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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20篇(合集20篇)

读书丰富了人的思想,如接触博大智慧的老人,读书拓展了人的精神世界,使人生更加美丽。你看过哪些名人的读书小故事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围城读书笔记20篇,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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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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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我读了安徒生童话,我觉得里面《皇帝新装》很好笑。故事是说:有两个骗子,来跟国王说自己能织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衣服:如果是傻子,就看不到这件衣服,聪明的人才看得见这件衣服。皇帝便给他们很多

钱,让他们给自己做这件衣服。

我觉得这里面的国王又傻又笨,脑子一点也不会想,就轻易相信骗子,还亏了这么多钱。而且,这位皇帝还穿着这件独一无二的衣服去参加游行,结果被人给嘲笑了。

小朋友们,我们可不能像这位皇帝一样轻易的相信别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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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皇帝的新装二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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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安徒生童话里的皇帝新装,故事情节是这样的:一天,皇帝看见有两个人,他们说只要看的见他们做的衣服就是聪明的人,要是看不见,他就是笨的人。国王要买,就叫他们做一件衣服。做了很久也没有消息,反而骗了国王很多钱。国王叫大臣去看,他们假装在做,一个人问美不美,大臣说很美,其实他什么都没有看见。国王问做好了没有,大臣说快了。两个人做好了就给国王穿上,其实国王什么都没穿。国王走到外面,大臣假装托着衣服的后摆。大家都在路边看,其中有一个小孩说国王没穿衣服,最后大家都说国王没穿衣服。

我想说这个故事给我们一个道理,就是先要弄清楚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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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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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第一次读这本书,是6年级的时候了。一开始,我不喜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读着读着,就觉得,鲁滨逊的生活充满了艰险,他在岛上的28年生活,也同样,有着不一般的经历。

鲁滨逊在1632年出生于英国北部约克城的一个富商家庭,全名叫做鲁滨逊?克罗索。鲁滨逊有两个哥哥,还有两个小妹妹。大哥服兵役多年,当上了英国一个步兵团的中校。后来,大哥的部队跟西班牙军队在刻尔克附近发生激战,大哥就这样阵亡在战场上。至于他的二哥,从鲁滨逊开始记事的时候就没什么印象,只听说他下落不明。只知道他和大哥都留下了后代,就是鲁滨逊的两个小侄。鲁滨逊渐渐长大,成为了一名令人尊敬的法官。可是,他的脑子里却充满的航海旅游的念头。

一天,鲁滨逊和他的父亲说了自己的梦想,父亲听到后,伤心地流泪了,但是,鲁滨逊还是很想去海上航行,却遭到了父亲的严厉拒绝。1651年9月1日,鲁滨逊从赫尔海港上船出发了。船刚驶出港口就碰到的可怕的风浪。8年后,鲁滨逊伦敦出发,船上一共有14个人。12天后,鲁滨逊踏上的船,遭遇了长达10天的飓风,不久,他们又遭遇了另外一次狂风恶浪。突然有一个人喊道:“陆地!陆地!”他们刚要跑出船去,却发现船又突然搁浅在一片沙滩上面再也动弹不得。大副靠了大家的帮助把小艇放在大船的旁边。他们全都上了小艇,把小艇解开。听凭上帝和海浪支配他们未来的命运。没过多久,巨浪向他们压来,小艇上的人东一个西一个,都来不及喊一声“上帝啊!”就都被海涛吞没了。那时,就只剩下了鲁滨逊一个人,其余的人全都没海浪吞没了。鲁滨逊在一个荒岛上“建”起了自己的“家”。

25年后,鲁滨逊救起了一个逃亡的俘虏,也就是“星期五”。渐渐地,鲁滨逊已经习惯的荒岛上的生活,也救起了一个又一个俘虏,其中有一个,还是星期五的父亲。1686年12月19日,鲁滨逊离开了生活了28年2月9天的荒岛。拜读这部小说后,我对鲁滨逊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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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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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当然就是孙悟空了,他有一双火眼金睛,任何妖魔鬼怪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也不是他的对手。

我觉得《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章节就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了白骨精的诡计。即便是白骨精再狡猾,也一一被他识破。而唐僧却是个人妖不分的老好人,居然以为孙悟空在伤害性命,还把他赶回花果山。不过大家别看孙悟空平日里上跳下窜、大大咧咧,但他对师傅却是忠心耿耿,知恩图报。知道师傅遇险,不计前嫌,出手相救,这怎能不让我喜欢呢?

