当时我的心里像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手心里面都是汗。旁边的女同学看出我的紧张,鼓励我说:“没事,不用怕,很简单的。”我心里好像有两个小人在打架,跳吧,我真不敢,怕自己再一次被勒到;不跳吧,又显得自己太懦弱。

不行,想到悟空在取经的路上遇到那么多妖魔鬼怪还是勇敢斗争,自己这么一点点困难就放弃么?我鼓起勇气,咬紧牙关,开始加速奔跑,勇敢的往前一跳……呀!太不可思议了,我竟然突破自己,跳了过来!我终于战胜了自己,战胜了胆小和懦弱。班长跑过来笑着说;“你可真厉害呀!”她也为我竖起大拇指。

是啊,这本书是我的好朋友,它教会了我要勇敢去面对自己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我爱书,更爱《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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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九域天尊小说的大结局

全文共 5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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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域天尊这本小说据说很不错呢,大家有看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九域天尊小说的大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正义与邪恶最终命运的对决,想要炼化新天道,主宰三千世界,杀了我们七人和莫辰便可!”轩辕求败冷热道。

魔祖轻轻点头,道:“终于到了最后一步,不过你们的力量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本以为融合天道力量后,可以轻而易举的灭杀你们,没想到过程如此曲折,反而还让我受伤。”

人族联盟仅存最后几名巅峰人物,其余人全部战死,但也给魔祖带来了重创,特别是星月老祖他们,十三人之死,让魔祖受伤不轻。

“七杀绝阵,让我看看有多强吧!”

魔祖的脸色阴沉下来,砰砰的心跳声从他体内传来,渗透洁白光团,清晰的落在每个人耳间,随后,他整个身躯好似裂开一样,不断膨、胀起来,撑得洁白光团都在急剧扩张。

刹那间,魔祖的气势成倍的暴涨,比之先前巅峰时刻还要强大无数,哪像受过重创。

轩辕求败几人的脸色沉了下来,魔祖那磅礴的力量,震得七杀绝阵都在嗡嗡作响。

这一刻的魔祖,或许才是最强状态。

双方都展现出了最强力量,迎接这最后一战。

“魔镇四方!”魔祖率先出手,恐怖的力量横扫而下。一道魔光伴随着洁白的光团之气,显然,那是天道的力量。

“这便是些许天道的力量吗?”墨华银离魔祖最近,最先感应到那道力量的可怕,半截灭神尺急忙打落出去。

天空中瞬间出现一道巨大的金色身影,与墨华银的动作一模一样,同样握着半截灭神尺对上了魔祖的攻击。

这便是的七杀绝阵的可怕之处,金色暗影,绝杀之威!

其余人也动了,他们的身后皆是出现一座金色暗影,使出他们的绝学,朝着魔祖的攻击对轰过去。

“轰隆隆!”

恐怖的巨响传来,天崩地裂,空间毁灭,那七座巨大的金色暗影直接被震退开去,似乎都受到不小的冲击,七人,通过金色暗影的反应,对如今魔祖的力量,有了更加深刻的估算。

“太古杀阵果然有意思,这七座金色暗影,便是你们的本命之体吧。”

魔祖身影一闪,洁白光团中出现一道漆黑的手掌,瞬间再次出现在墨华银身前,朝着那巨大的金色暗影刺去。

“轰!”

金色暗影也瞬间抬手,半截灭神尺迎上魔祖的攻击。

砰!

一声轻响,半截灭神尺直接刺入了那道掌印,然而那道掌印的力量实在太强,猛然用力,直接将半截灭神尺震碎,可怕的力量更是轰如了金色暗影体内。

不仅是墨华银,轩辕求败几人也是大惊失色。

看来魔祖是想汇聚全力,先解决一人,七杀绝阵,若是少了一人,还能称之为七杀绝阵吗?

而在这七人之中,他认准了最为弱小的墨华银。

其余六人,哪个不是太古时代的绝世人物,唯有墨华银,不过后起之秀,这个时代的最强者罢了。

恐怖魔掌蔓延而下,穿过金色暗影,瞬间出现在墨华银身前,那可怕的毁灭气息,如洪水吞噬墨华银。

“灭神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墨华银身上流淌出万千神光,墨家老祖的气息似乎流淌出来,与他合二为一,左手翻转,一道可怕的掌印对了上去。

“这是……天机墨老的绝学,你是……”魔祖略显惊骇。

“没错,此人,正是墨家之后,窥探天机,赐你一死!”轩辕求败控制着金色暗影,再度轰杀过来,其余人纷纷攻击而出。

“哼,可笑,我乃天道,我就是天机,谁能窥探?谁能赐我死?”魔祖冷笑一声,身影顺势而下,洁白光团绽放出可怕的神光,直接将墨华银的攻击挡了下来。

“轰!”

神光绽放,魔祖的身躯明显颤动了一下,虽然是被撼动了分毫,却是没有退后一步,下一刻,更为强大的力量铺天盖地而下,压制着墨华银不断后退。

好在轩辕求败他们的攻击也到来,一同对上了魔祖的攻击。

“众生念,天道念;天道念,本座念,本座一念断生死——灭!”

魔祖身影闪烁,洁白光团的力量瞬间绽放开来,如浩瀚星辰,席卷轩辕求败他们。

轩辕求败七人虽然脸色大变,却是并未慌张,七人联手,七座金色暗影在空中互相牵引,强大的杀阵之力涌荡而出,鸿蒙金光冲天而起,抗衡魔祖的天道之力!

魔祖神色微变,露出些许骇然之色,虽然他没有彻底炼化新天道,但已经能够控制些许天道之力,否则也不可能力战这么多强大,可即便是天道之力,竟然也无法镇、压他们吗?

“哼,去死!”

他的威严似乎受到挑衅,洁白光团凝聚成一把利刃,威力浩荡,与之先前完全是天壤之别!

“小心!”

轩辕求败惊呼一声,七人纷纷爆退开去,躲避那利刃之威。

“轰隆隆!”

利刃斩落在七杀绝阵上,可怕的力量冲击着轩辕求败七人,轩辕求败等人只感觉气血翻涌,而修为稍弱一点的墨华银,更是面色发白,忍不住吐出一口鲜血,似乎快要承受不住。

“哈哈,看你们如何挡,灭!”

魔祖不断绽放天道之威,狠狠的碾压而下,一片白色海洋如银河坠落而下。

七人都感觉一股可怕的危险袭来,当下再度爆退开去,但那强大的力量似乎有灵,追着他们不放。

“该死,怎么办?”骨祖惊怒道。

“如此下去不是办法,一退再退只会失去先机,管不了那么多了,合一吧!”轩辕求败道。

其余六人点头,各自快速掐诀,那七座巨大的金色暗影,在这一刻竟然融合起来,化作一尊巨大无比的身影,大吼一声便排出一掌。

那一掌之威,蕴含着轩辕求败他们七人的力量,即便是一界之力,都能轻易破开。

“轰隆!”

