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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热门20篇)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所以小编整理收集了相关的学习宪法知识做美宪法少年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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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宪法的种子征文优秀作文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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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我们德州晚报小记者走进了神圣而庄严的地方——人民法院。

到了那儿,我们非常的兴奋。我们迈过了很多台阶后,才到达了法院的大厅内。讲解员阿姨对我们说台阶高象征着法院的神圣而庄严,台阶多是为了让那些罪犯们通过走台阶反省到自己的错误。讲解员阿姨给我们介绍了调解室和法庭,法庭很漂亮。我们也模拟了一次开庭,非常精彩。圆形围桌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让那些罪犯们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改正。我采访了一位阿姨,通过对阿姨的采访后我得到了一些知识:14岁以上的孩子触犯法律后,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14岁以下的儿童如果犯了特别大的错误后也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如果犯的错误没触犯法律,就让家长或老师管教。我还知道了什么是法,法就是法律的概念,是与同学们密切相关的法律。宪法包括道路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犯罪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宪法里面包括着许多重要的法律,是法律的总纲领。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学会好好利用法律,并用法律保护自己,让法律成为保护自己的重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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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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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窗前,顺手拿起一本《初中生普法教育》,读完后,我深有感触,受益匪浅。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已经是初二学生了。然而对普法教育这方面却知之甚少。作为一名初中生,我想我们很有必要了解有关这方面的内容,这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

什么是普法教育?顾名思义,就是一种极其普遍的法律法规教育。告诉我们在初中阶段应该注意的事。例如不要早恋,要注重学习。其中一篇就是讲早恋给我们带来的危害。小军和小丽两人互有好感,到后来竟然发展成怀孕。真是令人难以想象啊!最终,双方父母知道后免不了责骂,为了各家孩子今后的人生,只能采取堕胎。唉,真是令人哀叹啊!我们千万不能向他们学习。我们正处于青春期,很容易掉入早恋的泥潭。要正确认识早恋,与异性正确交往,才能做到健康快乐的成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喝酒的人越来越多,几乎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要知道,喝酒不仅误事,还会闹出人命呢!小朋过生日邀请小朱,小朱因为开心于是就多喝了几杯,随后倒在沙发上昏睡了过去,小鹏没有叫醒他以为他睡着了就出去玩了,到了第二天时,才发现已经叫不醒他,连忙把他送去医院,可是为时已晚,他不幸因为喝酒过多而酒精中毒死亡。唉,这样一条年轻的生命离我们而去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喝酒给我们带来的危害是多么严重。多么令人惋惜啊!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读完普法教育这本书后,我想其中的例子告诉我们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惨痛的教训,更是血的事实。

青少年应该多读有用的书,这样我们就会收获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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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生宪法作文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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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12月5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们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 知法 守法 护法 为你为我为大家”。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

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小学生宪法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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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征文3000字

全文共 2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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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宪法的精神法治力量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我们讲的宪法一词是怎么来的呢?最早是从拉丁文翻译过来的,原意是解决纠纷、或是组织等,后来又被日本人将它翻译成宪法。在古罗马帝国把宪法看成是皇帝颁发的诏令、大敕令、谕旨等。我国古代也有宪法这个词,比如在国语中有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之说。但这些外国的、古代所说的宪法与我们现在所说的宪法是完全不同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所以现在我们讲的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就是一个根本大法。这部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有序言、四章、138条。第一章《总纲》,主要规定了国家性质、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各民族之间一律平等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行政区域的划分等根本制度和一系列的基本国策。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总纲》中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原则规定的延续。它规定公民在法律、政治、人身、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公民对国家、社会以至家庭内部等方面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规定公民在享有自由和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主要规定国家机关组织系统、组成、任期、职权和组织活动原则。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主要规定国家标志和国家最高领导机关所在地。我们国家国旗是五星红旗。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首都是北京。

各位同学今天我们宣传宪法,那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但要知道制定一部好宪法那是不容易的,可以这样说是经过长期斗争,用无数次的成功和失败才换来的: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计算,在围绕国家制度这个问题上,就曾经出现过三种不同的阶级所要求的不同的宪法,第一种是从清朝到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所制定的宪法,第二种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盼望多年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第三种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宪法,而这部宪法直到1954.9.20才获得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宪法的名称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但在以后的日子里又曾经多次修改过宪法,因此今天我们所看到的一部真正能够体现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宪法那是不容易的,我们应当备加珍惜和爱护。