在品读《西游记》的日子里,我不但享受到了快乐,而且还悟了许多道理:只要齐心协力,再难的事也一定能做好。就像这次我们女子管乐队的同学们参加区里的艺术节比赛,为了取得好成绩,我们个个认真训练,萨克斯、黑管、长笛、号子、还有打击乐器,虽然是不同的乐器,但每位同学都能听从指挥,劲儿往一处使,合奏出了美妙的音章。我还明白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不要轻言放弃,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就像我弹钢琴一样,今年暑假我就要考8级了,乐曲的难度加大了,练习的时间延长了。每当我坐在钢琴凳上感觉疲惫、枯燥时,我就暗暗对自己说:不要怕,咬咬牙,坚持下去,就是胜利!我相信有了我的执着和坚持,一定会顺利通过8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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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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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的道德理想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做一切事情的根基,修身是放在第一位的。修身可理解为外在能力完善,并懂得变通,与时俱进,而内在心灵则完满,富足,待自内心修为提升,自身能力提高才能更好地去为人处事。

在开篇的"天地人之道"里作者首先提到的就是人。相之于天地的永恒,人的生命是何其短暂,孔老夫子从各个角度,各种层面不断地教诲我们,怎样使自己有限的生命变得更有质量,总体概括为:精神富足,心理安康,生活态度积极,和亲人朋友,同事和睦相处,爱岗敬业,安于本职,献于社会,多方面又十分精辟的道理,乃至读完,行人处事的一切尺度,豁然于眼前:

处世:"以真报怨,以德报德,率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因为内心的坦荡,自信,泰然而自内向外油然而生的从容,宽容。但这种宽容变有尺度,并非毫无原则的谦让,宽恕,而是以真报怨,以德报德。其实面对自己过往的生活中所遇到的种种,当时有过许许多多的情绪,可是走过来回头再看的时候觉得其实也没什么,不管是帮助爱护自己的,还是曾经嘲弄甚至伤害过自己的,都不过是人生的一种经历而已,处世为人,除了要感谢帮助爱护自己的人,同样也要感谢那些嘲讽甚至伤害过自己的人,因为只有他们的嘲讽才更让人感觉至深,才更人觉醒与自强。

交友:"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是对我们的忠实劝告,并提醒我们广交益友,不交损友,在与人相处的分寸把握上应"君子之交淡如水"。慢慢品味才深深的感悟什么才是"淡如水",水的纯净与清彻。

对待事业:"耻其言而过其行"君子是最有行动能力,最有人格魅力的人,并且君子的力量永远是行动的力量,不是语言的力量。

通篇读完综合发现,书中频频出现的一些词语定,坦荡,温暖,从容,朴素,和谐~~其实,这些就是本书所要告知我们的为人处世的真谛。夜以继日里,我终于读完了它,合上书的刹那,我深切感受到自己找到了一把打开心灵枷锁的钥匙。这些枷锁是虚妄之想的枷锁,庸人自扰的枷锁,面对不顺,不公,不义,不礼而只知一味或愤慨,或忧郁,或礼貌,或怒目相向,亦或消极避之的枷锁。

平时,总喜欢看一些纯文类的书籍,目的也是想净化自己的心灵,荡涤内心的浮躁,处世,为人,行事,以及生活中的凡此种种,给自己的人生多一份空间与遐想的余地。但这种借之外力的注意力转移较之于自内而外的因"三省吾身"而泰然自若的从容实则"其远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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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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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皇帝新装》。故事里讲的是一位皇帝,非常爱穿新衣服。一天,两个骗子骗皇帝说:我们能做出世界上最好最好的衣服,但是愚蠢的人是看不见的。过了几天,皇帝派了一位大臣去查看衣服做的怎么样了?大臣过去看了看,什么也看不见,但他怕别人说他是愚蠢的人,他就装着说:啊,这衣服真漂亮呀!过了几天,皇帝就亲自去查看衣服,他也什么也看不见,但他也怕别人说他是愚蠢的人,他也装着说:这衣服真漂亮呀!后来,皇帝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游行,有一个小朋友说:皇帝,你怎么没穿衣服呀!

