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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道德绑架法律议论文汇集20篇

莱辛曾经说过:道德是永存的,而财富每天在更换主人。在我们的生活中,道德是我们最大的财富,也是我们一生奉行的宗旨。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几篇关于道德的作文,希望帮到有需要的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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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绑架何时休

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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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贡赎人而不取其金,在多数人眼中看来这是圣人之举,是行善的标杆。可孔子却不加赞赏反而批评他的所作所为。诚然,子贡的行善本意十分纯粹,但他的一个自以为更加高尚的举动却无形中提升了道德的准则,纵然人人都渴望向子贡学习,但是世人对于行善之后是否该领取奖金的态度已然悄悄发生了转变。

一笔赎金对于子贡这样的大户人家来说或许并不算什么,然而对于辛苦躬耕一辈子的农户人家来说将是不菲的巨款。未听闻子贡之事时,他们遇见鲁人会毫不犹豫的赎回,而后坦然接受应得的嘉奖。如若鲁国君主将子贡事迹大肆宣扬,人尽皆知之后,我们不妨假设,普通农户再次遇到鲁人时定会有所犹豫,他们会想到,从国家拿回先垫付下的赎金可能都会遭到世人的非议,甚至纠结之下他们选择了漠视需要帮助的人。子贡一举,已为当时之人造成了无形的道德绑架

如今,世界的经济巨头颇多,他们在为个人谋取利益的背后仍然保有一颗行善济世之心,实在值得我们的称赞。比尔盖茨宣布过世之后捐出全部敌国的财富,巴菲特拍卖个人午餐所获金额如数捐出,索罗斯、戈登摩尔也都捐献了过半的资产。然而巨头行善的背后却无形中带来了道德绑架,在大多数普通人眼中捐款似乎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尤其是对于那些富可敌国的商业大亨来说。天津爆炸案之后,千万网友竟在马云微博评论中纷纷留言逼捐。“你这么有钱,为什么不捐一个亿?”“你不捐款,我们就抵制淘宝!”......这样的言论一番番地攻击着马云,万千网友躲在电脑屏幕之后握紧了腰包,暗喜自己的“高尚”。

行善本为一件好事,然而在太多人潜意识之中却还只是一个标榜自己的工具。他们在有意无意之中,炫耀着自己的高尚之举,他们将向善的道德起点一步步哄抬着,渐渐“取不取”“捐不捐”并不再可以由一个个体所能决定了,平凡的百姓开始选择漠视,占据较高社会地位的人们被推上了道德的邢台。无形的道德绑架就此形成,道德观发生了质的偏差,行善不再来自于我们一颗崇高的济世之心,开始成为了社会人物维护个人形象的无奈之举、被迫之举。

这样的绑架实在可怕,麻痹了普通人的善良之心,挟持着社会人物的选择权利,这样的行善早已成为压在心中的负担。如若当打破无形的道德绑架,每一位行善之人实属关键,他们应当有一颗纯粹之心,应当低调而行之,更应当时刻注意而非肆意抬高着行善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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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道德绑架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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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播出的《中国梦想秀》中,来自贵州的“追梦人”杨成燕,梦想是让失散多年的妹妹认回双亲,一起拍张全家福,。杨成燕的妹妹张懿小时候被父母送给别人,知道真相后不愿接受生父生母。张懿在现场一直拒绝和亲生父母相认。不料,节目主持人周立波当场指责女孩心胸狭隘,说她应学会原谅,否则永远不会幸福,还说出了“在你儿子眼里你是个尖酸狭隘的女人”的言论。

张懿拒绝和亲生父母相认,有两个原因,一是怕养父母伤心;二是与亲生父母并无感情,她信奉“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认还是不认,张懿已成人,她有权利作出判断。而周立波一再诘问,甚至逼迫,出言不逊,哪怕初衷良好,也有道德绑架之嫌。

从法律上说,如果当初张懿的亲生父母遗弃了她,已涉嫌违法;如果将其送养给别人,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她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换言之,张懿可以不认亲生父母,也不必赡养亲生父母。本来一件很纯粹的事,却因周立波的“好心”而变得复杂。

据杨成燕称,其妹妹张懿属于超生,要上交罚款。无奈家里条件太差,杨成燕的父母实在拿不出罚款,只能将仅有1个多月大的女儿送走。更接近真相的细节应该是,杨成燕的父母重男轻女,因为在生了张懿之后,又生了一女一子,即包括张懿在内,杨家共有四个孩子,直到生了儿子才罢休。在笔者老家,有太多类似的情况,一些家庭连生了几个女儿,直到生了儿子才满足,孩子多养不起就把女儿送人。

不认亲生父母,总有原因。作为旁观者,我们自然不能勉强,更不能道德绑架。他们与养父母建立良好感情,不愿让养父母难受,已尽孝道。他们认亲有时也容易受到阻力,比如被养父母劝阻,张懿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养父母的做法,同样值得理解。

毋庸讳言,现实生活中我们最爱拿道德说事。道德是砝码,道德是武器,挥舞道德大棒,习惯于道德绑架,这种做法明显不合适,可能遮蔽真相,伤害法律,掩藏了社会问题。少一些泛道德化,回归到法律命题,并深思道德泛化背后的社会问题,也许强过动辄上纲上线,拿道德说事。

[道德绑架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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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道德绑架案例

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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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刘福成为了筹钱给女儿治病而向国内六位富豪求助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久,被求助的富豪中有两位表示愿意捐助。

二、网友呼吁大奖得主捐钱。广东省电白县18岁女孩蔡燕梅患有尿毒症。蔡家已花掉10多万元,负债累累。如果彻底康复,蔡燕梅必须换肾,手术费用逾20万元。

网友“冰尘”大胆建言:“我们找出买彩票中了奖的彩民,让其捐献25万,挽救一条生命……”巧的是,电白县就有一名彩民中得双色球两注头奖,总奖金高达1200多万元。

数个网友戴着口罩和鸭舌帽,来到投注站,手拉“救救蔡燕梅吧!伸出援助之手,让18岁的生命延续”的求助横幅,呼吁当地刚中了1200万元的大奖得主捐资救人。

三、前不久,中国男孩洪战辉作客央视新闻会客厅,接受了记者李小萌的专访。洪战辉在节目中重点谈了自己成名后的烦恼。其中,最让洪战辉迷惑不解的是,自从被评为2005年感动中国人物之后,他先后在全国各地做了近150场报告,而这些报告全部是免费的。洪战辉说他想过要收出场费,可是又不敢收。

洪战辉为什么想要收出场费呢?按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一个人付出劳动就应该有所回报,他出去做报告,其实也是一种劳动,是在给别人做一种精神上、能力上、心理上的培训,这种劳动应该得到一定的报酬。可是,他为什么又不敢收呢?他说如果收了出场费,一定会引起人们的非议,觉得作为精神偶像和道德楷模,根本就不应该计较经济上的利益。平常有人也时刻提醒洪战辉:你是一个公众人物,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形象。所以,洪战辉听从了这些人的劝告,以所谓的责任感做着无数的义务劳动。当然,为了不让自己太吃亏,不被他人不恰当地利用,对有些采访和邀请,洪战辉已经开始学会了拒绝和回避。

洪战辉的烦恼是其他众多道德偶像精神世界的缩影。它带给了我们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到底需要树立什么样的的道德偶像?一个被社会推崇为道德偶像的人,究竟该如何做一个主体的人?特别是在社会商业规则和公众道德诉求面前,道德偶像们该如何作出自己的选择?

四、2006年9月,为了筹集孩子“神经干细胞移植”所需的4万元手术费,一位母亲向王菲、李亚鹏夫妇发出求助信,这封信刊登在了报纸上。

五、2006年3月,北京地铁车厢里,一个身披袈裟的男子扮成“唐僧”,号召乘客转告李宇春、徐静蕾等名人向一个患白血病的孩子献爱心,得到媒体广泛报道。

六、这回轮到了人气正旺的美女明星范冰冰。也许是明星们的财富太惹火,每每有穷困的老百姓通过媒体向明星们求助,而明星恰好又无甚反应时,总免不了一阵舆论的狂轰猛炸。有报道说,国庆期间几位演艺界人士号召参加“明星一起来”扶贫活动,范冰冰拒绝加入,不少地方报纸相继转载,攻击明星为富不仁甚至范冰冰个人的相关评论也在网络上风起云涌。

搜狐网正在进行的“范冰冰拒绝扶贫该不该遭到炮轰?”调查显示,有24954名网友投票赞成正方“应该炮轰”,同意反方“不应该炮轰”的才3804人。也许最先公开求助行为的媒体还会比较谨慎和有分寸,但越来越多媒体的转载、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刊登,显然会不可避免地把被求助者推到“众目睽睽”的公共舆论聚光灯下,供更多不相干的“观众”注视和评说。而这些“观众”通常又会出于同情弱者以及反感为富不仁的普遍心理,一边倒地赞成“救助”,甚至对“不救助”提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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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道德绑架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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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条小河边,一对父子在钓鱼,随后一个陌生孩子走了过来,两个年龄相仿的孩子玩了起来,正当这个父亲钓得入神,突然扑通两声,两个孩子都掉进了水里。孩子的爸爸赶紧丢掉鱼竿,冲到了两个孩子落水的位置,两个孩子都在水里挣扎,陌生孩子的母亲也出现在河边,但她不会游泳,一个劲儿地喊“救救我的孩子!”不由得多想,男人跳下水,游向了自己的孩子,当他将自己的儿子拖到岸边,再返回去救陌生小男孩时,陌生孩子已经不见了踪影。