同学们弘扬宪法精神是向我们提出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是向我们提出的目标,因此只有弘扬好宪法精神,才能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让我们运用好宪法所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履行好宪法所规定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并在宪法精神的指引下,为促进个体生命的张扬和健康发展,为促进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而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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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弘扬宪法精神征文3000字

全文共 4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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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这就对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把宪法宣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宪法宣传教育需要从宪法文本入手,学习和理解原文,这是非常重要的,这方面工作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同时,宪法宣传教育还应当把宪法同中国近代以来发生的历史巨变、同我们正在做的事情、同我们将要做的事情紧密联系起来,与时俱进地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讲好中国宪法故事。

第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不了解中国近现代100多年艰难曲折、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进程,就不可能真正认识中国宪法。

宪法问题在中国的提出,始于晚清。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立宪救亡、变法图存,成为那个时代志士仁人孜孜以求的目标。他们寄希望于按照西方宪政制度模式来改良改造中国,然而最终都没有取得成功。戊戌变法遭到了封建保守势力的残酷镇压,“六君子”血洒京城菜市口。晚清政府后来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重大信条十九条》,但根本不能取信于人,必然随着清王朝的终结一同消亡。辛亥革命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产生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具有历史进步意义,但也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国家和人民的悲惨状况。之后,又有“天坛宪草”,袁世凯的“袁记约法”,曹锟的“贿选宪法”,蒋介石的“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中华民国宪法”,等等。各种版本的宪法文件先后推出,各种政治势力轮番上场,但究其实质,他们都不过是想用宪法的形式装点门面,维护旧势力的反动统治,最终都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为中国人民所唾弃。历史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宪政制度模式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始对人民民主政权的总章程进行探索和实践,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我国现行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我国现行宪法确立的许多重要制度和原则,都来源于1954年宪法和1949年共同纲领,是对它们的继承、坚持、完善和发展。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我国宪法是对中国近现代100多年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中国近现代关于宪法问题的历史经验的总结。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就能够把宪法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使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和历史必然性,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深厚根基和丰富内涵,在历史的启迪和传承中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自信和宪法自觉。

第二,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1978年,我们党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我国现行宪法正是根据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的。同时,宪法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分别对我国宪法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实现与时俱进。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同时也是在宪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下,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从1978年的3645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56.9万亿元,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钢铁、水泥、汽车等220多种工业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位,成功解决了世界1∕5人口的吃饭问题。人民生活水平持续大幅提高,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比1978年实际增长11.3倍,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比1978年实际增长11.9倍,年均增长7.6%。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982年的5.3年提高到2013年的9.3年。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基本建立全民医疗保险体系。还有许多数字、事例和标志性进步。总之,改革开放给当代中国带来了广泛的、巨大的、深刻的历史性变化,使中华民族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潮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都离不开宪法的保证和推动,在一定意义上说,都可以看作是宪法实施的结果。何谓宪法的实施?那就是我们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的规定做了宪法所要求做的事情,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功。这是改革开放的成就,也是宪法实施的成就,应当把这个情况讲清楚。我国宪法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产物,同时宪法又是引领、推动和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法治力量。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就能够把宪法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使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巨大功效和重大现实意义,深刻认识我国宪法与改革开放同相伴、共命运的相辅相成关系。我们要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不断赋予我国宪法新的内涵和生命力,以宪法为引领,坚定不移把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第三,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成果。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以宪法为国家根本法,从立法立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效和显著进步。我们严格按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大力加强立法工作,着力解决有法可依问题,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的实施。截至目前,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42件、行政法规737件、地方性法规85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00多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不断完善,国家和社会生活总体上实现有法可依。我们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取得新进展,行政决策、执行、监督逐步纳入法治轨道,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我们建立起完整的司法系统,不断推进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完善政法队伍管理体制,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我们在全社会持续开展普法活动,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进各层次各领域依法治理结合起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我国宪法同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具有直接的、密切的关系。国家各方面的制度机制和行为规范,在法制上的直接体现,往往是各种专门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追根溯源,它们都以宪法作为总依据,是宪法制度和原则的具体展开、延伸和深化,也是宪法实施的重要体现。紧密结合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成果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就能够把宪法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使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深刻认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重大现实意义,自觉增强国家根本法意识,在宪法的统领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国宪法同中国历史上的宪法、同国外的宪法相比,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它确立了一条通向幸福美好未来的正确道路,确定了一个激励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宏伟目标。我国宪法在序言中庄严宣告: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宣告,不仅明确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前进道路、领导力量、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等,而且也明确了我国宪法所担负的重大而崇高的历史使命。宪法所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依据宪法所确立和形成的各方面各领域制度机制、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都是为这一根本任务服务的。实施宪法的过程,也是实现宪法使命的过程。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党的十八大提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回首中华民族百年复兴追梦史,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当前,我国发展形势总体上是好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实现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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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宪法与我同行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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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就像我们身边的守护神,保着我们的权利。 记得前不久,银矿新村的堵路事件,闹得很大。我一打听才知道:沙场和铅锌银矿的渣土车来来往往,每天都有几百辆车子从这儿经过,弄的满天都是灰尘,路面坑坑洼洼的。这些渣土车对居民的影响很大,每天还撒出一些土来,环境卫生很不好。居民用一把长长的椅子横在路中间,只留一点空隙让行人和小形车辆通过。经过和沙厂负责人再三协商,居民暂时让沙厂车辆通过。