通过这个故事,我觉得每个人做事情要诚实,不能自欺欺人,更不能欺骗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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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围城六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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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翻完了《围城》的最后一页,我才用力揉了揉酸胀的眼睛。掩卷沉思,又让我陷入对婚姻、爱情的深深的思考中。

这应该是至少第三次读《围城》了。第一次读应该是在大学,那个时候闲散时光很多,在学校里面处理盗版书籍的摊子上看到《围城》,花十块钱买了下来。记得一边读还一边用笔把里面的错别字给纠正过来。即使这样也没有减少我继续读下去的兴趣,因为无论事实阅历多少,遇到钱钟书老爷子这么有趣的人都会被折服的。

故事从上世纪30年代讲起,主要是男主角方鸿渐与5个女人的情感纠葛。此书一出,“围城”一词大热。书中提到“围城”的含义是感情和婚姻方面,尤其对婚姻生活有感悟的人总喜欢对那些渴望婚姻和对婚姻好奇的人说“婚姻真的就是个围城”,也不知道现在持续下降的结婚率和连年上升的离婚率跟这种天天被熏陶的观念有没有关系,城外的人对城内的生活兴趣降低,城内的人还想呼吸城外新鲜的空气。

书里提出的黄金观点岂止一个“围城”?在一个所有人都觉得你该结婚的年龄读《围城》,越读越感觉这可以列入婚前情侣共同必读刊物了,虽然这书已经出了多年,但是书中提到的情侣相处问题和男女思维方式的差异,以及在新思想带领下的年轻人跟思想仍然很封建的长辈之间的矛盾在今天看来仍然新鲜不过时,问题还是那些问题,只是遇到问题的人变了,婚前情侣如果能一起读读,交流下对书中一些事情的看法,估计婚后和谐美满的概率会被提升很多。

钱老爷子把方鸿渐这个人物作为主人公是很有代表性的,他身上的懦弱和惰性在大多数平凡的人身上都能看到,所以他的痛苦也跟大多数人类似,能引起多数人的共鸣。让赵辛楣成主人公,会让大多数人很绝望,因为他太优秀了,出身好长得好充满智慧又有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这种人是的确存在的,但是离我们生活的圈子有点遥远。

方鸿渐也是因苏文纨的关系才能跟赵辛楣相熟并生出这后来的一件件事情来,所以说方鸿渐这人这一辈子本事没多少,全靠运气撑,运气毕竟只能作为生活的助力,最终达到什么样的层次还是要靠实力说话,方鸿渐最后把生活过成这个样子还是自己实力的最好诠释了,所以,年轻人,永远要靠自己。

千人千面,每个人读《围城》都会有不同的理解。我们会对恋爱中的情侣或者已经步入婚姻的人们有谁说不会在方鸿渐和孙柔嘉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在我看来,方鸿渐身上集齐了渣男的种种品质,没能力还大男子主义,想不清楚就拉着孙柔嘉踏入婚姻,与其说是为了负责,其实更是为自己的懦弱买单,他从来就没想过自己到底要什么,也没想过自己到底能担负起什么。

书的最后一句,看完眼泪就下来了。婚姻中千万不要互相伤害,一句口直心快的话会伤害到另一方,尽管不是本意,但是会在对方心底留下印记。在感情面前,经营才是王道,因为幸福没有捷径,只有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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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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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昆虫学家法布尔把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小昆虫都表达的活灵活现。他把那些小昆虫怎样筑巢、怎样捕捉食物,那些小昆虫身上的颜色、形态,都写得一清二楚。他还把可怕的蜘蛛、恶心的绿蝇、凶狠的螳螂写得栩栩如生。在这些昆虫里面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

大孔雀蝶是一种为爱而生的蝴蝶。这些漂亮并且大得像鸟一样的蝴蝶,好像从来都不知道去寻找食物吃。它们会花费自己的一生,来寻找自己的配偶,其实它们的生命也只有短短的几天。因为它们只知道爱,却不知道像别的蝴蝶那样在花丛中吸吮花汁,所以它们自然而然就不会长寿。但是凶残、毒辣的螳螂可就没有像大孔雀蝶拥有那么多爱心了,也绝对不会那么的温柔。不过螳螂长着苗条的身材,而且再配上淡绿色的皮肤和纱一样的翅膀,显得特别优雅。很久以前,农夫们看见螳螂总是仰望着天空,两只手也高高举起,就像是在祈祷一般,因此都称它为“祈祷的女神”。

可是人们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外表看上去像是女神一样的昆虫,竟然是一个凶狠手辣的杀手。只要有其他昆虫从它的身边经过,不论是什么样的昆虫,也不论是故意的侵犯还是无意路过的,螳螂都会立刻气势汹汹的冲上去。

螳螂都是爱吃活的昆虫的。软颈、大刀和锯齿是螳螂杀伤力的三大武器。在所有昆虫中,只有螳螂的颈部是软的。但是它的凶恶和残忍是人们想象不出来的。因为,螳螂不仅仅吃其它的昆虫,还会吃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有更惊人的,那就是雌螳螂会把自己的丈夫给吃了!