那利刃横冲直撞,一路横扫而下,直接落在那巨大的身影上。

“轰隆隆!”

巨响震天,恐怖的力量一下子炸裂开来,利刃之威开始消散,但那巨大的身影也是轰然碎裂,可怕的余波顺势蔓延而回,震得轩辕求败他们全部倒飞出去。

轩辕求败几人都是吐血,墨华银更是连退十余步才稳定身躯,显然已经十分勉强了。

七杀绝阵,似乎也不是魔族之敌,以墨华银此刻的状态,怕是难以维持七杀绝阵了。

然而他们,却是连洁白光团都没有破开,还未接近魔祖真身,这一战,当真就这么难吗?

魔祖却是有些不满,天道的力量,竟然连一人都没有灭杀掉,他快速上前,出现在墨华银头顶,顺势一招便打落下去。

“小心!”

轩辕求败几人惊呼一声,诸多强大的力量快速打了过来。

墨华银也是全力以赴,灭神掌冲天而起。

但魔祖的攻击落下,只听得轰隆一声,轩辕求败等人的力量被震开,灭神掌直接崩碎,可怕的力量自墨华银头顶落下。

一股死亡的气息瞬间笼罩墨华银,让他动弹不动,这一刻,他似乎已经感觉到了命运的终点,看到了死亡之路。

“嗡!”

就在这时,一道浩瀚的洁白光芒忽然掠来,挡在了墨华银身前,直接对上魔祖的攻击,轰然一声便将其震退开去。

“噗嗤!”

墨华银虽然未死,但强大的余波还是让他吐出大量的鲜血,先前灭神尺崩碎,如同灭神掌也被轰碎,已经严重影响到他本体。

一连吐出数口鲜血后,他整个人的气息都在快速萎靡下来,浑身肌肉都变得极度苍白,没有丝毫血色,就好似透明。

莫辰一步横跨而来,直接将墨华银救了下来。

“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凝聚出天道的力量!”魔祖被震退开去,惊骇的看着莫辰。

此刻的莫辰,一样被一团洁白的光芒笼罩,那是天道的力量!

魔祖惊骇万分,他早已控制了天道之心,三千世界,百族生灵,应该只有他才能掌控天道力量才对,莫辰,竟然也掌控了些许天道力量。

“你的死期到了!”

莫辰终于融合了众生意念,强势杀来,可怕的光芒呼啸而出,如同潮水般席卷魔祖。

“想要我死,你还不够格!”魔祖不甘示弱,同样操控天道的力量,与莫辰碰撞一处。

轰隆隆!

巨响震天,两道洁白光团狠狠的碰撞起来,下一刻,竟然同时出现巨大的裂缝,两道力量竟然诡异的融合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光团。

只不过这两道光团却是泾渭分明,相容不相交。

“该死的天道,竟然生出双重道心,是我大意了。”魔祖神色变得无比沉重,十分难看。

他终于明白莫辰为何能够凝聚出新天道力量了,不是因为他本是天道之心,不是因为人族联盟那些不惧生死的意念,而是因为新天道竟如此狡诈,生出双重道心。

一道被他控制,一道却暗藏天地,与莫辰融合。

咻咻咻!

轩辕求败等人也终于冲了进来,来到了魔祖真身之前。

魔祖冷冷的盯着几人,道:“别以为你们进入天道,就能反败为胜,你们是无法取胜的。”

“那就直接决胜负吧!”

莫辰强势归来,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决出胜负,他看着轩辕求败几人,道:“全部到我身后,一起出手,最后一击,决出胜负吧!”

那洁白光团的力量开始悬浮在莫辰周身,一道道纹路绽放开来。

轩辕求败紧握轩辕剑,强大的气势绽放开来,将所有力量都灌入早剑身之中。

或许是感应到了莫辰的气息,亦或者被魔祖的气势所影响,轩辕剑一阵颤鸣,锋锐之力铺面而来。

极落王将凤凰神火催发出来,熊熊烈焰焚烧天地。

骨祖、九域王、灵祖、帝榆,甚至就连墨华银都提起全部力量。

之前七杀绝阵无法奈何魔祖,七人更是多少受创,眼下,莫辰归来,带着些许天道的力量,与魔祖最后对决,所有人自然不会抱着活命的想法,纷纷将力量提升到极致。

“结阵攻击!”

莫辰一声令下,七人都不由得皱眉起来,却依旧听命形事,七人来到莫辰身后,将七杀绝阵的力量全部灌入到莫辰身上。

巨大的金色暗影再度出现,带着洁白的天道力量,猛然轰向魔祖。

神光冲天,天崩地裂,毁灭性的气息铺天盖地的涌荡而出,笼罩顶峰,朝着三十三重天蔓延,席卷三千世界般。

“都给我去死!天道意念,灭!”魔祖怒啸连连,那洁白的光团被他完全凝聚,对轰而上。

“轰隆隆!”

天塌地陷,三十三重天上爆发出耀眼的光芒,席卷三千世界,很快,便有彻底暗淡下来,陷入混沌之中。

莫辰只感觉浑身剧痛,全身的筋脉骨骼似乎正在一点点破裂,在这恐怖的对决中,五感六识都消失了,整个大脑一片空白,唯有剧痛蔓延全身。

这种状态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缓解了下来,但他全身都已经没有了丝毫直觉,唯一可以感觉到的,便是自己还没死。

他努力睁开眼来,发现四周一片黑暗,他艰难的看着四方,心神猛然一颤。

墨华银已经倒下了,神魂不在,唯有那强大的身躯保持不朽。

四周散落着无数树枝,帝榆被解体了;远处,神火缭绕,极落王平静的倒在地上,早已没有了气息。

轩辕求败、骨祖、灵祖和九域王半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吐着鲜血,整个人的气息也是十分絮乱,已是命悬一线。

“没事吧?”莫辰想要过去,却发现自己的身躯根本无法动弹,脚下似乎无力,整个人直接倒在了地上。

恐怖对决,墨华银、帝榆、极落王惨死,他们,也是身负惨烈重伤,命悬一线,而魔祖……

对,魔祖呢,他可死?

刹那间,莫辰浑身一颤,如同电击,他竟然忘记了关键。

“哈哈哈哈,本座是不死的,最后的胜利者,依旧是我!”天地间忽然传来一道狂放的大笑声,魔祖的身影逐渐走了出来,他控制的天道力量依旧崩碎了,此刻的他,浑身是血,但依然活着,而且,还站立着,而轩辕求败他们,都已经倒下了。

“你还是得死!”莫辰咬牙道。

“哈哈,就凭你们,新天道已经彻底崩碎,此刻的你们已是命悬一线,又如何灭我?”魔祖冷然道。

天道规则再度崩碎,但他可以等,可以等下一个十万年,只要灭杀了轩辕求败他们,谁还能阻止他,无非是多等一些时间罢了。

“没有了天道的力量,你看你如何挡!”轩辕求败提起最后一口气,猛然飞出,直接撞向魔祖。

“找死!”魔祖抬手打出一道力量,虽然不强,但对于此刻的轩辕求败来说,已经足以致命了。

“轰!”