安静了一阵子,又有一辆满载着一车渣土的“康明斯”从这里经过,这次居民们不放过它了。用一辆电动车拦在路中间,并且报了警。再三调解下,沙厂做出让步,每天定时洒水,车辆不超载,让环卫工人来清扫路面。

我认为,这些渣土车不能超载,或者就不应该出现在居民区。“车辆不能超载”这条是交通部门颁布的,大家都知道。这些渣土车竟然在光天化日下违规,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撞了人怎么办?如果破坏了环境怎么办?如果出了危险谁来负责?

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守法、懂法,就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知道,难道这些驾驶员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不如吗?

看来,我们要多多认识一些法律,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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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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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日期:每年的12月4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背景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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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宪法的征文:弘扬宪法精神2500字

全文共 2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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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弘扬宪法精神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宪法集中反映和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宪法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应当成为推动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应当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依法治国中具有突出地位和首要意义;指出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提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求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明确指出了宪法的重要作用,对新形势下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部共同召开座谈会,就是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工作,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党中央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就把宪法摆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必须经常讲、反复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力量和指导思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爱国统一战线,民主集中制原则,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在我国宪法中都得到了确认和体现,构成了我国宪法的核心要义和主体内容。宪法确立的这些重大制度和原则,关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我们要通过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确立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广为人知、耳熟能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宪法对国家和社会生活具有极为广泛的、深刻的影响和作用,必须经常讲、反复讲。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治地位和强大的法治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一部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我们要通过宪法宣传教育,使全社会充分了解宪法给国家面貌、人民生活带来的历史性变化和巨大进步,倍加珍惜宪法,增强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宪法在国家制度体系中具有统领性和最高法源性,必须经常讲、反复讲。宪法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都属于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因而,宪法具有不同于一般法律的重要独特之处,在于它的原则性、总括性、凝练性、方向性强,高屋建瓴、言简意深、内涵丰富。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规定,体现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主权原则的根本要求,它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性安排、渠道和形式来实现,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来保障,通过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来体现。要使人们对宪法确立的重大制度和原则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基本的遵循,就需要加强宪法宣传教育,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把宏大叙事与具象表达结合起来,使宪法走向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总之,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特别是宪法观念,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打牢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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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宪法讲宪法的观后感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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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2月4日是国家12月4日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订,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 究和纠正。 通过学习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明白了应该怎么做?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文明的传播者,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 第三是用法。当国家、集体、他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上述合法权益!

第四是护法。法制的尊严也在于我们的维护,看到有人公然触犯法律,违犯宪法等法律时,我们可以制止劝告、可以挺身而出、也可以检举揭发,用自己的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的嚣张气焰,维护宪法的公平公正,使得依法治国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得公正、和谐的阳光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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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宪法读后感

全文共 3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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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一、二章的理解,我的想法还不是很成熟,但还是有一些自己粗浅的想法,我就简单的说一下我的读后感