真没想到,大自然里还会有自相残杀的事情发生。真不知道,大自然里还会有哪些我们没有发现的可怕的、惊奇的事情!法布尔他观察某种昆虫,一观察就是几个小时,几天,或更长的时间。他遇到困难时坚持不懈,用一生的时间写完《昆虫记》,他的这种可贵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只有用心去品味这本书的精华,才能对他所研究的昆虫有更深一层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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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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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学到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尤其对《昆虫记》里的狼蛛印象深刻。狼蛛是有毒牙的蜘蛛中的一种,它们咬猎物的时候很精准。它们会咬住猎物身上的活动神经,让猎物停止活动,然后再把它们杀死。

狼蛛有凶狠的一面,也有温柔的一面。它凶狠的一面是吃掉自己的丈夫;温柔的一面是精心抚养自己的孩子,比如说,雨天的时候,雌狼蛛在网上爬来爬去,看似很烦躁,实际是为自己的宝宝遮雨。网上那些白白的、圆圆的、小小的东西就是它们卵。读了《昆虫记》,我对法布尔很崇拜。他竟然能够利用课余时间来观察昆虫,写出这么著名的《昆虫记》,让我们对昆虫更加了解。感谢法布尔给我们传授了昆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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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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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完了《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

故事中的匹诺曹是一个小木偶,但它却像人一样会哭,会笑,知饥知渴,还很喜欢撒谎。这是老杰佩托用一根在普通不过的木棍儿雕成的。

匹诺曹诞生后不久,便逃出了家门,闹出了许多的乱子:他邀请了许多好朋友,没想到却上了同伴的当。他们又来到“玩具国”玩得很尽兴,但却都被变成了小毛驴。变成小毛驴后的匹诺曹,先是被卖给了马戏团,每天都要表演杂技,吃的还是干草,如果不听话,饲养员就用鞭子抽他们。后来,匹诺曹又被卖给了以为主人,而主人看重的是他身上厚厚的皮,想用厚皮给乐队蒙一面鼓。接着他又差一点儿遭到油炸,最后被大鲨鱼吞到了肚子里……

每次遇到苦难后,匹诺曹都会发誓要痛改前非,做一个好孩子,认真读书,改掉爱说谎的毛病。但由于意志的不坚定,每次苦难过后,他都会把许下的诺言抛到九霄云外去。可是匹诺曹富有同情心,本质是优秀的。为了救爸爸,他不怕危险,跳入大海;为了赡养爸爸,他甘心每天提一百桶水来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治青发仙女的病,他学会了编竹筐,学会了读书写字……他变好了,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对“诚信”这个词有了更深的认识。诚信是多么重要啊!对于大家来说,我们都要吸取匹诺曹的教训,从此以后不要再说谎了!如果每个人都诚实了,世界才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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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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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不能一天不看,因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一句古代的名言,说的是读书就可以增长或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

现在,我看完了一本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写下我的读后感。

《西游记》大家大多数应该都知道,里面主要说的内容是唐僧要去西天取经,收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个徒弟,还有一只白龙马。如果要取到经,就要越过九九八十一难,他们在中途有很多想吃唐僧肉的妖精,可都被三个徒弟打败了。最终,唐僧终于取到了经。

我觉得他们四人很勇敢,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而是勇敢地去打、去追。还觉得他们四人很机智,每次唐僧都差点被妖精们煮来吃掉了,幸好有孙悟空及时来到,令读者感到有一种有惊无险的刺激感,觉得这本书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

我想,弟弟有的时候连自己一个人睡都不敢,胆小如鼠。每当我要嫌弃弟弟胆小如鼠的性格时,他却在我最害怕的东西——蟑螂出现时勇敢地把它赶走或打死了,成为了我的小救星,就像孙悟空一样,真是古怪啊。

书是启示、教育人的一把钥匙,一把最接近人们的钥匙。它打开的是智慧的大门,让我们的大脑充满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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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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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有幸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心潮澎湃,感想万千哪!

这本书讲的是:鲁滨逊因遭遇海风而被卷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学会了许多东西,还收了一个仆人,叫星期五。鲁滨逊在这个小岛上坚强地活了28年,终于逃出了小岛,回到家,然后努力工作。

鲁滨逊能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坚强不屈的意志,强烈的求生欲望使他不放弃生命,坚强的活了下来,后来过上幸福的生活。因为他不懈努力,不仅在荒岛上活了下来,还学会了很多人不会的本领。如,在野外生存的技能;如何在野外做面包,做划船,做一些家庭日用品;还学会了打猎等等。

鲁滨逊的生活是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出来的。他愿意付出,所以才能得到回报,而我们现在的人是怎样做的呢?