当陌生小男孩被捞出时,小男孩的妈妈在一旁痛哭:“我的孩子本来只要他一伸手就能抓到,没想到他游去救了自己的儿子,我的孩子离岸边近,他救完我的儿子肯定能来得及救他的儿子……”

当这个父亲抱着自己获救的儿子备受谴责时,他含着泪说了这样一段话:“我不违背自己的心,孩子是自己的肉,放弃自己的孩子去救别人的孩子,大多数是被社会道德绑架,一个连自己孩子都不能保护的父亲,不是一个好父亲。我宁愿做一个好父亲,也不愿违背自己的意愿去做违心的事情。我愿意接受大家的谴责。”

“道德绑架”,是由于周立波指责被弃女子拒认亲而被炒热的一个词,说的是一名女子生下来一个月被亲生父母抛弃送养,节目现场她拒绝和亲生父母相认。不料,节目主持人周立波,当场指责女孩心胸狭隘,说她应学会原谅,否则永远不会幸福,节目一播出,立即引来无数网友的谴责声。

天津事故后,马云被一大波网友评论绑架,众多键盘侠用“你不捐你没理”的架势“盘问”马云为何不捐,完全把他获得胡润慈善榜“2014中国最慷慨的慈善家”的事忘得一干二净(超越了美国首善马克•扎克伯格70亿元捐赠额)。

天津消防队员义无反顾地上前救灾让有些人不解为何要去白白牺牲。然而,假设第一批消防员没有冒险第一时间进去救援,恐怕又会遭到喷子们铺天盖地的指责。

时常见到公车上老大爷、老太太一上车就有意无意地让年轻人让座,否则就是恶言相向,甚至殴打,谴责对方不道德。

做好事固然要提倡,但是”道德绑架“,作为父母的我们,绝不要让孩子养成这样的习惯。

我也时常告诉自己的孩子,这个世上没有人应该帮你,也没有什么事情理所当然。当你在街上摔倒了没人扶、当你被扒手偷东西没人提醒、当你走丢了没人带你回家、当你被同学欺负了老师没及时阻止……请不要谴责别人,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要想着别人会帮你。总想着别人帮忙的孩子,他们容易带着依赖的心思,这样的孩子心智得不到成长,他们也永远不能真正长大。当孩子知道了一切并不是理所当然的时候,他们就会变得独立。

"Listen to my heart"(听从自己的内心),不为别人而活,不被别人的眼光和言行所左右,活出真实的自己。这也是文章开头那位父亲的想法,而作为父母,我们要告诉孩子,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可以尽力给别人提供帮助,但是不应该被道德绑架自己的人生。

乔布斯的这段话一度被誉为经典,送给各位父母。不要让别人的意见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勇敢的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只有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才知道你自己的真实想法……这是你的生活,你拥有绝对的自主权来决定如何生活,不要被其他人的所作所为所束缚。

也请时常记得告诉孩子,别人的帮助不是理所当然,我们也不应该为别人而活!

说得不好听点,这就是迷信权利万能的一种表现,这样规定所展现给我的是对法的不尊重。请记住,法是为权利服务,而非权力!

在这样的道德绑架的问题之下,不禁引发我们深思。所谓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早已变成了道德利己主义。一车虽小,人情世态却尽显其中。到底,谁才真正需要这个座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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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法律的道德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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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学家朗·富勒先生所撰写的《法律道德性》一书是新自然法学派的重要著作,标志着自然法学在现代的全面复兴。以下对本书阅读的情况作一个总结。

关于作者部分的介绍可参见严存生先生的《西方法律思想史》页385

富勒在本书的开始首先以两种道德的区分作为探讨法律道德性的进路,即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在这两种道德中,“愿望的道德在古希腊哲学中得到了最明显的示例。它是善的生活的道德,以及充分实现人之力量的道德”,而“如果说愿望的道德是以人类所能达至的最高境界作为出发点的话,那么义务的道德则是从最低点出发。它确立了是有序社会成为可能或者使有序社会得以达至其特定目标的那些基本规则”。富勒在第一章中进而指出,法律不可能从最高的要求去要求一个人,而“只能做到将较为严重和明显的投机和非理性表现排除出他的生活”。在这里,富勒认为义务的道德是法律的“表亲”,因为两者都在于规定维持一个有序社会的最低限度和要求。

这两种道德如何做出界分,首先富勒排除了一种错误的观念,即认为如果我们要知道哪些是我们的义务,那么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一个完整的图景。换句话说我们只有首先确定愿望的道德的标尺,才能了解什么是最低的限度。富勒反对这样的看法,“在人类目的的疆域——不仅包括人类行动,也覆盖着人迹所至的其他任何角落——我们都可以发现这样一种观念的拒斥:我们无法知道什么不适合于一种目的,除非我们知道什么是最合适于实现这一目的。在选择实现我们目的的工具和手段时,我们能够而且的确是时常在对我们所试图实现的目的只有不完备的认识情况下尽力而为”。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有很明显的有限理性的印记,这一点也是同以前的理性主义的自然法的不同。因此富勒认为义务的道德反而是在愿望的道德之前的。

同时通过经济的方式进行对比,即义务的道德相当于经济上的交换经济学所涉及的内容,而边际效用经济学,即如何让有限的资源达到最大的功效,则与愿望的道德之间有很紧密的联系。

进行了上面的铺垫之后,富勒先生开始对与“道德使法律成为可能”进行论述。他的内在逻辑结构是这样的。首先富勒认为法律并不是一种“发自于政府而强加于公民的单项权威的投射”,而是一种“公民与政府之间的目的取向互动的产物”,也就是说“法律应当被视为一项有目的的事业,其成功取决于那些从事这项事业的人们的能量、见识、智力和良知,也正是由于这种依赖性,它注定永远无法完全实现其目标”(169)。“在几乎所有的社会中,人们都能看到使某些类型的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明确控制的需要。当他们开始从事确保这种服从的事业之时,他们就会逐渐看到这样一项事业包含着某种内在逻辑,也就是说,如果它的目标要得到实现,它就必须加强某些必须被满足的要求”(175)。 “因此,正是因为法律是一项有目的的事业,它才呈现出法律理论家们能够发现并且将其视为给定事实情境中的已知因素的结构恒定性”(175)。

为什么法律是一项事业,它的目的何在?富勒先生认为法律的核心价值,或者实质性自然法应该是:“开放、维持并保护交流渠道的完整性,借此人们可以彼此表达人们的所见、所感、所想。在这个事项上,愿望的道德所提供的决不只是善意的忠告和追求卓越的挑战。在这里,它是用我们习惯于义务的道德那里听到的那种命令式的语气在说话。而且,如果人们愿意倾听,便会发现这种声音不同于义务道德所发出的声音,它可以穿越界限并跨过现在将人们彼此分割开来的障碍。”(215)

这一点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观点相左,即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律并不包含任何道德性,法律只是一种强制性规范,是一种权威的单项投射。富勒指出法律不可能只是权威的单项投射,“而基本上是一项为公民彼此之间的交往行动提供一套健全而稳定的框架的事物,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只是作为一个维护这套系统之完整性的卫士”(243)。在这里,富勒最终指出两者的分歧的所在“制定法本身也有一个前提条件,也就是统治权为自己必须承诺在进行统治时会遵守自己确立的规则。在这个意义上,实证主义者认为是自上而下(垂直性地)设置的法律中也包含着一项平面性的因素”(269)。我认为这也是新自然法中最重要的部分。

在这里,富勒认为法律并不是垂直结构的,而更多的是一种平面结构,即一种契约性质,维持一套法律体系的运转取决于互相交织在一起的责任的旅行——既包括政府对公民的责任,也包括公民对政府的责任。这是一种互动式的契约关系,而不是投射关系,其中包含着统治权力对与公民的“承诺”。

因此,在这样一种平面结构中,既然不存在任何绝对的权威,那么法律内在就必然包含着一定的道德性来衡量契约的合法性问题。这并不是一种“功效”问题,这个词“暗示着一位头脑敏锐并看重结果的观察者,他不会轻易被模糊的目的概念所蒙蔽”(236)。但是“功效”一词意味着一个主动的主体与被动的客体,从主体的目的性出发考察一种手段能否完成本身的目的的含义,这就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思维,即法律是一种权威的单项投射。而在互动领域,在不存在明显的权威的领域,大家都尊重的规则则为“道德”,“它需要得到人类交往的牢靠底线的支持,至少在现代社会中,只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才能提供这种底线”(237)。