轩辕求败本就抱着必死之心,直接自爆开来。

“啊!”魔祖惨叫一声,一只手臂直接毁去。

“魔祖,去死吧,逆乱天宇!”骨祖也顺势飞去。

其后,九域王和灵祖也一道飞去,不顾一切的要毁灭魔祖。

莫辰也想冲出去,却被灵祖拦下,“你知道该怎么做?”

“明白!”莫辰收回了脚步,悲切的看着几人。

魔祖惊恐的朝后退去,此刻的他,虽然有力量压制住对方,但在自爆之威下,他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活下去。

“永远的留在这里吧!”莫辰大手一挥,用仅存的力量困住四方空间,斩断了魔祖逃离的路。

“轰隆隆!”三十三重天开始崩碎,一切,都归于混沌,在剧烈的余波中,仿佛一切都消失了。

“我……我还活着……哈哈……还活着……”余波散去,魔祖的声音传来。

他仅剩一颗头颅,身躯已经彻底毁去,但这也无法掩饰他的兴奋,“哈哈,我还活着,所有的怨念都在禁天之路上,下一次,我定能彻底炼化新天道,哈哈……”

“这不可能……”莫辰有些绝望了,牺牲如此巨大,难道,最终还是要失败吗?

“纵死不败!”

莫辰疯狂了,将曾经破碎天道的力量全部催发出来,随轩辕求败他们之后,冲向了魔祖的头颅。

他震碎了曾经天道的力量,他震碎了自己的心脏,在失去知觉的最后一刻,将所有力量都崩碎了。

剧烈的轰鸣声席卷三十三重天,良久后,才平息下来。

魔祖,不在了。

莫辰,也不在了。

百族大战,双方全灭!

踏上三十三重天的人,无一生还。

……

也不知过了多久,莫辰的身体竟然浮现出来,他平躺在虚空上,安安静静的,就好似睡着了,只是,他浑身上下都没有丝毫气息。

嗡!

下一刻,他的体内涌现出一道白光,虽然很是暗淡,却带着波动。

这说明什么,说明那是一道生命体。

紧接着,三千世界涌来道道光芒,被那道淡淡的光芒吸收进去。

“你是天道,我也是天道,你掌控着天道之心,我掌控着天道之念!”

那道光团传来淡淡的精神波动,“你我本是一体,却又非一体,一念生一念灭,一念永恒!”

“这一战,谢谢你们,我会尽全力,助你们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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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经典励志短篇小说推荐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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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学会自己成长就多看励志小说,励志小说告诉我们不断地去自己成长,励志小说让我们更接近梦想。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励志短篇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励志短篇小说(一)

去过庙的人都知道,一进庙门,首先是弥陀佛,笑脸迎客,而在他的北面,则是黑口黑脸的韦陀。但相传在很久以前,他们并不在同一个庙里,而是分别掌管不同的庙。

弥乐佛热情快乐,所以来的人非常多,但他什么都不在乎,丢三拉四,没有好好的管理账务,所以依然入不敷出。而韦陀虽然管账是一把好手,但成天阴着个脸,太过严肃,搞得人越来越少,最后香火断绝。

佛祖在查香火的时候发现了这个问题,就将他们俩放在同一个庙里,由弥乐佛负责公关,笑迎八方客,于是香火大旺。而韦陀铁面无私,锱珠必较,则让他负责财务,严格把关。在两人的分工合作中,庙里一派欣欣向荣景象。

【小故事大道理】:其实在用人大师的眼里,没有废人,正如武功高手,不需名贵宝剑,摘花飞叶即可伤人,关键看如何运用。

励志短篇小说(二)

有个鲁国人擅长编草鞋,他妻子擅长织白绢。他想迁到越国去。友人对他说:“你到越国去,一定会贫穷的。”“为什么?”“草鞋,是用来穿着走路的,但越国人习惯于赤足走路;白绢,是用来做帽子的,但越国人习惯于披头散发。凭着你的长处,到用不到你的地方去,这样,要使自己不贫穷,难道可能吗?”

【50字励志故事感悟】:一个人要发挥其专长,就必须适合社会环境需要。如果脱离社会环境的需要,其专长也就失去了价值。因此,我们要根据社会得需要,决定自己的行动,更好去发挥自己的专长。

励志短篇小说(三)

一天动物园管理员发现袋鼠从笼子里跑出来了,于是开会讨论,一致认为是笼子的高度过低。所以他们决定将笼子的高度由原来的10米加高到20米。结果第二天他们发现袋鼠还是跑到外面来,所以他们又决定再将高度加高到30米。

没想到隔天居然又看到袋鼠全跑到外面,于是管理员们大为紧张,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将笼子的高度加高到100米。

一天长颈鹿和几只袋鼠们在闲聊,“你们看,这些人会不会再继续加高你们的笼子?长颈鹿问。“很难说。袋鼠说∶“如果他们再继续忘记关门的话!

【哲理小故事感悟】:事有“本末、“轻重、“缓急,关门是本,加高笼子是末,舍本而逐末,当然就不得要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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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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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596759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6 #596759 ""Read Notes 6

我们是否徘徊在对身边的人的纠结之中呢?是否对身边的朋友尽心尽力呢?一本《追风筝的人》令我思绪万千。

十二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从小与仆人的儿子哈桑情同手足。在冬天的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如愿得冠。哈桑尽力为阿米尔追回风筝,却受到阿塞夫的迫害。看到一切的阿米尔却未挺身而出,事后充满内疚,最终逼走哈桑。自己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于是,阿米尔踏上了为自己和父亲赎罪的道路:找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懦弱的阿米尔、重情义的哈桑、严肃的父亲以及平易近人的拉辛汗,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小说中的阿米尔渴望得到父亲的重视与喜爱,父亲却似乎更关注哈桑。使阿米尔对哈桑充满了若有若无的嫉妒,却忽视了哈桑对自己无条件的忠诚。现实中的我们是否也是如此呢?