例如:我身边的一些人整天不务正业,只知道赌、喝、吃、乐这四件事,总想着有一天会天上掉馅饼砸在自己身上。有的更夸张成天只想买彩票中大奖发大财,这些人都是愚蠢的。

因为只有靠自己努力劳动后收获的果实,你才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但是像这种几千亿分之一才可能得到的东西,就算你得到了也会觉得心里空空的,仿佛缺了什么似的,感到浑身不自在。

对于这些不靠劳动想捡大便宜的人,我对你们有一些忠告:你们应该像鲁滨逊先生一样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不要做一些无谓的事情,让自己的生命白白浪费掉,学会珍惜生命,在最短的时间里做一些最有意义的事,不要整天想那些几乎不可能实现的东西,做一些实在的事,要对生活充满信心,记住“绝处逢生”这句话,想想办法来解决,好好向鲁滨逊先生学习吧!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了,幸福生活是靠自己创造出来的,要去打造幸福,要去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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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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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阅读的“旅途”中,有很多“风景”,但我最喜欢的一个“景点”是由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它讲述的是像小豆豆那样不被普通学校所接受的一群特殊的孩子,在巴学园幸福、快乐的学习时光。这段童年的学习时光虽然非常短暂,却对这群孩子的一生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窗边的小豆豆》一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校长独特的教学方式和与众不同的办学理念,让每一个孩子找到属于他们的灿烂童年。特别是有一次他带领孩子们上的一次突然决定的游泳课。大家都光着身子一起玩耍,像泰明那样曾经患过小儿麻痹症的孩子,对自己身体的羞耻感也不知不觉地消除了。这虽然是一次普通的游泳课,但在校长先生“无论怎么样的身体,都是美丽的”的引导下,每个孩子都无拘无束地玩耍,快乐占了上风。他们对自己的身体不再自卑,自信自己的身体是美丽的,谁都不会怀有自己比不上别人的“劣等意识”。

自信让这些孩子健康地成长,虽然他们当中很多人像高桥君那样身体上有残疾,但心灵是健康的,并且在长大以后都很有成就,包括小豆豆。如果没有这样的一段学习经历,他们可能不那么自信,更不用说以后的成就。在这本书中,看到了自信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

记得我以前一年级的时候,学校组织合唱比赛。我担任班级合唱团的指挥。我从来没有做过小指挥,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虽然外婆给我紧急培训了一下,但毕竟是业余的,我对自己的指挥水平还是缺乏信心。比赛开始了,高年级的哥哥姐姐都指挥得有模有样。我不禁更加担心起来。终于轮到我们班上台了,当音乐响起时,我机械地挥动我的手臂,身体僵硬得很。这样下去,我们班的名次肯定会受到影响。这时,我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窗边的小豆豆》一书中的画面,那些身体有缺陷的小朋友都能那样自信地对待自己的身体,我为什么不能克服这样一点点的紧张呢?于是,我将头略微向上抬高,努力保持微笑,随着音乐的节拍,自如地挥舞手臂,手臂渐渐地感觉轻松了,自己感觉动作也渐渐优雅起来,我仿佛觉得自己走进了音乐的情境之中。当我们班表演结束时,教师和同学们报以热烈的掌声。我们获得了年级段第一名的好成绩,我也获得了“最佳小指挥”的称号。这些荣耀都归功于自信的力量。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了,在我一次次的学习和成长过程中,是那样一群小豆豆们的自信一直激励着我,并一次次让我看到自信的力量。身边的人时时为我身上所散发着自信的气息而赞赏,它将伴着我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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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新高中生围城读书笔记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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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直听到别人提《围城》这本书,我想最经典的那句话就是“婚姻就像围城,墙里的人想出去,墙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也许很多人觉得它是至理名言,但是至少对于目前的我,还没有这种感觉。带着很高的期待买来了一本精装的《围城》,在上下班的路上慢慢的读完了这本书。

书是钱钟书先生花了两年认真写完的,故事的脉络也不是特别地复杂:方鸿渐是故事的主角,故事的开头就是讲他们一众留学生乘坐轮船归国的情景。在船上方鸿渐遇到了鲍小姐,和她风流一把之后鲍小姐扭头甩掉了他。同船上的苏小姐苏文纨却对方鸿渐有了好感。论条件方鸿渐是配不上苏小姐的,可能是越得不到的越想要。看着鲍小姐和方鸿渐这么甜蜜苏小姐也想要得到。