具体谈到法律的内在道德,富勒认为“就法律的内在道德的要求而言,虽然它们涉及同不特定的其他人之间的关系,但却不仅仅要求自我克制;正像我们的一个不甚严格的说法所表明的那样,它们是肯定性的:使法律为众人所知,使其内部的逻辑已知并且清晰明了,确保你作为一位官员所做出的决策符合他的要求,等等。要满足这些要求,人的能量必须被投入到特定类型的成就上去,而不仅仅是在警告之下不做某些有害的行为”(51)。

因此法律的内在道德是一种愿望的道德,是一种程序的道德,并不确保一种确定的实体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所称的法律的内在道德乃是一种程序版的自然法(proceduarl version of natural law);虽然,为了避免误会,‘程序’这个词应当被赋予一种特殊的以及扩展的意义,以便使它包括像官方行动与公布的法律之间的实质性一致这样的含义。不过,‘程序’这个词从总体上说非常适当地显示出我们在这里所关注的不是法律规则的实体目标,而是一些建构和管理规范人类的行为的规则系统的方式,这些方式使得这种规则系统不仅有效,而且保持着作为规则所应具备的品质”。

总结来说,逻辑的开始是确定法律是一种社会互动的契约,在这种契约中不包含绝对权威的单项投射,而是一种互动关系,因此法律首先就是要保护这样一种互动的、开放的关系,其次就是在这种平面的互动关系中我们应当确保一些道德,而不是功效,是一种首先确立的标准,而法律因为是这种互动的实践努力,因此法律最终确定的位置是在八项规则确立的标准左右,而不是一种完美状态。同时,法律正因为是在实体上确保这种开放,因此其内在道德就是一种“程序的”而不是“实体的”。

以上就是富勒的论证法律存在道德性的部分,至于法律具体内在道德的八项要求可以参见严存生《西方法律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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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高中生2000字议论文

全文共 2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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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用实际行动来证实的。道德就像一盏灯,照亮着我们的心房。道德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道德是社会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一个行为规范,获得别人信任的一个标准。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并不难,电视上天天演公益广告,这就是为了让我们变得文明,有道德。我认为电视上的广告语对我很有启发,说:文明,道德在我们身边不经意的流露着,只要我们从身边做起,从一点点小事做起就会慢慢变成一的有道德的人。道德二字,写起来简单,做起来非常难,这需要用心去体会,去做。儒家认为,“德”包括忠、孝、仁、义、温良、恭敬、谦让等。道家则以为所谓天地万物之自然为“道”,而各种事物所得之自然为“德”。对人而言,便是品德。宋明理学家把“德”称作是实行某种原则,有所得于心。有句话这样说:“道德就在身边,只有一张纸的厚度,几十公分的宽度,几十厘米的长度。”是啊,道德就在我们身边,也许是自己没有用心去发现。有一次,我在学校看到了一张废纸,我没有理会它,不一会,来了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她看了看,弯腰捡起了那张废纸,扔进了垃圾桶。一个那么小的小朋友都有人应有的道德,那道德不是随处可见吗?道德——是一种文明的体现。一个有道德的人,必定是一个有文化的人。只有人们的道德意识提高了,才能让社会变得跟美好。古往今来,“德”是一个永远不变的品质,任何时代,只要具备了高尚的道德,就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就会使人产生无尽的力量,能够创造无尽的财富!其实,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其实很简单,只要做每一件事都用心仔细想一想,多为他人考虑一点,道德就会伴随在你的身边。古往今来,中国着名人物的道德品质都是很高的,他们很注重自己的道德修养,在他们的言行当中,都有一丝丝道德在流露。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刘备三顾茅庐“的故事说明只有尊重别人,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和信赖,在事业上才能获得成功。周恩来一生鞠躬尽瘁,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但每次外出视察工作,离开当地时总是亲自和服务员、厨师、警卫员和医护人员等一一握手道谢。周总理是尊重他人的典范,是青少年学习的榜样。这点,我们应向周总理学习。美国总统尼克松曾在他写的《领袖们》一书对此作过评价。尼克松说:“周恩来的敏捷机智大大超过我能知道的其他任何一位世界领袖。这是中国独有的特殊的品德,是多少世纪以来的历史发展种种中国文明的精华结晶,他待人很谦虚但很沉着坚定。”周恩来的文明谈吐、礼貌举止和他所具的令人折服的气质和风度,正是他那高尚的品德、宽阔的胸襟、超群的智慧、美好高尚心灵的生动体现。雷锋叔叔助人为乐,舍己为人的精神,鼓舞了一代又一代人。我们为什么要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呢?我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成败兴衰。培养和造就千千万万具有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修养的接班人,就能够确保几代人为之奋斗的伟大事业薪火相传,生生不息,就能够确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

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是需要勇气的,有时还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在刚刚结束的第28届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健儿们不仅在金牌数上取得了突破,而且表现了道德风尚,受到了世界人民的好评。给我印象很深的中国男子花剑团体的运动健儿们和俄罗斯体操运动员涅莫夫在运动场上所表现出来“一切服从裁判”的道德行为,告诉每了一位运动员和我们这样观众这样一个道理:只要表现出高尚的道德风尚,那么虽然可能会失去项目上的金牌,但一定会得到观众心中的金牌。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是需要毅力的,道德高尚的人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培养出来的。我觉得我们要想成为一名道德高尚的人,必须从小事做起。比如说,在家里我们给劳累了一天的爸爸和妈妈端上一杯热茶,在学校里我们帮助同学解决一道难题,在公交车上我们主动为年迈的老人让个座,在上学路上我们扶正一颗被风吹歪了的小树,在广场上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屑等等。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够从这些小事做起,那么我们每做一件事情,我们的道德水平就会得到一次升华。现时期的道德是什么?以什么为标杆?那就是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八荣”要求就是有道德的人,高尚的人;有“八耻”言行的人就是缺德的人,是可耻的人。人是躯体和心灵组合而成的,没有精神,没有道德,没有荣辱是非的人是一个残缺的人。以“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包容广阔,内涵深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相结合,是每个炎黄子孙的道德行为规范。我们不但要在理论上深刻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重要性及其适时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更要以它为人生价值取向,知荣明耻,人人践行。但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可能自然而然地树立,需要全社会自觉地共同努力。

有道德的人应该是热爱国家、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这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公民基本的道德规范,这是我们日常行为的准则,也是我们全体师生的基本要求。做到八荣、家荣、校荣、国荣,“八荣”是我们生存发展,开拓创新的生命。但在社会和校园里,我们也看到一些与“八荣”相背的现象:如有的人自私自利,损坏公物,侵害他人利益;有人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有人思想混乱不思进取;有人顶撞教师,打骂同学;有人说谎造假欺骗家长;有人幸灾乐祸,无事生非,惟恐班级、宿舍不乱。各种不文明、不道德的人和事,尽管是极个别,但严重损坏了学校的形象。是坚决不能让其存在下去的。从我做起,就要从小事做起。道德问题关系到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道德建设无小事。一个人的思想观念,言行举止,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取什么,舍什么,能否明荣耻,分美丑,别善恶,反映在大事上,更多时候是体现在小事上。见微知着,从滴水能观沧海。常常可从生活小事上看到一个人的大德。不能认为是小错而原谅放过。因为小错会酿成大害;不能因为是好事太小而不愿做。小德可积之成大德。正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要是涉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属于思想道德性质的事,哪怕再小,也必须重视。该为必为之,不该为切勿为之。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在学校里要注重仪表,团结友爱、体谅忍让,尊敬师长,勤奋惜时,诚实迎考,爱班护校,全面发展,遵规修养。在家里要孝顺父母,时刻不忘父母教诲、父母指教,洗耳恭听,在社会上要遵守法规,乐于助人,待人处世文明有序。希望我们同学都要立下高远的志向,在由校园走出去的时候,能够走到一条光辉的道路上,能够做一个讲道德的人。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开始,自觉地做道德建设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扞卫者,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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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道德绑架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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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法治之前——别让道德绑架法律

今年五月,山西省繁峙县副检察长穆新成被双规,其资产大约有两亿元。

打倒了一个贪官,这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然而,当地却有很多人力挺副检察长穆新成,仅仅是因为他的贪污款中有一部分用于公益事业。

乍一看,穆的做法确实勉强可算得上是半个好人,虽然受贿,但他做“慈善”。实在也算的上是贪官中的极品。

但是,在我看来,与其说穆是一个良心未泯的人,倒不如说是那本不属于自己的钱给自己弄个好名声。要说的难听点,叫“又当婊子又立牌坊”这样的一个人却能得到当地相当一部分人的称赞,这是为什么?

中国呼唤法治社会也有一阵子了,为什么仍然无法真正建立呢?穆新成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抛开幕的道德问题不谈,也不管穆受贿是否是为了当地人民,穆收受巨额贿赂的客观事实确实存在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受贿判刑,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当地一些人看来,只是因为穆的“良心”尚未泯灭,不仅受贿之事可以容忍,还“得竖拇指”。

我对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人背后的社会环境无话可说。就算穆受贿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就算他良心发现到拿赃款做公益,在道德和法律面前,你选择什么?