记得有一次,烈日当头,妈妈从外面卖回一个大西瓜,洗净,切开。端到我眼前,叫我多吃一点,然而心情烦躁的我把西瓜一把推开,说道:“我不要吃,你要吃你吃好了。”妈妈的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朝我轻轻的一笑,仿佛是做错了事的孩子。扪心自问,我们究竟忽视了多少人的爱,伤了多少人的心?我们竟容不得一点爱的唠叨。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哈桑对阿米尔说过,法里德对阿米尔说过,阿米尔对索拉博说过,这不是玩笑,而是郑重的承诺,朋友与朋友之间,人与人之间不需要物质,需要的是互相的信任。

对身边的人,我们应该改擦亮眼睛。有的人,或许没有真诚待你,我们就需要立即改正令人不快的缺点;有的人无时无刻的关心着我们,却没有写在脸上,我们应以同样的真诚去回报他们。

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不停的追着风筝,追到了,只为让身后的人开心,快乐!人生短暂,容不得一点马虎。

生活,需要朋友的支持与鼓励,更需要无私的付出。我们不能昧着良心背叛朋友,因为一旦错过了,那将会是一生的遗憾。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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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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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快开学了,我还有最后一篇作文没有写,就是这个读后感,我想了半天都没想出来可以打什么读后感,于是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我这个寒假,读的最深刻的一本书神秘岛,这本书,名字很奇特,就单单三个字,神秘岛,单独听名字就很有兴趣,更别说看了,仿佛沉寂在魔法与元素的世界中,文字的世界多么美妙啊,我都说成这样子了,你们也来看一看吧。

故事说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困在南军的北方人,他们分别叫史密斯,史佩莱,纳布,潘克洛夫,赫伯特,其中一个还是个孩子,趁着一个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到了早上时候发现他们的领导不见了,他们的领导就是史密斯,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团结互助,过了不久,史密斯的宠物狗托普,帮众人找到了史密斯,然后运用大家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等等,从而过起充实的生活。

他们在一次意外中驯化了一只黑猩猩吉普,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艾尔通,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的忠实的伙伴。

有一次,一群海盗来到了这个岛,并发现了他们的存在,最后他们凭借自己多年的发展与神秘人的帮助打败了海盗。

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时间里,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每当我读到关于有神秘人的时候,都感觉好恐怖,但是,这个人就是我们以前读海底两万里的时候的尼摩船长,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住在岛上一个岩洞里了。

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开的“邓肯号”经过那里,他们才得救。

回到美国之后,这几个“岛民”又重新开始他们在岛上建立的事业。

不得不说,这5个遇难者,真的非常机智勇敢,凭借着自己的双手,打造出每一份成就和资源,慢慢了解这个岛屿,达到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团结,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勇敢去面对,而且就算被救出来了,也无法忘记这段时光还要重新去打造林肯岛,这是让我记得的最深刻的一个地方,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完全浸在其中,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引人兴趣了,一步步让你沉浸在其中,这一点我也是很佩服作者的,这本书我非常推荐大家看,这里面还有很多4字成语供大家理解,最好是买那种解读版的,有些呢我们还读的不是很懂,总之这本书非常的好,我推荐大家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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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小说迷妈妈四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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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小说妈妈,她有一双小巧玲珑的眼睛,黑色和黄色相间的头发,美中也有缺点那就是爱看小说。

有一次,在晚上8点的时候妈妈就让我睡觉,可自己从8点钟一直看到了凌晨一点钟。那时候,我还在睡梦中呢!就被一声“这么慢呀!真是的。”就把睡梦中的我给惊醒了。我悄悄的走到了妈妈的房间门口,当时心里像十五个吊桶打水______七上八下的心情啊!我小心翼翼的打开了门,一看原来妈妈在看小说呢!而且还在下载。我悄悄的走到了妈妈的身边说:“能不能别玩手机了呀妈妈?”

还要一次,我们去服装店买衣服,店里的衣服琳琅满目,看的我都眼花缭乱。妈妈看着小说已经走到前面了,妈妈才回头一看,发现我不见了,心里百感交集。妈妈一直向后跑终于找到我了,当时她已经热流满面了,说“下次别乱跑了”。我不知所错了,明明是你自己跑了,又没喊我,我怎么知道呀! 这就是我小说迷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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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余罪小说周文娟结局

全文共 10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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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

国庆前夕,二队的集体宿舍多了几位不速之客,先是在晋南当派出所片警的郑忠亮匆匆来了,之后又有王林、熊剑飞,甚至已经成家的张猛、鼠标、余罪都住到了集体宿舍凑热闹,无他,李逸风和欧燕子;骆家龙和楚嫣然,两对新人要集体典礼了。

盛事啊,曾经班里同学来了一大半,二队成了接待处了,这天一大早,鼠标和余罪就出去了,作为东道主加伴郎,总务事情一概由两人负责,搬酒、定餐、布置婚庆现场,都落在两人肩上了。

房间里,昨夜的杯盘狼籍尚未收拾,一干人打着哈欠醒来,在这个仍然要出早操,排队列,早训的气氛里,郑忠亮已经完全不适应了,洗脸时候看到了,那拔了警校兄弟还像很多年前一样,让他好怀念……对了,也不一样,那位晕枪的周文涓,现在已经成指导员了,他怎么也不相信,晕枪的,居然使板砖敲倒一个持枪的歹徒。

环境使然,看不懂的东西越来越多了,这里刑警走路个个标挺,而且大部分腋下藏枪,像随时要准备抓捕一样,看人都审视的眼光,不熟的人他都不敢打招呼,这和地方派出所相差太大,比如他……肚子已经鼓了,那是吃的;腮帮子已经垂了,那是胖的,思想已经严重褪化了,就觉得这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嘛。

早操完毕,那拔人围着周文涓,估计今天都要抽身去贺喜了,还有同学未动,李二冬、孙羿几人先回了宿舍,然后看到了郑忠亮傻字的瞅训练场,李二冬笑道问着:“大仙,没见过这架势吧?到这儿才知道什么是警察。”

“瞧瞧,都胖成这样了。”熊剑飞摸摸他。

“大仙,卜一课呗,这本事没放下吧?”孙羿逗着他。

“不掐算也知道你们几个还是光棍着呢,好意思笑话我?”郑忠亮笑道,他一捋袖子指指:“来来,多年不见,再给你卜一课,问婚姻、还是卜前程?”

“给我卜卜前程咋样?看能提拔个小队长不?”李二冬凑上来了。

郑忠亮作势一掐算,然后摸摸李二冬的瘦脸、万分不中意地道:“高颧尖腭、黑不拉叽成这样,明显苦逼之相,提个屁啊。”

李二冬笑了,一笑指着郑忠亮对众人道着:“这充分证明,郑大仙还像以前一样坑蒙拐骗,根本不会卜卦。”

众人一笑,把郑忠亮笑懵了,他追问着才知道,李二冬的组织谈话已经过了,就要到刑警队任职,正是队长,气得他直拍大腿喊着,不能这样好不好,多年不联系,捉弄人是不是?信不信我再卜一课,把你全卜成光棍。

这恶毒的,有人踢、有人踹、有人提着裤带,直接把他扔床上了,多年没见,兄弟们真和他亲热亲热。嘻笑打闹着,说不完的话,什么鼠标同志,有可能到鼓楼分局任政委;什么余罪同志,要接任总队特勤处。还有很多很多同志,已经是今非昔比了。

不过不经意说到解冰时,气氛一下子凝固了,郑忠亮直扇自己嘴巴,对兄弟们说着:“对不起啊……骚蕊,骚蕊,尽管当年我很羡慕嫉妒恨他,但不得不说,他确实很优秀,不管过去,还是现在。”