回到上海之后,方鸿渐又认识了唐晓芙。赵辛楣追求苏小姐,苏小姐有意于方鸿渐,而方鸿渐又追求唐小姐。最后谁都没有成功。方鸿渐和唐晓芙两个人因为误会,又因为没有胆量去主动承认什么,最终没有走到一起。苏小姐也就嫁了一个有钱人。

后来赵辛楣和方鸿渐、孙柔嘉、李梅亭、顾尔谦五人去了内地当大学老师。一路上发生了很多事情,李梅亭在倒卖药品,顾尔谦和李梅亭少带盘缠各种算计。路上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又遇上了盘缠不够等等。

最后大家好不容易挨到了学校,高松年是新版这个学校的校长,也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简单的方鸿渐以及复杂的赵辛楣都没有斗过这个校长。当然还有外语部的刘主任以及哲学的汪处厚,还有漂亮的汪太太。赵辛楣因为和汪太太的一点暧昧,一点误会,再加上被人抓到了正着,离开了学校;方鸿渐也因为辛楣走前有意无意留下的一本书,没有被继续聘用。又因为一点点误会,一点点心动,稀里糊涂的就和孙柔嘉订婚结婚了。

结婚之后的方鸿渐一点也不顺利,婆媳关系没有处好,连自己都不太敢回家;自己挣的钱还不到老婆挣得一半,也感觉很自卑;孙柔嘉也看不上方家,只喜欢和自己的姑妈走的很近,也不照顾丈夫的感受。最后一个镜头,方鸿渐辞职回家之后,听到了孙小姐和姑妈数落他的不是,自己愤愤离家出走,又发现没有钱,惺惺的回家之后,孙小姐已经走了,老旧的闹钟敲响了六下。“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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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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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里的皮诺曹,开始的时候是一个不懂事、任性、撒谎、不爱学习、禁不起诱惑的坏孩子。为了买一张看戏的门票,卖掉了爸爸用棉外套换来的识字课本。不听蟋蟀的忠告,落入了强盗的手里,经不住诱惑,逃学、结交坏朋友,被狐狸和猫欺骗,因为撒谎鼻子变长。经过许多磨练后,皮诺曹开始懂事、不撒谎、爱学习,变成了一个好孩子,一个真正有用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能只想着玩、不爱学习,做人还要诚实,不要说谎,不要被别人诱惑,还要勇敢,遇到事情不慌张,才能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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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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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那人物究竟是怎么活的?又是怎么死的呢?我们就拿茶馆的掌柜来说。

“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这是王掌柜他自己说的。王利发精明、善良、勤劳,善于经营。他胆小怕事,本着莫谈国事的处世原则,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度日。可是,他越怕国事,这国事就越是不断地往他的茶馆里钻。他信奉改良主义,可改来改去,这茶馆越改越糟。在第三幕里,王掌柜似乎看透了一切,他也变得老于世故了,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见人陪笑、作揖、夹着尾巴做人了。人生的磨难,使他变得倔强起来。

可最终他是怎么死的呢?他自己上吊死了。临死前,他把家人打发到解放区去,自己和常四爷、秦二爷聚在茶馆里撒起纸钱来。三位老人苦中作乐,为自己送终,聊以宽慰,这令人怜悯。一辈子渴望改良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这就是王利发的人生悲剧。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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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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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人物有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最搞笑的两个人物是孙悟空和猪八戒啦!来自:作文大全孙悟空,又名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是花果山灵石孕育,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飘过五行山,救下孙悟空。孙悟空很感激,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孙悟空性格聪明、活泼,勇敢、敢于反抗,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也是个呆子。原为天宫中的天蓬元帅,之后,被罚下人间。但投了猪胎,长成了猪脸人身的形状。猪八戒虽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爱,对师傅也是很忠诚。猪八戒的兵器是九齿钉钯,只会三十六种变化。

他俩是唐僧之徒,沙和尚也是唐僧之徒。

沙和尚,又名沙悟净、沙僧。原为天宫中的卷帘大将,因在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惹怒王母娘娘,被扁入人间,在流沙河当塘虱精,因他最后拜唐僧为师,一路上任劳任怨,负责挑担。使用的兵器是降妖宝杖。取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他们师徒四人组成了西天取经的团队,他们互相取长补短,很团结,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和挫折。此刻我知道了,为了寻找、追求、实现一个完美的理想和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或多或少的、或大或小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务必去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克服这些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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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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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本很好的书,书的名字叫《汤姆叔叔的小屋》主编是杨旭。

读了这本叫《汤姆叔叔的小屋》,百感交集,有愤怒,有感动,还有对黑奴们的同情心。

书中的故事之所以让我愤怒,是因为他真实的体现了19世纪在美国南方奴隶的主子压迫和折磨下的黑奴们的悲惨生活。故事里的奴隶贩子赫利和奴隶主烈格雷的所作所为让我愤怒无比。赫利贪得无厌毫无人性,而烈格雷凶残冷酷常常恶打黑奴,汤姆叔叔就是被他活活打死的!