不错,道德很美丽,道德也更让人引起共鸣,比起冷冰冰的法律起来,道德也更容易让人接受。但当道德与法律冲突时每个人都应该力挺法律。因为只有法律才是社会唯一可精确量度的准绳,只有法律才能维持社会最基本的运行。

然而,一些人在做出现实选择时却被道德吸引。于是有了力挺穆的人。如果仅仅是因为穆所做的那些“善事”,就网开一面,让道德绑架法律的话,那就将是一个穆新成落马而千千万万个穆新成将会屹立于中国的政府部门。此先例一开,葬送的将是政府的公信力,法律的尊严以及中国法制建设的前途。

鲁迅曾在《未有天才之前》中提到,在未有天才之前,应有产生天才的国民。

现在我想说,在拥有法制社会之前,应有容纳他成长的社会环境,而不是让道德等绑架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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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写有关道德绑架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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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学生子路救了落水的小孩,其父送牛答谢,他欣然接受。本是皆大欢喜,却遭到了他人的冷嘲热讽;子贡在鲁国赎回了老乡,拒绝了相应的奖励,但他却得到了世人的赞扬。

反观这个过程,子路与子贡毫无疑问都是大善人,然而子路接受了答谢,便落下话柄。其实接受奖励是子路自己个人的权利,作为旁观者,又怎么能用道德绑架他人自身的权利呢?

然而在当今社会,此类道德绑架也屡见不鲜。

每天下午五点,南京盐仓桥附近都会有一对老夫妇搬着板凳在停车车位坐下,为其儿女“人肉占车位”。乍一看,夫妻俩人为儿女辛勤付出,实属温情有加。然而如此一做,让别人无法停车,给附近的车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这就大有“我俩一把老骨头了,冒着寒风为儿女占个车位有错吗,你们年轻人不知道让让老人啊”如此种种道德绑架之嫌了。诚然,夫妻俩对儿女的爱那是无可厚非,然而这种爱是否太自私?是否用道德绑架了他人的利益呢?

这也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

近日,武汉一年轻人因不让座被老人暴打;沈阳一女孩为老人让座时因嘟囔一句“凭什么是我让座”而遭到其家属暴打;杭州一小伙因没给抱着孩子的年轻夫妇让座,被扇五个耳光……让座是美德,尊老也是美德,但如果倚老卖老,打着道德的旗号以图自己一时舒适,就未免太过自私了。对此我只想说,让座本是美德,切勿用道德绑架美德,不发自内心意愿,又怎么称得上美德呢?

生活中时常遇到乞丐。每当看到身体健全却还出门乞讨的人,便同情其凄惨的命运。记忆中的上一次遇到乞丐是在长沙,偌大的长沙城,却遇到过数波乞丐。忍不了同情心作祟,便给了一块钱。然而转身却听到嘀咕:“真小气,只给一块钱。”实在忍不了如此道德绑架,我径直走回拿回我的钱,只说:“对不起,这是我父母的血汗钱,我实在是该珍惜的。”说罢便扬长而去,立即全身舒爽,心中恶气一扫而空。如此想来,这类人真正值得同情的不是其不幸的遭遇,大概是他们那种自我可怜自我放弃,想着利用道德绑架混饭吃的人生态度吧。

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人都不喜欢被道德绑架,在生活中遇到诸如此文的道德绑架多拒绝,切莫让道德绑架蔚然成风,还道德一个更体面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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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道德绑架

全文共 1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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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因救了自己的孩子没来得及救另一个孩子,人们怒了

前段时间周立波事件,让我们认识了一个词叫“道德绑架”,说的是一名女子被自己亲生父母抛弃后被养父母抚养长大,节目中亲生父母出现了,但是女孩拒绝相认。于是周立波就说女孩心胸狭隘,说她应该学会原谅,否则永远不会幸福。节目一播出,引来了无数网友对周的谴责。在生活中我们也能够经常看到这样的事情,公交车上,即使你大姨妈来了很难受,也要强逼着给老人让座,因为他就这样站在你身边不走。下面这个故事讲得是两个小孩一同掉进了河里,父亲选择救了自己的孩子,而另一个孩子却溺水死亡,

于是人们就开始谴责他。

当自己孩子和别人孩子在水里,你救谁?这个父亲的答案让所有父母深思

在一条小河边,一对父子在钓鱼,随后一个陌生孩子走了过来,两个年龄相仿的孩子玩了起来,正当这个父亲钓得入神,突然扑通两声,两个孩子都掉进了水里。孩子的爸爸赶紧丢掉鱼竿,冲到了两个孩子落水的位置,两个孩子都在水里挣扎,陌生孩子的母亲也出现在河边,但她不会游泳,一个劲儿地喊“救救我的孩子!”不由得多想,男人跳下水,游向了自己的孩子,当他将自己的儿子拖到岸边,再返回去救陌生小男孩时,陌生孩子已经不见了踪影。

当陌生小男孩被捞出时,小男孩的妈妈在一旁痛哭:“我的孩子本来只要他一伸手就能抓到,没想到他游去救了自己的儿子,我的孩子离岸边近,他救完我的儿子肯定能来得及救他的儿子 ……”

当这个父亲抱着自己获救的儿子备受谴责时,他含着泪说了这样一段话:“我不违背自己的心,孩子是自己的肉,放弃自己的孩子去救别人的孩子,大多数是被社会道德所绑架,一个连自己孩子都不能保护的父亲,不是一个好父亲。我宁愿做一个好父亲,也不愿违背自己的意愿去做违心的事情。我愿意接受大家的谴责。”

时常见到公车上老大爷、老太太一上车就有意无意地让年轻人让座,否则就是恶言相向,甚至殴打,谴责对方不道德;火车上一家三口带了小婴儿,他们买的是上铺,由于不方便就占了下铺年轻人的座位,当年轻人说自己市提前两天排队买票才得到的座位而要求他们归还座位时,这对父母就谴责年轻人没爱心…… 做好事固然要提倡,但是”道德绑架“,作为父母的我们,绝不要让孩子养成这样的习惯。

我也时常告诉自己的孩子,这个世上没有人应该帮你,也没有什么事情理所当然。当你在街上摔倒了没人扶、当你被扒手偷东西没人提醒、当你走丢了没人带你回家、当你被同学欺负了老师没及时阻止……请不要谴责别人,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要想着别人会帮你。总想着别人帮忙的孩子,他们容易带着依赖的心思,这样的孩子心智得不到成长,他们也永远不能真正长大。当孩子知道了一切并不是理所当然的时候,他们就会变得独立。

"Listen to my heart"(听从自己的内心),不为别人而活,不被别人的眼光和言行所左右,活出真实的自己。这也是文章开头那位父亲的想法,而作为父母,我们要告诉孩子,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可以尽力给别人提供帮助,但是不应该被道德绑架自己的人生。

乔布斯的这段话一度被誉为经典,这也是作为一位母亲的幼儿教育专家小编,送给各位父母的:不要让别人的意见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勇敢的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只有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才知道你自己的真实想法 ……这是你的生活,你拥有绝对的自主权来决定如何生活,不要被其他人的所作所为所束缚。

在大灾大难面前,我们确实有时候是自私的,只想保护好自己的家人孩子,而对于别人,对不起真的想不到那么多。在这里不是说让大家不要帮助他人,强调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我们是应该帮助他人,但是问题是在没有那么多精力下,我们也不想牺牲自己去保全别人。就像前段时间的一个新闻,几名大学生为了救一名溺水老人,自己却被淹死了。明知自己不会水,下去就是送死,一命换一命的事情我们真的不提倡。所以,请时常记得告诉孩子,别人的帮助不是理所当然,我们也不应该为别人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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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道德绑架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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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播出的《中国梦想秀》中,来自贵州的“追梦人”杨成燕,梦想是让失散多年的妹妹认回双亲,一起拍张全家福。杨成燕的妹妹张懿小时候被父母送给别人,知道真相后不愿接受生父生母。张懿在现场一直拒绝和亲生父母相认。不料,节目主持人周立波当场指责女孩心胸狭隘,说她应学会原谅,否则永远不会幸福,还说出了“在你儿子眼里你是个尖酸狭隘的女人”的言论。(8月10日《东南早报》)

张懿拒绝和亲生父母相认,有两个原因,一是怕养父母伤心;二是与亲生父母并无感情,她信奉“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认还是不认,张懿已成人,她有权利作出判断。而周立波一再诘问,甚至逼迫,出言不逊,哪怕初衷良好,也有道德绑架之嫌。

从法律上说,如果当初张懿的亲生父母遗弃了她,已涉嫌违法;如果将其送养给别人,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她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换言之,张懿可以不认亲生父母,也不必赡养亲生父母。本来一件很纯粹的事,却因周立波的“好心”而变得复杂。