“那当然。”李二冬道。

“人咋样了?”郑忠亮问。

“你算算呗。”李二冬翻着白眼道。

他再问,没人搭理他,气得他竖了一圈中指。

打闹间,脆生生的声音响起来了,有人在楼下喊着:“二冬、孙羿,都下来……看谁来了。”

是周文涓的声音,少见这么兴奋,众人窗户上一排脑袋,哦哟妈哟,来了个抱着娃的,那不是当年的刀子嘴,老和兄弟吵架的易敏么。旁边那位高挑个的,肯定是叶巧玲了。

“哇塞,这个我可没掐算到啊。”郑忠亮惊讶得,众人嘻哈奔下来,不管当年怎么唇枪舌战,此时相见却是如此地亲切,特别对易敏怀里,吮着手指的小娃娃兴趣大增。

“哟,带把的,行啊易敏,当年怎么没看出来?”孙羿道。

“看出来也没你的事。”熊剑飞道,惹得众人一阵好笑。

“我那时候和易敏前后座,你看小孩多像我。”李二冬逗着孩子。

“少来了,像我………”

“呸,像我……”

“来来,让我摸摸骨,算算前程……”

一群大老爷们,愣是把孩子吓哭了,易敏斥着同学们,哄着孩子,众人又逗上叶巧铃了,关键一句是:铃,成家没?兄弟们都还光棍着呢啊,你要不凑合挑个得了。

还是易敏脸皮厚,孩子哄不住,一捋上衣,那娃吧唧吧唧吮着,一下子止住哭,这豪放的,把众刑警惊住了,齐齐地看着易敏犯愣,易敏笑着刺激嚷着:哟,要不你们也来一口?

哦哟,众人绝倒,李二冬感慨着,这人都肿么啦,当年那清纯妹子涅?怎么都成这样啦!?

不过还好,时间虽然过去了很久,可情谊尚在,不一会儿大巴来接人来了,林林总总,连同学带单位的,倒差不多拉了一车警察………

这一天是注定相见,似乎也是注定离别的日子。

马秋林踱步进了航站楼,身侧默默地跟着楚慧婕,像他女儿,恬静间带着几分涩意,似乎有点不高兴,饶有马老一辈子揣摩嫌疑人的心思,也摸不透小儿女的想法啊。这姑娘自从黄三去世,像完完全全地变了一个人,或者这个样子才是本性使然!?

“高兴点,这次学习机会来之不易啊。”马秋林轻声道。

“嗯。”楚慧婕默默应了声。

“特种教育在咱们省算是空白领域,你有先天优势,相信将来在这个上面会有建树的。”马秋林又道,聋哑学校公派教师赴京学习,两年培训时间,别人趋之若骛的机会,好像并没有让楚慧婕高兴起来,她不时地朝后看,当看到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时,回头满脸失望。

马秋林知道她在等谁,可那位偏偏来不了,对两人之间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老马实在理解不了,他笑了笑道着:“余罪今天真来不了,两位同事结婚。”

“我知道了。”楚慧婕黯黯地道。

“呵呵,在首都要遇到合适的,就谈上一个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这事马叔真帮不上你啊。”马秋林笑着道,停下脚步了,楚慧婕笑了笑,没吱声,告别时,老马这慢性子才掏出一个小方盒子来递给她,楚慧婕不解时,马老笑着道:“他托我送给你的。”

楚慧婕讶然间开始拆了,两人很熟稔得,好像不至于还托人送礼物,拆开了,一个漂亮的水晶球,里面镶钳着一事玩耍的场景,六个人,一老五少,老人的肩上骑了一个,背后跟了五个,楚慧婕莫名地笑了,好幸福而恬静地笑。

“这里面有密码?”马秋林疑惑地问:“我怎么没看懂啊。”

“这是我爸领着我的四个孩子,多了一个。他告诉我,又多了一位哥哥。”楚慧婕笑着,小心翼翼地把礼物装好,郑重地抱在怀里,告辞着,走向安检,那是一个好欣慰的礼物。

马秋林明白了,这是余罪给予这段遗憾最好的注释,他和楚慧婕挥手再见着,心里在想着,遗憾,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呢!?

心情颇好的离开航站楼,出了自动门厅时,一辆普通的民用轿车已经刹停在他身边,驾车的,居然是许平秋,马秋林上车坐定,老许好奇地问着:“师傅,这就是黄三那闺女?”

“对,现在已经是特种教师了,去首都学习。”马秋林得意地道。车启动时,马秋林奇怪地问着:“我说,许局长,您这纾尊降贵的亲自驾车,这是……”

“现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我敢开公车出来招摇么?再说我已经打了离退报告了,就等着光荣退休呢。”许平秋笑着道。

“你今年……你不和少峰同届么?”马秋林脱口而出。

两人都喀噔了一下,许平秋道着:“他比我小多了,我是知青下乡劳动了几年才上的工农兵大学,比邵兵山、少峰都大……哎,我们那一届,没留下几个啊……”

“年龄到了?”马秋林问,许平秋的黑脸,显恶,不显老。

“年底就够一届了……老伴这次逼着我去体检,哮喘、脂肪肝、高血压、心机还有点紊乱、您上回就说我脑袋锈了,我真不是脑袋锈了,是整个人都快锈了。”许平秋笑道。

马秋林看看这位比他入行晚的弟子,指摘道:“你这是激流勇退,知道自己再无法站到比现在更高的峰顶了,所以以退为进。”

“进?可能么?”许平秋笑了,他笑着自嘲道着:“这么大个窝案,怎么可能还提拔窝案发生地的公安领导?那怕是清者自清。能全身而退,没有被捎带进去,我已经很知足喽。”

听到此处,马秋林向他竖了一个大拇指赞道:没锈钝,还明白着呢。少峰是真糊涂。

说起这茬,许平秋却是揣摩到了马秋林的胸襟,即便被打压过,现在似乎并没有什么恨意,多得只是浓浓的同情,不独是他,老校长王岚因为这事已经中风不起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莫过于追求了一辈子的事,最终却是亲人的背叛。

许平秋有点唏嘘地讲着案情,王少峰因为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已经被省常委批准双gui,正式逮捕,而据他的交待,仅仅是因为想抱上那位大老虎的粗腿,而给戈战旗行了多次方便,却不料自己也随着星海这艘大船淹没了,因为非法集资以及牵扯出来的旧案影响,五原的官场自上而下来了一次大动荡,网媒曾经用一个“省委常委还剩几位?”做标题,真实的情况是,还剩下一个。此事的直接后果是,破天荒地出现从部里空降厅局级干部的事。

“激流勇退,独善其身未必不是个很好的选择。”马秋林笑着安慰问。

“也是,此役过后,五原盘踞的官商黑恶去了个七七八八,王少峰被抓、市委领导正副职齐齐双gui,五原市各街道都有放鞭炮的,还有人大喊解放了……呵呵……这官不聊生的时代快到了,再不退下来,像我这号路子野、文化低的干部,没准那天也要落马。”许平秋自嘲地道着,如是坦然,反而心胸跟着宽广了许多。

“小余呢?”马秋林突然问。

“他没事,他的野心不大,而且,不管那一任局长,谁舍得把这些办事的给砍喽。他可是在部里挂上号的。”许平秋道。

“也好,你要真想退啊,来跟我做个伴怎么样,我正在筹备一个互助基金,将来咱们伤残警员以及生活困难的警察家属,可以从基金里得到一部分补贴……警察这个队伍强大,可个体的警察,不比普通人强多少啊。”马秋林道。

“好事啊,这个事应该办办……不过师傅啊,基金来源呢?难道让在职警员,从那点可怜的工资里抠出点来,那不行啊,单位强制捐个款,一片骂声,现在的经费管理,招待费早全部砍了。”许平秋道,先想到难题了。

“呵呵……我已经蓦捐到二百万了。”马秋林笑道。

这消息吓得许平秋油门趔趄了一下,他嘎声刹车停到路边,疑惑地看着马秋林,不像开玩笑,然后他狐疑地想着道:“我怎么觉得这钱有问题啊,谁脑袋就驴踢了,也不会做这种慈善啊!?”