然而我也收获了感动,因为可敬的汤姆叔叔,可爱的伊娃,还有圣克莱尔先生等人。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汤姆叔叔善良,忠诚能干,当他知道自己被主人卖给了奴隶贩子后,为了感恩,他没有逃走。然而,他为了同伴顺利逃走,汤姆叔叔宁死也不出卖他们,他的人格是多么的高尚呀!还有美丽的伊娃,他像天使一样,有着一颗很纯洁的心,他平等地爱着所有的人,可惜的是她小小年纪就病死了!还有仁慈的圣克莱尔先生本来可以给汤姆叔叔自由的,没想到他却意外身亡,真可惜。

我也很同情书中的奴隶们,如露西,埃米琳,露西。露希的孩子被人贩子买了,她绝望的跳河自杀了;埃米琳不得不离开母亲,不幸的卖给了烈格雷,受尽了各种屈辱;可怜的露西被迫离开自己的丈夫,给烈格雷当奴隶,身体虚弱的他还经常受到烈格雷的鞭打和责骂……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有阳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而且我们应该关心那些受苦受难的人们,要平等友爱地对待他们,让所有的人都能幸福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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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家》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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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听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非常好看,在阅览室里逛了许久,终于看到了它。我并没有急着看简介,而是立刻抱着好奇开始了阅读。也许是我的性格急躁,在一阵子的平静里,开始对此书产生了烦感。但想到它被融入激流三部曲中,打消了念头,一门心思钻进去。

这里,仿佛现实的平静是虚假的,因为它有邪恶的历史,孕育着结局的悲剧。

高潮部分出现了!三弟高觉慧是高府中最早的觉醒者,因其觉醒之早,故称“慧”吧!大哥高觉新并未觉悟,二哥高觉民已有了由“民”自主的觉悟。高府底层,人们正在或先或后地觉醒。

”并没有昔日的温馨,仿佛一座城堡,城堡中的人受着束缚,每个人的一生是秩序的安排,命中注定。旧秩序、旧道学是绳子紧紧捆住每个人。有些人虐来顺受,有些人因遭受不起而自杀,却从未想过反抗。但三弟觉慧并没有遭到束缚,他对高家旧秩序不存任何幻想,他敢于宣传新思想,抨击旧道学、旧秩序。

更可怕的是,那些高府底层一些人竟被这些封建家族制度的绳子活活害死。

巴金所要表达的内容与鲁迅的《狂人日记》和老舍的《骆驼祥子》一样,20世纪30-50年代的文学创作者们的顾虑。还有《西游记》中大家熟知的孙悟空大闹天空曲折表现对封建秩序的反抗精神,还有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那一时代的悲剧,高府中一代年轻人的悲剧。

家--荒谬的词,充满了讽刺,却又真正地表现封建家族高家的悲剧。

在文字中,我看见的是作者歇思里底的呐喊,那轰轰烈烈的沉默中孕育着的是每个人物必然的悲剧。封建的传统束缚了多少春夏秋冬,是时候超越了,不要让它再残害人命,不要再让它影响我们了,新的传统将要到来。黎明前的黑暗是漫长的,但却点燃了先行者的激情。波澜背后,必然是湛蓝的天空。

读完书后,我思索着这本著作的成功之处,巴金将每个人的心理捉摸的透彻,背地里的勾心斗角以及因为姨妈们一场麻将,两方不合,而拆散了两个忠情的孩子,使双方生不如死。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读者,加强了可读性。还有巴金本身的写作能力:文辞绚丽、细腻感人。著就《家》这部惊世文作,1982年获意大利“但丁国际奖”,为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描写封建家庭最成功的作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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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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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一本根据对昆虫的习性、生活详尽、真实的观察而写成的一本不可多得的书。书中记述的昆虫的生活习性等各方面真实情况,而且作者描写手法轻练清晰,文笔幽默搞笑,因此,该书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作者本人也被赞誉为“昆虫的维吉尔”。