据杨成燕称,其妹妹张懿属于超生,要上交罚款。无奈家里条件太差,杨成燕的父母实在拿不出罚款,只能将仅有1个多月大的女儿送走。更接近真相的细节应该是,杨成燕的父母重男轻女,因为在生了张懿之后,又生了一女一子,即包括张懿在内,杨家共有四个孩子,直到生了儿子才罢休。在笔者老家,有太多类似的情况,一些家庭连生了几个女儿,直到生了儿子才满足,孩子多养不起就把女儿送人。

不认亲生父母,总有原因。作为旁观者,我们自然不能勉强,更不能道德绑架。他们与养父母建立良好感情,不愿让养父母难受,已尽孝道。他们认亲有时也容易受到阻力,比如被养父母劝阻,张懿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养父母的做法,同样值得理解。

毋庸讳言,现实生活中我们最爱拿道德说事。道德是砝码,道德是武器,挥舞道德大棒,习惯于道德绑架,这种做法明显不合适,可能遮蔽真相,伤害法律,掩藏了社会问题。少一些泛道德化,回归到法律命题,并深思道德泛化背后的社会问题,也许强过动辄上纲上线,拿道德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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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考试不等于道德测验议论文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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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全国高考作文是一篇材料作文。材料的大意是,有一位登山者,途中遇到了暴风雪,正当他寻求自救之时,却碰到了一个冻僵的人,他的心灵经过“翻江倒海的思量之后”,选择将这个冻僵的人救醒,最后两人双双脱险。作文提示中说,“也许人人不一定能够碰到这样的生死抉择,但是我们生活中也会面临一些与触动心灵有关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样选择?为什么会作这样的选择?请以‘心灵的选择’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我不知道,如果考生在作文中说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遇到这种情况他会选择保全自我,或者考生讲述现实生活中“触动心灵”的选择时,并没有表达出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这样的作文会不会被判为“跑题”或中心思想错误?

估计没有多少考生敢这样写,实际上他们别无选择,不管内心是怎样想的,他们都只能乖乖地就范于命题者预设的主题和思路,用崇高、正义、勇敢、无私等冠冕堂皇的辞藻去抒写“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动人篇章。

实际上,即使是成年人面对这样生与死、为己与为人的非此即彼的道德考险,也很难作出果敢的选择,何况是18岁上下的高中毕业生?他们中间有多少人切身体验过“触动心灵”的选择?又有多少考生能写出真情实感来?我真的很同情考生们,本来高考的压力就非常大,现在又要他们在闷热的考场里,在短短的时间里化解道德难题,消除道德焦虑,作出“心灵的选择”,这简直是一种近乎残忍的苛求。

在这种情况下,考生们惟一可选择的,就是编造虚假的道德故事,抒发虚泛的道德情感,表达虚夸的道德理想。我不能说考生们选择舍身取义是错误的,更不能说所有考生说的都是假话,但至少大多数考生是不敢写出自己真实想法的。

回忆一下,近两年的高考作文(全国卷)试题,都和伦理道德有关,无论是今年的“心灵的选择”还是去年的选择“诚信”,都是极其艰难的选择,都象是在借高考作文“考验”学生的道德水准,让考生陷入虚拟的道德困境之中。实际上,作文考试就是作文考试,它首要的任务是考察考生的文字组织能力,作文考试不是政治考试,更不是道德测验。即使政治考试和道德考试,也只能考察一名考生对于书本上的政治知识和道德知识掌握得如何,没有任何一种考试能准确测量一个人实际道德水准的高低。

明明知道考生们的真实想法及实际道德水准与预设的作文主题有差距,却为何硬要“拔苗助长”地设置一些连成年人都回答不了的道德试题?但愿今后的高考作文能回复“言为心声”的本来面目,让考生们真正有话可说,让他们的心灵真正能够自由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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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道德绑架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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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山西省繁峙县副检察长穆新成被双规,其资产大约有两亿元。

打倒了一个贪官,这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然而,当地却有很多人力挺副检察长穆新成,仅仅是因为他的贪污款中有一部分用于公益事业。

乍一看,穆的做法确实勉强可算得上是半个好人,虽然受贿,但他做“慈善”。实在也算的上是贪官中的极品。

但是,在我看来,与其说穆是一个良心未泯的人,倒不如说是那本不属于自己的钱给自己弄个好名声。要说的难听点,叫“又当婊子又立牌坊”这样的一个人却能得到当地相当一部分人的称赞,这是为什么?

中国呼唤法治社会也有一阵子了,为什么仍然无法真正建立呢?穆新成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抛开幕的道德问题不谈,也不管穆受贿是否是为了当地人民,穆收受巨额贿赂的客观事实确实存在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受贿判刑,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当地一些人看来,只是因为穆的“良心”尚未泯灭,不仅受贿之事可以容忍,还“得竖拇指”。

我对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人背后的社会环境无话可说。就算穆受贿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就算他良心发现到拿赃款做公益,在道德和法律面前,你选择什么?

不错,道德很美丽,道德也更让人引起共鸣,比起冷冰冰的法律起来,道德也更容易让人接受。但当道德与法律冲突时每个人都应该力挺法律。因为只有法律才是社会唯一可精确量度的准绳,只有法律才能维持社会最基本的运行。

然而,一些人在做出现实选择时却被道德吸引。于是有了力挺穆的人。如果仅仅是因为穆所做的那些“善事”,就网开一面,让道德绑架法律的话,那就将是一个穆新成落马而千千万万个穆新成将会屹立于中国的政府部门。此先例一开,葬送的将是政府的公信力,法律的尊严以及中国法制建设的前途。

鲁迅曾在《未有天才之前》中提到,在未有天才之前,应有产生天才的国民。

现在我想说,在拥有法制社会之前,应有容纳他成长的社会环境,而不是让道德等绑架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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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道德与法治秉持心中的利剑—法律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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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暖在心头,当黄昏的末一丝晚霞向我招手,日子便又匆匆而去,我想问在座的同学;今天你快乐吗?你收获了吗?有新的烦恼吗?有前进的目标吗?你身边的伙伴好吗?今天,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因为杨亮的故事让我震惊,让我心痛。

15岁的杨亮是某中学的初二学生,由于交友不慎,结交了社会上的青年、朋友。一次,杨亮发现朋友与另外一个年轻人躲在歌厅包厢里吸食xx。杨亮感到十分好奇,问朋友感觉怎么样,朋友说比做神仙还快活,舒服极了。尽管朋友极力引诱,但杨亮仍表示犹豫。于是,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朋友将xx放在香烟的内给杨亮烟,并表明里面没有xx,杨亮吸食后,无法自拔,用完了自己所有的钱以后,杨亮开始拦路抢劫,渐渐地,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

因为他缺乏法律意识而自酿苦果。是啊,我们每个人在成长的历程中都难免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对,及时改正,我们仍是好孩子,但若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就会葬送前程甚至生命。所以: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法也会是一步相隔。当别人引诱你的时候,一个不理智的选择可能让你犯罪。

我们是花季少年,都是祖国的花朵、肩负着创造新未来的重任,受到培养呵护是我们的权利,相同的,更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好好学习,好好成长,培养成为一个品学力行,懂法,守法的好孩子!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律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描绘美好的明天!

[道德与法律话题作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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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道德绑架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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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在说道德绑架。现在媒体,新媒体发展的速度很快,对于道德绑架这一概念也诠释的更加的透彻。在国内也常出现让人举得不可理喻的道德绑架事件。从周立波指责背弃女子拒绝认亲,说女子在小时候被亲生父母送人后,而长大了顾及养父母感受而不认亲生父母,这种行为就是心胸狭隘,自私自利,且永远不会幸福。到马云被逼捐款事件,很多人都在说,你有钱,你就捐款,甚至有人说,我每年上那么多次淘宝,你交钱就是我交钱,你不交钱就是你不爱国。

这还不是少数人的观点。这么极端的道德绑架,显示了极外的三观和仇富心理。首先,周立波事件,第一,没有人能去随便定义别人的未来,别人的幸福。第二,这个世界并非是非分明,除了黑和白还有别的颜色。没有人有权利随意给人安上心胸狭隘,自私自利的帽子。这和文化大革命有什么分别?

说到马云被逼捐款。第一,是哪条法律规定,有钱,就要捐款?这很明显的表现出了某些国人的眼红嫉妒仇富心理。第二,人家的钱都是自己挣的,他也是从穷人一步步经过艰难创业走向成功的,不是大风刮来的。他愿不愿意捐钱,是他的自由。他不欠任何人。这让我想到了有一对熊孩子父母,她家孩子喜欢的东西,你只要有,你就要给他,毕竟你一个大人和小孩子计较什么?这难道不是强盗理论吗? 第三,很多人说,就是因为人们使用qq,用淘宝,才养肥了马云。用qq,你没有获益吗?淘宝,你买的东西没有到手吗?没有便利你的生活吗?所以,做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不要把一切都看得理所当然,然后作为圣母婊用一句不轻不重的“你有xx,就应该xxx” 来道德绑架那些拥有着他们劳动果实的人。

最后,想澄清一下,大部分国人的三观里面都是及正的。此文章仅献给那些自以为是歪理成篇,不可理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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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国的道德梦小学六年级议论文

全文共 1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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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一个名词:中国梦!