在第一章的再版导言里,我们可以了解到作者所主要描述的是1865-1866年间的英国宪法。开篇作者便写到了自1865年来政治生活中的变化,在帕麦斯顿勋爵时代不可能发生的事一次次地在1865年后成为了现实,比如说写到的取缔爱尔兰教会等,但是为何1865年能够成为一个分界点呢?这就要从帕麦斯顿勋爵所坚持的观点以及他个人的统治方式谈起了。帕麦斯顿勋爵主张对外扩张,不热衷于议会改革,且在其统治期间,他并不听取年轻人的意见,年轻人所希望的东西他予以阻挠,以至于当他在1865年此辞世后英国政坛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1865年后新鲜血液的注入让英国政坛有了新的生机,1867年第二次议会改革法出台后,各种社会力量争取权利、完善权利的斗争在改革和完善议会制度的框架内进行,使得英国的社会变革踏上了“合法化”轨道,但是作者似乎低估了这次议会改革法的作用。

在作者第一章的再版导言里,我们便可以看到许多的东西,他谈到了1867年的议会改革法在选举权、上议院和下议院之间的关系的影响,另外对于执政者权利的制约和本国在签订条约等方面也做了一定的阐释,在本章末,作者还谈及了法国的政治实验以及美国和英国的制度比较,我不得不说,再版导言的意义相当重大。首先,从选举权这方面来说,1867年的改革相较于往年的改革法更具有冲击力,它使得英国下层社会的人民拥有了选举权,而这些在作者看来是不应该的。即使是如此,但因他们并不能形成自己独特而健全的见解,也不能深入地去了解英国的政坛,所以他们在选举时是深深受着那些无形的东西影响的。“十万镑户”在作出判断时受到了他们认为比他们更有教养的阶层的引导,但事实上,他们的选举不过是对富人们的选举而已。英国小店主们则是在两套高贵的观念中做出选择,而对于他们本身并不理解这些观念。但无论这些新选民们是如何做出他们的选择的,不可忽视的是,他们并没有真正的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见解,而仅仅是在跟随别人的步伐在前进而已。在作者看来,新的选举阶层并未形成新的见解这一现象对于英国政坛的稳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并且他担心一旦这个阶层的人民团结起来、联合起来运用这已经普遍的选举权为自己的利益而向那些高层进行抵抗时,这个国家的秩序会发生紊乱,由原来的政要领着公众走转变成公众领着政要走。由于选举权的广为配发,使得那些富有教养和财富的人为了作者口中的穷困的无知人手中的选票而去乞求他们,并表明会尊重他们的决定。这个时候,下层人民联合而发出的呼声用作者的话说就是“民众的声音”会成为“魔鬼的声音”。也就是说,此时劳工们的联合是一种灾难。对此,可以由17页的三段文字中明显的体会到。

1867年的改革法对于上议院和下议院之间的关系的调整也相较于1832年有了进一步的发展。1832年改革法后英国政坛一直以来想要努力做到的让上议院议员们——贵族和绅士——可以适应其新的地位以及使他们的意志一而再再而三地屈从于下议院的意志这一意向在1867年改革法后得到了实现。自此,贵族们在立法机构中所起到的作用也变得微不足道。即使是如此,由于人们意识上对于贵族们的景仰和敬畏,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还是存在着对贵族的好感的。正如作者后来谈到的,如果设定终身贵族,且是名副其实,那么终身贵族的数量必定会不计其数,而且还可能会招致一场政治风暴。但是,当人们面对现实的时候,即使心里对贵族们存在着再多的好感,他们也不敢说出口,甚至还会大义凛然的去反对贵族,对其充满敌意。由于改革法后的上议院的地位低于下议院,但贵族们又不想丧失他们对富豪们的领导,他们便不得不妥协于富豪集团,向他们作出让步,以此来维持他们表面上的领导权利你,而从实质上来说,这个时候的贵族如果没有历史底蕴的支撑,它将一无是处。

当谈及对于执政者权利的制约时,作者提到了两种制约方式,即弹劾的制约和更换内阁,但这两种制约方式皆是针对大臣们而言,一旦大臣们向女王提出了会危及国家安全的建议,他便会且一定会受到弹劾,但为了避免大臣们是由于善意的错误判断而提出了不应有的建议,便有了更换内阁这一补救机制。然而在更换内阁的过程中,贵族院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原因就在于从未对内阁有过信任,于是贵族院的投票便没有了分量。从作者言辞之中,我们了解到在当时无论是一个签订得多么有利的条约,都会不同程度的受到反对派们的排斥,但是,英国却也是一个爱国的国家,他们不会为使自己及其党派取得某种暂时的国内利益而使国家一种没完没了的对外争夺之中,这也是我最为钦佩的一点。