打开这本,我首先看见的就是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和我国的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对这本书的称赞。这引发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是怎样的一本书能让这二大巨匠做出好评呢?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的观察和研究,所以他笔下的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了灵性,让人看了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也让人看了觉得妙趣横生。在所有的昆虫里面我最喜欢豌豆象,它长的小头、大嘴、身着褐色斑点的灰衣裳,长着扁平鞘翅,尾腿部有两个大黑痣,有个和它实际极不相符的名字“象”。每年五月的上半月,它们就开始活动,碗豆象产妇开始产卵。八月小碗豆象从碗豆里爬了出来,它的天敌小蜂在它的头顶上飞来飞去,小豌豆象最后成活率很低,只要给小蜂叮上,把卵产在豌豆象的身上,豌豆象就变成小蜂的粮食,最后生存下来的豌豆象都是斗智斗勇的胜利者。另外松树鳃角金龟也让我感到很神奇,它的正式名称叫缩绒鳃金龟。嘻嘻!一个小昆虫有两个名字够奇怪吧!

希望大家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它可以让你增加有关昆虫方面的知识,也可以让大家了解作者那种似散文诗般的写作方式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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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童年学生假期读书笔记12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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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一个月的时间,我读完了这本小说。所以这也许是我留下的关于这本书最后的一篇读感了。我的主题就与书的名字一样,是属于我自己的《童年》。

当我们翻到最后一页时,我们不免回头看看第一页单独的一句话:“献给我的儿子”。是高尔基在告诉儿子自己的童年生活的黑暗么?还是想让他更了解自己?当你只看标题时,当然会这么想。

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可能有些烦恼的小事,但大多数人心中的童年都是像品尝一种糖,它叫甜。但对于阿廖沙来说,童年是黑暗的。

我十分同情他,在黑暗的社会背景下,他过着痛苦黯淡的生活,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住在外祖父家,缺少家庭温暖的他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了家产的明争暗斗,还常常遭受外祖父的毒打,出门也被同龄人所欺凌,小小年纪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经历着悲剧性的生死离别。这仿佛不是那样年龄的孩子该承受的东西。

而这时,我就不禁想起我的童年,也许现在我还正在处于童年期间。我敢说,同龄人没有几个人经历过像阿廖莎那样的生活。我们是幸福的,每天吃饱穿暖,跟着时代享受科技的方便。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中,有些还停留在家作可以少一点的层面上,家长可以多关照我们的层面上,外面的比赛能够稳赢的层面上。而我们或许应该多了解过去的时代,对比当今的幸福,还更应该勉励自己去对得起自己所受到的“优待”。

同时,我更敬佩他。我佩服他的坚强不屈,我敬佩他的不甘服输。书本的后半段,他为了维持和外祖母的生活,只能去捡废品。在伤痛的的处境下努力着,怒吼一声,告诉自己是强大的。这样的他都没有为自己的处境而放弃,我们先在遇到的困难简直不值一提。都说现在的我们像是初升的太阳,我们有着未知的前程,光明的道路。但是人生漫漫的道路上的闯关者永远是我们自己,不是放弃了就有人会替你,而是懂得知难而进,越是难,越是看着不可能,那么好,我就要将你打败,就是要将你踩在脚下,转换成我前方的铺路石。

最后,我羡慕他。我羡慕他即使经历了那些不可描述的事情,他依旧那样的天真,而且更可贵的是从不抱怨。在字里行间,都有着属于他自己独特的风景,那是干净的,是最纯粹的。他会说:“他们为什么要去打架呢?”“为什么你要去偷盗啊?”“妈妈到底去了哪里呢?”可是他没有一次抱怨过世界对他的不公,社会对他的不公。更不会抱怨那些令他不快的事情,令他懊恼的人们。但是现在的我们,好吧,就比如我,多多少少喜欢抱怨一些让我不舒服的事,但是它们真的值得我们去抱怨吗?或许他冰清玉洁的心是我最需要给自己建造的一栋梁房。

我就像一开始,他口中所说的儿子一样,去读他的作品。他不仅仅是让人感受到社会背景的黑暗,而是想让我们体会到,在黑暗的背景下更需要看到的是那一束的光明。在他的快乐的,悲伤的童年中,为我们,也为他的儿子解读着:只要不对任何看似苦难的现实而放弃,黑暗总会过去,即使光明会迟到,但它也不会缺席。无论是在什么样的年代里,或是我们以后将步入的社会中,将积极向上的态度,干净纯粹的灵魂,还有不屈而倔强的性格放进我们的行囊,与命运抗争,最终的站在最高处的不是别人,不要怀疑,他就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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