问你一个问题:什么是中国梦?

送你一个建议:向下看。

中国梦,是让每一个积极进取的中国人,形成世世代代的信念,那就是——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才能收获更好地生活。我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繁荣昌盛,但不能依赖特定社会阶级与他人的援助。——这只是一个官方的答案。但我认为“中国梦”是这样的……

中国梦,是我们中国人所共同拥有的共同梦想。就像毛毛虫蜕变成蝴蝶一样——虽遥不可及,却可以实现——但要我们中华人民团结一致。中国梦——一个伟大的梦想。

但如今的中国如此繁华,我们又有什么梦想呢?——这也许是许多人所不解的地方了。

没错,现在的中国成长了、长大了。它从一只弱小的毛毛虫蜕变出一只完美的蝴蝶。科技发达了,人民团结了;一代又一代的国家主席带领我们走向全新的中国。它不再是曾经被日本欺负的“小孩子”;也不再是曾经被鸦片玩于掌控之中的“青少年”;它是那饱经风霜、历经千辛万苦的“中年人”。正是如此,它还没有真正成熟,就像不甜的红番茄、带有瑕疵的玉……总有那么一些小漏洞。

就说“道德”:虽说现今的社会秩序井然了、整齐划一了,但社会的道德却在不断腐败下去:公交车不给老人、小孩、孕妇、抱婴者、残疾人士让座的事儿太多了;拉帮结派、称兄道弟、集体打架这类事件屡见不鲜;偷盗、勒索等更是骇人听闻……总的来说,社会道德走向黑暗,但只要我们每人坚持不做有违道德的事,我相信:中国的不良社会道德问题会圆满解决……

给你一个动词:实现!

问你一个问题:实现什么?

送你一个建议:实现中国梦。

我们不能纸上谈兵,要懂得实现。其实,现在这个社会的道德丧失是我们公民有目共睹的,人们一边摇头一边叹息但却无能无力,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这道德水平的提高是需要我们每个人努力的,不单单是当地政府领导所制定的规章制度。首先,像遇到这些不良道德现象时,我们就要客观、冷静地去面对;要从青少年开始“抓起”这不良道德行为,要教育他们如何向善、如何抑制不良思想等等;不仅如此,赏罚分明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好人好报、恶人恶报,这是政治问题;最后,我们还要把好媒体的关,它们的消息都应该过“真实”、“善意”、“重要”这三大“过滤网”,因为它们的导向对于整个社会道德的发展趋势都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像这样:只要德育、法治、宣传三方做好本职,就能把不良风气去掉,提升我们的社会道德水平。每个人都参与进去,就能彻底将社会不良逐出地球。

给你一个老名词:中国梦!

问你一个新问题:何时去实现中国梦?

送你一个真诚的建议:就现在!

就在不久的将来,社会不良道德消灭了,中国历史又翻开了“里程碑”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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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拒绝道德绑架

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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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前几天在微信上闹得沸沸扬扬的罗一笑事件吗?且不论该事件的真假,单就转发该事件的朋友圈来看,就足以让笔者感慨万千。

我是在上体育课的间隙玩手机刷朋友圈时看到众朋友同学都在疯狂转发罗一笑的募捐文章的。说实话,我一直是不喜欢发朋友圈的,除了刚玩微信时兴致勃勃地发了几条朋友圈外,就一直处于潜水状态,但每当我看到朋友圈大肆转发同一条募捐信息时,都会在指间犹豫,要不要跟风转发,可是我真的不喜欢发朋友圈,而且觉得转发的信息也不一定是真实的,于是之前我一直坚持坚决不发朋友圈的原则,可是,这次我却妥协了,也许是因为同为文人,对卖文章募捐这一新形式有种深深的同情,也许是因为这次太多人转发,特别是微信里的同学全都转发了,自己如果不转发,会不会给同学留下冷血的印象,我觉得是后者的原因为主,于是,我在道德绑架中无奈地点击了转发,转发后,觉得自己的良心得到了释然,但又觉得自己像个被强权打倒的士兵,狼狈不已,只不过,这次的强权变成了人们高尚的道德。

道德绑架,是指以道德为砝码,要挟个人或众人不得不做某些事情,我觉得道德绑架现如今已沴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连自由的微信,都受到了束缚。

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道德绑架,或许就在公交车上,公车的让座问题,本来是种自发的美德,现在却成了年轻人的道德绑架,老年人一上车,年轻人就必须让座,若有不让座者,轻则被指责,重则被殴打,年轻人不让座反被老人掌捆的事件已不少见,让座本来是为了让年老体弱者提供更舒服的条件,可现在有些老年人每天退休生活过得舒适,精神饱满,有些身体素质比年轻人还好,站一会可能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相比之下,每天忙忙碌碌的年轻人疲于生活,劳累了一天,刚想在公车上眯一会,却被不分青红皂白的所谓道德给要求让座,如果只是劳累还好,还能強撑下,让就让吧,站会也没什么,可若年轻人遇到身体不适时,是否也要强行站起给健壮的老年人让座?我的朋友就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那天她正好身体不适,头晕的很,本想去医院看病,可就在公交车上,遇到一位老人,一上车看到她没有主动让座,就在她身边喋喋不休地指责她,说她没有礼貌,不懂得尊老,最后我朋友无法,只好撑着站起来给老人让座,而她自己却差点晕倒。我听了她的讲述后不禁唏嘘,如果不让座就被视为道德败坏,那么这种衡量实在是太偏颇了。

而在虚拟生活中,如微信中的道德绑架,也让人头疼不已,就像前文中提到的,当朋友们都转发了募捐信息,或转发寻物启事,这时,你是不是也要必须转发诸如此类的信息,方能显得你有爱心,不冷血,有人情?这样或那样的道德绑架,不管是在现实生活还是在虚拟网络中,都如蜘蛛丝般缠绕着我们,让我们逃脱不得,感到厌恶的窒息。

道德如法律般,本是起着促进规范作用,让人们有更良好的行为,但美德的形成应是人人发自内心的实践,从而传播开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道德绑架却让这种美德成为了个人的作秀,人们做得不情不愿,每每在道德的高压下做出所谓的善行,都会感到一种恶心与反感,这样的善行,在下次遇到同样的情况,会不会引起人们的逆反心理,从而索性不做了,如此这般,又怎么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而善行,本来是人们发自内心做出的,人们之所以做善行,是为了获得内心的愉悦,可是被道德绑架的人,是在不自愿的情况下做出的,他们无法在践行美德后获得内心的愉悦,也就无法形成良性循环。这样的美德,在下次没有道德的监控下,会不会变成一种可怕的冷漠?

我们尊重道德,但拒绝道德绑架,让道德在空气中自由的呼吸,比将它强行加压到人的身上,会更让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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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写有关道德绑架作文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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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乘动车时因没买到坐票,恳请座位主人让座,座位主人因拒绝让座遭到老人女儿讽刺。这看似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其背后意义却引人深思。

在我看来,让座与否是女大学生的权利,如此道德绑架不值得提倡。

诚然,尊老爱幼是中华传统美德之一;关爱他人、友善待人也是我们一直弘扬的价值观。社会倡导友善,是因为大家崇尚和谐、反对冷漠,人们不想看到类似佛山“小悦悦”事件再次发生,不希望老人倒在地上无人扶起,也不愿看到类似货车侧翻货物引人哄抢的新闻报道。

但是,以上种种,似乎又与拒绝让座的女大学生不太一样。前者,是拒绝牺牲自己的利益,而后者则出于对生命的漠视或是对他人利益的侵害。车票,买来了自然就是自己的,转让与否,分享与否,都是自己应有的权利。愿意与他人分享自己座位的人,不见得就一定品德高尚,而拒绝让座的人,也不一定就是所谓道德滑坡或是品德低劣。若以“让座与否”来划分座位主人是否“近人情”、“素质高”,实在是一种粗鲁的道德绑架。

道德绑架之举,往往被看作一种对尊老爱幼之类美德的提倡,而其实质上危害不小。几年前曾有过“男子为救母亲偷几百只鸡”,以及“丈夫为救妻子造假医疗保险”等事件,这些同样是一种道德绑架。我们所倡导的“道德”,应是自愿牺牲自身利益,至少也是不损害他人应得权利,而“道德绑架”却是强迫他人牺牲自我权利,甚至是真真实实地侵害了他人的利益。这样的“道德”忽视了法律,是对法律威信力的挑战,不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

当然,我们拒绝道德绑架,并不等于我们拒绝温情与友善的传播,更不等于我们容许冷漠的蔓延。在任何情况下,不计回报的让座、帮助永远是值得倡导并学习的。每个人也都希望自家老人在出门时能得到应有的关爱与照顾。但无论怎样的关爱,皆应出于自愿,就算老人们没得到这样的待遇,也不应对他人冷嘲热讽,冷眼相看。