“还真有脑袋被骗踢了,一直在做,已经解决了不少警员家属的就业问题。”马秋林道。

“我好像明白了……又是余罪搞的?”许平秋道,他知道,余罪骨子里还是奸商,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机会。而且他从乡警出身后,一直就有粮油的生意。

“没错,你知道是他搞的,但你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因为他的层次已经超越你我了,别瞪眼,别看你个厅局级干部,还真赶不上他。”马秋林道,好赞的口吻。

“呵呵,本来就是他成就了我,而不是我成就了他,好事,看来退休后有地方混了。”

许平秋讪讪一句,重新启动,他一时间还真想不通,这事情是怎么办的,不过他知道,余罪肯定已经办出个样子了………

贤德的余处此时在干嘛呢?

他居中指挥着,乐队刚到,鼠标忙着招待、气拱门还在充气,豆晓波正忙着扯彩带,欢迎的鞭炮是不能放滴,准备用大喇叭冒充,杜雷开着厢货正发电机线,各队组织的井井有条。

时间差不多了,按五原当地的习俗,迎亲的队伍会在午时以前出发,接到这儿典礼,差不多就到出发时候了,几辆车鱼贯而来的时候,李逸风,骆家龙从车里跳出来,兴奋地大喊着:“嗨……接媳妇喽!”

我去,我去……

我上这辆,你上那辆……

豆晓波扔下手头的活,钻进车里了,至于和李逸风也熟悉的鼠标,就成香饽饽了,两人都拽标哥,还是李逸风抢走了,婚车是清一水奥迪,这次蔺晨新可是帮到忙了,两个车队十辆,他自己不知道那儿请了辆开天窗的路虎,驾着摄像机得瑟呢。

车队方走,终于能歇口气了,余罪刚坐下,电话就来了,一看是蔺晨新,一接居然说接到了点礼物,放在1120房间了,是给两位新人的,余罪一想就知道,应该是汪慎修的礼物,他可能不好意思来了。

收起手机匆匆上楼,两家典礼的今天包了酒店几乎一半的房间,匆匆赶到1120时,才省得自己没房卡,尝试地敲了敲门,片刻门开,惊得余罪啊声差点惊呼出来,差点掉头就跑,然后被屋里的女人,一把揪进房间了。

是栗雅芳,她似笑而笑地看着余罪,媚眼如丝、笑厣如花,像捉到贼一样,得意地看着他。

“妈的,蔺晨新这货,居然串通了骗我。”余罪暗骂了句,一直以来他总是有意识地躲着这位旧情人,推了好几次邀约,而栗雅芳从来没有要挟过什么,越是这样,越让他有一种难堪的感觉,像欠下了莫大的债一般。

“我又没死乞白咧嫁给你,你躲我干什么?”栗雅芳笑着问。

“这个……”余罪显得难为了,不好意思地道:“这个……非要回答啊?”

“怕老婆。呵呵。”栗雅芳笑了,附耳轻声道:“你就没向你老婆坦白,结婚后还和我,那个那个了很多次。”

余罪心一抽,难堪地看着栗雅芳,栗雅芳谑笑着瞅着他,抬腿一踢门,锁上了,她轻轻伸着舌头,舔了舔润泽的红唇,轻轻地解开了胸前的两个扣子,隐约可见的深v,余罪贪婪地一眼,猛地收敛形色时,栗雅芳噗声笑了,小声告诉他:“婚车就快回来了,时间不多哦,不过冲个澡好像够了。”

她笑吟吟地褪下了外衣,肤白赛雪、胸傲如峰、慢慢的转身,眼神暧昧地进了卫生间,回头嫣然一笑,脆声提醒着余罪:“不许胡来哦,你可是有老婆的人了。”

眼光留恋,语气幽怨、莲步轻移、轻瞬不见,余罪徒然间,被撩得邪火顿起。

还真是冲澡嗳,哗哗水声响起,玻璃隔间里,能隐约看到雪白的人影,余罪在门缝里偷窥着,使劲咬着食指,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贱,还是别犯贱…………

结果不得而知,不过过了半个多小时才见得余罪悠悠然地从房间里出来,神情萎靡却窃喜,步履从容却虚浮,他进电梯的时候,栗雅芳已经追出来了,追到同乘电梯里,笑吟吟地看着他。

“你非要看到我脸上的惭愧表情啊?”余罪羞赧地道。

“你确实应该惭愧啊,比原来差多了。”栗雅芳笑着调戏了一句,这一点却是有点伤到自尊了,余罪瞥瞥眼,噎住了。

栗雅芳却是身子又呶呶余罪,婉转道:“不过还是挺有激情的哦,我发现还是喜欢你多一点。”

“咱…咱们以后不能这样了啊。”余罪又一次赌咒发誓,还是别再见面,相见肯定犯贱。

“我都提醒你,你是有老婆的人了,赖我啊。”栗雅芳嗤鼻不屑道,叮声电梯到时,她出了电梯,等在梯口,要挽余罪的胳膊,吓得余罪缩头缩脚,赶紧溜了,逗得栗雅芳又是一阵好笑。

这个一直做贼心虚,心虚却一直作贼的小男人,为什么看着就这么可爱呢?

她和女宾到了一起,看到了余罪躲着她溜到门厅之外,她心里如是想到。

婚车一到,热闹再起,特别是数年未见的同学,玩起来不像样子了,这场合闹得**那是一个接一个来。

李逸风小嘴甜,哥哥叫个不停亲切也不行啊,结婚这天不治你怎么对得起兄弟你呀。李二冬出馊招了,附耳给大伙一讲,来,上生理课。啥生理课呢,有人拿根火腿肠别在李逸风腰上,有人拽着欧燕子讲规则,只许嘬啊,敢咬断了给你整根更粗的。

这众目睽睽的,李逸风也不好意思了,众人恐吓着:不同意啊,想嘬你身上那根?