在章末,作者谈及了法国的政治实验以及将美国的制度与英国相比较。在作者的描述之下我们可以了解到,议会制在法国并不合适。在美国和英国制度的比较方面给人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财政方面,在总统制政府的管理下,人民对于税负并不敏感,这一点使得政府能够获得并保持收入相对支出的巨额盈余。而在英国,这样的税负是不能够背被接受的。

在第二章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英国政治制度中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的关系,它们彼此之间是截然分立的,却又是平衡统一的,它们彼此之间互相独立,却又因着对方另外的毛病和不良倾向而制衡。英国宪法并不是任何国家都是适用的。它给英国所带来的利益一般是历史性的,是其他没有这种文化沉淀的国家所不能效仿的。英国的政制包括富于尊严和富于效率两部分,富于尊严的部分给予政府力量,而富于效率的那部分只是使用了这种力量。英国宪法现代式的简单性可以不拘细节的被移植到其他国家,然而因其富于尊严的部分是复杂、堂皇且非常古老的,若是没有与之拥有相同历史和类似政治资源的国家是无法完全将之复制到自己的国家的。因而,英国宪法独特的效力也只能在英国发挥到极致。在书中,作者发表了这样一种观点,看似彼此独立的行政权和立法权之间却是完美的结合在一起的,而这个重要的桥梁便是内阁,也就是一个被立法机构选以充任行政机构的委员会,是一个由立法机构从它信任和熟悉的人中选定的控制委员会,它的任务则是治理国家。而当内阁举行会议时极其秘密的进行的,并且没有任何的官方记录,所以说,它是一个完全秘密的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拥有着其他委员会不可能哟拥有的权利,即它可以将产生它的议会予以解散,也拥有着申诉权。在该章中,作者将美国的总统制与英国的内阁制作了一个比较。首先,从和平时期谈起,这个时侯的行政部门时极其需要立法部门的支持的,行政部门如果想要实施某种策略,不如说征税,如果立法部门并不配合制定相应的税收征管法的话,行政部门的权利则会变得名不副实。处于总统制下的美国就经常遇到这样的困境。而在英国,内阁则可以以内阁辞职或解散议会相要挟,以迫使议会立法。那么,上述困窘的局面则不会出现了。其次,英国的内阁制使得政治家们的精彩辩论得到确保,并形成了重要的政治分野。国民们形成了一种公共舆论,他们热衷于政治,努力形成自己的判断,他们的声音对党派分野有着极大的影响,而辩论及国会中的党派分野则决定了政府的去留。再来看一下总统制下面的政府,国民们除了在大选时刻以外,并不能形成任何影响。因此,可以说,内阁制政府教育着国家,而总统制则有可能使国家腐化。再次,总统制下立法和行政机构之间的分离会导致削弱彼此的力量,从而削弱全部的政府力量。但英国强大的内阁制因其可以解散议会的权利则避免了这种状况的出现。由此,我们可以再次看到内阁制的优点。

以上是我对于《英国宪法》一、二章的简单理解,当然我还并未能够完全理解这两章的内涵,以上的想法还是很肤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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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征文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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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宪法。在五四宪法后,又先后出现了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和八二宪法四部宪法。我们现行宪法是八二宪法,准确是是经过四次修订后的八二宪法。

现行宪法由序言、总纲、权力与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部分组成,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其中总纲32条,权力与义务24条;国家机构79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3条。我重点研读了其中权力与义务的24条。其中公民享有的相关权利主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等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通信自由权、批评建议申诉检举权、取得赔偿权、劳动的权利、休息的权利、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研究创作自由的权利、男女平等权等多项权利;公民的义务主要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计划生育的义务、抚养赡养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遵纪守法遵守公德的义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和依法纳税的义务等多项义务。

掩卷沉思,作为公民,我们的是否履行了宪法规定的义务?我们是否尽职尽责的抚养了孩子,赡养了父母?我们是否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作为公民,我们的权利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当我们的权利被践踏时是否进行了合法维权?其实当你没有尽到抚养和赡养义务的时候,你已经在违宪,当你不遵守公共秩序的时候,你已经违宪。当我们的公民权利被践踏时,我们合法维权是维护自己的权利,更是在捍卫宪法的尊严。作为公民,遵守公民义务、合法维护权利是遵守宪法的要求,更是捍卫宪法尊严的行为。