在提倡弘扬社会正能量的当下,我们希望温情与善良可以涤荡每个人的内心,对社会中的“冷漠”说不;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拒绝道德绑架,让选择的权利回到每个公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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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律的道德性读书笔记

全文共 1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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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道德性》产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哈特与富勒的一场著名论战,围绕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和“恶法是不是法”这两个代表着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学派之间的核心分歧,而展开。哈特认为应分清法与道德,二者就是实在法和自然法的关系。富勒指出法律自身具有道德性,法律秩序要以道德为基础,法律与道德是密切联系的。为了更加全面的批驳哈特,1964年富勒出版了我们今天读的这本《法律的道德性》,提出了著名的“法律的内在道德”这个概念。作为后人,我们应该知道哈特与富勒的这场论战对世界法学史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任何专家学者在讲西方法制史都会提到它,而新自然法学和新分析法学也直接产生于这场论战。

虽然富勒将道德做了两种区分,但我认为富勒将道德分为“愿望的道德”与“义务的道德”。愿望的道德是最高要求,并不必须达到,人们实现了会有奖励,不对其进行追求也不会有所惩罚,;义务的道德是最低要求,是为了维系整个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人们所必须遵循的义务,当人们遵守它时不会受到奖赏,但违反它受到惩罚。因此愿望的道德应该与法律没有直接联系,而是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终极目标;而义务的道德才对法律有直接意义,义务的道德可以转化为法律,它为法律规则的相关标准提供了尺度。

这种划分仅仅是富勒所建立的一个分析框架,他力图利用这一框架来分析法律与道德关系中的一对重要范畴:法律的内在道德与外在道德。法律外在道德是传统自然法所信奉的价值理念,即自由、平等、正义等外在于法律的价值体系,是法律的各种实体目标;法律的内在道德是定位于法律内部的价值体系,它由一般性、公开性、稳定性等八个程序性法律原则构成。违反法律内在道德的法律不符合法的实质,不是真正的法。富勒背离了自然法传统对法律的具体道德内容的要求,而提出了法律自身的道德性问题。也就是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并不是法律与其他类似规则之间的存在于外部的关系,而是法律规则自身的内在要求。因此,这本书的题目是法律的道德性,而不是法律与道德。法律的内在道德构成了富勒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的精髓。

富勒提出了法律内在道德的八项原则,即:一般性、公开性、未来性、清晰性、一致性、可实现性、稳定性、官方行为与公布的规则相一致。这八项原则相互作用构成法律内在道德的基本内涵。但是,经论证法律的内在道德这八个内涵不仅每一点自身存在张力,而且彼此之间可能不时的发生着冲突。

由于法律的内在道德自身内部的张力和矛盾,富勒所建立的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的分析框架就派上了用场,即法律的内在道德也包含着一种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他认为对法律的内在道德的某些独特品质作一番考察就显得十分必要了。随后他认为,立法者有道德义务使自己制定的法律清楚易懂,但这顶多只能算是劝告,除非我们准备界定他必须达到这样清晰度,否则便无法将这作为一项义务分派给他,而以量化制度来衡量清晰与否的设想显然是很难行得通的。因此,论证这些都导向一个结论:法律的内在道德主要是愿望的道德。“它主要诉诸于一种托管人责任感和精湛技艺所带来的自豪感。”根据富勒的分析,在法律内在道德的八项主张中,只有颁布或公开性可以转化为形式化的表述,适用义务的道德的要求。其他的主张则很难形式化为一项简单的规则。

在论证了法律的内在道德的性质之后,虽然我们可以根据法律的内在道德的八项独特的标准来检验合法性的完善程度,但我们却总也无法实现一种完善状态。法律的内在道德的内在矛盾以及它所具有的愿望的道德,使我们对于它的追求永远只能是一个过程,永远只能是在努力之中的。正是在这样一个角度,富勒提出了“法律应当被视为一项有目的的事业,其成功取决于那些从事这项事业的人们的能量、见识、智力和良知。”

富勒正是凭借“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这一分析框架,经过对于法律的内在道德的内在矛盾的分析,论证了法律的内在道德注定主要是一种愿望的道德的属性,并进而提出了法律是“使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治的事业”的结论。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富勒其实是力图从法律的内部解决法律与道德的难题。

法律的内在道德是富勒所主张的法律与道德不可分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说法律不是基于法律而成立的,而是法律因为具有内在道德成立的。法律自身的道德性是良法的前提条件。所以富勒主张,法律不能与道德分离。

现在的中国不断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与其重视法律的外在道德,不如把注意力放在法律程序道德的这样一种良法标准上,即法律的内在道德。富勒提出的那八个标准便为一个堪称良法的规则提供了道德支撑,使得我们在程序上拥有了一套对法律进行道德审视的规范,也许这样一个标准更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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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让座道德绑架高中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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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脑海中,有许许多多令我忘不掉的事,好象那一颗颗划破夜空的流星,光彩夺目。在这些往事中,有一件事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中午,正是最热的时候,太阳的光映照在我的脸上。坐在车里,听着"吼,吼。"的车声,这声音毋庸置疑是噪音,望着车窗外,人来人往的街道,他们都是半眯着眼睛,撑着太阳伞,似乎一点也不喜欢这热辣辣的太阳。

有人上车了,她是一位老人,她看看车上的座位,满了,又没人让座。只好站着,扶着车杆。阳光正直直地照着那位老人,老人皱着眉头,用手擦从额头流下豆大的汗珠。车子突然猛地一刹车!老人踉跄了一下,脚撞到了车杆"哎哟"一声。全车人的目光都放在了老人的身上,可过了一会儿,他们都各干各的事,压根没打算让座。我直定定地看老人,手紧紧地握拳,手心都出汗了,咬着下唇。让不让坐呢?我十分犹豫,他们不让,我也不让吧,可是......让了的话我就要站着了呀,又热又嗮。不!这点小事,我怎么可以不让呢?我又想到我是少先队员,我迅速起身,走到老人面前,诚恳地说:"老婆婆,你去我的位置坐吧,没那么多阳光。"老人拒绝了,说:"这怎么行,你还小的,还白白的,会嗮黑的。""小孩子们嗮多身体好。"我坚持要老人坐,老人只好坐了,亲切地说:"你真是个好孩子。"我说"没有关系的"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让座,看起来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却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品格。让座的人会受到别人的尊敬,那些光顾着自己渺小的利益的人,却会受到被人的唾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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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论老师职业道德议论文

全文共 3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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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老师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播者,是人类开发理性、奔向光明的引路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论老师职业道德议论文,欢迎借鉴!

老师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播者,是人类开发理性、奔向光明的引路人。没有老师,人类难以摆脱愚昧无知的状态、浑浑噩噩的境地。老师的职业是神圣的,担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人的艰巨繁重的任务,他们用知识的力量去激励学生求知的欲望,以严爱之心架起师生间友谊的桥梁。人们常把老师比喻为“红烛“、“人梯“、“春蚕“、“铺路石“,意在表达教育这一职业的无私和伟大。由此可见,老师的地位举足轻重,提高老师的素质,重视师德修养,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育苗有志闲逸少,润物无声辛劳多。”从教三载,我品尝了甜酸苦辣,各种的味儿,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书育人,更重要的是“爱生”,只有真正的热爱学生,走进学生的心灵,才能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做好。

一、热爱学生是师德的核心。

学生的成长不只是阳光、雨露、面包和开水就能完成的。他们需要一样与植物和其他动物所不同的东西――这就是火热而真诚的心。中国有句古话:“爱人者,兼其屋上之鸟。”老师对学生的爱,会被学生内化为对老师的爱,进而把这种爱迁移到老师所教的学科上,正所谓“亲其师,信其道”而“乐其道”,因此爱的教育是我们教学上的巨大推动力。老师关心学生,就能载起我们教育界称之为严格要求的那条很难驾驭的小舟。没有这种关心,小舟就会搁浅,用任何努力也无法使它移动。老师热爱学生有助于学生良好品格的培养;有利于创造活泼、生动的学习氛围,使学生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有利于……而这一切,都是做好教育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

赞可夫说:“当老师必不可少的甚至几乎是最主要的品质,就是要热爱儿童。”英国教育家罗素指出:“凡是老师缺乏爱的地方,无论是品格还是智慧,都不能充分地或自由地发展。”可见热爱学生是师德的核心。如果我们深层次地思考一下,老师劳动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热爱学生是老师的天职。老师职业的最大特点是造就新一代。老师的劳动对象是人,而且是人群中最年轻、最有朝气,最喜欢学习,最容易接受新事物,最具丰富情感、个性独特的群体――少年儿童;老师的任务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凭着自身的个性、知识、才能、情感、人格和意志,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管理者。由此可见,老师的劳动就是教育人、塑造人,老师才因此获得“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美誉。老师这种劳动的特殊性决定了老师必须热爱自己的教育对象,热爱学生。同时,老师劳动的特殊性也规定了师生关系是学校里最主要的人际关系的特殊性,由于老师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处于主导的地位,这就决定了在师生关系中,老师对学生的爱是主导方面,热爱学生成为建立和谐师生关系的前提,也就自然的成为调整师生关系的老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如果我们再深层次的思考一下,老师劳动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热爱学生是全部教学活动的基础。在教与学的双边活动过程中,实际上是师生之间感情交流的过程,由于教的主体是老师,客体是学生,学的主体是学生,客体是老师,只有主客体感情和谐一致的时候,教与学的任务才能很好的完成,才能形成课堂上的教与学的良好的互动佳境。由于老师热爱学生,就容易沟通师生之间的感情,形成一种相互信任的氛围,这时,老师就能深入准确地了解学生,有针对性地做到“因材施教”学生就会把老师的表扬看作鼓励,把批评当作爱护,表扬和批评就会在和谐的师生关系中成为积极向上的动力。如果师生关系不好,学生就会把表扬看成是“哄人”,把批评看成“与人过不去”。在这种关系中,批评和表扬都会成为教育的障碍。所以,只有老师热爱学生,才能建立起和谐的师生关系,也只有健全在和谐师生关系上的教育,才能增强教育的有效性。