围观哄笑一片,羞答答的欧燕子含上时,嗷声四起,卡卡嚓嚓都是手机拍照的声音。

骆家龙这边,鼠标维持的现场相当好,大腹便便给大伙讲着,咱们都是文化人啊,得用点文明方式啊,简单来个吃喜糖啊。有人给他拿喜糖,他一剥给骆家龙塞嘴里,规则就是嘴传嘴,传到新娘嘴里,新娘娇羞不胜的含走。

看看,这多文明,第二粒给他绑在线上,孙羿骑在标哥膀上,逗了好大一位,才让骆家龙咬住了,第三粒众人开始使坏了,叶巧铃挤到新娘身边,冷不丁这粒塞进新娘的胸前,新娘被规则约束,想找出来,早被女宾拽住双手了,这边的起哄着,把骆家龙推上来,在娘子胸前,拱啊…拱啊…拱得新娘脸红耳赤地说着:“笨死你啊,下面点。”

鼠标在背后踹着催着:“听见没,嫌你笨呢……不行我们上啊。”

哄笑又起,在这样的场合,任何一句都能成为笑话的起源,双方老人却是笑吟吟地看着,偶而会急步迎接儿女单位来的便装领导。

闹了一个小时,终于精疲力尽进门,散喜糖、拍照、开宴、又来一个婚庆正宴,请到的主婚居然是许平秋,老许在会场又来领导讲话了,竖着三根指头,我今天强调三点啊,三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这三点就是,婚后给老婆上交工资奖金,一分不少;老婆要发牢骚训话,一字不漏;老婆交待要完成的家务,等同于工作任务,一丝不苟,能办到吗?

气氛颇是轻松,难得地见到许平秋这么和霭的表情,余罪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味道。

不过容不得他细想,敬酒、点烟,两对新人挨着桌来了,亲戚还好说,一到同学同事桌边,又是起哄逗闹,行程相当慢,一个小时都没走完大厅。

热闹中,肖梦琪和女宾们饭桌上,不时的注视着余罪的方向,可能有所不同的是,余罪比前几次收敛多了,也稳重多了,席间她看到余罪接了个电话,悄悄离席时,她鬼使神差的放下筷勺,追着出去了。

出了走廊,出了门厅,余罪喝得估计有点高了,在四下找车,肖梦琪背后一拍,一指自己驾的车,余罪道着:“走,帮我办点事,火车站。”

“接人?”肖梦琪边走边随口问。

“不,送人。”余罪道。

应该是私事,肖梦琪倒不问了,上了车,出了酒店,余罪半躺在椅子上小眯,肖梦琪边开车边道着:“我你说件事……”

“我知道。”余罪道。

“你知道?”肖梦琪道。

“不还是那案情的事,我说有些事,别揪着问那么清好不好?糊里糊涂过去不就得了。”余罪道。

似乎想岔了,这也是肖梦琪数次询问过余罪的事,集资诈骗案已经水落石出,但诸多疑点仍然没有得到解释,当然,不是嫌疑人,也不是案情。而是余罪。

比如,怎么在第一时间盯上戈战旗,这个时间很早,案发前一个月特勤就建立监视,特勤的监视,要比普通刑警更隐敝,这种事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老任那一关就过不了。比如,马钢炉出逃,追捕小组直接得到了确切的定位信息,这个信息,肖梦琪知道,就在余罪身上,但在案卷的叙述时,全部省略了。

“那事我可能知道了。”肖梦琪道。

“你知道什么了?”余罪问。

“在嫌疑人中消失的名字,就是秘密。所以,这个秘密是:卞双林。”肖梦琪道。

“呵呵……没错。”余罪道。

“你是怎么收买他的?这种事稍有差池,可是要命的事啊。”肖梦琪道,最终险险逃生,卞双林就杳无音信了,所有的案卷在整理完毕后,都没有见到这个名字,她知道应该是早有安排了。

“说出来就不值钱了,其实很简单,在我们找他帮忙的时候,那时候监狱guan理局就已经去过人了,多方想办法要给他减刑,最可恶的是,在王少峰的授意下,孙迎庆还扮成监狱guan理局人员和他见过面……他那时候已经感觉到危险,所以他要找一条退路,最终,退路选在我这儿。”余罪道。

“他怎么可能相信你?”肖梦琪不解地问。

余罪笑了笑,视线中回忆着这样一个场景,老卞眼泪汪汪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而女儿,却狠狠地把他的礼物扔了好远,很庆幸,他帮着老卞检回来了。

“不是可能,是他一直就相信,我是一位秉公执法的人民警察。”余罪得瑟道。

“把你拽的……不过也有资本拽啊,所以你一直就知道,戈战旗在密谋诈骗,一直知道是马钢炉背后支持,而且甚至在他们逃到南方,老卞也想办法给了你准确的定位?”肖梦琪道。

“差不多,毕福生告诉我,这事是马钢炉操作的,陈瑞详也是个无赖,他欠了马钢炉四百多万的高li贷……卞双林在本案中的角色是,他们借用了老卞的名声,以及他和星海的旧怨,甚至于他出狱遭到袭击,都有可能成为把火烧向宋军的理由,但意外的是,老卞居然脱身了,不过脱身让对方更警惕,他一直被软禁着,还被逼着在适当的时候和宋星月联系,挠乱她的思路………可能唯一的意外是,咱们省任职的那位大老虎在部里落马,让他们选择立即结束,仓促出逃,如果事情再推后一点,他们可能拿走的资金要更多。”余罪道。

“这人也不简单啊,居然在何占山手下死里逃生了。”肖梦琪赞道。

“这就是骗子的高明之处了,一直示敌以弱,都以为他就靠嘴吃饭,其实在监狱里呆十年,就是只兔子都会咬人了。”余罪道。

“那戈战旗还是过于自负,他估计和我一样,一直把卞双林当做过气的骗子,认为他根本不会懂现在的金融以及资金操作。”肖梦琪道。

“呵呵,他看错的可不止一点。”余罪道。

一笑间,肖梦琪知道余罪又在自得了,她笑着问着:“所以,你们俩联袂,一内一外,毫不声张,准备到最后一刻,给他致命一击?我说你怎么这么高明,处处料事先人一步了。”

“虚心使人进步啊,那些犯罪分子里头能人真不少。”余罪道。

“有条件的吧?他没有出现在任何案卷里,我有点奇怪,什么促使他这样做?”肖梦琪。

“本能嘛,他可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他不介意看着宋家倒台,但也不愿意赔上自己,只能找外援了。他摸准了我的心态,肯定会追着不放。”余罪道,欠欠身,笑着说着:“至于为什么吗?你很快就知道了。”

“哦……”肖梦琪一愣,瞥了余罪一眼,余罪又合上眼睛了。

很快证实这个想法了,在火车站的候车大厅,肖梦琪看到了卞双林,发染了,穿了一声休闲装,显得年轻多了,而且她发现了百思不得其解的动机。

在他的身边,坐着一对母女,都是见过的,那位等了十年的老婆,和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一下子,肖梦琪愣在当地了,这可能比案情还让她觉得不可思异。