作为教育管理者,我们是否尊重了教师的权利?作为一个教育人,我们是否尊重了受教育者的权利,是否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当我们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补课的时候,是否知道我们已经侵害了教师和学生休息的权利,我们已经违宪了?当我们用过激的方法惩罚学生或者讽刺挖苦学生的时候,我们是否知道自己正在违宪?当我们看到有的国学班在宣扬男尊女卑的观点的时候,我们是否知道他们已经践踏了男女平等的权利,他们已经违宪了?作为教育人,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遵守宪法的要求,更是在捍卫宪法的尊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尊严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愿我们的国家早日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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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宪法观后感500字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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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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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有关宪法的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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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词对于中学生来说,其实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政治课上我们都学过,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

《未成年人保护法》顾名思义,就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未成年人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而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那么就有了这一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诞生。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保护我们设置了四道防线。这种特殊的保护,体现的是党和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的一种深深的情、浓浓的爱。

《义务教育法》在当今社会,仍有许多人都未履行此义务。但是如果与在旧中国,只有20﹪的学龄儿童能够入学读书的情况相比较要好上很多倍。在那时,贫困的放牛娃走过学堂时,对少数富人子弟上学、读书羡慕至极。许多革命前辈在马背上、战壕里看书,甚至在狱中读书,补偿失去的学习机会。现如今,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努力增加教育经费投入。今年,温家宝也表达过:“就算勒紧裤带也要实现教育经费达GDP4%!”所以,我们现在拥有的这些教育资源是多么的珍贵啊!在我们这个不发达的大国办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很不容易,父母辛勤工作供子女读书也很不容易。为了自己的发展,更为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为中华民族的腾飞而努力学习。

可是,竟然还有一些学龄儿童无法上学,从希望工程到春蕾计划,无不体现出了中华民族儿女们继承了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也让无数的辍学儿童和他们的家长知道了《义务教育法》。

法律,是个神圣的称呼,它是现代的包拯,那样的大公无私;它是正义的化生,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它是一架天平,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法律,无处不在,有了法律的制约,国家才有民主和自由,社会才会秩序井然、繁荣安定,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治国无法则乱”,早在几千年以前,柏拉图就说过一句名言:“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野蛮的兽类一样”,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生活在一个有秩序、有保障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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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家宪法日征文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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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带我们学习了宪法,通过学习宪法,我了解到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它的作用是维护国家权力;促进经济的发展等。宪法让公民平等;能管理和规范社会的秩序。

我们日常生活,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公之于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所以,我在这里倡导同学们:让我们了解宪法,学习宪法。在遇到“麻烦”时会用宪法来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阳光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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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读宪法

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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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

在提议宪法修改的主体方面规定得最为严格。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说:“根据宪法,提议宪法修改的有两个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研究员但伟表示,宪法修改有建议程序和启动程序。任何公民、组织都可以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中共中央当然可以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提出修宪建议并不意味着启动宪法修改程序。作为立法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

备案审查:

一切法律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备案审查是保证宪法实施的重要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是加强宪法实施的一个重要抓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说。法制统一是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大原则,任何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宪法监督:

最重要的“制度的笼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对于官员而言,宪法监督和宪法解释制度的重要功能在于,明确他们所掌握的国家权力的边界,明确‘我能不能行使这项权力’‘这项权力到底是这个机关的还是那个机关的’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翔说,宪法监督本质上是对国家公权力进行的监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宪法监督就是最重要的“制度的笼子”。

宪法宣誓:

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多位专家认为,宪法宣誓通过具体仪式营造出庄严感,让国家工作人员产生对宪法的敬畏感,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牢记“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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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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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践行宪法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乌昌路街道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崇德守法”系列活动--书写法律,兵团农十二师书法协会的老艺术家特为此次活动献上墨宝。

兵团书法协会老艺术家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献墨宝兵团书法协会老艺术家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献墨宝兵团书法协会老艺术家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献墨宝

“国无法不宁 路无规不畅”、“法治可兴邦 德高能润物”、“上善若水 厚德载物”,老艺术家们现场挥毫泼墨,他们用多种多样的书法形式,为现场的书画爱好者们带来了一场视觉盛宴。