二、教好书是师德的关键。

老师要把自己的学生培养成为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就必须把书教好。这就要求老师要具有渊博知识。在知识的海洋里,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只有其中的一朵浪花,一粒泥沙,而老师如同一叶扁舟,常年累月航行于其中,将一批又一批渴望成才的求知者送达理想的彼岸,风雨无阻,无怨无悔。

选择了老师职业就选择了艰辛和挑战。有这样一个始料未及的小插曲,让站在三尺讲台上的我一时间哑口无言。在教学《猫》这课时,学生非常喜欢,十分感兴趣,学生学起来愉快,我教起来也很轻松,在教学最后一个自然段时,我也参与到朗读当中,范读课文,正当我读到“枝折花落”这个词语时,一只胖胖的小手高高地举起来,我停下来,问道:“有什么疑问?”那学生马上站起来说:“老师,你刚才的词语读错了,“枝折花落”中的“折”应读“shé”,不是读“zhé”,我一时间哑口无言,停顿了一会后,问那学生:“你有什么根据?查过字典了吗?”那学生点了点头,说道:“我昨晚查过字典的!”我马上请有字典的学生查阅了一下,结果这个“折”字是一个多音字,里面有三个读音,shé的读音是“断了”的意思,与课文中的枝折花落的解释相符,顿时,我脸上红了,对他们说:“同学们,对不起,也许老师的知识还不够全面,你们还可以去查阅其他的字典进一步核实,也可以通过网络查找有关信息。以后,也要象这个同学那样,遇到疑问要多查字典,多查阅资料。”这样,他的脸上才略显满意的神情。

课堂上这个小小的插曲给了我不小的感触。我们的教育对象是活生生的人,他们有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时常会碰到意想不到的问题,使老师无所适从。这使我想到“老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有一桶水”的名言。在如今课改大环境中,要求学生主体地位的回归,这给我们老师的“一桶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的“一桶水”应该是新鲜的活水源。老师不仅要对教学内容做到“取之左右皆逢源”,而且还要阅读与本学科有关的专业和科普知识,捕捉新的科学教育信息。保持源源不断的长流水,做一位与时俱进的新型老师。

老师还应具备多方面的爱好和才能。因为正在成长中的少年儿童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他们对任何事物都感兴趣,上至宇宙太空,下至海洋生物,从远古时代到未来世界他们什么都知道,并认为老师什么都知道。这种好奇心加求知欲是发展智力的动力,老师应珍惜它,而不能扼杀。这就要求老师要多才多艺,和学生打成一片,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所以,老师要终身不断学习,不断开拓,更新自己的知识。正如加里宁所概括出的辩证过程:老师一方面要奉献出自己的东西,另一方面又要像海洋一样,从人民中、生活中吸收一切优良的东西,然后把这些优良的东西贡献给学生。

三、走进学生的心灵是师德的升华。

著名的教育家魏书生曾经讲过:老师应具备进入学生心灵世界的本领,不是站在这个世界的对面发牢骚、叹息,而应该在这心灵世界中耕耘、播种、培育、采摘,流连忘返。

与学生以心换心是作为一位老师能得到学生信任的关键。老师不能把自己凌驾于学生之上,更不能满口教训口吻,而要用朋友的道义去规劝学生,用亲人的情怀去关爱学生,用老师的严厉去要求学生,这样才能走向学生的心灵世界。这个世界是广阔而迷人的,远离这个心灵世界你会觉得离学生很远,工作茫然;走进这个心灵世界,许多百思不得其解的教育难题都会找到答案。例如,我刚接手一个新班时,班上有个学生从小就有偷偷摸摸的行为,以至班上经常发生失窃事件,经过几次观察后,我确定了是该生所为,此时,我把该学生带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握住他的小手,亲切地说:“我现在是你的朋友,特意来聆听你的心里话,你的内心一定有很多话语想说出来,那就敞开你的心扉,尽情地向我倾诉说吧。”孩子听到这里时,忍不住内心的痛苦,说道:“不要告诉我爸爸,他打我……很痛……”此时,我把孩子搂在怀里,终于明白了一切,孩子想得到的东西,家长不给予,孩子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把手伸到了同学之中,而家长长期以打骂为教育途径,从来没有去了解孩子的需要,结果造成孩子重蹈覆辙,屡犯不改。经过一番教育后,孩子平静了,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孩子很喜欢找我聊天,把心里的想法告诉我,而我在私下与其家长沟通,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经过这件事后,我深深地体会到教育学生必须深入了解学生,走访家庭,从大量的“接触点”了解学生的心灵。如学生生活中有什么困难,有什么要求,有什么愿望,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老师的爱接触到这些“点子”上就会产生良好的心理效应,就会产生情感上的共鸣。

一个优秀的老师应该树立“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的新的学生观和人才观,让班级工作从过去的约束型向疏导型转变,不再站在学生的对立面进行训教,而是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工作不再是生硬的控制,盲目的说教,而是体贴入微的关怀和真诚的教诲。曾有人这样给教育下定义:教育主是给无助的心灵带来希望;给稚嫩的双手带来力量,给迷蒙的双眼带来澄明,给弯曲的脊梁带来挺拔,给卑微的念头带来自信。这不正是师德升华的体现吗?的确,如果老师能够深入学生的内心世界,那么各项工作一定会迎刃而解,水到渠成的。

良好的师德,是一种强有力的教育因素,是教书育人的一种动力。它是老师从事教育劳动时必须遵循的各种道德规范的总和。所以,每个老师都要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良好师德的人,才能完成“传道授业解惑“这一光荣而伟大的任务,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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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道德与规则的议论文800字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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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楼大火后,学生将违规带出馆外、已成珍本的图书交还学校,校长表达感谢后将其开除。校长的做法是否妥当?学生所受待遇是否不公?“道德”与校规相冲突之时,该如何作为?

私以为,校长的做法、学生所受待遇是妥当、公平的。

学生为私人目的违反校规,将珍藏图书带出馆外。倘若事件到此结束,毫无异议地,学生从校规与道德两方面来说都应受惩治。但哈佛楼发生了大火,使学生带出的书籍成为孤本。到此,学生违规行为该被如何处理?先是学生违规,后是哈佛楼大火,难道哈佛楼的大火或学生手持孤本书便能使学生违规的行为不再违规,因而不受惩处吗?或者,若哈佛楼未大火,学生便应受惩治;若哈佛楼大火,学生便不该受惩治?这显然不对,学生保护了孤本完全是偶然结果,对待违规惩处方式并不该受外界因素导致的偶然结果所影响。况且,动机上,学生也并非因预知火灾,为保存孤本而违规,只是为己私欲。

那么,为什么所谓的“道德观点”认为学生所受待遇是不公呢?这是因为,“道德观点”混淆了学生两个不同的行为过程。行为过程如上文,是为个人目的违反校规的行为,应受批判。行为过程二,则是学生深思熟虑后,在个人利益有受损风险的情况下,冒着被处分的风险,将孤本交还学校,保障了学校、集体的利益。而这应受褒扬。因而,我赞同校长对两个行为过程,一采取开除处分,二表达感谢的做法。校长奖罚分明,学生所受的待遇是公平的。

校长之所以说“让校规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正是因为“大众道德”“舆论道德”常常犯这类混淆错误,与屡经完善的校规相比,并不大可靠。

但是,又有观点认为,从处理方式可能造成的结果来看,学生可能因遭开除心生不满,下次不再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可能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发展。这其实是误解。先不说,校长并非只有开除,而是也有感谢。就算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也只是使学生产生一种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便可以得到好处的错误认识。而奖罚分明的做法将使学生认识到,违规就应受罚,但即使违规,也会可以进行补救而受认可、感谢。而从是否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角度说,倘若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只是促使其以后学会为利己行为添上伪装——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而已。

综上所述,我认为校长的态度与做法无可非议,学生所受待遇正显示了校规公正,而非不公。当“舆论道德”与校规冲突,屡经完善的校规更加可靠。不过,对于“道德观点”,也应深思,不应抱有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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