余罪匆匆奔上去,和卞双林握了握手,和小米笑了笑,那姑娘偎依到母亲肩膀上了,两人借一步说话,余罪看看老卞,拱手抱拳:“谢谢……都没来得及谢你一句,真够险的。”

“一点都不,我从来没有信过谁,除了我老婆,你是第一个。”卞双林笑道。

“那我太荣幸了,我也很少相信嫌疑人,但你绝对算一个。”余罪道。

“能告诉我原因吗?”卞双林问。

“因为……”余罪笑了笑,看了看小米,卞双林的女儿,告诉他,原因在那儿,卞双林笑着问:“你怎么知道不是假的,我毕竟是个骗子。”

“亲情是最不值钱的,如果在乎这个,其他的就可以忽略了。”余罪道。

两人像惺惺相惜一样,余罪坦然,老卞显得有点难堪,他默默地掏着胸前藏着的东西,慢慢地递给余罪手上道着:“最后一件事了,帮我完成它。”

余罪看了眼,是宋星月的档案,他笑着问:“真的要走?”

“是啊,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我在狱中呆了十年,发奋学习,其实动机是等着有朝一日出来,重新站在财富的顶峰,把所有坑过我的人踩在脚下……呵呵,学了一半我突然明悟了,活着意义有很多,财富、名利、权力这些东西,就像人身上的衣服,总有一天会脱到赤条条的时候,那时候还能剩下什么?你说得对,亲情不值钱,但却是最珍贵的,我最成功的地方不是做了多大的骗局,而是娶了一个不离不弃的糟糠之妻。”卞双林脸上,泛着幸福的笑容,回头看了眼那对母女。

“那恭喜你,如愿以偿了。”余罪道,这就是卞双林的唯一要求,他想回到正常的普通人的生活中。

“你也是,该说再见了,或者,以后别见了,我可不想再和警察打交道。”卞双林握着余罪的手,肖梦琪也伸手上来,和老卞握握,老卞甚至在转身走的时候,又回头提醒肖梦琪道:“我看得出,你们两人还没有任何进展啊,提醒您一句,千万别被他的外表迷惑,他才是最高明的骗子,连我都被他骗上路了。”

似乎在开余罪的玩笑,他说了句,转身,一手揽着老妻,一手提着行李,向检票处走去,不时地回头,向二位笑笑,谁可能想到,一例轰动全国的诈骗案,最关键的一个知情人,就这样默默无声地消失了。

“他判断错了。”余罪道。

“什么?”肖梦琪没明白。

“他说咱们没进展……其实有,亲过了。”余罪贱笑着,小声道。

“滚。”肖梦琪斥了句,不理他了。

两人出了车站,肖梦琪翻阅了几页档案,这个引起宋星月恐慌的东西,现在看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走着走着,余罪一把夺走了,走到垃圾桶跟前,掏着火机,直接点燃了,烧了一半,扔进垃圾里。

“你干什么?这得上交的。”肖梦琪要拦。

“交回去,又要有人被扒官衣了……都这么多年了,让它沉了吧。”余罪继续点着,肖梦琪怔了怔,再没有拦,眼看着一张一张笔录、案卷,在凫凫的清烟中,化为灰烬。

烧完了,余罪拍拍手,酒意盈然地道着:“这才是最后圆满了,哎对了,我今天发现老许好像有点不对劲?”

“什么不对劲?”肖梦琪道。

“好像很和霭,像真要退了,我一直以为,这事他还会提一提呢。”余罪道。

“你蠢啊,发生窝案的地方,怎么还可能再提拔身处其中的公安领导干部?能全身而退,没有被问责,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当然,你肯定会被提拔的,张勤、寥汉秋几位领导,齐齐给你申请个人一等功了。”肖梦琪道。

“本末倒置了啊,我已经习惯把功劳让给领导了。”余罪道。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肖梦琪哭笑不得了,直斥着:“倒了这么多领导干部,这功劳谁敢拿呀?谁想当这个官场的公敌?”

是啊,这要被推前台,那果真公敌的节奏,余罪愣了愣,然后哈哈笑了,笑着道着:“他们这些贪赃枉法的,根本就是社会公害,我还真不介意当他们的公敌,吓死他们。”

“以后得注意言行了,千万别让人抓住你的把柄,有很多人会不介意致你于死地的。”肖梦琪上车前,如是提醒道。

“够胆他就来,我身后几千警察兄弟,怕个鸟。”余罪得意地坐在车上,根本不惧。

或许根本不需要畏惧,警察本身就是所有违法犯罪的公敌,肖梦琪似乎被他这股子豪气折服了,笑笑,竖竖大拇指,发动着车,却没有走,嗫喃地说了句:“其实我要告诉你的是另一件事。”

“我知道了,不就是去国际刑警联络处吗?寥处长找我谈过话,我没去。”余罪道。

这个机会,似乎是排在末位的拣着便宜了,肖梦琪笑着道着:“为什么梦寐以求的东西得到之后,却没值得高兴的感觉呢?我不止一次想往上走,到这个时候了,却发现很留恋这里。”

“精彩的永远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就像我们俩,守望和暧昧才有感觉,真滚了床单,肯定发现结果不尽如人意。”余罪贱笑道。

“呸,你真恶心。”肖梦琪笑了,发动着车,顺便问着:“那我去了首都,你会去看我吗?”

“一定会抱着不纯的动机去。”余罪强调道。

“哈哈……我倒不怕你,就是有点怕你老婆啊,怎么办?”肖梦琪开着玩笑。

“不要提老婆好不好,一提老婆人家心虚。”

“哈哈……”

车且行且走,轻快地飞驰在通向城市的马路上,视线无比开阔,在前方的路延伸的尽头,城市的天空难得一个晴空朗朗,雾霾尽去。

一个月后,肖梦琪赴京任职,得偿夙愿。

年底,很不意外的是,许平秋光荣退休,这位铁腕治警、雷厉风行的公安领导在职时毁誉掺半,争议颇多,在他选择光荣退休后,自上而下,赞声一片。

退休后他很少露面,唯一的一次公开露面是在解冰和安嘉璐的婚礼上,曾经的警校校花,义无返顾地嫁给了初恋情人,而那位装了一条假肢的冰山骑士,仍然执著于他的警察梦想,婚后夫妻两人齐齐应聘到警校任职,就像一个轮回,他们携手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

余罪仍然在继续着他的争议,这个人似乎和那个职位也格格不入,放那儿都不合适,当个大队长重案队长,似乎有点大材小用。当个总队长似乎资历又显不足,当个分局长、副局长吧,以他的履历,领导又不敢用,可真要遇到棘手的案子,这个人又不得不用。

领导也有领导的解决方式,经过长达一年的组织考察,又经过数次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级别不对称,加个括弧说明:副处级。职衔不匹配,再加个括弧说明:代理,副主任主持工作。

最终破格提拔了有史以来一位最年轻的总队长: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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