兵团书法协会老艺术家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献墨宝

活动中,老书法家们还为现场的观众们讲解了自己所书写内容的典故和由来,使现场观众收益匪浅。艺术家刘老师说,“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发展五千年来最具有经典标志的民族符号,是中华民族的艺术瑰宝。今天,我们用艺术展现法律,用艺术宣传法律,是一种很好的形式,我特别荣幸能用这种形式,为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做一点贡献。我给大家讲一点典故,讲一些经历,也是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和大家共勉”。

现场,书法爱好者和老艺术家们展开了自由交流,并求得自己喜欢的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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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宪法讲宪法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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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学校组织学习了宪法方面的知识,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宪法我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公布施行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经济社会的发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改,充分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我国现行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

二、宪法施行现状。回顾我国宪法历程,一方面依照宪法我国制定了涉及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法律239部,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取得了巨大成就。另一方面宪法实施过程中遭遇了一些重大挫折和困难。如:党委领导中的宪法意识问题,政府负责中的宪法意识问题和公民参与中的宪法意识问题。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章》也明确规定要求党在社会管理事业中应当带头树立宪法意识,依照宪法执政引领依法治国,但在现实社会中,以领导讲话、以红头文件、以现场办公等来代替法律规定,违背宪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时,宪法是依据;但在出台地方政策时,依据的是中央政策;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时,依据的是法律法规。这时宪法被束之高阁,有的还说没有违背法律,肯定不会违背宪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从来没有说违背宪法的。总之我国的宪法目前在实用性和保障贯彻施行、宪法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等还任重道远。

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建设。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在坚持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从首都实际出发,围绕保证宪法和国家法律实施,推进首都科学发展,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开展地方立法,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对宪法有了深刻的认识,它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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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什么是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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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2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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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习宪法征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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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4”是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自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将现行宪法实施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以来,“12.4”已逐渐成为开展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展示法治成果、营造法治氛围的重要窗口和活动平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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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宪法的征文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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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年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宪法的基本框架,是中国开天辟地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具体国情,特別是1949年以來我国革命和建設的经验,可以说是完全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部宪法,也是我国的现行宪法。 1988年4月、1993年3月 、1999年3月、2004年3月先后对这部宪法进行了修改,这部宪法是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这次宪法修正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宪法修正案充实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指导思想,完善了国家基本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加强了对公民各项权利的保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坚持以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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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关于宪法的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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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又有“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一说。“法”,一个贯穿中华数千年而生生不息的词。它代表了国家维护正常秩序的最有效的手段,成为历代帝王治理国家,管理百姓事务的最重要的准绳。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而中国的法制的起源也先于世界其他国家。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出现,标志着我国法制的开始。至秦国商鞅变法,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韩非、李斯、曹操、孔明,无一不是法家的重要人物。他们不断完善中国的法制,以法来增强君主专制,如强中央集权。

从秦始皇建立秦朝,采用李斯的建议,大力进行法制建设到清朝各代皇帝以法律的形成规范臣民。中国的法制历经了两千多年的完善,成为世界法制之林中那棵高耸入云的大树,成为世界法制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了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辛亥革命,废除了统治中国数千年的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并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但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还未完成。

1949年,以毛泽东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通过武装斗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后来我国又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1956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其后不断以修正案的形式进行完善。《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和社会制度,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等各项内容。还要求我们树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意识。

通过学习宪法,我意识到遵守法律的重要性,也意识到生活中有许多人的行为是有背于法律规定的。

在校外经常会看到各种各样的网吧,网络会所之类的地方,而且有许多中小学生经常出入期中。在里面上网、打游戏、聊天等。而且经常会看到警察进去寻找未成年人。原因是中小学生自制力差,抵挡不了网吧的诱惑,偷偷去上网。违反了校规校纪,也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例,而网吧老板为了一己私利,公然违反法律,给中小学生提供上网服务。

所以我提倡有关监管部门和学校加大对网吧和学生的管理、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创建平安校园。

此次放假正值麦收,田边四周都挂满了“不准焚烧秸秆”的标语,焚烧秸秆污染环境,国家为此制定相关法律禁止焚烧秸秆,可仍有部分地区农民不顾法律规定,违法焚烧秸秆,造成环境污染。因此我们要大力宣扬法律法规内容,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做守法的公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各项立法的依据。宪法在地位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从内容上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效力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保证,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党的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自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至元帝明皇,满清民国。中国的法制经过两千多年的变革,发展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让我们在十八大高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学法懂法,遵法护法,做高素质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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